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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2016-07-28 12:41:0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共6篇)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思考龙源期刊网 cn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思考作者:陈晓青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第01期摘 要: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价值的实现;有利于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受到观念、利益、制度等因素制约。促进农村土地流转需要转变观念、准确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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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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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思考

作者:陈晓青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5年第01期

摘 要: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价值的实现;有利于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受到观念、利益、制度等因素制约。促进农村土地流转需要转变观念、准确界定政府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培育土地流转主体、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提高土地流转管理水平。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1-0029-02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日益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现行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分散经营,其缺陷也越来越明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就必须改变分散经营的现状,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

1.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农户分散经营下,农业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益低,土地资源浪费严重。通过土地流转,使土地向农村中的种植大户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业公司集聚,使土地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解决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用地紧缺与土地撂荒的矛盾,使土地这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得到了充分合理的利用。

2.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价值的实现。由于农业分散经营效益低下,甚至入不敷出,导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离开农村,进城打工,农村土地大面积撂荒。通过土地流转,农户就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土地的承包权在经济上得到了体现,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了,既可以外出打工,向非农产业转移,也可以就地打工,向“农业工人”转变,农民收入增加了,农村劳动力价值实现了。

3.有利于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到种植大户或农业公司之后。种植大户或农业公司成为农业经营主体,其目的是追求最大的经济利润,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他们就要想方设法节约成本,在努力发展其主要产业的同时,他们还会发展与主要产业相关的配套产业,形成农业生态循环产业链,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4.有利于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土地向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或农业公司流转后,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了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社会化大生产程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农业效益得以提高。

篇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李善君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道路,是党中央重视和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具体体现。加快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的前提,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科学配置农村人力资源、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

一、南江县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四川省南江县共有48个乡镇,522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304.12万亩,其中耕地43.38万亩,山林、水面、“四荒”(荒山、荒丘、荒沟、荒滩)资源丰富,涉及55.59万农业人口,15.59万农户。当前,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流转面积仅4.1万亩,占承包土地面积的9.5%;涉及农户0.8万户,占总农户的5.1%。其中:农户自行转包2.64万亩,租赁0.16万亩,入股0.9万亩。耕地大多按传统形式种植粮食和其他农作物,商品率低,市场竞争不强,导致土地撂荒,全县达7.3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7.5%。

二、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近年来南江土地流转发展势头较好,但目前土地流转仍处于起步阶段,流转规模较小,自发性、随意性比较大,与周边县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1、农民恋土情节严重,不敢流转。农民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特别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后,一些私下转出土地的农民,又开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种;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心存误解,有的认为

土地流转就是对承包地的重新调整,也有的怕转出后,政策一变失去承包权,就会没有“依靠”不“安全”;另外,多数农民小农经济思想意识仍然比较严重,小富即安,投资兴业怕担风险,务工经商怕丢地权,满足于守土经营的现状。

2、土地流转自主性大,小范围流转。我县土地流转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分散的、无序的小规模状态,大多数农户还没有因为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还没有因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多数农户土地流转事先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不经集体同意,私自进行土地流转“交易”,土地流转双方口头约定居多,流转期限较短,且多数土地流转都发生在家庭内部、亲戚及邻居之间,土地流转范围窄,成规模土地流转更少。

3、龙头带动不强,难以流转。由于农业收益比较低,高收益农业项目难以选择掌握,农业开发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因此,业主对投资农业开发极为慎重,真正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或业主参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业的比较少。目前,全县引进从事农业开发的业主中真正坚持下来并实实在在取得较好效益的不多。近年来,我县虽培育出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但普遍存在小“龙”多、大“龙”少,弱“龙”多、强“龙”少,企业自身实力不强,缺乏自身品牌,对产业的拉动力不够,致使土地规模流转程度还很低。

三、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作为贫困山区的南江,要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须加快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从而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发展。

一要创新思想观念,推动土地流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一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步加大对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土地流转必要性的宣传力度,让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识,消除误解,使农户充分认识土地流转是有法律保障的,是解决人地矛盾和增加收入,拓展就业空间的有效途径,切实推动土地流转。

二要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土地流转。进一步做好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工作,明确土地权属,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要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乡镇和行政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刺激土地流转。加快发展小城镇,增强小城镇的积聚功能,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大力发展劳务经济,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素质,有组织地输出劳动力资源加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外地转移,实现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为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四要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土地流转。没有龙头企业的兴办、带动,大规模土地流转无从谈起。元潭乡字库村以巴忠罐头厂、富康菌业公司、南江黄羊“863”科技示范园为依托,由村支部、村委会引导村民以地入股,把公司利益与农民利益捆在一起,实现了共荣共赢。因此,当前应把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土地流转作为重点来抓,积极支持和鼓励土地经营权向种养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能人流转,提高流转效率。在政策上予以优惠,鼓励二、三产业的龙头企业建立原材料基地,扩大“第一车间”规模,引导工业资本、商业资本向农业投入,对从事

以产业发展为目标的土地开发业主,各级各部门应对其产前、产中、产后的情况多加关注,特别是在生产手段、劳动力素质、生产条件、产出能力等现代农业发展要素中,予以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倾斜。 四川省南江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李善君

篇三: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2016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经营规模的几点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规模经营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家庭承包基础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是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根据我市人多地少实际,顺应农村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产业转移,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投资效益农业的趋向,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实现“十一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农业现代化宏伟目标,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有利于促进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实现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提升我市农业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在发展效益农业中的引导、协调、服务功能。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的进展较慢,流转行为不够规范。同时,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种田效益提高,土地流转难度增大。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加大扶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规模经营,使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农产品优质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提升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全面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原则。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时,不得改变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租赁或入股形式进行流转时,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必须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流转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方必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或扣缴。

(三)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应立足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必须与当地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区域特色相适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三、积极引导,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对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消除基层干部、群众的疑虑,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共识和内在动力。同时,要树立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先进典型。从明年起,市政府每年将评选20个左右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的先进镇、村进行表彰。

要鼓励农户通过转包、租赁、互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

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要重点围绕当地农业区域布局规划,结合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和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积极引导从事二、三产业和小规模的兼业农户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来,实行集中开发,连片种植。要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或个人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的土地。积极引导各规模经营主体吸纳流转农户的剩余劳动力继续从事农业生产,成为新型的职业农民,形成土地流转吸引大户开发、大户带动土地流转的良性循环,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和规模经营水平。同时,要积极鼓励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对季节性闲置的土地进行季节性流转,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在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中,要把规模经营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市级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的规模经营率应达到80%以上。

要围绕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模式。要继续鼓励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要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进行合作生产,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流转土地的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在土地流转基本条件不够具备、土地仍是农民收入主要来源的地区,要充分发挥种植大户、购销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技推广机构等经营服务组织作用,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以服务为载体的规模经营,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统一作物布局、统一生产质量标准、统一投入品采购和供应、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

四、加强管理,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农户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强指导和管理,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各地必须严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对在集中连片开发过程中,个别不愿流转的农户,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在不影响其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地块调整等办法解决,不得违反农民意愿,搞强制流转。流转双方要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明确流转土地的面积、四至、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合同到期后地面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流转合同应报发包方和镇(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委托发包方或中介服务组织流转的,应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注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以转让方式进行流转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镇(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村经济合作社或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应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及时做好签订合同的指导。流转当事人可以向镇(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时间较长、面积较大或标的较大的流转合同,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合同公证。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的,必须经原承包方同意。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村经济合作社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其它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及时办理备案,并报镇(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镇(乡)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对目前已流转的土地,各县(市)、区和镇(乡)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在年底前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对流转手续不全的,要尽快补全;对合同条款不清、标的显失公平的流转合同,要通过说服引导、利益平衡的办法引导双方签订新合同,并及时做好备案、登记和归档。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访制度,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

五、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的扶持力度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制约因素多,难度大,各地必须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加以扶持。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每年都要安排一定额度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专项扶持资金,用于鼓励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建设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各级涉农扶持项目应向土地流转度高、规模经营好的地方倾斜。

(二)实行信贷支持和用地优惠。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对于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允许规模经营主体以联保等形式办理贷款手续。各县(市)、区农业信用担保公司要积极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对规模经营主体因生产需要建造简易仓库、晒场等临时性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应视作农业生产用地,土地管理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同时要加强管理,防止改作非农用地。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镇(乡)人民政府、村经济合作社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要积极为流转双方提供流转土地供求信息、政策咨询、指导合同签订和流转协调等服务。农业、农机、科研等部门要与规模经营主体建立定点联系制度,优先为他们提供适用农机具、优良品种和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农资部门要千方百计满足规模经营大户对农资的需求,优先供应,保证质量。

(四)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和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力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并把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对已形成规模经营的地方,有关部门要优先立项。

(五)加大对农村劳动力非农技能的培训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非农技能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能力,拓宽就业门路,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稳定发展创造条件。

六、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领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把这项作为农业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镇(乡)、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各镇(乡)都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明确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职能,充分发挥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在流转供求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的作用。要加强县(市)、区和镇(乡)农村经营管理组织、队伍建设,使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人员与所承担的职能相适应。要建立农村经营管理和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网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信息平台。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落实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的职能,国土、财税、金融、司法、劳动保障、科技、农机、农资供应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订相应的管理和扶持办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篇四: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201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报告

一、现状和特点

1.土地流转基本情况: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转让、转包、互换、委托代耕和租赁等方式,以种养大户发动、专业合作社拉动、龙头企业带动为主,现有33400亩耕地中已有12034亩进行了流转,占总耕地面积的36%,连片上规模的流转示范区达到了52个,参与流转农户达9751户,占总农户数的31.9%,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大胆推行“预流转”制度,创造了“依法、自愿、有偿,建立永久档案,促进农民增收”的经验。创造了单季流转和常年流转相结合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冬闲田进行油菜、蔬菜、花木种植,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充分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户进一步增收。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和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长期流转,涌现了区镇十里村、青山镇光辉村等整村流转的典型,逐步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迈进。

2.交易平台建设情况: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农村土地交易平台,镇、村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和信息员队伍,建立了土地流转示意图和土地丈量、备案、登记、流转电子档案管理制度,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土地流转信息登记发布、土地评估、合同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为畅通土地流转渠道、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提供了保证。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和政策引导。一是2016年区委、区政府率先出台了《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安字[2016]27号),确定了全区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二是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区长、区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区农业局负责全区农村土地的总体协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保障了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鼓励现代农业发展投资的暂行办法等,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了各类社会与工商资本在我区流转土地,发展现代农业,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附加值。四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宣传,印制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3000多份下发到全区干群手中。五是组织各涉农镇街管委会分管领导到长沙、浏阳等地学习土地流转经验和做法,提高对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认识。

2.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和引进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依托龙头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以项目建设为载体进行招商,使得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纷纷进入农业领域投资开发,形成了农业多元化投入的格局。房地产商杨建明、刘卫生在高坑镇投资15亿新建天晟生态旅游公司,集农业休闲、乡村旅游为一体,目前已完成土地流转3000余亩。烟酒销售商张军辉投资1000万元新办了华贸农林绿化苗木有限公司,在五陂大田、红旗等地流转土地500亩用于种植精品苗木。引进客商王建文、陈勇和玖丰农业投资公司、东莞宝通公司等工商资本投资红豆杉种植、五陂农林苗木基地、药材种植和特色蔬菜等农业项目。

3.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一是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文件对土地流转的资金扶持、税收扶持和项目扶持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并在用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征收方面制定了详细的优惠标准。各镇街管委会也结合实际给予不同程度的扶持,如高坑镇、城郊管委会、白源街财政均安排了资金对流转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带动农户增收的流转大户进行奖励。二是为加快土地流转,区农业局及镇街管委会都有专门机构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为流转提供服务。我区即将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意见》,并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机构,大大强化了各级政府对土地流转服务功能。

二、困难和问题

随着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以及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就业程度的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意愿逐步增强,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不断加大,但也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一是农民对土地流转的心态较为复杂。认为土地已经养活了祖祖辈辈,今后还将养活子子孙孙,担心流转土地后会失去生活的依靠。二是流转市场机制尚未形成,没有形成土地流转市场和中介组织,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三是土地流转程序还不够规范,土地流转的随意性较大。四是土地流转规模小,招商引资难度大。

三、成效和走向

(一)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

通过土地流转,我区走出了一条农村土地由分散经营向集约经营发展的路子,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推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初步形成了以蔬菜、花卉苗木、中药材、瓜果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化产业格局,发展了52个集中连片的规模生产基地。青山镇大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钟焕然,新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肖敬芝在马岭山上租赁近3000亩荒山荒地种植油茶、瓜果和药材,将昔日荒地变成了聚宝盆,带动周边农户100余户增加年收入2000多元。彭泉村村干部冯建新、楠木村老党员吴福龙等在彭泉、裴家、楠木等村租赁耕地近2000亩种植紫珠草,亩收入达7000元以上,带动500余人当地就业。西郊花木有限公司在略下、五陂镇红旗、园艺租赁耕地1800余亩种植花卉苗木。流万蔬菜秧苗合作社在册雷村租赁耕地300余亩发展蔬菜育秧。广东宝通公司在高坑茶园租赁耕地700余亩种植蔬菜。青山天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光辉村租赁300余亩旱地种植红豆杉。市葡西公司在井冲管理处租赁耕地近1000亩种植葡萄,不仅带来了可观了经济收益,还成为我区乡村旅游的一处亮丽的风景。

(二)遏制了土地撂荒,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由于农业生产效益较低、农村劳力外出等原因,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土地撂荒现象。近几年,区农业局及各涉农镇街管委会通过有效组织土地流转,较大程度上遏制了土地撂荒现象发生。2016年上半年五陂镇册雷村大片耕地撂荒,区农业局引导流万蔬菜秧苗专业合作社社员承租这片耕地作为育种基地,既有效地解决了册雷村大片农田撂荒,又解决了流万蔬菜秧苗专业合作社由于城市扩建无土地育苗的矛盾。五陂镇长潭村种菜能手程功振、谢贵财、贺艺发等承租在外打工农民的耕地种菜,解决了在外打工农民的土地撂荒问题。镇跃进村村民李志坚将本村不愿种田农户的责任田全部承租下来,种植蔬菜,有效遏制了土地撂荒。【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三)保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由于土地流转是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依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的,土地流转后并不改变农民的承包权益。我区土地流转除一部分是在亲戚朋友之间的无偿转包外,均由龙头企业和商家协商租赁土地,并按地区差异给予了租金。我区五陂镇、城郊水田租金一般为600-800斤稻谷/亩,其他地方水田每年500-600斤稻谷/亩,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龙头企业或商家租田投资,基本上都是利用当地劳力,农民除获得土地租金外,还可以为承租方打工,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如高坑茶园赣宝农场在当地流转土地近700亩,聘用当地农民60多人,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上,确保他们既有流转土地的租金,又增加了务工的收入。丹江村莲藕种植大户卢建明流转土地400余亩,并聘请当地农民30余人帮忙,月工资也在800元以上;彭泉紫株草基地流转耕地2000余亩,并聘请当地农民帮忙务工,带动农民增收。

四、对策和建议

由于农村土地流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其价值取向应是规模化和规范化,为此,需要从模式引导、政策法规、管理服务等方面努力。

(一)加强模式引导。继续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体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流转机制。一是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逐步引导由个人向能人流转,由单户向大户流转,由外出向留守流转,由集体组织农户统一向合作组织流转等。二是根据全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布局,鼓励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主导产业,成片集中流转承包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初步形成“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三是在流转规模上适度引导,不一味地追求土地流转上规模、上面积,不搞一哄而上,不贪大求强,注重培养典型,坚持示范带动。

(二)搞好管理服务。要切实为流转大户解决规模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宽松环境。一是要有效规范流转大户运作。要帮助流转大户内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增强突发事件和抗御风险的应对能力;要加大培训力度,为流转大户培养更多的农技员、农技员和管理员。二是帮助协调“企地”关系。主要是协调解决流转大户在生产中的用水、用电、用地的价格问题。

(三)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土地流转,政策是保障。一是给予资金扶持。建议财政设立土地流转奖励基金,对现有经营面积达到一定规模,流转程序规范,合同期在5年以上,经营符合农业化导向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给予一定资金奖励。二是建立风险保障。积极为流转大户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一旦灾情发生,及时足额理赔到位。三是探索融资难题。积极探索用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实施抵押贷款等办法,为流转大户破解融资难瓶颈。

篇五: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2016土地流转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篇

第1篇

根据我单位承担的2016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内容,现将半年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通远、耿镇等8个镇街(管委会)的农村产权确权工作,实现全县农村产权登记全覆盖。

2016年,我们已完成了两个乡镇十二个村的确权登记工作,今年还有四个乡镇需要进行确权,目前,我们已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是完成无人机航拍工作,取得了1:1000的正射影像图;

二是完成了宣传资料的印发及各涉及试点镇的业务培训工作,共举办各类培训会十余次;

三是各镇街(管委会)、村、组之间界址正在确认;

四是户调资料收集基本接近尾声,药惠除东樊外其余村基本完成,张卜除杏王和庙西村,其余村基本完成,通远和耿镇部分村已经完成,其余村正在审核;

五是登记软件已经购买,所需的硬件设备正在采购中。

预计今年可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并将权证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围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出台扶持政策。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县加快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家庭农场发展从政策扶持、财政奖励、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

2、强化技术服务。通过基层农技推广、新型农民培训、农技人员下乡包村等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

3、鼓励土地集中流转。针对农村当地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户,鼓励其通过承包、投资入股等形式,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形成规模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区域化、规模化和集约化。

4、试点农业财政性保险。为降低家庭农场生产经营风险,我们充分利用农业保险“保费低、赔付快、覆盖面广”的特点,采取“财政补贴大部分,农民缴纳小部分”的方式,开展了以设施蔬菜、地膜玉米、能繁母猪等现代农业产业为核心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三)做好城中村(园中村)农村资产管理公司组建工作、官寺村农业股份公司组建工作、东樊土地股份化改造工作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

2016年4月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就《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方案。目前,湾子镇官寺村已经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公司,并在县工商局注册;集体经济股份化改制试点我们正在积极筛选试点。

(四)健全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抵押担保体系,扩大“三权”抵押贷款覆盖面。

组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可以大大降低信贷双方风险,盘活农村资产,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的积极性,目前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成立的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并已上交县委县政府审批;

(五)建立农用地流转资格准入审查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引导工商资本有序参与农业发展,新增流转面积1.2万亩。

采取四措施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完成2016年流转土地1.2万亩的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为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探索建立了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审查制度,制订了《县规模经营主体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办法(试用)》,明确审查主体、审查对象、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以及流转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尝试建立企业流转土地年审制度,主要审核流转土地后的生产经营行为与全县规划是否一致,防止企业恶意圈地和改变农地用途行为。

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发新的农业产业项目,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同时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取得较好效益。

五是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和新增合作社登记工作,不断吸引农民加入,改变农民的种植习惯,促进土地集中经营,使规模化种植得以迅速铺开。

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9.6万亩,其中2016上半年共流转土地0.65万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六)做好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全年培训2场次,培训财务人员累计达100余人次。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三资”管理电算化,2016上半年以来,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单独指导等方法分头对全县十个乡镇(管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及63个村的农村财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培训场次达十七次,培训人员200余人。

(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

2016年上半年共组建专业合作社六年,已全面完成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任务.同时我们正在积极筹备,一场就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村级财务人员的培训会。

(八)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完成6个村的财务审计工作。

通过召开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编印“三资”管理工作简报等措施,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2016年5月,全县10镇街(管委会)88个行政村又先后建起农村资产资源公开交易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平台,镇、村分别搭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站和交易所,连同2016年成立的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我县已全面建成农村资产资源县、镇、村三级管理服务体系,这标志着全县88个村将理清家底,23万农民人人成为大总管。

同时,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目前正在审计崇皇街办高墙村、通远镇的官路村。

(九)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搞好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审核管理。

一是定期不定期的对财政奖补项目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管护机制,确保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二是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三是继续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人和事,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重大事件一票否决制。

四是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全面落实。

(十)继续完善产权交易大厅各项职能服务,不断拓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范围,增加贷款额

完善了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抵押担保程序,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流转纠纷,成立了纠纷仲裁委员会,创新了农村产权交易的风险防范机制。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额累计达到3亿多元,发放贷款3596笔,惠及农户近4850户,用土地抵押面积达2.65万亩。

对农村产权交易的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完善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有序顺畅流转和交易的机制。建立了全县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县内全部产权交易信息可通过该平台实现实时、快速、权威地发布。

(十一)完成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担保及收储中心建设工作。

目前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成立的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并已上交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登记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

二是对确权登记过程中的特殊问题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争取尽快解决。

三是加大扶持,不断提高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力水平,鼓励家庭农场增加技术、资本等要素投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财政要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家庭农场提高生产能力建设,家庭农场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要给予农民自产自销的税收待遇。开展优秀家庭农场评选并予表彰。

四是股改时全方位考虑,紧紧把握好试点村的选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合理设置股权以及股改后健全管理机制等问题。

四是成立农村产权抵押抵押贷款担保中心和收储中心,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五是加快合作社建设,拟组织一次大型培训会,对全县合作社社长就发展壮大合作组织方面进行培训。【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完成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建设工作。

第2篇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进展情况

1、以农村土地流转为抓手,加快现代都市农业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8.1076万亩,其中2016上半年共流转土地1.2万亩(全年2万亩流转任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为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发新的农业产业项目,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同时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取得较好效益。

三是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和新增合作社登记工作,不断吸引农民加入,改变农民的种植习惯,促进土地集中经营,使规模化种植得以迅速铺开。

四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对一些不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了重新签订,对未签订合同的进行了补签。

2、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试点工作:根据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我县将从今年开始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通过清产核资、清人分类、折股量化、建章立制、规范监管等程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将集体资产按一定标准折股量化到人,加快推进村级集体非土地资产和土地资产相分离、社会成员和经济成员身份相分离,建立起新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运作模式,让农村经济焕发新活力。2016年我们选定通远镇何村、姬家管委会杨官寨和高刘村以及药惠管委会东樊村四个行政村作为改革试点村,截止目前,我们已完成了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工作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待县上安排后即可全面铺开;

3、积极组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和收储中心:组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可以大大降低信贷双方风险,盘活农村资产,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的积极性,是我单位2016年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大量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目前我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成立的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并已上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4、加强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工作: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三资”管理电算化,2016上半年以来,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单独指导、重点辅导等方法分头对全县十个乡镇(管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及63个村的农村财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培训场次达十七次,培训人员200余人。

5、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2016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五十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之一,去年,我们已完成了两个乡镇十二个村的确权登记工作,今年还有四个乡镇需要进行确权,目前,我们已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是做好了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

二是在试点的基础上已经完善了《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是对于已经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湾子、鹿苑两个乡镇,正在做好后期的完善和档案归档工作;

四是出版印刷了《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一书,该书收录了县在试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具体做法、配套文件等资料,是一本很有借鉴价值的资料汇编。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任务已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2016年我单位承担着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的建设任务,截止目前,我们已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六家,其中包括:药惠草王小麦新特品种专业合作社、奉正苗木专业合作社、泾渭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鹿苑手工艺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国名贵苗木花卉科技发展专业合作社、榕胜园苗木专业合作社,同时我们通过搭建对接平台,培育对接主体等手段积极引导、鼓励我县合作社参与县内各种“农超对接”洽谈工作,以减少合作社产品的流通环节,降低营销成本。目前已有县源田农业专业合作社、宏愿果蔬专业合作社成功与县内各大超市实现2016“农超对接”,对接双方的收益率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7、创新农村“三资”管理新模式,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全面推行:通过召开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编印“三资”管理工作简报等措施,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2016年6月15日,已全部完成“三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已将账务全部进行了移交。

8、完善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建设:农村产权信息网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我们掌握和了解全县农村产权的总量等相关情况,高效率地推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截止目前,我们已建立了全县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县内全部产权交易信息可通过该平台实现实时、快速、权威地发布。

9、完善了农村产权交易大厅相关的服务机制:对农村产权交易的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建立健全了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有序顺畅流转和交易的机制。今年以来,共累计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37本,已经为28家农户及企事业单位做了抵押贷款评估报告,贷款金额为230万元,全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累计达1.813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由于测绘公司尚未确定,我单位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迟迟不能开展;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面,个别乡镇(管委会)对“三资”清理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上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出清理、核实、确认等工作痕迹和过程;同时在在报账流程上手续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大额支出中,附带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等资料不规范。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大多数缺少起步资金,不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在清理二轮承包台账的基础上,对通远、药惠等四个涉农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进行一户一户测量核对,确保年底全面完成。

二是“三资”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从现在到7月底,督导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总结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清理阶段的资料整理和资料上报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各项办法、制度、流程进行资产资源的处置和资金报账,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继续加快土地流转工作,加大农业产业方面的招商力度,同时做好流转合同的签证工作。

四是成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担保中心和收储中心,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基础上,试点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扩大农村抵押贷款范围。

五是加快合作社建设,拟组织一次大型培训会,对全县合作社社长就发展壮大合作组织方面进行培训。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完成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建设工作。

七是积极组织农村资产拍卖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大《土地法承包法》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户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切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有效流转,以土地流转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保护流转农户的合法权益。

2、组织干部对农户进行问卷走访调查,重点围绕群众知晓、干部认识、程序规范、纠纷调处、政策执行等内容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中可能存在或正在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预防,确保确权颁证不走过场;

3、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宣传,真正做到了人人懂政策、人人讲政策、人人按政策办事。

4、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农经工作及土地流转新思路。开展专题调查,进行分析研究。在对统计年报进行认真汇总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农村进行调研,随时掌握农村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强乡镇农经机构队伍的培训工作,使农经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业务知识,熟悉党的政策,指导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5、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力度,切实提高他们对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既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篇六: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2016土地要素市场建设调研报告

土地要素市场建设调研报告

调研组成员:

组长:县委副书记、省委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

成员: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调研乡镇:联珠镇、新安乡、****乡、雅邑乡

调研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9日

调研方式:深入农户座谈(问卷),与村组干部、农经员、国土员座谈,乡、村两级汇报

一、土地流转现状

从四个乡镇的调研情况看,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是出租、转包,有少部分的转让和入股方式。流转的方向主要是流向外来经营户、专业承包户、本地一般农户及专业合作社等。流转期限一般在1至30年之间和季节性流转不等,流转收入一般每亩在20元至2000元之间,偏远的山地租金一般每亩在20元至200元,坝区农田租金每亩300元至500元之间;乡级政府驻地及城郊的山地租金一般每亩在200元至500元之间,坝区农田租金每亩600元至2000元,季节性出租的一般每亩在200元至400元之间。土地流转后主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当前流转的主要途径是农民自发性流转为主,政府引导流转的甚少,且土地流转零星、规模小、散,集中流转而规模发展的少。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上下不够重视,忽视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和土地要素市场的建设问题,使当前全县土地要素市场发展不平衡、发展慢,土地流转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等存在很多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大部分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的政策不清楚,认识不到位。调研结果的共性是土地流转自发性、随意性、分散性、盲目性较大,流转不规范,多数以口头协议为主,书面合同较少。形成了书面协议的,所签协议条款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合同标的、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没有使用农经管理部门的统一合同模式。大部分流转的宗地,手续不到位,没有经得发包方、村委会的同意和乡(镇)人民政府"农经站"的鉴证、备案,导致约束力不强,容易引起矛盾纠纷,造成土地流转关系混乱,土地流转纠纷增多。部分宗地签订的流转期限违规,超出了二轮土地顺延承包合同期限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的日期。

(二)缺乏引导,规模化流转少,流转效益低。土地流转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当前流转的主要是农民群众自发性**其自然性,各级政府不够重视,缺乏引导,土地流转范围小,流转渠道不通畅,转入土地困难,无法流向大户和企业手中,规模经营面积少,产业发展很难形成规模化、企业化经营,难于提升土地附加值和增加农民收益。

(三)土地要素因素制约规模化流转。**县境内大部分是山区,山高坡陡,土地破碎、零星分散,山地多、平地少,**区域耕地面积少。耕地进行规模经营,实施机械化作业难于凸显。导致土地无法向大户、企业等流转,限制了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致使农业生产处于传统的小农经济,产业经济发展缓慢。

(四)组织机构问题,致使无法管理。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机构是农经部门,是农经三大管理职能的其中之一。但当前,**县各乡镇的农经机构和人员编制已经撤销,是一种人在户不在、职能不在的状况。所以无法履行对"土地承包、农村资产及财务、农民负担监督"三大职能管理和经济发展统计、产业发展服务等工作。

三、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机构。恢复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和人员编制,机构及人员编制设置在乡(镇)人民政府下。在原人员编制2至3人的基础上,新增编制人数2至3人,使编制人数达到4至6人,从而更好地履行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这"三大"职能和农村经济发展统计、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职能工作,才能更好地加快土地流转和规模化产业经济的发展。

(二)深化认识,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让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土地流转政策和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重要意义,引导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方向,让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优化土地流转环境,促进土地要素健康发展。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和制定发展规划,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创造足够的就业空间和稳定的保障体系,使农民愿意走出去,且能够走出去,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加大交通、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和加强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做好产业发展的软硬系统,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更好地推进招商引资步伐,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区域化、规模化、企业化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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