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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016-08-12 09:41:0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共6篇)动物卫生监督所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动物卫生监督所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按照中共X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XXX的实施意见》,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努力推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所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动物卫生监督所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按照中共X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XXX的实施意见》,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努力推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单位法制教育,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认真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实施条例重点学习,推进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组织落实党支部小组学法、每周例会学法、业务骨干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等活动,努力提高全所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全体干部职工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开创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工作新局面。

充分利用“XX市动物卫生监督网”及政府信息公开平

台等多媒体载体开展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息息相关的法治教育活动,丰富内容、创新途径,积极提高普法内容的宣传频率和覆盖面,进一步推进以《动物防疫法》为主题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

充分利用我所举办的定点屠宰场监管、肉品品质检验、跨省调运监管、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痕迹化”管理及医政药政等方面的培训会,对全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并以“提素质、强能力”行动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使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者增强行业责任感,保障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深入服务功能,推进普法宣传下基层。

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组织业务骨干和青年普法志愿者,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科技之春活动、春秋两次动物防疫、“瘦肉精”专项监测以及每季度专项检查活动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板、设立咨询台、开展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与畜牧业生产、动物疫病防

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公共卫生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同时,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务必使宣传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篇二: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016年铜陵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2016年铜陵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考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如有进入体检人员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铜陵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铜编办

[2013]3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铜陵市农业委员会(林业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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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016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共10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2篇

(一)发展目标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48.45万头,山羊存栏18.36万只,家禽存栏283.2万只,全年出栏生猪87.1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7.06万头,羊出栏33.45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禽蛋总产量2.9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82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16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生猪良种的利用率,加快我县的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扩大宣传,使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严格种公猪精液生产,确保精液质量;及时配送,保障供给;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网络体系,扩大良种覆盖面,努力实现全县生猪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效益最大化的产业格局。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他们开发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实行市场网络、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产体系联动,形成龙头连市场带农户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抓住国家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序。三是抓好生态农业畜牧示范工程建设,以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过硬、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带动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1)实施企帮业扶。摸排、梳理龙头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发展。

【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争取项目扶持。紧盯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争取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抓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奶牛标准化小区建设、“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等项目,进一步促进畜牧产业升级。

(3)继续落实畜牧政策。积极协助做好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全面完成保险任务,认真做好肉牛良种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各项畜牧业惠农政策,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第3篇

一:培训目的

为落实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15人)

2:区域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28人)

3:监督分所全体检疫员(75人)

通过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检疫技能精湛,素质一流的动物协检员队伍。

三:培训整体安排

1:本次培训定于4月9日至10日

2:本次培训分为军训(1)天、集中讲授(1天)两阶段

四: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持人授课老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5篇

为切实做好2016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16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16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16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

第6篇

为了切实抓好夏季食品安全,落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精神,根据当前畜产品食品安全实际情况,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畜牧兽医局制定第三季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以人民健康利益为重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强化监管,促进肉食品生产和经营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而推动我县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范围及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会议精神,切实以《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肉食品加工点、市场交易场所的肉食品监督检查,全面掀起猪病害肉整治工作,使监管发挥成效,市场瘦肉精检测合格率达100%,饲料添加剂合格率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的监测合格率100%。

三、工作重点及安排

(一)进行违禁药物的监督。县畜牧兽医局抽调专门人员,对兽药经营户及养殖场(户)进行严格排查,严禁经销、使用如“瘦肉精”等一系列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

(二)对养殖场(户)的畜产品进行严格抽样监测,严格控制药物残留和违禁药物的使用。

(三)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的监测。

(四)切实抓好夏季猪高热病防控以及病害肉的整治。

(五)全面开展肉食品生产来源、加工途径、销售点的检查,对集贸市场、交易场所、冷库、定点屠宰场进行检查,全面系统地加强动物检疫工作,强化领导、统筹兼顾、上下互动、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检疫分所人员,严禁辖区内屠宰点、加工来源、集贸市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和“注水肉”上市,严厉打击逃避检疫、拒绝检疫的不法行为,对流通领域动物及其产品严格查证验物,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协调,县畜牧兽医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人员调配精干,保证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充分履行工作职能。

2、广泛宣传、加强培训,通过横幅、宣传纸、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途径,宣传《动物防疫法》及《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社会监督意识,进一步强化经营单位或个人自律意识,提高肉食品安全的监督水平和质量安全。

五、提高检疫执法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期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交易场所、冷库、定点屠宰场进行检查,重点抓好薄弱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病害肉窝点,发现一起彻底捣毁,对提供场所为其加工便利的要进行严肃处罚,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规范驻屠宰场点的动物检疫员在查证验物及宰前宰后检疫关,切实做到有宰必检,有运必检,严禁屠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出售上市,切实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六、时间安排

从7月1日到9月上旬为部署开展阶段,各区域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履行职责,全面开展监管工作,严格做好每一项任务,切实监管辖区内食品安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全县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测,确保监管到位。

9月下旬至10月1日,考核总结阶段。

七、严明纪律,责任追究

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责任到人,思路明确,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追究其监管人责任,确保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和《市2016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畜禽生产实际,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为期一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计划,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

狠抓当前影响肉品质量安全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大力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违规添加和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大执法力度,对兽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加大对违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养殖场处罚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辖区内的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对本辖区内养殖场和产地检疫规程负责,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二、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加大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畜禽要严格查验是否有动物检疫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开展病害肉专项整治,派驻屠宰场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要督促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并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各二级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罚整改整顿,切实抓好“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添加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养殖场(户)质量安全宣传和指导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宣传使用违禁药物的危害性,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0月)

1、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全面清理整顿兽药饲料市场、规模养殖场、畜产品市场。

2、加强检验监测,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3、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五、严明纪律,责任追究

严肃纪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工作上要高度负责,严格履行各自辖区内各项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八篇

为了加强兽药、饲料的使用监管,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2016年全县兽药、饲料市场及养殖户兽药、饲料使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3-6月份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兽药、饲料市场要严厉打击没有申报GSp的违法经营户:1、限制时间责令整改;2、申报;3、取缔,对已通过GSp验收的经营户,要求合法、规范经营。

二、6-9月份对全县养殖场(户)是否规范用药、饲料,加强监管,要规范采购,要有正规进货渠道,要有规范用药记录,要合理使用兽药、饲料,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禁滥用抗菌类药物及激素药品。

三、9-12月份为推动全县兽药、饲料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我们会不定期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户及养殖场的兽药、饲料进行针对性抽样检查。

四、10-11月份,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户进行培训。

第九篇

一、上半年综治工作小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家五部委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上半年在社会综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强化责任。上半年畜党组充实调查了领导班子,为更好的抓好综治工作,局党组立即调整充实了局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及办事机构,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其他付职各负其责,办事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二)健全网络,不留死角。局综合治委调整充实后,下设治安组、民事调解委员会、普法宣传组、帮教组,并明确一名局领导分工负责各组及委的正常工作,同时对系统内的二级机构,尤其是集中居住区也进行了责任分工专人负责。特别是对对外租房户进行了严格的摸排,不留死角。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队伍素质。上半年结合本系统业务工作,先后组织了3次40人次参加的普法宣传工作,不仅向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自身队伍素质。

二、下半年计划

(一)继续抓好普法宣传,组织职工集体,学习有关综治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抓好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工作。对系统内职工的生活居住区要随时掌握情况,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健立完善档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篇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1、指导思想: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推广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畜牧业科技含量和养殖效益;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幅度提高规模养殖效益;坚持依法兴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切实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2、奋斗目标:到2016年底,存栏牛7.6万头,羊18.6万只,猪48.6万头,禽320万只;出栏牛7万头,猪88万头,羊32万只,禽550万只。畜牧业产值达到23亿元,猪、牛、羊、禽的病死率控制在4%、1%、2%、lO%以下,畜牧技术推广取得明显实效,良种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

(二)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1、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坚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双轨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的先进设备和技术优势,强化免疫质量抗体监测,科学判定防疫效果。加强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动物防疫物资的储备。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落实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依法实行强制免疫措施。建立动物防疫督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逐步实现动物疫病防控区域化管理。

2、认真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加大畜禽养殖小区建设,逐步实现规模化、工厂化养殖,重点扶持上规模、上档次、科技含量高的养殖场(小区),县畜牧兽医局整合技术力量,负责对小区建设的选址、设计、建设、引种、防疫和饲养管理各个环节的技术服务,按照规定验收,确保养殖小区建设质量。

3、认真抓好畜牧产业化建设。要抓住沿海发达地区规模养殖和加工企业向内地转移的机遇,抽调骨干力量,围绕畜牧产业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规模大、上档次的畜产品加工养殖企业。

积极运作好畜牧经济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各专业协会的作用,为畜牧业规模养殖大户定期进行经验交流、相互沟通信息搭建平台,推动规模养殖的健康快速发展。

4、努力推广畜牧实用技术,提高养殖业的科技含量。抓好畜禽品种改良工作,抓好秸秆的开发利用,在玉米主产区,重点开展玉米秸秆青贮工作。加强技术人员、养殖业主能力建设,针对畜牧生产、动物疫病、畜牧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特点,在县电视台不定期设立畜牧兽医专家讲座栏目。

5、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行良种、良舍、良料、良管“四良”配套养殖模式,认真执行《畜牧法》,进一步规范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生产行为,推行标准化生产,实行健康养殖。积极鼓励、支持企业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

6、积极发展畜牧业循环经济。加大对作物秸秆的开发与利用力度,积极采取养殖场(户)购置青贮机械享受农机补贴政策。积极推广“牛一沼一菌”、“猪一沼一粮(果、林)”、“禽一有机肥”等畜牧业循环经济模式。加大畜禽养殖环境治理力度,重点支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状况,实现清洁生产,提高养殖效益。

7、继续开展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实施以先进实用技术与畜牧养殖直接对接、畜牧科技人员与广大养殖户直接对接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咨询到户、技术指导到户、技术培训到户、技术示范到户的“科技入户工程”。鼓励畜牧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服务,建立科技人员的奖励机制,对在畜牧技术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予以奖励。

8、全面加强我县规模养殖场的畜牧生产投入品的监管,保障畜禽药物残留不超标,严禁使用禁用药物、饲料;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

篇四: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016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述职报告

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着局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钻研动监业务,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自己的个人修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志,关心群众,善于从政治角度观察和处理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方面

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处于党的领导之下,时刻勤奋为党工作,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组织领导能力方面

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使自己更加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工作作风方面

1、工作之初,我所就确立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不推诿扯皮,形成了良好团结协作氛围。特别是在开展产地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中,带领全所监督员,不辞辛苦,不畏困难,坚持24小时巡回监督检查。因处理及时,打击有力,维护了辖区的正常检疫秩序,取得了明显效果。

2、加强外引动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所内监督员人员都有相应的责任区。认真宣传贯彻省政府《通告》,省局、省所关于外引动物报批、报验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外引动物落地后,所内监督员接到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妥善处理。

3、积极开展"两病"净化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对检出阳性动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拒检户进行说服教育。

四、加强所内监督员的培训学习工作

1、健章立制、每月学习一次,将学习知识更新做为全所的一项制度。

2、认真开展新修订《防疫法》的学习,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若要执好法,首先得学好法,弄懂弄通法,只言片法,模棱两可的执法是我们执法工作的大忌。(

五、廉洁自律方面

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洁身自好,做到廉洁奉公、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始终牢记职责,依法行政,并保证"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

五、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回顾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是创新意识不够,有时办事过于情绪化,今后需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工作中,我绝不能辜负党和人民对自己的重托和期望,一定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1、努力学习,克苦钻研业务,提高素质,提高工作能力,为动监事业发展多作贡献。

2、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塑造动监干部形象,当好反腐倡廉带动人。

3、力争做一名优秀的动监干部。

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不妥之处敬请局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县新立屯动物卫生监督所---陈 振 东

篇五: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016农委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共4篇)

第1篇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皖农质[2016]17号《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6年度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测类型与分工

1.省级监测:省农委委托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开展蔬菜例行监测抽检三次。由市农委牵头,市农技推广中心和相关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菜办)配合完成。

2.市级监测:市农委组织全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年三次,和上级安排的重大节假日及其它不定期活动的监督检验。市级例行监测由市农技中心进行检验,各县区负责抽样送样工作。

3.县区监测: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或菜办)和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监测站(点)开展的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各监测单位自行安排抽样和检验。

4.乡镇自检: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自检。按县区主管部门规定或自行安排抽样和检验。

二、监测项目及方法

1.监测项目

市级监测、县区监测和乡镇自检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方法,定性分析检测蔬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

2.抽样方法

抽样按NY/T789-2016《农药残留分析的采样方法》和NY/T762-2016《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规定执行。

3.检测方法

市级监测、县区监测和乡镇自检采用快速测定技术定性分析方法,按照NY/T448-2001《蔬菜上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方法》或GB/T5009.199-2016《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执行。

4.判定依据

蔬菜农药残留快速定性分析则依据GB/T5009.199-2016和NY/T448-2001规定进行判定。

三、监测地点

按《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要求,省级例行监测取样点固定为田家庵区人民路批发市场、凤台县城北批发市场、潘集区高皇蔬菜基地和区上窑蔬菜基地。

市级监测点安排为各县区主要蔬菜基地和批发(农贸)市场各2个。

县区安排的监测点应为所在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蔬菜基地、批发(农贸)市场,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监测的范围是当地生产量大的主产品区,或主要生产基地。

四、监测蔬菜种类和数量

1.监测蔬菜种类

省级例行监测抽检品种为黄瓜、芹菜、豇豆、小青菜、番茄和白菜。

市级和县区监测蔬菜品种以本地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上年度例行监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以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甘蓝、大白菜、普通白菜、芹菜、韭菜、花椰菜、菜豆、豇豆、菜心和空心菜等蔬菜为主。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监测蔬菜品种。监测品种要兼顾叶菜、豆类菜和茄果类蔬菜。监测品种尽可能保持连续性,确保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监测的蔬菜种类应是当地主导品种或名优品种,兼顾其他品种。

2.监测样品数量

省级例行监测每次每个被监测品种抽取样品数不低于8个,监测样品总数不少于48个。

市级例行监测每次每个监测点抽样样品数不低于12个,监测样品总数不少于336个,全年检测数量不少于1008个。

县区开展的监测每次抽取样品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7、8、9、10四个月检测数量适当增加,全年检测数量不少于15000个。各县区监测单位全年计划监测数量如下:

五、时间安排

(一)抽样时间

1.省级例行监测抽样时间:

第一次:2016年3月8—10日;

第二次:2016年7月8—10日;

第三次:2016年11月8—10日。

2.市级例行监测为4月、8月和12月三个月月初进行抽样监测。

3.县区和蔬菜批发市场监测站(点)开展的自检每月定期开展抽样检测。

4.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监测时间应在监测蔬菜的收获前进行。

(二)监测结果报送时间

1.市级例行监测结果报送。于次月初形成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报告,报送市农委,并按规定上报省农委。

2.市级监测信息报送。各单位开展的例行监测结果在每批次检测工作完成后经负责领导核准,上传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每月10日前由市农技中心汇总全市监测数据,按时形成上月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简报,报送市农委,并按规定上报省农委。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和监测站(点)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监测方案,由主管单位审核实施,同时报上一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形成年度检测报告,上报市农委。报告要求详细清楚,说明检测结果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检测结果要按照蔬菜分种类及抽样地点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具体检测结果汇总要求见附表1、2。

2.监测工作应保证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市农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县区和乡镇监测站(点)的监测结果进行抽查核验。

3.抽样工作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规范填写抽样单。送检时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抽送样品,并附抽样单或送样单。

4.各监测站(点)应有专门检测人员,监测档案由专人负责,检测结果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5.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总结。

第2篇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的开展,全面强化市、县、乡(镇)三级动物卫生监督体系、队伍、制度、设施、装备等方面的建设,执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行动内容

(一)加强体系建设。一是明确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进行法人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二是设在乡镇(街道)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名称。经批准设在乡镇(街道)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名称统一为“××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三是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使用统一的执法标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服装上使用统一执法标识。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增加必要的执法人员,满足执法需要。各县区要综合本地养殖业发展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科学测算、合理配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切实履行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二是全面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对官方兽医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官方兽医信息要录入《官方兽医信息系统》(包括其在岗期间的培训、奖惩和年度考核结果)。官方兽医每年确认和变更一次,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变更官方兽医资格人员的执法证件同时注销。三是建立协检员制度。鉴于我市官方兽医相对不足的现状,按农业部有关规定,各地可聘用符合《省动物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要求的人员担任协检员,协助区域内的官方兽医从事检疫和防疫监督工作,做到手续完备,不留后遗症。四是开展屠宰企业检验人员培训试点。配合市“放心肉”体系建设计划,联合商务部门,在新建或改扩建的4家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检验人员培训试点,培训企业检验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协助驻场官方兽医开展检疫等辅助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广,缓解目前屠宰检疫人员不足的问题。五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培训。六是开展执法业务评比。组织开展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执法案卷评比活动和动物检疫技术比武活动。七是开展执法人员军训。通过3年时间,对全市所有官方兽医普遍进行一次军训。八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执法权限、范围、依据、程序和办事结果等全方位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大系统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三)加强设施、装备建设。一是改善办公用房。争取3年内逐步改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街道)分所、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办公用房。二是推进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规范化建设。做到室外有告示牌,室内工作流程、收费标准、规章制度上墙,记录齐全、档案完整。三是推进乡镇(街道)分所标准化建设(具体标准由省里统一制订)。四是推进官方兽医驻场(养殖、屠宰)办公室建设。相关企业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产地检疫流程、收费标准、规章制度上墙,记录齐全、档案完整。五是推进备案监管对象挂牌工作。按照监管对象所属风险等级,分别加挂A、B、C三种标牌。六是完善装备。配备执法车辆、取证取样设备、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动物标识识读器,为动物检疫人员配备检疫工具箱及相应设备。

(四)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参与推进《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工作;二是完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建设以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为主体的新型兽医制度。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实时化、动态化管理。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2016年1-3月)。制定下发全市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区实施方案,要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并于2016年2月25日前上报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于2016年3月底之前全面启动。

(二)实施推进(2016年4月-2016年9月)。各县(区)全面开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

1.体系及设施、装备建设方面。到2016年底,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全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进行法人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开展标准化建设,2016年达45%、2016年达90%;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达到规范化要求;官方兽医驻场(养殖、屠宰)办公室建设全面完成;备案监管对象挂牌完成。

2.队伍建设方面。每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一次全市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每位执法人员培训考评结果记入本人档案;2016年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执法案卷评比活动;2016年开展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2016年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执法案卷评比活动。

3.制度建设方面。参照法律法规和省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全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

4.信息化建设方面。2016年全面运行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平台。

5.保障机制方面。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动物卫生监督、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测、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年度考核(2016-2016年每年12月)。每年组织对各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细由省里制定),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行动总结(2016年10月-12月)。对各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评估,并对行动成果进行认真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辖区内活动的组织发动。

(二)明确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细化方案,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查。为保证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取得实效,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区,将予以通报。

(四)宣传保障。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开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的宣传活动,并在市农业信息网对活动进展情况(经验、成效等),及时宣传报道。各县区要结合技术培训、科技下乡、日常检查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将省里编写的《致广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服务对象的一封信》发放到养殖、屠宰等单位,努力营造执法部门依法监督、生产经营者主动接受监督、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第3篇

一、主要任务

要着力加强农产品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清理核查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业标志的行为。通过专项检查,增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权利人、经营者和广大农民利益,维护公平有序地种子市场竞争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功效,鼓励农业科技创新。

二、具体安排

(一)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种子鉴定。加强对种子交易聚散地、种子交易会的监管,突出对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保护各地要组织开展市场抽检,样品送交相关检测机构鉴定真实性。

(二)打击无证生产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一是核查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重点检查申请人是否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证明。二是强化对生产许可证发放后的监督,开展制种基地摸底排查工作,依法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授权品种的行为。三是大力整治种子侵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经营假冒授权品种和非法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的行为。要依法对已抽样品种中涉嫌侵犯品种权和生产假冒伪劣种子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查出的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登记证书持有人及地理标志登记的农产品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是否与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是否规范使用标志。督促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经营者,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农委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农委同志为组长,委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组织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的领导,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宣传尊重知识产权、自觉守法的典型。把知识产权纳入科普宣传中,推进面向农民群众、涉农企业、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普及活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曝光大案要案,震慑侵权假冒的单位或个人,提高全社会的品种保护意识。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农业管理部门要将本次专项检查与各自的日常工作相衔接,整合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资源,及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支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制作。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联合,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活动自即日起至2月底结束。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本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提高对本次检查行动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及时总结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总结于2016年2月25日前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市农委领导和组织下,各级农机部门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整顿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和防范农机较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创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

自5月初至7月中旬,集中时间开展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三、重点内容和范围

(一)重点范围:各公司农机售后服务站、农机维修网点、农业机械使用单位。

(二)重点内容:

1.未取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行为。

2.农机维修从业者未取得或使用过期作废从业资格证书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4.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和证书的行为。

5.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的行为。

6.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7.经检验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初至5月下旬)

各级农机部门及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方案,迅速部署、落实到基层,层层动员,广泛宣传,确保农机“打非”行动能在5月底前启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下旬)

各级农机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排查摸底和总结近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的基础上对各种农机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农机手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究。

(三)检查督导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各级农机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导活动,保障农机“打非”专项行动持续、有效的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农机“打非”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打非”专项行动在市农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农机局成立市农机“打非”领导小组。要落实好安全生产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按照统一部署、严格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打非”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各县、区按照市局“打非”行动方案的要求,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鼓励发动群众和农机手参与宣传“打非”行动,监督、举报农机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三)加强配合。各县、区要主动与公安、交警、交通、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强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农机维修网点、上道路的拖拉机和收割机、农机维修网点,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四)强化监督。市局“打非”领导小组加强对“打非”专项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各县、区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协调处理“打非”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震慑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篇六:2016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016畜禽养殖环节监管方案

为保证我县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疾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监管水平,我局根据省农业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考核评估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县2016年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动物防疫条件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畜禽养殖环节的生产行为,切实履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畜禽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场(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疾病,有效防范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相关法律开展畜禽养殖监管工作,重点对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存栏万头以上的家禽养殖场进行监管,做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场审核、畜禽养殖场管理档案建立等相关工作。

(二)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积极配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做好相关工作,一年内要对该管辖区域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两次以上的现场监督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动物防疫条件不合格的要督促整改,及时上报各乡镇养殖情况最新动态,并及时更新畜禽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监管内容:

1、在全县范围内“瘦肉精”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检测工作,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检测每半年检测一次,全年累计检测不少于400头份,沙丁胺醇检测不少于100头份。检测方法以盐酸克仑特罗金标快速检测卡、莱克多巴胺金标快速检测卡和沙丁胺醇金标快速检测卡检测为主。对检测不合格的生猪要及时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2、强化畜禽养殖环节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倡导使用环保型饲料,指导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提高畜禽养殖户的防疫意识和法制意识,并与养殖户签订《县农业局关于加强病死猪管理工作责任状》。

3、加强病死猪源头管理,对全县年出栏500头以上猪场进行现场监管,由各乡镇干部配合落实养殖户具体实施情况,对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没有建立病死猪处理记录档案的猪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整改,并督促这些猪场建造化尸井或化制池,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4、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指派相关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或村级防疫员及时到规模化养殖场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现场确认工作,拍照、摄影取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所要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做好情况汇总工作,及时上报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所。

5、做好生猪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核和换证工作,对已办证的规模场进行每一年一次的现场审核,并认真填写《县动物卫生监督检查记录表》。对于未办证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常规检查,认真填写《县动物卫生监督检查记录表》,对于存在问题的猪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其按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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