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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2016-07-21 09:39:1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共6篇)2016年药房工作计划篇一:2016年药房工作计划2016年药房工作计划一、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我院医务工作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各医务人员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全方位提高医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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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2016年药房工作计划

篇一:2016年药房工作计划

2016年药房工作计划

一、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继续加强我院医务工作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各医务人员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全方位提高医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处方书写质量的管理,每月不定期抽查并评析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及我院处方点评制度,规范处方书写,对不合理情况进行实时通报。

严格把关杜绝滥用抗菌药物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预防过度使用、滥用,控制药品费用在整个医疗活动中所占的比例,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定期抽查处方并点评,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处方先予以沟通,沟通后仍不改将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处理。 医院规定加以限制使用的其它抗菌药物,科室应凭处方经科主任签字后,到感染控制科主任处登记、签字后再到药房取药。紧急情况下可越权使用,但处方量仅限1天。

门、急诊抗菌药物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天量。

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

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五专(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保管与储存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

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册登记此五专应该严格执行,缺一不可。对于不合格处方立即退回,不可发药。对于麻醉药品处方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张都必须严格审核方可发药,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都要将处方退回。对于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杜绝人情处方、领导处方。

四、制定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制定我院2016年的用药基本目录,并保证目录内的药品供应,保证临床的用药需求,做好药品网上采购的各项工作。

五、提高药学服务及药品质量以提高质量为重心,逐步建立质量、安全系统。集中精力,抓好质量和安全,强化科学管理,提高整体绩效,这是药剂科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加强服务过程的标准化管理,突出科室职能,对药品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加强合理用药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工作,对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实行严格的监控,减少抗菌药物滥用情况。特别加强孕产妇、儿童合理用药。定期对不足的服务工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共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使整个服务过程成为一个不断反馈、不断调整、不断规范的过程,从整体上加强和推进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医院药房是窗口,做到微笑服务,使患者有个好的心情。发药时严格按照四查十对执行,杜绝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进一步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密切配合医疗、护理等相关

部门,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加强药学服务窗口的工作开展,更直接、更全面的为病人提供药学服务。

七、完善职效考核制度

制定药剂科职效考核制度,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坚持执行全面质量考核,通过对各种制度、考核标准的严格执行,实行弹性工作制、整顿劳动纪律,使各部门工作达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八、加强学科的人才培养

制定药剂科继续学习制度及业务知识定期考核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及服务技能和态度的培训,提升药学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高病人的满意率。鼓励职工学习计算机知识,提高工作效率,组织药房工作人员和临床医生之间多沟通多交流以促进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积极参加院内外组织的各种学术讲座,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增加业务修养,提高知识内涵,力争2016年度医技人员都取得资格准入;计划2016年每月组织一次药剂科的课内活动。为响应上级卫生部门的号召每月坚持抽查并点评各临床科室处方50份。

为提高药品质量、临床用药的合理性、推动科室创新发展,以及为我院创造更多更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院领导的指导与扶持下,全科人员将会共同携起手来,集中智慧、凝聚力量、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努力工作。以药学服务目标,以质量为中心,为患者和药学的发展尽一份微薄之力!篇二:药剂科2016年工作计划报告修改后

2016年药剂科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我科将紧紧围绕院部总体规划,按照创造三级综合医院的等级标准与评价细则,逐项细化抓落实,以安全、有效、方便、价廉为服务宗旨。把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列入院部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提升我科各项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科整体形象,巩固所取得的成绩,我科拟做2016年的工作计划:

一、我科按照医院制定的药学发展总体目标。承担监督与推进相关药事法律法规的落实,接受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监督和检查。开展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收集临床用药意见和新药临购申请的前期审批工作。严格执行省卫计委关于做好药品交易平台采购工作的规定,与《本院基本用药目录》相适应,遴选原则为: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并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采购范围以专家库遴选药品品种为原则,不断推进药学工作持续改进,满足临床诊疗用药需要。同时加快建设药学理论与业务人才培训的步伐。我科在去年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目标,为医院医疗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优化阳光用药制度建设:根据阳光用药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把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列入医院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继续利用阳光用药电子监管系统,认真做好跟踪细化工作, 把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工作更进一步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医疗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四查十对”调剂操作规程和向患者用药交代,认真核发药品,投药准确无误,杜绝差错事故。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精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药品的“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确保采购、保存、使用安全。做好药品采购计划和库存周转量的评估和监测。药房实行药品专人负责制,监测药品用量动态数量和有效期,保证临床药品供应。加强与临床沟通,征询用药信息,满足临床需求。

四、实施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落实《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精神。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预警机制。进一步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力求把抗菌药物各项指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配合院部抓好药比调控工作,认真做好基药比例上报相关事宜。

五、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继续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督促并鼓励各临床科室主动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时整理上报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在上报数量、质量方面有新的增加和突破,对存在问题及时向科室和沟通。为临床提供药品相关信息和新药介绍,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六、开展用药咨询服务。继续加强病人用药教育宣传,门诊窗口用药咨询服务,提高病人用药依从性,宣传用药知识,指导病人安全用药,促进合理规范用药,为临床科室解答合理用药咨询。进一步做好下送药品到科室的规划,不断规范服务流程和全科整体服务水平。

七、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药学人员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医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推进全体科室人员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继续参加三基知识培训和考核,努力提高基础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做好实习生的带教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流程,防止发生差错事故,根据业务学习的需要,配合协助医教部门做好相关的培训教学工作。

八、我科自从成立了临床药师工作室以来,已经派3人前往省人民医院进修临床药师;从而不断壮大临床药师队伍,提高临床药师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为医院在用药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汕尾地区医疗机构中,我院的临床药师队伍处于领先行例,新的一年里,我科的临床药师将计划到各临床科室参与交班、查房,在用药方面做医生的参谋,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共同为患者服务。

九、力争开展建立静脉用药调配室。根据三级医院的要求,争取开展建立静脉用药调配室,请院部领导给予支持并提供场所,更需要相关科室的配合才能完成。这是评审等级医院必须达到的条件。

十、每季度计划1-2次组织检查小组,下各临床科室、桃园分院、门诊部检查指导病区备用药品、急救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有效期等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沟通反馈、妥善处理。

十一、我科在院部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三级医院持续改进的总体目标,本着“服务病人,服务临床”的理念,以改革创新的意识、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认真做好我科的各项工作。

2015年11月1日篇三:药剂科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药剂科2015年工作总结

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工作即将结束,这一年是我院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增进效益的一年,更是落实以病人为中心,以“推进文化建设、提升医院内涵”为主题的文化建设年。药剂科在院班子重视和主管院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全科同志团结协作,奋力拼搏,上下一心,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工作,并且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管理方面

(一)认真履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1、本年度共召开2次药管会,组织修订了药剂科动态管理制度,并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了我院的药事管理;

2、修订了我院2015年基本用药目录,现常用药品约800种,基药比(品规)约为51.54%;

3、组织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审核我院拟购入药品的合

理性;分析我院药品使用情况,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二)做好药品管理工作,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与需求

1、及时掌握各临床科室药品需求,保障药品供应。新引进药品27多种,尽可能满足临床需要药品的供应,如地特胰岛素、祖卡木颗粒、头孢克洛颗粒等;2、药品动态流动是医院信息化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科利用医院his管理系统将实行药品零加

成,使得药品流动有序运转;

3、对库存药品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是医院资产管理的一项

重要任务,为保证我院药品的安全使用,根据医院《关于处理盘

盈药品的决定》文件要求,主动收集临床科室多余药品进行管理,

现已收集儿科、消化呼吸内科、icu、等6个科室,药品品种约

50种,入库金额约十八万元,既为医院带来效益,又为药品的

储存提供保障;

4、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按照药品管理法坚持做到“阳光

采购”,各调剂室对上架药品质量层层验收,注重细节,尤其对

药品的贮藏与效期严格把关,且每月各个药房都进行效期药品的

自查,将临近失效内的滞销药品及时上报,药剂科根据具体情况

采取措施,积极处理,确保药品的安全与有效;

5、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麻、精

药品“三级五专”规定,确保使用安全。管理精麻人员每月核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合理使

用情况及时登记,上报给科主任并且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反馈给

相关科室,要求整改。【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三)大力宣传文化建设年主题活动内涵,积极开展活动

在医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药剂科积极响应我院文化

建设年主题活动的号召,组织学习我院主题活动内涵。本年度积

【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极参与拔河比赛并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我心中的医院”的征文比赛,选出优秀的作者进行演讲;主

动参与院培训;现已召开科室例会10次,学习《医务礼仪》、

【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专业知识各类书籍7次。我科有效结合医院活动方案,主动参与

医院各项活动,扎实落实日常工作,实现文化建设与日常工作相

互促进。同时随着医改的深入,将医院文化的内容和要求融入各

项重点检查之中,与“履职尽责”、“公立医院巡查”“三好一

满意”、“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

相得益彰。

二、经济方面

1、药品经济是药品管理的重要内容,2015年药剂科针对每

季度盘存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分析,要求各部门总结原因,在药

品经济管理方面有了较大的提升,今年药品第三季度盘存帐物相

符率为83.10%,同比上浮23.88%,报损率也不断降低,现药品

收入xx万余元,占医院总收入30.26%(1月~9月数据);

2、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的合理化管理,方便患者取药,

实行了中草药和西药进行分类管理。同时在医院领导的支持下开

展新业务,引进了中草药煎药机,对于有需求的患者进行煎药,

方便患者携带和饮用。中药房中草药的品种也日趋丰富,极大地

满足了病人的需求。这是对传统中医药的进一步传承与发扬,也

可为医院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学习方面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科室人员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医院举办

的各类学习培训,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医院对药剂工作的支持和帮助,鼓励科室人员各种会议学习交流,推进全体科室人员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并且分析现有人员在工作中的主要差距,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同时充实各岗位人员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药剂科每个人都深切体会到医院对社会所负的使命,都自觉充实自己,不断向上。

四、临床服务方面

(一)窗口服务

1、药房窗口服务作为医院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反映医院精神面貌和文明素质的窗口,

更担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大责任。面对我院病人数量急剧增加,各个部门的工作量随之增加的形势,我科每月以“医疗质量控制”为契机,加大对药房人员服务态度的考核,要求各部门规范流程,明确标识,提高了服务质量,增进了医患沟通,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了明显改善上;

2、对住院药房配送药品进行了合理化分流。就住院药房病区取药多、处方多,给工作上带来诸多问题,今年新进两名工作人员分担部分配送临床科室的药品,得到了医生和患者的认可。

(二)临床药学服务

1、联合医务科,与市中心医院有资历的临床药师取得联系,方便我院临床药师沟通交流和学习,并邀请其来我院进行合理用药宣传,对我院临床药学的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和建议;

2、全方面的展开了临床药学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三名临床药师职责,积极为临床医生提供更新、更快的药学知识,虽离真正做到药学为临床服务还有一段距离,但为指导临床医生真正做到安全、经济、有效的合理用药作了一定的努力。并严格监管、分析我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严格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对于我院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必须会诊才能使用。本年度现已编制我院药讯3期,每月进行门诊处方点评100份,住院医嘱30份。每周参与3-4次临床科室早查房写查房记录,参与临床会诊1次。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的处方分析和评价积极上报医务科,并联合医务科与医生会谈,纠正医生不合理用药现象。

2、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制度,积极鼓励临床上报,较好完成了我院不良反应上报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到临床收集药品使用后的信息反馈,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 “可疑必报”的原则,督促临床主动填报不良反应报告,发现药品发生不良反应时,协助临床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处理工作并查找原因,如与药品质量有关的,及时更换厂家,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事后我科及时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网报工作,本年度共上报不良反应报告70例,与上一年相比同期增长11.1%。

(三)合理用药方面

根据医院用药的动态监测,进一步加强了全院超常药品的合理应用有效监测,并对我院药品数量和金额双排名在前的药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根据《xx县人民医院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干预措施》对我院超常药品实施限量使用、降价等干预措

篇二: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医疗单位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载体,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逐渐建立和完善更加公然透明的医疗服务用药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切实加强医德医风教育,防范医药购销领域的贸易贿赂行为,建立医疗卫生系统良好形象,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实施内容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阳光用药工程各项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医务职员的职业道德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贸易贿赂行为,增强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进步科学公道用药水平,提升医疗单位的诚信度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具体目标:

1.药品采购更加规范透明 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严格执行省药品集中采购各项规定,严禁在中标目录之外采购药品,特殊用药按规定审批,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销售价格。 2.临床用药实现三知道 让患者知道所用药品的相干知识和留意事项;让患者知道所用药品的正确价格;让患者知道公道用药的科学道理。 3.药品使用总量和结构公道 国家和省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人民医院配备品种数≥80%,中医院≥70%,人民医院、中医院使用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第二、三、四、五、六、七人民医院≥50%、新建中心、分中心、分院100%使用基本药物。 药品收进占医疗收进比例≤50%。 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二级医院≤25%、中心卫生院、新建中心、分中心、分院≤30%。

4.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效控制。 2013年全市医院实现均次门诊费用和均次住院费用零增长。 (二)工作任务 1.大力展开宣传教育,强化阳光用药理念。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是造成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既侵害群众利益,又侵害卫生行业形象。实施阳光用药工程能对医疗机构非常态用药现象及时发现、提示、预警、纠错和规范,努力把分歧理用药题目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群众的要求,也是建立卫生系统良好形象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到部署,认真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展开多种情势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阳光用药理念,自觉将临床用药行为置于社会和公众的阳光监督之下,有效预防医药购销领域的贸易贿赂行为,进步药品科学公道使用效能。2.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实施网上药品采购,采购品种必须从市卫生局确标目录当选择;各单位应制定出台《阳光彩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严格依照要求展开药品确标工作,并将确标结果予以公然;规范备案采购,从严控制备案采购药品的品种和数目。如临床确需,要依照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严格审批,并将采购使用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中标药品采购价格。

篇三: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2016医疗单位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载体,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用药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切实加强医德医风教育,防范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树立医疗卫生系统良好形象,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实施内容

(一)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阳光用药工程”各项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增强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提高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提升医疗单位的诚信度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具体目标:

1.药品采购更加规范透明

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严格执行省药品集中采购各项规定,严禁在中标目录以外采购药品,特殊用药按规定审批,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销售价格。

2.临床用药实现“三知道”

让患者知道所用药品的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让患者知道所用药品的准确价格;让患者知道合理用药的科学道理。

3.药品使用总量和结构合理

国家和省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人民医院配备品种数≥80%,中医院≥70%,人民医院、中医院使用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第二、三、四、五、六、七人民医院≥50%、新建中心、分中心、分院100%使用基本药物。

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50%。

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二级医院≤25%、中心卫生院、新建中心、分中心、分院≤30%。

4.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效控制。

2016年全市医院实现均次门诊费用和均次住院费用零增长。

(二)工作任务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阳光用药”理念。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是造成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既损害群众利益,又损害卫生行业形象。实施“阳光用药工程”能对医疗机构非常态用药现象及时发现、提示、预警、纠错和规范,努力把不合理用药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群众的要求,也是树立卫生系统良好形象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制订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阳光用药”理念,自觉将临床用药行为置于社会和公众的阳光监督之下,有效预防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提高药品科学合理使用效能。

2.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实施网上药品采购,采购品种必须从市卫生局确标目录中选择;各单位应制订出台《阳光采购药品确标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药品确标工作,并将确标结果予以公开;规范备案采购,从严控制备案采购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如临床确需,要按照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严格审批,并将采购使用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中标药品采购价格。

3.提供良好的临床用药服务

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并主动向患者告知所用药品的作用、用法和注意事项;药师和药品调剂人员能提供良好的药事方面的相关服务;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专栏等载体公示所有药品的价格信息,方便患者查询,要为门急诊和住院病人提供详细的药品等费用清单,及时解答患者对药品价格的疑虑问题。使用自费药品要及时告知患者并签字同意。

4.落实临床用药综合管理措施

要以强化临床用药管理为核心,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制度,确立严格有效的执行手段,加强对临床药物尤其是抗菌药物使用的分类管理。二甲医院必须在HIS系统中设置临床合理用药的预警程序,做到有效预警、实时监管。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和医嘱点评工作。局对社区服务中心以上各类医院每年进行一次处方、医嘱集中点评,并根据管理需要随机抽查部分医院处方或病历,将点评结果及时反馈和通报。二级医院每1-3个月必须自行组织开展一次处方点评,对不合理处方、医嘱(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进行剖析,引导医务人员规范、合理用药。

5.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每季、半年和一年汇总医疗服务和“阳光用药”相关信息,将通过卫生局门户网站、今日等媒介,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单位须在每月初向局报告“阳光用药”相关信息。医院要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制度,每季、半年和一年汇总医疗服务和“阳光用药”相关信息,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介,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确定“阳光用药”必须向社会公示的信息至少有以下9项: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抗菌药物在门诊病房处方的比例及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比例、每门诊均次费用和药品费、每出院病人均次费用和药品费、门诊处方平均金额、不合格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平均住院日。

6.建立大处方公示上报制度

要在每月7日(假期顺延)前完成医院内部上月度处方点评,将大处方在公示栏内公示(人民医院、中医院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内网进行公示),同时报送局监察室及医政科。要针对公示的大处方进行有效整改,对反复多次出现大处方的临床医师给予一定期限的暂停处方权处置,必要时报送局纪委进行相应处置。以下情形可以界定为大处方:①无适应症用药,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超说明书用药。②病情不需要时,超疗程、超剂量用药以及应医保患者要求随意开药,住院患者出院超量带药。③为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的药品。④无指针使用抗菌药物,Ⅰ类切口手术病人超常使用抗菌药物。⑤无合理理由二级医院单张处方价格大于200元,其他医疗单位大于150元。⑥单日内重复处方。

7.重申药品用量前十名公示上报制度

要在每月7日(假期顺延)前完成医院内药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的统计,对前十名的药品按数量及金额分别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上报局监察室及医政科。每月针对前十名药品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抽取病历进行综合点评,对明显存有商业因素的药品供应商进行谈话,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涉及的药品进行限量供应甚至暂停供应。对三次以上药品销量前十名的药品由局纪委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谈话,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各医疗单位要针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及医嘱点评,优化医院内部药品配备结构,二级医院要进一步落实临床药师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8.健全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

局“阳光用药工程”领导小组对单位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并建立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统一受理对医疗服务中乱收费、不合理用药和医生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贵重或辅助药品的投诉举报,接受媒体、社会、患者对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的监督,同时严肃查处药品采购和药品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局领导小组为了便于对全过程监管,设为投诉受理电话,工作人员作好投诉记录,并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工作安排

1.实施范围:全市医疗单位

2.实施时间:2016年3月全面启动,2016年4月强化推进;2016年为持续推进和巩固完善年,之后,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常态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实施“阳光用药工程”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落实医改重点任务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卫生局建立实施“阳光用药”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医疗单位实施阳光用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内部分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抓好各项工作内容和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不断改进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要按照“阳光用药工程”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扎实贯彻落实。同时,要把该项工作与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和建立医院用药监管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市卫生局纪委将加强督导检查,实行阳光用药严格问责制,对工作措施不力的医疗单位,要严格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阳光用药”各工作小组将及时收集和分析反映医疗质量、医院效率和合理用药的数据信息,客观全面地评价医院工作。同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促进医院的良性竞争。通过实施“阳光用药工程”,引导医院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改进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增强自我发展、持续发展的能力,有效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阳光用药工程”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篇四: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2016监察局阳光工程建设方案

为确保“阳光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纪发[2016]7号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纪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为我县实现“三县并举”战略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从建设、分配、监管等三个方面入手,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土地供应、政策处理、工程建设、施工环境、资金保障、建成分配、后续管理等方面开展阳光监管。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住房配租配售和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县建设局)

(二)推进教育阳光招生。制定《县高中、初中和小学新生招生办法》,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络、招生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初中毕业生能在教育网免费查询本人学业考试成绩。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单等资料,在当地教育网、校园网或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整治工作,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阳光招生。推进学校食堂等工作公开。(县教育局,中学)

(三)推进医疗服务阳光公开。一是建立公立医院基本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制度。杜绝医疗单位单独擅自采购,保证采购物品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预防腐败风险。二是推广处方点评制度,开展抗菌药物整治,推广临床路径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按季将全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等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

(四)推进“三公”经费阳光公开。在2016年度控制数基础上压缩“三公”经费5%,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明确公务接待内容和标准,按季度公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并下达2016年度全县各乡镇及县直机关部门“三公”经费、水电费、会议费控制数,做好相关经费的支出控制工作。(县财政局)

(五)进一步减轻农民、企业、基层负担阳光行动。巩固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成果,完善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统一制作涉农收费公示公示版式。通过政府网站、触摸屏、公示栏等方式,公开各项补贴政策和村级财务收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清理整顿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行为。(县农业局、经商局)

(六)加强“四项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专项资金、救灾专项资金)阳光监管,在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做到全面公开。

加快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阳光监管,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行政重大决策公开、社会保险经办阳光内控建设和社会保险基金重大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县人力社保局)

完善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设立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更新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贷款楼盘信息、存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等信息。定时向监管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运行报表,使用管理分析报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坚持扶贫专项资金、救灾专项资金的“三公开、一监督”管理制度,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法定程序、步骤确定救助对象。扶贫专项资金、救灾资金发放实行社会化方式,通过银行“一卡通”等形式直补到户。(县财政局、民政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七)推进征地拆迁阳光补偿。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维护被征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全面推行“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征地拆迁流程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内容和对象,公布征地补偿标准,增加政策制度和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切实维护被征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国土局、建设局)

(八)推进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资营运机构招聘等事项的公开。全面推进公务员阳光招录、事业单位和国资营运机构阳光招聘,规范招录(招聘)程序,强化招录(招聘)监管,实行招录(招聘)政策、计划、资格、成绩、结果“五公开”;规范招录(招聘)条件的设置、笔试、面试、技能操作和体检等流程,形成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招录(招聘)单位、社会和考生共同监督的合力,确保招录(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九)推进公路阳光收费等收费事项的公开。制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公路收费站点年度“阳光收费”工作计划,落实信息公开、政策公开、服务公开制度,重点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政策的贯彻执行。(县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

(十)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回头看。制定切实可行的回头看工作方案,巩固2016年度民主评议成果,着力整改2016年度行评中查摆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服务项目和标准,推进银行收费等事项的公开,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金融银行)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公开项目。按照“管行业的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对“阳光工程”涉及内容进行认真讨论研究,明确职责分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梳理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二)健全公开平台。以县政府门户网为依托,开设“阳光工程”建设专栏,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阳光工程”建设分栏,推进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阳光工程”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三)深入基层一线。“阳光工程”措施落实的好坏,关键在基层。全县的“阳光工程”建设要向基层延伸,结合基层站所对接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向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最近的地方延伸,做到“阳光工程”有关政策和要求落实到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村居(社区)。

(四)畅通投诉渠道。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阳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要拓宽、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受理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听取意见建议,做到群众的公开需求清楚、公开的责任主体清楚、公开的实际效果清楚。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研究提出牵头负责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于2016年5月底前报县纪委纠风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全县“阳光工程”建设整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单位“阳光工程”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表,建立健全“阳光工程”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要根据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做好阳光工程经验做法书面小结,于2016年7月底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县纪委纠风室。县政府纠风办适时组织督查,并召开工作经验交流推进会。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单位对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提高。把“阳光工程”工作中成功做法转化为政策制度和长效机制,为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各单位“阳光工程”建设年度工作总结于2016年10月底前报县纪委纠风室。

篇五: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2015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任务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的牵头单位,20XX年应按照内府办函(20XX)50号文件精神,在20XX年以来连续三年实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一是成立了以中心主任林建钦为组长,中心副主任杨琨、刘涛和资金运作科、会计核算科、归集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健全和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对资金运作的监管,防范资金风险。三是继续巩固加强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进行“三清三建、六查六纠”,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建立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资金调度的各项管理办法,健全审贷小组工作。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使内部管理和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四部委制定的《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协调财政、审计和人民银行市分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管理职权,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三)按照《内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办法》和《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提高使用效率,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实现住房保障的重用作用。

(四)按照《会计法》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规定重点加强对资金和财会人员的监管,完善与各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的《金融委托协议》,规范受托银行的行为,明确相关的权力、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银行沉淀资金和大额存单的印鉴、密码必须实行分人管理和定期稽核制度,按时准确填报《住房公积金存款、贷款报备表》,确保资金监管到位,确保资金安全。

三.纠风工作的重点

20XX年要继续围绕省建设厅、纠风办、监察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年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XX]20号)规定和内府办函(20XX)50号文件精神,依照国家政策法规,继续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长效的原则,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为重点,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实现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整改纠正到位、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公积金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的目标:

(一)加大归集力度,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要从切实维护职工利益不受侵害的角度出发,继续认真贯彻《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继续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为契机,狠抓归集扩面不留死角。归集面和归集量要在已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再创新高。

(二)大力发展个贷业务,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支持住房消费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按照《内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办法》办法的规定,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积极措施把个贷业务搞上去,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资金使用率。,要严格审批程序,落实专人加强贷后管理,确保不发生一例还贷逾期,确保资金安全。

(三)严格管理,确保支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工作要严把政策关和审核关。一方面要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快捷办理,不打折扣;另一方面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热情接待,耐心做好政策解释,但坚决不予支取。同时,在执行提取政策时,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所有提取职工一视同仁,绝不能放宽条件,搞人情提取和技术套取。

(四)加强财务管理,安全运作资金,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资金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安全运作好银行沉淀资金,优化资金结构,努力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增值收益。

(五)把纠风工作与完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相结合,继续巩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成果。在完成前三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的要求,继续落实好“三清三建、六查六纠”的各项任务,建立监督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问题整改纠正到位、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住房公积金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的目标。

第2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和省、州纠风办关于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围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关注民生、促进发展”主题,按照“纠风惠民”的要求,重点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案件查处等工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密切联系党群干群关系,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涉及民生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治理活动。

1、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①集中开展医改资金、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资金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②强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巩固专项治理成果。③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为重点,强化教育惠民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确保经费合理分配和拨付使用到位。④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第①项第一监察分局、县卫生局负责,②③④项第二监察分局、县财政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①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遏制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恶性事件的发生。②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③继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重点开展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治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规范筹资酬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高压态势。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①项第四监察分局、县农业局负责,②③项第四监察分局、县经管局负责,④项第二监察分局、县人社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3、坚决纠正涉企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清理,重点整治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利用行政审批、许可前置条件乱收费,垄断性行业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经营服务费,行业协会、学会利用部门优势地位违规收费和变相摊派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市场主体利益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以上县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4、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①清理教育收费文件,加强教育收费文件审核把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②对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盈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控制学生食堂盈利水平。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评议办法,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发行秩序,落实教辅材料新政策。④以县城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示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程序和结果,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违规招收特长生,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⑤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自费生。

①至⑤项第一监察分局、县教育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5、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①集中开展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②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③进一步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稳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效降低药械虚高价格。④完善药品采购配送制度机制,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⑤积极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⑥整顿规范医药价格秩序,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①至⑥项第一监察分局、卫生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6、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认真执行征地拆迁政策、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确保征地拆迁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及其背后违纪违规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县纠风办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

7、坚决纠正金融、电信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①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清理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向社会公开;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借贷款之机强制收费、乱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②强化电信行业监管,清理和规范电信资费文件,进一步简化资费套餐结构,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着力整治强制服务、强制捆绑销售和强行扣费、恶意吸费、虚假宣传、违规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①项县银监局负责,②项第三监察分局、县经信局负责,县物价局配合。

8、坚决纠正涉车涉路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①集中开展汽车驾驶员技能培训和资格考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②继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落实治理超限运输执法自由裁量权和罚缴分离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执罚执收不规范行为,严格整顿和规范客车运营秩序。③继续开展公车专项治理活动。

①②③项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9、坚决纠正其他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①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反人事和财经纪律占编“吃空饷”等行为。②深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③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④进一步精简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

第①项第二监察分局、县人社局负责,③项第三监察分局、县住建局负责,②④项县纠风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百佳”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20XX年对教育、卫生、水利、农业、林业、人社、计生、扶贫、药监、民政等部门及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20XX年国土、住建、环保、国税、地税、安监、物价、交通8个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百佳”基层站所(窗口)创建活动。配合做好州纠风办组织的“县(市)长热线”工作,构建多媒体联动热线模式。(县纠风办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县委政府的要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把作风建设与纠风治乱相结合,通过切实巩固农村“禁整无事酒”成果,查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县纠风办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及专班人员,对照任务逐项抓落实,并将监督检查及落实情况按时按要求书面报告给县纠风办和监察分局。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促进;坚持把政风、行风工作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强化督办检查。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各监察分局负责对所监管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县纠风办要对查处的典型案件通过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形式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对责任单位因出现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程序实行追责问责。

第3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强化监管实效,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市纠风办《20XX年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广纠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纠风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解决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建立教育、监督、制约等纠风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秩序,加强保健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违法广告,促进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

1. 突出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肉制品专项整治和夏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一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细化餐饮服务提供者业态分类,理顺许可受理、审查、发证程序,严格餐饮服务准入条件,完善各项责任制度,依法进行许可工作。二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和省上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步伐。完善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信息公示制,在每家餐饮服务单位显著位置都要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方便消费者了解各项信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三是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争创、分类指导、滚动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及时公布建设成果,推广示范工程建设经验。今年要保证去年“一区、二街、二店”创建成果的同时,在全市新增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2个、餐饮示范店3个,力争再创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广安区局要对照国家局和商务部出台的《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办法》,创造条件,争取进入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和创建工作。

(二)深化药械安全整治。1、对药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中药饮片企业不按GMP规范生产加工,不按《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加工,进行简单的中药饮片分包装即销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的基药和毒麻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诊疗用的基本药物和毒麻限剧药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药品的进货渠道、储藏、保管、质量以及毒麻限剧药品流向等进行检查。3、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体制。建立重点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建立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药品动态进行有效管理。

(三)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的经营行为,防治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是要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销售人员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企业、销售人员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职责,从源头上规范市场准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公开制度,突出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销售人员的惩戒措施。三是严格执行防治商业贿赂的有关管理制度。使企业在药械研发、生产、销售、广告宣传招投标等过程中杜绝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在药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杜绝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四)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人员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审批,自觉维护药监队伍形象。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定期考评,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二是推行执法检查回访制。将局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要求及廉洁自律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监管对象,由被检查对象填写意见,封好后由执法人员带回或邮寄于局纪检监察室备案。

2.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一是完善去向公示制,在局机关每个办公室显眼处贴一块去向告知牌,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让“有制必遵、违制必究”植根于职工心中。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按照“窗口围着群众转、机关围着窗口转”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网络处理部分行政审批业务,及时提供更新审批业务所需的电子资料,建立药械政策法规网上查询系统,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提速。

4.扎实做好政风行风评议。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拓宽群众网上监督举报渠道,对违纪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积极开展局重点岗位的政风行分评议,进一步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树立食品药品系统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1、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一是(4月20日—6月20日)由食品科牵头对顿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二是(5月20日—11月20日)由食品科牵头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监督指导。2、药械安全整治。一是(4月20日—7月20日)由稽查支队牵头对药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二是(4月20日—7月20日)由安监科牵头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的基药和毒麻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3、(20XX年4月20日—20XX年9月20日)由市场科牵头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体制。4、(6月20日—9月20日)由纪检组牵头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开展专项检查。(9月20日—10月20日)由纪检组牵头对以上安排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做好工作总结(10月21日—30日)由纪检组牵头总结今年局纠风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进行补缺补差,汇总后向市纠风办报告,使我局政风行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纠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和牵头监督检查。各科室、所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纪检组要加大对纠风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采取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此次纠风专项整治成效;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源头治理。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惩防体系建设“回头看”,完善执法检查回访制、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大对违反制度的督查和问责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第4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锦江区20XX年纠风工作安排》(锦纠办〔20XX〕1号)文件要求和中央、省、市、区的工作部署,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篇六:2016年阳光用药实施方案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推行慢性病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继续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10%,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个。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医院与辖市区医院之间的危急重症诊疗协作和转诊机制。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到85%,二级医院力争达到45%,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8天,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强化优质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内涵,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3.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举办康复、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全面推行有效工时制等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5.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各项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构建紧密协作联合体,帮助基层提升水平。继续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行急慢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医院与社区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医生到社区坐诊制度。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提升医疗服务协同性和效率。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为签约对象特别是重点服务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

6.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原编制数按原办法管理,新增编制数由市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针对卫生行业特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分配方式,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推进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康复病区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逐步形成特色。开展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选配4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2016年,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辖区不低于52元,辖市不低于40元。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继续实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圆满完成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启动并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打造计免“安全年”,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数字化计免门诊建设,年内全市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规范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示范项目试点范围,新增脑卒中及部分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病种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保健服务年创建成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016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4.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力争全市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健康”2016年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启动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完成改厕任务2000户,其中生态厕所建设800户,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污水管网收集、生态厕所等多种形式并进的高效综合改厕模式。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全市医保政策框架,加快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和流程,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医保与医疗服务协商谈判机制。调整完善区域外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部分达到380元。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努力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35%以上。

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

1.优化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医院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快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2.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康复专科及特色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加强用药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建立社区全专联合门诊,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3.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正常供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考核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1.健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医院分解处方、分解住院等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继续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优化重组我市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优化医疗生态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1.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区域、集团及辖市远程会诊中心,开展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建立集团与辖市人民医院影像协助诊断、检验及病理的集中诊断系统。各辖市(区)有2-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影像、心电系统与集团对接。康复集团、成员医院及社区实行检验及病理集中诊断,江滨集团(江大附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建立远程病理诊断系统。

2.增强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市民卡、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实现健康诊疗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查询服务系统,优化预约诊疗功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电视、12320热线、建立自助终端助等方式,推动智能化健康管理服务。

3.提升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基层业务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行为、药管理品等有效监管。新建综合卫生管理系统,为卫生管理提供数据采集及报表分析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设。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共享,提高临床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急救、血液管理、疾控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单位系统应用功能,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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