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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2016-08-17 11:20:1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共6篇)2015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厦门声仔电器有限公司2015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编制单位:厦门声仔电器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一五年三月十一日一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2015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厦门声仔电器有限公司

2015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编制单位:厦门声仔电器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15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 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

五. 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部门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魏明鉴

成 员:郑亚香、张惠彬、唐宇寒、郑国强、郭淑娇、卓金辉

六. 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 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 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 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等是否齐全、有效;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等;车间内通风照明情况。

3)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情况;防火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5. 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 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7. 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七. 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8.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整治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整治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

附:2015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计划

篇二: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石村小学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石村小学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29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结束,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百日攻坚战活动,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学校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由学校校委会统一领导,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具体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石村小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艳峰

副组长:范秋峰

成 员:朱玉皓 王月鹃 杨 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规划、组织、

实施活动的开展。

三、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一)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教室、用电、取暖、防暴雨、防溺水等以道路交通等为重点的各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查处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1、道路交通。要针对道路交通特点尤其是大雨、道路湿滑特点,充分考虑学生上放学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隐患,制定科学的应急方案,采取错时或推迟放学时间等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生教职工的综合监管,进一步坚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2、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要以教室、课外活动时段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金检查,督促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要切实加强师生产生活用火和取暖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中毒事故发生。

3.加强校园安全环境整治,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加强对教室、厕所、围墙、楼梯、栏杆以及消防、用水、用电、体育活动器材、监控设备等各类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安排专人在上放学时段护送学生远离校门,重点强化上下学时段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及时疏散学校门口密集人群和车辆。

4、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和法制教育。学校要精心筹划,周密安

排,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和措施,经常组织开展对学生的遵纪守法、尊重别人、关爱集体、敬爱师长、孝敬父母等教育活动。严禁学生将刀具、器械、砖块带进校园,严禁学校教室内存放棍棒,用散砖支顶床板,定期不定期组织班主任收缴学生随身携带的刀具、器械,并给予适当的惩戒措施,要用组织纪律来约束学生,用典型事例警示学生,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校园安全。

四、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自2016年 7月29日开始至2016年10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16年7月29日至7月31日):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原则,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对事故隐患,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

(二)协调治理阶段(2016年8月1日至9月30日):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措施、教室、宿舍以及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取暖、用电、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部位。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要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加强责任考核,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学校对本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改,及时梳理发现的问趣和隐患,督促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报告政府,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三)复查验收阶段(2016年10月1日10月10日):对所辖区域及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督导检查,对百日攻坚战活动进行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

改措施。对学校百日攻坚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总结和考核评比。对工作差的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半校,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在做好百日攻坚战活动工作总结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仍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的要求,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隐患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校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入,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靠前指挥。要通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百日攻坚战活动有效椎进。

(二)加强协作,联合执法。要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集中整事故隐患为重点,健全和完善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校委会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联合整治工作机制,确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百日攻坚战活动与全年工作相结合、与打非专项行动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落实重要节假日和关键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相结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建立调度制度,加强信息反馈。每个阶段结束后,学校要指定专人进行总结,并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调研总结,若对下一阶段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

石村小学

2016年7月29日

篇三: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2016国土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篇

第1篇:国土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地质灾害预防知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促进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机构

分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监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及地矿股、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组成。组织委会办公室挂靠在分局地矿股,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省专家、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

活动内容:分局参加区安委会组织的在笏石汽车站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国土资源所服从乡镇安排,组织人员积极参加。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活动内容:按照统一部署,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动员辖区内矿山企业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召开主题座谈会,撰写观后感;举办事故案例展览等,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各类矿山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22日。

活动内容: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或配合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的非煤矿山应急预案演练。

(五)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内容:各单位要配合安监部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现场执法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内容: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查处无证非法采矿、持证矿山越界开采等专项执法行动,对无证非法采矿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矿区资源开发秩序,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分局监察大队、各国土资源所要于6月份选择一个热点难点的矿区进行重点打击整治,开展现场执法。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国土资源所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精心部署,注重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各单位要做好工作协调配合。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现场执法、治理整顿、督促指导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活动中,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合理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配合各新闻单位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标语、报刊、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利用“6·25”土地日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深入矿山、非法采矿热点的地区进行一次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展示非法采矿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矿成果。

(四)力求实效。各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国土资源所的“安全生产月”总结于6月30日前报送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2篇: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安全生产效益的协调统一,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2016年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非法矿山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实现全市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排查对象

(一)无证非法采矿。

(二)持证矿山是否越界开采,是否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四、实施步骤

本次非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2月):各国土资源所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6年3月1日至12月15日):各国土资源所组织全面开展非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31日):分局由监察大队、法规股、地矿股组成督查组,对各国土资源所开展非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主要内容为:一是无证非法采矿(包括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延续登记仍继续开采的)查处情况;二是持证矿山存在越界开采行为查处情况;三是持证矿山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存在安全隐患查处整改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大力开展查处无证非法采矿活动。

1.对辖区内的无证非法采矿进行认真清查,全面掌握无证非法采矿情况。各国土资源在实施查处无证非法采矿时,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采矿活动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主要查清:1、历年来经治理整顿后已取缔关闭的矿点;2、经取缔关闭后又重新开采的矿点;3、新开采或遗漏查处的矿点;4、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已过,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矿山。这四种类型的矿点要分别建立台帐,其内容主要包括矿点名称、地理位置、矿主名称、开采矿种、开采时间、处罚情况、查处结果等。

2.强化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制。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加强巡查,落实巡查工作制。对无证采矿点,国土资源所每周至少巡查一遍,监察大队每月至少巡查一遍。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无证非法采矿行为,除依法及时查处外,还应及时函告安监、公安、经贸、环保电力等有关部门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请求他们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齐抓共管,并100%上报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4.加大力度,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对于少数屡禁不止的无证非法采矿“钉子户”,要报请区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环保、林业、水土、电力等有关部门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二)加强对持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地矿股、监察大队和各国土资源所对辖区内的所有持证矿山均要进一步落实负责人和监管人。

2.加强巡查,落实巡查责任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查处无证非法采矿动态巡查责任制,对于辖区内的持证矿山,国土资源所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地矿股每月至少巡查一次,检查矿山是否越界开采,是否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于发现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责令业主停产整顿并依法查处,对连续二次以上越界开采者,要坚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对于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存在安全隐患的,除采取必要的措施外,还应及时书面函告安监、公安、供电等有关部门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3.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抓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于安监部门决定停产整顿的矿山,要及时收回采矿许可证,待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返还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方可恢复生产;对停产整顿期间擅自进行生产的,按无证采矿予以查处;对于安监部门决定关闭的矿山,按程序吊销或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三)要依法查处到位。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依法查处到位。对辖区内所有无证非法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矿山,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件,查处一件;凡属立案标准范围内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非法采矿,必须及时立案查处;对越界开采、非法盗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取证及查处率达100%;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是本次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部署,狠抓落实;要建立和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整治责任制,把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将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五)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矿种;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底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做到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六)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七)强化督查,严格执法。监察大队、地矿股要切实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要强化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八)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采用电视、有线广播、报纸、宣传车、印发宣传单、张贴公告、刷写或张贴标语、设立公告牌、禁示牌、编印专刊、简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认识到非法采矿的极大危害,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人人参与举报。要设立举报电话号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矿山安全生产整治不力的单位,要公开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九)着眼长远,建章立制。要以今年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矿山安全管理与监督,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分级管理和制度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档案、信息报送、数据管理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案件,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十)严肃纪律,责任追究。对于在本次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不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对非法采矿行为失察或在巡查中敷衍了事的,发现非法采矿行为不采取措施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存在包庇、袒护、纵容非法采矿行为的,以及发生矿山安全事故的,将严肃纪律,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四: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201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第1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号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屿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斌(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组长:唐伯文(镇综治副书记)

郭晓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郑 儒(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秀燕(宣传委员)

陈可飞(统战委员)

周仁维(副镇长候选人)

江祥昭(科技副镇长)

郑建飞(南屿派出所所长)

成 员:金 仪(城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毛忠剑(国土资源所所长)

林 志(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跃强(综治办主任)

张学略(南屿派出所副指导员)

潘依光(工商所所长)

林碧妹(南屿船管站站长)

王建进(南屿公路站站长)

林善杰(闽三中校长)

陈圣生(南屿中心小学书记)

陈启平(南屿供销社主任)

唐振南(南屿医院院长)

李 魁(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峰(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办公室主任由许贞润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刘建兵、张汶。电话:22806607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全镇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加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派出所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船管站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土地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更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镇安办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建设站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镇派出所、综治办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建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整治小组,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专项整治小组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专项整治组及牵头单位将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及工作落实情况于9月23日前报镇安办。

第2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年]16号)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长安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8、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9、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10、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11、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1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区安委办隐患排查举报电话为0311-86662089。

第3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市“363”工作计划,进一步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我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酒类企业、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学校等事故多发易发行业和部位为重点,在我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市“363”工作计划的推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任务措施

3月份为我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我镇各办室、各村(社区)3月1日起在管辖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既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整治,同时实行企业、村(社区)、镇乡(部门)、市四级分组备案建档,分级治理,分级督促。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重大隐患,必须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个落实”,并填写附表于3月25日前报镇经发办备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使全镇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确保我市“363”工作计划顺利进行。【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督促,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工作力度。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在这次排查整治行动中,既要通过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又要认真组织检查执法,摸清隐患底数,建立重大隐患台帐,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存在重大现实隐患的单位,必要时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及时撤出作业人员;对拒不接受整改指令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非法生产的要坚决打击取缔。

(三)严肃工作纪律。这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设和谐幸福文君的重要举措。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对充当违法非法、违规违章保护伞以及瞒报事故、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一律严肃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我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推进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好的工作经验、做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对策建议,及时报送镇经发办。

第4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长治市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深化全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院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牛海书(院 长)

副组长:琚建华(书 记)

贾爱增(副院长)

王爱爱(副院长)

成 员:罗丽霞(办公室主任)

李治国(医务科主任)

申晚平(护理部主任)

杨俊萍(感染科主任)

蒋 一(总务科主任)

篇五: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2016年国土系统工作计划3篇

第1篇:国土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加快推进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贯彻上级依法行政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特制定市国土资源局分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16年,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为依据,深入贯彻“法治”建设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国土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和内部会审制度。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和办法等,按规定应当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全部实行集体决策并记录在案;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内部会审办法,规范会审程序,强化会审责任,提高会审效果。

2.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对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组织修编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3.建立国土资源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国土资源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分配使用、重大政策文件出台等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评估,重点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社会稳定、廉政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程序。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管机制

1.完善制订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时,凡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做好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调研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国土资源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对所下发的所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凡与法律、法规、规章矛盾的或已不能适应目前管理需要的,及时废止或修改调整。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机制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疏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源头责任查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问题的发生,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2.规范行政案卷评查工作。结合国土资源的具体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案卷评查细则标准,对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进行全面评查。按照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对在行政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补充和完善。

3.建立土地动态巡查跟踪管理系统。全面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及土地利用后续跟踪管理系统,实现在建项目、巡查路线和巡查人员实时监管“三定位”,建立“以图管地”监察模式,提高土地执法监管效率。

(四)建立健全国土政务公开机制

1.深入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设置公示栏,将各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办文时限等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

2.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作用,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流程、收费、结果及自由裁量权的主动公开工作,加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监管,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扩展部门内控体系建设的覆盖率,提高内控监管效率。规范运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实行行政权力网上运作和实时监督。

(五)建立健全行政行为监督机制

1.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建立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推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总结制度,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的诉讼案件进行归类、总结。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司法监督。对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具有代表性的议案、建议、提案,在充分沟通、听取代表或委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答复,并定期进行总结、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强化国土资源的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且设立12336联络员,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

(六)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

1.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对依法行政教育培训的认识,把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领导班子学法、专题法制讲座和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制度。采用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办法,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积极探索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建立起一套符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工作情况的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3.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十项为民措施和五条禁令。重点推进反腐败制度建设,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完善依法行政的日常监督、严格考核和年度报告制度。按照上级具体部署,做好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情况检查工作。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把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等有利时机,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和珍惜国土资源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营造有利于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业务培训,配备法制队伍

健全部门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2篇:国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逐步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国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和科室、局直属单位各负其责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体制,形成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整体合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职能部门,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目标管理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分管科室、联系各中心所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各科室、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负责。

(二)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加强对全系统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念之害,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

一是举办各类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举办有关专题讲座,全年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重点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解读、预防职务犯罪知识专题讲座、一把手廉政党课开展。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管理。不定期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观看反腐败案例专题片,深入分析腐败分子蜕化变质的过程,剖析其堕落的轨迹和思想根源,警戒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时刻警惕职务犯罪。

三是积极参加廉政函授教育。按照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精心选送学员,认真组织好学员的学习活动。

四是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利用本系统国土资源信息和国土资源网站“廉政之窗”栏目及时宣传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工作成果,交流经验,加强理论研讨,营造有利于反腐倡廉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积极参加区预防办组织的各类廉政文化活动。

(三)构建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质态。通过电子监察平台,跟踪监督行政行为,严禁行政权力网下办理、网上录入和整个过程一人操作的行为,做到实时监控,切实解决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促进行政权力规范化运行。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推进本部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源头防腐力度,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情况报告制度》。对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超过5万元)的使用等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监察室根据研究意见及时填写《重大事项决策情况报告表》报区纪委备案。从而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

三是加大机关财务监管力度,实行关口前移。由分局监察室、办公室、财务科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财务收支内审小组,继续加强对局机关报销发票进行内审,同时强化对各中心所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

四是加大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力度。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制度,纪检组全过程监督干部和任免调整。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四)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全面推行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以及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排查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

二是加大行政效能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三是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监督。邀请人大、政协委员视察国土资源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工作支持。

四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万人评机关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定期召开系统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向社会公开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定期到基层走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规范部门行政行为。

(五)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

一是构建预防职务犯罪防控机制。严格按照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的防控措施以及系统出台的相关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纪律规定,进一步针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权力下放控制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强化流程监管,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构建有效预防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发挥好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三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全面加强检察机关与国土资源部门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着力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流通报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和查处情况反馈制度、查案工作配合机制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增强惩防工作合力。

四是坚持惩防并举,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组织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调查分析,多途径发现案件线索。积极配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违法用地整改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用地相关当事人;按照市局“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问责制度”的规定,加大对土地执法巡查中失职、渎职问题的查处力度,提高土地执法巡查的效果。坚持查纠结合,注重发挥查案治本功能,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预防职务犯罪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制订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研究,认真解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把预防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整体部署中,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推动预防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制度,抓好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执规必严,违规必究”。把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督促检查,确保实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跟踪督查;积极开展职务监督,把预防工作的重点放在“权、钱、事”的规范化管理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预防透明、公正、公开,真诚接受监督;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并查处有关案件,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第3篇: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阳光国土”为平台,努力宣传“阳光国土”品牌,尤其针对2016年国土资源改革创新年,切实增强新闻宣传的实效性,努力为推进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牢牢把握国土资源工作正确方向。深入开展改进工作作风的宣传,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着重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包括改进会议管理、精简公文简报、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的做法和成效。

(二)大力学习传达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特别对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节约用好土地,确保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一系列论述,要做到家喻户晓。

(三)深入开展“阳光国土”品牌的宣传。重点宣传在“改革创新年”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机关效能提高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果。

(四)着力宣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宣传“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成效,着重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强队伍、转作风、服务民生方面的工作和成效,切实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创新力,努力树立国土资源部门形象。

(五)广泛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宣传。宣传推进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以及节约集约建设工作进展。宣传工业用地效益调查活动,积极盘活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新举措、新成效。广泛宣传在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

(六)积极宣传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工作成绩。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开展系列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耕地保护、土地整治等工作的成效。宣传各地在坚守耕地红线、严格土地执法监察、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提高土地管理利用水平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七)深入宣传维护群众权益工作成效。大力宣传省政府93号令及《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有关精神,重点宣传征地补偿程序、标准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惠及被征地农民的新要求。

(八)宣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的各项成绩。重点宣传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曝光、违法用地问责追究、落实基层政府土地管理职责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九)精心组织重大“主题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探索开展创意新、主题好、形式活、时间长、影响大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加深对国土资源工作的了解,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支持和参与国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十)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舆论正面引导。加强国土资源舆情动态监测,提升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的能力和水平,实时掌控社会广泛关注的国土资源热点敏感问题,特别要加强对国土资源工作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的出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舆情监测。切实解决好关键时刻“失声失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加强与重要网站、论坛的沟通协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网络宣传,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国土资源宣传工作是宣传国情国策国法、增强全社会资源忧患意识的需要,是认真履行参与宏观调控职责、全面推进“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行动的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土资源宣传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上下联动,统一协调。要在宣传协作上下功夫,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以及部门内部的整体联动,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畅通宣传渠道。横向上要整合相关宣传力量,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搞好联动;纵向上全系统要协调联动,强化新闻宣传“一盘棋”意识,不断扩大新闻宣传网络,使宣传效应最大化。同时,要积极探索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积极为全面推进国土资源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策划,狠抓落实。要加强宣传工作的统筹和策划,做到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系列宣传相结合,公开报道与内部信息报送相结合,努力提升宣传效果。各单位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纳入国土资源重要工作内容。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到宣传工作人员、职责、经费“三落实”,保障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四)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预案和新闻发布制度,强化统一口径,统一发布,掌握舆论主动权。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开展信息员、通讯员培训活动,把通报制度与奖励制度相结合,将宣传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促进国土资源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篇六: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2016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2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16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国土分局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中旬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本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要按照《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务必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9月16日)。

镇安委办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配合县上安监、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

镇上对各村委会及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配合县上集中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查事故,追究责任。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高限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五)广泛宣传,全员监督。各村委会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镇司法所,土地管理所、镇社保办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该关闭的要配合县上坚决关闭,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第6篇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自然地质环境比较复杂,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其发布特点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强烈的突发性,广泛和区域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的威胁和危害非常严重,且呈现隐患增多,威胁增大的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水利工程老化渗漏引发地质灾害及地裂缝等。

我镇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3起,毁坏房屋12间,倒房3间,紧急转移群众230余人,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软弱层顺层滑坡。这一类滑坡规模大,危害性大,成灾范围广,以、安沟、东山、何家坪村较为突出。

(二)地面陷塌、地裂。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层变化,以及地下水和洪水暴雨冲洗造成地表下陷、山体移动而诱发,主要存在在十里店村、村的有关组。

(三)水利工程老化,致使渗漏、渠道崩塌。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张家尧等村。

(四)泥石流。由于山体高陡,采石、采矿、滑坡、崩塌、等泥土砂石和废碎石块堆积,一遇暴雨和持续降雨,极易造成泥石流。

二、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人为等因素有关以外,还与降水关系相当密切。因此,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镇201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范因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它时段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和隐患点(段)的预防。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镇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见附表)。部分隐患点险情严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暴雨、连续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以及乡属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监测

(一)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形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监测方式、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群测群防等方式进行监测。可利用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报警器等简易的监测工具,对滑坡、崩塌体和建筑物的裂缝进行简易测量,记录分析监测结果,预测预报灾害发展趋势,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最有效的方法。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职责。各村委会、社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1、镇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责任措施的制定,督促,以及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传达、普及、宣传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向责任单位和受威胁对象搞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和发放,协助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明确地质灾害信息员、联系电话以及联系方式。各村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责任制”,并安排一名干部为信息联络员,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居民聚居点,均应挑选1-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动态监测。汛期加大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灾或险情加重能及早发现,及时报警并主动避让,严防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4、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通报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减少灾害损失,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乡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汛期对重大隐患点和高危点,监测员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变化情况,通报信息,并建立巡查台帐。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形式向上级报告。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镇政府联系电话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为:。

5、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明确安全通道。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居民,村里要组织搬迁,动员他们迁至安全地带、搭建避灾棚或临灾迅速就近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危险区域内所有非农业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庄和集镇规划,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宣传、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大家增强查灾、报灾、防灾、避灾、减灾意识,自觉防御灾害,发生险情时能自觉服从管理。

6、根据地质灾害种类与性质,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如组织开挖排水沟、维修水圳、修建挡土墙、打抗滑桩、生态退耕等。治理经费实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同时积极争取立项治理经费。

7、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在面临突发性地质灾害危险及发生灾情时应急处理工作能快速启动,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分工

(一)主要由自然因素作用引发的,威胁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预防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监测责任为有关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

(二)威胁特定范围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为引发人及该设施的主管部门。

(三)矿山地质灾害和建设工地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责任为引发灾害的矿山、企业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及其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企业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工队、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政府继续与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社区居委会与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及所辖重点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工矿企业与车间、班组、工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

全镇要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各村、社区要配合镇安委会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停业整顿,严密监控,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四、抓好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劳动行为,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禁使用无资质的施工队、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昌险作业,在巷道施工中,严格执行厂(矿)长带班制度,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每个掌子面的施工人员严格控制在3人以下。

五、做好其它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辖区内车主的安全教育管理,按照道路交通的有关规定,狠抓村民、居民生产生活用车的管理,加强超员、超速、超载车辆的安全整治,严禁农用车辆载人,同时要认真抓好农机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利用会议、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职工、村民、居民,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落实低智能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村民、居民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安全整治。

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各重点企业、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形成上下衔接,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的应急救援体系。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镇、村、社区、企业、相应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1、加大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能知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程、规章不断规范作业人员劳动行为,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特种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2、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要加大各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企业要对以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特别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和施工等记录制度,该上墙的必须上墙,对以往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要进行刷新,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人人知安全管理制度,个个懂安全操作规程,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九、坚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及工矿企业要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县安监局、环保局和中小企业服务局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对隐瞒事故不报、迟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为了加强矿产资原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的监督职能,严禁一切非法开采矿产资原的行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非法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禁一切己被关闭取缔的小煤窑和铅锌矿洞死恢复燃,切实维护好我镇的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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