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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2016-07-21 14:56:0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共6篇)县农机局开展“法治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县农机局开展“法治进宗教场所”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和县委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地区依法治阿办《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法治进宗教场所”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县委关于印发《县关于开展以遏制非法宗教活动为主的四个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温党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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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县农机局开展“法治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县农机局开展“法治进宗教场所”专项宣传

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和县委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地区依法治阿办《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法治进宗教场所”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县委关于印发《县关于开展以遏制非法宗教活动为主的四个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温党办发【2012】123号文件要求,县农机局结合当前社会稳定的实际,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法治进宗教场所”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全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和县稳定工作会议和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进宗教场所”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民主管理宗教场所的能力,努力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法制进宗教场所”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县农机局“法制进宗教场所”专项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热合曼〃马木提(农机局党支部书记) 副 组 长:苏玉新 (农机局局长)

张卫军 (农机局副局长)

成 员:孙海峰 (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赵永革 (农机安全监理站副站长)

买买提纳斯尔 (农机化推广学校校长)

买买提依明 (农机事故处理办主任)

张平 (科员)

孙静平 (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卫军同志担任,具体工作由孙静平负责。

三、工作目标

通过“法制进宗教场所”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深化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开展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守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依法民主管理清真寺,不断增强广大干部、信教群众的爱国爱教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定团结意识,进一步强化各族干部群众“反暴力、将法治、讲秩序”的意识,促进宗教场所和谐稳定,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民族团结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四、工作任务

(一)紧密结合当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形势,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1、我局要组织普法工作者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面

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各族群众了解新疆的历史,新疆的民族和宗教发展史。

2、我局要按照县委统战部关于“两项制度”的规定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深入到对口“扶贫点”、“工作联系点”向各族群众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3、我局要利用统战、民宗部门编写的《礼拜应到法律许可的地方去做》、《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宣传提纲》等宣传材料与结合现有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各族干部群众擦亮眼睛,提高政治警觉,充分认知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是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敌人,强化各族干部群众的“四个认同”意识,团结和凝聚各族群众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敌人,共同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形成各民族群众共同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反对民族分裂、够共同打击暴力恐怖的局面。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法制进宗教场所”活动,教育各族群众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1、我局要继续深入开展《宪法》、《反分裂国家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国旗法》、《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城乡结合部、社区、集贸市场、集市巴扎人员集中地群众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维护法律尊严,走法治之路,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不断增强各民族维护民族团结信心,着力增强广大干部、信教群众的爱国爱教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定团结意识,提高他们的法

【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他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自觉地与违法犯罪活动及分裂势力作斗争,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2、我局要以地委政法委编写的《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害死人典型案例选》、《境外宗教管理》、《新疆和谐稳定知识100问》等宣传材料,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揭示暴力恐怖活动罪恶行径,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尤其对新疆各族群众生命权和发展权的严重践踏,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强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的意识;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

3、我局要结合“法制进宗教场所”专项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抓好群体性事件和信访问题的处置,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坚决防止敌对分子利用新疆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矛盾纠纷,诱使部分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从而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险恶目的。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和重大历史机遇,增强噶组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合理合法方式表达诉求,依法同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县农机局

2012年7月1日

篇二: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法律进宗教场所宣传读本

1、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主要有哪些方面?【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1)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

(2)宗教信仰自由受国家宪法的保护,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3)要宣传无神论,但不能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

(4)国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5)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抗性的问题,要严格区别、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6)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宗教对外友好交往,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不允许境外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

(7)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要支持他们加强自身建设,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8)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的重要力量。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9)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树立公民意识,把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活动。

(10)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都必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人民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2、《宪法》中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直接涉及宗教问题的条款有两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有哪些法律上的保障? 除宪法外,在我国的许多法律中,都有关于保护公民宗

教信仰自由、不得歧视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公民的相应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质、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民法通则》第七十七条规定:“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要“教育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中国共产党与爱国宗教界人士如何在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

中国共产党正确处理好宗教问题,最重要的是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在处理我们同宗教界朋友之间的关系时,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振兴中华,完成祖国统一,是我们与宗教界朋友们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这既是我们之间在政治上实现团结合作的基础,也是我们在信仰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基础。实践证明,只有在政治上真诚团结合作,才能真正做到在信仰上互相尊重;而只有在信仰上互相尊重,才能有效巩固和加强政治上的团结合作。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执行这个原则,我们就一定能够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不断巩固和扩大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

5、我国宗教为什么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既是基于我国曾经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有的宗教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的历史事实,也是基于境外势力不断进行宗教渗透、试图重新控制我国宗教的现实状况。我国现有宗教除道教是“土生土长”的宗教外,其他宗教包括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都是历史上由国外传入的。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天主教、基督教在我国的传播和发展是靠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的侵略。帝国主义势力长期控制和利用天主教、基督教为其侵华政策服务,使中国人民和广大信徒深受其害。新中国建立后,基督教、天主教开展了三自革新和反帝爱国运动,彻底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的控制,实现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是只对我国某一宗教的要求,而是我国所有宗教应遵守的普遍原则。这一原则是我国信教群众作出的自主选择,受到全国社会各界的欢迎,并得到世界许多国家宗教组织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已经成为国家处理宗教方面对外关系的重要原则,也代表了我国广大宗教信教群众的意志。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和联系日益增多,但境外一些外国宗教组织企图重返中国,恢复旧有的隶属关系和在宗教上的特权,重新控制我国宗教的

篇三: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2016司法局群众六大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按照省委藏传佛教寺庙群众工作广覆盖、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联系寺庙、真诚交友、关爱服务、教育引导、规范管理工作,从质量上严格要求、载体上进行创新、落实上强化督查。实现同心同向由用情用理向情理法并举转变,在联系服务的基础上向规范管理转变,由单纯的宗教部门管理寺庙向全社会齐抓共管转变;确保寺庙和谐稳定、不出事的底线,促进寺庙和僧尼爱国爱教、持戒守法、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发挥正能量,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进程相协调,与社会治理相结合;确保“同心同向”活动在第三阶段得到明显提质,并固化为长效机制。

二、主要载体及任务分解

(一)巩固联系纽带。进一步细化、实化领导联系、县乡结对、部门包寺、联户联僧等工作。按照要求继续落实联系寺庙及僧侣工作,在巩固原联系对象的基础上,主动扩展扩大联系纽带,将有影响力、在关键时候能起作用的僧尼和精神异常、身体缺陷、生活困难、狂傲不羁之类的一般僧尼一并纳入联系范围,并采取一切措施,实现联系寺庙和谐、有序,积极发挥正能量。

(二)规范寺庙管理。严格按照《佛事活动管理办法》、《寺庙建设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寺庙管理有章可循。彻底摸清我局包寺热打乡拿格寺寺庙存在的问题,强化寺庙依法管理,稳妥推进清理整治,有什么问题就治理什么问题,没有问题的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定出完整、清晰、有操作性的清理整治方案,

我局从联系向管理转变,寓教育管理于关爱服务之中,防止重服务轻管理、只当好人、不愿批评和纠正寺庙违规行为的倾向。务必结合县藏领办统一部署和清理整治方案,务必摸清联系寺庙在人员管理、场所建设、佛事活动、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诚布公地指出和纠正寺庙的违规行为,督促指导清理整治,教育引导寺庙配合整改。本阶段要在解决固有问题的基础上,杜绝宗教领域新发生未成年人入寺、未经批准入寺、乱建滥塑、未经批准开展佛事活动等违规行为,改变放任自流的现状,形成依法管理的常态机制。

(三)强化关爱服务。真正让“寺庙是社会基本单元、僧人是基本群众”理念入脑入心,克服公共服务中将其边缘化、特殊化、简单化的倾向,让寺庙僧尼和当地群众同等享受公共服务和惠民政策。协助县委政府力争所有依法登记的爱国爱教寺庙通水、通电、通路,建好围墙,有条件的实现通信、通广播电视,有消防、环卫设施,危房得到改造。协助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要把是否涵盖寺庙作为规划、审核、申报相关项目的硬性要求,主动落实、积极服务,有序推进寺庙与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协助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消防、电力、住建、国土、交通等部门,摸清并妥善处置寺庙在消防、危房、地质灾害、交通方面的隐患。协助县宗教事务部门完成剩余僧尼信息采集、证照颁发,协助公安部门完成僧尼户籍档案和第二代身份证办理,协助卫生部门完成健康档案,实现僧尼教职人员证、身份证、健康档案全覆盖。协助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将寺庙未成人年中的五保户子女、孤儿送到福利院,60岁以上老人和病残人员送到敬老院,并按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原则完成僧尼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的实现全覆盖。要真心实意、积极主动地为寺庙解决合理诉求和困难,无能为力的也要明确地加以说明,以赢利僧人的理解,反对含糊其辞、敷衍搪塞,或者简单地将问题搜集起来交到统战宗教部门了事。

(四)抓好队伍建设。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制观念。1.协同县统战、宗教、宣传等部门,建立健全僧尼常态化学法制度,开展对主要教职人员、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集中法律知识培训。(责任股室:办公室、相关司法所)2.面向僧尼和信教群众,组织征订发放双语普法读物或普法宣传用品。协助完成报刊图书进寺庙活动,加大寺庙书屋中法律读物的比重。(责任股室:办公室、法宣股、相关司法所)3.司法所入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责任股室:相关司法所)4.向联系寺庙挂牌法律顾问,支持和帮助寺庙推进学法工作。(责任股室:办公室、法宣股)

三、机制创新及制度保障

(一)提升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宗教工作在我州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和谐社会需要人人共建,社会和谐的成果也是人人共享,宗教管理是我州最重要的社会管理,每一个公职人员都是党在藏区执政的载体,必须摒弃“宗教与我无关”的思想,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主动学习宗教政策和知识,提升能力和水平,加大寺庙群众工作力度。

(二)开展重点调研。结合同心同向工作,就觉姆生存生活状况、引导僧尼向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转变、宗教干政扰民与发挥积极作用、长期困扰宗教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宗教管理法制化、农牧区宗教氛围浓厚的根源及对策、寺庙内部矛盾、宗教代表人士培养等课题进行深入调研,每年至少要完成1篇调研报告。

(三)形成长效机制。搜集同心同向工作的图文音像资料,制作成展板。认真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固定机制,实现寺庙群众工作的常态化。

篇四: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2015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方案一: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按照20XX年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结合我镇实际,为维护八里河镇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镇平安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为了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稳步提高,充分发挥全镇治安防范多层网络作用,提高全镇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平安互助网和视屏监控系统,对全镇的社会治安形势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设施建设,规范中心的软件资料,认真搞好中心接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平安村(社区)创建成果,开展好平安单位,平安景区的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四、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和三级治安联防的有效开展,促进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

五、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好各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活动组织建设,写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定期摸排信*、信邪教人员,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

七、完善各村综治维稳工作站的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治安哨卡的设施建设。

八、加强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镇综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规范综治软件资料,量化软件各项指标,提高全镇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公平、公正的考核各村(社区)各单位综治工作水平,全年实行百分制考核,平时检查督查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

1、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长听取安排综治工作会议记录不得少于6次(村支两委记录)。

2、矛盾纠纷排查,各村(社区)1年摸排矛盾纠纷不得少于6起;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卷不得少于3卷。

3、8本帐薄记录内容要规范真实,哨卡值班记录不得脱漏,综治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小结、总结要可行、具体、充实。

4、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管综治的负责人和综治办的全体同志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月督查一次。季度总评打分,列入年终考评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并把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5、奖励分:信息和典型材料报送后,已被采用按级别加分,镇采用加0.5分,县采用加1分,省市采用加2分,中央采用加3分,受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奖励2分,县表彰的奖励1分,奖励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6、惩处分:例会签到,信息报送,各类报表列入惩处分即扣分,例会及开会每缺1人次扣0.5分,每次每缺一类报表扣0.5分,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每起扣2分。夜间值班督查情况,全镇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黄牌警告扣2分,积分直接列入年终考评(各村发生可防性案件超过3起扣1分,5起以上扣2分)。

7、综治普法宣传,要有宣传资料、记录、方案、小结、总结。广播宣传要有广播稿,宣传记录和材料要相符。

十、加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相邻兄弟乡镇村,签定周边协议,共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法制进村、进校园活动。

十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留守儿童的管理,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

十三、继续开展好村级综治经费一事一议筹集,确保综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十四、加强镇直各单位、中心学校、八里河风景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方面不安定因素,打造平安和谐八里河。

方案二: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为全面整合我镇综治维稳力量,切实加强我镇综治维稳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建设***茶店,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茶店子镇综治维稳中心,特制定中心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全州先进平安乡镇为目标,按照中央、盛州、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和安排,整合全镇政法综治维稳力量,搭建协作配合、优势互补、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努力把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成为社情***的收集中心、矛盾纠纷的调处中心、普法教育的宣传中心、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中心、群防群治的指挥中心。

二、组织机构

按照“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案件分流转办、中心督办落实”的总体要求,建立镇综治维稳中心。

(一)机构设置。中心在镇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镇综治维稳办牵头,整合公安、法庭、司法、信访、民政、安监等综治维稳资源和力量,实行集中办公。中心由主任、副主任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中心下设11个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各专项工作小组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办理中心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组织形式。中心向下延伸到村和村民小组,形成三级联动的综治维稳网络。在村一级建立综治维稳工作站、实行治保会、调委会和警务室合署办公;在村民小组建立综治维稳联络点,由组长担任综治维稳联络员;依托治安中心户长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五老”的作用,及时排查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三)人员组成。中心设主任1名,由乡镇分管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副书记黄祖贵同志担任,主持中心的全面工作;设常务副主任1名,由乡镇综治维稳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谭新英同志兼任,主持中心的日常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由镇派出所所长吴号忠、镇司法所所长马尚武、镇法庭庭长罗桂香、镇安监办主任易勤平和镇信访办主任钟茂波同志兼任,在中心轮流值班,协助中心主任开展工作;设工作人员若干名,由镇综治维稳办汪斯堂、谭魁甲同志、其他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联络组组长组成,在专项工作小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职责任务

(一)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综治维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坚持预防为主,掌握社情***,组织、指导并督促辖区各单位排查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组织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协调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和重点治理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维护全镇治安稳定。

(四)全面掌握、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采取针对措施,指导辖区各单位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动员群众参与,巩固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增强群众安全感。

(五)组织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定期接访工作,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督促辖区各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措施。

(六)抓好镇村综治维稳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行为规范、管理规范、运转顺畅、保障有力。

(七)督促辖区相关单位抓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社区矫正、禁赌禁毒、***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综治维稳工作。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

四、运作流程

按照“集中受理、分流转办、归口处理、分工协作、限时办结、跟踪回访”的总体要求,实行“六统一”。

(一)统一受理。中心设立接待室和服务热线电话(0718-4652189),每天坚持由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带班,一名副主任值班,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参与,全天候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受理事项逐一填写《中心求决事项受理登记表》。

(二)统一分流。对受理的求决事项确需分流转办的,由值班主任填写《中心求决事项转办单》,提出拟办意见,报值班领导或中心主任审签后,交由相关单位限时办结,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统一协调。对受理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问题,带班领导或中心主任认为需要协调多个单位联合处理的,定期召开相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四)统一督办。承办单位对中心交办的事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由中心发出《中心督办通知书》,督促承办单位限时办结。

(五)统一回复。中心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回复,简单事项由值班主任电话回复或当面回复,并作好记录;较大事项要以书面形式回复当事人,并做好跟踪回访。

(六)统一归档。中心成员单位对承办事项负责建档,按照管辖关系分类管理,建档后移交中心统一管理,中心建立台帐留存备查。

五、工作机制

(一)联查机制。中心要定期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实行集中梳理、分类处理、归口办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期化解到位。

(二)联调机制。中心对受理的矛盾纠纷,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一般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中心协调有关单位共同解决。

(三)联防机制。中心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联防,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建立健全内保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联治机制。中心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定期组织排查治安混乱地区、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集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全镇治安稳定。

(五)联创机制。中心围绕争创全州先进平安乡镇的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平安创建氛围,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六)联勤机制。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中心要统一调配人力、物力,落实值班备勤工作。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中心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置。

六、工作制度【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一)值班制度。由镇党政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中心副主任轮流值班,工作人员具体参与,处理中心日常事务。值班主任和值班领导有事外出必须向中心主任请假,并作好调班事宜。

(二)议事例会制度。中心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主任例议,每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负责人综治例会,分析治安形势,研究解决方法,安排阶段任务。

(三)首办领导责任制。中心受理的求决事项,当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包案、牵头协调、督促办理,直到问题解决、当事人息访,并实时跟踪回访。

(四)请示报告制度。中心成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定期向中心报告综治维稳信息;中心则每月要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五)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问题,中心要组织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法。

(六)限时督办制度。中心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承办认为直接责任人,诉求简单事项当天办结、一般事项7天内办结、重大疑难事项30天内办结;中心明确专人全程跟踪督办,直到办结回复为止。

(七)考核奖惩制度。中心对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并作为单位和公务员考核评先表模的依据;严格奖惩兑现,对因工作不力、作风漂浮造成激化矛盾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方案三: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2015年为全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总体思路,并结合我镇创建“平安东阳”的神圣使命,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四化两基”要求,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强化基本目标、基层组织、基础工作,深入推进矛盾排调、打防结合、管理创新、队伍建设工作,促进政法综治工作全面提升,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达到五个目标:一是实现年内无刑事案件发生;二是不发生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三是杜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现象;四是吸毒实有人员负增长;五是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政治安定团结,社会安全稳定,经济繁荣协调,生活文明安康的和谐乡镇。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1、派出所要深入开展以打击“两抢一盗”、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涉黑涉恶四项犯罪为重点,以整治车站周边、菜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工程项目周边四个部位为重点的严打整治行动。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把握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和重点时段,攻其一点以凑全功,突破薄弱环节以推动全局。要坚持“命案必破”原则,加大对命案和伤害案件的侦破力度,严惩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以“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重点毒品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通过断源头、端窝点、破网络,破获一批涉毒案件。以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场所的涉毒问题和帮教重点涉毒、吸毒人员,及时排查、收治吸毒人员,努力降低复吸率,遏制毒品的发展和蔓延。

3、加强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精心组织反“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坚持日常打击与集中行动相结合,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巡防力度。同时,继续组织开展“扫黄扫非”专项活动和禁赌专项斗争,坚决打击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

(二)要进一步推进防控体系建设。

1、全面落实“三防”措施。一是坚持人防抓落实。派出所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道、路面和治安卡口,实现动态防控;要突出抓好专业协警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开展全天候治安巡逻,切实维护社会面的治安秩序;各村要加强联防队、护村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护村巡逻;事业单位要认真抓好内部自防工作。二是坚持物防抓落实。继续深化“零发案村”竞赛活动,尽最大努力遏制刑事案件的发生。三是坚持技防抓落实。大力推进“平安E家”报警电话入户建设,各村(场)、社区在年内务必安排报警电话50户以上;继续加强公共安全监控系统“全球眼”的安装和维护工作,逐步在全镇所有公共场所推广和实施电子监控,使技防设施向企事业单位拓展,向社会面覆盖。

2、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一要抓好“两所一中心”规范化建设。镇维稳综治中心要继续整合部门力量,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五联”工作机制,完善与村、上下联动的整体合力,更好地发挥综治工作中心的作用。派出所要继续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和社区警务室的建立,下沉警力,整合资源,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一方平安。司法所要以争创优秀基层站所为目标,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单位的活力、实力和战斗力。二要积极开展综治进村、进机关、进校园等活动,努力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维稳综治办为骨干、村居调解和群防群治组织为基础的工作网络。全面加强村的综治组织建设,做到机构统一、人员落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要健全校园维稳综治机构和普法机构,在全镇学校中广泛开展“创三无、保平安”(即无学生违法犯罪、染毒涉毒、安全事故)活动,加强对师生的治安防范和交通、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网吧等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着力构筑校园的“安全防护网”。

3、加强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平安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顺利通过平安建设考核。一要明确任务抓落实。今年的平安示范建设任务相当繁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配套措施,加快创建进度,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完成。二要突破重点求实效。针对杀人与伤害致死案件、“两抢”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等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取得实质性突破。三要加强整治保平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精心组织道路交通秩序和出租房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努力实现各类事故指标的全面下降。

4、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建设“法治东阳”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法治东阳”建设。特别是要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深化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平安东阳”、“法治东阳”,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坚持“严控”,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1、积极推进维稳工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必须认清肩负的使命,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维稳工作建设,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维稳组织网络。明确驻村干部和相关人员职责,建立镇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维稳办,镇、村都要有明确固定的维稳信息联络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沟通的工作网络。二要落实工作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稳定信息的收集、摸排工作要渗透到社会的角角落落、方方面面,及时发现苗头,准确掌握方向。对突发性事件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不稳定事件要连续实行跟踪,对节假日等重要敏感日期,要确保二十四小时信息畅通。三要落实工作制度,完善维稳工作机制。①要健全定期逐级信息收集、报告机制;②要完善分析研判制度;③要建立预警制度;④要实行包案到人制度;⑤要落实处置制度;⑥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个权责明确、信息畅通、处置及时的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处置工作及时、果断、有效。

2、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继续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敏感日期和重要部位的监控。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无邪教村居”、“无邪教校园”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识别和防范邪教的能力。有效防范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破坏,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一月两排查”、“一月一台帐”、“一月两例会”、“一月一交办”、“一月一督查”的“五个一”运行机制,全面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带有倾向性、突发性、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调处。对初信初访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力争一次办结。对上访老户要逐件复查复议,做到政策落实到位,经济处理到位,感情工作到位。

【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4、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围绕“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工作保障等五项机制,有效预防群众性事件的发生。继续抓好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劝返队伍、应急小分队等三支应急力量建设,按照预案要求,加强处置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群众性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坚持“严管”,增强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坚持“抓小放大”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暂住人口落脚点“人户一致”管理工作机制、流动人口高危人群“五查三控一联系”工作机制和流动人口涉案对象落脚点责任倒查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的排查和监管工作,及时打击流动人口中流窜犯罪和团伙犯罪;大力开展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自主管理,力争全镇流动人口人户一致率达90%以上。继续深化出租房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努力实现出租房管理有新的突破。加强对流动民工的法律援助,建立健全民工维权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流动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做好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大力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计划”,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和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和法制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加强闲散、流动、困难群体与重点青少年人群的教育和管理,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团伙及黑恶势力。

3、加强娇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化社会帮教形式,拓宽市场化安置渠道,继续开展娇正人员走守法致富之路系列活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坚持“严治”,确保政法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1、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健全镇、村、企业、学校综治网络,灌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战斗力;紧密联系我镇实际,积极探索综治工作新思路。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充实工作力量,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关系,为开展综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2、加强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政法综治工作的保障力度,要把政法综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平安创建、维稳、禁毒、队伍建设、流口管理等必要的工作经费。

3、加大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力度。健全党委、政府定期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制度,每季度专题分析一次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等工作。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综合评估履行综治责任制和开展综治工作的情况,对考核成绩位于前列的给予奖励。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力度,把抓综治工作和基层平安建设的情况,作为村级干部政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完善和落实情况通报、督查督办、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制度,对一些抓治安稳定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现象及时进行督查通报和督促整改,促进各项综治措施的落实。

篇五: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201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第1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第2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5〕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5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第3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第4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正如歌词里唱到的这样,我们祖国幅员辽阔,散步在各地的“小家”,共同组成了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样这样一个“大家”。这些“小家”因为有了团结一起的奋斗,因为有了和睦一心的相处,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繁荣昌盛,和平民族化的国家。

每年国家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就是要全国人民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国人口自古以来就是大杂居,小聚居的的分布特点,这零零散散的分布不能让它们像一盘散沙一样,随风到处飘散。应该把他们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发挥最大的作用,这就是我们的民族团结精神。我国一直推行的是民族平等,民等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们民族的大融合。具体怎么促进民族团结呢?

首先,明确指导思想。我们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党忠诚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

篇六:法律进宗教场所,实施方案
2015综治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综治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健全和完善我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整合工作力量提高工作实效,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切实做好我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会议精神,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为三阳港乡和谐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社会环境和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平安通山”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通过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维稳责任,强化联动联调、形成维稳合力,严格考核奖惩、促进维稳实效。力争“三个不”,即: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达到“三个降”,即:重大矛盾纠纷发生总量下降,信访案件总量下降,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打黑除恶集中整治专项行动(3月1日—10月中旬)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尤其是那些盘踞一方、有“保护伞”和“关系网”,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恶势力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坚决遏制其发展蔓延的势头。要重点打击宗族势力及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黑恶团伙,特别是在特定行业、场所、地域划分势力范围,实施垄断市场、强收“保护费”等违法犯罪的帮派团伙及查处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犯罪活动。

(二)开展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2月下旬—4月下旬)

本次专项行动所要查处和打击重点对象为:①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②以赌为业,屡教不改的赌头、赌棍;③卖淫嫖娼等色情服务行为;④吸贩毒团伙的组织者及其骨干分子;⑤行业场所内存在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吸食毒品、聘用“黑保安”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和打击的重点区域为:⑥电子游戏机室、棋牌室、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聚众赌博、吸毒贩毒活动突出的地区和场所。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干部下访和“大接访”活动

1、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各村居要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可能发生进京、进省、进市等非正常上访,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反复排查,动态解决。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进行集中梳理、分析和研判,逐个落实化解和稳控工作措施。

2、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全乡各村居和单位要统一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对农村“三大纠纷”、企业生产经营纠纷、农村集体利益分配、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居民生活、行政执法、军队退役人员、等方面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调处和“五个一”调处责任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开展调处攻坚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3、深入推进干部下访和“大接访”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解决重信重访和非正常上访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干部下访活动,要继续采取“五下访一回访”的工作方法(即:定期下访、定点下访、预约下访、专题下访、联合下访上门回访),组织本单位领导和干部,深入村、社区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宣传解释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缓解群众情绪,就地化解矛盾。

(四)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倾覆斗争活动。(5月1日—8月中旬)

1、坚决预防和处置非法聚集、游行示威活动。积极应对国外敌对势力对我社会稳定的影响,坚决贯彻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预案,坚决杜绝在我乡形成非法聚集、游行示威气候。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领导权和主导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和插手宗教事务。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司法个案、涉军等热点问题,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

(五)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3月5日至8月20日)

各学校对本校园内的卫生、安全管理状况,特别是对踩踏、火灾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校园内部管理。针对排查出来的校园及周边各种治安突出问题,结合本方案研究制订出整治措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1、各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2、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和违章建筑、出租房、饮食摊点等。3、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上下学等交通安全问题。4、学校内踩踏、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维稳全员责任制”工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陈礼诚同志为组长,乡长袁刚同志为副组长的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维稳工作。各村(居)、各单位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组织各负其责,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社会整体联动,全员共同参与的维稳工作格局,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村(居)、各单位都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高度统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贯彻落实维稳责任,把维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到工作实处。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为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2、分工明确,形成合力。切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部门联动到位,全员参与到位。同时要加强相互间的协作和配合,做到份内的事自已干,份外的事帮着干,大家的事大家干。不推诿扯皮,不推向社会,真正落实就地化解、片村联调、左右联动、上下协调的矛盾纠纷四级联动调处化解制度。

3、开拓创新,全力维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系统的长久的工程,必须做到标本兼治,狠抓落实,不断开拓创新,抓出实效。做好维稳工作,要有“五新”即:领导要有新思路;工作要有新措施;预测预警要有新体系;排查化解要有新点子;应急处置要有新方法。从而做到“五个切实”即:要切实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要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源头防范;要切实把握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要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二:综治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枣教办发【20XX】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紧急通知》和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我镇教育系统的持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安全事件,坚决防止侵害师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防止学校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教育稳定,师生安全。

三、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综治维稳是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各学校要增强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全面推进综治维稳工作,统一到是“政治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民心工程”的高度上来,镇教委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校都要成立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综治维稳工作。

2、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考核

(1)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校长是学校综治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教师的具体责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予以确定,形成覆盖教育系统的责任体系。

(2)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责任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台帐制度、挂督办制度、零报告制度、责任查究制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3)严格实行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坚持把抓综治维稳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实绩与教职工本人的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奖惩兑现。

四、工作任务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各校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每班每周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并利用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师生论坛、演讲、黑板报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校门准入制度,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蓄意破坏。一是聘请专业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实行24小时值守;二是师生佩戴校徽、住校家属凭证件方可入校;三是外来工作人员要由学校干部或老师引见方可入内,并要登记;四是幼儿园要严格实行家长凭证接送孩子制度;五是加强门卫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清退不负责任的门卫人员;六是不得聘用50岁以上的人担任门卫;七是外来车辆没有学校批准一律不得入校园。

2、各小学和幼儿园,要继续坚持在学生每天上学前半小时、放学后半小时,安排部分男教师组成学生护卫队,由干部带队在校门口值守。密切关注学生入校和离校,及时维持校门周边秩序,发现不法行为立即报警,并尽一切可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3、三十三中学和龙泉小学因有学生住宿,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夜间校园特别是学生宿舍的值班巡逻和干部巡查,防止不法分子侵入校园对学生实施伤害。

4、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培养他们安全防范意识和同不法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一旦发生校园外来侵害事件,全体教职工要同仇敌忾,全力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5、中学、中心小学、龙泉小学要尽快增设或完善校园电子监控设施,加强学校重要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控,实现人防物防相结合,消除校园安全监控盲点。

6、突出“警校共育”,治理周边环境。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突出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学校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形成有利于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方案三:综治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州市各级文件精神,根据镇党委政府和镇中心学校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狠抓影响社会稳定的各方面工作,杜绝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事故,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和“警校共育”活动,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到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各成员要增强做好社会稳定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全面推进维稳、综治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统一到是“政治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民心工程”的高度上来。成立汪营镇石坝初级中学校园综治维稳暨安全卫生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

2、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考核

一是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单位一把手是本辖区、本学校维稳、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个人的具体责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予以确定,形成覆盖教育系统的责任体系。

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安全工作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制度、信息员制度、台帐制度、挂督办制度、零报告制度、责任查究制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适应工作需要。

三是严格实行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坚持把抓维稳、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实绩与教职工本人的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奖惩兑现。

三、主要工作及任务

1、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营造更加和谐和社会氛围,实现“零上访”的目标,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顺利推进。

2、安全工作。安全和维稳、综治密不可分,发生安全事故,处理不当或不及时,极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通过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巩固管理体制,优化运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常规管理,狠抓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开拓创新。把“学校安全,细节决定成败”、“学校安全工作务必精细化管理”的管理理念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促进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精细化。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工作队伍、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重点工作。

3、突出“警校共育”,治理周边环境。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以“警校共育”为载体,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卫生防疫、文化教育等部门突出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学校安全的人防、技防工作。形成有利于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把涉及学校乱收费、师德师风、落实教职工待遇以及特困职工的帮扶工作作为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

5、防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防邪工作的意见和决定,强化防邪责任,加强反邪教教育(要开展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反邪教课;看一次反邪教影碟;组织一次反邪教的征文;举办一次反邪教的主题班会;办一期黑板报),使师生员工都受到教育,全面形成“校园拒绝邪教”的良好氛围。

6、常规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要求,坚持对不稳定因素的调处和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排查的整治,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把影响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五、时间进度

第一阶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XX年5月10日—5月15日)。研究拟订部署维稳、综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6日—5月25日)。组织教职员工学习维稳、综治工作方案,学习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三阶段:重点整治阶段(5月25日—11月30日)。落实主要工作及任务,重点针对学校排查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治理整顿。

第四阶段:巩固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照学校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总结成绩,找出不足,抓好方案的落实,防止问题的反弹。争取评为维稳、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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