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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2016-08-05 09:05: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共6篇)安全社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南夏墅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加大安全社区创建投入,特设立南夏墅街道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资金规模为 万元。为规范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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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社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第一篇

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南夏墅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加大安全社区创建投入,特设立南夏墅街道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资金规模为 万元。为规范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是指专项用于安全社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持续改进等项目的专项投入资金。

第三条 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由街道财政在每年年度预算中安排。

第四条 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由南夏墅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办负责归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条 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创建启动:主要用于安全社区创建的工作启动、项目策划,一系列安全社区促进会议召开等;

(二)宣传培训:主要用于全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宣传、教育、培训(包括安全讲座培训、安全视频拍摄)等;

(三)安全促进:主要用于社区安全调查与诊断、项目确定、检查纠错、伤害统计监测等,安全促进项目的投入,必要的设备配置投入补助;

(四)应急管理: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演练、应急装备配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救援、安全创建专用设备配置、安全社区创建体系建设;

(五)考核奖励:主要用于全街道安全社区创建目标责任制、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促进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考核奖励和创新奖励;

(六)信息体系: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控网络平台建设、专家库建设;

(七)持续改进:主要用于安全社区创建项目持续改进,特别是新项目、创新措施应用项目的支持;【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八)经街道领导批准的其它安全社区创建支出。

第六条 对项目组的政策性安全创建支持资金,实行“项目申报、部门会审、以奖代补、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由街道创建推进委员会和创建办另行明确。

第七条 南夏墅街道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出年度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预算;

(二)确定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三)编制年度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决算;

(四)监督检查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会同街道财经科对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八条 南夏墅街道财经科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安排年度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

(二)负责审核并会同市安监局下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计划,拨付资金;

(三)会同纪检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问题做出处理;

(四)会同上级财经部门对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九条 安全社区创建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现行财政制度使用,不得用于捐赠、赞助,不得移用挪用。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造成损失浪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南夏墅街道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街道财经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
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第二篇

马蹄镇茶堰小学2013年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专项资金是学校围绕教学发展、办学目标,根据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的发展等需要立项,并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各类有指定用途的资金。

2、 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和地方的拨款,学校配套资金,学校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等。

3、 专项经费包括:专项经费,课程建设专项经费,课题经费,国家示范校建设专项资金,重点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培训中心建设专项经费,基础设施改造专项经费,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和基本建设专项经费等。

4、专项经费原则上按财务会计年度申报,每年3月份申报下年度专项经费。

5、专项经费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项目责任单位申报,学校预算领导小组审议论证。

6、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和学校发展建设要求,填写“专项经费申报表”,报送财务处备案汇总。

7、预算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提交项目的总体设想、依据、规模等是否合理;对项目的组织、技术、经济及财务等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对项目资金是否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是否确有保障等进行论证审议。重大项目需撰写可行性论证报告。

8、按规定程序论证后,由学校预算领导小组审定立项,并下达专项立项确认书。

9、专项立项确定后,项目责任单位应按预算积极组织实施。

10、专项经费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每笔经费的支出,需经校长或主管副校长、项目负责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签字,一切手续符合规定,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11、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对专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真实性实行全面监督。安排专人实行指标管理,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分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相互占用或挪作它用。

12、经批准的专项经费额度,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并作出详细说明。

13、用于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要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并依据立项文件、招投标合同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等,按项目进行管理核算,需政府集中采购的,按集中采购要求购置。项目竣工,经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方可办理转帐结转手续。

14、在计划期内无特殊原因未能实施完成的专项经费,由学校预算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是否取消该项目,并再做另行安排。

15、根据项目进度进展情况,需跨年度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经费,可将指标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16、 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建立项目追踪反馈制度,对项目使用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及时了解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保证专项经费按核定的预算范围内合理使用。

17、建立、健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专项经费支出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得力,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8、项目中期或年终,由财务和审计部门共同对科研、教

【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学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完成进度、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检查。要求各项经费执行部门对经费的使用情况按季汇总和上报。

19、对弄虚作假、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行为,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同事根据有关情况争取停止拨款、终止项目等措施、

20、项目完成后,由学校预算工作小组按项目预算要求对其进行评估和绩效考核,并由审计部门对完工项目进行审计,同时将项目完成评审和绩效考核的结果与以专项项目申报挂钩。

21、项目因故终止而造成的损失,由财务处及时清理帐务,由学校预算领导小组和校审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清查审计。如果是人为造成的损失的,将追究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马蹄镇茶堰小学

【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2013年3月

2015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第三篇

第1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第2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3篇: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jú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ú长审批。

第4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2015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第四篇

第1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第2篇: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15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jú长郭远方任组长,副jú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15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15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15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15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15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第3篇:农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农水重点县等农业专项资金省级审计检查迎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与农口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对县直涉农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在2015年以来涉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三项农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5年以来,我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3个,即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和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批复总投5900万元,其县以上财政资金3515万元,县级配套及自筹资金2385万元。

1、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47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工程总投资9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市县配套613万元。

2015年6月,县财政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300万元,2015年14月,建设单位完成了招标工作。目前,因资金缺口较大,占迁费用高,工程正在逐步实施中。

2、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1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56号文批复陡山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2015年度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299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其余投资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有关投资计划的文件执行。2015年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发改投资2015381号文下达工程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省投资计划500万元尚未下达。2015年2月,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资金已到位1300万元,目前,按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正在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批复总投资1991万元,其中中央省1600万元,市145万元,县251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2015年2月(

对上述资金,我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目前3项工程已经全部招标完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到位财政资金3266万元,我县已拨付财政资金1300万元。

二、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业务科室与有关单位自查,以上资金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支出等现象,会计帐务处理较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符合各类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工程进展较慢,致使未能报账提款,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2、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比例大,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较低。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存在的问题已通知各有关项目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完善,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使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积极深化财源项目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彻底解决配套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同时对需要配套资金较多的项目,量力而行争取实施。

第4篇:学校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自查时间为2015年元月至2015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第5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15年至2015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15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3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15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142万元,其中2015年17.8913万元,2015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15年度20.496万元,2015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第6篇:技改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本

XX局:

为加强技改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经信委《黔经信法规20156号》通知的要求,我公司于2015年3月对2015年州财政局拨付技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

公司于2015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15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15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对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

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监督,确保设备安装、调试有效进行。

三、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项目自2015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四、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瓮安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和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效果

项目总投资2928.7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28.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6.58%。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为1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42%。项目实施投产后,正常年销售收入为2000.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瓮安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2015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报告
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第五篇

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报告

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按照《关于开展村级财务清理的通知》[双纪发(2015)01号]文件要求,成立了村级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经过50余天时间开展了村级财务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来理顺管理关系,促使基层各村、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民主理财意识。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基本结束,现将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达到用途明、账务清、真公开的目的,我镇成立了村级财务清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明确职责要求,深入各村狠抓工作具体落实,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二、科学安排,按步推进。

领导小组就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清理整顿秩序的对象和内容、清理整顿的程序等做了具体的安排,形成了切实可行的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同时积极邀请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参与到财务清理整顿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助推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推进,一是自查准备阶段,通过4月下旬召开动员会议,布置全镇工作任务,组织各村在6月20日前对村级财务状况进行清理、自查;二是清理整顿阶段,村级财务清理领导小组,深入各村在村两委对本村级财务清理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各村财务、资产、资源情况进行严格清查审计;三是总结上报阶段,由镇村级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形成解决机制,按时将清理结果报镇党委。

三、明确目标、把握重点。

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村级财务清理领导小组,在清理过程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把握了五个重点。三个方面:一是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二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①集体资产处置;②债权、债务管理情况;③土地发包、承包情况;④专项资金管理情况;⑤财务公开情况;三是惠农政策执行情况。几个重点:一是涉农收费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二是强农惠农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公益事业是否严格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程序决策;四是村级重大资产发包是否严格按照村民代表议事会、党员议事会执行;五是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收集整理,情况总结。

从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的结果来看,总的情况是好的,各村都能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惠农政策能安全落实到位,也未发现明显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现象,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能公开透明地在村民议事规则下处理。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存在的问题收集归纳,整理汇总如下。

1、财务人员不稳定,每次村民委员会换届时,都有一批人员发生变动,更换频繁。

2、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培训少,业务素质难以提高,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3、有些村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规范,或者制度执行不严。存在作账不及时、不规范,或无经手人、票据不规范现象。

4、会计档案资料不全,由于村干部实行三年一次换届,有些前任会计变动后,不办理移交手续;有的后任会计发现前任账目问题,拒绝接收,弱化了财务账目的连续性。

5、有些村监督工作不到位。村民理财小组没有真正履行监督职责。

五、总结经验,改进措施。

1、稳定财会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村委换届导致财会人员大换血,许多没有经过业务培训的新手走上了村级会计岗位上。高素质农经人员的缺乏,造成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长期处于"真空"带,村会计的频频更换,加大了农村财务管理的难度。为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构建适应现代农村经济的财务管理模式,应该稳定农村财务人员,在县、镇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素质,以适应新的农村财务管理的需要。

2、推行"村帐村用镇监管",严肃财务纪律。要建立健全财务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最有效方式就是推行"村帐镇代管"。要高度重视农经工作,增加工作投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来约束、管理人,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要把所有的集体资金、资产纳入农村财务管理范围,接受县镇有关部门的监督;要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对超计划超标准开支不予入账;要从源头抓起,坚决按规定控制管理费、办公费、"一事一议"筹资等;对村级计划内的大额支出,实行先报批计划,(

3、实行财务公开,推行民主理财。财务不公正、管理不民主是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只有实行财务公开,才能真正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通过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加强农村财务的监督力度,让老百姓参与到农村财务管理中来,是财务管理方式的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点的要进行解释,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解决。只有发动群众参与到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财务监督中去,才能有效地避免错误发生,保护干部。

4、壮大集体经济,化解不良债务。我镇5个行政村都是空壳村,负债村,集体经济不发达,这个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就难以保证。农村财务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必须通过加强财务管理,想方设法盘活现有资产、资源,通过出租、转让、承包、合资等多种形式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对村里的负债,要根据负债形成的原因,具体分析,提出消化债务的方案。

双坪镇村级财务清理领导小组

2016畜牧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篇
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制度 第六篇

第1篇:涉氨屠宰企业及畜产品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畜牧局党组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开展涉氨屠宰企业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1月1日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气体中毒伤亡事故教训,以畜产品屠宰企业、规模养殖场等部位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畜产品制假售假、违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力求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全县畜产品市场,预防和减少畜产品安全隐患,规范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促进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涉氨屠宰企业、规模养殖场、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经营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1月8日前)

于1月5日前完成大检查方案制定、领导机构组建、督查检查人员配备,1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重点检查阶段(1月4日至3月25日)

按照职责开展巡查等集中行动,要对所管辖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排查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措施,规范整改,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督促涉氨屠宰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立相关的执法检查档案,完善执法程序。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工作力度,构成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检查组要全面分析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涉氨屠宰企业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二)检查组重点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畜牧局检查组对本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五、检查分组与检查任务

(一)检查分组。

一组由副局长带车参加县安委会对涉氨企业进行检查;

二组由副局长、所长分别带队对畜禽屠宰企业、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验收。

(二)检查任务。

1、屠宰企业是否确定检疫协检员,养殖场有无养殖技术负责人,监管档案、生产记录是否齐全。

2、对动物防疫条件严格审核。按照省局要求,2016年发放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全部收回,2016年重新换发新证。

3、对涉氨屠宰企业列入畜牧局行业监管范围。饲料兽药投入品经营单位列日常监管范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本单位开展畜产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打非治违。要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第2篇: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在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总要求,围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切实解决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依照法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资金监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市、县、乡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办法,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惠农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直接兑现给农民群众的惠农补贴资金和其他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努力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三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2016至2016年能繁母猪补贴、畜禽良种补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资金。

(二)整治内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2、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3、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4、是否建立健全了惠农资金管理制度;

5、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6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6年3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12月15日-20日)。

1.明确职责分工。县畜牧局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同时配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做好全县专项清理整顿相关工作。

2.全面动员部署。县畜牧局近期将召开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会议,部署全县畜牧兽医系统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月20日)。

全县畜牧系统按照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包括:

1.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纠正。

2.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资金下达、拨付、使用和项目申报审批等环节,对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3.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4.汇总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相关站所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写出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按照省统一设计的表格组织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6年1月下旬-2月上旬)。

根据有关站所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单位和方式。局领导小组组抽调有关业务骨干参加,实行综合编组,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一并督促整改。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6年2月中旬-3月上旬)。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检查组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有关站所要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县局在汇总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上报。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3月中旬-3月底)。

结合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等,按照上级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惠农资金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保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对农民群众欢迎、政策实施效果好的办法继续执行,对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畜牧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和检验活动成效的有效途径,认真对待,抓紧、抓好。县畜牧局成立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系统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措施要具体,工作要细致,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强,切忌流于形式,避免搞花架子、走过场,敷衍了事。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有关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要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业队伍,全力抓好重点检查,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群众和社会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积极推进机制创新。通过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一方面要注意总结提炼惠农资金专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惠农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第3篇:畜牧局惠农资金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在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总要求,围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切实解决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依照法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资金监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市、县、乡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办法,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惠农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直接兑现给农民群众的惠农补贴资金和其他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努力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三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2016至2016年能繁母猪补贴、畜禽良种补贴、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资金。

(二)整治内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2、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3、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4、是否建立健全了惠农资金管理制度;

5、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6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6年3月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12月15日-20日)。

1.明确职责分工。县畜牧局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同时配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做好全县专项清理整顿相关工作。

2.全面动员部署。县畜牧局近期将召开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会议,部署全县畜牧兽医系统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月20日)。

全县畜牧系统按照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包括:

1.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纠正。

2.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资金下达、拨付、使用和项目申报审批等环节,对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3.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4.汇总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相关站所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写出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按照省统一设计的表格组织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6年1月下旬-2月上旬)。

根据有关站所自查自纠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单位和方式。局领导小组组抽调有关业务骨干参加,实行综合编组,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一并督促整改。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6年2月中旬-3月上旬)。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检查组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有关站所要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县局在汇总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上报。

(五)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3月中旬-3月底)。

结合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等,按照上级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惠农资金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保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对农民群众欢迎、政策实施效果好的办法继续执行,对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畜牧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和检验活动成效的有效途径,认真对待,抓紧、抓好。县畜牧局成立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系统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二)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整顿,措施要具体,工作要细致,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强,切忌流于形式,避免搞花架子、走过场,敷衍了事。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有关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要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业队伍,全力抓好重点检查,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群众和社会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积极推进机制创新。通过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一方面要注意总结提炼惠农资金专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惠农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第4篇: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畜产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通过集中整治,使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着力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畜牧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遏制重特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通过集中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畜产品安全事故有效遏制,畜牧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对养殖场户巡回检查。重点检查养殖过程中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养殖档案记录是否规范等情况。以检查“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建立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重点跟踪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二)加强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严格畜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畜产品可追溯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畜产品行为。强化对获得许可证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三)加强畜禽屠宰整顿。严把肉牛屠宰准入关,清理整顿肉牛屠宰场,强化产地和屠宰检疫,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肉牛、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产品等行为,督促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依法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四)加强生鲜乳、兽药、饲料整治。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推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督促兽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良好生产规范),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兽药经营质量规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和兽药残留监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责任。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层层分解整顿任务,明确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抓好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强化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二)切实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畜产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实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整顿工作信息,不断规范畜产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进行舆情分析,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考核。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逐级开展督查。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处置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5篇:畜牧局打假治违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县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把维护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一最基本、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二、目标要求

以对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企业等为重点,严厉打击畜产品制假售假、非法违规添加等违法行为,力求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全县畜产品市场,预防和减少饮食安全隐患,规范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促进全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检查重点及措施

(一)重点对象:牛、羊屠宰加工企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禽类集中屠宰企业,其他小型屠宰加工厂等。重点品种:牛、羊、猪、鸡、鸭等初级农产品。

(二)大检查行动要以强化集中检查、注重风险预警、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指导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开展自查。各乡镇(办)要指导辖区内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主动查找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严把质量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问题。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争做让群众放心企业、争做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

2、各乡镇(办)要扎实开展自查。县畜牧局要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组成人员要分头包乡镇,深入基层指导检查工作。要扎扎实实地开展自查活动,绝不准走过场,真正查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要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和产业特点,对问题多发的重点区域及重点品种开展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

3、县局包乡镇工作督查组要切实负责,利用半个月的时间组织集中力量开展高密度、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加大网眼密度,划片分区,责任到人,查出问题,整改隐患。要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及时安排抽检及风险检测,该查封的查封,该扣押的扣押,综合分析检测结果,预警风险,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四、督导调度

为确保此次大检查活动的效果,县局将在乡镇自查基础上,实行县局工作督查组包乡镇责任制,包乡镇的工作督查组与所包乡镇负有同等责任,出现问题一并承担责任。工作督查组由县局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中层负责人组成,到所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

五、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行动自5月8日起至5月2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8日至9日)

县畜牧局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检查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迅速集中人力物力,做好动员安排。

(二)集中检查阶段(5月10日—5月16日)

各乡镇要迅速开展自查、检查等集中行动,要对所管辖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排查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措施,规范整改,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立相关的执法检查档案,完善执法程序。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治工作力度,构成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查缺补漏阶段(5月17日—5月21日)

县局工作督查组要对上周的自查、检查行动做好回头看活动。及时分析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办法加以解决,查看是否还有检查空白或遗漏,并及时补查。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及时进行大力的宣传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切实搞好协调,统筹安排,把该项整治行动做为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

(二)严格督导,务求实效。工作督查组自5月8日起可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对所包乡镇进行督导检查,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所包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对检查出的违纪违法行为,该移交的移交,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行业协会等对畜产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人人参与,营造齐抓共管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沟通。行动过程中,各乡镇间要加强信息沟通,邀请媒体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向县局报送工作动态。如遇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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