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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6-08-18 11:12:4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共6篇)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3年秋汉阳中学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剑阁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一篇

2013年秋汉阳中学

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剑阁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等重点领域的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校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小组:

组 长:王爱民

副组长:高燕林

组 员:杨文勤 罗小明 何明海 各班班主任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 8月29日开始至10月5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1、8月29日—9月5日为安排部署阶段。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排查治理任务。

2、9月6日—9月15日为排查阶段。结合学校实际,对全校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

3、9月16日—9月30日为整改治理阶段。

4、10月1日—10月5日为总结阶段。

五、排查治理内容:

1、学校校舍、设施设备等安全

(1)学校围墙、校舍、场所、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等办学条件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检查应急照明装置、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宿舍、餐厅、楼道等场所的照明、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3)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运动场地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新,做好各项记录。

2、校园治安安全方面

(1)设立保卫机构,按要求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责任明确,加强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报警设施和保安人员的防护装备。

(2)管理好校门,建立健全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

车入内,禁止将危险品带入校园,做好值班记录。

(3)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舍间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工作,要求对住宿舍入住情况进行认真登记记录,就寝前及时清点人数,及时查找缺席学生。

3、学校饮食卫生安全

(1)学校对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加强卫生管理,上班期间要求着工作服上岗,操作规范,讲究卫生。

(2)实行食堂物品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要留验记录。

(3)学校食堂炊具、用具要按国家规定进行消毒处理,食堂、餐厅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4、学校周边环境和日常安全管理

(1)学校夜间巡逻小组由值周领导、值周教师组成,巡逻时间从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巡逻人员对学校重要场所设施、校园周边等实行不间断巡逻。

(2)制定切实可行安全预案,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无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场所。

(3)在教学过程中,要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路线和顺序,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周领导、值周教师要进行值班巡查,杜绝发生拥挤和踩踏事故。

(4)学校要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不租用无营运旅客资格的车辆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5)学校不得聘用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

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6)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屏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7)建立校内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无力解决的或无法排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六、具体要求:

1、我校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坚决停用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

2、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并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剑阁县汉阳中学

2013年9月3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二篇

关于施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保定市交通局印发的《关于开展营运设施和在建公路施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保政交字【2009】162号)的通知要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处情况制定施工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清除保阜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各环节的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施工企业施工资质情况,工程承包企业及工程管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情况。

3、施工现场起重、吊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及操作人员资质情况;塔吊、扬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装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和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施工单位为民工租赁民房自身安全情况。

5、施工单位危险品储存和爆破作业管理情况。

6、长大隧道工程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口通风情况;预防坍塌、涌水等事故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治理标准

1、施工企业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工程承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符合《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起重、吊装等特种设备按照标准检测和检修,人员持证上岗;塔吊、扬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和桥梁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落实。

4、施工单位临时用房无安全隐患。

5、施工单位危险品储存和爆破作业现场要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6、长大隧道工程的地质超前预报、洞口通风及预防坍塌、涌水等事故均制定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

四、实施步骤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4月10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排查整改阶段(4月10日-10月30日)

各单位按照筹建处工作方案,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复查验收,建立排查台帐,并于每月底前将排查情况及整改情况报筹建处和总监办。

2、督办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筹建处和总监办将不定期的对各驻地、各项目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各有关单位反馈督办检查结果。

3、“回头看”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单位要在前几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重点隐患单位和重点隐患部位,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再排查,以确保原有隐患不出现反复,新的隐患不再产生。

五、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并按要求建立安全隐患检查治理领导机构,切实抓紧抓好。

2、各负其责,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筹建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制定好完成标准、时限、切实把这项活动扎扎实实的开展下去。

3、严格排查,确保有效。

此次专项排查涉及内容专业性较强,各单位一是要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参加排查;二是各排查单位在排查过程中务必要逐项对照排查内容进行严格排查;三是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4、及时沟通信息。

此次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及时反馈治理【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排查情况,以便互相交流,共同促进。排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行动开展情况文字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报筹建处和总监办。

2015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三篇

方案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44号)的精神,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公通字[20xx]62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示,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情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xx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xx年3月31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xx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xx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各地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各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xx年底前,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市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xx年6月30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10月31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方案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实现武平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排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1、以道路交通、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2、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3、建设施工领域。4、其他各行业(领域)立足实际,确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交通运输领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农用车非法载客隐患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各类运输车辆特别是营运客车、旅游车、校车安全情况等。(镇公路站、镇农机站、平川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牵头)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和经营等活动。(镇安监站、平川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牵头)

3、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镇安监站、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牵头)

4、其他各行业(领域):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各村(居)委会、镇直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一)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组织排查(20xx.8.18-8.30)

1、动员部署(20xx.8.18-8.20)。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20xx.8.20-8.25)。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开展单位内部隐患排查治理。

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进行排查(20xx.8.25-8.30),结合各企事业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对辖区内、行业内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同时要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二)隐患分类与管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各自查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填报,并报镇政府和镇直主管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如实报告镇政府和镇直各有关单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治理到位,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要按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2、各村(居)委会、镇直各主管部门结合各单位自查和排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各企业事业单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由镇实行挂牌督办。对解决难度较大,涉及县直部门或跨部门、跨乡镇的重大隐患,由镇政府汇总上报到县安办,县安办将对上报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整理,提交县政府研究后交由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视情况确定一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安全隐患整改治理

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新装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检验和实验,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五到位”。要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镇直主管部门负责人是本次工作的总负责人,要安排专门力量保证时间精力全力抓好辖区内、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家底”。

(二)明确分工。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密切合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三)注重方法。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排查工作要认真、全面、系统,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严格责任。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向镇政府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镇政府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各单位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方案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15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5号)、《关于铁路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铁安监函〔2015〕203号)文件精神和地方政府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年”收到实效,促进运输安全持续稳定,路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构建长效机制,推动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隐患治理年”活动:整改消除“专项行动”中查出而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新的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山区铁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年运输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范围内容

此次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局属各单位及多集经和辅业单位、各公安处、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单位要在去年安全生产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机制体系、规章制度、责任落实、两纪一化、现场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类隐患。主要包括:

1.各单位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3.保障化学危险品、长大货物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4.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铁路交通各类重大基础设施质量情况,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

5.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和维修情况,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情况,站内平过道封闭和管理情况。

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以及安全保护区内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拆除情况,防护栅栏、道路桥涵限高架、公铁并行防护桩、公路上跨桥防护桩、公路上跨立交桥防抛网、立交涵等线路防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情况。

7.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铁路线路两侧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的监管情况,易由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防范措施制定、监控和落实情况。

8.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

9.安全专项整治的推进落实情况。

10.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13.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情况。

四、方法步骤

紧密围绕“两会”、汛期、“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和第四季度等重要时段,结合各时段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两会”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做好安排部署、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要做好启动工作。路局各专业部门要根据铁道部的要求和路局总体安排,及时研究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和本专业系统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抓紧部署落实,并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15〕77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是对遗留隐患进行梳理整治。各单位、各部门要在2015年国务院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按专业对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归类,确定各类隐患治理的层级。属站段解决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和需与地方政府协调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期限和资金,逐项进行解决;需路局解决的问题,按专业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各专业部门要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确定治理的目标、方法、措施和时限;对需要报铁道部解决的问题,按照《关于上报需铁道部解决的2015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遗留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办理,确保绝大多数隐患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是切实抓好“两会”期间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按照相关安排和要求,对行车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车站候车室、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排查,集中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安全和“安全奥运”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针对汛期安全特点,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治理。加强新筑路基、高堤深堑、半堤半堑、滨河路堤、地质灾害多发地点、抗洪能力不足桥涵等重点部位的细致检查,全面完成复旧工程,加大对山体滑坡、崩塌、落石、泥石流、溶洞、水冲路基等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有效减少大型突发灾害的发生。

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和“万里行”活动。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营造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促进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全面、深入、扎实地排查整改消除各类事故;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制度,制定安全防范的长效措施。

三是结合“奥运会”的举办。8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以确保旅客列车安全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行车设备质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安全奥运”目标。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结合“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安全特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巩固和推进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以强化客车安全和重点地区客运安全管理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现场安全控制,认真解决各类安全问题,确保黄金周运输安全有序。

二是针对秋冬季运输安全特点。扎实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和设备秋检秋鉴工作,加强防火防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设备防寒过冬制度,做好应对风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冬季运输安全畅通。

三是巩固治理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各主管部门、站段及多元集团下属公司要抓紧建章立制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和措施,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是搞好总结评估。12月份,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路局各专业部门要分系统做好“隐患治理年”工作评估,其结果纳入下半年安全评估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形态和行为,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途径,是预防为主、源头治本的具体体现。全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铁路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确定2015年作为“隐患治理年”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隐患治理年”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为“两会”、“奥运会”及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作用。各级组织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隐患治理年”的背景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案措施,广泛发动,切实增强广大职工搞好“隐患治理年”的责任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结合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路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务、电务、机务、客运、货运、运输、车辆、建设、土房、多元、公安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运输、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客运、货运、安监、公安、建设、土房、物资、财务、计统、劳卫、多元、集经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制定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目标,落实责任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隐患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上手安排部署,亲自组织研究隐患整治方案,亲自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抓好落实。

3.专业负责,齐抓共干。各专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隐患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确定隐患范围和标准,明确隐患治理方案和责任,指导督促各单位抓好隐患治理工作,按阶段分专业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确保工作收到实效。对需要投资解决的隐患,要加强与计划、财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部门要比照对专业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全力消除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治理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影响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坚持不懈,一抓到底。要定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报送统计分析信息。计划、财务部门要与专业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持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严格对隐患治理项目投资的审核和监督把关。

4.注重质量,强化督导。要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等现象,防止搞形式主义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类隐患在没有消除前,各单位必须全部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抓好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问题。路局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要针对每个时段的特点,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11月份,路局将结合铁道部、地方政府组织的综合督查,对各单位“隐患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

5.健全机制,抓好结合。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的定期化制度,做到排查——治理——再排查——再治理,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形成隐患治理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分级治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问题库,实行分级管理、分层治理和监控,跟踪整改销号,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将安全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以排查治理推动专项整治的深化。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汲取事故教训相结合,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和规律,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制定长效防范机制和措施相结合,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坚持防范与治理工作并举,标本兼治,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措施和应急预案,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信息工作。要加强信息统计和反馈工作,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信息和资料,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各阶段总结工作。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及有关资料,按专业部门要求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向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监室)于每季度后5日前报送路内统计报表及其文字说明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4月28日、9月28日和11月30日前报送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路外资料信息的报送按《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15〕77号)要求办理。

方案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内政治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按照省教育厅“2015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在学校中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校领导研究决定,从4月10日至5月15日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健全和巩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件、事故的出现,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成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以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有效地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我校《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安全管理规定》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提高预防、预警、预见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为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零事故、力争零事件,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继续保持河北省‘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对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沧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以及我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按照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是各种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消防用水及压力能否满足需要;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在位有效;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四懂四会”情况;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乱扔烟头、楼内焚烧垃圾、擅自动用明火情况;学生宿舍底商(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等情况。

2、交通安全:重点是按上级要求和具体实际设置和完善相关的交通设施,对进校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实行规范管理和疏导;定期维护、检测校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况完好;驾驶员资质、表现和技术符合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检查驾驶员是否存在“三超一疲劳”(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以及酒驾、醉驾等违章、违法情况;对驾驶员是否进行定期行车安全教育;是否存在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违规包车、私自包车情况;外出活动单位,是否按程序审批备案,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是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定交通安全方案等。

3、设施设备:重点是检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燃气、水电管网、体育场地等特种设备和重要设施的完好情况和使用维护情况;尤其是涉及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掌握和执行情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存放设施符合要求情况;实验室、会议室、功能活动室、餐厅、厕所等公共重要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房屋建筑:重点是检查教学用房、学生用房、生活用房、图书馆、餐厅、大门等是否存在倾斜、塌陷、脱落、裂缝、漏水渗水等隐患;屋顶有无变形情况;防雷、防震、防风、防洪措施是否完善;楼梯扶手、护栏、阳台等是否符合规范,有无损坏和锈蚀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验收和措施落实情况。

5、饮食卫生:重点是检查餐厅、炊饮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是否落实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有无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情况;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预防情况;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小卖部、超市是否执行经营准入制度,是否存在恶性竞争事件,饭菜价格是否大致稳定,师生就餐是否文明有序;小卖部、超市、食堂是否取得有效专用许可证,是否出售过期食品和不宜在学校出售的食品、用品等情况。

6、实践环节:重点是检查体育运动、实习、实验、实训、劳动等是否事前进行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是否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任课教师是否全程指导、把关,有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象;事前有无落实防火、防毒、防爆、防溺水、防腐蚀、防触电、防坠落等保护和应急措施。

7、电气线路:重点检查自动消防控制、视频监控设备、恶性用电负载装置、天然气管网等重要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使之处于正常运行和灵敏有效状态;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纠正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情况。

8、“三项排查”:一是排查师生员工思想状况。特别是师生对国际国内敏感、重大问题以及学校热点问题的关注度及反映情况,对校园周边及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后勤保障服务、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二是排查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特别是学生中男女恋爱危机、同学之间、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管制刀具、棍棒、钢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宿舍情况;三是排查学生特殊群体。特别是学生中涉及“学习吃力、生活拮据、关系紧张、就业困难、心理疾患、夜不归宿、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情况,积极采取包括超前分析、重点关照、感化教育、心理疏导、帮扶减压等在内的综合手段和措施,确保学生主体安全稳定。

9、制度落实:重点是检查学校2015年《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经常化,制度化;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三检查”(处级单位每月一查、科级单位每周一查、岗位人员每天一查)的具体执行情况;大型群体活动的申报审批以及安全保卫情况;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应急避险水平如何。

10、政治隐患排查:重点是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排查。特别是要深入了解、及时掌握“法轮功”不放心、未转化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活动去向,落实帮教和管控措施;宗教组织,特别是天主教和基督教是否有向我校秘密渗透以及在校内活动、串联的情况;宗教信徒的种类、成分、活动场所、重点骨干及有无非法活动情况;对党和政府不满的人员、不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的人员、经常鼓动上访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可能群访、串访、越级访的人员情况;防止学生可能参与社会非法聚集活动的情况;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及时协调删除或屏蔽不良信息;学生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奖、贷、补”等方面的反映。

四、责任分工

第1项由安全稳定处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2项由安全稳定处和后勤管理处共同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3、4、5、7项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安全稳定处和各系配合;第6项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学生处和各系配合;第8项由各系负责,学生处和团委配合;第9、10项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检查。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4月12日)。学校拟于4月10日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各处级单位要根据学校会议精神,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具体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3日—4月25日)。各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认真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按时完成的也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有效的保护措施;本单位确实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统筹安排。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于4月26日前报安全稳定处。

3、督促检查阶段(4月26日—4月30日)。学校将加强调度,组织有关职能处室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4、总结阶段(5月9日—5月15日)。学校和各单位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认真反思总结,对组织得力、计划周密、排查细致、整改彻底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排查中存在动员不力、排查不细、工作不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单位、部位,要及时有效地“补课”,甚至推倒重来;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但没有排查出来或已经排查出来不做及时整改的,对屡次督促而迟迟不动或以种种借口搪塞敷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排查治理期间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前置问责。

各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往前赶、主动抓”的态度,积极负责,灵活交叉,对实施步骤进行适当调整,力争尽早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本着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认真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深入彻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2、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排查整治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或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的排查力度,深实严细,全面覆盖。要认真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职责范围内应查未查的不放过;存在隐患没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

3、严格排查,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4、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鼓励和支持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并据实举报各类安全隐患,为排查整治工作、为安全稳定工作建言献策,形成学校安全稳定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5、建立机制,巩固成果。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和研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创先争优的精神,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相关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制度,确保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方案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闽侯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建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其滨(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蔡友城(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陈秋方(县国土局党组副书记)

林家彬(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玉春(县畜牧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江道告(县教育局副局长)

颜学侠(县卫生局副局长)

姚先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郭锦芬(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张利国(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 明(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黄德江(闽侯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林振建(县质监局特安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其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江秋忠、周述庄、周承养、陈学文,电话(传真):22065737。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全县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交通管理大队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畜牧渔业局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由县安监局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建设局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消防大队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县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于8月25日报送县政府安办。

2016建设局安全隐患查处治理方案3篇
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按照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市建设规划系统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县建设系统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的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建设领域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为我县创造良好的建设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健全完善本系统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

2、加快建立本系统事故防控体系,坚决遏制等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考核进度目标;

3、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燃气经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

4、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对本系统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理问责,达到教育警示目的。

三.整治重点

(一)这次整治的重点对象范围是全县房屋市政工程、燃气行业、城市供水、园林管理,2016年以来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这次整治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下列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违反有关规定的;

4、建筑起重机械不按规定备案、登记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这次整治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不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

2、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设施不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查的;

3、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现场带班的;

4、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的;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6、不执行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标准的;

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的;

10、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11、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上报情况不到位、不落实的。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至2016年3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排查治理阶段(至2月底)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燃气经营企业、供水企业、园林管理机构、市政设施工程管理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持续进行检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

(二)检查督查阶段(至3月底)

1、我局在企业、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我县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2、迎接市建设规划局对我县开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

(三)总结报告阶段(4月上旬)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它责任主体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4月1日前报我局安监站。

五、责任分工

(一)局建管股负责非法违法工程整治;

(二)局燃气办、市政管理所、园林管理所、供水公司分别负责燃气行业、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城市供水等整治;

(三)局安监站负责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精心安排,联合协作,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限期逐一整改到位。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注重发现隐患排查治理和严肃查处事故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加以总结提炼。同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本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第2篇

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解决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切实规范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我局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中的利益冲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制定出台防止利益冲突中有关“回避”和“从业限制”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规章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专项治理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

四、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

五、工作重点

(一)国家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工作中,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相关事项的讨论、研究、决定等工作的,利用职权,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获取利益提供方便的。

(二)国家工作人员在其管辖或主办的业务范围内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从事工程建设等营利性活动提供职务上便利和优惠条件;或者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请托、游说等不当方式施加影响,为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的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协调、物资资金调配等事项有关的调查、审理、讨论、审核、决定等工作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与其本人服务或受其管理的对象,违反规定参股投资或发生买卖、租赁、承包等交易行为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指定、授意、暗示有关单位使用特定材料、供应商或检测、检验、评估、代理等中介机构服务,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国家工作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违反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八)国家工作人员与其特定关系人在同一单位内任职,或者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单位内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重要工作的。

(九)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涉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的录用、调动、任免、奖惩等事项有关的考察、调查、讨论、审核和决定等工作,或利用职权、请拖斡旋等不正当方式施加影响。

(十)其他利益冲突的行为。

六、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为期半年,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2月底至3月10日)

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深刻理解界定好有关概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自查自纠(3月11日—3月24日)

1、制度清理。要对我局现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行为限制和回避制度进行清理。

2、自查自纠。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防止利益冲突的自查自纠。局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行使职权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要带头自查自纠;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对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事项,应主动向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关报告。对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申请调整分工、调换岗位或辞去相关职务;也可以是其本人或利益关系人主动停止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行为。在自查自纠阶段,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填写《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如实向组织报告,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

3、落实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方案。在限定时间内积极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4、报告结果。自查自纠表于3月24日前交局办公室,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送本单位自查结果。

(三)建章立制(3月25—5月24)

结合城建工作特点,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防止利益冲突的相关具体制度规定,积极开展防止利益冲突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好关于利益申报、利益回避、利益限制和利益公开等规定,切实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总结汇报(5月25至7月24)

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迎接县纪委监察局对我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防止利益冲突是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推进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宣传引导,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来谋划和部署,积极推动我局国家工作人员从政道德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切实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要突出重点内容。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是: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影响,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资质认定等,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二是要突出重点对象。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对象是:具有行业审批、行政执法、资金拨付等职能的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三是要突出填报重点。重点是要把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近姻亲在经商办企业、投资交易、人事任免方面与本人所主管或分管、主办的工作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填报清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姻亲,如有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工程建设的,无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都应如实向组织报告。

(三)严格把握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把握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能主动认识和积极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四)加强监督查处。专项治理期间,及时主动公布专项治理工作的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注意保护好举报人。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具体的问题,认真查核,同时针对重点环节和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监督查处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县城建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按照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在全厅系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下简称“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第3篇

一、专项治理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

1、厅机关中违反规定

接受和赠送“红包”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2、厅直单位中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的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

(二)内容

1、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

2、党政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

3、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的“红包”。

二、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6年9月1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l日至9月16目)。9月6日召开全厅系统党员干部大会(因故未到会的要补课,实现人员全覆盖),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厅纪检组《关于转发〈关于设立省廉政账户的通知〉》。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清收送“红包”问题的危害性,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自觉抵制接受和赠送“红包”的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7日至10月31日)。各处室、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每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填写《专项治理“红包”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可从厅网下载,并请各处室、各单位自行复制。厅机关干部、厅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一式2份,其中1份于10月31日前报厅纪检组监察室备案,1份由本单位备存;厅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自查自纠登记表统一由本单位存档备查。按照全省专项治理活动的统一要求,个人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折价款以及单位违反规定设立的“小金库”的资金,要在10月31日前主动上交厅直机关党委或厅纪检组监察室,再统一上交本级财政专户;也可以个人在全省任一银行营业网点,将上述范围现金直接存入“省廉政账户”(户名:省财政厅国库处,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账号为:),受理银行提供的客户回单联,个人或单位应妥善保管,作为退缴礼金的证据。

(三)重点督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l5日)。省直纪工委具体组织实施对省直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督查。厅纪检组监察室重点对全厅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处室、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目)。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对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认真填报《专项治理“红包”情况汇总统计表》(见附件2,请从厅网下载),有关总结报告和汇总统计表于11月20日前书面报送厅监察室(另含电子版一份)。

三、政策界限

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从重处理。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经济交往和公务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确属无法拒收的,要及时将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也可以直接存入“省廉政账户”,并记录在案。

l、经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违反规定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的,应当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3、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有关要求

1、全厅专项治理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由各处室、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本实施方案精神及时传达到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计监督。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法问题。

3、要畅通专项治理活动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五)构建长效机制。认真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防止利益冲突的有效办法,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的规章制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有效防范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016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3篇
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为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进一步提升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确保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结合当前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下滑的情况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开创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为工作目标,切实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通过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组织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建设局组织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三、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公建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

四、整治时间

2016年4月5日至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果。

五、整治内容

1.责任制度:检查各项目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落实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安装、拆卸、顶升、验收、检测、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司机、信号工、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4.脚手架及模板工程:检查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和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脚手架搭设公司资质和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检查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现场落实情况。

6.施工用电:检查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执行三相五线制及是否符合TN—S系统要求,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是否规范、电缆线敷设等情况。

7.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施工现场围挡作业、大门设置、安全保卫、材料堆放、道路硬化、五牌一图、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步骤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分别实施。

1.统一排查阶段: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6日专项整治工作组将对各在建项目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源。

2.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22日各项目施工单位对工作组排查并告知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并申请整改验收。

3.组织验收阶段:2016年4月17日至2016年4月26日工作组将对各项目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4.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4月27日至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1.思想重视,认清形势。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认清当前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和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肃对待、认真参与和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2.严查深挖,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要进工地、入现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做到不放过每一项,不漏掉每一处,坚决把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源排查出,并告知和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狠抓整改落实、坚决消除隐患。

3.严格执法,重点整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徇私情,对专项整治工作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落实整改和不申请整改验收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施工单位,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第2篇

为强化局机关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现结合我局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全局工作任务,通过对全局各项工作实施考评和客观评价,进一步提升干职的业务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局规范化管理建设,为创建一流队伍、打造一流业绩、树立建设人新形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考评原则和范围【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1、考评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奖惩结合的基本原则,在局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到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力求方案科学、考评客观、结果真实,达到全面准确地评价各股室的工作业绩。

2、考评对象:考评对象为局机关各股室

三、考评内容和计分

主要内容为“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三大类。考评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听、查、看、问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分别对各股室进行检查考评和综合评分,并征求有关股室和局全体班子成员意见,形成考评意见,确定等次,公示考评结果。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担任,组成人员为分管领导,局有关股室负责人,群众代表,每年度一次,其内容及评分标准:股室考评标准分100分,其中业务工作55分,内部管理工作20分,党风廉政建设15分,群众评议10分。

(一)、股室业务工作(55分)

(1)完成局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有收费任务的股室完成任务数不计评),没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完成得20分,未完成计0分;

(2)制定本股室工作管理职责和落实了股室成员工作分工并报局办公室备案,完成得7分,未完成计0分。

(3)制定股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半年工作汇报和全年工作总结,按时按要求报送工作书面材料计7分,完成得7分,未完成按逐项扣分;

(4)信息档案工作。各股室根据业务工作情况,搜集并整理好有关业务资料,做到每月提供不少于5条信息并交办公室汇总,基本分7分,完成得7分,未完成逐项扣分;

(5)计划生育工作。按局计生工作要求和布置抓好落实。基本分7分,完成得7分,未落实计0分;

(6)局下达临时性、指令性工作任务的执行完成情况。基本分7分,完成得7分,未完成计0分。

(二)、日常内部管理(20分)

(1)执行考勤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打卡(以局办每月统计打卡情况为准),遵守请假制度,基本分10分,执行得10分,未执行计0分;

(2)每天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股室干职有学习心得笔记,做到股室长不少于1万字,副股室长和一般干职不少于5000字。基本分5分,执行得5分,未执行计0分。

(3)积极参与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培训、文体等活动,基本分5分,执行得5分,未执行计0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15分)

(1)工作人员没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没有违反县纪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基本分5分,执行得5分,未执行计0分;

(2)按照局党组织工作目标责任落实,积极参加局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履行党员干部落实的责任和义务,执行得5分,未执行计0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违法违纪行为等。基本分5分,执行得5分,未执行计0分。

(四)群众评议(10分)

由局考核工作组年终组织局班子成员和服务对象及股室部分成员对各股室一年来的工作目标完成和服务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五)加减分。(1)对股室的年度考核内,有下列情形给予加分:受到省、市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工作单项评为先进的;在应对突发事件和重点工作中组织得力,落实迅速,处置得力的,根据情况每项给予5---10分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2)有下列情况给予减分:受到省、市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股室干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较大损失和一定影响的每人次扣5分,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减加分由局考评领导小组审核确定。(3)凡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违反社会治安条例、发生重大事故的当年考核一票否决。

四、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考评结果运用〈1〉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股室,年终由局党委进行表彰和给予适当的奖励;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股室,予以通报批评,由局领导对股室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2〉连续二年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股室,由局党委对股室负责人实行组织处理。

第3篇

一、总体目标要求

开展全局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6〕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结合全县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的有关要求,做到解决“四个着力”: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高、办事作风不实、行政行为不规、体制机制不全的问题,牢固树立“服务要优、执法要严、纪律要明、干部要廉”的意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制度更健全;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服务群众意识、服务群众本领上取得实效。根据本局特点,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各股室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及措施。坚持领导带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与局里主要工作紧密结合,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

三、对象范围

全局各股、室、队、站、中心。

四、时间安排

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从2016年2月开始,2016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的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不分阶段的办法进行,2016年3月10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五、活动内容

1.开展“三访三解三个全覆盖”活动。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局党员领导干部到挂点帮扶村(乌泥镇铜鼓包村)面对面与村民开展交心、谈心、听取意见活动,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走访10户以上群众,每名党员要联系走访5户以上群众。通过串百家门、问百家事、解百家忧,切实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

2.开通微信“民意直通车”。活动教育期间,在电信部门开通县建设局微信平台,局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50名以上基层干部群众,每名机关干部联系10名以上基层群众,充分运用手机短信加强与群众的真诚沟通。

3.开展“十大整治”活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在全县集中开展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水资源专项整治、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专项整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公交行业专项整治、出租车专项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菜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专项整治等“十大整治”活动。我局重点以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为专项整治内容,组织开展深基坑、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和在建工程质量的专项整治。

4.进一步开展创优发展环境活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以开展“三促、三亮,三治、三查”活动为内容,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活动,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项目和手续进一步精简,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成本明显降低,行政效能明显提高,政务环境明显改善。“三促”:促学习,提高识别力。用学习搅动思想,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提高思想认识,以学习业务知识提升素质,把服务能力做大、把服务本领做强。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中心组月学习制度,股室长月轮流授课制度,定期开展“执法大练兵”和“岗位能手”争创等活动;促勤政,提高履职力。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观念上“变勤”,保持思想态度端正;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行动上“变勤”,保持脚踏实地为民办事。建立健全局班子成员值周带班制度,干部职工指纹输入考勤制度,制定出台干部职工考核办法;促廉政,增强免疫力。持之以恒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规定,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执行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为主题,以查处典型腐败案例为内容,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警示性。以先进人物为标杆,时时处处作表率,争当优化服务环境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三亮”:亮身份,提高透明度。将班子成员,各业务股室干部照片、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管理范围等信息公开,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拉近干群距离、密切干群关系,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找人难”的问题。亮职责,提高公信度。在公示牌上亮明工作职责,执行首问责任制,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树立为民负责、敢于担当、务实重干的干部队伍形象。着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亮承诺,提高诚信度。在公示牌上亮明服务承诺,对照承诺内容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觉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三治、三查”:治“庸”。查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淡薄,不思进取,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不强,没有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差;对上级和局领导班子作出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无所作为;业务不精练,作风不扎实,履行岗位职责或独立完成工作能力差;对工作岗位职责认识不清,胆小怕事,不敢承担责任,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的质量不高等问题。治“懒”。查干部职工对领导作出的决定、安排的工作不闻不问、消极抵触;平时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调查研究;不讲求工作效率,不及时、不认真完成日常工作,得过且过,应付了事;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工作凭经验,办事老一套,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不能正确看待个人得失,牢骚满腹,消极懈怠等问题。治“散”。查干部职工自身素质差,对群众缺乏感情,对工作缺乏责任,对自身缺乏约束,不作为或乱作为,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组织纪律涣散,迟到早退,擅离职守,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办理业务,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门难进、脸难看,“吃、拿、卡、要”,损害单位和群众利益,服务意识不强,作风粗暴,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语言生硬,故意刁难,甚至制造激化矛盾;不按章办事,推诿扯皮,不作为或乱作为,群众满意率低等问题。

5.创新活动内容,开展“三对接、三服务”活动

将服务重心下移,深入到农村基层、广大群众、建筑企业中开展面对面服务,变被动为主动登门服务,通过对接帮扶服务,架起密切干群关系“连心桥”,牵起干群携手共创发展“纽带线”。对接建筑企业。成立建筑企业服务工作队,队长:王晓文,副队长:吕丹,成员:章军晖、杨利华、姚国兴、张木明。帮助建筑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协助施工企业增项、升级,为建筑从业人员搞好培训、换证,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

局每个班子成员挂点一个建筑企业,每个季度带着一个课题开展一次调研,每半年带着相关股室人员进行大走访,帮企业解困,为企业释疑。(傅江波、冯建平,挂点企业:龙胜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盛群英、李外初,挂点企业:银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毛志良、李国根,挂点企业:虹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晓文、吕丹,挂点企业:县建筑工程公司;韩志成、周挺生,挂点企业:省金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方法步骤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分三个环节组织进行。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开展以党章、廉政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学习,为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注入思想动力。二是认真组织研读中央规定的有关专题学习材料。三是组织“为民务实清廉”专题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岗位实际,明确为民务实清廉的内涵要求,确立行动标杆和行为规范,更好地履职尽责。四是开展红色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

2.深入搜集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主要从两个方面切入:一方面,扑下身子“走出去”。从3月始在全局集中开展解决“四风”问题专项调研,做到上下齐发动、领域全覆盖。全局各单位全员参与,重点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群众的意见建议,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打好基础。另一方面,敞开大门“请进来”。从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有利于解决突出问题、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角度出发,采取网络征集、信函问答、电子信箱、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听取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重点是开好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查摆和剖析问题。每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和剖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开展好谈心活动。每个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谈心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

3.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每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一般应包括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内容,重点是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四是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要求,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就是态度端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交流谈心,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程序要严格,环节不能少,步骤不能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讲真话讲实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相互提醒、相互警醒,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民主团结,就是坚持党内人人平等,坦诚相见、推心置腹,历史地、客观地、辩证地讲问题,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的纷争,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1.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方案。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照群众满意标准,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民主生活会提出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重点突出、具体细化、切实可行。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对有条件改的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进行集中治理。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向群众公示、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三是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先进行自查,局领导小组办加强督促检查。重点看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的进展如何、效果如何、群众满意度如何。对进展不力、效果不理想、多数群众不认可的,要及时督促改进。

2.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一是整治形式主义,对局里各类会议、文件、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集中治理文山会海问题,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着力防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种节庆、招商会泛滥等问题,着力防治虚报浮夸、搞虚假政绩、掺水分等问题。二是整治官僚主义,对局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防治一些党员、干部“不想事、不干事、不担事、乱干事”的问题,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作风专断蛮横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整治享乐主义,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办公用房,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四是整治奢靡之风,全局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要及时将确属无法拒收的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的折价款上交。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3、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深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运用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拓宽做好群众工作的渠道和途径。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以共产党人应有的作风和过硬的本领,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4.解决制度漏洞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好的体制机制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一是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各活动单位要对贯彻群众路线的已有制度进行集中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下去;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内容过期不适用的,坚决废止。二是研究制定新制度。从活动一开始,就要重视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为反对“四风”提供政策依据。注重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三是严格落实制度。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整治对制度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各种行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局党委任务要求上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严防“回潮反弹”。

七、具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政治意义和历史意见,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把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贯穿始终,把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贯穿始终,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始终,把加强领导贯穿始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委员、组织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切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创出自己特色,要及时掌握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注重实效,确保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把“自选动作”做实在,确保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网站、短信、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真抓实干,创出成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及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努力结合局里业务工作,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为奋力进位赶超、加快绿色崛起形成强大合力。

2016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5篇
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违纪隐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30日,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社区(村)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目标任务。并迅速传达落实到基层单位、小区,督促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而迅速开展大检查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至8月30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级监管”机制。由包抓领导带队,各单位(小区)对本单位(小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上报网格;各网格对网格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各单位(小区)进行自我排查,将排查结果上报社区;对各社区(村)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结果上报办事处安监办;由办事处安监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由安监办牵头,及时督促辖区各单位小区、网格、社区(村)进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并对此次活动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工作督查,确保活动有效进行。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办事处决定成立以主任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具体指导、协调各社区、村和企业开展活动,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检查范围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校园等行业和领域,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检查内容

1、道路交通领域:要以“人、车、路、企、管”五要素和省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30条措施为抓手,强化车辆、道路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尤其突出对“两客一危”的治理,严格治理“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现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人货混装、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违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消防领域: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消防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对未达到验收条件和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

3、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泄露事故发生。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库存烟花爆竹管理情况,落实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安全措施情况等。

4、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领域: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突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坠落、防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加强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及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同时要对城市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规范石油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防止泄露和爆炸。有效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

5、校园领域: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上下学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及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溺亡等。

6、食品领域:由安监办牵头,食药局配合,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原始记录、出厂报告、采购室三证、销售记录、出入库台账、现场卫生、企业证照并深入摊位、仓库、厨房等重点部位,对食品使用非法添加剂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继续深化液化气瓶治理、坚决取缔餐饮业使用液化气瓶从事经营的行为,实现全区餐饮业无使用液化气瓶目标。

7、特种设备领域: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村)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抓好安全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与当前全区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并安排部署。确保当前我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我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周密部署,严格督查。各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改整,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加大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大检查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单位和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单位要予以严厉批评并及时公开曝光。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个吴办”建设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注重预防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提高全办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职责和综合协调能力,做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创建任务

(一)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和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九条意见;将食品安全纳入到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放心街道办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2.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4.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及奖励制度健全、渠道畅通、受理及时,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监督管理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及联三路农贸市场的整治;建立健全农产品经营店索证索票制度。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严查蛋糕房等所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3.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坚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实现辖区经营户持照经营率达100%,农贸市场摊位挂牌经营(含临时许可)率达100%。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所有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率达100%,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率达100%。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监督巡查覆盖率100%,对无照无证食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提高食品监测品种覆盖率,全面扩大食品质量监督范围,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监管。

4.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对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学校食堂加强监管,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无证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强化餐饮单位日常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所有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率100%;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对超标准使用添加剂的查处率100%,对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查处率达100%。

5.加大对肉品的监管,超市、农贸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场)。

6.对涉及食品违法经营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向刑事司法部门移送率100%。

(四)应急管理

1.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建立区、办、村(社区)三级应急管理网络,分工明确,工作落实。

2.完善应急预案、企业有专门预案。

3.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时,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五)宣传教育

1.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及时客观报道食品安全工作。

2.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

3.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消费信心,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4.及时向人民群众及时提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辖区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五、主要责任

(一)负责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综合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二)负责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宣传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三)负责指导食品流通规范化管理;负责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违法活动,取缔私宰窝点;负责盐业行政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创建过程中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负责配合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负责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负责保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和保证人员安全。

(六)负责筹集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负责对创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规范管理。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开展农产品的整治;负责建立健全农产品经营店索证索票制度;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九)负责联合工商部门开展对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对全辖区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食堂、学生课间餐、学生食用蛋奶、饮用水等食品安全的监督;督促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并及时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情况;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检查,查验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资料。

(十三)负责指导、检查粮油食品经营门店管理工作,维护粮油食品安全。

(十四)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

(十五)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含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以及公开举办农村家宴等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强化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餐饮消费环节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六)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含食品零售摊贩)以及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配合相关部门承担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七)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及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现场制售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制度并实施监管;负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15日---4月30日)。成立街道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细化目标任务,将创建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个人。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创建工作精神传达至每一个村、社区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7月31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监管标准,认真开展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活动,健全完善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和工作制度,对照创建工作目标进行全面自查,对不达标项及时改进,确保创建工作成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逐一排查、扎实推进,全面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综合政治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使本环节、本辖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认真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8月1日---8月31日)。对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创建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按时完成资料的整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是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三)夯实工作责任。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重,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的投入,保障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应急处理、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大经费投入。要加大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和创建任务的完成。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送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长效机制为保障,通过开展安全进社区、平安送万家活动,进一步宣传、教育和普及安全知识,全面提升社区的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平安生活人人共享。

二、目标任务

把“安全社区”和“平安家庭”建设活动相结合,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社区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社区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延伸,统筹协调基层群众平安生活需求,切实推进社区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真正做到平安生活人人共享,群众安全生活、家庭平安健康。年内力争建成市级安全社区1个,区级安全社区2个。

三、方法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本着“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扎实有效”的思想,整体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6月25日-7月20日)

主要任务是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建章立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危险源、高风险环境和人群、弱势群体分布情况,建立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社区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

2.认真搞好宣传动员。组织召开社区干部会议,对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讲清目的、意义,宣传安全社区创建理念和标准,动员社区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3.开展调查摸底。在宣传动员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人群分布等软硬件情况,建立社区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10月)

1.积极搭建“安全进社区”活动平台。一是在社区道路、楼道等居民日常活动的适当场所建立固定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设立相对固定的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安全健康救助、家庭安全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三是明确1名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员,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宣传安全知识,参与社区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在80%以上,共同打造安全社区。

2.定期开展社区安全隐患排查。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在社区开展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主要排查社区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房屋居住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防灾减灾、环境安全与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社区每月应开展不少于2次的隐患排查,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隐患整治及事故应急预防措施。

3.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自救演练。各社区(村)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及社区的特点,开展防火、防洪、防雷、防触电、防地震等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能力。(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2月)

对2016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积极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安全社区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简称“双基”)工作有效平台。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包抓领导为组长,包抓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信息报送。各社区(村)要认真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及时了解、及时记录、及时报送,每半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活动,将排查情况盖章签字后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4篇

为认真落实《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经街道办决定,3-6月份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街道办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武装部长同志担任。食药所人员和各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药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社区(村)、食药所要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治内容,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牵头抓落实。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重点环节及主要内容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乔营,协调联系质监部门。积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中小企业及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对于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加大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对于不具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二)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谢小玲,协调联系工商部门。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和集贸市场为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购销货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等假冒伪劣食品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对来源不清、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追究违法企业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食品餐饮环节的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乔营协调联系区食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学校食堂、小饭桌)。要以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农家乐、乡镇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红白自办家宴食品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含蛋奶工程)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原料进货关,做好原料采购台账记录,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无证经营和违法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对故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进行查处。

(四)农产品及牲畜肉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协调联系农牧局、区商务办。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经营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家畜产品滥用抗生素。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瘦肉精”含量等专项抽检,防止不符合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上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和易发区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要依法坚决取缔,并严惩违法责任人员。加强对农贸市场肉品的监管,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的督促检查,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要依法查处,毫不手软,对农残超标的坚决予以退市。

协调联系卫生、粮食、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要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密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要利用宣传车、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一切有效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5日)。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认真搞好自查自纠,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监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限期。针对问题食品集中区域、环节和品种以及媒体报道的问题食品,要尽快拿出处置措施。制定并组织落实农村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监督检查或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措施,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健全监管体系。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针对食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及媒体报道的问题产品,结合专项行动进展,组织开展跟踪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区食安办将组织力量,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农村食品安全进行全覆盖的评价性抽检,并做好迎接省、市食安办抽查验收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社区村、食药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高效顺畅的工作格局。要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确保人民健康的攻坚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结合实际,研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层层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农村食品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具有地域广、隐藏深、参与人员多等特性。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力争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食品典型案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

(三)加强沟通,推进整治。要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每月8日和23日前向街道办报送整治工作信息和整治进展情况,以便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及事故处置信息的上报和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对整治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从严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开展诚信经营,争当诚信标兵。

第5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四品一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市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现根据辖区实际,办事处决定在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办事处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农产品监督管理站站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食品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辖区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到发现一起、上报一起、查处一起。

(二)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频率,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项目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规范餐饮器具消毒操作。对餐饮单位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餐饮单位严把进货关,并按要求登记进货台账。

(三)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各种宣教培训,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明确餐饮业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餐饮业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四)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坚持依法科学监管,强化餐饮业液化气使用安全管理、督查督办、警示告诫和问责追究,实现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推进。

药品方面

(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二)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

(三)诊所的整治。严查诊所的药品质量和购药台账,坚决取缔黑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

(四)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农产品方面:

(一)加大对辖区水果批发市场和联三路农贸市场的检测信息出示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无公害农产品证明等相关资料,督促商家完善准入制度。

(二)加大对农贸市场肉品“三章两证”的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检查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药械安全整体水平。

“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整治。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为公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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