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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6-08-05 11:13:5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共6篇)XX乡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XX乡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201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罗平县农业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

XX乡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一篇

XX乡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201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罗平县农业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农机事故为中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夯实管理基础,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执法能力,逐步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落实农机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能,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各类农机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者及农机维修网点等农机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整治拖拉机违法载客,加大对酒后驾车、无照驾车、疲劳驾车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彻底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通过整治,使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各项农机安全指标严格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范围内。

三、组织实施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我站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XXX任组长,XXX、XXX,…为组员,负责XX乡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整治重点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无证驾驶、违章上路、违法载人作为整治工作重点,采取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检查监控,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等措施,切实排查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隐患。一是严厉打击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对无牌行驶的拖拉机,责令立即整改,车辆按规定登记入户,驾驶人限期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持证驾驶。二是严厉打击违章上路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农机安全操作常识的培训,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加强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管,凡上道路的农机车辆,要严格检查检验,转向、制动、灯光安全有效,农具挂接可靠,确保具备安全运行条件。严禁带病运行,严禁酒后驾驶。三是加强与乡派出所的协作配合,及时掌握上道路农机车辆运行状况,对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予以整改。对发生道路事故的农机车辆,要迅速配合交警部门妥善处置,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严厉打击违章载人行为。严禁农机车辆违法载人,严禁人货混载。对农机车辆违章载人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设施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不断强化设施农业机械装备安全管理,探索建立健全设施农业机械信息档案,加强安全操作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检查危险部位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动力传动件、支架周围是否加装防护装置;用电设施布置是否合理、安全,是否具有防触电保护功能。

3.农机作业现场安全。把农机作业现场安全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加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烤烟移栽机等机械作业现场安全防范。由专人负责农机作业现场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维护作业秩序,保证安全作业。【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4.农机维修网点安全。重点检查维修网点营业证照是否齐全,维修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维修网点用电、用气等设施是否安全,是否配备规定的防火设施;维修从业人员是否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是否配备必须的、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严禁承揽维修已报废的农业机械。

5.农机部门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作用,做到开展农机安全整治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总结。【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

整治活动时间:2012年2月1日至12月20日。【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安排部署(2012年2月-2012年3月)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

2.自查整改(2012年3月-2012年11月)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业规程和管理规范,对农机生产的各个环节、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作业场所的生产条件进行认真排查。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详细登记,采取有效措施,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改正。拒不整改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坚决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3.总结阶段(2012年12月-2012年12月20日) 认真总结、分析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撰写活动情况报告报县农机监理站。

六、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农机站要站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农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农机作业特点,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做到认识再提高、责任再落实、措施再有力,坚持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发生。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与农机监管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抓好安全监管工

作。

3.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标语、宣传展板等 ,深入村社、田间场院、中小学校、农贸市场、工程建设现场,通过开展田检路查,举办培训班、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现场演示会、印发宣传资料、播放安全教育警示片等形式,集中宣传农机法律、法规、规范和安全知识,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深入乡村、农户,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尤其要加强对新购机农民的安全培训,以拖拉机、收割机、微耕机、旋耕机等机械的安全操作为重点,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4.加强责任追究。整治活动期间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的,要强化督促落实。对发生农机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一二年X月X日

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二篇

惠农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惠农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以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1、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监控;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使农机事故得到遏制;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增强。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法制机制,增强农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使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加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加强设

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卷帘机、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了专项治理。

2、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达到100%。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3、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村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4、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5、安全检查情况。积极开展了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与安监、交警、交通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私自拼装、改装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对未检车辆进行摸底排查。截止目前,出动安全检查天数30天,出动安全检查人员120人次,检查各类农业机械350台次,纠正各种违章55台次,其中无证、无牌车辆5台,违章载人8人(次),其他违章行为32人(次)。切实抓好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农业机械安全、高效投入农业生产。

惠农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2016农机安全生产及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三篇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市农机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任务

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上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农机驾驶人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农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监管和农机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提高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拖拉机登记(备案)率提高5%,确保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全市力争再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1个,“平安农机”示范镇3个,建成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示范所1个,建成无纸化考试室2个。

二、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

(一)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许可和规范化示范所建设。认真实施《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技术规范》,监管对象向未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拓展。通过购机补贴、报废更新、政策性保险等优惠政策的实施,努力提高拖拉机安全管理率。对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点,实施以技术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件为重点的核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为重点,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培训关、考试关。

(三)扎实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把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六个一”(一次宣教活动、一封倡议信、一部教育警示片、一套宣传挂图、一本安全知识读本、一堂安全知识课)和“五进”(进村组、进学校、进集市、进农户、进田头)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千万驾驶人再教育”活动,丰富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内容。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开展《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调研,参与全省制定和完善《农机监理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办法》和《农业机械备案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农机道路动态联合执法和安全检查等制度建设,探索和推广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办法。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信息化等设施装备,再装备农机安全检测设备1套,新建无纸化考试室2个,完善市级网管建设,加大网上督查力度。统一和启用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管理、财务统计、业务统计、牌证管理、农机事故等功能模块。积极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和报废更新试点工作。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级重点市县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和监理档案员培训。市级组织考试员、检验员、事故统计员、宣传信息员等的轮训。县级要对乡镇监理员进行培训;加快监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进程。

(七)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在创建质量、完善机制、提高“三率”(牌证管理率、检审率、受教育率)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平安农机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农机安全纳入乡镇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乡镇、村农机安全联络员制度,规范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大农机违法违章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重要时段和农忙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近期要用一周时间立即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不漏一个隐患,不留一个死角。配合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加大对上道路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脱保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以及制动、灯光、故障车辆警告标志牌、车身反光标识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

(二)开展培训机构资质检查。对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进行拖拉机驾驶人培训的,责令纠正。对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变拖)驾驶培训业务的,责令停办,并依法处罚。

(三)严把考试登记检验关。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机构拖拉机(变拖)、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和驾驶人考试行为,严格属地管理。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许可;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对未如实申告取得的许可,应依法撤消。

(四)加强农机生产销售市场治理。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农业机械(农用车辆)生产销售市场的整顿,加大对代办牌证和制假、冒用号牌及套用农业机械推广、变拖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生产和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规范维修网点建设。开展农机维修网点清理整顿,对违规开展农机维修、报废回收和在维修网点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加大速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罚。

(六)推进农村道路安全建设。配合交通等部门,开展农业机械通行量大的路段、农村机耕道路和桥梁隐患的治理,确保农业机械通行安全。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方法步骤

1、发动阶段(3-4月)。各级农机部门制订活动方案,并印发实施。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内容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氛围。

2、实施阶段(5-10月)。各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组织、分步骤抓好工作方案的落实。

3、总结阶段(11月)。组织检查评比,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各辖市(区)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和市安委办,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年”和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机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各市县均应成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做到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整体推动。

2、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农机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督查指导。各级农机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深入一线督查,帮助解决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要建立严格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2016全区农机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各地农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增强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实行农机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否有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岗位责任等制度;是否制订了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维护、检修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二)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三)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四)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五)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

(六)迟报、漏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出现漏报、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

三、检查方式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以“四查四看”(查方案,看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查资料,看各项安全宣传是否到位;查记录,看安全检查实施情况;查农户,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为重点展开督查。

(一)自查整改。各镇要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镇农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督导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农机局将协同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督查组,针对各镇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对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区政府。

(三)依法处理。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农业机械,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实施扣押,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时间安排

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区制定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迎接上级进行的督查(7月1日-7月31日)。

(二)全区各镇针对安全隐患实施进行全面整改,并结合“平安农机”创建考评要求抓好落实(8月1日-8月31日)。

(三)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9月1日-30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此次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对上半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总结。全区各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宣传。各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扎实开展。各镇要结合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照大检查的重点工作内容,深入一线查找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坚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强化整改。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各镇对通过此次大检查发现农机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2016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五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查清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并进入整改程序,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二、组织领导

市住建委成立以蒋丰年主任为总指挥、蒋友南总工程师为副总指挥,相关委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设立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徐寅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统筹指导,定期分析、研判、调度专项行动情况。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城市燃气、市政设施)。

(二)排查重点

1、各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各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整治措施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函告规划、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或提请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2、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停工。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查封、停用。

5、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住建委将依法书面报请市人民政府解决。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7月1日-7月18日)。各单位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对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问题整改最低标准排查整治,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大门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排查整治(7月19日-9月20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建设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管理措施,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

4、总结验收(9月21日-10月5日)。市住建委及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

六、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各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2、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强大声势。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媒体,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发布火灾预警,加强防范,警示职工增强消防意识。要广泛调动建筑职工代表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参与体验工作、生活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导公众通过“96119”举报投诉妨碍安全疏散的隐患。要向社会公布建设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有关部门监督执法情况,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3、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市住建委将此次全国统一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与我委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依法履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严格查处。同时,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6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8篇
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六篇

第1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无事故。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机制,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和谐平安创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

各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春运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好,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早动员、早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全镇人民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运交通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把握工作重点,落实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工作总体水平。

2、及时整治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

【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春运之前,要组织交通、交警、农机等部门,全面排查本辖区内的危险隐患点段、事故多发路段、标志标线缺损等,及时进行整改,将交通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采取设置警告标志、限速行驶等过渡性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集中清理柴三机、拼装车辆等非法载客车辆。

在本辖区内,对柴三机、拼装车和非客运车辆载客再次开展“拉网式”的检查,对存在严重隐患的车辆坚决依法查扣,对非法上路营运予以坚决取缔。

4、全面加强农村“路网”的交通监控。

调整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坚决取消不具有客车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三级或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夜间一律禁止客车载客通行,加强巡查和监控;对农村客运的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资格审查,防止无证驾车。

5、积极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实现安全宣传进村、进户、进厂、进校,送到千家万户。要在客动场站、主要路口、春运服务站等处悬挂固定标语,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的高压态势,震慑交通违法人员,教育和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2篇: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思想出发,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加大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制订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通过专项整治,保证建设工程安全,达到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三级以上重特大事故、预防和降低工伤事故的目的。

四、整治工作内容

1、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资金投入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从业人员要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8)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10)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企业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要落实使用;

(12)制订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计划

(13)配备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2、开展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均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

(2)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工作;

(3)强化各操作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4)对无证或持无效证件操作人员,企业应予辞退或强制培训,合格后再行上岗。

五、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一)第一季度:各建设施工企业应认真组织开展本施工项目自查自纠工作。镇各职能部门应认真组织对施工现场相关安全专项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加大现场监督力度。

(二)第二、三季度: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对抽查中发现整治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治措施不力的施工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第四季度:进行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3篇: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完善企业“储罐站——供应站——用户”的瓶装气直销供应网络,全面推进瓶装气供应安全、服务规范化管理。强化钢瓶管理,逐步落实企业钢瓶建档、登记工作,实施钢瓶企业标志、标识和阀门封口等管理,出站的实瓶达到规定要求,有效地控制不合格钢瓶或超期钢瓶流通。建立液化气市场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三、明确职责分工

安监站主要负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收集、汇总和上报各部门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液化气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附件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钢瓶规范化管理,重点对储罐站的钢瓶充装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规充装钢瓶行为。

城建中队主要负责查处无证经营液化气供应站点。

派出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液化气生产和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四、整治工作方法与要求

1、强化液化气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消除事故隐患。各液化气供应点应进一步加强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学习相关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液化气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进行有针对性地演练。要按照《省燃气管理手册》和现行规范、技术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加强对各类设施设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对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款要求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予以罚款处罚,直至停产、停业处理,并实施责任跟踪。

2、依法规范液化气“源头”经营、充装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各职能部门采用明查和暗访、联合执法和各部门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企业储罐站、供应站充装、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企业违规违禁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从“源头”阻止违法经营、充装行为。

3、规范供应站管理,逐步完善瓶装气零售市场安全网络。瓶装供应站必须由液化气企业申请设立,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储罐站——供应站——用户”供气直销网络。各供应点要加强对供应站动态管理,落实燃气行业相关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4、深入整治非法液化气站点。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黑气”窝点,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建立监控体系,制止本辖区非法网点反复,综合治理非法经营、送气和违章存放瓶装液化气站点以及利用钢瓶相互转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

第4篇: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民爆物品管理实际,制订镇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地下作坊,黑道流通民爆物品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全面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合法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安全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理念,增强防范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把我镇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三、整治目标及重点

整治目标:取缔辖区内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现象;合法经营企业的各项软、硬件建设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定的要求;对市场流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经上级烟花爆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附有《产品检测合格证》。

整治重点: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站、销售点、各矿山临时火工库;有传统生产烟花爆竹和存在地下家庭作坊的地方;烟花爆竹集散地。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清查、整顿阶段(1月至5月)。派出所要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对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深入细致的全面清查,做到逐村排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不规范的企业。

第二阶段: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阶段(6月至12月)。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即将颁布实施的《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实际,着手整章建制,规范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二级联动机制。在各村设立联络员,密切配合派出所、安监、工商、供销、城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职能单位、各村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高度重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全面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领导亲自抓,具体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措施到位,抓出成效,坚决消除隐患。

(三)认真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同辖区涉爆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派出所也相应建立内部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在打击涉爆违法犯罪中要保持“严打”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持“一案双责”制度,彻底清查和收缴各类非法来源,端掉窝点,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纵深发展,确保我镇公共安全。

第5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的环境,确保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形势的平稳,结合我镇中小学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集中打击、全面整治、力度到位、务见成效”的方针,大力整顿和规范安全秩序,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各中小学、幼儿园基础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教体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校舍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危房,能修复的要及时修复,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存并及时拆除,决不能在危房中从事教学及其他活动,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健全值班、巡逻制度。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非本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审批不准进入学校,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校内,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到学校寻衅滋事。

3、加强饮食卫生的管理。对校内的食堂、饮食摊点进行监控,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饮水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排查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礼堂等公共生活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对老式木制结构建筑、电路管网老化等火灾隐患要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并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

5、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文艺、体育、庆典等大型活动,应严明纪律,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安全预案,防止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到10月底。

1、第一阶段为全面调查摸底阶段。3月至6月底,对学校及其周边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第二阶段为面整治阶段。7月至8月,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协调、督促、指导整治。

3、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在全面整规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打击监控,防止出现反弹。

4、第四阶段为考评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底,对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教育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推动工作。要坚决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明确责任,把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整改提高作为整治行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要紧密联系实际,切实解决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与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统一起来,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强势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开展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让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这一活动,热心关注这一活动,积极参与这一活动,大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6篇: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镇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职业病防治执法监督为手段,对我镇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及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逐步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减少重大职业病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每年3月份开始全面展开,11月底结束,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继续开展全镇有毒有害企业的摸底建档工作。在上年摸底建档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该项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第一时间内掌握我市有毒有害企业分布变动情况,为政府的职业卫生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2、开展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周年宣传活动。每年于4月25日-5月1日,请上级相关部门一同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周年的宣传活动,以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增强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职业病执法氛围。

3、对粉尘危害、中毒危害行业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在对有毒有害企业摸底建档的基础上,于每年6-10月对全镇矿山、教师、制衣、石材、家具制造、工艺品制造、电镀等重点行业中危害严重、职业卫生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在制定并公布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岗位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提供、作业场所的监测以及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通过查处一批违法经营者,以儆效尤,确保广大公众和劳动者的健康。

第7篇:三线交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交越现象,特制定如下深化三线交越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巩固整治成果,常抓不懈,全面推进,确保全省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的安全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三线交越安全专项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三、专项整治的任务

1、城乡结合区、厂矿企业居民区、边远农村地区(即“三区”)的三线违章交越和搭挂;通信下户线、电力用户直配线、广电入户线(即“三种线”)的违章交越和搭挂。

2、做好已整治地段的长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充分宣传,发动群众。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将本次三线交越安全整治的意义宣传到社区和乡村,深入到千家万户,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

2、明确责任,加大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各自责任,属于己方整改范畴的,坚决整治到位,该他方整治的,要加大协调力度,督促整改。

3、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集中精力,以小街、小巷、小居民区(即“三小”),厂矿企业居民区、边远农村地区和通信下户线、电力用户直配线、广电入户线(即“三种线”)为整治重点,逐一整改,对历史形成的违章交越和搭挂的整改情况要采取回头看的办法,没有整改完毕的要继续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责任到人,限时办结的办法完成整改。对废弃的杆线要予以拆除。

4、依法监管,严查违章。加大协调和监管力度,对违章交越搭挂拒不整改或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毁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从重予以处罚。

第八篇:旅游安全专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我市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旅游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创建平安的长乐旅游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旅游实际情况,特制定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旅游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常抓不懈,亳不放松,防范和避免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健全旅游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步骤

1、工作部署阶段(3月份)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部署本年度旅游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辖区内旅游单位签订旅游安全责任状。

2、摸底检查阶段(4月份)

检查内容:

(1)查现场和隐患。旅游饭店检查重点是消防通道、安全标识、厨房油烟管道、食品卫生等,旅游区(点)检查重点是危险地段安全防护设施、警示牌等。

(2)查思想:查旅游单位领导是否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强不强,员工在生产中有否不安全行为等。

(3)查管理和制度:查旅游单位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

3、整改落实阶段(5—9月)

结合“五一”和“十一”黄金周旅游准备工作,对重点旅游经营和接待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上次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继续每个月组织一次旅游安全检查,重点是沿江沿海旅游区(点)危险地段警示标识、救护设施,旅游饭店、餐馆消防、用电安全及食品卫生等。

4、考核验收阶段(10—11月份)

成立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各旅游单位进行考评验收,依照有关法规和上级规定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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