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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2016-08-18 12:09: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共6篇)新版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试行版)新版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试行版)一、 总则1 项目经费采用定额制,项目经费用于支付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各种费用,请项目合理规划经费使用,超过额度部分项目自行承担。2 鉴于对现金的安全性考虑,项目定额经费保管人由项目人员个人保管变更为公司统一保管,公司为各项目设立经费保管账...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供大家学习参考。

新版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试行版)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篇

新版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试行版)

一、 总则

1. 项目经费采用定额制,项目经费用于支付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各种费用,请项目合理规划经费使用,超过额度部分项目自行承担。

2. 鉴于对现金的安全性考虑,项目定额经费保管人由项目人员个人保管变更为公司统一保管,公司为各项目设立经费保管账户。

二、 项目定额费用计算依据

1. 建行系统项目以每台设备30元的标准来作为项目费用报销的基础额度,再根据项目整体运营情况等其它因素来确定项目运营系数。

公式:项目报销额度=基础额度×设备台数×运营系数

2. 若建行系统项目额外统筹监管当地其它清分项目,项目定额根据统筹的清分项目编制人数增加,增加标准是【基础额度*2*统筹清分项目编制人数】。

公式:项目报销额度=基础额度×设备台数×运营系数+基础额度*2*统筹清分项目编制人数

3. 设备台数的计算

1) 新增设备:当月15号前(含15日)新增加的设备,报销额度为30元/台, 15号后新增加的设备,报销额度为15元/台。

2) 减少设备:当月15号前(含15日)减少的设备,报销额度为15元/台, 15号后减少的设备,报销额度为30元/台。

4. 农商行系统项目经费额度根据公司规定标准执行。

三、 项目经费内容

1. 项目应急维护费用

2. 办公用品费用

3. 快递费

4. 通讯费

5. 短款支付(提前申请)

6. 项目员工活动经费(提前申请)

7. 其它经申请获批的费用

四、 报销票据

采取加油票、交通票据等财务认可的票据按照项目报销额度进行报销。(票面时间不超过2个月,当地发票,足额)

五、 运营系数确定

根据项目整体运行质量、KPI指标、项目费用支出的合理性,每月由运营部对各项目运营系数进行调整。

1. 设备非过度分散地市最高运营系数100%。

2. 项目运行质量:运营部根据项目运营整体质量、行方反馈情况等要素,对运营系数进行

下幅调整。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3. 费用支出合理性:运营部每月对项目运营费用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弄虚作假和不合规

等情况,运营系数下调10%-30%,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 KPI指标:对于上月KPI有1项不达标,当月降低5%的运营系数,2项不达标降低10%,

以此类推,在当月KPI指标达标后,下月运营系数恢复到100%。若当月继续不达标,则下月按上述降低原则累计降低运营系数。

六、 经费管理流程

1. 支付人垫付费用,填写费用登记表

2. 经费管理审核小组审核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项目负责人25日寄送当月报销单据、定额费用报销发票、《项目费用支出登记表》、《项

目设备应急维护明细表》

4. 财务部将项目定额总金额打入项目经费保管账户

5. 运营部审核确认项目费用使用合规性,并将确认后准予报销的金额发给财务部

6. 财务部将运营部审核后的准予报销的费用金额,从项目经费保管账户打入经费发放人账

7. 经费发放人向费用垫付人发放费用

8. 垫付人在确认收款金额和自己垫付金额一致后,在《项目费用发放登记表》签字确认

9. 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经费发放登记表》原件后续随其它需快递物品寄回本部

10. 运营部随机抽查费用实际发放金额与《项目费用发放登记表》是否相符

七、 费用管理制度

1. 由公司指定人员成立项目经费管理审核小组,每月由经费管理小组成员集体在项目经费明细单上签字确认,小组成员对于费用的使用具有监督权、建议权。(运营部留存各项目经费管理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2. 应急维护遇紧急情况时,可采用出租车作为交通工具,但必须提前向项目主管申请,同意后方可报销乘坐出租车产生的费用,由项目主管在审核栏签字确认。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乘坐出租车,按照5元/网点标准报销。

3. 《项目设备应急维护明细表》中出行方式为出租车的,主管在签字栏签字确认,则表明该次乘坐出租车已提前申请并获得同意。

4. 应急维护员必须在当天登记应急维护信息,并将交通票据交给经费保管人(步行或使用自有电动、摩托车时可不提交交通票据),遇特殊情况未能在当天登记的,最迟在下个工作日进行登记,超时将不予报销该笔交通费用,经费保管人在收到票据后与登记表上登记金额核对,无误后在《项目设备应急维护明细表》中签字确认。

5. 综合调度和主管核对钥匙领用登记表中信息和《项目设备应急维护明细表》上登记的实际维护次数和维护点是否吻合,并在《项目设备应急维护明细表》上签字确认,对交通费金额的真实性负责。

6. 经费审核小组人员对费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若公司审查出不合规或虚假费用,该部分费用由不合规使用者或虚报者承担,该项费用审核签字人负连带责任,同时视金额大小给予不合规使用者、虚报者和审核人相应处罚。

7. 每月25日,项目主管必须将报销单据、定额费用报销发票、《项目设备应急维护明细表》、《费用支出登记表》寄回财务部。

8. 运营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费用使用的审核,并将审核确认的《项目费用支付审核统计表》发送财务部。

9. 财务部在收到运营部发送的《项目费用支付审核统计表》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统计表中金额分别支付给经费保管人。

10. 经费保管人在收到费用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给费用垫付人,收款人在《项目费用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11. 经费发放完毕后,从减少管理成本的角度考虑,项目主管将《项目费用发放登记表》原件后续和其它需寄送物件或下月项目费用登记表一并寄回本部。

12. 运营部根据《项目费用发放登记表》进行回访抽查,确认《项目费用发放登记表》中登

记金额与员工实际收到现金是否相符。

13. 项目出现短款可查出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进行赔付,若无法找到责任人且确为我方责任

的,项目主管个人先行垫付短款,在垫付短款2个月后依然无法找出该短款,项目主管负管理责任,个人承担50%,剩余50%使用项目经费进行赔付。项目主管以邮件方式汇报短款情况,申请使用项目经费赔付50%短款,发送运营部经审批同意后,须在赔付当月的《费用支出登记表》中进行记录。后续若找出短款,相应金额归还赔付人,归还项目经费部分在当月《费用支出登记表》中进行记录,并注明归还的为哪笔短款。

14. 项目经费内容中未标明提前申请的费用项无需审批,其它费用均须以邮件方式向运营部

提前申请(申请邮件同时抄送给财务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15. 原始数据资料由运营部统一保管存档。

16. 通讯费标准:清机人员50元/人/月

17. 原则上只有清机员给予通讯费补贴,但在项目经费充足的情况下准予项目主管、调度报

销当月通讯费补贴,项目经费不足时不予补贴。补贴标准是项目主管80元/人/月,调度50元/人/月。

18. 以上时间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遇节假日均自动顺延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专项经费

管理办法(试行)

新财教〔2009〕13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优化科技经费配置,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新财教[2007]67号)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形成了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是指自治区设立的、由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第三条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自治区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活动。

第四条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各类科技计划承接的重大科技任务,防止分散使用。

(二)分类支持、多元投入。根据科技计划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特点,分别采取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作用。

(三)科学安排,优化配置。要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的目标和

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四)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对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应当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五)加强监督,规范管理。项目经费按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进行管理,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

(六)科技厅要加强项目预算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 资助方式

第五条 专项经费资助方式包括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以奖代补等。

第六条 在保持无偿资助基本投入方式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其他资助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科技领域,通过市场促进自主创新。

第七条 对有明确产品导向或产业化前景、并能形成一定生产能力规模的项目,可综合运用上述各项资助方式。

第八条 采用除无偿方式以外的资助方式,由科技厅会商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后确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第九条 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项目经费和计划管理费。

第十条 项目经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 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租赁费、材料费、试验外协费、燃料动力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其他费用等。

(一)人员费:是指直接参加项目实施的研发人员支出的劳务费用。对自治区事业单位承担的科技专项可从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不超过8%的劳务费用;对技术开发类型的科研院所,可提取不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12%的劳务费用;对从事以智力为主、设备费不超过20%的软科学研究、软件开发、技术经济论证等科技项目,可提取不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30%的劳务费用;对企业承担的科技项目,不得从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人员劳务费用。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对劳务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核,加强监管。

(二)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而发生的费用。

(三)租赁费:指项目实施需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的15%。【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四)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五)试验外协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进行试验、化验、加工、测试等发生的费用。

(六)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七)技术引进费:是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八)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十)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一)劳务费:是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或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二)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其标准如下: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元-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元-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元-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元-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三)管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燃料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项目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项目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不高于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不高于5%的比例核定;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高于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高于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严禁科技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机构计提管理费。

(十四)其他费用:指未列入以上各项之外的其他必要开支。其他费用应当在申请项目经费预算时单独列示并注明开支的具体内容。

第十二条 关于计划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费使用的暂行规定》(新科条字[2007]134号)执行。

第四章 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与核批

第十三条 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实行承诺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要求

(一)项目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费合理性原则。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有关要求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时,应当编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三)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

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其中单位自筹经费必须是货币资金。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已有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材料等非货币形式的投入不能作为项目自筹资金部分。

2015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篇

第1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第2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3篇: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jú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ú长审批。

第4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2016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篇

关于大学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是讲述大学年度财务方面预算的执行情况的一个详细方案报告。以下这篇来自资料下载网整理的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范文。

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XX大学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xxxx年,学校财务工作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关心、业务部门密切协同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委意图,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四项重点”的发展思路,积极深化改革,加强经费管理,克服供需矛盾,突出保障重点,圆满完成了各项经费保障任务。首先,我代表学校党委和学校领导向各级领导和全体财务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受校党委的委托,现在,我就学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大家作以下通报。

一、经费收支情况

年学校全年实现收入万元,其中:生活费万元,标准领报经费万元,项目经费万元,上年结转经费万元卫生医疗收入万元(一院亿元、二院亿元、三院亿元),其他有偿服务收入万元。

年,三所附属医院实现卫生医疗收入亿元,与××年亿元相比,增加收入万元。

年预算安排为万元,全年实际开支数为万元,实际支出完成预算支出的。

二、预算执行情况

年,各单位能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于“集中有限财力,办好几件大事”的指示精神,转变理财观念,树立向管理要效益、要保障力的思想,严格执行经费预算管理,切实管好、用活各项经费,较好地保障了各项事业任务的圆满完成。我感到,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充分贯彻党委意图,经费保障重点突出。随着当前形势的发展,学校党委审时度势,及时确立了以“一条主线、四项重点”的发展思路,这是学校发展建设的战略决策,是当前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部门能适时转变理财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学校党委的决策上来,在预算安排上采取积极措施,优化经费的投向投量,加大了对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方面的投入力度。XX年,全校共投入学科人才建设经费余万元,投入科研经费余万元,投入医疗设备购置费余万元,这是建校以来,在学科人才、科研、设备经费投入最多的一年,极大的改善了教学、医疗和科研条件,学科人才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执行严密有序。从年起,学校全面推行零基预算,预算编制形式、方法和内容都作了很大的改革。新的预算方法,从细化经费项目入手,把当年的经费开支明确到具体项目,一年中要办什么事,需要多少钱,由哪个部门办,在预算上都列得清清楚楚,大大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克服了预算与执行相脱节的“两张皮”现象。去年,学校年度预算执行符合率达到了。

(三)严格经费开支管理,行政消耗性开支得到有效控制。年,按照校首长的指示精神,各单位在大力压减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行政消耗性支出上下了很大功夫,行政消耗性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压减了%。一是对接待费、会议费实行指标限额管理。各事业部门根据当年事业任务提出接待费申请指标,由财务部门汇总后报单位党委审批,事业部门在批准的限额内完成好接待任务,超支不补、节余转下年继续使用。二是对差旅费实行包干管理,彻底打破以往吃“大锅饭”的方式,超标准乘坐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年,校本部、各附属医院、成都军医学院接待费、差旅费全年开支比上一年减少余万元。

(四)财务管理措施扎实有效,管理效益显著提高。财务管理逐步实现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变,财务管理监督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各单位能切实树立管理出效益、管理出保障力的理财思想,着力在“精细化”管理上研对策、抓落实。一是提高理财科技含量,积极利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设备进行财务管理,实现了理财手段的电算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为首长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健全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出台了一批适应新形势、操作性强的经费管理规定,如《接待费管理规定》、《经费使用审计权限暂行规定》等,使理财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总的看,过去一年,各单位、部门按照上级的要求,牢固树立预算的法规意识,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基本杜绝了无预算计划、超范围、超预算开支,在确保事业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基本达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单位、各部门主官,以身作则,严格把关、精打细算分不开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基本建设执行计划随意性大。有的单位基本建设执行不严格,存在计划外工程、借垫款工程和超标准、超面积建设;工程立项考虑不周全,缺乏立项可行性研究。如在整体工程项目上,只计划了主体工程,而忽视了配套工程;立项后人为因素的随意性大,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扩大规模、提高标准,造成较大的经费缺口。

二是行政消耗性开支控制还不够严格。从去年的情况看,个别单位在接待费开支上仍存在计划不周、管理不善、执行不严的问题,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在办公费等行政消耗性开支上仍存在控制不严、随意开支、铺张浪费等现象,还缺乏统一采购的要求和制度;在差旅费开支上仍存在原则性不强、执行规定不严的问题,超标准乘坐等现象比较突出。

三是零星有偿服务收支问题还有待加强。个别事业单位、部门、科室利用编配的仪器、设备、设施等有利条件,开展有偿服务活动,还存在收费混乱、管理无序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开展有偿服务活动,有坐收坐支、收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等现象。这些现象虽然只是少数,但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负面影响大,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财经秩序。

四、做好新年度财务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大力压减行政消耗性支出。××年,各单位、部门要在大力压减行政消耗性支出上下功夫、做文章。一是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学校当前的困难,增加忧患意识,使控制行政消耗性开支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二是借鉴会议费、接待费实行指标限额管理办法的经验,对办公用品、车辆维修费等行政消耗性支出,根据当年的事业任务,确立合理的限额指标。三是严把审核报销关。财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票据上品名、数量、单价、经办人、验收人等要素不全的行政消耗性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二、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秩序。一是完善基建工程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报批手续,对超面积、超预算及计划外工程,一律不予拨款、决算;二是对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签订、预决算、资金到位等环节进行全方位审核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合规、合法。

三、切实加强零星有偿服务管理。着力解决个别部门、科室在开展零星有偿服务中出现的认识不高和管理不力等问题。一是认真落实预算外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组织有偿服务收支活动。二是严格军队收费票据的使用管理,加强对票据领取、使用、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坐收坐支、收不入帐、私设“小金库”等现象。

同志们,××年财务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我相信,在学校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事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财务战线同志的辛勤努力下,学校财务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出色、更辉煌的成绩,一定会为学校的全面发展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5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篇

第1篇: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XX年民生工程的意见》,20XX年我县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已被纳入民生工程,为全面完成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XX]41号)要求,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项目目标和指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实现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风腮疫苗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风腮疫苗、流脑疫苗(A群、A+C群多糖疫苗)、乙脑疫苗免疫接种继续在全县范围实施。

2、麻风疫苗替代原第一针麻疹疫苗(基础免疫),接种对象为年满8个月儿童;麻风腮疫苗替代原第二针麻疹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对象为年满18个月~24个月儿童。

3、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用于基础免疫第3剂次和加强免疫(18~24月龄儿童,第4剂次)接种。

4、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拟定20XX年10月,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目标人群为8月龄~14周岁儿童,每名适龄对象接种1剂次。

5、注射器的使用:乙肝、百白破、白破疫苗的接种使用自毁型注射器;卡介苗接种使用一次性蓝芯注射器;其他疫苗接种使用一次性白芯注射器。

四、接种程序和接种要求

(一)接种时间。

1. 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 卡介苗: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 脊灰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 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百白破疫苗用于第一、二针接种,无细胞百白破用于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

5. 白破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 麻风疫苗,接种1剂次,满8个月龄儿童;麻风腮疫苗,接种1剂次,18~24月龄加强免疫。

7. 流脑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6—18月龄接种2剂次A群流脑疫苗,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次A+C群流脑疫苗。

8. 乙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

(二)接种对象。

现行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达到应种月(年)龄的适龄儿童,均为接种对象。

五、项目实施范围

1、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流脑、乙脑、白破、麻风、麻风腮等疫苗的免疫接种在全县范围实施。

2、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的实施范围按照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确定。

六、项目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20XX年度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首次纳入省政府28项民生工程。随着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政策和任务的有较大调整,各乡镇卫生院、县妇保所、县疾控中心要把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当前公共卫生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项目工作组,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快项目实施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不断加强项目监督,确保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资金流向、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符合项目规定。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全县免疫规划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县疾控中心负责免疫规划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量的审查和疫苗供应;乡镇卫生院、县妇保所、县疾控中心按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认识。

各地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以及实施免疫规划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开展经常性宣传以及“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内容和要求,为确保适龄儿童及时得到预防接种服务,各地应调整免疫服务形式,增加服务次数,各乡镇卫生院应不断加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承担辖区所有一类疫苗预防接种,4万人口以上乡镇卫生院应设立预防接种分门诊,4月底前必须上报设置计划,5月上旬县卫生局组织验收,根据预防接种工作需要和周边县的经验做法,各预防接种单位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预诊室内,增设儿童保健室,并与预防接种工作相结合,组织对7岁以下儿童开展“3.2.1”体检,并为做好此项工作,各接种单位确定专业人员,建立健全儿童体检相关资料。为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应调整和充实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保持冷链设备处于正常高效运转,并做到专物专用县疾控中心、县妇保所、各乡镇预防接种单位应认真做好疫苗和注射器登记、使用和管理,不得挪用、浪费规划疫苗或收取二类疫苗疫苗费。

(四)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各乡镇务必保持高水平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20XX年,全县以乡镇为单位儿童“五苗”全程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0%,百白破、白破二联、脊灰疫苗加强免疫达90%,麻风疫苗、麻风腮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工作达国家监测指标,全县普及接种“两脑”疫苗,其全程免疫接种率达90%,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达100%,小学及托幼机构 儿童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率达100%,坚决取消一类疫苗村级接种,坚决杜绝一类疫苗接种收费的违规行为。

(五)及时掌握儿童出生基本信息。

各乡镇卫生院应与20XX年4月上旬上报20XX年度、20XX年1—3月份出生儿童基本信息(本辖区、外县、外乡镇出生儿童),7月上旬、10月上旬、12月底分别上报上一季度儿童基本信息(祥见附表1—3)。

七、项目资金与管理

(一)资金安排

省核定给我县的新生儿服务对象为1.57万人,麻疹强化免疫21.88万对象,每剂次2元,下达免疫规划项目接种补助经费142.7万元,按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每名新生儿童需接种21剂次计划免疫接种服务(含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对每名新生儿每接种一针次免疫规划疫苗安排3元补助,,较20XX年每针次增加1元。补助经费用于承担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人员补助。根据省下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免疫规划项目工作统一安排在32所乡镇卫生院、县妇保所和县疾控中心实施,村卫生室不得承担一类疫苗接种,以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的实有人数确定计免项目经费补助的实际金额。具体补助办法:(1)对计划免疫工作实行定点接种,接种任务完全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其补助经费按实际接种工作量和免疫规划信息录入量拨付给乡镇卫生院。接种工作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成绩相结合,接种登记与现场复核相结合;(2)对不开展定点接种的乡镇卫生院,将通过县级考核,按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实际接种工作量予以核定项目补助经费;(3)对乡镇卫生院上报的计免接种工作量、定点接种情况等核定,由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力量进行免疫规划工作考评,根据工作实绩确定,考评工作定于7月上中旬、12月底分二次进行,考核方法采取现场抽查和室内资料检查。项目经费第一季度、第三季度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统计报表采取预拨办法,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根据考评成绩拨付,对免疫接种查无记录的,视为未接种,对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未验收达标的,或未正常运转单位,项目经费暂缓下拨,两次考评结果纳入年终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考评单项成绩,年终此项工作不另行考评。

(二)资金管理

资金的申请、使用与管理按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防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报帐手续为:⑴ 报帐申请表;⑵履约承诺书;⑶ 每月按时上报常规接种率报表、加强免疫接种率报表和疫苗需求量报表;⑷ 每季度按时上报本辖区、外县、外乡镇出生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⑸ 预防接种人员计免接种项目经费补助花名册和领款领条;⑹ 反映儿童基础免疫、加强免疫预防接种接种簿复印件。

八、项目监督与评估

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免疫规划工作督导,健全督导记录,督导结果作为工作经费分配依据之一,每季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督查和反馈。对项目经费下拨、分发和使用情况跟踪监管和督查,对完不成项目相关指标和任务的,将进行通报并按一顶比例扣发项目经费,通过计划免疫项目的实施,推动全县规范化管理接种门诊建设和定点接种工作的开展,提高全县免疫接种质量。

第2篇: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为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任务,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15.37万元支持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20XX年工作指标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接种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

2、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组织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要求;

3、应急储备钩体疫苗,对重点地区目标人群实施接种,接种率达到70%以上;

4、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以县(市、区)为单位,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卫生部要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0.1/10万以下;

5、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网络报告率(48小时内)达到100%,调查率(48小时内)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范围

1、常规接种覆盖全市15个(县、市、区)。

2、实施消除麻疹行动,在重点人群开展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全市范围开展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活动,对既往麻疹疫苗漏种儿童接种麻疹类疫苗。

(二)项目内宾

1、常规接种

(1)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适龄儿童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的常规接种服务。

(2)麻疹类疫苗免疫方案:8月龄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疫苗。

2、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根据麻疹发病情况及发病年龄组分析,结合麻疹疫苗接种实际,开展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活动,对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中发现的麻疹疫苗漏种儿童补种麻疹类疫苗,保证每名儿童麻疹类疫苗接种2剂次以上。

3、钩体疫苗实行应急储备。由省卫生厅统一储备钩体疫苗,在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下拨,对可能接触疫水的7~60岁高危人群进行应急接种。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各地按照《关于江西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XX]11号)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确保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负

责技术指导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资金管理: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专项资金715.37万元。其中:

(1)常规接种:根据20XX年省统计年鉴人口统计资料,测算各县(市、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所需接种疫苗和注射器的购置经费693.89万元。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市财政。

(2)麻疹强化疫苗和注射器:根据卫生部安排任务数测算所需购置经费11.67万元,经费指标由省财政厅下达市财政,资金留省级集中招标采购。

(3)钩体病应急接种疫苗和注射器:全省共计18.33万元,资金留省级集中招标采购。

(4)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工作:根据卫生部安排我市AFP、麻疹、15岁以下儿童乙肝、流脑、AEFI等监测任务数546例,共计安排资金9.81万元,其中资金拨付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年终监测情况拨付到各县(市、区)。经费补助标准:AFP监测经费原则上按每例1500元补助;麻疹(含麻疹疑似病例)监测处置的经费原则上按市级每例100元、县级每例200补助;15岁以下儿童乙肝监测经费(包括病例调查、血清标本采集与检测、临床检查、病例随访等相关经费)原则上按照每例160元补助;监测处置AEFI病例的经费(包括病例报告、调查、专家诊断与病例处置等,但不包括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原则上按照每例100元补助。

四、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各地财政、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常规疫苗和注射器采购由市卫生局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签订合同及付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江西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实际情况,合理制订购买品目、规格和数量计划,配发实物。疫苗采购工作必须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委托有疫苗采购资质的代理公司执行。疫苗和注射器必须于20XX年2月1日以前完成采购任务,保证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制定重组乙肝疫苗等14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XX]1612号)进行政府采购工作,上报采购计划应足额预算,保证疫苗质量,节余资金要继续用于疫苗采购。采购结束后要及时将采购结果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报省卫生厅、财政厅备案。疫苗采购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更改项目用途,不得变相挪用、滞留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挪用、拖欠项目经费主要责任人,将严肃查处。

(四)各项活动的实施应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每项活动结束后,应有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将项目总结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汇总后报省卫生厅。各地卫生、财政部门要定期开展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财经纪律,挪用、拖欠项目经费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将严肃查处。

第3篇: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生,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一、原则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在现行全省范围内已经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等7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4种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适龄儿童通过接种上述11种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12种传染病。

(二)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或钩体疫苗应急接种。必要时,对重点地区的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3种疫苗,预防炭疽、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3种传染病。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努力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工作指标。

1.到20XX年,全省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2.到20XX年,全省适龄儿童力争普及接种流脑疫苗(包括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和甲肝疫苗。

3.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70%以上。

4.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70%以上。

四、接种要求

(一)儿童常规疫苗免疫程序。

1.乙肝疫苗。

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卡介苗。

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脊灰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百白破疫苗及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供应不足阶段,按照第4剂次至第1剂次的顺序,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百白破疫苗。

5.白破疫苗。

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风疫苗(麻疹疫苗)。

接种1剂次,儿童8月龄接种1剂次麻风疫苗,如麻风疫苗不足,不足部分使用麻疹疫苗替代。

7.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接种1剂次,儿童18—24月龄时接种1剂次麻腮风疫苗。如麻腮风疫苗不足,不足部分使用麻腮疫苗替代;如麻腮疫苗不足,不足部分使用麻疹疫苗替代。

8.A群流脑疫苗。

接种2剂次,儿童6—18月龄时接种2剂次,接种间隔为3个月。

9.A+C群流脑疫苗。

接种2剂次,儿童3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次。

10.乙脑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

11.甲肝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18月龄接种。

(二)应急疫苗免疫程序。

1.出血热疫苗。

接种3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接种第3剂次。

2.炭疽疫苗。

接种1剂次,在发生炭疽疫情时接种,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和病人不能接种。

3.钩体疫苗。

钩体疫苗接种2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三)实施时间。

自20XX年9月1日起,按照上述儿童常规免疫程序,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四)接种对象。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等7种现行的免疫规划疫苗,按照上述免疫程序,所有达到应种月(年)龄的全省范围适龄儿童,均为接种对象。

2.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4种新纳入的免疫规划疫苗,自20XX年9月1日起达到上述免疫程序规定的各疫苗各剂次应种月(年)龄的儿童均为接种对象,已超过各剂次应种月(年)龄的全省范围儿童,不予免费补种。

3.应急接种和强化免疫的接种对象按照有关实施方案确定。

(五)接种原则。

1.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所用疫苗均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疫苗管理,疫苗费、接种费由政府承担,接种单位为受种儿童接种疫苗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2.受种儿童或者其监护人主动要求自费选择接种替代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单位应当明确告知所种疫苗的作用、费用承担和异常反应补偿方式等有关事项,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

3.受种儿童在一天内接种疫苗不得超过2种。第二类疫苗不能与第一类疫苗在同一天内接种。

五、实施范围

(一)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等疫苗在全省范围实施。

(二)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甲肝等新纳入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数量、相关疾病流行等情况,20XX年,甲肝疫苗在广州、深圳、东莞、韶关等四个市范围内实施。麻腮风疫苗由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苗供应数量、相关疾病流行等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六、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本地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具体实施计划,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会同财政、发展改革、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实施免疫规划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做好宣传、培训、实施和督导工作,组织落实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粤卫〔20XX〕12号)要求,对预防接种工作所需经费予以保障,以确保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的实施。

(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认识。

各地要大力开展儿童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的良好氛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政策,以及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就。要组织动员各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团体,在广场、车站、码头、社区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参加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以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关心和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关怀。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加强免疫规划相关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预防接种单位,调整和充实免疫规划管理专业人员和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免疫规划管理专业人员、基层预防接种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业务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免疫规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

各地要根据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免疫服务形式,增加服务频次,确保适龄儿童及时得到预防接种服务。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和新的儿童免疫程序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提供规范化的预防接种服务,做好预防接种证管理和预防接种前告知工作。

在适龄儿童办证时,预防接种单位应免费发放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前告儿童家长书;在每次接种前,接种单位应按告知记录本的要求进行详细询问,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填写并保存好接种记录。进一步强化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努力提高接种率。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继续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加快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提供信息支持。

(五)加强冷链建设,保障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转。

要根据实施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需要,适时扩充冷链容量,完善冷链建设、补充和更新机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合理调配、供应、分发、储存疫苗,认真做好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确保疫苗冷链的正常运转。

(六)规范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管理和督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包括新生儿接种单位)要统一使用《广东省免疫规划疫苗进出库帐簿》和《广东省免疫规划使用注射器进出库帐簿》,认真执行疫苗和注射器使用与报告制度,加强免疫规划疫苗、注射器的建帐、使用管理和督导检查,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及时供应,不得假借疫苗供应不足为由变相推销有价疫苗,同时严防免疫规划疫苗过期失效、流失或挪作他用。

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免疫规划疫苗及配套注射器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当年需求计划汇总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整理后,提出当年全省疫苗使用计划,并上报省卫生厅。

七、督导评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经常组织对辖区内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制定科学的督导评估方案,逐级定期开展督导评估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省卫生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免疫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2016市科学技术局工作总结
新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篇

市科学技术局工作总结

xxxx年,衢州市科技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科技厅的悉心指导下,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围绕“环境、人才、平台、项目”四位一体,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我市“绿色发展、生态富民和科学跨越”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我市被科技部授予全国科技进步考核考核先进市称号,连续六年获此殊荣。主要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强化服务意识为着眼点,不断优化区域创新环境

(一)加强市县科技工作联动。召开全市科技工作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对全年重点科技工作进行部署。全市各地科技工作亮点纷呈:柯城区启动了专家工作站建设,柔性引进科技创新人才,为企业开展技术指导30人次;衢江区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和各类创新载体14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龙游县启动省级特种纸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创建工作,该平台已被列为省重点培育对象;江山市围绕省科技强市、省知识产权示范市和省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等三项创建,成功创建了省区域知识产权示范市;常山县申报国家创新基金取得历史性突破,有两个项目首次获得资助;开化县大力优化创新环境,出台了《关于加快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进产业高新的若干意见》,高新技术领域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二)深化科技考核与宣传工作。科技进步与创新工作被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综合考核。完成xxxx——xxxx年度全国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6个县(市、区)全部通过考核,我市获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称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浓厚各级各部门合力抓科技工作的氛围。开展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的科技活动周活动和“4.26”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特别是第九届科工会期间,邀请了新华社、科技日报、浙江日报等20多家省内外主流媒体参加,进行了会前会中会后一个月的宣传,报道我市自主创新、产业转型、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典型和成效,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深入开展科技帮扶促调。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暨服务提升年”活动,全局干部分为7个小组,共挂联100家市本级重点联系企业,采取多项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一是加强宣传,在《衢州日报》刊登一个整版,向全市经济主体广泛宣传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型企业的申报认定条件、办理程序;二是提升服务,组织力量编写《科技服务简明手册》,汇总科技计划、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和服务平台等科技服务项目的申报办法;三是建立平台,整合网上技术市场、工业110及科技信箱,建立了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为经济主体提供更及时、更有效、更便捷的科技信息服务,成为一个“永不落幕”的“网上科工会”。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我市还出资1000万元参股组建浙江科技金融服务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

二、以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为抓手,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一)成功举办第九届科工会。按照“规模小型化、内容专业化、形式多样化、活动经常化、成果实效化”的要求,第九届科工会专门聚焦新材料产业,举办了开幕式、成果展示与对接洽谈、专家企业行、新材料高层次紧缺人才洽谈会、浙江中西部科技论坛、新材料发展趋势报告会、科技金融与创业投资报告会等七大活动,邀请了来自中科院系统、浙江大学等国内37所知名高校院所的160多名专家教授参加,提供最新科研成果和可供合作项目300多项,全市500多家企业1000多人参加对接洽谈。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签约项目130多个(其中国共产党建创新载体8个),合同金额8000多万元。

(二)稳步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在外出学习考察先进经验和多次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衢州大学科技园的建设方案,即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目标要求,突出科技优势,体现衢州特色,服务我市主导产业,以中科院相关研究机构、浙江大学等高校院所为技术依托单位,与浙江大学科技园、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等两家国家大学科技园联合共建。xxxx年9月,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批复,同意在衢州建立省级大学科技园。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创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在科工会开幕式上,浙江大学科技园衢州分园、浙江国家大学科技园衢州分园和衢州省级大学科技园正式挂牌。

(三)加快氟硅技术研究院发展。在省科技厅、省编委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衢州氟硅技术研究院顺利升格为浙江氟硅技术研究院,并建立了我市首家院士工作站。完成二期科学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和安装调试、三期试验中心的方案设计,与跨国公司罗地亚共建了衢州氟化工联合研发中心,与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共建了衢州技术转移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展了纯度Up级电子化学品氢氟酸技术开发等项目,为企业开展专业咨询和产品原料的分析测试服务400余次,在氟硅生产工艺研究、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已取得初步成效,同时积极申报国家级氟硅新材料检测中心。

(四)积极推进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企业的研发主体地位,调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积极性。全年新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6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0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浙江开关厂、江山化工和捷马化工建立的研发中心被评为浙江省优秀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浙江开关厂企业研究院被列为省级企业研究院建设计划。全年新增市级创新载体5家、省级4家。继续实施“创业素质工程”,举办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和专题讲座10期。会同市委人才办做好引进海内外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的落地和服务跟踪等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和人力社保局做好“115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考核和日常管理。

三、以项目实施和科技型企业培育为重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积极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全年共组织实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10项、国家火炬计划6项、星火计划8项,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6项、省公益科技计划7项、省重大科技专项5项、厅市会商项目2项、开发省级新产品56个。全市获得上级科技经费3623万元。组织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进行验收,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18项,安排科技项目经费2440万元。

(二)进一步深化厅市会商制度。举行了市政府和省科技厅第二次厅市工作会商,全面推进我市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浙江中宁硅业有限公司的“电子级多晶硅项目”和浙江开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农业废弃物厌氧发酵高值利用技术集成示范”两个项目列入厅市会商专项资助,资助金额分别为170万元和260万元。

(三)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全年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6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3家、省创新型示范企业4家、省专利示范企业6家、省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1家。新认定市级专利示范企业21家。

四、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导向,加快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一)开展知识产权宣讲培训。承办了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全省120多名专利系统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举办xxxx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巡回演讲”衢州专场报告会,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全市累计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10期。特别是首次举办了“衢州市专利成果展”,全市22家企业带来了24个专利项目,较好地展现了我市新材料产业通过技术创新获得的专利技术成果。

(二)强化专利行政执法与保护。一是开展保护专利权专项行动。制订了《衢州市保护专利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保护专利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市累计检查专业市场55个,检查产品6000多件。二是健全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与市公安局签订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联动协议书,就案件移送程序、召开联席会议等作了议定。三是组织开展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江山市左邻右舍便利商店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浙江万众商贸公司获得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项目经费补助。

(三)认真落实专利资助政策。全市共对xxxx年获得的989项授权专利、7家省专利示范企业、1个软件产品,以及4项专利产业化项目和1项引进专利实行了专项资助,资助184万元。全市专利申请量1945件,授权量1522件,同比分别增长23.8%和9.1%;发明专利授权量93件,同比增长55%。

五、以科技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加强农业与社会领域科技创新

(一)抓好农业科技进步。实施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11项,“竹黄、金针菇珍稀食药菌资源开发关键技术中试及产品加工示范”项目被列入国家农业成果转化项目。获省农业科技突出贡献者1名、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4名。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计划,常山县“油茶产业提升工程”新一轮科技富民强县项目已列入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衢江区“衢州椪柑产业提升科技示范及推广”项目通过验收。

(二)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省第九批省科技特派员、第四批市科技特派员和各县(市、区)科技特派员93人均已按要求派驻各乡镇基层开展工作。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和优势,创新服务方式,有力地推进了区域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据统计,xxxx年科技特派员实施科技开发项目96个,共推广新技术72项,引进新品种11个,建立基地6000余亩,共举办各类科技培训班256期,发放科普资料10000余份。

(三)继续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对全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进行筛选,向6个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发放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通知书。完成大型水库地震安全工程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省地震局监测预报中心。组织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地震应急逃生避险演练和科普讲座等活动,并在全省率先完成防震减灾“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

(四)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根据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督促江山市淤头镇、开化县华埠镇省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建设工作,指导江山市省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有3个项目被列入xxxx年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重大科技项目。

六、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石,不断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一)加强日常学习和教育。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党员)年度学习计划,召开40余次“学习会”和4次全市科技系统工作例会,深入学习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和省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向“最美教师”学习,争做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衢州人,不断提高科技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由我局选送的两个节目分别获得全省科技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晚会二等奖和三等奖,展示了我市科技系统热情踊跃、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加强廉政和效能建设。学习换届纪律和廉政准则,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定下发《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局机关全体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中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绘制权利运行流程图11个,查找廉政风险点227个,制定防范措施126条,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做好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共办理群众诉求30件,其中咨询5件、建议23件、其他2件,均按时答复。

xxxx年,全市科技系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和任务,全市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区域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但与省内发达地区相比,距离市委、市政府和经济主体的要求,我市的科技发展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高新技术产业总量仍然偏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科技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创新人才相对缺乏,科技经费投入还不能满足创新的需求等,这些问题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加以解决。

xxxx年工作思路

xxxx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加快在全省“后发崛起”和四省边际“率先崛起”的关键一年,我市科技工作要坚持以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为指导,紧紧围绕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和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年度建设目标,坚持“环境、人才、平台、项目”四位一体,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市建设“两地三城”、支撑“两个崛起”、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工作:

一、加快科技创新大平台建设,着力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一)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坚持创新发展战略,完善创新政策环境,营造创新氛围、优化创新环境,加强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同时,坚持重心下移,积极开展创新型乡镇建设,推动科技工作向乡镇延伸。

(二)推进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园区,支持市高新园区做好以升促建工作,完善现代产业、综合服务、高端城市和一流生态“四大功能”,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区和现代产业新城。推进衢州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开展大学科技园设计建设、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扶持奖励政策研究等实质性工作,加快项目落地和人才引进,把衢州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三)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好浙江氟硅技术研究院和浙江省衢州氟硅新材料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加强科研条件建设,发挥好上海有机所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作用,积极申报成立国家级氟硅材料检测中心,争创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谋划建设特种纸、空气动力机械等其他行业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升我市优势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四)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紧紧围绕省里提出的“六个一批”(即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科研院所、孵化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中介机构)的要求,结合衢州实际,重点抓好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创新载体等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科技人才引进的主体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

二、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着力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一)加强科技政策落实和宣传。继续落实完善各项科技惠企惠民政策,深化科技经济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干部挂联企业力度,深入企业、深入基层,为经济主体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科技服务。加强对全市企业科技政策的宣传和辅导,扩大科技创新政策的知晓面,让企业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研究制定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更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大科技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信息平台等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培育更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大企业服务外包,扶持一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创业者,建设一个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风险和金融服务机构群体。

(三)继续完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工业110、科技信箱、网上技术市场和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量大、扩散面广、交流成本低等优势,建立面向全市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信息发布、网上多媒体洽谈与交流、网上中介服务等功能,构造方便快捷的产学研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世界浙商大会”和“浙江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等中心,吸引浙商来衢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科技服务型产业,以科技推动山区经济发展。根据衢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针对我市经济发展中的特色产业和重点扶持的支柱产业,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加快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产品、着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着力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头羊。

(二)大力培育各类创新型企业。用足用好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聚更多的科技资源,研发更多的高新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而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科技型企业。加快国家氟硅特色产业基地和国家空气动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扶持新能源、新材料、新光源和电子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我市工业经济中的比重。

(三)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信息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一批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专项计划,重点提升建材、机械、轻工、金属制品等传统产业、产品的设计制造水平,明显提高传统产业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努力形成一批以高端产品为主的传统优势产业,促进我市传统支柱产业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

四、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着力集聚优质科技资源

(一)完善厅市会商制度。在创新型城市建设、山区经济发展等重大课题方面积极争取省科技厅的指导和支持,同时,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的转型升级,确定几个重大科技专项与优先主题予以重点支持,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攻关,着力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难题,提升区域主导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深化产学研合作。深化市校合作机制,不断加强与市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建设好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个衢州技术转移中心,充分发挥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科和人才优势,围绕企业需求,采取“小分队、多批次”形式,组织邀请专家到企业发现解决技术难题、洽谈合作项目、转化科技成果。围绕产业需求,采用“市县两级联动”的方式,有重点地举办产业技术需求对接活动,有效解决产业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

(三)创新办好第十届科工会。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聚焦主导产业,突出专利展示与交易,进一步改进办会模式,及早部署,争取办出新特色、取得新成效;按照“规模小型化、内容专业化、形式多样化、活动经常化、成果实效化”的思路,推进科企合作,努力促进科企双方从单项技术难题解决逐步向合作研发、引进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联合共建创新载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技术合作转变,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五、围绕改善民生,着力加快农业农村和社会领域科技创新

(一)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科技进步。以贯彻落实xxxx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全省农业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大力扶持农业科技创新,加快衢州农科院建设,深化与省农科院、林科院等高校院所合作,不断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继续完善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扎实推进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计划,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两区”(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种子种苗、农业先进技术推广等科技项目攻关,培养一支农技推广服务队伍,培育一批农业科技企业,实施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和集成推广项目,构建现代农业技术支撑体系,助推新农村建设。

(二)加快发展民生科技。围绕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重大民生科技问题,加快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控等一批民生类科技项目攻关,建设一批示范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民生类科技成果和成熟技术的推广转化,加强培育民生科技产业。

六、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和人才战略,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积极创建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制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与落实,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实现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建设目标。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投入,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同时,积极争取成立市专利行政执法支队,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大专利宣传和保护力度,及时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七、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科技管理绩效

(一)继续完善科技管理体系。牢固确立自主创新的核心战略地位,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加大对科技和人才的投入,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经济转型升级作用。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两高于”,即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十一五”增长幅度。

(二)继续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完善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三审一决策”制度,加强科技项目的中期评估、结题验收和绩效考评。调整优化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结构,重点支持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重大科技项目的主动设计,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实施的监督检查,提高经费使用集中度和绩效,更好地发挥政府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等办事程序、行为准则,提高科技计划立项和科技成果评审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水平。

八、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加强科技干部队伍建设

(一)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山海协作、互挂互派等合作机制,加大干部上挂下派交流力度,密切与各级部门的联系,服务企业服务园区,促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深入开展“进村入企走基层、科技服务促转型”大走访和以“三治三比”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全面落实“两项工作”和“三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机关效能。

(二)坚持加强学习和推动工作相结合。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化完善学习制度,努力提高科技干部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研究科技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切实增强开展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各项规定,完善岗位风险防控机制,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结合省里开展的“深入基层谋发展、心系群众惠民生”创先争优蹲点调研活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一线形成科技发展思路,在一线了解科技需求民意,在一线兴办科技惠民实事,倡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争做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衢州人,争当一个“最美科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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