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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厨余垃圾台账

2016-07-26 10:08: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餐饮厨余垃圾台账(共6篇)餐厨垃圾台帐制度22、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台帐制度:根据《办法》第十五条,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企业应当建立处置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包括“柳州市餐厨垃圾处置联单”、“柳州市餐厨垃圾处置统计台帐”、“柳州市餐厨垃圾处置产品销售台帐”,并于每季度第一周...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餐饮厨余垃圾台账》,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餐饮厨余垃圾台账
餐厨垃圾台帐制度

22、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台帐制度:

根据《办法》第十五条,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企业应当建立处置台帐,每季度向区、县

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

包括“柳州市餐厨垃圾处置联单”、“柳州市餐厨垃圾处置统计台帐”、“柳州市餐厨垃圾

处置产品销售台帐”,并于每季度第一周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柳州市餐厨垃圾

处置情况汇总表”。

柳州市餐厨垃圾处置联单

注:本表三联;第一联由处置单位保存,第二联由收运单位保存,第三联由市容环卫管

理部门保存;

柳州市餐厨垃圾处置统计台帐【餐饮厨余垃圾台账】

柳州市餐厨垃圾处置产品销售台帐

柳州市餐厨垃圾处置情况汇总表

餐厨垃圾处置台帐应如实反映收运单位所收运的餐厨垃圾的处置去向,内容应包括餐厨垃圾种类、数量、产品去向等情况。

各级市容环卫部门和市容环卫监察组织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对公众的投诉和举报应当认真受理,及时处理。

餐厨垃圾处理去向变更:

需改变既定餐厨垃圾处理去向的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与原来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签订的处置协议到期,经再次招投标后确定新的处置单位,可以改变原来处理去向;二是原来签订餐厨垃圾处置协议的单位,发生严重违规行为,经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核定后取消其处置协议的,可以通过再次招投标确定新的处置单位;三是原来餐厨垃圾处置单位自行解除处置协议,经再次招投标后,可以改变餐厨垃圾处置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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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餐饮厨余垃圾台账
餐饮企业厨余垃圾处理监管平台方案

餐饮企业厨余垃圾处理监管平台方案

一、前言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大事,解决不好还会造成重大的社会危害,引发社会危机。近年来,我国有关事件食品的事故层出不穷,继三鹿奶粉、双汇瘦肉精等恶性事件后,地沟油事件再次把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推向风尖浪口。随着城市餐饮业快速发展和百姓生活水平提升,餐厨垃圾近年来正迅猛增长。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由于管理不当及受利益驱使,导致的餐厨垃圾产生的地沟油、垃圾猪等食品安全问题,让居民谈之色变,直接冲击消费者消费心理,使得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如何有效的监管餐厨垃圾是政府监管部门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上海市餐厨垃圾产生及管理现状

目前上海市厨余垃圾每天的产生量约为1100吨,废弃食用油脂约40吨,目前上海有9家厨余垃圾处置厂,实际处置能力为790吨每天,废弃油脂处置单位2家,处置规模达到70吨每天。上海自从2005年就开始实施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欲实施分类投放、专业收运、定向处置、规范结算、全程监管的管理方法。并且于2011年再次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若干意见及要求,旨在加大对当前餐厨垃圾管理的力度及增加监管的手段。而目前依旧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餐厨垃圾的

规范收动量不高,非法收运处置现象依然存在,当前环卫部门收运进行无害化处置的厨余垃圾为400吨每天,只占到了产生量的1/3。产生这一问题的最主要原因就是餐饮单位在利益驱动下与非法收购力量之间的地下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就是监管部门在餐厨垃圾监管中监管能力的不足,监管手段缺失,不能有效杜绝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的非法处置。因此,在本方案中欲提出一种可以为监管部门在餐厨垃圾监管中实现高效监管的信息化监管方案,以确保餐饮企业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处置餐厨垃圾。

三、平台建设目的

本平台建设的目的在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为监管部门建立餐厨垃圾管理系统,实现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处理台帐,并通过其它附加手段保证台帐的准确性,丰富监管部门在餐厨垃圾的监管业务中的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四、平台建设框架

在餐厨垃圾处理监管平台中主要流程示意图如下所示,餐厨垃圾的产生、运输及处置是平台架构的主线,通过在各单位实现台帐录入并将数据通过网络传递到监管平台;在系统中整合视频监控与GPS定位系统,实现在平台中以可以实时查看处理画面或运输路线;与溯源系统及其它已有系统的数据对接,横向比较餐饮企业在餐厨垃圾产生量上的对比;

五、平台实现功能

1、现场监管

根据目前上海市对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处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现场监管的格式化表,实现对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处置的快速检查功能。

2、台帐查询

监管部门人员可以在平台中实现对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的回收数据、收送部门的数据、处量单位的数据进行查询,系统可以按照相应的时间、单位等条件进行相应的统计,比较各环节中的餐厨垃圾的数量是否一致。

3、视频查看

通过与视频监控系统的整合,实现监管人员通过平台可以实时的查看餐饮单位内部的处理情况。

4、路线查询

通过GPS定位系统,规定运送车辆的行走路线,可以通过系统对路线进行回放,并提供偏离路线的报警功能。

5、系统比对

平台中通过与溯源系统的数据对接,可以得到油类进货的总数量与废弃油产生之间的比例,通过比较系统内所有企业的这一数据来判断可能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并可以通过短信通知监管人员。

六、平台建设方案

在平台中按照使用单位的不同,分为餐饮单位子系统、运收单位子系统、处理单位子系统、监管部门子系统等。

1、餐饮单位子系统

在餐饮单位子系统中主要功能有回收单位管理、餐厨垃圾回收记录、餐厨垃圾回收统计等功能模块。为餐饮企业提供相关的数据录入功能。

1.1回收单位管理功能模块

在回收单位管理模块主要是对负责餐厨垃圾收送的单位进行管理,餐饮单位人员在系统选择由监管部门认定的收送单位。收送单位分为厨余垃圾回收和废弃油脂回收单位两类。在本模块中的主要管理内容包括: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回收类别

 认定单位

 有效期

 回收人

1.2回收登记

在回收登记模块中,提供餐饮企业用户在系统中输入相应的餐厨垃圾的回收信息,主要包括的内容有

 回收日期

 回收单位

 餐厨类别

 数量

 回收人

1.3回收记录

在回收记录模块中,主要为餐饮单位提供餐厨垃圾回收记录的查询功能,企业人员可以对本单位的餐厨垃圾进行查询或统计,该模块中主要包括的内空有

 回收单位

 餐厨类别

 回收日期

 数量

 总计等。

篇三:餐饮厨余垃圾台账
2016餐厨废弃物管理调查报告

近年来,餐饮服务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丰富了饮食文化、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需求。与此同时,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服务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的产生量持续增加和管理不善,已成为困扰城市发展、污染市容环境和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餐厨废弃物的有效处置和利用已成为政府及各部门迫切需要做的民生工程和发展要务。我局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者,经过调查研究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提出一些思路、措施和建议。

一、外地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典型经验

1、市。市自2016年开始了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于2016年7月被确定为全国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目前已形成了“属地化两级政府协调管理、收运处一体化市场运作”的模式。其做法特点:一是创新运行模式,提高收运质量。即创新性地建立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运行模式。由政府委托一家公司完成,减少管理的环节、对象,提高餐厨废弃物收运质量。二是财政合理补贴,引导源头管理。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对餐厨废弃物的收运环节进行合理补贴(118.8元/吨),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暂免收餐厨废弃物处理费,引导餐饮企业将餐厨废弃物交有资质的企业来处置。三是属地协同负责,部门联动配合。建立属地化两级政府管理体系,县级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发改委、公安、财政、水利、农业、商务、卫生、环保、食药监、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发挥联动优势,对非法收运进行了集中整治,没收非法收运黑车,迫使餐饮企业不得不配合环卫部门寻求地沟油和泔水的出路。四是技术处理先进,资源利用充分。通过产学研结合,利用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率为全国领先,饲料原料转化达10%,油脂提取率达90%,实现了资源化技术集成。五是效益实现平衡,避免终端再补。通过技术创新,市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能够实现经济的基本平衡,在终端处置环节上不需要政府再进行补贴。

2、市。市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引导、法制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置、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为特色的餐厨垃圾处置模式。其特点为①建章立制,依法管理。该市颁布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建立了市区联动、目标考评与考核激励等相关机制;制订了收运车辆和收集容器配置要求、收运处理作业及管理考核办法等规范;建立了处理企业资格行政许可和自行收运备案制度,对处理企业实施在线监控,用制度规范相关各方的行为。②强化服务,严格监管。一方面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完善合同配送制度,积极引导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尤其是新设立的,配合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工作。通过上门签订合同,发放餐厨垃圾专用桶,配置收运车,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实行“三位一体”收运模式,切实做好收运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做好重点企业工作,将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作为国家等级酒店考核的必备条件,特别是对部分签订收运合同抵触情绪比较严重的产生单位进行耐心劝导,对任意倾倒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③培育市场,循环利用。该市已初步形成了餐厨垃圾由4家企业收运、厨余垃圾由开诚生态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废弃食用油脂由3家企业处理的格局。该市2400多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已签订收运合同,签约率为80%;餐厨垃圾日均收运174吨,占预计产生量的87%。自《办法》正式实施起到目前,累计收运餐厨垃圾14万吨,制成饲料原料7600吨、不饱和润滑剂2600多吨,沼气18万方。

3、市。市餐厨废弃物产量每天约1165吨,主要来源于餐企、公共食堂和餐厅。因现有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少数不法商贩非法炼取“地沟油”、“潲水油”,使部分餐厨废弃物重新流入餐桌,危害市民健康。目前,作为国家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市出台《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其特点是①由城市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作出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处置服务许可证;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使用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单独收集、存放,及时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取得经营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收运;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每日使用专用车辆密闭化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清运,且双方都要建立台账,登记数量、流向等;④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不得接收、处置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运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运送的餐厨废弃物;⑤征收餐饮餐位产生餐厨废弃物处理费;⑥实行定位定向控管。对餐馆发放装有芯片的垃圾桶,对餐厨垃圾运送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对车辆进行全程跟踪,严防出现餐厨废弃物非法交易。

各地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其具体运作方式虽不尽相同,但都有共同的特点:一是政府唱主角;二是城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许可(备案)制度;四是对餐厨垃圾进行综合利用,达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二、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现状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餐饮示范先锋,引领着我市餐饮业的发展。目前我市共有餐饮单位2315家,其中餐馆类973户(特大型餐馆2户、大型餐馆27户、中型餐馆76户、小型餐馆868户),快餐店类712户,小吃店类319户,饮品店类67户,食堂类244户(学校食堂81户、幼儿园食堂113户、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46户、工地食堂4户);餐饮废弃物排放每户在10-300公斤/日左右,餐厨垃圾平均日产出量估计在24吨。

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尚处于不规范的自由流动状态,没有对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与回收。据调查,主要流向有三个渠道:一是大部分被有偿或无偿收集作为喂养禽畜的饲料,用于养猪场的情况较为普遍;二是通过地沟流入污水管网或混入其他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三是被非法回收后去向不明。

这些处理方式存在着极大隐患:其一,餐厨余物含水率高达80%~90%,其渗沥水极易通过渗透作用污染地下水,泔水中富含的有机物在温度较高时,则很快会发酵而变质,产生出大肠杆菌等病原微生物,直接危害人体健康。若用其饲养家畜如作为猪饲料,各种病原菌就会扩散到猪身上,同时腐败过程中产生的刺激性气体,对家畜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产生强烈刺激,引发各种疾病。最终这些患病的家畜会进入到农产品市场,被居民消费,身体健康危害不可小视。其二,直接排入下水道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加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担,深度长远污染不能小看。其三,餐厨废弃物被非法收购后被提炼成“地沟油”回流餐桌危害人体健康,其食品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市食药安委办公室针对餐饮业餐厨废弃物流向问题实施了源头管控,要求餐饮单位建立台账,登记收运人的信息及餐厨废弃物收运量等,但餐厨废弃物流向不明的情况仍大量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餐饮业主有利益驱动,利用餐厨垃圾变卖增加收益。据调查,一方面我市中小型餐饮每年出售“泔水”收入平均为一万元左右,大型餐饮多达几万元,同时收运人还免费提供清洁及收运生活垃圾的服务。这些“甜头”的吸引无疑使餐饮业主不顾道德,利欲熏心。另一方面,收运餐厨废弃物的不法人员,也是不顾食品安全,不管环境污染,不顾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择手段,追求暴利,将餐厨废弃物用于养殖畜禽,或生产“地沟油”或让其流入其他非法渠道。

三、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措施建议

我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可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有助于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问题,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餐厨垃圾不同于一般的生活垃圾,具有其自身特点,随着对城市管理的提升,对餐厨垃圾实行单独收集和处置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一)落实管理责任,实施餐厨废弃物的社会综合管理。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为主、社区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管理模式。

市政府出台《市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明确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置管理规范,从法制层面完善对餐厨垃圾处置的监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理(含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体制机制改革理顺职能以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单位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销售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农业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牲畜的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处理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

(二)规范处置程序,实现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引进或建设能对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实行统一管理的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实行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备案制度。

目前,市住建委正在加紧垃圾处理厂(站)的建设,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能力基本具备。城市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企业要有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有资金投入实力),同时对相关企业实行许可备案制度,加强资质监管,保障合法合规经营。目前,荆州市兰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递交申请,计划在市免费为餐饮企业安装油水分离器,并在我市投资建立一个油水处理中转站,再将经过处理的油水混合物交给有环保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进行处理。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存放于城管部门专门配备的垃圾桶内,交由取得备案资格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收运;市食品监管部门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台帐,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加强日常监管。

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要每日进行清运,使用专用车辆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与处理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收运前后要将餐厨废弃物种类和数量与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及处置单位共同确认。

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生产的油脂作为工业油脂的生产原料(生产皂化剂和生物柴油),其余食物渣部份要进一步进行科学处理,加工成饲料、肥料,用于发展养殖业或种植业。处理餐厨废弃物时,要遵循国家和我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再次污染,市环保部门要定期对其进行评估检测。

(三)加强部门监管,防止餐厨垃圾流入非法渠道。

涉及餐厨垃圾处置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管:一是城管部门加强对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监管,防止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排入下水管网。二是交通部门要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餐厨垃圾的运输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对运输工具建立明显的标识。凡未使用有标识的专用运输工具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城管部门定期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建立台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各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的打击力度,严防餐厨垃圾非法收运、非法加工,消除餐厨垃圾再利用危害。

(四)落实政策扶持,保障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有序运行。

餐厨垃圾处置工作需要政府的扶持。一是对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和个人,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给予资金补助。目前我市餐饮单位按照每桌8元的标准将一般垃圾交由城管部门收运,而这些费用远远不够收运工作的运作。建议实施初期对餐厨废弃物的收运环节进行合理补贴,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暂免收餐厨废弃物处理费,减轻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抵触情绪及保障收运垃圾的正常运作。二是对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用地和税收给予优惠政策;对同时发展种植、养殖业的,给予项目扶持。三是制订财政补贴政策。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协议制订标准进行财政补贴,目前市已确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环节的财政补贴标准,为90元/吨。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全社会监督综合作用。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餐厨垃圾管理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宣传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意义;宣传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贮存、无害化处理、运输等管理知识;宣传相关职能部门餐厨垃圾管理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违反餐厨垃圾管理的行为,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倡导市民人人关心、参与餐厨垃圾的治理,共同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篇四:餐饮厨余垃圾台账
2016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5篇

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餐饮厨余垃圾台账】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餐饮厨余垃圾台账】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农(兽)药、使用违禁农(兽)药、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私屠滥宰及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与职责分工

(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质监局负责。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建立监管档案。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对于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强化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工商局负责。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区域为重点,严密排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等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等假冒伪劣食品和进货渠道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对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对来源不清楚、标签不规范、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等问题食品,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追究违法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要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区域、旅游景区、农家乐、镇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含蛋奶工程)食品安全,进行风险隐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记录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开展食品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由县农业局负责。强化种植养殖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对生产过程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落实农(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督促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户执行和落实农药、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家畜产品滥用抗生素。强化农药残留检测,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

(五)开展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由县供销商务局负责。要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和易发区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要坚决依法取缔,并严惩违法责任人员;严厉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含“瘦肉精”、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六)开展水产品养殖和经营环节专项整治。由县水利局负责。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和销售环节违禁渔药(氯霉素、硝基呋喃、乙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和渔药残留是否超标,是否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各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6日)

1、自查自纠(3月26日—4月9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2、集中整治(4月10日-5月20日)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监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针对问题食品集中区域、环节和品种以及媒体报道的问题食品,制定并组织落实农村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监督检查或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县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本监管环节食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及媒体报道的问题产品,结合专项行动进展,组织开展跟踪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县食安办对各镇、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镇政府负责、部门具体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镇、各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与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整体优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积极排查需要重点整顿领域和大案、要案线索,由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整顿,从严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食品违法案件。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移交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粮食、水利、盐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自3月15日起每隔15天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县食安办要每月召开一次整治行动专题汇报会。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及事故处置信息的上报和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督查检查。县食安办要于4月中旬、5月下旬开展两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工作缓慢、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镇、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本次专项整治的省、市两级抽检结果纳入对镇、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之中。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具体安排如下:从3月18日起,县工商局(18-24日)、质检局(25-31日)、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7日)、供销商务局(8-14日)、农业局(15-21日)、水利局(22-28日)依次在县电视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进行一周时间的本环节专项整治活动及安全管理知识集中宣传,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

各镇及农业、质检、工商、水利、供销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于3月25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县食安办。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各个领域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农产品生产环节。对我县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已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检查水产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二是检查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以检查种植环节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四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兽药产品行为。五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饲料、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氨酸、羟甲基羧基氮、脲醛树脂、过碳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严格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每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二是开展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专项检查,以白酒、大米、植物油、糕点、炒货等大众食品为重点食品,重点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的进货、使用台帐以及出厂检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假劣行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及食品要坚决没收,对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继续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整改提高工作,重点对生产较集中、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进行全面整治。

(三)食品流通环节。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饮料、糕点、干果、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巡查人员要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餐饮服务环节。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以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量化管理达100%。二是继续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各餐饮单位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饮食安全。三是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进一步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查处率达100%。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规范要求,促使保健食品在我县更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六是加强学校(集体)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各中小学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进一步做好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和学校食堂用餐具的监督抽检工作,保障学校用水卫生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五)生猪屠宰流通。对我县生猪屠宰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广泛开展执法宣传,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意义;适时组织以商业为主,邀请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技术监督、综合执法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无证经营肉品行为。二是规范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市场,确保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餐饮、学生食堂等用肉单位所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六)粮食生产、流通。对我县粮食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将粮食安全整治工作与实施粮食食品放心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调、存、加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重点抓好粮食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把好入市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粮食安全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粮食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二是将加大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粮食、生产销售不合格粮食和有毒有害粮食,粮食中滥用或使用非粮食添加剂等违法案件。依法严惩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

(七)食盐生产、流通。对我县食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规范盐业市场秩序。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县集贸市场和人口相对集中的镇开展排查整治。根据《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盐业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无证照生产、经营、储运活动,深挖非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团伙和窝点。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及报送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二是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盐运输的规定,严禁不符食用盐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盐进入本县。

三、职责分工

各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站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水利局负责水产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供销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教体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县盐务局负责对食盐网点销售盐业等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统计;粮食局负责对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月15日至1月20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1月21日至2月5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有计划地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月6日至2月16日)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县食安办全面负责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挥、汇总及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各镇、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作为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环境、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良好契机和有力抓手,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落实职责。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力度,及时排查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排查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务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全县范围内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协调联动。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布,凡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县食安办要定期发布工作简报。

(四)严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无缝对接,发生问题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监察机关要发挥督查职能作用,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四)加强宣传。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发动群众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请各镇及有关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县食安办。排查清理工作结束后,请各镇、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将排查结果报县食安办。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食安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将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单位在食物加工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等餐厨废弃物,以及泔水油、餐饮油、煎炸油、各类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油水混合物、植物油厂提取植物油剩余的下脚料油等废弃油脂,作为食用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回收清运处理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彻底杜绝餐饮业使用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的违法行为,有规划地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通过“地沟油”专项整治,着力从生产源头控制,规范食用油经营行为,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严厉惩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用油行为,确保我县无生产、经营、使用“地沟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不存死角、不落环节、不留盲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区域,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个人及生产加工“地沟油”黑窝点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厂、食用油销售者、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餐馆、快餐店、餐饮摊点、火锅店、以及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整治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推进整治工作。

(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1.认真组织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仔细排查线索,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私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油脂及餐厨垃圾的行为。对涉案的生产、加工“地沟油”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发现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

2.切实规范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油分装、小食品店、食用油经营门店、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严查食用油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规范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流向合同和台帐登记管理,做到流向可追溯。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要坚决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大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力度

1、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市容园林局要加快《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尽快出台。药监局、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切实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登记台帐、流向协议合同等管理制度。药监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市容园林局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要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合法单位签订流向合同协议,确保可追溯。市容园林局、农业局要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及养殖单位的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并登记备案,严禁无证照单位回收、运输餐厨废弃物及油脂,严禁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2、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行为;加大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处罚力度;对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内部集体食堂,除进行严厉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

各镇人民政府和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要高度重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对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和提炼、销售及使用“地沟油”或采购、使用来源不明食用油脂的,要坚决严厉查处,绝不手软。同时,没收产品并捣毁违法使用工具及设备设施。

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实行镇长负责制,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逐级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县食安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质监局要加强对食用油精炼加工、分装等相关企业的检查,要认真核查进料、出油记录和资金往来账目等情况,凡发现购入原油来源可疑、进料与出油数量明显不符、大量购买使用过滤用白土、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可疑线索的,要迅速深入追查,对使用地沟油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使用无标签标识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惩处。要强化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其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用于非法加工地沟油。

(四)工商局要强化对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巡查监管,全面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散装油标签标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加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油的监督与管理,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粮油门店、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规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进货查验登记和索证索票等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行为,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购进和销售未经许可的分装食用油违法行为,并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五)药监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以小餐饮、小饭桌、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等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店等为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的进货查验登记及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凡发现购进、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购进和使用未经许可分装的食用油违法行为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

(六)工信局要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生猪产品流向记录,对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无害化处理情况和处理后产品流向做好记录。

(七)农业局要加强养殖环节的监管,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饲养畜禽行为要依法查处。

(八)市容园林局要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县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严禁有毒有害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进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同时,牵头会同财政、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九)环保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和处置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放餐厨废弃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监察局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监督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以及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整治不彻底、流于形式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公安局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构成犯罪的制售“地沟油”案件,要提前介入,依法立案,从快侦办,一查到底。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4日至1月31日)。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地沟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基本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日至3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油、“地沟油”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整治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不足,加强整改。县食安委将对开展情况督导验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各镇人民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对“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县食安办将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各镇、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和突出任务,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步推进,确保取得应有实效。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监督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对发现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以及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和违法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各镇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协调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防止前整后乱、出现反弹现象。涉嫌犯罪的案件,要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快捕诉、从重量刑、顶格处理,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监督。“地沟油”专项整治期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用“地沟油”危害,整治“地沟油”的目的、意义,并在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对相关部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及时予以报道,对非法生产、加工、提炼、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踪报道并坚决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警示消费者理性消费,震慑违法者依法生产,规范经营。同时,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制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动员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地沟油”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举报,对举报经查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群防群治局面。

(四)认真总结分析,加强信息沟通。各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地沟油”整治工作信息,对涉及其他地区、部门的信息要主动通报。要进一步健全互联网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核查舆情热点线索,组织专家答疑解惑,妥善回应社会关注焦点。对虚假新闻报道和不实传言要及时澄清、消除公众疑虑。有关地沟油案件的侦办信息,必须逐级上报公安部统一对外发布。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于3月31日前将书面及电子版总结材料报县食安办。

第5篇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一)抓好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镇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进基层监管队伍建设的思路和省上的建设标准,积极协调推进镇食品安全监管所建设。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再次掀起创建工作高潮。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二、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抓好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和评价性抽验工作。抓好省政府、省食安委、市政府等关于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的《意见》、《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做好县级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开展食品基本品种评价性抽验工作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检测机制和事件报告网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五)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市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各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六)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七)扎实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按照重点突破、整体带动的思路,进一步突出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力争实现重点品种质量安全水平率先明显提升。

(八)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提高巡查监管效能。着力加强重大节日市场的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公安、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查处食品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四、推进食品行业道德诚信建设

(九)继续开展食品行业道德领域专项治理活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厨余垃圾台账】

(十)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诚信系统,建立食品企业诚信档案,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食品企业曝光力度,切实起到警示和惩戒作用。

五、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十一)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主要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载体,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开展食品安全行动在基层活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诚信典型事迹的宣传;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6-2016)》,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构建全社会群防群控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篇五:餐饮厨余垃圾台账
垃圾回收宣传标语

垃圾回收宣传标语

1.实施垃圾分类,贡献文明广东。

2.仍掉,成为“白色污染”回收,变成“白色资源”。

3.文明餐饮,洁净家园。

4.未来人类的文明,将是绿色文明。

5.提高社区的品味,从垃圾分类开始。

6.随手一分,受益一生。

7.随手一分,美化十分。

8.适量点菜,餐后打包,倡导绿色消费。

9.世界变成大花园,垃圾分类是关键。

10.你需要优美的环境,我需要你的电池。

11.你今天遵守了吗?

12.你的小习惯,我们的大变化。

13.南粤美景你我他,垃圾分类靠大家。

14.密集你我力量。

15.乱放是垃圾,分类是资源。

16.垃圾仔细分。

17.垃圾有分类,回收不浪费。

18.垃圾分类投,也能救地球。

19.垃圾分类始于心,持之以恒在于行。

20.垃圾分类人人做,做好分类为人人。

21.垃圾要分类,资源要利用

22.今天分一分,明天美十分

23.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创优美社区环境

24.垃圾也有它的家,垃圾分类靠大家。

25.垃圾要分类,资源要利用。

26.垃圾要分类,生活变美好。

27.垃圾扔前分一分,绿色生活一百分。

28.垃圾类分,环境满分。

29.让垃圾找到自己的归属。

30.让垃圾归家。

31.让垃圾分类成为时尚。

32.请给垃圾找个合适的家。

33.品质生活,从分类开始。

34.配合垃圾分类,争做文明市民。

35.配合垃圾分类,争做文明市民

36.举手之劳,资源永续的源泉

37.积极参与废电池回收

38.回收废电池,创造美好家园

39.你需要优美的环境,我需要你的电池

40.给电池一个安全的归宿,给我们自己一个清洁的世界

41.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

42.垃圾分一分,环保多一分,环境美一分,健康加一分。

43.垃圾分一分 环境美十分。

44.垃圾分类做得好,明天生活会更好。

45.垃圾分类责无旁贷,持续发展千秋万代。

46.垃圾分类益处多,环境保护靠你我。

47.垃圾分类我能行,绿色生活我先行。

48.分类收集人人有责,男女老幼齐参与

49.未来人类的文明,将是绿色文明

50.提高社区的品味,从垃圾分类开始

51.垃圾分类,举手之劳

52.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

篇六:餐饮厨余垃圾台账
文明餐桌活动方案

文明餐桌活动方案范文一:

为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倡导节俭用餐、文明用餐,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引导科学消费,提高我区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我区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文明用餐、节俭惜福”为主题,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文化,把精神文明融入市民的日常生活,落实到对餐饮节俭安全和卫生健康的追求上,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二、行动目标

以酒店、餐饮、食堂为重点,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店、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等创建活动,发动广大餐饮企业、市民积极参与,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不剩菜不剩饭,吃多少点多少;安全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卫生用餐——使用公筷、公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倡导阶段

6月中旬召开由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文明餐桌行动”启动仪式,在大会上宣布文明餐桌行动方案,由唐山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唐山市烹饪协会联合发出“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倡议。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文明餐桌大家谈》等专栏,宣传用餐文明,特约知名专家撰写文章,解析餐桌上的爱面子、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使餐桌主宾双方都放下“面子”,达成节俭惜福共识;开辟《文明餐桌你我行》等栏目,分别以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等为主题,进行专家访谈,讲清“剩菜是地沟油主要来源”,节俭饮食不仅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减少了浪费,而且有利于身体健康,以各种案例说明卫生用餐、安全用餐的好处。在试点餐饮企业和公共食堂的明堂悬挂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标语,餐厅内摆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惜衣有衣,惜食有食”、“不剩菜、不剩饭”等内容的提示,餐桌上摆放“健康饮食”等宣传资料,提醒消费者注意节俭,讲究卫生。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和倡导,树立新的饮食观念,由“爱面子”向“重实情”转变,由“讲排场”向“求健康”转变,由“畸形消费”向“绿色饮食”转变,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节俭风尚。

(二)试点示范阶段

以中心城区中型以上餐饮企业为首批试点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店”创建活动,提升餐饮企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1、指导餐饮企业落实:一是公开承诺,温馨提示。在每张餐桌摆设“不剩菜、不剩饭”提示,公示三项承诺: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醒顾客使用公筷、公勺;主动提醒顾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二是合理点菜,讲究营养。酒店、餐饮企业主动提供营养菜单,明示菜品分量,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消费者“吃多少点多少,宁愿不够再加,尽量避免浪费”。三是提供公勺或公筷,不用一次性筷子。四是规范管理,带头示范。酒店、餐饮企业主动培训点菜员和服务员,配置消毒柜,建立采购食品、油品等原材料的专用台账,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等级,向消费者免费赠送“健康饮食”等宣传资料。

2、引导消费者做到:吃多少点多少,不剩菜、不剩饭。主动使用公筷公勺,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注意形象,文明用餐。

3、协调相关部门施行:分期分批集中培训点菜员,强化节俭意识,注意温馨引导,提高文明素养。

(三)经验推广阶段

通过总结试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机关食堂的经验,文明餐桌行动将适时在全市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普遍推广,使餐桌文明在市区全面普及推广。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区文明办与区有关部门组成“高新区文明餐桌行动指导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文明餐桌行动,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二)劝导监督。自律、劝导和监督三管齐下,切实落实文明餐桌行动。6月份开始,在餐饮企业和公共食堂开展志愿行动、执法部门监督行动、行业协会自律行动;开展文明餐桌志愿服务行动,以该企业餐饮从业人员和招募的志愿者为主体,组织文明餐桌志愿者发放宣传资料,劝导消费者文明节俭用餐“不剩菜、不剩饭”;组织食品监督、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文明餐桌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市餐饮店、餐厅、食堂进行检查,对不积极配合的餐饮企业,相关执法部门将进行重点监管,媒体跟踪报道,对不文明的餐桌行为及时曝光批评,并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档案体系。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的作用,把文明餐桌行动与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挂钩,并纳入钻级餐饮企业评比内容。

(三)正面激励。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创建“文明餐桌”的办法,逐步形成行业协会自律、群众自觉参与、政府激励引导相结合的推进机制。对于行动积极、效果明显,示范作用突出的给予经济奖励,媒体重点宣传推介。同时在全市评选一批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店、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并挂牌管理。通过逐步完善相应的激励和监督办法,确保文明餐桌行动不流于形式,使节俭用餐、文明用餐习惯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

文明餐桌活动方案范文二:

为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市食药局决定开展榆林市“文明餐桌行动”。

一、活动主题

节约粮食,文明消费。

二、行动目标

小餐桌,大文明。饮食文化和用餐文明传承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文化和尊重劳动、节约粮食、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以餐馆和机关、学校食堂为重点,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等创建活动。发动广大餐饮业和市民积极参与,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三位一体”即:勤俭节约用餐——吃多少点多少、不剩菜不剩饭;文明礼貌用餐——做文明人、讲文明话,不强行劝餐、不强行劝酒;安全卫生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推广使用公筷和公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试点阶段(6日15日—7月31日)

1、宣传动员。由市文明办牵头,各职能单位参与,组织召开由市区餐馆和机关、学校食堂负责人参加的“文明餐桌行动”动员会,宣布行动实施方案。以节俭粮食、保护环境、减少浪费,有利于身心健康;以全国每年浪费和倒掉2.6亿人的粮食,“虽然钱是你的,但粮食是地球的,是全人类的”;以“勤以持家、俭以养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以您浪费的粮食可能会是“地沟油”的主要来源等案例强调节约粮食、文明用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改变陈旧陋习,提倡科学饮食,由“爱面子”向“重情义”转变,由“讲排场”向“求健康”转变,由“比阔气”向“重品行”转变,由“暴富心态”向“勤俭节约”转变,由“奢侈消费”向“绿色饮食”转变。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是最好的“面子”,要持之以恒的宣传倡导,广泛动员,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高度的责任意识、浓厚的节俭风尚。

2、试点阶段。以市区各餐馆和机关、学校食堂为首批试点单位,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厅”创建活动,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1)公开承诺。在餐饮门店及食堂入口摆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在店堂内张贴宣传海报。公示四项承诺:不误导顾客超量点餐;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醒剩菜可以免费打包;主动提醒顾客不要酒后驾车。

(2)倡导合理消费。在每张餐桌摆设“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引导消费者“吃多少点多少、不剩菜不剩饭”,“节约粮食、文明消费”,“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要注重对服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培训和就餐人员文明礼仪的引导,提高文明餐桌服务意识和水平,努力营造“文明榆林·文明餐桌在行动”的消费氛围。

(二)全面推广阶段(8月1日—9月30日)

通过总结试点餐馆和机关、学校食堂的经验,“文明餐桌行动”将适时在全市各餐馆、机关、学校食堂和快餐店、饮品店、小吃店进行普及和推广,使文明餐桌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的亮点和品牌。

四、任务分工

(一)市创文办、市文明办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宣传工作;

(二)市食药局负责市区各餐馆和机关、学校食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三)市区各机关单位协助组织开展本单位文明餐桌行动;

(四)各县区要围绕本县区的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确保本项工作全面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文明餐桌行动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有力抓手,是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我市“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挥餐饮企业开展志愿服务、执法部门监督、餐饮行业协会自律的作用;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消息、通讯、言论、跟踪、专题报道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及时反映“文明餐桌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映活动成果,为此项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广大市民的支持率、认可度和参与积极性。

(三)按时总结,逐步完善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在文明餐桌行动开展中要以让群众参与在其中,获益在其中,满意在其中为宗旨;要使文明用餐的习惯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要随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精心扶持培养,形成典型示范,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确保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文明餐桌活动方案范文三:

为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倡导绿色环保、节俭用餐、文明用餐,不断提升群众文明意识。根据中、省、市、县文明委的安排,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酒店、餐馆等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机关食堂为重点,以餐饮单位和群众为主要参与者,广泛宣传“文明餐桌行动”,大力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在全镇倡导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文明用餐,反对陋习消费;提倡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的消费理念,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活动主题

食为天,礼为先。

三、活动重点

以提升城镇文明程度为目标,以餐馆、茶馆等餐饮单位为重点,积极宣传餐桌文明知识,倡导餐桌文明行为,大力倡导“合理点餐,文明就餐,不剩饭不剩菜”的良好风气,培育健康文明的餐桌文化,净化社会文化文明环境。

四、活动内容

(一)公开承诺,展示形象。在餐饮门店、学校(机关)

食堂入口摆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在餐厅内悬挂或在餐桌上摆放体现“食为天,礼为先”主题的宣传标识(附后)。公示四项承诺:不误导顾客超量点餐,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供免费打包餐盒(袋),主动提醒顾客不要酒后驾车。

(二)合理点餐,文明用餐。点餐时服务员应向顾客明示菜品分量,建议顾客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消费者“合理饮食,文明用餐,剩余打包,避免浪费”,做到“不剩菜,不剩饭”。餐饮单位在提供文明就餐环境的同时,普及餐桌礼仪,如倡导用餐时不抽烟,用餐时不大声喧哗等,提倡“民以食为天,用餐礼为先”的文明餐桌礼仪,营造“微笑服务、尊重有礼”的文明礼仪氛围。

(三)倡导节约,绿色消费。顾客用完餐后,服务员应向顾客建议将未用完的餐点打包,并免费提供环保打包餐盒(袋)。同时,参与的餐饮单位还可举行“打包有礼”活动,对顾客餐饮打包的行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形式由参与企业结合实际确定。坚持采购、使用合格的餐具、食用油和其它原辅材料,不用一次性餐具,提高原材料使用率,减少餐余垃圾的产生。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统一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收运、处置,避免二次污染,自觉抵制将餐厨垃圾私自出售或交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回收。

(四)示范带动,提升品位。通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确定一批活动开展良好,活动效应显著的餐饮(食堂)作为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全镇“文明餐桌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20日前,由党政办、卫生院、工商所、酉溪中学、酉溪小学、郭家小学联合召开动员会议,召集镇内餐饮单位及学校(单位)食堂负责人参会,对“文明餐桌行动”发出倡议,明确具体工作要求,部署文明餐桌行动工作。

(二)营造氛围。20xx年7月下旬至12月,利用街头宣传栏等对文明餐桌行动进行宣传,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职工会议等形式对文明餐桌行动进行宣传发动,在餐饮门店、学校(机关)食堂落实悬挂或摆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或宣传标语,在全镇形成文明就餐的良好氛围。餐饮单位和学校(机关)食堂对员工进行文明餐桌理念宣传和礼仪培训,要求员工树立服务意识,做好顾客文明消费的引导和服务工作。

(三)典型示范。以小园饭庄、香鸭居、2家单位食堂为首批试点单位,以农耕文化街为试点示范街,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提升餐饮单位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通过总结试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机关食堂的经验,文明餐桌行动在全镇宾馆饭店、餐饮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普遍推广,并在街道、社区开展“家庭绿色餐饮行动”,使餐桌文明在全镇全面普及推广。

(四)评比表彰。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创建“文明餐桌”的办法,并从2014 年起,每年底由党政办、安办、工商所、卫生院等部门对全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餐饮单位、学校(单位)食堂进行实地检查,评比表彰2个“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5名“文明餐桌服务之星”。

六、责任分工和要求

(一)党政办 负责协调组织文明餐桌行动,组织宣传引导开展群众性活动;协调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宣传,引导全镇干部群众和餐饮单位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

(二)安办 负责牵头组织、指导、督促餐饮单位、

学校食堂、机关食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牵头组织好试点示范;牵头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负责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安全用餐;组织餐饮单位和学校、单位食堂参与活动。

(三)工商所 协助安办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核查企业营业执照情况;负责收集消费者对参与活动的反馈意见。

(四)卫生院 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

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

(五)镇属各部门 要组织开展文明用餐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文明用餐,反对陋习消费;提倡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的消费理念,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社会风气。

文明餐桌活动方案范文四:

为了认真贯彻和积极践行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建立节约型社会,倡导文明消费新风尚,根据中央和省市文明委有关部署要求,西峰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市民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普及文明餐桌知识、推广文明餐桌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把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市民的日常生活中,落实到对餐饮节俭安全和卫生健康的追求上,把俭以养德、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为打造美丽文明、和谐幸福新西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文明用餐 节俭惜福

三、行动目标

以酒店、餐饮、食堂为重点,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等创建活动,发动餐饮企业门店、机关单位食堂积极参与,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不剩饭菜,吃多少点多少;安全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卫生用餐使用公共筷勺;健康用餐不劝酒,不醉酒,讲究营养,搭配合理。

四、活动内容

(一)公开承诺,展示形象。在各餐饮门店入口设置“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或在店堂外LED屏幕播放文明餐桌行动公约和宣传口号;公示四项承诺:不误导顾客超量点餐,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供免费打包餐盒,主动提醒顾客不要酒后驾车。(二)合理点餐,文明就餐。酒楼、中小餐馆、食堂、辖区星级酒店在点菜区和菜单上明示菜品份量,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消费者避免浪费;普及餐桌礼仪,倡导“食为天、礼为先”的餐桌文明意识,构建“服务有笑脸,服务说谢谢”的良好人际关系;鼓励餐饮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倡导消费者不剩饭、不剩菜,打包有奖等。 (三)保证质量,安全用餐。参加活动的单位承诺不制售或使用“地沟油”等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产品,规范购买、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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