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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07-25 11:29:4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沐川县人民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及治疗管理和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质量,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的传播。根据县卫生局《沐川县结核病防治定点医院医防合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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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沐川县人民医院

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及治疗管理和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质量,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的传播。根据县卫生局《沐川县结核病防治定点医院医防合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 结核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锋

副组长:万凯 钟顺贤 石玉华

成员:刘春华 杨学容 蒋元奎 陈学强 程明海 宋国敏 宋启富 汤绍清

职责:负责全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

2、结核门诊

组长:程明海

副组长:廖旭雁

成员:急诊科医护人员

职责:按照肺结核治疗规范(2012版)开展结核病诊断和治疗工作,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2版》做好《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涂阳肺结

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登记本》。开展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

负责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3、结核病病房

组长:蒋元奎

副组长:陈学强

成员:内科医护人员

职责:负责住院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工作。

4、药房

组长:汤绍清

成员:药房人员

职责:为患者提供药品,免费的抗结核药品,发放和领用手续要齐全。

5、检验科

组长:宋启富

副组长:宋锐

成员:检验科检验人员

职责: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2版》的要求设立结核病痰检实验室,开展痰检工作,《痰涂片检查登记本》登记工作。

6、放射科

组长:宋国敏

成员:放射科人员

职责:对结核患者进行胸部X片检查工作。【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7、预防保健科

组长:杨学容

成员: 预防保健科人员

职责: 1、负责《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工作。

2、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3、负责病人追访工作。

4、预防保健科每季对各科室结核病的治疗,报告,门诊日志,疑似病人登记,放射科,检验科进行检查。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按规定进行奖惩。

二、工作目标及内容

通过加强结核病控制管理,达到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治疗管理率和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传播的目的。

结核病防治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可疑结核病人的发现、报告和转诊工作;二是登记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三是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

(一)病人发现

接诊过程中对就诊病人,要详细询问病史,是否有咳

【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嗽、咳痰或咯血、低热、盗汗、乏力、厌食等症状,症状持续时间,与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史等,并填写门诊日志。对咳嗽、咳痰在2周以上或有咯血、血痰者要进行胸部X片检查,进行痰涂片显微镜检查。在诊断肺结核时,应注意与胸部其它疾病相鉴别。

(二)病人报告

一旦发现疑似结核病人,应及时进行传染病登记和网络直报。防保科要设专人随时浏览网络,及时掌握网络报告病人的情况。【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报告时限:凡诊断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三)病人转诊

对乡镇卫生院发现转送的疑似肺结核病人,在进行传染病报告的同时,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三联转诊单”,首先到预防保健科登记,然后到门诊医师处就诊及相关检查。

(四)结核病人诊治

参见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2012年版)

见附表:

(五) 医院感染控制

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应具备以下结核病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1、设立结核病医院感染控制机构,并配置相关人员;

2、制订并有效实施医院感染控制计划;

3、采取多种途径,对医务人员、患者以及家属进行结核病医院感染控制信息教育;

4、采取合理患者诊疗流程,确保患者在最短时间完成诊疗;

5、门诊、病房、实验室以及检查室配置必要环境控制措施(如通风、紫外线消毒等);

6传染性患者外出时佩戴外科口罩;医务人员与传染性患者接触时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六)、健康教育

定期对医务人员开展健康宣教培训。

1.确保患者准确了解结核病作为传染病,对自身、家庭以及周围健康人的危害。

2.确保患者了解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

3.确保患者了解结核病治疗疗程、治疗方案、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按医嘱治疗的重要性。

4.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如何预防结核杆菌感染。

对肺结核患者开展健康教育。

1.疾病传播途径:结核病是一种主要经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传染期患者尽量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或与健康人密切接触时应当佩戴外科口罩。

篇二: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结核病筛查与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呼吸系统传染病,近年来我县结核病发病率较高,中小学生患病率呈上升的态势,成为学校传染病之首。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在校园传播蔓延,减少结核病对在校师生的威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的健康。根据铜仁市疾控发„2012‟7号《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思南县2012年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在全县中学间开展结核病的筛查与防治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筛查尽快发现中学学生中的肺结核病例,通过隔离与规范治疗,减少学校内的传染源,有效控制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和蔓延,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二、工作要求

1.本次结核的筛查工作涉及范围广、人数多、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抓好结核菌素试验的初筛和初筛后的复查与病人隔离治疗工作。严格按照县级方案规定的程序、PPD试验的技术要求全面完成本次普查与防治工作。

2.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筛查工作,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乡镇各部门参与,同时做好与学校、文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肺结核的危害和防治知识,以及本次筛查工作的重要性。

3.要切实做好本次筛查的业务培训、试剂分发、接种技术指导、结果观察与记录、效果评价及异常反应病例处臵等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并全程主导参与本次筛查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分析解决,必要时请示上级业务机构。

三、实施范围

全县27个乡镇和瓦窑社区辖区内的所有高中部、初中部学生。PPD初筛试验及摄片复查工作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组织开展。

四、组织措施

为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实施,我局将成立领导小组以领导本次活动的开展,并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参与和支持。同时成立技术指导与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组,对具体参与本次活动的乡镇、村级人员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以及开展对PPD试验过程中发生的异常反应病例的救治和调查处臵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异常反应监测组等机构,以保障本次活动顺利与安全有效的实施。

五、筛查对象、方法、时间

(一)筛查对象

1、初筛对象。本次PPD试验初筛对象为全县所有中学校的半年内未开展PPD试验和结核服药的在校学生。

2、复查对象。本次经PPD试验后72小时观察判断为强阳性的学生。

(二)筛查方法

1.初筛方法。

⑴PPD接种方法:本次初筛采用PPD试剂接种被筛查者的左前臂掌侧中下1/3处皮内注射,剂量0.1ml。

⑵PPD接种后结果观察:72小时后观察受种者接种部位的硬结或反应并记录。用卡尺测量硬结纵横直径,硬结平均直径=(纵径+横径)/2。判断标准:硬结平均直径如小于5mm为阴性,大于等于5mm小于20mm为阳性反应(5~9mm为弱阳性(+),10~19mm为阳性(++)),20mm以上(+++)或局部有水疱、坏死、淋巴管炎均为强阳性。

2.复查方法:将初筛观察结果为强阳性的学生统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各乡镇卫生院开展摄片诊断。经摄片诊断为肺结核病人或可疑病人按照《思南县2012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转诊到县疾控中心开展进一步的检测和规范治疗。

(三)筛查时间

1、PPD试验全县统一安排在9月5-18日完成。

2、摄片复查全县在9月30日前完成。

六、工作步骤及技术要求

各乡镇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时间时间表,向当地政府汇报,在政府的支持下开展摸底、宣传及接种、复查等筛查与防治工作。

(一)PPD试验

1、摸底。摸底工作要在9月5日前完成,由学校协助完成(摸底表格基础部分的填写与发放PPD试验通知单、回收通知单),对非本乡镇户籍儿童须与本地户籍人口分开另行登记。发放的通知单应由受种人或监护人签字后由学校回收最后交卫生院统一保存备案。根据摸底结果完成PPD试验的需求计划

【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接种5人/支计划)于9月5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按照在工作前进行统一配送。

PPD试验的接种要比照疫苗的接种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执行,不能在学校教室内集中注射接种,必要时可在学校等场所另行安排教室设臵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的设臵要严格按照。每个点必须由3个以上的人员组成(现场组织人员、预检人员、接种人员),其中PPD试验的现场接种人员须为经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授予预防接种资格并经本次县或乡级专门培训的人员,持证上岗,穿戴整洁。

2、接种前的准备

⑴.明确专人负责试剂、注射器、安全盒的管理、登记和发放,并做好规范记录。

⑵.提前制好冰排,疫苗用冷藏箱或冷藏背包带冰运转。

⑶.配制配备好75%的酒精和相应的接种器材(压舌板、温度计、听诊器、血压计等)及必须的应急药品(1:1000的肾上腺素、葡萄糖等)。

【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⑷.选好接种点。接种点要选择宽敞亮洁场所,并在接种点醒目处张贴标语和PPD试剂的接种禁忌症等提示性资料。

3、PPD试剂接种步骤

⑴.PPD试剂受种者到接种点后,在现场组织人员的组织下,有秩序的开展接种,首先由预检人员对受种者进行核实,预检时须详细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如无禁忌症,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其接种,并进行接种确认签字,接种一人签字一人。

⑵.接种医师在接种时要随时观察周围受种者的动态,受种者接种后要观察15-30分钟后无异常方能离开。

⑶.每个班级接种完成后,请班主任对本次本班接种的人数进行签字认可,同时对有禁忌症而未种及拒种的学生在备注栏注明。

4、安全注射

⑴.实行无菌注射,严格掌握PPD试验的操作技术,本次所使用的试剂规格为1ml/支,10人份量,在试剂的抽取抽取过程中要严格掌握剂量,不能超过0.1ml,不能进行皮下或肌肉注射。

⑵.接种必须使用统一配发的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接种前必须查看疫苗是否出现安瓿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现象,出现以上情况者均不得使用。

⑶.每个接种点用过的安瓿、注射器等物品要严格按照安全注射的要求进

行统一回收后集中销毁(焚烧、深埋),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成为传染源,同时做好销毁记录。

5、PPD试验注意事项

⑴.有活动的结核病灶、患急性传染病、急性眼结核膜炎、急性中耳炎、广泛皮肤病及过敏体质、发热者,不宜做此实验,以免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或导致病情加重。

⑵.注射部位不能用手抓、擦,以免感染;也不能涂抹任何药物,包括花露水、风油精、肥皂等,以免影响结果判断。

⑶.试验后在原地休息片刻,无不适感觉再离开。

⑷.密切观察试验后反应。曾患过重度结核病或过敏体质者,局部可能出现水疱、浸润或溃疡,有的出现不同程度的发热;一般能自行消退或自愈;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作局部消炎或退热处理。

⑸.试验后48-72小时看反应结果,提前或推迟规定时间会影响结果判断的准确性。

⑹.试验期间尽可能避免使用激素类的药物。

6、PPD试验后结果观察

PPD试剂接种于受种者后,于72小时后进行结果的观察,不能提前和推后观察。观察时应使用卡尺测量注射部位的硬结或红晕纵横直径。硬结或红晕平均直径=(纵径+横径)/2。判断标准:硬结平均直径如小于5mm为阴性,大于等于5mm小于20mm为阳性反应(5~9mm为弱阳性(+),10~19mm为阳性(++)),20mm以上(+++)或局部有水疱、坏死、淋巴管炎均为强阳性,同时作好记录。

7、PPD试验的异常反应处臵及报告

各乡镇卫生院、学校在发现试验后异常反应、疑似异常反应时,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及时开展救治和报告的处臵工作。

(二)摄片复查

PPD试验结果出来以后,对结果进行统计,并根据结果对PPD试验强阳性结果人员进行重新登记,根据强阳性学生的数量在3天内由学校分批次组织到乡镇卫生院开展拍摄X光片进行复查。由X光片阅片医生对结果进行记录,经诊断为肺结核或可疑的病人,乡镇卫生院填写传诊单,通知家长带学生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早上空腹,并带上所摄胸片到县疾控中心开展相关检测和规范的治疗工作;同时学校根据《思南县2012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规定对患病学生实行管理。

(三)病例诊断

1、由县疾控中心完成病例的具体诊断与治疗、管理。治疗: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的规定执行。管理:痰检阳性患者,需休学、休假治疗的,经过治疗不具传染性的患者,凭县CDC的证明方可复学或复工。

2、费用标准

化验:第一次99元/人,第二次48元/人。痰检:全程免费。项目内的结核药物免费,其它辅助药物按“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结合物价相关规定收取。

七、后勤保障

本次PPD试验所使用试剂及相关经费由县人民政府安排新农合节余资金按8.00元/人,X光片摄片复查诊断按DR片50元/人,普通摄片30元/人标准开展全额报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外收取以上两项费用。同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资金,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县疾控中心、县合医局将在筛查工作过程中开展督导与核实工作,同时各乡镇合医站将对本乡镇的工作开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八、资料上报

全县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摸底与筛查、复查结果登记,并将最终结果汇总上报。

9月5日前,各乡镇统计辖区内的摸底汇总表和PPD试剂需求量,制作详细的接种时间安排表,并上报县疾控中心。

PPD试验及摄片复查工作完成后,于2012年9月30日前,乡级收集好各校的PPD试验筛查情况登记表、PPD试验筛查结果汇总表,摄片复查学生一览表、摄片复查结果汇总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和瓦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10月10日前完善报帐资料,上报县疾控中心,开展报帐工作(所需资料为两个登记表的原始表、结果汇总表以及登记表的电子版等);县疾控中心于10月20日前将报帐资料进行汇总后提交县合医局审核以对各乡镇卫生院拨付接种款项。由县疾控中心汇总、总结全县工作完成情况经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逐级呈报县人民政府。

篇三: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全县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省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为重点,积极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全程管理”的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促进“十二五”结核病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县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职责

1、县项目办公室

⑴领导、检查、督导项目各项工作。

⑵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⑶督促药品、经费的规范使用。

⑷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县防疫站

⑴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⑵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告),年度工作总结。

⑶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

⑷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传递。

⑸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镇、办卫生院,落实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⑹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督导工作,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⑺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

⑻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定期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

⑼开展对(镇、村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的督导检查工作。

⑽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3、结核病定点医院

⑴建立分管院长领导下的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等)工作职责。

⑵建立病人报告、转诊工作流程及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组织对相关科室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院内通报。

⑶设立结核病门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免费的诊断与治疗服务,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治疗过程中的3次痰涂片检查、2次胸部X线检查。

⑷建立结核病免费药品专柜,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向县结防机构提供剩余药品数量、有无过期药品、有无破损药品等信息,并及时到县结防机构取药。

⑸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

⑹按照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

⑻定期与县结防机构沟通,及时将患者信息传递给县结防机构。

⑼定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防合作例会,接受县结防结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督导。

⑽协助县结防机构完成工作报表和工作报告。

4、镇办卫生院

⑴将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⑵落实追踪及患者的治疗管理,并定期将患者的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县防疫站结防科。

⑶负责对村医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⑷对督导人员的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

⑸负责对病人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5、村卫生室

⑴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院就诊。

⑵负责本地区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⑶。详细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

⑷对乡镇卫生院通知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患者进行追访。

6、其他医疗机构:负责院内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县防疫站

推行DOTS策略,以镇办为单位,DOTS覆盖率保持在100%;开展日常督导,对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督导以及镇办卫生院的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结核病信息管理,定期开展结核病疫情分析,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报表及时准确率达100%;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开展患者追踪,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加强抗结核药品的管理,避免药品浪费;按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二)定点医院

做好病人发现工作,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6)》为操作标准,做好病人接诊、登记、报告、诊断、涂阳患者接触者筛查、治疗等工作,做到初诊患者、肺结核患者、放射、实验室等相关登记本规范齐全、病人登记信息完整、报告及时准确、病历等医疗文书规范,病人报告率100%,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落实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免费标准化疗的患者达到90%以上;门诊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就诊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包括免费政策、治疗费用、治疗前后咨询、签订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做好医患沟通,避免医患矛盾的发生;按照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疑似肺结核病患者、确诊患者2、5、6(复治病人8)月末,痰分枝杆菌的涂片镜检率达90%以上;做好免费抗结核药物的管理,免费药品处方、发放记录规范齐全,免费药品无过期、霉变、破损和人为损坏现象。

(三)镇办卫生院

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对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强化期内每月至少访视1次,继续期内每2月访视1次,全程不少于4次,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复查,并做好访视和治疗管理记录,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推荐肺结核疑似症状者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对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追踪,并做好追踪记录,患者追踪率达到100%,追踪到位率达到95%以上:对村卫生室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100%,对村卫生室进行每月1次督导;开展社区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社区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村卫生室

对本村(辖区)肺结核患者治疗进行督导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和取药,指导患者复查时留送合格的痰标本,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填写规范率100%;发现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及时推荐或转诊到定点医院,协助当地卫生院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每2周对患者进行1次访视;向患者和社区居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五)其他医疗机构

做好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患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达到100%;认真开展转诊前的健康宣教工作,转诊到位率达85%以上;在医院内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四、监控与评价

项目实施期间,县项目办应对项目实施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质控。县防疫站、定点医院、镇办与村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施质量,并向上一级项目办公室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报告

(一)医院内部管理

医院公共卫生科(或指定科室)负责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检查。

1、频度:传染病报告工作每日核对,相关科室的登记和转诊工作每周核对;

2、内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报告和转诊报告机制、相关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传染病报告卡、结核病门诊专报系统录入情况,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填写质量。

(二)县防疫站管理

1、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定点医院相关业务进行定期督导,对其他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督导按指南要求执行。

2、督导内容

⑴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⑵病人报告、内部转诊和医院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情况;

⑷定点医院内部培训和健康教育情况;

⑸药品管理与发放情况;

⑹资料信息管理:登记资料的完整,网络直报、结核病专报和季度报表工作情况;

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加强考核评估

1、县防疫站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考核,对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2、.县卫生局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结合日常督导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兑现。

五、年度工作总结

县项目办在2016年10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项目工作总结提交市结防中心,经市结防中心审核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省项目办。

篇四: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5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第1篇: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去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XX的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更好的开展今年XX的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人群免疫力,使每一位患者都得到更好的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得到较好的指导。根据XX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结核病防治工作目标

更好的开展XX的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人群免疫力,使每一位患者都得到更好的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得到较好的指导。

二、结核病防治策略和措施

(一)、做好肺结核病知识的宣传,提高XX人口结核病知识知晓率。

(二)、加强人群免疫力,主要提高新生儿卡介苗的接种率达90%

(三)、降低XX结核病人的患病率和死亡率,实现并保持至少70%的病人发现和85%的病人、的治愈率。

(四)、对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

1、治疗原则:

(1)以管理病人为管理的主要对象。

(2)对所有管理肺结核病人实行在医护人员面视下服药为主的全程督导化疗。

(3)乡结核病防治医生和村级医生分级负责。

2、管理的内容

指导病人服用每剂抗结核药物,确保病人做到全疗程规律服药。

掌握病人用药后有无毒副反应,如有应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病人完成规定的疗程。

督导病人定期复查,掌握其痰菌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采取多种形式,对病人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病人的治疗依从性及家属的责任心。争取痰菌尽早转阴,减少传播。

3、管理的分工

肺结核病人不住院条件下落实化疗管理的组织与分工如下:

卫生院

设专职或兼职结防医生,负责指导村医或家庭督导员对病人的治疗管理。

接到市结防科确诊的管理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通知后,应立即对病人进行访视,并落实治疗管理。

每个病人全疗程至少访视4次,了解病人治疗情况,督导村医生实施DOST。

在村医生实施督导化疗有困难的地区,就选择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志愿者、家庭成员进行培训,以代替医务人员实施督导化疗。

社区医生【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是实施督导化疗的执行者,每次督导服药后按要求填写“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

病人如未按时服药,应及是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闻人中断服药。

一旦发现病人出现毒副反应或中断用药等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医师并采取相应措施。

组织、督促病人定期复查,协助收集痰标本。

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应将“治疗记录卡”上交乡卫生院,转送至市结核病防治科归档保存。

4、具体措施

一年至少出一期关于肺结核知识的版报。

加强新生儿的上卡接种率

乡结防医生接到病人管理通知单后,立即填写村级通知单把责任落实到村医或其家属成员身上并把“肺结核病人落实治疗管理反馈单”反馈到市结防科。实行家庭督导的要对其家属进行培训。

村医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督导管理,逢双日须到患者处督导,看病人服药到口,并做好治疗记录。

第2篇: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根据《湖南省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书》(湘卫疾控处函〔20XX〕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稳固DOTS覆盖率。以县(市、区)为单位的DOTS覆盖率保持100%;

2、加大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70%,即全市共发现1712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其中760例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全市共发现耐多药肺结核患者15例(详见附件);

3、加强患者治疗工作。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85%;

4、稳步推进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疗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治覆盖率达到30%。

二、工作指标

1、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85%;

2、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88%;

3. 报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归口管理总体到位率达到88%;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

4. 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80%;

5. 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73%;

6. 县级结核病痰培养工作覆盖率达到40%;

7.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30%;

8. 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83%。

三、培训和会议计划

1、会议:共计5次。包括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1次;全市结核病防治经费测算工作计划研讨会1次;全市医防合作现场经验交流会1次;召开县市区结防科主任或资料员工作例会2次。

2、培训:共计3期。痰培养及药敏试验培训班1期;门诊医生肺结核诊断治疗原则及耐多药患者筛查培训班1期;县级以上医院肺结核归口管理及结核病防治培训班1期。

四、保障措施

1、贯彻落实防治规划,加大经费投入。要按照《湘潭市“十二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各地实际情况,逐一落实各项工作和配套措施。

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的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机制,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2、学习宣传《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协调各方关系,推动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卫生部修订的《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继续加强和完善结核病防治一体化服务体系。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之间的关系。

3、完善结核病医疗保障政策。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肺结核辅助诊疗单病种定额付费工作,肺结核患者每人每疗程报销800-1000元。随着新农合筹资增加,逐步增加报销金额。积极推行难治性(耐药性)结核病大病救助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平的意见》(湘卫合医发〔20XX〕3号)和省结核病控制项目《湖南省提高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湘结控办〔20XX〕2号)文件精神。

4、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各地要按照湘潭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

5、努力做好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工作,减少肺结核及可疑肺结核病人的漏报现象发生。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实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医疗保健机构应组织相关科室医技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定专人负责结核病疫情登记、报告和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县市区疾控中心要指定专人每天或每周对县级医疗机构的结核病疫情登记、报告、转诊和规范治疗进行督查。确保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疫情报告率达到100﹪,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达到95﹪,追踪到位率大于85﹪。

6、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督导力度,讲究督导方法。在注重工作目标和工作指标督导的基础上,将痰培养、耐多药肺结核可疑患者筛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结核病筛查、归口管理、转诊追踪和问题督导作为重点,在督导方法、督导形式、数据的抽查、督导对象的选择上将以实效为考量,杜绝弄虚作假。

7、加强财务监管和项目物资管理。按照项目《财务管理手册》和《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手册》要求,加强经费和物资的管理,及时报送经费使用报表。对调拨的设备、物资要专物专用,及时入账,每半年对项目物资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8、规范药品管理。继续做好抗结核固定复合制剂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抗结核药品管理手册》的要求,做好药品计划,调节和分发等工作,及时上报药品管理报表。

第3篇: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传染病防治工作,遏止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市县xxx年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要求,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 总体目标:

1、 继续加强项目工作的规范管理,项目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2、 做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发现、转诊、督导及管理工作;

3、 全年力争发现治疗涂阳病人及重症涂阳病人9例;

4、 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疗覆盖率达100%,治愈率达85%以上;

5、 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痨意识;

6、 进一步加强网络追踪、结核项目管理及督导。

二、 业务措施

1、疑似结核病人的转诊及病人发现

发现和治愈涂阳肺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疫情的最重要的措施。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检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云南省结核病归口管理办法,抓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工作;

认真开展痰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人及疑似结核病人开展痰检后,即时对病人进行转诊;

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要按照网络追踪要求和FIDELIS项目要求,对病人开展追踪工作,督促病人就诊,提高病人发现率;

卫生院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对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的转诊必须按照县CDC慢性病科要求,开据转诊单,并作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全年各村卫生室任务数具体要求如下:

2、 结核病的管理

(1) 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督导工作,镇防保组对各村卫生室定期进行督导,每月督导2至3次,每个村每年不少于24次,镇卫生院重点对涂阳病人涂阳病人管理情况、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上报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村医生对病人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情况,资料完整情况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情况。村卫生室督导要求:隔日督导病人1次,每月15次,督导内容包括:督促病人服药,做到看服到口,服下再走,督促病人按时复查,了解病人报药情况,有无药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向病人及家属宣传结核相关知识。

(2) 加强对结核病人访视:镇卫生院对涂阳病人全疗程至少进行12次家庭访视,对涂阴病人进行6次访视,每月至少访视病人2次,并撰写访视记录;村卫生室人员对病人实施具体服药指导和监督工作,每月至少15次,并填写病人服药卡。访视内容:病人服药情况及药品毒副反应情况,病人按时复查及取药情况,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程度及治疗情况等。

(3) 镇督导员每督导一次完成一份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单位及个人对病人实施治疗管理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利于更好地实施项目工作。

3、资料管理及信息工作

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好三个登记本、卡使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统计和上报结核病控制项目月报、季报及年报表,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迟报不漏报,加强结核病信息交流向上级有关部门及相邻乡镇互相通报情况。

4、结核知识培训

加强对全镇结防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20XX年拟于3月份对村结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次;培训内容:结核病归口管理的意义,结核病流行现状。乡村防痨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职责,及项目工作各级管理的具体要求,结核药品副反应的观察及相应处理,病人服药卡的填写等。

5、结核病知识宣传

加强结核病知识宣传,增强全防痨意识,镇卫生院及村级防痨人员均要围绕“3.24”世界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采取专栏及其他宣传方式加强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实行对传染性和重症涂阴肺结核免费治疗,对其他结核病人实行优惠治疗的政策;提高全民防痨知识知晓率,动员社会各阶层理解支持结核防治工作,使我镇结核病及疑似结核病患者自觉就诊检查,达到及时规范治疗和管理。

三、工作考核

中心卫生院全年对村级开展2次结核病防治工作检查,平时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各村年终评比考核,同时也是下发结核病防治各项经费的依据。

第4篇: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今年,是我国第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X年,结核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基本上是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要求开展,中央转移支付、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将继续实施。结合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结防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力争控制我县的结核病疫情,为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一分力量。

二、结防工作目标

为了更好的开展弋阳县结核病防治工作,使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更好的治疗,并在治疗过程中得到较好的指导。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三、策略和措施

(一)、做好肺结核病知识的宣传,提高弋阳县全民结核病知识知晓率。

(二)、降低弋阳县结核病人的患病率和死亡率,实现并保持至少70%的病人发现和85%的病人、的治愈率。

(三)、对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

1、治疗原则:(1)以管理病人为管理的主要对象。(2)对所有涂阳肺结核病人实行在医护人员面视下服药为主的全程督导化疗。(3)乡结核病防治医生和村级医生分级负责。

2、管理的内容:指导病人服用每剂抗结核药物,确保病人做到全疗程规律服药。掌握病人用药后有无毒副反应,如有应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病人完成规定的疗程。督导病人定期复查,掌握其痰菌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采取多种形式,对病人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病人的治疗依从性及家属的责任心。争取痰菌尽早转阴,减少传播。

3、具体措施:乡结防医生接到病人管理通知单后,立即填写村级通知单把责任落实到村医或其家属成员身上并把“肺结核病人落实治疗管理反馈单”反馈到疾控中心结防科。实行家庭督导的要对其家属进行培训。

村医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督导管理,逢双日须到患者处督导,看病人服药到口,并做好治疗记录。

篇五: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5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第1篇: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地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辖区居民健康水平,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宝鸡全民健康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XX]3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行动。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性、实用性、通俗性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推进健康策略,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使群众尽可能不得病或少得病,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制订20XX年度健康教育计划、工作措施、考核标准、奖惩措施。年内必须召开两次以上专题研究健康教育工作办公会,安排部署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大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宣传室的配套设施,健全宣传内容,要将开展宣传的记录和图片妥善保存,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或橱窗要及时更换,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更换宣传内容,每月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各机构安排专职健康教育宣传人员社卫中心2-3人、社卫站1-2人。健康教育人员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98%以上。年底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要达到97%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要达到80%以上。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各机构按照科学性、实用性的原则,采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播放健康教育宣传片、集中讲座、展板、挂图、印制宣传单、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义诊咨询、集中上街宣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工作。

(四)做好重大节日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5月30日第23个世界无烟日,大力宣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介绍科学的戒烟方法,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

(五)加大重点时段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今年5、6、7、8月份的宣传频率要至少每半月一次,组织社区卫生人员深入各居民小区,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展健康咨询,宣传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普及健康防病知识,健全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促进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深入持久开展;组织社区卫生人员,在傍晚市民消暑纳凉广场,开展以常见病、多发病、心脑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以及合理膳食、平衡营养、心理卫生等知识问答、健康咨询、义诊服务,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捉高居民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认真搞好本单位健康教育信息和宣传动态的报送工作,特别是本单位的工作亮点、成功的做法、收到的效果以及在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要及时向区卫生局上报,做到下情上达,便于掌握总体情况和向市上有关部门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卫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关组织,完善制度,亲自安排部署健康教育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积极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健康教育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自己的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做到目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考核落实,效果落实,奖罚落实,确保各任务不落空,不推诿,不误时。

(三)强化管理,落实措施。要抓好硬件和软件两项建设,硬件主要落实人、财、物及宣传阵地,并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软件重点抓好各个年度各种资料的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有创造性的认真搞好宣传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绝不能缺项漏项,绝不能跨年归类,做到整洁、美观、齐全、丰富,保证此项工作在年终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为全区的健康教育工作做出贡献。

第2篇: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健康是人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潜在的动力,进入新世纪以来,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己成为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社区居民健康的一个重要基石,是巩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全体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的重要措施,是提升社区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健康文明素质的必须长期坚持不懈抓紧抓实的工作内容。

二、目标

通过对社区范围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社区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以及自我保健,群体保健能力,促进社区对健康的广泛支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条件,以达到提高社区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内容

(一)、充分发挥社区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广泛动员领导层、动员专业人员、动员社区内各单位、家庭、个人参与。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目标转化为社会活动。

(二)、社区每年下达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各住宅小区制订相应计划组织具体实施,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培训,齐抓共管,创建一个有益于健康的社区环境。为社区健康教育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三)、加强社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办好宣传窗、黑板报,确定专业人员负责,定期更换、刊出。鼓励社区内单位、家庭积极征订健康书刊。对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及时张贴、分发。利用各种形式,积极传播健康信息。

(四)、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专题活动。针对社区内的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高危人群、重点保健人群等不同人群,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以讲座培训为主要形式,辅以电话教育、展板、知识竞赛等,邀请南城社区卫生服务所的医师定期给居民上课。结合各个卫生宣传日,开展社区常见疾病的健康教育,防止意外伤害与安全的教育,合理膳食与营养,居室环境卫生、生殖健康、体育健身等方面的家庭健康教育,创建文明卫生社区的宣传教育以及社区卫生公德及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并针对社区主要危险因素,对个体和群体进行综合干预。

(五)、做好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每年要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学校、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完善健康教育活动计划及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活动记录、资料。对社区居民要进行健康生活指导,引导居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的测试,对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抓好示范,整体提高。

四、时间安排

一月份:教育重点是合理膳食与营养、安全教育、呼吸道传染病防治。

二月份:教育重点是节日食品卫生、家庭急救与护理。

三月份:结合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

四月份:结合爱国卫生月和4.25全国计划免疫传宣日,重点开展社区卫生公德、卫生法规和儿童预防接种知识教育。

五月份:结合国际劳动节和碘缺乏病宣传日、无烟日,重点开展职业卫生、科学使用碘盐、吸烟危害等知识教育。

六月份:结合国际儿童节、环境日、爱眼日、禁毒日,重点宣传儿童保健,近视防治,环境保护,远离毒品等方面的知识。

七月份:通过乘凉晚会、广场文艺演出等形式,重点开展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饮水饮食卫生知识教育。

八月份:结合母乳喂养宣传周,开展家庭常用消毒知识、科学育儿和社区常见病的宣传教育。

九月份:结合全国爱牙日、老人节开展口腔保健、老年性疾病防治知识、体育健身方面的宣传教育。

十月份:结合全国防治高血压日、世界神精卫生日,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3篇: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区政府提出的“双创一巩固”工作目标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文明城市标准》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的开展:

(一)准备阶段

1、调整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年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社区职责及工作进度。与辖区各单位签订健康教育目标责任书。

2、召集辖区单位、社区居民参加培训会,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文明城市标准》、《红花岗区“双创一巩固”健康教育考核评分表》进行学习阅读。

3、完善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对照目标要求自查梳理存在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健康教育工作方案。针对单位、社区、行业开展工作。对照“标准”查找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二)整改阶段(3月25日前)

1、认真按照办事处及本社区制定的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及时完善工作资料。

2、规范健康教育专栏,提升城市品位,确保健康教育宣传栏制作美观、耐用材质,版面美观、整洁、图文并茂。

(三)检查阶段(3月31日前)

社区按照〈评分表〉认真开展督导检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查漏补缺阶段(4月10日前)

社区对照〈评分表〉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归档资料。

(五)迎接检查验收阶段(10月30日前)

制定迎检方案,全面做好迎检工作(4月30日前接受省、市、区、爱卫会检查,7月至10月接受国家爱卫会检查)。

二、健康教育工作内容:

(一)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文明城市标准》及《健康教育考核评分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二)收集资料:20XX年以来工作资料,按年度装订成册。

(三)资料顺序:封面、目录、工作内容、图片资料、内容,排列〈评分表〉顺序进行。

三、部门职责:

(一)由健康教育专干,负责组织社区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制定中长期健康(控烟)教育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及文明城市要求。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为核心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对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评估。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及检查评比。

(二)社区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卫生工作目标,加强对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做到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政策及资金保障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社区的健康教育工作和控烟工作。

四、督导检查:

社区健教组负责对本居健教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完善健康教育工作及资料收集。

五、责任追究: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并列入年度考核评比工作。

第4篇: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主要是针对管辖区内居民的常见病及多发病,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和互助共济健康意识,提高居民整体健康水平和预防疾病能力,教育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尽量降低发病机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篇六: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推行慢性病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继续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10%,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个。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医院与辖市区医院之间的危急重症诊疗协作和转诊机制。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到85%,二级医院力争达到45%,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8天,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强化优质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内涵,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3.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举办康复、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全面推行有效工时制等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5.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各项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构建紧密协作联合体,帮助基层提升水平。继续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行急慢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医院与社区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医生到社区坐诊制度。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提升医疗服务协同性和效率。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为签约对象特别是重点服务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

6.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原编制数按原办法管理,新增编制数由市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针对卫生行业特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分配方式,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推进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康复病区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逐步形成特色。开展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选配4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2016年,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辖区不低于52元,辖市不低于40元。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继续实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圆满完成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启动并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打造计免“安全年”,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数字化计免门诊建设,年内全市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规范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示范项目试点范围,新增脑卒中及部分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病种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保健服务年创建成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016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4.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力争全市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健康”2016年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启动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完成改厕任务2000户,其中生态厕所建设800户,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污水管网收集、生态厕所等多种形式并进的高效综合改厕模式。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全市医保政策框架,加快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和流程,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医保与医疗服务协商谈判机制。调整完善区域外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部分达到380元。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努力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35%以上。

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

1.优化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医院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快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2.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康复专科及特色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加强用药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建立社区全专联合门诊,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3.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正常供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考核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1.健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医院分解处方、分解住院等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继续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优化重组我市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优化医疗生态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1.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区域、集团及辖市远程会诊中心,开展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建立集团与辖市人民医院影像协助诊断、检验及病理的集中诊断系统。各辖市(区)有2-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影像、心电系统与集团对接。康复集团、成员医院及社区实行检验及病理集中诊断,江滨集团(江大附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建立远程病理诊断系统。

2.增强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市民卡、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实现健康诊疗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查询服务系统,优化预约诊疗功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电视、12320热线、建立自助终端助等方式,推动智能化健康管理服务。

3.提升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基层业务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行为、药管理品等有效监管。新建综合卫生管理系统,为卫生管理提供数据采集及报表分析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设。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共享,提高临床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急救、血液管理、疾控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单位系统应用功能,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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