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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基本药物制度

2016-08-08 09:59:4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5基本药物制度(共6篇)2015年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方案广坪镇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为推进我镇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制度的可及性,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实施,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会同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和《会同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5基本药物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5年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方案
2015基本药物制度 第一篇

广坪镇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绩效考核方案

为推进我镇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制度的可及性,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规范管理,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效实施,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会同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和《会同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村卫生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明确村卫生室履行基本药物制度职能的公益性质,强化对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考核评估,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序、有效运行,实现制度实施的预期效果;在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保持乡村医生队伍稳定,促进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共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坚持稳步发展原则。加强和完善村卫生室内部管理,强化乡村医生履职意识;

(三)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等因素,以基本医疗服务及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为考核重点,将定期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的实效性。

(四)坚持奖罚分明原则。充分发挥考核作用,以考兑补。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基本药物补助经费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承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任务的行政村卫生室。

(二)考核内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具体包括

1、基本药物采购情况。要求按照规定渠道统一购进基本药物。不得出现私自购进药品的现象。

2、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不得私自配备或使用目录外非基本药物。

3、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情况。根据药品购进情况及时调整药品销售价格。

4、单处方药品费用情况,诊疗费收取情况。应严格控制单处方药品费用,合理使用药品。不得出现开大处方,人情处方等现象。要求查看次均处方费用。一般诊疗费是否超规定。

5、基本药物销售数额。在合理用药的情况下,药品销售数额体现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应在考核中占有较大分值。

6、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7.村卫生室服从卫生院管理和培训情况

8.村卫生室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情况

五、考核方式与组织实施

2015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2015基本药物制度 第二篇

2015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第1篇: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销售部门流程文件

一、每月跟踪管理重点客户和新开发客户的销售进展及售后服务的维护。

二、每月组织、参与专业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培训。

三、签回联:销售人员应当及时将签回联交给部门内勤,由内勤在每月月底进行整理,于次月1—2日交到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进行保管。

四、各销售员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销售台账,每月10号前与财务部相应分管人员对账。

五、销售员对客户与公司间的往来帐要做到每月对帐,医院部,快批部每半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器械部每一年收回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函,账账不符时配合财务人员和客户直接对帐。

六、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七、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八、每天填写销售日志,明确年、季度、月、周的工作计划、销售任务、销售回款任务等。

九、内勤建立客户档案,并报部门负责人。

十、分析销售员的月报表并做出指导性批示,在月销售分析会的两天前做出部门分析表上报主管上级。

十一、每月跟踪分析辖区销售员和自己的任务完成进展并讨论制定下一步措施方案。 采购部流程文件

一、对实行库存上下限管理的品种,品种负责人不仅保证所负责的品种上下限满足需要,还要考核在库时间。采购部必须与销售部门密切配合,按《滞销商品管理办法》控制品种在库库存。

二、对系统内无资料的新品按《新品采购申请表》报送,必须按表上要求注明标准通用名、规格、产地、数量等;缺项的,采购负责人可退回。申请通过后质管部留档,并将基础资料录入到业务软件中。

三、除常用品种日常备货范围内,销售部门一次性大宗采购计划,即大输液在100件以上、小针剂(含水针及粉针)与外用口服制剂在10件以上、或一次性采购货物价值在10万元以上,必须填写《大宗商品采购计划》,经需货部门经理在采购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承诺销售时间,由运营管理部、常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四、对常用品种需要采购的,由销售内勤在两个小时内通过业务系统将采购计划登记报送给品种负责人,品种负责人在四个小时内提取采购计划登记并下采购订单。

五、亏损采购及未能采购到的品种,品种负责人必须事先向需货部门内勤说明,由需货部门决定是否采购,上述工作完成以一个工作日为限。

【2015基本药物制度】

六、采购数量超过上月销售数量的及现金采购的计划,需销售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通过业务软件审核后,品种负责人方可下采购订单。

七、采购计划经确认后,在本地采购的,必须在48小时内到位,需要省外采购的,要求9天内到货,采购部全程负责,需要预付款的,从付款之日起计算。预付款采购,如果到货数量不足付款数量的,视为采购不到位。

八、急需商品请计划报送人特别说明,在本地有货情况下,在24小时内完成采购和配送。

九、与供应商交易达成后,品种负责人在业务软件中做采购订单。到货后一个月内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必须到位。

十、各品种负责人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采购台账。

十一、供应商提出对账时,由品种负责人向财务人员预约,除每月前后五天,三天内财务人员应安排对账,对账周期不得超过三天,对账后双方确认对账函。

十二、库存商品中同品种不能超过三个生产企业,特殊情况必须由需货部门按新品采购流程执行。

【2015基本药物制度】

十三、配合质量管理部门,按照GSP要求索取合格的供货商资料。

十四、向供应商办理付款时需符合《合同管理制度》之规定。

十五、签订采购合同,包括以下最有利的条件(质量、包装、品牌、折扣、价格、进货奖励、广告赞助、促销办法、订货办法、订货数量、交货期限、付款方式及送货地点等)。经运营部审核后方可签订。

开票组一般程序文件

【2015基本药物制度】

一、开票员开票后,出票员复核并打印出库单,开票员开票的最小单位可以为最小包装的1/2,除近效期催销产品,按先产先出原则开单,否则仓管员有权不发货,并在半小时内通知开票员。出库单开出后次日前必须提货,系统以开票为准挂应收账。

二、关于零货的开票规定:不足一件的拼箱允许两个批号开单。

三、商品资料内的销售价由销售内勤及时维护,维护时在价格调整单内调整。开票价格不能低于含税进价,如遇特殊情况,销售部门可与采购部、运营部沟通解决。

四、开票员恶意拆单与销售员恶意开整件货后拆零退回的,视为情节恶劣的三级错误,按三级错误规定处理。

仓储操作处理程序

一、对于本地采购,货物采购完毕后,由司机配合采购员安排送到仓库,验收员在半个工作日内按GSP规范完成验收。对于外地采购,货物到达本地后,由采购内勤电话通知司机在半个工作日内提货并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送至仓库进行验收入库,验收员在接到货物后半个工作日内按GSP规范完成验收。五十个品规以上的复杂来货按上述流程,但验收入库与系统录入工作时间可以视品规数计算延长。

二、验收员根据预到货日期从业务软件中提取采购到货通知单,照单验收实物,验收完毕后做系统入库。出现以下情况验收员必须在到货后一个小时内通知采购品种负责人,验收员根据采购品种负责人反馈的信息决定是否继续验收:

1、到货数量超出采购到货通知单的数量;

2、缺少随货同行、质检报告等其它资料;

3、业务软件中没有相应的采购到货通知单。

三、质量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打印入库单,所有入库相关单据交予财务部记账,不能跨月。

四、仓管员凭出库单按商品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准确发出货物,仓管员发出货物的同时由复核员照单复核,按销售单位或区域分类打包封箱,按复核员?备货库库管?储运员的顺序点清交接。所有的发货手续必须清楚,仓管、复核员、储运员与收货人必须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五、17:00以前开的出库单,仓库必须在当天下班前将货物备好,放在发货区。17:00以后开的出库单,在次日12:00以前备好发货。备货时新开的单据放在下一轮备货,不得插队。

六、客户或业务员收到货后,如有疑问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部门反馈。

七、新增供应商信息、产品信息和客户信息必须由质量管理员处理。

八、质管仓储部必须每周实行动态盘点,每个月进行一次盲盘,必须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发生货物短少的,库管员承担相应损失,必要时承担法律责任

退货处理规定

一、因商品质量问题及其它政策性原因销售退货,由公司承担相应费用,其中因破损退货不得超过总销售额的0、2‰,超出部分参照失效商品管理规定。

二、因销售部门转销售、采购错误、客户报错计划(无证据证明的)等情况下退货。 第2篇:医药公司账户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药品购进渠道,建立我院医药公司账户管理制度。

1、开户。申请新开户的医药公司,请依据我院《医药公司新开户制度》办理。

2、销户。申请销户的公司,请依据我院《医药公司账户销户制度》办理。

3、每个公司只允许有一个账户,若有多个账户的,请办理销户手续。

4、年度对账。各医药公司每年请与我院对账一次。医药公司出具加盖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年度对账函,经药学部同意,由财经处作年度对账。药学部应在年度对账函上注明"该公司与我院有正常业务往来,请予对账"。对账的结果,经双方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加盖财务专用公章。(年度对账函的式样见附件)

5、公司更名。我院仅受理由工商部门注册变更引起的公司更名。

6、业务变更的更名。我院不受理业务变更的更名。若确需业务变更而更名,可将原账户依照我院《医药公司账户销户制度》办理;新账户符合条件的,依据我院《医药公司新开户制度》办理。新旧账户各自独立,不存在任何联系,旧账户所经营的药品品种,由我院指定配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入新账户。

7、停用账户。若某账户在连续十二月内累积业务量不足一万元的,由药品采购组提出停用账户建议,经药学部主任、分管院长签字后,交财经处存档。药学部通知该公司账户已停用,请该公司办理销户手续,未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的,该公司的账目将做为呆账处理,未销售完的货物因为缺乏该公司提供的药品质量保障,也将不能销售,只能做为报废药品待销毁处理,即将列为销毁药品的货款金额将不再列入应付货款之中。若该公司满三个月不予答复,可视为对我院做呆账及销毁药品处理无异议。(药学部通知样式见附件)

8、重新开户。已停用的账户,或连续十二月未使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启用。若确因业务需要而使用时,可先将原账户依照我院《医药公司账户销户制度》办理。符合条件的,依据我院《医药公司新开户制度》办理,重新办理开户手续。【2015基本药物制度】

第3篇:国家及福建省医药流通行业主要管理制度

(1)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度

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制度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认证,取得GSP证书。

新修订的GSP按照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从药品经营企业的人员、机构、设施、设备、体系文件等质量管理要素的各个方面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存储、养护、销售、运

输以及售后服务、售后管理等各个环节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第一、全面提升软件和硬件要求,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同时,也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有助于抑制低水平重复,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市场集中度;第二、针对药品经营行为不规范、购销渠道不清、票据管理混乱等问题,新修订的GSP明确要求药品购销过程必须开具发票,出库运输药品必须有随货同行单(票)并在收货环节查验,物流活动要做到票、账、货相符,以达到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的目的;第三、新修订的GSP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应制定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制度,并对药品验收入库、出库、销售等环节的扫码和数据上传等操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实现对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实施电子监管,保证药品可追溯。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为改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于2015年8月18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政府为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

(4)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国家对药品价格采取政府管理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政府管理药品价格的重点是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及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的药品(),除国家免疫规划和计划生育药具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

(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制度

我国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对上市药品进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规范处方药广告的管理;对处方药实行凭处方销售;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国家通过加强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引导公众科学合理用药,减少药物滥用和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保护公众用药安全。

(6)药品招标采购与配送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2015年7月15日,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实行以政府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通过各省(区、市)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要求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药品集中采购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原则上每种药品只允许委托配送一次。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同时要求:医疗机构与中标企业要认真履行药品购销合同,合同周期一般至少1年,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2015基本药物制度】

福建省药监局2015年9月出台的《药品集中采购生产企业投标资质认定及管理办法》、《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企业资质认定及管理办法》和《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监督管理办法》,对药品集中采购生产企业投标资质、配送企业资质、配送监督管理等进行制度规范,明确了中标药品可直接由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委托医疗机构所在行政区域内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配送;接受中标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经营企业,必须承担所委托中标品种在本行政区域内(九个设区市分别为一个行政区域,福州市区内的省属医疗机构视同一个行政区域,各设区市所在地的省属医疗机构划归所在地行政区域)

所有实行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的配送任务,不得跨行政区域配送。

根据2015年1月福建省药监局公布的《福建省医疗机构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明确了药品采购与配送实行"两票制",在药品配送过程中,最多只能开具两次税票,即中标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接受委托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具税票(第一票),接受委托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向医疗机构开具税票(第二票)。药品生产企业所有中标品种在福建各行政区域内只能委托1-2家配送企业配送。"两票制"的实施将当前药品生产企业至医疗机构之间的多个流通环节压缩为配送企业一个环节,从而削减中间费用,这也对配送企业终端分销网络及配送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解决中标药品安全及时配送问题,保证临床用药质量,福建省药监局2015年4月出台了《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配送规定的通知》,规定承担配送委托任务的配送企业,可以设立送货中转站,但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中转站,且中转站不得对委托送货的药品实施购销活动,这有利于完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

(7)疫苗经营管理制度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申请经营疫苗的企业必须为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申请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应当具有从事疫苗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以及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管理制度。取得疫苗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应当对其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规定要求。

(8)疫苗流通管理

由于疫苗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疫苗的销售受到zhèng fǔ 部门的严格管制。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疫苗的销售对象做出了特殊规定:对一类疫苗(指公民必须依照政府规定免费受种的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分发组织工作,并按照使用计划将一类疫苗组织分发到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二类疫苗(指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的疫苗),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其生产的二类疫苗产品,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二类疫苗。

(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制度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其经营资格由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除应当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开办条件外,还应当具有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条件,保证供应责任区域内医疗机构所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经营的管理制度。

(10)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2000年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等环节都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国务院于2015年2月12日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高低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提高了高风险产品的准入门槛,对低风险产品简化准入手续。此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还新增了对医疗器械生产环节质量监管和风险监控的措施;新增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追溯、召回等制度;进一步强化销售环节台账、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义务;新增了在用医疗器械监管相关规定;加大了惩处违法行为的力度等。

(11)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制度

根据现行的《反兴奋剂条例》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经省、自治区、

2015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2015基本药物制度 第三篇

第1篇:大丰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15〕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15〕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卫社妇〔2015〕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5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内容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综合考虑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通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达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三)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7号)、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15〕132号)、《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15〕12号)、《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15-2015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四)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内容,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15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提供,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实施步骤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台《大丰市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3、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4、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跟踪监测,保证制度的健康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通过提升管理积极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部门分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涉及使用计划、招标、配送、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及财政补助政策等多个环节,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发改委要深入分析制度实施中的难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市卫生局要牵头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组织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市人社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报比例,引导居民首诊在社区。市编办要按照省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编制。市物价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市监察局等部门要强化对药品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市文广新局要广泛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优越性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接受基本药物。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第2篇: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7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三)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四)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2015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四)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12月29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计划,落实政府投入;人事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会同卫生局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并监督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大管理力度,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发展后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新增加债务。继续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即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药品统一配送、账目统一管理。不断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调动村医的积极性。

第3篇: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15]78号)、《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2015]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x]31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xx]15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xx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药品使用范围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三)药品采购配送

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药品的价格管理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五)补助办法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xx]75号)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六)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乡(镇)对村卫生室情况进行摸底,按照《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xx]120号)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乡(镇)在xx年11月30日前出台本乡(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x年12月31日前,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库存非基本药物原则上允许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有关具体工作;各乡(镇)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经费;县人事劳动部门负责逐步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把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并负责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二)落实补偿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县、乡两级医改领导小组要科学核定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制定实施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三)上下密切配合,保证全面落实。各乡(镇)卫生院要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在做好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储存、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运、销售、建账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培训,提高村卫生室安全用药水平。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各乡(镇)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加大宣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

第4篇:山西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健全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努力实现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

1、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继续坚持以省为单位对基本药物(含省补充目录品种)进行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独家品种试行国家统一定价,也可探索以省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双信封”评价办法,对药品质量、生产企业的服务和信誉等进行全面审查。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商务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省卫生厅牵头,省监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配合)

2、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切实保障全省基本药物及时供应。强化生产配送企业履约责任,健全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支付、定期通报、考核机制。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的统一支付,省财政设立全省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基本药物的货款,市县卫生局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考核,确保货款及时足额支付。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负责监督基本药物货款支付情况,对拖延付款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要严厉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配合)

3、及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山西省补充目录品种。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根据我省基层用药特点和需求,结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基础上,及时统一遴选增补部分药物,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的补充。省卫生厅负责提出拟增补药物目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经省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向社会发布。(省卫生厅负责)

4、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竞价、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或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以及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两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我省的任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查处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参与药品招标采购。(省卫生厅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监察厅配合)

(二)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

5、引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继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将其作为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促进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配合)

6、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在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和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乡镇、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等,由各设区市结合实际确定。将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足额补偿。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可参照执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国家另有具体办法的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7、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基本药物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生产企业,规范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从生产出厂到使用全程电子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抽验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物价局配合)

(三)深化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

8、深化编制和人事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精神和总体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筹协调,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城市规模的变化,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地理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员,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人员比例,充实基层急需短缺实用型人才。提高基层人员待遇,吸引人才服务基层,解决基层用人难、留人难问题。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其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对未聘人员采取多途径妥善安置,并确保各级财政经费补助落实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开展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五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开展紧密型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试点,即村卫生室人员由村委会同意后,乡镇卫生院统一选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人员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可纳入到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派驻管理。实行紧密型管理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负责)

9、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创新考核制度,把考核重点从单纯的工作数量和经济效益为主,转到以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县级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每半年一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并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省卫生厅负责)

10、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一律采取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方式产生。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收入和任免挂钩。严禁将负责人的收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收入挂钩。(省卫生厅负责)

11、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各市县要从实际出发,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结合医务人员工作特点,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对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所需周转房等生活保障除争取国家支持外,省、市、县各级政府积极做好资金配套,并在职称晋升、社会荣誉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医、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按国家规定给予奖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负责)

(四)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12、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等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相关人才培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省财政厅负责)

13、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积极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财政补助政策,各级财政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县级财政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省财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

14、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除中央和省级补助提前预拨外,市、县财政补助应当于当年6月底前全额到位。县级财政应当于当年2月底前将不低于60%的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拨项目实施单位,7月底前结合半年考核将拨付进度提高至80%,次年1月底前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全额结算,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县级财政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15、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16、发挥医保支付的补偿作用。扩大门诊统筹范围,合理确定医保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医保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补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五)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7、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功能。以维护辖区居民健康为中心,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包括增补药品),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能,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进行技术指导、药品器械配送管理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公示,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乡村医生聘用的依据。(省卫生厅负责)

18、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做好城镇化和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二五”期间,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重点支持边远山区、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15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要建有标准化的中医科、中药房,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19、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师资和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和欠发达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项目,确保如期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配备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及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其学费(助学贷款)由国家补助(代偿)。加大对农村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对乡镇卫生院人员每5年进行一轮全员岗位培训,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用与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师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政策。深化对口协作,加强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合作交流,建立定期巡诊和轮训机制。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20、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鼓励基层医务人员根据居民健康需求,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积极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不断提高全科医生签约人数与服务人口比例,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明确乡村医生对农村居民应提供的服务项目,确保农村群众健康服务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制定分级诊疗规范,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省卫生厅负责)

21、推进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组织全力推进。以建立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以建设具有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应用系统为重点,通过建立省、市两级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与区域内医疗、公共卫生、医保管理等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强化信息系统在绩效考核和服务监管中的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规范化水平。(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配合)

22、积极做好化解债务工作。县级政府作为化解债务的主体,要多渠道筹措落实化债资金,按时完成债务化解工作。各设区市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区)化解债务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六)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23、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继续巩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成果。各市、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村卫生室冬季取暖的问题。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市、县(区)结合实际制订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期免费培训制度。鼓励采取公开招聘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方式充实、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对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医学生、“村来村去”定向培养等方式考核聘用且暂未取得执业资质人员,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注册,并逐级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其他新进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力争到2020年乡村医生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24、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各县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充分发挥新农合对村卫生室的补偿作用。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机制,各级财政要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给予专项补助,财政补助总体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标准相衔接;进一步提高对在偏远、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补助水平。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降低乡村医生执业风险。(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25、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省、市、县财政要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养老缴费补助。各级政府应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从2015年起,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年满60周岁并在村卫生室工作岗位离岗的村医,在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不离岗不享受)。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各负担50%,市县负担比例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省级补助当年按计划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对已落实老年乡村医生退养待遇,且高于此标准的地区,仍按原标准执行。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适当的退养补助水平。(省卫生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

(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26、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业管理,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对有过度医疗、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推诿病人、虚报公共卫生服务等违规行为的机构及人员,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查处没有按照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问责制,对监管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省卫生厅负责)

27、推行院(中心)务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公开医疗服务信息、财务收支状况、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厅负责)

28、发挥医保和价格的监督制约作用。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要实行实时监控,加大奖惩力度,严厉查处骗保行为。价格部门应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费检查,严厉查处乱收费、违规加价等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29、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重视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与城乡居民建立和谐关系。(省卫生厅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重要意义,推动基层医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加强政策衔接;各设区市要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提高政策执行力。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地要将基层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地方工作。省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考核,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注重培训。大力宣传基层医改政策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和宣传报道各地在基层医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对从事医改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医改、参与医改的良好氛围。

第5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区为全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单位,年初辖区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中公立机构在省统一招标的基础上,以区为统一采购单位,统一签订购销合同、统一结算费用、统一确定配送企业;民营机构采取统一目录(品规)、统一价格、分别采购、政府补助的方式。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着力推进的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要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群众公平享有安全、有效、必需、廉价的基本药物,促进健康公平。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如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通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在省级招标平台中标药品生产企业中遴选药品和配送,并以区为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确定配送企业;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同步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品品规的基础上,由各民营机构自主采购。

(三)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国家和省规定基本药物目录共599种。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统一的药品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统一价格销售。

(四)完善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区财政部门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财社〔〕132号)和《市政府批转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府〔〕14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要按常住人口,核定任务、定编定岗,核定经常性收支,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

(五)完善基本药物医保支持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继续鼓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过渡,引导参合人员首选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六)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对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按照省要求,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基本药物目录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双向转诊,由二、三级医院提供。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特殊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教育,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七)城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统一目录、统一品规、统一价格、自主采购、政府补贴”的原则,辖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物品规,自主采购药品,并按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的药品采购价格进行销售。政府对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三、进度安排

年1月20日起,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医疗保障等多个体系建设,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根据省市的要求,我区成立实施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由区政府办公室、卫生、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物价等部门组成,统筹组织实施我区基本药物制度,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同时我区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家小组,负责对基层医务人员和居民群众使用基本药物释疑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执行情况和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

(二)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面广、影响大、环节多,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指导,各司其职。发改部门要分析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平稳过渡和衔接。卫生部门要牵头做好方案的制定,完善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采购配送和价格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规定,按常住人口核定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做好有关政策的调整和衔接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三)加强监管考核。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建立“依法执业、诚信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投诉多、满意度低、运行不规范的机构提高检查的频度,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表制度,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基本药物使用情况。

(四)积极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和政策,教育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提高对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积极宣传和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感,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的良好氛围。

201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2015基本药物制度 第四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国家、省和医改三年近期工作目标要求,近年来,我市以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抓手,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四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较大程度提高。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一是医保参保率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7%以上,农村居民参合率连续五年达到100%。二是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不断提升。2015年,我市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镇卫生院达到90%以上,县级医院达到75%以上,儿童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到75%,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城镇职工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及城镇非从业人员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和门诊统筹金报销标准也得到提高,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和60%。

(二)不断提高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和保障范围

新农合个人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新农合大病门诊报销范围扩大到16种,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报销病种扩大到9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万元;简化城镇医保门诊大病资格审批程序,对器官移植抗排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22个门诊大病病种实行即时办理。

(三)不断完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措施

扎实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实行门诊总额预付、规定门诊日处方限额、提高市级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限制自费药品使用、控制大型检查、探索临床路径管理、实行按病种付费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不断加强现场结报和基金监管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区、镇、村四级一体化"网络建设,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工程,市区域内定点医院实现现场结报,提高了医保基金的监管能力,杜绝了套保、骗保等现象。

二、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市于2015年3月和11月分别在13处卫生院、503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率先实现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

一是统一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保险、工资及补贴。2015年,市财政共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工资、保险和补贴3200万元。二是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专项补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每年分别拨付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专项补助资金1300万元和400万元,村卫生室补助资金自2015年起提高到460万元。三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根据工作量、辖区服务人口及绩效考核成绩,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2015年共补助镇村两级资金1800万元。四是加大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投入。市财政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对全市13处镇卫生院实施了重建、扩建、修缮,全部配备X光机、救护车、计算机等必需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对所有规划内村卫生室进行了规范化达标建设。

(二)加快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

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主导、整体设计、统一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先后投入800多万元,为所有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和扫码枪等硬件设备,并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基本药物监管系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进行整合,建立了区域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专网连接卫生行政部门和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数据共享与信息交互,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信息技术支撑。

(三)创新基层药房管理模式

依托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我市探索实施了以"药房双管、零库存管理、阳光用药、处方审核"为主要内容的药事服务模式改革。一是建立契约式药房双管机制。基层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署药房双管协议,利用信息平台可自动接收基层医疗机构上传的药品需求计划,并及时配送药品,实现基层药房零库存管理。二是建立无缝隙阳光用药监管机制。基层医务人员开具电子处方后,需通过基本药物和新农合系统双重审核,确保电子处方用药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匹配,并通过扫码出库实现新农合报销。三是建立常态化处方审核机制。镇卫生院药学专业人员除对本单位用药行为进行处方审核、点评外,还要通过信息系统随时对辖区**村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抽查、审核,及时纠正乡村医生开大处方及"两素"滥用等不合理用药行为,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价廉。该制度的实施得到了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等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到我市进行调研总结。

(四)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2015年我市扎实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以建机制为抓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一是完善公益性的管理体制。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2015年已经全部划归市卫生局统一管理,2015年9月份完成核编定岗,2015年9月全面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以市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二是完善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90%的原则,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963人,实行竞聘上岗。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岗位的需要。三是完善激励性的分配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方案,经费发放、奖励性补助与绩效考核成绩挂钩;在基层单位推行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5基本药物制度】

(五)积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出台了《我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实施方案》,卫生和财政等部门对债务情况进行认定,建立了债务台账和债务数据库。目前摸底排查、债务确认上报等工作已经完成。

三、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持续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一是加快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工程总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已于2015年12月底完成封顶,目前室内装修、设备安置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二是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5至2015年度,我市高标准完成200个规范化村卫生室新建、改建任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5年市政府将"社区便民就医工程"列为政府实事,重点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预计10月底前全部完成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等任务。

(二)持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培训制度

2015年,我市创新建立镇卫生院身份全科医师培训制度,每年考录30名本科毕业生到镇卫生院,前3年在市直二级医院学习培训,考核合格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回镇卫生院工作,不合格者退回人才市场。

(三)持续落实卫生支农和"卫生强基"等人才帮扶措施

认真开展镇卫生院技术骨干、乡村医生岗位、基层中医适宜技术免费培训、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等项目,中医科中药房达标率100%,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覆盖率100%,有力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四、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全面做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考核制度,严格依据工作数量和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补助经费,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起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项目宣传。通过集中印制发放无纺布宣传袋、制作宣传展板和媒体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公共卫生项目,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从局机关到基层单位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截止2015年6月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市目标任务。

(二)深入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项目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慢病综合防控体系,提升综合防治水平,我市以降低高血压、糖尿病发病率,预防并发症发生,促进农村居民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为目标,于2015年始全面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项目。对35岁以上农民中筛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开展了定期随访和健康教育,对确诊的"两病"患者则落实早诊早治、跟踪随访、药物治疗等综合防治措施,"量身定做"一对一的干预和治疗方案,并选择复方利血平片、卡托普利、尼群地平、二甲双胍、格列吡嗪、肠溶阿司匹林片等6种药物作为基础药物,免费发放给患者使用。(

(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完善月"和"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信息完善纠错"活动,对重点人群进行面对面的随访、筛查、核实,锁定重复档案,纠正错误信息,完善缺失内容,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建立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发放"健康查体服务券",每年对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并及时更新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医务人员根据查体结果进行相应的健康指导和随访管理,2015年共免费查体7万余人次,2015年已录入查体服务信息2.8万人次。

2016年医改工作计划
2015基本药物制度 第五篇

一、深化五项改革

继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以推进全民参保为目标,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以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切入点,以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全面加快医改步伐,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医改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服务制度。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较去年又有了更大的提高。因此我们一要根据扩大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服务,二要根据调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账补偿政策执行服务,三要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四要严格报费基金管理,五要加强对一体化村站服务行为的监管。

二是巩固实施基本药制度。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切入点,推进卫生院及村站用人机制改革、绩效工资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要扩大覆盖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确保各村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二要实行集中支付,上网采购率要达到100%。三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实施一般诊疗费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加大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级卫生服务职能为重点。一要争取村站网络服务,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基础实施建设,加大村站标准化建设力度,积极争取村站医疗设施设备的配置,创建二、三村的等级村站。二要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真实施并全面规范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要建好电子档案,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档率达到上级规定标准,二要加强慢病管理,加强慢性疾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继续深入开展老年人、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增强重点人群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可度。三要加强健康教育,做好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四要严格绩效考核,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严格实施绩效考核内容,开展绩效考核评估,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认真开展督查督导,继续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挂钩,严格做到任务落实、绩效挂钩,责任明确。

五是以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基础,努力挖掘祖国中医药。采取惠民便民措施,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一要在医疗质量上下功夫,努力控制医疗缺陷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质量督导,重视医患沟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重点开展各类医疗技术质量专项检查和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医院感染控制,进一步规范处方行为,合理使用抗生素,推广使用适宜技术,全面使用基本药物,二要在惠民便民上下功夫,要推行预约诊疗、便民门诊、优质护理等惠民措施,要降低耗材价格,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行为扭曲,全面实施“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健康关爱工程”。三要改善中医药服务条件,建立中医药科室,使中医药服务开展好,中医工作落实到人,收集、整理、上报资料等工作也细化到人。

二、强化四项工作

一是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一要加强传染病防治。二要加强免疫规划与预防接种工作。三要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四要加强慢病防治工作。五要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二是强化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坚持以“一法两纲”为核心,健全妇幼卫生保健体系,以提升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抓手,加强孕产妇、流动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努力降低各项控制指标。一要大力开展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二要全面实施重大妇幼卫生项目,三要大力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三是强化卫生执法监督协助工作。一要加强餐饮环节的监管,二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协管,要强化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措施的协管检查,作好指导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三早’,要开展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减少危害。三要加强医疗市场和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协管力度,打击无证行医,加大对村站违法行为的协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村站的执业行为,迅速落实好村卫生室业务用房,确保村医队伍稳定,加强对辖区学校卫生监督协管。

四是强化中医、应急和爱卫工作。进一步巩固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大力加强卫生院中医科室建设,积极发展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活动,加强预警监测,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三、开展三个活动

全乡卫生要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和“我为医院添绿色,我为病人美环境”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升卫生行业新形象。

一是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一要以“服务好”为基础,努力创新服务方式。要优化门急诊服务,坚持向急诊病人、特困户、五保户等人群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要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实行“便民门诊、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服务制度。二要以“质量好”为保障,严格执行关键措施。要落实核心医疗制度,建立“病案分级评分制度”、“医疗质量月查月报制度”,严格首诊负责制、查房制,实行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供基础性保障。要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认真开展“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和病案管理”、“医疗质量万里行”、“优质护理服务”等专项活动。要规范诊疗活动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规范,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对“大处方”、滥用抗生素、激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三要以“医德好”为前提,严格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大医德医风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四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认不认可、高不高兴作为服务工作好与差的衡量标准,一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终极目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开展各项工作。要实行医患沟通恳谈制度,广泛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结果按比例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以进一步加强“医患、护患”沟通和交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降低医患、护患纠纷和矛盾。

二是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以“病人至上,廉洁行医”为主题,与“破除三论、弘扬三风、践行五要”作风建设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一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要全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增加公开内容,把病人及其社会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列入公开内容。三要实行整改承诺制度。

三是认真开展“我为医院添绿色,我为病人美环境”活动。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开展此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利于改善我们的外貌、树立医院外在形象。

四、抓好一个保障

卫生事业发展如何,人才是一个关键性的保障。一要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重用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卫生人才。二要建立科学的人才培训机制。要发挥卫生院的枢纽传输作用,通过召开例会、专门培训等方式,加大对村站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把“龙头、枢纽、网底”建好建实。三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四要建立严格的考核激励机制。五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培训班,安排2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医学继续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美化环境为基础,创造使自己感到舒心环境。按照“清洁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门前三包、院内达标,”落实值班清洁制度。坚决不留死角,坚持保洁制度,确保了卫生系统达标整治工作的要求。

六、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等制度,确保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

七、全面推行院务公开

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药品采购、财务收支、评先评优等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八、全面统筹抓好其他工作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抓好信访、维稳和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总之,2016年我院的卫生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抓抢机遇、科学谋划,进一步坚强意志、攻坚克难,进一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但今后开展的工作还多,争取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015统计分析报告
2015基本药物制度 第六篇

第1篇:统计考试统计分析报告

一、K市2015年上半年CPI运行情况;2015年上半年,K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指数为10;上半年K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指数为99、9%,环比;上半年K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指数为102、1%,累;2、1%,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与;上半年K市各月同比变动情况:;表1;从上表可看出,上半年1—6月

统计分析报告

(K市2015上半年CPI运行分析报告)

一、K市2015年上半年CPI运行情况

2015年上半年,K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指数为101、8%,同比上涨1、8%,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低于S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七涨一跌”,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居住价格上涨2、2%;

上半年K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指数为99、9%,环比下降0、1%;

上半年K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指数为102、1%,累计上涨

2、1%,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与S省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上半年K市各月同比变动情况:

表1

从上表可看出,上半年1—6月价格呈前高中低后高的W型走势,月度涨幅的高点出现在第一季度,1月份就达到上半年“峰值”,随着新涨价因素的消失,以及平抑物价的各

项有关措施的有效实施,从2月份开始,物价逐步走低,4月份同比为上半年最低。

上半年K市各月环比变动情况:

表2

从上表可以看出,上半年环比价格涨少跌多,2个月上

涨1个月基本持平3个月下降,受节日等因素影响,1月份环比最高,随着影响上涨因素的消失,3月份也成为上半年年回落幅度最大的一个月,环比下跌1%。

二、影响K市CPI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2015年上半年,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7%,对居民消费价

格变化影响度为54、1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93个百分点;

衣着价格同比上涨0、9%,对居民消费价格变化影响度为

4、8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8%,对居民消

费价格变化影响度为2、8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0、9%,对居民消费价

格变化影响度为4、4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

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上涨1、4%,对居民消费价格变化影

响度为8、3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4个百分点;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0%,对居民消

费价格变化影响度为7、9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4个百分点;

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2%,对居民消费价格变化影响度

为18、5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2个百分点;

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6%,对居民消费价格变化影响度

-1、1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2个百分点。(见表2、图1)

2015年上半年K市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指数带动CPI涨跌幅度

及对CPI变化的影响度

表3

图1

(二)新涨价因素和翘尾因素对K市CPI影响

据测算,2015年K市全年新涨价因素为0、3个百分点,翘尾因素为1、2个百分点。受新涨价因素和翘尾因素影响,2015年K市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为101、78%,同比上涨1、78%。

三、食品价格对K市CPI的影响

上半年,K市食品价格在八大类商品服务价格中涨幅最大,对总指数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7%,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0、93个百分点。其中,猪肉类价格有所下降,上半年环比指数为95、6%,环比下降4、4%。鲜瓜果类价格涨势较足,上半年鲜瓜果价格环比指数为103、9%,同比上涨3、9%。影响上半年食品价格指数上涨的其中一个因素是受春节因素影响较大,鲜菜鲜果价格涨幅明显,由于年初正值我国传统的春节期间,节日因素的影响比较明显,再加上天气寒冷、成品油价格上调造成流通成本的

增高,鲜菜、鲜瓜果、水产品等食品环比价格均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如鲜菜类,2015年1月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1、1%,为上半年最高涨幅。

四、针对K市下半年稳定CPI的建议

一、应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明确价格异常波动的等级,完善价格异常波动预案,确保价格出现异动能够及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稳定社会预期;着力贯彻各项调控物价措施的落实,继续重视和做好粮、油、菜、肉的生产供应。继续保持粮食丰收增产,扩大蔬菜种植面积,稳定生猪生产,保证食用油市场供应,提高应对气候等异常因素对生产、流通影响的能力。

二、加强对市场的监测,控制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的不法商贩,确保2015年下半年商品物价不出现剧升;在推进改革资源型产品价格的同时,通过多种手段提高居民收入,做好生活保障,应逐步探索建立居民价格指数上涨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力争将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降到最小。

第2篇: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一、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概况

(一)发展概述

2015年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15年)》的指导下,行业结构调整效果逐步显现,发展方式不断优化,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均有所提升,企业基于现代医药物流和互联网技术的创新业务取得新突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规模与经济效益稳步增长,总体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

(二)运行分析

1、整体规模

2015年,药品流通市场规模稳步提高。全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13036亿元,同比增长16、7%,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2607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2%,增幅回落4个百分点。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63万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107家,下辖门店15、26万个;零售单体药店27、11万个;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42、37万个。

2、效益情况

2015年,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9873亿元,同比增长17%,增幅回落3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202亿元,同比增长16%,增幅回落0、5个百分点;平均毛利率6、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平均费用率5、1%,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平均利润率1、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3、销售品类与对象结构

按销售品类分类,药品类销售居主导地位,销售额占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的73、8%;其次为中成药类,占15、2%;中药材类占3、6%,医疗器械类占3、3%,化学试剂类占1、2%,玻璃仪器类占0、1%,其他类占2、8%。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典型样本城市零售药店2015年品类销售统计,零售药店销售额中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销售占主导地位,占零售总额的77、6%;非药品销售占22、4%。

按销售对象分类,2015年对批发企业销售额为5620亿元,占销售总额的43、1%,比上年降低2个百分点;纯销(包含对医疗终端、零售终端和居民的销售)为7415亿元,占销售总额的56、9%,比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

4、销售区域结构

2015年,全国六大区域销售总额比重分别为:华东39、2%、华北18、7%、中南20、7%、西南12、4%、东北5、3%、西北3、7%;其中华东、华北、中南三大区域销售额占到行业销售总额的78、6%,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2015年,销售额居前10位的省市依次为: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重庆、天津和四川,10省市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64、6%,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

5、所有制结构

规模以上药品流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246亿元,占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的63、3%,实现利润115亿元,占直报企业利润总额的57、1%;股份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546亿元,占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的25、8%,实现利润59亿元,占直报企业利润总额的29、3%。此两项数字说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企业占居行业发展的主导地位。

6、配送结构

2015年,药品批发直报企业商品配送货值8087亿元,其中自有配送中心配送额占80、2%,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额占19、8%,非自有配送中心配送额同比增加1、6个百分点;物流费用96亿元,其中,自主配送物流费用占81、9%,委托配送物流费用占18、1%,委托配送物流费用占比与上年基本持平。物流费用占企业三项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额的16、4%,与上年相比降低了1、5个百分点,占营业费用的比例为30、5%,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7个百分点。

7、行业资本运作情况

药品流通企业虽属于传统行业,但由于未来存在巨大的整合空间,所以资本市场也给予了较高的估值水平,剔除海王星辰、桐君阁和南京医药三只市盈率较高的公司之后,其余十二家公司的市盈率平均在35倍左右。

按照2015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15家药品流通上市公司的市值总和为1885、04亿元,其中百亿市值以上的企业有6家,分别是国药控股、上海医药、九州通、国药一致、华东医药和中国医药,其中国药控股和上海医药的市值超过400亿元。

2015年,药品流通上市公司的投资并购活动仍然十分活跃,并购企业数量达到66个,涉及金额54亿元,在医药类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数量上连续4年居首位。

8、对GDP、税收和就业的贡献

2015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3、44万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6、22万亿元。全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6%,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5、0%,均同比增长0、2个百分点。

2015年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纳税额48、96亿元,全行业从业人数约为500万人。

二、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药品流通市场规模增速趋稳

2015年全国总人口持续增长,自然增长率为4、92‰,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14、9%,人口结构的变化为药品流通市场的增长提供了稳定的市场环境。同时,2015年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的每人每年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240元提高到280元,扩大了对这部分经济支付弱势人群的医疗保障程度,为药品使用提供了增长基础。基层医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进行了配套的综合改革,初步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利于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医保对医药卫生支出的控制政策更加严格,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规模的增幅也逐步趋于稳定,药品终端销售将处于平稳增长的阶段。2015-2015年药品销售市场规模总体虽呈增长态势,但增速已从24、6%逐步递减到16、7%。

(二)大型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

从增长速度来看,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1%,其中前10位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9%,前50位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9%,均超过行业增长的平均水平。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药品批发企业有12家,比上年增加2家;50-100亿元的有11家,比上年增加4家;10-50亿元的有75家,比上年增加1家。

从行业市场占有率来看,2015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为64、3%,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前三位药品批发企业占29、7%,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44、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50-100亿元之间的批发企业占6、4%,与上年基本持平,10-50亿元之间的批发企业占13、1%,比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

(三)药品零售市场结构调整缓慢

2015年药品零售市场规模总体呈现增长态势,但由于更多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零加成政策削弱药店价格优势、医院药房社会化低于预期、医药电商快速增长挤压市场空间等原因,使得药店传统业务增长空间收窄,零售市场规模扩张放缓。

据统计,2015年前100位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额占零售市场总额的28、3%。其中前5位企业占9、0%,前10位企业占14、4%,前20位企业占18、5%,前5位企业、前10位企业、前20位企业以至前100位企业占零售市场总额比重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前100位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底线为1、32亿元,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有16家,其中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有3家,30-40亿元的有4家,20-30亿元的有3家,10-20亿元的有6家。零售药店连锁率为36、01%,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四)现代医药物流建设投入持续扩大

随着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先后颁布医药物流的行业标准和新版GSP,2015年各药品流通企业继续加大在物流建设上的投入,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和第三方物流业务。据统计,直报企业自有配送中心数量同比增长8、4%,自有配送中心仓储面积同比增长9、9%。一些最新物联网技术和高位货架、PTL(Pickingtolight-电子标签拣货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高科技产品得到广泛应用。以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华润医药商业集团公司、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一批大型企业,逐步建立起全国医药物流分销配送网络;一批区域性龙头企业也同样拥有了区域物流中心枢纽及区域配送中心网络,最后一公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得以完善。

(五)创新型业务模式呈现多样化

面对市场高度同质化的竞争局面,药品流通企业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发展多种营销及服务模式。对上游供应商,提供个性

化和差异化服务,与其共同开发市场;对下游客户,开展医院药品供应链创新服务,采取提供增值服务、二维条码建设、药房合作等模式。同时,自身也发展了专业分销、高端药品直送、深度分销等商业模式。

据统计,2015年在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中,具有第三方医药物流资质的批发企业有80家;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确认文件的专业医药物流企业有62家;开展物流延伸服务的企业有51家;承接药房托管的企业有48家;承接医院药库外设的企业有14家。2015年8月,商务部组织专家遴选了47个代表性较强、效果较好的医药物流服务延伸项目,作为第一批医药物流服务延伸示范项目向全行业推广,引导医药物流服务延伸向更高层次发。

(六)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迅速

2015年是药品电子商务平台加速发展的一年。具有条件的一些公司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整合业务渠道,向供应链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实现了线上与线下业务经营的共同发展。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具有互联网交易资质的企业共有202家,与上年末相比增加85家,其中B2B(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53家、B2C(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138家,第三方平台11家。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中,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有53家,2015年网上交易额超过千亿元,其中B2B交易额占比超过90%。

三、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趋势预测

进入2015年,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均面临增长放缓的压力,预测药品流通行业销售增幅将继续趋缓,行业微利化的特征将成为常态;但政府对医药卫生投入加大、全民医保、人口老龄化、单独二胎放开、慢病需求增大、人均用药水平提高以及大健康领域消费升级等利好因素,都会对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起到支撑作用。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保持持续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发生变化,大中企业将继续加快兼并重组的步伐,批零一体化药品流通业态结构逐渐主导医药市场。同时,伴随着医药物流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药品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商业模式融合的速度将会加快。医药市场高度同质化的竞争局面,将倒逼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进入全面提升软实力的时代。

(一)企业的兼并重组仍将持续

2015年结构调整仍是行业改革发展的主线。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14号文)为契机,将继续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利用产业基金、上市融资、引进外资等多种方式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努力提高行业组织化水平,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同时,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既提高了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求,增强了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又推动了大型医药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对小散企业的兼并重组。一些小散企业将被兼并,或被削减经营范围,或转型为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企业,或被淘汰出局,使得药品流通领域中散、小、乱等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

(二)现代医药物流网络将进一步健全

在商务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15年)》的引导下,随着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和新版GSP的全面实施,现代医药物流进入建立体系、形成网络的发展阶段。具有实力的企业将继续加大在物流建设方面的投入,广泛采用先进物流设备与技术,提高流通效率,提升物流服务能力;一些全国性集团公司或区域性龙头企业将逐渐形成现代医药物流体系及多仓协同配送网络,全力打造现代医药物流升级版的管理模式。同时,药品流通行业与信息、金融、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等行业的跨界融合将筑就新的药品流通生态系统,开展医药产业链之间的服务延伸与合作,共同向安全、快捷、可及的现代医药物流保障体系和创新经营服务模式转型;第三方医药物流将快速发展,体现出专业化管理特色。

(三)零售企业面临新的市场机遇和挑战

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养医”,取消药品加成,降低终端药价,将使零售企业价格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弱化。而社区医疗与新农合这两大医改重点投入的医疗保障项目,也挤占了零售企业相当一部分市场。为在激烈的医药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医药零售连锁企业不断挖掘市场潜力,顺应消费升级时代消费者对品牌产品价值认同的理性回归潮流,各类零售企业加大品牌产品营销力度,不断创新服务内涵,着力加强个性化药学服务和高值药品直送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同时,围绕大健康产业开展多元化经营与服务也为今后零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四)电子商务将对行业格局产生较大影响

目前,互联网药品电子商务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各大药品流通企业普遍构建或整合集分销、物流、电子商务集成服务模式以及数据处理的现代化智能化服务平台,成为推动药品流通增值服务的新载体。在零售药店领域中,除网上药店销售逐年扩大外,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正在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药店服务模式的相互融合。

为支持互联网药品销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研究出台《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为互联网药品电子商务和传统药品零售业态的发展和格局调整带来较大的影响。

(五)人才队伍配备结构将出现相应变化

药品流通行业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步伐的不断加快,行业人才需求的结构将出现相应调整与变化。从整体上看,行业人才队伍将向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的人才配备模式转变。药品批发企业在传统的岗位构成基础上,将大大增加对现代物流管理人才,特别是药品冷链物流管理人才的需求,并更加青睐具有供应链管理意识的职业经理人、采购经理人和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的网络信息处理技术人才。药品零售业态在继续吸引和培养大批执业药师从事药店专业工作的同时,开始注重营养师、护理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为开展多元化经营和为大健康消费群体提供有价值的人才储备。

第3篇:统计分析报告范文

一、党员基本情况

截止到XX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党员总数1229名。其中,正式党员882名,预备党员347名;女性党员517名,占党员总数的42%;少数民族党员49名,占党员总数的4%。

从党员的身份来看,教职工党员391名(其中,教师党员192名,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党员123名);学生党员663名(其中,研究生党员63名,本科生党员578名,专科生党员22名);离退休党员140名;其他35名(已毕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未转走等)。学生党员在全体党员中所占比例最大,达到了53、9%,见附图1、

二、XX年发展党员情况

XX年我院共发展党员365名,其中发展教职工党员9名、研究生党员11名、本科生党员320名、大专生党员25名。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继续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发展本科生党员人数占发展党员总数的87、6%;研究生党员人数为63人,占研究生总数的52、9%。二是积极做好在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XX年我院共发展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党员6名,占发展教职工党员总数的66、7、

三、党员教育管理

我院党委历来十分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去年,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教育为契机,我院举办校、院两级专题报告23场,党支部集中学习108次,组织各种参观和实践活动23次,各级开展学习体会交流64次,各级开展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活动52次。在认真征求意见和深入谈心的基础上,全体党员认真撰写了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回顾了自己近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经历,查找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得我院党员的精神面貌焕发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较为明显的提升。

四、近三年党员队伍状况分析

通过对近三年统计数据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我院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有如下几个特点:

1、学生党员数量合理,保持较高比例。

三年来,我院学生党员占全院党员总数的比例均在55%左右,本科生党员比例保持在10%左右,见附图2、

学生党员保持较高比例主要是由于我院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党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从党建经费中拨出专款用于积极分子培养、培训和党员教育工作。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工作的几点意见》等一系列有关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组织编写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选编》,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新思路。党校进一步规范培训模式,实行两级党校管理体制,推动并开展了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分党校初级班、院党校高级班三级培训的模式,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2、教职工党员队伍逐年扩大,整体结构进一步改善

三年来,我院教职工党员人数逐年增加,见附图3、截止XX年底,我院教职工党员总数为391名,占全院教职工总数的52、2%;其中,教师党员人数为192名,占我院教师总数的比49、0%。

XX~XX年,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党员人数由98人增加到123人,在35岁以下青年教师总数中所占的比例由46、4%提高到58、0%,见图4、具有高职称教职工党员人数由60名增加到65人,在具有高职称教职工总数中所占的比例由49、7%提升到51、2%,见图5、

我院教职工党员人数之所以逐年增长,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主要原因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党委组织部和党校统筹规划,加大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力度,培训的内容和时间上都做了较大的增加,形成历时两个月六个阶段的教育培训,为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把好入口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党委组织部、党校定期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此外,每年在引进新教职工时,我院加强了对其政治素质的考察。

五、对今后工作的思考

根据党内统计分析所反映出的情况,我院今后党员发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如下:

1、进一步推进在教职工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尽管今年来我院教职工党员保持较高比例,但在发展教职工党员过程中所能考察的重点培养对象范围较小、选择余地不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做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工作的能力优待进一步提高,尤其在与学术骨干谈话时显得能力较弱,从而导致了教职工发展党员工作相对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比较滞后。因此,我院在教职工发展党员工作中,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尤其是在高知识群体和中青年学术骨干中的党员发展工作。

第4篇:统计分析报告有哪些类型

由于统计分析报告的内容和作用不同,统计分析报告的类型主要有下列几种:

1、统计公报

统计公报,是政府统计机构通过报刊向社会公众公布一个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报告。一般是由国家、省一级以及计划单列的省辖市一级的统计局发布的。如《国家统计局关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进度统计分析报告

进度统计分析报告主要以定期报表为依据,反映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分析其影响和形成的原因()。如月度分析、季度分析和年度分析。从时间上看,它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的、期中的和期末的统计分析报告;从内容上看,它又可分为专题和综合统计分析报告两种。

进度统计分析报告必须讲究时效,力求内容短小精悍,结构简单规范,看后一目了然。

3、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综合统计分析报告是从客观的角度,利用大量丰富的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模、水平、结构和比例关系、经济效益以及发展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所形成的一种统计分析报告。

4、专题统计分析报告

专题统计分析报告是对社会经济现象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专门的、深入研究的一种分析报告。它的目标集中,内容单一,不像综合分析报告那样,要反映事物的全貌。正因为如此,专题统计分析报告更要求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根据领导和社会公众的需要灵活选题,做到重点突出,认识深刻。

5、典型调查报告

典型调查报告,是根据调查的目的、要求,有意识地选择少数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深入实际调查后所写成的报告。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是各级领导、各部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经常采用的一种工作方法。习惯上称为“解剖麻雀”,统计上叫做典型调查。

第5篇:如何写好统计分析报告

写好统计分析,使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切实有效地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是统计工作者一生都为之奋斗的目标。

统计分析,是一种高级理性思维活动。它是统计工作全过程的最后阶段,是对统计资料进行调查、搜集、整理,感性认识得到升华和提高,出产成品、精品的阶段,是统计认识的高级阶段。写好统计分析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发展统计文化的需要,更是统计工作者肩负的职责。统计分析研究,是以文字报告形式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找出规律,讲出道理,服务社会公众、服务领导,为决策者提出应注意的问题和建议,并对未来一定时期做出科学的预测。

笔者认为写好统计分析,应符合4条标准,即:题目新颖突出、观点鲜明正确;内容详细具体、材料新颖充分;结构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清晰;语言简练通顺、用词通俗简朴。4条标准既是统计分析的要求,也是一般文章的要求,但作为统计分析,除此标准要求外,还必须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作文章。

广度是指分析反映事物、现象的全面程度;深度指对事物、现象分析的深浅程度;力度指通过对事物、现象分析所掌握其规律及变化的准确度,从而确立观点,提出建议的准确性、针对性、实用性、价值量的大些统计分析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决定

于分析思路和表述思路,归结于写作思路。

所谓统计分析的写作思路,是指撰写者在一定背景下,通过对接触、感受到的统计资料所进行的高级理性思维活动的程序、路线及其轨迹。这种轨迹非指物理意义上的“形”为轨迹,而是指统计分析的结构、层次、布局以及通过语言文字描绘出来的思维运行轨迹。因此,虽说其表面“无形”,但实质为“有形”,即当一篇统计分析成文定稿之后,其写作思路——思维运行轨迹业已固定成形,具体显示在文章的内容范围、标题、结构、布局、层次、语言、词汇及运用顺序,它既可以体现出作者思维线路示意图,又可以体现出作者的思维逻辑性的强弱程度。

思路的具体内容可分为思域、思路(总思路的具体细化)和思理。思域,是写作者思维空间及包括内容范围的形象比喻;思路,是对事物、现象分析表示的路标所向;思理,是作者对事物、现象理性认识的思维逻辑显示。把思域、思路、思理与广度、深度、力度相对应联系一起,即可得出一个结论:思域决定广度,思路决定深度,思理决定力度。统计分析的基本特征,就是用数字说话,依数成理是基础,依理立论是灵魂。所以,作者要做到思域宽广、思路深远、思理有据,其统计分析就会有广度、深度和力度。

综上所述,提高统计分析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必须在写作思路的培养锻炼上下功夫,达到升华和提高。

首先要对写作思路进一步加深理解。文中所讲思路“有形”,是指成文定稿的文章其思路可以显现成形。其实一篇文章的思路形成存在有初级勾画和完善精炼两个层次和阶段。

第一阶段为初级层次,始于构思分析,经资料搜集、加工、选用,到产生观点、形成腹稿为终,这一阶段只是一种思维“勾画蓝图”,没有形成文章,其思路无法显现成形;

第二阶段为高级层次,它从开始动意分析,在初级层次基础上,经过由粗到细、由低到高、由劣到精的去伪存真逐步修正、完善精炼,到成文定稿为终,思路才可显现成形。

由写作思路形成的两个阶段、层次,从“无形”到“有形”的过程所决定,就为学习、培养、锻炼思路提供了机会和方法。其次,利用思路有形特征,以成文定稿的分析报告进行同类对比。

具体做法是选择同类型统计分析文章(本人、他人),按主题观点、内容、标题一一列出进行对比,从中进行思域、思路比较,看其宽广度和深远度,然后把是什么(现状特征及问题)、为什么(原因剖析)和怎么办(建议对策)联系起来,捉摸其思理强弱度。再次,在对比基础上对同类报告进行鉴别。鉴别是对比的继续深入,它是通过对比其差异分出好、中、差,然后着重于分析其差异,即为什么好或差,找出其因,明之其理。

具体方法有三,一是自我鉴别。

二是借助他人鉴别,就是对众所公认(评选鉴定)的分析报告,进行思路有形化,以评判者身份对其思域、思路、思理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价。以思维内容范围看其思域,以分析、表述的思维层次看其思路,以思维逻辑性强弱看其思理。

三是本人与他人联系一起,综合鉴别。

具体是将自认为质量水平高的满意之作,与他人评判结果联系一起,若是自我和他人评判一致,表明认识思维方法水平相同,或差别不大;若自我和他人评判结果反差,则要从思维方法水平的认识上找差距,分析反差,找出其因,达到鉴别提高。不论哪种方法鉴别,都要切忌简单的、不负责任的盲从和认同,否则无法取得鉴别的效果和作用。

最后,运用写作思路产生形成的两个层次,由无形到有形的特征,采用积累法。

具体步骤:一是将无形与有形思路比较分析。将自己写统计分析时,从资料搜集整理、加工选用到写作提纲形成以及草稿所有资料(包括统计数据资料、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报刊文摘、市场信息、基层素材、典型资料等)全部保存、积累起来,将不成形、不定形的思维过程与最后成文定稿形成的有形思路进行比较分析,从中总结一篇统计分析写作思路形成过程,通过总结达到提高。二是搜集积累本人所写统计分析(成文定稿),将有形思路作以纵向对比总结提高。

除上述4种方法外,还可采取联想法,即通过非统计分析文章,或他人的统计分析文章,将自己摆到作者的位置,以作者身份,去联想思索。这一方法关键是把自己融入文中,将本人写作方法及思路与他人作以对比,从中学习、吸收知识,使自己的思路得到培养、锻炼和提高。为此,很有必要多看、多学一些经济论文、文学作品,趣味性、娱乐性的长、中、短篇文章,借鉴他人思维方法及思路。只有经常学习、认真品尝,久而久之,必会对自己的写作思路有所启迪和帮助。

归结到底,统计分析的广度、深度、力度决定于统计分析写作思路,即思维活动过程。思维过程就是理性认识,感性升华过程,这一过程离不开实践,所以只有在统计分析写作实践中,多学、多写、多想,并参考文中介绍方法,不断总结,才能使自己的写作思路得到锻炼提高,从而保证统计分析具有一定广度、深度和力度。

第6篇:统计分析报告

本季度中国并购市场升温,宣布交易案例数量898起,其中披露交易金额的案例739起,与上一季度相比,同比上升55、63%;披露交易金额390、01亿美元,同比上升16、34%。2015年第二季度中国并购市场已完成交易案例数量为495起,其中披露金额的案例415起,与上季度相比,上升66、12%;披露金额218、8亿美元,环比上升157、7%。2015Q2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案例数量按行业分布来看,本季度中国并购市场交易完成的案例涉及21个一级行业,制造业是各行业中最活跃的行业。其中制造业、能源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的并购数量分列前三位,分别为93、82和54起,分别占并购总量的16%,14%和9%。并购完成交易金额方面,能源及矿业、金融、房地产三个行业排名居前。从并购完成交易披露案例金额中,境内并购市场完成交易规模占比近7成。境内并购市场以138、05亿美元占比63%;出境并购以65、63亿美元占比30%;入境并购以15、09亿美元占比7%。1中国并购市场宣布交易规模分析2015年第二季度中国并购市场宣布交易案例数量898起,其中披露交易金额的案例739起,与上一季度相比,同比上升55、63%;披露交易金额390、01亿美元,同比上升16、34%(见图1)。

图12015Q1-2015Q2中国并购市场宣布交易规模比较

2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规模分析2015年第二季度中国并购市场已完成交易案例数量为495起,其中披露金额的案例415起,与上季度相比,上升66、12%;披露金额218、8亿美元,环比上升157、7%(见图2)。本季度并购完成交易案例中,境内并购无论是从案例数量还是披露金额案例的交易规模,都在Q2中占有绝对优势。(见表1)。

图22015Q1-2015Q2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规模比较3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规模结构分析2015年第二季度,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574起,其中境内并购完成案例512起,占比89%;出境并购30起,占比5%;入境并购33起,占比6%。本季度中国并购市场披露并购交易规模218、77亿美元,境内并购交易达138、06亿美元,占比达63%(表2、1-1)。其中,2015年5月11日,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600188、SH)以37、9亿美元的价格收购WhitehavenCoalLimited(WHC。ASX)的交易是本季度中国并购市场披露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例。表12015Q2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规模

2015Q2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已披露金额的案例中,按是否跨境来看,境内并购案例数量以512起占比89%;出境并购案例数量以30起占比5%;入境并购案例数量以33起案例占

比6%(见图3)。可以看出,2015年第二季度中国并购市场境内并购趋于活跃,并购案例数量在整个并购市场中占绝对优势。

图32015Q2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案例数量按是否跨境分布从并购完成交易披露案例金额中,境内并购市场完成交易规模占比近7成。境内并购市场以138、05亿美元占比63%;出境并购以65、63亿美元占比30%;入境并购以15、09亿美元占比7%(图4)。案例交易规模最大的几起案例都源于出境并购,除了上文中提到的兖州煤业(600188、SH)以37、9亿美元的价格收购WhitehavenCoalLimited(WHC。ASX)的交易的中国企业出境并购案例外,2015年6月17日,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骏有限公司以1,944,800万港元的价格收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318、SH)(02318、HK)3、44%股权案例是本季度交易金额较大的一起案例。

图42015Q2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案例金额按是否跨境分布2015Q2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案例数量按行业分布来看,本季度中国并购市场交易完成的案例涉及21个一级行业,制造业是各行业中最活跃的行业。其中制造业、能源行业和

房地产行业的并购数量分列前三位,分别为93、82和54起,分别占并购总量的16%,14%和9%(见图5)。

图52015Q2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数量按行业分布并购完成交易金额方面,能源及矿业、金融、房地产三个行业排名居前。其中能源及矿业居各行业首位,并购金额达到72、05亿美元,占比达33%;金融行业并购金额60、44亿美元,占比28%居于第二位;房地产行业并购金额20亿美元,占比9%居于第三位(见图6)。2015年5月11日,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2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挪威联合集团(OSL:ORK)旗下子公司ElkemAS100%股权的交易是能源行业除兖州煤矿收购案例外交易金额较大的一起案例。金融行业并购完成交易金额较大,源于几起收购华夏银行的案例:2015年4月26日,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710,144、16万元的价格收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5、SH)9、54%股权;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以559,464、47万元的价格收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5、SH)7、51%股权;首钢总公司以751,339、01万元的价格收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5、SH)10、09%股权,总金额达202亿元。

图62015Q2中国并购市场完成交易金额按行业分布

4中国并购市场交易规模趋势分析(略)可考虑移动平均、指数平滑、最小二乘法(回归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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