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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6-08-13 10:41:4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于田县教育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中心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及“十八大”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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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于田县教育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中心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及“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和谐昌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 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力争在年内实

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中心校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

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4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条件》,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

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4周年,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6月11日~7月15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7月16日~9 月中旬)。

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 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4.选树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典型。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事迹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在全校营造争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浓厚氛围。

5.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建设日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双百”人物的学习活动提高学生的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

6.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

篇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方案

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为深入巩固xxx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成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作为xxx州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首府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顺应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是创新服务管理、推动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实践。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市委、市政府在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开展好创建活动,对于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开创我市改革发展新局面、奋力提升首府xxx市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为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和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目标和任务

到2015年年底,在巩固原有创建的基础上,达到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验收要求,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一)在民族工作创新方面起示范作用。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格局,健全民族工作体制,不断创新工作形式,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为主题,在共同团结奋斗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进入小康。

(二)在民族关系和谐方面起示范作用。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妥善协调民族关系,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充分展示我市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民族关系风貌。

(三)在民生改善保障方面起示范作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使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全市人民,建成文明宜居、生活幸福的城市。

(四)在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方面起示范作用。提升首府xxx市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州乃至自治区城市间得到明显提高,较大幅度提升各族人民群

众的生活水平,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五)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加大教育支出和民族教育力度,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逐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各族群众的自豪感,使之成为凝聚促进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

(六)在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起示范作用。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交流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使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

(七)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起示范作用。坚持可持续发展,结合“五个xxx”,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力度,推进现代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四、主要内容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继续做好十项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以现代文化促进思想大解放、促进“三化”进程、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稳定。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文化建设,在弘扬、继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打造团结奋斗、开放融合、感恩向上、进步创新的现代民族文化。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加大《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力度,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全过程、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国民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全

过程。坚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既要教育群众,也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也要教育汉族干部群众;既要教育一般干部,也要教育领导干部;既要注重社会宣传,也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理论宣讲;既要在城市、也要在广大农牧区开展宣传教育;既要在地方、也要在部队、企业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在学校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深深根植于各族青少年心中。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加大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覆盖面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文艺作品、影视节目等艺术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典型引路,在全社会不断发现、培育、推出民族团结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贯穿到各行各业、各条战线,落实到社区、村组、单位,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渗透到千家万户。要把旗臶鲜明的立场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起来,把一般性内容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把阶段性的宣传教育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全力推进经济跨越。重点扶持壮大本地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全力提高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围绕优化提升种植业,做优做强现代畜牧业,积极发展特色林果业。活跃壮大农村二、三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农牧业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村稳定,加速推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跨越,在全州率先实现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过万元和农牧业现代化。大力推进旅游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大力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乌昌经济一体化,促进兵地、油地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支持中等、高等教育发展。切实抓好“双语”教育,加大“双语”教师培训力度,加快推进民汉合校、混合编班进程,积极实施民汉合校二期工程、“双语”幼儿园基建等项目,加快解决中小学“双语”教学师资短缺问题,配齐配足配好“双语”教师。逐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一批民汉合校普通高中。要加大教育资源向乡镇薄弱学校倾斜力度,解决好城市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逐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牧区学生免收杂费书本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寄宿生活费补助等帮困政策。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工作,逐年扩大农牧区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比例。突出抓好职业教育,加强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搭建校企、校地合作办学、就业平台,努力建设面向各民族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看病难、就医贵的问题。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各类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巩固“新农合”成果,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持政策,重点实施少数民族优生、优育、优教工程,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积极推进“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东风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完善村、社区文化室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重点扶

篇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第1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第2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5〕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5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第3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第4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正如歌词里唱到的这样,我们祖国幅员辽阔,散步在各地的“小家”,共同组成了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样这样一个“大家”。这些“小家”因为有了团结一起的奋斗,因为有了和睦一心的相处,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繁荣昌盛,和平民族化的国家。

每年国家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就是要全国人民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国人口自古以来就是大杂居,小聚居的的分布特点,这零零散散的分布不能让它们像一盘散沙一样,随风到处飘散。应该把他们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发挥最大的作用,这就是我们的民族团结精神。我国一直推行的是民族平等,民等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们民族的大融合。具体怎么促进民族团结呢?

首先,明确指导思想。我们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党忠诚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

篇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5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安定和谐,是实现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根据自治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15年开始,全州大力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全面深化和提升全州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昌吉州劳动就业局按要求、分步骤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落实责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为确保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得以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建工作,成立了州劳动就业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并及时向州创建领导小组进行了申报。

二是积极动员,提升机关创建意识。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安排布置,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学先进、树典型,搭建人人创先争优的模范平台,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为契机,努力把就业服务工作融入到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促进发展、创造和谐的大局上来。

三是机关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创建工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中做表率,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政策,带头讲党课,带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中来。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机关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我局认真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将民族政策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纳入学习计划中,中心组及机关干部学习做到了有安排、有内容、有重点、有记录、有笔记,切实抓好学习落实

一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局以集中学习和实地参观的教育形式相结合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六史"教育活动。今年5月,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参观了吉木萨尔县地质公园了解了地质演变的宏伟、壮观的过程;参观了奇台县古城商业街,亲眼目睹了古城奇台快速发展的崭新面貌;参观了奇台县博物馆,使机关干部对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发展的历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深刻认识新疆千百年来各民族和睦共处,繁衍生息是祖国不可分割铁的事实;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昌吉州民族团结有奖知识竞赛"答题活动。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和马克思主义"五观"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结合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大力营造促进民族团结的氛围。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活动月期间,我局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州上组织的形势政策宣讲报告、党史国情区情系列讲座、"爱党、爱祖国、爱家乡"主题诗歌朗诵比赛、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的纪念建党90周年书画大赛、州直机关党建第三片组组织的"新疆民族发展史与民族团结教育"专题报告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民族团结电影《乌鲁木齐的天空》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对道德模范,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先进事迹进行学习。

三是结合包村支农、帮扶社区工作,贴近基层少数民族群众。今年来,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帮扶工作,特别针对少数民族群众,掌握生产、生活情况,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就业优惠政策和各项补贴政策,让好的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得以充分落实。努力解决好少数民族就业困难群体、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实现少数民族群众稳定就业,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结合开展迎七一活动,深化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七一前夕,局党总支积极联系对接帮扶村支农点吉木萨尔县新地乡新地牧业村和进驻帮扶的延安南路毛纺厂社区,了解情况,以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为主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慰问工作。赞助包村支农点新地牧业村党支部3000元专项活动经费,开展活动庆祝党的生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前往毛纺厂社区对5户困难群众,其中3户少数民族,进行了走访慰问,折合现金共计2000元,为新地牧业村资助10000元打井资金,解决人畜饮水及田地灌溉困难,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温暖的关怀。

三、立足本职,大力开展创建工作

我局立足本职,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创建力度,结合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包村支农、帮扶社区等工作,以丰富的活动为载体,加大创建力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通过农牧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少数民族农牧民增收。今年3月,我们结合帮扶东三县对口支援工作,搜集用工信息,租用车辆,带招工企业分别在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与当地就业部门联合开展人力资源交流会,并将用工信息向各乡镇农牧区发布,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木垒大石头乡捐赠电脑1台,办公桌椅1套、沙发1套哈文就业政策宣传资料2000多份;

二是举办农牧民进企业实地考察活动。今年5月,我局与五彩湾煤电煤化工企业对接联系,租用车辆,组织木垒县大石头乡、吉木萨尔县新地乡、新地牧业村的乡(镇)、村两委班子领导及富余劳动力代表97人(富余劳动力代表全为少数民族),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展览中心、开发区部分煤电煤化工企业以及露天煤矿参观考察和用工对接。这是首次举办农村富余劳动力现场参观考察活动,旨在积极宣传煤电煤化工企业,通过现场参观考察,特别是企业建设情况、职工生活、工作环境情况以及工资待遇情况等,加深农牧民对企业的了解,有力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到煤电煤化工企业就业实现增收的同时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三是赴南疆三地州招用少数民族员工。为缓解我州用工企业"用工荒"的难题,实施了组织企业跨地州招聘的有力举措,今年分别2次赴伊犁州、2次赴南疆三地州等地开展招聘活动。在南疆三地州开展招聘洽谈活动,得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努尔?白克力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韩勇、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卫、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等自治区领导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专报》"昌吉州在招用南疆三地州富余劳动力工作中显现的问题及建议"上都做了重要批示。一致认为:"昌吉州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引起重视,各级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此类问题的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把好事办好"。自治区人社厅黄钰副厅长还专程就此来我州开展调研。

四是与帮扶社区联合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今年8月30日,我局与帮扶单位延安南路街道毛纺厂社区,以庆祝2015年肉孜节为契机,邀请辖区少数民族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专题座谈会及肉孜节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社区领导班子和辖区少数民族代表共同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我局与毛纺厂社区签订了《民族团结共建协议书》,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少数民族的帮扶力度,特别是加强少数民族政策宣传,针对有就业需求的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援助服务,与社区紧密配合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少数民族帮扶台账和帮扶体系。(

五是扎实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我局坚持维稳工作常态化,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加强内部学习教育,提高干部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值班等各项制度,确保各环节不出差错。在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过程中,做到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分工细致、责任到人,指定专人负责会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同街道、社区的合作。落实联系帮扶社区责任制,每逢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深入社区开展维稳工作,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维稳值班、巡逻工作,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维护、整治社会治安公共秩序。目前,我局无信访事件,无影响社会稳定案件发生,无重大民族矛盾冲突。

目前来看,我局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州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扎实做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

篇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5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计划

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工作计划

2015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之年,更是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隆重热烈地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事,对于进一步坚定努力工作的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推动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要求特制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评理论、-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结合大队实际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促进大队民族团结进步和创建和谐社会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三、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意义,充分利用早点名和晚点名极宣传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2、加强学习,提高全体队员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学习有关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到大队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领导、有布置,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依计划而行。

3、结合大队实际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1)通过开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英雄事迹。

(2)在队员中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形成团结、友谊、进步、发展的良好局面,

(3)通过五月民族团结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民族团结等教育活动,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对队员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使广大队员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4、在队员中开展民族帮扶团结活动,使大家在活动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

疏勒大队

2015年5月1日

篇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6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研讨方案

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研讨方案

为确保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县委关于搞好活动的指导思想、根本要求和基本原则,本着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聚焦政治坚强和反对“四风”,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抓发展的战略定位,以建设平安幸福新鄯善为目标,充分利用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契机,着力解决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方面的薄弱问题及党员、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培养和造就一支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全面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二、着力解决问题

(一)着力解决党员政治上不够坚强的问题。认真解决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面对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含混、态度暧昧,不敢发声亮剑,面对矛盾不敢迎难而上,面对危机不敢挺身而出,面对“三股势力”不敢坚决斗争的问题;认真解决党员理想信念缺少,公开、半公开做礼拜,参加封斋、烧香拜佛、讲经布道等宗教活动,热衷算命、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对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信仰、民族感情搞渗透破坏活动,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对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活动不敏感,认识不到位,防范意识差的问题;着力解决有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出资人政治方向存在偏差,只顾自身利益、不重视反恐维稳工作,维稳措施落实不到位,认为维护稳定是县委和政府的事情,企业没有必要进行过多投入,值班巡逻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安保联防人员和防卫器材没有及时配备到位的问题;重点解决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对企业业主及党员不积极教育引导,对违纪违法的不能坚决制止,对党员教育管理不重视,忽视政治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员立场不坚定,理想信念动摇,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对党组织言行不一致,不按时缴纳党费,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不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不履行义务,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企业党组织把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作为基础和最大的群众工作,创新民族团结教育形式,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二)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党组织对生产经营关注不够、研究不深,开展活动不多或是流于形式,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党员教育不到位,党内生活不正常,党员管理不规范;党员出资人党员意识弱化、对开展党的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支持、不配合、不重视企业党建工作;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务工作不熟悉,工作职责不到位,企业党建工作被动应付,做样子,党建工作推进难;企业党员受利益驱使缺乏荣誉感、责任感,履行党员义务不积极,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三)着力解决一些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些企业只顾生产经营、不愿承担社会责任、不愿承担各级党组织安排的村企共建、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任务,只顾自己赚钱,不愿参与“光彩”事业,忘记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义利并举、扶危济困、投身光彩、奉献爱心、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在招工就业安置中,因为食宿安排、语言交流等方面的不便,宁愿接纳内地民工也不愿接纳本地的少数民族农民工,在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安置,增加农民非农收入,推动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方面发挥作用不大、承担责任不够、做的贡献不多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解决党员、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企业效益提高不同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不落实、企业随意拖欠克扣员工工资、随意占用员工的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随意加班延长劳动时间、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等问题,对职工群众合理诉求漠不关心,不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不够,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提供法律培训、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少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地委有关要求,认真解决企业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不够,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党建工作不规范,“全覆盖”水平、质量不高,党支部活动不正常,党组织书记素质不高,缺少活动室、活动经费和学习资料等问题;“七抓七促”不平衡,积极解决党组织凝聚力不强,党员教育管理培训不够,主动关心服务党员不到位,培养、发展党员迟缓滞后等问题,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难题办法不多、水平不高,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存在“两张皮”现象,企业工青妇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党建工作不规范,组织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跟不上,党员教育管理培训不够,主动关心服务党员职工不到位,流动党员不愿亮身份,存在“隐形党员”、“口袋党员”现象,发展党员困难,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和带动职工群众组织发挥作用不够,党组织的号召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三、推进措施

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面广量大、类型多样,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新载体抓手和方式方法,确保活动特色鲜明、推进有力、富有成效。

(一)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出资人教育培训和定期谈话机制。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出资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以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教育,加强合法经营、廉洁诚信教育,在促进民族团结,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做表率。同时,建立县委组织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委与企业出资人定期谈话制度,注意听取企业出资人对加强党建工作的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理解和支持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二)探索开展开放式党组织活动。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坚持“为企业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员工所拥护、为业主所理解”的原则,注意处理好“三种关系”(即:处理好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与保证企业自主经营的关系,做到引导不领导、参与不干预;处理好开展党建工作与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关系,发挥党组织自身优势主动开展工作;处理好教育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与坚持为企业发展作贡献的关系,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为企业发展作贡献)。在活动方式上要体现灵活多样,要按照“小型、业余、分散、务实”的原则开展党的活动,开展活动时做到“两少两多”(即:少集中、多分散,少开会、多交流),尽量做到企业经营和党的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三)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注重解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实际问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推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先锋绩效考核,设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先锋基金,按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总数的20%的比例,按照150元/季度的标准发放党员先锋岗位津贴,增强党员意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定期开展“双找”(即: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摸排流动党员,动员流动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组织开展政治引导、活动吸引、党员关心关爱、党员典型选树等活动,促使“隐形”党员亮身份、“口袋”党员亮身份。

(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双覆盖双增强”(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有形覆盖和工作有效覆盖,增强企业党组织凝聚力和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工程建设,广泛开展“双强六好”(即:发展强、党建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应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创建活动,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为重点,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科学发展为目标,积极推进党组织“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映好”建设,实现企业“发展强、党建强”。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活动,通过年初分类定级、年内着力晋位、年终考评升级的程序,实现基层组织有晋位、书记素质有提升、党员队伍有活力、经费投入有保障、工作制度有落实,并建立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形成“再分类定级-再晋位升级”的良性循环,力促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五)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采取资源整合共享、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在用好上级下拨、补助经费的基础上,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并积极探索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

(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区域共建。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与村(社区)、机关党组织开展“村(社区)企联建”、“文化联建”、“结对帮扶”等活动,形成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实现区域内党组织互惠共赢。

(七)扎实开展“七抓七促”工作。以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为抓手,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以创先争优为抓手,促进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以文化建设为抓手,促进企业内外和谐;以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为抓手,促进群团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调处矛盾纠纷为抓手,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以培训教育为抓手,促进“两支队伍”素质提高;以健全机制、制度为抓手,促进党建水平提升。

(八)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家规模以上或影响力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相关乡镇和各园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3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听取企业出资人的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设成为示范点,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抓重点步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搞好思想发动。单独组建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联合组建的党组织可按隶属关系或区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集中参加上一级党组织、行业党组织、园区党组织或村(社区)党组织的动员大会,并在本单位党员中传达。

2.抓好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自治区、地区、县规定篇目及《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x党办〔2016〕x号)、《xx县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x党办〔2016〕x号)文件。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普及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适当安排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党员业务本领。坚持灵活多样、务实管用原则,利用开班组会、业务例会等时机学习。可根据实际,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作辅导报告。通过知识竞赛、演讲征文、网上论坛、板报专栏、集中座谈等形式,组织党员交流学习体会。通过学习教育,加深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职工的普遍自觉,使“动乱遭殃、稳定安康”、“国家为我谋福祉、我为国家作贡献”、“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道理深入人心。

3.征求意见建议。以党支部为单位,由班子成员带头、党员参与,采取面对面交流、发放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出资人和合伙人、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一线员工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并认真进行梳理反馈。

(二)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查摆突出问题。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积极主动征求上级党组织、职工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困难的职工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不是党员的企业主要出资人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聚焦政治坚强、反对“四风”,查摆在政治意识、作风建设、服务职工解决职工切身利益和落实“七抓七促”措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剖析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设基层党委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贯彻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逐一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具体评议意见。党组织和党员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进行归类分析和深刻反思,写出对照检查提纲,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

2.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会上,党组织书记要代表班子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参会党员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评议意见。专题组织生活会可邀请部分职工代表、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后,将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三)抓好整改落实。

1.抓好整改落实。党组织和党员要针对征集意见、自身查找和组织生活会收集到的问题,列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办法。整改落实要坚持实事求是,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能解决什么问题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要实行开门整改,向党员、不是党员的企业主要出资人、职工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职工群众评价和监督。

2.健全工作制度。要注意总结在实践活动中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按照务实、管用的要求,重点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与管理层双向互动制度、党群活动一体化制度、党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等制度。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县委负责本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委、园区工委、各乡镇党委在抓好自身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负责所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认真搞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党建指导员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增强指导工作的有效性。

(二)推进组织覆盖。借助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利契机,抓好党建工作,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全覆盖。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立足积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着力提高党的工作辐射力和影响力;对软弱涣散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集中整顿。

(三)推动两不误、两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正常生产经营之间的关系,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精心设计主题鲜明、具体可行、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编辑:果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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