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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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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深化干部人事改革(共6篇)2014 9 2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013年12月02日08:09 来源:人民日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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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2014.9.2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13年12月02日08:09 来源:人民日报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要求

《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把它放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局下去认识、去审视,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干部工作需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但必须明确,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党管干部水平,更好地为党选拔优秀人才,决不是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着眼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习近平同志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

正确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这一标准的内涵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这就指明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着力点。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各级干部都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必须科学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们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管用,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服务于选准用好干部的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坚持形式服从内容、过程服从结果。简便易行,就是改革制度的设计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此,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要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抓住当前干部人事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把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修订好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等,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决定》提出,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

别的责任。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主要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在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仅体现在投票推荐上,而且体现在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各个方面,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组织平时掌握的德才和实绩情况对照起来分析,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票相对较少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

二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

三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避免一刀切。选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适用“实绩晋升”。这一层面干部的选拔,主要是扩大提名、考察环节的民意收集和决定环节党委(党组)内部的民主,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尤其要放到基层、艰苦岗位去磨炼。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干部,不能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

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要据此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导向,促进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改进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检验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主要看是否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从履职过程中考察干部制度,完善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了解干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增强考核全面性和准确性。

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这对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统筹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选人用人上,现在还存在着违背五湖四海原则的现象,有的用干部以部门、地域、单位划线,干部调不进、派不出,有的只注重安排身边的干部。客观上讲,单位、部门之间领导职数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从制度上导致干部发展机会不平衡。因此,必须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增强干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二是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三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严格考核、选拔和监督上,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条件、程序。对于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而且要终身追责。四是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主要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通过这些措施,着力改变公务员队伍千军万马挤领导职务这个独木桥问题,调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积极性,使他们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决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是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体制保证,有利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首先要深刻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决定》强调,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这是人才工作重要理念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同时也出现了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趋势。这不仅不利于把大批优秀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而且易激起社会“仇官心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一些年轻干部破格提拔习惯性质疑,从深层次上折射出社会公众对社会流动不畅的焦虑。因此,必须着力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大力营造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环境,让社会各阶层人员都有通过平等竞争向上发展的机会和通道。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现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不够通畅,许多社会优秀人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的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由于受到体制和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党政干部队伍。要探索建立由多种干部选拔方法、多条干部选拔渠道构成的干部选拔体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可推行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畅通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给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同时,对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也要进行一些制度性探索,打通干部在不同体制之间的流转通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当然,这种流动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期权交易、权力寻租等问题发生,防止干扰正常经济秩序,防止滋生腐败。

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当前推动基层各项事业改革发展,面对的迫切问题是人才缺乏,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学校、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机构和艰苦岗位人才匮乏、留不住人、人员素质整

篇二: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中办发[2000]15号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们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干部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并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

新时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0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臵。

2001年至200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与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坚持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⒊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⒋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

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逐步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题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

(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

篇三: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201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1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要求

《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把它放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局下去认识、去审视,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干部工作需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但必须明确,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党管干部水平,更好地为党选拔优秀人才,决不是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着眼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习近平同志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正确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这一标准的内涵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这就指明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着力点。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各级干部都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必须科学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们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管用,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服务于选准用好干部的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坚持形式服从内容、过程服从结果。简便易行,就是改革制度的设计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此,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要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抓住当前干部人事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把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修订好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等,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决定》提出,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主要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在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仅体现在投票推荐上,而且体现在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各个方面,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组织平时掌握的德才和实绩情况对照起来分析,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票相对较少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

二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

三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避免一刀切。选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适用“实绩晋升”。这一层面干部的选拔,主要是扩大提名、考察环节的民意收集和决定环节党委(党组)内部的民主,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

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尤其要放到基层、艰苦岗位去磨炼。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干部,不能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

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要据此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导向,促进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改进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检验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主要看是否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从履职过程中考察干部制度,完善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了解干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增强考核全面性和准确性。

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这对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统筹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选人用人上,现在还存在着违背五湖四海原则的现象,有的用干部以部门、地域、单位划线,干部调不进、派不出,有的只注重安排身边的干部。客观上讲,单位、部门之间领导职数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从制度上导致干部发展机会不平衡。因此,必须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增强干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二是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三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严格考核、选拔和监督上,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条件、程序。对于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而且要终身追责。四是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主要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通过这些措施,着力改变公务员队伍千军万马挤领导职务这个独木桥问题,调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积极性,使他们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决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是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体制保证,有利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首先要深刻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决定》强调,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这是人才工作重要理念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同时也出现了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趋势。这不仅不利于把大批优秀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而且易激起社会“仇官心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一些年轻干部破格提拔习惯性质疑,从深层次上折射出社会公众对社会流动不畅的焦虑。因此,必须着力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大力营造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环境,让社会各阶层人员都有通过平等竞争向上发展的机会和通道。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现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不够通畅,许多社会优秀人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的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由于受到体制和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党政干部队伍。要探索建立由多种干部选拔方法、多条干部选拔渠道构成的干部选拔体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可推行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畅通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给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同时,对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也要进行一些制度性探索,打通干部在不同体制之间的流转通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当然,这种流动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期权交易、权力寻租等问题发生,防止干扰正常经济秩序,防止滋生腐败。

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当前推动基层各项事业改革发展,面对的迫切问题是人才缺乏,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学校、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机构和艰苦岗位人才匮乏、留不住人、人员素质整体偏低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在待遇、职称、选拔任用等方面真正向基层、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岗位人才倾斜,切实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人才向缺乏人才地区聚集。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通过智力引进、人才创业、人才派遣等多种形式,实现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要大力倡导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精神,鼓励年轻人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

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李光耀曾说,中国和美国之间的竞争,关键在人才,中国从13亿多人中选人才,而美国是从全球70亿人中选人才。此说虽不完全准确,但也有一定道理。这与我国人才引进方式单一、引才审批手续繁琐等不无关系,特别是对外国人才来华留华工作缺乏有吸引力的制度。因此,必须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敞开大门,招四方之才。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体系,通过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依靠实践和群众发现人才。要持之以恒抓好“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完善人才签证、绿卡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家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等法律,推动人才试验区建设等,大力吸引国(境)外优秀人才回国或来华创业发展。要按照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使广大留学人员回到祖国有用武之地,留在国外有报国之门,让他们把自己的梦想融入亿万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奋斗之中。

第2篇: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述评

全面深化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把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锣密鼓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组织实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成效初步显现。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2015年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2015年12月2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这一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积极性的改革举措进入实施前的“倒计时”,标志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2015年4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此前,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等重点改革任务的文件已经出台。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的效果最可靠、效力最持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加强谋划、精心组织,把改革紧紧抓在手上,着力破解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推进改革。

为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要举措,专项小组制定了任务分工方案等。专项小组制定并经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更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内容,基本目标主要体现为上述四个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围绕这些目标任务,《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共提出2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在已经出台的改革文件中,包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以及总体规划性文件等方面。

这些文件提出的改革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配套对接,针对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目前,部分改革措施已产生阶段性效果。实施方案中计划2015年完成的任务已基本完成,计划2015、2016年完成的部分改革任务已提前启动。

狠抓落实、注重执行——已出台改革文件落地见效

2015年12月,中央组织部先后公布全国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和副处级以上“裸官”清理工作的成果。2015年初,又公布了全国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所取得的实效。一组组数字、一项项举措,正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从文件转化为行动,取得具体成效的写照。

制度出台一个就要执行好一个。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落实,对机制不健全的着力改进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整治规范,确保改革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全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破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选人问题。中央组织部着力推动条例贯彻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条例真正成为选人用人的严规铁律。2015年年初出台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也得到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2015年以来已经开展两轮,共查处各省区市和中央单位违规用人问题278起,近期即将启动第三轮专项检查工作。

——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通知印发后,中央组织部先后深入5个省区市调研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研究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同时,推动各地各部门抓紧确定和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

——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改进后备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在新一轮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中体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推动实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年轻干部工作常态化。

——落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集中治理“裸官”。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惩戒瞒报漏报。截至目前,中央组织部已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已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

——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集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2015年以来,采取具体到人、规定时限的办法,全国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36人次。

——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规定,全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16、3万人;查处6484名“走读干部”。按照《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3094名参加EMBA等“天价”培训的领导干部按要求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被整顿停办。

——落实加强基层基础有关制度规定,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8、6万个。经过整顿,基本配齐7195个村和556个社区长期缺职的党组织书记,93、5%的村和94、9%的社区得到不同程度的转化提升。

——加快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中央组织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完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制度,增加人才政策开放度。各地各部门以更大力度培养国内创新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据统计,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人数比上年增长24%,“万人计划”进展顺利。

落实要求不变通,严格执行不走样。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不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更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制度意识,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

上下联动、逐级推进——各地对改革措施承接配套、细化落实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还需要上下联动,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扎实推进各地对已出台改革方案、改革文件的细化落实工作,逐级压实责任、逐级推进落实。

执行改革方案要有配套措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宣传部署,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确保任务无缝对接。各省区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研究制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或落实意见。据统计,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4个省已制定下发落实《实施方案》具体措施;15个省区市已完成制定,将于近期下发;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在研究制定。

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承接措施,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实施改革文件要有细化举措。围绕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制定文件,对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发挥好领导把关作用做出制度安排;山东出台工作流程,对省管干部调整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完善;云南出台工作规程、贯彻落实意见和一系列试行措施,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套精细化操作办法。围绕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安徽、湖北、福建等制定和出台实施意见,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总体规划。围绕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广西、宁夏、内蒙古等出台实施意见或细则,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第3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已经中央批准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并在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全文如下: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们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干部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并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5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1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与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坚持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逐步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题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绌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特点,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位交流。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力度。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派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研究制定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实行依法监督。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

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方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特点,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量。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改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1、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管理。明确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职责,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相关办法。

13、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

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及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由政府和投资机构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择优任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选举制度。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等中介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人才评价推荐机构的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推荐机构在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改进考核方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

15、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探索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16、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和厂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17、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培养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明确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多头培训。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形成科学的培训网络。

建立国有重要企业后备领导人才培养制度。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18、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用人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保障单位用人权和职工择业权的落实,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未聘人员。

21、建立和推行岗位管理制度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竞聘上岗,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宏观指导和管理下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化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制定职员条例,规范职员的聘用和管理。

22、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23、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适应知识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以培养优秀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大人才培养投入,推动人才培养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表彰制度。

大力发展并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人才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化。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稳定西部地区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西部合理流动。

五、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2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5、加强对改革的分类指导

对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试验和实践已经成熟的经验,要及时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26、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舆论宣传,为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统筹协调,搞好配套改革,妥善解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4篇:中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大在对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作出全面部署时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多年实践证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所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人才,把各方面的人才集聚到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这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根本之举。

锻造合格执政骨干队伍——

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

11月30日,山东菏泽市开了一场县区交流推进会,主题是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与会者不仅观看了制度建设成果展,交流了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还对推进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菏泽这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务实举措,恰是各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作出了新的部署,最重要的是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而要做到任人唯贤,就要形成一套相应的制度机制。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中央党校教授李民表示,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使用“执政骨干队伍”这个词,表明党的执政意识有了新的深化,从执政高度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了进一步提升。

与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等相关干部队伍建设的论述相比,十八大报告首次集中提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明确了选任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视野、路线、标准、方法、途径。

在政策导向上,十八大重申了“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这一积极信号为长期扎根基层、具有真才实学的干部带来了好消息。特别是报告明确提出“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这对进一步打破体制内、体制外人才的流通壁垒,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也是十八大提出的一个方向。多少年来,我们党一直重视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事实上,近些年来,各级各地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用上持续升温。以2015年换届为例,在综合分析不同层级选拔配备年轻干部情况的基础上,中央提出了换届时配备年轻干部的目标任务,明确各省区市配备45岁以下市级党政正职、40岁以下市级党政副职、35岁以下县级党政正职的数量要比上次换届时有所增加。十八大报告的这一论述,显然为出台更多新政提供了最新的政策依据。

此外,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可以想见,十八大报告中的这些具体要求在不远的将来,都将会找到实践的注脚。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使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十八大报告强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只有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才能风清气正,这是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标准和抓手。”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认为,关键是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只有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才能实现择优的目标。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着眼党长期执政大局、保持干部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重大创新和发展。然而,现在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一些干部群众说得好,“干部没才会误事,干部无德更坏事”,选人用人先“问德”是个好导向。因此,十八大报告增加“以德为先”的表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扩大民主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李民认为,提高干部选任过程的民主质量,须注意3个方面:一是提名质量,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二是考评质量(

十八大指出,要“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这对下一步继续深化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重要举措。以2015年为例,全国各省区市竞争性选拔厅处级干部占到新提拔总数的30、7%,中央和国家机关达到46%。可以预计,未来无论在力度、方法、形式等方面,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都会有一个大的提升,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适”。

广开进贤路广纳天下才

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

就在几天前,中组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

人们注意到,十八大报告在部署党建重点工作时,专设一部分来阐述人才工作。这在党代会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人才工作的重视。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指出,党管人才原则的提出是党对执政规律和人才开发规律的深刻总结与自觉把握,集中反映了党对人才资源的重要价值的科学判断与战略选择。党管人才的目的是为了履行集聚人才的执政责任。十八大报告提出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这就说明,人才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同时也就上升为与党员队伍、干部队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执政资源,成为执政党实现执政目标的最可依靠的优势资源。专家表示,当前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部门对党管人才认识不到位、党管人才体制机制不健全、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不适应、党管人才保障不有力等问题。

人才大国与人才强国,一字之差,区别甚大。十八大提出,“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这一目标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下大力气解决我国人才开发的质量、结构和效能问题,尽快形成我国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这是未来十年迈向人才强国的奋斗目标。”吴江表示,十八大还提出,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是有重大现实意义的。

第5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关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险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给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5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1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继承与他新相统一,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待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产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肄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灾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化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报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

(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试用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还(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高速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绌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常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党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痊交流。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办度。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汽船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监督。研究制度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实行依法监督。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

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办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量。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改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1、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他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病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选人用人新机制。

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各给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瓜的投资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所属的职责,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相关办法。

13、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

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及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由政府和投资机构按照和有关规定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择优任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人国工会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选责人选制度。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等中介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强对人才评价推荐机构的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推荐机构在国有企业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和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改进考核方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

15、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探索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选择具体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16、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和宣判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和厂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17、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培养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明确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多头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形成科学的培训网络。

建立国有重要企业后备领导人才培养制度。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18、完善胃企业内部用人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杈。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研究制定具本办法,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半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保障单位用人权和职工择业权的落实,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示聘人员。

21、建立和推行岗位管制度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合理调协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竞聘上风,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制定职员条例,规范职员的聘用管理。

22、改革事来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关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按业绩定酬的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23、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制度

适应知识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以培养优秀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大培养投入,推动人才培养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以搞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表彰制度。

大力发展并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人才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稳定西部地区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西部合理流动。

五、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2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各给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干部人塥制度改革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求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5、加强对改革的指导

对已经出台的各英改革措施,要及时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26、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舆论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各级支持和参与改革。统筹协调,搞好配套改革,妥善解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各英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篇四: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2014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第1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法》和《选拔任用条例》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安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开创机关建设新局面为重点,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群众公认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干部队伍,为我省安监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拟配备干部职位

正处级领导职务4名:宣传教育处处长1名、监督管理三处处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专员1名。

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2名、应急救援办公室副主任1名、人事处副处长1名。

处级非领导职务6名:调研员3名、副调研员3名。

三、竞争上岗和推荐选拔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被推荐的人员须具备《选拔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在安全监管事业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以及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顾大局识大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工作。

(二)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正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副处(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两年以上;副处级领导干部,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调研员,要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满四年以上;副调研员,要求主任科员任职满四年以上。干部任职截至时间20XX年8月31日。

3.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等次以上。

4.选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即19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特别优秀,符合《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规定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

四、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此次处级领导职务选拔除监察专员外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8月11日上午,召开动员会,公布职位。

第二步,8月12至14日,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报名。凡符合任职条件,自愿参加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人员,在此期限内到人事处领取《省安监局选拔任用干部报名表》报名,每人只可报1个职位。

第三步,8月15日,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处级领导职务竞岗演讲和处级非领导职务会议投票推荐。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就本人情况、竞岗理由和工作思路等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3.对非领导职务符合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第四步,8月16日至18日,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副处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和部分职工代表。

第五步,8月19日至21日,干部考察组综合竞岗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后,提出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拟考察对象,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发布考察预告。

第六步,8月22日至8月29日,干部考察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使用建议。

第七步,9月初,局党组对干部考察组提出的拟任职建议,进行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第八步,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干部考察组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的问题,由干部考察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由局党组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步,任职。处级领导职务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察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忠明同志担任,成员由胡利平、何云霞、牛坤华、杨耀东等同志组成。

第2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武丙云周锦明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第3篇: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五: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2014人事个人年度总结

第1篇:人事个人年度总结

年还剩一个月即将结束,年只有一个月就要到来,在人事岗位上工作已有一年零8个月,近2年,以前不知道HR是人力资源,有人开玩笑说HR即是哄人拼音的缩写,现在越来越觉得与我做的工作挺合意的。

08年元月,我们公司就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公司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那便是我们最忙的08年的开始,与200多员工在短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书》,而在签订合同前,我们还需要熟读《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应对现在越来越懂法的员工提出的各种问题。也由此我更进一步了解人力资源所需知识。

4月份,公司由万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湖南阳光壹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这便涉及公司所有制度和表格页眉的更名。我的工作便是统一各部门的制度和表格更改页眉后存档,将急用表格更改页眉后申购印刷。

也是同月,公司安全管理员工作时间由三班制更换为两班制,刚开始执行时,确实为人事减少不少招聘时间和精力,虽然工作时间为12小时一班,但工资上涨幅度为应聘者所能接受,这段时间也是我相较不忙的时候。

5月份,便是我有太多时间胡思乱想的一个月,因为这一个月我都在整理新移交过来的工程档案,在整理档案的过程中可以一个人静下心来想象工作上的事情,基于07年底的综合楼检后重新规整了公司的所有档案,虽然规整档案需要很细心且繁琐,也由于我的死脑筋,坚持档案的保管绝密性而得罪不少人,但在公司检查时列为别的项目的参考标准,心里一想到这个便觉得以前的辛苦和委屈都可以一笑而过了。

7月份公司搬家了,这真是我这一年中最痛苦的事情,没有人能帮上任何忙,因为什么?——便是我们整个公司的档案,一千多份的档案盒子全部要从每个柜子里移出运到新办公室,我以为按照柜子的序号放好档案盒整理就不会那么困难,可没想到,所有档案全乱了,而且全堆积起来,而我只能按照原始方法一个一个盒子按照目录往柜子里放,我记得当时,整到晚上真快发疯了,如果那时有人来安慰的话,我肯定立马会哭起来,幸好当时没丢这脸,为了这该死的档案我整整花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

到后面几个月,我很少出去招聘了,一是两班制减少了不少编制,二是有了更快捷的方式——网络和报纸招聘,所以在办公室的时间也多了,也慢慢学会了计算工资,与社保接触,懂得许多社保的知识。这段时间也是我学到的人力资源方面的知识最多的时候,尤其是公司出资外出培训劳动争议方面的培训,培训后对老师真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快感,结合实际工作然后听完老师的课程,不仅扩大自身的知识面,还从课堂内容上发现公司的不少漏洞,在领导主张下弥补漏洞便是我来年的主要工作计划

从培训后,也发现不少人事上的漏洞,如公司没有完整的人事制度和人事流程、公司《员工手册》有大部分与新出的《劳动合同法》不相符合等。而我自身最大的漏洞便是不够镇定,过于浮躁,脾气也挺大。

年底的工作便是总结公司人员编制、做来年的人员编制和薪资计划。

来年的工作计划便是员工的续签《劳动合同书》、正式修订公司的人事制度和人事流程、公司《员工手册》的更换。另外的计划便是更要加强自身的修养了,除了从书本中取经,只能从实际工作中向同事学习了,这也是最快最便捷的途径了。

第2篇:人事干部个人年终总结

根据组织安排,我于年6月1日至年8月31日,在县人事局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挂职锻炼。回顾这三个月来的挂职锻炼生涯,我感到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了解、掌握人才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使我对人事部门的工作方式、内容、流程等都有了初步的认识,通过挂职锻炼,切实使我本人学习了知识、得到了锻炼、提高了能力、增长了才干。在此要感谢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给了我这样一个难得的学习锻炼机会,也要感谢人事局同事对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尤其是办公室的黄主任,给了我很多无私的帮助和指导,使我能够圆满的完成挂职锻炼的任务。下面我就对三个月的挂职锻炼工作向组织进行汇报。

一、挂职锻炼期间的主要工作

1、认真学习,进入角色。到人事局挂职锻炼,是一个难得的自我学习、提高、发展的机会。既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也是组织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关心。因此,我时时提醒自己,一定要珍惜机遇,认真学习,不辜负了组织的期望。要想做好人事工作,只有真诚和热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自身学习,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实务。为使我们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来局里报到的第一天,陈局长就特地为我们安排了两个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我们挂职锻炼期间的指导教师,通过一对一地帮助,例我们很快熟悉情况、开展工作。俗语说:“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在挂职锻炼期间,我认真阅读翻看了大量的人事政策文件和人才人事重要领导讲话、人事局年度工作报告等文献资料以及《浙江人事》、《温州人事》、《人事信息》等杂志,并做好摘记,在学习中遇到不懂或不理解的地方,甘当小学生,虚心向局里相关业务科室同志请教。通过学习,逐渐了解人事方面的有关工作,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了自身工作能力,在较短时间内便进入了工作角色。

2、严格要求、塑造形象。人事人事,先做人,再做事。由于在乡镇时间比较长,对乡镇工作方式方法比较熟悉。但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机关部门考勤、学习、会议、公文处理等内部规章制度落实都比较到位,上班纪律也比较严格,相对于乡镇的工作方式比较有约束性,对于工作环境的变化,我积极进行调整,自己较快地适应工作角色的转变和工作环境的转变。在挂职三个月,我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机关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打招呼,自觉参加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参加局里每二周一次的学习会。尊重领导,团结同志,随时和有关科室沟通交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热情接待来局办事的群众,以一个准人事干部的要求,塑造“人诚事公”的人事干部形象。

3、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刚到人事局的时候,由于工作的需要,

我和同时参加挂职锻炼的xxx参与人事局负责的全县公务员数据库建设工作,帮助对上报的单位公务员的数据进行核对、审核。虽说这是一份非常枯燥无味的工作,但关系到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过程的公务员登记、职务确定、工资套改等工作,是一项相当基础性工作,关系到每个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因此我都能认真对待、做到一丝不苟。在这期间共采集录入县人大办公室、统计局、大渔镇等7个单位117人基本信息数据。后来,由于办公室文书下派任农村工作指导员,我服从组织安排,接替她的文书工作。我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认真细致做好局印章的管理使用,做到印章管理使用不出错,不遗漏;(2)做好1000多位毕业生学生档案接收、登记、转交、查询等各方面工作(3)做好文件发文编号、登记、送签、归档等工作;(4)以及收文登记、传阅、复印、分发、归档等工作(5)做好文印工作;(6)做好电话及传真的会议记录工作及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文件签收;(7)做好主任及各科室交办的文书档案查阅工作;(8)做好局公文、信件收取、投递等办公室日常事务。在工作中,我讲究工作方法、技巧,充分发挥女性细致耐心的优势,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对待工作,始终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和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很好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二、体会与收获

总之,经过三个月的亲自实践,自己既感受到了乡镇与机关的差距,也看到了希望。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启迪了思维、深化了认识、拓宽了视野、丰富了知识。实际工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等都得到了较大提高。并且丰富了我的人生阅历,开阔了视野;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了党性锻炼,强化了为基层服务的意识。

通过挂职锻炼,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现已基本实现了“三个适应”的转变,即:适应了从乡镇办事员向机关工作人员角色的转变;适应了从处理简单直接的工作问题向更深层次的考虑和处理问题的方式的转变;适应了对过去熟悉的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向新环境下人际关系和对自己认识的转变。

三、存在不足

挂职锻炼的三个月,在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上提高较大,但是和领导、同志们对我们挂职干部的要求与期望相比,我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总结起来,有三多三少:

一是学习得多,实践得少。虽说,原来在乡镇组织办也积累了一些组织人事方面的业务知识,但都不精通。因此在人事局挂职锻炼的工作期间,我有意识的、积极主动地向周围同志学习,向书本学习,在工作实践中学习。端正、丰富了对人事工作的认识,各项能力提高较快,但是做的工作还不够多,特别是能将自己的知识有效地运用到工作中去,打开工作新局面这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

二是思考得多,总结得少。记得去局里报到的那天,陈局长告诉我,在工作中,既要勤于思考,更要善于总结,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写一些调研理论文章,这样可以使自己的进步成长更快。遗憾的是,虽然我在工作中基本做到了在实践中勤于思考,但是对工作中的一些想法并没做到及时总结,腿勤脑勤手不勤,仅仅只写了一篇调研文章,而且也不够深刻和全面。我想在今后工作中要进行好好地回顾和思考,补上这一课。

三是执行得多,创新得少。挂职锻炼期间,我对局里交给的各项工作能够做到认真完成,但是在工作中的独立性、开拓性还不够。在工作中能认真贯彻上级领导意图,及时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但是还必须在工作中有面对新问题,想出新办法,打开新局面的能力和独挡一面的魄力。许多工作放不开手脚,求稳有余,敢试敢闯的劲头不足。这一点也是我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总之,挂职锻炼至今虽然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但收获很大,不仅增强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而且在政治思想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宏观思维能力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学习,立足岗位,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做一名优秀的人事干部

第3篇:年度人事部工作总结

年年对我本人来说,是收获很大的一年,也是感受颇多的一年。下面将本人在人事局机关和石桥镇政府挂职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廉洁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要提高自身素质,就必须加强学习。一年来,我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途径。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细致研读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并结合本职工作领会其精神,努力做到政治上坚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教育培训活动。参加局党组、机关党委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活动,参加镇党政联席会、镇长办公会和周末学习日活动,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坚持利用业余时间从本职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注意搜集和认真学习人事人才工作的理论、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党在农村工作各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当涂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年初积极参与局机关开展的组织人事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征文活动,并获得一等奖。五月份参加了全市第三期公务员通用能力与电子政务培训班,并担任班长。十月中旬参加了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周末时间坚持参加中国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课程学习。通过各类学习,完善了知识结构,加快了知识更新,丰富了知识储备,提高了业务素质,增强了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上半年,在局机关工作期间,围绕全局和本科室工作目标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的协助科长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本人到工资科时间不长,为尽快熟悉和掌握人事编制工作尤其是本科室的业务和有关情况,迅速进入新的工作角色,力争成为工作的行家里手,在工作之余、晚上和周末经常一个人到办公室查阅和学习大量往年的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和最近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文件,以及相关的业务书籍,并及时虚心向科室和分管领导请教,通过干中学、学中干,很快熟悉了本科室的各项工作。上半年除常规工作外,协助科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按照省人事厅的要求,完成了XX年年度工资年报的布置、汇总和上报,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总量管理情况以及义务教育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收入有关情况的上报,配合市财政局完成了向省上报的市直机关规范津补贴数据分析,参加了市直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在全科共同努力下,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正常晋升工资工作,完成审批了三区公务员规范津补贴,老干部一次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法官、检察官津贴,退休教师100%工资待遇,全市特级教师津贴调整。完成了划转到港口局人员的工资审核工作,电力开发公司、城建开发处在编人员建立档案工作,市、区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员待遇审核工作,市土地评估所改制后相关问题的处理工作,XX年度及以后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工资待遇相关工作。在完成本科室工作的同时,本人还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今年的机关工会换届选举中本人被推选为新一届工会委员,平时主动协助机关党委、工会和办公室开展工作,只要工作需要,都积极主动地去完成。

三、深入基层一线,扎实做好挂职工作。

今年8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下派我到当涂县石桥镇人民政府挂职镇长助理,时间为半年。这是局党组为了让我尽快锻炼成长,提高综合素质而作出的决定,希望我能在基层的复杂工作环境中得到进一步历练。从到石桥镇政府上班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当作了一个石桥镇的政府干部,工作时间均住在镇政府,而没有把挂职锻炼当作一个过场,将自己视作当地的一个“短暂过客”。并抱着“人人为我师,时时是锻炼,事事可借鉴”的态度,给自己作了一个定位,那就是到石桥来的主要任务就是两个字学习。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本人主要协助分管国土、城建、规划、环保、安全生产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为尽快熟悉工作,进入工作状态,本人经常随镇党政领导一道深入村组一线,多方面接触石桥镇的各项具体工作,很快就对全镇的各项工作有了基本了解。平时工作中积极为镇党政领导献言献策,并积极主动参与政府各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工业集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镇各项中心工作。在各项具体工作开展中,大大提高了个人才干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学到了很多经验和工作方法。同时也开阔了视野,得到了思想观念上的洗礼,磨掉了身上很多的理想主义色彩。这些都对我今后的工作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提高廉政意识,坚持做到廉洁自律。

“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作为一个年轻干部和年轻党员,本人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能够做到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平时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的规定,努力领会其精神实质,通过不断学习,在思想上提高了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了严于律己的自觉性和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主动性,从而能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身工作。坚持以身作则,勤奋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时刻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己、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始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五、全心融入新环境,大胆投入新工作。

年在不经意间过去了,这一年对我来说收获很大、感受颇多。尤其要感谢局领导给我到石桥镇挂职锻炼的机会,令人特别欣慰的是,自从我去石桥镇工作以后,领导和同事们也都给了我工作、生活上的莫大(博客,微博)关心,我也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包括政府、各村、企业的朋友和善良淳朴热情的村民,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一年时间弹指一灰间就这样过去了,回头看看自己,看似忙忙碌碌,做了许多工作,但相对于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期望,还有很多的欠缺和不足。我决心在石桥工作的剩下不多时间里,珍惜每一天,用好每一天,沉下心来,继续深入基层一线,努力为石桥镇打造卫星城、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挂职期间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今后回到局机关,到公务员管理科新的工作岗位后,我一定会全力以赴大胆投入新工作,锐意进取,认真钻研本职业务,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

第4篇:行政人事部工作总结

一、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局的决策上来。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自觉树立人事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二、扎扎实实做好工资统计工作。部署并完成了全局职工XX年7月调整工资标准和10月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以及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填写个人调标晋档审批表600多份存档;上报XX年各种工资、干部年报;完成XX年劳动年审、残疾人就业年审;下达各局属各单位XX年工资计划;清理清退在用合同工临时工;及时维护人事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将手中负责的工资统计工作全面、清楚、毫无差错地交给处内接管的同志。

三、大胆加强船员管理工作。本人3月份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后,积极走访海事局、各船员培训单位,搞清楚各种办事程序,仔细学习船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深入船员中了解、熟悉情况,很快进入角色。加强船员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船员信息数据库,不断提高船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船员证书管理,整理船员各类证书,及时办理36本到期船员服务簿的年审,建立船员证书数据库,实现船员证书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清理船员假期,严格船员假期管理,周密安排、认真组织船员休假。为安排更多人员休假,压缩船舶靠泊码头人员的编制,由原来的26人减少到22人,船返港后,及时安排人员休假,全年共安排休假72人次,休去假期近5000天。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四条船海上生产人员的调配工作。在从控制出海人员编制的原则下,全年完成四条船19个航次的出海人员调配工作。

四、踏踏实实当好助手。作为副手,在摆正自己位置的基础上,献计献策,尽心尽力,协助处长做好处里的各项工作,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协助制定《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及细则,起动并完成我局今年的岗位管理改革工作。

五、10月份以来,根据局领导的安排,本人主持人事处的工作。在局领导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处人员,克服人员减少的困难,理顺管理关系,保证了人事处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本人具体做的工作主要为:完成了局机关及附属单位改革人员调整分流工作;完成了局机关及附属单位、船队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职务的重新聘任工作;人员的调整分流工作;修改、完善我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顺利通过换证审核;制定我局XX年毕业生需求计划、学历培训计划;布置XX年年度考核工作。

第5篇:人事年度工作总结

一、XX年工作回顾

(一)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规范有序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干部选拔聘任工作。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厅党组制定的《省文化厅厅直单位深化改革总体方案》,着力推进厅直单位领导班子任期制和领导干部聘任制。完善干部竞争上岗、聘任、任前公示、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等制度。干部竞争上岗不断推进,干部工作民主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考核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先后调整和完善了省少儿图书馆、湖南文化音像出版社、省京剧团、省文化物资公司、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5单位领导班子;指导、组织上述单位和省文物局处级干部的竞争上岗、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全年共调整任免干部12人,其中提拔处级干部10人,单位主要负责人3人。提拔的10名处级干部中,6人年龄在45岁以下。

加大干部人事工作监管力度,制定了《省文化厅干部人事工作规则》。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业务建设、选人用人、勤政廉政、班子团结及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了考核。同时,受省委组织部委托,对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省文物局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年度考核,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凡新提拔的干部,都在提交厅党组讨论研究前书面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认真做好干部调训工作。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以调训形式培养干部。全年共选送32人到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和省直机关党校学习。

(二)厅直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及人事部、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着眼于即将进行的文化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和更深层次的人事制度改革,着手开展了较为扎实的前期工作。一是深入学

篇六:深化干部人事改革
2015民政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民政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民政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中央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革的精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以及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召开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政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受灾群众灾后安置和恢复重建等政策措施。对民政部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大额度资金分配、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规范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根据中央文件精神,修订民政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今年重点对以下5个方面的行为进行清理登记和纠正:(1)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问题。(2)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情况。(3)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和弘扬良好风气

加强民政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真心真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民政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和主动性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内容。坚持部党组成员和部直属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不断巩固和完善民政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部管媒体阵地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团、进社区。

五、加强民政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测评办法和示范标准,召开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座谈会。深入推进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重点治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民政公共服务行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管,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引导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彻底分开,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和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救灾资金和城乡低保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五保救助、社会捐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等民政救济资金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重点开展对2015年度优抚安置资金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探索效能监察,总结基层民政部门经验和做法,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认真清理民政部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修订《民政部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程序和办法,健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事部门和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完善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努力构建依法、科学、民主的民政行政决策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效果评估机制。

(三)推进财务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及时修订和完善民政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规定。修订《民政部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民政部差旅费管理办法》。完善网上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大开支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银行账号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网上监管系统。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推进民政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工作规划》要求和部党组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重点推进拒腐防变教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民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务公开有关要求,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加强民政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加快民政历史档案数字化步伐。做好民政领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研究制定推进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的治理整顿力度,指导各地将农村财务、土地使用情况等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完成县级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修订《村委会组织法》,督促省级单位修订、完善《村务公开办法》《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探索建立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制定《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规则》。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七、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以查处发生在民政部门及其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干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款、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领导干部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买官卖官、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腐败现象,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建立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机制、信访举报督办机制。建立完善部直属机关纪委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协作办案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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