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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2016-08-11 10:13:0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共6篇)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县统计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水平,积极为统计改革、建设和服务提供法律保障。根据***和地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统...

篇一: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县统计局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水平,积极为统计改革、建设和服务提供法律保障。根据***和地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统计法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执政为民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局行政执法职能,明确执法岗位、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权威,确保本局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目标

内设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统计工作,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统计行政许可、统计检查监督、统计行政处罚和统计调查等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及时纠正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得到更加有效的贯彻实施。

三、统计行政执法的责任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国务院领导的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为统计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统

计行政执法机关。县统计局为县域范围内的统计行政执法机关。

四、统计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县统计局开展统计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颁布的关于强化统计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

五、统计行政执法的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范围的日常统计活动中出现的下列行为:

1、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

2、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侵犯统计干部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的行为。

4、越权、泄密的行为。

5、对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行为。

县统计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对所涉及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各种联合经济组织、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任何公民个人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和依法作出统计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统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罚款;行政处罚〈建议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统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被作出统计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如有不服处罚的可在限定时间内向**县人民政府或***地区统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统计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六、统计行政执法机关责任划分

1、统计局长

主持统计行政执法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全局会议,提出并研究处理本县统计执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和问题;签发统计执法检查法律文书;对发生在本县的统计行政复议案件负责作出解释;应诉发生在本县的统计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本局副局长和局各科室、调查队之间的工作。

2、统计局副局长

协助统计局长工作。组织开展和及时处理自己分管科室的统计业务工作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向全局会议汇报应集体研究解决的统计业务问题以及协调性工作。受委托代理统计局长签发统计执法文书和应诉统计行政诉讼案件。

3、法制科室

1、制定统计法制工作计划,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宣传、指导。

2、组织统计执法大检查,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文书和结案归档工作。

3、受理、审理统计行政复议案件。

4、代理参与统计行政诉讼。

5、对本局各专业具体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6、查处非法统计调查和滥发统计报表行为。责令停止非法调查,宣布废止非法统计报表,查处违法行为。【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4、业务办

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全县综合统计调查;检查监督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相关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经济、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科技、妇女儿童监测的统计调查;检查监督农村经济、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科技、妇女儿童监测等的统计调查制度和相关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搜集有关农村经济、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科技、妇女儿童监测等统计数据;参与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5、经济调查队

对全县居民生活状况进行抽样调查,维护抽样调查数据的准确性。依法承担全员执法所要求的统计检查任务。参与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重大普查和统计单位登记,搜集重大普查的统计数据;检查监督重大普查制度执行情况;参与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七、工作流程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统计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成立3人以上的办案组。指派不少于两人的办案人员进入被调查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或《统计执法证》,调查取证完毕后,撰写调查报告、处理建议报单位领导审批,其中:涉及到乡镇以上领导人、群众集体署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等重大案件,须经案件审理小组审理决定。违法证据不足,或违法行为轻微,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予以销案; 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

知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七日内送达《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后结案,案件立卷归档。

八、统计行政执法机关的检查处罚文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县统计局对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的任何行政、经济主体及个人,都有权依法进行查处。统计行政处罚的主要法律文书有:《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行政处罚告知书》、《案件讨论记录》、《案件调查报告》、《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表》、《统计检查查询书》、《统计执法文书送达书》、《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统计执法检查查询书》等。

九、关于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

为全力开拓统计执法工作新局面,维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县统计局和全县各级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新《统计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紧随普法步伐。掌握法律武器,努力工作、大胆执法,为**县的统计工作法制化作出贡献。

篇二: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温宿县统计局2010年统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柯坪县统计局2010年统计执法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0年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我县统计法制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不断提升我县统计工作依法行政,柯坪县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统计法制的宣传,强化统计执法的监督作用,全力推进依法统计,以保障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工作任务

【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破解发展难题,紧紧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依法行政,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优化统计服务为目标,开拓进取、争先创优,全面、准确、及时、科学的反映了我县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推动了各项统计工作的发展。

三、方法步骤

(一)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

201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正式实施,我局将紧紧围绕新修订的《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利用各个法制宣传日,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统计法制观念,加深统计单位对统计知识的了解,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印发相关文件,订购学习读本,开辟学习专栏、统一组织《统计法》的考试等形式,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影响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做好统计培训教育工作

一是年初,召开各专业基层统计人员培训会议,对2009年的年报、2010年的定期报表工作进行安排,对统计报表指标、报表要求进行讲解,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讲解,具体有农业、工业、能源、商业、贫困检测调查等三五个专业;二是根据地区的要求积极做好,统计资格证考试、统计资格继续教育的宣传工作,力争做到统计资格证考试,统计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并建立统计持证人员名录库,全面掌握我县持证人员的情况;三是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分析师考试的报名工作,及时对基层统计人员做好宣传、报名登记的组织协调工作;四是充分利用在全年的各种培训时间,把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活

动贯穿全年的培训教育活动中;五是积结合今年的人口普查、住户抽样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地组织相关的培训会议;六是及时做好计划总结,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对年度内完成的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信息、有相关档案资料。

(三)加强依法统计法制建设,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1、建立健全各项统计行政执法制度,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将新修订的《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做为学习重点,增强各级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将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政策措施都严格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确保统计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2、建立报表签报制度,确保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对基层上报的各类报表,建立严格的基层报表签报制度,做到“一表三有”,即:每张基层统计报表都要有单位公章、有领导签批、有基础台帐。凡来送报表的统计人员都要在我局制定的报表签报登记表上填写姓名和报送时间,以备查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对报送的统计报表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统计巡查,逾期不报者,及时下发催报通知,对检查、巡查中发现漏报、瞒报、篡改、拒报统计资料、凭证、统计台帐等行为

的,一经查实,及时立案处罚,从根源上有效的遏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有效确保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四)、依法行政,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根据地区统计局下发的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任务要求,我局已制定《2010年统计巡查工作计划》将在三、四月份开始对我县30家单位、企(事)业开展统计巡查工作,通过重点抽查与实地查看的方式,将对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生产经营、乡镇统计基础建设、基层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统计人员上岗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将对有关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五、“五五”普法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定措施,保障“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继续对“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明确了专班专人负责;二是制定统计局“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和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和辅导授课人;三是提出“五五”普法学习要求,明确学习任务和量化指标。四是认真整理2006年以来的五五普法档案,确保我局五五普法工作通过检查验收。

(二)将统计“五五”普法与全县“五五”普法融为一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治理的【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自觉性,实现由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法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的转变,达到以法治局之目的。

柯坪县统计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篇三: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2016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及实施方案

2016年全市法制检查,要以贯彻实施《省统计检查制度》为重点,以统计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为手段,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方式,着力提高行政相对人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根据《2016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及《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国家、省统计局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的有关计划和要求,特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统计巡查

(一)巡查对象

市级有关部门。具体名单由市局服务业处确定并发文通知被检查单位。

(二)巡查内容

1、《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文件执行情况;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2、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处分规定》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3、本部门及下辖单位统计人员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上岗情况、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对下属单位的统计管理与指导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牵头,监测处等相关专业配合。

(四)时间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服务业处确定并发文通知。

二、统计督查

(一)督查对象:赣榆县、灌云县、海州区、市开发区各一个乡镇(街道办、园区)。

(二)督查内容

1、《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情况。

2、推进依法统计情况。督查乡镇(街道办、园区)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3、“一套表”运行条件下的名录库管理、数据质量及数据衔接情况。

4、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四)时间安排: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法规处确定并发文通知。

三、统计监审

(一)统计监审对象

由各区县统计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不少于50家监审单位、市局各有关专业确定不少于15家单位(市局总数不少于100个)作为2016年监审对象。市局监审单位名单由市局相关专业确定并发文通知。

(二)统计监审内容

1、《市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文件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2、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计算方法和资料来源、计算依据等。

3、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不配合一套表统计改革及网络直报中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4、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普法教育情况。

(三)组织实施:市局(调查局)各专业处室。

(四)检查时间: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市局(调查局)各专业处室自行确定并发文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检查计划的制定。各县区统计局、市局(调查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按照寓行政指导制度于执法检查全过程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对本级(本专业)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各县区检查计划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市统计局政法处备案,市局(调查局)各有关部门检查计划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市统计局政法处备案。

【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2、强化组织领导意识。各县区统计局要把统计检查纳入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予以落实,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计检查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各业务工作机构负责统计检查的具体落实。被巡查的部门要指定专人认真对照巡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本部门的统计职责,并积极听取巡查组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将政府统计工作落实到位。被督查乡镇(街道办、园区)领导要及时主动地向县区党政领导汇报统计督查工作情况,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做到统计执法与推进统计改革相结合,促进基层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精心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市督查组报送督查所需的统计数据、评估报告及有关资料,配合市督查组做好指导检查工作,为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被监审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按照监审工作要求准备相关待查资料,积极配合监审组开展工作,切实改正统计工作中的不足与错误。

3、强化程序法定要求。市统计局各专业处和县区统计局开展统计检查工作,在上报地方优化办批准后,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分别以市统计局和县区统计局局发文件的形式,至少提前一周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内容、时间、人员、要求,以及需要被检查对象准备的资料等。到有关企业进行统计监审时,监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

4、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按监审程序填写监审文书,监审人员应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并注明检查数来源和核实数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法,并收集相关统计报表、财务报表、核实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5、强化重点地区和单位。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要在检查的基础上加强行政指导,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着力提升被检查地区和单位依法统计、保障数据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对行政指导过的地方和单位,一年后要组织回访评估,促进行政指导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县区统计局对重点单位的检查情况,应当在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政法处备案;市局(调查局)有关部门的检查情况,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政法处备案。

篇四: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2016年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根据《2016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思路

2016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贯彻实施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统计“双基”建设,突出抓好重点服务业等联网直报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屡次迟报和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统计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统计综合检查

检查对象: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内容: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统计数据质量;“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9月底前。

(二)联网直报企业检查

检查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检查内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进展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企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处室牵头,法规处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10月底前。

(三)统计代理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全市统计中介机构。

检查内容:统计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执业过程中有无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有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16年3月份。

(四)重点服务业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各县(区)统计局、重点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

检查内容:全省服务业统计年定报工作“六到位”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服务业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情况和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法规处。

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16年4-7月份。

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综合协调法制及各相关专业力量,切实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全年市局抽查不少于100个调查对象、县局抽查不少于50个调查对象。

2、强化行政指导。要将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将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综合运行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被检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3、提高执法成效。深入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实效;注重统计检查与数据质量评估相结合,切实发挥执法检查保障数据真实性的作用;加大对违反“四条红线”、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发挥统计法的威慑力。

4、规范执法程序。各地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市局有关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执法检查全程质量控制,做到程序规范、证据齐全、定性准确、裁量合理、查处过硬,切实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篇五: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2016统计质量效益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按照《省统计系统“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局党组决定,在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的必要措施,是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客观要求,也是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就是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活动举措,进一步激发全市统计工作者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统计数据和服务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圆满完成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目标任务

统计质量既包括统计产品质量,同时也包括统计工作质量。统计产品质量包括统计数据质量、统计信息质量、统计分析质量,对外提供的各类统计资料和统计服务质量,也包括向统计系统内部提供的各类产品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统计工作质量涵盖统计设计质量、统计生产质量、统计管理质量、统计保障质量等方面。统计效益是指统计工作的效能和统计产品给社会所带来的利益;要以贯彻落实《市统计局关于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强化会议管理,切实改进文风,严格厉行勤俭节约,尽量减少统计工作成本,尽可能提高统计工作效益,努力实现以作风的转变促进效益的提升。

(一)统计数据质量

各项统计调查必须贯彻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的要求,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严守“四条红线”,狠抓企业一套表工作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和相关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台帐,完善统计资料来源渠道,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数据,通过强化措施,确保直报率、通过率达到100%。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和控制制度,汇总、上报的各项综合统计数据符合客观的、真实的逻辑比例关系,不出现趋势性、规律性、逻辑性差错,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全面、客观地反映事实。加强对部门行业数据的分析、评估和审核力度,不断提高部门行业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和合理性,强化部门行业数据对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的支撑。深化下算一级改革,畅通基础数据搜集渠道,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力度,平衡好各市区核算数据。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法规科

(二)统计服务

统计信息系统网络健全,渠道畅通,各种信息能灵敏地反映客观实际,针对性和实效性强,无重要信息的漏报和失实现象,市统计局在省统计局和市政府的工作评比中名次有所提高。统计新闻宣传要积极主动、适度稳妥、注重实效;不断健全完善各专业横向协作机制,加强系统内纵向联动机制,形成协调一致、规范有效的统计传播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统计良好的整体形象和有效的宣传合力。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制度,努力提高统计资料发布的时效性。不断创新统计服务形式,丰富统计产品种类和内容;系统内部要密切协作配合,理顺渠道,加强沟通,建立统计信息资料的共享机制;对外提供各类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时,做到及时、准确、规范、统一。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部门委托积极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努力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开展“统计调研年”活动,研究制订加强调研分析的工作措施和奖励办法,使统计分析、信息数量不断增加,年内达到业务科室人均撰写的统计分析数量在2篇以上、信息数量在3篇以上;围绕六大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信息尤其是重点调研课题的参考价值,力争能够纳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视野或决策参考,在省统计局统计分析综合评比中获奖或在专业评比中获第二档次以上奖励。

牵头单位:综合科、办公室、信管中心

责任单位:各科室

(三)统计法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党校培训内容;与企业和媒体联合,举办一次全市统计法知识答题竞赛,着力提高统计法的社会认知度和守法意识。强化数据质量安全意识和数据质量责任,确保四条红线警钟长鸣;配合“四大工程”建设,深化统计法制宣传和监督检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建立普查执法制度,健全普查执法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确定普查执法工作的内容和方式,确保普查顺利实施。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和监督,全面深化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积极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全员执法制度。

牵头单位:法规科

协办单位:各专业科室

(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是基层业务培训,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统筹拟定基层统计人员整体培训方案,分期分批对县乡级政府和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轮训,切实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扎实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工作。总结星级管理成功经验,建立星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对企业统计星级工作的动态管理,探索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应纳入星级管理的企业的纳入管理率要达到95%以上,全市五星级企业占比要达到25%以上,“三上”企业建档率要达到95%以上。根据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和《县级统计局考核办法(试行)》,积极开展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评比活动,力争使更多的县级统计部门进入全国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行列。

牵头单位:法规科、普查办

协办单位:各市区统计局、工业新区经发局,各专业科室、办公室

(五)统计信息化建设

定期开展联网直报系统检查,做好直报系统管理维护,确保软硬件系统运行正常。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严格执行数据保密和备份制度,确保网络、网站运行顺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做好联网直报、普查等数据处理的技术支持,高质量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准备工作。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确保市县统计内网专线带宽有大幅增加,信息化建设投入、人均装备水平比上年要有所提高。

牵头单位:信管中心

协办单位:各市区统计局、工业新区经发局

(六)行政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完善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争取最大效益。在政务管理方面,以“权责一致、运转有序、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目标,建立落实与决策并重、责任与权利统一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实行月度督查、年终考核,切实提高工作实效,确保政令畅通。在财务管理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做好统计经费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等各项财务保障工作。在后勤保障方面,做到作风扎实、保障有力、运转高效、服务优质,保证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在离退休干部服务方面,关心老干部生活,各项服务工作周到细致,为老干部安享晚年提供保障。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干部队伍和机关建设

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到高等院校和培训中心进行研修,积极开展“统计知识大讲堂”活动,鼓励干部职工认真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各类培训,利用干部学习平台开展自学,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每年每名科级干部学习不少于110学时,其他干部学习不少于70学时。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强化干部选拔培养使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工作。认真学习吃透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压缩会议数量,严格按标准接待和举办活动,继续遵守禁酒令和车改纪律,真正转变工作作风。按照ISO9001标准,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严格按照规定制度和流程开展工作,积极修改和搜集相关文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力争能顺利通过第三方的年审。围绕文明机关建设,适时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文体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和业务技能讲演活动,增进彼此之间的交流,加强统计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统计队伍的战斗力。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重点岗位的廉政工作,切实巩固廉政风险防控成果;深入开展数据防腐工作,绝不允许出现“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

牵头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科室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份)

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省统计局各处室(中心)、市直部门(单位)、各市区统计部门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工作需要,认真分析与先进市统计局在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工作目标和标准,研究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制定活动方案,报省统计局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0月底)

各科室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及省局对口处室下发的工作标准、工作措施及考核办法,制定我市各项工作的工作标准、工作措施及考核办法,经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总的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作为考核验收的主要依据,也为各市区统计部门加强业务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各市区统计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发挥工作主动性,精心谋划、大胆创新、稳步推进,切实抓好“统计质量效益年”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市区统计部门、市统计局各科室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对采取的措施、好的做法、进展情况及成果进行总结,并按要求报送总结材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份)

市统计局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1.对市统计局各科室的考核

各科室对照各项工作标准,对“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11月20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根据工作分工,以平时收集整理的相关材料和各科室提供的原始材料为依据,组织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评分,将评分和原始依据11月25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工作的评分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综合得分,作为平时考核成绩计入年度考核结果。

2.对各市区统计部门的考核

对照各项工作标准,对“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11月20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于11月20日前向各自的业务主管科室提供考核所需的原始材料。

对各市区统计部门有考核项目的市统计局科室根据工作分工,以平时收集整理的相关材料和各市区统计部门提供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评分,将评分和原始依据于11月25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工作的评分进行汇总,计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市区统计局(中心)的重要依据。

3.对单项工作的考核

为加强对有关工作的引导,提升活动效果,设立“统计工作创新奖”,评选“统计分析标兵”和“统计信息标兵”。

(1)“统计工作创新奖”。为支持创新,营造有利于开拓创新的良好工作环境,将对各市区各科室在统计工作中的创新性做法进行评选,并在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具体评选办法由办公室牵头制定。

(2)评选“统计分析标兵”。统计分析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将给予表彰,并在评先树优、学习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体评选办法由综合科牵头制定。

(3)评选“统计信息标兵”。统计信息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将给予表彰,并在评先树优、学习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体评选办法由办公室牵头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落实到位

成立全市统计系统“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市区统计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市区统计部门、市局各科室要指定一名同志担任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通知的传达,日常材料的记录、整理、汇总,做好活动信息等有关材料的报送和联系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活动过程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统计系统内外网等平台,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各市区统计部门、市局各科室要及时报送活动经验材料,为“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搞好统筹兼顾,确保活动效果

将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与完成统计中心工作,研究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年度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既要通过活动激发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也要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贯彻“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的内容和要求,以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来检验“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成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篇六:统计局综合执法方案
2016统计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坚持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增强统计干部法治观念,提高拒腐防变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打造务实、高效、清廉的统计干部队伍,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

1、抓好责任制的落实。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突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开展定期分析,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基础,在全局形成“大廉政”的工作格局。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品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2、抓好效能建设工作。今年,我们要把加强党员干部效能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突出的重点,通过加强党员干部效能建设、举办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要继续开展好集中学习、签责任书、警示教育等活动。

3、抓好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熏陶、导向和辐射的预防和治本功能,进一步引深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引导大家算好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三笔帐。

4、抓好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权力岗位的监督,在人、财、物、数等风险源点排查的基础上,开展针对性教育,完善、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相关监督制度措施,有效防止职务犯罪。加大对统计工作各流程纪检监察,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5、抓好统计行风建设工作。按照2016年统计行风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开展统计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统计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抓住有典型意义的问题和事件,开展警示教育。

6、抓好案件查处与信访核查工作。做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核查力度,力争把发现的各类苗头性问题妥善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廉政意识

一是理论知识学习到位。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与统计工作实际相结合,准确把握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特点和难点,深刻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统计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筑牢自身思想防线,杜绝“思想腐败”,立足教育,着眼于防范。

二是专业知识学习到位。将专业知识学习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拟定出符合统计发展要求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专业基础理论和有关统计工作规范。

三是典型事例学习到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帮助大家进一步明确奋斗目标,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从而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通过对反面典型的警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守住廉洁从政底线,不断增强反腐倡廉主动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执行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投诉制度等。

一要规范本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结合今年对本局内(外)网改版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确保处室职责、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相关内容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

二要规范“三重一大”运行机制。对于本局一些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党组研究、讨论表决制度,表决结果及时通过网站、OA、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要规范数据统计质量和流程评估。各专业都要健全和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办法,落实数据质量追究制,坚决杜绝数权失控。

(三)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基础工作

一是完善统计执法规定。结合“12·4”、“12·8”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力争镇级以上统计工作人员都能做到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统计法;全面总结近年来执法经验,完善执法流程,保证每一次执法都能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二是完善日常事务管理规定。从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制订管控制度和措施,确保权力运行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扎实推进符合统计局实际的预防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

四是完善督查机制。要加大对制度执行力度的监督和检查,通过有效的监督,确保制度得到执行,体现制度的约束力。通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督查与局督查工作小组督查相结合方式,对工作的每个环节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

五是完善诫免谈话制度。通过定期有重点地开展诫免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局人员的思想动态,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廉洁公正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行使职权。

四、工作要求

1、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法制教育讲座、专题座谈会、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以及组织收看警示教育录像等多种教育形式,加强对全局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法制教育。大力倡导廉洁文化,引导全体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统计核心价值观,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念之害,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

2、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要着眼于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工作性质、职能和阶段性任务来安排,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风险源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3、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促进预防工作开展。加强廉政建设、人员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的有效措施和经验,以及与预防职务犯罪有紧密联系的政策、措施包括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等,应及时向纪检部门通报。对于上级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整改,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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