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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016-07-22 09:50:3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共6篇)文物保护制度文物保护制度为了加强对文物资源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文物法,黄堡镇文化站特制定以下文物保护制度,全体文物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五项安全制度一是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要保证每时每刻都有...

篇一: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文物保护制度

文物保护制度

为了加强对文物资源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文物法,黄堡镇文化站特制定以下文物保护制度,全体文物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

五项安全制度

一是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要保证每时每刻都有领导,杜绝只留名不留人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安全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要保护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置;

三是值班和交接班登记制度。各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有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四是领导抽查制度。各文物保护单位的领导人,要定期不定期的亲自对本单位的防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整改;

五是安全检查签字备案制度。安全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登记在册,有据可查。

领导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情况。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为单位的安全保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各项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以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领导带班制度

1、文物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轮流带班制。

2、带班领导在带班时间内,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都由带班领导负责。

3、坚持值班领导带班检查安全工作,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有事须请假换班。

4、值班领导值班期间如遇重大安全事故无法处理,及时上报主要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5、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要对重点防范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到防患于未然。

6、安全检查登记在册,做到有据可查,并在值班交接时签字、备案,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为切实抓好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

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健全、充实文物保护机构,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狠抓落实。

3、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4、各岗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文物安全会议精神。

5、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文物保护安全工作预案,岗位安全作业规程,落实好安全措施。

6、搞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对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各种文物安全知识,安全技能。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值班巡逻人员在上岗期间擅离职守,有章不循,违反规定或因失职而导致发生事故案件者,依法追究带班人员责任。

2、对本来可发现不安全的因素,由于工作不认真而没有发现或已经发现不安全因素,既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又不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而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者,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3、由于游客设施、设备的损坏,警告标识的不明显而造成游客游览过程中受到伤害,依法追究管理人员、保卫人员以及值班领导的责任。

5、认真落实责任制,将事故责任层层分解到岗、到人。

6、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经过及处理;

事故原因及责任;今后防范措施。

安全奖惩制度

表扬和奖励

1、热爱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

2、见义勇为,保护财产安全不受重大损失的。

3、及时发现文物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4、在文物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批评和处罚

1、严重违反文物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2、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3、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长期无人负责,不予以整改者。

4、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者。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陕西省消防管理条例》、《古建筑消防条例》并严格执行。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燃着的烟头及时扑灭,电源及时切断。

3、消防安全领导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消防

安全大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排除与整改。

4、消防安全领导组、保卫科不定期地检查消防器材,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在古建筑内安装电灯和其他电器设备,必须经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由正式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6、电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带电工作。

7、古建筑内电线一律采取铜芯绝缘导线,并穿管敷设,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8、在古建筑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等易燃、可燃物,供游客参观的地方禁止吸烟,并设鲜明的标志。

文物安全保卫人员

“四懂”“四会”

四懂

1、懂火灾危险性;

2、懂防火措施;

3、懂灭火方法;

4、懂组织逃生方法。

四会

1、会报火警(119);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起火灾;

篇二: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文物保护规章制度

文物保护制度 为了加强对文物资源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

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文物法,黄堡镇文

化站特制定以下文物保护制度,全体文物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 五项安全制度

一是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要保证每时每刻都有领导,杜绝只留名不留人的官僚主义、形

式主义作风,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安全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要保护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

予以处置;

三是值班和交接班登记制度。各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有值班人员,

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四是领导抽查制度。各文物保护单位的领导人,要定期不定期的亲自对本单位的防盗、

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整改; 五是安全检查签字备案制度。安全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登记在册,

有据可查。

领导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各项安全

情况。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为单位的安全保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各项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以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领导带班制度

1、文物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

导轮流带班制。

2、带班领导在带班时间内,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都由带班领导负责。

3、坚持值班领导带班检查安全工作,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有事须请假换班。

4、值班领导值班期间如遇重大安全事故无法处理,及时上报主要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领

导。

5、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要对重点防范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到防患于未

然。

6、安全检查登记在册,做到有据可查,并在值班交接时签字、备案,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为切实抓好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 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健全、充实文物保护机构,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狠抓落实。

3、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各司

其职,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4、各岗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物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文物安全会议精神。

5、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文物保护安全工作预案,岗位安全作业规程,落实好安全措

施。

6、搞好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对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各种

文物安全知识,安全技能。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值班巡逻人员在上岗期间擅离职守,有章不循,违反规定或因失职而导致发生事故案

件者,依法追究带班人员责任。

2、对本来可发现不安全的因素,由于工作不认真而没有发现或已经发现不安全因素,既

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又不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而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者,由当事人承担法

律责任。

3、由于游客设施、设备的损坏,警告标识的不明显而造成游客游览过程中受到伤害,依

法追究管理人员、保卫人员以及值班领导的责任。

5、认真落实责任制,将事故责任层层分解到岗、到人。

6、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经过及处理; 事故原因及责任;今后防范措施。 安全奖惩制度

表扬和奖励

1、热爱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

2、见义勇为,保护财产安全不受重大损失的。

3、及时发现文物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4、在文物安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批评和处罚

1、严重违反文物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2、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3、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长期无人负责,不予以整改者。

4、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者。 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陕西省消防管理条例》、《古建筑消防条例》并严格执行。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燃着的烟头及时扑灭,电源

及时切断。

3、消防安全领导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消防 安全大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排除与整改。

4、消防安全领导组、保卫科不定期地检查消防器材,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有效,发

现问题及时整改。

5、在古建筑内安装电灯和其他电器设备,必须经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批

准,由正式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

6、电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带电工作。

7、古建筑内电线一律采取铜芯绝缘导线,并穿管敷设,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8、在古建筑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等易燃、可燃物,供游客参观的地方禁止吸烟,并设鲜明

的标志。

文物安全保卫人员

“四懂”“四会”

四懂

1、懂火灾危险性;

2、懂防火措施;

3、懂灭火方法;

4、懂组织逃生方法。 四会

1、会报火警(119);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起火灾;篇二: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上海市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4、《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职工职责

工程建设涉及到的所有文物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属国家所有。各外

协作业队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不得侵占、截留或破坏文物、阻挠文物部门进行文物保护和

科学研究工作。

1、开工前,根据施工期间详细的文物保护措施和文物保护园,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

同事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

2、负责具体文物保护措施。

3、发现文物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及时向工程管理部、安质

部等部门报告

4、积极配合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文物挖掘抢险和搬迁保护工作

三、文物保护措施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

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 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

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在文物保护区或建设控制带施工时,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作出标志说

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3、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 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上、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

性地做好工作。

4、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

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尽快向项目负责人、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项目负责人、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工程师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

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5、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6、对文物保护工作部重视或采取措施不力的作业队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篇三:

文物管理所规章制度定稿 长城第一墩文物管理所 内

度 目录

一、 所长工作职责

二、 副所长工作职责

三、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保卫部主任工作职责 滑索部主任工作职责 保卫部人员岗位职责 滑索部人员岗位职责

讲解员岗位职责 售票员岗位职责 驾驶员岗位职责 十一、长城第一墩文管所务会会议制度十二、长城第一墩文管所党支部会议制度 十三、

兵营管理制度十四、滑索管理制度十五、食堂管理制度十六、夜间值班制度十七、文物安全

巡查制度十八、备注 长城第一墩文物管理所所长工作职责

一、在文物局及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第一墩文管所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全面完成文物保护及各项工作任务。

二、 坚决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负责辖

区范围内的文物安全工作,加强文物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加强对职工的文物保护,

三、 负责组织召开所务会议,主持制定所内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织落实工

作。加强管理,抓出成效。

四、 负责人事管理工作,抓好全所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全所职工学习文物保护知

识、以及旅游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建设的业务水平

和整体素质。

六、 维护班子的团结,坚持原则,明辨是非,分工合作,顾全大局,不闹无原则纠纷,

不搞小团体主义,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帮互助,步调一致,搞好

工作。

七、 关心职工生活,倾听职工意见,秉公办事,不拘私情,奖惩分明,扶正祛邪,团结

团体职工,一心一意搞好工作,使第一墩文管所的文物保护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

八、 勤政廉洁、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求职工做 得到,首先自己做得到,禁止职工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模范的行为影响职工,带动

职工。

九、 并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长城第一墩文物管理所副所长工作职责

一、在所长领导下,协助落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文物保护及各项工

作任务。

二、 坚决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强对

职工的文物保护,以及旅游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当好所长的参谋和助手,配合所里制定完善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

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 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党务工作,做好党员学习、发展、培养与教育工作,抓好

【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全所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全所职工学习文物保护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 加强工作责任心,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坚持原则,明辨是非,分工合作,顾全大

局。

六、 关心职工生活,倾听职工意见,秉公办事,不拘私情,奖惩分明,团结团体职工,

勤政廉洁、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要求职工做得到,首先自己做得到,率先垂范,恪尽职守。

七、 做好所长随时安排的分管工作,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 紧密联系群众,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下情上达,协助领导,做出正确的决

策,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 认真执行上级机关和所务会的决议,做好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补充完善工作,督促、

检查和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 负责公文、函件的收发和报送,负责职工的考勤、考核表册的汇总,上报工作。

四、 做好接待、票务、库房、车辆、食堂、水、电、维修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

品购置和发放。

五、 做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负责单位各区域卫生清扫检查工作。

六、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卫部主任工作职责

一、 在所长领导下,主要负责所内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财产及游客的人生安全,负责交

接班日志的填写及保卫工作的安排。督促、检查部门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 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三、 负责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做好人员配置和任务分配;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

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所领导汇报,确保景区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四、 负责组织保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篇四:丹阳市乡镇文物保

护工作制度

丹阳市乡镇文物保护工作制度

一、对文物保护单位与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属地管理,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为加强各镇(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及时发现并制止

违法行为,根据《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精神,制定本

工作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丹阳市域内各镇(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

的保护、巡查与日常管理。各镇(区)需成立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的文物管理、巡查、上报等工作。

三、各镇(区)对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等进行巡查,每月不

得少于一次。巡查人员在巡查时,需填写《乡镇文物保护巡查记录表》,根据情况拍摄、保存

反应实际情况的照片、摄像资料,及时将发现问题与处理情况录入表格,做好被巡查点的电

子与纸质记录档案归档工作,一户一档。

四、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不可移动文物的巡查工作内容:

(一)文物本体的保护:是否有刻划、涂污的行为,是否有擅自迁移、拆除、修缮的行

篇三: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01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篇: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向总经理汇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7、检查督促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注意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作好女员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四、技术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安全技术方面的责任。

2、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技术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制定、审定和批准新产品设计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方案,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和科学研究方案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4、组织技术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项目提供图纸、工艺文件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五、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对本部门分管的员工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编制教育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时,应把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组织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3、合理安排劳动力和配备专业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临时用工协议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职业病与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对高温、有害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5、对工伤、中毒采取急救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因工伤残程度与职业病危害程度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办理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工作。

6、加强对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严格车辆保养制度,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六、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工艺文件,工装及专用设备的设计和确定新车间工艺,在组织工艺布局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在组织工艺试验过程中,必须考虑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隐患。

3、在新产品开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中,必须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提出处理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负责实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向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危害予评价并提供评价报告。

4、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学习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从设计、布置、试验到生产各个环节,把安全作为必不可少的内容。

5、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项目提供图纸、工艺文件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专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七、生产计划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2、组织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大纲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月、季作业计划,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管辖的一切机床与动力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运行,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6、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按上级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取证验证工作。

7、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制止操作,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8、参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9、参加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验收及设备的安装、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程项目和设备,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八、采购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产经营要求。对生产、试验、研发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安全措施计划所需材料的供应工作。采购的物资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数量、质量负责。

4、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所需各种物资的用款计划。

5、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6、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行驶。

九、仓储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经常对仓库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储存与发放,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工作。

九、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编制年、季、月生产、技术、物资、财务计划时,应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按照公司实际需求,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十、市场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产品搬运和装车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3、参与监督教育驾驶员及运输人员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执行交通安全的规定,确保安全行驶。

4、做好外出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一、质保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本部门检测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及运行。

4、对新进检测设备,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5、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二、行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部门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3、负责组织企业防火、防爆安全常识的教育,经常检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4、配合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日常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盗工作。

5、对火警、火灾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三、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车间的生产情况,车间的有关规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班组执行情况。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车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报公司有关部门处理,并对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性负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保养规程。

5、保证本车间机电设备、工艺装备和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排除,不得违章指挥和允许工人冒险作业。

6、编制车间作业计划时,应把安全措施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对采用新工艺或新技术试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

7、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8、对车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新进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了解本班组生产情况,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遇险时自救和互救知识。

3、组织本班组员工,对本班组的各种机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同车间及时排除。

4、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和冒险作业。

5、认真检查、监督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车间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五、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学习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知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2、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好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裤,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质需要除外)从事工作。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要求和规定。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找原因,进行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决不可不负责任,轻举妄动启动设备,造成事故。

5、遵守劳动纪律,精心维护设备,搞好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生事故和危险时,要对伤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持事故现场,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隐瞒不报。

第2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本责任制适用全厂安全生产管理。

二、术语

“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末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三、各级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厂长的职责

①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划和计划以及生产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她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③定期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④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审定安全生产奖惩事项。

(2)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①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②生产中认真贯彻“五同时”并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向题。

③定期组织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检查分厂厂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环保处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奖惩会议。

④组织制订(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厂内标准,对规程、制度的完善情况负责。

⑤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情事故,拟定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3)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①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状况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②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仪表的标定,及时处理设备方面的重大安全隐患。

③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4)基建副厂长的职责

①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申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②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四同时”的原则。

②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5)人事副厂长的职责

①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②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③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三总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的职责

①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②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③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④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2)总会计师的职责

①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②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3)总经济师的职责

①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

②在生产、经营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3、分厂厂长(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到“五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厂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全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本单位的规程、制度健全完善负责,针对分厂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分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6)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4、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

(6)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四、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瞥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2、厂长办公室的职责

(1)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2)起草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报告材料应将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现场参观时,负责组织人员介绍有关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解决好防护用品,指定专人陪同,并对其安全负责。

(4)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计划处(科)的职责

(1)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人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万十划下达前应征求安全环保处(科)的意见。

4、总调度室(生产经营处)的职责

(1)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作业。

(3)及时掌握全厂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厂有关领导,通知安全环保处(科)和有关部门,同时派员直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4)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5)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5、机动处(科)的职责

(1)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2)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3)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4)新设备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制订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5)组织设备大、申修要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6、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处)的职责

(1)组织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遵守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范与标准。

(2)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重大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3)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7、基建处(科)的职责

(1)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基建、技术改造工程,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制订安全措施,对因无安全合同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3)组织审查设计方案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安全环保处(科)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8、教育办(教育科)职责

(1)对职工末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3)按照职业安全卫生应知应会内容和继续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组织领导及职工的岗位培训。

9、医院、职防部门的职责

(1)发生伤亡事故后要全力组织抢救,对因抢救不及时或因采取措施不当,误诊、误治造成伤势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负责。

(2)负责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工种的职工进行体检。

(3)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提出鉴定意见。

10、企管处(科)职责

(1)调研制订专业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列人主要内容。

(2)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内容。

11、劳资处(科)职责

(1)对因劳动组织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或劳动纪律松驰又长期末予解决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2)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调整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适合所在岗位工作的年老体弱和各种疾病人员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职工到女职工禁忌的岗位作业。

(4)按劳动保护要求,合理配备岗位定员。

(5)把安全生产列为工人晋级的重点考核条件。

12、财务处(科)职责

(1)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2)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13、保卫处(科)的职责

(1)对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管理不严造成的伤亡或不良后果负责。

(2)组织进行全厂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3)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质量处(科)的职责

(1)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闭容器进人炼钢炉而发生爆炸事故。

15、物资供应处

(1)对因采购的工具、材料、防护用品等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负责。

(2)根据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组织货源,保证质量,及时供应。

(3)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发放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各项安全规定,保证安全。

16、干部处(人事科)的职责

(1)应把安全生产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内容。

(2)严格按编制定员配备、调整安全部门干部,并保证人员素质。

(3)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对职责范围内工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17、厂工会

(1)根据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健全规章制度,对行政和基层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各种形式安全生产竞赛和技术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检查职代会通过的安全生产提案执行情况,组织基层工会抓好劳动保护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工作,参加重大不安全隐患整改及尘毒治理方案的讨论。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制订整改措施方案。

18、厂团委的职责

(1)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表彰先进。

(2)组织好青年监督岗,作好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把监督岗和"无事故"活动作为评选先进团支部的重要条件。

五、安全技术专职机构的职责

1、安全环保处(科)的职责

(1)在总厂生产副厂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厂长、生产副厂长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5)参加重伤、伤亡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与处理,员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伤亡事故数据库的工作,督促检查承包项目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发放使用情况。

2、分厂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在分厂厂长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职工(含实习、代培、调转、参观人员等)迸人车间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莉上报工作。

(3)负责组织分厂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4)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5)协助领导修订分厂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责认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正确使用。

第3篇: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明确各级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

2、范围

适用于本集团各级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职责。

3、职责

3、1生产管理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

3、2总裁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的批准。

4、工作过程和方法

4、1基本原则

4、1、1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4、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1、3谁主管,谁负责。

4、1、4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4、2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4、2、1总裁安全职责

(1)总裁是安全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对本集团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重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集团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集团员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安全专业人员,提高安全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人员队伍。

(4)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足够的人、财、物等资源。

(5)批准、发布本集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5、2、2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2)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环境卫生要求。

(3)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三同时”原则,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保证安全生产。

(5)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6)员工职业卫生的安全管理。

(7)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防火、防洪、防冻、防暑等公共安全检查,落实公共安全措施。

(8)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生产经营中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

5、2、3生产副总裁安全职责

(1)在总裁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安全管理组织的落实。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组织部署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7)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8)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分析工作和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9)总裁不在时,代理总裁履行安全责任。

5、2、4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在总裁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总裁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审核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审批重大技术改造、大中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

(5)组织重大技术、设备事故的技术分析、处理、整改工作。

5、2、5生产管理部经理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岗位作业指导书,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督导落实安全措施。

(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5、2、6技术研发部经理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物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和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的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隐患。

(4)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和新设备前,必须先审核技术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

(5)负责安排安全技术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6)制定新项目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在新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时进行安全验收。

(7)提供原辅料、产品(中间产品)、实验试剂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8)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5、2、7品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督导检验人员执行《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和《物资安全技术规程》。

(2)管制好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检验试剂、挥发物和残渣等物品。

(3)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5、2、8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上级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组织制订或完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

(3)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组织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和演习。

(5)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和考核,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6)负责安全管制点的安全监察工作以及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验收安全装置和设施。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9)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1)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2)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和工伤鉴定工作。

5、2、9行政人事科科长安全职责

(1)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做好各项工业卫生工作。

(2)组织和健全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开展安全教育。

(3)反映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职业卫生、加强职业防护的建议。

(4)参加季节性的防火、防洪、防冻、防暑等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组织新进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和考核,特殊岗位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8)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员工调配工作。

(9)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

(10)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劳保用品的供应发放。

(11)搞好办公楼、浴室、食堂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12)管理好单位公务车和司机,督促车辆的年审和维护保养,处理交通事故。

(13)搞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工作,对职业病患者妥善安置、及时医疗。

(1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伤鉴定,提出鉴定依据,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5、2、10供应中心经理安全职责

(1)采购的物资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数量、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发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4)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做好车辆检审和维护保养工作。

5、2、11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3)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5)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

(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组织开展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8)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2、12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班组级员工安全教育和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搞好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搞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本班组的正常生产秩序。

(5)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和整改措施。

(6)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的救护等善后工作。

5、2、13车间安全员职责

(1)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活动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员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4)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6)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7)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5、2、14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3)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4)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的救护等善后工作。

5、2、15员工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做好设备一级维护保养,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8)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的救护等善后工作。

第4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为了防止工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质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质安部负责汇总。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报质安部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公司经理批准,由质安部门备案。

6、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机械设备的技术设计中,必须同时提出制作及用时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审定,经理批准。

7、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公司工程部会同质安部审查,财务科统一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8、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质量安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标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三、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四、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构成架体的各种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设备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2、施工设备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3、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

4、架体、设备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其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5、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6、验收资料中应有各种准用证与合格证,设备试运转记录,用电设备有电阻测试记录,塔吊验收资料中还应包括拆装单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作业人员《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2、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3、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4、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5、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六、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部颁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参照公司二OO一年度对工程质量获得优质奖的奖励办法。

二、处罚

1、开工前,工地必须向公司送报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经公司审核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

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项目部必须在半个月内调有证安全员到位,如项目部无法抽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到工地工作,工资由工地负责。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工地必须设法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如工地拒不执行,由公司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培训结业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训费由工地负责加罚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员工资由工地负责。

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公司的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0元罚款;如不执行公司意见进行整改,公司有权调人买料进行安全设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负责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3、平时公司工作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四口防护、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其中: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验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四口”防护: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

4、当地安全部检查评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区有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罚款。

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6、工地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8、“三宝”的使用,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1000元处罚,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

9、工地必须悬挂五牌一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

10、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100元。

11、上述各条款规定,公司均向工地直接收取。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不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首先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公司按事故轻重,通告和报告有关部门,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程)调查登记,分析、统计。

3、对事故应按《浙江省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4、要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十、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给。

4、宿舍明亮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5、安排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6、配制消毒除四害设施,杜绝蚊蝇孽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须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十一、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须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备带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5、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安全生产是当天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使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三、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四、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五、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六、下班前进行总结评比,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十三、不扰民措施

为了保障建筑工地职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工程的正常运行,制定下列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定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施工现场要制定防尘措施,以达到减少或杜绝扬尘的目的。特别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

3、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防噪声措施,事先作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控,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6、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公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4、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十六、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保护应按规定(JGJ59—99)有关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扣。

2、搭设井架、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闭。

4、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护删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5、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6、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栅宽大于通道,栅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顶须设双层脚手片(交错搭设)。

7、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安全网)。

十七、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应该必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底笆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及时做好台帐;

4、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

篇四: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015安全生产检查通报

第1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8月16日—26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供热、供水、燃气等市城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市环卫处充分发挥环卫职工数量大、分布广、熟悉街面情况的优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环卫职工担任社会治安信息员的实施意见》,营造出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了平安聊城的建设。市园林处针对人民公园动物园饲养的观赏猛兽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现状,将安全问题成为工作重点,工作人员针对猛兽的习性,修缮了笼舍,把凶猛野兽集中饲养,专人管理,为确保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对凶猛动物饲养区不仅悬挂提示语性标语而且加设了一道保护栏,使游客和动物的接触距离加大了1.5米,提高了安全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15】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15】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第2篇: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明电[2015]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组织专班,扎实地有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的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检查工作。一是拟定方案,精心安排。10月3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15]9号)。同时结合宜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安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15]12号),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开展。各镇(处)及相关部门(玉阳、玉泉、王店、河溶、半月、育溪、安监局、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供销社)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专人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召开会议,周密部署。11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许晓荣同志通报了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秭归县“11.15”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和公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智华出席了情况,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智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当前重点抓好三项工作:1、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求各镇(处)、市直各部门换届调整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迅速到岗履职,不能缺岗失位;2、强化责任,扎实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强化煤矿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监管;3、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企业自查、专家协查、政府督查“三结合”。市委常委叶永清出席了会议。三是宣传深入,氛围浓厚。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形式、多种途径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1、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市安监局11月1日、12月22日、12月23日先后组织60余人次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2、利用宣传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宣传。活动期间,育溪、庙前、两河、安监局、卫生局、药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中燃公司等镇(处)及部门开辟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宣传栏目,通过橱窗、挂图、墙报、横幅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二、突出监管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15]9号)要求,组织专班,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镇(处)、市直各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073家,排查隐患864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3份,停产停工通知书8份,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2起,立案2起,实施行政处罚41起3.79万元,拘留2人。

(一)镇(处)检查情况(9个):

玉阳办事处:检查22家企业,并对隐患突出的6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玉泉办事处:检查22家企业,查处隐患2处,现场整改到位。坝陵办事处:检查34家企业及单位,查处隐患2处。整改2处。两河镇:检查23家单位和6家渡口船舶,查处隐患4处,限期整改到位。河溶镇:组织11个专班,检查84家单位,排查隐患15处,均现场整改到位。育溪镇:检查10家矿山企业、2个轮渡、6个渡口、18艘客运船舶,查处隐患12处,均整改到位。庙前镇:检查11家煤矿企业、并对镇内加油站、化工企业、学校、社区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检查督办。王店镇:检查6家加油站、4家超市、6家工矿企业。草埠湖镇:组织专班对全镇工业企业、学校、超市、网吧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市直部门检查情况(20个):

市安监局:检查矿山企业33家、危化品企业6家、烟花爆竹企业2家,共查处隐患56条,下达整改通知书22份。市质监局:检查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62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起,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立案2起。市民政局:对机关及各二级单位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市国土局: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市农业局:立足六个“新突破”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市住建局:检查在建工程46个,查处隐患226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告知书3份,督办通知书1份。市经信局:检查6家企业。市教育局:检查各类学校及幼儿园93所,查处隐患30处,提出整改意见45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市文体局:检查全市娱乐场所和文物安全,重点检查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查处无证经营网吧点和未成年人上网现象4起,并下达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书。市交通运输局:检查了交通运输业、客运站场、水运码头、沮漳河流域、施工现场、船舶候造厂,对各交通路段及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市交警大队:对我市辖区内汉宜、江富、窖枝、皂当、荷当、烟运省道和县道进行重点检查,查处重点隐患1处。同时加大校车检查力度,共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8台次。市治安大队:检查30家涉爆单位,查出不合格单位10家,并进行限期整改。消防大队:开展了“清剿火患”行动,共检查单位520家,发现隐患543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1份,责令“三停”单位7家,罚款3.79万元,拘留2人。市卫生局:检查3家医疗卫生单位,查处隐患4处,现场整改到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检查2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查处隐患2处。市林业局:组织6个组对全市10个镇(处)、1个风景区、6个国有林进行检查。市水利局:检查了各大中小型水库及旅游景点防汛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所属重点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市房管局:对3个拆除施工现场2.5万平米拆除地块进行了检查。当阳中燃公司:对全市燃气管网进行了检查。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生产经营单位对此项大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开展的力度不够扎实,对隐患的认定不够准确,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二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未真正履行各自职责,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不强,应急队伍和演练工作开展较少。三是监管力度还需加强,少数部门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不及时、工作不够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跟踪督查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抓生产和抓安全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四是部分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隐患较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各镇(处)、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并认真开展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到位。一是制定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控措施,确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对能现场整改的则现场整改,短期内能解决的则短期内解决,暂不能整改到位的,制订防控措施,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所在镇(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予以取缔。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着重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三会”“两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为2015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3篇:关于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通报

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第4篇: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局《“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连事【2015】12号)、《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连事【2015】21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局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年初局与市政府签订的《2015年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相关要求,6月29日—7月2日,局安全生产检查组一行6人对行政中心、革命纪念馆工地、局属9家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一行通过听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实地检查、现场点评等形式,检查各单位“1+3”安全监控体系推进、“安全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二季度履职报告、基础台帐资料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设备运行、应急预案演练、隐患排查及整改等情况,全面掌握了局属各单位半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1+3”安全监控体系推进情况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一系列的活动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思想已深入人心,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活动中,局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和“五个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现场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二、主要特点

1、安全生产氛围浓厚。按照“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活动主题,局属各单位面向职工进行了宣传发动。一是学习5月31日市政府领导在我市主流媒体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明确活动重点、任务、目标。二是革命纪念馆工地、凯瑞液化气站、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机关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等单位悬挂“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等相关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良好氛围。

2、安全知识全员培训。凯瑞液化气站、机关幼儿园、机关第二幼儿园、机关物管中心、机关生活服务中心等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用安全理念凝聚人心,强化安全意识,努力打造本质型安全单位。

3、安全重点突出一线。凯瑞液化气站、机关印刷厂、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以落实班组一线岗位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为主题,充分利用班前会,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讲评的安全活动,增强活动知识性和有效性,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

4、安全建设日趋标准。机关印刷厂、凯瑞液化气站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我市安全标准化创建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

5、安全隐患集中查治。一是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从单位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具体岗位,严查细找在日常管理、生产操作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二是围绕生产场所、机械设备、安全用电、消防设施配备等方面,开展事故安全隐患大排查,集中消除了安全死角和隐患,完善危险源监控手段。三是从高标准严要求的角度出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消防、用电、安保等方面人员对各单位事故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对查出的5个一般性隐患责令有关单位全部进行了整改。

6、安全防范演练预案。各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开展了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演练,进一步检验了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7、安全监控全面推进。凯瑞液化气站、苍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健全完善“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为载体,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凯瑞液化气站已初步建立了“三图五卡”,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增强。其他各单位都能积极构筑“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网络,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认识不高,活动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1+3”安全监控体系推进工作较为缓慢;三是部分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台帐记录、履职报告不及时。

四、下步要求

1、突出预防为主,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要在前期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认真总结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在推介精品项目的创新、营造活动气氛等工作上再下功夫。

2、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夏季安全生产。结合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充分认识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明确安全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开展夏季安全宣传教育;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特点,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

3、突出责任落实,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实施和完善“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坚持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4、突出推进力度,提升安全监控水平。今年全市推行“1+3”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年底局属单位1+3”安全监控体系覆盖率要达到100%。这一体系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促进单位安全发展,本质是群防群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参与、全员排查、全员监控、全员整改”,有效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每位职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积筑牢“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网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第5篇: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5月9日市政府安委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安委会组成10个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1日,副市长张祖保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报会,并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淮安〔2015〕12号)要求,重点检查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总体较好,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协调2015年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对汛期安全生产抓得较早,安全度汛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行动、有分工、有落实。汛期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队伍,物资器材等准备工作逐步到位。各有关企业能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各检查组牵头单位认真负责,部门密切配合,工作落实到位,查出了隐患,提出了意见,检查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部分小煤矿防汛工作不到位。如:八区四矿混合斜井封井材料数量不足,堆放不齐,未做到挂牌管理,标明用途、材料类型、数量;大通三矿地面排涝泵站只安装1台排水泵,未配备同等能力备用泵等。

(二)部分行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如我市部分渔船集生产、居家为一体,船龄长,船体破旧,缺乏救生设备,安全隐患多,但国家出台的渔船报废政策难以执行。

(三)部分县区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如谢家集区和八公山区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越界开采、放大炮等现象。

(四)部分企业没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如:森都国际大酒店改造后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安徽淮化集团年产10万吨硝酸技改项目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即进行生产等。

(五)部分企业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距离不足。如:泉山化工公司发生器车间电石吊装护栏周围未设踢脚挡板;宏阳工贸公司可燃有毒报警仪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安徽淮化集团二硝厂450装置硝酸提浓工段与西南方向的黑泥村居民房防火间距不足等。

(六)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如:淮南首创水务西城分公司平山水厂剧毒物品储存库视频监控系统毁坏,储存库大门处于敞开状态,无专人看护;安理大新校区项目塔吊机座有积水、塔吊升到位后主电缆线不能及时固定、扫地杆水平杆局部缺少,安全管理人员不是本公司人员,公司级检查没有按规定时间进行;毛集何台轮渡营运渡船皖淮南车渡10未开启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回头看”工作,巩固成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进一步抓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重点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近期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强化小煤矿汛前检查,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坚决打击越界开采、盗采行为,切实做好小煤矿关闭工作。要高度重视危化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抓好淮化集团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千方百计遏制交通事故,抓好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要打击非煤矿山越层越界及非法开采行为,抓好午收期间渡运安全。要加大建筑工地、公共场所等安全整治力度。采取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度。要在“细、实、基础、检查、督办”上下功夫,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要抓“细”,就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安排,一定要有详细的安全措施,并且细化到专人负责。安全无小事,细节是关键。安全生产要抓“实”,就是要实事求是地去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安全生产要抓“基础”,就是督促企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要抓“检查”,就是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予以防范。对查出问题定人、定责、定时间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要抓“督办”,就是坚持强化督办、保证政令畅通,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良好局面,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分口把守,切实负起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零容忍”的态度实行严格的倒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凡因工作不落实、领导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篇五: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篇

第1篇: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监所、宣教办、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

各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居)和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宣讲、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汽车站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组织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村建站、农机站。

活动内容:邀请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邀请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届时将开展安全图片展览,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商贸、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新闻单位对重点地区、单位隐患整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等“十进”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22日。

组织部门: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镇安办承办全镇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依托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六)多渠道加强集中宣传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单位:安监所、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1)各村(居)、各单位要在厂区、街道、学校、工地、重点路段、厂矿企业门口、车站、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条幅或设置固定墙体标语、公共宣传栏、文化橱窗、LED显示屏等(标语内容附后)。(2)组织宣传车辆进村入户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并向社会公布12350等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道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深入报道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经验做法;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以报刊重要版面、电视重要时段、专题节日、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九)开展村级安全员、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

活动时间:6月上旬

组织部门:镇安办、镇安监所。

活动内容:针对辖区内村级安全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基层群众和从业人员中。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和部门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引导发动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三)营造氛围。各村(居)和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力求实效。各村(居)和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村(居)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9日和6月2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镇组委会办公室。

第2篇:非法建筑消防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辖区内非法建筑(仅针对1998年9月1日消防法实施之后建成的建筑)清查见底,建筑内的火灾隐患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历次火灾调查发现的,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国土、村建、两违办、工商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以下建筑:

1.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的,车库改为仓储经营场所的,其他性质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3.非法搭建的。

三、任务分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非法建筑。

1.各工作片、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在建工地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2.文教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3.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治理行动不能顺利完成,从而引发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民政办: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民政事业服务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5.村建站:指导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非法建筑,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对依法应当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依法处理。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6.两违办:负责辖区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8.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严格医疗机构开办的审查许可,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9.安监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10.派出所: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近年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举报投诉以及部门信息互通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非法建筑,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中,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管的非法建设工程和单位,并建立《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登记表》。在此基础上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监督人员排查,网格内的其他单位由责任民警负责排查,与村干部实行责任捆绑,所有网格必须明确到监督责任人,全力确保清查见底。

11.工商所:依法办理娱乐场所的登记注册,对未取得消防许可的不予登记;督促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被镇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手续。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及时通报消防办。

12.国土所: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8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镇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强参与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方案宣贯工作,确保排查质量。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9日至5月31日)

派出所要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各类非法建筑,各部门加强联动,开展全面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15日)

对已登记的所有非法建筑和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建筑,各地都要逐幢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人,逐幢开展行政指导式检查,切实查清查实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督改要求。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并补办相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1998年9月1日前建成的建筑不需要补办手续,但要提供房屋所属权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要结合地区实际,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行业开展集中区域性排查整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实际情况、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和手续办理情况,合理采取督改措施,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隐患整改难度不大的,要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反复。

2.对需改动建筑结构、增加消防设施等投入资金大、整改周期长的,要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督促单位迅速整改。

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督促单位整改的同时,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村建、消防办等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督改职责,同时通报监察部门。

4.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部门要对危险部位或单位予以临时查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镇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5.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确实无法恢复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如单位提供变更后的规划手续,或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的有效文件,并根据现有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设计,则依法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对整改隐患后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通报规划等部门。

6.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通报国土、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确实拆除不了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并提请镇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7.对既没有规划手续也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特别是未办理规划手续或其他原因未办理规划手续而导致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如补办了规划手续或提供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有效文件的,督促单位补办相关消防手续。

8.对于有规划手续但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责令单位限期补办消防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补办的单位,依照《消防法》规定,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单位整改隐患的服务指导,对遇到的困难和疑难技术问题,进行“会诊”,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综合考虑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隐患整改最低标准,帮助并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消防办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跟踪整改进度,督促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做到一楼一档。对拒不整改隐患及整改期间措施不力的,要根据《消防法》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其中属于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单位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四)结果运用阶段(10月16日到10月25日)

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补办了消防手续的,消防办汇总后上报区消防大队。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未整改或已整改完毕但补办不了消防手续的均应登记造册,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同时向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规划办、住建、城管、工商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列入高危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加强源头管理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合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有力之举,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派出所、村建、安监、工商、教育等部门要明确治理工作职责,认真查验相关建筑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深入检查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引导社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给予支持。要在公开栏开设专栏、专版,及时跟踪报道治理情况,曝光久拖不改的单位名单、存在的严重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鼓励、引导非法建设单位积极整改隐患,主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进一步增强消防法制意识。

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源头管理。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招商引资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各部门源头管控工作职责,防止产生“先天性”隐患。要建立完善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将分阶段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成效开展督察。今后凡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事故建筑未排查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镇非法违法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印章,1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3篇: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2016年整治目标任务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己有的整治成果。

1、建立巡查制度。镇成立一支巡查队伍,成员由综合执法队、治安队组成,将开展不定期巡查,并帮助各村养殖场(户)进行序时拆除关闭。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复建”。

2、建立处置机制。各工作片、各村要建立处置机制,在日常巡查发现的、上级的批示件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件之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查处期限为15个工作日,需要反馈的要在查处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3、建立督查机制。党政办、效能办、农技站、环保站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的巡查督查,巡查督查发现的案件,要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工作片、村,并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各工作片、各村责任人要认真履职,认真执行巡查、督查和处置工作制度,并按照时限要求,认真落实畜禽污染整理工作。对未及时查处到位的,将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

二、2016年整治范围、对象和完成时限

今年整治范围内的需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整治范围和对象:

1.全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2.全镇禁建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3.全镇可养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关闭。

4.全镇拟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备案手续方可保留,否则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关闭。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养猪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1000头,养禽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20000羽;离居民区500米以上,高速路、铁路500米以上。

(2)符合环评条件的;

(3)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处理应符合莆政综【2016】127号文件规定的处理办法,做到达标排放。

三、资金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列入今年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按实际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养猪(牛、羊)场(户)补助80元/㎡(市、区各补助40元/㎡),其他养殖场(户)补助40元/㎡(市、区各补助20元/㎡)。

(二)各村可结合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或补助标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资金补助拨付办法

(一)2016年4月15日,各村上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统计表(附表二)和今年应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总面积。

(二)2016年9月10日前,各村分别上报经公示验收确认已拆除的各畜禽养殖场(户)总建筑面积,以此计算各村应得的补助资金,经区、镇验收组验收确认后,按各村应得补助总额的50%予以拨付。

(三)2016年10月,经市验收组统一公示确认后,计算出各村实际拆除面积、应得补助,拨付剩余应补助资金,多还少补。

(四)畜禽养殖专项治理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五)各畜禽养殖场(户)的拆除和补助情况要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5月20日)。各工作片协助各村尽快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表及统计表(附表一、二),并在2016年5月20日前送镇政府汇总。各工作片、各村应按时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对逾期未报、瞒报、漏报的养殖场(户)将按“两违”给予强制拆除,不予资金补助。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5月21日—2016年8月31日)。各包片领导带队,组织包片干部、镇纪委、村干部对养殖场面积进行现场丈量、填写丈量登记表、画出养殖场平面图,由养殖户签字确认;丈量后应立即与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登记养殖户的账户,并对养殖场四周进行拍照留底。在8月31日前各村应分别统计上报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表(附表三)和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汇总表(附表四)。同时应及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一场(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一份协议书、一份丈量表、一套拆除前后的照片、一份验收表、一份补偿资金,要求每张表都要有经办人、相关村主干及工作队、包片两委签字等相关拆除证明资料以及验收资料等,建立健全验收档案资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由区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组成区验收组,对各村上报的畜禽养殖拆除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向市里申请市级验收,确定拆除面积和补助金额。

六、工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具体整治工作由各工作片组织实施,各村主干具体负责落实到位。各工作片、村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高压的工作态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从调查摸底、现场丈量、数据记录和公示、资金补助等,都要规范、公开,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无论什么理由,都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镇监察室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事项各工作片要有专人负责,逐一进行核实、查处,不得隐瞒不查。

(三)对“反弹复建”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要坚决杜绝“边拆边复建”“异地复建”现象。各村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的监管,对违规建设的,要坚决按“两违”予以打击。要加大拆后的土地整理或生态恢复工作,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第4篇: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统一组织,统一实施。镇政府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和联系区爱卫会复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居)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完成本辖区城乡除四害工作任务。镇文明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镇党政办负责落实镇机关大院和宿舍区;村建站负责落实镇管理的建筑工地和所属主干道及其下水道等,按照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城乡除四害活动。

同时,各部门要落实好所属或所管理的单位按照辖区内环境为重点,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要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要对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城乡除害防病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技术管理

除四害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统一使用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村(居)使用的各类消杀药物由各村委会(居委会)统一采购使用。既要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又要根据实际采用多样化剂型。区疾控中心为本级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技术管理和监测评价等工作,要制定技术方案,培训专兼职消杀人员,开展灭前调查和灭效考核。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除四害消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消杀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

三、资金筹措

统一除四害工作的资金由各单位筹措。在巩固提高阶段,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除四害活动中,要联系实际,根据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

在统一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的前提下,在4—10月期间,由区爱卫办统一指导消杀时间和监督消杀工作,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按步骤实施药物消杀,以及日常补漏、巩固和保障活动。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份下旬。主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灭前监测评价;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环境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5月上旬至7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时间组织进行三轮除四害施药消杀,每一轮进行两次施药。每次施药要统一在第一天上午9:00开始进行。其中,居民区灭蚊施药,住宅内部安排在当天晚上7:30左右开始,外环境安排在晚间8:30开始进行。灭蚊施药期间,各类房屋要在室内施药驱赶蚊虫后关闭门窗或防蚊纱窗。如恰逢下雨等天气原因,统一施药则安排顺延,届时由区爱卫办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今年5月6—8日进行第一次施药,5月20—22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二轮施药:今年6月10—12日进行第一次施药,6月24—26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三轮施药:今年7月15—17日进行第一次施药,7月29—7月31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

五、督查考核

镇爱卫办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组织专门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本辖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全力推动除四害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除四害各阶段活动中,区爱卫会也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定期根据《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进行灭效监测和考核,通报各阶段工作情况。管委会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对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曝光,限期整改。

第5篇: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方案

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打造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镇动员,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打造成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镇“门前三包”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制,明确权利和义务。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签定责任书的有关工作。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城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卫生: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村居委会要通力合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负责本辖区内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住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临街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由工商所负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市容中队要切实加强城区街道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悬挂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店铺、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考核检查。镇政府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责任单位属市直、区直有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6篇:全镇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一)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针对旧街存在的区域性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结合实际,加强整治力度,通过召开协调会研究对策,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进度,明确职责,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制定修订消防专项规划。要结合城市化进程,制定修订符合本辖区发展需求的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加快新城区、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年内要完成本辖区的消防专项规划文本的编制审批。同时统筹安排,做好老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建筑耐火等级低、易燃建筑密集区及发生火灾后不利于火灾扑救区域的拆迁改造工作。

(三)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延伸市政水务管网,合理增补市政消火栓,做到消火栓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辖区内消防供水设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摸排修复工作,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限期改造、定期维护,及时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以及配置不足等问题。督促整治因城市景观工程、户外广告设施导致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及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改造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设施。

(四)建强基层专职消防力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将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建设目标任务,在年内做到有1支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充实乡镇消防力量。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职业培训、保安员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纳入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教育培训鉴定内容。

二、全面整治火灾隐患

(一)突出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整治。各工作片、村居、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季节性、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违章搭盖厂房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生产、经营、储存建筑内违规设置住宿场所,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缺水或压力不足等问题,要依法依规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二)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饰)材料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对鞋业、红木家具业可燃易燃材料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的特点,继续开展鞋业、红木家具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设置不足,生产与储存区域及生产、储存与办公、休息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生产、储存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突出“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三合一”整治办公室的作用,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实现员工集体宿舍、车间、仓库全部分离,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企业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五)突出农村火灾防控。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安全条件差、基础设施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托政府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农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村消防安全负责人及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工作片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老旧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全力遏制农村地区火灾多发现象。各村居要每周组织“两委”有关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切实解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隐患。物业管理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以及单位内部无定点定位、从事一般性巡防工作的保安、巡防队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乡镇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六)突出多警联勤监管机制。派出所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警种要形成合力,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娱乐庆典活动举办场所的监管,加大“错时”检查力度,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必要时可对重点场所和危险部位采取蹲点守护措施。结合治安巡查、入户走访等日常警务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的火灾隐患。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纳入户籍化管理,实地抽查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一)国土、村建站等部门要把好建设工程审批关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坚决杜绝建设项目“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行为,严防源头性火灾隐患。村建站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禁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疏散楼梯间、公共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新建市政项目消火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工商所、安监所、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排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生活住宿没有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工商所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安监所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行业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技术指导,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质监、派出所、村建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管道燃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

(四)水利站、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并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战役期间,水利站应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增补市政消火栓,在年底前对市政消火栓全部维修、保养一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五)各工作片、村居、村建站等有关单位要负责组织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环保站要加强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六)文教服务中心、民政、卫生、宗教等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管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文教服务中心要组织、指导和督促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政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宗教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工作片、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要将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机构及人员、建筑及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记录、安全报告备案等6个方面32子项内容及时录入互联网户籍化管理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不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保养。

(二)火灾高危单位除了要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外,还要按照《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落实更加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全员疏散演练活动,及时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要召开一次的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般单位要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请各工作片、村居、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清剿火患工作方案报送镇消防办,7月1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半年工作情况,2016年1月2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办。

篇六: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014中心组个人学习总结

总结一:中心组个人学习总结

一、 树立与时俱进意识,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

政治素养

一年来,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较好地理解和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和重大意义,增强自身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过学习,使我发现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但又是与时俱进的产物。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吸收人类文明进步的新成果,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关于发展的思想。同时,贯彻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深入分析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总结发展实践,把握世界发展趋势,适应新的要求提出来的,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中心组理论学习 实效

中心组理论学习对于统一思想,总结经验,完善决策,推动实践具有重要作用。在学习时,我始终围绕局党总支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把研究解决文化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经常化的任务和要求,使学习内容更加充实、更加丰富,学习成果有利于转化为发展的新思路和各项措施。本人理论联系实际,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在分管博物馆、图书馆、文化设施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

一是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在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中,采取田野调查和信息采集、资料录入同时进行的方式平稳、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在田野调查中,我们努力争取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文物普查提供组织保障。其次抓好培训工作,为开展文物普查提供了人才保障。同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目前,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已经完成,下来正准备做好验收工作。

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评估工作。继XX年“田坑古城”通过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后,我们积极开展高潭苏维埃政府办公旧址(罗氏祖祠),东江特别委员会、东江革命委员会、红二师师部旧址(百庆楼),高潭区农民协会、高潭区工农兵代表大会旧址(黄氏祖祠)等县级文保单位参加的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的后续工作。目前,已获得初审通过的成绩,XX年11月11日,省文物专家到高潭对三处参评的县级文保单位进行现场评估工作,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是协助、指导多祝镇皇思扬村修复圣旨牌坊,做好技术方面的督促和指导工作。目前,相关部门和机构已完成圣旨牌坊的图纸设计和石料开采工作,修复工程即将启动。

四是充分发挥图书馆职能,加强对我县乡镇文化站图书室的业务指导。多次派出骨干到梁化、大岭等乡镇图书室进行业务指导。

五是积极开展送书下乡活动。在4月份至6月份期间的“科学发展促和谐、文化惠民乐万家”活动中,分别对16个乡镇送去图书1000多册,阅览达6000人次,阅览达一万多册次,这一活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六是建立流动图书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我馆与惠东武警中队达成共识,合作成立了流动图书馆,并送去500多册书籍供官兵阅览,以后将定期更换书籍,这一活动深受官兵的欢迎。

七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积极配合局做好文化中心的建设工作,目前工程进展比较顺利,正处在装修、购置等阶段。

三、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要求

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我们党提出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于执政党来说,党的建设重点是执政能力建设。总之,时代在变迁,形势在变化,改革在深化,社会在转型。形势逼人,不进则退。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深感责任重大,在这一年来,认真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能自觉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于律己,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性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令必行,有禁即止。

(二)组织原则和纪律方面。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经常性的多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并经常对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教育,控制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经济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方面。能严格按照财会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办事,能按照党的有关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要求,自觉遵守执行,做到不违纪、不超标、不奢侈浪费,从严要求自己,时时留意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

总结二:中心组个人学习总结

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一年。在这关键的一年里,在区委的关心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牢记党的“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的重要任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采取参加集中学习、参加培训班和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区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并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及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做深刻思考,切实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扎实推动我处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一、提高认识,明确理论学习的重要性

理论学习是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实现党的新发展的重要保证。党八十五年的历史证明,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就不可能实现新的发展。在学习中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新世纪、新阶段,新事物、新观念、新发展层出不穷,我们要做时代潮流的弄潮儿,要做一名优秀的领导者,做人民群众致富的领路人,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学习。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我们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实现新的发展。对于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来说,理论学习显得更加重要。我们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掌握和运用当代先进的理论,我们才能把握时代发展要求,研究分析现实中的新问题,解决新难题。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

今年中心组学习了十四个专题,第一专题 学习贯彻省委八次全会精神、第二专题 学习贯彻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第三专题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第四专题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五专题 全面实践“三个走在前面”,努力当好排头兵、第六专题 学习贯彻全省市委书记座谈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第七专题 “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第八专题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第九专题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第十专题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第十一专题 加大资源环境保护力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十二专题 学习《江泽民文选》,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理论宣讲活动、第十三专题 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第十四专题 学习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推进惠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观看了多部电教片。今年,本人共完成读书笔记34篇,撰写心得体会文章6篇。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提高了自己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自觉性、提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理论的自觉性。

三、学习取得的初步成效和体会

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我们党提出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于执政党来说,党的建设重点是执政能力建设。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基础在于全体党员素质的提高。加强党的素质建设,必须采取措施让全体党员保持先进性,这是加强党的素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向全世界宣称,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大公无私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为劳苦大众服务的党。多年的经验教训表明,这种先进的理念,必须像警钟一样长鸣于每个党员头脑中。时代在变迁,形势在变化,改革在深化,社会在转型。形势逼人,不进则退。当此重要关头,能不能继续坚持共产党的宗旨,是对每一位共产党员的严峻考验。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趋利性和差异性也必然反映到党内来。理想信念的淡漠,价值观念的多元,已经深深地影响到一些党员对共产主义理想的信仰。如何令每一位党员都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真正成为带领群众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先锋模范,是一个迫在眉睫的命题。因此,在党工委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思想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革命理论的学习是防止思想庸俗化的根本之举,也是坚定理想信念,达到政治上过硬的根本之举。就是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用进步的东西抵制错误的东西。否则,就容易被消极落后、腐朽陈旧的思想文化所迷惑。在学习中提高觉悟,在学习中增强素质,在学习中保持先进本色,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

二是要树立崇高的理想追求,加强思想修养。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争做“创新破难强服务、加快发展冲千亿”活动的表率,以自己的实际工作推进江南和谐社会建设的率先崛起。

三是要改进作风,求真务实。作风问题事关重大,从某种意义上讲,作风是能力的保证,一个人没有好的作风,缺少好的德行,拥有再大的本事也无济于事。好的作风才能保证能力正当运用和权力正确运行。加强作风建设就是要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领导干部的思想过硬了才能抵御各种诱惑,永不变质;工作上时时处处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才能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歪风;只有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才能抵制贪图享受、奢侈浪费和追求低级趣味的不良倾向。

总结三:中心组个人学习总结

按照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安排,今年来,我通过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比较系统的学习了XXXX重要思想、XXX同志在中纪委XX会上的重要讲话、XXX精神,通过《邓小平文选》第二、三卷,“七?一”讲话精神,以及法律,WTO等相关知识内容的学习,充实了头脑、开阔了视野,提高自身素质,一是思想理论素质有了新提高;二是政治意识有了新增强;三是大局意识有了新增强;四是责任意识有了新增强。经过对学习的认真分析总结,觉得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高度重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在过去的工作中虽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点滴的成绩,但是现在回顾起来,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的缺点和不足,主要是缺少马列主义理论的系统教育,缺乏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扎实功底,缺少对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的历史知识的深入了解,缺乏艰苦环境的严格锻炼。解决这些问题没有捷径可走,只有通过学习和实践锻炼,才能不断充实和提高。因此自己认识到必须把学习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并且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注意解决好三个方面问题。

第一、要提高对学习的认识,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是强化学习的前提和条件。在以往的学习中总在低水平中徘徊,思想水平、理论水平提高不快,学习效果也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差距。因此必须认真解决好学风问题,端正学习态度,把学习与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经济工作结合起来,进而从思想深处真正理解和认识到加强学习是坚定不移地高举邓小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需要,是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客观要求,如果不认真学习就会落后于时代,所以只有自觉地、主动地去学习、去加强学习,才能够提高自身的学习水平。

第二、要把握学习的重点。作为一名合格的干部,知识贫乏、知识单一,是一个很大的不足。为此,加强学习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应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学习。一是要认真学习好邓小平理论;另一方面要从自己工作领域的实际出发,结合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运用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指导工作实践。二是要加强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学习。这是我们做好本职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原则。三是要加强对各种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当前,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这就要求自己更要努力学习能够反映当代政治、经济、文化、市场营销、WTO知识等各种新知识和新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第三、要注重学习效果。学习要有目的,要重收获,通过学习真正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要加强自身修养,与时俱进,立志有作为

首先,要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组织观念。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不管从事什么工作,都不能忘记作为共产党员的职责,不能忘记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的表率作用。

其次,要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辈子始终不渝。在工作中不断地警示自己,加强自身的修养和锻炼,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改造主观世界,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立志干大事,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要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监督。必须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要把那些敢于批评自己的同志视为诤友;要敢于把监督权交给群众,对于群众的批评意见,要能够听得进,坐得住。要按照党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本着“事无不可对党言”的精神,向组织敞开思想,诚恳地接受组织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明确方向。党性锻炼和修养必须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在任何情况下,尤其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都要严于律已,自觉抵制各种私利的诱惑,经受复杂环境的考验,使自己成为组织放心、群众信任的好党员。

总结四:中心组个人学习总结

一、周密组织,精心计划,坚持学习管理制度化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学习制度,能否坚持好,关系到是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去理清工作思路,进而联系本镇实际更好地落实上级各项政策。为此,我镇党委中心组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完整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一) 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年初,根据区委办、宣传部理论工作意见,及时制定下发《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 副组长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求中心组成员每人记好学习笔记,并结合各自分管业务工作,撰写心得体会。每次学习的体会,要在下次中心组学习 交流会上随机抽取3-5人进行短暂的学习经验交流;由宣传部门及时将学习计划、学习材料、学习记录以及中心组成员的笔记和体会文章负责收存归档。

(二) 落实学习推进机制。为了扎实有效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做到学习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方法落实。时间上,中心组要求全年组织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12 天,确保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内容上,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会议精神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方法 上,针对不同阶段性工作需要,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选择具体的学习方法,如集中学习、外出考察、现场调研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学习原则上,中心组努力做到 了“三个结合”,即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树立科学发展观,同实现苏陈跨越式发展相结合; 把学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结合;把学习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建设,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相结合。

(三)健 全学习考勤制度。我镇中心组注重学习制度建设,以制度保障、规范和深化学习,坚持在每次学习前把需要学习的内容、重点、要求等通知到个人,让参学成员能提 前预习,提高学习实效;实行签到、请假制度,确实因工作无法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请假、事后进行补课。多年来,我镇党委中心组始终认真履行学习制度,明确 学习目的和要求,自觉遵守学习时间和学习纪律,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中心组学习出勤率保证在95%以上,考勤制度用制度的形式保障了理论学习的制度化。

二、拓宽途径,深化内容,确保学习过程多样化

我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在总体上坚持分散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在抓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化的方式,广泛学习,深入学习,有创造性地学习,以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一) 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每次学习有一个主题,确定一名同志作中心发言。发言同志事先必须有充分准备,做到主题明确,观点鲜明,有指导性,有创新性,每个党 政班子成员一般每年安排一次中心发言;实行理论学习专题化,围绕阶段性主题展开学习,特别是上级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安排;在个人自学和讲学的 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化优势,通过多媒体演示、下载专家讲座、录像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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