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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打传方案

2016-07-27 11:10:0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打传方案(共6篇)2016 6月工资方案2上传**公司非正常生产期间工资发放办法当年,国内经济形势较为困难,冶金行业更是面临严重的产能过剩,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非常严峻。针对以上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制订非正常生产期间工资发放方案,并予以执行。一、总体方案生产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奖金”、生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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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打传方案
2016.6月工资方案2上传

**公司非正常生产期间

工资发放办法

当年,国内经济形势较为困难,冶金行业更是面临严重的产能过剩,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非常严峻。

针对以上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制订非正常生产期间工资发放方案,并予以执行。

一、总体方案

生产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奖金”、生产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放假按照比例发放部分基本工资。

二、基本工资

1、男工基本工资,八小时工作制的2200元,女工1850元,十二小时按照1.5倍计算;

2、班长、工段长、主任等付给岗位补贴,作为基本工资的一部分按照考勤计算,额度如下:

班长每天10元,副工段长15元,工段长25元,车间副主任35元,车间主任50元。

3、工龄、全勤等仍执行原规定;

三、产管奖金

1、奖金基数:

奖金基数等于完成目标产量的百分比*500,一二三车间目标产量分别为9000吨、3000吨、1000吨。

假设示例:一车间当月完成产量3000吨,奖金基数等于 - 1 -

3000/9000*500=166.67元。

2、得分计算

原有岗位系数和的部门,计算方法与2015年相同,部门奖金总额仍然使用原岗位系数和计算,各部门均使用所在车间的奖金基数、得分;

四、不产管期间

正常出勤,只发基本工资+岗位补贴;

放假人员发放“基本工资+职务补贴”的50%。

五、本办法自二零一五年十月开始执行。

- 2 - **公司 2016-6-09

篇二:2016,打传方案
2016科技之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16科技之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0日——3月30日,为期20天。

二、活动主题

科技让生活更美好。

三、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以农民、城镇居民、青少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人群为重点,搭建社会化科普平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社会化地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为扮靓西大门,建成小康新提供智力支持。

四、主要内容及形式

1、按照县委2016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安排,做好科技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综合性、群众性、社会性科技宣传活动。围绕当前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及农民对农业知识的需求,开展上街、下乡设点宣传与咨询活动,掀起“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新高潮,达到以科技促生产,以科技促发展的目的。一是上街设点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二是举办苹果园春管、大棚蔬菜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会。三是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下乡活动。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群众进行技术培训,开展作务管理指导等服务活动。四是举办农业科技特派员培训会,大力宣讲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2、开展科技下乡及“科技赶集”活动。印发科技法律法规、农业实用技术及科学知识宣传资料2万分,把政策与技术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和掌握技术与法规提供服务。

3、加强信息服务专家队伍建设。开展农业科技12396信息服务体系知识宣传活动,确保农业科技12396信息服务体系高效运转。

4、制作宣传板面、挂图、横幅、印刷宣传标语,在县城各主要街道,乡镇集市和乡村,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采取现场咨询、培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更加方便地学习、掌握科技知识,增强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能力。

5、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要结合社会关注的防震减灾热点问题,以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和载体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根据不同的群众对象,采取不同宣传方式,侧重不同内容,满足不同群众的需要。

7、开展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活动,增强中小学生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震能力,进一步推进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幼儿园)建设,提高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创建质量,力争年内创建地震安全农居示范村2个,市级科普示范学校1所,地震安全社区1个。

五、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使“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局成立县科技局第二十一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科技的副局长和地震办主任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协调并实施各项宣传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三:2016,打传方案
2016传销联合执法打击整治工作方案

为维护全镇正常的社会治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打击传销工作总体部署,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情况突出的区域,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社会次序,为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为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其渗透蔓延趋势,确定各行政村新农村集聚点、集镇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打击重点为“拉人头”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及“1040工程”等以集资本运作为名的新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专项行动打击处理一批组织、领导传送活动的骨干分子,教育一批误入传销组织的群众,解救一批被骗至传销窝点的受害人员,摧毁一批传销窝点,整治一批传销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4月6日)。各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在行动开始后,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用六天时间,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线索和情况,运用打击传销信息库,排查出传销窝点、传销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动向及可能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各种隐患。

2、集中打击阶段(4月7日至5月5日)。根据排查结果梳理传销线索。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上报信息,在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及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涉案人员。

3、总结提高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总结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经验措施,建立健全由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密切协作的打击传销长效综治治理机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镇渗透、扩散。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当前我非法传销活动形势非常严峻,除传统的传销形式外,以“1040工程”为名,披着资本运作外衣的新型传销活动也已渗入我。与传统传销形式相比,“1040工程”传销的入门受害金额更高,隐蔽性更强,被骗传销人员的抵触情绪更高,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周密安排,集中力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同时要坚持打疏结合的方针,坚持打击到位,疏导到位,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工作目标。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联合执法期间,各村、社区要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一方面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不受传销的欺骗;另一方面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曝光典型案列,震慑传销组织者的不法之心。宣传方式上多点齐下,通过镇、村简报,播放视频宣传片,设置小区横幅,发布警示提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民打击传销的有利氛围,充分挤压传销的活动空间,为尽力根除传销活动创造有利舆论环境。

(四)坚持不懈,长效防范。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在本次专项执法打击行动的基础上,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各村、社区要完善发现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掌握汇报本区域内非法传销活动情况;公安派出所要完善日常打击制度,对发现的窝点组织力量露头就打,对已打击的传销窝点进行整理分析,合理安排力量,坚持开展日常挤压行动,防止传销死灰复燃。

(五)及时报送信息,强化督促落实。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在4月14日、4月24日、5月5日分三次向镇打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表,5月1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镇打传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打传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打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四:2016,打传方案
2016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篇

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9月9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及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任务目标和工作步骤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发动,全民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非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物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原则,全面搞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控网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全面理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制。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共同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这场攻坚战争。

四、进度安排

开发区开展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自2016年9月中旬起至2016年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6年2月15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再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安排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对区内进行巡回不间断排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从2016年2月16日到2月28日,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各有关局、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加强值班,及时调度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局、室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12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局、室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工商贸企业、商贸城领域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第2篇:金属液体安全运输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的规定要求和5月23日全县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认真查处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生产、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企业及每一个环节及岗位人员,建立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日常安全监控机制,确保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

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

1.安监站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规定的职责任务要求,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个高温金属液体生产经营企业及运输道路、车辆、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

2.安监站要对高温金属液体生产、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审核备案文件允许工业项目的原料、工艺、产品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各高温金属液体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6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县直各相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

三、措施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第3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第二,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是基础和关键,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不可能包办和代替。要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必须敬畏安全、敬畏生命。必须加大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成本,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要进行严厉的问责,必须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严禁违规生产、违章操作。企业经过开工验收后,严禁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要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在危险场所违规建设、违章施工。三是要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安全会诊”,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要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企业所有重点岗位都要制定人员定位、上岗记录、考勤等劳动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规组织生产。高危企业要实施远程监控和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厂区。

第三,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6年前所有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2016年前所有企业必须全部达标。6月底前所有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以上水平,并积极推进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大举措。根据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区内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密切协作,全面排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发现一人、严惩一人。工作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各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好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做到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遇异常天气要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能力。

第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一是要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继续推行A、B、C、D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对安全管理、设备状况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率,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对安全管理薄弱、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定期聘请专家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活动。二是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季节特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活动,集中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要重点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直接作业的专项检查,规范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批和过程管理,杜绝违规作业行为。

第4篇:开发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雨季的防汛工作,根据邹汛旱办字【2016】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防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和有效开展预防措施。当遇大雨、大暴雨时,及时检查,排除内涝隐患,出现险情及时有效抢险,杜绝内涝给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二、防汛应急领导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四个组,分别为通讯联络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通讯网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2016,打传方案】

2、应急抢险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灾,负责现场紧急抢险,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成员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王文、王斌、王传晋、赵京文负责汛期日常巡查检修工作,若遇大暴雨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开发区高层地下停车场处参加抢险救灾。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护队的组织与协调。本着就近组织的原则,协调和指挥医疗救护机构有序开展救护和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救援物资的调运、管理及合理使用;安排救援人员与相关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

三、应急预案

1、组织落实人员和设备,对地下停车场内道路排水管、散水沟及周边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清淤、疏通。

2、储备好相应的机械、机具、抽排水泵、管材、防洪沙袋及其它相应防汛抢险物资。

3、对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汛期间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防汛期间提前检查,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就及时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4、加强防汛抢险意识培养宣传,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及时接收和传达急降雷暴雨预警。检查应急抢险准备落实情况。

5、加强预警,措施到位,关心天气预报,当接收到降暴雨预警时发出暴雨通告,抢险队及时检查责任区域和应急准备落实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对易涝地段进行巡视检查。

6、如出现雷击天气,要立即切断相应电源,避免雷击损失。

7、汛期期间,各小组必须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相关内涝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四、防汛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包括雨衣、手电筒、锄头、铁锨、编织袋、沙袋、竹竿、抽水泵等物资的储备。

第5篇: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按照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2016,打传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6〕40号)、《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以下简称《规定》)等为重点,以全县安全生产“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开发区广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安排:5月份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集中实施。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重点活动周安排(共二项):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9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座谈讨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冶金有色、危化品、热电、纺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或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应对事故灾害、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二)重点活动事项安排(共五项)

1、组织举办以“强化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三星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活动内容:竞赛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发23号文件、40号文件和省政府令第26号《规定》及职业卫生、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知识为主,参赛人员为一线职工,经比赛后决出优胜代表队,进行表彰奖励。

(3)组织形式:开发区推荐企业参加比赛。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2、组织参加“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1)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安监局

(2)协办单位:团县委

(3)活动内容:组织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员工和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发动大家讲述自己经历(或发生在周边人员身上)的安全故事。5月上旬下发征文通知,每单位上报一篇优秀文章交县评审组。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3、组织参加全县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班

(1)活动时间:6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确定)。

(2)活动内容:组织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学县安监部门有关领导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人员讲授安全班组建设知识。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4、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及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等安全创建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等建设活动。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5、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公共场合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组织协调单位:公安分局、安监站。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安排(共七项)

1、深入开展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宣贯培训活动。一是对照《规定》的内容要求,查漏补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以组织员工参加全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奖知识竞赛为契机,组织从业人员按照有奖竞赛规则参加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竞赛试题将在5月份的《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刊登,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

2、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商贸流通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组织全员、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企业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4、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要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的意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细则>的通知》(邹安办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班前讲、班中查、班后评”活动,落实“一班三检”制,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班组间经验交流,充分发挥优秀班组及班组长的传、帮、带作用,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5、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结合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7、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暨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协作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思路,突出特色,重点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惠民”的良好氛围。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县2016年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邹安发〔2016〕28号)的部署,按照管委会领导的安排要求,为促进开发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主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规定》的实施贯穿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对工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管,改善开发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工商贸企业基本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工商贸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彻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监管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企业的基础档案和台账,做到企业底数清,情况明。

2、全面建立较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和审批审核制为核心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检测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制度,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检测)、确认,作业过程的现场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动火、进如有限空间、危险区域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盲目施工和作业,要在奖惩制度中明确规定违规操作的处罚规定。做到安全制度全,执行严。

3、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的安全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辨识、预控和管理能力。同时,督促有较大危险作业的企业从理论、实际操作、事故案例等方面,全面开展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真正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遵规操作的自觉性,防止窒息、爆炸、中毒、烧烫等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培训严,能防控。

4、全面完善设备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按《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及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完善煤气区域、粉爆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同时还必须在煤气区域、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高温金属液体生产场所及运输线路、粉爆场所和有限空间周围,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上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做到安全设施齐,功能全。

5、全面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制订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组织员工,特别是涉及较大危险作业的员工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安全意识强,会施救。

(二)事故控制指标。

努力预防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三、重点工作

(一)整治的重点企业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热电、食品、商贸等工商贸行业企业。重点是这类行业中存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运输、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以下简称粉爆场所)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

煤气区域是指涉及生产、输送、储存与使用煤气可能产生煤气泄露、聚集的场所。

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高温液态金属是指处于液相状态的黑色、有色金属及其液态炉渣。

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是指工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过程中存在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粉尘爆炸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且易引发粉尘燃烧、爆炸的危险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1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16)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通风机械等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2、煤气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机构,定专人,需报批,携器具,明标识,常检测,设报警,有预案。生产、使用、输送、储存煤气的企业,必须遵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T50195-2016)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环境状况等实际,制订并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气岗位应有煤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应根据其煤气发生量、使用量的规模,设置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班或专职防护人员,并配置相应的煤气防护、救护装备和仪器。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

3、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备专,要可靠,防喷溅,需远离。冶金、有色、机械等金属冶炼企业应当依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6号)、《炼钢安全规程》(AQ200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铁合金安全规程》(AQ2024)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环境条件等,制订并完善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及其机械装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喷溅、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保持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区间环境良好,通道畅通,人流、物流分道有序,避免交叉;企业的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与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路径保持安全距离。

冶金炉窑(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厂房内金属液体与液渣运输线、金属液体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包罐的使用、烘烤、检查、检测、报修或报废的管理制度与相应的记录,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所有与金属液体与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吊运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必须使用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铸造起重机,按照《炼钢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9058—199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16)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健全起重机械与工具(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等)使用、维护、检查、检测、报废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记录。起重机各种连锁装置、安全装置、声响与灯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起重机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必须确认挂钩挂牢,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指挥。

凡通过道路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企业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其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高温金属液体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时间必须进行审批,车辆在普通公路上运输高温金属液体时,运行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并严格按公安部门审批同意的路线行驶。高温金属液体运输企业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道路运输监控系统,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监控,杜绝运输车辆超速行驶、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时间的行为。要加强对押运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违章操作。要加强道路管控,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的运输高温金属液体车辆超速行驶、不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纠,严肃处理,并通报运输企业以加强管理。

4、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备上设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告知卡;相关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预案演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6),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16)、《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6)等相关安全规定。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任务阶段安排

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自今年4月20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及时将方案传达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30日)。所有工商贸企业都要结合实际,以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为重点,制定方案,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危险程度确定和划分隐患等级,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安监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工商贸企业,重点是对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四)督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度和质量,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组织对重点镇办、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的重点,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日常执法检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中的“三违”现象,促进较大安全风险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县政府及安委会确定今年把工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第7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滨安办发〔2016〕14号)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正确处理生命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彻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

三、任务和措施

按照县政府及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一)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和高温金属液体等危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要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状况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情况。

(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集中检验。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于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者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

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GB18564-2016)强制性标准要求,逐台进行核查,对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要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安装或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责令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要责令运输企业为车辆配备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罐体的轮廓。

在受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的核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等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对定点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在罐体上标明容积,对于“大罐小标”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车推广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要严格按照罐式运输车辆产品公告,对罐式车标注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报上级发改部门从《公告》中撤销。

(三)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要严格从业人员的条件,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人员和车辆要相对固定;对没有从业资格或者对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或者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办法。对申领在道路上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一律到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运输通行证。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所提交的证明文件。每次启运前,托运人(或委托人)必须持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格证件和运输通行证到发货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承办签注手续的公安机关,必须当场核对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质和运输路线、装载质量、启运时间,确认后在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意见,发还申请签注人;要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进行剧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的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须掌握所运载的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有关常识、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及自防自救方法;签注后,把批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时间按规定程序向途经地公安机关通报。运输活动结束后,托运人(或委托人)在规定时限内将运输通行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五)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加大对槽罐车的检查力度,对超速、超载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一律指引到指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人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要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要求从事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储和销售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的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要查验告示牌和“毒”“爆”文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据。同时,要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使用计算机进行登记。对重点仓储、销售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和监督情况由检查人员签字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所在地设立专用停车场,并设置警示标志,注明当地报警电话。

(七)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要组织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明确指挥权限、部门职责;制定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警和处置网络。

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安委会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都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2016,打传方案】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八篇: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领域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三、重点内容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的五个方面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安全资质专项检查;突出打击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新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安装使用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监控检测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填报更新等情况。

(四)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破土、吊装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业现场“三违”情况;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每年参加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开展对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资格培训;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订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情况。

(八)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备案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九)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申报情况,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十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其他检查事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

(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厂区应急设施、生产装置防雷、防静电、防汛等措施落实情况。

(4)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栓挂与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5)定期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及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向安监部门备案情况。

(6)安全设施安装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1)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露报警等安全措施。

(4)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或开展化工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

(6)是否按要求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等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

(3)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标签。

(4)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4、其他

(1)是否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完成许可证延期,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

(3)是否有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当前,已进入第二季度,高温、雷雨、大风等灾害天气多发,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此,局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危化股、监察大队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小组,聘请专家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做到不漏掉一个企业、不漏掉一个环节,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一是督促辖区内企业对照攻坚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安监部门;二是结合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安全标准化创建、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资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上报上级部门吊销许可证照、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严肃处理,不留情面,确保实效。

(三)突出事故预防,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事故预防为目标,坚决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职责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篇: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全县所有涉及焦化炉、高炉、转炉、煤气柜、煤气发生炉以及管道煤气、天然气使用的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企业(以下均简称涉煤气企业)。

二、整治的目的

开展涉煤气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督促涉煤气企业深入开展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质量的原则,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一)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彻底整改隐患(4月25日-5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本《方案》传达到各涉煤气企业,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冶金煤气安全生产重点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6〕141号)以及《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1)规定的内容,制定自查方案,聘请专家,对本单位涉煤气装置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附件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监管(6月1日-6月3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要聘请专家参与。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经整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吊销相关许可手续,直至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全面调查统计本辖区内涉煤气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填写《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建立企业档案,切实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

(三)现场抽查检查,做好总结验收(7月1日-7月30日)。在企业自查整改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切实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抽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相关企业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彻底整改现场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按照规定逐项检查。特别是对涉煤气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设备要作为检查的必查项目,问题整改要有硬性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沟通协调,如实填报信息。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整治重点突出明晰,方法步骤合理准确,效果显著良好。

第十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任成员(见附件1)。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及安委会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调度、汇总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扎实开展,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一)综合组职责:负责每月汇总、掌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起草相关会议材料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通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百日攻坚相关工作,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落实到位;及时收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在《安全生产简报》及有关媒体上,及时发布信息,反映和交流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

(二)宣传组职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工作不得力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督导组职责:做好县政府及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有关部门督查组、巡查组的联络、协调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核实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联络员情况调度会,掌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典型宣传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力的,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信息交流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通过《安全生产简报》及各类媒体,及时刊登、播报各级各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动态。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每周至少报送1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和做法。

(四)隐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核实和查处,典型的举报案例要向社会公布,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五)跟踪督办制度。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跟踪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统计调度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统计工作,每月20日前,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统计报表(见附件2)。

(七)总结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每月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报送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举措,是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及安监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促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注意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抓好督查指导和重大隐患查处工作。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篇五:2016,打传方案
2015非法集资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

第一篇:非法集资排查方案

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江西银监局关于开展全省银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赣银监发【2015】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风险排查,全面摸清我行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建立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景德镇农商银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秀峰行长

副组长:于智德副行长

成员: 齐庆刚、颜雄翔、操建文、涂剑文、黄筱琴、李金刚、刘政、章珉、徐洪、夏金平、张德仁、朱建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风险合规部,办公室主任由齐庆刚兼任。

三、排查内容

严格对照非法集资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和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见附件)进行排查。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

点排查,摸清案件数量、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和处置情况,提出处置预案。

四、风险排查时点

根据省联社通知要求,本次风险排查时点为2015年10月20日

五、时间进度和步骤

第一阶段:方案准备阶段(2015年10月20日--10月21日)。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任务和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15年10月21日--10月24日)。根据风险排查方案,由各支行组成若干排查工作小组,对全辖所有营业网点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确保排查面达100%。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年10月24日- 10月25日)。景德镇农商银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排查小组检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形成全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总结报告报送省联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短、任务重,全营业网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确保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讲究方法。针对我国区域民间融资活跃的现状,要讲究工作方法,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突出重点,抓住典型,

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密切注意维护行业和地区的稳定,避免因排查不当而引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建立机制,加强报送。各支行要建立健全定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机制,全面把握排查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联系人:张德礼电 话:0798-8381099

附件:1.非法集资活动的12种主要表现形式

2.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3.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量统计表

4.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统计报告表

第二篇:新建 非法集资)

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根据×××县人民政府《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及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精神,由工商、公安、民政、社区联合开展清查工作。从____年_月_日—_日,历时_天,共对外来人员在我县从事非法传销的___个居住点进行清查,帮教传销人员___人,捣毁传销窝点___个,收缴用于传销的西服、领带、皮包、衬衫__件(条、个),读书笔记、宣传资料____份,暂扣笔记本电脑一套(电视机一台、投影机一台),打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县政府于____年_月__日成立×××县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公安局副局长×××、县工商局副局长×××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置专职联络员,由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担任,工作人员工商局__人、公安局__人、民政局_人、社区__人,共__人组成,同时还召集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并于____年_月_日开展工作。由于组织到位,措施得力落实,从而为我县的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专门法律法规少,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是经济邪教,顽固性强。针对这些情况,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宣传品和打击传销活动通告,告诫违法分子,不要再继续搞违法活动;二是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制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主动汇报,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

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传销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始后,抽调的工作人员共分_个检查组,每组由工商、公安、民政、社区的__人组成并按照《×××县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通告》___余张,按照通告规定,对外来人员在我县从事非法传销人员限期离蒙。通过三天的清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___人/次,执法车辆__辆/次,捣毁传销窝点___个,造册登记并劝返传销人员___人,收缴传销资料____份,收缴传销西服、衬衫、皮包、领带等物品__件,整个清查工作已按《实施方案》逐步完成并已取得预期的效果,此工作暂告一段落,这一工作仍要继续进行并转为正常监督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近期邻县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致使大量传销人员蜂涌至我县,这些传销人员大都文化程度较低,受传销头目的欺骗,由于身无分文,虽经宣传教育,仍有部分滞留于蒙。部分传销头目转移居住点,并让传销人员互换住房,给我们打击传销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五、下步工作重点

1、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高压态度,做到露头就打,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抓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强有力措施,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气候。

2、组织好专项打击活动。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我县得到有效遏制。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强大声势。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深刻揭露传销给群众、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

第三篇:非法集资策划

平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策划

为揭示非法集资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引导民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合力。平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将组织2015年6月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6月1日。

二、活动地点:平顺联社营业部、及各个营业网点

三、活动主题: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线下宣传:

1.以悬挂标语条幅、展示宣传片、电子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对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等进行宣传。选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进行宣传,并在每个网点悬挂宣传横幅。联社营业大厅led屏播放宣传片,其他网点有电子显示屏的网点,每天选取了五条宣传标语进行滚动播放。

2.通过营业网点进行宣传。各营业网点大堂经理、等一线员工,要主动为客户提供相关业务和政策咨询服务,结合业务宣传、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宣传,适时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提高客户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在联社营业大厅以及各营业网点营业大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

资料。

4. 出动宣传车辆沿街宣传。在平顺县城内主要马路、广场、群众集散地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沿街宣传。

5.在县内人群集散地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如客都超市)

6.下乡宣传,组织各网点工作人员下乡发放宣传。在各乡镇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碟片,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线上宣传:

1.利用新型媒体宣传。在平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方微博、微信公共平台发布活动信息以及宣传标语、宣传信息宣传。

2. 利用传统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信息字幕,播放宣传片。在同时在《长治日报》开辟专版专栏《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3.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平顺农村信用社网站、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络媒体等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利用互联网广泛、快速、互动性强的优势,在网上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客户投资的风险意识。同时密切关注网上相关舆情信息,如发现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附件

宣传标语:

1.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3. 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4.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5. 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

6. 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7.非法集资许您高息高回报实际是为圈、骗您的钱

8.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9.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10. 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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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平顺农村信用合作社忠告广大民众:

远离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请您面对高息诱饵、虚假广告、非法传销、集资活动应保持警惕,不为所动,不被诱惑。储蓄存款,利国利民,储蓄存款受法律保护,个人储蓄存款应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有《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合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请勿委托他人。

各位朋友请注意

非法集资莫参与

承诺给你高利息

当心把本亏进去

传销集资花样多

其实目的就一个

骗你钱财坏你名

贪心一起悔断肠

平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醒广大人民远离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2015年6月1日

宣传资料:

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危害正常的经融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公布。自2015年1月4日起施行明确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属于非法集资。

1. 在房产领域,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

销售为主要目的以反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 在林业领域,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

金的。

3. 在农业领域,以带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

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 在商业领域,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

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

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 在证券领域,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

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 在保险领域,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

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 其他领域,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以委托

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第四篇:非法集资排查措施

一、排查原则

(一)部门负责原则。各相关单位对本系统的非法集资情况排查全面负责。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时间,组织好对本系统内非法集资情况的排查。

各单位要“自扫门前雪”按照“谁准入、谁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谁主管、谁负责,谁组建、谁负责”原则妥善处置。

(二)属地负责原则。部门负责的基础上。掌握属地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告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银监办事处)

(三)协调联动原则。调查和处置中需要相关单位之间协调配合的按照《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有关协调处置规定办理。

二、工作方法

(一)调查可以采取如下方法进行:

1对本系统工作人员是否组织或者参与非法集资情况开展排查;

2解本系统工作人员是否掌握非法集资信息。对涉及其它系统的信息移交涉及相关单位调查。被移交单位要对移交信息进行调查;

3对与本系统有业务往来方的非法集资情况进行调查。

(二)处置工作方法:

1对调查中发现的可以及时处置的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及时处置;

2对不能及时处置的非法集资案件。如涉及人员较多或者金额较大、案件较复杂、跨系统等案件,做好及时控制的情况下,集中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处置;

3对涉嫌违法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侦处。

(三)调查和处置情况报告。各相关单位要将调查情况书面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工作统一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各相关单位可以自行安排。最迟将调查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并提出集中处置意见,报告市政府领导研究处置。如有必要,可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集中活动情况,研究集中处置方案。

(三)一般性案件。力争全部处置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排查活动。认真落实,保证质量,不留死角。

(二)各乡镇(办、场)要高度重视。并对本辖区调查和处置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具体掌握。

(三)各相关单位在集中排查活动开展中遇到问题。请求指导或者协调解决,不允许隐瞒案件或者怠慢调查和处置工作,如发现隐瞒或者怠慢情况,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

第五篇:2015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2015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5年度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精神,本人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八项规定为主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按照“解剖自己不怕严、听取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的原则,认真查摆问题,自我剖析如下:

一、自身建设情况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理想信念就是我们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一年来本人始终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抓牢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紧道德建设这个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敢做“中国梦”,敢造“升级版”,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旗帜鲜明,做道德的示范者、诚信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是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招商,在招商服务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1、招商情况。到目前为止,中心外出招商 余批次,接待客商余批次,投产项目个,开工项目个,签约项目个,通过评审会项目个,跟踪洽谈项目个。

2、沟通客商情况。对有投资意向的项目做到主动上门拜访,指派专人全程跟踪对接,逢节假日送去温馨短信,本人一直倡导写亲笔信的方式来加强彼此间感情的沟通和联络,做到头脑中“不离不弃”,行动中“常来常往”。3、服务企业情况。本人始终要求全中心工作人员对已落户的企业按照“个性化”要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把企业当“家”

看,把客商当“亲人”看,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极力为企业解决生活、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三是增强宗旨意识,保持优良作风。古人云,“上为之,下效之。”本人带头严格执行好落实好中央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形成正面的示范效应,进而在中心形成辐射效应。按照党的十八大部署,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提高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带头深入“三送”帮扶点,想百姓之所想,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身体力行,彰显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廉洁从政。本人始终带头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商务接待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善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实事。坚持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主动接受监督,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带领班子成员坚持反对腐败,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搞腐败。

二、存在的问题

1、学习上,常常在繁杂的工作上找理由,在学习的时间上不能保证,在思想上对自己有些放松,对党的理论的学习仅仅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的挖掘理论的内涵,没有把握这些理论的精髓。

2、工作上,艰苦奋斗思想意识淡薄,由于客商接待没有时间性和规律性,经常“白+黑”、“5+2”地工作,长此以往有些精神懈怠,又加上经常外出招商造成路途的奔波以及舟车劳顿,偶尔也会抱怨,缺

乏吃苦耐劳的精神。

3、思想上,缺乏自信心,尽管目前中心招商引资工作有了一定的成绩,但因招商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系统性和不确定性,当前严峻的招商环境和我市繁重的招商任务,压力很大,有时为了完成任务,性子很急,爱发牢骚,面对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信心不足。

三、努力的方向

1、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恪守党的政治纪律,突出一个“悟”字。学习的深度决定认识的高度,认识的高度决定对党的理论把握的程度,徒有虚名并无实学的人犹如山间竹笋腹中空,今后本人将始终坚持不断深化对十八大精神、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论基础、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和指导意义的认识,同时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纪律养成贯穿渗透到日常管理和工作、生活的各方面,真正使恪守政治纪律成为一种修养、一种习惯,把履职尽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作为纪律养成的重要实践载体,用心思考做到学有所思、做有所悟、学有所成。

2、践行纪律条例,落实准则措施,突出一个“行”字。积极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定规矩、明责任、守纪律、抓落实”为主题,以“正风肃纪、优化环境、提升形象、促进发展”为重点,着力在以下方面下功夫:①定规矩。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我们要完善工作目标管理手册,让每位职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②明责任。规矩既定,还需要一个科学的制度保障,特别是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做到能者上、庸者下。③守纪律。从维护党章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入手,坚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着力解决勤政廉政意识不强,自由散漫的问题。④抓落实。做好任何工

作的关键都在于抓落实,抓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的落实,把它们落实到实践中去,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3、自觉增强党性,锤炼过硬作风,突出一个“戒”字。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作风问题根本上是党性问题”,“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今后,本人将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实事求是,找准工作切入点,以提高自身素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增强大局意识,讲党性,讲原则,讲真话,讲实话,自觉经受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自觉增强党性修养,戒骄戒躁,以切身行动带领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团结人,感染人,打造一个和谐团结的招商铁军。

4、针对“四风”,深刻体察,突出一个“悔”字。“物先必腐,而后虫生”,“四风”实质是一种精神退化的软骨病,扫除“四风”,必须“强身健体”,然而对物欲横流的社会,容易在其中产生价值焦虑、精神迷茫、信念真空、错失目标。古人有云,“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因此在当前灯红酒绿的发展时期,在权力和金钱的诱惑中,我们的干部必须学会静养心气、心无旁骛、一往无前、披荆斩棘,以平和的心态克服浮躁,清静本性,限制欲望,把精力花在研究问题上,把心思用在干实事上。

2015年12月23日

篇六:2016,打传方案
2016卷烟市场打私整治行动方案(共7篇)

第1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精神,进一步强化对走私烟草制品的监管与打击力度,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和部署,决定开展代号为“金盾”的卷烟市场打私专项整治行动。

一、行动时间

2016年11月20日-2016年12月31日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卷烟打私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走私卷烟的打击治理力度,使全县范围内销售走私卷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买不到走私烟”的目标。

三、整治重点

城区繁华街区、五类场所、名烟名酒店、大型商超等高档卷烟经营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研究制定《县局“金盾”卷烟市场打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利用周例会时间召开动员会。专卖各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私氛围。专项行动期间,要充分利用零售户培训和市场检查的时机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销售走私卷烟社会危害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奖励政策,进一步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零售户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

专卖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同“清无”、“金秋二号”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市场调查摸底,应用ApCD零售市场监管工作法,加强信息分析,确定重点区域,尤其要加大对娱乐服务类等重点业态零售户和繁华街区的排查,全面掌握违法违规经营信息和线索。各专卖管理所于12月5日前将摸排的重点检查名单和重点检查路段上报专卖管理监督股。

(三)集中治理阶段

专卖管理监督股根据各专卖管理所摸排上报重点户名单和重点检查路段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和行动组织方案,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经营卷烟的商场、超市、中高档酒店、星级宾馆、咖啡厅、茶楼、商务会所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特殊业态实行错时检查,查处经营走私贩私卷烟的行为,切实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秩序。对于重点路段,专卖管理监督股应联合交通部门,加大对非法运输、经营走私卷烟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来自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客运、货运车辆的检查,切断走私卷烟进入我县的运输渠道。时值年底,专卖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经营案件意识,分析利用有价值的个案,对明显具有挖掘潜力、团伙性的情报线索,要协调公安部门组织专人进行研究,综合运用各种情报手段,分重点、分阶段进行精确打击,对于前期经营的案件应把握时机及时收网。

(四)总结分析阶段

专卖各部门应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其中各专卖管理所于12月24日下午5时前将总结上报专卖管理监督股,专卖管理监督股于12月25日前将县局专项行动总结上报市局专卖管理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以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卷烟打假打私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打私长效机制,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把本次烟草打私工作与前期部署的雪茄烟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和“清无”专项行动结合起来,重点针对各中心城区,集中时间和精力,强化日常监管,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案件,着力解决非法贩售走私卷烟的问题。

(三)及时汇报,信息畅通

行动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重大行动、重大案件、重要成果、新闻信息随时上报。对案值50万元以上或涉案卷烟数量100万支以上的走私烟(含回流烟)案件,务必在查处后24小时以内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查,确保效果

县局督查组应加强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从计划制定、措施落实、效果评价等多维度进行检查,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2篇

为全面整顿和规范全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两节”卷烟市场消费环境,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代号为“金秋”的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一、行动主题与目标

主题:“净市场,保增长”---为完成烟草“全年税利增长10%”的工作任务保驾护航。

总体目标:确保全县卷烟市场规范指数环比增长,为卷烟经营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税利增长。

具体目标:市场净化率98%;持证经营率98%;亮证经营率100%;12313知晓率100%;检查到位率100%。

二、行动重点

(一)重点整治卷烟非法流通行为。坚持内管与外打并重,高度关注卷烟非法流通的渠道,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配送、寄递环节的检查,破获一批潜伏于本地市场中卷烟非法流通的大案要案,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内部不规范行为。

(二)重点整治五类场所。采取弹性工作机制,实行责任区域划分,分区域、分时间段对“五类场所”进行严密的监控和治理,及时查处“五类场所”中高档卷烟违法经营行为。密切关注重点户节日期间动态,根据日常掌握的信息和案件经营情况,适时收网,准确打击。严厉打击各种外包装为“戒烟灵”、“烟克”的假冒卷烟。

【2016,打传方案】

(三)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打疏结合的原则,对屡教不改的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坚决打击,同时对提供货源的零售户进行教育,必要时与营销部门联合采取降低核量等措施。把无证户数量控制在零售户总数的2%以内。

(四)加强对周边区域的卷烟市场整治。各中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关注毗邻地区的卷烟市场动态。园艺场中队要严密关注周寨、玄庙等同外省接壤地区的监管。砀城中队应加强曹庄、官庄等同河南虞城及夏邑交界地区的监督检查。文庄中队应加强对程庄、朱楼等同河南条河、种寨等相邻地区的检查。结合前期案件查处情况,明确重点检查区域和重点品牌,严密关注卷烟非法流通现象、非法收购情形及制假、售假行为,确保辖区卷烟市场规范有序。

三、行动安排

(一)行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10月10日,为期40天。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金秋”卷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使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县局成立“金秋”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行动措施

坚持专项行动和重点推进工作相结合、案件分析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分区负责和联合行动相结合、内管和外打相结合、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行动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

(一)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营造紧张有序的市场整治氛围。各中队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应紧密结合县局重点推进工作,结合“四率”要求,积极开展12313及县局举报电话的宣传,向零售户讲解卷烟“非法流通”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零售户对卷烟市场整治工作的认知度,行动期间县局将组织开展2次卷烟零售户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见附件1),各中队应利用检查时间适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广大零售户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并努力取得其理解和支持。活动期间,县局将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重大活动进行宣传,对重点案件进行曝光,以扩大影响。

(二)加强案件梳理分析,信息共享,明确重点监管区域和对象。专卖股要从全县的层面分析今年以来的案件情况和以往两年的节日市场情况,形成对比分析图表,为各中队市场监管提供有效的参考信息。各中队要梳理重要卷烟案件情况和特点,掌握不法分子活动时间、活动范围、活动规律等,及时跟踪调查,收集信息,排查和确定重点线索,进一步明确打击目标和方向。

(三)加大检查力度,提高稽查频率,确保检查取得良好效果。各中队除按照分管辖区进行检查外,应严格按照县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联合检查,提高联合检查频率及效率。县局每周组织1次与公安、工商、交通、质监部门的联合检查行动,每次检查都要制定详细的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成效。每周开展1次的错时检查、重点区域、重点户的专项整治。

实施领导带班制度,县局局长每周1次带队上市场检查,县局副局长每旬2次带队上市场检查,大队长每周3次带队上市场检查。要统筹安排专卖力量,打破中队管辖界限,把稽查力量集中在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检查。

(四)加强内管外打,严格许可证后续管理,坚决杜绝不规范行为。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不规范经营问题,要查清原因,整改到位,防止在卷烟非法流通问题上发生内外勾结参与非法收购倒卖卷烟活动的行为。市场部、中转站及稽查中队相关人员应及时对持证户长期关门、经营地址变更、转借证等现象按照规定进行反馈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虚拟客户”,杜绝出现各种形式的套购倒卖卷烟行为。

(五)积极协调配合,明确检查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流通现象。重点关注流入烟、流出烟、过路烟现象,要主动协调交通、交警部门,在活动期间联合上路检查不少于3次,联合工商、交通、邮政部门检查物流中转站不少于3次。同时要针对尾随中转站送货车辆收购卷烟行为采取措施,收集信息,适时出击,捣毁藏匿窝点,切断卷烟非法流通渠道,既要堵住非法卷烟流入,也要防止非法卷烟流出。

(六)坚持加强打梳并重,突出源头治理,开展无证经营治理工作。按照打梳并重、管防结合的原则,对新增无证户进行宣传教育,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打击,同时重点关注无证户卷烟来源,从源头上遏制无证户的增长。同时充分发挥烟草、工商联合监管烟草市场工作机制,按照已建立机制的要求,联合工商部门清理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无证无照三类无证(照)经营烟草制品行为,规范卷烟经营秩序。

(七)加大追刑力度,深化打团破网,严厉打击涉烟犯罪行为。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形成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的合力,依法严厉惩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特别是针对区域性、集团性、大规模的售假活动,要追其上线,究其责任,断其后路,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力争完成打团破网任务。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中队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队长责任制,严格执行县局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制定详细的日检查计划并及时上报专卖大队,使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效果的开展。专卖大队在开展大型行动和特殊活动时,要有领导带领、公安参与,确保安全。

(二)文明执法,规范办案

各中队加强文明执法教育,严格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对涉烟违法行为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办案。要打疏并重、惩防结合,注意倾听零售户的心声,解决合理要求,构建和谐氛围。要深刻理解此次行动的主题,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保持卷烟市场管理的连续性和高压态势,为顺利完成烟草全年的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三)加强督导、有效推进

专卖大队要利用周例会时间,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在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检查督导行动开展情况,加强信息管理和新闻报到,大要案要在第一时间上报至市局。打假成果实行周报制度,各中队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将数据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公司)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迅速开展“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树立行业形象,促进烟草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效能建设“抓主抓重、苦干实干、提速提效、争先争优”的工作要求。以“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为引领,以“四做”(政治做强、作风做正、业务做精、队伍做硬)为保障,凝聚干群智慧,点燃工作激情,加强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烟草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四个方面的提升——提升激情、提升效能、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为建设成长型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烟草提供作风效能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激情,着力解决激情减退、不思进取以及“思想不在状态”等问题,进一步提振广大干部员工精气神,始终保持“满腔热情、富有激情、充满智慧、奋力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

(二)提升效能,着力解决效率低下、执行力不强、工作拖拉迟缓以及工作业绩长期得不到提升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既定的目标任务。

(三)改进作风,着力解决行业中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良风气,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六要六不要”,着力解决作风不实、人浮于事、纪律松懈等问题。做到作风优良,纪律严明。

(四)树立形象,文明执法,规范服务,热情周到,打造诚信烟草、和谐烟草。进一步提高市场管控水平、提高客户服务水平。零售户对服务、货源、盈利的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是全面加强效能建设的有效载体,是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有力抓手,同时也是市局(公司)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必须突出活动主题、强化工作措施、实现协同推进,组织实施开展“四项”工作。

(一)以各种“主题活动”为契机,点燃工作激情

1、积极参加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组织县局(营销部)干部员工参与县城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精神,以“文明”点燃激情,“干事创业”凝聚力量,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责任部门:综合办;配合部门:各部门)

2、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利用技能比武,业务测试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提升全员文化水平。

(二)以“严明纪律”为抓手,转变工作作风

1、严格落实市局(公司)《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要求》,针对其中涉及到的“六大方面”“十二项具体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违反规定及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及个人及时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或经济处罚,确保令行禁止。(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2、开展全县范围终端建设开展情况专项检查,组织人员对终端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市管员、客户经理、送货人员线路服务、市管工作进行检查。(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3、对照“六要六不要”进行岗位自查。组织县局(营销部)全体员工重温“六要六不要”内容,结合自己岗位工作表现,全面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完善措施,要求全体员工立足岗位切实“杜绝六不要”、“做到六要”,全面提升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以“完善机制”为支撑,提升工作效能

1、完善效能建设“六项制度”,即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核制和失职问责制等效能建设“六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效能建设的制度保障。(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2、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做好二级绩效考核机制的完善工作,同时,筹划、指导各各部门三级绩效管理的深入推进工作。(责任部门:纪检组,配合部门:各部门)

(四)以“窗户岗位”为重点,树立良好形象

1、“机关管理岗位”,按照“后台支持前台,机关服务基层”的要求,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机关文明礼仪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好评率达到90%。(责任部门:综合办、专卖股)

2、“专卖管理岗位”,本着“守土有责”的原则,做到文明执法、规范办案、严格办证程序,严守“六条禁令”,热情服务、体现素质,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无一起行政败诉案件,市场净化率达到98%。(责任部门:专卖股;配合部门:各中队)

3、“卷烟营销岗位”,认真落实服务营销、品牌营销、精准营销,抓网建、育品牌、提结构、优服务、快响应、多指导,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客户投诉处理率100%。(责任部门:市场部)

4、“物流配送岗位”,按照“低成本、高效率、优质服务”的要求,及时、规范、准确、安全将客户所订购卷烟送货进店,卷烟送货到位率100%。(责任部门:中转站)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2016年11月份;

(二)实施阶段:2016年12月份至2016年11月份;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局(营销部)成立“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配合、指导“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深入开展。制订《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点燃激情、提升效能”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为活动的深入推进提供坚持保障。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按照活动要有“有声势、有震动、有实效”的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要迅速进行角色,精心思考谋划、全面履行责任,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成效,通过各部门通力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三)落实考核,强化监督,县局(营销部)将根据活动整体部署,加大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各项措施的完成情况纳入就近月份的绩效考核,确保不偏、不空、不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注重结合,营造氛围,此次活动与廉政教育、“235”教育实践活动、“企业文化管理”以及“优秀县级局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互促互进、相辅相承,形成合力,相互推动,共同提升。同时对各部门在活动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先进人物、典型事例,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大力营造“点燃激情、提升效能”良好的活动氛围。

第4篇

为进一步巩固“金秋”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结合《市烟草专卖局“金秋二号”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县局“金秋二号”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1、确保雪茄烟市场秩序良好,运行稳健。重点清理无证经营雪茄烟零售户,打击经营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雪茄烟行为。

2、确保卷烟市场规范指数环比增长,为完成“全年税利增长10%”的工作目标做最后冲刺。

3、确保专卖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全年专卖管理工作总体目标。

二、行动重点

(一)重点对非法经营雪茄烟行为进行整治

(1)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引导零售户和消费者主动抵制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的雪茄烟。

(2)严查雪茄烟案件,打击经营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雪茄烟行为。

(3)治理无证经营行为,联合工商严查重处违法违规经营雪茄烟案件。

(二)加大对网络案件的侦办力度

(1)把“破网追刑”放在突出位置,利用年底有限的时间,抓住侦破大要案、网络案件这一关键环节,加快进度,适时收网,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涉烟违法人员,摧毁其不法网络。

(2)重点关注城区“名烟名酒店”和“五类场所”的清查力度,扫除高档、走私卷烟的藏匿、倾销窝点;关注涉烟违法运输可疑车辆和囤积场所,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三)加强对卷烟零售市场重点对象的监管

(1)根据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修订方案精神,以08版五年期卷烟零售许可证换发延续为契机,将不符合条件不予延续的原持证户列为重点对象,在注重宣传引导的同时,加强监管,避免其转化为无证户。

(2)加强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清理取缔工作,执法过程中要讲政策、顾大局,要细分无证户的经营状况,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关注民生。

(3)加强对城镇主要路段零售户、卷烟经营大户以及娱乐服务类和烟酒类等经营业态零售户的监管。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0日)

县局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中队要按照要求做好前期市场调研,调查本辖区雪茄烟市场情况、梳理出不符合延续换证条件的经营户。专销要密切配合,适时召开专、销、送座谈会,分析研究辖区市场雪茄烟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动态,市管员要对线路经营雪茄烟零售户、重点户走访到位,对经营户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二)工作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专卖股协调营销部门调取辖区市场雪茄烟销售客户名单并下发至各中队,作为雪茄烟市场检查重点对象;各稽查中队对辖区无证经营情况和五类场所进行梳理建档。对收集整理的雪茄烟销售户、无证经营户、五类场所,中队应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

(三)集中治理阶段(11月11日至12月20日)

各稽查中队根据行动方案,认真做好卷烟市场治理的有关工作,围绕行动重点,主动开展市场检查和案件查处,确保专项行动发挥作用,收到成效。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稽查中队要定期对专项行动效果进行总结,县局进行考核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稽查中队行动总结于12月28日前报县局专卖股。专卖股进行整理归纳后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专卖科。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使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到位,成立“金秋二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调研,明确重点。各稽查中队要全面摸排雪茄烟市场,掌握市场的真实状况。对于较大的烟酒商店和高档消费场所要开展重点监管。

(二)注重分析,加强研究。协调营销部门对近两年销售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掌握雪茄烟在辖区市场销售趋势,防止雪茄烟非法流通现象在辖区市场发生。

(三)强化协作,完善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力争彻查市场上无证经营雪茄烟和销售走私、假冒、非法流通卷烟、雪茄烟行为。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措施,同时,建立起雪茄烟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四)突出激励,有效推进。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对“金秋二号”行动中表现突出,破获大要案、网络案件的,县局将上报市局给于奖励。万元以上案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局,县局于案发当日上报市局。治理成果实行月报制,各中队于每月25日将治理成果及数据以文字材料形式上报县局专卖股,专卖股于月底前上报市局专卖科。

第5篇

为深入开展对卷烟零售户弱势群体的帮扶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效果,按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6年度“亲情帮扶,徽映你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帮扶客户服务需求调查结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提供全面、有效的亲情帮扶服务,注重对弱势群体客户自身“造血”功能的打造,努力实现三个“提升”,即:以卷烟经营赢利带动其他商品综合赢利的提升,以卷烟经营能力带动自身综合经营能力的提升,以卷烟经营形象带动整体店面综合形象的提升。【2016,打传方案】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进退标准,完善客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推进亲情帮扶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1.明确进退标准

(1)帮扶对象标准

亲情服务活动的对象主要是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连续规范经营两年(含)以上的卷烟零售户弱势群体,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类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子女或子女无供养能力的。

第二类是有国家核发的残疾人证明或虽无证明但有明显外在残疾,导致生活困难。

第三类是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慢性疾病且对劳动能力有直接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四类是烈士遗属或伤残复退军人,且生活困难的。

第五类是从事卷烟经营的零售户家庭遭遇突发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第六类是虽不符合上述五种类型,但经民政、(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确有特殊困难的。

有严重不规范经营行为或因游手好闲、赌博等不良行为造成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不得作为活动对象。

(2)脱离帮扶标准

帮扶对象经过评价,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则不再享有“亲情帮扶”专项服务。

一是卷烟毛利收入2倍高于当地的城市低保水平标准线;

二是经营其他商品的毛利收入高于卷烟,且2倍高于当地的城市低保水平标准线;

三是已不再经营卷烟。

同时,在客户经营中,若发现客户将倾斜的货源以低于市场价销售、外流给其他客户等违规违法行为,或发现客户有游手好闲、赌博等不良行为,则立即取消其“亲情帮扶”服务。

2.协议约定

签订亲情帮扶协议,约定双方的权益与义务。(见附件一)

3.建立档案

【2016,打传方案】

基层员工(客户经理、送货员、市管员)对本地零售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依据弱势客户群体评价标准确定具体帮扶对象,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初次审核,三员签字后由客户经理提报营销部,县局(营销部)复核并确定帮扶对象所属类别,建立档案上报市局(公司)“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帮扶对象申请审核表、审定表及活动记录表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16年度“亲情帮扶,徽映你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4.动态管理

各营销部关注辖区内所有客户情况,发现有符合帮扶条件的客户,可按照选定程序进行补充申请。

各县局(营销部)对帮扶客户的评价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价指标见附件二),若在帮扶活动下,客户的经营、生活得到明显改善,达到脱离帮扶标准,则要对其进行调整,并报“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但其档案以及活动记录依然要予以存档。

所有帮扶客户的帮扶期均为一年,一年后将不再提供相应的帮扶服务项目。各基层岗位人员特别是客户经理,要按照方案及实施办法的要求,将各项帮扶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帮扶客户在卷烟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力所能及的为帮扶客户解决其他经营或生活中的困难,提升客户的经营能力,提高经营收益及生活质量。弱势客户经过帮扶后,店面形象、经营收益及生活质量提升明显的,为其服务的客户经理在年终考核或技能等级聘任时将给予相应加分。

(二)服务项目倾斜

1.货源供应倾斜

一是各营销部要在客户最高限量政策下,通过调研分析,按照帮扶客户的真实需求,在月度总量核定上给予充分满足;

二是在月度品牌投放中,每月的第一周对帮扶客户最高可增加一品黄山10条、黄山硬盒10条的货源倾斜;若遇到节日销售旺季,在节日前一周,对帮扶客户最高可增加一品黄山10条、黄山硬盒10条、苏烟(五星红杉树)或玉溪软盒5条的货源倾斜。倾斜方式为客户经理按照政策标准结合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通过商业系统应急供应模块给予增量申请(注明:亲情帮扶客户),营销部进行审核提报,采供部予以最终审核执行。

为保证货源倾斜政策的有序推进,各营销部密切关注客户经营情况,以客户的实际经营能力为基础进行货源倾斜。

2.人员服务倾斜

客户经理要根据每个帮扶客户的实际经营能力与店面情况,分析客户经营情况与发展潜力,制定阶段性提升目标,并为其“量身定做”经营提升方案。方案交营销部审核后,分阶段予以实施。该项服务要“一户一策”,营销部负责对帮扶客户提升目标与效果进行验收,并在每月上报卷烟营销中心的工作总结中予以说明。对于客户经理层面解决不了的问题,各县局(营销部)要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在每周访销中,客户经理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需求,帮助其制定备单,并跟踪客户订单情况,防止客户错过订货机会。对于生活不便、无法及时存烟款的客户,基层服务人员可帮其存款。

基层服务人员每月拜访帮扶零售客户不少于2次,对客户店面进行整理、清洁不少于1次,驻店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服务记录不仅要记录在活动记录表中,也要在客户服务手册上予以登记。

(三)经营指导帮扶

1.资金帮扶。建立烟草“亲情帮扶,徽映你我”专项活动账户,财务科负责账务管理,政工科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只能用于亲情帮扶对象。

2.贷记卡办理。积极联系当地银行,为所有帮扶对象办理贷记卡,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3.培训指导。各县局(营销部)要根据帮扶客户的经营能力提升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培训可由客户经理分片区组织帮扶客户进行现场培训,也可由各县局(营销部)统一召集辖区内帮扶客户开展培训。培训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效果培训评估,切实通过培训提升帮扶客户的经营能力。

(四)改善硬件条件

通过提供硬件设施与店面设计,以改善卷烟经营形象,推动店面整体形象的提升。

一是对于第一批城镇帮扶客户,通过统一定制、免费提供卷烟展示柜台的方式,帮助其提升店面硬件设施与形象。各县局(营销部)负责展示柜台的派送。

二是各营销部可适时向帮扶客户提供宣传促销物料如雨伞、打火机、T恤衫等,帮助客户开展宣传促销活动。由客户经理负责发放,并将宣传促销品的种类与数量记录在帮扶记录表以及客户服务手册上,以备检查。发放程序按照《市烟草公司宣传促销物料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五)营造社会氛围

1.扩大帮扶队伍。通过各种途径向所有卷烟零售客户及全体员工发出倡议,发动更多的人参加“徽映春光志愿服务队”,向帮扶客户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传递爱心。

2.拓展宣传渠道。各单位要通过市县局网站、《烟草报》、网上营销系统等平台,发布活动推进报道以及相关信息,积极宣传亲情帮扶活动,打好宣传基础。

3.发掘典型事例。要不断发掘在“亲情服务”活动中客户、服务人员的典型事例,通过加大宣讲力度,注重营造互帮互助的活动氛围,扩大影响力,增强“正能量”,努力树立“责任烟草”的新形象。

(六)定点联系制度

与“235”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年”活动等党员干部活动紧密结合,市、县二级领导班子及各级党员干部分别与帮扶客户“结对子”,建立定点联系制度。

定点联系“结对子”情况要上报“亲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上门慰问、帮扶“结对子”的弱势客户,了解实际困难,解决实际问题,检查基层各岗位人员对客户的服务到位情况,每次走访的内容要进行详细记录。

各单位要利用多方资源,拓宽帮扶渠道。积极与当地政府、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加强联系,了解掌握政府的扶贫帮扶政策,主动争取一些扶贫项目,邀请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参与帮扶活动,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不断总结完善。在活动推进中,要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价、总结,并对相关措施进行完善,力求帮扶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富有成效。

(二)推广有效做法。在活动推进中,要积极探索帮扶手段,并通过总结、改进,达到推广标准,并积极组织推广。

(三)确保规范推进。对于亲情帮扶活动的资金、物资等帮扶资源要建立专项的管理台帐并予以及时公布,增强活动透明度。督查部门要对帮扶资源发放管理、活动推进实施情况予以监督检查。

第6篇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经市局(公司)党组研究,成立“烟草亲情服务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更好地服务基层,排除职工后顾之忧,整合公共资源,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服务新格局,构建和谐宿烟。

二、机构设置

烟草亲情服务站隶属市局(公司)工会,为非常设机构,服务站设站长一名,成员5人左右。第一届人员从各单位或部门抽调,第二届起选举产生。服务站下设工作组。

服务站站长任职资格:敬业爱岗,乐于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在职工中享有一定的威信,群众口碑好,满意度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职务级别为正科级或副科级人员(包括现职、离岗或离退休人员)。

服务站成员资格:思想素质好、业务精、作风实的现职或离岗人员。

三、职能范围

1、按照市局(公司)要求,服务站的职能是:为服务对象(基层、员工、社会、离退休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合理化意见建议受理、矛盾排调、政策咨询、生活帮助等工作,具体如:红白喜事协调、水电气维修、住院快速通道办理、家政咨询服务、绿色蔬菜供应等。

2、服务站直接在市局(公司)党组和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服务站配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文件柜以及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

四、工作要求

服务站遵循“为民、高效、规范”的原则,实行“开放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运作机制。

1、规范运作流程

(1)制定服务站相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服务站人员工作规范、服务站工作制度、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办事公开制、评价考核机制等制度。

(2)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加强管理,不断推进细节管理和痕迹管理,实行服务站工作人员亮证挂牌上岗,不断规范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仪表及基础档案资料等方面的管理,做到“文明接待、准确记录、认真核实、分类归口、及时办理”。

(3)加强服务信息收集和分析汇总,推进服务事项的登记、督办、反馈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服务工作时效性。

2、强化监督考核

(1)服务站及其工作人员定期接受市局(公司)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制度落实、服务态度、办事件数、办事效率、办事质量、办事结果等,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对表现优秀、群众满意度高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对作风不正、敷衍应付、服务不力的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调离工作岗位。落选人员另行安排。

(3)考核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并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等有关规定,及时有效的开展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换发工作,规范申请和办理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换证原则

(一)规范有序原则。确保延续换发许可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规范有序推进,切实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和零售户的合法权益。

(二)合理布局原则。按照“有利于提高烟草制品零售户赢利

水平、有利于消费者购买、有利于有效实施专卖管理、有利于访送服务”四个立足点优化布局,有效限制烟草制品零售商之间无序竞争。

(三)公平公正原则。提前公布延续换发许可证的条件、程序、承办时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地对延续换证申请进行审查,依法办理延续审批手续。

(四)责效并重原则。延续换发许可证时间短,任务重,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部署,注重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许可证的延续换发工作;对于在延续换发许可证工作中存在敷衍了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的,按照市局(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换发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

四、换证范围

市范围内2016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五、程序要求

(一)延续换发许可证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原许可证正副本(正副本丢失的要提供在本地县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丢失公告);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6.申请人的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7、烟草专卖局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核、发证程序

持证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的,专卖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在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具体审查的内容有: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申请人及其经营能力、条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是否有严重违法行为等不予延续的情形;

4、是否有依法应当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形;

5、其它需要审查的材料和内容。

经审查符合法定延续条件的,应当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将《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送达持证人,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经审查不符合延续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延续的决定,将《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延续决定书》送达持证人,说明不予延续的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并收回原证件。

持证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依职权注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收回原证件。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发过程中的其他有关程序和要求,本方案未作规定的,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国烟专〔2016〕549号)、《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烟法〔2016〕349号)等烟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三)许可证的期限

延续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体期限应综合考虑本人意愿、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守法经营情况、城市规划等因素予以确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持证人依法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续:

1、申请人不具备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资金的;

2、申请人不具备固定经营场所的;

3、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独立的;

4、因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1月30日期间);

5、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6、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7、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不执行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的;

9、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

10、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儿童娱乐场所内以及中、小学校出入口周围50米半径内的;

11、经过股权转让或合伙财产转让,申请人股东或出资人出现外商投资企业或者个人的;

1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1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14、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制品经营业务的;

15、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后,持证人未按照规定提出变更申请,自收到责令变更许可证通知书30日内仍拒绝变更的;

16、停止经营业务1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办理了停业手续、停业期届满后未申请恢复营业的,经烟草专卖局公告3个月后未申请歇业或申请恢复营业的;

17、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满6个月未依法开展烟草制品经营活动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19、在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0、在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时,提交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是涂改、伪造、变造的;

2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

22、不符合《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相关规定的;

23、其他依法不予延续的情形。

六、组织实施

(一)宣传梳理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换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各县(分)局要对许可证换发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分区域、分市管线路对延续换发许可证的零售户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二)受理换证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分)局要明确延续换证的受理地点和时间,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要有组织、有计划、积极稳妥的实施,保障按期完成换证工作,同时要加强档案管理,所有延续换证档案后期分类集中上交县(分)局存档备查。

(三)复查整改阶段(2016年1月1日至1月31日):

由市局专卖、法规等部门形成联合检查小组按照本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换证工作进行复查,对执行不力及违反程序规定换证等行为按照市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规范操作、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各县级局局长为换证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认真做好换证工作的监督、审查。

(二)做好“四个结合”,一是将延续工作与零售户培训相结合;二是将延续工作与取缔无证经营户相结合;三是将延续工作与市场管理相结合;四是将延续工作与内部监管工作相结合。

(三)依法办理,为申请人提供齐全的申请须知材料,对于不符合要求不予办理的,要在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积极妥善处理许可证换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四)严格审查,核查及复查人员在审查时要认真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及核查其他相关需要审查的内容,一旦发现身份不符、虚假客户、一户多证等核查不实现象,对相关责任人按市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在受理、发放许可证过程中,所有人员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零售户的吃请,不得办“人情证”、“关系证”,一旦发现以私牟利、弄虚作假的,按照市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专卖、法规、营销、配送、信息等部门在换证工作中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换证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于2016年1月1日前未申请换证的到期许可证,专卖部门应当依职权注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收回原证件,连同不予延续的告知营销配送部门停止访销供货。

(七)在许可证换发过程中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公示换发许可证的条件、程序、办理时间和地点,严格依法办事。对于不符合要求不予以办理的,要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

(九)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积极主动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触犯刑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各县级局要求结合本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及时上报延续换发许可证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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