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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承诺

2016-07-20 12:46:5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行政工作承诺(共6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现作出如下承诺:一、承诺内容1、热情服务,文明待客。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风气。2、对外承办业务,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必须完成,不得无故拖延。3、对手续齐全的...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行政工作承诺》,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行政工作承诺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热情服务,文明待客。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风气。

2、对外承办业务,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必须完成,不得无故拖延。

3、对手续齐全的,符合规定的业务坚持马上就办。

4、对手续不全或不能办理的应当立即向办理者说明情况,说清办事程序、申报材料。

5、严格办事程序,按照下情上报、坚持原则、提高效率的工作程序。

6、提高工作效率,优质高效服务,让办事者放心。

7、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职务和工作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取利益。不利用工作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8、工作和生活中,发现配偶、子女和亲友有违法违纪情况要主动报告,不包庇违法违纪当事人。

二、承诺保证

办事无故拖延,态度生硬、故意刁难、索要好处、未按承诺内容办理者,一经发现或举报,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经教育不改者调整工作岗位,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者将给于行政处分。

篇二:行政工作承诺
个人承诺书

个人承诺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本人向组织作出如下承诺:不送、不收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违诺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签名:

承 诺 时 间: 年 月 日

篇三:行政工作承诺
2016行政部工作承诺书

行政部工作承诺书

建立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中心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克难,以“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为抓手,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打造改善投资软环境的一流工作平台。

一、明确目标,力争实现行政效率质的飞跃

1.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市政府明确进中心运作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100%进中心;

2.提高进中心项目即办件的比例,周边城市能做到即办的,一律实行即办,确保即办件达到中心日均办件量的50%;

3.压缩审批时限,承诺件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整体压缩30-50%,原则上一般项目不超过7个工作日;

4.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各部门在窗口办理的“一审一核”项目要达到50%;

5.加强中心窗口建设,推进审批工作前移,各部门行政服务处处长和审批工作人员要进窗口,确保中心窗口审批人员配备在70%以上,并对窗口充分授权,确保处长以下的审批工作都在窗口完成,使接待型窗口成为审批型窗口。

6.建立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力争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承诺时限从原来的18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园区工业项目基本建设审批阶段的行政许可时限从原来的124个工作日缩短到40个工作日。

7.简化审批方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取消重复的和不必要的材料,能用表格说清的决不用报告,能用一张表的决不用两张表,使申请人准备材料的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

8.积极推进“六公开”工作,通过办事须知、服务指南、触摸屏、服务网站等公开所有进中心项目的内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9.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提供网上咨询、网上查询、表单下载等服务,为办事人员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

10.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各辖市和xx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形成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行政审批(服务)快速通道。

二、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1、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近期,重点抓好第二批部门(单位)“两集中、两到位”的落实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地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明年上半年,中心将和市纪委、监察局、编办和法制办等部门一道,对进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的“两集中、两到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职能归并到位,项目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违规收费行为。

2、进一步“六公开”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审批事项,凡适合在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全部纳入中心,实行集中管理。在此基础上,对所有进中心项目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逐一进行梳理,确保“六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3、做好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园区的联系,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及时分析汇总园区工业项目的办理情况,定期向市领导汇报并通报各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4、扎扎实实地推进联审会办工作。继续加大对联审会办的协调、督查力度,对基本建设项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商企业证照、城市道路挖掘、户外广告设置等项目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

5、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平台。依托市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积极组织实施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服务。继续完善网上评议、网上监督功能,建立电子监控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6、抓紧做好中介机构进中心的准备工作。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市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调研,尽快提出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同时根据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的决定,积极创造条件把与基本建设有关的中介机构纳入中心管理,确保进中心的中介机构统一在中心收件、出件,并公开服务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提高中介服务的透明度,以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资软环境。

三、强化监督和投诉工作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8983011、0511╠8983010、

投诉接待部门:xx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1╠8983082

咨询接待部门:xx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台、业务处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诺书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

我于2016年1月23日申请办理由本人独资的 的设立登记,本人承诺,在此之前未办理过以 为股东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并承诺在该公司注销之前,也不再办理以为股东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

承诺人:

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树立全局系统执法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郑重承诺: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执行房地产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每一件执法案件。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4、遵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偏袒保护、因私废公、惧强抑弱、拖延推诿等现象。

5、遵守着装规定,执法过程中亮明身份,行为正派,态度坚定,举止文明。

6、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深入调查了解,及时妥善处理。

7、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2016-05-28

绵阳中学行政后勤党支部党员履行党员职责公开承诺书

1、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严格要求,严于律己。

2、认真履行职责。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发扬实干、苦干精神,务实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急师生所急、想职工所想,创造性开展工作,为实现“绵中梦”尽心竭力。

3、努力提高效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做好助手,做好参谋,做好表率,充分实现办公室窗口示范、桥梁纽带、奉献服务职能。

4、全面做好学校各种会议的组织接待会场布置等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及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公文处理及时、准确。涉密文件不泄密。严格遵守行文程序,文稿起草、校对、印发无原则性差错。

5、严格按国家人事、劳资政策办事,劳资工作准确、及时、无误,及时办理好全校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教职工招聘等人事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6、重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作风,汇聚行政后勤支部的智慧能量,加强后勤支部的建设,切实开展好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快速、科学发展。

以上承诺请学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模板) 一、法律、法规依据与部门规章、行业规范【行政工作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

二、申请人应达到的条件、标准与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商场、超市、副食品店等。

2 ##人员管理

2.1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申请材料一致。

2.2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

3##场地要求

3.1经营场所周围无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或与有毒、有害场所和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3.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

3.3 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

4##制度建立

已建立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规章制度应明示。【行政工作承诺】

4.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设施要求

5.1具有与食品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工艺流程合理。

5.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能够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4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5.5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6##食品准入

6.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销售进口食品的,还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6.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参照前款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可以将供货者提供的销售票据或清单作为进货查验记录,票据或清单应当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6.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4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6.5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食品经营者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进销货记录或者票据进行管理。

6.6以电视购物、邮购、电子商务、直销等方式销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查验食品及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交易凭证和交易记录。

6.7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对食品流通安全,应当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加强市场卫生环境管理,保障场内卫生环境良好;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7##食品销售

7.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贮存、保管、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并按照有关要求贮存、保管、运输。

食品经营者委托他人提供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等物流服务的,应当对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相应的食品贮存、保管、运输条件进行审查,确保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的安全。

7.2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3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7.4食品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7.5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核查广告主的经营资质和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及食品的标签、包装、说明等,不得宣称或者标示食品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推荐。

7.6食品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鼓励食品经营者在其销售的食品包装上附加特殊身份标记,将其销售的食品与其他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相区分。

7.7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8####食品退市

8.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2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8.3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办事程序

1、申请:申请人到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辖区工商所领取《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补正通知书,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方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现场核查。辖区工商所指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或个人)的人员管理、场地要求、制度建立、设施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和指导,5日内进行反馈;需要整改的,经辖区工商所领导批准,现场核查可以展期5天。工商所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向业主告知经营该项目应当符合或达到的条件、标准、要求,发放《衢州市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告知书》

4、承诺:申请人认真领会告知承诺书内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由全体申请人或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后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工商所核查人员。

5、核准发证。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行政工作承诺】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五、监督管理要求与法律责任

1、申请人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于许可证核发后二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告知和承诺的许可条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销许可。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

六、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和辖区工商所联系。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衢州市区荷花西路107号,联系电话:3890289,邮编:324002。

##告知人(盖章):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告知日期:年月日 食品流通行政许可承诺书 行政审批工作服务承诺书

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现就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市政府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不进行变相审批或超范围审批。

【行政工作承诺】

二、严格按照市政府对外公布的时限办理,做到热情服务,不出现超时办理的情况。

三、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和“四进中心”要求,保证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四、对行政审批项目内容严格按照要求,逐项进行规范细化并对外公布,切实做到条件清晰,程序明了,办理高效。

遵化市安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工作人员公开承诺书

一、服务态度

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直接办理 首问责任制,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2、严格依法以规行政,服务大局,服务经济。

3、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耐心解答,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为办事人员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廉洁自律

1、杜绝吃、拿、卡、要、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良形象;

2、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标准,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

3、不接受审批服务对象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礼品馈赠和宴请;

4、努力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执政从廉,

三、业务办理

1、推行首问责任制:群众上门办事被首问的人,只要是单位工作人员就是责任人,都要负责解释、联系,不能推拖;

2、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坚持“四个一”办理,咨询服务一次说清,登记表格一次发清,所需材料一次讲清,登记手续一次办清,让办事群众少走冤枉路;

3、实行限时办结制:符合政策的一次性办结,不能马上办理的明确办结时限,不符合政策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4、坚持办事程序简化制:进一步理顺职能,梳理业务规范运作程序,一切手续从简、从速,减轻群众办事难度;

5、服务承诺制: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千方百计提高办事效率,实行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服务。 并让客户积极有效地参与机关效能的监督,促使我科室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

承诺人:王彦琳 2016年1月20日

加强行政效能承诺书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贯彻我市“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监察活动,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机关干部服务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两年重返县域经济十强的目标,我镇郑重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

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和《依法行政纲要》,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

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促使各部门的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确保让权力在群众监督下运行,使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其具体办事项目和办结时限如下:

三、坚持“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 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作风,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多干群众最急需的事,多干多数人受益的事,多干有利于我镇经济发展的事。坚持把团结奋斗作为一种素质来培养,作为一种能力来强化,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以良好的政风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提高政府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抓经济工作,用创新的精神培植发展新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因地制宜,根据我镇所处的独特地域环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实现新的突破。

六、高度关注民生,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信息宣传指导,使更多的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镇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事业,逐步扩大养老、事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广泛开展文化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促进乡土文化的繁荣。加强教育环境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进一步抓好镇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篇四:行政工作承诺
2016行政管理人员承诺书

行政管理人员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署,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塑造良好形象。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向社会郑重公开承诺:

一、接待投资咨询,一次性全面、准确、详细告知办理投资项目注册登记的条件及应提供的材料。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材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有特殊情况实行特事特办或即来即办。

四、个体工商户办理开业登记,注销登记即来即办。

五、动产抵押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六、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做到“十不准”:即不准接受企业的宴请、礼金和礼物;不准向企业拉赞助、到企业报销票据;不准要求企业支付娱乐费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朋友办理人情执照或年检;不准工作人员为企业代表执照或年检;受理本局机关或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代办的企业执照或年检;不准为无证代办人员办理执照或年检;不准故意刁难企业办事人员要态度办事拖拉或互相推诿;不准在查处企业违法违章案件中徇私枉法,随意降低处罚标准;不准滥用权力谋取私利。

七、行政执法做到“五公开”,即公开行政处罚规定;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办案处罚结果;公开申诉制度。

八、消费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城区范围内投诉15分钟内到达投诉现场,其它地区投诉30分钟内到达投诉现场。投拆电话:。

我局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上达承诺事项,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

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树立全局系统执法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郑重承诺: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执行房地产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每一件执法案件。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4、遵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偏袒保护、因私废公、惧强抑弱、拖延推诿等现象。

5、遵守着装规定,执法过程中亮明身份,行为正派,态度坚定,举止文明。

6、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深入调查了解,及时妥善处理。

7、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2016-05-28

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树立良好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形象,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市工商局向全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各级服务窗口和“红盾网”等载体,公开工商部门的职责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制度、办事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增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实行限期办结制度。只要当事人请求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即刻办结;各类企业设立、变更登记,5个工作日;户外广告登记证核发,3个工作日。

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除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前置审批外,其它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制”、“服务承诺制”、“主办责任制”、“一审一核”等制度,登记注册大厅人员实行政策咨询“一口清”、承办材料“一手清”和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在企业自愿的情况下,对我市招商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坚持和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和全程跟踪服务制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仪表端庄,耐心解答各类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问题。

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重点加大对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承担起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责任。切实加大对不正当竞争、部门封锁、行业垄断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3.15”消费者维权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户、进农村等活动,为企业、商户免费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维护好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依法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认真调解消费争议,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广大市民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六、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做到“五公开”: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公开行政处罚规定;公开办案处罚结果;公开申诉制度。

七、坚持廉洁从政。强化党员队伍的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克己奉公,坚决杜绝以下行为的发生:一是违反程序办理的;二是超出承诺时间的;三是办事中人为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的;四是推诿扯皮的。

八、坚持创先争优。紧紧围绕区工商局和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争做贯彻执行的模范;认真学习,勤奋钻研,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争做学习的模范;严守党纪、国法、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争做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九、市工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事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执行。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诺书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

我于2016年1月23日申请办理由本人独资的 的设立登记,本人承诺,在此之前未办理过以 为股东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并承诺在该公司注销之前,也不再办理以为股东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

承诺人:

篇五:行政工作承诺
2016个人依法行政承诺书

个人依法行政承诺书【行政工作承诺】

为切实加强全市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林业系统“法治、服务、责任、效能、廉洁”的新形象,xx市林业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切实加强领导,人人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分项负责,量化任务,细化责任。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职责,人人积极参与,人人为行评作贡献。

二、认真履行职责,推进生态建设。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进一步明确党和人民赋予林业人的神圣职责。加快林业的改革和发展,拓展林业的内涵和外延,开发林业的多种功能,努力建设完善的生态体系,发达的产业体系,繁荣的文化体系。

三、完善办事制度,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林业系统办事公开制度,规范政务、事务公开内容,提高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密切联系群众,竭诚为民谋利。关注民生,服务发展。树立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良好作风,建设勤政、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机关。严格执行支农惠农政策。杜绝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的不良现象,防止和克服“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竭尽所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坚持依法行政,创新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开办事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秉公执法,文明服务。

六、严格遵纪守法,依法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杜绝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现象。

七、重视来信来访,热情接待处理。对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群众举报,一查到底,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做到及时受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取得实效。全市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决做到“八个禁止”,即禁止赌博打牌;禁止公-款进入娱乐场所;禁止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禁止违反财经纪律,套取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禁止以权谋私,干扰案件查处;禁止权钱交易,违法乱纪;禁止利用职权侵占、坑害老百姓利益;禁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生。严格遵守政风行风评议纪律,以良好的纪律和作风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全市林业系统将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广开言路,开门纳谏,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201x年x月x日

环保局依法行政承诺书

根据金湖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我局现就依法行政工作向全县人民作如下庄严承诺,请全县人民监督。

一、在法定范围及权限内,从事环境执法活动。杜绝不作为,禁止乱作为。

二、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严格按标准收费,不超标、超范围收费。

三、行政处罚时,做到事先告知,并根据需要按规定实行听证制度。

四、建设项目审批时,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环境影响报告表 (书)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三同时”项目的验收申请,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五、12369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并与公安局110联动。对环境污染问题的举报,紧急情况半小时内出发前往现场处理;一般来信来访及来电,在24小时内安排调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时查处。对署名信访,结案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拳人。

六、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对违反禁令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错案和执法过错,严格按照《金湖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进行追究查处。

监督与举报电话: 0517-868 01758

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承诺书

作为一名党员,我认真参加了党组织安排的专题学习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是重申和提出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搞权钱交易。《规定》提出并重申了八项纪律要求,是中央针对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重要举措。《规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是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目的是使我们的干部不犯或少犯这方面的错误。我们务必高度重视,严肃对待。通过学习,明确了《规定》的各项具体内容,增强了与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对照《规定》中的“八条禁令”,我一条一条地认真进行对照检查, 没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现特向党组织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深入学习、严守《规定》。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正确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关系,决不能以权谋私。

二、认真贯彻,落实《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同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依法行政,公正合理。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至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准确运用法律规定,依法实施行政权力。

五、廉洁自律,维护形象。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言行文明,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教育工作者形象。

六、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精通本职业务,熟知法律、法规,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不计个人得失,真心奉献社会。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分别上交市教育局、镇联校、本学校各一份存档,本人自存一份,作为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的镜子,时刻自我对照检查。

篇六:行政工作承诺
2016行政服务承诺书

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热情服务,文明待客。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风气。

2、对外承办业务,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必须完成,不得无故拖延。

3、对手续齐全的,符合规定的业务坚持马上就办。

4、对手续不全或不能办理的应当立即向办理者说明情况,说清办事程序、申报材料。

5、严格办事程序,按照下情上报、坚持原则、提高效率的工作程序。

6、提高工作效率,优质高效服务,让办事者放心。

7、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职务和工作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取利益。不利用工作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8、工作和生活中,发现配偶、子女和亲友有违法违纪情况要主动报告,不包庇违法违纪当事人。

二、承诺保证

办事无故拖延,态度生硬、故意刁难、索要好处、未按承诺内容办理者,一经发现或举报,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经教育不改者调整工作岗位,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者将给于行政处分。

行政服务中心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部门,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行政服务指南、中心网站及中心触摸屏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尽快办结,无正当理由超时未办结的视为默认同意,并给申请人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专栏,投诉电话:8800012。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尤其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既是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推进的改革工作,也是顺应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形势的必然选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强化政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的必然趋势,更是一个减轻办事成本、减少办事环节,提速、提质、高效、廉洁,树立政务形象和解决老百姓实际需要的重要平台。在此,我代表政务服务中心庄严承诺:

一、注重时效,提升政务公开效果。规范公开程序,及时发布重要的政府信息,确保通过报刊、网站等载体发布各类信息5000条以上,让群众更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二、规范运作,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优化好网上审批系统,制定好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确保审批的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提速50%以上,为公众提供网上咨询、查询、申办、审批及投诉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 三、完善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精力,凝聚更大力量,加快县、乡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力争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正常运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 四、健全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窗口建设管理,完善窗口管理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配强配优窗口人员,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彻底扭转把办事窗口只当成一个收发室,让群众两头跑的局面,优化窗口环境、创新接待服务、提高办事质量,确保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力争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前5名。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承诺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何胜舟

华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华宁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华宁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特向社会作以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县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服务、监督、协调”四项职能,切实推动和促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

二、坚持文明接待。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实行“四有五个一样”,即对来访办事的群众,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三、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中心”各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督促各窗口单位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内容、程序、材料、时限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凡遇到来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被询问(含接听电话)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属首问责任人职责或首问责任人能够答复的事项,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窗口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股室、窗口、单位或联系电话。

五、实行限时办结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事快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凡属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事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六、坚持廉洁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请吃,不向服务对象拉广告、赞助、推销商品等。认真落实“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措施。

七、坚持履行八项服务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0877-5018333

0877-5018809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市工商局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办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事宜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仪表端庄,要耐心解答各类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问题。

【行政工作承诺】

二、依法办理各类市场主体准入手续,履行行政许可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市场主体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时,登记机关当场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决定,准予登记决定后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有关通知书或证明。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认真执行各项收费管理制度,依法收取注册登记费、工商企业年检费。

四、依法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认真调解消费争议,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首都市民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五、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维护首都市场经济秩序,对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

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类投诉举报形式。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15,网上投诉举报网址:#url#;通讯地址: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编:100080。

七、市工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事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执行。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22日

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书

根据文件精神,涉及到发改委审批事项为备案、核准、审批这三大类,均为承诺限时办结件,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使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规范服务。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章政策,做好审核审批工作,为我县项目建设和改善民生尽职尽责。遵循“速度从快、程序从简、服务从优”的服务原则,为服务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审批制项目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备案项目由5个工作日缩减到2个工作日,核准项目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减到2个工作日,坚决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事事快办,

三、严格执行岗位无缺制度。

实行ab岗制,确保工作日内随时有人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廉政建设。

严守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根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现象,努力打造高效、清正、廉洁的服务平台。

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各机关在职能范围内,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二)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没有明确法定办理时限的,也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尽量缩短办理时限。

(三)提供优质服务。承诺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提供让服务对象满意的服务。

(四)完善其他服务。联系本单位实际,对作风、监督、收费、廉政等方面做出服务承诺。

第三条 对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报备、登记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科室、人员、程序、时限等要素,应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和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

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受理机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本乡各机关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本机关的服务承诺制度。

第六条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机关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

水利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xx市水利局特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服务内容

本局行政许可项目包括:限额以内的取水许可审批、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市管河道堤防工程占用)审批、市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本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限额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核(上报件)、取水许可证年审(法定年检项目,即办件)、长江采砂审核(上报件)、省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和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上报件)、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上报件)、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

二、服务承诺

1、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我局拟在水政水资源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归并审批职能,集中办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及履行相关服务职能;明确水政水资源处处长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授权《取水许可证》年审工作由水政水资源处(行政服务处)处长全部在窗口办理;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将市政府公布的项目调整进中心运作。

2、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坚持后台围着窗口转,简化审批流程,将原行政许可总审批时限由127天压缩为51天,减少76天,并确保按时办结。

3、加强对一审一核的年审、备案事项的服务。对我局受理的《取水许可证》年审和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等一审一核事项做到即时办理,将《取水许可证》年审调整到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盖章。

4、加强对执法机构管理和监督。对我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现象,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5、水行政规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6、实行阳光操作。我局将把服务内容的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并在局入口大厅公开服务承诺、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机构、办理期限、投诉方式,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三、监督和投诉

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的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水利网上公开答复。

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树立全局系统执法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郑重承诺: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执行房地产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每一件执法案件。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4、遵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偏袒保护、因私废公、惧强抑弱、拖延推诿等现象。

5、遵守着装规定,执法过程中亮明身份,行为正派,态度坚定,举止文明。

6、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深入调查了解,及时妥善处理。

7、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201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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