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2016-08-08 11:05:2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共6篇)服务承诺制度服务承诺制度2010-02-08一、服务准则。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标准和原则,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二、承诺内容。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时限、行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三、...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服务承诺制度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篇

服务承诺制度

2010-02-08

一、服务准则。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标

准和原则,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承诺内容。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

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服务的具体事

项、服务时限、行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

三、公开承诺内容。应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办事程序流程

图等公布承诺内容。

四、行诺监督。通过设立服务承诺监督台、投诉电话和举报箱

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

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

五、违诺处理。本单位人员违反承诺制的行为,要从行政、法

律、经济等方面做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或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机关) 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廉洁从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结合分局机关实际,制定本服务承诺。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是根据本分局及各业务科室的职能要求,将政务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分局机关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仪表整洁、服务 热情、用语文明、解答耐心,努力 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 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 简化手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 编制《办事指南》以备管理(服务)相对人取阅,将有关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通过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徇私情,廉洁服务;

(四)热情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依法行政,公平执法,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

(六)注册登记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承诺:申请名称登记即时完成(报市局审批的2个工作日完成)、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

(七)企业年检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承诺: 年检材料齐全的, 内资、私营企业网上初审 5个工作日,年检确认即到即办; 年检的初审审查意见通过网络应及时通知企业。

(八)市场管理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承诺:从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申请市场开办登记 20个工作日,市场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商标管理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承诺:

1、保护商标专用权

2、推荐认定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

(十)广告管理相关业务办理时限承诺:

(十一)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业务办理时限承诺:

1、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方式有 电话、互联网、来访、来信等。受理的时间:

( 1)人工服务为每天9:00至21:00;

( 2)互联网服务网址为: .cn ;

( 3)接待来访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接待地点:广州市解放北路813号后座二楼;

( 4) 来信请寄:广州市解放北路813号后座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2、 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自接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 作出 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答复申诉举报人。

3、对属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管辖的消费者申诉,自受理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确属无法办结的,应当终止调解,并告知申诉人。

4、对属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管辖的申诉举报,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转办。

5、对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任务,按要求时限办结;无明确要求的,尽快办结。对消费者确有特殊要求的,尽量做到在其请求的期限内办理。

第五条 服务承诺制的监督管理

(一)制定和严格落实责任制,局领导、处室领导负责监督服务承诺制的落实。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

(三)定期总结讲评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奖惩,鼓励先进,遏止不良现象。

(四)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违诺事件。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或举报:

5、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监察网: .

第六条 服务承诺制的奖惩

(一)违诺处理:

1、核实查证违诺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2、核实查证违诺第二次由监察科给予书面通报批评,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3、核实查证违诺第三次,调离工作岗位,本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4、核实查证违诺三次以上,按 《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处理;

5、核实查证科室有两人次以上违诺的,该科室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单位,科室领导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个人。

(二)奖励措施:

1、落实服务承诺制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年终优先考虑评先,本年度考核优先考虑评为优秀;

2、落实服务承诺制得到当事人书面表扬的,年终优先考虑评先,本年度考核优先考虑评为优秀;

3、服务承诺制取得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经科室报请局里进行奖励,本年度考核优先考虑评为优秀;

4、落实服务承诺制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科室,本年度优先考虑评为先进单位。

为更好地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意识,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手续,在全局实施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㈠.承诺范围:

1.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急事急办,并限时办理。

2.办事态度。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仪表整洁,主动热情,语言文明,实行“首问负责制”,凡需了解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都要热情接待,热情解释,不推诿,不拖拉。

3.办事质量。办事手续规范,业务操作准确,收费标准合理。

4.办事纪律。热情接待来信、来电、来访和对违法投诉的受理,接受监督。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第二篇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营口中能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加强燃气经营行业自律,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窗口服务人员行为。

二、以“一切为用户”为宗旨,以“安全运行、稳定供气、优质服务、提高效益”为目的,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文明、诚信的服务。

第二章 承诺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燃气质量:天然气热值不小于35MJ/NM。用户灶前压力:天然气≥3000Pa。

二、燃气供应:保证正常、连续供气,因检修、维修管网需要停气,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需要停气,及时告知用户,并采取补救措施;恢复供气要通知用户有关注意事项。

三、服务规范:员工上门服务一律佩戴胸卡、着装整齐、文明服务;抄表收费准确率100%;户内验收送气及时率、合格率100%。

四、服务时限:

户外燃气设施抢修,接报后20分钟内赶到现场; 用户报修一般故障3小时内修复,较复杂作业不超过8小时,其费用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3

燃气计量器具的维修、更换及开(闭)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燃气使用证及相关手续时限为1个工作日;

用户投诉,12小时处理完毕;

户内燃气设施的移改及热水器安装,居民用户4个工作日内完成;非居民用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外燃气设施的移改,严格按照与用户所签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接到用户申请后,对符合安装条件的用户,二日内办结立户手续。

对按协议转款并提供齐全的设计资料的用户,一日内转设计。

五、客户服务:接待用户实行首问负责制,礼貌热情,诚信服务;燃气营业厅实行无假日服务。

六、安全检查:定期检查户内外管线、燃气设施的安全情况,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公建用户每月检查一次,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一次以上。

第三章 服务纪律

三不准:不准吃用户饭;不准收用户礼;不准给用户出难题;

八严禁:严禁入户服务时重敲门、私自动用室内物品;严禁不唱收唱付、私自估数;严禁对用户“冷、硬、横、顶”;

严禁维修、施工场地脏、乱、差;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行为举止粗俗、与用户争吵;严禁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谋私利;严禁有损用户利益和公司声誉的不良行为。

第四章 投诉处理

一、凡燃气用户及社会各界,在燃气使用、服务、安全等方面有问题,均可咨询或投诉,电话:6996899(24小时);地址: ,燃气公司客服中心。

二、公司处理用户投诉实行专人负责制。接诉人按照投诉处理程序如实填写《用户投诉登记表》,报主管经理批示,转责任部门在12小时内查证处理或做出负责任的答复,达到用户满意。

第五章 监督与违诺处罚

一、健全监督机制:以“两线一评”为载体,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员联系制度,接受用户监督;执纪、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内部监督,形成内外结合、良性互动的监督机制。

二、公司员工因违诺而被投诉的,根据公司《违纪违规人员处罚办法》予以处罚;因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而被用户投诉的,除赔偿用户损失外,公司将处以当事人三倍罚款,并依情节轻重给以相应政纪处分。

2016服务承诺制度承诺书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第三篇

服务承诺制度承诺书

一、服务准则。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标准和原则,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承诺内容。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时限、行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

三、公开承诺内容。应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办事程序流程图等公布承诺内容。

四、行诺监督。通过设立服务承诺监督台、投诉电话和举报箱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

五、违诺处理。本单位人员违反承诺制的行为,要从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做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或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晋城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晋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

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街办服务的内容,特制定本街办服务承诺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本单位各业务办公室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承诺项目包括有:服务质量、服务项目、以及廉洁从政等方面。

第四条 服务承诺制度的主要措施:

1、各办公室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街办社区中心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作出承诺。

2、完善监督制度。具体受理群众的投诉电话:6236110。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服务承诺制度的管理

服务承诺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街办负责。

第六条 服务承诺的奖惩

违诺第一次给予批评和诫勉谈话教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违诺第二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违诺三次以上给予效能告诫或调离工作岗位;违反廉洁从政承诺,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告诫或党纪政纪处分。

白露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商场服务承诺制度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本商场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实行明码标价,不蒙骗消费者;

三、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如商场出售的商品属假冒伪劣商品,请不要购买,请积极检举;

四、出现投诉及时解决,做到投诉不出店;

五、顾客至上,有问必答,微笑服务,使消费者买得称心。

售后服务电话:

举报投放电话:

对本商场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即自动转入仲裁程序,接受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仲裁。

幼儿园服务承诺书

为了实现学校“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的奋斗目标,按照《邓州市教育局推行社会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活动方案

》要求,学校郑重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作如下承诺:

一、端正办学行为,保证教育公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的办学理念,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办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全面健康成长。

二、规范学校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巧立名目收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师德教育,坚持廉洁从教。教师要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不歧视农民工子女,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从事有偿家教。

四、加强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安全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和行为、财产安全。

五、搞好民-主治校,推行校务公开。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和家长公开学校情况,设立校务公开栏、校长信箱,开通投诉电话等,规范和丰富校务公开形式,诚恳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受理学校收费、师德师风等投诉,抓实民-主评议学校工作,密切学校与社会、家长的联系。

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各机关在职能范围内,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二)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没有明确法定办理时限的,也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尽量缩短办理时限。

(三)提供优质服务。承诺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提供让服务对象满意的服务。

(四)完善其他服务。联系本单位实际,对作风、监督、收费、廉政等方面做出服务承诺。

第三条 对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报备、登记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科室、人员、程序、时限等要素,应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和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

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受理机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本乡各机关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本机关的服务承诺制度。

第六条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机关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

优质服务承诺制度

1.文明服务。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解释耐心。

2.廉政勤政。杜绝工作中的吃、拿、卡要行为,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真正做到为临床、为社会服务。

3.提高效率。本着务实、高效、廉洁、规范的工作作风,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保证按照时限完成,对临床、服务科室的请示事项及时给予答复,特殊的急事急件急办,不推诿、不扯皮。

4.根据职责分工,做到按程序和时限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医务人员:

1、坚持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己任;坚持文明礼貌服务,着装整齐,态度热情,语言亲切,有问必答,不讲忌语,把维护病人生命、增进人类健康作为崇高职责。

2、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按病情选用恰当药物和检查,不开大处方,乱检查,增加病人负担。

3.认真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首诊医生对急诊患者负责到底,要做到5及时:即:及时接诊、及时诊断、及时抢救治疗、及时住院、及时安全接送。如发生推诿急诊患者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首诊医生责任。

4、不收受“红包”、“回扣 ”,不接受患者及家属钱物,不接受吃请。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省市卫生部关于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相关规定,凡违反规定,在医疗活动中接受患者钱物的,经查实除退回本金外,给予科室或个人通报批评,同时与医德医风考评、年度考核、晋升、聘任、奖金挂钩。

5、严禁私收现金,一经查实没收所得款项,并处以20倍罚款,扣发当月工资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扣发半年奖金、待岗3个月。重犯者,除以上处罚外,降聘职称一档,时限两年。

象山社区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提高社区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社区工作者一定要遵循“以人为本”宗旨,积极深入地开展为民便民的承诺服务。

1、实行微笑服务,对来访和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礼貌问候,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

2、提高办事效率,凡是群众要求办的事,社区工作人员应迅速根据业务规定,向群众明确告知受理与否,并讲明工作程序、要求和时限。一经受理,应立即就办。

3、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社区要定期公布有关政策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

4、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和推委扯皮等不良现象。

5、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的群众,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答复有依据。

6、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事程序,不准违反原则向群众随意许愿。

2016行政服务承诺书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第四篇

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热情服务,文明待客。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风气。

2、对外承办业务,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必须完成,不得无故拖延。

3、对手续齐全的,符合规定的业务坚持马上就办。

4、对手续不全或不能办理的应当立即向办理者说明情况,说清办事程序、申报材料。

5、严格办事程序,按照下情上报、坚持原则、提高效率的工作程序。

6、提高工作效率,优质高效服务,让办事者放心。

7、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职务和工作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取利益。不利用工作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8、工作和生活中,发现配偶、子女和亲友有违法违纪情况要主动报告,不包庇违法违纪当事人。

二、承诺保证

办事无故拖延,态度生硬、故意刁难、索要好处、未按承诺内容办理者,一经发现或举报,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经教育不改者调整工作岗位,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者将给于行政处分。

行政服务中心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部门,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行政服务指南、中心网站及中心触摸屏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尽快办结,无正当理由超时未办结的视为默认同意,并给申请人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专栏,投诉电话:8800012。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尤其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既是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推进的改革工作,也是顺应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形势的必然选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强化政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的必然趋势,更是一个减轻办事成本、减少办事环节,提速、提质、高效、廉洁,树立政务形象和解决老百姓实际需要的重要平台。在此,我代表政务服务中心庄严承诺:

一、注重时效,提升政务公开效果。规范公开程序,及时发布重要的政府信息,确保通过报刊、网站等载体发布各类信息5000条以上,让群众更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二、规范运作,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优化好网上审批系统,制定好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确保审批的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提速50%以上,为公众提供网上咨询、查询、申办、审批及投诉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 三、完善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精力,凝聚更大力量,加快县、乡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力争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正常运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 四、健全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窗口建设管理,完善窗口管理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配强配优窗口人员,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彻底扭转把办事窗口只当成一个收发室,让群众两头跑的局面,优化窗口环境、创新接待服务、提高办事质量,确保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力争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前5名。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承诺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何胜舟

华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华宁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华宁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特向社会作以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县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服务、监督、协调”四项职能,切实推动和促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

二、坚持文明接待。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实行“四有五个一样”,即对来访办事的群众,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三、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中心”各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督促各窗口单位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内容、程序、材料、时限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凡遇到来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被询问(含接听电话)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属首问责任人职责或首问责任人能够答复的事项,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窗口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股室、窗口、单位或联系电话。

五、实行限时办结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事快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凡属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事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六、坚持廉洁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请吃,不向服务对象拉广告、赞助、推销商品等。认真落实“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措施。

七、坚持履行八项服务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0877-5018333

0877-5018809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市工商局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办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事宜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仪表端庄,要耐心解答各类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问题。

二、依法办理各类市场主体准入手续,履行行政许可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市场主体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时,登记机关当场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决定,准予登记决定后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有关通知书或证明。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认真执行各项收费管理制度,依法收取注册登记费、工商企业年检费。

四、依法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认真调解消费争议,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首都市民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五、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维护首都市场经济秩序,对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

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类投诉举报形式。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15,网上投诉举报网址:#url#;通讯地址: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编:100080。

七、市工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事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执行。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22日

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书

根据文件精神,涉及到发改委审批事项为备案、核准、审批这三大类,均为承诺限时办结件,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使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规范服务。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章政策,做好审核审批工作,为我县项目建设和改善民生尽职尽责。遵循“速度从快、程序从简、服务从优”的服务原则,为服务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审批制项目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备案项目由5个工作日缩减到2个工作日,核准项目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减到2个工作日,坚决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事事快办,

三、严格执行岗位无缺制度。

实行ab岗制,确保工作日内随时有人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廉政建设。

严守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根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现象,努力打造高效、清正、廉洁的服务平台。

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各机关在职能范围内,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二)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没有明确法定办理时限的,也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尽量缩短办理时限。

(三)提供优质服务。承诺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提供让服务对象满意的服务。

(四)完善其他服务。联系本单位实际,对作风、监督、收费、廉政等方面做出服务承诺。

第三条 对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报备、登记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科室、人员、程序、时限等要素,应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和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

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受理机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本乡各机关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本机关的服务承诺制度。

第六条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机关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

水利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xx市水利局特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服务内容

本局行政许可项目包括:限额以内的取水许可审批、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市管河道堤防工程占用)审批、市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本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限额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核(上报件)、取水许可证年审(法定年检项目,即办件)、长江采砂审核(上报件)、省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和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上报件)、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上报件)、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

二、服务承诺

1、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我局拟在水政水资源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归并审批职能,集中办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及履行相关服务职能;明确水政水资源处处长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授权《取水许可证》年审工作由水政水资源处(行政服务处)处长全部在窗口办理;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将市政府公布的项目调整进中心运作。

2、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坚持后台围着窗口转,简化审批流程,将原行政许可总审批时限由127天压缩为51天,减少76天,并确保按时办结。

3、加强对一审一核的年审、备案事项的服务。对我局受理的《取水许可证》年审和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等一审一核事项做到即时办理,将《取水许可证》年审调整到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盖章。

4、加强对执法机构管理和监督。对我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现象,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5、水行政规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6、实行阳光操作。我局将把服务内容的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并在局入口大厅公开服务承诺、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机构、办理期限、投诉方式,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三、监督和投诉

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的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水利网上公开答复。

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树立全局系统执法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郑重承诺: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执行房地产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每一件执法案件。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4、遵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偏袒保护、因私废公、惧强抑弱、拖延推诿等现象。

5、遵守着装规定,执法过程中亮明身份,行为正派,态度坚定,举止文明。

6、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深入调查了解,及时妥善处理。

7、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2016-05-28

2016服务社区承诺书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第五篇

服务社区承诺书

1、社区警务室建立告示栏和警民-联系箱,公布社区民-警姓名、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监督。

2、社区民-警在警务室接到报警,5分钟内到达本社区现场处置。

3、受理暂住人口登记;受理出国、出境人员初审;受理户口申报分户、立户和特殊投靠迁移户口的核查。

4、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烈军属等有特殊困难的人,要求代办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手续的,提供上门服 务。

5、社区民-警受理、办理的事项,手续齐全的一次性办结;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讲述清楚,发送办事告知单,争取第二次办结,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6、帮助或联系解决群众求助的其它事宜。

象山社区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提高社区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社区工作者一定要遵循“以人为本”宗旨,积极深入地开展为民便民的承诺服务。

1、实行微笑服务,对来访和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礼貌问候,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

2、提高办事效率,凡是群众要求办的事,社区工作人员应迅速根据业务规定,向群众明确告知受理与否,并讲明工作程序、要求和时限。一经受理,应立即就办。

3、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社区要定期公布有关政策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

4、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和推委扯皮等不良现象。

5、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的群众,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答复有依据。

6、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事程序,不准违反原则向群众随意许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千方百计地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服务,按照省、市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我站公开社区卫生服务承诺如下:

一、恪尽职守,敬业奉献。认真履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与医院有关规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文明行医。

二、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搭车检查、开药。

三、在医疗活动中,不以任何理由、方式接受或暗示、索要病员及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宴请。

四、不以权谋私。不私自购销药品或以“开单费、统方费、处方费”等形式损害病员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规范用药,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没必要的检查、努力减轻病人的医药费负担。

六、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病人、刁难病人。

七、执行业务公开制度,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认真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医疗收费项目、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九、免费医疗保健咨询,测量血压,根据需要随时上门出诊,做到有问必答,帮助病人排忧解难。

十、严守承诺,优质服务。

社区巡防工作为民服务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社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切实落实“热情服务、巡防为民”的宗旨,推动我区社区巡防工作再上新台阶,特提出如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区巡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立足社区,认真细致的开展巡逻防范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巡逻时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嶷点和漏洞;尽职尽则、敬业爱岗,提高巡逻防范水平,切实做好社区的治安防范工作。

3、在巡逻过程中注意自己的形象问题,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树立良好的社区巡防形象。

4、始终牢记“热情服务、巡防为民”的宗旨,在搞好辖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同时,积极的开展各种为民服务工作。

5、树立群众之事无小事观念,无论事情的大小,只要群众需要,我们一定尽心尽力的帮助解决。

6、接待群众来访、求助时,态度热情、语言文明、止得体,决不发生推委、拖拉、刁难现象。

7、积极协调社区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努力促进辖区的和-谐与稳定。

8、虚心听取群众对巡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9、及时、定期的查找、收集辖区内影响居民生活的不安全因素,详细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预防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欢迎领导、群众监督执行(0371-67446941)

北城社区服务承诺制度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本社区服务承诺制度如下:

一、服务要求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开拓进取,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树立起忠于职守、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人民公仆、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勤政高效、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的仪表形象。

2、全面推行公示制,工作人员在办公桌前要置放身份卡和佩卡上岗。各室要在办公室悬挂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准备材料。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窗口”单位必须保证在工作时间内有工作人员在岗,不得以经办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拒绝收件与办事。

4、严格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机关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准吃拿卡要,收受礼品,不准接受会影响公务的宴请。

二、违诺处理办法

1、在执行公务时,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

2、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5、故意不按办事时限办完手续的;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上述行为情节轻微者,给予效能告诫,不够效能告诫的,应给予诫勉教育,情节严重者,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本社区工作人员的违诺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1、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接待群众的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2、设立“社区主任信箱”。

3、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电话:5686269

2016环保局个人服务承诺书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第六篇

环保局个人服务承诺书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是政府依法保护和加强环境管理的职能部门之一。加强环保系统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环保队伍形象,是发展环保事业的重要保证,开展服务承诺是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景洪市环保局为树行业新风,建立良好的公众关系和社会各界关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制止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加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环保队伍,使广大环保干部职工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现向社会公开承诺环保服务和行风建设的目标。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环保工作为宗旨,转变服务理念,营造廉洁行政、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提高服务技术,改善服务质量。

二、注重发挥职能优势,免费开展环保咨询服务,无偿为企业提供治污技术和治污方案。

三、简化审批程序,从快从简办理审批手续。凡符合要求,资料齐全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日内办结;竣工验收手续3日内办结,对需上报国家、省、市审批的,3日内完成转呈。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四、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查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对污染严重的十五小和新五小项目,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五、企业实行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计算办法“三公开”。收费数额按国家规定的下限收取。对主动来局交纳规费的,热情接待,随到随结。

六、环境监测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保证结果公开、公正、合法。应急监测、污染纠纷监测和仲裁性监测,1日内到达现场取样,3日内交付监测结果。(cod等个别项目除外)

七、实行工作日24小时值班,积极受理群众信访和举报投诉。一般性信访案件,7日内办结,重大污染事故,城区内半小时,乡镇1小时到达现场查处。

八、认真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监测、验收、统计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严禁敢于、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投标;严禁利用职权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九、从严查处违诺违规行为,对违诺违纪人员一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两次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21260192120895

新余市环保局自然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国家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区划及自然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负责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以及申报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

2、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调查处理生态破坏事件;

3、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4、组织编写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并负责督促检查;

5、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6、指导全市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制定全市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计划,负责争取各类资金支持的环保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建立环保项目库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提出申报省级、国家级生态乡(镇)村审批建议;

2、提出申报省、国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审批建议。

三、服务对象

县(区)、乡镇政府、村委会、局直属各分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申报省、国家环保专项资金的企业。

四、服务承诺

1、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政廉洁的意识,杜绝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认真执行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2、按时上报申请省、国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3、广泛接受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工作人员不满意或发现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主要负责人:黄世清

办公电话:6443549

手机:13707902278

从政格言: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六、联络员:欧阳丽

电话:6443549

手机:13180003107

赣州市环保局环境评估中心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评估中心为赣州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的技术审查评估工作;负责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设计方案、限期治理方案及施工方案的评估论证工作;提供其它的环保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

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从法规和政策的相符性、选址的合理性、拟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可达性等方面进行技术审查,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三、服务对象

新、改扩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

四、服务承诺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工作,提交评估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工作,提交评估报告。

五、主要负责人

姓名:吴建明

联系电话:0797-8113831

从政格言:以优质的服务营造投资环境,以辛勤的工作保护生存环境。

六、联络员姓名:孙卉

联系电话:0797-8113831

县环保局服务承诺书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整顿机关作风,严格执行“双十规定”。

二、全力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确保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三、结好污染减排工作帐,完成“十一五”减排工程项目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确保“十一五”减排目标全面实现。

四、严格项目环保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落户,落实新上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提升环境保护意识,严厉查处全县环境违法行为。

六、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和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七、及时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采取月监测制,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八、及时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对来人、来电、上级交办、县长信箱等环境污染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回复,将污染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环境权益。

海淀区环保局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内容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努力为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严格遵守《环保局工作人员守则》,做到秉公执法,严格依法行政。

3、严格遵守各项办事制度,认真执行办事程序。

4、提高工作效率,在报送材料完备、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严格遵照承诺时限办结。

5、廉洁奉公,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违诺处理

1、在执行公务中、态度粗暴、言行不文明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给予行政告诫。

2、没有按承诺的办事期限办完手续的,责令向当事人道歉,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告诫。

3、故意刁难,以权谋私,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其他违诺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投诉方式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海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违诺行为,随时可以进行投诉和举报。

2、海淀区环保局办公室(监察科)负责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办公室(监察科)在局机关二楼201室,投诉电话:82571513,一般在7日内做出答复。

巴东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一)监督检查辖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察。

(三)负责本县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监察工作,征收本县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

(四)负责本县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处理和信访工作。

二、服务内容

公平、公开、公正、足额征收排污费;强化环境执法工作,创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积极稳妥处理环境信访,保障人民环境权益。

三、服务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四、服务承诺

(一)规范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政务公开制、失职追究制。

(二)切实履行执法职能,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创造宜居环境。

(三)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四)规范环境信访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能当场答复的当场进行答复,一般事项15日内进行答复,复杂事项60日内进行答复。污染纠纷信访:确保处理率100%,完结率95%以上。

(五)严格遵守环保部“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

相关热词搜索:社区服务承诺制度 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 1、服务承诺制度(2016-08-03)
  • 2、商场服务承诺制度(2016-08-23)
  •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544128.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