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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2016-08-04 11:17:3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医院政务公开方案(共6篇)2012年医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卫生中心院务公开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院务公开工作,增加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促进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公明医院于近日院务公开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一、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院务公开实行医院党组织统一领导、院行政主持、行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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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医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第一篇

卫生中心院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院务公开工作,增加管理和服务的透明度,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促进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公明医院于近日院务公开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为:

一、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院务公开实行医院党组织统一领导、院行政主持、行政办公室具体运作、工会和职代会协调监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院长为组长的院务公开执行小组。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院务公开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大主要内容。 第一: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及业务科室设置;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2、管理制度:包括门诊、急诊和病房管理制度,病员入出院、转院管理制度;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

3、医疗卫生服务信息:

(1)重大疾病的控制和预防情况;

(2)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药品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

(3)医生所开处方中的药品种类、数量和总价格;

(4)医院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单病种人均费用;

(5)药品、医疗设备等采购招标标准、程序和中标单位、中标价格;

【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6)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和评估结果。

4、便民措施:

(1)按规定应病人或其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如病历的查询、复印)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

(2)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

(3)医院门诊部、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径;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4)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5)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5、行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包括医德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服务用语、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3)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患者个人公开的主要内容

提供就诊者的具体诊疗项目、药品名称、数量、价格等费用清单。

第二、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 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2、重大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 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

2、财务管理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收费情况,药品收支,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财务收支情况,成本核算;绩效工资的核算和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教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3、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情况;

4、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6、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三) 人事管理

1、人员编制情况及人员出入编的情况;

2、单位领导职数、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领导职数、岗位数的设置情况;

3、行政管理类(含行政事务)、专业技术类各职级职数的设置情况及雇员岗位数的设置情况;【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标准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情况;

6、人员外出进修、培训情况;

7、职员、雇员的招聘标准、条件和程序及招聘情况;

8、聘用合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

9、职工职位工资和各类补贴的调整;

10、职能科室,业务科室负责人任前公示情况。

(四) 党务信息

1、党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2、党组织作出的重要决定和决议;

3、党组织部署的重要工作及实施情况;

4、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6、发展党员过程的公示;

7、年度党费收缴、开支情况。

(五) 职工关注的相关信息

1、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

2、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

3、对违法违纪职工及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等;

4、计划生育管理情况;

5、单位周转房的分配方案;

6、工会福利收支情况。

(六) 领导干部重要事项

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法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

三、院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外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 对社会公众公开的主要形式

1、在门诊、病房或对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院务公开专栏;

2、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医院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第二篇

医院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院和服务群众能力,推进医院民主管理,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医院改革、发展与稳定,根据县卫生局有关院务公开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以公正便民、依法办事、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监督医疗服务运作过程为着力点,通过深化、完善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参与医院改革的积极性,促进医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建筑高效率的医院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二公开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从实际出发,真实、准确、可靠;讲究时效,不搞形式主义,有利于广大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二)坚持全面公开、突出重点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按规定要求全面公开,深化对内对外公开;公开重点是涉及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坚持群众参与、有利监督的原则。广泛发动职工关心、参与、

支持、监督院务公开工作,让职工知院情、议院事、参院政,丰富办事公开形式,有利于群众参与和监督。

(四)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院务公开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五)坚持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到经常公开、定期公开,避免信息过期和信息无效。

三公开内容

(一)决策公开:医院建设发展与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重大决策。

(二)制度公开:卫生主管部门对医院的规范性制度、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三)财务公开: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财务收支,上级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分配,职工“三金”缴纳情况等。

(四)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开: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改项目、基建工程项目承包制度及招投标情况。

(五)设备购置公开:年度设备引进计划、论证、实施招投标的情况、设备验收情况等。

(六)人事公开: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招聘、任免、交流、考核、奖惩、人才引进、培训进修、职称晋升等。

【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七)监督公开:对医院的监督手段、监督部门、投诉渠道、咨询热线等公开。

(八)物资采购公开: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卫生材料、后勤保障材料、办公耗材及大宗印刷品公开在政府定点采购单位订购。

(九)党风廉政建设公开: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违纪违规处理情况公开。

(十)医疗公示制:需要向社会及患者公示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高值医用耗材、优惠及减免的相关政策、就诊程序、服务方面的相关承诺、有关医疗新业务新技术进展、便民利民措施等情况。

院务公开内容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医院实际和新形势的需要,其内容也相应地不断调整和丰富。

四公开形式

(一)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凡医院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事项、重大建设项目等情况在职代会上公开。

(二)以院务公开栏和各种会议为经常形式。在便于群众观看的位置固定设置院务公开栏,经常性张贴有关院务,如职称晋升、年度考核、优秀评聘、人才队伍建设、专科专病建设等院务的公开及职工应当了解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性、临时性、突发性的问题;院内定期召开职工大会、院长办公会议、职能科室工作会、科主任工作会等各类会议,通报医院经营管理情况。

(三)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实施公开。通过院内发文、院报、墙报、黑板报、宣传橱窗、新闻媒体等形式适时进行公开,并推行网上办事、网上公开,特意在医院网站开僻院务公开专栏,公开职工关心的热点、

难点、疑点问题及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

在采取灵活多样公开方式的同时,要围绕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领办代办制、失职追究制等,以推进办事公开真正取得实效。

五公开时间

院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规章制度、投诉渠道、就诊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要常年公开并及时更新;办事结果、收费情况应在事情办结和收费发生的同时公开;医院年度工作目标、财务预决算、人员年度考核每年公开一次;人员聘用、任免、日常考核、奖惩情况、工程项目招标及建设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应随时公开。

六公开程序

(一)收集预审

各责任(职能)科室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汇总并形成文字材料,由院办预审后提交院领导审批。

(二)及时公布【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按照院领导审批同意的意见,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三)征询意见

内容公开后,要及时听取干部职工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复议或予以纠正。

(四)整改落实

意见经过整理后,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指定责任科室具体落实整

改,因客观原因暂不能解决的,应向职工说明。

(五)建立档案

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责任科室和干部职工提出的问题、答复及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由院办统一汇总后移交档案室存档。

2015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第三篇

第1篇: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我院医疗服务工作透明度,让患者和群众享有医疗知情权和监督权,向社会全面推行院务公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推行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宗旨落到实处,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真实、公正、廉洁、敬业为基本要求,把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院务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对医疗服务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医患关系,使医院的各项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社会,提高我院的社会承诺水平和信誉程度,促进医院快速发展。

2、推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依法公开。院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与规定进行。(2)真实公开。院务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实事求是、办事结果公平公正。(3)注重实效。院务公开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实实在在地开展各项工作。(4)有利监督。院务公开要面向患者、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患者就医,让患者与社会、职工对医院的工作全面地进行监督。(5)保密审核。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机关规定限制和禁止发布的信息,不得公开。凡涉及医院发展的核心机密、或需阶段性保密的事项,由承办科室报请院领导审核同意后,不予公开。凡不能确定是否应公开的内容,由承办科室同院办公室会商,报院领导审核批准后决定是否公开。(6)适时调整。医院将根据上级规定和医院工作的实际,不定期的对院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进行适度调整,以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有效和完整。

二、向患者和社会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各类上岗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科室、职务、职称情况(标记在上岗佩戴的胸卡上);

2、入院须知及其他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等;

3、医疗服务项目名称、价格和药品名称、价格;

4、住院费用清单,出院时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单;

5、医疗服务承诺,如病人选医生的信息、便民服务措施等;

6、医院应向患者提供的39种知情告知事项(详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7、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规定,公安部、卫生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通告;

8、医德医风建设相关规定及“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及处罚标准”;

9、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三、向职工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的重大决策;

2、重要人事任免;

3、重大项目设备的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4、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

5、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重点监控的药品使用情况;

6、职工奖金、福利的分配和发放。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1、院务公开的文件在院内公示;

2、媒体公示;

3、病友告知书;

4、公示栏;

5、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6、电子网络公示;

7、医患沟通座谈会;

8、行风监督员座谈会

9、走访;

10、其他形式。

四、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医院切实加强对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院长段华汛任组长,副院长胡思荣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党办、院办、医务处、门诊部、外事部、群工部、财务科、审计科负责负责人为成员,党办负责院务公开日常协调工作。

2、医院把院务公开作为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院务公开纳入医院管理和纠风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院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考评制度,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将院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院务公开结果和成效作为评价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

3、实行院务公开责任制。院务公开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医院各科室按各自工作职责,具体实施并落实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和事项,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院务公开工作负主要责任。

4、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主人翁意识的培养,开展“假如我是病人”、“假如我是病人家属”、“假如我在诊疗中遇到困难”、“我将如何当家作主”等方面的换位思考,培养和激发医务人员对病人的关爱和感情。培养和激发广大职工参与医院管理,推动医院快速发展的热情和动力。

5、积极开展卫生进社区活动,组织医务人员到社区进行医疗服务,开展与患者心连心活动,使医务人员亲身了解群众医疗困难,增强医务人员与群众的情感交流。了解和掌握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五、院务公开的监督

1、各科室的负责人对本科室的院务公开工作要真抓实干,医院分管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总结经验,使院务公开逐步规范和完善,取得满意的效果。

2、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成员对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进行明查暗访,检查各项承诺和规定是否落到实处,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完善。

3、经常性地组织医院的患者、患者家属和群众召开座谈会,及时听取各方面对院务公开的反映、意见、建议。

4、医院设立院务公开的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对违反院务公开制度的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要及时作出答复、处理,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科室和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进行处罚。

第2篇: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施行)》(卫生部令第75号),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永利 院长

副组长:成军 副院长

张建利 副书记

张岩 工会主席

成 员:

王蕾 院办公室

陈明莲 宣传中心

赵香梅 医务处

李春梅 护理部

王桂爽 医保办

吴玉荣 物价办

张淳 器械科

田建华 工会

吕英伟 信息中心

梁卫真 纪检监察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办公。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成军副院长主要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2、张建利副书记主要负责信息公开监督考评工作;

3、张岩主席主要负责院务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办信息公开事宜;

2、组织公开的信息的维护和更新;

3、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4、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三)各处室工作职责

各处室要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负责本处室制作和保存的信息的公开工作。

同时,下列处室还应承担相应职责:

1、院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审核申请人向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并提出拟办意见,负责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负责受理当面提交给本单位的依申请公开申请;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工作。

2、宣传中心:负责信息的新闻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负责涉及本单位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澄清工作;

3、医务处、护理部:负责组织诊疗人员、流程、项目、服务相关内容的信息录入与维护。

4、物价办:负责医疗收费项目的信息录入与维护,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5、医保办:负责医疗保险相关内容的信息录入与维护。

6、器械科:负责大型设备相关内容的信息录入与维护。

7、工会:负责院务公开工作;

8、纪检办:负责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系统录入及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工作;

(四)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职责

各处室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处室信息工作联络员,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信息的整理、提供;

2、维护和更新本处室公开的信息;

3、参与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4、配合处室主要负责人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审核处理;

5、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三、信息公开范围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应当公开的信息

1、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

2、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和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的身份标识;

3、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的诊疗科目、准予登记的医疗技术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4、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名称、从业人员资质及其使用管理情况;

5、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情况;

6、提供的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及门诊出诊医师信息;

7、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

8、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

9、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10、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三)应当事先告知患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的信息

1、患者接受的重症监护、介入诊疗、手术治疗、血液净化、器官移植、人工关节置换、高值(千元以上)费用项目等诊疗服务及其收费标准;

2、患者接受的超声、造影、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CT)、磁共振成像(MRI)等主要辅助检查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3、医保患者使用的自费比例较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之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4、法律法规和临床诊疗规范规定的其他知情同意事项。

(四)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属于本单位制作和保存、未主动公开并经保密审查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

四、本机关信息公开方式及程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方式

(1)医院网站。在地坛医院网页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

(2)新闻媒体。通过院报、《地坛之声》、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3)新闻发布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其他方式。通过电子触摸屏、LG电子屏幕、信息公示栏、门诊咨询台患者可以查询相关诊疗和收费信息。

2、公开程序

原则上,上级部门的公文,应确认上级部门已经公开后方能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实行各处室负责制。各处室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检查、梳理网上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信息。对需要公开、修改或过时废止的信息应主动与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审查后,通知信息中心进行相应处理。信息中心应在收到该信息5个工作日内,按照信息属性分别编入信息公开信息系统“信息公开目录”或“依申请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方式

(1)受理机构

在院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事宜。【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2)申请途径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院办公室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②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处理程序

(1)提出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申请人)以信函、传真等形式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北京地坛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

(2)审核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人申请与自身相关的信息,必须当面递交有效身份证明,并当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审核的重点内容:

①申请要件是否齐备、真实;

②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是否明确;

③所获取的信息若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即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对于内容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受理申请。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回执中明确答复日期。同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单”,提出拟办意见,将申请表和处理单送有关处室。

(4)办理申请。有关处室应根据申请内容查找相关信息,处室负责人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签。原则上,办理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申请信息的公开有异议或认为不能提供的,应注明不能提供的理由。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有敏感内容的,应提出具体意见,并送院办公室进行保密和法律审核。必要时提交分管领导审定签发。保密审核期限为3个工作日,领导审核期限为3个工作日。

(5)答复申请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如遇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但应向申请人发出“延期答复告知书”。

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应根据有关处室审核意见,使用相应告知书。告知文书原则上应采用信函(挂号)方式发出(当面领取的除外)。

(6)收取费用。按照《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XX]294号)要求,办公室在向申请人提供所需信息前,应指导申请人按本市统一标准缴纳有关费用。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可免收相关费用。

五、咨询方式

(一)电话咨询。可通过84322073或84322015咨询信息公开相关程序和方法。

(二)索取资料。可到门诊咨询台索取信息公开指南,了解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

(三)网上查询。可从地坛医院网政府公开专栏查询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七、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院没有按照《条例》的要求履行公开义务,可以向朝阳区卫生局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3篇: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把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落到实处,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力,进一步密切我院党群关系和医患关系,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对医院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更好地推进我院党风、院风、行风建设,在遵医附院党办发〔20XX〕31号文件的基础上,对我院院务公开信息实施办法作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全文如下:

一、本实施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医院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调整后实施办法进行公开。

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是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信息公开方案及更新,确定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形式、程序等事宜,以及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医院信息公开工作。

医院各部门、科室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应当公开的医院信息,积极协助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开展相应工作。

四、医院公开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医院公开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医疗安全稳定。

五、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公开信息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有关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审批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六、医院各部门、科室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医院稳定、扰乱医疗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七、严格执行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定》和《关于重大事项党委决定的补充规定》文件精神,结合院务公开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相关部门、科室的职责分工规定如下:

1、医院工作总结、计划和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事项等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2、医院党建工作、改革方案及实施文件等由党办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3、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4、经济管理、业务收支、职工收入福利等情况由财务处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5、医院重大基建、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情况由院办、设备处、后勤处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6、医院人事工作、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干部任免与考核等情况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7、医疗管理包括医疗及护理质控、医疗护理质量及服务动态等由医务处、护理部分别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8、医院重要药事管理工作由药剂科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9、职工继续教育、教育经费使用和重大科研项目情况等由科研部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0、有关门诊管理工作的情况由门诊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1、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由临床学院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2、医院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由保卫处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3、医院网站院务公开由宣传科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院内业务信息公开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材料,信息科负责执行。

14、医院职工福利、困难职工补助情况等由组织人事处和工会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5、医院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等各项民主建设情况由工会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6、医院信息公开投诉电话、投诉程序,设置意见箱及反馈落实情况等由投诉处理办公室、纠风办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7、其他应公开的事项由院务公开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协调。

八、院务公开的内容:

院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卫生部、卫生厅有关规定,分为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三个方面。详见附件《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院务公开目录列表》。

九、院务公开的形式、时限和程序:

(一)院务公开根据内容、要求采取多种形式:

1、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医院网站、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滚动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电视、报刊、宣传栏、编印发放各类就医指南手册资料等形式及时或定期公开。

2、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医院内部院务公开栏、干部会议、院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职工座谈会、全院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医院网站、院刊、文件及简报等及时或定期发布。

3、一些长期性、阶段性的重要事项,可通过全院职工大会、干部会议、医院网站进行公开。

4、设立“内部院务公开栏”,每季度首月10日前进行公示。部分内容(重要干部任免等)要适时、及时地在医院网站、公开栏进行公示。

5、凡制度性规定、情况通报、日常教育等内容利用医院网站、公示栏等进行公开。

6、干部考核结果利用年初或年终在干部会议上、院务公开栏进行通报。

7、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等可通过医院网站、滚动显示屏、信息栏、触摸屏等形式公开。对外公开内容如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

8、经常性的事务对内采取院务会、院办公会、行政总值班交班会,对外采取医患工休座谈会、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院务公开的时限:

政策性、制度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重大事项适时公开。公开时间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外公开的内容如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公开。

(三)院务公开的程序: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院务公开分为提出、审议、公开和反馈四个程序(对患者公开的除外)。

1、提出。各职能部门、科室根据院务公开实施方案中的职责分工(管理权限)规定,对本部门、科室负责公开事项提出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交院务公开办公室统一汇总。

2、审议。院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后,提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

3、公开。院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予以公开。

4、反馈。对公开的内容出现疑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由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作出解释或解答;对出现争议的,由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科室调解,提出解决办法,并向当事人做出反馈。

十、院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部门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审查和指导医院各部门科室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十一、医院将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可与年终考核结合进行。

十二、医院纪委、工会负责组织对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考评。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医院未按照本办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医院纪委、工会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十三、院务公开的组织与实施:

(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或修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院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较大问题。

(二)院务公开办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以及公开内容的建档管理和规范;公开办主任负责审定公开的内容。

(三)各部门负责人是院务公开内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安排收集、整理、提供公开内容的书面或电子版材料。

(四)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意见征集及信息反馈,具体工作由纪委、工会组织,分管纪委、工会的主要领导是院务公开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务公开办与监督办要加强日常相互沟通、积极配合、共同负责。

(五)各相关职能科室要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及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将院务公开活动纳入医院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之中,使院务公开活动在内容、程序、形式上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六)对违反院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部门科室,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考核小组组织调查核实后,追究其部门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十四、由院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监督考核办公室负责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十五、本次调整后的院务公开信息实施办法自20XX年1月1日之日起施行。

2016医院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第四篇

医院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沭政办发[2016]15号)的有关要求,**县中医医院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16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我院成立了医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登录工作,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建设,不断完善。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政府有关要求及文件精神,我院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不同类别进行信息发布。

3、及时公开,服务群众。我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一是患者关心的有关问题,包括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标准、各种医疗服务信息;二是医院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包括发展规划等;三是医院经营情况,包括设备采购等;四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召开会议等方式的公示。

二、工作成效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我院制定了有力的措施,不断加强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并取得了成效。对医院药品价格、医疗收费标准和各种医疗服务信息,门诊大厅、各病区都进行了公示,医院坚持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实行手术及贵重药品事前告知谈话,确保患者知情权,让病人明白消费。

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我院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院务公开栏、朝会、内部网络、院报等多种形式,公开医院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业务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等,切实提高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不断完善制度,借助信息公开,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通过信息公开,医院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不断完善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医院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2、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医院要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医院服务流程,缩短病人排队等候时间。加强对医院收费及处方、病历质量的监管,促进医院服务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3、要确保投诉处理制度落到实处。我院建立了投诉机制,设立了监督栏、意见箱和投诉电话。要坚持做到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回复,坚持做到“以病人为中心”,让患者满意。

四、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医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3、做好医院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文化长廊、院报作用,向外宣传医院文化和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4、进一步丰富我院信息公开内容。把握群众的信息需求,积极做好医院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加强我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编辑:圆圆)

2016监察局阳光工程建设方案
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第五篇

为确保“阳光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纪发[2016]7号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纪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为我县实现“三县并举”战略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从建设、分配、监管等三个方面入手,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土地供应、政策处理、工程建设、施工环境、资金保障、建成分配、后续管理等方面开展阳光监管。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住房配租配售和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县建设局)

(二)推进教育阳光招生。制定《县高中、初中和小学新生招生办法》,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络、招生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初中毕业生能在教育网免费查询本人学业考试成绩。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单等资料,在当地教育网、校园网或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整治工作,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阳光招生。推进学校食堂等工作公开。(县教育局,中学)

(三)推进医疗服务阳光公开。一是建立公立医院基本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制度。杜绝医疗单位单独擅自采购,保证采购物品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预防腐败风险。二是推广处方点评制度,开展抗菌药物整治,推广临床路径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按季将全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等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

(四)推进“三公”经费阳光公开。在2016年度控制数基础上压缩“三公”经费5%,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明确公务接待内容和标准,按季度公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并下达2016年度全县各乡镇及县直机关部门“三公”经费、水电费、会议费控制数,做好相关经费的支出控制工作。(县财政局)

(五)进一步减轻农民、企业、基层负担阳光行动。巩固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成果,完善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统一制作涉农收费公示公示版式。通过政府网站、触摸屏、公示栏等方式,公开各项补贴政策和村级财务收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清理整顿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行为。(县农业局、经商局)

(六)加强“四项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专项资金、救灾专项资金)阳光监管,在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做到全面公开。

加快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阳光监管,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行政重大决策公开、社会保险经办阳光内控建设和社会保险基金重大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县人力社保局)

完善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设立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更新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贷款楼盘信息、存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等信息。定时向监管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运行报表,使用管理分析报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坚持扶贫专项资金、救灾专项资金的“三公开、一监督”管理制度,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法定程序、步骤确定救助对象。扶贫专项资金、救灾资金发放实行社会化方式,通过银行“一卡通”等形式直补到户。(县财政局、民政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七)推进征地拆迁阳光补偿。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维护被征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全面推行“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征地拆迁流程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内容和对象,公布征地补偿标准,增加政策制度和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切实维护被征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国土局、建设局)

(八)推进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资营运机构招聘等事项的公开。全面推进公务员阳光招录、事业单位和国资营运机构阳光招聘,规范招录(招聘)程序,强化招录(招聘)监管,实行招录(招聘)政策、计划、资格、成绩、结果“五公开”;规范招录(招聘)条件的设置、笔试、面试、技能操作和体检等流程,形成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招录(招聘)单位、社会和考生共同监督的合力,确保招录(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九)推进公路阳光收费等收费事项的公开。制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公路收费站点年度“阳光收费”工作计划,落实信息公开、政策公开、服务公开制度,重点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政策的贯彻执行。(县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

(十)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回头看。制定切实可行的回头看工作方案,巩固2016年度民主评议成果,着力整改2016年度行评中查摆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服务项目和标准,推进银行收费等事项的公开,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金融银行)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公开项目。按照“管行业的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对“阳光工程”涉及内容进行认真讨论研究,明确职责分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梳理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二)健全公开平台。以县政府门户网为依托,开设“阳光工程”建设专栏,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阳光工程”建设分栏,推进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阳光工程”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三)深入基层一线。“阳光工程”措施落实的好坏,关键在基层。全县的“阳光工程”建设要向基层延伸,结合基层站所对接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向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最近的地方延伸,做到“阳光工程”有关政策和要求落实到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村居(社区)。

(四)畅通投诉渠道。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阳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要拓宽、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受理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听取意见建议,做到群众的公开需求清楚、公开的责任主体清楚、公开的实际效果清楚。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研究提出牵头负责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于2016年5月底前报县纪委纠风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全县“阳光工程”建设整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单位“阳光工程”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表,建立健全“阳光工程”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要根据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做好阳光工程经验做法书面小结,于2016年7月底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县纪委纠风室。县政府纠风办适时组织督查,并召开工作经验交流推进会。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单位对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提高。把“阳光工程”工作中成功做法转化为政策制度和长效机制,为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各单位“阳光工程”建设年度工作总结于2016年10月底前报县纪委纠风室。

2016物价局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医院政务公开方案 第六篇

一、行政执法机构

县物价检查所

二、机构人员

三、工作要点

(一)、认真抓好市场价格行为监管

1.针对重点时段强监管。加强对重点产品市场价格、节假日、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重点时段价格波动敏感期、违法行为多发期的市场价格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注重农产品平价商店的价格监管。

2.维护市场秩序强整治。加强市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完善劝诫、约谈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促进公平竞争反垄断。密切关注、着力开展交通物流、烟草、保险、汽车驾驶员培训、建材等领域价格垄断的调查,及时发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开展价、费专项检查

4.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大力整顿规范涉企收费秩序。查处行政机关、垄断行业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制止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或利用协会、中介机构继续收费的行为,清理整顿流通环节和金融领域的乱收费行为

5.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商业银行强制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促进银行收费行为的规范。

6.开展流通领域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客运票价、物流运输以及工商、公安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7.继续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收费监管,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8.继续开展教育、医药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学校是否存在代收费、乱收费行为。医院违反药品加价政策,强制检查、检验乱收费等问题。

9.深入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配合国家房地产价格调控政策实施,继续加大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力度,坚决查处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预售房源、将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等违法行为,确保“一套一标”政策落实到实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10.做好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价格宣传招揽游客,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加强对景区门票价格和服务明码标价的检查,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继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11.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加强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完善乡(镇)、村价格监督服务站(点)和经营企业单位物价员制度,完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不断巩固扩大价格公共服务“八进”(进农村、进企业、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进医院、进银行)成果,突出价格公共服务“进电信”工作。

12.大力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作用,着力构建稳定蔬菜价格长效机制,促进粮食、蔬菜、生猪等农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13.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建立健全举报工作责任制,规范价格举报工作流程,畅通群众价格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12358”价格举报平台。

14.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将价格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建立健全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率

15.加强学习培训。加大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拓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知识面,提高价格执法人员处理复杂价格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16.加强执法监管。突出对价格执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推进价格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增强执法人员防范风险的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

17.加强信息沟通。围绕价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价格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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