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2016-08-09 10:01:4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共6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材料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含了哪些个人信息?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信用信息是怎么产生的?3、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4、人民银行是如何规范银行类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5、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材料
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第一篇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材料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含了哪些个人信息?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信用信息是怎么产生的?

3、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4、人民银行是如何规范银行类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

5、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6、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统是如何联网的?

7、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到哪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8、别人可以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吗?

9、我能查询别人(包括亲属)的信用报告吗?

10、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有哪些栏目?个人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

11、什么是“逾期”?如何理解“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与“最高逾期期数”?

12、信用卡按期只还最低还款额算负面信息吗?

13、“24个月还款状态”是什么意思?

14、为什么看不到信用记录的“良”或“不良”的字样?为什么不能说负面信息就是“不良记录”?

15、负面信息主要出现在哪些栏目?

16、什么是“查询记录”?为什么要特别关注“查询记录”中记载的信息?

17、信用报告信息出现错误时怎么办?

18、异议申请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仍有争议怎么办?

19、已有逾期还款记录如何补救?

20、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有何作用?

21、如何更新自身信息?

22、如何防止个人信用财富被盗?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含了哪些个人信息?

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个人征信系统),采集的主要信息包括:(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基本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二)银行信贷交易信息,指客户在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的明细和汇总信息,包括账户的基本信息、每月还款信息和过去24个月的还款历史等信息。(三)其他信息,指与个人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自2006年1月正式运行,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共计6.7亿人。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信用信息是怎么产生的?

答: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征信中心,建立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专门从事企业和个人征信业务。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绝大部分来自于与个人有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其余部分来自于其他机构。人民银行将上述机构中属于每个人的信用数据进行整合。一般情况下,每个人的信贷业务信息会先由业务发生行汇总上报给其总行,其总行按月定期将信息报送给征信中心。征信中心将从各行收集到的信息整合后,形成以身份证件号码为主标识的个人的信用报告。

3、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答: 为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目的是防范和降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二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保密原则,规定商业银行、征信中心应当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三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和方式、数据库的使用用途、个人获取本人信用报告的途径和异议处理方式;四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的客观性原则,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的信息是个人信用交易的原始记录,商业银行和征信中心不增加任何主观判断等。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征信中心和商业银行在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自《办法》实施以来,人民银行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合规查询、使用信用报告的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督促征信中心加强个人异议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取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除了从制度方面保证信息安全外,还在技术层面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1)授权查询。没有本人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的信用报告;

(2)限定用途。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明确规定:除本人以外,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或对贷款、信用卡进行贷后管理时才能查看客户的信用报告。

(3)信息安全。信息通过保密专线从商业银行传送到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此过程完全由计算机自动处理,不需要人工干预。

(4)查询记录。每一个查询用户都必须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登记注册,由个人征信系统赋予其查询权限后方可查询客户信用报告;此外,计算机系统还会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用户查询客户信用报告的情况,并展示在客户的信用报告中。

(5)违规处罚。商业银行违规查询客户信用报告,将会受到处罚。

4、人民银行是如何规范银行类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

答:2005年10月,人民银行颁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令〔2005〕3号,

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专门从事信贷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

2008年4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对近几年新成立的四类从事信贷业务的新型机构接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具备条件的上述四类机构可以按规定申请加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根据“先建立制度、先报送数据、后开通查询用户”的原则,四类机构接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应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报送相关数据,合规开展查询和使用查询结果,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对于不属于以上规定范围的放贷机构,秉着使贷款机构全面掌握借款人负债信息的原则,也可以通过向人民银行申请,经批准后加入征信系统。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依据国务院赋予的“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征信体系法制建设,加强征信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使用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行为,切实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征信业健康发展。

5、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个人征信的对象是个人,也就是您。作为数据主体,您拥有以下权利:

知情权。您有权知道征信机构掌握的关于您自己的所有信息,知晓的途径是到征信机构去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个人拥有知情权,部分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个人每年至少可以从征信机构免费获得一份自己的信用报告。

异议权。如果您对自己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由征信机构按程序进行处理。

纠错权。如果经证实,您的信用报告中所记载的信息存在错误,您有权要求数据报送机构和征信机构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司法救济权。如果您认为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损害了您的利益,而且在您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后问题仍不能得到满意解决,您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您个人的权益。

此外,任何人都有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的机会。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所以这些负面记录也不会跟随一您辈子。因此,永远不要气馁,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作为个人征信的主体,您需要承担如下义务:

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的义务。您在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缴纳水电费时,应向商业银行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

及时更新自身信息的义务。如果您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相关机构,相关机构会进行信息的及时更新。

关心自己信用记录的义务。您要主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发现错误要及时向征信机构提出更正。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准确与否,跟您是否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密切相关。

6、人民银行和公安部的身份信息系统是如何联网的?

答: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于2007年6月建成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简称联网核查系统),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对征信系统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与公安部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进行时实核对。如果核查相符,则会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个人信息栏目上方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核实结果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及个人照片。

(2)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但无照片。

(3)身份证号码相符,姓名不符,即公安部数据库中查到的此身份证号码对应的是另一个姓名。

(4)找不到该身份证号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此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尚未收入公安部数据库中,另一种情况是身份证是假的。【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核查未实现,则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未核查”。

根据《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要求,公安部的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每隔一段时间要更新一次联网核查系统,因此,有时会出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身份信息与公安部的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7、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到哪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如果您想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需您本人亲自来查。您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个人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另外,在查询时,您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8、别人可以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吗?

【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答: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很多信息都是您个人的敏感信息,是不能让别人随便查、随便看的。我国在这方面的做法大体分为以下三种:

本人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查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首先获得您的书面授权,否则,征信机构不能将您的信用报告提供给任何机构和个人。

法定目的。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用报告可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一般情况下,是在您本人提出了交易申请后才可以使用,包括审核您提出的借款和信用卡申请、审查您的工作申请等。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和用途。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征信机构就可以向其提供您的信用报告,不再需要您的书面授权。

本人授权与法定目的相结合。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还必须得到您的书面授权。

9、我能查询别人(包括亲属)的信用报告吗?

答:在没有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权查询他人信用报告的。但如果您取得了他人的授权,作为代理人,您可以携带您自己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委托人的信用报告。

您仍然需要在得到亲属(配偶、子女)的授权后才可查询他们的信用报告,并按照上一条查询别人信用报告的方法操作即可。

10、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有哪些栏目?个人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

答: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包括以下栏目: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通讯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等;

(2)信息交易信息,如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息;

(3)其他信息,包括开户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

(4)查询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是由各商业银行上报的,追溯起来,就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业务时填写的相关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由于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向不同的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贷款业务,而且不同时候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不同,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各商业银行上报的最新的一条,但仍可能与您当前的实际情况不符,原因是您在最近一次把信息留给银行后,个人情况可能又发生了变化。因此,如果个人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到与其发生业务的商业银行更改客户资料,以保证个人信用报告中身份信息的准确。

11、什么是“逾期”?如何理解“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与“最高逾期期数”?

答:逾期,即过期,指您与银行签订还款合同时的还款日到最后期限仍未足额还款。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属于逾期行为,都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1)比到期还款日晚一两天还款;

(2)过了到期还款日,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催缴后,客户还清了欠款;

(3)客户已经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但由于不清楚应还的具体金额,没有足额还款。

这三个项目很容易混淆,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假设2006年1月某客户申请了一笔住房贷款,按合同每月需还2 000元。但因暂时的资金周转不灵,3月至7月连续5个月未还款。下边我们来计算该客户7月的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和最高逾期期数。当前逾期期数是一个连续的概念,是指当前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或者贷款合同规定的金额的次数。由于该客户连续5个月也就是5期没有还款,所以当前逾期期数是5。累计逾期次数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材料
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第二篇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材料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含了哪些个人信息?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信用信息是怎么产生的?

3、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4、人民银行是如何规范银行类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

5、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6、人民银行和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统是如何联网的?

7、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到哪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8、别人可以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吗?

9、我能查询别人(包括亲属)的信用报告吗?

10、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有哪些栏目?个人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

11、什么是“逾期”?如何理解“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与“最高逾期期数”?

12、信用卡按期只还最低还款额算负面信息吗?

13、“24个月还款状态”是什么意思?

14、为什么看不到信用记录的“良”或“不良”的字样?为什么不能说负面信息就是“不良记录”?

15、负面信息主要出现在哪些栏目?

16、什么是“查询记录”?为什么要特别关注“查询记录”中记载的信息?

17、信用报告信息出现错误时怎么办?

18、异议申请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仍有争议怎么办?

19、已有逾期还款记录如何补救?

20、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有何作用?

21、如何更新自身信息?

22、如何防止个人信用财富被盗?

1、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含了哪些个人信息?

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个人征信系统),采集的主要信息包括:(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基本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二)银行信贷交易信息,指客户在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的明细和汇总信息,包括账户的基本信息、每月还款信息和过去24个月的还款历史等信息。(三)其他信息,指与个人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自2006年1月正式运行,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共计6.7亿人。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信用信息是怎么产生的?

答: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征信中心,建立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专门从事企业和个人征信业务。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绝大部分来自于与个人有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其余部分来自于其他机构。人民银行将上述机构中属于每个人的信用数据进行整合。一般情况下,每个人的信贷业务信息会先由业务发生行汇总上报给其总行,其总行按月定期将信息报送给征信中心。征信中心将从各行收集到的信息整合后,形成以身份证件号码为主标识的个人的信用报告。

3、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答: 为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目的是防范和降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二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保密原则,规定商业银行、征信中心应当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三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和方式、数据库的使用用途、个人获取本人信用报告的途径和异议处理方式;四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的客观性原则,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的信息是个人信用交易的原始记录,商业银行和征信中心不增加任何主观判断等。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征信中心和商业银行在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自《办法》实施以来,人民银行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合规查询、使用信用报告的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督促征信中心加强个人异议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取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除了从制度方面保证信息安全外,还在技术层面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1)授权查询。没有本人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的信用报告;

(2)限定用途。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明确规定:除本人以外,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或对贷款、信用卡进行贷后管理时才能查看客户的信用报告。

(3)信息安全。信息通过保密专线从商业银行传送到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此过程完全由计算机自动处理,不需要人工干预。

(4)查询记录。每一个查询用户都必须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登记注册,由个人征信系统赋予其查询权限后方可查询客户信用报告;此外,计算机系统还会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用户查询客户信用报告的情况,并展示在客户的信用报告中。

(5)违规处罚。商业银行违规查询客户信用报告,将会受到处罚。

4、人民银行是如何规范银行类金融机构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

答:2005年10月,人民银行颁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人民银行令〔2005〕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专门从事信贷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

2008年4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对近几年新成立的四类从事信贷业务的新型机构接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具备条件的上述四类机构可以按规定申请加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根据“先建立制度、先报送数据、后开通查询用户”的原则,四类机构接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应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报送相关数据,合规开展查询和使用查询结果,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对于不属于以上规定范围的放贷机构,秉着使贷款机构全面掌握借款人负债信息的原则,也可以通过向人民银行申请,经批准后加入征信系统。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依据国务院赋予的“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征信体系法制建设,加强征信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使用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行为,切实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征信业健康发展。

5、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个人征信的对象是个人,也就是您。作为数据主体,您拥有以下权利:

知情权。您有权知道征信机构掌握的关于您自己的所有信息,知晓的途径是到征信机构去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个人拥有知情权,部分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个人每年至少可以从征信机构免费获得一份自己的信用报告。

【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异议权。如果您对自己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由征信机构按程序进行处理。

纠错权。如果经证实,您的信用报告中所记载的信息存在错误,您有权要求数据报送机构和征信机构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司法救济权。如果您认为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损害了您的利益,而且在您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后问题仍不能得到满意解决,您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您个人的权益。

此外,任何人都有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的机会。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所以这些负面记录也不会跟随一您辈子。因此,永远不要气馁,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作为个人征信的主体,您需要承担如下义务:

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的义务。您在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缴纳水电费时,应向商业银行提供

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

及时更新自身信息的义务。如果您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相关机构,相关机构会进行信息的及时更新。

关心自己信用记录的义务。您要主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发现错误要及时向征信机构提出更正。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准确与否,跟您是否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密切相关。

6、人民银行和公安部的身份信息系统是如何联网的?

答: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于2007年6月建成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简称联网核查系统),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对征信系统采集的个人身份信息与公安部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进行时实核对。如果核查相符,则会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个人信息栏目上方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已与公安信息核实”;核实结果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及个人照片。

(2)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但无照片。

(3)身份证号码相符,姓名不符,即公安部数据库中查到的此身份证号码对应的是另一个姓名。

(4)找不到该身份证号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此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尚未收入公安部数据库中,另一种情况是身份证是假的。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核查未实现,则显示“公安部认证结果:未核查”。

根据《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要求,公安部的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每隔一段时间要更新一次联网核查系统,因此,有时会出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的个人身份信息与公安部的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7、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到哪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如果您想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需您本人亲自来查。您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个人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另外,在查询时,您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8、别人可以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吗?

答: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很多信息都是您个人的敏感信息,是不能让别人随便查、随便看的。我国在这方面的做法大体分为以下三种:

本人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查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首先获得您的书面授权,否则,征信机构不能将您的信用报告提供给任何机构和个人。

法定目的。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用报告可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一般情况下,是在您本人提出了交易申请后才可以使用,包括审核您提出的借款和信用卡申请、审查您的工作申请等。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和用途。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征信机构就可以向其提供您的信用报告,不再需要您的书面授权。

本人授权与法定目的相结合。即任何机构和个人如果想看您的信用报告,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还必须得到您的书面授权。

9、我能查询别人(包括亲属)的信用报告吗?

答:在没有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权查询他人信用报告的。但如果您取得了他人的授权,作为代理人,您可以携带您自己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委托人的信用报告。

您仍然需要在得到亲属(配偶、子女)的授权后才可查询他们的信用报告,并按照上一条查询别人信用报告的方法操作即可。

10、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有哪些栏目?个人身份信息是怎么来的?

答: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包括以下栏目: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通讯地址、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职业等;

(2)信息交易信息,如个人的贷款、信用卡、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息;

(3)其他信息,包括开户银行、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个人电信缴费信息等;

(4)查询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身份信息是由各商业银行上报的,追溯起来,就是个人在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贷款业务时填写的相关申请表上的个人基本信息。由于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向不同的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贷款业务,而且不同时候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不同,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各商业银行上报的最新的一条,但仍可能与您当前的实际情况不符,原因是您在最近一次把信息留给银行后,个人情况可能又发生了变化。因此,如果个人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到与其发生业务的商业银行更改客户资料,以保证个人信用报告中身份信息的准确。【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11、什么是“逾期”?如何理解“当前逾期期数”、“累计逾期次数”与“最高逾期期数”?

答:逾期,即过期,指您与银行签订还款合同时的还款日到最后期限仍未足额还款。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属于逾期行为,都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1)比到期还款日晚一两天还款;

(2)过了到期还款日,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催缴后,客户还清了欠款;

(3)客户已经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还款,但由于不清楚应还的具体金额,没有足额还款。

2015征信宣传活动总结
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第三篇

总结一:征信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征信宣传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普及个人征信知识,人行南昌县支行于9月1日-30日组织全县金融机构开展了“2015年征信专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我支行对专题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全县金融机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统一部署,指定了专人负责,明确了宣传主题。要求全县金融机构从9月1日起,集中在各自业务网点通过张贴征信专题宣传海报、电子屏幕播放宣传标语、在业务柜台摆放宣传折页,指派专人解答网点客户提出的征信相关问题等形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15年信用专题宣传月”活动。

二、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

2015年9月8日和20日,我支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征信工作人员组成征信宣传小分队分别在莲塘镇澄碧湖畔和幽兰乡开展了2次以“促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普及个人征信知识”为主题的征信现场专题宣传活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300多人次,共有1500余群众观看了宣传海报折页。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取得了明显的宣传效果。

三、依托金融机构平台,广泛宣传征信知识

9月初正值中小学校开学之际,辖内金融机构启动征信校园行活动。县工行、中行、南昌银行、建行分别深入到莲塘一小、莲塘五中、莲塘六中、莲塘二小进行征信知识宣传。

在“2015年征信专题宣传月”活动中,我支行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标语,布放展版,宣传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普及个人征信知识,向公众宣传信用报告基本知识,介绍如何保护个人隐私,保证信息安全;如何养成良好习惯,维护良好记录;如何保持良好信用,享受优惠金融服务等知识。通过设立信用报告查询台,提供查询服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征信专题宣传月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普及了个人征信知识,提高了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农民的信用理念及信用意识有了明显改观,促进了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总结二:征信宣传活动总结

为积极响应人总行统一开展的“全国征信知识宣传月”活动,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结合实际,立足“拓展宣传深度与广度,营造社会诚信环境”的宣传目标,紧扣“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宣传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征信宣传活动,推动“征信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健全组织,建立联动宣传机制

在“宣传月”前期准备阶段,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管行长任副组长,调查统计科、办公室、会计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征信宣传月活动协调小组”,并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征信宣传月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同时,组织召开辖内各县支行和金融机构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辖宣传总动员,使金融机构充分认识此次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同时进行合理分工,明确不同阶段各金融机构宣传的重点内容、重点区域。

二、周密部署,全方位推进宣传活动

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任务,确定宣传月的活动主题、时间、内容、范围、对象、形式等,从政府、银行、社会等层面深入开展,切实形成调查、宣传齐头并进的局面。这次活动共设计了六大主题活动:一是举行“诚信与征信”主题报告会;二是利用政府网站、广播、公交车车载电视等媒体开展征信知识系列宣传;三是在辖内统一开展以“信用报告关爱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四是全面开展以“恪守信用,共奔小康”为主题的征信知识进农村活动;五是与团市委联合开展“诚信校园行”联合征文活动;六是开展以“你对征信了解多少”为主题的调查活动。

三、迅速启动,拉开宣传序幕

2015年6月3日,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与阜南县人民政府在阜南县联合举办了“阜阳市征信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副行长丁伯平、征信管理处处长翟光明,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行长陈伟、副行长荣杰,阜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标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各金融机构单位负责人、职工代表等100多人也应邀参加了启动仪式,标志着以“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为主题的征信宣传月活动在阜阳市正式拉开序幕。丁伯平在讲话时指出,阜阳市征信知识宣传月启动仪式是全省征信宣传活动的第一家,希望以此为起点,积极推动全社会征信知识的普及和全民信用意识的提高。陈伟在讲话中倡导全市人民要以积极的态度和行动去营造诚信,共创和谐。仪式的举办为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诚信意识,推进征信知识宣传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四、集中力量,扩大宣传声势

在6月14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当天,辖内县支行和金融机构在同一时段、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信用记录关爱日”主题宣传活动,各宣传人员统一着装,由行、社领导带队,组成了强大的宣传队伍,活动期间共散发宣传单和调查问卷5000多份,现场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313笔,赠送宣传折页和征信书籍(《百姓征信知识问答》)140本,近3000人到场咨询、观看,在全辖营造极好的宣传轰动效应,引起了群众的极大关注。

五、突出特色,开展多元化宣传

宣传活动月期间,立足“一地一品”,有效、有序、有声、有力地开展特色宣传。中心支行共青团员宣传小分队利用夏收期间农民返乡高峰期,到火车站向农民工开展征信宣传;颍上县支行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到旅游景点向儿童开展“征信宣传进景区,诚信意识从小抓”活动;临泉县支行深入田间地头、麦收现场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活动;界首支行在重点乡镇及行政村办事机构的政务公开栏内,张贴征信宣传单,在农村全面开展日常性宣传工作;太和县支行利用农村乡镇逢集日,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农村信用知识;阜南县支行在鹿城镇设立征信工作宣传站,聘请征信宣传员面向农村、农民开展征信知识宣传的同时,与河南省淮滨县支行在两省交界处开展征信知识联合宣传活动,千方百计把征信知识送入千家万户,切实提升征信知识的社会认知率。

六、多措并举,营造立体宣传氛围

一是开展征信培训。邀请复旦大学朱强教授举办“信用经济知识”讲座,阜阳市政府分管金融的副市长、相关经济主管部门、各金融机构领导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次培训。二是通过媒体宣传。在当地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醒目的征信宣传字幕,在收听率较高的阜阳交通广播电台播放征信广播短剧,在市内120辆公交车的车载电视上循环播放征信知识宣传片20余天,用通俗易懂的故事和大众化的语言 ,传播征信信息。三是媒体跟踪报道。在宣传月启动、集中宣传和各项专题宣传活动中,邀请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向社会传递征信宣传的动态,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四是开辟网络专栏。从6月初开始开辟网络专栏,我们在互联网“安徽省政务信息公开网”增设“信用阜阳”专项栏目,分12期次上传《百姓征信知识问答》等相关内容,上传征信宣传海报、宣传图片18张。同时,公布征信咨询电话和邮箱,接受网民在线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

七、注重实效,加大征信宣传的信息反映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注重对宣传活动过程中热点、难点的收集与整理,加大对征信宣传活动的动态反映,及时上报上级行。宣传月活动期间,上报宣传信息13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与认可。二是积极开展问卷调查宣传。宣传月前发放调查问卷780份,收回761份,回收率达97.6%。在宣传月后,发放调查问卷780份,收回762份,回收率达97.7%,调查对象分布合理,调查范围较广,代表性极强。同时,对调查问卷进行及时分析研究,认真了解辖区群众对征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了解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现象,便于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利用问卷调查,进行了相关征信知识、征信内容的宣传,扩大了征信宣传的影响力。三是及时对宣传活动进行总结。认真吸取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与教训,积极改进与提高宣传活动质量与效率,为今后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奠定扎实基础。

总结三:征信宣传活动总结

为了更好地培育诚信意识,构建和谐来宾,在接到人民银行总行银发办[2015]163号文、南宁中支银办发[2015]256号文的有关通知要求后,来宾中支积极行动起来,经过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结合总行征信专题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切合来宾市具体情况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做好各项宣传准备工作

首先在接到上级行有关通知后,我中支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行领导任组长,科长任副组长,主管副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主抓此项工作。

其次,根据来宾市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征信宣传活动有序有效进行,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制定了“2015年征信专题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宣传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

其三,2015年9月1日组织召开来宾市辖区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席会议,传达人总行、南宁中支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讨论、决定和布署来宾市2015年征信专题宣传月的各重要事项。

二、走上街头继续开展“征信专题宣传日”活动

根据来宾市2015年征信专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来宾市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结果,以及来宾市的具体情况,大家一致决定今年仍然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各行抽调征信人员到来宾市人流往来密集的街区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朋,同时也为征信专题宣传月活动掀起高潮。9月20日,包括人民银行来宾中支在内的及来宾市辖区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农合行、柳州银行来宾支行等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二十多名征信工作人员,集中到市区人流密集的中南路街区广场,开展内容广泛的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在当天三个多小时的宣传活动中,征信工作人员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散发资料、宣讲知识、提供咨询、查询和解读个人信用报告、现场接受《来宾日报》等新闻媒体采访等,为来宾市民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征信知识。据统计,活动当日共发放资料900多份、为数十名市民提供征信相关的咨询,广场活动日宣传取得了预期成效。

三、辖区各县市分别组织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根据来宾市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宾中支征信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来宾市辖区各县市的宣传周活动工作由各所在地人民银行县支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协调组织开展。据了解,来宾中支辖区忻城、金秀、象州三县支行在9月份中分别于组织当地金融机构在圩日或人流集中地区开展了征信专题宣传活动。据统计,三地共组织征信人员34人,向民众发放资料1800多份,现场为200多人提供咨询。征信知识宣传由城市向城镇乃至农村地区延伸,对当地普及征信基本知识、增强了民众讲诚信,守信用的理念,强化了他们关注信用记录、关注农村信用建设的意识。

四、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头分别开展形式多样的征信宣传活动

根据中支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及金融联席会议的布署安排,在全国征信专题宣传月期间,来宾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其营业网点通过悬挂横幅、在LED电子显示屏反复播放征信宣传口号、标语,设立征信知识咨询台、营业柜台经办业务、张贴宣传板报、宣传展板、现场查个人信用报告、利用信贷人员深入企业、厂矿以及进村到户等进行信贷业务时适时开展征信宣传,发放征信宣传折子、资料4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00多人次,现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31人次。总之,来宾市2015年来宾市征信宣传活动月的开展,既讲究场面又达到了实效;既强调形式多样又注重了内容的实用,增强了人们讲诚信,守信用的理念,强化了人们关爱信用记录、主动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意识,为来宾市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创造了良好条件,也为来宾市征信工作不断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打下基础。宣传月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成效。

总结四:征信宣传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拓宽征信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管理局组织全国各分支行于6月中旬开展了第四个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活动以“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为口号,围绕“我与我的信用记录”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依托金融机构,发挥征信宣传主力军作用

昆明中支组织辖内22家省级金融机构在昆明市中心的南屏步行街广场开展了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布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咨询等形式对市民进行了宣传,同时昆明中支设立了个人信用报告现场查询点,对市民提供了免费查询服务。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福州中支利用辖内金融机构网点,在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内连续滚动播放以个人信用安全保密为主题的个人征信DV短片,向银行客户进行了活泼生动画面宣传,吸引了众多客户的关注,大大提高了宣传效果。

此外,南京、广州、成都分行、重庆营管部、南昌、银川中支等也发动辖内金融机构参与宣传活动,金融机构通过营业网点LED屏、柜面和业务咨询台、安排专人等多种形式,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征信宣传,同时,提供免费的征信业务咨询服务,使客户能明确个人信用信息的基本常识。

二、利用媒体开展征信宣传,聚焦社会公众视野

武汉分行在今年的宣传活动中,加强了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和联络,广泛邀约各类媒体参与征信宣传活动,并统一编发新闻通稿,组织接受各类采访,为各家媒体的报道提供便利。在“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期间,《金融时报》、《武汉金融》、《湖北日报》、湖北电台、人民网等10多家媒体以多种方式对宣传活动进行了集中报道,国内多家媒体进行了转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

银川中支借助省内最具影响力的《宁夏日报》、《新消息报》等刊物,连续一周刊载征信相关知识,解答老百姓关心的征信热点、疑点问题,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咨询,为此次宣传活动营造浩大的声势。

此外,济南分行、呼和浩特、郑州、昆明中支等也主动邀请当地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记者参与“信用记录关爱日”现场活动,亲身感受活动氛围,及时跟踪报道活动相关情况;

2016人民银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第四篇

一、有效传导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一)准确把握货币政策内涵,保持信贷总量与经济发展协调增长。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加强人民银行“窗口指导”,定期组织召开行长联席会议和信贷季度例会,引导金融机构改进信贷管理,合理把握信贷投放的节奏和力度,确保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保持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至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919.39亿元,同比增长10.27%;本外币贷款余额817.34亿元,同比增长18.66%,贷款增幅居五县市之首。重新修订出台“2016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重点要求向涉农、中小企业、科技贷款倾斜,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当地贷款的同时,重视自身信贷结构的调整。

(二)大力推进金融创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行通过信贷政策引导,鼓励辖内各家商业银行打破传统贷款形式,不断推出适合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特色金融创新产品。协同工商局联合出台《“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意见》,举办了“重合同守信用”银企专场对接活动,现场向12家企业授信1.1亿元,为诚信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此举为省首创;与科技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至今已向辖内92家科技型企业发放59.63亿元贷款。组织召开融资租赁业务推进会,宣传融资租赁知识,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新道路。

(三)加强银政企对接,加大对市政等投资项目跟踪监测。今年以来,支行牵头各商业银行对2016年政府项目和全市重点项目进行全面对接,建立银政企良好的沟通机制,并在不同时点对商业银行对接活动进行了跟踪分析,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至12月末,市政项目共获得26.71亿元银行授信,贷款余额为10.46亿元;重点项目授信余额为73.56亿元,贷款余额34.67亿元;“四个十大项目”共获得银行授信67.45亿元,贷款余额为35.47亿元;城乡一体化集中居住项目共得到授信66.23亿元,贷款余额为38.57亿元,充分发挥了金融对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

二、着力完善金融运行环境,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一)防范金融风险,提升应对能力。积极应对温州风险企业事件。今年7月因部分温州企业资金链断裂破产,导致辖内金融机构对温州企业的紧张氛围,为此,支行会同银监办,在实时掌握、监测风险企业融资情况的同时,积极参与政府协调,并主持召开多次协调会,一方面,加强与温商协会、经信委的沟通,掌握风险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另一方面,加强与商业银行协调,在防范风险基础上,适度放宽不良贷款容任度,防止企业恐慌性蔓延。

(二)推动信用村建设,发挥建设实效。在人民银行信贷政策的引导下,农村商业银行加强了信用村建设的推广工作,目前,信用村建设范围已扩大到27个,共涉及2.5万户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已完成8000多户的客户信息档案建设。通过信用村建设,使的诚信工程从最基层建起,从最基层人员抓起,扎实信用建设基础,切实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逐步让金融服务普惠制得到实现,真正“育苗”三农。

(三)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牵头做好“平安金融”创建各项工作。积极申报“金融生态优秀县”,为打造“平安金融”优质品牌,我支行充分落实好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督促金融机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全面组织实施“两综合、两管理、一保护“工作。在2016年试评价的基础上,支行重新修订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评价细则,完善日常管理综合评价标准,加强综合评价台账记录,改进评价的方法和手段。一方面按季向银行机构通报评价情况,另一方面加强与银行主要负责人的当面沟通,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银行机构加强合规经营。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对民生村镇银行、银行新设机构的金融服务管理。

三、创新金融支持服务手段,努力服务经济发展需求

(一)加强国库基础服务,推进“税库银”横向联网。全面履行国库会计核算的职责,准确、及时和安全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入库报解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级预算收入入库173万笔、金额311亿元,财政拨款10.37万笔(包括集中支付笔数)、金额202亿元,退库1.38万笔、金额38亿元,切实履行好中央银行经理国库职能。今年,在我支行全力争取下,率先进行“税库银”横向联网试点,市也成为地区第一个实现“税库银”横向联网试点的县级市。目前,已有9家商业银行完成了新系统的上线联网,涉及全市23000多家纳税户。新系统上线以来,已办理税款和基金征收合计67万笔,金额80亿元。真正实现了国库资金收缴零在途,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方便了纳税人,大大减轻了征收机关和商业银行一线业务人员的工作量。

(二)加强支付风险管理,打造和谐支付服务环境。开展支付系统知识宣传,联合市总工会成功举办了市“建功立业‘十二五’、转型升级争先锋”银行系统支付清算业务知识竞赛,不断扩大了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社会知名度。继续推进“快通工程”建设,利用政府加强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契机,进行支付无障碍乡、镇建设的尝试工作。开展票据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新版票据使用的推广工作。完善银行卡安全管理体制建设,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天网-2016”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建立起有效的银行卡案件报备和通报制度。加强反洗钱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人民币结算账户开立的管理,督促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好人民币账户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现金供应和流通管理,扩大人民币满意工程影响力。加强流通环节人民币管理,努力实现“总量满足、结构合理、票面整洁、持有者放心”的人民币管理目标,严格落实流通监测责任制。开展人民币满意度调查,扩大人民币满意工程的社会影响力。优化现金旺季投放回笼预测方案,提高现金调拨效率。积极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今年重点对农村地区“壁垒工程”反假宣传站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银行机构落实工作站建设的各项措施,巩固人民币满意工程在农村地区的建设成果。组织金融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反假培训和考试,发放反假货币上岗证128张。

(四)加强征信管理,深入推进征信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贷款卡的发放和管理,着重规范贷款卡审批流程,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进行,确保登记信息及时准确;切实做好企业征信、个人征信查询工作。全年新发放贷款卡802张,共查询3650份个人信用报告。今年,贷款卡年审采取集中年审和滚动年审相结合的创新方式,集中年审贷款卡3681张,年审率达92.56%,滚动年审贷款卡70张。加大对征信知识的宣传力度,组织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征信知识宣传主题活动和“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

四、落实外汇管理改革措施,服务地方开放型经济发展

(一)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实施贸易外汇新政策。为确保地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我支行结合地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组织了一次新政策的大型培训会,共培训人员654人次,为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尽快熟悉改革内容。组织辖内企业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的签署工作,已累计收到企业《确认书》1180家,保障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继续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工作。为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单位,大力推进我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支行加大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宣传力度,在沙溪镇召开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政策宣传会。至12月末,共有87家企业进行了激活,各项跨境人民币结算达40亿人民币,有效推进了资本项目人民币跨境交易。

(三)优化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确保工作高质量。为确保已建立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正常运行,支行通过现场核查的方式对辖内银行申报点的国际收支申报内控制度和体系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016年共检查4家外汇指定银行。针对国际收支开始推行网上申报工作新政策,积极组织辖内各商业银行及其涉外企业进行培训,同时对各涉外企业进行现场及非现场指导,确保网上申报工作及时、高效、全面顺利进行。

五、加强内部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夯实履职基础

(一)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动和促进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支行年度培训计划,分层次对本行职工和商业银行有关人员开展各项培训,全年约有160人次参加了总分行及中支组织的各类学习和培训,积极开展远程培训到县工程。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今年2名正股级中层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副行长岗位,同时支行对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跨部门轮岗,2名副股级干部提拔为股长。对2016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对所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开展综合柜员制试点工作,制定《人民银行市支行全业务综合柜员制改造特色方案》,修订完善《支行综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履职实效性。

(二)大力加强支行党建工作。支行党组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的规范性、制度化建设,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密切联系支行实际工作,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认真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一先两优”评选、领导干部大讲堂、党性修养读书交流会、党员示范岗、党员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支行文明创建、工会“业务竞赛”活动、青年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内涵。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今年两名预备党员顺利转正。

(三)全面提升金融信息调研水平。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工作,重新调整了信息调研工作小组成员,充实了年轻骨干力量。围绕总分行和地方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层次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日常信息工作的沟通,确保信息调研任务的落实,定期通报信息上报和录用情况。全年支行共上报各类信息117篇,调研19篇;被各级部门录用76篇,其中:市委市政府录用信息12篇,中支各部门录用信息及调研48篇,分行及网站录用信息11篇,总行录用5篇。以金融学会为平台,积极开展金融学术研究工作,编辑学会刊物,出版2期《金融》。

(四)不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今年以来,各股室根据现有业务和岗位状况,梳理和修订完善内控制度18条,组织开展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专项审计、股长履职检查、风险排查、风险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固定资产清查、会计核算“八相符”等情况检查;接受了南京分行内审组对我支行财务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支行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了整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复查,推进“小金库”预防体制的建设。落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各项措施,加强了公务用车专项费用支出的审核。

(五)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支行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结合实际开展“创先争优”和文明创建活动。踊跃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党员关爱基金集中募捐”活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党支部”活动,组织了主题征文、党员公开承诺、社区共建、观看建党优秀影片等活动,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产生。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虚心听取在行风建设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岗位风险防范工作,严格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重点围绕国库管理、财务资金管理、行政审批等关键部门和风险岗位,做到关口前置、跟踪监督,为基层央行职责的正确高效履行提供有力保证。

回顾全年工作,我支行围绕履职重点,抓住自身特色,在有效传导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加强金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发挥了金融在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2016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握重点、创新思路,密切关注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辖区经济的影响,将货币政策传导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提高基层央行履职效能;坚持以文明创建为契机,狠抓管理、夯实基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岗位整合,提高服务效率,使支行各项工作在和谐发展的轨道中稳步前行。

2015年度银行支行工作计划
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第五篇

计划一:年度银行支行工作计划

为提升丰县支行履职能力,在上级行绩效考核工作中的再取佳绩,支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度工作目标:争创中心支行优秀单位。20xx年支行工作思路: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推进创新、提升能力、促进和谐、再上台阶。现将2015年度工作计划印发,请落实执行,并根据上级部署及时调整。

一、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强化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推动货币信贷总量持续均衡增长。紧紧围绕“做大总量促增长,调优结构促转型,普惠民生促消费”的货币政策传导思路,着力提高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针对性与灵活性,巩固20xx年信贷投放优势,确保20xx年贷款增速位居全市前列。制定印发《20xx年丰县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督促金融机构积极改进信贷支持方式,完善信贷服务功能,加快信贷产品创新步伐,合理安排信贷总量及投放进度,有效满足实体经济的合理信贷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全面准确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避免出现信贷投放大起大落,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和可持续性。不定期召开银行行长联席会议、金融工作座谈会、金融形势分析会,走访金融机构,宣传货币信贷政策,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定期向县领导反映金融运行情况,及时反馈县领导关注事宜,提出有关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进一步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经济综合部门的配合,根据县政府20xx年重大项目安排,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实施对接,努力满足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继续贯彻落实中小企业金融顾问制度,组织举办丰县融资知识培训,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不断提升;组织召开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推进会,助推银保深入合作。三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强化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率和信贷政策“三农”导向效果评估的激励推动作用,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支持农发行和邮储银行进一步拓展支农领域,增加涉农信贷投放。加强与劳动保障、团县委、妇联等单位的合作,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和妇女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助学贷款的组织发放工作,发挥好金融对民生的普惠作用。

二、切实维护辖内金融稳定,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继续以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为中心,不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密切关注信贷集中度偏高、存贷款期限错配、资产价格过快上涨等经济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及其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修订完善辖区金融风险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金融办,依法妥善处理各类金融突发事件。继续完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扎实做好金融稳定基础工作。在现行的金融风险监测季度例会基础上,建立人民银行、经贸委和公安局金融风险(案件)情况通气会制度。与县综治委配合,将平安金融创建工作引向深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保江苏省第三批金融生态达标县申报、验收成功。

加强金融监管,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成立现场综合检查领导小组,建立现场综合检查动态人员动态库。加大对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政策、利率政策、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反洗钱、帐户管理、国库业务代理、现金管理和人民币收付业务等方面现场检查力度,规范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行为,提高人民银行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依法行政规范性、严肃性。

组织实施对丰县农村信用社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后改革成果评估,促使地方法人机构改革取得实效。继续推动辖内金融改革,增强金融业发展后劲。加强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监测。提请县政府着力解决农信社高额不良贷款的化解问题,壮大其经营实力,提升服务“三农”水平。关注涉及土地、税收、财政等各个领域的改革可能对金融机构和金融稳定产生的影响。按照上级行统一部署,开展辖区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总体评价工作,增强金融机构执行央行决策的自觉性。

三、创新金融服务手段,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强化金融统计和调研工作。加强金融机构统计工作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充分挖掘利用制度性经济调查的信息,有条件、分步骤地拓展调查渠道和领域,发挥经济调查在形势分析判断中的有效作用。认真学习调研分析的方法和技术,着力提高调研分析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善于借助多方力量,及时发现丰县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难点和苗头性问题,多角度开展调研,为地方政府和上级行提供更多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信息反馈。

加快推进现代支付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着力提高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多层次的支付结算需求。全面展开集中代收付业务,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快捷的支付结算服务。加强会计核算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认真落实账户实名制。加强对商业银行的支付业务管理和系统运行监督,及时通报、纠正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降低支付清算风险。完善银行卡业务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推动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国库电子化建设。准确、及时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退付及财政库款的支拨工作。做好国库代收的各项预算外收入工作,开展国库直接支付创新业务。配合上级国库部门做好国库管理信息系统(TMIS)的上线准备工作。拓展横向联网业务范围,与财政、国税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国税参加TIPS推广上线工作。加强对TIPS运行监测,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开展对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国库经收业务的现场检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抓好货币金银管理。加强与公安及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巩固深化反假货币“壁垒行动”和“09行动”成效。强化对银行业机构反假货币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三师”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反假货币宣传。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参加,实施人民币流通满意工程,推动人民币流通管理机制创新,货币金银工作再出新“亮点”。

强化反洗钱监管。健全完善反洗钱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合力。加大反洗钱的现场与非现场监管力度,提高其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能力。广泛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提升反洗钱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高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影响。

持续推进征信体系建设。丰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内容,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的应用。扩大宣传登记系统效用,推动融资租赁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加大企业、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力度,全年新增企业、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不少于30个。深化银行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评级。探索农户电子化信息档案、农户信用评价建设和城镇商户、居民信用档案建设工作。

四、大力改进自身建设,增强支行发展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面对地方党委越来越高的依赖性、期望值和上级行对县支行履职的高要求以及严格规范考核机制、县支行之间激烈的竞争态势,每个员工都要有一个清醒的头脑,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时刻都不应有丝毫的松劲和懈怠。要摒弃那种“小进则满,胸无大志”墨守陈规思维方式,要更新观念,转变思维,形成共识。围绕目标抓落实,把思想统一到理解吃透并主动适应上级行业绩考核项目的精神上来,统一到不寻借口不推责任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抓工作的态度上来,把精力集中到想干、能干、巧干上来。要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敢为人先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提高每个员工履职能力和支持竞争力,要凝心聚力谋发展,咬定目标不放松。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政治业务素质。以做个好党员、当个好干部、成为好员工为抓手,通过开展“认真、进取、本分”央行文化理念的大讨论,激发员工受行敬业、团结进取、争创一流的活力。继续办好支行“百家讲坛”,拓宽团队学习和员工成长新平台。按照“强化培训、规范操作、跟踪督查、定期考核、实施评价、差错备案、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大新政策、新业务、新法规学习、培训、考核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员工学习能力、演讲能力、写作能力、干事能力。从而相成:岗位工作“问不倒”、配合工作“考不倒”、意外工作“难不倒”。使员工个个拉得出、过得硬、打得响,增强支行整体履职能力、调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夯实支行争先进位的基础。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学习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能力。加强班子成员之间、行股领导之间、领导和职工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凝聚力、执行力。

五、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积极探索探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使廉政理念深入人心。通过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形式,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努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人民银行业务之中,提高支行依法履职能力。

六、强力推进文明创建和央行文化建设。

进一步浓郁文明创建氛围,深化“认真进取本分”的文化理念内涵,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激发员工的进取心,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树立长期“创争”理念,把“创争”活动与各项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用“创争”理论提升文明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使全行的学习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高。围绕新知识、新技能、新业务,精心组织开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业务竞赛活动,将业务竞赛活动纳入对股室年度特定考核项目。以满腔的热情和真挚的感情做好老干部工作,关注老干部身心健康,促进全员和谐。

计划二:年度银行支行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人民银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上级行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维稳定,推创新强服务,激活力建队伍,严管理保安全,争进位树形象”为目标,认真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护辖区金融稳定,提升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水平,强化系统自身发展,为鹰潭经济金融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继续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辖区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促进鹰潭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有效传导贯彻货币政策。积极做好稳健货币政策宣传解读,为货币政策实施创造有利环境和条件。结合鹰潭经济发展战略,科学制定信贷工作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安排信贷投放,促进辖区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充分发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的正向激励作用,科学调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合意贷款计划执行,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健康较快发展。加强经济金融形势监测分析,关注研究辖区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评估反馈货币政策措施在辖区的实施效应。

(二)着力引导优化信贷结构。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加“四个鹰潭”建设的有效信贷投入,加大对支柱产业、“三农”、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节能环保等的信贷支持,促进鹰潭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建设,促进政银企信息实时交流,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力度和效用。做优“民生”金融服务,努力支持就业、扶贫、助学等民生工程。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管好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有效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扩大“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积极配合推进鹰潭金融体系建设,推动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促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合理布局、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展社区类金融服务企业,支持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认真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各项举措,推动辖区金融机构加强利率定价能力建设。稳步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方式创新,抓好有实效、易复制的创新产品和信贷模式的宣传推介。

(四)继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培训人民币跨境结算政策,引导辖内企业、银行积极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努力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积极开展简化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加大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开展人民银行县支行跨境人民币管理业务,为我市企业对外贸易投资提供更多便利。开展跨境个人人民币业务。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监督检查,防范跨境人民币业务风险。

二、认真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加强辖区金融风险监测和金融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一)着力提高金融管理质效。继续推动“两管理、两综合”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综合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开展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升金融管理的成效和水平。加强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切实做到风险早预警、早预防、早处置,防止风险扩散蔓延。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估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建立金融消费者教育长效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健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处置措施和应对预案。推动建立非银机构跨部门监管监测合作机制,加强辖区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风险监测,排查民间融资、非法集资活动等风险苗头。探索开展保险、证券机构的现场评估。重点监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影子银行、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及重点行业的风险状况,密切关注辖区金融风险和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不断深化反洗钱监管。以风险监管为目标,努力构建立体化反洗钱监管平台,全面推行反洗钱风险评估,与公安、工商等单位签订合作备忘录,实行反洗钱差别监管、分类指导,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主动性。继续做好机构信用代码在反洗钱领域的应用推广工作。做好反洗钱调查工作,协助司法机关打击洗钱犯罪。指导辖内人民银行县级支行开展反洗钱工作。

(四)推进“诚信鹰潭”品牌建设。拓展机构信用代码应用领域,推动机构“经济身份证”制度建设。做好《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加强征信业务监督管理,建立个人征信信息维权保护机制,切实维护信息主体权益。继续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努力打造辖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五)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及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推进服务贸易和保险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外汇业务数据非现场核查制度,强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非现场监测工作,确保非现场监测科学化、精细化、准确化。提高外汇管理服务能力,拓展外汇业务渠道,规范外汇经营环境,促进外向型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加大对跨境资本流动监测,保持对“热钱”等违规资金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全力推进金融服务现代化进程,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安全发展。

(一)推进支付体系建设。认真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的上线推广工作以及江西同城清算系统的更新改造、支付密码推广应用工作。继续改善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强化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加强银行结算账户专管员管理与考核,建立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年检管理机制,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现场检查,营造账户公平支付服务环境。

(二)加快金融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银行卡与电子支付技术管理。加快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特别是交通卫生等领域的普及推广,推进移动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要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灾备建设和应急处置,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转。加强金融机构信息管理工作,切实保障金融信息安全。改善小微金融机构网络接入服务。

(三)提高金融统计研究水平。抓好各项统计制度的落实和金融统计分析工作,重点开展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社会融资规模等方面的研究,深化特色研究。加强全市金融运行监测分析,开展利率、理财信托等监测分析,关注中小企业、“三农”等情况,监测农商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新动向。配合做好第三次全国性经济普查工作。发挥金融系统信息调研共享机制作用,捕捉金融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努力拓展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四)认真履行经理国库职责。夯实国库基础核算工作,加强国库会计标准化建设。继续拓展国库服务功能,加强国库业务监督检查,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开发推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对账系统,实现辖内国库与代理银行、财政按日电子对账。深化国库资金运行分析和调研,发挥国库参谋服务作用。继续做好国债发行与兑付工作。

(五)扎实抓好货币发行工作。科学调拨发行基金,推进发行基金物流管理建设。建立小面额人民币流通管理机制,大力改善流通中人民币票面结构,完善辅币硬币化配套措施。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全额清分工作,加大残损币回笼销毁力度,提高流通人民币整洁度。继续开展假币“零容忍”工作,全面推行人民币冠字号管理及金融机构网点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开展企事业单位会计出纳人员反假培训月活动。加大无库区人民币管理。进一步加强发行库安全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四、继续推进中支自身建设,有效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辅导讲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干部职工进一步理解和准确把握十八大精神实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确保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取得实效。以党员活动室为平台,打造党员学习教育之家,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委(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着力构建思想政治工作运行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文明创建精细化管理,推进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具有鹰潭特色的央行文化建设,以优秀的文化鼓舞人心、凝聚力量。(二)全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上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意见以及中支制定的实施意见,加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探索开展廉政制度及执行情况审计,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全行风清气正良好环境。认真抓好“一行一品”廉政文化品牌创建,积极推介具有鹰潭特色的儒道“尚清”廉政文化品牌。全面推行行务公开、党务公开,探索民主管理新模式,不断深化职工民主管理。

(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辖内各级领导班子和中层骨干力量的建设,不断提升领导的驾驭能力和领导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行员考核实施细则》,加强科级及以下员工的考核。积极推进青年人才培养工程,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过得硬的青年队伍。加大员工教育培训,建立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长效机制。加强团组织建设,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实施老干部工作管理工程,改进、创新老干部管理。

(四)继续保持争先创优态势。继续保持争先创优的工作干劲,不动摇、不懈怠,扎实干好每一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奖励激励机制,营造更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继续加大开拓创新力度,以创新促履职,促进工作上台阶。各科室、各支行至少要抓好一项创新、特色或重点工作,力争获得上级行、地方政府的肯定和推介,同时要注重相关工作图片、文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五)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财务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严格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费用开支的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管理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规范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提高集中采购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后勤服务精细化管理,建立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巡察制度,引进管道燃气,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

(六)切实保障辖内安全稳定。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重要事项督查力度,严格落实保密规章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加大法制宣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应急管理,推进安全保卫精细化管理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升事后监督质效,建设控制有力的内控文化,认真开展“两检查一排查”工作,推动辖区防差错事故、防风险隐患、防人员案件,促安全、促稳定、促履职的目标任务实现。

计划三:年度银行支行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0xx年是“五五”、“六五”普法的承上启下之年,为全面完成总分行 “五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启动“六五”普法,进一步提高全辖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推动辖区社会公众金融法治意识的提高,现制定中支2015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一)对中支“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全面完成总分行“五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迎接分行和地方政府“五五”普法考核验收。

(二)组织开展对全辖县(市)支行“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认真研究起草“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探索普法工作规律,开展“六五”普法理论研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为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奠定坚实的基础,力求新的五年普法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二、认真做好对内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一)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在相关培训班开设依法行政课程,讲授行政法律知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加强法律事务人员法制培训,举办金融法制培训班,根据总行《20xx年法律业务竞赛活动指导意见》要求,组织辖区各行开展业务竞赛活动。

(三)加强执法骨干法制培训,组织对本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对新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执法上岗前考试,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业务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在职能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上,开设重点及新颁布金融法律法规课程。

三、积极开展对外金融法制宣传活动

(一)开展面向社会的金融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全辖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及“法律六进”专题宣传活动,普及金融法律知识,积极参加业务职能部门开展的面向社会的专题金融知识及相关法律的宣传活动。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营造良好外部金融法制环境。加强与金融机构法律部门的联系,研究探讨金融业新型疑难法律问题,建立常态化金融联合普法、调研机制,通报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执法检查情况,维护辖区金融秩序,推动建立与司法部门的长效协作机制,配合法院妥善解决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中的疑难问题,维护金融业权益,防范辖区金融风险。

四、主动开展金融法制调研活动

(一)根据总行立法工作计划,积极配合总分行做好《贷款通则》、《存款保险条例》、《征信管理条例》、《黄金市场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条例》、《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完善工作,积极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政策性金融改革、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监管协调、农村金融发展等重大法制课题的前瞻性研究工作,为总分行金融立法、制定政策提供参考和服务。

(二)结合本地实际,就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抵押担保、林权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农民宅基地和自住房抵押、“支付宝”、地方融资平台等问题,选择适合本单位的调研课题进行深入研究。

2016银行年工作情况报告
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第六篇

一、突出工作重点,贯彻落实货币政策,积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继续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控制货币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2016年是我市经济增长较快的一年,我支行根据国家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充分领会上级部门政策意图,结合地方经济运行的实际,积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通过召开全市银行业工作会议,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全面正确理解稳健货币政策的内涵,促进其加强资金规模和结构的调整,把握信贷投放力度、投向和节奏,控制风险资产,提升风险防御能力,进一步促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经济社会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节能环保、战略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方面的信贷支持,保证重点建设项目贷款需要,服务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大局。同时,坚持“绿色、低碳、高效”原则,鼓励产业兼并重组和低碳经济发展,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此外,还通过金融工作座谈会、季度行长联席会议、各种业务会议等方式,及时向地方党政领导、社会各界以及商业银行宣传货币政策,传递宏观政策意图。

截止2016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878亿元,比年初增加187亿元,增长11.1%。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1818亿元,比年初增加176亿元,增长10.7%;外汇存款余额9.7亿美元,比年初增加2.2亿美元,增长29.3%。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374亿元,比年初增加201亿元,增长17.1%。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1320亿元,比年初增加190亿元,增长16.8%;外汇贷款余额为8.6亿美元,比年初增加2.1亿美元,增长32.3%。本外币存贷比为73.1%,比年初上升3.2个百分点。

(二)积极搭建银企、银政交流平台。通过银企、银政座谈会等形式,积极为银行与企业、银行与政府搭建面对面的交流平台,增加银企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银企合作成本,促进政府与银行之间的交流沟通,较好地实现了落实宏观政策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通过与经信委建立了联络对接、项目通报、联合调研、宣传推介等四大工作机制,促进银企合作的深入开展。全年向各商业银行推介了二批共60只工业内资项目的融资需求。据初步统计,各商业银行正在参与合计有21只,已投放信贷资金3亿元;4月底,联合市工商局举办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成立暨银企合作签约仪式,4家银行与服务中心签订了总金额52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和4亿元的贷款授信合同,全年共举办三期小微企业融资推介活动,授信企业190户,授信金额为10.7亿元;5月底,召集全市“1126”和100多家工业百强企业参加市银企合作签约仪式暨金融产品推介会,为银企合作建立绿色通道,促进本市经济金融互动共进。9月26日,联合市经信委举办融资租赁业务推介会,工行、交行分别与新锦江印染有限公司、克罗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

(三)加强新设银行业机构管理工作。继续完善新设机构准入管理有关实施细则,加强对新设银行业机构的金融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学习领会上级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三井住友银行支行、宁波银行支行、银行支行等三家新设机构加入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的政策解释、业务辅导、培训考试工作。并分别对三井住友银行支行、宁波银行支行和银行市支行开展现场核验,使三家新设金融机构顺利开业。

(四)认真开展票据兑付后续检测考核工作。积极运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手段,提高后续监测考核工作质量;同时,运用后续监测考核成果,完善再贴现激励导向机制;有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支持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不断增强支农服务功能。1月份重新成立了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工作组,并召开了由农商行一把手行长、分管行长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认真部署后续监测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上报2016年度监测考核表和监测报告,督促并完善农商行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二、完善征信体系建设,注重金融生态建设,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一)完善区域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我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人总行制定的《人民银行分支行金融稳定工作指引》,高度重视和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着力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坚持金融资源配置、支持经济发展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维护金融债权与引导地方改善行政和司法行为相结合,针对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引导商业银行理性竞争。同时,不断完善金融工作协调机制。

(二)深入开展金融生态环境优秀县(市)建设。在上级行的直接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我支行牵头协调并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市金融生态优秀县(市)的创建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取得了不少成效。一是积极开展金融生态优秀县的台账和申报工作,及时向政府部门和上级行汇报,认真编辑申报材料,做好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信息专报的编写工作。二是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台账,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相关信贷信息的核查和跟踪监测工作,为政府处置提供准确及时的基础信息和背景资料。在2016年获得全省首批“金融生态达标县”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建机制,巩固创建阶段成果,积极探索更高层面的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积极推进“金融生态优秀县”创建活动。8月份,顺利通过了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的专题评审,获得了“金融生态优秀县”称号。

(三)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宣传。通过组织银行业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情况交流,配合“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印发征信知识宣传材料,通过媒体、网络、高校、景区、社区等多层次宣传平台,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个人和企业征信等知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年共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3719笔,查询业务量是上年的2.6倍;共办理企业征信查询225笔,其中企业用户密码查询151笔,其他信息查询71笔。同时全面启动贷款卡年审工作,通过建立各银行年审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督促和检查,为征信系统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年共发放贷款卡1718户,比上年增长6.8%。办理自然人贷款卡编码176户;办理贷款卡年审共6884户,年审率为94.8%,累计录入企业财务报表5500份,完成企事业单位基础信息变更1500项。

三、立足岗位履职,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系统业务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货币发行工作方面。

一是对照发行库达标升级考核标准,在库房管理上进一步严格进出库人员的登记审批制度,加强对发行基金出入库的管理,严格交叉复核手续,进一步健全各种登记制度,确保库房管理、发行基金调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严格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解缴钱捆质量的检查,保证入库钱捆的质量。

二是加强现金管理。我支行能够切实做好旺季发行基金现金投放回笼预测工作和月度发行基金进出分析工作,为上级行合理调拨发行基金及时提供依据,加强对银行机构现金整点中心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并圆满完成了2016年纪念币兑换工作。针对建行发生的现金大额差错,在6月和7月期间,多次到其整点中心现场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根据其实际整改情况及时向中支报送复检报告,提请上级行进行现场复检并恢复办理到人民银行存取款业务。9月对全辖银行业机构整点中心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共检查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整点中心业务。在检查的同时,向各现金整点中心发放7份《现金整点机构调查问卷》,对部分整点人员进行了现金收付与反假货币的理论测试,发放试卷34份并要求当场作答。通过现场检查形式,排查整点中心业务活动中的漏洞,纠正违规操作行为,进一步促进了现金整点中心业务操作的规范化,确保实现“以查促改”的目的,以推动我市现金整点中心业务活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人民币流通满意工程”的实施。根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要求,继续推进“人民币满意工程”工作,将满意工程的相关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督促银行机构建立银行柜面大额现金取款和小面额货币兑换预约制度,建立完善银行业机构ATM机配款管理制度。专门召开市人民币流通满意工程实施小组工作例会,会议由人民银行通报明查暗访情况,总结交流满意工程实施情况,明确下一阶段做好人民币流通满意工程的相关工作要求。从而加强对银行业机构开展“满意工程”的指导、督促,确保“满意工程”各项工作措施达到预期目标。

四是做好反假人民币工作,切实维护人民币信誉。我支行积极开展反假宣传月活动,并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注重加强反假培训,提高反假技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监督从事货币存取业务的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处理假币,做好假币收缴工作,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信誉和银行的声誉。5月15日,我支行积极参与全国第三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联合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八个主管、执法机关,在闹市区文化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发放反假宣传资料近300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反假人民币知识咨询100多人次。同时,为配合反假宣传月活动,还认真组织各银行机构征订相关反假宣传资料17000份,使更多群众掌握识别真假人民币知识,提高市民鉴别假币能力,降低金融消费风险,对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截止11月,共进行了18次反假培训与考试,参与总数为806人次。向银行机构柜面人员传授反假人民币知识,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识假反假知识与技能。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了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6月22日组织银行机构现金部门负责人赴南京参观“2016第三届南京反假货币机具展示会”,增进对反假机具创新发展的了解,为提高反假货币工作质量与效率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全年共收缴假人民币18747张枚,比上年同期增加8816张枚,增长88.8%;合计金额7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7万元,增长1.0%。

五是加强对商业银行残损人民币回收、兑换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2016年全辖共回笼残损人民币14.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6亿元,增长4.4%,保证了我市辖内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

(二)国库会计工作方面。

一是开展支付结算工作。做好ABS业务终端有关参数维护。加强对会计凭证要素审核,提高核算质量。组织本部门会计人员学习2016版票据基础知识,掌握新版票据的防伪特征和鉴别方法。积极参与“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截止12月20日,在保持人员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支库完成收、支、退、更正等各类业务总量达175.89万笔,比2016年增长17.26%。其中,办理三级预算收入入库共388.05亿元,比2016年增长19.43%;预算收入退库72.23亿元,比2016年增退17.75%;预算支出217.60亿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了9.72%。

二是做好会计财务工作,配合办公室开展对办公楼维修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项目决算报告交审计部门审计。接受南京分行对我支行财务基建项目进行验收。上报集中采购计划,结合2016年财务分配指标,编制2016年集中采购计划。

三是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提高国库服务效率。为加快税收的入库速度,减轻企业和征收机关的纳税成本,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12月份,在中支国库的全力支持下,在地方财、税部门、商业银行的大力配合下,“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已正式在市支库上线运行,标志着支库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效率已得到切实有效地提升。

(三)金融调研工作方面。一是认真编辑和上报季度经济金融运行报告,受到了各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经济部门的重视和关注,反映良好。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分析能力。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控力度与频度,我支行密切关注银行信贷业务变动情况,结合当地经济运行状况,认真分析经济金融走向及特点,重点对房地产市场反映以及连续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效应等进行专题调查和分析,并通过季度信贷专业例会,通报辖内经济金融运行状况,为商业银行和企业提供建设性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窗口指导”作用。同时,各部门积极完成上级行布置的各项快速调研、调查任务,为上级行及时提供有效的反馈信息和决策依据。三是加强与地方经济部门的沟通、联系与配合,客观、全面地分析金融、经济变化的相关性、互动性及宏观调控的政策效应,从而使信贷“窗口指导”的针对性更强、作用更大、意义更深。全年共编写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年信息专报3期上报市政府;共编写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信息专报5期上报中支;共编写3期金融稳定信息专报上报市金融稳定办公室;共撰写月度货币监测报告12篇;共完成上级行布置的各类调研任务40项,撰写相关调查报告25篇,上报各类调查表、调查问卷380多份。

(四)积极做好基础监测数据统计上报。一是督促并组织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各项金融统计制度,杜绝统计人员在统计归属上的主观随意性。二是通过非现场与现场调查相结合,加大对金融机构统计工作业务指导的力度。三是加强与各银行机构的日常沟通交流和业务往来,做好各银行上报报表时间和数据质量的台账登记工作,随时掌握金融机构在贯彻执行统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疑惑,并及时给予解释或向上级行报告。三是做好金融统计数据集中系统的维护管理,全年共生成信贷收支统计旬、月、季报表1136份。四是大力强化数据审核工作。同时,还根据市政府要求,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考核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及贷款结构统计表》、《1126企业及80家重点纺织服装企业信贷统计表》、《大中小企业信贷统计表》等统计上报工作,为市政府及时掌握银行业执行货币政策情况和企业发展及融资情况提供依据。

(五)落实外汇政策方面。

一是切实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去年贸易进口付汇外汇核销改革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进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后将大幅减轻企业负担,简化银行日常业务审核。根据上级局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召开银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议,提高认识,落实政策;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培训,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操作。组织专项业务培训4场,培训企业业务人员2120人次,培训前精心编撰了培训材料,培训中安排了现场答疑;组织外汇银行业务人员培训;将政策汇编挂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家税务局等网站,方便企业获取了解;针对新老政策变换过程中企业咨询增多,公布了2个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详细耐心回答企业的询问。发放并收回“确认书”1856家,办理名录登记1856家。在12月1日前,督促辖内15家外汇银行监测系统上线并正常运行。根据企业确认的最新信息,在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对1856家企业档案信息进行信息维护。同时开展横向沟通,密切工作衔接,主动向国税、商务、海关等相关部门通报改革试点情况,开展业务磋商,做好工作衔接。对于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上报工作周报及时反馈。

二是做好出口核销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外汇核销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贸易便利化。全年累计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20.55万份;办理出口收汇核销19.16万笔,金额135.61亿美元,同比增长17.47%。

三是积极落实外债管理政策。因势利导开展政策引导,对有真实投资背景的外债予以积极支持。全年累计办理外债签约登记236笔,金额12.90亿美元,同比增加28.1%;外债提款登记329笔,金额11.59亿美元,同比增加46%;外债还本付息核准619笔,金额7.73亿美元,同比增加56.5%。从而,缓解了宏观调控带来的资金压力,满足了外资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同时,通过金融衍生工具规避了利率、汇率等财务风险,利用本外币利差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

四是切实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在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加强横向沟通,做好出口退税等政策衔接。专门召开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座谈会,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并指导市农村商业银行通过跨境人民币结算信息系统验收。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利润汇出、人民币外债业务和出口收入人民币业务。推荐、上报第二批出口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名单。今年全年,全市共有102家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577笔,金额93.97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加801%和2187%。

五是优化境外投资服务环境。与市外经局密切协作,部门联动,积极落实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主动引导和促进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优势。对较大境外投资项目联合开展现场政策指导和服务。加强日常沟通和业务衔接,减少企业往返次数,缩短审核时间。全年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9家,中方协议投资金额5203万美元,同比增加23.3%。

六是完善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和货物贸易项下贸易信贷登记。落实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政策,放宽预付货款比例,取消超期限登记管理;简化贸易信贷登记操作流程,便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保证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收付汇顺畅进行。全年办理贸易信贷登记额度外人工确认等业务902笔,金额28035亿美元,同比增加212%。

七是做好外商投资项下外汇服务工作。做好丰田研发、住友橡胶中国总部、芬欧汇川三期等重点外商投资项目政策咨询和操作衔接。主动与相关部门论证、认真做好资料的审核,解决了奇瑞量子、谷菘工业(昆山)有限公司搬迁至我市过程中带来的外汇登记、帐户开立、贸易信贷登记核销等一系列问题。开立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保证金专用外汇帐户,为外国投资者和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带来方便。

八是积极主动做好出口加工区外汇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出口加工区企业进驻情况,了解其对外汇政策和外汇服务的需求,做好政策宣传、贯彻、反馈和日常外汇服务工作。支持出口加工区叠加保税物流功能,做好政策梳理和业务培训,同时现场开展出口加工区外汇登记证年度核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外汇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外商投资和外债外汇管理。把好外汇登记合规性审核、验资询证真实性审核、外商投资验资审核等业务关,全年共办理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49笔;办理验资询证382笔,询证金额11.15亿美元;同时完善外债登记管理,严格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规模控制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之内。

二是继续开展进口付汇核销历史业务清理。在去年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精心部署,岗位联动,措施得力,狠抓落实,本着“抓大放小、区别对待、有效监管、风险可控”的原则,切实完成进口付汇核销历史业务清理攻坚战。共清理企业111家,金额5261万美元。

三是综合利用FDI数据,提高外汇年检效率和质量。有效利用直接投资系统网上年检功能,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数据采集与上报方式,外汇年检数据全部由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向外汇局报送,实现了外汇年检的无纸化。本年通过外汇年检的企业804家,外汇年检率为100%。

四是围绕外汇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根据上级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外汇专项调查和专项检查。重点开展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业务合规性专项检查、对非现场分析可疑与违规线索现场检查、以及已收汇未核销数据的核查;继续开展出口换汇成本监测和对30家企业的贸易信贷专项调查。还积极配合进口历史数据清理,做好逾期未核销移交和立案工作。全年移交处罚7家,处罚金额11.5万元人民币。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打击了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涉外主体遵守外汇政策法规的自觉性,维护了良好的外汇生态环境。

五是部门联动,提高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和保税监管区域机构年度核证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境外投资工作实际,和商务局联合开展了2016年度境外投资年检工作,通过部门联动,密切了工作衔接,提高了工作效率;与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密切合作,现场开展了保税监管区域机构年度核证工作,通过现场工作布置、现场政策咨询、增强了沟通交流。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围绕内控内管,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夯实职工队伍,保证央行的和谐稳定运行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党员”活动,增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定期开展学习活动,自觉把理论学习当作一种职责、责任和追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抓好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在干部中开展“我的五年”、“身边的榜样”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

(二)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围绕央行文化建设、和谐央行构建,以“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强管理”为目标,坚持将文明创建与金融中心工作、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等有机结合,全面开展“做文明有礼央行人”活动,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到各项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干部队伍的精神风貌。

(三)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开展干部轮岗交流,调动各层面干部的积极性。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作为长期任务,围绕提高员工的履职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四)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好两个待遇。积极做好对老干部服务工作,从健康、医疗、生活、经济等方面切实关心老同志。想方设法积极筹集资金,按时发放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性补贴,切实落实各项经济待遇。为离退休老干部订阅了《银潮》、《日报》等报刊杂志,发放有关学习材料。五月份,专门安排离退休干部进行体检。对身体有病的老同志能够及时前往探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重要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全行员工集中收看《廉政准则》讲座,增强了拒腐防变意识和廉洁从政能力。按照上级行的要求,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月”、“510训廉日”等主题教育活动,采用宣传栏、讲座等形式,以案说法,以案讲纪,牢固树立杜绝犯罪和远离犯罪意识。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机制,构建清正廉洁的自律防线,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和函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工作。

(六)抓好维护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范责任,特别是做好各敏感时期以及迎接庆祝建党90周年的维护稳定工作,严密制定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办公设备、网络以及办公区域的安全防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加强网络安全检查,防止邪教组织在支行办公区域内散发传单、搞不法宣传和破坏活动。

(七)进一步深化内控内管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制度完善月活动,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继续深化“法治央行”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落实风险控制检查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堵塞各类风险隐患。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切实搞好节能降耗工作,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扎扎实实推进资源节约工作。

相关热词搜索:银行个人征信宣传标语 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总结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银行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54625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