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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2016-08-04 12:19: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物业管理法规宣传(共6篇)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物业管理包括的事项一、物业管理事项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管理;(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四)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消防、交通等工作;(五)物业装饰装修管...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物业管理法规宣传》,希望能帮助到你。

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
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第一篇

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

物业管理包括的事项

一、物业管理事项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管理;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

(四)协助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消防、交通等工作;

(五)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六)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七)其他管理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享有的权利

二、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制度对物业实行管理;

(二)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三)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费用的收取

三、物业费用收取

(一)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等为由,减少物业服务内容或者降低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

(二)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物业空置、存在开发遗留问题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等为由拒付物业服务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的行为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房屋外貌;

(二)改变按照规划建设的私有建筑、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性质和用途;

(三)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四)占用、损坏或者擅自移动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五)违章搭建;

(六)擅自设置摊点、集贸市场和店外经营;

(七)随意倾倒垃圾、杂物,侵占和毁坏绿地;

(八)擅自在建筑物屋顶、外墙面上安装、放置、悬挂、张贴物品或者涂写、刻画;

(九)擅自在城市中的住宅小区内饲养畜禽;

(十)违反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废弃物,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一)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二)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管理宣传手册
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第二篇

1、什么是物业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

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管理。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二种形式。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内完成;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2、物业企业应提供的住宅的公共性服务分哪些项目?

答: (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三)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

3、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指的是哪些?

答:根据湘建房[2003)106号文件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管道井、电梯井、电梯前庭、锅炉房、发电间、配电间、线路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室外墙面等部位。

共用设备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各种线路、水箱、水泵、电梯、锅炉、发电机、配电系统、中央空调、供暖管道、防盗门、楼宇对讲系统、邮政信报箱(群)、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共用设施是指住宅区内,由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场地、喷泉、雕塑、小品、桌、椅、凳、绿地、花草树木、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文化体育器械(包括各种体育器械、宣传栏、广播及背景音乐设施等)、连接房屋内部的线路、供水管道、排水管道和窖井、化粪池、垃圾箱(房)、供水房、配电间及小区门楼、围栏、监控报警系统、车辆进出管理系统等设施。

4、房屋及房屋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是如何规定的?应由谁负责维修?

答:根据湘建房[2003]106号文件规定,房屋包括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以及共用设施。自用部位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自用的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庭院及其室内墙面等部位;自用设备是指一套房屋内部,由业主、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及通向总管的供水、排水、煤气管道、中央空调、供暖管道和线路等设备。房屋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在保质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质期外,由业主自己负责维修。

5、空置房要不要交物业服务费?

答: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买受人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按90%交纳。物业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买受人交付手续的次月开始计收,由物业买受人交纳,但首先由建设单位垫付并负责追缴。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纳人物业管理范围已竣工但尚未出售、出租,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6、业主购买(使用)的车库、杂屋,要不要交纳物业服

答: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由业主购买(使用)的车库、层高达到2.2米杂屋的公共性物业服务费按照同类型住宅收费标准的50%收取。改变使用性质的杂屋、车库,用于居住的应按照同类住宅收费标准收取,用于办公的按同类住宅收费标准加收100%,用于商业(包括商业经营,为经营配套的仓储、员工食堂等)的按同类住宅标准加收200%。

7、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移交哪些物业管理资料?

答: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8、房屋质量保修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什么是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如何确定?

答:物业管理用房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配套用房和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层高不是2.2米或已经列入公共分摊的房屋不计人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必须相对集中,具备自然通风采光条件,建筑标高宜在正负零以上。

新建开发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包含地上和地下,其中地下车库按照50%比例计算)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费用计人建筑成本。

70、业主入住装修是否要接受小区物业公司的监管?

答:应接受。根据《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规定,业主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者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业主的装修进行监管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一项法定义务。

11、业主家中被盗,物业管理公司负不负责?

答: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可以看出, 《物业管理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物管行政法规,对物业公司安全防护责任的界定也只是“协助”,而并非“负责”。要认定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完全要视双方约定而定,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有“业主失窃由物业公司负责”等类似条款,那么如果发生案件,物业公司就负责任。实际上,目前大多数物业公司

没有在合同中对此进行约定。只约定了维护公共秩序,如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因此,没有约定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的保管责任。业主的家庭财产由自己负责,物业公司只起协助作用。即只要物业公司尽到了约定的内容,如监控、巡视、执勤等义务,没有失职行为,那么小区发生失窃事件,物业公司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12、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纠纷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调解?

答: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发生纠纷的,可以向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投诉,并由他们进行调解处理。若调处不成可以提请法律诉讼。

13、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有什么规定?

答: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未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催交,要求其限期交纳;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催交。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4、物业管理区域禁止哪些行为?

答: (一)违法改变物业的使用用途;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三)擅自占用、损坏物业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

(四)损坏房屋结构或者从事其他影响物业使用安全的行为;

(五)损坏公共绿化、园林设施;

(六)任意弃置垃圾;

(七)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八)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九)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十)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行为。

15、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76、申请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达到哪些条件?

答: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长沙市业主大会成立和召开工作指导程序》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7、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应如何操作?

答: (一)提出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业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向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二)产生筹备组。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其成员为7人至11人,其中业主代表应不少于50%。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代表担任。

(三)召开筹备组会议。筹备组会议由筹备组组长召集,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区、县房产局负责业务指导。

(四)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为5人至11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数为9人至15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后,应当在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前15日将候选人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 (五)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参加。

(六)业主委员会备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资料、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向所在地的区、县房产局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办理备案手续。

18、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业主身份应如何认定?

答: (一)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即在登记簿上记载的名字),认定为业主。

(二)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凭备案的购房合同可以认定为业主。

(三)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发生效力,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而取得物权的人,认定为业主。

(四)因依法继承或者受遗赠发生效力取得物权的人,认定为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标语
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第三篇

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标语

1. 热烈庆祝《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

2. 深入学习贯彻《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3. 依法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4. 共创和-谐物业 构建和-谐郑州

5. 落实《条例》精神 共建和-谐社区

6. 以人为本 热情服务 打造品牌 共创和-谐

7. 全面建设和-谐社会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8. 完善服务等级标准 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9. 树立科学发展理念 共创和-谐物业小区

10. 认真落实物业条例精神 建立和-谐物业管理秩序

11. 认真贯彻《条例》精神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2. 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推动物业管理快速发展

13. 贯彻落实物业条例精神 加快文明城市建设步伐

14. 认真落实十七大精神 全面构建和-谐社会

15. 落实物业条例 共创社区文明

16. 规范物业管理市场 提高诚信服务水平

17. 落实《条例》精神 认真履行职责 确保一方平安

18. 业主大会是小区的最高权力机构

19. 充分发挥业主主体作用 保障业主行使民-主权利

20. 加强物业管理 提升服务品质

21. 精心打造物业管理事业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2. 唱响和-谐主旋律 万众一心创和-谐

23. 推行科学化管理 实现人性化服务

24. 关注民生 服务民计 业主至上 质量第一

25. 构建和-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6. 认真履行行业使命 共同打造和-谐社区

27. 规范物业管理服务 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28. 提供卓越管理服务 打造阳光物业事业

29. 小区是我家 维护靠大家

30. 我们多努力 让您更满意 和-谐大家创 生活多欢乐

小区文明用语宣传标语
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第四篇

小区文明用语宣传标语【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1、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谐共享美好生活。

2、扔一个烟头,丢掉一个文明,损害一个完美。

3、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关爱他人,内心自甜

4、噪声扰邻,你应怀歉疚之心

5、想到老人和小孩你的速度应该慢下来”

6、关爱小区家园,倡导品位人生

7、建优美环境,创和-谐小区

8、手边留情花似锦,足下止步绿如茵

9、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

10小草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绕一绕

11、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随地吐痰

12、小小一口痰,胜过原子弹

13、随地吐痰,君子不为

14、是否乱吐痰,体现您的修养

15、果皮垃圾,自觉入箱

16、垃圾不落地,文明更美丽

17、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18、创建家园美如画,点滴小事见精神

19、草儿绿、花儿香,环境优美人健康

20、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营造清洁生活环境

21、楼道卫生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22、让我们大家都来争做绿色家庭

23、宣扬物管法规构建和-谐小区

24、人人关注物业管理人人尊重物业服务

25、树立群防群治意识维护社区治安稳定

2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共享物业管理成果

27、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严禁私自占用/损坏

28、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利益

29、、创安全文明小区建安居乐业家园

30、提高物业管理意识提升物业价值

31、维护公共安全严禁高空抛物

32、爱护公共环境制止乱堆乱放/乱涂乱画的行为

33、掌握消防常识遵守消防法规

34、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35、、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36、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物业管理费清欠宣传口号

37、.物业管理业主当家,小区建设依靠大家!

38、加强物业管理,共建安全文明温馨和-谐的家园!

39、.物业管理有偿服务需要业主按约缴费来支持!

40、欠费影响物业公司经营,损害最大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

41、拖欠物业管理费是对交费业主的侵权和对全体业主的损害!

42、.拖欠物业管理费是违约违规损人害已的错误行为!

43、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克服丑恶的赖账消费行为!

44、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纠正缺德失范的恶意欠费行为!

45、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提高物业管理品质!

46、.依法依规从事物业管理,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47、.改善物业环境,加大清欠力度,解决历史积欠!

48、.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做好物业管理费清收清欠工作!

宣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标语、口号

49、认真学习贯彻《物业管理条例》,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50、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条例》,依法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51、提高业主自治意识,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52、规范业主大会制度,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53、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利益

54、认真执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增强业主自律的自觉性

55、人人关注物业管理,人人尊重物业服务

56、严禁违法装修、损害他人利益,崇尚科学、文明装修

57、依法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58、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规范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59、您的家是温馨港湾,坚决做好业户好管家。

60、我做好了,请您来告诉我们;我没做好,请告诉您的朋友。

61、物业有其乐,大家齐欢乐

62、你的需要就是我们的需要

63、业主至上,服务至尊

64、.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创造美丽家园!

65、业主所关注的就是我们公司所关注的!

2015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第五篇

方案一: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眉县安居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xx年9月经眉县工商局批准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10326100003061.注册资金52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物业管理、居民服务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20XX年8月取得宝鸡市住建局颁发的暂定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编号为宝房物20XX027号。

1-2.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公司设经理一名,下设四个职能科室:

物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各科室人员配置

经理部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设经理1名。经理对公司所有事务全面负责,对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做出最终决策,并负责协调各科室工作。

在经理领导下,各科室互相协作,全面处理分管工作,对于重大问题报请经理处理,或通过高层会议商讨决策。各科室在完成分管工作的同时,并完成经理交付的各项其他工作。

1-3.公司员工配置

公司现有员工43人,获得物业管理岗位从业资格证书的14人,各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21人,其中中级职称5人。我公司目前接管两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总面积达22万平方米,其中小高层1万多平方米,多层住宅20万平方米。

1-4.公司现有固定资产

公司现有房产一套,价值41万元。为更好地给管辖物业提供保洁、绿化、共用设施设备、秩序消防等方面的服务,我公司先后购置垃圾箱1台;垃圾清运车29辆,;剪草机、打孔机、绿篱机各1台;对讲机9个;潜水泵、污水泵各一台;电脑3台及打印机等设备,总价值8万多元。为物业管理服务搭建了良好的设施设备平台。

二、花园小区物业现状分析

2-1.眉县花园小区简介

眉县花园小区地处县城景贤路南段,美阳街向南300米处。东西两区占地总面积111亩,现有住宅楼42栋,住户1200户,业主3700余人。建筑总面积158675m2。

小区内配套设施齐全,设专业配电室和加压站各2个,院内设有智能化监控设施、路灯,广场灯;楼道内设声光控感应灯照明,目前有5栋楼各单元门口设智能门。小区共有标准化粪池15个,并在每个单元门口设雨水#、主干道设污水井、个别楼号设置消防栓。 小区内还设置大型停车广场2个,划分停车位200个;自行车棚7个,共可容纳自行车1000多辆。小区实行集中供暖,除车库外,住宅、商铺、地下室全部通暖,暖气覆盖面积156051 m2。

小区拥有大型广场花园1个,面积400平方米;各种小型花坛、草坪24处;栽植樱花树、铁杆海棠、银杏树、琵琶树、龙爪槐等名贵树种800多棵,绿化总面积19580 m2。 目前小区管理规范,治安秩序良好,车辆管理基本到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2.物业特点

该物业具有以下特点:1、小区住户多,业户来源复杂,有商人、农民、国家机关领导、企业职工等;2、小区分多次阶段性建成,原有设施设备落后;3、小区分东西两区。 2-3物业管理分析

征对该物业特点,除收费、绿化外,秩序、维修、保洁服务需配备两班服务人员。秩序管理、维修服务需实行24小时物业服务管理,收费、保洁、绿化实行8小时服务。

三、物业管理方案

3-1、服务结构

本方案为今后服务的基本结构,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包括客户服务、秩序、保洁、绿化、维修保养五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服务操作规范,以便更有效的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超值服务。 3-2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根据管理服务的总体设想及小区的特点,本着“精干高效“以岗定人”的原则建立物业管理机构,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部下设三科一室,办公室设文员1名,负责各种文件、资料、材料、档案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三个科长对经理负责,三个科各设两个班;工程科设科长一名,维修员4名,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管理;服务科设科长1名,保洁员7名,绿化员1名,收费员2名,负责区内保洁、绿化管理,收费和客户接待服务;秩序科设科长一名,秩序员8名,负责区内秩序、消防及车辆管理,共需配置至少27 人。日常工作任务执行由各班长在科长的指导下开展。

3-3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3-3-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主、柱、梁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停车场、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保洁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

1、公共绿地1次/天清理

2、硬化地面1次/天清扫

3、主次干道1次/天清扫

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1次/月擦拭

5、水池、沟、渠、沙井1次/天清理

二、房屋共用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一次/天拖扫

2、楼道玻璃(不含封闭式玻璃)一次/天拖扫

3、楼梯扶手2次/周擦拭

4、公共活动场所一次/天清扫

5、积水、积雪及时清扫

6、室外石凳、石桌、灯罩、灯具1次/周擦拭

7、清洁完后、清洁区域内无垃圾、无污物。

三、来及处理与收集

1、合理设置垃圾桶、果壳箱。

2、垃圾每日收集一次,做到日产日清。

3、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4、对垃圾中转站,根据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

秩序服务内容和标准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站岗执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逻一次;

【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3、对进出小区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

4、在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警示牌。

5、秩序员每半年进行1次应急处理培训。

绿化服务内容和标准

1、根据保洁员人数划分锄草范围,绿化带内杂草每半月清除一次,保证无显目的杂草。【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2、持续干旱一周时,必须浇水一遍。3、绿化工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虫害及时消杀。

3、每年修剪至少五次,保持绿化植物外型美观。

4、对枯死、病死、损伤死亡的绿化植物即使及时补种。

5、每周对绿化带内的果皮、纸屑、垃圾袋清理一次

6、在绿地草坪设置宣传牌,业主爱护花木,不随意攀折、践踏。

车辆管理内容和标准

1、车辆出入凭卡放行,一车一卡,业主遗失车卡,每个罚款10元。

2、对无照牌、超高、超重,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

3、车进小区限速行驶;停放在规定车位,不能挡道。

4、外来车辆进入由业主申请后,可停放在指定地点。

5、每天12时到15时,19时到次日8时不许进入。

6、临时停放车辆交清费用后方可进入;车辆停放实行先到先停,业主优先,停满为止的原则。

维修服务

1、保修

①管理处组织建筑单位施工,费用从建筑单位保修款中支付。 ②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③保修期限以《住宅质量保证书》上规定的各部位保修时间为依据。

④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急修半小时到现场处理,一般性维修3天内处理。

⑤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单,工程科维修要有派工单。

2、有偿服务

1、对有偿服务,由业主申请,服务科约定维修时间

2、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和派工单。

3、维修工带着派工单上门维修,到现场后,先向业主出示工作牌,宣布收费标准,业主同意后开始维修。

4、维修完成清理现场,请业主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维修单采取三联制,客户、财务、存档各一联。

5、维修人员在服务时收费应公平合理,不能向业主索取吃、用、财务等。

方案二: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县物业管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创建文明、整洁、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县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委提出的建设“生态之县”、“宜居之县”为目标,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总体按照“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服务功能,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原则,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并推行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物业综合管理机制。

(二)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推行招标,招标率达到100%。《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业主临时公约》签订率达到100%。

(三)县物业供热办接管城区内无人管理小区,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

(四)物业管理企业全部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人员经过培训,经理持证上岗。

(五)加强业主自律行为,年底前入住的小区80%以上成立业主委员会。

(六)建立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制度。

(七)开展县城内裸地硬化和绿化。

(八)县城内100处二次供水水箱在8月25前100%完成清洗消毒。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完成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工作

1. 现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当限期改造,短期内不能改造的应当加强卫生管理,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并适当增加检测频次。(责任单位:卫生局)

2. 二次供水的产权单位应当保证供水设施及设备完好,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制度。二次供水设施每年清洗二次。消毒清洗后,经县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责任单位:产权单位)

3. 负责对全县100处水箱的责任单位清洗消毒工作完成情况检查验收。全面检验水质,对水箱内水质不合格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物业供热办)

(二)完成裸地硬化和绿化任务

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绿化方式覆盖,不具备条件的采取硬铺装方式覆盖。对车行道裸土地面,根据道路等级和承载能力,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结构,按照道路施工标准进行硬化。对人行道裸土地面,从路边石或人行道边缘至建筑物间进行硬铺装。不具备停车场功能的,采用普通人行步道板进行硬化;具备停车条件的,一律铺水泥或沥青混凝土。

1. 城关镇所有街路、巷道、游园广场、城乡接合部、出入城口。(责任单位:建设局)

2. 20个物业小区裸地9月末完成硬化和绿化。(责任单位:建设局)

3. 企事业单位自有庭院、自管居住区范围内和道路。(责任单位:产权单位)

4. 临街商家业户门前破损踏步。(责任单位:业户、行政执法局)

5. 基建工地内的裸土地面(包括已硬化出现破损形成的裸露地和未硬化的土路)进行分类硬化。(责任单位:建设局)

(三)加大物业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1. 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责任单位:建设局)

2. 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责任单位:建设局)

3. 强化物业管理监督。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建设局)

4. 依据《哈尔滨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程序》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建设局)

5. 加大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力度。严格按照依政办发〔2015〕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大力度足额收取,按照业主所有、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切实收好、管好、用好维修资金,逐渐形成“资金依法交,问题有人管,故障有人修,设备有人换,物业质量优,生活环境好”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建设局)

6. 依据《哈尔滨市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规定》收取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对物业企业承接物业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交纳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保证金由县建设局统一监管,专项用于物业企业擅自退出管理,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置等。(责任单位:建设局)

(四)建立县、乡(镇)、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

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要接受建设局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1. 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方式。

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管理率达到100%;对达不到要求、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无人管理的小区,统一由建设局物业供热办接管,提供基本的卫生保洁和二次供水服务。(责任单位:建设局)

2. 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县建设局为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认证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住宅区(楼)有关噪音、油烟污染的治理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广告内容,加大对虚假销售广告的查处力度,对有减免、赠送物业管理费而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违规销售广告不予审批。治理和规范住宅小区(楼)各类经营行为。

县法院对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案件,应依法予以支持。对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案件应依法采取支付令形式予以执行;对物业公司胜诉、业主拒不履行的生效判决应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县公安局负责住宅区(楼)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管理单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物业企业安全防范服务能力和水平。督促落实住宅小区(楼)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电子摄像监控系统、门禁对讲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安防技术,建立健全以管理单位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制度,构建住宅小区(楼)安全防范体系。及时对住宅小区(楼)发生的治安、犯罪案件进行侦破。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社区居委会负责根据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划分,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供应单位作为经营和受益单位,负责住宅小区(楼)相关管网、线路的铺设、维修及费用的收缴工作,一律实行收费到户。物业企业必须与相关部门签订委托代收协议后,方可代收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代县长赵长满任组长,副县长张树文、王国柏、李继东,县长助理王迎春任副组长,副县长李继东为常务副组长。县建设局、法院、房产住宅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工商局、依兰镇等为成员单位。建立县、乡(镇)、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定期检查。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方案三: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我市居民小区管理水平,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以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为契机,坚持“科学谋划,抓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的原则,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管理规范、责权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方式,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要按照街道办事处负总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办公室监督指导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以块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市、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系。

1、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和全面落实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保洁队伍实施保洁,并向业主收取相应费用,收费标准由街道办事处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业主不愿交费的,由社区委员会组织业主进行保洁,楼房的维修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并承担维修费用。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合理划分区域内物业管理小区,建立物业管理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考核。

(6)协调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接管工作。

(7)负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的备案工作。

(8)组织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根据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划分,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业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1)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

(2)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

(3)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积极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

(5)经市物业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召开业主大会。

(6)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落实保洁工作,协助业主委员会选聘维修项目施工队伍,并及时处理辖区内物业纠纷。

(7)组织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物业管理办公室是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考核及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社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进行指导。

(3)监督物业承接、交接工作和物业用房的使用。

(4)负责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资料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

(5)受理物业管理投诉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管。

(7)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使用工作。

(8)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

(9)对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10)负责新建小区交付使用时的物业验收工作。

(11)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的年检、服务标准的制定和等级评定。

(二)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经营理念,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实施老旧小区自管型物业管理。

开放式的老旧小区要采用保障型物业管理模式,即以社区为管理主体组织居委会划分责任区,以单元或业主为单位落实卫生责任区保洁、绿化,房屋及设施维修由业主委员会自聘维修企业,社区对居委会工作进行检查。住宅楼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形式,以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为手段,通过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物业管理活动,形成居民共建、共管、共享的局面。

2、实施老旧小区过渡型物业管理。

具有一定规模并且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如实验小区、长安小区、长安新村、宾馆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或与街道办事处组织的物业服务站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规范管理,按标准收取一定费用,转变居民享受福利服务的观念,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3、规范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

一是规范程序。社区要积极组织已有物业管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在同意原物业管理企业继续服务的前提下,指导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委托合同,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依法解决物业纠纷奠定基础。二是规范服务和收费。制定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和服务标准,促使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对照标准维护权力和履行义务。同时开展优秀小区评比活动,召开现场会,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扩大影响,推动全市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三)加大物业管理资金投入,建立物业管理保障体系,完成物业管理从无到有的过渡。

对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比较突出的小区优先进行整治,采取政府投一点、物业维修基金出一点、社会集一点的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整治,本着整治一个、规范一个、达标一个的原则,逐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规范的过渡。

(四)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小区物业的接管与弃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并采取招投标形式,招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的承接验收和物业范围内的质量监管,待业主入住50%以上后,再公开选聘物业公司。严格控制开发商私自将物业转让给他人管理,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订控制物业小区接管与弃管的办法,对擅自弃管的物业管理企业要取消其资质。规划设计部门要在规划设计时将物业管理用房设计在门市或显赫位置,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和产权部门备案,严格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预留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部门在物业验收时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质量关,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没达到要求的,不予颁发验收合格通知。质量监督管理站没有接到物业验收合格通知不予办理综合验收备案手续,产权处不予办理产权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不按此规定办理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五)加大物业基金的归集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基金征缴办法,解决资金不平衡和无法使用问题。要增加物业维修基金缴存与使用的透明度,建立自动查询系统,定期通报缴存使用情况。要加大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六)提供优惠条件,引进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要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的政策扶持,使其尽快走上独立生存、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一是坚持统一规划,尽量以现有社区为依托,加快对社区现有基础设施的整治改造。二是保证社区物业管理的基础设施投入。三是放宽物业管理企业准入制度,先准入后规范。要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七)保证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散发宣传单、电视讲话、张贴标语、宣传板报、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我市相关政策,切实让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把《条例》的宣传纳入“十一五”普法内容,认真组织好不同层面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2、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城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小区垃圾清运工作,及时对主巷路及分支的下水管线进行维修、维护。各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站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及时对老旧房进行维修养护,并向业主收取适当费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和通讯等部门要各自抓好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养护工作。公安、交通、税务和法院要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对物业纠纷从速从快裁决。机关工委要监督各部门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物业维修基金的缴存和物业服务费的交纳,增强物业管理的保障能力,扩大物业服务保障范围,为业主提供舒适、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3、落实责任,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决定对蛟河市物业管理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并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街道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与街道签订责任状。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领导,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及时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订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和考核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及时处理蛟蛟河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要每半年对街道办事处组建业主委员会等工作进行1次检查、督办,对有令不行、欺上瞒下的单位,要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4月至5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进行调查摸底,抓好试点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

(二)20XX年5月,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物业管理经验,创新物业管理机制。

(三)20XX年2月至4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将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人员的技术等级和服务合同承诺兑现等情况进行审查,清理整顿物业管理市场。

(四)20XX年5月至12月,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进行培训,重点对《物业管理条例》知识、岗位资质、业主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等内容进行培训。

(五)20XX年4月至12月,民主街道办事处和长安街道办事处要在本行政区域的住宅小区或以楼为单位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落实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年底前辖区内物业管理的覆盖率达到100%。

(六)20XX年11月至12月,市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验收。

2015年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工作计划
物业管理法规宣传 第六篇

2015年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工作计划

2015年,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十分重要的一年。作为行业协会组织,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依法办会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服务会员,振兴行业的宗旨,充分发挥协会理事会的核心作用,调动广大会员和物业企业的积极性,努力做好物业服务工作,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的整体水平,为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积极履行"服务会员,振兴行业"的宗旨,努力做好"五项服务"工作。

1、做好行业培训工作,提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物管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服务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新形势下,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提出新的比过去更高的要求。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必须重视加强做好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各项业务培训工作。2015年,计划分批举办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物管从业人员上岗证培训班。同时,计划会同市住建局分上、下半年,对镇区住建系统和居委会,开展关于指导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和成立业委会方面的专题培训。通过加强相关的业务培训,使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熟悉物业服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服务水平;使镇区住建系统和居委会了解和掌握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和成立业委会的规范运作程序,以便更好地指导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减少这方面的投诉和纠纷。

2、做好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评标和物管专家库管理工作,促进物管行业健康发展。

做好"物业管理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组织和指导物业管理评标"工作,是市住建局委托物协的一项重要工作。发挥物管专家库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做好物业管理招投标的评标工作,事关社会公平与和谐。近期协会秘书处将拟出"中山物业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报会长、监事初审后,报送市住建局审定。然后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要求,重建"中山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物协将联合市住建局对重新建立的物管专家库开展业务培训和加强对物管评标工作的管理,促进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

3、做好创建市、省、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组织指导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品牌战略的发展。

多年来,中山一直重视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示范项目工作带动和提升物业企业从业人员的物业服务水平。通过多年的努力,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荣获国家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有26个,省级示范项目称号有53个,市级示范项目称号有107个(其中2015年荣获7个)。

2015年,计划在上半年发动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大厦)申报,下半年具体开展组织指导创建国家、省、市示范项目工作,借此带动提升全市物业服务的总体水平。

4、做好指导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的工作,协助市住建局调处各类物业投诉、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指导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是市住建局委托市物协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新建成的住宅小区日渐增多,而小区业主对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方面的程序和法律法规也需要有一个了解和认识的过程,因此,指导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成为了市物协日常一项工作量较大的工作。近年来,一般毎年需指导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近百个。新的一年,市物协计划与市住建局联合,分批对镇区住建系统和社区居委会开展关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的专题培训,以便更好地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召开、业委会成立的相关程序。

当今社会进入一个转型期。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业主与业委会、开发商、物业公司,业委会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时有不协调的事情发生,造成业主投诉、上访事件激增。新的一年,市物协将一如既往协助市住建局努力做好调处各类物业投诉和纠纷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受理投诉和调处矛盾纠纷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调处和化解的水平。

5、做好物业企业资质变更初审的服务工作,推动物业企业资质升级。

近年来,随着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的迅速发展,物业企业资质升级、变更也在不断增多。我们将按照市住建局委托的工作要求,做好物业企业资质变更初审工作,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二、落实"五个加强",更好地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

1、加强宣传,树立物业服务良好的社会形象。

近20年来,伴随着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中山市物业服务行业逐步壮大,目前全市共有物业企业400多家,管理着1千多个物业项目,物业服务覆盖了1.1亿平方米的小区面积,从业人员有3万多人。物业服务提高了市民的居住质量,成为了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物业服务水平也逐年提高,涌现了一大批国家、省、市级的物管示范项目。

新的一年,我们计划建立协会信息交流平台,包括网站、微信、刊物等,加强对我市物业服务工作的宣传,总结交流物业管理先进经验,同时,组织企业到周边城市参观学习交流互动和参加扶贫等社会公益活动,推动提高我市物业服务的整体水平,树立全市物业服务良好的社会形象。(

2、加强调研,关注行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2015年,协会秘书处计划深入会员单位进行调研,一方面了解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另一方面及时掌握物业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虚心听取会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向政府部门反映物业企业的意见,并适时提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争取政府出台为企业减负、扶持物业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同时,要从物业服务行业的实际出发,针对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会同市住建局联合开展专题的课题调研。

通过调研,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更好地发挥协会的社会服务功能。

3、加强管理,通过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发挥协会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

协会工作千头万绪,关键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来加强管理。根据最近召开的会长、执行会长、监事和秘书处负责人会议的要求,秘书处加强了内部管理,核定日常办公经费计划,严格接待费用开支,加强对财务、公章等方面的管理。通过强化管理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

新的一年,市住建局将加强对物业管理资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和企业信用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我们要紧密配合市住建局,从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做起,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记录,包括协助接访、调处投诉和纠纷的原始记录和月报制度;建立健全"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简易流程表"、"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图"等,方便业主、企业查询和申报,提高工作效能。同时,要引导会员、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依法依规经营,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除了服务会员、服务行业外,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当好企业联系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行业协会的重要职能。新的一年,我们要加强与市住建、民政、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收集和反映会员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切实维护物业企业的正当权益,推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4、加强发展新会员工作,壮大市物协组织。

目前,市物协的规模还不够大。新的一年,我们要为物业企业多办好事、实事,扩大物协在行业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加快发展新会员,壮大协会组织。

5、加强协会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市物协秘书处有6名工作人员,一半是新手、年轻人,经验明显不足。秘书处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协会服务水平的优劣。因此,加强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对各种事情的处理协调能力,是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协会计划在秘书处工作队伍中开展定期学习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使之适应形势发展和协会实际工作的需要。

新的一年,物协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会长、执行会长、监事和理事会的周围,同心同德,尽心尽力,出色地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完成中山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委托我们的工作任务。

中山市物协管理行业协会

二0一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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