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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2016-08-16 10:30:4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共6篇)2014 1 1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试题及答案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试题及答案1、《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的制定依据主要有( )等有关法律和规定。A、刑诉法 B 、治安管理处罚法C、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D 、...

篇一: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2014.1.1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试题及答案

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

试题及答案

1、《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的制定依据主要有( )等有关法律和规定。

A、刑诉法 B 、治安管理处罚法

C、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D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E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

2、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是指( )

A、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问、询问、继续盘问、辨认等办案活动的专门区域

B、包括公安机关派出所和内设机构设置的专门办案区域

C、包括公安机关设置的供两个以上执法办案部门共同使用的办案中心

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案区从事办案活动,应当做到( )

A、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 B、依法履行职责

C 、强化安全意识 D、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责任 E 、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办案民警应当( )

A、立即将其带入办公区

1

B、除经办案部门副主任批准,起赃、辨认现场或者尸体以外,不得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出办案区

C、组织调解、听证,或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可以再接待区进行

5、(1)依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作出刑拘、逮捕或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决定的,应当( )

A、按照规定时限将其送交有关监管场所执行

(2)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决定的,应当()

A、与执行机关做好交接工作

6、公安机关应当明确办案区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A、办案区由一个办案部门单独使用的,该部门为办案区管理部门

B、由两个以上办案部门共同使用的,指定一个部门作为管理部门

C、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办案区日常管理工作

D、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警务督察、法制等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区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E、装备财务、后勤保障、科技通信等部门应为办案区使用管理提供保障和支持

7、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办案区使用管理登记制度() 2

A 设置专门台账,载明违法犯罪嫌疑人、证人、被害人等与案件有关的人员、案由、进出办案区时间,以及办案部门、承办人、看管人、使用的功能室等信息【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B、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应当对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

8、(1)可以借用办案区的条件有( )

A 因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较多或设备故障等原因,本单位办案区无法满足办案需要的

【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B 或者到异地执行传唤、据传、拘留、逮捕后需要立即开展审讯工作的

C、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商有关执法办案场所负责人同意的

(2)由于上述原因,新县公安局借用光山县公安局办案区办案的,关于借用办案区说法正确的有( )

A、光山县(出借单位)应当安排工作人员予以配合

B、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看管由新县公安局(借用单位)负责,光山县公安局予以配合

(3)公安机关应当对本辖区内( )作出统一安排。

A 相邻执法办案部门公用办案区

B借用办案区

9、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办案区使用纳入( )

A 、民警教育培训内容

B、对新入警人员,应当进行岗前教育培训

3

10、(1)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至办案区后,应当首先()

A、对其人身及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时要做到:

A对妇女的人身检查由女民警进行

B对检查情况,依照办理行政案件或刑事案件有关规定制作笔录

11、(1)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当对被检查人员进行( ) A 全身检查

(2)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

A 是否藏匿危险物品

B 是否藏匿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物品

C、体表有无外伤

( 3 )违法犯罪嫌疑人有明显外伤的,应当( )

A 拍照 B对外伤及时进行处理

C、对伤情以及处理情况在检查笔录中注明

12、(1)检查中发现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文件,应当( )

A 依照办案规定及时收集、固定

(2)发现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品,应当( )

A 予以扣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

13、检查中发现嫌疑人携带或使用的物品与案件无关,应当如何处理( )

A、除生活必需品且不影响执法安全外,应当告知违法犯罪嫌疑人委托家属或其他人员领回,不得随身携带

B、具有《公安机关代为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物若干规定》

【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第五条 对涉案人员随身财物,除生活必需品且不影响执法安全的以外,应当告知涉案人员委托家属或者其他人员领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一)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家属领回可能有碍侦查的;(二)无法通知涉案人员家属或者其他受委托人的;(三)涉案人员拒绝委托家属或者其他人员代领的;(四)受委托人拒绝代领或者未到公安机关领取的;(五)需要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一)项规定中,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及时通知涉案人员委托家属或者其他人员领回随身财物。)

14、进行安全检查后,应当( )

A 、根据办案需要,按照操作规范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信息采集

B 、对采集想信息及时录入信息库进行核查、比对,并按照规定妥善保管

15 、(1)讯问、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在( )进行。

A 、讯问在讯问室、询问在询问室

5

篇二: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

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和执法效能,加强执法监督,特制定本规范。

二、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所应当将接待群众、内部办公、办案和生活区域实行分区设置和管理。

独立建设且承担执法办案任务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应当结合各自实际,按照第一款的规定作相应分区。

三、各功能区入口和各功能室门口的醒目位置应当设置功能标示牌,实行隔离的区域应当在入口处设置限制进入的标示牌。

四、各功能区、室应当有相应的工作流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接待区、办案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布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规范。

五、接待区主要用于接受报警求助、对外办理证照、行政审批,以及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等。信访接待室、调解室、听证室可以设置在接待区,但应当相对独立。

六、接待区的设置应当方便群众,与其他功能区实行物理隔离。

七、民警办公室、会议室,以及用于存放档案、物证、警械、武器的功能室等应当集中设置在办公区。

八、办案区主要用于讯问、询问、辨认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及对

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安全检查和信息采集等。有候问室、醒酒室、缉毒检查及医疗救助室的,应当设置在办案区。

公安机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位于同一地点,或者临近的执法办案部门,可以统一设置共同的办案区。

九、公安机关收缴的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存放在专门场所,不得存放在接待区、办公区、办案区或者生活区内。【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十、办案区的设置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并与其他功能区实行物理隔离。候问室、讯问室、询问违法嫌疑人的询问室、辨认室、违法犯罪嫌疑人信息采集室,以及供违法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卫生间不得设置在二楼或者二楼以上。

十一、办案区应当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并配置安全检查设备和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物品保存袋和存放柜。楼道门窗及区内各功能室、卫生间的窗户等应当安装牢固的防护栏网等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逃跑和传递物品的设施;区内各功能室、卫生间应当避免有凸出的硬棱角、悬挂支点及可能被直接用来行凶、自杀、自伤的物品。

十二、讯问室、询问室应当具备通风等基本条件,室内用电应当采用低压电源;墙面、门窗应当作隔音和防撞处理。候问室的设置应当符合《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要求。

十三、讯问室、询问违法嫌疑人的询问室应当设置违法犯罪嫌疑

人专用座椅。座椅应当牢固并且有安全防护装置,椅脚安全固定于地面,座椅与墙壁及工作台等设施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十四、接待区、办案区应当安装可覆盖区域内外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室内光照亮度应当满足录像要求,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声像监控区域”标示牌。【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讯问室应当安装用于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设备。有条件的地方,询问室也应当安装用于对询问违法嫌疑人的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设备。

接待区、办案区的电子监控设备应当与警务督察部门网上督察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十五、各地公安机关及各部门、警种可以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警种实际,制定具体设置标准。

篇三: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2014年森林公安年终总结

篇一:2014年森林公安年终总结范文

上半年,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公安和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工作思路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1—6月份我局共受理各类案件9起,查处9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8起;共处理违法人员10人,其中刑事处罚1人,林政处罚9人,各类收入9454元,没收木材0.519m3,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现总结如下:

一、稳定林区治安秩序,确保林区资源安全

维护稳定林区治安秩序,打击森林犯罪是我局的主要职责。一是预防为主。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充分发挥安全文明林区的作用,使基层基础工作落到实处。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刷写标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大张旗鼓宣传林业法规政策,从而不断提高村民人人爱林、护林的自觉性。并通过林区一线人员和内线反馈信息,及时掌握林区动态,提高对林区治安防控能力,把基层基础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加强对全区三乡一镇、街道办事处和林区责任单位的检查督促,加大对林区重要地带、重点路口巡逻检查。坚持二日一查制度,并将巡查的情况认真登记,及时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限期整改,元—6月份,我们共出动警力150人次,调处解决各类问题100余次。三是加强联防,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近几年与衡山县相邻周边林屡次遭破坏,我局开展深入认真调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乱砍滥伐行为,加大打击处理力度,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四是依法治林抓打击,强化侦察破案。保护森林资源,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运用法律武器,进行依法治林和依法管山,对那些采取不法手段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决不心慈手软。去年底,南岳区太平村山林被滥伐达20余立方米,接到报案我局快速出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岳东村村民沈国辉,并成功在其家中将其抓获,被滥伐的林木如数追回。此案从接到报案到抓获犯罪嫌疑人仅用了5小时,沈国辉现已受到法律惩处。通过此次滥伐林木案成功告破,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群众,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林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扩大了森林公安在社会上的影响。五是依法治山管山,从严查处破坏植被、地形地貌及乱采石、乱占林地的行为。自2014年9月份,根据区五届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的精神,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出动警力100人次,与南岳镇、建设局、国土局等单位,采取山上管、路上堵、工地查的办法,坚持24小时专人专车值班巡逻,专人把守路口,对在景区和林区非法采石的人进行严格处罚,对非法运输石料的车辆,除没收石料,扣押车辆外,同时对驾驶员进行法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罚款。共没收非法采石大小工具1000余件,电缆线和花线2000余米,价值达数万元。通过半年的辛勤努力,已关闭查封了南岳景区所有的采石场地,切实从根本上杜绝了开山采石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麻石原料的流通,有效地保护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在依法禁止景区内乱采石的同时,又 严厉查处中心景区乱占林地建房、搞基建等违法行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局民警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农林局参与林地清理整顿活动,严格按照清理工作要求,深入基层,先后查处了广济寺原始次生林内挖水池、后山五岳殿乱挖乱占、延寿村五组6户村民占用林地建房建水池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通过此项行动,既宣传了森林法律法规,又提高了广大村民保护森林的自觉性。

二、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南岳区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我区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大面积的林木倾倒、断头、断枝,使林内可燃物载量明显增多,加之国务院首次把清明节列入公共假期,入山祭祀扫墓、旅游踏青的人员猛增,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增大,春季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我局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采取超常规措施,出实招,用实劲,办实事,实现了森林火灾的零发生。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区政府召集乡镇、街道和指挥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区长傅丹舟、区委副书记徐友灼、主管副区长文运芝等区领导亲自参加会议,并在会上对全区春季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了强调和部署;同时,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名义,专门印发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有关部门层层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坚决落实春季期间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全力抓,分片包干责任人具体抓的管理机制,把宣传教育、火源查管、火灾扑救等各项职责明确分解,把具体的村组、山头、地块划定责任人,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构筑了严密的防火网络、防火责任网络和火灾扑救查处网络。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我区坚持以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漏人为目标,各级各部门在全区掀起了春季期间森林防火的宣传高潮。主管区长发表了专题电视讲话,林场、龙凤乡、拜殿乡、岳林乡和森林公安分局出动了宣传车在各自管区巡回宣传;广播电视局在电视上固定播出森林防火的公益宣传广告;门票处、水帘洞景区借助门票“窗口”,对每位进山入庙游(香)客发放一份森林防火宣传单;旅游局认真抓好导游员、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并督促其深入宣传景区禁止吸烟等各项规定;森林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所有电杆上印刷永久性宣传标语10000余条,重点地段、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130幅,印制倡议书15000份,发到全区城乡居民,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上坟烧香、化纸、点烛、燃放鞭炮造成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用植树、献花等文明祭祀方式,变堵为疏,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加强森林火灾扑救,配备完善扑火装备。面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全面启动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森林火灾扑救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区各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和后备队伍的建设。为了做好扑大火、打恶仗的准备,一方面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区直和市管相关单位限期配齐扑火工具;另一方面,争取区财政投入,购置了扑火工具1000余件,配发扑火衣服、鞋子、帽子、手套、手电1100余件,进一步完善了扑救队伍的装备建设。

三、认真学习,强化管理,提高民警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侦察力量,森林公安机构必须按照国家与对人民警察的要求,将森林民警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秉公执法,法律严明、勤政廉洁、团结拼搏、作风过硬、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今年,我局在抓队伍建设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坚持理论为主,促队伍政治素质提高,为森林公安工作提供政治保证。我党八十多年光辉历程表明,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工作方法就无法改进,完成的工作也就不可能正确。因此,森林警察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新时期优秀的森林公安民警,为森林公安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我局年初制订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成立了由政委任组长的学习领导小组,落实了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安排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半年来,全局民警坚持通过集中学与自学、导读与讨论、读原文与谈体会相结合等形式,同时根据不同时期民警的思想状况,针对性组织民警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此外,积极动员和组织民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如组织民警参加公安分局的业务培训,动员民警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学习等,据统计,上半年来,参加分局培训5次,人数60余人次,通过多种途径的系统学习,全局民警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意识,认清了当前形势,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从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三个代表”的高度上来,既充分保持了我区森林公安分局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又使队伍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积极向上的状态。

二是狠抓班子建设,促核心堡垒作用的发挥,为完成森林公安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局领导班子本着克己奉公的原则,团结务实、开拓进取,一心为民警队伍争先动脑子,为森林公安工作创优出点子。比如在班子的自身建设上,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我局领导班子能密切协调、集思广益,能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经局办公会议决定的事情,班子成员能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地执行,这样,既发扬了民主,又保证了局办公会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充分保障了政令、警令的畅通。在干部任用等敏感问题上,我局本着任人唯贤,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把一些政治素质高、工作实绩大、群众反映好的民警调整到重要岗位,使全局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

【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在党的组织建设中,我局继续坚持抓支部、打基础、促整体的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上,在严把入党关的同时做到了“四个及时”,即及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按程序报批审查,及时主动配合找谈话,及时收齐党费按规定时间上缴,按照发展党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上半年,发展新党员1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

三是坚持法治教育,开展业务分类培训,促队伍形象进一步好转,为完成森林公安工作提供素质保证。森林公安工作特殊性使得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执法犯法、徇私舞弊、消极腐败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因此,为解决森林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树森林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在区公安分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部署下,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谈心活动,取得显著效果。

1、立足基础,保证思想教育的经常化。一是开展“创人民满意”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局大力开展了“创人民满意”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走访调查、切实整改等一系列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强了民警的执法为民意识,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森林公安外在形象和群众满意度。二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主要采取机关集中组织和股室分散组织,民警自学为辅的方式,对党的十七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进行了原原本本、认认真真的学习和贯彻,加强了民警的政治理论教育。

2、结合岗位需要,参加业务分类培训。一是参加了法制培训班,为了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5月份,针对《律师法》、《禁毒法》两部新法实施后民警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和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南岳公安分局从衡阳市聘请律师、专家为全区公安民警培训授课,通过学习培训,我局民警迅速熟悉和掌握了这两部新法。二是参加了政委、教导员培训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分局党委首先将重点放在了提高政工队伍的素质上,开展专门培训,推动全局思想政治工作的平稳发展。通过学习培训,政委就如何提高能力素质履行工作职责、如何处理好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与局长及班子成员的关系、如何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三是参加了内勤民警培训班,使参训民警不但了解内勤工作的地位、性质、职责、要求、方法等多个方面的重要性,而且掌握了如何提高内勤民警的综合素质,如何处置内勤工作中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的技巧。四是参加了举办“以案说法、现场辅导”培训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地学习和参加各类培训后,6月4日,我局全体民警参加了“应知应会”考试比武活动,公安分局法制办制作试卷,对分局印发的《民警执法便民常用手册》上的业务知识,进行了岗位应知应会笔试活动,45岁以上民警开卷考,45岁以下民警闭卷考,通过考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抓好落实从优待警日常工作,积极争取财政加大投入,为完成森林公安工作提供后勤保障。一是在认真落实国办42号文件精神,做好森林民警公务员身份过渡,理顺森林公安投资渠道,确保森林公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我们加强沟通,协调关系,争取区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年初,我局购置了一辆18万元的新款越野车,确保了我局快速出警和民警人身安全。二是组织全局民警进行健康检查,使民警能够及时准确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便于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开展了“关爱女性,重视女职工”,组织女民警和民警家属参加妇科检查;三是确保民警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民警防癌及独生子女健康保险等经费落实到位。四是使全局民警拓展视野,走出南岳,在单位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组织全局在职民警和退休民警到陕西省和河南省进行考察学习,取长补短。五是按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让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六是以加强森林公安政工队伍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政工日常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做好民警后勤保障工作,按时认真做好民警工资调整、警衔晋升、奖励呈报、干部任用材料呈报、内务管理和装备管理等经常性事务工作,关心民警生活,为民警谋福利,使民警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安心工作,使政工工作逐年走上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程度高的轨道。

回首过去,成绩辉煌,但已过去,展望未来,任道重远,尚等努力,我们坚信,有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南岳森林公安机关肩负名山的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的职责,将迈出新步伐,登上新台阶,力创新业绩而拼搏奋进。

篇二:2014年森林公安年终总结

2014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公安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很抓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坚定履行保护林区生态、服务林业改革建设职责,为促进林业生态建设、确保林区治安持续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整个森林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来对待,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措施,加强和改进了队伍建设。

(一)狠抓学习,为纯洁队伍提供政治保证

继续坚持贯彻学习教育制度,紧抓学习不放松,不断加大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力度,对全体民警进行理论知识的再教育。今年以来,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结合实际,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全体民警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主要政治学习内容,反复学、深入学,认真掌握精神要领,通过学习活动,民警的思想基石得以筑牢,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全市形成了人人学习理论、人人研究理论、人人创新理论的良好氛围,这为更好的做好森林公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注重培训,为完成森林公安工作提供素质保证

一是组织民警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班。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森林公安执法工作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应对执法权限落实后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我市组织了12名民警分两批参加了全省森林公安刑侦、法制培训班,两次培训活动为各地执法权落实后相关工作的启动作了应有的准备。二是认真安排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衔晋升培训。认真部署森林公安民警警衔晋升工作,及时与黄山市人民警察学校沟通,对全市20余名民警及时组织警衔晋升培训,保证了民警按期按时晋升。三是做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举行了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各区县森林公安机关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保考”的目的。

(三)创先争优,为提升民警综合作战能力提供保证

各地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建设紧密结合,与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要求全体民警自觉的将日常工作贯穿到活动中,落实到党组织的工作中,发挥好民警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好森林公安在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方针,提高我市森林公安打、防、管、控的综合作战能力,加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提升打击水平,全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四)从严治警,为强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提供保证

今年我市接连发生了2起警车交通事故,给我市森林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事故发生后,我市及时召开了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管理专项警示教育整顿工作会议,对事故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主管局和市分局的主要领导在会上对执行“五条禁令”、警容风纪、警车管理、值班备勤等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申,要求各地要立即开展单位和民警个人自查自纠整改活动,剖析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警车管理制度”。目前,我市“警车专项整治”和“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正稳步进行。并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警察形象、维护党和政府威信出发,确保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狠抓学习教育,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二是狠抓监督工作,压缩民警违法违纪空间;三是狠抓责任落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案件;四是狠抓自查自纠,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五是狠抓良性引导,促进队伍健康发展。同时,继续将“五条禁令”的执行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从严治警,重塑我市森林公安威信。

(五)、严格制度,为各项森林公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保证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和森林公安工作的需要,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森林公安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不断地健全和完善,与森林公安工作紧密相关的岗位职责、值班执勤、案件查办审批等方面制度日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确立,促使民警的遵规守制意识不断强化,自觉工作、按章办事、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局面逐步深化。在执法办案上,黟县森林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提升案卷质量的补充要求》和《黟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基层基础台帐制作填写规范》,其对于民警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信息安全上,为加强 “金盾”专网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制定了《祁门县森林公安金盾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紧紧依靠林区群众,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查处”的方针,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遇警必接,逢案必查,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促进了林业生态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是紧抓宣传工作不放松。宣传出成果,宣传出战斗力。全市各地紧抓宣传工作不放松,其中黟县做法较为突出,黟县森林公安分局将原先的森林公安专刊改版为《黟县森林公安简报》,拓展了宣传的范围,并以此为平台,大力宣传该县森林公安机关成绩。通过宣传,鼓舞了全县森警的士气,提高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各区县的基层森林派出所也都充分发挥警用车辆的作用,将警车作为流动宣传平台,经常性地下乡巡回宣传。通过黑板报、标语、电视台、传单、法制课等形式不断地创新宣传方式,将宣传的触角延伸至辖区中小学、自然村组和田间地头,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受众的人数大大增加,增强了宣传的实际效果。铺天盖地的法制宣传使林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林区群众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得以进一步提高。

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我市在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下,顺利开展了“春季攻势”、“亮剑行动” 等一系列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在各专项行动中,我市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行动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取得了丰硕的战果。

“春季攻势”期间,全市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案件323起,查处313起,查处率达96.9﹪,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19起(3起盗伐林木、15起滥发林木案件),侦破11起,抓获31 人;立林政案件296起(盗伐林木案件8起,滥伐林木案件52起,森林火灾案件17起、动物行政13起),查处行政案件294起,共处罚436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601.25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7000余株、野生植物42株、野生动物25头(只),林业行政罚款40.35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82.37万余元。此外,全市共清理木材交易市场、经营加工场所325余处,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场所37处。

在“亮剑行动”中,我市对全市范围内征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过逐项目、逐乡镇、逐林场、逐地块一一核查的方式切实掌握了全市征、占林地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查找和深挖出部分案件线索,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2014年5月份黄山市华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未经休宁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拟建现场开垦林地取土埋田,面积约达2.9亩,后休宁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公司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处以林政罚款。“亮剑行动”的开展,有效地提高全社会的林地保护意识,维护了林区管理秩序的稳定。我市黟县森林分局在“亮剑行动”中因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嘉奖。

三是加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自全省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我市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始终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侦破工作上,各地通过短信、网站、广播、民警入户走访等途径着力拓展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手段,营造了全警追逃、全民追逃的氛围,行动同时得到网上逃犯家属、群众与社会的普遍支持。我市的休宁县森林公安机关多次组织民警深入本地在逃人员家中展开了耐心细致的教育规劝工作,讲明公安机关的政策、决心和态度,打消了在逃人员的顾虑和侥幸心理,积极争取了三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四是充分发挥了林区护林员的作用。各基层森林派出所以加强辖区内护林人员管理为重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查岗或实地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护林员职责履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护林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充分发挥护林人员的能动性,同时根据护林员反映的区域内存在的隐患和苗头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在对护林组织和人员的管理培训中,各森林派出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市护林工作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专职护林员发挥了十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情报信息预警机制。不断夯实以“三情”、“四网”、“两管理”为核心的基层基础工作,广辟信息渠道,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及时、准确掌握林区资源状况和治安形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黄山区森林公安机关集中警力,于今年开展了一次民情、林情、社情的调查,详细掌握了辖区内各项信息资料,完善、更新了三情档案,牢牢把握林区治安管理主动权。

六是创新工作机制保障林区稳定。各地实行每月例会制度,定期对林区治安动态进行掌握分析,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地遏制涉林违法犯罪的发生和升级,同时实现了刑事案件网上办公,使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更加合理便捷,提高了刑事执法的规范性和效率。徽州区森林公安分局多次组织民警对全区的涉林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对涉林企业发放安全生产挂图,同时动员涉林企业参加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对有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不明确的加工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不积极配合整改的建议主管局不予办理延续木材经营许可证。

据统计:2014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0339人次,出动车辆4523台次,受理各类涉林案件750起,查处714起,查处率95.2%。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91起,侦破65起,抓获92人;立林政案件659起(盗伐林木案件28起,滥伐林木案件121 起),查处行政案件649起,处罚861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1467.2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2434余株、野生植物80株、野生动物26头(只),林业行政罚款 80.8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 160万余元。

三、结合职责,大力加强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五化”建设

1、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端正执法观念,夯实执法为民的基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活动,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问题。二是规范执法,严格审批,健全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各地森林公安机关逐步建立健全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将办理的各类案件和环节纳入法制审核工作范畴,严把事实和程序关,确保了案件质量逐步提高。三是做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11月份我市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全市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已办的所有案件进行了一次检查,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森林案件质量作出了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的依法办案意识和执法水平。

2、积极做好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将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推进,我市今年全面启动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局通过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听取报告等方式,详细掌握了各地基层执法办案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级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将黟县渔亭森林派出所、祁门县金字牌森林派出所、祁门县祁山森林派出所、黄山区谭家桥森林派出所、休宁临溪森林派出所5个基层所评定为市级执法示范单位,执法示范单位的确立起到了以点带面和带动全市执法工作水平提升的示范作用。

3、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步伐。今年以来,各地以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专项活动为契机,以确保执法安全建设为立足点,强力推进执法场所设置,不断加大对硬件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黄山区森林公安分局筹措资金对乌石森林派出所进行了业务用房的改造,实行了办案区、办公区、接待区、生活区科学的物理隔离。黟县森林公安分局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渔亭森林派出所“三室”改造,在接待区、办案区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并对讯问室条件进行了改善,采购了必要的审讯设备。

为加强森林公安警务装备建设,今年在省局的关怀下,为我市配发了新警车13辆,保障了执法效率和安全,同时,我市还将原来性能不佳存在安全隐患的一批警车予以报废,这大大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增强了处置警务工作的效率。

4、加快信息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适应新型警务工作需要,我市今年来加大投入,加快信息建设步伐。在年初开展的“大走访”的基础上,全体民警继续牢记宗旨,采取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同时发动群众参与到我们的工作中来,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目前,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黄山区均实现了刑事案件网上办理、审批,为我市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打开了新局面。今后,我市将不断加大投入,添置和改善信息化装备,努力实现全员网上办公的目标。

五、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以森林防火为中心工作,取消双休日,持续战斗在防火第一线,落实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狠抓宣传,提高意识。防火期间各森林公安派出所始终把森林防火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加大了警力的投入,狠抓了防火的宣传。协助各基层政府到各村组张贴防火宣传画,出动宣传车,建立宣传员,制作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对火灾案件请电视台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森林防火宣传使林区群众防火意识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督察,及时整改。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防火办和防火成员单位对全市重点乡镇和林区责任单位的检查督促,加大对林区重要地带、重点路口巡逻检查,坚持每日一查制度,并将巡查的情况认真登记,及时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限期整改,

三是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今年清明和春耕时节,各地上坟祭祀和烧山烧荒等野外用火增多,我市严格按照省局3·28防火会议精神要求,集中警力进一步加大了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快地打击一批防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发挥了固有职能作用,有力维护了森林防火安全。

四是加强对痴、傻、呆等有精神障碍的特殊人群的监管。各地基层所对辖区内痴、傻、呆等有精神障碍的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监管人,签定监管协议,定期上户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工作对象状况、行踪,防止出现工作对象脱离管控处于游离状态,危害森林防火安全。

五是及时出击,扑救火情,从严打击。精心做好防火预案,在森林高火险期和火灾高发期加强值班和备勤工作,确保在森林火情发生时,森林公安民警始终保持快速反应及时出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火场,组织指挥并参与火情的扑救,确保了每一次火情的及时扑灭,充分发挥了森林公安民警在火灾扑救工作中的中坚作用。

我市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更加密集,野外火源的管控更加到位,特殊人群的监管更加扎实,打击力度更加有力,森林防火网络建设更加建全,与去年相比,今年全市下半年森林火情比去年也有大幅度下降,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但我们依然清醒地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我市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容不得我们丝毫懈怠。

七、存在问题和不足

1、森林公安执法办案难度日益加大。随着矿产资源、水利资源、旅游资源等项目的开发利用,重点工程建设步伐的加快,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的矛盾日趋凸显,部分企业以地区开发、工程建设为由,造成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多,依法治林阻力大。

2、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的加大,森林公安机关任务也在逐步加重,警力不足和民警平均年龄老化问题日趋突出。

3、队伍的教育培训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省级组织的各类森林公安业务培训比较少,民警的业务能力只能通过总结经验提高,不能在理论上得到质的升华。

4、基础基层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仍存在一些无房派出所,大多数基层所办公条件简陋,远远没有达到森林公安业务用房标准,难以胜任新时期森林公安警务工作的需要。

八、明年工作打算

(一)突出队伍建设主题。认真制定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划,促使我市森林公安队伍继续向前发展;继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营造有利于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森林公安队伍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二)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林业等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从严治警,在警务保障和警力不足的情况下,立足现实从严治警,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从而实现向素质要警力,向内部挖潜力的目的。三是从优待警,以民警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尽最大努力体现“从优待警”,切实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从而调动全体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狠抓执法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法制业务,建立健全各项法制工作制度和培训制度,切实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以执法质量考评为重点,完善执法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保持严打态势,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掌握林区治安状况,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努力适应林业发展形势,认真履行森林公安工作职能,解决目前森林公安查处案件范围不广、业务单一的突出问题,同时结合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严打斗争,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保持严打态势,树立森林公安良好形象。

(五)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确保生态资源安全。根据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突出的实际,继续组织警力从严打击频发性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犯罪,坚决遏止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认真查办破坏严重、影响恶劣、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的大案要案,进一步树立森林公安的执法威信,提高森林公安的执法地位。

篇三:2014年森林公安个人年终总结

我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于2014年1月从河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入红河州森林公安局河口分局工作。一年来,在县林业局、分局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虚心求教,狠抓学习,特别是新工种、新业务的学习。以此同时,

团结同志,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牢记职责,勤恳认真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回顾这一年来的点滴历程,真可谓“新颖、困惑、充实、收获颇丰”。

一、主要收获与成绩。

进入分局森林公安队伍,面对新的环境、业务及新同志,起初我深感困惑,如何尽快熟悉掌握森林公安业务,摆正自己的位置,搞好同志们的团结等一系列的问题迎面而来,随即我虚心求教,刻苦专研业务,积极认真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以“谦虚、恭敬、忍让、热忱、真挚”的态度搞好同志们的团结,取得了一定的收效及成绩。

1、学习方面。

刚进入分局,面对新的业务,我深感力不从心,为近早适应工作,我刻苦学习,不断进取;从书本上学习,从工作实践中学习,向领导、同事们学习。一年来,我翻阅了大量法律法规文书,如:《刑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程序法》等;翻阅分局以往的案件卷宗从中学习;多次上网查阅政法网、林业网、森林公安网等网站学习取经。同时,虚心向领导及同(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志们求教,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反思、总结,并做好了相应的笔记,截止今日所做笔记字数不下万字,受益非浅。另外,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先后参加了分局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培训6次,参加了全国森林公安系统政工民警培训一期。通过这一系列的刻苦学习,我的收获很大,特别是森林公安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已基本具备了一名合格森林公安民警所必须的综合素质。

2、工作方面。

这一年来,我先后从治安科调入刑侦队,后又暂借调到治安科并协助综合科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今年主要做了的工作可归为三个方面;一是森林公安刑侦工作。二是森林公安秘书工作。三是森林公安系统开展的部分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的督办及上传下达工作。

(1)、刑侦工作。刑侦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的尖刀,面对分局办公条件简陋,人少,老同志居多,分局管辖林区面积广、山高路险,情况复杂等现状,我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不轻,明白领导及老同志对我们年青人所寄予的厚望。一年来,多少次熬夜通宵堵卡打击违法运输木材,多少次爬山涉水查处毁林等案件,在办案中我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对领导的超量工作安排我从未吱一声怨一句,态度得到了领导的好评。截止今日,我分局共受理各类案件43起,破40起,破案率93%;其中:治安案件2起,破1起,林业行政案件38起,破38起。打击率100%。打击处理违法人员42人,收缴木材360.29立方米,收缴并放生野生动物5条(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895万元。以上案件的查破,近80%我都参与办案,付出了汗水,取得了一定成绩,收获也不小。

(2)、秘书工作。森林公安系统的报告、案件剖析材料,专题材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报表等材料比较多,同时在电脑操作技能上,大部分民警不熟悉,因此分局领导安排我兼任打字及撰稿工作。一年来,我认真撰写分局各类稿件20余篇,并向红河报社投稿3篇,刊登2篇;自制内部管理、执法应用等电子表格6份,同时按质按量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送,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同时自身的写作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

(3)、专项活动的具体工作。今年森林公安系统开展了多项专项活动,其中两项为我所具体负责;一是执法质量考核专项活动。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这两项活动为森林公安系统制度、队伍建设、健全的重要举措,要求高,任务重。为顺利完成任务,我下了一番苦工夫;多次到地方公安、向本系统外县市同级部门学习取经,征集同志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探索好的策略并形成报告或建议报分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研讨。目前,这两项活动的开展已步入正轨,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通过这些工作实践,我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特别在制度建设健全,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学获很多。

二、存在的不足与主要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森林公安业务生疏,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方法,等知识匮乏,开展农村相关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力不从心。

2、年青气胜,工作中存在冲动、感情用事等现象,如:因意见不一,冲动而与领导、同志争吵;因怜悯违法当事人生活的窘迫而违规降低处罚等。

3、适应能力偏弱。进入分局工作后,面对新的环境有点困惑之感,同时常把很多事项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比较,当比较发现两部门某事项有较大差距时,心有不平之觉,进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4、与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欠缺主动性。一年来与分局领导、同事们的协作、交流不少,相处融洽,但与林业局的部分领导及同事们的协作、交流甚少,特别是乡镇林业站的领导、同事,有时相逢却叫不出对方的姓名,真感羞愧,由此也给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5、玩性、惰性有待收敛,自律性有待提高,拼搏精神有待发扬。

三、今后打算及努力方向。

1、不断加强森林公安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素质。

2、端正自己的心态,全心全意投入森林公安工作。

3、主动出击,不断加强与领导及同事们的交流与协作,互尊互助,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4、戒骄戒躁,发挥优势,努力撰写分局正面材料积极投稿,不断提高分局知名度,为分局建设添枝画彩。

篇四:2014年森林公安年终总结

2014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市林业局、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开展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在构建和谐黄山、生态黄山和黄山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市森林公安一年来工作和明年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4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队伍管理,提高自身素质

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改进队伍纪律作风,提升我市森林公安形象,分局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认真分析队伍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加强队伍管理的措施。

(1)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民警政治觉悟。一是结合黄山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大讲堂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宣讲团来我市演讲,组织森林公安民警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二是各地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当地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一天一小时”学习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了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和学习内容,各实战单位结合工作特点,从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努力打造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森林公安队伍。

(2)组织开展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市分局统一部署,各地通过召开“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动员会,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增强了“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开展的热情和信心,全体干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四查”活动中去。认真组织学习了《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经过“四查”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看到了我市森林公安队伍在干警思想、执法、纪律、作风上的进步,进一步强化了民警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公信力,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3)注重公安业务培训,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分期分批对237名民警进行培训,从贴近实战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准备培训科目,开展军体队列、擒拿格斗、手枪射击等科目进行实战培训,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并就《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刑事诉讼法》等适用相关内容进行讲解,提升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水平和个人办案能力,使民警正确把握法律要求,准确运用制度规范,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结合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组织森林派出所民警参加培训,省林业厅法规处专家前来授课,就森林法律法规制度作了重点讲解,并结合基层林业单位执法过程中,尤其是林地征用、采伐限额、采伐证发放、木材运输证发放等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了民警执法水平。

(4)强化队伍日常管理,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一是开展“两车”治理行动,加强警车管理。对全市警车分阶段、分步骤逐一摸底排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区县下发《整改通知》,认真查纠整改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了《黄山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制度》,加强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使用和管理工作,使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先后6次来我市检查和指导警车治理工作,对我市警车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明确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着装要求,极大的改善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现象。除非因工作需要,一律着警服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同时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制度。其中部分区县制定了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从警容风纪、日常制度、案件查处、信访接待及办理、值班备勤和警务督查等各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强了对森林公安机关驾驶员的管理。全市各级森林公安分局、内设科室、派出机构的驾驶员,凡不属于民警驾驶警用车辆的,一律施行聘用协警制,并落实好了聘用合同签订、颁发聘用证件、档案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对外形象,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整体素质,提高了森林公安队伍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为现代林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执法环境

当前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进度比较缓慢,基层执法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不仅明显落后于地方公安,而且有些严重影响森林公安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针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上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争取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安基本建设的投入。

(1)加强“硬件”建设。一是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结合当前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基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设的要求,我市抓住机遇,实施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其中博村森林派出所、祁门县森林公安分局、屯溪森林派出所均已申请到项目资金,预计于2014年初实施用房建设。二是加强装备建设,区县于2014年共计为基层科所队新配置警用车辆5台,数码相机16部、新购置电脑38台。

(2)加强“软件”建设。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以金盾工程建设为契机,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与地方公安机关加强联系,督促区县加快基层所队信息化应用等“软件”建设。目前我市8个森林公安分局,34个森林公安派出机构中,分局公安网接通率由年初的25%提升到87.5%,派出所公安网接通率由5.8%提升到65.4%,尚未接通公安网的森林公安机关,真在积极组织协调,争取于春节前全部接通公安信息网。

(3)加大五级所整改。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我市对目前存在的三个五级所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原因,从警力配置、执法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整改力度。目前三个五级所办公用房已经确定,五级所存在现象正逐步取消。

(三)坚持严打不放松,确保林区秩序和谐稳定

2014年,我市根据国家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春季行动”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活动,通过深入宣传、严厉打击,取得了良好效果,林区秩序和谐稳定。

(1)组织开展各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一是“春季行动”成果显著。自4月1日至6月30日历时三个月的“春季行动”,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春季行动”方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分局,分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下设案件查处组、督查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搞好部署安排。市林业局先后4次召开“春季行动”专项会议,5月20日还召开全市“春季行动”汇报调度会,听取各地“春季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了“春季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市“春季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区县林业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做到了宣传到位,行动有力,战果显著。据统计,“春季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人员4866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3511人次;在黄山电视台播发“春季行动”专题新闻10篇,在《黄山日报》开设“春季行动”专栏,共发稿10期,市林业局印发行动专刊10期。全市共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7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15500余份,设置警示标志20多块,出动宣传车330余台次。依法受理各类森林案件543起,破获536起(立刑事案件21起,破案14起;立行政案件522起,查处522起);共处罚违法人员561人次;收缴林木、木材786.14立方米,罚款30.9万元,查扣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6株,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6万元。其中,歙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还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春季行动”先进单位。二是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省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从9月1日至亚运会结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市迅速组织落实:1、各地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确保行动取得实效。2、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坚决追究肇事者的责任,树立执法权威。3、以案释法,加大宣传力度,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其中黟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采用张贴标语、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发放狩猎证工作,着重对狩猎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野生动物知识培训,做到法入人心,人人自觉守法,营造一个全社会都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歙县森林公安分局出动民警68人次、出动警车10次,先后对县城农贸市场及12家 餐饮业业主进行宣传,同时向餐饮业主和农贸市场摊主及广大市民发放《保护野生动物的一封信》400份,进一步提高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告别滥食野生动物的不文明行为。黄山区与地方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主题为“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的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深入集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辆5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宣传氛围浓厚,效果十分显著。据统计:此项行动我市共出动人员1105人次,森林公安923人次,出动车辆457台次,立行政案件4起,查处4起,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37处,清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经营场所112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69处,收缴野生动物130头(只)(其中野生鸟类29只,野生动物皮2张,野生动物制品2件),收缴猎具4件,违法所得3000余元,涉案价值6900余元。

(2)加强联动,增强林区防控能力。一是加强毗连地区的协作。为有效的加强边界地区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及时发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合力,确保边界林区资源安全和秩序稳定,我市黄山区与泾县森林公安召开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就建立跨区域区县警务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开展深入地交流。两区县森林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当前毗邻地区林区治安形势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思路进行了相互通报,并就进一步加强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签订了《黄山区、泾县森林公安机关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协议》。在此之前我市各区县之间建立相对应的联防机制,黄山区跨市区联防对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与其它省市的协作树立榜样,对更好的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联动机制起到带头作用。二是加大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力度。近年来,由于农村一些地方青壮劳力外出打工,留守家中的老弱人群对山林管护能力减弱,加之木材价格持续上涨,至使部份地方滥砍乱伐林木现象有所抬头。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信息收集,及时组织警力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案件,有效遏制滥砍乱伐林木歪风。三是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与林业站一同对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厂(点)木材进出库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加强了对林区加工厂的年度审核和管理。四是加强木材流通环节管理。各森林派出所严格执行24小时民警值班和备勤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出警。对辖区出现的非法运输和过境木材加大打击力度,保证了林区治安秩序的和谐稳定。五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对非法采挖和贩卖国家级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据统计:2014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3806人次,出动车辆5327台次,受理各类案件617起,查处596起,查处率:96.5%。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28起(3起森林火灾案件),侦破27起,抓获32人;立林政案件589起(盗伐林木案件29起,滥伐林木案件158起,森林火灾案件14起),查处行政案件569起,处罚806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2162.7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1.1万余株、野生植物28株、野生动物159头(只),林业行政罚款82.6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144.75万余元。

(四)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队伍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始终把林业行政处罚、涉法涉诉评查、大轮训等工作放在日常工作当中,以质量要素质,以规范促服务,来提升我市森林公安的队伍建设、法制建设,在维护林区秩序稳定上做出了积极的成效。

(1)组织开展林业执法案件评查。为认真做好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准备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了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考评范围和内容、考评方法和依据、考评人员和考评要求,并抽调四名业务很强的法制人员组成“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小组”,根据《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和国家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的要求,于2014年10月20日至26日,对各区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基础台帐、涉林刑事案卷、行政处罚案件等项目进行了严格抽查,确保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其主要成效:一是执法基础台帐的制作各区县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较齐全,其中祁门县森林公安机关在这方面做得比较突出,能够及时移送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案件;二是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都能及时受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能够及时依法立案、侦查、起诉,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履行职责;三是全市承办的林业行政案件都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立案手续齐全,依法调查、取证,按照规定扣押财物或处理被扣财物,依法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程序,严格办理行政案件的审批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基本要求。今年来我市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和以罚代刑等情况。整个执法质量较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各办案主体单位都能够对省局近年来开展的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从中总结经验教训。程序意识、实体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守法、严格执法、正确用法正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通过考评民警端正了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使为民执法、便民执法、亲民执法、文明执法成为今后法制发展的主力方向。进一步强化了民警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法纪意识和文明意识,提升了我市森林公安快速反应、团结协作、执法规范的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2)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方案要求,我市集中清理从至2014年间市森林公安分局办理的涉访案件。据统计:共有9起转交来的信访案件,其中省林业厅交办2起,市信访局交办3起,市林业局交办4起。信访案件当中,多数是涉林案件,盗伐滥伐等情况比较多。目前9起信访案件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已经办结完毕,同一案件结案或是答复后未曾出现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等现象。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未曾发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时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区县评查的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复查,对工作不负责或信访案件久拖不结的情况,责令整改。同时从评查中筛选一批典型案件进行点评,教育广大执法民警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大局意识。

(3)开展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活动。一是自活动起始,坚持以基层所队和执法岗位为重点,集中开展执法安全隐患和苗头问题大排查。全市8个分局,34个派出机关(实际开展工作的33个派出机关),通过全面排查,分局与林业主管部门合署办公,属管理机构,未曾出现隐患。33个派出机关,其中一级所二级所住房配备等情况基本齐全。其它三级所(其中含无独立用房所和四级所)存在诸多的隐患点,二楼以上“三室”(侯问室、询问室、讯问室)的监控设施、报警装置、录像设备数量及资金投入不足,我局已督促和指导存在隐患的派出所,加强建设力度,落实对隐患点的整改。截止目前,各区县派出机构在经费紧张情况下,加大了投

篇四: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2016办无犯罪证明委托书

办无犯罪证明委托书

委托人: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

受托人: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委托人 与受托人 系 关系,因 ,不便亲自前往 办理,故全权委托 代为办理 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手续(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委托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手续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书),受托人在此范围内所签订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五: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2016林业局执法责任制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护全县森林资源,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依法推进我局在处理涉林案件及林政、森保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使我县林业生产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我局按照《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一系列部署,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紧紧围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以“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执法”为目标,以逐步建立完善“目标管理机制、执行责任机制、公开透明机制、考核评议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为抓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树立公正、高效、和谐的执法理念,巩固执法责任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推动执法责任制工作在林业领域的深化发展,依法治林,更好的保护全县的森林资源,为建设生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我局紧紧围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总体目标和要求是,通过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使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执法”的目标,达到“业务流程标准化运作、工作环境标准化塑造、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绩效标准化考评”,使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都知道在其执法活动中应该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

三、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

(一)将执法权限法定化,明确执法责任,确保执法程序正规、合法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二人以上办案,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出示检查证件和检查通知书,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和告知制度。二是编制执法权限目录,规范权力运行。主要执法行为按照涉林案件类、林木采伐许可类、森林资源保护类等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三是明确岗位职责,设置科学的岗位责任体系,执法人员全部定岗定责,实现了岗、责、权的统一。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考核到人,层层负责,对上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既要做到实体上合法,更要做到程序上合法,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正规、合法。

(二)将执法案卷分级分类管理,保证存档案卷更加规范化

一是将执法案卷按照涉林的治安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林木行政许可,森林资源保护等不同类别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建立各自的卷宗档案,层次分明。二是案卷归档标准化。资料用纸、订装进一步规范,卷宗目录、封面主题、背脊书写要清晰齐全。资料内容全面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局的要求填制,做到环环相扣,既不脱节,又不节外生枝。三是在执法资料的采集、整理、移交、保管等环节建立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控制严密。

(三)将执法裁量标准化,严格监督执法行为,公开执法内容,力争实现执法零过错目标

一是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执法方式等均按法律规定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县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和《县森林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做到相同案情相同处理,避免畸轻畸重,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三是按月通报执法考核情况,找出易产生过错的原因,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执法责任人,避免再次出现过错。四是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公开执法内容,开展“当事人评案”活动,强化案件后期监督,所有的行政、刑事案件受理并完结后,由当事人对案件进行评议,强化执法后期监督,也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力争实现执法工作零过错的工作目标。

(四)将执法培训常态化,科学考评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一是结合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实际情况,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习、培训、考试计划和方案,将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纳入经常化管理范畴,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制定科学、民主、规范的执法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执法考核机制,建立执法考核制度,量化、细化考核指标。三是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相对人监督评议行政执法人员”制度,建立以群众参与为主导的评议机制,将社会评价体系纳入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内容,加大人民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议中的分量。并且,及时向社会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结果。

(五)健全执法责任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执法工作能力

一是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要求。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森林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严禁违反规定带出办案区讯问询问;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一律要有人负责看管;在办案区内开展执法活动,一律要有视频监控并记录。通过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有效杜绝执法安全问题的产生。二是配齐配全执法装备。每一位森林公安民警配齐配全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依托执法责任标准化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森林公安警务工作效能和民警规范执法水平。

我局在今后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将认真的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依照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创新思路,积极推进执法责任制标准化的建设工作,依法保护全县的森林资源,为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六:公安机关办案区标语
2016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20年,我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各警种、部门,特别是治安大队全体民警的大力协同和配合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三个确保为总揽,以四平稳两提升为目标,以精密防控、精确打击、精细管理、精心服务为抓手,忠实履职,加压奋进,圆满完成了分局党委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双丰收,有效地维护大亚湾区社会治安的稳定。

一、胸怀全局抓管理

一年来,我充分发挥自己业务优势,正确协调各方面工作关系,围绕服务全局中心,敢于创新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开展得有条不紊,卓有成效。一是在维稳工作上缜密心细。围绕做好十八大安保工作,科学研判辖区维稳形势,切实抓好重大不稳定问题专项排查及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信息掌握在前,矛盾化解在前。组织全局治安警力,积极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与国保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重点人的稳控和教育转化工作。先后围绕、涉军群体、征地拆迁等不稳定群体,主动与等部门,做好协作配合和重点稳控,确保了辖区社会大局稳定。特别是拆迁维稳工作是今年公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是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的焦点问题。在拆迁工作中,我敢于面对、敢于处理,耐心听取意见,处理问题公心,敢于承担,敢于总结。认真分析研究我区治安维稳的严峻性,组织各派出所深入开展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摸底、情报收集研判和排查化解工作,严密掌控社会面各类不安定因素,及时将不稳定因素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在危险物品管理上毫无疏漏。开展了全区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和打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对辖区的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使用等涉爆涉毒放射源单位开展巡回督促检查,对重大活动、重大会议及宾馆等场所开展了安全检查,确保了万无一失。共排查涉爆单位29家、涉爆重点人员162人,在治爆缉枪专项整治工作中,破涉枪案件3起,刑事拘留3人,逮捕3人。共缴获各类枪支14支,子弹108发,涉爆案件1起,刑拘2人,逮捕2人。收缴炸药20.5公斤、雷管16枚、导火索131米,管制刀具509把。三是在治安管理上主动创新。为了进一步规范旅馆业管理,我组织警力对全区的旅馆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建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无证经营的宾馆、旅店一律停业整顿、取缔。未安装旅馆业信息平台和视频监控设施的一律不予审批和年审。今年,通过旅馆业治安信息系统先后抓获网上在逃人员人,抓获其我案件布控人员 人。严格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管理,全面掌握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底数,打击非法收购,重点督促、指导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个体户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和集中、亮证、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在严厉打击百日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中,我们采取宣传发动、集中销毁等方式,积极营造良好整治氛围,采取跟踪管理、积累打击等方式方法,彻底铲除滋生赌博游戏机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温床。全年共查处赌博案件起,刑拘人,逮捕人,劳教人, 治安处罚赌博人员人,捣毁窝点个,收缴游戏机台,收缴赌资万多元。

二、尽心尽力履职责

为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好工作任务,一年来,我经常主动深入一线,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查找影响公安工作开展,阻滞工作落实的问题和结症,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务实作风抓落实,以创新精神争一流,扎扎实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一是临危不乱抓处置。为了做好各个重要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我认真审定安保工作方案和预防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案,认真部署落实不稳定信息收集研判、值班备勤、应急处置等工作。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能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把握得当,有条不紊,依法处置。今年,在局党委的科学指挥下,组织警力及时平息、化解了次群体性突发事件及苗头,指导、参与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化解矛盾纠纷起。二是冲锋在前抓办案。在工作中,我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无论是处理日常事务,还是执法办案,无论是建章建制,还是开展清查,我都能深入一线,狠抓落实,不推不诿,主动担当。有专项整治行动中,我积极主动带领民警深入辖区场所行业进行经常性巡查检查,不分白天黑夜。如月日晚,我亲自组织大队民警对位于酒吧进行检查,发现6包厢内有人涉嫌吸毒。我带头冲入包厢,当场抓获23名聚众吸毒人员。今年共查获娱乐场所内的吸食新型毒品案件14起,破获赌博案件28起,抓获各类违法人员89人,停业整顿3家,是近来年整治力度最大、成效最好的一年。二是精心组织抓整治。今年,按照公安部和公安厅统一部署,分局组织开展了三打两建、打四黑除四害等社会治安整治行动。作为治安大队长,从整治行动的动员部署、方案制定、督促检查,我都能超前谋划,主动落实,靠前指挥,使全局社会治安整治集中行动部署早,行动早,效果好。据统计,20年,治安大队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 起,查处治安案件起,打掉各类违法犯罪团伙个,抓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名,端掉违法犯罪窝点个,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工作在全区排名前列。四是立足长远抓基础。强力推进抓一化促八率工作。(加入相关内容)

三、一心为公严自律

在工作中,我始终注重以身作则,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努力把握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时、事事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一是坚持以身作则。对于工作责任,我时时牢记在心,如履薄冰;对于工作落实,该同志事事狠抓落实,全心投入。一年来,我基本上都处在超、超时间地工作状态,早上班迟下班几乎是常事,星期天和节假日也大多在工作和学习中度过,坚持恪尽职守不缺位,依法办事不越位,为民用权不错位。二是坚持廉洁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各项执法公务活动中,严格区分和把握领导、朋友、同志及其我人际关系,对上级既尊重又不庸俗,对下级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坚决不搞任人唯亲、不搞小团伙;外出办事不住高档宾馆、不进高档餐馆、不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休闲时间不搞各类赌博活动。三是坚持严格管理。大力推进工作执法一网考、三考合一和三挂钩,以客观、公正的考核实现对队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一网考的考核方案,规范岗位及考核指标设置,使考核结果贴近实际,令人信服。加大考核结果与经济奖励、评先评优、提拔晋升挂钩的力度,使一网考真正发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作用。探索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一网考的全过程,对成绩突出的表彰鼓励,对排名靠后的主动帮助督促。落实困难家庭补助、加班补贴、医疗保障和重病救助等各项优待措施,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大力加强民警心理服务工作,引导民警正确应对各种工作生活压力,保持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同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所分管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属各部门没有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人和事。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看到,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一是打、防、管、控方法单一,滞后于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二是在工作中未能真正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三是个人、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四是基础工作薄弱,动态管控力度不够。在今后工作中,我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发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新的一年里,带领全大队民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压苦干,为辖区社会政治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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