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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2016-08-15 09:43:2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共6篇)2016物价局门前三包工作方案2016物价局门前三包工作方案根据“三城同创”指挥部关于县城区“门前三包”“强入轨”轮班监管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县物价局与县科协及时派了人员对县街责任路段进行了调研,特制定了此路段“门前三包”“强入轨”监管制工作实施方案。一、责任到单位、到人,细分路段落实街监管路段由...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2016物价局门前三包工作方案

2016物价局门前三包工作方案

根据“三城同创”指挥部关于县城区“门前三包”“强入轨”轮班监管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县物价局与县科协及时派了人员对县街责任路段进行了调研,特制定了此路段“门前三包”“强入轨”监管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责任到单位、到人,细分路段落实

街监管路段由县物价局牵头,与县科协一起负责该路段的“门前三包”和“强入轨”监管工作。按照县物价局与县科协约定从南端出入口至原县农行路段由县物价局负责包干;从原县农行至北端出入口路段由县科协负责包干,共同开展好监管工作,完成好监管任务。

二、采取措施,监管方式两者结合

对责任路段内的单位、商户、住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的“强入轨”监管采取平时监管和定时监管。

平时监管是由各责任单位根据路段的具体情况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所需要的时间、人数自主组织的“强入轨”监管、督促、劝导,每周不少于一次。

定时监管是各责任单位按照县“三城同创”总指挥部的安排统一在“三城同创日”即每周五下午上班时间内,各责任单位干职工在指定责任路段开展定时监管工作。定时监管工作时做到佩戴“三城同创宣传监督员”字样的红袖章,进行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监管工作。

三、明确任务,监管整治落实到位

【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确保对责任路段内的单位、商户、住户进行“强入轨”监管、督促、劝导,促使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1、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卫生清扫、随时保洁;遵守卫生管理规定,袋装好垃圾并在规定时间将垃圾倒指定地点;及时清理“牛皮癣”、小广告等。【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2、包环境绿化。爱护房前屋后的公共环境,自觉搞好工作、经营环境绿化和生活环境绿化。

3、包过往秩序。管好门前车辆停放等行为,不得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保持门前秩序井然;制止损坏门前标牌标识、垃圾箱、电杆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4、遇有难以制止的违法违规及不文明行为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篇二: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2016物价局从政道德活动实施方案

2016物价局从政道德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区委决定从今年4月至7月在我区开展领导干部从政道德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从政道德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从4月20日至7月30日,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的“讲道德、重品行、促廉政”从政道德专题教育。为确保该活动深入开展,加强对党员干部从政道德的教育,筑牢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更好地促进价格工作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从政道德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局领导班子道德建设,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教育和引导局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增强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效能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以新一轮民主评论机关工作为契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良好的价格干部形象,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贡献。

二、活动时间及参加对象

(一)活动时间:4月20日开始—7月30日。分动员部署阶段、学习教育阶段、剖析整改阶段和总结交流阶段。

【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召开局从政道德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全局科级干部参加,由党组书记董建国作动员报告,学习区专题教育活动方案,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2、学习教育阶段(4月下旬-7月下旬):围绕从政道德教育这一主题,丰富活动载体,活跃活动形式,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剖析整改阶段(6月中下旬):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从政道德要求,针对本单位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联系实际,认真进行剖析,深刻认识危害,提出整改措施。

4、总结交流阶段(6月下旬):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领导班子成员汇报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汇报查找出来的问题、具体的整改措施等(时间控制在5-8分钟),党组书记董建国作总结发言。

(二)参加对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主要内容

(1)组织一次从政道德专题教育学习讨论会。(4月下旬)

通过讨论,使大家对从政道德教育的意义有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破除“官本位”思想、“特权”作风、“老好人”现象等不良倾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自觉养成“二个习惯”,认真履职,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

(2)组织一系列专题理论学习活动。(5月-7月)

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办法组织理论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各参学人员以必学读本及选学读本为主要教材,联系价格工作实际,结合自身情况,写出读书笔记或读书心得。必读文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报告》、《反对自由主义》、《为人民服务》等。选读文献:《“两个习惯”法律法规学习读本》、《腐败人生警示录》、《辩证者务实办》等。

(3)上一次党课。以“从政道德”与“廉洁从政”为主题,对本单位所有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辅导,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6月上旬)

(4)开展一次从政道德教育参观学习。(6月中旬)

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教育,组织大家观看《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以案明纪、以案教人,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使党员干部认识“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

(5)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6月下旬)。以“物价干部应具备什么样的从政道德”为题,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建设、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加强从政道德建设的努力方向,进一步整顿机关干部作风。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党组书记董建国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参加的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要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和落实活动方案,搞好动员部署,周密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从政道德专题教育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局领导要带头参加教育专题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支持专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每位科级干部要严肃认真地抓好每一阶段的工作,不能走过场;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地参加活动,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二)联系实际,扎实开展。紧密结合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干部思想作风实际,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形式,力求有的放矢,做到入脑入心。创新专题教育方式方法,统筹兼顾业务工作和专题教育活动,确保做到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两不误、两促进”,有序推进局领导班子从政道德建设。

(三)突出重点,确保成效。结合“两个习惯”建设、“作风提效年”、领导干部“三解三促”和百姓办事“零障碍”等活动,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要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心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整改突出问题作为检验专题教育活动成效的标准,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要严格杜绝以下不良现象:服务意识谈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在服务群众办事中分亲疏,熟人热情周到,不熟的态度粗暴,能够办的事不及时办理,不能办的事不作出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无责任心,做工作干事业没有激情,敷衍了事,拖拖拉拉,简单应付,得过且过;目无组织领导,对局务会议议定事项或领导交办的工作,落实不力,执行走样;工作纪律性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上自由班,想来就来,迟到早退;工作浮于表面,深入基层不够;贪图安逸、享受,有利可图抢着做,无利可图绕着走;个人利益第一,达不到个人目的,就造谣生事,毁谤他人,影响团结和整体形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反馈,积极接受监督,确保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篇三: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2016物价局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4篇

第1篇:2016年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责任制的深化发展,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得以正确全面贯彻实施,为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物价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执法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8)《省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暂行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关于统一赃物估价工作的通知》

(10)国家计委等四部门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

(11)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12)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1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14)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5)国家计委颁布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16)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

(17)国家计委发布的《政府决策听证办法》

2、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学法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管理条例,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暂行规定。通过学习认真领会各法规条例的宗旨提高执法水平,做合格的执法者。在学习形式上以集体学习为主,自学为辅,每周一上午为学习日,每人建立学习笔记,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树立执法权威、扩大社会监督、营造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局领导班子要同干部职工一起坚持每周一的学习制度,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上级有关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统揽全局正确决策的能力。同时,认真组织好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二、2016年执法目标

(一)物价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府及人大领导、监督下,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实施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治价的进程,强化监管执法和服务,提高队伍素质,以价格政策,促进需求增长,加大价格收费的监督和监管力度,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搞好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完善服务体系,为我县经济的大发展发挥好物价部门的作用。认真实行“两化一制”和“执法公示制”深化完善执法责任制,促进物价职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和县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狠抓落实,全面实行“两化”的要求。

(二)依法行政的各项量化目标任务:

1、在目前价格运行的情况下,利用价格调控引导消费,推动需求增长,反对倾销,反对暴利,使我县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2、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整顿,进一步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目录,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降低收费标准的一律降低,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实行各执收单位实施收费前必须到物价部门领取《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实行《企业缴费监督簿》保护制度,《个体私营、门店缴费明白卡》登记制度,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收费审验和办理《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年审坚持自审从宽,复审从严的原则,对无视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3、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和经济秩序。认真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今年物价检查工作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抓好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管,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价格的常规检查。重点开展对药品价格、医疗收费、工商、公路、住房、农村电价、中小学收费的检查。积极开展明码标价、反价格欺诈活动。发挥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12358作用,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4、搞好涉案物品价值认定、资产评估、交通肇事车辆定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保护合法权益。严格执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依法行政,推动和保障我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以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人民公仆形象。

三、工作措施

1、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全局的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安排执法人员的培训,对执法中有功人员进行表彰,追究错案办事人员的责任,以及领导小组认为应该办理的其他事项。

2、物价局局长执法责任

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使价格管理职能,对全面正确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负总责。负责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及时组织搞好各项政治活动,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物价队伍建设。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负责,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业务工作任务,并及时请示汇报工作,按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和提高全局工作水平。加强本局内部工作管理,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促进物价工作的发展,及时组织召开全局执法工作会议,听取执法工作情况汇报,进行总结,对全局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领导责任,对造成执法失误的工作人员及时作出处理。

3、副局长执法责任

(1)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搞好全县价格执法工作,具体分管法制室执法工作的落实。指导法制室搞好对违法案件的审查、复核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准、违反程序、处罚不当的案件,及时予以纠正。对执法失误负领导责任。指导法制室搞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2)分管收费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制

协助局长搞好全县收费管理、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执法工作,具体分管业务股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指导业务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加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对执法不当造成的执法失误负领导责任。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整顿与规范,具体分管业务股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指导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3)分管物价检查、价格举报中心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搞好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举报执法工作,具体分管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指导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加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对执法不当造成的执法失误负领导责任。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方针。指导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4)分管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做好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具体分管价格认证中心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组织科室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及执法水平,做到客观公正地进行涉案物品价格评估认定,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5)分管车损事务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做好车辆定损价值认定工作,具体分管车损事务所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组织科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进行价格评估认定,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4、各股室责任目标

(1)法制室执法责任:

参与本局的综合决策,从法律上当好领导和各股室的参谋。对本局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现场检查报告,复核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组织参与本县物价执法检查,并负责执法解释。组织本县价格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负责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执法证件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物价检查所责任目标:

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扩大对内需求,切实加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涉及面广和具有垄断性公用事业价格的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法》,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搞好明码标价和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及行业检查、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3)业务股责任目标:

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整顿与规范,打好“清费、治乱、减负”的攻坚战,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决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员上岗证”制度和“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企业缴费监督簿”制度,“收费年审”制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价格法》和《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依法处理。

(4)认证中心责任目标:

认真做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部门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及财产纠纷等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工作,紧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搞好物价指数的编报工作,及时、准确地采集市场价格数字,为各级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不断拓宽价格事务工作,做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使价格评估工作再上新台阶。

认真做好公安局交警受理的各类肇事车辆价格纠纷评估,做好车损认定评估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办案水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其它股室要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执法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完成上述任务,要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落实,执法人员要对本股负责,各股、所长要对各分管局长负责,各分管局长要对局长负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努力完成2016年执法责任目标。

四、各行政执法具体操作程序:

(1)办理行政性、事业性单位收费年审一般程序:

<1>办理《收费许可证》一般程序:审查收费单位和收费人是否有合法收费依据,财政统一票据及单位是否有收费员,对符合条件给予办理发证。

<2>部署动员准备阶段,使被审验单位明确收费年审的意义、范围、内容和方法。

<3>自查自审阶段,各执收单位认真自查自审,写出自查自审工作情况报告,报送收费年审办公室。

<4>验审阶段,对自审情况进行复核审验,并作出年审结论。

<5>总结处理阶段,对单位和部门年审情况总结处理。

(2)物品价值认定程序:

<1>出具委托书,由委托单位向物价局出据物品价值认定委托书。

<2>现场勘验,同委托书单位到物品现场进行勘查认定物品的质量、新旧程度等状况,确定被认定物品的价值。

<3>出具认定文书,将被认定的物品价值制作认定文书报局长审批,送交委托单位。

(3)物价监督检查一般程序:

<1>对在检查工作中及群众举报发现的案源需立案查处的,报局长签字立案查处。

<2>立案后,组织办案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及其他案件材料要及时立卷,确保卷宗完整齐全。

<3>将案件提交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作出处理意见。

<4>制作处罚决定书,在规定期限送达,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对处罚不服者,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五、建立内部约束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1)建立和完善更为严密的内部约束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除对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加以重申和落实外,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对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学习和职业道德培训,使执法者知法、懂法、依法行政、廉洁勤政。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案件集体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执法人员岗位规范,坚决克服监督管理和查办案件中的随意性。三是年底在物价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表彰严格执法的人和事,奖优罚劣,树立良好的执法环境。四是推动政务承诺制度,树文明、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形象。

(2)推行政务承诺,扩大社会监督。为保证执法的正确性,我局将推行政务承诺制度,执法工作向社会公开,并向社会聘请主要由人大代表参加的逆向监督员和法制联络员,及时向他们通报情况,接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在全局树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勤政、高效服务”的意识,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和更高的执法水平,创出一流成绩,以政府提速为契机,转变工作作风,廉洁勤政,提高机关服务水平。通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来树立物价队伍的良好形象和执法权威,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深化执法责任制工作。

第2篇: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局2016年度“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各项工作,根据《县“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邹政办字〔2016〕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局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年内要进一步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并及时将重大决策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形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经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局法制机构将从职责权限、法定程序、实体要求等方面对决策的内容、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为我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成本效益分析、听证等制度。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反馈;要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探索建立局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运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作用。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是依法界定行政程序主体与职责。在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县政府法制室备案。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规定》,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局将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调查、证据规则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三是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局将按要求及时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审批最少、收费最低、效率最高、评审评估最快、环境最优”的目标,打造良好的县域营商环境。四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人员资格审查,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上岗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证件和上岗执法。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局将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合理安排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开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出现通过规范性文件形式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认真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条例》中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协调裁决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和强化监督,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二、方法步骤

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召开局“行政程序深化年”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我局“行政程序深化年”工作。制定“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按照各自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好各项计划。活动期间,各股室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县政府法制室。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县政府法制室将结合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股室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行政程序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行政程序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监督检查

为保证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县政府法制室检查,局将开展大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检查一次,上半年重点检查“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启动情况、各项重点制度的建设及开展情况,下半年重点检查“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总体情况。

第3篇:物价局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邹发﹝2016﹞2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围绕“1247”总体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稳物价、重民生、强监管、促发展”为工作重点,运用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发挥价格监督监管职能,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把握的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领导带头。领导班子和中层要先学先听先查先改,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剖析、带头整改落实,为大家作出表率。二是突出解决问题。突出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突出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三是突出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全面公开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电话和电子信箱、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群众参与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评议整改效果的全过程。四是突出衔接带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不分段、不转段,将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上下联动,系统解决问题。五是突出认真精神。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困难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错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从严从实,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目标任务

主要任务是着重解决领导班子和中层“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改进作风的要求落实到全体党员干部中,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通过活动开展,使党员干部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聚焦作风建设,突出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

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作风不实问题。服务承诺一大堆、服务公告很显眼,但服务质量差、态度不好;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无组织无纪律,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目光短浅,急功近利,只顾眼前不管长远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担当意识,真正把心思用在务实干事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主要是为民服务意识淡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遇难则退;办事程序不公开、不透明,不一次告知;大局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中梗阻”;作决策、定事情,闭门造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为民意识,勤政务实,诚心为群众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真心做人民的公仆。

反对享乐主义。着重解决及时行乐思想。主要是贪图安逸、不思进取,缺乏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斗志;遇到矛盾绕着走,碰上“硬骨头”不开口,缺乏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勇气;热衷于当“指挥员”、“评论员”,不愿当“战斗员”、“办事员”,缺乏求真务实、踏实干事的作风;精神懈怠、纪律松弛,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玩心重,玩心浓;上班玩游戏、逛淘宝、干私活;党性意识差,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反对奢靡之风。着重解决铺张浪费和享乐问题。主要是公仆意识淡薄,花公款大手大脚,用公物随心所欲,办公、接待、公车支出超标;热衷于迎来送往、打牌、喝酒、搞聚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艰苦朴素本色,精打细算,艰苦创业,勤俭办一切事情。

(二)坚持勤政为民,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牢固树立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加大对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好12358电话及《效能连心网》反应的价格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民本意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尤其是对上级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时进行梳理、监督、检查,确保上级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强化宗旨观念,突出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着重解决服务措施不健全、保障体系不完善;公仆观念不强,坐等群众找上门,不问群众冷暖;责任意识不强,不会做、不愿做群众工作,眼睛向上不向下;守摊子、混日子,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真正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四、方法步骤

此次教育实践活动1月份开始,9月份基本完成。着力抓好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组织集中学习讨论。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读、专家辅导、收看视频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规定的内容和材料,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采取“轮流领读,全员跟学”的形式,重点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规定书目,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集体讨论、相互交流,系统研读、理论提升,并采取心得交流等适当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交流材料不少于2000字。结合实际,活动期间至少组织1次“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大讨论,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八个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上一堂廉政党课、办一场警示教育报告会、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编发一组廉政教育短信、编印一套警示教育材料、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参加一次廉政教育巡回演出)。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到县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等接受现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组织全局人员观看县委组织的系列专题教育片。

3、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突出“面对面”、注重“背靠背”,结合我局“三进三服务”联系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对象,广泛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所思所盼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民主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充分利用政务网站、短信、电子邮箱等现代信息技术,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深入对照查摆问题。领导班子和各中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对照梳理的意见,深入查摆“四风”问题。落实好“三个摆进去”,即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摆进去;下级存在的问题,上级要摆进去;股室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要摆进去。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及一般同志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如实通报情况、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之间要相互帮助提醒、交换意见,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约谈,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

2、广泛开展谈心交心。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要逐一进行谈心。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也要开展谈心交心。谈心谈话要务求实效,做到把班子问题谈透、自身问题谈透、对方问题谈透、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透、改进措施谈透,谈不透的要多次谈、反复谈。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人员,要结合征求意见、自己查找,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撰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其他干部党员也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对分股室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督导组对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把关,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照检查不清楚、不属实、不深刻、干部群众不认可的,要推倒重来。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督导组要审阅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会上,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原则,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督导组全程参加;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除卧床不起、行动不便党员外,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建立整改台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实际出发、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向群众讲清楚。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责任人,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并严格进行整改。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要结合整改,集中办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2、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要结合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各自的整治重点。要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向社会通报整治情况,让群众知情,请群众监督。

3、严肃党风政纪。坚持严格标准、严格措施、严格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4、加强组织建设。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结合县委“三进三服务”活动,强化能力素质培训,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党组织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帮扶村村级组织采取多种发展模式,千方百计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提高村级自我保障能力。做好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有所提高。认真做好党员先锋积分、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管理工作,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激发广大党员“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的热情。

【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5、要持续深入地推进建章立制。解决“四风”问题,怕就怕“一阵风”,难就难在持之以恒。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用有效的机制、管用的制度,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要对局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注重制度建设的统筹衔接,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重点是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局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等制度;围绕价格执法,建立错案追究等制度。这些制度都是我们这次活动建章立制的重点,也是开展活动的创新载体。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在每个环节压茬进行的情况下,要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巩固提高,确保活动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向前推进。

集中活动告一段落后,局要搞好“回头看”,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局将要组织干部职工和基层服务对象,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上报县委督导组,待督导组反馈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组织领导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局干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带头垂范,落实责任。局党组是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股室活动的责任人。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教育实践活动要与物价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既要完成活动规定内容,又要突出部门特色,务求把活动的成效体现在解决制约物价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项价格工作创新发展上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多种形式,充分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最新动态、工作成绩、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先进个人,为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4篇:行政程序推进年实施方案

根据邹政办字〔2016〕15号关于“县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物价局“行政程序推进年”各项工作,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宣传学习《规定》,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局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认真组织开展《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学习培训结束后,要组织统一考试,公布考试结果。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将《规定》作为普法宣传学习的重要内容。把执法人员培训与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结合起来,对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不核发行政执法证件,不能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要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在全局人员中开展“行政执法”评先树优活动,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做好《规定》要求的主要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实际,要制定出台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成本效益分析、听证等制度,为各各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反馈;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各执法股室要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二是依法界定行政程序主体与职责。在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县政府法制室备案。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开门立法”,实现网上全程跟踪公开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及备案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规定》,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调查、证据规则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继续深入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量化工作,探索人性化、柔性化执法方式。五是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落实好《县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和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完善应对行政复议的各项措施。全面推进物价行政复议工作。设立局应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复议工作所需的人员、场所、车辆、装备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健全科学规范的应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完善应对行政复议受理、审理、调查、听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督促履行等各项规程,确保应对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实施流程,细化和量化行政强制裁量标准。起草涉及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时,要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违法设定行政强制。在行政强制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着力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遵循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完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进行陈述申辩的制度,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加强对行政强制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二、方法步骤

“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召开局“行政程序推进年”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行政程序推进年”重点工作。制定“行政程序推进年”实施方案。各股室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各股室按照各自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好各项计划。活动期间,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办公室。活动期间,将适时召开经验交流推进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各股室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及时总结经验,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报告。对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评选先进。

三、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是局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与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物价局“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调度、检查和组织考核等日常工作,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把“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规定》配套制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确保“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取得实效。

篇四: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2016物价局规范价格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价格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制约;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价格行政执法事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物价部门“三定”方案,对价格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没有合法依据的价格行政执法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严禁不具备价格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行使执法权。严格价格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权限,严禁越权执法。

(二)规范价格行政自由裁量权。结合清理行政执法事项,认真查找,逐项登记包含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权力,编制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目录。依照《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和《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价格行政处罚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具有弹性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明确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

(三)规范价格行政执法程序。合理配置内部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人员,将职权细化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编制完整的执法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时限、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监督形式。规范价格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工作案卷整理,统一按国家、省有关格式要求制作执法文书,严格执法案卷中实体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材料的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四)规范价格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价格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结果等事项都要及时公开,保证价格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推进价格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对价格行政处罚项目结果以内容摘要的方式进行公开。

(五)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制订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严格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运用绩效管理、评议考核等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要按照市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晰领导责任,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力争入围评选对象。

三、实施步骤【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一)清理自查阶段(6月20日前)

认真组织执法事项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于6月1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经审查确认的价格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职权等事项在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开。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全面清理在价格行政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执法程序、信息公开、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局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要在6月20日前对清理自查情况汇总分析后撰写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市监察局。

(二)整改提高阶段(6月21日至8月20日)

1、自行整改提高。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围绕加强价格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规范具体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整改提高。

2、督促整改提高。市监察局将组织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等方式,对我局整改提高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

3、现场会推进提高。积极参加市召开的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现场推进会,对工作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

按照市监察局制订的考核细则,并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百日整治”等活动对我局规范价格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达不到上级要求的单位,要求其重新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四)总结评选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对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参加市开展的人民满意站所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和清廉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局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价格执法工作的重要性,集中精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为确保规范价格执法工作扎实开展,局成立规范价格执法工作领导小级(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范价格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具体工作专班要紧密结合价格工作实施和特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完成。

(二)正视问题,立足规范。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敢于亮丑揭短,全面查找本局价格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查清根源。同时,要加强规范价格执法工作的长效管理,不断完善价格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确保每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处在严密的制度规范和指导之下。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加强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规范活动期间发现的粗暴执法、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未按要求和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将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据,并纳入我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计分检查范围。

篇五: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2016全市物价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年”工作意见的要求,为切实履行价格工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经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年”的工作要求,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结合价格部门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创新工作举措,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规范价格行政决策行为。严格实行政府制定价格、制定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和重大价格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重大价格决策内容,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价格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重大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完善价格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价格决策事项,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作为价格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注重公开的深度和形式,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物价网站管理工作。深化行政权利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提高网上运行率和规范率。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的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不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政令畅通。做好2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深入开展行政指导。按照《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促进价格部门转变职能,创新价格行政管理方式,继续做好价格行政指导工作;根据指导对象不同,合理选择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警示、行政纠错、处罚案件行政指导回访等指导方式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社互动”工作,充分利用社会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价格公共服务。

(五)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使权力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深化服务意识,注重疏导,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消解执法冲突,减少矛盾纠纷。

(六)加大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涉农收费、食品、药品、教育、房地产、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价格执法检查。进一步发挥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的作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情况通报制度。

(七)积极开展价格方面的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市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强行政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价格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价格公示栏、部门网站、价格信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月,不断创新形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价格的认知度。

(二)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学法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网上在线学习、专题培训、任职培训、旁听庭审等途径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的法律法规和价格业务知识培训,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学习不少于15天,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全面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按照价格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各科室要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贯彻日常各项工作之中,扎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程。

(四)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形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时向市政府汇报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篇六:2016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
2016年物价局普法工作计划3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主要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扎实推进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大力实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的价格工作目标任务和“四个”建设,营造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二、学法、普法重点

重点学习和宣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出台的一系列价格法规、政策,同时认真学习《宪法》等各类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安排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价格法律法规。(详见附件1)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大力开展法制机关建设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把价格部门建设成为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的法治机关,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良好氛围。

2、坚持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局中心组专题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围绕新颁布、新修订的价格法规、规章的实施,邀请法律顾问或专家学者开展法律知识辅导2次。根据省物价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派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3、适时组织法律知识考试。适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并对测试成绩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公务员考评内容。

4、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工作。结价格服务“七进”活动,有步骤、有计划的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进一步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

5、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实施日、“12358”举报电话开通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重大节假日,组织宣传组走向街头,设立宣传咨询台,接受群众价格咨询举报。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介的联系,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树立价格部门的良好形象。

6、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与价格管理、年审、举报的联动、互动机制建设。

7、认真落实“六五”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按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法制办的要求,及时征订年度普法教材。

第2篇

根据国家、省、市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市物价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经研究,现制定我局2016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主要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的价格工作目标任务和“四个”建设,营造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二、学法、普法重点

重点学习和宣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省价格条例》,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出台的一系列价格法规、政策。同时,认真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保密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计划、有安排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价格法律法规。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大力开展法制机关建设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把价格部门建设成为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的法治机关,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专题调研,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良好氛围。

2、坚持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围绕新颁布、新修订的价格法规、规章的实施,结合价格工作实际,邀请法律顾问或专家学者开展法律知识辅导。

3、参加各类法律培训学习。根据省物价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安排,选派法制骨干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4、适时组织法律知识考试。适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并对测试成绩予以通报。

5、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3&#8226;15”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实施日、“12358”举报电话开通纪念日、“12&#8226;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重大节假日,组织宣传小分队走向街头,设立宣传咨询台,接受群众价格咨询举报。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介的联系,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树立价格部门良好的形象。

6、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与价格管理、年审、举报的联动、互动机制建设。

7、认真落实“六五”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按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法制办的要求,及时征订年度普法教材。

第3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熟悉电子政务和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具体工作,落实一名主要领导作为信息工作的分管责任人,指定一名负责综合材料或与综合材料人员对接密切的同志担任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的采集、撰写、报送等具体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等人财物保障。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加强对全体人员政务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提升能力。

三、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基本制度,强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制度。明确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为工作的长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四、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市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写指南、目录、实施方案、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加强与市政府公开办等部门的业务联系。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局各部门日常检查监督,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考评工作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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