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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棚户区改造立项谁来审批?

2016-07-22 11:19: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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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江宁区棚户区改造立项谁来审批?
棚改手续办理流程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手续办理流程

篇二:江宁区棚户区改造立项谁来审批?
棚户区改造流程

棚户区改造流程 (2010-09-09 14: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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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分类: 房地产【江宁区棚户区改造立项谁来审批?】

住房保障

棚户区

改造

流程

房产

一、前期准备

(一)项目选址:选址定点和划红线及设计条件、规划设计、建设方案(集中新建为初步设计,配建为实施方案)及审批等环节。包括办理(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拆迁红线图、国土部门出具用地意见);

(二)项目立项(市发改委办理);

二、房屋拆迁

(一)被拆迁人提供产权依据、有效身份证;

(二)拆迁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进行测绘、评估,三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7天;

(三)对评估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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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签订协议的金额到银行领取补偿款,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在房屋拆迁市场评估价基础上奖励8%;

(五)搬迁完毕并交房,经拆迁工作人员验收签字;

(六)组织拆除。

三、政府供地(行政划拨或挂牌出让);

四、建设阶段

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放线与验线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安全质量监督(含委托监理),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建设及管理等环节。

五、验收阶段

包括房屋和涉及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园林、防雷以及给排水等管线工程的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分配、管理流程

(一)私房

按拆迁户签订协议时的先后顺序,将选定的房屋分配至拆迁户。入住后的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负责。

(二)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租赁户

(1)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居民小组评议、公示,合格的报区政府;【江宁区棚户区改造立项谁来审批?】

(2)区政府委托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汇总报市政府。

(3)市政府委托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审核、公示,合格的,报市政府批准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序号。

(4)中签户选房。

(5)中签户到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办理租赁手续。

(6)由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负责管理廉租住房,包括收取租金、管理养护廉租住房。

篇三:江宁区棚户区改造立项谁来审批?
2015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方案一: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15〕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15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15〕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15〕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方案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15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0万人的规划目标。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做到征收方案公布,补偿标准公开,安置结果公示。同时制定多种安置补偿方案,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征收工作任务。对天义城区13块地段进行房屋征收和改造,具体范围包括: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933户,金三角278户(含市场内出租户196户),华鑫小区二期450户,滨河带状游园82户,大明街77户,大明街南侧75户,尤家洼71户,八大公司家属院70户,县医院东66户,职教中心南62户,天义实验小学操场35户,热水街西段16户,友谊路南段15户,合计2230户。

(二)征收工作完成时限。1、大明街、热水街西段、友谊路南段等3片到2015年5月末前完成; 2、滨河带状游园、金三角、大明街南侧、尤家洼、八大公司家属院、县医院东、职教中心南、天义实验小学操场等8片到2015年10月末前完成;3、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到2015年末完成,华鑫小区二期到2015年6月末完成。

(三)征收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

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抽调人员组成片区工作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深入片区进行宣传发动。

2、学习培训阶段(3月11日至3月18日)

聘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各片区工作队人员进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培训,掌握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方法。

3、房屋征收阶段(3月19日至各片区规定征收完成时限)

各片区工作队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入所包项目区开展征收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区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征收工作任务。

方案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编制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

3.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二、改造范围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改造范围

根据《南川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xx年重点实施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等12个项目,涉及征收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7个,征收面积17.5万平方米;乡镇项目5个,征收面积2.5万平方米。

(二)工作进度安排

1.20xx年1月—3月:启动调查摸底、征收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其中,贤婆院片区、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6个项目,启动调查摸底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九鼎山片区、气象局片区等4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硫磺大院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2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2.20xx年4月—6月:启动征收协议签订、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其中,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3.20xx年7月—9月:加快推进征收工作,部分项目全面完成征收任务。其中,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5个项目全面完成征收工作,城西片区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九鼎山片区、老武装部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4.20xx年10月—12月:全面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部分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其中,九鼎山片区安置还房主体工程完成,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等3个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河滨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3个项目挂牌出让,老武装部片区全面完成征收工作,贤婆院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4个项目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潘晓成总牵头,区城乡建委具体牵头,负责目标制定、责任考核等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区发改委、区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该项工作。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城乡建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年度计划;负责根据年度计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立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市级资金支持。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预留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负责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负责办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区规划局负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做好征收土地报件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征地拆迁及司法强拆工作;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安置还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按计划进度推进。

(三)加强建设监管。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棚户区改造月进度报送和通报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将当月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存在问题等报区城乡建委,区城乡建委收集汇总后于30日前对当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效能监察,由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城乡建委参加,组成效能监察组,每季度对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并通报情况,督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有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方案四: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我区现有棚户区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共10片、5700户、1.7万人。为在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和提高困难家庭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增加城市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市扶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机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地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我区“山水旅游名城”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组织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的原则。通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将棚户区改造与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相结合,降低改造成本,统筹使用土地,发挥土地效能,保护棚户区居民利益,减轻拆迁阻力,保证回迁居民住上放心房、满意房。同时,充分利用土地、规划、财税等政策,调动具备资质的开发建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坚持统一领导,区企联动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确定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统一制定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政策、设计标准,统一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调度棚户区改造资金,统一协调安排配套工程建设。同时,鼓励并支持华安两大公司及北疆集团公司共同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坚持急需改造、区域优先的原则。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先易后难的原则,从碾北公路、繁荣路、中兴街、华兴街沿路进行梯次开发,逐步拓展至铁道南区域。

(四)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房屋拆迁实行拆一还一,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对被拆迁户合理补偿安置。

(五)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稳定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按时限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又要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和化解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发挥自力更生精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三、城市棚户区界定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四、工作目标

计划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建设标准

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批生态、节能、集约用地型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标准为:交通便利、公共基础设施完善、软硬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不低于40%;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设计户型的建筑面积分别为40、50、60、70平方米。

六、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宅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其中的商服用地实行有偿出让。

(二)税费政策

安置房、廉租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即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结建费、墙改专项基金、消防设施建设费、城市占道费、供热配套费、二次供水整合费、高可靠性供电费、固体污染排放费、房屋登记费、抗震设防费等。

管理性事业收费减半收取,即环境评价费、工程安全监察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拆迁管理费、工程造价管理费、产权交易费等。

由政府建设的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含上套户型增加面积而缴纳的补差款)和廉租住房建设(不含商服)免收营业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选择货币补偿重新购买的普通商品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购买二手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经地税部门审核后执行。鼓励国有大型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棚户区改造拆迁后的腾空用地通过出让所获出让效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贷款和作为棚户区安置房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

(三)拆迁政策

房屋安置。拆迁私产房屋对房屋所有人实行拆一还一。新安置房屋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超过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应按新安置房屋的本体价格交纳增加面积款。

对符合居住条件的无证房屋,具有房屋所在地的独立居民城市户口,且实际在此居住,又无其它住处的,按照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要求的,供电、热力、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到该项目小区红线,在施工中涉及破路、园林、绿化等管理性收费免交。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年建设计划,优先组织实施。

(五)公共用房配套政策

回迁安置小区要按规划建设物业和居委会用房,在区房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确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式,也可以采取社区自助式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

(六)审批政策

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七)其它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和出让用地)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度提高规划容积率。

安置房建设可以项目作抵押,申请银行项目贷款。个人可以申请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不具备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贷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可自愿给予担保。

从今年起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按项目规划面积2%建设廉租房制度,对符合廉租房补贴的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等形式,实现应保尽保。

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房建设暂不执行墙改禁实政策。

七、工作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积极向市里争取改造资金,同时可以向我区的大企业借款。二是与金融部门沟通,争取一部分贷款。三是出售一部分现有土地,缓解资金不足问题。四是争取开发商前期垫资。五是向有意回迁的居民收取增加部分的资金。六是吸引外来企业来我区建设安居房,招商企业垫付一部分资金。七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八是争取华安公司和北疆集团公司的支持,筹借一部分资金。九是积极组织社会募捐,解决一部分资金。

(二)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及时偿付借款本息。一是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二是土地出让地段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财政其它收入。

(三)通盘考虑,高标准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坚持“连片开发、分期建设”的原则,结合区情实际,高标准地编制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做到棚户区改造和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与城市景观相配套。

(四)依法运作,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对棚户区改造区域进行封闭冻结,停止新建、翻建、扩建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房屋交易、户口迁移、转户和分户等行为。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围绕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于权钱交易、假冒伪劣工程等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纪规定予以查处。

(六)明确工作责任。区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争取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政策和资金筹措、监管等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处负责土地供应、征用转用手续办理、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规划审批等工作。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房产管理处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拆迁工作。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城市低保管理。其它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七)认真做好拆迁工作。对拆迁居民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改造工作,在全区形成棚户区改造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碾子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棚户区改造工作。

篇四:江宁区棚户区改造立项谁来审批?
2016人防办重点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建委党委的领导下,在市人防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办进一步解放思想,脚踏实地、严明纪律、开拓创新。以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为契机,全办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全面推进人防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一、全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㈠强化服务意识,实实在在做好已建和拟建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

⒈主动靠前,做好广场地下人防工程改造项目的收尾工作。今年,我办先后6次同开发企业——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到省、市相关部门反映该项目的情况和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与意见;先后与3个有意向收购的大型企业洽谈该项目的收购事宜。加上《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并于今年12月1日起实行,所以广场地下人防工程改造项目的收尾工作得到圆满解决指日可待。

⒉积极协助,配合区城乡建设委做好槐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在前期已完成地下人防工程项目的初步规划方案和项目的审批立项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协助对方案的修改以及其他相应工作。

㈡强化责任意识,认认真真抓好人防职能工作的落实。

⒈扎实做好人防工程拆除补偿工作。对已拆除的人防工程补偿工作进行追缴。一是北大槐树棚户区改造人防工程和木材公司人防工程已完成补偿,并已经报市人防办拆除审批,北大槐树棚户区工程拆除补偿事宜进行协商;二是地毯整修厂人防工程还欠拆除补偿款,今年一直与欧亚大观园进行协商追缴;三是经四纬十二路南大南街工程拆除补偿协议已签订,补偿款在协商中。同时密切监控即将被拆除的人防工程,确保国有资产流失。

⒉主动做好结建人防工程的接收工作。按照市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已建人防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认真完成接收结建人防工程任务,并完成新发和换发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工作。

⒊认真组织警报和通信设施维护管理。3—4月份,对全区警报设施进行了联合测试,组织了全区警报社会化管理员培训,“五·三”警报试鸣鸣响率100%。坚持每周一同市人防办通信中心无线电台联络,保持了人防通信畅通。

按照市人防办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五·三”警报试鸣,全区中、小学共举行了57场次应急疏散演练。

⒋积极参加省、市人防训练比武竞赛工作。今年,全办人员认真加强人防业务知识学习,并于7、8月,参加了市和省人防训练比武竞赛,获市人防系统团体第1名。

【江宁区棚户区改造立项谁来审批?】

二、2016年的重点工作计划

2016年,我办决心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加快人防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解决阻滞人防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强势推进我区人防工程设施建设,努力实现与我区“新城开发、老城提升”战略同步实施。

㈠强化服务意识,拓展工作思路,扎实做好人防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一是全力配合建委做好槐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的建设的推进工作,力争年内开工;二是积极协调好各方关系,全力配合开发商加快经四路(大纬二路以西段)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步伐,力争年内完成项目的立项、环评、规划、土地、设计等工作,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㈡做好职能转变,推进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一是积极推进融合式发展,把人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建设、城市建设、公共应急建设和社区建设,真正将人防体系能力建设与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结合,将国家安全利益与经济社会发展利益融为一体。把人防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吸纳和利用社会资源,为人防建设服务,增强人防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二是加快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按照“战时防空、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总体要求,积极构建防空防灾一体化体系。三是进一步做好结建人防工程的接收工作和市人防办有关审批权限下放的接收准备工作。

篇五:江宁区棚户区改造立项谁来审批?
2016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调研报告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廉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城殷家沟,分两期建设,总投资2575万元,建设规模360套,建筑面积18000㎡。该项目2016年底开工,2016年底完工。得益于县民政局及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公证处监督下,于2016年、2016年、2016年年底分三批成功分房入住35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小区廉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7493万元,建设规模952套,建筑面积47600㎡。该项目2016年8月开工,2016年竣工。2016年完成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现已安排560户工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尚空置392套。

(二)公租房建设使用情况

1.小区公租房,位于县城新区,共分三期建设,总投资1.309亿元,建设规模848套,建筑面积63200㎡,为11—25层电梯公寓。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开工,2016年底前完成主体施工和外墙装饰装修,目前正在进行水电气安装和附属设施建设,计划于今年安排入住。

2.小区四期公租房,位于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天骄路,总投资2060万元,建设规模196套,建筑面积10300㎡。该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和内外墙装修施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计划今年底具备入住条件。

3.教师公寓房,共修建、改建公租房60套,总投资15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目前已安排15户符合条件的无住房教师入住。

(三)棚户区改造建设情况。2016年以来,我县在“福源丽景”、“玉山香林”、大南街a、b、c区拆迁安置房(又名“理想嘉园”“艾威.星河盛世”)、帝景名城、凉湾三期安置房、山水乐居安置房、财富广场、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风貌整治等项目中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4083户,在回马园艺场完成农场棚户区改造112户。目前福源丽景、玉山香林、蓝谷丽苑、同心路老旧小区改造等已分配群众入住,其他项目正在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今年内将安排群众回迁入住新房。

(四)房源筹集情况。2016年以来,我县还通过配建、改建和租赁等方式筹集房源1856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281户,发放金额509.4052万元。期间,制定了《县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相关程序,将工业集中发展区罗家湾的小区廉租房952套实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并配给工业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目前已安排入住560套,切实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住房保障事关民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是扩内需、促增长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其作为促和谐、保民生、惠民利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工作推进中,县委、县政府多措并举,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机构。2016年,我县启动实施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县住建局庚及成立了由县房管局全权负责的住房保障工作小组,经过多方努力,2016年县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日常事务。二是高标准编制了住房保障规划。从2016年国家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以来,我县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应保尽保”的原则,提出“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基本要求,陆续编制出台了《县2016—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2016—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县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县2016—2018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等住房保障规划。三是加强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我县通过县住建局门户网站将保障性住房项目规模、套数、建筑面积、开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房源信息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通过广电网络等媒体,宣传了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公示了入住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同时多渠道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为推进住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部门联动,政策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工作,在资金、土地和施工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一是积极落实配套资金。2016年—2016年,住保部门向上共争取到位中、省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3.1065亿元,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多方筹集,完成了廉租房、公租房地方配套资金8613.79万元。同时,为减轻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压力,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还积极探索廉租房产权共有模式,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产权共有实施细则(试行)》,目前正在前期准备,年内将组织实施。二是积极落实土地供应。我县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2016年至今,共安排廉租房、公租房建设用地150多亩,棚户区建设用地190多亩,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了依法、有序、充足、及时。三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实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以来,我县按照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要求,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水电气等要素部门也都大力支持住房保障工作,按相关政策要求降低了各项收费标准并实施了相关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免收廉租房、公租房租赁税收。多年来,优惠各种费用总计2210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地方财政资金给付压力。

(三)依法管理,操作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一是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我县合理规划布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用于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在老城区殷家沟、工业集中发展区、县城新区均建有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切实解决了老城区居民、工业企业务工人员、县城低收入者、新就业大学生中住房困难者的安居问题。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加强监管,落实了项目法人负责制、严格公开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在落实制度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现场监督体系,有效杜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了巡查制度,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委派工地全权代表组织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一例安全死亡事故,一处质量缺陷投诉,确保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二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我县制定出台了《县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申请对象条件,审批程序、管理与处罚等。在确定保障对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严格审核程序、严把政策标准,做到了阳光审核、规范管理。严格对保障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落实“三审两公示”;坚持每年定期年审,对保障房入住对象进行经济收入、就业、经商等调查核实,严格准入退出机制,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各级审计、财务部门审计、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让群众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三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实施。严格落实法定建设流程,履行设计变更审批、项目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程序,确保项目程序合法、结果合法、质量达标。严格执行财政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等财经纪律,做到了保障性住房管理专账户管理、分账户核算、专款专用,住保工作人员做到了廉洁自律,未出现一例违规违纪行为。严把安全关,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强化一线工人岗前十分钟制度,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创新思路,探索试点。我县积极探索住房保障工作新机制、新模式,经省住建厅批准同意我县将率先开展廉租房产权共有试点。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我县经过深入调研,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出台了《县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起草编制《县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实施方案》。计划2016年下半年正式启动保障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有保障。

三、保障性住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难度大。自开展住保工作以来,我县将农民安置房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审计和各项检查中存在诸多问题。同时我县城区及小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因拆迁难度大,耗时时间长,进展较慢。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省政府要求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比例要达到40%,这和我县长期实行的“以房还房”拆迁安置政策有很大不同,难以实施和完成任务。

(二)未来几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较偏,要素保障相对较难。2016—2018年公租房选址在工业集中发展区聂家坝,离中心城区较远,目前无任何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未充分考虑入住对象的生活、居住需求,加之市场、学校、交通、水电气等生活要素未规划配套,导致了目前规划难以实施。同时部分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后,水、电、气等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进展缓慢,难以达到入住要求。

(三)工作机制不完善,部门协作配合不够。对申请对象家庭条件的核查,涉及社保、交警、工商、民政、房管、社区管委会等部门。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没有明确住保资格审查的协调配合职责与工作权限,致使对住保申请户的入住条件调查、审核出现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住保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四)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欠缺。目前的住保办挂牌于县房管局,为临时机构,与房管局合署办公,工作人员全部从房管局现有编制中调剂使用,无专职、专业人员和办公经费。严重影响住保工作推进,建议我县学习其他区县,成立政府工程代建中心,专职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使住房保障工作更加规范。

四、下步工作建议【江宁区棚户区改造立项谁来审批?】

(一)科学编制全县住保综合规划。组织开展全县保障性住房调查研究,科学编制涉及保障性住房的项目争取、目标分配、项目规划、工程建设、房源分配、住宅物管、要素配套等中长期规划,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规定、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推进机制。

(二)不断优化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管理。积极优化项目选址方案,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的深度融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率,既保证住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也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水、电、气等要素配套协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早日达到入住标准。

(三)强化住房安居工程监督力度。进一步引入监督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监督和分配的阳光操作。在项目招投标上,对工程造价实行招投标代理公司编制工程造价、聘请造价咨询公司复审造价和随机抽取一家咨询公司再审的三级审查机制;在项目建设上,加强施工监理和现场管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即将入住的廉租住房分配对象作为质量监督员,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在保障性住房申购上,采取个人申请、社区受理、管委会初审、部门联合审查、媒体公示、公开摇号等程序,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四)推进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省住建厅批准,我县将开展廉租房共有产权出售试点,研究实施保障性住房产权制度改革,将廉租房小区作为试点对象,面向已入住保障对象实施产权共有出售。在进行成本核算、召开听证会、物价部门核准房价后,按程序组织实施,将出售房屋回收的资金用于今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缓解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给付压力。

(五)健全完善住保专门组织机构。我县将深入调研,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住房保障机构、编制及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为统筹实施和协调组织项目立项、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对象审查、入住配套服务、住房退出管理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篇六:江宁区棚户区改造立项谁来审批?
2016县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年度工作报告

县长在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工作回顾

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全县生产总值完成71.7亿元,增长12%;财政总收入完成10.09亿元,增长54.6%,增幅列全省第九,全市第二,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97亿元,增长50.8%。工业总产值完成153.6亿元,增长23.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7.3亿元,增长20.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4亿元,增长35%;外贸出口完成1.45亿美元,增长5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9.5亿元,增长17.5%。金融机构各项存款达到65.2亿元,增长25.1%;各项贷款达28.16亿元,增长16.8%。

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产业升级年活动和产业招商百日活动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四个一”制度扎实推进,抓项目、兴产业的氛围逐渐浓厚。花炮产业稳步提升,“万载花炮”集体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审批,鑫达花炮、天禧商贸物流中心等一批花炮项目开工建设,花炮产业完成税收2.1亿元。有机产业有序推进,全年新增有机认证面积7308亩,达到27.43万亩,实现税收4998万元,出口创汇3386万美元,一年之内连续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县”和“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两项国家级荣誉。照明灯饰产业平稳起步,正式签约企业突破100家,签约资金达到19.3亿元,33家企业开工建设,灯饰成品、配件和物流市场建设正式启动。橡胶化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循环经济以及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统筹发展。第五期工业园区建设强势推进,土方平整、路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入园企业生产态势平稳,全年新增入园企业21个,实现税收1.2亿元。

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南部新城建设帷幕正式拉开,县城总体规划(**-2030)修编工作基本完成,行政核心区征地工作稳步推进。龙湖公园及花爆燃放国际赛事中心建设全面启动,西屏山公园、滨江路等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三非”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城区违规违法建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省级“园林城”创建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全县城镇化率达到37.5%。农业基础地位继续得到巩固,农村经济稳步增长,粮食总产量达到25.7万吨,畜牧业产值完成10.24亿元,渔业产值完成1.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673元,增长15.1%。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完成标准粮田建设1万亩,完成3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锦泰灌区节水与配套(一期)、锦江节水灌溉和康乐、鹅峰、高城集中供水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锦泰灌区节水与配套(二期)、小农水重点县、罗城圩堤(黎明段)除险整治以及黄茅、潭埠集中供水等一大批水利工程;升级改造乡村公路120公里,宜万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完成造林绿化3.03万亩,“一大四小”工程顺利通过省级核查。农村清洁工程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面貌进一步改善。

民生事业和谐发展。新增城镇就业5268人,城镇就业率达96.6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2%以内。38.4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村覆盖率达到100%,总补偿资金7468万元。21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4.3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养老金1.9亿元,医疗救助困难群众2410人次。率先在全市完成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至32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130元/月,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44万人。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60户,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490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44万元。教育、卫生、文体事业全面进步,高考高分段人数和二本上线人数创历史新高,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荣获“全国县级示范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称号;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23.7万份,患者人均次门诊费用下降了26%,完成202例白内障手术和80多例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工作;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各类文体活动有声有色,央视七套《乡约》栏目走进万载,竹山洞创建国家3A级景区通过检查验收。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育创新型企业9家、创新团队2个,通过科技成果鉴定8项。计划生育工作有新起色,查处“两非”案件54例,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17‰以内。生态建设扎实推进,“五同五帮”活动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社会局面和谐稳定,社会公众安全感测评跃居全省先进行列。

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行政效能有效提升。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政风行风持续好转。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步伐进一步加快,政府工作逐步走上高效、规范、有序运转轨道。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密切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联系,101件人大代表建议、117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全部办复,办结率达100%。与此同时,国家安全、民族宗教、防震减灾、人防外侨、统计档案、物资供销、扶贫、老龄、残疾人和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各位代表!奋进的历程难以忘怀,发展的成绩来之不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万载之所以能够形成进位赶超的好势头、专心干事的好氛围、气顺劲足的好局面,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历届班子打下的坚实基础,得益于各界人士的鼎力相助,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人民,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驻县单位、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离退休老同志,向驻县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万载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变化振奋人心,征程任重道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经济总量还不够大,产业实力还不够强,重大项目还不够多,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城市品位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解决。

二、**年工作安排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万载实际,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届*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幸福万载为主题,以“稳中求进、进中求快、难中取胜”为主线,致力于“在追求总量中提升质量、在务实苦干中创新巧干”,举全县之力决战“两区”(工业园区和南部新城区),主攻“两重”(重大产业、重大项目),确保“两翻番”(财政收入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年的基础上实现两年翻番),实现“三个明显提升”(经济发展后劲明显提升、社会和谐稳控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明显提升),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献礼。

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奋斗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保13%,争14%;财政收入增长3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保36%,争40%;工业总产值增长保17%,争2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0%;外贸出口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

办好9件民生实事:①启动潭口、锦江两座中型水库(二期)、1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和锦江防洪治理工程;②新建保障性住房2661套,完成10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③新建县急救中心和卫生监督所;④启动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⑤完成92个新农村点建设;⑥启动教育园区建设,推进县二小、县机关幼儿园搬迁重建和外国语学校建设,完成县一小、县三小扩建增容;⑦完成县第二水厂建设,新建(扩建)2个集镇自来水厂;⑧启动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⑨完成城区天然气主要管道铺设工程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

实施9项重点工程:①启动南部新城行政核心区建设,着手实施南部新城迎宾大道等路网工程建设;②新修西环路(西屏山公园—将军大道)、沿河东路延伸段(老酒厂—两江口)和原新城区中央绿轴道路,拓通环城北路(人民医院—沿河东路—滨江路),拓宽东升路,启动百合路贯通工程和城北廉租房区间道路建设;③推进龙湖公园及花爆燃放国际赛事中心建设;④择址新建烟花爆竹成品销售市场;⑤启动以赣西印象为主题的田下古城、花炮博览园等文化项目规划建设;⑥推进照明灯饰产业基地和灯饰成品、配件市场、物流市场建设;⑦推进天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⑧启动宜万高速公路项目建设;⑨启动万上公路大中修项目建设。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做到以下“五个坚持”:

(一)坚持主攻项目建设,着力发展实体经济

开展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深入开展项目集中开工月、招商引资百日会战、项目进度百日竞赛、发展环境百日整治等活动,在洽谈签约、项目落地、达产达标、破解瓶颈和优化环境上实施攻坚,力争引进20个亿元或千万美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100个投资二千万元以上项目,建成投产60个投资二千万元以上项目,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必须至少有一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对纳入重点调度的重点项目继续实行“四个一”制度,狠抓督查调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对取得重大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究责任。

大力推进产业升级。推进花炮产业升级。抓好天禧商贸物流中心、成品销售市场、花炮博览园、公路口岸作业区、仓储物流中心、鑫达花炮、荣声花炮等7个项目建设,扶持花炮燃放、危货运输、包装印刷等上下游产业发展,鼓励花炮企业加大行业整合、嫁接和重组力度,推动产品集群向产业集群转变,为“万载花炮”上市奠定基础;加大“万载花炮”品牌推广力度,扩大万载花炮市场占有份额,确保花炮税收完成3.5亿元。推进有机产业升级。推进三兴闹坪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园建设,启动有机食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加快有机食品检测中心建设,着力构建有机产业发展平台;加大招商力度,力争引进省级以上有机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家以上、亿元以上有机产业项目2个以上,新增产业投入5亿元以上;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提升有机农产品科技含量;鼓励有机食品加工企业建立至少200亩以上面积的生产基地,力争实现新增有机认证面积2万亩、落实订单面积3万亩的目标。培植发展照明灯饰产业。制定照明灯饰产业发展规划,努力引进行业知名品牌和大企业,培植发展与产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抓好照明灯饰产业基地和成品、配件以及物流市场建设,确保年内开工项目100个、产业投入突破30亿元,产业基地和成品、配件以及物流市场初具规模。同时,继续发展橡胶化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以及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

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抓好第五期工业园区建设,力争年内完成“十路一桥”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电镀集控区建设,并着手规划园区学校、金融、休闲、娱乐等其它附属设施。狠抓园区企业用地清理,盘活存量土地。深入推进招工工作,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加强对入园项目、开工企业和投产企业的跟踪服务,促使入园项目早开工、开工企业早投产、投产企业提升效益,不断壮大园区经济总量。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和行政审批项目“一单清”、涉企收费“一费制”等制度,努力提高行政效率;严厉查处和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原材料、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增强发展活力

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村医补助和保障政策,实现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非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稳步推行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花炮税收征管体制,深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及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乡镇(街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构建安全高效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南昌大学等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力争10个产学研科技合作项目落地,开发省级重点新产品10个。深入开展“科技入园、科技进村、科技惠民”活动,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注重用高新技术提升食品、橡胶、花炮等传统产业,鼓励企业更新技术设备,改革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层次,不断提高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孵化中心和研发中心建设,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强大的创新源。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力争培育省级著名商标10个以上、省级名牌产品2个以上。

狠抓争项引资工作。重点做好有机(绿色)食品加工、照明灯饰产业基地以及热电联产、花炮博览园等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数量要确保不低于全市平均数。把央企、国企、上市企业、台商企业、大型民企作为招商重点,力争实际引进县外工业资金突破40亿元,利用外资突破3600万美元,外贸出口完成1.54亿美元。同时,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增加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认真抓好资本运作,鼓励和支持农村信用社组建商业银行,力争引进1家外埠银行到万载落户。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环境,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出台扶助企业上市工作制度,成立扶助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支持金源农业、嘉华林业、锦江酒业等有上市意愿和基础的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三)坚持建设管理并举,着力打造宜居城市

突出规划引领。进一步完善县城总体规划(**-2030)和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重点镇控制性详规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做好城市道路、供水、排水、消防、绿化、抗震防灾等专业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县、乡、村规划建设联审体系,实行层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确保规划的严肃性。继续开展“三非”整治活动,有效规范城区用地和建房秩序。

做大中心城区。着力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和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开发建设。启动南部新城行政核心区建设,着手实施南部新城迎宾大道等路网基础工程建设,全面推进龙湖公园及花爆燃放国际赛事中心建设,拉开南部新城初步轮廓。加快老城区改造提升进程,修通西环路、环城北路、沿河东路延伸段和原新城区中央绿轴道路,拓宽东升路,启动百合路贯通工程和城北廉租房区间道路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络;推进原橡胶厂开发和原酒厂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加快西屏山公园、龙湖公园等城市景观建设;实施自来水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第二自来水厂、城区内天然气主要管道铺设、城区主干道节能灯改造和城市景观亮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田下古城保护开发工程,挖掘万载文化内涵,扩大万载知名度和影响力。

强化城市管理。细化国土、公安、卫生、交警、城管、规划等相关部门以及近郊乡镇(街道)、城市社区的责任,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开展规范道路交通、广告牌匾、商贸市场等专项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实现“道路通畅、秩序良好、街道卫生、市容整洁”的目标。完善城区交通基础设施,新建1-2个公共停车场,合理设置红绿灯、道路标线和一定数量的单行道;强力整治城区乱设乱摆、乱停乱放及电瓶三轮车、拐的、黄包车等车辆的非法营运行为,着力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四)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着力夯实“三农”基础

稳固农业基础地位。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抓好小面积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验收和报备工作,努力争取低丘缓坡地的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确保耕地占补动态平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以上。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力争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7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达26万吨,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1%。稳步推进封山育林工作,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搞好水利工程建设。着重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农水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河道整治、锦江防洪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争取新开工项目超过100个,工程投资超过2亿元。抓好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等工作,提升抢险救灾能力,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推进农村自来水工程,新增(扩建)两个集镇自来水厂,新增村镇安全饮水人口2万人。

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抓好92个新农村点建设,推进8个和谐小康家园示范村建设,强化环境整治、设施改造、功能完善等工作,努力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配套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在抓好新农村点周边环境整治的同时,突出抓好110个非新农村点、乡镇集镇、交通沿线、城郊村镇、河塘水面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坚持保障改善民生,着力营造和谐环境

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就业指导,强化就业培训;抓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确保新增城镇就业4400人。继续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工作,提高城乡低保覆盖面和保障标准,加大社保、医保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稳中有升。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帮扶机制,解决低收入群体和特困群体的因病、因灾致贫等问题。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新建保障性住房2661套,完成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

发展社会事业。启动教育园区建设,推进县二小、县机关幼儿园搬迁重建和外国语学校建设,完成县一小、县三小扩建增容,逐步化解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加快发展卫生事业,提升城乡卫生医疗机构整体水平,健全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坚决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与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新建县急救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重视老年人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营造尊老爱幼的社会氛围。坚持现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控制人口数量。实施文化大县战略,发展文化产业;启动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完善群众文化体育设施,积极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实现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启动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做好宜万高速公路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8月份开工建设;启动万上公路大中修项目建设,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保护生态环境。做好省级“生态县” 创建申报工作和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生态创建活动。继续抓好“一大四小”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国道省道绿化水平的提升和“十项”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继续加大无证取水、非法取水、非法采砂查处力度,稳步推进水资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库、水源的水质保护。倡导清洁生产,依法关闭污染企业,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改造,提升治污减排能力。

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启动并实施好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烟花鞭炮、煤矿和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危爆物品和交通、消防、校园及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完善治安防范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妥善解决群众的各种诉求,有效规范信访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位代表!面对发展的重任、竞争的态势、人民的重托,我们将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人民政府。做到科学理政。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接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做到为民执政。坚持发展惠民、务实为民、政务便民、感情亲民,实现政府决策倾听民声民意,项目建设倾向民生事业,公共财政倾斜民生领域,努力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共享发展成果。做到高效施政。加强对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倡导求真务实之风,精简文件,压缩会议,挤出更多时间、腾出更多精力调查研究、体察民情、搞好服务,为基层群众、投资客商、企业经营者出实招、办实事。做到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持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倡导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构建长效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共同的事业、共同的使命、共同的目标将我们凝聚到一起,历史的机遇、时代的要求、发展的期盼正聚焦于万载。让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52万万载人民,励精图治、众志成城,负重拼搏、勇往直前,为推动万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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