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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2016-08-16 10:37:2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共6篇)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1、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检查,由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 实施。检查时,既对各科室(部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整体情况进 行检查,又可对每一阶段或每个专题情况进行检查。 2、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对科室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时, 对不合格项目提出纠正意...

篇一: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1、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检查,由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 实施。检查时,既对各科室(部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整体情况进 行检查,又可对每一阶段或每个专题情况进行检查。 2、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对科室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时, 对不合格项目提出纠正意见,督促其及时纠正,并进行复查验收。 3、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检查结果定期在院务公开栏或其他公 开形式中公布。 4、根据医院实际建立职工代表巡视员、联络员、监督员制度,开 展群众性的监督检查。 5、 院务公开监督组织定期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提供科室院务公开 监督检查的分析报告。 2010 年 10 月

篇二: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

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第三条 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发扬民主、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医院成立由纪检、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核查院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组织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第五条 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包括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监督考核的重点是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

第六条 医院应当将院务公开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并作为评定科室与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院务公开的日常监督

第八条 院务公开日常监督是对医院日常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种形式。

第九条 院务公开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及其效果。

第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医疗机构监督员和有关单位对医院的院务公开进行外部监督。

第十一条 医院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业务科室以及职工对医院的院务公开进行内部监督。

第十二条 医院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信箱、电子邮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 医院接到日常监督反馈意见后,应当按照投诉管理规定,予以登记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实名的意见要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对有利于改进工作的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十四条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当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定期对医院日常监督反馈意见的登记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医院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 院务公开的定期考核

第十五条 院务公开定期考核是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评估。在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领导下,每半年组织职工代表检查一次有关科室或部门落实院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并向职代会或职代会主席团会议报告。

第十六条 定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领导。

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的建设情况;领导和办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年度院务公开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院务公开纳入单位责任目标管理情况等。

(二)制度建设。

院务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三)公开内容。

1.对社会公开情况,包括医疗机构单位基本情况;服务信息(包括服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等);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等。

2.对服务对象公开情况,包括各种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收费信息;医院的药品、仪器设备检查以及诊疗价格;医院投诉管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文书等信息资料服务等。【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3.对内部职工公开情况,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职工权益保障;药品、设备等物资购置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领导职务消费情况;出国考察等情况。

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开内容。

(四) 公开载体建设。

院务公开载体的建设情况,包括公开场所、各类会议、电子媒介等。

(五)监督检查。

院务公开检查监督机制建立情况;院务公开内容动态管理情况; 服务对象、职工对院务公开的满意度等。

(六)工作创新。

公开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和拓展情况。

第十七条 院务公开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一)优秀:积极开展院务公开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

(二)合格:认真执行院务公开的各项规定,按照要求开展院务公开工作,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

(三)不合格:院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全面,执行院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

因未按照规定开展院务公开工作造成重大负面或社会影响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定期考核可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议等多种方式,也可与其他检查和督导合并进行。定期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医院相关部门,并责令其改正。

第十九条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当在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定期考核项目目录根据《成都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成卫发〔2010〕20号)制订。 第二十一条 医院员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等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篇三: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2015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增强我院医疗服务工作透明度,让患者和群众享有医疗知情权和监督权,向社会全面推行院务公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推行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宗旨落到实处,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真实、公正、廉洁、敬业为基本要求,把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院务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对医疗服务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医患关系,使医院的各项工作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社会,提高我院的社会承诺水平和信誉程度,促进医院快速发展。

2、推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依法公开。院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与规定进行。(2)真实公开。院务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实事求是、办事结果公平公正。(3)注重实效。院务公开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实实在在地开展各项工作。(4)有利监督。院务公开要面向患者、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患者就医,让患者与社会、职工对医院的工作全面地进行监督。(5)保密审核。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机关规定限制和禁止发布的信息,不得公开。凡涉及医院发展的核心机密、或需阶段性保密的事项,由承办科室报请院领导审核同意后,不予公开。凡不能确定是否应公开的内容,由承办科室同院办公室会商,报院领导审核批准后决定是否公开。(6)适时调整。医院将根据上级规定和医院工作的实际,不定期的对院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进行适度调整,以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有效和完整。

二、向患者和社会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各类上岗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科室、职务、职称情况(标记在上岗佩戴的胸卡上);

2、入院须知及其他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等;

3、医疗服务项目名称、价格和药品名称、价格;

4、住院费用清单,出院时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单;

5、医疗服务承诺,如病人选医生的信息、便民服务措施等;

6、医院应向患者提供的39种知情告知事项(详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7、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规定,公安部、卫生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通告;

8、医德医风建设相关规定及“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及处罚标准”;

9、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三、向职工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的重大决策;

2、重要人事任免;

3、重大项目设备的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4、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

5、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重点监控的药品使用情况;

6、职工奖金、福利的分配和发放。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1、院务公开的文件在院内公示;

2、媒体公示;

3、病友告知书;

4、公示栏;

5、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6、电子网络公示;

7、医患沟通座谈会;

8、行风监督员座谈会

9、走访;

10、其他形式。

四、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医院切实加强对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院长段华汛任组长,副院长胡思荣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党办、院办、医务处、门诊部、外事部、群工部、财务科、审计科负责负责人为成员,党办负责院务公开日常协调工作。

2、医院把院务公开作为医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院务公开纳入医院管理和纠风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院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和考评制度,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将院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院务公开结果和成效作为评价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

3、实行院务公开责任制。院务公开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医院各科室按各自工作职责,具体实施并落实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和事项,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院务公开工作负主要责任。

4、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主人翁意识的培养,开展“假如我是病人”、“假如我是病人家属”、“假如我在诊疗中遇到困难”、“我将如何当家作主”等方面的换位思考,培养和激发医务人员对病人的关爱和感情。培养和激发广大职工参与医院管理,推动医院快速发展的热情和动力。

5、积极开展卫生进社区活动,组织医务人员到社区进行医疗服务,开展与患者心连心活动,使医务人员亲身了解群众医疗困难,增强医务人员与群众的情感交流。了解和掌握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五、院务公开的监督

1、各科室的负责人对本科室的院务公开工作要真抓实干,医院分管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总结经验,使院务公开逐步规范和完善,取得满意的效果。

2、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成员对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进行明查暗访,检查各项承诺和规定是否落到实处,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完善。

3、经常性地组织医院的患者、患者家属和群众召开座谈会,及时听取各方面对院务公开的反映、意见、建议。

4、医院设立院务公开的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对违反院务公开制度的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要及时作出答复、处理,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科室和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进行处罚。

第2篇: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施行)》(卫生部令第75号),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永利 院长

副组长:成军 副院长

张建利 副书记

张岩 工会主席

成 员:

王蕾 院办公室

陈明莲 宣传中心

赵香梅 医务处

李春梅 护理部

王桂爽 医保办

吴玉荣 物价办

张淳 器械科

田建华 工会

吕英伟 信息中心

梁卫真 纪检监察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办公。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成军副院长主要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2、张建利副书记主要负责信息公开监督考评工作;

3、张岩主席主要负责院务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办信息公开事宜;

2、组织公开的信息的维护和更新;

3、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4、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三)各处室工作职责

各处室要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负责本处室制作和保存的信息的公开工作。

同时,下列处室还应承担相应职责:

1、院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审核申请人向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并提出拟办意见,负责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负责受理当面提交给本单位的依申请公开申请;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工作。

2、宣传中心:负责信息的新闻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负责涉及本单位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澄清工作;

3、医务处、护理部:负责组织诊疗人员、流程、项目、服务相关内容的信息录入与维护。

4、物价办:负责医疗收费项目的信息录入与维护,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

5、医保办:负责医疗保险相关内容的信息录入与维护。

6、器械科:负责大型设备相关内容的信息录入与维护。

7、工会:负责院务公开工作;

8、纪检办:负责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系统录入及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工作;

(四)信息公开联络员工作职责

各处室分别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处室信息工作联络员,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信息的整理、提供;

2、维护和更新本处室公开的信息;

3、参与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4、配合处室主要负责人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审核处理;

5、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三、信息公开范围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应当公开的信息

1、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

2、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和卫生技术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的身份标识;

3、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的诊疗科目、准予登记的医疗技术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4、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名称、从业人员资质及其使用管理情况;

5、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流程情况;

6、提供的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及门诊出诊医师信息;

7、医疗服务、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及其在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报销比例;

8、纳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

9、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10、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三)应当事先告知患者或签署知情同意书的信息

1、患者接受的重症监护、介入诊疗、手术治疗、血液净化、器官移植、人工关节置换、高值(千元以上)费用项目等诊疗服务及其收费标准;

2、患者接受的超声、造影、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CT)、磁共振成像(MRI)等主要辅助检查项目及其收费标准;

3、医保患者使用的自费比例较高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之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4、法律法规和临床诊疗规范规定的其他知情同意事项。

(四)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属于本单位制作和保存、未主动公开并经保密审查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

四、本机关信息公开方式及程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方式

(1)医院网站。在地坛医院网页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

(2)新闻媒体。通过院报、《地坛之声》、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3)新闻发布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其他方式。通过电子触摸屏、LG电子屏幕、信息公示栏、门诊咨询台患者可以查询相关诊疗和收费信息。

2、公开程序

原则上,上级部门的公文,应确认上级部门已经公开后方能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实行各处室负责制。各处室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检查、梳理网上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信息。对需要公开、修改或过时废止的信息应主动与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审查后,通知信息中心进行相应处理。信息中心应在收到该信息5个工作日内,按照信息属性分别编入信息公开信息系统“信息公开目录”或“依申请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方式

(1)受理机构

在院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事宜。

(2)申请途径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院办公室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②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处理程序

(1)提出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申请人)以信函、传真等形式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北京地坛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

(2)审核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人申请与自身相关的信息,必须当面递交有效身份证明,并当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审核的重点内容:

①申请要件是否齐备、真实;

②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是否明确;

③所获取的信息若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即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

对于内容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受理申请。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回执中明确答复日期。同时,填写“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单”,提出拟办意见,将申请表和处理单送有关处室。

(4)办理申请。有关处室应根据申请内容查找相关信息,处室负责人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签。原则上,办理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申请信息的公开有异议或认为不能提供的,应注明不能提供的理由。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有敏感内容的,应提出具体意见,并送院办公室进行保密和法律审核。必要时提交分管领导审定签发。保密审核期限为3个工作日,领导审核期限为3个工作日。

(5)答复申请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如遇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但应向申请人发出“延期答复告知书”。

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应根据有关处室审核意见,使用相应告知书。告知文书原则上应采用信函(挂号)方式发出(当面领取的除外)。

(6)收取费用。按照《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XX]294号)要求,办公室在向申请人提供所需信息前,应指导申请人按本市统一标准缴纳有关费用。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可免收相关费用。

五、咨询方式

(一)电话咨询。可通过84322073或84322015咨询信息公开相关程序和方法。【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二)索取资料。可到门诊咨询台索取信息公开指南,了解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

(三)网上查询。可从地坛医院网政府公开专栏查询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七、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院没有按照《条例》的要求履行公开义务,可以向朝阳区卫生局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3篇:医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把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落到实处,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力,进一步密切我院党群关系和医患关系,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对医院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更好地推进我院党风、院风、行风建设,在遵医附院党办发〔20XX〕31号文件的基础上,对我院院务公开信息实施办法作部分调整,调整后的全文如下:

一、本实施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医院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调整后实施办法进行公开。

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包括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是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信息公开方案及更新,确定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形式、程序等事宜,以及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医院信息公开工作。

医院各部门、科室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应当公开的医院信息,积极协助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开展相应工作。

四、医院公开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医院公开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医疗安全稳定。

五、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公开信息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有关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审批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六、医院各部门、科室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医院稳定、扰乱医疗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七、严格执行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定》和《关于重大事项党委决定的补充规定》文件精神,结合院务公开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相关部门、科室的职责分工规定如下:

1、医院工作总结、计划和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事项等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2、医院党建工作、改革方案及实施文件等由党办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3、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4、经济管理、业务收支、职工收入福利等情况由财务处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5、医院重大基建、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情况由院办、设备处、后勤处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6、医院人事工作、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干部任免与考核等情况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7、医疗管理包括医疗及护理质控、医疗护理质量及服务动态等由医务处、护理部分别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8、医院重要药事管理工作由药剂科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9、职工继续教育、教育经费使用和重大科研项目情况等由科研部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0、有关门诊管理工作的情况由门诊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1、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由临床学院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2、医院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由保卫处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3、医院网站院务公开由宣传科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院内业务信息公开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材料,信息科负责执行。

14、医院职工福利、困难职工补助情况等由组织人事处和工会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5、医院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等各项民主建设情况由工会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6、医院信息公开投诉电话、投诉程序,设置意见箱及反馈落实情况等由投诉处理办公室、纠风办负责组织材料及执行。

17、其他应公开的事项由院务公开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协调。

八、院务公开的内容:

院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卫生部、卫生厅有关规定,分为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三个方面。详见附件《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院务公开目录列表》。

九、院务公开的形式、时限和程序:

(一)院务公开根据内容、要求采取多种形式:

1、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医院网站、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滚动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电视、报刊、宣传栏、编印发放各类就医指南手册资料等形式及时或定期公开。

2、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医院内部院务公开栏、干部会议、院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职工座谈会、全院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医院网站、院刊、文件及简报等及时或定期发布。

3、一些长期性、阶段性的重要事项,可通过全院职工大会、干部会议、医院网站进行公开。

4、设立“内部院务公开栏”,每季度首月10日前进行公示。部分内容(重要干部任免等)要适时、及时地在医院网站、公开栏进行公示。

5、凡制度性规定、情况通报、日常教育等内容利用医院网站、公示栏等进行公开。

6、干部考核结果利用年初或年终在干部会议上、院务公开栏进行通报。

7、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等可通过医院网站、滚动显示屏、信息栏、触摸屏等形式公开。对外公开内容如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

8、经常性的事务对内采取院务会、院办公会、行政总值班交班会,对外采取医患工休座谈会、社会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院务公开的时限:

政策性、制度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重大事项适时公开。公开时间应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外公开的内容如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公开。

(三)院务公开的程序: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院务公开分为提出、审议、公开和反馈四个程序(对患者公开的除外)。

1、提出。各职能部门、科室根据院务公开实施方案中的职责分工(管理权限)规定,对本部门、科室负责公开事项提出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交院务公开办公室统一汇总。

2、审议。院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后,提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

3、公开。院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予以公开。

4、反馈。对公开的内容出现疑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由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作出解释或解答;对出现争议的,由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科室调解,提出解决办法,并向当事人做出反馈。

十、院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部门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审查和指导医院各部门科室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十一、医院将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可与年终考核结合进行。

十二、医院纪委、工会负责组织对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考评。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医院未按照本办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医院纪委、工会或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十三、院务公开的组织与实施:

(一)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或修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院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较大问题。

(二)院务公开办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以及公开内容的建档管理和规范;公开办主任负责审定公开的内容。

(三)各部门负责人是院务公开内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安排收集、整理、提供公开内容的书面或电子版材料。

(四)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意见征集及信息反馈,具体工作由纪委、工会组织,分管纪委、工会的主要领导是院务公开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务公开办与监督办要加强日常相互沟通、积极配合、共同负责。

(五)各相关职能科室要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及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将院务公开活动纳入医院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之中,使院务公开活动在内容、程序、形式上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六)对违反院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部门科室,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考核小组组织调查核实后,追究其部门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十四、由院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监督考核办公室负责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十五、本次调整后的院务公开信息实施办法自20XX年1月1日之日起施行。

篇四: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2016医疗质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科学化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2016年全国“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医院活动方案如下,望各科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公立医院卫生改革总体部署,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2016年卫生工作要点》和当前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以继续得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医院各科室(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

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要与“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落实各项制度,纠正薄弱环节。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真正达到“三好一满意”实效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开展正面宣教,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

1.医院今年把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医德医风警示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栏、讲座、发宣传册等形式,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药物的合理使用,加强重性疾病规范治疗与社区管理,正确合理应用抗生素,规范就医以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风险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如在临床医疗工作中群众信赖、治疗水平高、服务态度好、医德好、有一定声誉的医务工作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加打击医疗活动中违反诊疗常规,收受药品回扣、红包,非法统方等不良行为,一经核实的不良交易将予以通报、曝光、取缔处方权资格等。

(二)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优化流程,让群众更加满意。

1.今年根据上级要求推行“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实现年度目标。

2.围绕保障重性精神疾病能得到最基本的治疗这一目标,努力创建便民、利民措施,如预约挂号、免费接诊、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急诊入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现各项控制目标。

1.努力改善条件,优化人才结构,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把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列为重要日程。如:医院设专门质控科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质控信息,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质控检查,定期向科室反馈信息及时整改,以改进医疗质量。

2.认真按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单病种质控及临床路径管理,完善精神疾病社区信息登记工作。

3.定期开展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与评估,促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

(四)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诊疗;规范诊疗行为。重点抓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十三项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探索精神科三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强调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3.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每月定期进行病历点评,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强化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质量。

4.学习《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为下一步推行电子病历应用及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打下基础。

5.按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急诊工作、各科做到设备完好,人员做到及时处置应激事件。

6.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五)进一步加强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合同制护士与编制护士同工同酬。

2.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改进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

医院要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并纳入院务公开,向患者和社会公布,并遵照落实。各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动各方面力量,为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努力为精神病人住院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减少或取消患者家属陪护的局面。

3.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全面落实护理职责。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力争实现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应当≥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护理服务的质量、数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相结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院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六)继续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临床合理应用。重点要求:

1.医院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同时做好第二类以上医疗技术报批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2.加强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本机构手术分级目录,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3.医院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要求:

1.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完善相关工作与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贯彻落实《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本机构处方集,并认真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4.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

5.以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6.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7.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8.逐步创造条件探索建立临床药师制。

(八)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2.贯彻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做好手术安全核查工作。

3.贯彻落实《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落实查对制度,认真做好输血、用药、检验等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

(九)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1.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合理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并落实符合本院实际的相关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建立医院感染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3.贯彻落实《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手术室、检验室、各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符合规范。

4.贯彻落实《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加强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手术及置管前、中、后的各项操作技术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防控要求。

5.贯彻落实《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隔离、消毒灭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6.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和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意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十)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重点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指定的血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2.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医院各临床科室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使用血液。

4.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和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后勤安全保障。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人员,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操作程序。

2.加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安全使用。

3.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置齐全,使用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醒目,确保消防预警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加强在建工程和装修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控违规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建筑材料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依法安全有序完成。

4.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力设施、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和逃生演练。

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配齐治安监控设施,规范安保人员的履职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十三)认真开展全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十四)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做好放射诊疗防护工作。重点加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的防护管理工作,做好如下几点。

1.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做好本辖区内放射诊疗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2.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护工作;

3.科室建立完善放射诊疗防护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并认真组织落实;

4.科室做好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工作;

5.做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6.合理配备使用放射防护用品、自主检测设备。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

1.下发文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发动。

2.活动范围:全院各科室。

(二)组织实施(2016年5月—10月)。

1.贯彻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2016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2.医疗机构自查。各医疗机构要在2016年7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3.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

(三)总结交流(2016年11月-12月)。

年底前把本单位2016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卫生局。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改革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实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目标,促进医院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医疗安全,提高质量,改进服务是事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认真做好再宣传、再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指导,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全体职工必须高度认识,把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作为目标要求,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指导自己的行为。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医院力争实现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常态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向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纵深发展目标,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篇五: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2016医院民主评议工作方案2篇

第1篇:人民医院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规范和深化我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优化就医环境,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行风建设“九不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全面部署,重点督查”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采取层层责任管理,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为主线,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降低医疗费用为主要内容,推动各科室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创优发展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评议范围

本院各科室,特别是临床科室及各窗口科室。

三、评议重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建设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科室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把狠抓任务落实的要求贯穿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全过程,并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切实推行院务公开,建立公开制度,推行诚信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医疗服务信息,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等价格和就诊流程、科室分布和医生门诊安排等服务信息的公开,实行费用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努力提高收费透明度,方便服务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医院典型个例进行全院表扬,引导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加强自我思想建设,提高服务意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3.加强科室自我建设、医德医风建设,职工的敬业精神、廉洁行医的作风建设。院部严格落实医德考评办法,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各科室应扎实工作作风,规范执业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开展医德医风集中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洁行医意识,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杜绝生、冷、硬的服务态度,取得患者的信任与支持,有效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4.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纠纷。设立投诉信箱、投诉登记本,公布投诉电话,对患者及其家属反映的问题予以重视,并及时排除解决病患的困扰。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对群众和病人的投诉建立处理和反馈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提高病人的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规范高值耗材、贵重药品和医学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严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和收费许可,防止医疗机构盲目配置高新设备加重患者负担。对于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进口医疗器械设备产品,应当预先提交计划采购方案报至卫生局监察室立项备案,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管。

6.严格收费管理,认真治理医疗服务乱收费。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为病人提供门诊、住院收费日清单,建立医药费用查询制度。规范收费,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切实落实国家免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不断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7.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文件精神,加大对收受“红包”的治理力度,除了加强教育、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外,还要把群众反映的“红包”问题、组织调查结果与医务卫生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对查实的“红包”问题,要按照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单位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增强高效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从制订方便群众就医的业务流程、符合病人需求的工作制度入手,简化服务环节,方便病人就医。重点抓好挂号、收费、药房、门诊等窗口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减少就医环节,积极推行预约诊疗,全面运用全市统一预约诊疗平台,通过“12580”等预约电话、短信、网络、医院门诊窗口、医护工作站、基层转诊等平台大力推进预约诊疗服务。积极开展节假日门诊,在保证开放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药剂等主要科室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节假日门诊的临床科室开放数量,积极开展门诊、夜间门诊等医疗服务形式。

9.围绕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范围和病种数量。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创建优质服务护理病房,优化就诊环境,不断改善门急诊、住院设施和条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四、民主评议行风的措施

为了使民主评议行风的各项制度全面落到实处,使我院民主测评的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特制定如下措施:

1.完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分工。

2.各科室与院部签订行风责任状,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3.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把“以病人为中心”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医疗服务环节,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每月开展大金额处方、住院病例、用药量大的前十种药品和前十名医生用药情况分析通报工作,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达到70%以上。禁止滥检查、滥用药,一旦发现,将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的规定严肃处理。

4.严格规范执行药品跟标制度,切实做到降低药品费用,合理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5.规范收费行为,杜绝自立项目、自订标准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已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不按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不按实际服务数量计算费用。

6.继续推行院务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对群众关心的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开。推行40种单病种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

7.各科室要根据院部的统一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完成相应的各阶段软件材料。

8.院部测评及考核病人不满意的员工,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罚款1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集中定点学习教育一周,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第二次给予罚款20元,当年度不得评先、优。上级测评或明察暗访违规人员给予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待岗三个月(发标准工资),延迟晋升一年,降聘技术职务一级一年。

9.院部测评考核的科室综合满意率低于90%以下的科室,所在科室及科主任、护士长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同时扣减当年度科主任、护士长相应考核分数。

10.两委成员挂钩的科室年终测评综合满意率低于90%以下的科室,挂钩的两委成员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同时扣减当年度相关两委成员的考核分数。

五、评议的方法、步骤

今年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从6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制定方案、宣传发动、查找问题、整改提高、总结评议五个阶段推进。

1.制定方案(6月)

⑴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调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⑵根据《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此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落到实处。

2.宣传发动阶段(6月)。召开全院职工民主评议行风动员大会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过院周会、、科主任护士长例会、医院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参与到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

3.查找问题阶段(7-8月)。各科室要开展自查自纠,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和病人代表座谈会。设置意见箱、投诉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定期召开行风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并组织他们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广泛征求对医院行风建设的意见,对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4.整改落实提高阶段(9-10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针对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及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让人民群众满意,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总结评议阶段(11月底)。各科室要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报院办汇总,并做好准备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和纠风部门的检查测评。

第2篇:中医院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全面落实纠风工作任务,根据县纠风办《关于印发<县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田政纠〔2016〕1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在全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纠风工作任务,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努力开创我院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

二、评议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议内容

我院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倡导诚信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重点抓好以下主要评议内容,切实解决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我院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

(一)诚信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严格履行承诺。结合医院院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公开医疗服务信息,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耗材等价格和就诊流程、科室分布和医生门诊安排等服务信息的公开,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努力提高收费透明度。

(二)高效服务。从方便群众就医入手,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减少就医环节,减少患者奔波、等候时间。推行节假日门诊,在保证开放内科、外科、妇产科、医技和药剂等主要科室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节假日门诊的临床科室开放数量,适时开展延时门诊、夜间门诊等医疗服务形式。

(三)优质服务。围绕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医疗质量分析和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贯彻落实单病种付费改革制度,逐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积极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

(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及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各项规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廉洁行医。

(五)完善出院病人回访制度。建立出院病人回访制度,各临床科室对出院病人进行跟踪回访,院部按一定比例抽查回访情况,并对回访情况分析、通报。针对回访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

四、评议的步骤和时间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底之前)

召开全院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进行动员发动,认真做好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部署,使全院职工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的目标、内容、方法步骤、措施要求。采取会议传达、行风简报、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和公开评议的内容、重点及投诉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评议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0月)

1、征集意见,查找问题。一是开展行风调查,通过召开科主任例会、领导接待日、行政查房、深入科室明察暗访服务态度、劳动纪律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院存在的问题;二是设立行风意见信箱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邀请社会监督员深入察访,帮助查找问题,召开座谈会,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服务态度、医疗收费、工作效率、服务流程、就医环境、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等重点工作进行自查,并进行自我总结及互相交流。四是开展问卷调查。由院病人回访领导小组牵头每月组织一次门诊、住院病人、本院职工的问卷调查。

2、落实整改工作。一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制定有效的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让社会和患者满意。二是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违纪违法案件,将认真查处,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是建立健全民评档案,及时报送民评工作动态。四是医院民评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向县纠风办上报整改情况。

(三)组织测评,综合评议阶段(11月至12月)

医院将对本年度的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对评议工作和评议结果进行准确评估,把评议结果作为改进工作、推动行风建设、促进卫生改革发展的动力,充分发挥评议工作的作用。同时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继续加以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坚持领导干部分工包项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工作结合。评议工作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做到各有侧重、避免重复,信息共享,结果互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主动配合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我院政风行风状况的调查、检查和指导;二是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三是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设置咨询服务台和举报箱、公示投诉电话号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积极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五是各科室及时将本科室贯彻执行情况和有关活动信息报送院办。

篇六:医院院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
2016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工作方案

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工作方案

今年是“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的第三年,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推动XX市中心医院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6年XX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2016〕14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前两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二、活动范围

全院各部门、各科室,重点是面向患者的窗口服务单位和临床科室。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进一步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为病人就医提供方便。按上级工作要求,提供多渠道预约诊疗服务,为患者提供8小时以上的预约诊疗服务。到2016年末,普通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专家号源开放预约≥50%,医院患者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80%。

2.优化医院诊疗环境和流程。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逐步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

4.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目前我院的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已达100%。继续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加强与同级医疗机构合作,努力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6〕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其他同级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努力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加强各院外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努力提高居民知晓率和感受度。

7.探索设立医院社会工作者,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积极探索适合我院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我院。同时,要组织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8.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无为县人民医院、当涂县人民医院的对口支援活动,派住医务人员到岗率达100%,派住医务人员月度考核完成率达90%以上。

9.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的建立;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配合政府部门严厉打击“医闹”。

10.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以及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

(二)加强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乘“三级医院”复审的东风,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切实提高医院管理层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职能科室的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通过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医疗安全系数,落实医疗责任追究制,对医疗不良事件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惩处。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和要求。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以规范使用抗菌药物为重点,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监管工作。完善静脉配置中心的管理,深入推进临床药学和临床药师队伍建设、阳光用药监管体系建设。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完善相关管理举措。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的科室和个人要坚决予以查处。

5.做好临床用血保障及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6版)》要求,建立并实施临床合理用血指导、考核、监督与评价制度,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6.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快速发展。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围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进行深入讨论,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全体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的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着力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

3.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在坚持以“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为核心的传统医院价值理念基础上,强化医院人文关怀,激发医院员工人文道德关爱,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

四、活动安排和要求

按照XX市卫生局的要求,我院2016年活动总体分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和督导检查5个环节进行,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6月10日—6月31日):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阶段。成立医院“三好一满意”领导小组(见附页),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级部门工作精神和部署,贯彻实施方案精神,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和分工,制定各阶段活动计划和节点,努力营造各科室、各部门重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7月1日—7月31日):查找问题阶段。对照活动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各种形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8月1日—11月30日)组织实施和整改提高阶段。以实施教育为先导,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根据不同科室和专业特点,扎实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此阶段时间较为充足,各科室在认真理解活动内容的同时,号召全科同志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同时,各科室根据查找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我院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督导检查和总结阶段。在医院“三好一满意”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院“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全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活动中表现积极,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科室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最后,将全年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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