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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2016-08-03 12:07:5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共5篇)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2013年昌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北城根、手表厂、东关二条小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编制人: 审核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一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第一篇

2013年昌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北城根、手表厂、东关二条小区)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

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

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14年度安全隐患排查

工作方案。

二.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 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16年3月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结

束。

五. 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谢运虎

副组长:赵仪军

成 员:柳红雷 龚树立 刘国育 刘云峰 韩鹏 周杰

六. 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

患、查安全设施、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

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 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

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 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

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

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

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

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民工进场、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施工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

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

况。

4. 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

避雷设备、防漏电性能; 人工挖孔桩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

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

5. 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睡岗现象。

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拖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库房、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

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

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 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是否齐全。

7.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

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

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8.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

析。

9.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发包单位是否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

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

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发包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分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 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七. 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

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8.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

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

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

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

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

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取临时措施。

附: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表

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第二篇

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长效机制为保障,通过开展安全进社区、平安送万家活动,进一步宣传、教育和普及安全知识,全面提升社区的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平安生活人人共享。

二、目标任务

把“安全社区”和“平安家庭”建设活动相结合,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社区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社区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延伸,统筹协调基层群众平安生活需求,切实推进社区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真正做到平安生活人人共享,群众安全生活、家庭平安健康。年内力争建成市级安全社区1个,区级安全社区2个。

三、方法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本着“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扎实有效”的思想,整体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6月25日-7月20日)

主要任务是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建章立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危险源、高风险环境和人群、弱势群体分布情况,建立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社区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

2.认真搞好宣传动员。组织召开社区干部会议,对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讲清目的、意义,宣传安全社区创建理念和标准,动员社区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3.开展调查摸底。在宣传动员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人群分布等软硬件情况,建立社区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10月)

1.积极搭建“安全进社区”活动平台。一是在社区道路、楼道等居民日常活动的适当场所建立固定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设立相对固定的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安全健康救助、家庭安全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三是明确1名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员,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宣传安全知识,参与社区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在80%以上,共同打造安全社区。

2.定期开展社区安全隐患排查。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在社区开展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主要排查社区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房屋居住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防灾减灾、环境安全与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社区每月应开展不少于2次的隐患排查,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隐患整治及事故应急预防措施。【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3.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自救演练。各社区(村)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及社区的特点,开展防火、防洪、防雷、防触电、防地震等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能力。(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2月)

对2016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积极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安全社区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简称“双基”)工作有效平台。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包抓领导为组长,包抓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信息报送。各社区(村)要认真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及时了解、及时记录、及时报送,每半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活动,将排查情况盖章签字后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办事处安监办。

2016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3篇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第三篇

第1篇

在近期全国严峻的安全形势下,我局按照国家、省、市、县领导安全工作批示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全面掌控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职责划分

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有关股室按职能切实做好相应工作并加强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工业园区环保站负责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加强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迎接检查和督察工作。

三、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围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源企业,包括:周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有废渣场、尾矿库的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企业等;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定和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上游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2.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对风险源企业执行环保制度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危废处置等有关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包括环境应急处置设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开展细致排查。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企事业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要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7月10日前,企事业单位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1)。

(二)复核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25日),组织业务骨干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辖区内风险源单位和环境敏感点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报告由企事业单位法定代理人签字并及时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签字认可。

(三)县政府督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30日),迎接县政府督查组的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职责,组织彻查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并落实资金和力量,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建设项目要求配套的环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时应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现存在隐患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应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四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向同级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涉及企业的,立即依法查处。五是认真梳理涉及环境安全问题的信访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风险评估、预案管理、应急联动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增强环境风险意识、积极参与各类环境安全活动和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第2篇

一、指导思想与调查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本次调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的出发点,以摸清我县化学品生产现状为重点,为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和化学品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奠定基础。

(二)调查目标

通过本次调查,摸清我县化学品生产及有关环境基础信息,建立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信息系统。为环保部、省市环保部门确定重点区域和行业、筛选需高度关注的化学品清单、定期排查新化学物质、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梳理评估化学品项目布局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具本调查目标如下:

1、基本掌握生产化学品的种类、产量、区域分布等情况;

2、初步掌握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区域和行业分布特征情况;

3、初步了解特征化学污染物种类等情况;

4、建立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信息动态数据库。

二、调查原则与技术路线

(一)调查原则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调查工作部门和人员,落实人员经费,细化职责分工,精心组织,逐步落实,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2、全面调查,突出重点。本次调查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一次针对化学品的摸底调查,重点查明制造化学品的企业及其生产、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和数量。

3、加强监督,保证质量。加强督导,仔细审核,按照调查工作有关质量控制要求,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把关,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4、分步实施,定期更新。摸清并持续掌握我县化学品生产、使用及环境情况是完善我县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突出重点、保障工作质量,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工作要求,化学品调查工作分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和使用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两部分实施,之后每五年定期更新。

(二)技术路线

全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技术路线见图1。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

(一)组织机构

本次调查在省市环保部门的总体指导、调度下进行。为保证我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宜丰县环境保护局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

调查办具体负责对调查工作的实施和组织协调,审定和报送调查结果,及时汇总调查数据,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工作任务

1、制订实施方案。我们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本县实际,制订《宜丰县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调查实施方案》,本地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

2、确定调查企业名单。通过筛选,确定调查企业名单,并报市环保部门复核。在确定调查企业名单时,应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如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污登记、环境统计、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全省汞污染排放现状调查评估、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等工作掌握的已有企业名单。同时还应协调本地安监、工信、质检、工商等,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筛选。【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3、企业填报。组织实施本次调查工作,发放调查表,并组织指导企业填报。

4、数据审核及上报。按照环保部、省市环保部门有关数据质量和审核要求审核数据,合格方可逐级上报。对于不合格的,应形成审核意见,要求企业重新填报。

5、调查资料的保管与使用。妥善保管本辖区调查企业的纸质调查表及相关资料。调查所得资料仅用于掌握全县化学品生产及环境情况,不与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挂钩。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幸福宜春,按照学雷锋志愿服务总队关于成立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的工作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提升市民素质,构建幸福宜春为目标,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拓宽领域,推进我县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三、服务项目及对象

1、服务项目

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社区及城乡区域开展废气废水监督、植被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

2、服务范围

以中心城区各街道、社区为重点,适度延伸到周边乡镇、企业。

四、工作安排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建分队(2016年11月)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2016年1月至11月)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2016年11月)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

动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本单位队员推荐、报送工作。为本单位队员参加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方便。

2、周密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打造特色,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大活动参与的覆盖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志愿服务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积极向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投稿,加强宣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激励措施,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016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篇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2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16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中旬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本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要按照《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务必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9月16日)。

镇安委办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配合县上安监、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

镇上对各村委会及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配合县上集中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查事故,追究责任。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高限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五)广泛宣传,全员监督。各村委会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镇司法所,土地管理所、镇社保办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该关闭的要配合县上坚决关闭,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第6篇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自然地质环境比较复杂,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其发布特点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强烈的突发性,广泛和区域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的威胁和危害非常严重,且呈现隐患增多,威胁增大的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水利工程老化渗漏引发地质灾害及地裂缝等。

我镇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3起,毁坏房屋12间,倒房3间,紧急转移群众230余人,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软弱层顺层滑坡。这一类滑坡规模大,危害性大,成灾范围广,以、安沟、东山、何家坪村较为突出。

(二)地面陷塌、地裂。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层变化,以及地下水和洪水暴雨冲洗造成地表下陷、山体移动而诱发,主要存在在十里店村、村的有关组。

(三)水利工程老化,致使渗漏、渠道崩塌。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张家尧等村。

(四)泥石流。由于山体高陡,采石、采矿、滑坡、崩塌、等泥土砂石和废碎石块堆积,一遇暴雨和持续降雨,极易造成泥石流。

二、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人为等因素有关以外,还与降水关系相当密切。因此,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镇201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范因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它时段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和隐患点(段)的预防。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镇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见附表)。部分隐患点险情严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暴雨、连续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以及乡属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监测

(一)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形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监测方式、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群测群防等方式进行监测。可利用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报警器等简易的监测工具,对滑坡、崩塌体和建筑物的裂缝进行简易测量,记录分析监测结果,预测预报灾害发展趋势,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最有效的方法。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职责。各村委会、社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1、镇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责任措施的制定,督促,以及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传达、普及、宣传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向责任单位和受威胁对象搞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和发放,协助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明确地质灾害信息员、联系电话以及联系方式。各村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责任制”,并安排一名干部为信息联络员,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居民聚居点,均应挑选1-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动态监测。汛期加大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灾或险情加重能及早发现,及时报警并主动避让,严防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4、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通报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减少灾害损失,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乡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汛期对重大隐患点和高危点,监测员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变化情况,通报信息,并建立巡查台帐。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形式向上级报告。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镇政府联系电话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为:。

5、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明确安全通道。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居民,村里要组织搬迁,动员他们迁至安全地带、搭建避灾棚或临灾迅速就近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危险区域内所有非农业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庄和集镇规划,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宣传、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大家增强查灾、报灾、防灾、避灾、减灾意识,自觉防御灾害,发生险情时能自觉服从管理。

6、根据地质灾害种类与性质,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如组织开挖排水沟、维修水圳、修建挡土墙、打抗滑桩、生态退耕等。治理经费实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同时积极争取立项治理经费。

7、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在面临突发性地质灾害危险及发生灾情时应急处理工作能快速启动,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分工

(一)主要由自然因素作用引发的,威胁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预防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监测责任为有关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

(二)威胁特定范围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为引发人及该设施的主管部门。

(三)矿山地质灾害和建设工地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责任为引发灾害的矿山、企业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及其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企业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工队、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政府继续与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社区居委会与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及所辖重点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工矿企业与车间、班组、工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

全镇要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各村、社区要配合镇安委会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停业整顿,严密监控,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四、抓好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劳动行为,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禁使用无资质的施工队、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昌险作业,在巷道施工中,严格执行厂(矿)长带班制度,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每个掌子面的施工人员严格控制在3人以下。

五、做好其它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辖区内车主的安全教育管理,按照道路交通的有关规定,狠抓村民、居民生产生活用车的管理,加强超员、超速、超载车辆的安全整治,严禁农用车辆载人,同时要认真抓好农机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利用会议、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职工、村民、居民,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落实低智能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村民、居民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安全整治。

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各重点企业、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形成上下衔接,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的应急救援体系。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镇、村、社区、企业、相应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1、加大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能知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程、规章不断规范作业人员劳动行为,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特种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2、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要加大各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企业要对以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特别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和施工等记录制度,该上墙的必须上墙,对以往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要进行刷新,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人人知安全管理制度,个个懂安全操作规程,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九、坚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及工矿企业要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县安监局、环保局和中小企业服务局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对隐瞒事故不报、迟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为了加强矿产资原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的监督职能,严禁一切非法开采矿产资原的行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非法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禁一切己被关闭取缔的小煤窑和铅锌矿洞死恢复燃,切实维护好我镇的矿产资源。

2016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5篇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政府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全区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做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防范和杜绝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众食品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工作重点

根据辖区内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黄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使用添加剂单位为重点产品,以食品企业集中的镇为重点区域,以蜜饯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以滥用非食用物质和超量使用添加剂行为为重点问题。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通过加强宣传,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巩固深化去年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履责能力,将主体责任落实。

2、加强巡查的力度和宽度,全覆盖地开展日常巡检工作。日常巡查是监管工作的规定动作,按照要求,对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性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添加物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场区卫生状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企业,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同时积极指导乡镇质监站工作,充分利用乡镇质监站队伍,发挥他们的作用,将巡查任务分解到镇(开发区),使其尽快融入工作当中,增强监管力量,强化食品安全由部门和乡镇共同监管转型。

3、定期调整、完善、充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一是坚持每季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尤其是企业产品质量、对企业巡查等情况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记录档案。做到每开展一项工作都有完整记录可查,及时做好工作的小结、汇总和整理。

4、突出重点,实施专项检查。针对重点产品加大力度进行突击检查,对于重点区域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于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同时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5、大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取证工作。继续积极配合市局做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及时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申办和取证情况,帮扶企业规范生产加工过程,指导企业做好申报QS证的相关工作。

6、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营造行业诚信环境,完善诚信社会监督机制,从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身诚信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做好长效监管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根本途径。一要加快推进实施食品召回制度,二要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三要强化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防止事态蔓延,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最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金,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第2篇

一、工作目标及总体要求

通过此次“百日行动”,在全区食品生产领域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重拳重典、标本兼治、强化预防”的要求,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执法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全面完成省政府“6个100%”目标和“非法使用工业硫磺、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二个突出隐患专项整治任务,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非食品原料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通过整治,进一步督促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不安全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使严重损害消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区食品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我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稳定提高。

二、整治重点

确定乳制品、蜜饯、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用植物油、蜂蜜及干制蔬菜、饮料及饮用水、肉制品、酒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十大类产品为“百日整治”的重点产品。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是:

(一)乳制品:违法添加三聚氰胺、工业明胶、β-内酰胺酶、革皮水解物等非食用物质,以及阪崎氏杆菌、黄曲霉毒素M1、抗生素污染等问题。

(二)蜜饯:蜜饯中滥用着色剂、甜蜜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以及生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三)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中违法使用塑化剂,变性淀粉生产中使用未经批准的辅料,食用明胶产品中铬含量超标等问题。

(四)调味品:辣椒制品等“有色”食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碱性橙等工业染料,以及酱油等调味品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酸水解蛋白等问题。

(五)食用植物油:违法使用“地沟油”、以及产品中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超标、山茶油等掺杂掺假等问题。

(六)蜂蜜及干制蔬菜:蜂蜜中掺杂使假、以及产品中氯霉素超标等问题,干制蔬菜中使用工业硫磺熏制漂白、及铅和镉金属污染。

(七)饮料及饮用水: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微生和溴酸盐超标等问题。

(八)肉制品:使用病死畜禽肉和来历不明原料肉、以及原料肉中“瘦肉精”、抗生素、火腿肠中使用工业明胶等问题。

(九)酒类:黄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白酒非法添加甜味剂,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问题;葡萄酒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等问题。

(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使用废旧回收料生产加工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组员的组织机构,负责此次“百日行动”。2、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按照省市局有关要求,进行责任分解,组长全面总抓,副组长协助抓,组员具体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和“进村、进企、进户”等措施,形成“厂厂三人管、责任各落实”的格局。3、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要高度认识此次“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此次行动不仅仅是解决食品安全隐患的行动,更是保护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关乎国家大局的政治行动,要集全局之力,统一认识,打好这一仗。

(二)动员部署,全面排查。1、制定方案。根据辖区实际,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制定科学、细致、可行的行动方案。2、动员部署。召开全区乡镇质监站监管工作人员大会,布置此次行动任务。3、全面排查。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工作原则,全区食品生产领域按乡镇划分,各乡镇要进行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特别是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摸底,做到“两清”,底数清,情况清。为下一步开展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培训,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三个一”活动,对每家企业负责人组织一次约谈,开展一次培训、签订一份承诺书,以促使企业真正把好厂门,落实责任。召开辖区内各食品企业负责人培训会议,进一步对《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诚信经营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通过签订承诺书、企业代表发言等措施,提高业主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强化业主的主体责任。

(四)突出重点,开展整治。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突出蜜饯、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单位,黄白酒三类产品为重点监管产品,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整治。采取增加巡查频次,日常检查结合突击检查,强化专项抽查等手段,以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回收食品为原料、食品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确保区域内食品安全。

(五)奖优惩劣,整顿秩序。对排查发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条件不符合、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坚决采取责令停产、暂扣许可证等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以及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借助媒体,树立正面典型,对于好的企业要进行支持保护。

(六)探索机制,长效管理。以“百日行动”为契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的原则,划清监管边界,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责任不清等问题。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监管前移,注重发挥“三员”作用,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工作责任网。要进一步提升基层站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要结合监管需要,强化基层站所食品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分级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工作,提升基层站所人员食品监管业务素质。推进实施企业风险等级分级评价制度,增强发现潜在风险的能力,并做到早预防、早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最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金,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第3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精神,按照省、市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黄白酒产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二、整治目的

(一)确保人体健康。宣贯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宣贯黄白酒强制性卫生标准,制止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生产、销售。

(二)提高产品质量。按计划对黄白酒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样。对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恶性低价不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治步骤

(一)对我区生产的黄白酒进行统一监督抽样,摸清产品质量状况。根据市局2016年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工作任务,对我区生产的黄白酒实施监督检验。

(二)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获证企业必须严格检查所有原辅材料,严格检验出厂产品,严格执行QS标准,严格处理过期、回收食品。

(三)按计划进行巡查和监督抽样。制定定期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计划,对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抽样,统一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四、整治工作标准

(一)全区黄白酒生产企业不存在制造假冒伪劣及无证、无照、无标准生产行为。

(二)企业生产必须满足QS食品市场准入证审查细则的要求。

(三)通过整治,黄白酒的合格率不低于85%。

(四)合格产品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和扩大“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特种设备区域性安全隐患治理,特种设备事故防范体系建设,配合市局集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行为,坚决消除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行为导致的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逐步完善“打非治违”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特种设备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行业领域特种设备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违法充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非法充装、检验和供应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

(二)起重机械非法安装、改造、非法使用、无证作业。

(三)锅炉非法安装、修理、无证作业。

(四)电梯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维保质量低下,应急响应不及时。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要把此次开展的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重点,作为改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的契机。集中时间,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督导相结合,排查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对发现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消除到位,特种设备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到位。从2016年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初)。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企业自查自纠上报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在各镇(开发区)质监站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进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该查封的特种设备一律查封整治。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要持续保持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督促指导整改阶段(8月)。对各镇(开发区)质监站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堵塞漏洞,推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对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打非治违”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打非治违”工作进度慢、成效差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分局相关科室,各镇(开发区)质监站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切实抓实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一)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各级政府的部署要求,把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分局成立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要切实发挥各镇(开发区)质监站人员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的“四定”工作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做到任务包干、责任到人。

(二)加强联合执法。配合市局,要加强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联合排查,对需查处特种设备事故、追究责任的,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追究到位,要强化合作监管,形成齐抓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合力。

(三)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要把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与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按照有关规定,注重企业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的运用,对诚信的企业给予激励,对诚信不达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给予制约。

(四)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进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媒体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中的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宣传推广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继续大力开展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切实提高特种设备持证上岗率。

(五)坚持标本兼治。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对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能上升为制度的要上升为制度,能转化为工作机制的要转化为工作机制,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六)确保信息畅通。每周四(从6月4日起)中午12:00前汇总报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见附件2)和(见附件3);6月29日、7月30日、8月30日前活动总结;重大活动、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对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活动材料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和治劣、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全面加强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区委、区政府“工业强区”战略实施的良好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关注产品

以细木工板、电线电缆产品为重点关注产品。

三、工作目标

(一)列入重点关注产品达到4个100%。

重点关注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挡案;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100%年检;获证产品100%全部实施监督抽查。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解决细木工板产品中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

(二)推动“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完善重点产品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

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乡镇质监站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出口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由明显提高。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3月份开始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4月15日前)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并进行广泛的动员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5日至10月31日)

全面落实重点关注产品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关注产品区域整治,切实解决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31日—12月31日)。

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和验收。

五、内容和措施

(一)内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

根据省市局开展2016年度重点产品质量关注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两类生产许可证产品获证企业的检查力度,对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着重查处,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

(二)实施措施

1、对辖区内细木工板、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调查摸底,100%建档。

2、加大对辖区内细木工板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甲醛释放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企业。

3、开展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加强标准法律法规的宣传。

4、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获证产品抽样覆盖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1、围绕区域块状经济特点,从规范着手,通过调查走访,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的数量、特点、重点区域,把握规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100%建档。

2、不断探索行业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使块状经济不断提升。

3、通过监管措施,细木工板合格率不低于85%,电线电缆合格率不低于95%。

六、积极构建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长效机制

(一)加强监测分析,确定监管重点,推动执法工作

通过对重点关注产品的抽检及日常监测结果、申诉举报数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确定辖区监管重点,及时对问题单位和重点区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加强行政指导,完善准入机制,强化自律建设

以细木工板、电线电缆等产品为重点,加强对生产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实施市场准入中的普遍指导、经营中的特定指导、事发后的建议指导等措施,将服务中寓监管,监管中有服务,引导经营者实施质量安全标准准入制度,完善产品进货查验、重要产品登记备案、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自律制度,促进企业间协议准入机制的规范化建设。

(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社会责任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学校、协会、学会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及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正确引导消费,让产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工地、进科技园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教育和引导经营者自律,鼓励群众参与,提高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不断揭露和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食品等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沟通信息,加强宣传

围绕重点关注产品工作目标和重点,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产品质量信息。对重大信息、取得的重大成果和工作亮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等也要注意及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对整治成果要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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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共5篇)2016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活动方案***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 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的通知》(安交发[2015]8号)文件精神及县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安交运函[20152016安全隐患排查方案(2016-08-25)

3、2016安监局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共6篇)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长效机制为保障,通过开2016安监局安全隐患排查方案(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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