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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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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共6篇)如何加强新农合基金运行管理龙源期刊网 cn如何加强新农合基金运行管理作者:吕大伟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第19期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在国内试点推行,直到今天已经达到了全面覆盖的基本目标,我国绝大部分的农村居民均已享受到了新农合医疗保险的福利保障,有效减缓了农村居民看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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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如何加强新农合基金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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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新农合基金运行管理

作者:吕大伟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第19期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在国内试点推行,直到今天已经达到了全面覆盖的基本目标,我国绝大部分的农村居民均已享受到了新农合医疗保险的福利保障,有效减缓了农村居民看诊就医的压力和负担。但新农合基金运行过程总,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顺利,其中仍然有各种问题在阻碍着新农合基金的顺畅运行。本文就目前新农合基金运行现状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针对如何加强新农合基金运行管理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新农合 基金 运行 管理

农村医疗环境差、医疗条件和设备落后、农村居民医疗负担重一直是我国民生发展中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水平,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我国在2003年首先在国内某些村落实行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且在2010年达到了全面覆盖的基本目标。新农合的推行有效减缓了农村居民的看诊就医的负担,也起到了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当前所看,新农合的推行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但是,目前我国推行的新农合医疗制度并非完美,在制度筹融资阶段上,显现出了筹融资能力弱水平低的现象,同时能够给农村居民提供的保障范围不广,水平也低,新农合基金的安全性、合法性和使用合理性的保障工作也不完善,令人堪忧,一旦新农合基金出现问题,将严重打击农村居民对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参与积极性,降低农村居民对新农合医疗制度的信心,极度不利于新农合医疗制度的进一步推行发展。因此新农合基金的运行管理成为了新农合医疗制度推行的首要解决问题。

一、新农合基金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农合基金安全问题

当前某些农村地区的医疗机构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私自造价病人病历资料,蒙骗基金管理人员来骗取新农合基金;有的不法分子伪造病历、药费单、住院证明等等,到相关部门去申请报销以此来骗取基金费用。像这种欺诈现象屡有发生,基金流失导致农村居民对于基金的安全性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于是不愿意参与投保新农合基金,导致新农合医疗制度难以推行。

(二)新农合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筹资问题

新农合基金的筹资水平较低,可以使用的经费有限,因此如何提高新农合基金的资金利用效率,以有限的资金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成为了制度推行的一大问题。新农合医疗制度推行以来,就多次发生农村居民为了获得就医资金补偿报销,私自要求医生在治疗时将病情“严重化”的现象,例如不需要留院治疗的病也向医生提出要求留院治疗等,这种行

篇二: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关于收缴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基金的通知

关于收缴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基金的通知 各村、各户:

为了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持续、健康、有效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15年新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一、收缴时间: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至十一月十日。

二、收缴对象:各村户籍的全部农业人口。

三、收缴方式:由本组村干部或本组小组长共同核实身份、姓名,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进行收缴登记。对外出务工人员,要设法通知到位,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达到百分之百的参合率。

四、收缴金额:

1、2015年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为90元/人。

2、筹资方式:2014年已参合且2015年继续参合的村民按70元/人的标准收取现金,另外20元/人从2014年的门诊补助费中结转;2015年度新增的参合人员,按90元/人标准以现金方式收缴。同时按要求开具收据。

3、各村五保户、优抚、孤儿由县民政局统一划缴参合资金,不向本人收取;

4、低保户参合资金由本组村干部或本组小组长 按实向个人收取现金,即 续参人员按70元/人的标准收取现金,2015年度新增的参合人员,按90元/人标准以现金方式收缴。县民政局再按政策资助45元/人的参合资金直接打入低保对象的惠农帐户,以防止资助对象重复缴费。

五、信息核对录入:

信息核对录入时,必须将2015年参合农民的姓名与户口本准确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录入。在录入的同时可以更误以前的错误信息,力求本次录入的信息不再出现错误;新增的参合人员须提交户口纸复印件。参合人员由于信息错误不能补偿报销的,所有发生的医药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六、收缴登记:

1、对新参合、停保、复保、未参合和户主变更的农民分别造册登记,便于查对统计和管理。对新参合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由村送交至合管局审核验印,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2、户主变更者,填写户主变更花名册,合作医疗证号不能变更,医疗卡号不变,同时准确填入新、旧户主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及医疗证号、医疗卡号,以便准备制卡、打入补偿金,杜绝产生错误信息,否则无法制卡。

3、复保户填写原合作医疗证号、医疗卡号。

4、原参合户需要分户的,须带原合作医疗证、医疗卡、户口簿,自行去合管办办理相关事项。

七、收缴登记说明:

1、退出户的合作医疗证号、医疗卡必须保存,待复保时使用。复保时在花名册中注明原合作医疗证号、医疗卡号。

2、上年度参合人员除死亡、外嫁、户口外迁之外,不予退出。死亡、外嫁、户口外迁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

3、参合农民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18位身份证号码,坚持三证(户口本、身份证、合作医疗证)信息相符,三证与网络录入信息相符的原则。由村、组新农合经办人员负责核对监督,否则造成不能建卡和补偿等问题由责任人承担。

4、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收缴、登记、录入,过期、延期责任自负。

八、合作医疗证、医疗卡的补办:

《合作医疗证》丢失,告知参合农户,由村、乡出具介绍信到合管局补办。医疗卡丢失,由乡合管办及时登记、造册,年底与新增户同时上报,一年补办一次,与新增户卡同时发放。

九、门诊特殊病登记本的补办

《门诊特殊病登记本》丢失,及时到乡卫生院或住院医院登记补办。

车田江群众工作办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篇三: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2015年新农合基金征收活动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稳步推进,成立我镇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

二、参合对象、筹资标准及征收时间

(一)参合对象

原则上属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均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出务工、失地农民(农转非)、回农村居住的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农村常住人员,以自愿为原则,均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旦发现重复参合(保),将视情况予以取消医保待遇。

(二)统一提高筹资标准及最高支付限额

2015年,我省新农合人均标准提高到450元/人,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60元/人,农民个人交费90元/人。2015年统一提高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重度残疾、低保、五保,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民政救助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但非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50%,所需资金从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

(三)征收时间

2015年新农合基金征收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2月27日。(2015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儿按母婴捆绑政策享受2015年度的报销政策,2015年12月20日及以前出生的婴儿要按规定缴费才能享受2015年报销政策)。

三、工作目标

参合率达本镇农业人口的95%以上。确保农村五保户、贫困家庭及特困残疾人等民政救助对象参合率达100%。

四、具体做法

(一)征收缴费

1、根据县政府下达我镇的应参合任务人数和具体部署,并结合我镇去年完成的参合数和农业人口数,把2015年度新农合参合任务量化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具体见附表一:镇各村(居)委会2015年度新农合参合任务表。

2、镇政府民政办负责在2015年9月30日前,将各村(居)委会农业户籍的全部民政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低保、五保,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民政救助对象,及非重度残疾人等7类人员的花名册),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码及所属区域,按村(居)委会为单位各准备两份,分别发给财政所和各村(居)委会,以便民政部门从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中统一缴纳。

3、包点镇干部、财政所人员、村(居)委会两委干部新农合基金征缴工作职责。

(1)包点镇干部负责所辖村(居)委会的新农合征缴工作,具体为宣传动员到位,协调、督促财政所人员、村(居)委会干部确保按县政府的时间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征缴工作。

(2)财政所征管员负责领取“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款收据”,配合镇干部,村(居)委会干部共同下乡到指定地点开展征收工作(含开票、收款)。村(居)委会干部也可以代收参合农户钱款和《医疗证》,交给财政所征管员开票。财政所征管员在征收过程中,每天必须及时报解入库,台账登记,及时提供不参合的空白户名单给镇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以便做好催缴工作;财政所每周四上午11时前向镇报送各村(居)委会参合人数进度。镇府汇总登记工作人员:。

(3)村(居)委会两委干部负责整村(居)委会的新农合基金征缴工作,配合工作站、包点镇干部、财政所征管员切实开展征缴工作。包片两个村委的财政所人员轮流到村委会征牧。

(4)为了资金和人员安全,财政所人员征收过程和回去路上,每村(居)委会必需指定人员配合和护送财政所人员到县城安全地点。

4、各基金征收人员征收时按如下步骤进行:

(1)查验身份:要求参合人员出示户口薄或身份证,查验是否符合县参合条件。新生儿或外地转入人员等暂无本县户口人员,可以先交纳参合费用,但在获得补偿前必须办理好户口登记手续,凭本县户口证明获得新农合补偿。

(2)开具票据:新农合按参合人数人均90元的标准缴纳参合金。基金征收人员开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款收据”,并在票据上注明参合医疗证号、户主及具体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一式四联,一联存根联财政所征管员留作记账凭证,二联交农户,三联财政所会计作报解入库凭证,四联交县财政局综合股保存。

(3)核发证件: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新参合农户跟去年一样,统一由电脑打印并粘贴相应参合人相片,每个参合对象都要填写身份证号码后才发证,以便今后查核。在合作医疗证的“家庭缴费记录”页上,加盖2015年参合收费年审章。

(4)建立健全台账制度:财政所要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和简易的花名册。将每年度参合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各项信息、增减变动情况在台账上逐个登记填写清楚,随时掌握人员各类信息,做到一切数据准确无误。

(5)及时核对与清理并及时上缴入库。各征收员要将当天收缴的基金进行当天清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做到台账人数、款项、票据三相符。各村征收员要及时足额将征收的基金上缴财政所,财政所要及时将各征收员所上缴的基金款项进行核对、登记、汇总并收回票据,及时上缴到县财政专户。

(6)数据汇总:财政所根据各村(居)委会的参合入库人数和各种补助人数汇总并及时上报县财政局。

5.征缴方式:江南、沿江等七个纯社区的征缴工作,由镇干部、财政所征管员、社区两委干部发动群众直接到财政所缴交或者由干部代收参合金及《合医证》后到财政所办理手续(财政所地址:炮竹厂对面),其余村(社区)原则上由镇干部、财政所征管员、村(居)委会干部按计划到各经济社集中联合征缴。(责任人和联糸电话一览表附后)

(二)信息录入

为了准确、及时地录入参合人员的参合信息,财政所指定专人,按2015年参合人员年度台账按时、准确无误录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中并完善电脑缴费等一切相关程序,避免出现漏录错录等现象。务必在2015年12月30日前录入完成。

(三)奖惩办法

1、奖励:镇委、镇政府决定对开展此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并纳入年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参考依据,且与绩效工资挂钩。

(1)按实际征收人数奖励:按12月27日为止完成人数1.00元/每人奖给村(居)委会作为工作经费。

(2)按村委会任务完成时序进度奖励:10月30日前完成75%参合任务的,给予该村委会奖励400元。11月15日前完成85%的,给予该村委会奖励500元。11月30日前完成95%的,给予该村委会奖励600元,12月15日前完成100%的,给予该村委会奖励800元。完成人数及时间确定:以报解入库人数为准,财政所征管员必须在每个奖励时间段的当天下午五时,将所收缴款项全部存入专户,以存款单结算。时序进度奖励不重复奖励。

2.惩罚:镇委镇政府决定对开展此项工作表现较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计入年终考核。对开展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行政问责并按相关规定扣发绩效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成立2015年新农合征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新农合基金征收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周密部署,保证按时按量完成征收任务。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安排落实熟悉业务及责任心强的人员和财政人员共同参与征收工作,确保征收质量。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认知度和知晓率,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关键所在,在筹资期间,镇村干部要进村入户,边宣传、边发动、边筹资。通过干部宣传、广播宣传、宣传栏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围绕重点宣传环节提高广大农民参合的积极性,确保按时,按量圆满完成基金收缴任务。

(三)及时汇总,保证基金安全。财政所要按十天一个时间段进度及时汇总收缴的基金,及时回收票据,及时将参合金上缴到县财政专户,保证基金的安全,杜绝挪用拖延基金的行为,如发生此类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积极协调,强化管理。财政所要做好信息统计、整理工作,及时将具体情况报镇政府和财政局,使镇政府随时掌握各村(居)委会征收进度,以便督促全镇新农合征收工作。

篇四: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2016年计生委工作方案(共7篇)

第1篇

为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转变人口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现就在人口计生委开展“走基层、访群众、找差距、转作风”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四进四促”活动要求为指导,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核心,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走基层、访群众、找差距、转作风”为抓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组织人口计生委干部深入基层,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查找工作差距,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

(一)主要任务

1、走基层。县人口计生委分成4个组按照分工深入联系乡镇开展以“四访四问”为主要内容的“民情走访”活动,即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问计生转型发展对策;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户,问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访特别扶助和奖励扶助等“三项制度”户,问计生惠民奖励政策兑现落实情况;访计生信访户,问合理诉求,宣传法律、解释政策、疏导心理、化解矛盾。通过开展广泛走访,了解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对基层反映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积极协调解决,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办一些实事好事。

2、访群众。各小组要深入到乡村走访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地听取他们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联系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10户困难群众,与他们“零距离”接触、“无障碍”沟通,通过上门走访、汇报工作、征求意见、答疑解难、宣传咨询等形式,就目标考核、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工作效率、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好对策,让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理解、关注人口计生工作。

3、找差距。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围绕“四风”,查找委领导班子和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走基层、访群众过程中,要认真记录走访纪实,对于代表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记录梳理,并及时向委党组汇报。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汇总、分类,分析查找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根源,对查找出的问题、不足及差距进行梳理,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4、转作风。县人口计生委党组在开展“走基层”活动中,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减少考核指标,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加大服务基层力度,规范政务公开,精简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质量。全体干部职工走基层时,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办理承诺制,对群众和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马就办,不能马上解决的要作出承诺,承诺如何办理或如何协调办理。

(二)工作方法

1、班子成员带头“走访”。委领导班子成员抽出50%以上的时间,带着课题、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了解计生政策落实情况、计生工作推进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虚心听取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掌握基层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村情民意充实“走访”。各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村组调研,全面掌握基层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发展思路等,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体民情,察民意,听民声,集民智,聚民心,亲身听取群众的呼声,认真记好“民情日记”,把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所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及时向乡村反馈群众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协助乡村解决实际困难。广泛收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及其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研究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当时能够解决的要积极主动解决,对不能解决的及时协调并向上级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完善以书记信箱、百姓论坛、社会舆论监督互为补充的全方位监督机制,通过实名举报奖励,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业务指导体现“走访”。要精简会议、文件,增加培训指导,制定科学考评指标,摒弃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一线为基层释疑解惑;指导基层组织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村民自治”等示范村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加强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出不足,促进工作。同时,要虚心向基层干部和群众学习,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共同探索破解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难点问题的思路、办法和举措。重点对基层落实阳光计生、诚信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证件办理等权力制约机制的情况进行督查,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评议、政风行风热线、领导接访、人口计生宣传等活动。

4、求真求实落实“走访”。通过“走基层”活动,重点解决委机关责任意识不强,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特权思想,权力部门化、权力利益化;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等现象。着力解决委机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全体干部职工要联系工作实际,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采取定点联系、结对帮扶、承诺办事等形式,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特别是要深入到贫困户、五保户、信访户家中了解实际困难,记好“民情日记”,做好情况反馈。对群众反映涉及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的矛盾和问题,凡诉求合理合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尽快帮助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情况复杂的,要沉下身、静下心,采取蹲点调研,意见没听清不走、问题没解决不走、群众不满意不走,坚决防止推诿扯皮;不合理要求的,讲清政策法规,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尽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活动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组。县人口计生委把此项活动作为促进全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阵地大力宣传,形成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走基层”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挖掘和宣传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努力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统筹兼顾,强化指导。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农户了解实情,听取群众意见,记好“民情日记”。活动开展做到“五个结合”,即与落实县委、政府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找准抓手,创新工作载体,着力解决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和作风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确保“走基层”活动与推动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严格考核,确保实效。整个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县人口计生委全员实绩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全体干部职工要记好走基层“民情日记”,要对“走基层”的时间、走访的户数或人数、了解到的情况、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的事项、排查化解矛盾的情况、人口计生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记录,每人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委机关要通过此项活动开展探索建立经常走基层、直接联系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摆正位置,严肃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在走基层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要尊重基层组织,尊重群众,做到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本部门工作。要严格执行工作要求,防止弄虚作假。党员干部到基层单位开展工作,必须严格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层层陪同、不准特殊接待、不准敷衍应付、不准增加负担。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对青少年适时适度地开展青春期保健、预防艾滋病等性与生殖健康宣传教育,解决他们对性与生殖健康问题的困惑,使他们具备并提高应对青春期问题、预防性传播和艾滋病的能力,帮助他们安全度过青春期,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根据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认知规律,培养青少年健康的性观念、正确的婚育观念,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促进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目标

青春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配合,要通过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支持和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关心青少年和未婚青年的生理、心理健康,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社会服务网络;使全县青少年普遍接受到更为系统、更加深入的人口、性、生育、避孕与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为需要提供必要服务的个体建立供需途径,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人生观,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水平,营造有利于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其生理知识、性心理知识、避孕知识和防病能力,对自我、家庭、社会的责任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增强青少年和未婚青年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科学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成长观、人生观,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全面落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具体目标为:

1、教育目标为两类人群:第一目标人群为10-20周岁的校内外青少年(重点为15-18周岁高中在校学生)和流动人口中的未婚青年。第二目标人群为对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态度、行为和能力有直接影响的人员,包括青少年家长、学校老师、社区骨干(志愿者)、计生干部等。

2、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迫切性,营造有利于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3、促进社会和相关部门更加关注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问题,做到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作配合,落实相应的服务措施,积极投身到项目活动中去。

4、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采用参与式、互动式、同伴教育等方式,帮助青少年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婚恋观,了解和掌握性与生殖健康知识,端正对性及相关问题的看法与态度,增强青少年的自尊、自信、自勉和自律能力,树立积极的性别平等和基本权利意识。

5、以人口计生系统的宣传优势为龙头,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并完善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6、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使90%以上在校12-20岁的青少年能接受各种形式的生殖健康教育服务;85%以上的青少年知道基础的避孕方法;70%以上的青少年能正确知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艾滋病感染的方法。

三、工作任务

(一)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工程。在全县所有中学、小学(5-6年级),推广青春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不同需求,通过课时安排、开展主题班会、咨询辅导、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掌握有关性生理、性心理、性道德和性健康知识,掌握调适自己的心理和行为的科学方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青春健康教育进社区工程。在社区建立青春健康服务点,通过举办人口学校、主题活动、大型文艺宣传服务等活动,全面宣传和开展青少年青春期健康宣传教育和适合青少年特点的青春健康服务,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青春健康教育进企业工程。针对外来青年员工的特点,在企业中普遍开展生活技能培训和相关内容的宣传,为他们提供生殖健康、怀孕、避孕、预防性病艾滋病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参与行为等方面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青春健康教育进家庭工程。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协会会员之家等载体作用,运用专家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青少年家长参与开展青春健康服务、心理疏导、青少年维权、性安全与生殖健康指导、计生政策法规知识的普及和入户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家长对开展青春健康教育的认识,为科学地开展家庭教育创造条件。

四、具体方法

(一)宣传倡导。积极倡导呼吁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部门联合的宣传倡导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墙报、宣传栏等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要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人群,加强分工协作和研究,切实增强“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活动的社会实效,共同推进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教育培训。建立师资和主持人的征聘、考核、管理和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制定以生活技能培训为核心的青春健康教育内容;通过开展以参与式培训为主要方法,以同伴教育为主要手段,为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培训,使接受培训的目标人群每年增长10%以上。

(三)咨询服务。通过建立计生协会青春健康服务阵地,依托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建立的“青春健康俱乐部”为青春健康服务站(点),逐步健全乡镇服务所青春健康服务网络,为青少年提供其喜闻乐见的性与生殖健康信息、专业咨询和服务。

(四)机制建设。通过开展“四进”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和巩固与社会有关部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双赢的协助机制,形成全社会尤其是学校、社区、家庭、工作场所共同支持和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计划。从2016年5月-201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县“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实施方案》,下发有关文件,筹集活动经费,选择拓展点,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协调、动员部署。建立一支由辖区专家、学校教师、计生和协会工作者、志愿者组成的师资队伍,组织人员参加师资培训,建立高素质的专家队伍、师资队伍和主持人队伍。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设置培训点,营造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建立健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青春健康俱乐部”,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所(室)建立青春健康俱乐部或心理咨询室和服务点,实行挂牌服务,确定专人接受培训。加强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管理,建立统一的台帐,制定规范的制度。通过规范对校内青少年(小学五、六年级至中学生)的教育与培训,对校外青少年(包括企业青少年)开展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与生活技能培训,组织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培训。使全县80%校内青少年和30%的校外青少年接受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50%青少年家长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初步形成我县开展青春健康教育的工作模式和运作机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部署拓展计划,推荐表彰先进个人。

六、保障措施

1、提高对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青少年在青春期前后,如果没有条件从正规渠道接受科学的性教育,就难免会受不正规的“黄色”诱惑,以满足这个年龄段生理、心理的需求。因此对青少年性与生殖教育应该用开明的、科学的态度去“疏导”,而不能用传统的、负面的方式去“阻塞”。要把普及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提高到关系今后生活质量、婚姻幸福、家庭和谐乃至于构筑和谐社会基础的高度来认识、来落实。

2、加强青少年生殖健康工作的综合协调。教育局、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之间要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共同研究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做到部门协作、具体指导、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的社会环境,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注重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设计与开展。注重培养一批热心青少年生殖健康工作的骨干队伍,形成核心团队。在已有师资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培训师资(主持人)队伍,评比优秀小教员(主持人)等,来不断提高教育者的教育技能。鼓励和支持学校、企业和相关社团,主要针对青少年性心理发展的特点和现状,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塑造完整人格。鼓励和支持青少年开展同伴教育,重点在生殖生物学、人类发展、关系和情感、性行为、交流和磋商、性别问题、更加安全的性活动(包括节欲、限制性伙伴等)、避孕方法及免受性传播感染(包括艾滋病病毒)侵害的方法等领域进行有实效的活动。

4、丰富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方式。一是按不同年龄段,制订一套适合本地区施教的套餐式教案;二是针对不同人群制订具体的参与式教案;三是组织一批适合不同人群的宣传品;四是编印适合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科学读物,包括小册子、小折页、画册等;五是不定期举办以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研讨会,逐步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

5、加大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活动的经费投入。为确保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活动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建立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用于订购一定数量的相关杂志、书刊、音像等资料,购置必要的教学设备和用于师资队伍建设等。

七、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对开展“生育关怀—青春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做好部署,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有汇报,有检查、有督促,确保工作的落实。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青少年青春健康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参与、齐抓共管。

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社区计生办(协)作为业务指导部门,要主动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并当好参谋,履行部门协调、知识传播、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业务指导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合力,把我县青春健康教育活动抓出特色,创出品牌。

3.广泛发动,深入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倡导青少年青春期健康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宣传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各种培训、教育和服务活动,确保青少年青春期健康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第3篇

为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工作,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服务全覆盖,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专项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获得药具服务覆盖率;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能力;加强宣传倡导,提高全县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努力推动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以“服务新市民、促进均等化”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的主题,围绕免费药具宣传咨询、发放服务、规范管理、完善网络、调查研究等方面,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免费药具优质服务。突出“药具服务年”活动主题,把此项活动与“三亮工程”和省市站要求的“五个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工作真正做好,做出特色,进一步使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工作纳入常态化。

(一)加强宣传推广。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短信、发放资料、宣传展板、咨询指导、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药具免费发放政策和药具科普知识,提高流动人口对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度。可制作通俗易懂、精美的宣传单、折页发放。

(二)完善发放网络。按“三亮工程”要求,突出“亮化美化”,彰显创新,强化落实。各乡所在各地流动人口聚集区设立一批药具自助发放点,要积极拓展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三通”渠道,创新药具发放模式,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作用,将自助领取与主动发送相结合、计生网点发放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普及性发放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构建“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智能化”的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获得免费药具的可及性和易得性。

(三)构建服务平台。各乡镇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公布发放地点、地址、服务时间、发放品种、联系电话等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的需要,加强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服务。

(四)组织专题调研。县计生委将组织开展一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活动。各乡镇要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现状和特点、药具需求动态等,分析网点分布、发放模式和宣传方式中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制约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的有效办法和服务模式,探索建立适合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的工作机制。

(五)开展示范活动。组织召开一次全县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宣传和经验交流活动。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药具发放服务示范活动,完善服务社区或服务网点,规范药具发放网点管理服务和宣传咨询。根据流动人口特点、区域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打造零距离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模式,探索符合其文化背景、工作环境、生活习惯、个人诉求的药具服务方式和宣传形式。

(六)举办征文活动。举办一次全县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征文活动。各地要围绕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的理论研究、工作思考、实践探索、服务创新、完善机制等多方面内容,以不同的题材和形式撰写出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上报。从2016年9月起至活动结束,每乡镇上报不少于2篇,全县选出优秀论文在《人口与计生》上刊登。

三、活动计划

活动时间:2016年9月—2016年4月

1、2016年9月—10月10日:各乡镇要根据活动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拿出具体意见。

2、2016年10月11—2016年3月30日:组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随时迎接上级部门的督查、调研。结合春节流动人口返乡之机,加强服务宣传活动。活动安排要形式多样,务求实效。

3、2016年3月底,各乡镇计生办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总结和有关活动图片资料。

3、2016年4月30日前,全县“药具服务年”活动总结,评比验收,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四、活动要求

各乡镇计生办、服务所要牢固树立优质服务理念,规范“三严”制度,按照“三满意”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落实有效措施。此项活动期间,要注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2016年10月30日上报阶段性总结,2016年3月底上报活动总结及图片、论文等资料)。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督促各乡镇对审计结果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依法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全面落实征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实现征收主体合法、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管理严格、使用合理,充分发挥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社会效益,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整改内容

1.社会抚养费征收缴库不及时的问题;

2.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3.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欠费较多,虚开和借款上缴的问题;【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4.支出结构不合理,超范围列支的问题;

5.不合规支出、挪用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6.管理不够到位、台账不健全、数据管理系统资料缺失的问题;

7.其他应予整改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县成立由人口计生委主任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抚养费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法规信访股具体负责整改联系协调工作。各乡镇、产业园区成立相应组织,全面负责社会抚养费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8月):一是县人口计生委召开各乡镇分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会议,安排布置整改工作,确保2016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依法规范。二是全县分东西两片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题培训暨案卷互评互审会”,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各乡镇、开发区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集中整改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县人口计生委。

(二)整改落实阶段:

一是修订出台《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含委托代征单位)、征收标准、征收程序、管理制度和使用原则,从制度上保障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行为合法规范。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明确任务、职责。

三是印发《关于申请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有关通知》,进一步依法规范非诉案件强制执行工作。

四是印发《关于做好社会抚养费征管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强化社会抚养费征管信息化、数字化。

五是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和2016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结合即将开展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乡镇、产业园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一次再教育、再学习,全面提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是全面落实社会抚养费征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各乡镇、产业园区要全面落实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我县有关规定。做到:社会抚养费和滞纳金要及时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一般应由当事人直接到县人口计生委和财政局共同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由征收机关直接收取或代征单位代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在7日内缴付指定的代收机构;代收机构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滞纳金之日起3日内缴入县级集中汇缴的非税收入专户,再按月集中缴入县级国库,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

七是全面规范社会抚养费使用管理。社会抚养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全额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支出、基层服务网络业务建设支出、技术服务和节育对象补助支出、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举报人奖金支出、办案业务费支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支出、补助村级计生基础建设支出和计划生育“村为主”考核奖励支出。社会抚养费不得用于工资性福利支出。

八是加强监督检查。县人口计生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社会抚养费案卷互审活动,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做到:及时依法立案、主动亮证执法、充分调查取证、保障当事人陈述、集体讨论决定征收标准、申辩和要求听证等合法权益、规范文明执法、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管理,确保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10月):主要做好两项工作: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督促各地对照整改工作目标、整改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回头看”,重点对照检查整改问题是否准确、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进一步查找不足,补差补缺。结合2016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从2016年起,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重点考评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征收行为是否规范、征收标准是否合法统一、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是否规范、征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落实、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征收台账是否齐全以及信息录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等。同时,建立有关工作制度,会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在源头上预防再发生类似审计发现的问题。

五、整改要求

社会抚养费征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突出关键环节,深入整改,全面规范,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不断健全依法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工作机制,做到既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充分保障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在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中,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严禁在征收过程中违反“八不准”群众工作纪律,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该征不征、明征暗退或重复征收,严禁违反流动人口管理有关规定存异抢征,严禁擅自扩大社会抚养费使用范围、不专项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确保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为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5篇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泛指独生子伤残或死亡等家庭,是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的特殊群体。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行动,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县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决定依托人口基金拓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关怀范围,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行动(以下简称“特殊关怀行动”)及特困家庭救助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统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制度对象的条件和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经过当事人申请,通过村(居)民委员会调查,乡镇审核,县人口计生委审批,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

打卡到户、通知到人。享受关怀救助人员的救助金打卡到户,通知到人,确保政策的落实。

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建立健全关怀救助制度的落实、管理和监督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利益导向机制。

二、关怀救助内容

(一)平安保障。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家庭(不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户为单位购买一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保费100元/份,保额10万元)。

(二)紧急慰藉。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新发生的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给予每户一次性3000元抚慰金。

(三)圆梦行动。对城镇和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死亡后,需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育龄夫妻,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再生育补助(首家试点单位为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尚处于生育期且有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行结对帮扶“一站式”代理服务制,主动帮助他们办理相关生育证件、孕期保健等服务;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积极协调民政、公安部门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四)亲情牵手。与中国移动联手,逐步为特扶对象中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免费配送老年手机,定期编发“牵手”手机报,解决精神孤独。积极探索和建立“爱心结对、转移亲情”重享幸福的帮扶模式,组建志愿者队伍对其进行结对帮扶,形成协会会员、志愿者、特殊帮扶对象三方结对形式。

(五)特别扶助。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扶标准在国家省市的基础上提高一倍;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缴费标准由县财政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六)特困救助。对计划生育家庭遇到意外情况或难以克服困难(包括意外死亡、伤残或大病、大灾等情况),给予每户一次性5000元的特殊救助金。优先安排已领证独生子女及已采取长效绝育措施的双女家庭。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各乡镇在8月5日前完成特殊家庭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表一),建立档案上报县计生委。

2.组建志愿者队伍。在8月底完成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志愿者队伍以人口基金资助的大学生为主,以困难计生家庭中的初高中生为辅。各乡镇要将今年所有接受人口基金资助的大学生吸收到志愿队伍中,引导受助大学生树立“回报社会、感恩亲情”意识;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应至少吸收一名计生困难家庭的初高中生到志愿者队伍,培育初高中生孝敬老人、关注困难群体的意识。每年年终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在初高中生志愿队伍中评选优秀志愿者若干名,人口基金奖励优秀者600元成长金。

3、开展关怀活动。(1)8月初开展“亲情牵手”试点工作,由人口基金会出资,为首批30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免费配送老年手机(分配表见表二)。人口基金会将老年手机话费补助金(每部100元),移动公司于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每月充值10元,并给予每部20元的话费优惠(每部手机可设4个亲情号码,打接全免)。组建协会会员、志愿者、特殊帮扶对象的“多对一”的结对帮扶队伍,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开展亲情关爱活动。利用节假日和闲暇时间,上门看望陪伴老人,开展心理辅导、保健咨询、整理家务、陪聊天等活动,帮助老人摆脱精神空虚,8月20日前各试点乡镇将《“亲情牵手”结对帮扶登记表》(表三)、《县人口计划生育志愿者登记表》(表四)及《县人口计划生育志愿服务协议书》上报至县人口计生委。

(2)8月底对第一批享受紧急慰藉和圆梦行动的特殊家庭进行集中申报复核,对日后新发生的受助对象进行动态申报复核发放。

(3)8月底前完成平安保障项目的投保工作。

4、紧急慰藉和特困救助的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省人口基金会特殊救助申报表》(紧急慰藉)(表五)、《省人口基金会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申报表》(表七)(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农户一卡通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村(居)委会。特困救助另需提供病历原件、意外死亡证明、家庭收入、村民组座谈会记录原件等证明材料。

(2)村(居)委会调查。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出生时间、户口地址、生育状况、家庭经济和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无异议的由村(居)计生专干和村(居)委会主任在《申报表》签署意见,加盖村(居)委会印章,连同申请人申请材料上报所在乡镇计生办。

(3)乡镇审查。乡镇计生办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扶助对象进行审查,无异议的,在《申报表》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县人口计生委,同时将《省人口基金特殊救助花名册》(表六)、《省人口基金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花名册》(表八)的电子稿传至。

(4)县审核认定。县人口计生委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名单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无异议的,发放救助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制度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思路转变的具体实践。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各乡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做到好事办好、办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要认真落实责任,强化对各个实施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关怀扶助金的,取消其关怀扶助资格,追回已领取的扶助金。要确保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公开、公平和准确,做好政策解释。

第6篇

一、“三亮”工程内容和要求

“三亮”工程是指亮宣传窗口、亮上岗证服务、亮储存环境。

(一)、亮宣传窗口

县区、乡镇服务站、村(居)的宣传窗口要做到“六有”,即:

1、政务公开栏要有免费药具供应点名单(包括本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2、婚育新风宣传栏要有药具知识宣传内容。

3、在物业小区、社区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大型厂矿单位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要悬挂精美的服务牌(内容包括药具服务机构服务电话、服务地点、服务时间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各级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门口处要悬挂醒目的规范的免费避孕药具供应点标识标牌。

5、各级服务机构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要有摆放规范(贴有免费字样并附注药具品名、适用人群、使用方法等文字说明的品种齐全的药具样品)的避孕药具展示橱窗(柜)和药具知情选择知识宣传图版(要求有灯光照明、温馨工艺装饰、赏心悦目、美化环境、一地一特色),彰显避孕药具温馨服务特色。

6、县区、乡镇服务站(所)咨询服务室(或诊断室)要配有避孕药具品种使用图谱(挂图)、药具宣传资料和优质服务卡(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服务方式、服务电话等),咨询随访时发放给服务对象,方便群众能及时获得所需药具服务。

(二)、亮上岗证服务

1、各级药具管理人员均要持《药管员上岗证》上岗。

2、县区药具管理部门要对计生药管员每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在《药管员上岗证》上登记,盖县区人口计生委章确认。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发《药管员上岗证》上岗。

4、鼓励药管人员持《生殖健康咨询师》证上岗服务,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二、亮储存环境

1、各级机构咨询服务室(或诊断室)要配备设计美观、实用、方便的药具零星发放和宣传资料存放为一体的药具柜或架,村(居)要配备摆放规范的药具包(箱)。

2、县区、乡镇服务站药具库房面积必须达到以下标准:县区级40-70平方米、乡镇级10-20平方米,库房内要做到八有:有挡鼠板、有分区标识、有美观规范的货架、有空调、有湿温度计、有灭火器、有避光窗帘等设备。

3、药具库房有工作台(放置适宜拆零和包装物料等设备),有规范的仓储管理制度和温湿度记录表并上墙。

4、货物跺放要整齐规范,药、套、环三大类每个品种要有库存标示卡,库房整体环境要干净整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人口计生委要高度重视,加大对避孕药具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职责明确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经费投入到位,硬件规范到位。

2、提高服务水平。重点加强基层药管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力度,工作重心下移,全面提高基层药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服务能力,满足育龄群众的节育需求,提高广大群众对药具和药具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3、营造浓厚氛围。多渠道全方位营造避孕药具宣传氛围,加强与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城市e站、幸福家庭创建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人机结合,不断提升药具综合服务水平。

4、强化督查指导。各县区(局)人口计生委要加大对避孕药具“三亮”工程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保质完成。

第7篇

一、整改目标

着力转变人口计生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注重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狠抓协调配合、改革创新、基层基础,着力推进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落实“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整改原则

整改主要坚持“五个立足”:立足突出问题,立足群众满意,立足改进作风,立足完善机制,立足促进工作。具体原则是:

(一)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服务环境上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工作作风、体制机制、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多措并举。坚持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向群众公示和承诺,做到限时办结。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解决的问题,坚持跟踪问效,确保评议结束之后有人过问、有人来抓,逐步抓好落实。

(三)务求实效。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为基层干部和育龄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对涉及上级部门和多个单位的问题,以探索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有效方式解决问题。既要克服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又要避免搞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务求整改全面彻底,务求取得实质性效果。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1、关于“合理增加计生编制,整合计生、卫生技术资源,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切实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县人口计生委将积极向组织、人社部门汇报,合理增加计生编制,招聘计生工作人员,充实乡镇计生干部队伍。根据卫生和计生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卫生计生技术资源,明确相关职责,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服务队伍。

2、关于“加大县委《决定》和金政[2016]39号文件落实力度,兑现奖励计生工作的决定和条款,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兑现计划生育奖惩政策,对近10年来计划生育奖惩政策的兑现落实情况进行收集梳理和汇总,特别是对那些应兑现未兑现的情况列表上报相关部门,争取将其兑现到位,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全面执行“奖扶扩面、特扶提标、节育全覆盖”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相关政策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等优待计划生育家庭政策,通过认真扎实的工作,让金政[2016]39号文件的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让全县城乡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开放成果。

3、关于“加大对乡镇计生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

争取县财政将乡镇计生事业费与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脱钩,按照预算标准分月均衡拨付到位,确保乡镇人口计生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基本技术服务100%免费,确保乡村计生干部报酬100%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事业费的管理,与财政、审计等部门一起制定全县计划生育事业费预算、管理、使用细则,确保专款专用。切实解决少数地方“放水养鱼”、过度依赖社会抚养费的问题,确保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1、关于“业务主管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要求委各股室负责人和分管同志按照精减高效的原则,超前谋划合理安排好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搞不必要的检查、抽查,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必须开展的督查也要排除不必要的干扰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客观公正,情况真实准确。

二是加大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经常分析基层计生业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指导,切实帮助乡镇抓好计生工作,特别是对重点乡镇、村的指导必须具有针对性、实用性。从2016年考核年度开始,指导乡镇计生办办好村级示范点,对村级基础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使乡镇计生办在工作指导中学有样板、干有目标。

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贯彻已出台的《县人口计生委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各股室职责,由各分管同志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机关全体人员廉政抗险能力。在“百姓论坛”上进行公示承诺,接受群众、媒休监督。

2、关于“加大工作创新力度”

一是针对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路径、新举措。各分管同志牵头,股室负责人配合,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深入基层调研,与基层沟通交流,每年写出一至两份有价值的调查报告。

二是建立健全业务主管部门联系乡镇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情的工作模式。继续实行委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和业务人员联系重点乡镇制度,加大对所乡镇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定期深入所联系的乡镇开展调研、剖析和督导。同时,按照建议内容,明确相关责任,进一步落实“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工作机制,提高乡镇计划生育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解决重难点问题

1、关于“探索对群众自主选择手术的有效管理模式,加大手术奖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调动群众主动落实手术的积极性”

此项建议政策性强,我们将此类建议列入长期整改范畴。认真执行避孕措施知情选择政策,县乡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切实指导育龄妇女选择适合自己的长效节育措施。同时,按照县政府[2016]39号文件规定标准发放上环、绝育、政策外二多孩补救对象的营养补助,兑现农村双女结扎一次性4000元奖励,充分调动育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积极性,提高我县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率。

2、关于“建立流出人口管理网络,在外出集中区域设置服务机构,统一开展工作,做到优质服务”

(1)认真贯彻国务院第555号令,实施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盘棋”,加大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工作平台的运用,及时与现居住地多方联系与沟通,建立流动人口协作管理服务机制。

(2)认真落实金人口组[201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区域协作的通知》,巩固完善现已确立的全县23个流动人口联络点,加强与流入地的沟通联络。进一步整合各乡镇资源,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效率。

(3)认真做好市人口计生委委托我县代建的“市驻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络站”,还在当地设立新农合定点门诊、定点医院,方便籍务工人员的就医、计划生育孕检、手术等,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

3、关于“完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体制。探索设立社会抚养费统一征收机构,简化征收流程,严格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使用要加大对乡镇倾斜力度”

(1)积极争取,建议县政府成立社会抚养费统一征收机构,增加人员,加大征收力度,减轻乡镇负担,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

(2)简化征收程序。在县政府未设立统一征收机构之前,县人口计生委将简化征收流程,将征收告知书下放到乡镇。在征得省市计生部门批准下,逐步探索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推行网上审阅有关证据、网上开具征收决定书,加盖电子印章,减少乡镇来回往返时间,节约行政成本,切实为基层服务。

(3)严格执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征收程序,严格执行征收标准。联合县法制办、财政、审计等部门制定出台《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规范征收。

(4)加大社会抚养费使用对乡镇的倾斜力度。建议县政府将社会抚养费的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内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将乡镇计生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乡镇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完善考评工作

1、关于“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考核指标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精简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

通过积极与省市人口计生委联系沟通以及专题调研报告的形式,向省市人口计生委报告基层在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省市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中采取重点考核和分阶段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实施目标管理。县内考评在上对频道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低生育控制水平等工作效果指标作为指标体系的重点考核的方法纳入考评;将孕情跟踪管理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等工作过程性指标作为推进工作效果的辅助性指标,采取分阶段评估的方法纳入考评。

2、关于“深入研究省市考评方案,借鉴先进县区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和完善推进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认真解读分析年省市度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方案,并利用省市考评方案作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杠杆和手段,全面推进我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将“村为主”机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和落实作为推进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孕情跟踪管理服务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工作措施;借鉴先进县区考评的经验和做法,指导乡镇出台科学有效的考评方案,扎实有效地推进基层人口计生工作。

3、关于“科学确定检查次数、明确检查时间;适当设置‘笼子’减轻乡镇压力”

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创新,整合工作考核评估资源,将经常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平时工作评估纳入目标责任制总评,减少大规模的目标考评抽样调查频次,县内考评检查一年最多不超过两次,加大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经常深入基层有针对性地指导乡镇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努力做到与乡镇同心同向。在考评结果的运用上,对照省市要求和做法,积极向县政府建议采取奖惩并举的方法,适当减少重点管理(帮助)乡镇数量,减轻乡镇在计划生育考评中的压力。年终检查明确告知检查时间,同时,积极宣传倡导求真求实求精的工作作风,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经常性工作的有效落实上,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转型发展。

(五)进一步推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积极主动当好县委、县政府、县计生领导组的参谋,经常提出一些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主动与县直单位沟通和联系,配合县直单位搞好联系乡镇帮扶重点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县人口计生委每半年向联系乡镇帮扶重点村的县直单位开出“所联系的乡镇村计生工作存在问题诊断书”,帮助县直单位搞好所联系乡镇村的计划生育工作。

3、加强责任捆绑。县人口计生委与其它县直单位一样与被联系乡镇的计生工作挂钩,当联系乡镇被列入重点管理(帮助)乡镇,对县人口计生委同样实行“一票否决”。

五、整改要求

(一)端正态度,统一思想。全委上下要深化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通过整改,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二)明确时限,注重成效。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整改工作在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委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凡能解决的问题,限期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列出计划逐步解决,使整改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基层人大代表满意。同时,整改工作与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利用公示栏、网络平台,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县人大汇报工作落实情况,促进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力度,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要逐条逐项地分解工作任务,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按照时限要求抓紧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明确责任,加大惩处。委机关所有人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迅速细化责任,明确工作落实时限,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整改到位,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与委机关年度评先评优相结合,与干部职工绩效工资相结合。

篇五: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2016年度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度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推进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让更多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受惠于合作医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2016年10月1日开始,力争用一个半月时间,全面完成2016年度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乡农民参合率达到96%以上。

二、征缴对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对象为我乡辖区内所有自愿以整户参加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城镇户口的常住农村人口。

三、征缴标准

(一)自愿以整户参加2016年度全新乡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每人今年缴费标准60元。

(二)已经年检的五保户由县民政局全额资助,已经年检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资助30元,个人缴纳新型医疗基金30元。

四、征缴年度及享受时间

此次征缴基金为2016年度的农民参合费,享用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征缴原则

(一)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惠民、便民、利民的原则;

(三)个人交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

(四)农民交纳自觉、自愿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和培训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5日)

1.以乡、村为单位,层层召开征缴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征缴工作的任务、进度和要求。

2.全乡统一组织,采取干部入户、报销个案展示、报销患者现身说法。

(二)基金征缴阶段(2016年10月10日至11月25日)

1.由乡政府组织村干部入户收缴。自愿以整户参加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口本为依据,并按规定标准收缴合作医疗基金,开据由湖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收据”。

2.乡劳保站要在信用社开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将所征缴资金存入当地信用社,乡合管办将在10月25日、11月10日、11月25日分三次进行结账,并将结账情况进行排名公布。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6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各村在征缴结束及基金如数上缴至县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后,按筹资收据登记参合人员信息汇总表与低保参合花名册,将筹资收据记账联及存根联移交乡合管站。乡合管站核对所开筹资收据与账资金是否一致,保证准确。

(四)信息录入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乡合管站根据筹资收据记账联录入参合信息,并确保录入信息与实际信息一致。各村组在开具筹资收据时,新增参合对象后,填写身份信息(与户主关系、户口簿、个人身份证号码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乡政府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贺翀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王鑫任副组长,合管站、卫生院、财政所、民政所、信用社、综合文化站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文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乡经管和劳动服务保障站。

(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一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必须以户口本为标准,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合,确保户不漏人,按时足额交纳合作医疗基金,填写《慈利县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二是参加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应先对其合作医疗证进行核实,对姓名、身份证号等填写中出现错误的要以“2016年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表”和户口本为依据,由经办人员统一更正处加盖乡合管办公章和经办人印章,然后严格按照“填证说明”认真填写新内容:对2016年首次参加的农户,要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新证。三是五保户、特困户无力缴纳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由政乡府与民政局协调如数按期缴纳,并在本村进行公示。四是在我乡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农村户口居民,可到江垭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在乡合管办参加合作医疗。五是对全家外出的,由村委会通知其户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如离家太远或有其他不便情况,户主可委托村委会或村定点卫生所或其他人员代缴,等回村后办理相应手续。

(三)日清日结,及时入库。各村收取的参合基金,要做到日清日结,将征收的资金及时交乡合管站,保证票、账、登记册相符,严防资金挪用,流失。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乡政府对此项工作将进行专题督查,对工作出色的给予通报表扬,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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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2015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材料

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材料

一、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

1、新农合基金筹集及前9个月基金支付情况

2015年度,我县有12.48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9.99%。新农合基金应筹集总量为4120.38万元,其中参合人员共筹资624.30万元,已到位,其余资金由市里统一收缴。

1-9月,共补偿4.52万人次,补偿金额1883.93万元,基金使用率为45.72%。其中住院补偿10733人次,补偿费用1735.94万元;门诊特殊病种补偿1060人次,补偿费用38.52万元;普通门诊补偿33360人次,补偿费用109.47万元。

2、2015年新农合补偿方案

今年补偿方案由市里统一安排,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15〕82号),我县新农合补偿水平进一步提,进一步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2015年新农合补偿方案调整如下:

一是普通病种住院补偿标准调整情况

①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8万元调整为10万元。

②补偿比例:按可补偿住院医药费用计算,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作如下调整: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均实施分段补偿,其中,一级医院300元以下按60%补偿,300元以上部分的按95%补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400元以上按85%补偿;三级医院(区域外)起付线为600元,600-4000元按50%补偿,4000-8000元按65%补偿,8000元以上按70%补偿。

③大病补偿增加到8种大病,分别是: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大病补偿比例为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不在划分范围内、外费用)的70%(即实际补偿比达70%)。

二是门诊特殊病种的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调整情况

门诊特殊病种的补偿不设起付线,不分等级医院。其中:甲类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比例为80%,乙类门诊特殊病种补偿比例为70%。

三是普通门诊补偿调整情况

具体补偿标准为:不设起付线,单次门诊属新农合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补偿比例为60%,单次门诊补偿封顶为40元,全年门诊补偿封顶为参合家庭年封顶400元/户。

【怎样收取新农合基金】

3、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按照"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工作要求,重视和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

一是落实和完善收缴、管理、使用三分离制度。即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向农民收缴,县财政部门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户管理并监督使用,县农医中心负责日常支付,做到"管帐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运行安全。

二是实行严格的补偿审核制度。县、乡合管办工作人员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初审、乡镇合管办复审、县合管办终审"的三级医疗审核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了基金的浪费和流失。

三是强化监督。县合管办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报账情况,不定期突击检查定点医院收治参合病人情况和新农合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有效防止了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四是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县合管办定期通报和公示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乡镇合管办和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公示参合农民门诊、住院医药费用补助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防止个别医疗机构过度医疗服务等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医疗级医疗机构实行网上招标采购,严格控制使用目录外药品,一级医院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二级医院目录外药品费用比例不得超过10%;二是执行用药限量制度,医保病人一次门诊处方限3日量,出院带药限7日量和特殊病程患者门诊用药限14日量。各医疗机构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药品使用量在前100名的品规上报县卫生局,严禁小病大治、小病大养和体检式住院。三是建立医疗费用通报制度。县合管办每月进行一次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及时发布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信息,对超标、违规的单位予以警示告诫和通报。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七年来的运行实践,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群众理解支持,社会充分认可。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差距:

1、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新农合政策了解不多,理解不透,特别是一些乡村干部和经办机构没有深入学习和研究政策,对新农合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够,农民群众认为新农合手续麻烦,不方便,对新农合的政策信任度不高,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

2、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存在差距

因县内的医疗技术水平有限,以及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许多原能在县内医疗机构诊治的疾病因受药品的限制,导致县外就医人次大幅度上升,存在新农合基金外流现象十份严重。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如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出现对参合患者使用目录外药物加重患者负担而不告知,个别医务人员协助病人挂床套取基金补偿,对参合患者过度诊疗等问题。

3、高额的筹资成本影响了新农合制度的顺利开展。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筹资机制,绝大部分采取干部上门收取的方式,工作量大,动用人力多,周期长,费用高。(

三、对卫生院的意见建议

1.加强住院管理,严把参合患者身份审核关,严格执行出入院标准,不随意降低入院门槛,无故拖延患者住院时间,做到基金的合理使用,减少住院天数、降低住院率。

2.减少门诊费用,要合理用药,尤其是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3.严格控制新农合目录外药品。乡镇卫生院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

4.进一步健全规范基金使用管理制度,适时监控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分析对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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