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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2016-07-25 16:33: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共6篇)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方案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方案1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选择1 1组织管理机构选择原则(1)适应施工项目的一次性特点,使项目的资源配臵需求可以进行动态的优化组合,能连续,均衡地施工。(2)有利于项目管理依靠企业的正确决策,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企业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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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方案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方案

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选择

1.1组织管理机构选择原则

(1)适应施工项目的一次性特点,使项目的资源配臵需求可以进行动态的优化组合,能连续,均衡地施工。

(2)有利于项目管理依靠企业的正确决策,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企业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有利于强化对内和对外的合同管理,提高企业信誉。

(4)组织形式有利于项目经理的指挥和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二者兼顾。

(5)适应项目的需要及企业的管理体制。 (6)层次简单,分权明确,指挥方便

1.2组织机构选择

结合已完工程经验及承接工程模式采用部门式项目组织,如下图示意:

各部门及施工队以适应工程需要为原则,采用该种组织形式能尽快投入运行;能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职责明确,职能专一;能适应企业的管理体制;单位能够有效地对项目进行控制,且又不妨碍项目经理部独立进行施工管理,从而保证有效地履行合同。

2.管理人员职责

2.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由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挂历目标责任书是企业的管理层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的明确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成本、质量、工期、安全和环境等管理目标及其承担的责任,并作为项目完成后考核评价依据的文件。 项目经理的主要责任:

(1)确定组织机构,组建项目经理部; (2)制定岗位责任制度;

(3)制定管理的总目标、阶段性目标机总体控制计划,控制实施; (4)及时、准确的管理决策; (5)协调组织内部及外部各方面关系;

(6)建立完善的内部和外部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畅通无阻。 项目经理应履行的职责: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指责;

(2)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 (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4)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6)收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 (8)协助组织进行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2.2生产副经理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主持项目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项目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密切与营销、计划、财务、质量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

(3)负责组织生产、设备、安全检查、环保、生产统计等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检查、监督、控制及实施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设备维修、安全环保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公司月度生产计划排产会,及时组织实施、检查、协调、考核;

(5)负责牵头召开公司每周一次调度会,与营销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产品合同的履行,力争公司生产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6)配合技术部参加技术管理标准、生产工艺流程审定工作,及时安排、组织试生产;

(7)负责抓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劳动防护、环境保护专项工作; (8)负责做好生产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重视生产用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管理工作,及时编制上报年、季、月度生产、设备等有关统计报表;

(9)负责做好生产设备、计量器具维护检修工作,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时间; (10)强化调度管理。科学地平衡综合生产能力,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平衡用电、节约能源、节约产品制造费用、降低生产成本;

(11)负责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并对其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和评比;

(12)负责组织拟定项目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及控制。

2.3总工程师

(1)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在本职范围内,对技术和质量有权作出决定和处理,并接受上级总工程师的业务领导;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质量标准以及局、公司的施工技术、试验、测量仪器管理办法;执行局《项

目管理手册》中规定的技术、质量职责和有关要求;贯彻执行承包合同中业主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等文件,并监督实施执行情况;

(3)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和掌握具体技术细节,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主持图纸会审签认,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如有出入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监理;

(4)协助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审核、改进等各项工作,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对项目经理负责;

(5)在项目经理主持下,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报批;组织各部门进行质量过程识别、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出质量控制关键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组织编制施工技术工艺组织措施、质量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和作业指导书等,并在施工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交底,指导各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实施;

(6)督促指导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技术难题;督促指导工程部门做好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二级交底工作;

(7)领导试验检测和测量放样及计量工作,确保测量、试验数据准确;负责对试验、测量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技术问题时的决策或报告;

(8)主持制订本项目有关的科研课题和“四新”推广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成立项目QC攻关小组并开展攻关活动;

(9)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技术质量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以及审核签发变更设计报告。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

(10)主持交竣工技术文件资料的编制、分类和汇总,参加交竣工验收;组织做好施工技术总结,督促技术人员撰写专题论文和施工工法,并负责审核、修改、签认后向上级推荐、申报;

(11)主持对项目技术人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12)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环保问题负技术责任;

(13)熟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把安全技术措施及环境

保护措施贯穿到设计、方案的各个环节中;

(15)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6)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4工程技术部

(1)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管理与协调,进行合理施工调度。组织大中小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出厂协调管理,监督维修和保养等后援保证工作;

(2)根据项目月计划分解成周作业计划,控制分包单位施工进度安排。 (3)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对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审核分包商班组的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手续齐全;

(4)参与技术方案编制,编制项目过程控制计划,并严格按照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评定标准,国家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5)严格“三工序”的检查,组织分包单位做好工序,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6)负责工程事故调查和分析,根据处理方案监督和指导责任单位的修复; (7)协助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进行文明施工,协助物资部对进出材料的构配件的检查,验收及保护;

(8)配合总工程师编写施工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监督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工作;

(9)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方案和重要部位施工的技术交底及施工技术保证资料的汇总,管理;

(10)负责项目工艺技术准备,项目专项技术措施管理,纠正和预防措施。 (11)对本工程所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与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编制推广应用计划和措施方案,及时总结改进;

(12)负责计量、测量、实验等工作并负责计量器具的台账管理,进行标识,核审;

(13)负责工程创优实体照片的拍摄。

篇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施工现场停工方案

1.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根据2015年7月3日项目例会,建设单位关于大寺128-B地块项目目标调整的口头通知,具体内容为:今年2015年目标调整为主体完、二次结构完。待建设单位通知再次进场后,组织机械、人员等重新进场。为保证施工现场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停工,组织相关人员、材料及设备有序退场,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仅适用于 公司承建的 项目停工相关准备工作及措施。

2.编制依据

1) 项目建筑、结构施工图纸。

2)2015年7月3日项目例会建设单位目标调整的口头通知。

3)2015年7月7日现场各参建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关于停工的研究讨论。

3.工程停工概况

响应项目目标调整的决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各方意见建议,项目停工部位为:项目所有栋号及地下车库主体完成、验收完成;二次结构砌筑完成;6层栋号屋面(不含油毡瓦)完成、高层栋号平屋面、斜屋面完成;所有外跨电梯、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内外檐架体拆除;全部外电防护拆除;施工现场临时电缆、电线、配电柜(箱)拆除。

4.停工部署

4.1停工安排

为了正确引导本工程有序停工退场,合理组织退场顺序。计划在2015年9月下旬开始组织退场,各施工队在退场前将停工各楼楼层临边洞口的防护工作、现场的成品保护、楼层垃圾清理、结构修补等工作完成后,经总包和甲方、监理三方确认后方可全面退场。并做好完整的记录手续。

4.2停工期主要工作内容

5.停工具体工作安排及做法

5.1现场安保防护

(1)楼内用钢管或定型防护搭设电梯井、台口防护以及楼梯边的安全防护。

(2)电梯井内底层和底层向上每隔二层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必须封闭严密,离四壁不得大于200mm。

(3)待楼内清理及防护工作完成后,进行外防护脚手架(电梯井操作平台)

以及安全通道的拆除,分批次退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4)各栋号首层各窗口进行砌砖封堵,地库出入口全部砌砖封闭,单独留门为抽水施工用。进入楼内所有出入口全部进行封闭,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语。

(5)施工现场所有进出口全部封闭,所有人员从主大门进出施工现场。

5.2主要材料、机械设备退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1)周转架料

模板、木方、钢管、外电防护用品等周转材料将全部分类分批次安排撤场,现场清理干净。

(2)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及加工设备全部退场

现场塔吊、外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在配合各楼架料和外架、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及加工设备全部退场后,由租赁单位负责进行塔吊、外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的拆除并退场。

待拆除完毕后,配电柜、配电箱外防护协同塔吊定型防护等共同人工组织退场。

(3)生活区

生活区人员退场后宿舍卫生打扫干净。留守人员集中居住,专人管理生活用电,注意防火防盗,空房间的电源切断,配置的床架床板人工装车退场,锁门贴好封条。

5.3消防保卫

(1)安排好留守人员食宿,施工现场的生活用电线路由电工专门引出,其余线路一律封闭,不得擅自拉接线路。生活区宿舍内的电路必须拉闸停电,防止火灾事件发生。

(2)施工现场的变压器按要求由各施工方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看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及丢失。

(3)现场各施工队的留守人员实施三班倒,每班留守人员不少于4人。

6.后续保障

(1)在停工前进行彻底检查,排除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围墙、值班室等临时设施的结构安全,施工用电是否切断、施工现场的封闭等,以确保施工现场无隐患。按文明施工要求对现场进行彻底整治和清理。

(2)停工期间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值班制度,要配备专人进行24小时值班,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通讯畅通。 加强现场留守人员出入动态管理。停工期间加强留守人员的安全用电、用火管理,杜绝火灾、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

篇三: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2016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致:xx-x: 为了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本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将保证做到:

1、我单位将按照甲方管理安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详细规划,一经审批不得修改。

2、现场进口应设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设门卫、办公室各一间(彩板房或砖房)。大门口设立五牌两图,内容齐全规范整齐、美观。施工工地完全封闭管理,工地周围还须设置彩钢板或其他围墙,围墙要坚固、美观、稳定、整洁美观,同施工单位的临时设施必须统一。

3、施工场地除了材料堆场,绿化场地外,其余场地应该进行处理,不得有粉尘飞起。施工场地范围的所有材料堆场、施工机具等必须布置在围墙以内。现场材料、构件、机具应按平面布局堆放整齐,并设立醒目标牌。

4、各施工场地必须有不小于4m宽的临时道路与厂区主道路相连接,道路标高不得高于场平标高,保证平整,要每天进行洒水,达到除尘效果。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并清运到指定位置填埋。

5、施工单位不得在厂区边界或指定的施工场地以外占用绿化地或场地;未经同意或批准损坏的绿化、树木等,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履行恢复义务。

6、调运土方必须安排专人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刮风天禁止调运土方,并按指定路线运行。

7、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措施和其它临时措施,埋在地下临时设备基础必须拆除,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场地必须达到设计平均场高。

8、对以上各条规定做得不到位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做好的施工单位,每拖延一天处以每项500元的罚款,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处以每次100元的处罚。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亲笔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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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85

区建委:

本人有幸承建凯里市上马石廉租房(二标)2#、4#、6#楼工程施工,为促进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改善全区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现对该工程文明施工作如下承诺:

1、该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管理,四周均按区建设局 号文件要求连续设置砖砌围墙,围墙内外两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涂料刷面,正立面及沿街主立面墙体均用规范字体书写宣传标语。

2、工程施工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大门安装铁制门,门头用广告灯箱设置企业门头牌。

3、工程施工主要进出口道路实行硬化处理,浇筑宽5米以上,长10米以上,厚约10公分的混凝土路面,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冲洗。

4、施工围墙外不堆放砂石等材料,占道施工,并随时保持工地周边沿街路面的清洁卫生。

5、运输工地材料的车辆尽量保持不抛撒漏,若出现立即安排人员清扫干净。

6、建筑工地脚手架二步以上张挂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保持干净整洁,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

7、施工现场尽量保持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明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干净。

8、本人若未按上述承诺要求实施工程施工,自愿接受区建委取消投标资格,停业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特此承诺

监督单位:

年 月承诺人: 年 日 日 月

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封运输,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建筑垃圾处置措施,要齐全有效,施工项目要确保各项措施,资金费用的有效投入,建设、监理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1、施工区域现场必须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设置坚固、美观、富有环保或景观创意的封闭围挡(围墙),高度不得小于1.8米,建筑物外侧必须设置整齐严密的密网或安全网封闭施工。

2、大门必须设置门卫室,出入口设置企业标志,一图五牌、洗车台、冲洗设备和垃圾沉淀池,并做到净车出入无撒漏、无污染。

3、主要施工道路和堆场必须使用砼硬化场地,使用固体材料硬化或绿化,预留土地和建筑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集中堆放,并加覆盖或定时洒水,做好降尘控制,严禁凌空抛物。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现场必须合理布置排水设施,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现象。

6、场地内及周边必须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7、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要有明显隔离措施,宿舍和工地食堂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且符合安全条件和卫生标准。

8、保证按时施工,不现场搅拌混泥土,无噪声扰民,对噪声设备的作业区应设置隔音罩降低声量。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常州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常州的城市形象,巩固城市长效管理成效。我们就该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作出如下承诺:

1.围墙(围挡)按规定围护,道路硬化,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设施等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2.渣土挖运承发包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安装gps系统后使用,专人负责车辆的装载和车轮冲洗,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现场服从文明施工协管员的检查与管理。

3.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堆场,并与工程所在区环卫部门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4.工地物料堆放有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和噪音。

5.业余学校按规定建立,劳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农民工权益受到保障。

6.工程项目部(监理)人员到岗尽职,不挂靠。

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到位。

8.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章)

2016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各相关方:

我公司有幸中标承建由 投资兴建的 工程,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该工程顺利进行,我公司及 项目经理 向相关方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使之正常有效运转;

二、按规定设立项目管理班子,并足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三、对建设单位支付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将足额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决不挪作他用;

四、加强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均做到持有效证上岗;所有作业人员均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条文,严格并全面落实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夜间文明施工承诺书

本工程为:***,由于本工程内的东方路口施工位于地铁4号线上,根据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沪交运轨许决字***,凡距离地铁结构较近的开槽埋管及工作井施工应在地铁停运期间(晚十时至第二天凌晨六时)实施。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同时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方****,向当地居委会提交夜间文明施工承诺书,其内容如下:

(1) 精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尽可能把噪声大的工序放在白天施工。

(2) 加强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夜间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晚

上施工不大声喧哗。

(3) 加强对施工噪声的控制,对连续性、特殊性的工序做到在晚上10:00以

后不使用镐头机、空压机等发出严重噪声的机械。

(4) 夜间施工车辆进出工地不允许鸣喇叭。

(5) 夜间施工车辆进入工地应限速5公里/小时。

(6) 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铁器敲击,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7) 尽可能的选用新型设备,并加强保养,避免因设备老化缺少保养等增加的

噪声。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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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2015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第1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滨海新区环保市容局《关于严控扬尘污染和加强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监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函》的要求及戴文萃主任助理的批示,为确保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97号)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及我管委会的实际,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5%。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贯彻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建质安[20XX]1511号)、《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津政发[20XX]66号),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特别要加强建成区内施工工地、旧小区改造和港东新城建设中防治扬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治理道路扬尘。对自动监测站(大港公园)附近迎宾街、振兴路、永明路、育秀街等主要道路必须实施每日清扫并按相关规定每日进行水洗作业;规范环卫职工作业,确保所辖区域内的道路及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扬尘污染,严格执行环卫应急保障制度,确保运输中垃圾、灰浆、渣土等洒漏得到及时清扫。

(三)建成区存放煤炭、灰渣、沙石、灰土、矿粉等散体物料堆场,在储存、堆放、运输等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封闭、苫盖、挡风墙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喷淋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

(四)建成区内渣土临时堆放点必须采取苫盖和围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五)严禁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

(六)对建成区及其周边无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项目与实际不符的经营煤炭、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销售点依法进行查处。

三、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10月8日,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天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7天。10月1日至8日期间,有4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三级轻微污染水平,严重超标。

当前,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形势非常严峻,同时,又临近采暖期,为确保实现本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85%的既定目标,各相关责任单位需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四、专项行动组织领导

成立控制扬尘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戴文萃

副组长:李刚、刘永清

成员: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建交局、公安分局、房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公路分局、公安交管支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马洪林

办公室副主任:姚宗刚、张华志

五、措施要求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依法行政,尽职尽责,派专人参加,把治理任务落实到实处。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定期召开专项治理活动工作会议,组织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并充分发挥转办单制度。

(三)专项治理活动从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月20日结束。

定期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并进行联合检查。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联系卡填好上报环保办公室; 20XX年1月26日前上报专项治理活动总结。

第2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目前,我区城市建设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各类施工建设不断增多。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和道路扬尘已成为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巩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生态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为依据,以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强化监测监控、强化督察考核等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扬尘污染的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得到有效降低。

二、组织领导

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涉及到房屋拆迁、建筑工地施工、道路施工、渣土运输、企业堆场等扬尘污染。为便于统一指挥调度,实时收集污染投诉信息,及时处置扬尘污染,成立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组长,区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交通局、拆迁办、市容局、公安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环保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职责为: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督察考核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通报扬尘污染状况和控制工作成效;协调市、区和相关部门联动;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掌握扬尘污染信息,根据举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三、职责分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定,区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一)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大气污染控制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扬尘污染专项监测,监督管理企业扬尘污染控制,征收扬尘排污费。

(二)区水利局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三)区建设局负责对全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及园林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区交通局负责对全区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五)区拆迁办负责对全区房屋拆迁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六)区市容局负责对全区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和运输途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及标准

各工地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工地源头管理的关键环节,督促所有工地必须落实“四有两不”(有围挡、有硬化、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落实车轮车身不带泥、装载不超高)措施和要求后方能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

(一)区环保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对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它防治扬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清洁。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有覆盖、有喷淋,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监测,每月发布监测结果。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企业各类堆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二)区水利局

1、目标防治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离开现场前应当将车体、车箱和车轮冲洗干净;严禁将泥浆、渣土排入河流和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2、部门监管措施

将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运输工程渣土,加强河道堤岸设施养护工作,严厉查处破坏和侵占水利设施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施工工地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有覆盖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三)区建设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在全区范围内从事道路施工与道路挖掘施工,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在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施工工地严格采取围挡措施,新建、大修道路工程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切割机切割道路路面、砼材料、石材时应带水作业;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严禁抛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围挡下方不允许渗排污水,施工作业层外侧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及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对车箱、车体及车轮进行冲洗;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凌空抛撒;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强化对市政养护工地的环境管理,减少土方开挖面积,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尽快清理施工渣土,对建筑工地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监管网络管理,推进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对建筑工地实施远程全天候监控,将扬尘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加强对市政工程工地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加大检查频次,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将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地评优挂钩。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无混凝土搅拌和燃烧沥青;无使用非清洁能源和焚烧建筑垃圾现象;施工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工地内堆放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四)区交通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在区域内进行道路施工,应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在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工程施工应当使用预拌砼及预拌砂浆,不得使用现场搅拌砼、现场拌石灰石和二灰结石。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经费保障和奖惩措施;做好交通道路责任区域设施管养工作,加强对交通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做到路面无破损、无泥沙、无砖石,确保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交通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施工工地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五)区拆迁办

1、目标防治措施

拆除工地周边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除;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停止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人工拆除或者爆破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对被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建筑垃圾清运符合渣土运输管理规定。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建设单位在申领拆除许可证时,同时上报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方案;落实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费;推进房拆队伍资质认定和建立专业房拆队伍管理制度,规范房拆队伍准入管理;加大对房屋拆除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拆除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配备降尘设施,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建筑物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密目网并在建筑物上喷淋;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六)区市容局(区行政执法局)

1、目标防治措施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浆)的车辆实施全密闭运输;全区道路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或高压水冲洗;违章建筑拆除,落实相应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五巡一快”扬尘控制管理制度,即每日对主次干道实施早巡查和日间巡查各一次、每日对施工工地实施巡查、每周对城郊结合部实施巡查、对渣土弃置场地实施高频巡查,快速处理已形成的污染,有效控制渣土在装载、运输和弃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采取全区统一整治与区域联合整治相结合、定期整治与突击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等措施,每月组织一次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渣土运输行为,对渣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渣土弃置地点实施全程监控,控制渣土运输途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严格实施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办法。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渣土运输车辆外观清洁、不超载漫溢,行驶途中无抛洒滴漏、无扬尘产生;渣土堆场无扬尘产生;全区道路(街巷)路面保持清洁,清扫过程无扬尘产生,无焚烧垃圾现象;违章建筑拆除现场无扬尘。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上述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各办事处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五、督察考核

扬尘污染控制是一项持续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常抓不懈才能取得成效。

(一)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组织督察考核,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在优良标准以上。

(二)区环保、水利、建设、交通、拆迁、市容、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扬尘污染监管职责,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列入本部门日常工作计划之中,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察、有考核。将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施工单位的验收和评比相挂钩,对控尘不力的企业延期验收、责令整改并取消相关评比资格。

(三)区环保局作为全区扬尘污染监督管理的牵头部门,承担全区扬尘污染的组织协调、监测、督察和考核的职能,保证每天对辖区内各类工地和堆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向施工单位下达《环境监察意见书》,对问题突出的要以整改菜单的形式上报市大气质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扬尘污染控制纳入部门和街道城市管理的考核内容。区环保局每月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报告全区及各街道扬尘污染监测结果、扬尘污染事件查办结果及各街道和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成绩。区监察、环保等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对行政不作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扬尘防治目标

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加强现场扬尘污染防治,3月底前市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达到要求,4月后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完成20XX年“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任务指标。

二、防尘防治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施工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两级沉淀池,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运输车后档板不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经监督机构核查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应采取其它冲洗方法,并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墙围挡外侧宜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或绿化,并用规范字体书写创卫、创模等宣传标语。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档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

4、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三、时间部署

根据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XX年度市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9-20日前为宣传阶段,主要工作是大力宣传《宿迁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联合开展防治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3月20-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工作是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照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3月25-31日为专项检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市质安站对所有在建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展开拉网集中检查,对每个工地进行挂牌,对未整治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和完善,并加强对各区创卫情况督查、通报。

第四阶段:4月起为长效管理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市区建筑工地落实《宿迁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情况进行通报,对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奖惩,同时市质安站对所有在建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展开日常检查确保长效工作目标。

四、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制。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具体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控制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控制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2、建立扬尘控制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市区各施工企业按月将项目扬尘控制实施情况上报市质安站。市质安站将对市区各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地区扬尘控制较好的工程项目等内容定期进行归纳总结。并分别对建筑施工扬尘控制较好和差的项目、单位进行表扬和批评。

3、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工地等创优考核范围内。对有效减少施工造成的扬尘、噪音、建筑垃圾和水污染的工程项目,优先推荐为文明工地。对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职责的项目,一律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市优工程参评资格,对已取得荣誉称号予以取消,同时将施工企业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范畴。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健民担任组长,市质安站,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区应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充分认识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和措施的宣传教育。施工企业要采取出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防止扬尘污染、保护环境重要性的教育。

(三)加强检查督查,对每个项目逐一检查,责任到人,检查情况进行挂牌,分优良与不合格。对不合格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优良的定期回头看。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严肃整改,严厉查处。曝光对扬尘污染治理不力的施工企业,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违反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被评为文明工地与优质工程,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4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XX年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特制订扬州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 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有利于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务必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 做好各项建筑工地控尘、降尘工作。

二、工作任务

根据市区建筑工地现状,20XX年度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点要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各项有效防尘措施

建 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在控制施工各类活动产生扬尘方面,要突出抓好扬尘控制方案、裸露区域覆盖、扬尘控制宣教、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着 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保障措施,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标本兼治,确保将建筑施工扬尘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范围。

1.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施工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两级 沉淀池,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运输车后档板不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经监督机构核查不 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应采取其它冲洗方法,并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4.建筑工程的施工料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严密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 域、繁华地区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墙围挡外侧宜用公益 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或绿化,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档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 竹片等。

6.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拌和机,但依法向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的特殊情形除外。

7.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8.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委托给有资格的企业运输处置,不具备《渣土运输处置证》等证件和密闭运输装置的运输车辆禁止驶入工地作业。

9. 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禁止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 渣土,应当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或用其它密闭容器并采用垂直机械或管道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模板体系拆除和外架拆除时,模板、钢管的清理吊运, 应当捆扎紧实后垂直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密目网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二)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1. 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制。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具体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

篇五: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2016年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力度,防止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推进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为抓手,全面做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蓝天保护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发展速度不能慢、环境质量不能降”两条底线精神,本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理念,重点突出“黔中秘境.生态”的城市品牌,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加强建筑工地、道路、非煤矿山企业、商混企业和铁路建设扬尘治理、城市绿化管护以及民用燃煤管控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建立以划片包干和专人监督的污染源分类管理台账,以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全区大气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均值持续下降,确保我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气达80%以上,促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县级领导包保督办原则。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调度,安排县级领导领衔,严格按照预定时间表、整治措施、线路图,全面督促推进扬尘治理工作;对重点区域实行不定期巡查。

(二)坚持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原则。各相关部门按照重点工作内容和要求,对号入座,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牵头,积极组织相关配合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三)坚持综合整治的原则。进一步统一全区扬尘整治工作的大局思想,整治扬尘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民生工作,要不计成本、不惜代价,动员全区广大干部参与这场空气质量保卫战。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成立区扬尘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全区扬尘综合整治专项集中整治工作。

(一)道路扬尘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人: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分局、区消防大队

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是设卡巡查。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设卡巡查,对出入砂石场、建筑工地及建材运输车辆进行严查。二是清除道路积尘。从现在起用10天时间,对新天城区主次干道进行一次彻底清扫,还原道路、绿地本来面貌。同时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定期进行道路清洗,实施道路24小时洒水降尘,减少道路扬尘二次污染。三是做好道路维护,立即启动航天修复整治工作及城区道路和相关市政设施维护工作。

(二)建筑工地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人: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新天园区管委会、区供电局

工作职责及要求:

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必须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和防风抑尘设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未作业、无植被覆盖的施工工地要立即铺膜覆盖或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硬化,设置进出口清洗池,建筑材料、建筑废料和渣土运输车车辆进出施工工地必须车身、轮胎清洗干净,符合《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对建筑工地50米范围内的环境负责。

(三)非煤矿山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责任人:

配合单位: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电局、区生态文明局、、高新经发局、新天经发局

工作职责及要求:一是重点对高穴片区8家砂石场和新天、东风片区区非法来料加工厂进行集中整治。主要治理非煤矿山开采、破碎、生产、运输、堆放、装卸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输车辆一律要求全封闭。二是加大对区其他非法砂石场的巡查打击力度,采取关停整改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立查立改,使得扬尘整治工作有成效。

(四)商混企业和铁路建设扬尘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人:

配合单位

工作职责及要求:重点对辖区商混企业(拌和站)和铁路建设工地扬尘进行集中整治。一是生产过程采取防尘、降尘措施,防止大气污染;二是要求企业设置进出口清洗设备,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清洗。

(五)重点公路扬尘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人:

工作职责及要求:

(六)城市绿化管护组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人:

工作职责及要求:重点对航天路、新天大道、北二环段、水东路段等绿化带进行全面清洗,从即日起一周内恢复植物本色;定期对绿地和绿化带进行保洁、冲洗;近期内合理配置降尘吸尘效果好的绿化树种。

(七)民用燃煤整治组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人: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工信局

工作职责及要求:一是规范民用燃煤市场管理,严防低劣质煤、高硫煤进入市场;二是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相关社区摸清重点区域范围内民用燃煤的使用底数,立即开展民用燃煤使用情况巡查;三是加大取缔力度,加强对民用燃煤运输、使用和销售的管控,在禁燃区内禁止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引导市民逐步减少燃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进一步落实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的改造措施,切实推动民用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无煤城市的建设。

(八)东风片区环境综合整治组

责任单位:

责任人: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工作职责及要求:一是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标准,做好辖区工地的降尘、防尘和建筑垃圾的管理;二是对辖区破损的路面进行维护、硬化,定时对辖区道路进行清扫、保洁、洒水降尘;三是引导集镇居民对屋面、窗户、门前等的环境卫生清扫整治;四是配合区相关部门对辖区非煤矿山扬尘整治工作。

(九)背街小巷子环境治理组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工作职责及要求:一是及时清理小区垃圾,保持辖区内环境清洁;二是对辖区内野广告和可视范围墙体的垃圾清理;三是保持小区垃圾箱等公共设施的完整和清洁。

(十)作风督查问责组

组长:

成员:从区委督查室、政府目标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抽调

工作职责:一是建立台账管理,对督查的情况记录备查;二是对查处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立即改正;三是对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扬尘污染,提出问责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各责任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最大限度的调动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重点区域环境空气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与群众共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二)标本兼治,重在实效。各相关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准备,强化环境空气质量整治工作的认识,标本兼治的稳步推进各项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从而实现空气环境质量整治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三)严格时限,全力推进。深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争取在30天内全区扬尘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即第一个10天,城市道路、绿化带呈现本来面貌;第二个10天,重点做好砂石塘口、建筑工地、道路等各个面污染源的整治工作;第三个10天,彻底扭转城区脏、乱、差现象,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每天的pM在正常值范围内。

(四)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办公室每周开展一次大气环境质量集中整治推进会,第一周,每天10时开协调会;第二周,根据整改效果调整协调会时间,通过协调会及时研究分析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薄弱环节,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

(五)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立即制定各单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区创模办将把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创模督查内容,于3月24日前(星期一)上午12:00将工作方案和责任落实到人的分解表报道区政府目标办和区创模办。加大督查、督办、考核力度,严格考评制度,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区委、区政府将进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

篇六: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出人员方案
2016城市管理执法考核方案6篇

第1篇

一、为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落实城管执法责任制,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局属各科室、区城管执法局、各大队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考核评比均适用本办法。

三、考核内容是检查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完成各项执法工作任务的情况。

(一)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二)行政执法工作的完成情况;

(三)责任区落实情况;

(四)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五)内务管理情况;

四、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区城管执法局管辖区域在全市范围实施考核,区城管执法局按照各大队管辖区域在辖区范围内实施考核。

五、考核评比实行月考核和年考核制度,月考核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组织实施,年考核由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

六、考核评比按百分制实行计分,考核小组根据检查情况,按考评内容、项目、分数要求进行打分,得出考评成绩。

七、各区城管执法局月考核评比成绩以通报形式公布,年度考核评比成绩与月考核成绩相结合,并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给予通报表彰。

八、区城管执法局对大队的考核可比照实施。

九、本制度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随着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综合载体和主要聚居场所,“城管进社区”在服务市民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快文明城市建设进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创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实行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决定在抓好市容市貌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城管执法进社区,将城管执法工作向社区延伸。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扫除城市管理盲区为主要内容,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使城市管理融入社区、根植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大美。

二、实施范围

市下辖的开发区。

三、工作目标和内容

(一)工作目标:社区干部应把城市管理工作作为主要职责,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切实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自治作用,设立文明卫生监督员,开展安全文明小区、文明楼院等评比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社会安定、经济繁荣、环境整洁、生活便利、人民安居乐业的“星级”小区;学校、厂矿、单位楼院和封闭小区保安或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必须接受市、区城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二)工作内容:以绿化、美化、硬化、净化、亮化、畅化为目标,加强社区内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强化社区卫生保洁,消除社区脏、乱、差现象;大力整治社区内道路两旁乱摆摊点问题,保证社区内的道路畅通;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做好街巷保洁、爱国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工作,大力整治社区环境;实施背街小巷绿化整治再提高工程,逐步扩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面,为居民创造优美的社区环境。

四、组织领导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成立城管进社区工作检查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具体负责对各区执法局、大队开展网格化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一)区执法局、大队法规督察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各社区城市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接受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城管进社区工作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执法局城管进社区检查考核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二)严格检查考核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城管进社区管理效果;

2、队伍管理情况;

3、工作创新情况;

4、城管进社区考核落实情况。

(四)对区执法局、大队城管进社区管理情况的考核,按照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市执法局城管进社区管理检查考核办公室每月对各社区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区执法局、街办执法大队月考核得分。

执法大队城管进社区管理考核分值比例为:大队所属社区平均分的90%与队伍管理、工作创新得分的10%之和。

(六)市执法局检查考核办公室每月对区执法局城管进社区管理工作、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静态交通执法管理工作和落实城管110信息指挥中心工作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执法大队月考核得分。

区执法局城管进社区管理考核分值比例为:所属大队网格化管理考核得分的90%与队伍管理、工作创新、城管进社区管理工作考核得分的10%之和。

(七)区执法局、大队年度考核得分由月考核得分平均产生。

(八)市执法局对各区执法局、大队月考核排名通报时间与办事处、乡镇排名同步进行。

(九)市执法局对各区执法局、大队城管进社区管理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单位及其党政一把手进行奖惩。

(十)检查考核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划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执法大队在月底检查考核排名中,不得进入前五名,单元社区检查排名当月不得进入前三十名。

五、实施办法

(一)以三区政府为依托,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各区成立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城管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兼),负责三区城管进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二)各社区要组建社区城市管理服务站,由社区主任、卫生分管副主任、城管局派驻人员、社区志愿者和保洁员共同组成,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站长,街办城管大队派驻2名人员、市环卫处派驻1名人员为成员(兼),具体负责本社区城市管理工作。从派驻的3名人员中选1名人员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社区城市管理服务站副站长(兼)。今后,不管是街巷里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还是居民小区的停车秩序、垃圾堆放,都将由服务站具体负责管理。通过这个管理网络,居民群众有了一个基本平台,能便捷地反映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城市管理问题,也能更好地培养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居民主动参与到城市管理之中,积极抓好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监督制止社区内涉及城市管理的违法违章行为等。同时,城市管理部门也有了深入社区的“触角”,能更加及时地发现情况,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问题。

(三)同时成立市城管局警务室,隶属于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双重领导。警务室设定编制6人,在公安局内部调节,主要担负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秩序和社会治安维护。

(四)三区和社区要加强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管理制度,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

(一)主要职责:在三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及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密切配合街办和社区加强城市管理,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及时发现、收集、记录、处理所在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的各类信息和情况,并将整理后的信息和情况及时向市、区城市管理局报告,市城市管理局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处理。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流动摊点及时取缔;无乱牵乱挂、乱涂乱画;店招标牌等设置规范,无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无出店占道经营;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时;临街门店自备垃圾容器符合要求(小型餐饮门店必须自备垃圾桶、废纸篓,冷饮、水果等其他门店必须自备垃圾桶和废纸篓),无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2、规划管理:无乱搭乱建,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并按照权限和程序作出处理;其他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3、园林绿化管理:行道树上无乱拉、乱挂、乱晾晒;及时纠正和查处占压、占用、损坏绿化带、公用绿地和树木的行为;其他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4、市政管理:无占道焊接、洗车、乱堆放;线杆、路灯无乱拉条幅和牌匾;及时纠正和查处占压、损坏市政设施和擅自开挖市政道路的行为;其他违反市政道路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5、公安交通管理:自行车摆放整齐有序;及时纠正、查处非机动车侵占人行道、慢车道;及时督促临时停车场清扫保洁。

6、工商管理:取缔占道无证流动摊点和未经审批的马路市场等。

7、负责市区免费开放公共厕所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

8、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标准:全面掌握所辖区域的地理位置、社区内重点单位等基本信息;积极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城管执法工作;每日至少巡查社区一次,保证执法队员在社区内的工作时间;加大对辖区内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到群众反映或举报后尽快到达现场,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维护社区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城市管理进社区,是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三区、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该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建立奖惩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监管力度,有序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着力整治食品经营市场及城市容貌,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本着疏堵结和,“整顿、扶持、提升”的要求,根据市民需要和城市镇人口分布,摸清底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划定固定区域,引导商户定点经营。针对学校周边以及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按照场所布局基本合理、设施设备基本到位、环境卫生基本达标、“三证”手续基本齐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的“五个基本”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促进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学生餐饮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三、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食品集中加工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出租房;各学校周边,尤其是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500米范围以内的小餐饮、小摊贩、学校内部小餐饮。

(二)整治的重点单位

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学校周边小餐饮;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小餐桌;校内外提供餐饮服务的饮品店和小摊贩等。

(三)整治的重点任务

1、备案管理。组织开展小餐饮、小摊贩、小餐桌摸查登记工作,建立健全餐饮单位监管基本档案,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基础设施和软件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2、分类规范。加强对小餐饮的引导和规范工作。对无证经营的食品摊点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加大对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食品摊贩无证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无证小餐饮,依法予以取缔。

3、综合治理。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对提供餐饮服务的小餐饮、小餐桌、饮品店、奶吧、小摊贩等,加强监督检查和整顿规范工作。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9月15日前)。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暗访调查,切实掌握辖区内特别是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并登记造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实施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5日前)。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排查整改、备案管理、分类完善和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对食品摊贩和学校周边小餐饮、小摊贩加强管理,促其规范;对一些不配合的业主或整改不到位的小餐饮、小摊贩要依法查处,坚决取缔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小摊贩。

(三)总结阶段(2016年10月30日前)。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坚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牵头,各辖区城管执法局具体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认真研究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薄弱环节监管、清理和整顿学校周边的餐饮安全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市城管执法支队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小摊贩临时占道、划定区域经营和小饭桌经营实施许可,组织对相关小餐饮、小摊贩实施备案审核、日常管理等工作。市环卫处负责对食品加工经营户室外卫生整治以及对流动摊贩疏导监管,监督经营单位的餐厨废弃物、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和规范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幼儿园和学校广大师生、家长和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加强社会监督,举报违法经营行为,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为主题,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农村基层,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基层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改善村容村貌、人居环境和农村民生,为加快美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覆盖、普遍受益。广泛动员局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使活动覆盖联系村和农户,让农民群众普遍受益,收到“财经成本低、政治成效大”的效果。

(二)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提超乎群众承受能力的要求,不喊脱离实际的口号,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围绕农民群众所关心的改善农村环境问题,选择一、二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务求取得实效。

(三)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局属各单位是抓好“三万”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农民群众是清洁家园的建设主体,要充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投身到这次活动中来,自主筹资投劳,建设美好家园。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驻点村情况千差万别、条件各不相同,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实施项目。经济条件好的,可以适当提高标准;工作有基础的,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拓展;经济条件较差的,要选择一些基础性的项目。坚决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五)坚持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广泛筹措资金。要以单位为主体,在不改变资金渠道、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将各方面筹措的资金捆绑起来、集中投入、以获得最大效益。

(六)坚持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分级负责、资金分级筹措的要求,加大组织发动、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的力度。要对活动开展全过程和实际成效加强检查督办,严格结账兑现。

三、主要任务

此活动以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整洁、村容村貌改善、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农村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任务。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宣传政策。通过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村民大会,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使工作组成为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讲队、工作队;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促进村容整治、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农村筹资筹劳和“已奖代补”政策,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引导他们广泛参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走访农户。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前后时间,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开展“送温暖”活动,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三)开展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发动群众进一步完善村级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和完善驻点村规划,大力开展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重点是垃圾清运、环境整治、道路维修、村庄绿化等。具体内容包括:“两清、两建、两化、两创”。

“两清”,即清垃圾、清沟渠。清扫、收集、转运和处理村庄及周边的垃圾,整理和清除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杂物;清理、疏浚村庄及周边排水沟、下水道、池塘的污泥、杂草和杂物。同时,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开展以处理生活污水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实现村庄集镇整治、环境美好,村庄及城乡结合部农户房前屋后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棚舍乱搭、畜禽乱放的现象。

“两建”,即建垃圾池(沼气池),建村庄道路。在每一个行政村内按户数配置若干个垃圾箱,兴建垃圾池,在乡镇集镇建立垃圾中转站或填埋场,并适当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探索和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的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能源入户,建设户用沼气池。对行政村通较大自然村及村庄内损坏的道路和断头路进行整修、维护或兴建,达到村庄道路通畅。

“两化”,即美化、绿化。对村庄环境进行美化,有条件的村可在村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及进村道路旁安装路灯。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道路、沟渠两旁以及村庄周边空地进行绿化,努力实现“户平新增10棵树”的目标。

“两创”,即创建文明新村和文明户。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农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村风文明。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开展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建立健全和不断创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分级负担、各负其责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体系长效运行机制,切实解决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正常运转的经费问题。

四、工作重点

在开展上述“四项”工作的同时,各单位工作组要结合驻点村实际,突出“一个重点”,做到“四个结合”,完成“六个规定”动作。

“一个重点”即以农村家庭、村庄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搞好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四个结合”即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相结合;与生态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十星级文明户”相结合。

“六个规定动作”即制订一个村庄环境连片整治规划、建成一批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建立一套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一支农村环卫工作队伍、制订一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公约、开设一批农村道德讲堂。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要实现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村容形象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卫生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的效果,达到民生改善、群众满意的目标。

五、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从2016年12月5日开始,至2016年3月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筹措资金(2016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市城管局系统“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动员会,对局系统开展此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干部培训。局集中组织下派干部培训,使干部尽快熟悉农村政策,掌握农村环境整治的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以适应工作需要。

3.下派干部进村入户。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干部座谈会,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以及生活困难群众,广泛进行政策宣传,开展帮扶活动,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动员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计划。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好村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项目。对活动中需要整治的项目搞好规划设计,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和筹资措施。

5.积极开展“支农惠农行动”。动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民间组织以及农村回归创业人员开展捐赠,广泛筹集资金。

(二)组织群众,开展整治(2016年1月4日至2月21日)

1.按照制定的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和方案,结合驻点村实际,充分发动农民群众通过“一事一议”开展投工投劳,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整治项目。

2.引导农民群众开展“两创”评选活动;积极探索多种村庄环境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三)检查验收,总结评比(2016年2月22日至3月5日)

1.总结工作。各驻点村点工作组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写出总结报告,总结工作经验,迎接全市“三万”活动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和“先建后补”的方式,将分级筹措的资金,对验收合格的给予项目兑现奖励补助资金。

2.开展评比。活动结束后,按照市统一制定的活动考评标准和办法,采取分级组织的方式,对单位和驻点村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组派方式

继续在局系统范围内,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局机关选派3人具体负责4个驻点村“三万”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选派2人进驻茅塔乡坪子村;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选派2人进驻东城开发区西坪村;市园林绿化管理处选派2人进驻茅塔乡东沟村;市人民公园管理处选派2人进驻东城开发区陈罗村。

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和安排此项工作,亲自到驻点村调研和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安排一名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驻村开展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工作组。各单位还可分批分批组织机关干部到驻点村开展调查研究。

七、资金筹措

采取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共建的办法,广泛筹措整治资金。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选定建设项目,算好资金投入账,广辟筹资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市财政资金;二是局每个工作组筹措1.5万元以上资金;三是开展“支农惠农行动”,动员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力量捐资;四是从农村“一事一议”和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中筹措资金。

八、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构。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局属县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系统“三万”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

(二)落实工作职责。局“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各负其责,扎实推进“三万”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局“三万”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和检查工作,狠抓落实。活动期间,要分阶段对各单位驻点村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活动进展、工作动态、有效做法及典型经验等情况报送局“三万”办。

(四)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组干部在基层工作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对工作组干部开展活动,派出单位要热忱关注、大力支持,工作组干部一律吃住在基层。各工作组到基层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言行举止,体察民情,珍惜民力,轻车简从,不得扰民。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切实做到“六不准”、“两不得”: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接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包括土特产),不准参与赌博和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同和迎送,不得留有“半拉子工程”,不得新增村级债务。

第5篇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直机关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和“四减五制六公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精神,按照“行政审批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透明度和满意度最高”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法制化、服务型机关,建立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审批工作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规范行政审批。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建全行政审批各项制度,实现“阳光审批”。

(二)减少审批环节。改革内部审批环节,实行局内部“并联审批”制度。精简合并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将我局14项审批项目(含新增的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合减为12项。

(三)提高办事效率。提倡即接即办、马上就办,减少审批时限,将我局总的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在原来基础上缩减8天。

三、实施步骤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直机关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和“四减五制六公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结合城管改革,对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法定时限、工作流程、申报资料等。认真分析审批项目内涵,对同类审批项目能合并的合并审批。具体如下:

1、根据城管执法改革工作职能划转要求,户外广告审批事项纳入我局中心窗口受理,由行政审批科会同市容景观(户外广告)科共同确定申报单位的提交材料清单,并制定审批流程。

2、为直观反映审批事项内涵,将“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更名为“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绿地建设审批(验收)”。

3、改革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置,将14项审批事项(含新增项)合减为12项,对部分审批事项下设子项。

1>对“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审批”设子项“户外广告设置审批”、“门店招牌设置审批”、“可移动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2>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审批”合并为一个审批事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依附于道路管线杆线审批”。

(二)清理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按照十办发【2016】15号文件精神,由行政审批服务科对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找充分的上位法依据,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坚决取缔,对有新的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对收费有弹性的项目,原则上执行下限标准。根据鄂财综发52号文件通知,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收费标准从2.5元/平米·日调整为2元/平米·日,将绿化延误费每平方米10元降为7元。

(三)深化内部审批环节改革。对于工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实施绿色通道,凡涉及局内部两个以上业务科审批的事项,由行政审批科牵头,组织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实行多部门“并联审批”,缩减审批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四)根据审批项目现场监管要求,实行“批前服务”,使申报单位达到申报条件后,再到窗口申请受理,避免申报单位走弯路,缩短承办时间,最大限度的减少审批过程中出现因对方原因超时进入特别程序现象。如我局的“建筑垃圾处置、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审批”实行批前服务。

(五)压缩审批时限。在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工作的基础上,对办理审批事项的时限进一步压缩,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1、将“城市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绿地建设审批(验收)”承诺时限20天压缩到18天;

2、将合并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依附于道路管线杆线审批”承诺时限10天压缩到8天。

(六)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形成“按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的工作机制。

(七)推行政务信息“六公开”,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审批依据、承办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分别在行政服务中心网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认真做好此项改革工作,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和“四减五制六公开”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瞿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行政审批服务科全面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调整后,要及时更新网络审批平台和审批指南;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自承办的审批事项对照方案内容进行认真落实;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协调、督导、检查。

(三)公开事项,接收监督。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实施后,我局将对承办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在局网站和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6篇

一、逐步改造升级人行道,基本完成东部垃圾处理场

目前,该项目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地质勘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因与机场建设有冲突,已暂停建设。目前,水泥公司就合作建设焚烧处理进行意向性协商谈判。

二、巩固创卫成果,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重点抓了六项整治及延伸:

垃圾围墙整治及延伸。一是提升全市保洁人员薪资待遇,解决后顾之忧。今年,市委、市政府投资2100万元将2000多人环卫保洁队伍每月工资由过去980元提高至1590元,激励一线环卫工人工作干劲,确保了城市容貌更加靓丽。二是加大投入,清扫保洁提质提档。按照全方位、全覆盖、提质提档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标准,建立健全市、区、东风公司三个责任体系,在原有装备基础上投入1000万购置大功率、多功能环卫高压冲洗车、清扫车及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装备,确保了城区主次干道24小时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收集处理率达100%,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率在去年的基础上提升10个百分点;三是大力开展“万人洁城”活动。结合“大洗脸”、“大洗澡”及周六卫生日等活动,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团体、学校、部队除对各自办公区、住宅区全面清洁外,划定公共区域,实行包片包区域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清扫,将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形成经常化、制度化;四是全力推进市容环卫全覆盖。将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由中心城区向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河道、湖泊,进出城通道及城郊公路延伸。对700条街巷及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进行整治,共清除垃圾900余吨;五是强化建筑渣土管理。从源头、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入手,对城区各在建工地做到定岗定人,上下联动,推行公司化、平装化、密闭化运输,切实提高渣土治理成效,有效地确保了城区市容环境。

户外广告整治及延伸。一是停止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自启动城管执法体制改以来,为避免户外广告管理失控,对城区巨幅广告只拆不增;二是拆除不规范广告。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51份,拆除逾期未拆除及私自乱拉乱挂横(条)幅538条,拆除围墙广告105块3895平方米,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店名招牌35块,规范店名招牌87块。三是本着“谁审批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广告设施附着物产权单位、经营单位对广告设施安全情况定期检查、检测。并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重要部位的311块广告进行逐一清理登记,坚决遏制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电子显示屏、移动灯箱广告设置管理。主要道路严格执行街景(广告)规划,高品位设计,高标准建设,打造城市景观靓点。

抓建筑物立面整治及延伸。一是在整治中,从平面、立面整治向空间延伸,重点整治侵占城市空间及影响城市容貌等问题,对小区建筑物进行清洗和粉饰刷新;二是有计划推进立面改造。督促三区分批次拆除临街违章搭建(构筑)物、雨棚、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统一空调外机悬挂安装标准、实施美化遮挡;统一装修格调,统一招牌设置,并保持干净整洁,确保临街建筑物、店面店招整洁、美观、大气。三是强化亮化灯饰管理,结合城管体制改革,成立了市灯饰管理处,投入1100万元新安装东环路、发展大道等多条道路路灯,确保了路灯、景观灯无破损、缺失,亮化景观符合要求;四是加大野广告治理力度。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办法,实行错时上下班,形成24小时无缝隙管理,共对野广告取证1365起、追呼1284条,清洗野广告5400条990平方米,有效遏制了“牛皮癣”在城区滋生蔓延。

抓沿街为市整治及延伸。一是与各区、街办、社区层层联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出店占道大整治、大清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出店、占道经营行为。上半年共清理出店占道3164起、乱停乱放311起、暂扣违章物品661件(含摩托车、自行车258辆)、马路市场5处;下达整改通知229份;清理夜市11家,出店洗车站点4家。二是抓源头控制。为规范市场、规范门店经营秩序,对不符合标准、违法违规的812家门店坚决予以停止年检,限期整改,对500余家申报单位停止执照审批。

抓绿化缺失整治及延伸。一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及时对绿地进行苗木补植、整形修剪、施肥播种。各公园、游园、广场等绿地共补植各类苗木近17.3万株,整形修剪行道树2900株,修剪河道草坪110万平方米,施肥1万余斤,清除草坪杂草1.2万平方米。二是逐步完善公园、植物园服务设施。人民公园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为方便市民从4月起实行周二免票入园,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四方山植物园通过引进珍稀植物、治理道路滑坡、延长服务时间、加强监督考核等措施使园内环境不断改善,上半年共接待游客1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增长17%。三是大力开展社会绿化工作。坚持风景林地护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上半年组织扑救火灾1起,无人员和财产损失,督导各责任单位完成裸露山体治理1.6万平方米,完成退耕还林1088亩,清理种菜地块88块,在风景林地内设置松毛虫情监测点22个,截至目前无虫情发生。四是全面开展“万人绿城”活动,分时间节点、定责任区域,把绿化任务对三区、市直各单位进行分解,实施鼓励居民进行小区、阳台种植花草、盆景,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氛围。

依法打击违法建设。将违法建设整治作为今年城管工作的中心任务,坚决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的违法建设。一是代市政府起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控管查处责任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控制城区违法建设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实施办法、考核奖惩等,为确保城区违法建设防控和拆除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制,从日常防治抓起,各区、街道主动按照控制城区违法建设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切实加大巡查密度和查处力度,使城区上半年基本上没有发生新增违法建设现象。三是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对各区、街办难以控制和拆除的违法建设,采取跨区域综合执法方式,整合三区执法力量,联系市纪委、公安等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先后对武当商城4号楼架空层、东环路违建围墙、车城西路130号综合楼等违法建设依法实施了强制拆除。

据统计,上半年共查处违章建筑175起,面积7.2万平方米;组织和配合各区、街办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207起,面积2.2万平方米,达到了“拆除一处,震摄一批,教育一片,带动一方”的效果,使城区违法建设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

2、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一是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及一系列相关文件,拉开了城管综合执法局改革帷幕,借鉴株洲等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创卫实际,在城管体制改革中,突出两大特点:一是重心下移,各街办成立城管大队,大队长由街办领导兼任;区成立城管局;市级成立城管综合执法局及综合执法执支队隶属于政府直管,夯实了城市管理执法基础。二是相对集中城市管理处罚权。按照国务院相对集中城市管理处罚权要求,本着提高效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原则,将城市规划、市政、市容环卫、绿化及工商、环保、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等涉及城市管理处罚权予以划转集中。目前改革工作已基本到位。

三、统筹启动“数字化城管”建设

根据《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方案》、《市2016年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电子政务建设专班,进行电子政务平台和网格化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其中,数字化城管作为网格化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的五大子系统之一进行建设。

目前,我局已成立数字化城管建设工作专班,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系统建设相关工作。一方面按照建设部的相关标准和省住建厅的要求,起草拟定了《市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数字化城管建设方案》等文件,并根据市领导要求不断修改完善。另一方面分别与北京方正国际、信安公司、北京数字政通公司等数家相关领域的承建商联系,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具有特色的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现方案已完成初步设计,正在细化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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