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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挂钩建新区

2016-08-10 09:16:0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增减挂钩建新区(共6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蒙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06-2020)298 更新时间:2009-11-10 9:50:19 文章来源:蒙阴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增减挂钩建新区》,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增减挂钩建新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蒙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06-2020)

298 更新时间:2009-11-10 9:50:19 文章来源:蒙阴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28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鲁国土资发[2006]111号)和有关的法规、政策,结合蒙阴县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在对蒙阴县农村建设用地评估的基础上,编制蒙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由蒙阴县人民政府及所辖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在本行政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农村建设用地(违法用地及临时用地除外)整理(复垦)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三条 编制本规划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依据,从当地实际出发,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规划调整用地布局,优化用地结构,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 本规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保护耕地、集约合理用地,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

2、坚持自愿、合法、有偿原则,实行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的实施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3、坚持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

4、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5、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统筹安排,切实可行;

6、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的耕地质量与新占用的耕地质量相当。

第五条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以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7号);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22号;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

9、《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修正);

10、《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5]168号);

11、《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置换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

12、《山东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综[2005]90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1]59号);

14、《关于规范和完善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国土资发[2007]190号);

15、《蒙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

16、《蒙阴县统计年鉴》;

17、《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专项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07]61号)。

第六条 本规划的基本任务: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标;在确保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标实现的基础上,保证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不减少;确定拆旧区、安置区、建新区的位置、面积;科学安排挂钩周转指标的流转;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第七条 本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目标年。2006-2010年

为规划前期; 2011-2015年为规划中期;2016-2020年为规划后期。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任务

第八条 本规划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人口、土地、环境之间的关系,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近期至2010年城镇人口达到24.9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达到25.9平方公里,远期至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2

9.71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达到45.94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内,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形成农业产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新格局,进一步加强工业基础地位,建立起功能完善的第三产业体系。基本实现城市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城市化水平达到49.06%。

第九条 本规划的总体目标:盘活农村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改善农村居住、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促进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本规划的具体目标如下:

1、到2020年,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区总面积3163.65公顷,整理(复垦)为农用地面积2678.80公顷,其中耕地2146.71公顷。

2、全县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区拆迁46970户,拆旧区面积3026.07公顷。安置农村居民29651户,安置区面积484.86公顷。整理(复垦)为农用地2541.22公顷,其中耕地2036.64公顷。

3、全县农村工矿废弃地可整理(复垦)总面积137.58公顷,整理(复垦)为农用地137.58公顷,其中耕地110.06公顷。

第十条 规划前期以宜整理(复垦)的农村工矿废弃地及易整理(复垦)的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为重点。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整理(复垦)农村居民点项目区85个,整理(复垦)为农用地87

6.64公顷,其中耕地697.83公顷,用于城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安置农村居民10030户,安置农村居民面积170.60公顷。

2、整理(复垦)农村工矿项目区8个,整理(复垦)为农用地137.58公顷,其中耕地110.06公顷,城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

第十一条 规划中期以潜力较大、实施条件较好的农村居民点及农村工矿废弃地整理(复垦)为重点,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整理(复垦)农村居民点项目区75个,整理(复垦)为农用地760.46公顷,其中耕地615.34公顷,用于城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安置农村居民8766户,安置农村居民面积135.52公顷。

2、整理(复垦)农村工矿项目区0个。

第十二条 规划后期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1、整理(复垦)农村居民点项目区102个,整理(复垦)为农用地904.12公顷,其中耕地723.47公顷,用于城乡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安置农村居民10855户,安置农村居民面积178.74公顷。

2、整理(复垦)农村工矿项目区0个。

第三章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第十三条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包括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和农村工矿废弃地整理潜力。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是指对原有的自然村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国家规定用地标准,进行土地资源整合,在规划区内建设新型农民社区,通过对原有村庄整理(复垦),可恢复为农用地或耕地的潜力。

农村工矿废弃地整理潜力是指对农村工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和各种污染,以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成农用地或耕地的潜力。

第四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方案

第十四条 本规划方案设计坚持以下原则:

1、统筹规划,优化配置,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2、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各经济实体及农户和其他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3、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4、节约成本,方便项目区群众生产生活。

第十五条 本规划方案划分为以下三类项目区:

1、拆旧区,规划设置突出重点乡镇、重点村庄、重点区片,主要设置在废弃、闲置、低效利用及整理(复垦)潜力大、群众积极性高的农村居民点和废弃、闲置、低效利用及可适宜整理(复垦)的农村工矿用地区域;

2、安置区,按照布局相对集中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在尊重地方习俗、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前提下,设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界定的小城镇、中心村及其他农村居民点区域。

3、建新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在各类小城镇,也可安排在中心城镇及工矿用地区。

第十六条 拆旧区按以下基本要求设置:

1、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域范围之外;

2、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析,确定拆旧区的类型、位置、规模以及整理目标和时序;

3、拆旧区的土地整理(复垦)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和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4、整理(复垦)的耕地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整理(复垦)后的土地利用结构、类型应与建新占用的土地利用结构、类型基本一致;

5、按规划拟定的拆旧区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在拆旧区范围内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整理(复垦)的位置、范围、面积、时间、用途、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第十七条 拆旧区数量及空间分布:全县共设置拆旧区270个,面积3163.65公顷。

设置农村居民点拆旧项目区262个,拆旧区总面积3026.07公顷。其中前期85个,面积1047.24公顷;中期75个,面积895.98公顷,后期102个,面积1082.85公顷。

设置农村工矿废弃地整理(复垦)项目区8个,拆旧总面积137.58公顷。其中前期8个,面积137.58公顷;中期0个;后期0个。

第十八条 拆旧区的整理(复垦)应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规范要求设计、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定、规范均适用于拆旧区的整理(复垦)。

拆旧区整理(复垦)标准应符合以下原则和要求:

1、整理(复垦)后的耕地田块规整,大小适宜,地面平整,有利于排灌;土壤中无基石、石砾、泥灰、残渣,适宜耕作;

2、农田水利工程与周边工程设施相衔接、配套齐全,给水方便,排水畅通;

3、田间道路布设合理、方便生产、节约土地,与周边已有道路相连接;

4、农田林网建设与田间道路、沟渠相配套,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与美化村庄相结合。

第十九条 安置区划定应符合以下原则和要求:

1、能用劣地不用好地,能用非耕地不用耕地;

2、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安置面积小于原占地面积,农宅占地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3、集中布局,与城乡规划相衔接,引导农村人口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4、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原则上控制在现代耕作半径的范围内;

5、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二十条 全县安置区共安置29651户,用地规模484.86公顷,其中

篇二:增减挂钩建新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总结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总结

一概念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2、挂钩周转指标: 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出来的耕地面积归还,归还的耕地面积数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它不同与农转用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它是对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控制.

3、项目区:项目区由调整增加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建新区)和相应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地块(拆旧区)组成,拆旧地块与新建地块要一一对应。

拆旧区”由参与整理复垦的(要动工的)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公路用地、水工建筑用地等地类构成。 安置区是指因拆除农村居民点而规划的供原农村居民进行居住的集中安置用地,如新建中心村、聚居点、集中安置小区等。仍然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

建新区(两种理解,具体进行定义)

“建新区”由城镇建新地块、新建中心村、聚居点、集中安置小区等构成。

建新区是指拆旧区面积减去安置区面积后,节余的数量拟用于城镇建设的部分

二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挂钩试点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增减挂钩建新区】

1、筹备和启动:选择试点地区。

2、编制试点工作总体方案:试点地区选择试点市、县、乡、村,各市、县依据要求编制试点计划与规划,省综合平衡后形成省级试点工作总体方案。

3、报批、审查:部审定各省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并下达周转指标;各省分解指标到试点市、县;市、县制订指标规划计划;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指标台帐。

【增减挂钩建新区】

4、具体实施:按照试点实施工作计划与项目区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制定分年度归还计划,并按季、按年逐级报送实施情况报告。

5、检查、验收项目完成后,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检查、验收,部审查各省报送的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并核定规划指标。

三目的和作用

为地方经济和城镇建设争取发展空间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人民生活

优化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

四挂钩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1、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

人口预测

总人口(自然增长率法、线性回归法(趋势法)、模型法等)

城镇化水平预测

城镇人口

农村人口

2、 城乡建设用地预测

农村居民点用地预测

根据农业人口预测

根据农村人口预测

城镇用地预测

指标法

经济计量模型预测

独立工矿用地预测

 城乡建设用地预测结果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结合规划指标,分析缺口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1、按人均农村建设用地标准估算

 2、按户均农村建设用地标准估算

 3、实际调查测算

 农村废弃工矿用地整理潜力

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汇总

3、挂钩规模的确定

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包括:整理规模(即拆旧规模)、挂钩周转面积、安置面积和城镇建新面积。

 确定思路

• 确定城镇建新面积。根据规划期城镇人口及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测算规划期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新

增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量中扣除影子规划中的城乡用地净增量即为挂钩的城镇用地需求量。结合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城镇建新面积。

• 确定整理规模。城镇建新面积除整理增加农用地的系数求取整理规模。

• 确定挂钩周转面积。根据挂钩政策要求,整理规模即相当于挂钩周转面积。

• 确定安置面积。拆旧规模与城镇建新面积之差即为安置面积。

• 挂钩指标分解

• 根据下级行政区划单位的,整理潜力和需求进行分解

4、挂钩重点区域确定

以行政区划为单元,依据整理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缺口大小,确定全省挂钩重点区域。具体步骤:

• 首先,选取整理增加农用地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缺口大小作为分区指标,并对以上两个指标分别进

行无量纲化处理。

• 其次,确定两指标权重。通过专家咨询的办法,确定整理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缺口大小权重。 • 再次,求取重要程度系数。无量纲化处理后的数据分别乘权重,相加得到重要程度系数。

F=k1×a+k2×b

• 公式中:F为重要程度系数;k1为增加农用地潜力的权重;a为市增加农用地潜力的无量纲值;k2为城镇

建设用地需求缺口的权重,b为市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量缺口的无量纲值,本研究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缺口就是城镇建新面积。

• 最后,根据重要程度系数,按照一定划分标准划分挂钩重点区域。

5、挂钩项目区设置

挂钩项目区是挂钩项目实施的基本组织和管理单元,是按照挂钩概念范畴要求而规划的相对较具体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区。挂钩项目区由拆旧区、安置区和建新区三部分组成。在拆旧区复垦为农用地的前提下,拆旧区大于安置区的部分面积可以用于建新区,达到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目的。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新增建设用地(建新区)原则上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集中分布在中心城镇周围。因此挂钩项目规划的重点是拆旧区和安置区的规划。安置、拆旧、整理复垦三项费用之和应小于或等于项目区所能筹措的资金。

项目区设置的指导思想

• 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发展;优化城乡结构;有利于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有利于促进建

设用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项目区设置的原则

 选择项目区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发整理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等相衔接。

 项目区规模要适度,便于实施与管理。

 项目区要尽量选择在城乡结合部,建新、拆旧地块在地域上要尽可能接近,且在同一个县级行政辖区设

置,并合理避让基本农田。

 项目区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政府重视,部门协调配合,具有挂钩工作开展的外部和内部环境。  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必须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拆旧区确定原则

以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为基础的原则。

充分考虑村庄的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原则。

重视农民对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积极性原则。

兼顾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原则。

满足城镇体系规划实施需要的原则。

安置区布局的原则

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的原则。安置区的布局应当充分考虑新农村社区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尽量将安置区布置在中心村、集镇,在可能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将安置区布置在城镇规划区内。【增减挂钩建新区】【增减挂钩建新区】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生产方式、生产半径以及耕作制度等因素,同时还要十分重视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状况,尤其是生活设施的完善程度,按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布置安置区。

有利于产权调整的原则。整村搬迁或几个村庄合并必然涉及到土地产权,尤其是宅基地产权的调整。现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很难实现不同村集体之间的产权调整,在设定拆旧区和相应的安置区时,必须全面慎重地调整好土地权属问题,明确农户宅基地的归属。

尽量考虑当地文化和习俗相容性的原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是与当地的文化和习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很难在短时期内予以改变,尤其是宗族观念、地缘文化和邻里关系。在布置安置区时必须尽量考虑这些因素,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尽量不占用耕地原则。安置区用地选择,应当遵循“能用劣地不用好地,能用非耕地不用耕地”的原则,切实贯彻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建新区安排的原则

符合土地级差收益最大化原则。建新区的安排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区运作的资金问题,也是能否成功推进增减挂钩的关键要素之一。按照土地级差收益最大化原则,在不影响生态环境效益的前提下,尽量将建新区安排在区位条件好的城市、城镇周边,做到地尽其用,促进土地收益最大化。

有利于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的原则。城镇化和工业化是区域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动力源。在统筹城乡发展原则的指导下,建新区应安排在最能促进或带动城镇和工业发展的地域,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

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原则。在追求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尽量满足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安排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必要的产业发展用地,实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符合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增减挂钩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是很珍贵的,其中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建新区的安排应更加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技术经济分析,严格控制用地标准,合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建新区的布局

通过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分析和用地紧迫程度的排序,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村镇规划,将建新区主要布局在市中心城市、各县(市、区)城驻地、中心镇、一般镇和中心村周边。

5、项目区土地整理模式

缩村并居整理模式

此模式主要适应社会经济水平较高的城镇周围,有较强的农村城镇化趋势,可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规划相结合,提倡楼房建设,降低人均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

向中心村搬迁模式

在农村居民点形成的历史过程中,农民为耕种便利,有散居的习惯,形成分布密集、规模小的“迷你型”村庄,使得村庄基础设施配套难度增加,管理不便,土地资源浪费,制约了这些村庄的发展。按照中心村建设规划,在中心村建设一定数量住宅,来解决搬迁村庄居民新增住宅的需求,实现向中心村迁并的目的。

整体搬迁异地安置模式

这种模式针对原址不适宜村庄建设,如自然环境条件恶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偏远山区农村;处于洪涝灾害区、山体易滑坡、塌陷地带等村庄。从农村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由政府组织逐步进行异地迁移,将村庄整体搬迁到经济条件好、发展空间大的农村居民点,或选择适宜的地区建设独立新村,并对老宅基地进行复垦还耕。 拆旧建新型整理模式

这种模式由于是在原址上进行改造,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虽然节地效果不是很明显,但是在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村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6、资金估算及筹措

投资分析

挂钩投资包括居民拆迁安置补偿和拆旧区的整理费用

拆迁安置补偿费

拆迁安置补偿费具体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费、村民安置费和搬迁期间补助费等。综合各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经验,得出农村建设用地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据此测算拆迁规模需投资。

拆旧区整理费

拆旧区的整理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林网工程等。综合各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经验,得出拆旧区整理费标准,据此测算拆旧整理需投资。

整理资金筹集渠道包括: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按《土地管理法》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计算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加权平均值,根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计算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2)耕地开垦费

耕地开垦费标准按近三年来耕地平均产值的9倍即22万元/公顷计算,占用耕地规模,可收取耕地开垦费。

(3)土地出让金

依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计算工业用地最低出让金的加权平均值。工业用地占城镇建新用地比例按80%计算,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可收取土地出让金。

(4)其他筹资

包括企业、集体、个人等渠道筹集的资金。如银行贷款筹资、土地证券化、整理企业化

7、土地权属调整

拆旧区土地权属调整

(1)拆旧区土地利用状况及权属类型调查

在项目区规划实施前,做好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权属状况的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查清每一个拆旧地块的位置、四至范围、界址、面积、地类组成等;查清拆旧地块土地权属状况,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等,为土地整理后权属调整提供确权依据。

(2)权属调整的原则

编制挂钩规划是政府为了促进土地优化配置,加快城市化进程所实施的政府行为,政府必须首先保证土地产权所有人权益。拆旧区权属调整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 自愿合法,维护农民权益的原则。2)权属受损合理补偿的原则。3)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原则。

(3)权属调整的方法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依据不同的整理形式、不同对象,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采取不同的方法。 建新区土地权属调整

无论是城镇建新区,安置区,都是按照城镇规划或者新农村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的,在建新规划过程中,要查清每一个地块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地类组成等。在挂钩工作开展当中,采用集体土地新建安置点的,可能要遇到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的调整和互换问题,基本原则是:政府把关,群众自愿,等价调整,同类互换,文字协定,及时变更。由于建新区用地相对集中,土地取得方式规范,因此,土地所有权类型较为清楚,其中,集体所有的土地应根据其取得方式不同确定所有权,一般只确定到乡镇或村农民集体。建新区的土地使用权,按规定确定给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凡取得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进行确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建新区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规定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及时地对所涉及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变更,以保障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1.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项目的可行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项目实施的意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划的目的、任务、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规划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规划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篇三:增减挂钩建新区
2015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方案一: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我县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供求矛盾,根据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缓解我县农用地转用指标严重不足的矛盾,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现实意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以及位于城镇规划圈外的国有工矿废弃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拆旧建新和土地复垦,将整理新增的农用地、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直接置换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促进用地布局优化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进行必要的控制和管理,即通过下达一定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周转指标(简称挂钩周转指标)来进行必要的控管。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出来的农用地面积归还,归还的农用地面积不得小于挂钩周转指标。

三、工作原则【增减挂钩建新区】

(一)符合规划的原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确保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并科学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适度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并尽量避免城乡建设中的二次拆迁。建新区建设占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加强与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增减平衡的原则。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的总面积。建新地块中建设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少于、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相合。

(三)先易后难的原则。项目区应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具有建设用地整理(拆旧)潜力的地方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四)依法自愿的原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认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以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工作内容

(一)拆旧地块调查

拆旧地块主要包括:农村空闲宅基地,乡镇集体企业闲置地,废弃的农村道路及其它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国有工矿企事业单位停办、关闭、搬迁后的废弃地,废弃的学校、铁路、公路用地;停办、关闭矿山的尾砂库、露天采石场、采矿工业场所、塌陷区等。拟于近期抓紧对全县各乡镇所有符合要求的拆旧地块进行调进摸底,并将拆旧地块落到相关图件上编制一套《茶陵县拆旧地块分布图》,同时对所有拆旧地块进行面积统计,形成《茶陵县拆旧地块面积汇总表》,对各拆旧地块现状以及整理方向和整理资金投入预计进行登记,编制一套《茶陵县拆旧地块登记簿》,形成图、表、簿相对应、详实可靠的茶陵县拆旧地块情况档案资料。

(二)建新地块选择

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规划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当前工作指导思想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城镇、村庄规划,共同落实选择好建新地块。

(三)编制实施方案

在完成“拆旧地块”的调查摸底和“建新地块”的选址落实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编制,并落实专项资金,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四)项目组织实施

按照经上级批准的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完成“拆旧地块”的土地整理,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后归还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8月16日—8月30日)

1、成立机构

成立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蒋湘晖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小艳任副组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交通局、建设局、规划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挂钩工作相关政策,从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中落实挂钩项目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国土资源局内),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冬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编制和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2、资料准备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准备挂钩工作所需要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县乡社会、经济、自然等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

3、资金筹措

落实资金来源,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保障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进行。

(二)拆旧地块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8月16日—9月30日)

1、实地调查“拆旧地块”;

2、编制《茶陵县拆旧地块分布图》、《茶陵县拆旧地块登记簿》及《茶陵县拆旧地块面积汇总表》;

3、选择确定 2015年度申报项目的“拆旧地块”。

(三)落实建新地块阶段(2015年8月16日—9月30日)

根据“拆旧地块”规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规划局选择落实好2015年度申报项目的“建新地块”。

(四)项目申报阶段(2015年8月—9月)

1、制定2015年度我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初步方案并申报;

2、编制2015年度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3、组织有关听证。

(五)组织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0月)

1、“建新地块”项目建设实施;

2、“拆旧地块”土地整理;

3、项目验收归还挂钩周转指标。

方案二: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国土资发·2015·7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蕲春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大别山革命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通过开展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配置村、镇土地资源,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出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切实解决好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积极探索破解用地瓶颈制约等诸多问题,促进全县“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挂钩专项规划,对零星分散、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实施拆除并复垦成耕地(即拆旧区),对农村居民点重新布局、集中还建(即还建区),将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即建新区)的一项综合性土地整治活动。拆旧区和还建区共同组成拆旧还建项目区。通过拆旧、还建、复耕、建新等措施,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趋合理的目标。保障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

挂钩项目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同时应遵循四个原则:

1.符合规划原则。按照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业产业规划,科学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安排项目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

2、节约集约原则。项目区实施后,要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政策综合运用原则。在项目实施中,将危房改造,村庄环境整治、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搬迁扶贫、改水改厕等涉及惠农政策和资金,都集中到项目区来进行捆绑使用。

4.先易后难原则。项目区应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近期具备土地整理条件的地方开展工作;项目区选址布局要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基础,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总体目标

通过挂钩项目的实施,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全县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的需求。今明两年力争节约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以上用于县办工业园相关项目用地报批;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政府得指标,群众得实惠,社会得形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为今后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7月底——8月上旬) 召开全县各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增减挂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宣传当前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需求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政策意义。统一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委办、县政府办、新农办负责)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上旬——9月初)

1、拆旧区调查

拆旧区主要包括:需整体拆迁的村庄、农村空闲宅基地,废弃的农村道路、沟渠及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废弃的学校、公路用地;停办、关闭的露天采石场所等。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可用于复垦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清数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及复垦潜力,汇总形成拆旧区资料。(各乡镇政府负责)

2、还建区调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以及村委会共同协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庄规划,共同落实好还建区选址和布局工作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选点布局应遵循有利农民生产生活和生态文化保护的原则,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设。(各乡镇政府、县规划局负责)

3、建新区调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根据各乡镇城镇规划和招商引资用地需要的实际情况,共同落实好建新区。

(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制定阶段(9月初—9月底)

在完成拆旧地块摸底调查和选择落实建新地块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征询挂钩项目区群众意见,编制挂钩项目拆旧区、安置还建区补偿方案,经项目区农户认可后,按程序依法上报审批执行,便在挂钩项目区进行公告。(各乡镇政府、房产局、国土局负责)

(四)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9月底—10月底)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专项调查成果,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园区规划、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为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在空间和时序作统筹安排。在编制好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区年度实施方案,具体确定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规模、范围和布局,并逐一落实到地块,建新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要求调整规划。

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拆旧还建实施方案、拆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还建区和建新区用地一并由省厅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土地征收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五)挂钩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10月底—2015年5月底) 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国土整治办负责“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整理的规划设计和实施、验收等工作(乡镇政府、国土局、农业局负责);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行政村具体负责“挂钩”项目拆旧区房屋、附属设施等拆迁及还建区安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严禁强拆强建,确保项目建设区稳定(由乡镇政府、房产局负责)。

还建区的建设模式可分为两种:一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承建高层住宅小区;二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分户建设。提倡和鼓励农村个人自愿放弃宅基地进城购买商品房,县政府在房价上给予一定补贴。不管是哪种建设模式,还建区的建设用地必须控制在拆旧区复垦出耕地面积的30%以内。(乡镇政府、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负责)

(六)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6月初月—2015年7月底) “挂钩”项目拆旧区的复垦整理,必须在两年内竣工验收,拿到省厅验收批复。挂钩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自验。市国土资源局初验,报省国土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新增的耕地指标用文件予以确认,并单独建立台帐,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折抵指标。(新农办、国土局、农业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增减挂钩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县国土、财政、发改、住建、规划、房产、水利、农业、环保、审计、监察、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农办”, 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等工作。县“四大家”领导每人负责一个乡镇的增减挂钩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各区域内的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增减挂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专项规划的编制、挂钩指标的申请、项目区的送审报批、还建区供地和拆旧区建设用地复垦验收、制定建新区土地的配置方案、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新地块的组织协调;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安排专项资金及资金监管工作;县规划局负责城乡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及审批;县房产局负责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指导协调;县农业局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产业化的培育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拆旧区的林木砍伐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拆旧还建区的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三强五霸”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政府负责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项目实施,项目区的拆旧及农民新居还建。各村委会负责做好项目区群众工作拆旧还建的用地工作、产业规划的制定、项目建设环境的保障、土地面积的调整等工作。

3、严格把握政策。一是拆旧还建政策。还建区和建新区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拆旧区的总面积。还建区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区面积,节余的面积用于建新区的项目建设。拆旧区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还建设区和建新区占用的耕地,拆旧区整理后的耕地仍属集体所有。二是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挂钩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当年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20%的部分;建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经县政府批准,从其他渠道筹集、提取的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农村环境改造项目资金等);单位或个人进行投资。增减挂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专户管理,专项用于项目区内拆迁、安置、补偿、复垦和挂钩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增减挂钩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挂钩试点村拆迁安置数量、拆迁房屋新旧程度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制定具体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由县政府对挂钩村庄进行补助,确保拆旧工作能如期完成。三是工程建设政策。拆旧区的土地复垦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政策,还建区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实施。四是增减挂钩激励政策。各乡镇分配的任务必须足额完成,任务内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县、乡按8:2比例进行分配,即:县级使用80%,主要用于县中心城区建设和工业园区项目用地;乡镇使用20%,主要用于本地城建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以及经营城市土地的收储用地。超计划任务的县乡按对半分成,乡镇留成的用地指标,可以采用市场运作的方法,在全县范围内有偿流通使用。

3、加强检查督办。各乡镇政府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既要配合支持,又要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使项目区干部群众成为推进增减挂钩工作的主力军、先锋队。同时建立项目建设督办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由各乡镇政府、县国土局负责项目建设动态监管,每月向新农办报告一次项目实施情况及现金典型经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凡未按规划实施或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到位的,停止其申报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扣除耕地储备库中相应的占补平衡指标;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方案三: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38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5]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通过工程技术的投入和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办法,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挂钩试点工作目标

以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浮江乡为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在项目区内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改造,将新增加的耕地作为挂钩周转指标,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项目区建新地块作为工业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经过两年的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将此次试点项目区与整个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相衔接,为今后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试点挂钩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涉及6个乡(镇)18个村,共有15个项目区,这些项目区的选址布局在通过前期广泛听证、论证的基础上,已形成规划设计方案,每个项目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好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项目区规划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结构。

(二)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

(三)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挂钩工作的申报、立项、督察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和落实周转指标的归还计划等工作。各项目实施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所涉及的村书记、主任具体负责,主抓项目实施中的宣传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等问题,负责拆旧区所在村复垦前土地权属登记以及复垦后土地的分配与承包问题,确保项目有组织地实施。

五、资金保障

项目拆旧区中的拆迁、整理、复垦和建新区征地及“三通一平”等工程资金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标购买款和用地单位按报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年度计划指标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费和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开发部分的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对增减挂项目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拨付100万元作为拆旧区的启动资金。县政府为鼓励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涉及的乡镇按每亩100元,村按每亩50元拨付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根据工程进度由县财政局、国土局审核后予以拨付;县国土局按每亩150元拨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立项报批、项目评审、竣工验收等。

六、挂钩试点工作安排

**县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所涉及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等4个镇及建新区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和浮江乡等镇范围内用地总面积为818.52亩,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前期动员阶段(2015年12月-2015年1月)

各乡镇拆旧区要及时通过召开由村小组长、村组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深入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加强农村土地集约、合理、可持续利用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可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征询意见表、积极争取村民的支持与认可,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疑问要高度重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动员村民投工投劳。

(二)拆迁安置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区拆旧区的拆迁工作。具体工作要结合各自项目实施的特点,及时制定周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到补偿、安置、复垦以及复垦以后的土地权属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对项目区内拆旧区10个拆旧点农户的基本情况详细调查摸底,特别是对其房屋面积,宅基地数量,要造册登记,户主签名认可,便于今后拆迁合理合法,减少纠纷,消除矛盾。对已新建房者原则上不予安置,同时,对居住在旧村中五保户充分尊重其意愿,可以安置到镇养老院居住生活。对有子女的孤寡老人一律劝其到子女新居中居住。对拆迁区内的经济困难户和低保户,凡无力建新房的,要积极帮其争取小额贷款支持,并在安置点或新农村建设点提供安置宅基地。所有居住在旧村中的五保户、困难户、低保户,都可以在建新区的安置点内,重点安置,统一安置。

补偿工作是整个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作的开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标准从高,要求从严,落实从紧的原则,切切实实地把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韶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补偿,具体为:砖木结构按260元/㎡、土木结构按220元/㎡、猪舍、牛舍等、简易房等按100元/㎡进行补偿。对已废弃、倒塌的,一户多宅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三)复垦和开发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3月)

拆除旧村后,土地的整理和复垦,由县国土局以招投标的形式,组织有资质,有经验,有水准的作业队伍进行,厉行节约,公开公平。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实现土地还耕。对拆旧区的土地复垦整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确保拆旧复垦地块的耕地与建设地块占用的耕地相比,数量不减少,同时,为保证能够实现复垦耕地质量不降低,拆旧区所在乡镇要结合我县赣韶铁路建设占用我县耕地数量大、质量好等特点,及时与赣韶铁路项目部协调,把需征为永久建设用地的耕地中的50厘米左右耕作层进行土壤剥离,搬运并集中堆放,用于拆旧项目区回填和平整土地,利用土壤搬家的形式复垦出优质的耕地,积极运用此种方法为我县项目增彩增色、创造亮点。

(四)验收阶段(2015年2月至2015年3月)

由县国土局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对还耕的土地进行严格验收。增减挂项目区,不论是拆旧区还是建新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实施,既要保证项目验收的数量和质量,又要保证项目的位置实施不改变,规模不突破,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同时,县国土局应建立挂钩周转指标台帐,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将验收合格的,由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得到的耕地,在归还期内核定归还指标。

七、挂钩项目土地征收

项目区内建新区地块除安置点用地外都要征为国有土地,且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地,并将所得收入专项用于项目区建设。建新地块的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批准的挂钩试点规划,挂钩项目原则上应当已经完成拆旧并通过验收后实施征收。

篇四:增减挂钩建新区
2015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47)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精神,为搞好我市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

(二)编制目的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编制任务

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规划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根据项目区划分原则,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可行性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二、增减挂钩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与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2、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每个项目区的规模不得大于500亩。

3、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4、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15〕2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71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07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69号);

6、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5〕138号);

7、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试点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函》(晋国土资发〔2015〕169号);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

9、其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等。

三、增减挂钩实施的基本程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从宣传动员开始,通过分析研究、专家论证、方案决策、成果报批、竣工验收等一系列过程,最终取得城镇建新区土地的合法使用。

四、增减挂钩实施的工作部署

(一)前期准备

1、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监察、财政、建设、规划、民政、审计、农业、水利、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挂钩试点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具体任务是:

(1)拟定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2)负责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确定规划基础调查研究,并组织抽查核实;

(4)提出规划文本编写大纲,落实规划编制具体事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旧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人民政府落实农民安置、拆迁、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

(二)摸底调查

1、准备阶段

在成立领导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明确分工,落实方案编制及摸底调查协作单位,根据用地单位性质落实项目经费,制定工作计划

2、调查阶段

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当前开展的挂钩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所需要的资料,并逐村进行实地踏勘,并对照有关资料,重点了解项目区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交通区位等,将拟开展的村庄和废弃工矿用地填表、拍照留档。(相关表格见附件)

3、论证阶段

在前期准备的相关资料收集与整理基础上,对拆旧区的土地进行复垦潜力、建新区规划条件、筹资渠道进行科学分析,论证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

4、听证阶段

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以及项目区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委会、村民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听取各方对项目规划方案、安置方案、补偿方案的意见,取得各方的认可与支持。并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影像,与涉及农户签定相关协议。

(三)确定项目

1、拟定拆旧整治区域,明确整理规模和分布情况;

2、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安置区和建新区的面积、范围;

3、提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实施时序;

4、对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进估算,提出经费筹措途径;

5、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奖惩办法等。

【增减挂钩建新区】

6、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以项目区规模不超过500亩为限(33.3333公顷),合理确定项目区的范围、位置。

(四)方案编制

根据项目分析的结果和规划设计方案的确定,组织并配合编制单位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以及相关图件的编制。

(五)项目申报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编制完成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经市级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由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报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必须同时上报)。

方案二: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38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5]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通过工程技术的投入和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办法,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挂钩试点工作目标

以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浮江乡为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在项目区内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改造,将新增加的耕地作为挂钩周转指标,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项目区建新地块作为工业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经过两年的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将此次试点项目区与整个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相衔接,为今后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试点挂钩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涉及6个乡(镇)18个村,共有15个项目区,这些项目区的选址布局在通过前期广泛听证、论证的基础上,已形成规划设计方案,每个项目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好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项目区规划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结构。

(二)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

(三)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挂钩工作的申报、立项、督察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和落实周转指标的归还计划等工作。各项目实施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所涉及的村书记、主任具体负责,主抓项目实施中的宣传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等问题,负责拆旧区所在村复垦前土地权属登记以及复垦后土地的分配与承包问题,确保项目有组织地实施。

五、资金保障

项目拆旧区中的拆迁、整理、复垦和建新区征地及“三通一平”等工程资金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标购买款和用地单位按报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年度计划指标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费和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开发部分的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对增减挂项目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拨付100万元作为拆旧区的启动资金。县政府为鼓励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涉及的乡镇按每亩100元,村按每亩50元拨付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根据工程进度由县财政局、国土局审核后予以拨付;县国土局按每亩150元拨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立项报批、项目评审、竣工验收等。

六、挂钩试点工作安排

**县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所涉及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等4个镇及建新区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和浮江乡等镇范围内用地总面积为818.52亩,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前期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各乡镇拆旧区要及时通过召开由村小组长、村组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深入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加强农村土地集约、合理、可持续利用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可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征询意见表、积极争取村民的支持与认可,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疑问要高度重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动员村民投工投劳。

(二)拆迁安置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

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区拆旧区的拆迁工作。具体工作要结合各自项目实施的特点,及时制定周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到补偿、安置、复垦以及复垦以后的土地权属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对项目区内拆旧区10个拆旧点农户的基本情况详细调查摸底,特别是对其房屋面积,宅基地数量,要造册登记,户主签名认可,便于今后拆迁合理合法,减少纠纷,消除矛盾。对已新建房者原则上不予安置,同时,对居住在旧村中五保户充分尊重其意愿,可以安置到镇养老院居住生活。对有子女的孤寡老人一律劝其到子女新居中居住。对拆迁区内的经济困难户和低保户,凡无力建新房的,要积极帮其争取小额贷款支持,并在安置点或新农村建设点提供安置宅基地。所有居住在旧村中的五保户、困难户、低保户,都可以在建新区的安置点内,重点安置,统一安置。

补偿工作是整个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作的开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标准从高,要求从严,落实从紧的原则,切切实实地把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韶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补偿,具体为:砖木结构按260元/㎡、土木结构按220元/㎡、猪舍、牛舍等、简易房等按100元/㎡进行补偿。对已废弃、倒塌的,一户多宅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三)复垦和开发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拆除旧村后,土地的整理和复垦,由县国土局以招投标的形式,组织有资质,有经验,有水准的作业队伍进行,厉行节约,公开公平。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实现土地还耕。对拆旧区的土地复垦整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确保拆旧复垦地块的耕地与建设地块占用的耕地相比,数量不减少,同时,为保证能够实现复垦耕地质量不降低,拆旧区所在乡镇要结合我县赣韶铁路建设占用我县耕地数量大、质量好等特点,及时与赣韶铁路项目部协调,把需征为永久建设用地的耕地中的50厘米左右耕作层进行土壤剥离,搬运并集中堆放,用于拆旧项目区回填和平整土地,利用土壤搬家的形式复垦出优质的耕地,积极运用此种方法为我县项目增彩增色、创造亮点。

(四)验收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

由县国土局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对还耕的土地进行严格验收。增减挂项目区,不论是拆旧区还是建新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实施,既要保证项目验收的数量和质量,又要保证项目的位置实施不改变,规模不突破,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同时,县国土局应建立挂钩周转指标台帐,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将验收合格的,由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得到的耕地,在归还期内核定归还指标。

七、挂钩项目土地征收

项目区内建新区地块除安置点用地外都要征为国有土地,且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地,并将所得收入专项用于项目区建设。建新地块的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批准的挂钩试点规划,挂钩项目原则上应当已经完成拆旧并通过验收后实施征收。

方案三: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陕国土资办发〔2015〕96号)、《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54号)和《西乡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扎实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增减挂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乡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包括建新安置地块和建新留用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和拆旧、土地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

我镇属于典型的浅山丘岭镇,村庄分布散乱、占地较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农村经济、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质量得到不断改善,但是农村村庄空心化现象比较严重,城乡建设用地不足,耕占平衡压力较大,城乡二元结构依然突出,严重制约了镇域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通过扎实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大力实施旧宅基地、空心村、废弃厂区等拆除复垦,将有效增加的耕地指标补充到新安置区和城市建设占用的耕地,对于规范土地管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拓宽建设用地空间,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镇被确定为2015年全县增减挂钩试点镇。各相关村及所办要切实提高认识,抢抓机遇,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以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资源、保障权益为重点,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二)工作原则。

1、规划统筹,规模控制。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与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2、政府主导,项目实施。本次项目实施以镇为主体,所在项目范围的村为具体实施单位。

3、先易后难,统筹安排。项目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结合陕南移民搬迁的实施,零拆整建,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推进。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的基本思路,建立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和充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有效机制,促进我镇农村用地结构的优化和管理体制的建立,为保障镇域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拆除复垦地块:20xx年增减挂钩规划设计方案中涉及五渠等5个村拆旧地块16宗。

四、工作步骤

我镇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2日至28日)。

制定下发《城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各级会议,成立工作机构,做好群众宣传动员工作。对已确定旧基拆除的范围进行认真研究,对范围内的拆旧地块逐户调查摸底,制订拆除方案,做好拆除复垦准备。

(二)工作实施阶段(20xx年4月29日至5月29日)。

主要任务是实施项目的5个村在第一阶段摸底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旧宅拆除、土地复垦和拆迁户的安置。对项目范围内建新未拆旧户,责成限期自行拆除复垦;对需拆除房屋而未建新的农户纳入移民规划点集中进行安置;对拒不拆除的,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5月30日至6月10日)。

对各项目实施村按照《西乡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办法》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确认面积后,及时兑现奖励。同时,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村开展工作总结,查漏补缺,迎接县验收。

项目区验收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地籍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并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镇国土资源所要做好项目区档案的搜集管理,对建新拆旧面积、挂钩周转指标、土地权属等进行登记、汇总,建立项目区数据库,加强信息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加强对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城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毅任组长,镇工会主席张建东、城关国土资源所所长侯祖刚任副组长,党政办、乡建站、财政所、综治办、经济发展办、城关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镇国土资源所设立办公室,由国土资源所所长侯祖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办所抽调,具体负责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项目实施的5个村是辖区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有机结合陕南移民搬迁、“空心村”整治和旧宅基地清理,抓好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镇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好专项规划和实施规划的编制、项目区的选址、政策技术指导、新增耕地验收和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核定、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服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等工作。乡建站负责做好安置建新区和留用建新区的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财政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监管等工作。党政办对项目实施工作全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工作配合,合力推动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考核,严肃纪律。镇政府将把挂钩试点工作纳入对各相关村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党政办要加大工作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对项目按时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镇政府将给予项目实施村每亩5000元的资金奖励;对工作推诿、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单位,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方案四: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47)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精神,为搞好我市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

(二)编制目的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编制任务

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规划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根据项目区划分原则,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可行性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二、增减挂钩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

篇五:增减挂钩建新区
2016农工委工作计划

为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县委农工委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精神,对2016年重点工作进行了谋划,现就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督导协调、组织指导、调研服务职能,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以农业开放为重点的农业项目建设、以食用菌、设施园艺为重点的农业产业优化升级、以中心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和集体股份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两个争创”(争创“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县”和“全省城乡统筹发展先进县”)活动,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确保农业产业化工作和城乡统筹工作在全市领先位次),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主要预期目标:全县农业增加值增长9.4%,达到3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1%,达到7300元;以食用菌、设施园艺、畜牧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产值经营额达到45.5亿元,增长12.3%,占农业总产值的72.4%;特色产业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5200元,增长13.1%,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1.2%。

(二)农业产业化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全县食用菌新增6510万盘袋(其中双孢菇种植面积26万平方米),生产总量达到4亿盘袋以上,总产量达到40万吨以上,产值40亿元以上;工厂化食用菌日产能力达到100吨以上;设施园艺产业新增5000亩(其中花卉2000亩);大田结构调整面积达到6万亩(其中万寿菊种2万亩以上);牛、猪、羊存栏数达到39.8万头(只),增长10%;新增农业园区1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1860”农业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1、充分发挥农业产业招商组作用,加强开放引资工作,引进一批大项目。充实农业产业招商组力量,完善激励机制,强力对接“京津唐、珠三角、长三角、东三省”等重点区域,加大项目推介力度,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来我县投资农业开发,力争年内每个乡镇引进落地投资亿元以上农业重点项目1个、谋划推进亿元以上项目2个以上,每个农口部门引进落地投资2000万元以上农业重点项目1个、谋划推进5000万元以上和亿元以上项目各2个。

2、加强服务协调,推进在建和签约项目投产和落地。全力做好部门承担的奥科瑞丰绿色能源产业化基地项目和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协调服务工作。一是会同卧龙镇做好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征占地等工作,争取项目在5月份前落地开工;二是会同奥科瑞丰公司做好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材料组织、项目谋划和申报争取工作。三是积极帮助鑫永晟公司引进相关合作企业,及时解决资金问题,争取投资1.58亿元的活性炭创意城项目签约落地。四是积极推进总投资2500万元的年产1.5万吨植物蛋白饮品项目,确保10月底前峻工投产。该项目由承德杏之源饮品公司实施,项目选址在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占地28亩,已落地开工。五是积极帮助兴达公司做好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争取6月份前签约开工。

3、加强管理扶持,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森源、润隆、鑫永晟等企业为重点,加大企业技改扩能和品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企业整体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年内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5家,新增省级著名商标3件、名牌产品2件。

4、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提升工程。推广肃宁四个覆盖经验,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化整合力度,开展四个一活动(整合壮大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总结推广一批,组建兴办一批),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整体实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率及农民参合率。2016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5%以上;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0家,评选县级示范社10—15家。

(二)实施产业优化升级工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1、加快主导产业规模扩张。食用菌产业在积极推进香菇、滑子菇等主导品种的同时,加快推进杏鲍菇、黑木耳、双孢菇等品种发展,确保年内新增食用菌6500万盘(袋)。设施园艺产业以暖棚建设为重点,在积极推进榆树林子、台头山、道虎沟等主产区发展的同时,通过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招商引资等形式,引进龙头企业、生产大户投入设施园艺园区建设,确保全年新增设施园艺面积5000亩。畜牧业以福满樽、宏福祥生猪养殖及屠宰加工等项目为依托,突出抓好茅兰沟、道虎沟等基地建设,实现牛、羊、猪年存栏40万头只以上。大田作物调整面积6万亩以上。

2、调整优化特色主导产业结构。食用菌产业通过重点调整“两个结构”、促进“三个转变”,年内新发展双孢菇种植面积26万平方米、新增工厂化杏鲍菇生产2000万袋;设施园艺产业以暖棚建设为重点,以黄瓜、百合、非洲、月季等为主打品种,实现年内新发展设施菜3000亩、设施花卉2000亩;畜牧业以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为重点,以生猪、肉牛、肉羊为主导品种,年内新建养殖小区15个,实现基地规模的逐步扩张;大田作物积极优化种植结构,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年内发展花卉苗木3.5万亩,露地菜1万亩,药材、薯类、油料作物等经济作物1.5万亩。

3、积极推行先进生产经营模式。以龙头企业、合作社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等措施,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加盟园区+产业工人”和“合作组织+加盟园区+产业工人”的生产经营模式,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水平,年内新发展设施农业园区1万亩以上,其中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实施的加盟园区达到6000亩,推广香菇立式栽培模式1500万袋以上。

(三)强力推进中心村建设,打造一批精品工程。

1、以结转、续建、巩固提高为主,扎实推进中心村建设。一是加强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一方面持续抓好2016年已启动实施的21个中心村、幸福乡村、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工程,确保新民居工程10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结合2016年度省新民居建设要求,年内新启动实施新民居示范村工程3—5个,并按照建设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二是积极推进整村拆迁复垦工作。充分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确保每个乡镇都有整村拆迁项目区,同时,配合国土局做好建新拆旧项目区申报工作;三是加强奖补资金管理,拓宽筹资渠道。按照《关于推进中心村建设实施意见》和《整合项目统筹资金支持中心村建设》要求,继续加大中心村(幸福乡村)奖补资金管理,提升整合支农项目资金打捆使用效率。推行村企合作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开发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中心村建设。四是同步发展产业。因村制宜,每个中心村确定1-2项主导产业,与新民居一并规划、一同实施,不断拓宽致富途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2、加速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打造一批样板村和亮点村。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以“四清五化”(以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为着力点,集中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在重点推动2016年41个重点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加大行政推动、强化宣传发动、开展重点村整治等措施,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年内新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村10—20个。一是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将此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目标,列入部门否决指标,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动;按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管理,确保专项经费科学有效使用。二是突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结合造林绿化、护林防火和爱国卫生运动,以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国省干道沿线等重要节点为重点,开展春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逐步拓展延伸,以点带面,覆盖全县所有农村村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农民在环境卫生整治中主力军作用。三是多元筹资,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加大县乡财政投入,整合农村改厕、环卫、交通等项目资金,拓宽投入渠道,着力加强小城镇及中心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强化管理创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专职保洁员队伍和长效管理机制,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或县集中处理”农村垃圾管理模式;建立综合执法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和综合执法力度,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五是协助奥科瑞丰公司加快建立秸杆初加工基地,有效解决秸杆柴草乱堆乱放,污染环境问题。

(四)启动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程,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1、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时牵头组建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协调服务的工作机制,制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启动实施。

2、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一是全面清查承包土地。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以第二轮土地延包为基础,按照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证“四到户”要求,做好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立农民主体地位。二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突出抓好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配置软硬件、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平台;推广以出租、入股等方式规模流转土地模式,有效解决企业用地问题。树立榆树林子、平房、七家岱三个土地流转典型示范乡镇,到年末使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3.5万亩以上,其中规模流转土地达8.5万亩以上,实现土地高效有序流转。三是完善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加强仲裁庭建设,培训、聘请社会仲裁员,热心接待、认真调处、依法仲裁各类土地承包矛盾与纠纷,化解率达到100%。

3、推进集体经济股份改革,提升村级“三资”监管水平。一是完善村级财富积累机制。严格村级项目招投标、资源发包等监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二是加强典型培树工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运转规范、监管有力”要求,积极培树、总结我县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工作先进典型1-2个,并进行推广。三是着力打造农村“三资”监管网络服务平台。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村财乡镇代管及村会计代理中心工作,推行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试点。

4、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农村稳定与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减负四项制度(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报刊订阅“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农案件责任“追究制”);二是进一步强化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助推新农村建设;三是加大对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会同县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涉农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涉农信访问题。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是改进督导考核方式,强化工作动力。通过推行定期通报、现场观摩、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展示等推进机制更好地促进工作落实。会同督考办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公平进行考核,切实将农业产业化各项指标考实考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和考核结果进行评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二是加强涉农项目整合工作,强化资金扶持力度。协调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足额兑现2016年度各项奖补。协调农口部门将农业各类政策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与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中心村建设有机结合,依托项目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和加快转变农民生活方式。三是积极创新经营方式,构建三位一体利益共同体。鼓励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专业合作社牵动型等经营方式,引导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基地、农民三位一体的的利益共同体,有效地把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联结起来。四是引入项目竞争机制,探索产业发展新模式。继续推行支农资金打捆使用、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引入项目竞争机制的办法,对各乡镇新建园区、企业进行竞标,凡积极性高、工作落实的好的乡镇,园区和企业优先得到资金支持,不受指标限制。同时协调金融部门进一步加大农业支持力度,推动主导产业快速发展。五是提升设施农业建设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服务能力,解决主导产业发展资金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办法,提升服务水平,加大龙头企业、园区大户、设施花卉园区及工厂化项目的贷款担保扶持力度,并探索产业化重点项目贴息办法,有效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六是加强调研工作,促进科学决策。加强农业产业政策研究,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围绕农业产业化、中心村建设、农村经济管理、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发展思路和建议意见,促进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决策的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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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增减挂钩建新区
2016关于空心村的调研报告

棠棣镇关于"空心村"的调研报告

棠棣镇地处**市域中部,北与烟店相连,西与木梓乡相望,南与巡店镇毗邻。府河由北向南从我镇东边擦过,辖区内岗峦起伏,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耕地主要分在低丘岗地区,占75℅,府河冲击平原占25℅。全市三条交通大动脉纵贯全境,区域小集镇星罗棋布,属**城郊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镇辖30个行政村,223个村民小组,7023户,30315人,国土面积8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4911亩。

"空心村"现状:全镇30个行政村有20个村不同程度地存在空心自然湾,实际面积为1459300平方米(约2191亩)。其中宅基地面积为217805平方米,闲置宅基地面积为89847平方米,空闲基地面积为1241495平方米。空心村占地户平均面积为1656平方米(户平2.48亩),空心村人平均工矿面积为326平方米。据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市棠棣镇域镇区用地现状评价与潜力分析》2016年镇区建设用地面积为29.45公顷,人均工矿用地面积为128.08平方米超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市人均工矿用地的小于或者等于82平方米的规定。

二、空心村形成的原因

(一)村庄规划严重滞后,大多数没有规划。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随着农民经济的不断积累,从土坯房到原地改建砖木结构的房子,到后期改建楼房,大部分人然后再搬到路边相对集中的中心点居住,由于村级经济薄弱,对村庄宅基安排调整及房屋缺乏有效的统一规划,乱建现象比较突出。全镇只有三个村请了专业的设计单位做了规划,如李园村规划提前,效果就比较明显。

(二)建房管理严重不到位,村民"建新留旧"导致村庄扩大。另起"炉灶"建设新房现象不断增加,但仍保留着老房、旧房房产、地产的所有权,道至村庄面积在扩大,加上部分干部文化水平低,没有长远眼光,缺乏政策水平,"一户一基"的制度成为空谈。

(三)城镇化的步伐加快,部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经济条件得到改善,在城市购置房长期居住,还有部分子弟就业转为城市居民,这些人往往生活条件改善后把老人接入城市生活,村中的房屋被长期闲置起来,还有部分农民为了子女读书租房居住,导致农村房屋有人管而无人住的局面。

三、"空心村"带来的问题

"空心村"的现象在我镇越来越普遍,一方面是"老有所养、幼有所依"的家庭伦理受到冲击;二方面是"脏乱差"的落后现象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三方面是大量的荒芜闲置土地,浪费了国家宝贵土地资源。

四、解决"空心村"问题的途径

(一)解决"空心村"留守老人"老有所养"问题。村"两委"要牵头,组织开展关爱留守老人、照料老人活动,发动村组干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结对子,结对帮扶,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投入建立老人活动中心建设,真正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养"的目标,促进和谐农村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留守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教育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下一代的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关注。一是结合"春蕾计划"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关爱留守儿童争当爱心家长活动;二是经常开展帮扶活动;三是利用村图书室定期组织留守孩子开展活动,召集学生看书学习课外知识。如李园村积极争取资金创办的"李园留守儿童之家",棠棣镇组织的"搭桥圆梦"、(

(三)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解决"脏乱差"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要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着手。软件方面: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教育农民群众改变生活习惯,减少不良习气,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学习先进科学生产生活方式,建立文明卫生乡村公约,健全制度建设。硬件方面: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空心村"的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变吃水、用电、交通等方面的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农村垃圾清运处置等问题。

(四)解决闲置土地荒芜问题。1、是深入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首先让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改造"空心村"、建设新农村,是为他们生产生活提供方便的一项为民、惠民工程;其次让农民群众学习了解相关政策法律,认识到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明确"一户一基"是法律规定的,任何人都不得违背。2、利用政策,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当前国家对农民支持的项目很多,有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粮食直补、农机补贴等各项政策。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现增加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建设用地,达到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2016我镇张陈村通过土地整理和"增减挂钩"项目,拆迁280栋房屋,增加耕地304.5亩,使张陈村民户平增加了0.31亩耕地,以政府为主导复垦的100.3亩面积,采取企业承包发展特色农业,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增加了村级积累,而且弥补了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不足,是一件一举三得的好事。

(五)因地制宜,鼓励多元开发的模式,引导农民自愿改造"空心村"自然湾。当前,政府的财力是有限的,"增减挂钩"指标也是有限的,鼓励村种粮大户,企业老板在公平自愿的环境中合理改造"空心自然湾",加快改造闲置土地荒芜面积,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提高闲置土地的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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