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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2016-08-15 11:08:4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共6篇)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时间:2014-08-11 来源:策划书网根据局党委《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瑞教党字〔2014〕26号),现就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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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8-11 来源:策划书网

根据局党委《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瑞教党字〔2014〕26号),现就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应于局党委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召开,原则上应于8月底前结束,会期不少于1天,具体开会时间由党总支(支部)与局党委督导组商定。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

二、总体要求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

三、参加人员

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总支(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接受民主评议。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年老体弱党员也应采取适当方式听取意见,接受评议。

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总支(支部),要先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驻点“三送”工作队中的党员要参加并指导联系点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应邀请3-5名非党员教师、学生家长、干部作风观察员、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四、准备工作

1、认真制定方案。(8月15日前)各党总支(支部)要在8月上中旬制定简要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明确会议主题、时间、方式、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方案要报局挂点联系领导、局党委督导组审核,局活动办备案。

2、精心组织学习(8月10日前)。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前段学习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赣州市委和市委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3、深入征求意见(8月10日前)。在前段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重点聚焦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

4、广泛开展谈心(8月15 日前)。各党总支(支部)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组织书记要与班子成员、党小组长谈话,党小组长找普通党员谈话,党员之间互相找谈话,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谈心应将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简要说明。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8月8日前)。各党总支(支部)及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报局挂点联系领导、局党委督导组审核,同时向群众公示。

五、程序步骤

各党总支(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开始时,要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赣州市委、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指导联系点党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通报准备工作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点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并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具体议程有:(1)支部书记代表党总支(支部)作对照检查发言。(2)支部书记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3)支部成员分别对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开展批评。(4)支部委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每人发言后,其它支部成员依次开展批评。市教育局、瑞金一中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要全程录像。

4、组织点评。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局挂点联系领导、局党委督导组应对各党总支(支部)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评议范围: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所有党员。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

次。

(2)评议内容:对各党总支(支部)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

【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3)评议顺序:先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成员,后评议普通党员。

(4)评议程序:

会前:①党支部要向每名党员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尤其是“党员自评”一栏中要如实写好党员自评材料,各党员填完后要及时交回党支部。②各党支部要将支部党员已填好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发放给列席会议的非党员教师、学生家长、干部作风观察员、群众代表等,引导群众客观公正的填写“群众评议”一栏,填完后要及时收回。

会中:①党员自评。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我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根源。②党内互评。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开展评议。支部党员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指出其它党员的缺点和不足,对支部党员的表现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

会后:①各党总支(支部)要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党内互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认真开展核查,对党员进行等次评定,并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支部认定意见一栏签署评议意见。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不超过本党支部党员总数的15%。②各党总支(支部)要及时总结参评党员数、优秀党员数、合格党员数、基本合格党员数、不合格党员数,并形成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评议结果要及时上报局党委,并反馈给参加评议的党员。正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参与评优。③对在评议中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党总支(支部)要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对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或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

6、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支部负责人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与会同志的指导意见,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会后15天内,要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报局挂点联系领导、局党委督导组审核,局活动办、局党委备案。

六、督查指导

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制定好实施方案,要在会前10天左右将工作方案报局“活动办”。局“活动办”将采取适当方式,组织抽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

局党委各督导组要加强对各党总支(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要选择参加指导1—2个基层党组织,重点参加指导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把握开展批评的方式方法,对批评和自我批评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说空话、套话、好话等情况要及时提醒;对会议出现无原则纷争,要建议及时休会,待解决问题后再行召开。

各党总支(支部)要及时总结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向局党委报告。并于会后10天内,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汇总后报局活动办。

篇二: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公司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以及股份公司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公司各党支部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严格按照《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客观评价党员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党员纯洁性和先进性,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党员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只参加学习和民主评议,不划分档次。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求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根据为

【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围绕反对“四风”和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自己在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具体内容包括:

1. 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搞好企业的信心,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公司的发展结合起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公司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

2. 是否勤奋学习和努力工作,增强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提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岗,创出佳绩。

3. 是否顾全大局和遵守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奉公,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讲正气、求实效。

四、时间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进行。时间为2014

年6月25日-7月10日完成。

1. 学习提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资料。具体学习资料见寰通情报网。学习《党章》和八项规定有关内容,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提高认识。

2. 自我评价。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党员个人根据《党章》要求,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情况,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 民主评议。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个人根据自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对“四风”要求,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党支部对每名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支部评议结果在会后要及时上报公司党委进行审定。

4. 评优推荐。优秀党员的名额按照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15%的比例推荐,不足15名党员的支部可推荐1名。各支部推荐意见请与2014年7月10日前上报公司党委。

根据支部推荐意见,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5. 附民主评议党员表。

公司党委

2014年5月30日

党员民主评议表

篇三: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2015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方案一: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奠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思想基础,按照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的部署,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就扎实做好我校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增强党员意识的目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为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效,要坚持做到“三个贯穿始终”:一是要将正面教育贯穿始终,二是要将发扬民主贯穿始终,三是要将促进工作贯穿始终。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和评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天。

二、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海玲书记任组长,学校党委委员范秋明、陈全宝、陶旅枫、翁光龙、张建斌、钟慧莉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民主评议党员办公室,由张建斌任办公室主任,由钟慧莉、乐炼、陈迪夫、罗新莉、蒋铁祥、李运宏、陈余勇、谭韵政任工作人员。

行政一支部、行政二支部、高中一支部、高中二支部、高中三支部、初中支部、达材支部均由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负责组织落实民主评议工作。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和方式

以支部为单位,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帮助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能力水平;组织召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增强科学跨越意识、创业富民意识、改革创新意识、人本意识、开放合作意识,推动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立良好的形象。

民主评议党员要做到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点评等几个环节落实到位,不走过场,让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同时,逐步加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的力度,会前、会中、会后均征求群众意见,增强民主评议的准确性、针对性。

民主评议要密切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引导党员查找本单位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基础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学校2015年抓管理、抓质量、抓督导评估等重点工作出谋划策,形成动力和助力。

四、民主评议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月中旬),组织发动阶段: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党员大会予以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月下旬),学习培训阶段:由学校党委组织一次全体党员(甚至扩大到全体教职工)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培训辅导活动;由各支部组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体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第三阶段(3月上旬),党员自学自评阶段:党员自学有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等,在做好学习笔记;对照有关要求完成党员自评的思想汇报。

第四阶段(3月中旬),组织评议实施阶段: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点评。

第五阶段(3月下旬),总结处理阶段:各支部完成民主评议的有关表格上报和总结材料,如有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交学校党委再行评议;学校党委对个别不合格党员或问题较多的党员采取诫勉谈话、个别培训、结对帮助等形式进行跟踪教育。

第六阶段(4月份),巩固评议成果,形成组织建设机制和学校发展动力:充分挖掘和宣传民主评议党员的成果,创新形成党的组织建设的新机制,学校发展的新生产力。

五、纪律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在教学之余开展,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每名党员必须参加所有环节的活动,不得请假缺席;

3.各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党员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和填写好有关表格;

4.评议过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假大空,不走过场。

方案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保组通字(2015)54号和徐组(2015)3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徐水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评议标准,规范评议程序,彰先策后、畅能出口,以纯洁组织、整顿队伍、提高素质、保持党员先进性为目的,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员标准为准绳,力求反映全面、真实情况。

2、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公开评议办法、定档标准和评议结果,接受党内外监督。

3、以教育为主原则。把学习教育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通过自我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党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民主评议党员定档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标准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徐工[2015]10号文件执行。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方法和措施

(一)主要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5年9月1日—9月15日)。在学好文件精神基础上,及时准确地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群众中去,统一思想认识,为评议开展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抓好落实(2015年9月16日—10月)。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全面展开(2015年11月—12月)。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典型,总结经验,将评议活动全面展开。

(二)主要作法:

1、党员自评。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照评议标准,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写出自我评定材料,自认档次。

2、党内互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逐个向大会说明自评情况,接受全体党员的评价。之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民主测评。

3、群众测评。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对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定档依据。

4、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期间,支部设立征求意见箱,以多形式、多渠道听取党内外意见。

5、支部定档。党支部根据“三评”结果和定档标准,结合党员日常表现,提出定档意见,上报工委审核。

6、工作公开。经工委审核、审批后,支部将所有党员的定档结果在“党务工作公开栏”中公开。

7、总结归档。评议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并通过民主评议,分析找出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将评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归入党组织工作档案。“优秀党员”相关材料和“不合格”党员的旁证材料、组织处理决定、审批材料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主要措施

1、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成立专门组织,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培训,并明确职责,以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2、认真开展“三清查一汇总”。对所辖党员队伍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查一汇总”。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将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加强组织领导,务求评议效果。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对无故不参加评议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补课。

方案三: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经站党支部研究,决定于“七一”前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主要内容:

1、评议党员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金意为人民服务。

2、评议党员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评议党员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评议党员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评议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基本程序:

1、评议准备阶段: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动员;每名党员撰写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并填写民主评议表。(完成时间:2015年5月底)

2、评议实施阶段: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按照个人汇报、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组织评议。(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3、评议鉴定阶段:各支部要在每位党员的民主评议表上填写评议意见,将评议结果向全体党员公布。对推荐的优秀党员上报乡党委进行表彰。(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三、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几点要求:

1、评议之前,要结合实际,拟定评议工作安排。

2、评议中要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得推荐、上报工作。

方案四: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办实际,现制订2015年党员评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经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议党员在以服务为中心工作以及学习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三)是否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自觉维护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即。

(四)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工作、开拓进取。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党员评议的“格次”及评定条件

党员评议分四个格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优秀党员评定条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成绩显著,在民主评议中优秀票占总票数90%以上的党员即评定为优秀。

(二)合格党员评定条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评议中优秀和合格票数共占总票数75%以上的评定为合格党员。

(三)基本合格党员评定条件:基本履行党员义务,在民主评议中优秀和合格票占总票数的61%—74%的党员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

(四)不合格党员评定条件:不履行党员义务,起不到党员作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老弱病残不能处理的党员除外)或不交党费;

二是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信仰宗教,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消极或抵制态度,经教育后仍不转变的;

三是法制观念淡薄,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理的;

四是民主评议中优秀合格票占总票数在60%以下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

四、方法步骤

党员评议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宣传学习。明确开展党员评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的自觉性。

(二)征求和反馈群众意见。在相关范围内,召开群众会议,由支部书记征求和听取群众对支部所属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然后如实地反馈给每一位党员。

(三)自我总结。按照党章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党员个人结合群众意见对自己2015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四)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总结评议的方式,进行党员之间互评,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要团结同志。

(五)综合评定。支委会将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分析、研究,对参加评议的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六)表扬和整改。对表现优秀、作用突出的党员,可作为评优、表彰先进的依据;对评议中发现或揭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清事实,上报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分性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作出妥善处理后填写《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表》,报上级党组织逐级审核。党支部针对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五、时间安排

党员评议的活动可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15日一3月31日)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党员个人总结;

第二阶段(5月1日一5月10日)为征求群众意见和民主评议阶段;第三阶段(5月10日一5月25日)为总结和整改阶段。支部综合、整理评议意见,做好总结和整改。

六、评议要求

(一)全体党员群众要高度重视党员评议活动,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支部统一部署,按质按量按期完成评议工作。

(二)全体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要勇于剖析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评出水平,起到作用。

(三)做好党员评议的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并报支部审核汇总。对于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篇四: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2016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党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岗位、层次党员的特点,结合党员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制定党员评议标准,分类开展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4.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

四、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按照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4.整顿组织。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整顿后进党支部结合起来,对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应先切实加强整顿,健全组织,配强班子,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5.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调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实党员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6.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已登记的全体党员,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局党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预备党员要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一)党员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组织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没有纳入流动党支部管理的流动党员原则上要回其所在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确实有困难不能返回的应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及时寄回自我评价材料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党组织要采取电话、书信联系等形式,将评议的内容、时间安排及要求告知他们,组织好评议;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局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局党组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局党组在审查确认事实的基础上,以党组名义写出结论材料。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落实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上级党委申诉。如果事实确有出入,局党组应重新调查认定。

5.组织定格。局党支部要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局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要在3日内进行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党委要严把审核关,对党员定格存在有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党(总)支部,责令其重新评定,并将审定后的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县委组织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上级党委要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局党支部要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处置。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预备党员经审查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期改正处理。

4.党委审批。局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局党组审批后,局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局党组要及时将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报县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局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及时交上级党委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局党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局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我局特成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才兵任组长。局各股室、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活动。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局党组要根据我局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要努力在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上下功夫,要把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这次评议工作的重点。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局党组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长的文件精神,坚持“统一核定指标、统一录用程序、统一人员管理”的原则,从严控制编外用人数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内编外用人管理,努力促进节约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二、清理原则

1.从严控制,精简效能。我局使用编外人员须严格遵循“精干高效、先批后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2.明确责任,自查自纠。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周密部署,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3.依法清理,规范管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清理清退基础上规范编外用人管理,做到依法清理、规范用人。

4.以人为本,稳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推进,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对清理规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清理规范对象及范围

局机关所属各股室、县人民电台、县电视台的编外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清理清退现有编外人员

1.对现有编外用人从用人数量、用人形式、用人待遇、审批手续、经费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并在清查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申报编外用人计划。

2.对未经审批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我局在核定指标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聘用,并统一由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续聘人员名册经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备案。对没有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清退。

(二)清理编外用人经费渠道

将编外用人的经费来源报县财政局。对挤占项目经费、专项业务经费用于编外用人经费支出的情况,由县财政局统一进行清理。

(三)规范编外用人管理

在清理核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我局编外用人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制度。

五、组织实施

清理规范工作分核查申报、清理清退、登记备案、检查整改四个步骤。

1.核查申报。根据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认真核查编外用人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申报编外聘用人员数额情况汇总表》和《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聘用人员资料一览表》。根据单位实际,结合单位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对需要聘用的编外人员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编外人员使用计划书面申请。

2.清理清退。编外用人指标经县编委会审核同意下达后,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对现有编外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用人指标内续聘的人员完善相关用人手续,未续聘的人员按规定作清退处理。

3.登记备案。在核定的编外用人指标内,对符合用人条件、考试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人员花名册》,至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并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财政局备案。

4.检查整改。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完成情况书面报县编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外用人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各项任务。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阶段性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全面结束。

(二)稳步实施,规范操作。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清理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对清退中因解除和终止合同发生的经济补偿问题,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对经过清理且符合条件续聘的编外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对其中已由我局自聘并订立劳动合同的,如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可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改由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告一段落后,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未经批准或超额使用编外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广电的良好形象,促进广电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3.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

4.坚持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查,完善台账,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5.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吃空饷”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整改落实到位;

6.坚持清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二、清理范围、对象和时限

(一)清理范围

广电系统财政供养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或工作,期满未回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3.单位对调出、已故人员或遗属不按时办理工资、补贴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手续,仍然领取工作和补贴的;

4.达到退休年龄后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5.一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含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6.未经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正常审批工资和补贴的;

7.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和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8.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9.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

10.其他违反规定领取财政工资的。

(三)清理时限

本次清理工作之前“吃空饷”的均是这次清理范围,重点清理2016年元月以来的“吃空饷”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专项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单位自查为主。整体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县广电局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搞好宣传动员。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发有关文件,召开动员会专题安排专项清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

(二)自查摸底阶段

广电局各下属单位要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并写出自查总结。公开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三)重点督查阶段

县广电局配合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查核实,重点督查自查工作情况、公示内容、对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采取“一集中、六对照、一抽查”的方法认真核实,即:集中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按照人员编制花名册点名;将单位在岗人员考勤签到表与个人身份证对照、与工资福利兑现签字表对照、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卡(名册)对照;对有疑点的问题重点抽查核实。三是走访干部群众。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走访干部群众,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进一步验证检查情况是否真实。四是汇总总结。

(四)整改处理阶段

清理工作完成后,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按政策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纪委审定。县广电局根据县纪委意见进行落实。

1.对检查中发现的“吃空饷”现象,对虚报、冒领的资金,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追缴,上交国库。

2.对在编不在岗人员存在严重违反人事纪律的或通知其本人限期回原单位工作逾期不归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

3.对未按规定办理病假、离职学习手续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核发相应比例工资。

(五)回头看阶段

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进行跟踪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我局财政供养人员人事、编制和工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吃空饷”问题。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广电局成立清理“吃空饷”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务必按照此方案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及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二)要加强配合。在清理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边查边改,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拒绝、拖延清理工作,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数据。

(二)要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清理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清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广电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篇五: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2014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实施方案

第1篇: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实施方案

按照镇委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核心,以创建党员群众服务点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本村村民制度,根据村内具体情况,开展共驻共建。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生活便利、诚信友爱、人际关系和谐,具有村特色的新型村居。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村民。把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办事服务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村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2、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建立党员群众综合服务站,完善“一站式”办公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年内打造一个达标便民服务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履盖全村。

3、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定期组织本村党员、村民代表、致富能手等集中讨论,及时讨论协调处理好我村建设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本村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1、健全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级服务组织,使其成为和谐村居建设的重要支持、参与力量。建立辖区内资源整合机制,有效整合辖区内各种协会、团体组织,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组建各类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便民服务。

2、扩大基层民主。切实落实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监督”为主题的“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定期公示本村公共事务、财务收支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辖区单位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融洽村民委员会和群众党员的关系,促进我村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素质,增强群众共驻共建意识,推进本村管理。

4、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大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通过上级支持、村组集体经济、社会筹资等办法解决好村委办公室及是在农家示范点的设施,不断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5、环境整治。加强村居生活垃圾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时刻保持家庭卫生,全面排查和清除卫生死角。不定期检查村居卫生,努力创建和谐卫生村居。

6、创建平安村庄。协调派出所工作机制和村级治保、普法、调解、帮教、巡逻、消防“六位一体”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构筑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网络防控体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7、完善保障服务。依托本村学校系统、卫生系统等公共服务体系,为我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认真抓好劳动保障政策进村、最低生活保障、优待抚恤、社会救助等工作。做好方向农民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建档建册,努力解决他们生活生产中遇到的困难。

8、加强文明创建。积极推动学习型村居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开展文明村居创建活动,加强村民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整体素质。加大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2篇: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形成机关服务基层、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党建服务大局的工作格局,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我镇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围绕增进认同感、增强凝聚力、提高满意度、提升贡献率的目标,通过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全镇党组织做到“六有”,即:有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有能力突出、带头服务的党员队伍;有贴近实际、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有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有科学规范、务实长效的服务机制;有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培育出一批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的服务型基层党组织。

三、工作措施

(一)创新工作方法,建好服务平台

1.推进“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为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镇党委依托志愿服务者平台、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廉政道德讲堂教育平台,深入开展民情大走访、争当“六员”和“五比五看五带头”活动,切实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干部监督,规范外出活动,切实改进会风,厉行节约督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深化结对帮扶和党内帮扶制度。推动非公经济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实行“结对共建”,不断深化组织建设互促、困难党员共帮、和谐社会联建的工作机制,构建城乡一体党建格局。深入推进“结对帮扶、入户结亲”活动,不断完善“党组织关爱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健全党员致富能手和困难党员结对帮扶机制,加大党内关怀的力度和广度。

3.探索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建立健全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和党代表提议、提案办理制度,探索党代表列席本级党委会制度,开展党代表视察、督查党委重点工作活动,促进党代表作用发挥。

4.创新党建工作考核方式。为充分调动各党支部履行党建职责的积极性,镇党委出台“负分倒逼制”考核办法。在“无基础分”的起点上,每季度对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三大块进行考核。奖惩分明,对季度考核中排名前三的支部分别奖励3000元、2250元、1700元,排名末位的由党委书记对党支部书记实行诫勉谈话,督促各党支部争先进位、创先争优。

5.完善创新社会管理智慧平台建设。由单个村试点,转为全镇全面推进,实现区域“人-地-物-情-事-网”管理信息化,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更好的方便服务群众。完善智慧平台党建单元模块建设,丰富党员服务、在线教育、互动交流、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方便党员群众通过平台互动交流、查看信息、提出意见建议,加强组织与党员群众的双向联系。

(二)优化组织设置,健全服务网络

1.扩大组织覆盖,优化组织设置。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以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为重点,提高党组织组建率,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根据产业、行业特点,加大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交通运输、商贸旅游等行业协会党组织的建设力度。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支部或流动党员站,利用创新社会管理智慧平台,探索网上党支部建设。加强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党小组在党员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2.规范党员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健全镇、村群众工作站、群众工作室的党员服务窗口,完善基本设施和配套机制、配强工作人员,发挥党员服务信息交流、扶贫帮困、关系接转、政策宣传等服务功能。依托党员服务窗口,建立党员志愿服务者队伍,零距离服务党员群众。

(三)突出培优育强,建强服务队伍

1.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与能力。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大力宣传表彰,并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先进模范时优先考虑。大力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培养工程,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2.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党员入口关,全面落实党员发展“三述三评三票决”制度和“五个全程”试行办法,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坚持开展党员先锋创绩“百分制”年度考核,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育两个重点,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农村“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切实增强党员服务群众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四)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服务保障

1.强化基层组织运行经费保障。要把党组织关爱金,村、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三增一扶”村干部绩效工资和党建工作经费等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增长机制,保障村、社区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报酬待遇。党建工作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

2.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落实帮扶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实行“领导挂点、带动项目”帮扶活动,加强对经济薄弱村的帮扶力度。实施“四资驱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模式,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四、实施步骤

1.整体启动阶段(20XX年5月初-5月末)。自上而下成立组织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服务责任,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年末)。按方案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服务工作,确保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3.年度总结阶段(20XX年初)。基层支部要按镇党委要求,对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总结,形成综合报告,写清主要做法、初步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目标及措施,分别上报镇党委将进行总结分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

(二)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建办要加强对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及时进行通报。要通过召开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的专题调度会,推动工作平衡开展。

(三)扩大舆论宣传。镇政府门户网站及创新社会管理智慧平台要开辟“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专栏,及时向上报送和反馈信息,对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以及涌现的新典型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第3篇: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服务水平,为盐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坚强保障,区委决定,在全区开展以“真诚赢得信任、服务获得支持”为主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落实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区非公经济组织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创建目标,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上级服务基层、党建服务中心、党员服务群众”的意识,切实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解决困难和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促进企业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使我们的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中获得企业职工更大的信任、赢得更大的支持,让职工都能够获得更多的实惠,享受更多的幸福。

二、工作目标

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要通过创建服务型非公党组织,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促进企业的发展优势,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转化为促进企业发展的榜样力量。年年底前,建成工委和支部两级服务网络,到2015年,力争把全区90%以上非公党组织建成高标准的服务型党组织。真正使非公党组织成为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三、服务内容

1.服务发展,让党组织有凝聚感。一要落实好《服务个民协会员“五五”措施》,通过建立“五个平台”和“五个体系”,开展“五项活动”,提供“五个帮助”和“五项服务”,切实为非公经济发展做贡献。二要利用工商职能,以股权出质(出资)融资、动产抵押融资、商标权质押融资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力争年内帮助和引导企业完成融资5亿元。三要大力组织实施帮扶工程,落实好一企一策,对重点企业实行保姆式服务,从登记注册、品牌兴企、信用建设、招商引资、开拓市场、维护权益等方面进行重点帮扶,达到进企业、接地气,抓党建、凝人气,促发展、聚财气。20XX年新发展个体户不少于2000户、农村专业合作社100家、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企业300家。力争年内服务和引导新注册商标150件,新培养和发展1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山西省著名商标。

2.服务企业,让企业主有成就感。一是引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在非公企业中实施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了解企业在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献爱心捐助、职工合法权益(社保、医保、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引导企业把握正确方向,负起社会责任,维护各方利益,实现健康发展。二是引导企业文化建设,将企业的经营理念、品牌意识、价值观念和宗旨意识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培育具有时代特征的企业文化,为企业增添精神动力。党组织每季确定一个主题,每月开展一次活动。三是通过宣传发动,组织企业主走出去、请进来,进一步把非公经济组织的热情调动起来、力量凝聚起来、作用发挥出来,在转型跨越发展的主战场干大事、创伟业、立新功。

3.服务职工,让职工有归属感。一是政治上关心,重点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骨干中的优秀人才入党,20XX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00名,力争新发展党员60名。二是生活上关怀,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济困扶危的送温暖活动等。有条件的企业要开办德孝大讲堂,宣传德孝文化。三是工作上关爱,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多在关爱人、凝聚人、激励人、提高人上下功夫,把企业党组织建成职工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

4.服务党员,让党员有荣誉感。根据企业类别和经营性质,运用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等形式,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围绕科学管理、增产降耗、技术攻关,组织开展建言献策等活动,把党员和群众的智慧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开展以“亮身份、比能力,亮岗位、比奉献,亮职责、比作用”为主题的“三亮三比”活动,不断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区非公工委成立活动领导组。组长由工委书记、市工商局副局长兼盐湖分局局长焦志强担任,副组长由工委副书记原建民、李文奎、王培、纪委书记卞鸣娟担任,成员由盐湖工商分局党组成员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培兼任。各党建指导站、非公党组织要把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提高思想认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各单位要把学习作为基础,以学习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本领;要把创新作为动力,以创新激发服务活力、拓宽服务领域;要把服务作为落脚点,以真诚赢得信任、服务获得支持。全体工商干部、党员和群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之职,自觉投入到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中。

3.狠抓工作落实。活动领导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区非公工委将于半年和全年分两次,按照“有服务场所、有服务队伍、有服务机制、有服务活动、有服务效果”的五有标准,年终评比出“十佳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

4.注重典型引路。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大党建工作创新力度,积极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每个指导站都要重点培育1—3个典型。要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的专题推进会,加强交流学习,促使共同提高。

第4篇: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遵义市委关于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意见》(遵发〔20XX〕4号)、《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委办发〔20XX〕17号)和《中共遵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直机关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篇六:民主评议党员试点工作方案
2016城乡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案(共4篇)

第1篇

为全面提升我委与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现就建立联合党支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推进组织共建、党员共管、干部共育、发展共赢、困难共帮、资源共享为重点,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全面开展城乡基层联合党组织组建工作,不断增强城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参与对象

区计生委党支部,乡社区党组织、乡村党组织。

三、方法与程序

1、组建方式。区人口计生委分别与乡社区党组织、村党组织结对组建联合党支部,区计生委作为领建单位,社区、村作为参建单位。

2、命名方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本联合党组织命名为中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乡社区联合总支部委员会;中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乡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3、领导成员配置。联合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书记由区人口计生委马亚驫担任,副书记由乡社区、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委员人选由联建单位协商确定。

4、组建程序。此次组织联建工作由区计生委党支部向区直工委提出联建申请,报区直工委审核、区委组织部审批。

四、主要任务

1、基层组织共建。每适应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要求,积极拓展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功能,改进党组织设置形式、党的活动方式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党员队伍共管。每年为共建村党员上一堂党课,与共建村“两委”成员和党员议事会成员进行一次座谈,帮助实施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党员中心户、“连心工程”等载体。把共建村作为本单位党员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共同上党课、共同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协调共建村与有关城区、社区联系,认真落实流动党员流入地属地管理、流出地延伸管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共管的职责。协调有关方面建立流运党员党组织,在农民工中开展党的工作。推动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和农村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形成城乡互通、协同配合、运转有序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3、干部人才共育。把共建村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按照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培养一支了解农村、懂得民情的干部队伍。组织本单位干部到村组进社区,访问群众,了解民意,扶贫解困,增进感情,改进作风。采取集中培训、上挂锻炼、委托掊养等方法,帮助长沟村培养干部和实用人才。

4、科学发展共蠃。帮助社区和村制定和完善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理清经济和社会发展思路,协调城市涉农专家和涉农工作者。努力在共建村开展创新创业试点,不断总结完善,形成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根据我委工作特点,帮助共建村切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为该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5、困难群众共帮。年底前为共建村办1至2件实事、好事。结合“服务进万家,真情暖人心”等活动,组织本单位党员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到共建村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活动。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积极协调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6、党建资源共享。支持共建村党总支建好规范化活动场所;支持和引导共建村围绕活动场所建设,集中布点建设人口学校、计生服务室、医疗卫生室、超市、农家书屋、体育设施等。统筹配置城乡党建资源,在经费、人才、政策等方面,城市支持农村;在活动阵地、教育培训设施等方面,城乡整合利用;在经济、信息等方面,城乡互学共享,充分发挥城乡党建资源的整体效益。

第2篇

一、参与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委机关(计生站)且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在职25名党员。鼓励党组织关系在单位的离退休党员积极参与。

二、主要职责

(一)在职党员的主要职责

在职党员要积极主动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亮明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当好“六员”、做到“六带头”。

要当好“六员”。一是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的监督,大力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主动联系社区群众,听民意、察民情,收集、整理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三是当好社区建设的"参谋员"。积极为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出主意、想办法,每年向社区提出1条以上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四是当好文明创建的"劝导员"。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工作,以一人带一户,以一户带一片。针对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和不文明行为,做好劝导工作。五是当好社区工作的"服务员"。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和自身能力特长,认领1个以上服务项目,每年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不少于2次。六是当好困难群众的"帮扶员"。结对帮扶1户困难家庭,通过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带动居民群众之间互帮互助。

要做到"六带头",即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开展志愿服务。

(二)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进行思想发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在职党员进社区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使在职党员了解社区、关心社区,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要组织发动并督促本单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报到,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管理,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活动,树立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2、加强沟通联系。机关党支部要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本单位党员进社区的情况,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3、强化考核管理。每年要对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其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年度考核的内容。对在职党员进行评先评优、提拔任用,要主动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考察社区居民群众对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4、培树先进典型。积极选树"进社区、亮身份、尽职责"活动的先进典型,并及时进行表彰和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我委此项活动由党支部书记马亚驫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胡胜、汪晓武负责具体落实,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集中报到。各在职党员填写好《在职党员赴社区报到卡》(附件1)、《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携带报到卡、登记表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并将社区填写盖章的《社区党组织接收在职党员回执单》及时交单位党组织留存;

3、汇总上报。单位党组织收集好党员《报到回执》,统计汇总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并及时上报区直工委。

4、开展活动。在职党员对照当好"六员"、做到"六带头"的主要任务,积极开展活动,并如实填写《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情况登记表》(附件5)。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在职党员居住社区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从2016年开始,活动从年初开始,贯穿全年。

5、年度总结(每年年底)。配合社区党组织每年12月底前,组织社区居民群众代表对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表见附件6),保管好社区返回的《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卡》(附件7)。支部对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活动中的典型事例、有效举措和意见建议形成文字材料,并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情况统计表》(附件8)向上级党组织报送。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开展"进社区、亮身份、尽职责"活动列入重要议程,作为服务社区群众、创建文明城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形成长效机制。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人员落实、时间落实、任务落实。

2、领导带头,示范引领。委党组书记是开展"进社区、亮身份、尽职责"活动的主要责任人,要经常了解和指导活动开展情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到社区报到,积极服务社区,引领在职党员到社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做好"进社区、亮身份、尽职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把有关要求传达到每名在职党员。要总结交流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激发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阵地的作用,加大面向全社会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3篇

一、活动时间

从2016年7月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

二、参加人员

委全体机关干部,走访乡镇按党组分工联系点,人员组成不变。

三、走访对象

具体见宣区计生组字〔2016〕10号

四、走访方式

(一)进乡村。(1)轻车简从进村入户,开展上门走访、带案下访、经常回访等多种形式的大走访活动。(2)以依法享受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家庭;计生特别困难家庭;节育手术并发症家庭;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家庭;近年来政策外生育家庭等重点走访对象,访民情、听民意、问民计。(3)走访了解基层育龄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计生法定奖励政策执行落实情况。(4)广泛征集基层群众在计生工作、美好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5)及时梳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进社区。(1)深入社区、居民小组、各小区,走街串巷、进店入铺、上楼入户,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党的计生政策法规,听取大家的诉求。(2)结合文明创建、联点共建、调研指导、服务社区、访贫问苦等活动,经常深入社区,开展联系、帮扶和服务活动。(3)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区)创建、地市流动人口计生社区网络化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组织建设、便民服务活动等重点方面积极开展走访活动。(4)及时掌握社区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千方百计协调解决。(5)充分发挥居委会、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楼栋长、联点共建小分队等组织和人员作用,精心指导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6)适应新的形势,积极指导社区探索新方法,不断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本次“服务进万家真情暖人心”活动重要意义,将本次服务活动作为解决工作难点、化解矛盾的重要契机,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深化优质服务,严格依法行政。

(二)迅速动员,精心组织。要立即行动起来,根据“完成三个100%、落实五三二工程”的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认真梳理重点服务对象及“一对一”联系走访名单,并尽快分解落实到人。区人口计生委每人走访30户;

各乡镇办事处要尽快确定区人口计生委走访联系户名单(9月3日前上报)。3万人以下乡镇提供30户,3-5万人乡镇提供40户,5万人以上乡镇提供50户。区人口计生委按联系乡镇分组开展服务走访活动,9月5日前开始入户走访工作,9月底前全部走访到位。走访过程中要认真填写走访记录和相关表格。

(三)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据实推进。一是与“三进三解三推动”活动相结合,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落到实处;二是与当前计生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政策宣传、优惠奖励政策兑现、优质服务、信息清查清理等工作相结合,筑牢计生工作基础,提升群众满意度,破解计生基层工作难题,为群众多办实事,力求大走访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组将对计生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活动取得的实效予以宣传推广和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第4篇

按照中央、省、市、区委部署,区人口计生委决定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宣城市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规定,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着力解决关系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范围对象

区人口计生委全体干部职工

三、重点任务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念、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一是重点解决思想观念落后的问题,提升新形势下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二是解决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变坐等上门多、主动问需少的衙门作风,主动提升计生优质服务,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妇女生殖保健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三是解决宣传不足、服务不到位问题,扩大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改进窗口服务,杜绝“办证难”,实行“四证办理”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各项民生政策;及时兑现儿保费、节育奖、放弃二孩奖励等计生奖励资金;关怀救助计生特困和特殊家庭;推动形成优待扶助计生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满足群众在计生政策和服务方面的基本需求,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阳光计生,政务公开、真诚沟通,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提升群众提高满意度。

(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工作方法简单、衙门习气的问题;解决责任心不强,作风拖拉松散的问题;对照中央及省市区各项规定和相关纪律要求,整治公款宴请,超标接待和超范围接待等问题;查处党员干部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红包”,参与各种形式赌博和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强人口计生乡村两级服务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便民代理、咨询、随访服务;针对计生重点服务对象、特殊困难人群,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及时主动了解掌握信息、给予服务关怀、兑现落实计生政策。

四、抓好各环节工作

区人口计生委教育实践活动在2016年8月前基本完成,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3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3月)

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6〕4号和皖发〔2016〕9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重点组织好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宣传一批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举办一次理论知识测试。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一周。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2月中下旬,组织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对“四风”问题和计生转型提升中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观念层面深刻查找原因,形成个人专题小结和单位专题报告。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使全委干部职工不断增强"三种意识",着重解决思想观念上"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如何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着力解决为民服务观念淡薄、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的问题;二是如何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做到敢于碰硬、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着力解决作风"慵懒散"、遇事"推拖扯",缺乏"精气神"的问题;三是如何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做到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自我突破,着力解决畏首畏尾、因循守旧的问题。

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通过多种渠道听取意见。3月上旬,委班子成员要集中一周时间,深入基层,直接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3月中旬,抽调人员在全区组织一次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拜访、开展谈心谈话、集中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调查等多渠道收集各类意见建议。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对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理归类和落实反馈,防止征求意见流于形式。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5月上旬)

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组织开展"五对照五查看"活动(即对照党章,查看宗旨意识强不强;对照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规定,查看执行规定严不严;对照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看解决问题实不实;对照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提醒的情况,查看履行职责好不好;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查看努力方向准不准)。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5月中旬—7月)

制定作风建设整改方案。重点针对查摆出来的作风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确定整改落实的项目,区党组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整改时间、责任领导或责任部门。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形成整改落实方案后,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开展"五排查五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重点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等问题;集中排查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情况,重点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多占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问题;集中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重点整治在办理四证、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集中排查权力运行中滋生腐败的情况,重点整治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专项资金乱用等问题;集中排查群众办事不便的情况,重点整治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服务态度差、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把正风肃纪一抓到底。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拖延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崇尚勤俭厉行节约、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制度。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深化"三进三解三推动"活动,健全完善以领导干部联基层、代表委员联社区、在职党员联社区、党员干部联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联村(社区)为主要内容的"五联"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区人口计生委主任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人口计生转型提升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无缝对接、互相促进,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把活动总要求贯穿始终、坚持把反对“四风”贯穿始终、坚持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坚持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有机衔接。既要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广泛宣传,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宣传栏、电子屏、门户网站等平台,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活动的经验成效,大力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营造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认真接受区督导组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督导组的工作。加强与督导组沟通,及时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保证把区委的要求落实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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