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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2016-08-17 10:37:3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共6篇)2016交通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2016交通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四项排查”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治理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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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2016交通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2016交通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四项排查”工作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突出全面覆盖、彻底治理、完善制度三个环节,确保排查覆盖面达100%,限期内整改率达100%。基本建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更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二、排查治理范围

全区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包括:1.内河水上辖区;2.交通所辖道路基础设施;3.交通所辖航道基础设施;4.公路、水运在建工程;5.客运企业;6.危险品运输企业;7.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暴雪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8.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9.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三、排查治理内容及重点

在上半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确定的22项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要特别突出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交通在建工程、内河水上运输等重点方面,抓好三个层面的深入排查:一是抓好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规范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二是抓好对交通运输工具和施工机械技术状况的排查,要逐车逐船、逐台机械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建立专项整改台账,严禁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车船机械进入运输市场和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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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力度,根据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四项排查”行动的统一安排,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门工作小组。

(一)综合督查组

1.安全生产指导督查组:

组长:

成员:

2.汽运集团、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安全生产督查组:

组长:

成员:

3.危货运输安全督查组:

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指导督查组负责全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将客运车队和车站、危险品运输企业、交通大桥和特大桥施工、危桥监护和改造、水上辖区“三客一危”监管、路航重要设施、单位内部消防作为必查方面,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汽运集团、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安全生产督查组、危货运输安全督查组要对发生过事故的单位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和抽查,要采取督查表式,认真逐项进行督查,并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及时报送局安委办。

(二)专项督查组

1.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组:由区地方海事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切实履行对危险品船、农用自备船、风景区游览船、超大件运输船等重点船舶和航行密集区的监管职责,继续组织开展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船证不符、人证不符、“三无”船舶、超载船舶和超航区、超航线、私渡等违法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航水域桥梁航行警告警示标志的设置,做好洪水和台风等复杂水情、气候时期的防堵保畅预防预控工作。

2.道路运输企业、内河港口企业安全督查组:由区运输管理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大力推行运输企业每日自查、行业单位每周抽查、主管部门每月督查“三级联动”安全检查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压降道路运输、内河港口安全事故的发生。

3.道路基础设施安全督查组:由区公路管理站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开展道路、桥梁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对所辖公路实行精细化养护,及时清除路基、路面“病害”,及时抢修受损公路,做到全区干线公路的路面平整度、抗滑性能、排水功能、行车视距、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主要安全技术指标达到优良等级。

4.航道基础设施安全督查组:由区航道管理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着力抓好航道通行环境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航道浅滩险段疏浚改造投入。认真查处侵占航产航权的行为,定期组织清障扫床,及时清除网簖、坝埂、沉石等碍航物。

5.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督查组:由区交通工程质监站牵头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不规范的行为,严格执行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强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监督,制定和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消防安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规定承建单位在施工现场和未交付路段设置齐全醒目、耐久性与视认性好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隔离防护设施,突出抓好对大桥、特大桥、施工便道桥梁的安全监督管理。

6.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督查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内部治安“人防、技防、设施防”和消防安全等重点组织实施。

专项督查组的人员组成及督查时间安排由牵头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落实,督查方案于8月30日前报局安委办。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6年10月底结束,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8月31日前)。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行业、本单位工作方案,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并将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相关单位。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30日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自改计划并落实整改,自查自改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主要包括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自查的主要内容、查出的主要隐患和问题等,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自查报告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附件1)于9月25日前报局安委办。【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31日前)。各单位对本系统基层单位部署并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局综合督查组对相关重点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各单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整改验收和“回头看”,工作总结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0日前报局安委办。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和平安示范点考评验收,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开展督查,督查结果将与年终考核评比一并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加之下半年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频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领导要认清形势,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今年安全管理的始终,渗透到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议题,做到与其他工作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各单位也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统一部署要求,抓好序时进度,抓好工作节点,做到上下衔接,条块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强势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明确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责任、单位主体责任、部门具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全员责任。海事、运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水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运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路、航道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公路航道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企业及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排查不力、治理不力而酿成的重大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四)端正工作作风。各单位要根据总体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在排查中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狠抓关节点,切实增强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发扬务实、务细、务严的工作作风,制定方案要细,排查方法要细,治理措施要细,坚决克服以文件贯彻文件的形式主义,坚决克服隐患排查治理深不下去、严不起来的不良倾向。排查治理工作要保持足够的频率和强度,对有安全特殊要求的方面必须实行循环检查、旁站检查,对事故隐患紧盯不放。

篇二: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窑司安委发„2016‟12号

关于印发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防范遏制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集团公司有关单位、机关有关部室: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6‟10号)、《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防范和遏制煤 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6‟3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标本兼治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甘煤监监一„2016‟50号)要求,集团公司安委会制定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同时,集团公司要求: - 1 -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单位、机关有关部室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2、突出重点,做到精准施策。有关单位、机关有关部室要结合安全生产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区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3、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各单位广播、自办电视台、报刊等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宣传基层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安全隐患,惩治典型违章行为,形成齐抓共管、上下共治的工作格局。

4、加强督导,推动工作落实。机关有关部室要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

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代章)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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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方案【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部署,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单位、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顺利开展,集团公司成立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事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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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副总,安全监察管理部、生产技术部、通风灭火部、机电动力环保部、技术中心、规划发展部、党委工作部、工会、人力资源部、团委、新闻中心负责人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监察管理部,安全监察管理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环保部部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生产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落实。

三、2016年-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健全安全防控体系。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各生产单位要健全以矿长(经理、厂长)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建设管理团队,依法有序组织生产;要健全以总工程师为主要负责人的技术管理团队,科学有效排查治理灾害;要健全高素质的区队和班组,提高职工危险辨识能力,规范现场管理和作业。

(二)夯实主体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人员,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三)建立完善安全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各单位要大力开展科技攻关项目,深入研究解决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火灾防治、煤尘防治、矿压防治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技术,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逐步淘汰一批安全保障能力低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应 - 4 -

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严格落实安全信用及“黑名单”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深化自主管理推进安全诚信建设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实施方案》(窑司发„2014‟180号)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确定重大风险企业,全面排查重大风险。煤与瓦斯(CO2)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有水害威胁矿井为重大风险单位,要建立重点危险源普查、跟踪和警示信息系统,及时治理重大安全隐患。

四、2016年重点工作措施

(一)严格安全准入,加强源头治理。

1、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各单位要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三无”(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班组建设等经验,落实班组长遇到险情第一时间组织撤人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殊作业和关键岗位安全素质标准和培训考试制度。

2、严格井下人员密度准入。各生产矿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和设计标准,制定安全合理的劳动定员制度。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严禁“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格执行集团公司 - 5 -

篇三: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2016交通局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情况汇报

文章标题:交通局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交通局作为一个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部署,依据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扎实地开展我市交通领域的预防特大安全事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各项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一季度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在2016年初以来,为了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好我局第一季度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春运领导小组,下属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有关春运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各项的组织领导,同时制订方案,落实组织人员,对地方公路、码头、公路运输、水路运输等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排查和整改。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了春节期间地方道路畅通,客货水陆运输安全有序。

(二)措施

1、地方公路方面。春运开始前,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市地方公路进行全面的排查,对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如:路基狭窄路段有..至..路K3 120~K4 100段、K4 600~K4 700段、K4 850~K4 950段,..至..公路K16 120处,..至..路K8 100处路上有1电杆等,设置了安全的交通标志;同时要求所有在建的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单位都必须设置安全施工标志,确保了春节期间地方公路的安全畅通。

2、公路运输方面。着重落实春运车辆资格的审查,落实车辆的二级维护;督促参与长途运输的客车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教育,落实驾驶人的休息制度;组织人员到各车站、旅客集散点进行督查,严防超载、疲劳驾驶等情况发生。还对存在违法违章经营客车进行取缔,如对一些超载或站外揽客,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和汽车行驶记录仪,未按规定标准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车辆进行扣押取缔。同时还抽调10名执法人员参与市政府组织的整治交通秩序、打击非法营运活动。第一季度里,共查扣非法、违规营运客车51台,查处站外揽客客车23台;检查了运输、维修厂等企业47户次,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3、水上运输方面。春节前根据要求对全市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进行了排查,发现了..镇..渡、..渡、..渡,..等6个渡口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无证非法营运、渡口和渡船无明显安全标志或安全设施配套不全等情况。要求这些未经审批的渡口、渡船,进行强制性停业,做好改建、报批、配全安全设施后才能进行渡运经营。同时做好正月16日怒滩金煌庙会期间水路运输调渡,确保了参与庙会的数万群众的安全去回。

(三)存在问题

1、对路基狭窄和连续急弯的存在安全隐患路段有待整改;有些通达工程在建项目的路基上的电杆,还应动员电业公司做好迁移。

2、仍有一些营运客车没有按规定安装和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和汽车行驶记录仪。

3、..镇的..渡、..等6个渡口还需市人民政府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取缔或审批改造。

二、第二季度的要求

(一)制订好开展方案。由于第二季度正值“五一”黄金周和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月,港航、公路运输等部门应做好黄金周和活动月的方案,确保黄金周和安全生产活动月的各项安全落到实处,

(二)“五一”黄金周的要求。黄金周前要做好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比如对公路存在山洪、滑坡、危桥等安全隐患情况,对港口、码头、船舶存在无证照手续不全经营情况,要及时做好调查汇报,并应在黄金周前做好整改。加强对公路客运站的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出站记录,严防出站车辆出现超载现象。同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督查,杜绝黄金周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活动月的要求。各有关单位在安全生产活动月前应召开动员会议,大造声势,做好6月份安全生产活动月“综合治理,保持平安”的主题宣传。要求各有关单位活动月里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咨询宣传活动,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每个干部职工熟读一本以上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书本,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使每位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切实提高。

(四)第二季度港航方面要做好非法参与经营活动的港口、码头和船舶等的调查汇报,协调市人民政府做好非法参与经营活动的港口、码头和船舶等的整治,实现依法依规管理。

(五)做好危险物品的运输管理,检查、监督、落实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管理规

定。

(六)抓好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如在建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单位车辆的使用安全等。

总之,在年初以来,特别是春节期间,我局切实加强各项安全生产,有效遏制了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在第二季度里,我们将继续抓好各项安全生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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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201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篇

第1篇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和市局关于组织开展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常金一体,交通先行”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安委会组织和安排的活动,6月16日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航道管理处派2人,带好展板和宣传资料于上午7:45分前到金沙广场集中。

(二)围绕活动主题,在车站、港口码头、工地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图片、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重点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技能等。

(三)组织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各单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以农民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普及为重点,全体交通职工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交通工程建设工地,建管处要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开展好建设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五)开展全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活动期间,将会同安监部门对交通建设工程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六)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目标,督促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普货运输等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按照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认真组织宣传和动员,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度。

(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道路客运、城市客运等为重点,开展防坍塌、防坠落、防汛防台、车辆火灾应急逃生和危险品识别等实战演练,在实战演练中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总结完善相关预案。

(八)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台的安全教育,提高汛期安全意识。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督促各单位备足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汛、防台安全设施,加强汛期隐患排查频次,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严防因雷电、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6月份重点工作加以落实,确保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二)联系实际,着力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增加活动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突出主题,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打造安全生产月特色。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宣传和推广。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月促年,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第2篇

2016年全系统安全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是:以安全发展、科学管理为主题,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确保辖区水上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路航港口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港口经营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优质完成“平安交通”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加强重点监控,不发生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政治事件;全力调处化解矛盾,不发生因监管失责导致的赴京上访和去省集访事件。

二、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局的统一部署,2016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要以“任务项目化、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为基本原则,重点开展“六项行动”:一是由公路处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以G104改造示范安保工程建设为样板,按计划每年建成一条以上平安示范公路。二是由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推广“礼让斑马线”活动为抓手,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事故逐年下降。三是由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丹金溧漕河段水域、长荡湖水上风景旅游区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四是由航道处牵头开展平安航段、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以丹金溧漕河段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辖区干线航道安全通畅;以石油化工港口码头、危化品罐区等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五是由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1、认真落实省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所有交通行业企业在2016年底前达标。要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序时要求,督促所有交通行业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危险品码头和危险品船舶装卸运输管理,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内河危险品码头审核程序,最大程度减少水上危险源;继续加强应急救助设施投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地方海事应急反应和保障能力。

2、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营运客车3G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积极推进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整合交通运输信息指挥调度系统,搭建政府与企业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真正发挥监控系统对交通运输事故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预控防范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监管、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信息化设备应用,以科技促规范,以科技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对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平台功能的维护开发,发挥好指挥平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资源管理、预案管理、协调指挥和应急评估等功能的实效。

3、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省厅各主管局将力争9月之前,推出18项安全监管规范制定的工作力度。在道路运输方面出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道路普通货运安全监管规范》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安全监管规范》;在水上交通方面出台《船舶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规范》和《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在工程建设方面出台《交通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对于已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石油化工码头对已实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交通及仓储、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和渡口渡船6项安全监管规范,将抓好试行和修改完善工作,尽快出台。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要坚决贯彻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总结有效做法,改进督查检查方法

1、建立暗访制度。国家安监总局将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突击暗访的做法提炼为“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坚持运用、不断发展这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2、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要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

3、要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平时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考核,确立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4、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要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四)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动,坚持“四个一律”(凡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凡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动,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凡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非法生产难点问题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等方法开展好今年“打非治违”活动。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这项工作。

(五)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港口安全重大风险调查。针对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详细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源,为下一步开展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机制建立、处置方案制定等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易发的事故,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各单位要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六)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重大项目应评尽评

组织全系统对应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对在建和拟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启动与实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与调整、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涉及交通系统的风险事项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交通运输市场管理、规划编制、管理体制改革、路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排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上报拟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抓紧开展调研、论证、测评。加强在建工程尤其是边施工边通行的项目监管,尽可能将工程施工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

(七)加强重点部位治安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车站、港口码头、公路客运、货运和交通重点工程的治安、反恐防范,查禁危险品和禁运品,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检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运行机制,与多部门协同应急处置,快速提高应急队伍专业素质,技术培训与实战演练经常化、制度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灾害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一项活动

就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在基础和基层,把工作重点下移,把基础性工作做实,这是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单位除了做好自身的治安防范和稳定工作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就是“平安交通”建设中的主要任务。请各单位依据自己的职责,按照上级对口条线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好平安水域、平安航道、平安公路、平安运管、平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强化安全工作。

(二)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交通系统各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市场准入及相关审验检查中,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环节、岗位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履行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实行“一岗双责”,按照依职监管,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真正形成领导集体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全员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安全责任细化到岗,安全保障大家共担。加大对失职失管导致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和追究。

第3篇

201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工作以“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完成省厅“五项执法行动”的任务要求,通过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创新方法,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的法治化水平。【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一、完成“五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

根据省厅部署,“五项执法行动”工作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在推进乡镇交管所综合管理体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交管所的综合管理职能。在市级实现统一上航执法的基础上,力争在我市全面实行统一上航执法。继续推进城市客运管理、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等领域的跨部门执法,加大部门内部的联合执法行动。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库工作,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三级联网”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对市、县两级的联网部署,实现省、市、县三级权力网上运行的数据推送。构建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业务数据交换,逐步实现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已完成的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做到具备条件的基层执法单位达到外观形象建设标准化。我们要按照行动计划进行逐项落实、持续推进,落后的要加快,不足的要补齐,使“五项执法行动”计划得到深入开展,在省厅的专项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抓好《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究、及时解决、彻底改变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问题。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做好审查把关。组织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所有制定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加强对行业管理重大问题的法制研究,组织法律专家,围绕交通运输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拿出专题报告,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形式,夯实日常工作基础,经常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在部、厅的评议考核中取得更好成绩。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利用省厅制定下发行政强制程序规定的契机,进一步推进《行政强制法》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提高依法治理交通的法制水平。

三、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今年将严格落实省厅即将出台的《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继续加大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协调、案件督办等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解决管理相对人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抽查一次,将组织法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专家对案卷进行评查,细化并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扩大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的应用范围,率先在治超案件中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打黑、查危的处罚案件不低于60%采用说理式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上半年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将市属所有执法车、艇的车(艇)载视频监控系统接入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并实现局监察室等部门可进行行政执法现场监控。今年局监察室等部门将继续坚持每月暗访督查制度,加大加密明察暗访力度,开展经常性暗访交通服务窗口和执法一线,继续推行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提高回访的密度。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经常性问题要拿出切实的改进措施,使老问题逐步减少,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站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立场严格办案,不追求复议案件的维持率,提高诉讼案件的胜诉率,并抓好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的行为。

四、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切实增强执法队伍廉洁行政、公正执法的意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充分利用“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落实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证件颁发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实行以证管人,实现网络化、动态化管理。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在培训培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师资的基础上,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建立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考核的长效机制,各执法单位要应地制宜、应时制宜的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积极认真的对待市局利用自建的考试系统对执法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上机考试。利用省厅加强基层执法站所基础建设的时机,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增补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提高基层执法的机动化、信息化水平。各执法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重点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并实事求是报送工作信息。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交通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第4篇

今年5月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很大。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整治对策,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市局先后印发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活动方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大检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结合第七届世界盆景友好联盟大会暨第十二届亚太地区盆景赏石大会在我市举办等实际情况,此次大检查自6月18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和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段,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局领导督查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四、大检查重点

(一)突出内河通航安全;(二)突出水上风景旅游区安全;(三)突出道路客运安全;(四)突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五)突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六)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七)突出危化品码头和港口货物现场作业安全;(八)突出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建设安全;(九)消防安全等。

五、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按预案要求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运输船舶、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及各场站的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配置落实等。

(二)行业管理部门

检查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执行情况;监管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开展船舶“三超一无”行为的整治、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超限行为的整治、长途客运“三超一疲劳”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严肃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应急机构、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实现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要按照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求真务实,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本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实效。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附件1),在国务院部署的6-9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月督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强化跟踪督导。要加强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进行及时治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要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力量,鼓励举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三化三整治”等活动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底之前出台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报局行业管理科;各单位每月13日、28日前上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分别于6月27日前、7月26日前、8月28日前分别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局行业管理科;9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行业管理科;上报材料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和市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打非治违”行动,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解决全行业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事故总量,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交通运输系统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副局长徐科峰为组长、行业管理科李慧俊科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有关工作。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国发〔2016〕23号、国发〔2016〕40号和市局、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情况。

2、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情况。重点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查重处或取缔关闭。

3、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巩固去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段的监管力度。确保全部执法船艇按乘员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确保水上执法人员100%穿戴救生衣执法。

4、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运管处、地方海事处、港口管理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危化品水陆运输安全、有序。运管部门要加强水、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审核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船舶申报制、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工作检查;港口部门要以石油化工码头压力管线安全为整治重点,加强对港口码头危险货物罐区的安全管理。

5、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定期自评制度,组织专家对“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告知、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和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继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深化源头治理,全面实行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告制度,推广关联处罚机制,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有效控制国省道公路平均超限率。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自查自改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及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

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情况,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班组、车船、施工工地和每一位员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全面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在6月3日前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单位要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要对责任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所监管的行业及本单位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同时,对过去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并于7月3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大对专项行为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势。各单位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系统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政策不落实、检查不严格、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并及时进行纠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交通事业发展的“红线”。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开展整治,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各单位要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领域和单位作为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和解决一批影响生产安全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确实保证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等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全程跟踪、全方位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今年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以“五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交通服务窗口便民高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为基本要求,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创新理念,抓好载体,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行业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纲要》、《决定》、《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提升交通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法制进程,建设法治交通,切实把交通部门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确保做到:

全市所有公路、航道无“三乱”行为,无违法行政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信访件办结率100%;错案纠正率、追究率100%;

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文化达标工程,岗位培训率100%,年度执法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领导干部全部参加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年中、年末各1次;

执法案件败诉率为0,不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消、被变更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创新思路,创优发展,2016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服务,努力提高行政能动意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窗口服务提速提效。要大力加强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规定,积极配合、自觉参与网上监察工作,做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受控。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做好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应用与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利用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契机,配合省厅加快实施三级联网工程,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执法“五公开”的公示力度。进一步做好以行政执法、客货运服务、城市客运等涉及民生为重点的服务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

(二)规范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处理、许可的程序和文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照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年内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好省厅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强制程序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积极推行移动执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文书制作电子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指导,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继续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着重加强执法重点领域的行为规范,以抓好基层站所和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为突破口,推进乡镇交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到位,在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领域率先实现综合执法。同时,抓好社会关注度高、与相对人关系密切的海事、公路、运管等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并全面推进水上统一上航执法。

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廉法从政行为;继续完善交通行政执法抽查、回访制度,推行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针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综合整理明查暗访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典型违法违纪执法行为剖析整改会。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规范管理,努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继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分析评估等方式,作出综合评价。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对于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加大对运输市场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靠、倒客、甩客、出租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大对跨省长途客运的监管力度,维护客、货运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公路超限超载的管理,强化与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同时突出源头监管工作,提升对超限车辆的整治效果。深化科技应用,加强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强化日常路面执法,切实提高超限治理的效能。三是加强对城市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等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明确城市客运要建立以公交为主、出租车为辅的营运机制,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构建和完善快速公交网络,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公交优先战略地位。不断规范出租车经营秩序,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2016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第三年,继续按照省厅、市局及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加强普法载体的建设和投入,制定并实施好年度普法计划。在全系统普法的基础上,开展向管理相对人送法规、送服务、听意见的“两送一听”活动,加大对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交通执法人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推进交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让全社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营造有利于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交通建设的进程中,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正确应对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对违法行为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曝光,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提升形象,努力抓好行业队伍建设

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证件,对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的执法证进行分批次清理。继续推进执法标志、执法证件、工作服装和执法站所外观形象的“四统一”工作。继续落实执法人员文化达标工程,坚持岗前培训、执法轮训等执法保障制度。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上机考试。在各条线开展执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和比武活动的基础上,做好人员选拔工作,组队参加省厅开展的全系统执法队列和指挥手势演练大会操和千名执法人员大会考,力争优异成绩。始终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到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加强执法管理与加强考核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推行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在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这两个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在执法队伍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标兵创建活动,同时,利用“道德讲堂”建设,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交通运输执法人”的大讨论,引导执法人员道德水准得到提升。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是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向市局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围绕中心,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全市交通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分步实施。

(三)条块结合,稳步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依法行政工作。

第7篇

一、督查内容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重点工程(工作)目标分解表》中所列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我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重大活动;基层各单位确定的各项重点目标展开全面督查。

二、督查组织

三、督查方法

督查工作,坚持跟踪重点工程(工作)推进与督查考核相结合、过程督查与服务协调相结合、督事与查人相结合,重点是提升执行力和创造力,强化履职和注重实效。

1、各基层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履职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健全责任体系。将重点工程(工作)列为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和时序进度,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办。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工程(工作)月报工作,按要求按期据实上报本单位重点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阅把关,并签署意见,在次月2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对报送情况不及时,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单位,视同工作没有达到时序进度要求进行通报。

2、督查工作组:掌握督查项目的工作标准、形象进度、保证措施。每月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及时了解重点工程(工作)推进情况,每月收集梳理,并发布《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工作)月报表》,通报结果在局办公平台上公布;每季度汇总分析,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协调会商。注重了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单位,督查工作组要督促该单位查找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局主要领导,对连续多期工作无进展的单位,局主要领导将带队进行现场督查。

四、督查责任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组成员对督查的真实性负责,每次的督查情况报告,督查组人员逐人签字。出现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问题,坚决追究督查工作人员的责任。

篇五: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2016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商优办[2016]6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要求,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大力提升全系统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坚实有效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商优办[2016]6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管理、交通工程建设等为重点,迅速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经营行为,实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及一般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和经济损失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管理整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铁路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具体负责安全管理整改工作的具体事项。

四、实施范围

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管理、交通工程建设等全部领域。

五、工作重点

(一)道路运输

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以长途客车、危货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为重点,不漏一人、不漏一车、不漏一线地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全面排查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法人承诺制”落实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否承担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并有效开展工作。是否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目标管理,并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措施。

2、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并不断完善。是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经费投入是否得到有效保障。是否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治理到位。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6〕396号文件要求)逐项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并建立营运车辆安全管理监督举报机制。

3、营运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是否严格落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和检测制度,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做好车辆检测记录。营运车辆的安全装备、技术状况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车况是否保持良好。营运车辆上是否明确张贴、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道路运输企业是否真正承担对所属全部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

4、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卫星定位装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规定时限完成安装,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制定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全天值班,保持车辆在线,并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

5、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建立营运驾驶员管理档案,全部驾驶员是否接受正规培训,取得有效证件,准驾车型与实际车型相符,并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营运驾驶员是否存在私自承揽包车经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及私自换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6、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情况。汽车客运站的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制度,是否严格“三品”查堵,规范报班登记,确保“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是否设立举报台及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并有专人值守,负责接受旅客投诉监督。(责任科室:局运输科,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二)水路运输

1、与各航运企业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与客渡船、砂石船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客渡船舶和重点水域的监管责任采取“一对一”、“一盯一”及划片分组的方式,把监管责任分别落实到监督站和每一个执法人员。

2、深入展开“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运输船舶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强对船主、船员的培训工作。

3、以客渡船、危险化学品船为重点,严格危险货物船舶申报、船舶签证关、安全检查关。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每月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联合联动执法检查,对渡口、渡船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确保水路运输安全。

(责任科室:局安全监督科,责任单位:市航务处)

(三)公路管理

切实加强公路安全管理,以大型桥和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为重点,全面排查公路运营安全隐患:

1、危险路段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是否治理到位,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是否及时配备更新,保持完好。是否建立所辖路段日常巡查养护制度,加强路段巡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和洒落物,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农村公路管养责任是否落实,安全设施匮乏状况是否得到明显改观。

2、桥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对全部大型桥梁、特殊结构桥梁和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以下简称“五种桥梁”)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桥梁技术档案。是否建立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全面落实五种桥梁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每座桥的管养单位以及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管护负责人,采取更加严格的日常巡查管护措施。对已发现的危桥是否按照“随发现、随整改”的原则,立即进行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是否协调当地政府采取交通管制、限行禁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农村公路桥梁是否全面排查,并对危桥按规定采取防范治理措施。

3、路面养护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审批手续;养护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安全保障方案,科学设置养护作业区,规范摆放限速避让警示标志,加强交通疏导,保证车辆安全通行。

(责任科室:局路政科,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路政管理处、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四)交通工程建设

切实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以“平安工地建设”为标准,全面排查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隐患。

1、施工驻地安全管理情况。生活区、作业区和预制场地选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做到分开设置、严密围挡。预制板房及其它建(构)筑物是否按规范施工,并采取加固措施。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开辟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进场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施工机具是否严格按规程操作,有无违章行为发生。组织施工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

3、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对新招、转岗以及复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技能,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接受正规培训,持有效证书上岗。

4、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建立完善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开展预案演练,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等。

(责任科室:局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市质监站)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站在“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根红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构建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要建设责任网,每个环节特别是每个隐患点、危险点,都要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强化督导检查,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在行动上要坚持从“零”做起,天天讲、时时抓。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责任制,按照领导负责、岗位负责、技术负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责任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明查暗访、一包到底,狠抓工作落实。

(四)全面排查整治。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制定整改方案,真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及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时完成。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加强对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复查复核,确保全部隐患严密防控、限时治理。对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事故隐患,要坚决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工作要实行领导干部包改责任制,包整改、包检查、包验收,一包到底。

篇六:2016年交通运输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2016货物运输保证书范文

货物运输保证书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xx年第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运输单位应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

一、运输安全目标

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建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基础管理台帐.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预案;.

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应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和货物险;按月向其管辖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报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月统计报表.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将严格按照"车辆资产、劳动关系、经营调度、财务结算"统一管理的标准执行,保证无挂靠车辆经营.

6、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本市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

7、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9、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10、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11、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12、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13、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14、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

15、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1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17、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xx)规定的技术要求.

18、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jt618—xx)《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19、高度重视操作安全.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

20、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1、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

22、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23、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jt617—XX)《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XX《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

24、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其隶属运管机构,一份报市级运管机构.

运输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运输单位(盖章)

二年月日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书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危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道路运输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道路危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市运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我公司特向******运输管理站作出如下道路危货运输安全保证:

一、保证按照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的要求,认真落实,做到不留死角,强化责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保证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等;

三、保证根据本单位的经营许可范围,按照核定吨位及相关规定,坚决不改装、不超载、不超越经营范围;

四、保证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危运车辆台帐、从业人员管理台帐、危运车辆的技术档案、危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档案等;

五、保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严格落实;

六、保证严格执行gps监控平台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对危运车辆24小时动态监控,及时制止各类道路违规违章行为,并做好记录;

七、保证聘用持有效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驾驶危运车辆;

八、保证所属危运车辆按斯进行强制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检验、年审,确保车况良好,杜绝“带病”上路;

九、保证定期对危运车辆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处理,确保车辆达到安全技术标准;

十、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经营承诺书

为确保货物运输安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企业向县运输管理所郑重承诺:

我企业拟投入车辆为企业自有专用车辆,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要求采用企业化形式统一进行经营管理,并遵守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守法经营,做到证件齐全有效,不超范围、类别经营。

2、车辆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规定的从业人员、车辆技术等级及车辆配置装备要求,使车辆实时在企业的监控之下,确保危货运输安全。

3、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车辆管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为重点,健全制度、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强化安全生产,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4、按时参加年度审验、投保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按照车辆技术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执行车辆出入库检查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执行汽车运输作业规程,不适用运输设备实施从事违法活动。

5、严格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车辆经营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资源接受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或指定的中介机构对本车辆的会计信息进行检查。

6、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吊销经营许可、停止车辆新增、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

7、本承诺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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