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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2016-08-12 10:10:0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层干部任用办法(共6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中层干部任用办法》,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

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 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 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第八条、拟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初步考察人选主要是由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公开选拔和竞聘上岗等方式产生。

第九条、民主推荐的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

2、有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或相关经历;

3、能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

第十条、民主推荐。公司会议决定进行民主推荐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决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民主推荐程序的工作程序为:

1、预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其他条件。

2、干部职工民主推荐。

由公司考察组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参会人员填写推荐表,无记名推荐拟任选人员。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拟任部门干部职工代表等。参加民主推荐会议的干部职工代表范围和人数要确保能够充分代表民意。

3、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组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要分别进行统计,确定权重、综合汇总,提出考察对象后,再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酝酿,最终确定考察对象。干部职工民主推荐赞成票必须达到参加推荐总人数的1/3以上,否则不列入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拟任职务的

要求采取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专家质询、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全面了解情况,考察谈话组不得少于2人。参加谈话人员要有各方面的代表性和了解实际情况。

5、确定上会人选。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汇总考察结果,并征求公司领导意见后,形成全面客观准确的书面考察报告,待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上会人选。

第十一条、组织推荐方式工作程序:

1、按照公司会议或主要领导沟通酝酿意见,以及民主推荐结果和后备干部培养考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推荐建议,并征求分管领导意见,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确定考察人选,由人力资源部实施考察工作。

2、组织考察、确定上会人选与民主推荐方式相同(第十条)

3、依照民主推荐结果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组织推荐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结果和年度考核结果一年内有效。【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第十二条、公开选拔。一次拟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人员较多时,应以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工作程序为:

1、公选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2、公布职位、条件和方法

3、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4、考试考核和组织考察

5、会议研究和确定人选

6、行文宣布。

第十三条、竞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成立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协调。

2、可通过不同方式公布竞聘职位、岗位待遇、报名条件、竞聘程序、方法等,组织报名。

3、通过对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和素质测评,每个岗位一般不少于2人的竞聘人选。

4、对竞聘人选进行面试答辩,提出评议意见,报竞聘领导小组。

5、由竞聘领导小组对竞聘人选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

6、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建议人选后,按照中层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免(聘任)等手续。

第四章 免职、辞职、降职、退出干部职务

第十四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不称职、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能胜任现职的。

第十五条、不胜任现职的中层干部,按下列标准认定: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非不分,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2、对所管部门或所负责工作长期处于后进状态。

篇二: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

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

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

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

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

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2.1 组织谈话

2.2 任前公示

2.3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

3.1 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

3.2 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3.3报名与资格审查。

3.4考试(笔试、面试)

3.5民主测评

3.6组织考察

3.7党总支讨论决定

3.8组织谈话

3.9任前公示

3.10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

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具体实施细则

(一)制定方案、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党总支联席会讨论,提出需要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并确定选拔任用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党总支直接按照直接考察任命的流程办理。

3、如果确定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由党总支联合综合管理部制定公开选拔任用实施方案,经公司党总支及总经理办公会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内容:

选拔原则、竞聘职位、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笔试面试人员、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5、根据中干职位的层次、业务技能需求、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在合理范围内发布公告。

6、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7、公司党总支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二)考 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2根据笔试成绩和参与笔试人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评和打分。

3.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应试者的思想理念及对任职后工作的设想。

3.2面试小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和招聘职位工作的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该职位代表等人员组成,同时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

3.3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

3.4面试前应党总支应组织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面试要求培训。

3.5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4、笔试、面试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三)民主测评

1、对竞争上岗人员应当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

2、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应由竞聘职位工作相关联的工作人员组成。

3、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由公司党总支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

4、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前的,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的资格。

5、民主测评分数和笔试、面试的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1、根据综合成绩和入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2、公司党总支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做出评价。考察中,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公司内部进行预告。

4、考察采取听取述职、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5、公司党总支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提出拟任人选初步方案。

(五)决定任用

1、公司党总支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由公司党总支和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2、然后组织进行选拔任用公示。

3、对竞聘任用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或不适合的,免去试任职务,结合前期试用前期岗位安排工作。

4、同时,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公司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六)纪律和监督

1、公开选拔竞聘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2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1.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党组织讨论情况等。

1.4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1.5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竞聘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1.6参加考察人员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1.7对干部竞聘工作要加强监督。必要时,成立由纪检监员、检察员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干部竞聘工作进行监督。

2、日常工作中的干部队伍监督

党总支牵头,应加强对在职干部的履职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提升队伍的整体经营管理能力。

篇三: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2015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第2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

(二)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一年。

(五)年龄要求:新上岗的干部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个人申报。

(二)演讲答辩。

(三) 民主测评。

(四) 党组审定。

(五)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名单公示。

(六)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拟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报区人事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二)9月1日—3日,召开动员会,个人申报任职岗位,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4日—10日,组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

(四)9月11日—16日,党组考核审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发文,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新上岗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第4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资委发[20XX]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0XX]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篇四: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五: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2015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南昌市***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为切实抓好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保障滕王阁管理处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的正确实施,现将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安排如下:一、 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月 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竞争上岗的中层管理岗位17个,其中综合管理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文史),人力资源部经理1名(分管党支部及劳资工作)、副经理1名(分管工会及团的工作),计划财务部经理1名,运行保障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分管基建或动力),景区保安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物业管理部经理1名(分管园区各经营项目)、副经理1名(分管仿古街店面),接待服务部经理1名、副经理3名(分管接待、文娱、质检各1名),滕王阁宾馆经理1名、副经理1名。同时,公布中层管理岗位任职条件,其中竞聘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七年,②在原正科长岗位工作满一年或在原副科长岗位工作满二年,③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竞聘副经理岗位的基本条件:①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三年或大专学历、工作满五年,②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岗位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张榜时间至公开报名工作结束止。二、 报名1.报名时间。管理处范围内,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2.报名要求。 月 日至 日到办公室领取《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于 月 日前将填好的报名表交办公室。每个报名者可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中填报1个竞争岗位意向,供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时参考。符合竞争上岗条件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岗位的竞争。三、 资格审查1.初审: 月 日改革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争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复核: 月 日改革领导小组复核报名资格条件。3.公布名单:月 日在滕王阁管理处张榜公布符合竞争条件的报名者名单。四、 演讲、答辩1.评委。演讲、答辩评委由 人员组成,共 人,评委主任由 同志担任。2.监督员和记分。监督员 名,由 担任。3.演讲、答辩工作人员。抽调 作为工作人员,负责演讲、答辩日常工作。4.答辩出题。 月 日前确定答辩出题的具体内容。5.考前准备(1)预备考场:月 日召开评委、记分员、监督员以及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有:明确演讲、答辩具体步骤、学习《评委须知》、掌握评分办法。(2)时间安排:月日完成演讲答辩。(3)考场地点:演讲、答辩考场设在 ,月 日工作人员布置考场,主要包括:准备好席位牌、计时器记分统分表,布置演讲答辩席、评委席记分员席、监督席、旁听席。6.演讲答辩方法、步骤(1)竞争者报到。参加竞争者于 月 日 时到管理处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弃权。报到由工作人员对竞争者宣读《竞争人员须知》。竞争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十分钟后,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2)旁听者进场。 时前旁听者进入考场。(3)评委入场。 时计分员、监督员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 时前评委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分发统分表、评分表。竞争者进场后,评委会主任宣布会场规则。(4)演讲答辩。时评委会主任宣布演讲答辩开始,并由评委会主任按抽签顺序依次请竞争者上台演讲。竞争者演讲答辩结束后可继续旁听。下一位竞争者上台演讲答辩。每位竞争者演讲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具体由评委会主任掌握。(5)演讲评分。每一位竞争者演讲完毕,由各评委对其演讲表现打分,填写《演讲评分表》。评委按百分制进行打分。演讲按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打分:语言表达(20分)、举止仪表(10分)、文字组织(20分)、演讲内容(25分)、综合分析(25分),并计算每位竞争者总得分。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为竞争者演讲成绩(分数四舍五入后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演讲评分汇总表》交评会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6)答辩评分。评委按评委主任宣布的答辩时间开始发问。每位竞争者在答辩题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辩,超过规定答题时间,负责记时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醒“时间到”。各评委根据每一个答辩题的评分标准给答辩者独立打分:综合分析(30分)、言语表达(30分)、应变能力(30分)、举止仪表(10分)。《答辩评分表》记分员统一收表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分为该竞争者答辩成绩(分数取至小数点后一位),由记分员填写《答辩评分汇部表》,交评委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五、 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会主任宣布民主测评开始,提出注意事项,管理处全体员工对竞争者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15分钟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交给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测评按百分制实行量化计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竞争者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设“好”(100—80分)、“中”(80—60分)、“差”(60分以下)三个等次(具体内容见附后的民主测评表),弃权票不计入个人的有效票。六、 公布成绩月 日完成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的统分工作, 月 日在管理处予以张榜公布。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管理处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七、 组织考察管理处根据竞争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计算出的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得分(演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50%+民主测评成绩×50%),进行排名,各取前3名作为竞争入围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近几年来的德、能、勤、绩主要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材料,提交管理处研究决定。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则取消其竞争资格,并从未入围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考察对象。八、 决定任命 月 日召开管理处会议,管理处根据考察的情况,研究确定各职位人选, 月 日 在机关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间干部职工若对某职位人选有异议,可向管理处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经管理处调查情况属实,发现有不宜任该职位者,则取消其任职资格,该职位人选由管理处另行安排。公示时间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的任职人选,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推荐]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程序和办法

篇六:中层干部任用办法
2015中层干部培训方案

第1篇:中层干部培训方案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管理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干部后备力量,提升中小学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执行能力,以确保我市中小学教育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中教8号令)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本着遵从教育干部成长规律的原则,根据《齐齐哈尔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规划(方案)》,结合讷河市教育干部培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讷河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顺应新时代教育发展的要求和使命,以提高中小学校中层干部适应新形势,应对新局面,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为目的,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技术,具有较高的执行能力,善于管理,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中坚力量,为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二、培训原则

1、分类指导,按需施教

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学校的管理岗位,任职年限的不同而设置和安排相应的课程及实践考察活动。

2、全程管理,关注实效

对培训过程实行全程管理,突出培训实效性,关注学员在工作岗位的能力提升。

3、创新培训模式、细化培训过程

集中培训与岗位自培相结合,系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竞赛相结合,开展校际交流研讨,读书汇报、现场参观学习,优秀管理论文评比及全方位才能展示等活动,为中小学中层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提高搭建平台。

4、全面考核,训用结合

重视考核结果,将培训考核结果纳入中层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并将结果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优秀的,建议优先选拔任用。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中小学中层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树立与新课程标准相适应的办学理念,为我市中小学教育干部积极诸备人才资源。

1、提高全市中小学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熟悉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形成依法治校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和新课改背景下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知识、方法、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和能力和水平。

3、掌握现代学校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提高科学管理学校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对学员的学习意识和研究意识的培养,提高学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培训时间、方式以及培训对象

㈠培训时间

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

㈡培训方式

以遵循教育干部成长规律为前提,以培训有效性为出发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岗位的培训。

1、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开展分层次培训、高中学校的中层干部由齐市教研院培训,选拔优秀中小学中层干部接受齐市级培训、其它中小学中层干部由讷河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

2、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对象,开展分岗培训。包括教学、教育、行政等。

3、开辟多元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如:读书自学、理论讲授、校本研修、校际交流、外出考察

㈢培训对象

教育中层干部全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1、选拔和推荐初中、小学中层干部各10名参加齐市教研院培训,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

2、高中学校中层干部由齐市教研院培训。

3、其它中层干部由讷河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

㈣培训内容

教材由齐市教研院干训部统一订购。

培训内容包括三方面:

第一部分为必修内容。面授80学时,自修80学时内容有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育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

第二部分为研修内容。选择适合学员研究的课题,带着课题在工作单位结合理论学习,联系工作实际进行进修校本研修,通过论文、案例、课例、叙事或研究报告汇报研究成果,不得少于120学时。

第三部分为综合实践活动内容,包括外出考察、优质课展示、学员听评课、岗位职能训练及竞赛、撰写管理案例等,不得少于80学时。

六、考核验收

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进行全过程考核。包括学习态度、出席率、学习结果等。考核方式是除本市各科成绩考核外,还要参加齐齐哈尔教育教研院统一考核和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育干部“十二五”培训证书,并将培训考核结果装入个人档案。以此作为今后选聘中小学校长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组成健全的培训管理机构。

一要充分认识中层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和领导,要抓紧、抓实、抓好。

二要在齐齐哈尔教育局和讷河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成立市(县)、乡(镇)两级“十二五”教育干部培训领导小组,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讷河市教师进修学校干训部。

三要把各学校中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作为校长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中层干部培训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聘请专家学者参与到培训中来。

一是选聘由专职干训教师、教育专家、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领导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二是注重教科研相结合及其引领作用。开展教育干部的听评课活动,提升培训质量。

三是重视对干训专兼教师的考评工作,不断充实干训教师队伍。

3、加大干训经费的投入,保质保量地完成“十二五”教育干部全员培训任务。

第2篇:中层干部培训方案

依据中共中央《20XX年-20XX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发[20XX]4号)“要采取多种措施,抓紧培训年轻干部,坚持学员选调与后备干部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以及教育部《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中教8号令)的有关指示精神,为了加大我市中小学教育干部的培训力度,确保我市中小学教育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执行能力,提高中小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中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学校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懂教育、善管理、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校级后备力量,为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高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校的中层干部整体素质及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推动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健全和完善具有我市特点的中小学教育干部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管理能力强的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

1、提高全市中小学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熟悉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形成依法治校的能力。在工作中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和新课改背景下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知识、方法,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掌握现代学校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提高科学管理学校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对学员的学习意识和研究意识的培养,提高学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培训时间、方式以及培训对象

(一)培训时间: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

(二)培训方式

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应继承我市“十二五”校长培训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在培训中要采用以下主要方式:

1、指导自学,培养自学能力

由于中小学中层干部在学校工作中具体管理任务较重,在培训中应加强对学员自学环节的指导,每科都要规定自学内容、思考题目,学员在自学过程中要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以此培养学员的自学能力。

2、集中辅导、突出重点,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为了提高学员的理论素养,突出各学科的重点内容,要组织短期高效的集中辅导,在集中辅导中应将讲授与研讨交流、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有机结合,提高集中面授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活动引领,提升学员的教育教学和管理能力能力

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是一种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主要目标的培训类型,通过自学和面授辅导帮助学员掌握所需理论知识,通过相应的活动将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使学员形成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技能和能力。活动类型包括校本研修、学员论坛、挂职锻炼、教育考察,职能训练等,可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灵活选用。

(三)培训对象

1、全市高中(包括职业高中、民办高中等)以及示范性初中的中层干部由齐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干训部组织培训;

2、其余所有学校的中层干部由各县区教师进修校干训部组织培训。

四、培训内容

作为中小学校的中层领导干部,他们不仅是一线教师,又肩负管理者的责任,所以必须在提高 教育科学理论素养的同时提高其学校管理理论素养,这样能既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又能进行科学的教育教学管理。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板块:

第一板块为必修课:(其中面授为120学时,自修240学时)

1、中小学现代教育新理念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3、新课程与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4、中小学教学与学习策略

5、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6、中外教育史

7、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

8、教育法制基础

9、义务教育法讲座

第二板块:选修课(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设,30学时)

第三板块:综合实践活动(包括校本研修、学员论坛、挂职锻炼、教育考察,职能训练、撰写管理案例等等,80学时)

五、考核与结业

要加强对学员参与培训的全过程考核,既要有对学员学习态度和出席率的过程性考核,又要有对学习结果的考核。对学习结果的考核要依据不同学科的学习要求来进行,考核方式灵活多样,如检查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读书汇报、撰写论文和教育管理案例、进行管理案例分析以及闭卷考试等。考核内容要以培训内容和选用的教材为依据,并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所有培训内容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育干部“十二五”培训证书,并将培训考核结果装入个人档案,以此作为今后选聘中小学校长的重要依据。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一要从科教兴国和 加强教育干部后备力量培养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并将其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要在齐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实、调整、健全市、县(区)两级“十二五”教育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并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领导小组对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真正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中小学中层干部要全员参加培训。

四要把各学校中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作为校长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本次培训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五、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方案的设计、培训者的培训、教学过程的管理、培训资料的选用、学业成绩的考核等业务由齐市教研院具体负责。

2、专兼结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选聘由专职干训教师、教育专家、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者领导组成的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的干训教师队伍。

二是培训前要对专兼职干训教师进行教材教法等相关培训,提高干训教师的业务能力。

三是注重教科研活动的引领作用,针对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经常开展干训教研和听评课活动,提升培训的质量。

四是高度重视对专兼职干训教师的考评工作,对不胜任的教师及时进行调整。

3、完善制度、确保陪效果

在培训过程中,各培训单位应根据考核要求对培训进行全过程考核,从而对培训质量进行及时反馈,不断改进培训工作。全市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培训任务完成后,要进行检查、评估、总结和表彰,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学员考勤、学籍管理以及奖惩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班主任管理制度、检查、评估制度等,通过加强制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第3篇:中层干部培训方案

按照《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开展“提高能力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加大我校干部的培训力度,确保我校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执行能力和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中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学校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懂教育、善管理、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后备力量,为提高我校教育的质量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高我校的中层干部整体素质及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推动我校的改革与发展,健全和完善具有我校特点的干部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管理能力强的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

三、培训时间、方式、培训对象及培训主管部门

(一)培训时间: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二)培训方式

1、指导自学,培养自学能力

由于中层干部在学校工作中具体管理任务较重,在培训中应加强对中层干部自学环节的指导,每月规定自学内容(见第四项培训内容),中层干部在自学过程中要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以此培养中层干部的自学能力。

2、集中培训、突出重点,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为了提高中层干部的理论素养,突出重点内容,组织短期高效的集中培训学习,在集中培训中将播放结合工作实际的讲座视频,提高集中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培训对象:学校全体中层干部。

(四)培训主管部门:党委工作部。

四、培训内容

1、“学校发展,赢在中层”讲座视频

2、现代教育新理念(四月份)

3、教师职业道德(五月份)

4、教育方法与学习策略(六月份)

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九月份)

6、中外教育史(十月份)

7、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十一月份)

8、教育法制基础(十二月份)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自学内容进行总结,汇总每位中层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总结大会,请在培训过程中较为突出的中层干部交流培训学习心得,相互交流,为我校今后的中层干部管理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在培训过程中,党委工作部对培训进行全过程考勤,从而对培训质量进行及时反馈,不断改进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制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第4篇:中层干部培训方案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学院(校)中层干部的培养和教育,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推进“十二·五”发展规划,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具有较强管理能力,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根据工程大党委关于《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管理知识培训制度》的精神,结合我院(校)具体情况,制订20XX年新聘任中层干部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推进学院(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学院(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认真贯彻落实“XX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党管干部的原则,促进我院(校)“带队伍、促业务,抓业务、带队伍”的传统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保证学院(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从严治党治校,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创建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院校。

二、内容和方法

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XX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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