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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2016-08-12 12:50:0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共6篇)2016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2016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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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2016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

2016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全市工商系统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执行纪律不严、工作效能不高、市场监管和服务发展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以作风推动工作,以工作检验作风,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队伍,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展示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市实现六个翻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造一个新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

“作风建设年”活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组织动员、学习提高(3月—4月)。要根据省、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落实意见,并做出动员部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及省、市局党组一系列通知精神,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讨论、个人自学、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改进作风、树立新风、优化服务、公正执法、提高效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5月—7月)。在动员和学习的基础上,对照“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解决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基层负担。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加强审批事项的整合与集中,改进完善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坚持求真务实,多作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是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市局党组有关规定,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行为。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继续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继续巩固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三是克服慵懒散。督促党员干部弘扬勤勉务实、严谨高效、敢于担当的作风,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着力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职业道德和诚心服务的文明礼仪教育培训,对服务环境、服务态度、言行举止、业务流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进行细化和优化,切实做到文明服务、高效服务和优质服务,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四是力戒违法行政。要按照建设法治工商的要求,提高工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深入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强化法制监督,严格执行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快推进电子监察网络系统运行,加强程序制度建设,严格限制和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深化行政指导制、统一掌控制、案件主办制、合理裁量制、案后回访制、行政约谈制等执法机制创新,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腐败和利用“案、照、证、费”进行“吃、拿、卡、要”及乱罚款、乱收费等行为,严禁各级工商机关利用职能非法代收各种费用,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等行为,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指导帮扶相统一,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相统一,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经营者利益相统一。

五是切实解决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中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实行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严于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约束管理,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切实纠正以权谋私行为。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加强党员干部道德修养,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培养严谨正派的生活作风。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面开展党员干部谈心互提活动,相互征求意见和建议,互助提高转变作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确保人员无违法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项剖析原因,逐条落实制定整改措施。整改中要明确目标和时限,对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的问题,要集中时间和力量进行进行整改;对能够解决但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分步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对自身力量难已解决和涉及多个部门及单位的突出问题,要多方创造条件,寻求突破。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8月—10月)。组织对本单位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一次梳理,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废止的废止。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要把作风建设活动中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把有效的措施充实到管理规章中,探索建立务实、管用,常态化的作风建设工作机制。

(四)全面总结,表彰先进(11月—12月)。各县分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市局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同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改进工作作风,保证和促进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是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下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总体工作部署,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贯穿全年始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要不断拓宽载体,丰富内涵,与深入开展全市“作风改进年”活动结合起来,与“走企业、听建议、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服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建设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尺。要以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

民营经济升级发展、推进商标广告战略、“三押一推”融资方式等工作为重点,创新服务举措,深化服务效能建设;要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公平竞争执法、商标专用权保护、完善广告监管执法机制为重点,创新监管执法机制,深化监管执法效能建设;要以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健全城乡消费维权组织网络,扩大12315“五进”社会覆盖面和建立跨区域消费纠纷调解和执法协作机制,积极探索行政协调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为重点,深化消费维权效能建设;要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突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政务诚信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廉洁工商”“法治工商”“创新工商”“服务工商”“学习工商”“和谐工商”建设,以转变作风促进各项工商工作科学发展,以各项工作实效展示作风建设成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全市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分局也要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活动情况通报、明查暗访等制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认真抓好本单位作风建设工作,又要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坚持从严管理、从严带队伍,以实际行动和良好作风引导和带动全市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三)广泛宣传,增强效果

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进展及成效,让社会各界切实感受到工商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带来的转变。要通过文字、音像、图片、网站等多种形式,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宣传,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要及时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舆论的力量,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要定期组织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评议和意见,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建议,解答群众疑问,解决群众诉求,不断拓展社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工商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调度等日常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进行问责;对督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效能问题及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二: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2016自来水公司开展优质服务年实施方案

2016自来水公司开展优质服务年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适应当前市政公用行业建立特许经营制度的要求,强化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水行业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供水服务的需要,公司决定在公司开展“公用事业优质服务年活动”。

一、指导思想

努力革除工作服务中各种有损形象、扰乱秩序等不文明现象,以“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服务对象满意”为目标,为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2016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加强对供水行业优质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优质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方法和主要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月-7月30日)7月2日上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是今年十三项主要工作之一,认真组织学习《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标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使这项工作开展得深入全面。

(二)启动实施阶段(8月1日-9月30日)主要是对照《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标准》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通过开展召开用户代表座谈会,上门走访企业用户,民主满意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找出存在的问题差距,在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服务的硬件设施,提高服务质量等多种形式活动的开展,通过考核评价工作的进行,全面提高公用行业的服务质量。

(三)考核评价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标准的要求和任务完成总结和自评。

四、城市供水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一)供水水质

1、水源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规定。

2、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6)的规定。【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3、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水质检测执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2016)的规定。

4、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已达到95%以上。

(二)供水压力

1、城市供水压力符合国家标准,供水管网干线未梢的服务压力≥0.2Mpa。

2、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不含因水源短缺或不可抗力引起突然爆管造成局部地区出现降压断水的情况)。

(三)供水申报、安装

1、我公司在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收费标准和依据。办事窗口要有明显标志。

2、新装用水户自受理申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

3、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使用的供水管件、材料、设备和器具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4、城市公共供水工程施工和验收严格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执行,并按合同工期完工。

(四)供水设施维修、抢修

1、保证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停止供水时,提前24小时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用户。生活用水停止供应超过3日的,采取临时供水措施。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2、突发性管网破损、发现后抢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抢修。一般事故在12小时修复通水,复杂事故在24小时内修复通水(由于交通、道路或其它障碍无法进行修理以及不具备作业条件等客观因素除外)。

3、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维修、抢修完毕后,清理现场,并在1日内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处理现场。

4、确保供水设备、设施完好。管网修漏及时率达到97%以上。【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五)抄表、收费【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1、按时抄表,抄表准确率达到99%以上。

2、对拖欠水费的用户,及时通知用户。

2、用户可随时到收费中心查询有关水费业务问题。

【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六)工作人员服务要求

1、衣着整洁,持证上岗,礼貌待人。

2、使用文明用语,并使用普通话服务。

3、熟悉业务和相关的政策法规,耐心为用户排忧解难。

4、查表收费人员因按时查看水表,准确填写和送达水费通知单。

5、在为用户服务过程中,应秉公办事,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刁难用户。

(七)监督管理和投诉处理

1、建立投诉机制,设立服务热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收集和分析用户意见。

2、对于用户对供水服务的投诉,一般咨询和投诉10分钟内处理完毕,需核查处理的24小时内须回复,特殊情况72小时内须回复。

3、对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分析,对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纠正。

篇三: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2016工商服务工业发展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书记同志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主攻工业促进振兴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工商部门的相关职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主攻工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项目驱动、平台驱动、开放驱动、民营驱动和创新驱动为着力点,主动融入、主动对接;充分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切实为工业经济发展做实事,做好事。全力支持经济做大、做强,为工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我县主攻工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县局成立“服务工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三、服务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扩大工业经济总量

1、实行非禁即入的准入政策。实行“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鼓励工业企业投资各类产业;支持工业企业进入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项目。凡非属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事项,一律不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2、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3、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1)除对实缴登记另有规定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股东(发起人)对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均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对注册资本缴纳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不再限制公司设立(增资)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实行先照后证的商事登记制度。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事项外,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5、支持企业集团化经营。凡母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拥有3家子公司、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6、放开企业出资方式限制。支持企业以股权、债权出资,支持企业以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作价出资。

7、鼓励投资者以高新技术入股。对投资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允许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

8、鼓励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在不侵犯其他企业名称权的情况下,允许转型登记为公司制企业的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经原前置许可审批单位书面同意后,允许使用原许可有效证件。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质服务工业园区建设

1、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积极引导帮助工业园区公司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按照民主治理的原则,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避免家庭管理和家长式决策,防止高层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减少决策失误,促进工业企业健康发展;(2)认真审查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权等重大事项变更登记申请,防止和杜绝分割公司和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事件发生,减少内部纠纷。

2、建立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县局领导班子及股级干部每人联系一家重点企业,局领导加强对联系企业工作的领导。每季度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深入工业园对口联系企业走访1次,上门征求意见,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3、规范工业园区的市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工业企业检查必须报县执法效能监督室批准的规定。对企业出现的一般违规行为,主要采取宣传法规、教育引导、告诫说理的处理方式。经告诫后不进行整改的再予以报审查处。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开展人性化执法,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

4、开辟工业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对新入园的工业企业实行优质服务,为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发展提供不受时间限制、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政务服务,采取定期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方式,做到“有求必应”;以吸引外地知名的现代物流、金融及稀土矿产品精深加工、果品精深加工、陶瓷建材等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结构效益优的科技研发、生产型企业落户工业园区,不断发展壮大我县的工业产业,带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5、鼓励、支持和引导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坚持科学发展观,鼓励、支持、引导符合我县经济发展需要和工业园区主流产业的企业进驻投资。引导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对已淘汰的、高污染的、高耗能的、有违工业园区主流的产业,登记时从严把关,确保工业园区的产业符合国家导向,做到可持续发展。

6、搭建企业融资平台。立足工商职能,开辟融资渠道,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动产抵押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股权出质“三大融资平台”,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银企对接,努力帮助企业融资,实现加快发展。

(三)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升区域竞争力

1、制定商标品牌培育和发展规划。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完成商标品牌培育计划。鼓励岑峰敬牌等企业申报省著名商标,支持蜜桔、颖川堂脐橙糕、阳天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不断增强我县商标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引导园区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商标意识。鼓励企业按照“立新标、树地标、创名标”的思路申报注册商标,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3、帮助企业提升商标管理、运用和保护的能力。通过一对一的帮扶,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商标的品牌价值,加大对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1、服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对全县大项目、重点项目、优势项目、新兴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大项目实行工商帮办制度,采取专人负责,通过提前介入、现场指导、全程跟踪、即来即办等方式,点对点联系,面对面接触,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通过互联网、邮件等平台对企业材料进行指导和初审,减少企业往返奔波,真正让企业体会到在投资的便捷服务。在企业登记注册、商标注册、合同签署、广告宣传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务。

2、改革现行年检制度。

(1)将年度检验(验照)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不再作为监督检查手段。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商事主体将其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出资人缴纳出资情况、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登记机关。

(2)商事主体应对其所提交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登记机关对年度报告情况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

3、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工商登记信息资源优势,建立登记监管数据综合利用机制,做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基本情况分析,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创业提供科学的数据分析报告,引导工业企业向有利的投资方向发展。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攻工业促进新发展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发展企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力求将服务措施落到实处,真正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对照县局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设立“企业直通车”专门窗口,专人负责,切实解决企业在登记、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县局将不定期对各分局服务企业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3、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做好服务工业企业活动总结材料及时上报,及时宣传服务企业工作中的特色措施和好的做法,积极营造为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

 

篇四: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2016商业网点创建优质服务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高校校内商业门点管理、及市场管理等要求,为更好地积极做好我校的服务工作,特制商业网点管理中心《创建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指导,以提高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为核心,以优质服务创建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阳光便民行动,逐步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使机关服务窗口逐渐成为密切联系师生和为师生办实事的形象窗口、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快速通道、反腐败关口前移和作风整治的源头阵地。以正确履行服务职责为核心、以加强服务员工建设为关系、以服务师生为重点、以师生满意为标准,加强服务行风建设,推进创建文明服务行业,树立良好的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形象。

二、工作目标

1、改进作风,服务师生。要按照“争创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服务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要求员工换位思考,走进师生,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零距离”服务。

2、了解师生,服务师生。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服务基层、服务师生为宗旨,打响品牌,创新载体,彰显特色。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心声,切实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师生访贫问困,及时掌握民情,做好对困难师生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标准,规范员工的服务行为,充分发挥“为师生、便师生、利师生”的窗口效应。

3、围绕师生,服务全校。要增强大局意识,着眼全校谋划各项服务工作,根据服务需求的变化改进工作方法,服务师生发展、服务师生健康、和谐服务关系,做到服务循环经济发展有新途径、服务教学有新举措、服务师生有新办法。

4、创新载体,争先创优。在所有窗口开展“比规范管理环境好、比文明优质服务号、比师生满意形象好”三评比活动,积极推行科学规范化服务管理,优化便于师生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要以服务为宗旨,改进服务工作作风、增强服务透明度、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以强化为全体师生服务为切入点,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全面提高为广大师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成一个服务业务精通、制度管理健全、服务优质高效、服务公开、热情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的全力保障的优质服务窗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是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全体师生服务的一个重要体现。成立院校网点服务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业务经理任组长,窗口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窗口售货员任成员,齐抓共管。

2、健全制度。建立服务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服务公开制,绩效考评制,否定报备制等项服务制度。

3、扩大宣传。通过横幅、摆摊、窗口设立价格咨询等方式,明码标价,积极宣传服务保障要求,广泛开展创建服务宣传活动,让广大师生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

4、强化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全校评议、投诉举报、工作考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监督机制。

首问责任制:凡学校领导、各系主任莅临我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工作,所询问的第一位职工为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介绍服务情况,并积极引见到各服务窗口。

服务承诺制:服务窗口制定文明服务承诺,每位职工均应按要求实行承诺服务。

岗位责任制:每个员工均是岗位上责任人,责任人要对服务负起全部责任。

服务公开制:服务要公开,指定服务窗口负责,服务工作运作情况等。

绩效考评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原则,各窗口服务情况、工作态度等,对员工工作进行量化评分,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作为年终员工测评的重要依据。

师生评议制:对对服务各项实行全体师生民主评议制,在召开评议大会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等形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评议会上,受评对象暨服务员做简要工作发言,然后参评人员分组讨论并做中心发言,最后进行师生测评。

投诉举报制:设立服务意见箱和投诉电话,接受师生监督,对师生举报和投诉情况经查属实的,坚决追究其责任。

服务工作考评制:采取平时服务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将平时工作作为年终测评的重要依据。

自查整改制:每季度对本股室的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

责任追究制:在自身业务和岗位范围内,因服务工作态度等主观原因师生不满意的或给后勤服务中心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各负责人责任。

5、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师生提出的意见我们及时改正,做到有不足的则改之,全面开展优质服务。

6、注意食品安全,要把好进货关,产地标识商标必须规范,标准合格。管理工作中最重要在于安全,过期的食品不能卖,加强安全意识和管理,包括服务员自身健康。

7、强化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师生评议、投诉举报、工作考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监督机制。

 

篇五: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2016工商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5篇

 

 

第1篇: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区、市两级工商局的的统一部署,用3年时间分行业、分领域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县市场竞争的实际情况,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在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对不同行业和领域内易发高发、影响面广、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实现全县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工作有所突破,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销售仿冒商品。

2.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3.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或在网页宣传中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互联网企业之间进行的虚假宣传。

4.商业诋毁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互联网企业间的商业诋毁。

5.网络商品经营者与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之间给予和收受商业贿赂及回扣的行为。

6.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网上开展有奖销售活动,以附奖附赠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额大于5000元;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关于汽车销售维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或使用侵权仿冒产品进行汽车维修、保养。

2.对汽车配置与功能进行夸大,对产品价值进行夸大,虚假允诺“零利率零手续费”等,进行虚假宣传。

3.汽车4S经销商向整车厂相关人员进行贿赂取得畅销车配额;采购汽车配件、养护用品或配饰过程中,个人或公司暗中收取相关供应商好处费(正常商业返点、返利除外)。

注:4S店对消费者自愿选择车贷、车险,帮助代办相关手续,向贷款公司和保险公司收取一定手续费行为并向消费者明示的,不属商业贿赂,但超出一般行业管理或违背消费者意愿的除外。

(三)关于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以未经科学检测、没有鉴定结论、没有统计数据等真实、科学的依据所进行的“评比、推荐、评奖”的结果,进行宣传的。

【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2.销售仿冒家具、建材、装饰材料。

3.在“包工包料”等工程承包中,使用仿冒商品,利用虚假报价进行商业贿赂。

(四)关于限制竞争行为

1.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水电气入户设备;强行向用户收取预付款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滥用农网改造中的独占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购买其指定的产品和滥收费用;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2.电信企业(包括移动、联通、网通等):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或作虚假宣传,向消费者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强制收取上网费、流量费等;实行资费差别待遇、滥收费用和强制用户使用其他电信商品;在铺设住宅小区电信管道或进行入户安装时,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竞争等。

3.有线电视台: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必要的服务或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强制收取用户未使用有线电视前的不合理费用等。

4.教育行业:利用教材采购、校信通、校服定制、学生餐定制等工作中,指定经营、滥收费用以及商业贿赂行为等。

5.气象管理部门:利用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图审核、防雷装置检测等行为迫使他人接受其指定经营者的服务或借机滥收费用等。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工商局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执法股、消保股、市合股、企个股、经检大队等有关股室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股,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对举报投诉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涉嫌不正当竞争问题,已掌握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并确定查处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对掌握的重大线索和正在处理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重点检查,严肃查办大要案件。各工商所、大队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以及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大要案件,要严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严格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大案联办协作机制。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大对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法律知识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适时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六)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县局将统一组织力量,对各所、大队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四、专项行动时间:2016年5月—11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要把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举措,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重点出击,有计划有目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促进行业规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工商所、大队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纠正和防止对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工作汇报和信息沟通。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县局汇报请示。各工商所、大队要加强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及时通报执法情况和有关案情。从6月份开始,每月22日前报送本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请各工商所、大队按上述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局执法股电话:。在实施方案中遇到重大问题,请随时上报县局。

第2篇:消费维权整治工作方案

为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切实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县工商局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从发文日起到2016年底之前,在全县范围内突出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一)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家用电器、通讯器材、电脑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质量和消费环境。

(二)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要以服装鞋帽、儿童服装、儿童用品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法保护儿童消费安全。

(三)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人造板及其制品、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陶瓷地砖等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违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的质量安全性问题,依法保障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安全。

(四)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要以汽车灯具、刹车片、制动软管、车内装饰材料等汽车配件和电动自行车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不符合安全标准、没有产品合格证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已明令淘汰的燃油助力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五)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以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为重点,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集中解决虚假宣传、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义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在总结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一)强化12315中心解决消费纠纷的效能,充分发挥12315在市场监管和服务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提高诉求解决质量;要对12315中心的电话接通率、诉求办结率、消费者满意率、举报查实率、申诉转案率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加强对申诉和举报违法线索的筛查和依法处理,进一步提高解决消费诉求的效能。要不断强化12315数据综合分析能力。

(二)强化商品质量跟踪监测,集中力量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要针对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为重点场所,集中监测经费,增加监测批次,突出安全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监测。要强化监测结果的利用,对不合格商品,依法监督经营者及时退市;对问题较多的重点商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线索要进行梳理和排查,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区域执法协作,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分类监管和信息化监管,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的效能和水平。要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者的信用分类监管,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经营者,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查,有效提高监管效能。要探索重点商品分类监管,科学划分商品监管等级,逐步实现由被动监管到主动监管、由普遍监管到重点监管的转变。要强化信息化手段在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中的运用,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建立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侵害消费者权益大要案件库,积极推进商品质量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推动监管执法电子化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维权的良好环境。要继续扩大12315“五进”工作覆盖面和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引导经营者依法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要不断强化与行业组织的协作机制,突出重点领域,指导行业组织建立和完善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纠纷的机制,推动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优势互补。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会同消委会(消协)组织继续推动“一会两站”全覆盖,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投诉、解决消费纠纷,切实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将“一会两站”建设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工商所、大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工作。

(二)大力开展社会宣传工作。

1、向当地媒体通报工商系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具体内容、措施。

2、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年来,我县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的主要成果、消费维权工作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向社会传播正能量。

3、继续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围绕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关注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4、在五大类商品和服务领域的经营企业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诚信经营,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

5、强化行业自律。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学习法律法规,指导和帮助他们制定规章制度,把消费维权工作纳入行业规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开展市场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五大类商品和服务市场检查活动,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2016.2.1—2016.11.1)。

1、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制定重点商品监测计划,在全县统一组织1-2次专项执法检查,提升专项整治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2、各单位根据当地实际,针对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的存在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针对性、有考核目标、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各工商所、大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应上报县工商局消保股备案,并列入年度考核目标。

3、县工商局成立督查组,把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监管执法作为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督查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到相关市、县开展督促检查、指导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2016.2.1—2016.10.30)。

1、各工商所、大队在开展重点商品专项执法检查中针对存在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2、各工商所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存问题完善整改措施,强化对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的日常监管,防止反弹回潮,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为了及时掌握和总结各地工作,2016年10月30日前,各工商所、大队将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县局消保股;2016年、2016年的5月10和10月30日前,分别上报半年、全年情况和统计表。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群众观点,主动服务大局。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树立群众观点,主动服务大局,努力实现在为民上做好服务,在务实上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确保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消委会、行业组织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三)加强社会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总局“两报一刊”的合作,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宣传报道。要注重正面宣传监管执法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果,宣传消费维权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12315宣传推广力度,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全面展示工商部门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3篇:农村消费教育基地建立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消协“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要求以及市工商局关于把消费教育纳入“美丽,清洁乡村”活动要求,引导农民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营造和谐生态的环境,增强农村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夯实消费教育进农村工作的基础。县工商局决定在镇双潭村委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基地”,有效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消费年主题为主线,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将消费维权的法律意识灌输到农村基层,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教育基地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工商局特成立关于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基地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向农民消费者宣传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观念,普及消费维权常识,在基层一线就近从快调解涉农消费纠纷,共同营造农村放心消费环境。

四、主要内容

(一)在境内设立一农村行政村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基地,聘请农村基层干部为消费教育基地联络员。经协调研究,农村消费教育基地设在镇双潭村委。

(二)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开班讲座、制作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以消费教育为切入点,为广大农民消费者普及《消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消费维权意识。

(三)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推进经营户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经营户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农村消费群体的切身利益,为农村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温馨和谐的消费环境。

(四)在村委设立维权接待处,担负日常涉农消费纠纷的调解处理和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同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

(五)结合人们对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知识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请专家在圩日开展商品真假识别活动,并结合日常受理投诉的案例加以解释。

(六)认真记录农民消费者的举报投诉,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使其消费投诉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信用、人人守信用、讲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沟通信息,以便于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认真总结和推广经验,探索建立长效维权机制。

第4篇: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工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党组发〔2016〕3号)及《市工商局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商系统进一步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工商办发〔2016〕7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现制定县工商局进一步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切实服务广大消费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通过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水平,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需求,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范围。要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12315“五进”范围,要在相对大的商场超市、所有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主要的公共服务企业、国有通信企业,三A级以上景区的同时,在广大农村、大、中、小学校和商业服务活动较为集中的街道社区村镇等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

(二)“消费维权服务站”条件、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要求。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条件、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均按《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016〕156号)文件执行。

(三)消费维权进万家目标任务。

三、创建消费教育基地

要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把消费教育内容纳入“美丽•清洁乡村”活动的通知书》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在农村创建农民消费教育基地,在大、中、小学校创建青少年消费教育基地,在县城社区创建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四、开展打侵权保民生活动

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水平,强化消费维权效能。

五、开展诚信兴商教育引导活动

以9月份“诚信兴商”宣传月为切入点,依托行业协会,开展“诚信•责任”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和整治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时间安排

(一)各工商所完成县局任务分配,并指导、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二)各所汇总本辖区的建站名单,按《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将电子版上报县局消保股,符合桂工商办发〔2016〕156号文件精神新建的站点,在建站的同时,应将资料录入总局“一会两站”、12315“五进”名录系统。

(三)县局将适时组织检查考核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绩效考核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围绕服务群众,把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结合起来,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分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把建立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落到实处。

(三)反馈信息,加强沟通。建立万家消费维权服务站是工商系统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个重要的实践环节,是“消费维权进万家”基础工作,各所在建站工作中一是要注意抓好信息反馈,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反应工作情况、工作进度,通过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更好地促进工作开展;二是要加强沟通。在开展工作中有什么好的经验、遇到什么具体问题以及工作进度、统计报表,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5篇:工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纠风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工商系统作风建设,改善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市纠办字〔2016〕7号)要求,经县局党组研究同意,组织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为打造“清廉漓江、高效政府、务实”提供保障。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领导,确保民主评议活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职责:按照《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组织督促本系统各基层所、大队开展公布通信地址、投诉电话、工作职责,在窗口单位设立信息公开、承诺服务、服务质量评价等机制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以及整改和反馈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督促指导所属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加强与上级机关和县纠风办的联系与沟通协调。

(二)材料及宣传组:

职责:督促各基层工商所、大队上报开展此项工作的材料;编写本系统行风政风评议工作简报,撰写相关材料,并及时上报市局纠风办及县纠风办;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以及内网、内刊等平台,对本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宣传本系统在民主评议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宣传整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为搞好本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评议督察组:

职责:联合县纠风办组织、选聘评议代表,通过采取明察暗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和在窗口单位开展服务质量评价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上报县纠风办;协助综合协调组组织召开评议大会,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协助上级纠风办组织对我局的民主测评工作,并依据《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分标准》进行考评打分。

三、评议范围

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范围:

(一)县局机关;

(二)基层工商所及经检大队。

四、评议内容

(一)健全政风行风工作责任体系情况

建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责任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体系;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责任,细化检查考核办法;按要求设置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把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情况

主动查找和解决本单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优化环境和便企利民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中关于优化软环境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争创最佳投资创业环境”活动;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六条禁令”;将评议工作向基层延伸,提高窗口单位的执法和服务水平,认真解决“推诿扯皮”、“生冷硬顶”、“吃拿卡要报”、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刁难欺诈服务对象等问题。

(三)依法履职情况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要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制定规范行政行为、办事行为的各项规定和奖惩措施;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严禁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及以权、以职、以业谋私,执法不公,野蛮执法等问题,做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文明服务。

(四)查处案件情况

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主动查找解决本单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聘请政风行监督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案件办理制度,对企业、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切实起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建立民意诉求反馈系统情况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络等“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平台为载体,建立受理快捷、办理迅速、覆盖面广的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和互动反馈体系,各部门“一把手”要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民生面对面”专题栏目,认真回答解决群众的咨询诉求;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投诉件,做到及时认领、认真调查、按时反馈;明确交办件和信息报送的主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台办件审核制、回访制、评价制等民意诉求办理制度,提高信息报送工作质量,要从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中聘请行风监督员,参加监督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评议方法。

根据上级纠风办要求,评议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络评议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民意调查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工作要求,我局制订评议实施方案,印发全系统;各部门可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由县纠风办、本部门组织协调对本辖区工商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二)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建立民主评议工作机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公开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自查整改阶段(7月)。工商部门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点实时评价设施,召开座谈会,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社会作出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明查暗访问、问卷调查活动,接受群众监督。

3.落实整改(8月—9月)。各部门对网络、评议员等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4.总结统计阶段(10月)。由县纠风办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员,根据网络评议、问卷评议、评议员评议、服务对象评议等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工商部门群众满意度情况。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为加强对全县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领导,县局成立县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民主评议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为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与争先创优相结合,通过民主评议,打造一批优质服务示范工商所(窗口);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以民主评议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相结合,把道德评议监督纳入评议内容,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明察暗访,评估道德状况,促进解决突出问题;与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相结合,以热线为平台,倾听群众呼声,畅通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

(三)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评议员机制,全面发挥评议员的作用,定期组织评议员参加现场评议活动。由各评议员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跟踪评议,在促进问题解决上取得实效。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邀请媒体参加与跟踪报道,督查暗访结束后,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督查报告,督促各单位整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主动邀请评议员参与听证对话、座谈会、实地参观等活动,征求评议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评议员的监督检查活动,对提出的问题要迅速作出回应。

(四)评改结合,纠建并举。要坚持“纠、评、建”并重,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对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落实专人负责处理并及时反馈;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完善,做到边评边改,评建结合,通过评议达到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服务群众的目的。

(五)严肃评议纪律。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对因违反评议纪律被直接列为不合格单位,要追究所在单位有关领导责任。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一是要充分运用红盾信息网络平台,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监督方式、评议方法,设置调查问卷、意见建议、举报投诉、办理反馈等,接受群众评议,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二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以及内网、内刊等平台,对本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宣传本系统在民主评议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宣传整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为搞好本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六: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2014工商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方案一:工商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海口市20xx年民主评议政府工作部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xx]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议目的

【2016工商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扎实为民服务,实现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部门监管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实施海口“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参评对象为各区工商局、工商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20xx年民主评议市政府工作部门实施方案,我局决定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挺雄

副组长:何冬雨、许家增、陈威

成员:王建禄、柯景森、黄良敏、赵梓丞、王明光、文爱强、周小岛、韦长茂、石晓清、张金清、符建国、王康雄、陈子任、林维平、陈清斌、吴雅琼、翁映阳、王小松、郑德伟、许环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科,主任由王建禄副调研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民主评议工作和总结上报工作。

四、评议内容

1、在信息公开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是否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在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4、在服务态度方面。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刁难群众、作风粗暴等问题。

5、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6、在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机关效能10项工作制度、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受理、整改和反馈的机制。

五、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工作主要采取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明察暗访、民主评议、监督整改、综合评定和总结提高等6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5月16日至5月31日)。市局、区(直属)工商局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及时选聘评议代表,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评议内容、服务承诺、政风行风建设目标、监督方式等,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议和监督,为民主评议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6月1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结合述职述廉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要重点结合评议内容进行“七查七看”,即:查思想认识,看主要领导和所属机关人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参与民主评议工作是否积极主动;查政务公开,看政策法规宣传是否到位、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和工作制度等方面是否落实公开;查依法履职,看是否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查办事效率,看是否存在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查服务态度,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和刁难群众、作风粗暴等问题;查廉洁自律,看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查制度建设,看有没有及时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党风廉政责任制、机关效能10项工作制度、政风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受理、整改和反馈的机制。通过自己找、上级点、群众提和“七查七看”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并且汇总整理,在自查过程中,做到边查边改、边查边纠。同时,市纠风办也将派出行风评议代表进行明察暗访,重点了解存在的问题。

(三)召开民主评议大会(10月21日至11月20日)。召开民主评议大会(时间另定),参会的评议代表不少于100人,主要邀请本部门和基层单位代表、服务对象代表、行风评议员等参加(本部门和基层单位代表不能超过代表人数的30%)。会上,主要领导要报告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情况,评议代表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进行面对面的质询和填写民主测评表(见附件2),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测评工作由被评部门组织实施,市行风评议代表负责监督,市纠风办负责统计。

(四)抓好整改(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单位要在边查边改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自查自纠中查找出的问题以及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列出整改时间表,切实抓好整改。并于11月20日前将整改结果报送市局监察科,以便汇总上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和评议代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整改到位,督促各单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满意度测评(12月21日至l2月31日)。市纠风办将对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6个方面的情况采取“四级量表赋值法”评议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即:“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等4个档次,量化分值分别为:100、80、60、40分。综合评议结果由评议大会测评、社会问卷调查、领导综合评价、单位互评及网络评议5个部分构成,各部分在总体得分中的权重比为4:3:1:1:1(即评议大会测评占40%,社会问卷调查占30%,领导综合评价l0%,单位互评占10%,网络评议占10%)。5项评议中各项所占分值的结果之和,即为单位的最终评议分值。社会问卷调查委托市统计局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市纠风办将对民主评议分值进行最终统分,并将综合评定结果报市效能办,作为市政府年终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

(六)总结提高(年1月)。认真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局政风行风好转。市局于年1月20日前将民主评议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市纠风办,由市纠风办汇总评议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呈市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审议,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依审在各新闻媒体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开展民主评议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举措。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正确对待和主动配合做好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齐心协力,内外互动,不断推进本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

(二)明确分工责任,科学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单位确立目标、落实分工、明确责任,以积极的姿态,接受社会各界行风代表的评议。做到“五个结合”,即:评议与职能相结合;服务与岗位相结合;自查与他查相结合;整改与监督相结合;抓机关与抓所(队)相结合。

(三)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民主评议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的建设。要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完善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方案二:工商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民评工作是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每年一度民评工作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中共呈贡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xx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呈贡工商局实际,制定本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局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年度民评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办(监察室),主任由局总支宣传委员肖勇兼任,负责民评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工商职能和新区建设要求,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民评,促使党员认真对照检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客观评价党员在履职和新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提高广大党员的综合素质和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内容

(一)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同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是否正确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呈贡新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是否具有理想信念,把理想信念同做好工商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真心真意为投资商和经营者服务,为他们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和外部环境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

(三)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严格要求。

(四)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做学习的表率,做工作的模范,做廉洁自律的楷模。

(五)在改革发展中,如在新区建设中是否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范围是在职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只参加活动不评定等次,评议工作从11月23日开始,11月30日前结束。

(一)学习教育。一是由呈贡工商局党总支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动员和部署评议工作。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先锋模范意识。

(二)自我总结。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全局每位党员认真对照党员标准及年初制定的党员个人自定目标责任书,总结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在工作中党员模范作用和新区建设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形成个人民评总结材料。

(三)民主评议。由呈贡工商局党总支制定各支部优秀党员的分配名额,然后由各支部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一是由党员个人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作总结发言。二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要本着实事求是、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明辨是非,进一步找准问题,以达到增进了解和团结的目的。三是支部根据本人自评和评议,评出不合格、合格和优秀党员等次。四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和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由总支在局红盾网党建栏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如党员或群众对结果提出意见,由支部认真核实情况后向总支反映;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总支按规定的优秀党员名额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纪等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慎重稳妥,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

五、民评工作要求

(一)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民评工作,充分认识民评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抓认真,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实施。

(二)民评工作要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要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相结合;要与“两年”建设、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规范化建设等软环境建设相结合;要与本职工作相结合;要与完成新区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要与查找工作不足、总结经验教训相结合。

(三)要求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11月30日前完成,并将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县局监察室。

方案三:工商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局决定,继续在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围绕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促进全市工商系统转变观念、发挥职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解决制约我市经济发展、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分类指导,分类评议的办法。通过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中国鲁尔区,建设晋东明珠城,实现“富裕、文明、生态、诚信”XX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参评范围

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安排,20xx年全市工商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在继续坚持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把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对执法一线和“窗口”部门的评议,重点要抓好对基层工商所的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一)评议内容

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全市工商系统要按照省局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深刻认识投资发展环境特别是软环境对对外开放的决定性影响,从工商部门的行业特点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制定出台相应的优化投资环境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并在落实中取得明显成效;把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与调整优化本地产业结构、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培育发展新的支柱产业、与国有企业的改革改造、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等紧密地结合起来。“重商”就是对外来投资者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主动为投资者着想,及时排忧解难,在全系统形成人人尊重爱护外来投资者,个个热情主动为投资者服务的良好氛围;“亲商”就是要以真诚、友好的态度对待客商,主动与投资者交朋友,以真挚的感情吸引、留住客商;“安商”就是要为客商创造一个注重诚信,依法规范、秩序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让投资者安心在XX发展;“富商”就是要坚持互利双赢的原则,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让投资者通过守法经营盈利赚钱,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以良好的招商引资机制,吸引更多的外地人才、资金、项目进入XX,建设XX,发展XX,从而促进XX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

营造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全市工商系统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个别部门和个别人员存在的以权谋私、执法不公、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杜绝执法和管理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等相关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权利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营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以创建群众满意的部门为目标,建立服务承诺制,实行首办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一条龙”、“窗口式”服务工作机制,公开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认真落实兑现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承诺,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管理就是服务”的执政理念和管理思想,在执法和管理中体现人文关怀。

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廉政环境。廉政就是环境,廉政就是效益。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单位的“一把手”要以实际行动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以自己实际行动的号召力和感召力,带头顾大局、办实事,带头讲原则、讲党性,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形成干净办事、廉政勤政的氛围,以建立健全不愿腐败的教育自律机制,不能腐败的制度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敢腐败的严厉惩罚机制为目标,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抓班子,带队伍,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评议重点

全市工商系统的评议重点要放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正确履行职责上,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要把与群众直接接触的执法一线和“窗口”部门以及基层工商所作为评议的重点,专门集中三个月的时间抓执法一线和“窗口”部门以及基层工商所的评议。通过民主评议,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的乱收费、乱罚款、乱筹资、乱摊派、吃拿卡要和以权谋取小团休利益、个人利益的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1、各县局、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已有的评议领导和工作机构进行合理调整、完善,制定20xx年度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实施方案,于5月30日前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月活动。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承诺的内容要结合上年度的整改落实工作,突出重点,切合实际,要有具体指标,并报市局行评办备案。同时,要将公开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3、继续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节目和《政风行风监督》栏目。

4、设置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有条件的可设立评议电子信箱。

(二)调查评议和整改反馈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要通过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普遍调查手段,深入了解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同时,要针对本部门存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市局行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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