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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2016-08-09 11:45:5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共6篇)傅庄街道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攻坚行动方案傅庄街道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 攻坚行动方案各环保责任网格、委办、村(社区)、企业:为巩固提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根据《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攻坚行动方案》,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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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庄街道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攻坚行动方案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第一篇

傅庄街道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 攻坚行动方案

各环保责任网格、委办、村(社区)、企业:

为巩固提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根据《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攻坚行动方案》,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工业治理重点任务,以大气污染防治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工作要求,在时间节点内,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督促企业整改提升,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促进空气质量提升进位,提高街道考核名次。

三、工作任务

(一)工业污染治理(总责任单位:街道环保所)

1.抓好企业精细化管理,污染治理再提高。6月30日前对钢铁、焦化、化工、玻璃、建陶、日用瓷、耐火材料、页岩砖等企业和锅炉、工业炉窑实施治理再提高,同时加大对以上行业的巡查频次和监控力度,确保主要污染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限值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见附件)

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沂州热电),2016年11月前完成。

2.清理取缔土小污染企业。继续保持对土小污染企业清理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防止土小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对土小污染企业坚决实施“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执照、清除原料”措施。各环保责任网格、村居对辖区内土小污染企业定期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街道,否则按照职责分工追究网格、村(社区)责任。

3.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设施。辖区内禁止新建20吨/时以下燃煤设施;除规划的集中供热设施外,辖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上燃煤设施。

4.重污染天气应急。市、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街道积极响应,各环保责任网格、村居、机关包企业责任人督促企业落实预警措施,并及时向街道上报措施落实情况。

5.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各环保责任网格、机关包企业责任人督促相关重点行业企业制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方案,签订第三方治理服务企业,积极推行专业化、市场化第三方治理。(重点行业企业: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山东盛阳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沂州集团、中玻蓝星玻璃有限公司、临沂泽裕铝业有限公司、临沂大通纸品有限公司、临沂永信铝业、临沂奥星化工、临沂鑫霸化工、山东泰宗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安丰化工有限公司)

6.推动企业环保自律。各环保责任网格、机关包企业责任人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机构,正常运行环保设备,建立专职环保队伍,健全环保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污染治理专门台账,实时公

开环境信息,提升企业环保管理能力。

7.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按照省、市、区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要求,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各环保责任网格、村(社区)对辖区内环保违规项目不定期进行摸底排查,否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街道环保所、各环保责任网格、各村居(社区)、机关包企业责任人、相关企业

(二)工业结构调整(总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委)

严格落实《临沂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实施方案》和《罗庄区建陶行业重点企业(2016-2017年)“退城进园”优选办法》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退城进园”工作。

(三)能源结构调整(总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委)

1.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根据区相关文件将罗庄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为:东至滨河大道,西至泉重录,南至枣岚高速公路,北至兰山区边界。

2.严控燃煤质量。严格执行临沂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辖区内禁止销售非洗精煤,禁止煤炭洗选。除已完成治理、能够稳定达到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全街道范围内禁止使用非洗精煤。定期组织开展煤炭经营专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网点上报区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街道范围内禁用高硫、高灰份煤炭,定期组织开展工业用煤专项检查,对钢铁、焦化、水泥、化肥、建材等重点耗能企业,逐一核实用煤情况。对违规使用高硫高灰份煤炭的企业上报区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处罚。各环保责任网格、村(社区)

对辖区内违规使用高硫高灰份煤炭的企业不定时摸查,及时上报街道及区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委、各环保责任网格、村(社区)

2.整治燃煤锅炉。(1)根据《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9月30日前,完成对10吨/时以下工业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或关闭拆除工作,逾期不落实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2)辖区范围内10吨/时及以上、35吨/时以下燃煤锅炉(临沂奥星化工有限公司、临沂市罗庄区大通纸品厂),9月30日前要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同步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联网。

各环保责任网格、村居对辖区内燃煤锅炉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向街道汇报情况,各网格责任领导及机关包企业责任人对燃煤锅炉的整改、取缔情况负有监督职责。

责任单位:街道环保所、各环保责任网格、村(社区)、机关包企业责任人

(四)扬尘治理(总责任部门:街道建委)

1.严格执行临沂市扬尘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建筑扬尘、道路扬尘、渣土运输扬尘、裸露地面扬尘等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街道建委、各环保责任网格、村(社区)

2.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严格落实“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治理措施,即: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所有出入口设施视频监控,视频录像要保证连续储存1个月以上。达不到要求的,立即依法停工整改,落

实断电措施。对混凝土搅拌站严格落实粉料仓除尘、料场全封闭、车辆冲洗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落实断电措施。

需停工停产整改的,街道上报上级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会同供电部门现场验收、签字确认,填写停工停产核查单;建委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住建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复工复产。拒不停工停产、擅自复工复产的,街道建委及时上报上级住建部门,依法吊销施工、生产许可。

责任单位:街道建委、各环保责任网格

3、拆迁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围挡、洒水喷雾、覆盖、冲洗、密闭等治理措施,抑制扬尘污染。达不到要求的,立即依法停工整改,落实断电措施。【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需停工整改的,街道上报上级住建部门,经住建部门会同供电部门现场验收、签字确认,填写停工核查单;街道建委监督整改,整改完成后,经住建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复工。拒不停工、擅自复工的,街道建委及时上报上级住建部门,依法吊销施工许可。

责任单位:街道建委、各环保责任网格

4、渣土运输扬尘治理。配合交警大队做好渣土运输扬尘治理。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责任单位:街道建委

5.露天采石场、石子厂整治。国土所配合上级国土部门做好露天采石场、石子厂整治工作。关闭注销违法采石场,对开采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取缔清理辖区内石子厂。

责任单位:国土所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第二篇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4-2017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柳林县煤炭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柳煤字[2014]320号)文件精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矿区环境空气质量。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行动进程,使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贾保生【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副组长:李乃权 梁福才

成 员:相关职能科室、队组的负责人,环保科全体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环保科,主任由李成全担任,主要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利用4年时间或更长时间,使全矿环境空气治理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或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让在矿全体职工每天都呼吸上新鲜空气。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对于我矿燃煤工业锅炉,优先燃烧清洁燃料,从源头上控制燃料燃烧产生的SO2和烟尘等。

2、煤炭要洁净利用,即对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成型、气化、液化等,将污染型的煤炭转化为清洁的燃料,再用作锅炉的燃料。

3、控制原煤的销售量,加大选煤入洗率,保证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并且民用煤灰分不得高于16%,硫分不得高于1%。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到2015年,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密闭措施。对重点施工现场安装

视频,实施在线监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各种煤堆、料堆要实行封闭式储存或建设防尘抑尘设施。

2、严格整治矿山扬尘。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产生扬尘污染的地点,采取更严格的防治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在采暖期和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敏感时段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3、扩大绿化面积。扩大生产区和办公区绿地规模,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绿道绿廊和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周边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

三)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供应,逐步提高公司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3、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4、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成立公司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根据重污染天气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全体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保科要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统一协调监管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监测,消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考核管理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鼓励群众参与。 鼓励全矿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公司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落实资金,加强保障。 我矿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甚至“零排放”;并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各队、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0日

2014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第三篇

第1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为贯彻市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按照“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七里河区环境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为目的,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全面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工作目标

市区联动、综合整治,全民参与,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力争削减烟尘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城市煤烟型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重大突破,焦化污染治理取得更稳定效果,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确保今冬明春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重点工作内容

1、燃煤型大气污染防治。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大力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燃煤窑炉、燃煤锅炉和洗浴业的燃煤洗浴炉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解决污染设备闲置、使用硫份、灰分超标的劣质煤和不按规定操作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大气污染环境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二次扬尘大气污染防治。要在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堆煤场和堆渣场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要求建筑单位和使用堆煤和堆渣的单位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煤场、料场、渣场、灰堆进行遮盖,封闭运输、半封闭堆放和喷洒覆盖剂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3、区域面源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大沿街焚烧监管。由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在大街小巷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强居民小火炉和市场取暖小火炉的监管,劝导居民和经营户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确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餐饮业污染防治。要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器经营户,督促整改,不断巩固近几年餐饮业综合整治成果。

4、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防治。要坚决杜绝机动车尾气造成大气污染,定员定岗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车辆尾气环境监测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对尾气超标和冒黑烟的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予以整改和处罚。

(二)任务分解

1、区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工业窑炉、燃煤锅炉、洗浴炉进行监督管理,及时下发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通知,组成冬防检查小组,采取“三查四看”(三查:联合执法检查、夜间检查和突击检查。四看:看煤质化验单硫份、灰分是否超标;看堆煤、渣场是否有防尘措施;看锅炉内是否添加有色添加剂;看污染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的有效工作方法,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冬季限产停产工业窑炉和洗浴业的污染设施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进行上限处罚,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2、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取缔城区露天烧烤,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排放审批制度,控制建筑、拆迁和市政施工的扬尘污染,各类工程周围要设置围挡,建筑物料要密闭管理或绿网覆盖,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二次污染,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3、区工信局负责对煤炭市场和限产停产企业加强监管,严格控制各种高污染燃料进入市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4、工商七里河分局负责对市场餐饮业和经营户的烟尘污染,油烟污染和小煤炉点火造成的低空污染进行长效监督性检查,要求个体经营户采取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方法进行经营和采暖,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凡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环境保护审批文件。

5、七里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强化医疗垃圾集中焚烧管理,禁止自行焚烧和随意倾倒。

6、交警七里河、龚家湾大队负责严把机动车落户关,对尾气不合格的车辆不予落户;严把机动车年检关,对尾气超标的车辆不予年检。

7、区农业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在各乡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8、各乡镇负责查处焚烧秸秆、麦草、枯枝落叶和农作废弃物产生面源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大力宣传使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发展的秸秆气化炉,使农作物秸秆得到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的居民小火炉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大家使用洁净煤或无烟煤防止低空污染,严禁使用有烟煤。

四、工作步骤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精神,结合全区实际,扎实开展,打好冬防战役的“四个一”活动即:开展好一个星期的宣传活动、抓好一个月的夜间检查、落实好一百天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好一次扎实有效的座谈会。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初)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星期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版、宣传标语,冬防知识宣传手册,积极开展冬防宣传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四进”活动;下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集中防治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连续夜查和为期10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主要整治任务:一是加强燃煤锅炉、窑炉和小火炉的管理,力争把煤烟型污染降到最低程度;二是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源治理,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三是突出解决好异味气体、餐饮油烟、近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五是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扬尘污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造成大气污染的单位下达停产、停建、关闭或整改通知,并及时上报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督查阶段(20XX年1--2月)

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于20XX年1月中旬召开由区冬防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协调解决冬防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冬防工作抓的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

(四)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4月10日前)

各相关部门在认真总结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探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方法和管理模式,并与20XX年4月10日前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上报七里河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七里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葛春晖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季 霞 区环保局局长

王军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胡云鸿 工商七里河分局局长

党政文 交警七里河大队队长

卞炜 交警龚家湾大队队长

范仲阔 魏岭乡乡长

武文山 黄峪乡乡长

饶立坤 西果园镇镇长

李亮宗 彭家坪镇镇长

魏其东 八里镇镇长

肖正明 阿干镇镇长

王建中 西园街道主任

郑先喜 西湖街道主任

邹涛 西站街道主任

马定涛 敦煌路街道主任

郑小梅 建兰路街道主任

肖矛 秀川街道主任

胡泉 龚家湾街道主任

敬军旺 晏家坪街道主任

朱永强 土门墩街道主任

高希明 区工信局局长

玄承民 区文广局局长

黄启明 区农业局局长

朱淑华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季霞同志兼任。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依法监管。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国控、省控等重点污染源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建立定期检查、登记和通报制度,相关部门每周要对污染企业进行一次检查,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督办落实治理任务,每月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执行限期治理制度,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各责任部门要依法予以罚款、强制拆除污染设施、停产或停业等处罚。

(三)加强扶持和服务。对生产和供应型煤的企业,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要切实把好型煤和型煤炉具的质量关,积极为企业治理污染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提高污染治理质量。

(四)加强舆论监督。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主动地为防治工作鸣锣开道。通过开辟专栏、扩大报道等措施,广泛宣传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今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宣传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报道和表彰环保工作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抨击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区环保局负责编印《七里河区冬防专项治理工作简报》,各责任单位每周五上午11点前将本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七里河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冬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下午4点前将《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实时报道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第2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为积极应对雾霾天气,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确保达到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要求,依据《关于印发<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函〔20XX〕198号)以及《关于印发<市区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的通知》(雨政办发〔20XX〕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治理扬尘、燃烧污染、机动车尾气、油烟等问题为重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努力建设洁净城区,美丽。

组织领导

调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邹犇淼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区城管局局长刘文舫同志、区政府办副主任李勇同志、区环保局局长彭跃辉同志、区环卫局局长李文同志任副组长。经开区、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警察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防联控办),由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正科级督办员聂荣华同志、区环保局副局长刘佩良同志、区环卫局副局长赖庆龙同志、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季正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各抽调1名同志组成,其中从环保、环卫和城管执法部门抽调的同志长期驻点办公,其他人员视情况而定。联防联控办设在区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楼内。

目标任务

20XX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全市平均值以上。

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扬尘整治力度

1.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逐步将暂未验收的市政道路纳入环卫日常作业;继续实行石马路、井圭路等背街小巷由小型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推广空心砖块砌筑围墙,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通道围护、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应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杜绝带泥上路现象;进一步强化对拆迁现场的环境监管,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拆迁工程必须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压尘措施;重点工程项目要纳入到监管范围,并明确监管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3.加强对未硬化社会路口和裸露土堆的整治。对未硬化的社会路口进行动态摸底并及时硬化;对裸露的土堆进行覆盖、种植草皮、撒播草籽。

4.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渣土的车辆要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继续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将香樟路(韶山路至万家丽段)设为渣土禁运区,禁止外来渣土车辆进出该路段;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进一步加大油烟污染防治力度

重点整治监测子站周边1.5公里范围内餐饮门店、单位食堂的油烟和燃煤污染;规范管理香樟路沿线的夜宵烧烤摊点,取缔违法违规的餐饮经营门店。

(三)进一步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

加强工业喷涂废气的治理,重点实施三环以内和香樟路以北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土灶清洁能源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焚烧污染整治力度

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建立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和奖惩机制,成立联防联控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五)进一步加大尾气污染防治力度

协助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确保机动车定期检测率达到90%以上,协助淘汰黄标车3004辆;实施道路交通疏导和道路畅通工程,进一步加强香樟路与韶山南路相交路口、南二环桔园立交桥、劳动东路树木岭段、劳动东路与万家丽路相交路口、香樟路与万家丽路相交路口等路口拥堵的疏导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降低因交通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责任分工

1.区联防联控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渣土扬尘、餐饮油烟、燃煤(柴)炉灶、机动车尾气、垃圾污染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整治项目;巡查、督查、考核、讲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编报督查巡查通报和空气质量月报等。

2.经开区:严把项目引进关,不引进废气难以治理、对群众身体健康有影响的项目,督促园区内新建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对现有涉气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管,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按要求淘汰废气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

3.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5.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工地围挡作业和场内扬尘控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采取覆盖、种草等措施控制场内裸露渣土的扬尘污染,查处高空抛洒建筑垃圾行为,禁止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协调做好省管、市管工程施工项目的扬尘污染控制,特别是监测子站周边1.5公里范围内施工项目的扬尘污染控制。

6.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

7.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子站及全区各降尘点的检测、管理和维护,组织开展区管企事业单位的工业废气、粉尘及燃煤(柴)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整治工作,做好黎托片区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土灶的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负责检查建筑工地环保“三同时”执行和环评手续办理情况;负责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协助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尾气治理和标志发放;牵头开展监测子站核心区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的治理。

8.区城管局: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整治、社区环境整治、城郊垃圾污染整治及爱国卫生运动,控制扬尘、垃圾乱倾乱倒及社区整治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

9.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和尾气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行动,按要求淘汰管辖行业内的黄标车。

10.区工务局:负责重点工程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落实工地的围档、道路硬化、降尘、洗车及渣土处置措施,对因施工造成的裸土进行全覆盖。

11.区环卫局:负责渣土工地及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组织开展渣土日常联合执法行动,将香樟路(韶山路至万家丽段)设为渣土禁运区,严格控制渣土运输、渣土工地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强化道路的日常保洁,特别对监测子站及降尘监测点周边的芙蓉路、劳动东路、万家丽路、香樟路、韶山路、南二环路、井塘路的冲洗降尘,要视情况加密作业次数,确保降尘效果;管理好渣土禁运区,切实控制核心区扬尘污染;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2.区园林局:对负责的园林工程项目做到环保施工、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增加吸废降尘树(苗)木品种,强化对日常作业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管辖区域的干净整洁,不得将作业产生的渣土、垃圾丢弃到道路或水体内;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3.区市政局:负责对破损道路特别是渗黄泥道路进行及时修补;市政工地做到环保施工、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4.区公安分局:协助万家丽路检测站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积极参与大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妨害行政执法的行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5.区工商分局:负责配合开展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大气污染整治行动。

16.区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无牌无证的渣土运输车上路行驶,协助查处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完成淘汰黄标车任务;加强监测子站周边5个交通拥堵点的交通疏导,降低因交通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17.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违章渣土运输行为;对全区范围内餐饮业的油烟、燃煤炉(灶)进行日常整治,重点开展三环线内餐饮行业的清洁能源改烧和规范整治香樟路沿线的夜宵烧烤摊点;加大对焚烧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的查处力度,严防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18.区城管警察大队:负责配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参与各类联合执法行动,维护执法工作中的安全与秩序,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

19.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辖区内涉气污染源的日常监管,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负责辖区内卸土场的管理,制止辖区内非法填土行为,减少渣土车辆进出和倾倒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负责辖区内未硬化道路及裸露社会路口的硬化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裸土进行覆盖或种草;督促社区(社区筹委会)加强对村民安置房建设工地的管理;督促物流园做好场内硬化和日常洒水降尘;协助完成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土灶的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等的禁烧工作,严防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员,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作成效。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三)及时跟踪,加强调度

当空气质量连续超标两天时,区联防联控办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会商,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持续超标。各成员单位要服从调度,落实责任,竭尽全力攻坚克难,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四)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对各部门、街道的绩效考核。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宣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推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氛围。

第3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维护和提升城市形象,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施方案》的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统一监管、统一监测、统一协调的全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县突出的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和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饮食服务业油烟、运输车辆、建筑工地扬尘、粉尘治理,达到环保要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二、重点监控项目和污染源

(一)重点监控项目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烟尘。

(二)重点监控污染源

1.县城城市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市政施工、拆迁和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2.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3.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

4.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5.机动车排气污染。

6.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7.秸秆焚烧污染。

三、工作职责

1.县工信局职责。负责落实限制发展和淘汰企业名录,会同县环保局提出高能耗、高污染工业企业整顿、关停名单;监督落实污染企业的关停、限产工作;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指导工业企业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厂容厂貌,加强对企业内部货场露天堆存物料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

2.县公安交警大队职责。严把新车登记和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控制标准,提出机动车分时段禁行、禁鸣路段和监管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对高排放尾气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全面落实市上下达淘汰高排放尾气车辆的工作任务。配合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推进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会同县环保局提出全县定点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测单位,完成资质上报审核工作,并配合县环保局开展检查。

3.县建设局职责。负责监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的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连续密闭的围挡,必须在建筑工地设置有效抑尘的密闭防尘网或防尘布;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必须辅以洒水压尘;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覆盖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采取袋装化措施,可用电梯、物料提升机运至地面,不得凌空抛撒。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房管局做好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

4.县林业局职责。负责监管绿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工地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喷水、围挡等降尘措施;土地平整后,1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否则要每天洒水1至2次或加以覆盖;植树树穴、绿化带所出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种植完成后,树穴和各类绿化带回填土低于边沿10厘米以上,树坑应覆盖卵石挡板、草皮,或做其它覆盖;道路或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完工后,1周内要恢复路面或景观,不得留裸土地面;绿化产生的垃圾,主要干道、景观地区及繁华地区做到当天清除。

5.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负责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行为的查处和整治;负责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储存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在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造成的二次扬尘的监管;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做好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6.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出租车、公交车辆和相关运输货车的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做好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环境防治和保洁工作;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治理整顿。

7.县工商局职责。负责依法办理淘汰取缔关停企业营业执照的吊销、注销工作;配合县环保局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单位,在工商执照年检时进行前置审查。

8.县农委职责。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应用。配合县环保局、城管执法局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

9.县爱卫会职责。负责监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城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开展专项活动。

10.县环保局职责。全面监督管理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对电力、水泥、建材、燃煤锅(窑)炉消烟除尘、烟气脱硫措施落实的监管,确定并公布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开展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适时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建立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定期通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空气质量月报,负责建设完善城区大气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及时通报违规违法单位名单。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相关大气治污工作,会同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11.县房管局职责。负责监管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拆除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 米的围挡。拆迁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设施,以抑制扬尘飞散,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等防尘措施,必须采取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同样的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15 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必须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拆迁)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工作。

12.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职责。负责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及道路保洁污染防治工作。

13.县电力局职责。负责关停和限产企业的停断电工作。配合县工信局、环保局对大气污染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14.县供热中心职责。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集中供热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四、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1.明确目标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控制大气污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做到大气污染控制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督促检查。控制大气污染涉及多个部门,县环保局要加强组织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要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监察局和环保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每个阶段的控制和治理措施进行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扎实推进。县环保、建设、城管、林业、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设立防治大气污染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要立即安排查出,对非本部门主管的事项应在1小时内移交相应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迅速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送县环保局。

3.严格行政问责。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控制大气污染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未有效控制大气污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4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宜兴转型发展步伐,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蓝天工程)计划》(锡政办发〔20XX〕185号)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

(一)工作目标: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是,到20XX年,全市工业企业SO2排放总量比20XX年下降10%以上,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燃煤总量控制在700万吨/年以内,单位GDP能耗在20XX年底的基础上累计下降12%,单位工业产值能耗累计下降15%以上。

(二)工作内容: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一律停止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未经节能主管部门节能评估审查和评估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重点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用煤控制,凡涉及原煤消耗的项目实行环保、经信联审制度,优先选择使用天然气、集中供热、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市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两高”行业的投资项目,限制“两高”行业产能扩大。市环保部门要严把“环评关”,不得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能过剩的项目,不得审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及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市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把“能评关”,对单位产值能耗超过《无锡市工业能效指南》中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7号)要求,加快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20XX年完成无锡市下达淘汰目标任务,同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三年工作计划,并将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到各镇、园区、街道,落实到各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加快实施化工、铸造、琉璃瓦和水泥四个行业整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到 20XX 年,全市再关停化工生产企业80 家以上(20XX、20XX、20XX年分别关停30家、30家、20家),化工生产企业总数压减到 600 家左右;20XX年6月30日前,整合整改年产量3000吨以下的铸钢(铁)企业及年产量300吨以下的有色金属铸造企业(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下);年底,对未整合整改到位、不符合我市铸造行业准入标准和条件的铸造企业,实施关闭;关闭所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工艺的琉璃瓦生产企业,到20XX年关闭琉璃瓦企业309家;水泥企业必须在20XX年12月前通过市整合整治综合达标验收,水泥企业现有备案或审批手续不齐的水泥磨机、矿粉磨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拆除到位,水泥企业现有直径3米以下的水泥磨机必须于20XX年底前拆除到位。

3、全面实施清洁能源区建设。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清洁能源区建设目标及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扩大蒸汽覆盖面,禁止使用原煤、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计划,划定清洁能源区建设范围。公用热电厂要根据市区热力规划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成区内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机构,做好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清洁能源区建设。市经信委会同相关部门分年度下达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小锅炉的关停计划;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天然气气源保障及管网建设工作;市质监局按照关停时间核定锅炉使用证的检验合格有效期;市环保局加大执法监察和违法排污处罚力度并在关停期限之前收回排污许可证,市财政局要从排污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贴。到20XX年底,中心城区关停关停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到20XX年建成1-2个清洁能源示范区。

4、组织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开展工业窑炉使用情况调查,摸清工业窑炉现状,制定工业窑炉专项整治目标及改造实施方案,每年将整治工作任务下达到各镇、园、区、街道和相关企业。大力推进燃煤工业窑炉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窑炉结构改造、窑炉保温改造、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以及控制系统节能改造等技术改造。加快实施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逐步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人工煤气、轻质柴油或其他清洁能源。采用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高效燃烧器、高效熟料冷却机、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余热利用等技术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综合节能改造;采用节能型隧道窑、内燃烧结、蓄热式加热、余热利用、稀码快烧、煤气化燃烧、燃气燃烧及窑体改造等技术,对建材、陶瓷等燃煤工业窑炉进行节能改造;改造钢铁企业球团回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采用加装预热器、换热器等方式,回收各种窑炉烟气余热,优先把高品位余热余能用于做功或发电,低品位余热用于空调或生活用热。到20XX年底,所有工业窑炉完成余热利用、节能减排改造。对特种行业、特殊企业必须使用燃煤、燃油窑炉的,要严格审批,实行联审制度。按照协同推进的原则,市经信、环保、安监、质监、财政等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完成燃煤窑炉整治任务。

5、切实加强废气排放企业的治理监管。环保部门要督促企业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艺尾气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物排放企业的治理监管。建立电子、石化及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等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名录,对废气排放企业实行定期监测及监察,重点企业每月不少于一次现场检查。加大限期治理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限期治理,责令企业做出公开道歉和承诺,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报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制定废气排放企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要求、整治企业名单和整改期限,严格监督检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围绕化工、冶金、建材、电力和纺织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大力组织实施以工业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为重点的节能改造。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严格实施“全审计、全监察、全报告”制度,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目标总量控制,确保20XX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XX年下降12%。推进重点节能项目实施,加大对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每年组织实施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 20 项。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组织召开节能新技术与新产品推介会,及时公布节能产品名录,认真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绿色照明”工程。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扶持培育一批技术水平较高、管理较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节能科技企业和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促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加强节能监察执法,严肃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案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二、建设工地扬尘防治

(一)工作目标:

建设工地扬尘防治的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12月31日,实现宜兴市区所有建设工地(土地整治工程工地、建筑工地、市政道桥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工地、拆迁工地、公路(航道)工地、环境绿化工地、道路桥梁大中修工地、各类管道线路施工工地、老新村改造工地、古镇街区工地、背街小巷工地、水利(河道)建设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确保“六个不开工”和实现“六个100%”。“六个不开工”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六个100%”即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法率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31日)。市政府于20XX年8月20日前成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建中心、市城发集团和省直属管理单位(供电、移动、联通和电信)等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下发“宜兴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措施标准”和公布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投诉电话;各镇、园区、街道于20XX年8月20日前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相应区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制定区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各责任部门(成员单位)必须落实责任处室、责任人,根据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意见制定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此次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排查本辖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分析有关问题,明确监管重点区域和重点工地,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形成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

各部门应于20XX年8月31日前,将本部门的建设工地扬尘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开展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等情况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宜兴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谁的建设项目谁负责,总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总包单位要认真履行总包责任,加大对各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各施工企业要在20XX年9月30日前将现场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工程主管部门。各部门要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全面开展对施工现场的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必须要覆盖所有建设工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各部门应在20XX年9月30日前,推出1-2个扬尘防治示范工地,并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扬尘防治示范工地的现场观摩会”。

各部门应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集中整治阶段开展的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情况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根据前期各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抽查重点为前期各级各部门检查不合格工地,提出抽查意见和整改要求,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对于扬尘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应按照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的抽查意见和整改要求,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抓好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前期检查不合格的工地,并对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工地全面抓好扬尘防治工作的长效管理。

各部门应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巩固提高阶段开展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总结报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治领导小组于20XX年1月份组织开展扬尘防治工作的考核工作,通报考核结果。

三、城市道路扬尘防治

(一)工作目标:

按照“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管理,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至20XX年底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两侧裸土覆盖率达90%以上;强化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提高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水平,有效减少城市道路路面破损现象;加强城市道路环卫保洁作业质量监管,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至20XX年底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扣除人行道面积)达75%以上;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抛撒滴漏、带泥上路、乱开乱挖、野蛮卸运等行为。

(二)工作内容:

1、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管理。

(1)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研究,完善《宜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落实建筑垃圾管理责任,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建立建筑垃圾联控机制,为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提供法律支撑。

(2)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凡运输车辆不符合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条件、按照记分公示制度达到规定扣分分值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凡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业务发包给不具备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

(3)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的记分公示制度,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运输单位非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带泥行驶等违反市容环卫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扣分,对扣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采取社会公示、一定期限内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输处置许可证等措施。

2、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

(1)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绿化带围档高于覆土、行道树树池实现覆盖”的要求组织设计和施工,确保新改扩建城市道路两侧裸土覆盖率达到100%。

(2)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对行道树树池、城市道路两侧的裸土进行覆盖。加强巡查,对出现裸露或缺株断带等现象的城市道路绿化带,即时进行补植补栽,确保绿化带无空当、无裸露。

(3)对绿化带实施“提档降土”改造,提高绿化带围档高度,避免雨水冲刷引起水土流失。根据树叶尘土覆盖情况,及时冲洗行道树、绿化带,确保“树叶见绿”。

3、强化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

(1)严格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挖掘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交付使用不满五年的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和竣工后不满三年的大修道路;统筹安排道路管线埋设施工计划,避免重复挖掘。对批准事项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期限、规定面积、规定恢复时间实施挖掘。

(2)提高城市道路养护作业水平,有效减少城市道路路面破损现象,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80%以上。在养护作业、沟槽回填修复中,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及时清运废料、废土,确保周围道路平整、洁净、畅通。

4、提升城市道路环卫保洁质量。

(1)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水平,扩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范围,积极推广应用国内最新颖的环卫洗地作业车辆,在慢车道试行小型扫地机清扫作业,提高城市道路洁净度,降低城市道路扬尘。

(2)扩大城市道路冲洒水作业范围,结合天气情况实施冲洒水作业,0℃以上天气实行夜间冲水作业,30℃以上天气除夜间冲水作业外,白天上、下午各实行一次洒水作业,有效降低大气悬浮物。

(3)规范环卫保洁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扫路车一日两次湿扫作业制度,避免在环卫清扫作业过程中产生扬尘;杜绝扫路过程的干扫、扬尘现象,监控作业车速,确保清扫效果。

(4)提高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质量,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宜兴市背街小巷环卫保洁管理的办法》,提高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加大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投入,落实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责任,完善背街小巷环卫监管考核体系。

2015空气污染调查报告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第四篇

第1篇:空气污染的调查报告

一、研究动机

1、近年来,空气污染非常严重,空气污染就是其中之一。汽车、飞机、轮船排放的废气,工厂排放的烟尘废气……都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

二、研究目的

因为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所以我想知道空气污染的严重程度。

三、研究内容

工厂排放的烟尘废气,汽车、飞机、轮船排放的废气,居民炉灶排放的烟尘废气,含有很多有害物质,是空气的主要污染源空气污染对人的危害很大。烟尘、废气中的有害物质能刺激人的眼睛,使眼睛发炎、疼痛;这些有害物质还能刺激人的气管、肺,使人咳嗽、气喘,甚至得肺癌。空气污染对农作物、树木的危害也很大。例如废气中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能使农作物、树的叶子变黄、枯萎、脱落。二氧化硫与云中的雨滴化合会形成酸雨,使大片农作物、森林死亡。清洁的空气是人类生存的重要条件。

近日,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在检测了各种空气污染物之后,发现直径小于10微米的细微颗粒物与心血管疾病的发生及死亡的增加关系密切。具体地说,就是这些细微颗粒物与冠心病、心肌梗死、高血压和中风(卒中)的发生及死亡的增加密切相关。

空气污染与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密切相关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么,空气污染为什么会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呢?

空气污染越重发生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越大。

一项来自美国21个城市的研究发现:大城市空气中,直径小于10微米细微颗粒物的浓度通常为4-20微克/立方米,浓度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发生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将增加24%,由此造成的死亡风险将增加76%。

德国的研究人员调查了两个德国城市的3399位居民。结果发现:居住在交通要道150米之内的居民与远离交通要道的居民相比,冠心病的发生率增加了1.85倍。美国曾对卡车运输、纺织从业人员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空气中直径小于10微米的细微颗粒物浓度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发生心肌梗死和心力衰竭的风险增加1.4倍,死亡率增加1倍以上。

英国爱丁堡大学的一项针对暴露于废气环境中的男性工人的实验发现:空气污染可明显加重心肌缺血,如原有心脏病,则会引起更为严重的后果。

烟草燃烧时释放的烟雾中含有多种细微颗粒物,包含一氧化碳和尼古丁等生物碱,以及胺类、酚类、烷类、醛类和重金属元素等。其中与冠心病和高血压有关的化学物质达十余种。研究表明:长期吸烟可使高血压的发生率显著增加,脑出血的发生率增加28倍,脑梗死的发生率增加2.5倍,中风的死亡率增加2-6倍。值得一提的是,被动吸烟者所吸入的冷烟雾中的细微颗粒物对健康的危害更大。

四、研究结果

调查后,我发现空气污染可能导致心脑血管病,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会导致许多人因此而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五、建议

(1)应用环保产品,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2)改进工业生产的流程,减少细微颗粒物的排放。

(3)尽量不用煤炭、木材或植物燃烧的方法烹调或取暖。

(4)居民住宅尽量远离交通要道。

(5)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消除被动吸烟的来源。

(6)大力宣传吸烟对个人的危害,尤其是被动吸烟的害处鼓励戒烟。

(7)增加城市的公共绿化面积,尤其是居民小区绿化面积,净化空气。

第2篇:空气污染调查报告

上周去乡村踏青,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可刚一回到市区,气味马上就变了——一种“城市特有的”刺鼻气味。到底城乡的空气差异为什么这么大呢?我对城市的空气污染原因展开了调查。

一、调查

我观察了一些马路边的环境,并调查了各个街道空气的污染程度。在信阳市区,很多地方的空气都被不同程度地污染了。这些被污染的空气大多分布在街道和施工重地周围。其中分布在街道上空的空气,下方街道一般都是车流量多、小吃摊贩多的。

二、分析

1、据调查,花草树木在城市的种植量远远小于乡村的种植量。而城市的工业生产量又比农村多。城市的商贩基本上是小吃商贩,农村的商贩大多是水果商贩和生活用品商贩。城市的环境与空气污染程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2、现有很多家庭安装空调,也有很多家庭有私家车。空调制造的冷、热气使空气受到破坏,而汽车、摩托车和公共汽车释放出的尾气也成了污染空气的罪魁祸首之一。

三、结论

空气被污染有以下几种原因:

1、城市街道车流量多,释放出的尾气污染了空气。

2、最近房地产开发商多,“施工重地”扬起的沙尘污染空气。

3、人们没有做好植木造林的绿化工作,使得不能产生足够的新鲜空气来抵消被污染的空气。

4、小吃摊贩过多。炉子排放出的油烟气和烧烤食品的味道大大污染了空气。

5、空调使用量太多。空调中的“氟力昂”污染空气。

总体来看,还是人的私欲在作怪。为了凉爽暖和,去买空调;为了少点儿本钱,摆摊位;为了风光,去买车;为了方便省钱,不搞市区绿化;为了大把“捞钱”,去开发房地产。难道人们没注意到空气的污染是多么严重的事吗?

四、建议

政府应控制摊贩和房地产开发商数量的增多,并减少油烟、汽车尾气的排放和空调使用次数。绿化也是我们要注意的。多多植树和种植花草,也会让空气变得清新一些。

第3篇:关于对矿区空气污染现状的调查报告

近两年来,我区站在为建设全市重化工业区提供环境保障的高度,认真贯彻省、市的统一部署,抓住全市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的契机,进一步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采取管理减排、工程治理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减排等措施,全力推进节能减排,收到了显著的成效,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一定改善,但从环保局监测站近两年的大气环境监测数据来看,矿区城区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仍然呈轻度污染状态。

一、矿区环境现状分析

矿区环境空气属煤烟尘和二次扬尘混合型污染,空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水泥、焦化、钢铁、煤炭等工业企业产生的粉尘和烟尘以及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2015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为284天,比2015年增加了7天,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了11%。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但在全市综合污染指数排名属落后位次,空气环境污染仍不容乐观。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环境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造成环境空气质量较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我区自然条件和历史欠帐等原因,环境空气容量小,环境基础比较薄弱,大气污染负荷远远超过了环境承载能力;二是能源结构不合理。全区工业能源和资源消耗型产业多,而高附加值、高科技产业少。城区以及平涉路两侧的饮食服务业等单位的燃煤锅炉冒黑烟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三是水泥、焦化、钢铁和煤炭等工业企业排放的部分工业废气和粉尘污染点源目前还未得到很好的控制。

(二)行业管理仍然存在漏洞。城管局保洁员在道路清扫时因未采取喷洒水,道路清扫车不能坚持上路清扫,建筑施工单位在房屋拆迁时未严格落实围档、遮盖等各项防尘措施,致使二次扬尘污染不断产生。公路站在道路建设硬化过程中,因采用极易产生扬尘的黄土压盖,使得施工扬尘污染加剧。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还未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特别是一些农村房前屋后和城乡结合部虽然经过开展“三年大变样”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垃圾围城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生活垃圾污染反弹现象非常严重。

(三)部分单位和个人的环保法律意识不强,环保措施不能落实到位。由于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环保投入严重不足,致使环保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受眼前利益驱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即擅自停运环保处理设施,或者未报批环保审批手续,即改变生产工艺,偷排偷放污染物问题十分突出;有的新建项目没有按照环评报告书的要求落实有关环保治理措施和“上大压小”减排措施即投入生产,致使新的污染源不断产生,如新世纪焦化公司在建设100万吨焦炉时,主要环保处理设备未建成即投入生产,同时按照“上大压小,以新代老”的原则,应同时砍掉新世纪焦化公司污染严重的10万吨小型焦炉,但截止目前,10万吨焦炉至今未按要求进行拆除,增加了新的空气污染源;有的单位如佳正和丰达2家企业虽然经过两年的整治,安装了20多台除尘器,部分粉尘得到了削减,但是仍有一大部分污染源至今未得到治理,致使大量的粉尘排入大气环境,不仅对厂区周围和我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了污染,而且还影响了矿区的对外形象。

三、近两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1、推进治理工程减排。一是建材企业粉尘污染治理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全区10家企业(其中水泥企业5家,采石企业5家)共投资400万元,安装除尘器11台,封闭散排放污染源21处,硬化厂区路面1.2万平方米;二是煤炭和钢铁企业环境集中整治也取得了一定进展:3家钢铁企业共投资260多万元,新安装布袋除尘设备24台;15家洗煤厂投资560万元治理煤尘污染,安装了挡风抑尘墙;三是主要污染物SO2得到了削减。恒兴热电公司安装了高效脱硫措施,并通过了市环保部门的验收。

2、狠抓结构减排。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共关停取缔水泥企业7家,新世纪焦化公司5万吨焦炉1座,取缔主要道路两侧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储煤场30多家。拆除了1吨以下燃煤锅炉23台。

3、强化管理减排。一是加强了污染减排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全区10家企业共投资180万元,安装了12台烟气和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了与区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二是在招商引资和上项目方面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规定,做到“四个不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选址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不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不批。同时还规定,凡新建企业,若环保部门不审批,其他有关部门不批地、不发营业执照、不贷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项目建成后必须尽快申请验收,不能长期试生产。三是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取得阶段性成果,区环保局对重点治污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控,实行不分节假日、不分白天黑夜、不分明察暗察“三不分”,督促企业加快治理进度,不给企业留有偷开偷排机会,全年环保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59家,查处违法案件9起,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煤炭管制,积极推行优质低硫煤10.02万吨。四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新成立了城市管理局,购置了道路清扫车,城管队伍和保洁队伍进一步增强。同时对以前积存大量垃圾清理腾出的地块和拆违后的地块进行了绿化、硬化、减少了道路二次扬尘污染的产生;加强了建筑施工环境监管,区建设局加强了对全区15家共计34项工程的督促检查,有力遏制了工地扬尘污染状况。

四、空气污染防治对策

综上所述,下一步我区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抓好重点污染防治工作。总的目的是进一步减少烟尘、粉尘、二氧化硫、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和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一是加大燃煤污染治理力度。折除主要道路两侧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16台。二是拆除全区所有水泥机立窑;三是继续加大对煤炭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要求所有洗煤厂按照环保要求完成挡风抑尘墙及自动喷水装置的安装工作;钢铁企业9月底前完成所有排尘点治理,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二)加强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污染。一是强化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环境管理。所有建筑及道路施工在拆除时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主要街道实行定时喷洒水,道路清扫车要坚持每天上路保洁,防止二次扬尘污染。道路建设硬化时,要用秸秆等防止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压盖,严禁用土压盖。今后,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要把好关,所有正在建设的或者将要建设的住宅小区都要经过建设和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二是搞好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各学校、机关、厂矿、饭店和居民小区要按照全区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标准和要求,继续加大造林绿化工作力度,选择

适宜的树种,合理配置乔、灌、草等多种绿色植物,突出各自特色,绿化、美化、净化并重,逐步实现“厂在林中,路在林中,城在林中”的目标。三是狠抓城区卫生整治,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门前路面整洁,清扫见本色。办事处和居委会要动员组织广大居民对社区楼道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对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有关乡镇和卫生队要限期彻底清理,对所有裸露地面要想方设法进行绿化。同时,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多设置一些环卫设施,并做到专人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进生态区建设。一是切实抓好优美小城镇和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各村在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中,要在组建卫生清扫队伍、实现“硬化道路、净化街院、绿化村庄”的基础上,都要建立一个固定的储存垃圾场所,坚持做到日产日清,彻底消除村内柴草乱垛、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牲畜乱跑等“五乱”现象,促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组织好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近两年全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仍有少数着火点(

(四)切实抓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是要加强审批把关,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有建设项目都要经过环评。对属于“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项目,该否定的坚决不予审批,对位于环境敏感区选址不当的,必须进行重新选址,远离居民区。二是凡新上工业企业要按照我区规划要求统一入驻工业园区,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要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的环境保护情况,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跟踪,发现问题,尽快纠正。新世纪焦化公司要按照环评报告书内容要求,兑现“上大压小”的承诺,尽快拆除5万吨的小焦炉,为今后煤化工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乡镇环保工作的领导。环境保护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2015年省人大新修订的《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实行环境质量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同时还增加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增设环境保护机构,并由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的内容。所以,各乡镇要设立环保办公室,并明确一名乡(镇)长主管环保工作,确保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石家庄市建设环境保护四大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的启动和安装工作,做到对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全面监控。要加强环境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对环境执法工作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举报—处理——反馈”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加强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攻坚。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环保部门一家是难以干好的,必须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和利用一切积极因素。2015年,我们在全区开展的“三年大变样”活动中,积极联合林业、建设等部门,打破部门界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解决了一些环境问题,取得了一些成效。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健之年,我区的环保工作任务更加繁重,需要协调抓落实的事项还很多,如建设项目的审批、扬尘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等工作,都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因此,要继续发扬协作精神,进一步加强上下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煤炭、水泥和钢铁企业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环保部门不得发放排污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给予年检,电力部门停止供电,中小企业局不得换发煤炭经营许可证。四是跟踪督办,抓好落实。今年,区环境综合整治督导组要进一步加大重点事项的督办力度,定期督导检查,定期反馈督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存在问题,对抓抓停停,推推动动,俘在表面,搪塞敷衍的,要严肃处理。到年底,区环保领导小组要对环保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继续进行表彰,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取消各种评先创优资格。

2016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的演讲稿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第五篇

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的演讲稿

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保护大气、改善环境》。

每年的3月23日是“世界气象日”,气象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从最简单的衣食住行,到各行各业的发展壮大,再到经济社会的进步提升,它影响着我们的方方面面。人们生存在大气之中,就像鱼儿离不开水,我们与气象休戚与共。

但是,随着世界工业化的推进,它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大量的废气排放,从而导致气候恶化:南极冰川开始融化、沙尘暴猛烈、雾霾问题严重、极端气候频现......人类的生存环境受到威胁!

大气孕育生命,我们应该如同保护生命一样、去保护大气!我们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宣传绿色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生活、节约资源能源。我们要开动脑筋,降低地球能量的消耗,从而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我们要做到节电、节油、节气、节水,植树造林,废物利用。我们要少用一次性产品,用可重复使用的产品代之。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需要我们做的还有很多,只要我们树立环保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青山常在、碧水常流。这样,我们才能在绿色的世界里健康成长!

2016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活动方案3篇
乡镇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一、活动主题

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精神,按照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助推环保工作为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一次动员会。组织局机关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召开动员大会,由局党组书记同志为参会人员上一堂廉政党课;动员会后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分别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二)接受一次红色传统廉洁教育。组织局机关所有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集中开展的到麻池苏区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洁教育活动;适时邀请苏区的专家宣讲廉洁文化,引导党员干部接受本土化的廉洁教育。

(三)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局领导干部配偶开展一次家庭助廉动员会议,开展家庭助廉倡议活动,签订家庭助廉协议,进一步发挥家庭助廉的作用。

(四)开展一次读书思廉活动。组织局机关所有党员干部职工认真阅读一本好书,学先进活动。通过学习身边的典型,对照先进廉洁思想写出心得体会。

(五)开展一次新选提拔的领导岗位廉政教育。由局主要领导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将廉政教育纳入新任岗位培训的重点内容,把好廉政“入口关”,帮助他们培养廉洁意识。

(六)开展一次学习观看廉政教育警示活动。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案例来认真剖析自己,达到教育警醒自己的目的。

(七)开展一次廉洁知识竞赛。组织局机关所有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开展的“学党章、守纪律”知识竞赛活动和省市纪委统一组织的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活动。

(八)开展一次对照检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所有党员干部对照上级相关要求,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这一主题,结合“学创”等活动,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四、活动要求

成立“宣教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要按照活动方案,各负其责,发挥表率;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落到实处。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大胆探索,创造特色,突出亮点。“宣教月”各项活动要力求造声势、扩影响、见实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基本要求,以去年行评提出的意见是否整改,是否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内容,虚心接受监督,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环保系统真正形成“敬业、优质、文明、廉洁”的行业新风,为构建“和谐、环保”,促进环保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回头看”内容

继续强化行风建设,巩固去年评议的成果,构建环保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1、去年评议中自查自纠找出的突出问题,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行风评议时提出的针对性问题等的整改落实情况;

2、去年整改的问题有无反弹现象或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情况;

3、去年测评反馈的意见中,能立即整改的是否已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进展情况如何;

4、整改时限明确的,是否已经落实,落实情况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建立配套措施等情况。

三、工作计划

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从6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6月至7月)

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行风评议“回头看”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依据县纠风办《关于开展2016年参评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特别是去年行风评议时征集到的意见与建议要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动员干部职工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改(8月至10月)

督促全系统抓好整改工作,促进行风建设上台阶、见成效。对照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及时解决纠正;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解决方案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及时向纠风办通报情况。对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三)总结提高(11月)

总结行风建设中的新制度、新举措,进一步巩固行风评议成果,构筑环保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及时报送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去年行风评议成果的再检验,精心组织,高标准、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二)求真务实,提高质量。重视去年行风评议期间征集到的意见与建议,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要抓紧时间;对新发生的问题,要客观分析原因,尽快制定整改措施。行风评议“回头看”的落脚点放在全面提高环保监管服务质量上,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完善机制,严明纪律。要结合环保本质工作,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加大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的力度,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要大力开展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推进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加强监督,严格执纪,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3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环保工作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践行“四个领先”,着力推动全县环保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武陵山科学发展示范区”和“全省低碳发展示范区”,实现“都市后花园•梦”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环保局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对象是局党员领导班子及成员。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于全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通过“三进五访”(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访困难群众、访基层干部、访先进英模、访代表委员、访服务对象)、“三联一转”(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项目、党代表联系服务“双困户”、机关转作风)等特色载体来实的、动真的,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环保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具体要求是:

一是自觉践行为民宗旨。强化“环保为民”的观念,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环保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努力克服庸懒散现象,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

二是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对损害环境的行为真抓严管,解决环保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群众观念不够强、群众感情不够深,工作不够深入扎实,效率和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规范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建设廉洁的环保队伍,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环保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机制,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局系统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五是进一步推动环保工作。以2016年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为抓手,全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三)基本原则

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在活动中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注重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严格要求、注重分类指导,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学习为先。把学习贯穿于活动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活动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改正缺点、修正错误,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突出领导带头。局领导班子成员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又要以党员领导干部身份参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开展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带头破解制约环保事业发展难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是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树立“环保靠民”的意识,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参与,认真倾听基层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真诚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环境问题,在提高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部关系上取得实效,把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率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放在解决突出问题上,针对党员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促进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二、具体任务

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结合局系统实际,着重解决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环保干部队伍中的“四风”问题

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学风会风文风不正,知行不一,调研薄弱,抓而不实,落实不力,工作标准不高,主动思考问题不够,按部就班,缺乏创新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会风文风,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真正把心思和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上。

二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作风转变不够,协调配合不到位,本领不够强,工作质量不够高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克服高高在上、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问题。

三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动摇,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主动作为,慵懒疲沓,得过且过混日子;怕苦怕累怕得罪人,图清闲享安逸,舒舒服服、玩玩打打度时光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铺张浪费,超标接待,变相旅游,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思想,坚持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事。杜绝“小金库”,控制并公开“三公”经费。

(二)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1、全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提请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考核责任制,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责任。

2、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敏感项目的准入门槛,完善重大项目集体会审,建立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完善“绿色通道”、“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等审批服务制度。完善环保验收管理程序,严把“三同时”验收审批关。

3、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完善环境执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善环保信访投诉处理机制,提高信访投诉案件查办质量。

4、加强重点流域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清江“母亲河”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清江流域水污染预警联防机制。加快推进《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16年)》项目的实施,加强全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监督考核。

5、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自然生态环保力度。积极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全县生态建设、保护和管理,打造“生态”。启动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农村环保“以奖代补”、“以奖促治”资金,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积极开展生态镇(村)创建工作。进一步争创国家、省市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6、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推进大气联防联控。探索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严格执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61号)及配套文件,完成全县机动车环保标识合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努力推进城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燃煤饮食炉灶。

7、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加快推进《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项目实施,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推进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规范转移。认真落实核与辐射安全检查定期报告制度,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8、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地表水水质状况、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重大项目环评报告等,充分保障广大市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9、加强群众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努力做到环境信访投诉接访率、查处率和回复率100%。

三、方法步骤

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2016年1月开始,2016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党支部,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3个月。要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以环保工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主题,重点开展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1、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主要集中在3月进行。集中学习于每周四晚上7:30—9:30,周日全天学习,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5小时。

学习教育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讲话,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党内法规法纪;深入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及有关群众路线资料;深入学习县党代会报告以及反腐倡廉、治庸问责警示教育读本等有关材料;学习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事迹,学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重要文件。

学习教育形式。采取局党组中心组先学、支部组织集中学、个人自学、专家导学、现场教学、交流互学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局党组中心组先学主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研讨;支部组织集中学主要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个人自学围绕学习教育内容进行全面学习,并与能力培训教育相结合;专家导学主要举办为民务实清廉专家专题辅导讲座;现场教学主要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增强宗旨意识,走访环境问题突出区域以增强群众观念;交流互学主要进行会议交流和网上交流学习。

2、听取意见。主要听取对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四风”方面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群众的环保期盼和需求。

听取意见采取以下方法:

一是走下去。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农村、企业、“三万”活动联系点等,听取意见和建议,解决相关问题。

二是请进来。召开座谈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信访投诉人、环保志愿者等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从环保信访件中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畅渠道。通过登门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利用环保QQ群和网站等形式,多方面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在深入学习、听取意见的过程中,局系统党员干部要始终对照理论、历史、法纪、典型、群众五面镜子,边学习边思考、边反思边检查、边检查边整改,做到思想上有真触动,认识上有真提高,行动上有真动作。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听取的意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途径,把查找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着力点,切实找准、找实“四风”方面和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县委督导组全程指导。

1、深入分析问题。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分类和综合分析,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局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局党组书记向本人反馈。同时,请县委督导组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要求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2、开展交心谈心。局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局领导与广大党员、服务对象、分管工作负责人交心谈心,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谈深谈透。重点谈思想、谈作风,达到沟通思想认识、相互提醒帮助、增进了解团结的目的。谈心谈话主要内容要做好相关记录。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分析问题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突出个人特点,形成“自我画像”。撰写的材料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办法要实在、具体、便于实施。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送县委督导组审阅。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委督导组参加。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进行。要发扬整风精神,做到“讲党性不讲情面、讲原则不讲关系、讲问题不讲成绩、讲真话不讲套话”,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5、评价反馈。请县委督导组对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会同局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在规定范围内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重点是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局党组要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内容和时限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并予以公布,接受监督。

2、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整改方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围绕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解决“四风”问题。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贯穿于整改落实过程,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及时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着力改进会风文风,清理各类会议、文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精简合并,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和文件;端正学风,加强基层工作调研,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创新的动力;坚决纠正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消极应付,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深化“治庸问责”,坚决整治不深入基层坐而论道、高高在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相互推诿、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认真分析,职责不清的理清职责,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坚决纠正。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积极主动作为。要对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坚决杜绝“小金库”,控制并公开“三公”经费支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二是解决环保问题。对本方案提出的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环境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办好环保实事,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需求。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在抓紧进行整改的同时,完善一批制度,解决已发现的问题。在考核方面,将作风建设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完善干部学习制度、调研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在机关管理方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各单位各股室务必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把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做到“不虚、不空、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局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党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交心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要认真抓好每一环节的各项工作。形成局党组带头示范、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把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

要结合自身工作、党员队伍的实际,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坚持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一系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全程督导做好各环节工作,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鼓励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

(三)加强统筹兼顾,注重活动实效

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总量减排”等环保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环保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让群众路线在环保工作中充分体现,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环保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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