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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2016-08-05 11:15:0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共6篇)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城关镇马村小学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我校根据县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校长进行了原文传达,要求根据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执行《规定》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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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第一篇

城关镇马村小学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我校根据县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校长进行了原文传达,要求根据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执行《规定》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张兴安校长为组长,寸忍利主任、王新梅、刘继科教研组长为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张兴安

成 员:寸忍利、王新梅、刘继科

二、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于10月14日,通过教师会组织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具体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

相关信息。

通过学生大会告诫学生与家长坚决抵制任何个人或组织举办的有偿补课,并进行大胆举报。

【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在绩效考核中一票否决。

要求全体教师要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同时将学习《规定》作为2015年度师德考核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自查自纠。

围绕“六个严禁”,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督查,如教师阶段性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去社区调查摸底,确保无违反《规定》的现象。

四、建立监督体系。

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本校举报电话为7256073和电子邮箱ma6073@163.com,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活动将纳入学校的绩效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对于在职教师是否参加或组织有偿补课的行为,我校专项整治小组将做严格把关,对于违反规定的老师,在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

城关镇马村小学

2015.10.13

关于执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第二篇

关于执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XXXX镇中心初级中学

近期,教育部颁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规范教师师德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定》的精神通知,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的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师风问题,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我校特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治理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利用工作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等违背师德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7月)

1.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成立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等,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加强师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深刻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明确规范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3.开展专项宣传。开展教师“拒绝从事有偿补课”签名、公开承诺等活动,通过抵制有偿补课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签订责任状、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从事有偿补课承诺书》(学校自拟)。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7月-8月)

1.学校依据《规定》,以个人自查、内部互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要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教师,要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校长要代表全体教职工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学校公开承诺书》在对外公开栏张贴,在校园网上发布。

2.学校根据每位教师自查情况,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治,领导小组要对本校教师进行家访,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责成专人收集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信息,做好取证、疏理、教育与引导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9月)

1. 学校对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责令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要逐人逐项落实学校领导责任;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按照《规定》认真查处。

2.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将不定期组织进行明查暗访,并通报督查情况。对群众举报投诉,将快查快处,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0月-12月)

1.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对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总结材料上报县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纪检办)。

2.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保持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和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家长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性地深入实际检查《规定》执行落实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治理本校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制止有偿补课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态化管理。家访活动,应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三)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六个严禁”,学校检查小组将对本校教职工进行监督检查,对我校周边的培训机构等培训场所不定期排查,确保本校教师无违法《规定》的现象。组织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学校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者,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强化考核奖惩。我校将把本次活动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及评优评先等方案,把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作为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有违反《规定》的教师,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柿子园中学全体老师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监督电话:0635--5107258

XXXX镇中心初级中学

2015年7月6日

【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附件:

XXXX镇中心初级中学教师规范执行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承诺书【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近期,教育部颁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了“6个严禁”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精神通知,切实践诺教师自身职业道德建设,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我们郑重承诺:

1.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承诺人:

2015年7月6日

2015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
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第三篇

【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市属民办学校:

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包括广大教师坚决反对。近年来,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学校管理中心和广大基层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对少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问题进行严肃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深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在职研究人员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职教师(以下简称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或其它时间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活动(以下简称有偿补课)。

二、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即视为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1.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中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2.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4.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

三、中小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不得租借给教师个人或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活动。

四、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不得参与各种有偿补课的宣传、组织活动,学校不得以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的形式,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进行收费补课。

五、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由所在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年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

2.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按有关程序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3.相关部门及学校不推荐、安排其参加中高考命题、学科质量检测命题,不聘请其担任市、县(市、区)两级学科中心组成员、骨干教师评选及学科竞赛的评委等。

六、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本规定第五条处理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补课的,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七、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责任主体,凡对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一年内被发现并查实两起以上(含两起),或者被发现并查实但不及时按规定处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八、各地各单位要把落实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教师管理和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和惩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在学校章程、教师聘用合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同时,要扎实开展经常性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体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九、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进行有力监督。对学生、家长、教育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和媒体记者等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要及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无锡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2015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第四篇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现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各省级教育部门是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标本兼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化的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我部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各省级教育部门要开展自查,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各地教育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将学习《规定》作为2015年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四、严格教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公布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各省级教育部门请于2015年底前将《规定》的实施方案和处理办法报送我部教师工作司,并向社会公布。

教育部

2015年6月29日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2016教师违规补课承诺书
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第五篇

教师违规补课承诺书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和-谐发展。我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2.不得将校舍、桌椅、场地等出租、出借给社会人员进行有偿补课;

3.未经批准不到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任职任教;

4.不利用法定节假日及其他休息时间,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5.不借社会培训机构名义办班补课;

6.不从事有偿家教,或相互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或为亲朋好友、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大学生及社会人员介绍生源。

承诺人:

年 月 日

王家桥小学:教师签承诺书绝不违规办班补课

为切实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减负”工作规定和教育行风建设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促进全体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牢记自己

的神圣职责,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日前王家桥小学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违规补课"动员大会,并组织全校教师签订了《禁止“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承诺书》。

动员大会回顾总结了学校教育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效,分析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紧迫性

和必要性,向违规办班补课高调“亮-剑”。会议的召开,提高了全体教师自觉抵制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不正之风重要性的认识,为“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的办学目标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办学和从教氛围。

校长乔华平在会上总结了本学期学校师德师风工作开展情况,对勇挑重担的老教师、勇于争先的中年教师,勇于拼搏的年轻教师在开学初的工作表现以及高尚师德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同时指出,近年来各中小学基本上能按规定办学,但部分学校违背规律违规办学、部分教师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补课,已到了必须重拳出击、辣手整治的地步。部分学校、部分教师的违规办学行为,违背了教育方针和政策,违反了教育的纪律和法规,违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近年来,王家桥小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教师有偿办班,做到了“九个严禁”: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有偿补习班、课外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补习班、课外辅导班;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习课;严禁学校的校舍、设备、教学场地租赁给个人从事办学、住宿等与教学有关的营利性经营活动;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及双休日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办班;严禁在职教师在任何学校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和“一校两制”;严禁在职教职工在外租赁房屋托管学生。

“王家桥小学过去取得的成绩来自不易,今后更要打赢治理规范办学补课的攻坚战”,乔华平掷地有声,“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落实上雷厉风行,在制度上确保实效。”他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迅速将市教育局《严禁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规定》传达给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每一个家长,推动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大力宣传强化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德艺双馨、依法执教的先进模范教师,对在职教师重大违规事件及时予以曝光。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将对违规办班行为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群众举报投诉的违规办班补课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违规教师,决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查处一案、净化一方,查处一人、警示一群",以治理违规办班补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莘莘学子满意。

工会主席覃兆运宣读了《王家桥小学关于印发〈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规定〉的通知》,部分教师代表作表态发言,郑重承诺将拒绝违规办学,并在"拒绝违规补课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书明确规定,严禁“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在职教师不得违规利用节假日补课、不准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特长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并收取费用等。违规者一经查实,则当年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取消当年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优评先资格;学校通报批评;扣发当年绩效奖励工资;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解除聘用,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损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建议取消直接责任教师的教师资格。

据悉,王家桥小学会后还向学生家长发出规劝书,规劝家长从孩子实际出发,帮助孩子制订科学合理的闲暇计划;规劝家长科学分析社会上名目繁多的各种特长班、补习班,防止盲目报班;规劝家长要负起对学生的监护责任,保证学生闲暇人身安全,让学生度过一个自主、快乐、安全的童年。同时学校也提倡进行作业形式改革,按照课程改革精神,布置适量的、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体现活动性、实践性、趣味性和针对性的作业,严格控制家庭作业量。

下一阶段,王家桥小学将陆续开展“拒绝乱补课”大讨论、教育教学开放日、魅力教师评比等形式,大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切实遏制“三乱”问题的发生,构建治理“三乱”问题的长效机制,提升学校行风建设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和-谐普惠教育。

教师杜绝补课乱收费承诺书

学校组织本人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甘肃省教师公约》、《甘肃省师德师风十不准》、《甘肃省教师师德考核标准与评价办法》、《甘肃省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2016年上半年6起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等文件,在熟知以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本人庄严承诺,将遵守上级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光辉形象,坚决做到下面8条:

一、坚决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

二、坚决不利用寒、暑假和学生休息时间举办各种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

三、坚决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智力支持。

四、坚决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报酬。

五、坚决不利用职业便利为他人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获利。

六、坚决不挤占音乐、美术、体育、书法等课程违规补课。

七、坚决不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八、坚决不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承诺人(签名):

2016年7月6日

教师杜绝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承诺书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自觉维护教育大好局面和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现特向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宣汉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治理“违规有偿补课、乱订教辅材料”等有关规定。

二、本人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违规补课和辅导;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违规补课;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违规补课。

三、本人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违规补课或参加非法补习班;不故意留下授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违规补课;

四、本人不参与各种类型的违规补课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五、本人不接受学生或家长违规补课的请求;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六、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七、不以“家长委员会”决定的名义组织补课并收费。

八、不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或统一代办征订教辅材料;

九、不推荐学生和家长订购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

十、不将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作为授课内容或作业布置给学生,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

十一、不通过非法渠道订购、印制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 十二、不与书商勾结,以“高定价、低折扣、拿回扣”征订非法出版、侵权盗版教辅材料; 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16年9月1日

不参与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黑龙江省《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承诺人:

1

牡三中教师拒绝违规补课承诺书

本人现任牡丹江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师,任教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

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系统禁止教师违规补课专项会议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市教育局下发了《牡丹江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暂行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学习,在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上郑重承诺: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规范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补课活动,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师德楷模,从自身做起努力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如有违规补课行为,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

2016年1月8日

在职教师不参与违规补课承诺书

本人,(专业技术职称),现任牡丹江市第三高级中学教师,任教学科。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纠正行风专项会议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市教育局下发了《牡丹江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暂行规定》。本人通过认真学习,在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上郑重承诺: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规范行为,坚决杜绝违规补课活动,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师德楷模,从自身做起努力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如有违规补课行为,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

【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2016年7月17日 牡丹江第三高级中学校园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2016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
湖南省,关于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规定 第六篇

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假期不进行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承诺教师:

2016年7月3日

禁止补课承诺书

根据(辽委办发【2016】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辽教发【2016】203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辽教电【2016】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将以上规定落实到实处。为维护九龙小学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全体教师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不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全体教师恪守以上八条承诺,如有违反,依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

承诺人:

九龙小学

2016.1.22

禁止乱办班乱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

长期以来,我校广大教师以身立教,辛勤耕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但近年来,极少数在职教师抵不住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直接或变相搞有偿家教,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为进一步端正行风,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县教育局48号文《关于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处理办法》的规定,在职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责任: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以廉洁从教为荣、以有偿家教为耻”的教育观。

2、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学习教育理论著作,学习新课程改革理论。总结反思前阶段的工作,思考安排下一步工作。

3、不组织收费性补课,不受聘于有偿家教机构任教。

4、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属实,给予以下处理。

①对当事人三年内在聘任、晋级、表彰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②立即清退已收取的相关费用,并扣除当月工资。

③扣除当年奖金、福利。

④写出书面检查,并上报中心校校长室。

教师(签名):####校## ##长: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承诺人:

2016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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