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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2016-08-18 12:17:3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共6篇)网格化工作措施网格化工作排查报送制度1、镇直各单位应结合镇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各级网格网格长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2、网格格长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3、网格长为排查主要环节,网格格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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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工作措施
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第一篇

网格化工作排查报送制度

1、镇直各单位应结合镇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各级网格网格长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格长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网格长为排查主要环节,网格格长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

4、网格格长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报送上一级网格格长,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

5、二级网格格长定期深入村,收集各网格有效信息,切实做好网格内信息动态的登记,认真记录《七步镇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

网格化信息管理制度

1、乡镇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帐系统,实现七步镇网格数字化管理。

2、信息台帐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帐、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3、信息台帐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4、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为尺度区分为党群组织、综治维稳、人口计生、劳动保障、民政救济、司法管理、派出所管理等工作,以及若干小项。

5、信息台帐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在镇级网格,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镇总台帐的管理,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帐管理。

6、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帐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1、例会时间:与镇月工作例会合并召开。

2、参加人员:镇主要领导、镇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各级格长。

3、例会内容:通报近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以及对全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4、具体要求:各级网格人员会前要有准备,要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与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

起来,认真总结上月的工作情况,明确下月工作重点、工作措施,汇报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将文字材料、电子版上报镇网格管理办公室。

网格化管理宣传制度

1、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负责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全镇网格化管理的推广宣传工作。

2、扩大外宣,向上级新闻媒体、网站积极报送我镇网格化工作经验;加强内宣,通过黑板报、简报、信息平台、广播等积极宣传镇网格化管理工作。

3、巩固文化阵地,活跃镇、村两级文化市场,倡导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

网格化管理处置反馈制度

1、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的原则给予处置。

2、在处置责任上,涉及到镇直单位之间、村民与镇直单位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的事务,原则上由网格长牵头处理;涉及到镇职能部门的事务,原则上由镇职能部门牵头处理。

3、在处置时效上,属村级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城乡镇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

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4、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乡镇职责范围,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县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5、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网格化管理督查考核制度

1、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督查考核机构:七步镇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督查考核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

3、督查考核内容: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城乡镇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

4、督查考核周期:实行一季一排名,年度总评比,年度评比考核与镇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实施。

5、督查考核形式:以《督查专报》报送镇主要领导。

6、督查考核纪律:督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督查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透露考核过程与结果。

7、被督查的网格及责任人要主动配合督查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要高度重视督查办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并积极整改。

网格责任人学习制度

1、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2、网格管理责任人定期集中学习由镇网格化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每周四下午,全体责任人都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笔记、有心得、有记录。

3、学习使用统一的学习笔记本,镇网格管理办公室负责集中学习的记录和学习笔记的检查。

4、建立集中学习点名制度,由镇网格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以便查阅。

乡镇网格化
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第二篇

交城县天宁镇政府

关于落实县政府第四次常务(扩大)会议精神全镇开

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消[2011]280号)、9月26日公安部‚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视频会议‛精神及县政府9月28日晚第四次政府常务扩大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打牢我镇火灾防控基础,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指导方针,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按照‚政府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消防主动协调、社区(村)履行职责、单位自主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逐级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形成相互衔接、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及县政府9月28日晚第

四次政府常务扩大会议精神的要求,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推行‚网格化‛管理为手段,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村、居、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措施落实、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网格化‛消防管理建设工作的领导,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镇‚网格化‛消防管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冀斌任组长,副镇长 、派出所所长 、工会主席 、党政办主任 任副组长,各村、各单位行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具体负责全镇‚网格化‛消防管理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网格化‛消防管理是一个概念较新的管理模式,因此,各村要在充分学习、理解‚网格化‛消防管理的同时,积极学习和借鉴外地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树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新理念。同时,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发动,狠抓落实。

2、试点建设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着力抓好试点工作,全镇选取1—2个村进行试点,

打造一批‚网格化‛消防管理先进典型。

3、全面实施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在全镇范围内大力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村、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整合消防资源,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11月底前30%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年底前50%以上的村要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

五、工作制度

1、建设‚网格化‛责任工作制度。建立各村、各单位为责任主体的‚责任网格‛;结合各自的实际,将村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片,形成‚工作网格‛。各村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网格‛划分,要分片包干,蹲点‚网格‛,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拓展隐患排查覆盖面,消除火灾防范空白点。各网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公安派出所要严格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将辖区内的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纳入监管范围。

3、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制度。镇每月要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通报检查情况,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县政府

依法处理。对检查后没有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向公安派出所进行移交,公安派出所对移交的隐患单位进行依法处理。实行消防部门联系村工作制度,定期指导工作开展。

4、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派出所要每半年对全镇安监员和从事消防安全的人员进一次培训,切实提高其排查处臵火灾隐患的能力。各村、各单位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广泛动员各基层组织和消防志愿者走街串户,深入农村居民家庭、楼院,面对面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和火灾高发时期,适时开展针对性宣传。

5、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要充分整合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和社会综治等消防监管力量,深入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6、建立健全责任奖惩制度。镇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目标管理,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实行半年督办和年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各村、各单位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和评先评奖;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网格化‛管理是防止我镇消防工作失控漏管的创新之举,也是强化我镇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之策。各村、各单位的领导同志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网格化‛消防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试点引路,强力推进。镇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加大推动力度,加快推广进程,确保11月底前30%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年底前50%以上的村要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镇政府将适时对各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各村、各单位要将‚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与‚平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打牢火灾防控基础。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示例街创建活动,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村、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2015乡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第三篇

第1篇:乡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实行网格化管理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组织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区两级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社会管理创新,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逐步创建和形成唐山特色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模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整合现有各类行政资源,以层级负责为基础,以细分区域为平台,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以“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 项目精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为管理手段,全面推行“三级网格、五项机制”的现代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社会管理由粗放向精细、 静态到动态、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逐步实现管理的全覆盖与服务的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全镇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二、 工作目标

通过探索建立以“三级网格、五项机制”为主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实现辖区社会管理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上升,打造“美好、宜居、幸福、和谐”新唐山 。

三、 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进行,明确具体责任与分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成立唐山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王学连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丁秀超担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副组长由党委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

四、 三级网格

网格管理的基本内容:将我镇社会管理工作以固定的区域为单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实行工作方法上“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的灵活运用。

(一) 科学划分网格

全镇网格化管理分为三级:1、一级网格。即镇政府网格。组建成立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主要对“三级网格”建设及运行提出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协调、办理和处置,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估、监督与管理,做好与上级网格的对接工作。2、二级网格。即各村、社区网格。每个村和山口社区居委会各设一个网格,共13个网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该区域网格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的指导、监督和考评等日常工作。3、三级网格。即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网格,共115个。按照“网格区划、整体覆盖、精细管理”的原则,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所辖范围为基础,综合地理布局、道路走向、工作量等因素划分居民小组网格。原则上将一个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划分为一个网格。责任人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网格长。

(二)绘制网格地图

镇社会管理创新办绘制全镇网格图,各村、山口社区以本辖区为单位绘制网格地图,界定网格的四至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做到人进户、户进房、房进网格、网格进图,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事务管理。

(三)落实网格职责

全镇网络化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各个层级网络责任人负责本级网格工作。职责如下:一级网格:指导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协调重大事宜;定期深入村、社区内听取村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镇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督促与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二级网格:负责做好本网格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组织召开下级网格工作例会;每个工作日不少于 1 小时深入下级网格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镇相关部门与责任人,协助其给予解决;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其网格工作记录等。 三级网格:收集与整理责任区内民生、经济、稳定、计生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系统;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小时深入责任片区,巡查网格内区政、消防、卫生等设施及工作的情况;将责任区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相关责任人,督促并协助其给予解决;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

(四)明确服务内容

三级网格即基础网格是最重要环节。管理要实行“定格、定员、定责、定岗”的四定原则。每个网格员要努力做到“四知四能”(即知网格概况、知居民家情、知村(社)情民意、知求助对象;能走访调查、能宣传发动、能解决矛盾、能赢得信任)。具体任务如下:1、负责网格内居(村)民信息登记、社情民意收集、社会治安巡查、应急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和组织居民参加活动。2、协助做好网格内与居(村)民利益有关的社区党建、社会治安、 社区矫正、公共卫生、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城区管理、环境卫生、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空巢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3、对网格内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区政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反馈,指导和监督网格内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4、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空巢老年人、留守儿童、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送温暖、康复指导等服务;引领社区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和一对多、多对一服务,社区“爱心超区”的慈善服务。5、围绕社区(村)文化建设需要和居(村)民精神生活需求,组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娱乐等服务活动。

(五)建立公示制度

建立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每个建立公示制度网格内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区域管理图和服务指示牌,公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社区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置网格区域平面图和网格划分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网格员实行持证(牌)上岗。

五、五项制度

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构建“排查报送、处置反馈、信息管理、督查考核、奖惩表彰”配套工作机制,保障三级网格化的正常运转。

(一)排查报送机制

1、镇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至社区,各级网格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责任人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三级网格为排查主要环节,网格责任人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全了解 ”。

4、三级网格责任人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口处理” 的原则,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社区责任干部, 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 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外的上报二级网格责任人与镇相关部门。

5、二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坚持 AB 岗工作制,相互协调工作时间定期深入社区,切实做好社区内信息动态的登记,认真记录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

6、二级网络责任人收到三级网格报送的相关问题后,应当根据“分口处理”原则,在一个工作日内报送镇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记录,督促并协助镇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

(二)信息管理机制

1、全镇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账系统,实现社区网格数字化管理。

2、信息台账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账、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3、信息台账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4、信息台账系统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为尺度区分为党群组织、经济财政、综治司法、社会事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城区管理、文教体育等八大项,以及若干小项。

5、信息台账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在镇政府层面,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负责全镇总台账的管理, 各部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账管理;在村、社区层面,书记、主任负责总台账的管理,各职能社区(村)干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账以及三级网格责任区的综合台账管理。

6、信息台账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账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账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三)处置反馈机制

1、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 的原则给予处置。

2、 在处置责任上,涉及到驻片区单位之间、居民与驻片区单位之间、居民与居民之前的事务,原则上由网格责任领导牵头处理; 涉及到区、镇职能部门的事务,原则上由镇相关部门牵头处理。

3、在处置时效上,属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 作日内给予解决,属镇机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4、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镇职责范围,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区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5、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四)督查考核机制

1、镇党委、政府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督查考核机构:镇督查考核组负责督查二、三级网格运转情况,并安排交叉开展社区之间的督查考核工作。

3、督查考核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考核细则另行规定(见附件)。

(五)奖惩表彰机制

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激励机制, 奖惩以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1、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社区(村)与社区(村)干部给予表彰。

2、在责任划分上,各社区网格化管理执行不到位,首先追究社区(村)书记、主任责任,再次依据职责划分追究各工作人员责任。在信息排查上,不能切实履行职责掌握网格动态情况者,给予通报批评;在处置反馈上,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反馈者,给予通报批评;因处置失当而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给予处分。在督查排名上,连续三次在季度评比中位列后两名的社区(村),给予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罚。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

召开社会网格化管理动员大会,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唐山镇社会网格化管理试行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11月)

做好社区(村)网格划分,确定网格队伍,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培训、完善规章制度等任务。12个村、山口社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 。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对12个村、山口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向前进。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要科学整合力量,做到人员下沉、服务前移,改坐班等待、被动受理为主动贴近、登门服务。各村、社区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材料,宣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服务内容,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在社区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责任区位置,建立公示制度,在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各村、社区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网格员的素质和能力,本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员要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四)做好工作衔接。网格员要尽快适应新要求、熟悉新业务,逐步过渡到“一岗多责”。要处理好专职网格工作与村、社区工作的关系,网格员在履行好网格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服村和社区的调度,与有关方面通力配合、密切协作。注重处理好推行社区网 格化管理与抓好社区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把社区(村)日常工作统一到网格化管理中去,保持社区(村)工作的平稳和有效衔接。

(五)严格考核奖惩。对网格责任人的考核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对长期不适应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辞退,网格责任人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第2篇:乡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龙政综[20XX]197号)及《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永政办[20XX]1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龙潭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坚持工作中心下移,实现消防安全检查经常化、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化和火灾防控全民化,切实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健全镇、村两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卢焜华副书记为组长,企管站站长卢显聪为副组长,相关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综治办常务副主任阙仕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村、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镇政府、派出所、村及其他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镇、村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模式

“网格化”管理是以镇为基础,以村为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网络。基本工作模式是以镇为“大网格”,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基层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以村为“中网格”,细化村委消防管理职责,解决经常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以村、村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群众性消防组织,解决日常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组织。依托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以镇辖区划分为第一级网格(大网格),成立以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综治办、工商所、村、辖区重点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整体消防工作。以行政村划分为第二级网格(中网格),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委会成员、巡防队员、辖区重点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在第二级网格(中网格)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将村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片区,形成第三级网格(小网格),由镇相关部门、村委会等单位人员共同参与,按照责任片区组成若干个检查小组,明确责任人,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二)健全工作制度。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席会议、消防安全责任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办公室悬挂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

(三)完善工作条件。镇、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宣传教育基地,配备消防安全检查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四)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与所属单位、村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村委会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纳入管理范围,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五)明确工作内容。一是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镇政府每月上旬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检查日,检查小组对责任片内所有的单位和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消防安全隐患单位进行整改。二是积极组织宣传教育培训。镇政府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对社区、居民楼院、农村、企业、中小学等采取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要经常性地对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建立镇、村为一体的三级培训网络。每个村都要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平安永定的重要内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事关全县安全和谐发展。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部门要相互协作,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局面。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对移交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对较大隐患,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制订措施,开展统一行动,集中处理。镇政府要定期召开由公安派出所、安监、工商及辖区重要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

(三)着眼长远,健全机制。镇政府各部门要将村消防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措施长期坚持,要建立健全乡镇和消防领导组织,逐步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镇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狠抓落实,严格考评。镇政府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以“第二级网格(中网格)”为依据,对各检查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一旦发现漏查和不查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镇政府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考评重点,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部门、村进行通报表扬,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终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第3篇:乡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XX〕28号)和全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试点现场会精神,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县政府决定,在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乡镇以社区、村庄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今年起,全县所有乡镇要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4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到“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工作标准;20XX年~2015年乡镇达标比率逐年达到60%、80%、100%。

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基层工商分局、民政所、城建办、司法所、财政所、粮管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消防办公室,明确2~3名具有一定消防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责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两委”委员应确定1~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有条件的社区、村庄要依托社区、农村警务室设立消防工作站。

(三)居民楼院、村组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推动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四)社会单位、场所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是网格中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小场所、小单位要开展防火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基层有关部门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综治办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所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基层工商分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安监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南昌市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在辖区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乡镇和社区、村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本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基层工商分局、民政所、城建办、司法所、财政所、粮管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做好登记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移交或者报告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乡镇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利用互联网建立网格防火宣传QQ群,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提示。有条件的社区、村庄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单位和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员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三)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及其他辅助执法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森林消防人员及其他辅助执法力量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森林消防人员要结合林区防火,完成上级交办的网格防火巡查任务。要充分发挥社区消防督导员、小区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骨干作用,建立邻里关照互助组织,点对点的帮扶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其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积极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逐级培育树立乡镇、社区、农村网格化管理工作典型。要大力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按标准建设,按标准验收,保质保量,逐年完成达标任务。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乡镇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县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县公安局要科学制定年度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指导乡镇按计划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要定期对乡镇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消防管理能力;要将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和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县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县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县工商部门要严把登记准入关,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和政务督察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将每年组织对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4篇:乡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通过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实践,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全天候、零距离,社区管理的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基层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创新,通过划分网格状的管理单元,整合优化管理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构建起职责明确、信息畅通、上下联动、延伸到户、全面覆盖的管理服务新体系,进一步增强社区管理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主动应对当前基层管理诸多挑战和增强社区服务管理能力的一项创新性的工作。社区既要积极主动,大胆探索;又要坚持发挥村(居)小组的作用,不打破现行管理体制大格局前提下,稳妥推进。

2、坚持上下协同的原则。社区网格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强化条块力量的整合和各方面责任的落实。既要强化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又要调动党员骨干、居民骨干等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三、实施城区网格化,提升城镇管理水平

(一)成立机构,广泛宣传。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社区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实行包联制度。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社区书记、主任要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

各社区要通过层层召开各种会议,广泛运用宣传媒介,积极开展社区活动,激发社区广大居民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热情,营造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划分责任网格单元。鸣凤县城共有8个社区,平均每个社区管辖户籍人口在4000人以上,社区居民结构复杂,社区服务管理难度较大。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以社区为单位,以200—300户居民及所辖区域为一个责任网络,将县城社区划分成9个网格,成为镇、社区之下的基本管理单元。在网上对电子地图同步进行社区网格划分,组建“数字网格”,将网格内的“人、房、物、事”等各类信息网上全收录,形成网上网下一致的社区网格。打破旧有体制,组建茅坪场镇社区管理办公室,充实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组建网格管理中心,在社区对应成立“三个站”,形成以镇为管理主体、以“三个中心(站)”为服务主体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新体制。改变过去城市社区规模过大,管不好、管不到、管不细的状况,为实现社情全摸清、服务全方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专业培养方向,组建网络员队伍。根据对参与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双向要求”,组建有心参与、有能力服务、有需求市场的队伍,力求让更多人走进来为群众服务。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组建网格专业服务队伍。每个网格配备1名网格员,以选招9名网格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35岁以下,每月待遇1000元。在每个网格内设置5名党员责任岗和若干志愿者服务岗位,协助网格员开展工作。把社情民意的收集、矛盾纠纷的调处、安全隐患的排查、特殊人群的帮教、环境卫生的整治、便民措施的落实等社会事务下沉到网格,有网格员队伍落实。网格员成为网格内社区活动的牵头人、居民办事的代理人、政府信息的采集人,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享受到便捷、全面的服务,各类问题隐患和信息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采集和处理。

(四)着眼便民利民,拓展网格服务功能。引导建立和培养社区服务组织,全方位开展社区服务。以共青团、妇联、公会、残联为龙头的枢纽型服务组织,全面覆盖社区,开展了维权、帮教、文娱等服务。依托社区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已有的团队力量,建立“草根性”的爱好者、特长者、奉献者队伍,如矛盾纠纷协调、民间文艺表演、医疗诊治服务等各社区特有的专业服务队,根据大多数居民的意愿开展未成年人教育、居家养老、科普宣传、丰富文化活动等服务。开展应急性服务。通过关注、了解不稳定信息和苗头性信息,在第一时间掌握社区内的动态,及早介入、宣传、说服、化解,有效避免矛盾的产生和加剧。开展公共性服务。网格服务队直接参与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和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对社区公共设施维护、小区停车难等问题进行建言献策和协力解决,助推社区和谐建设。

四、推进农村社区化,增强农村服务管理能力

(一)划小服务单元,改革组织设置。改革传统的镇村组行政建制模式,撤销村民小组,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成立农村社区,每个社区有30个左右的农户组成。社区成立理事会,下设3-5个互助组,设理事长1人,理事2-4人,理事会成员有所在社区农户海选产生,互助组长一般由社区理事会成员兼任。海选出来的理事会成员和互助组长任期一年,不计报酬,主要由有“双带”能力的农村党员(含农村退休干部)、产业大户和经营能人担任。有此建立起“村委会一社区理事会—互助组—基本农户”新型的农村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全县186个村撤销村民小组1150个,组建农村社区1511个,理事会成员共4660人,农村社区覆盖全县10万多户31万余人。同时,改革传统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在50名以上党员的村设立党总支,社区联合建立党支部,按照党员特点、主导产业和社区发展需要成立党小组,在党小组内挂牌确立党员中心户,建立起村级“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功能型党组织设置模式。从而探索出了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双线建设、四级构架、村域一体的组织服务新模式。

(二)构建服务网络,延伸服务半径。坚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依托村委会建立文化科技、治安调解、计划生育、医疗卫生、证件代办等服务协会,服务协会网络社区建立理事会、互助组,并对网络的每一层次确立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基本做到社区服务“五个不出村”,即小病就诊和计生服务不出村、农业技术咨询不出村、矛盾调解不出村、电信交费不出村、信件邮寄不出村。农村社区理事会在村党组织、村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社区村民充分行使“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功能,社区内的一般性事务都可以通过理事会协调解决,同时,每个社区理事长又履行“农村网格员”的职责,负责本社区的信息收集、活动组织、矛盾化解等工作,将社会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农户。

(三)转变指导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对农村社区工作的指导,注重引导村民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在乡镇建立由一名党政领导牵头、一名联村干部、农技和金融企业职工组成的社区工作组联村,村干部搭配联系社区制度,定期听取、帮助研究解决社区服务中无法解决的难点问题。改革干部考核评价方式,出台镇、村(干部评议暂行办法),把干部的任用和待遇置于社区理事会、党员、村民代表的评判之下,真正把镇村两级干部融入到农村社区服务之中。同时,建立农村社区保障机制,把原村民小组长的工资、部分镇级投入合并使用,建立社区服务奖励基金,实行以奖代补。在社区开展“三级争创”评选表彰活动,即在村内争创“十好社区”,在社区内争创“五好互助组”,在互助组内争创“五好家庭”,对受表彰的先进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了村民参与社会服务管理的热情。许多农村社区村民自觉组织起来调结构、修公路、学技术,帮助村干部处理日常事务,特别是社区内有了矛盾纠纷,不仅理事会的人及时调解,社区群众也纷纷出面来“管”,生怕影响社区评比“一票否决”。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干部难当、公益事业难办、社会治安难管”等社会管理难题,增强了农村服务能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推行手段信息化,打造城乡便民高效平台

信息技术是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的加速器。我们针对县域实际,运用宜昌市区信息化建设的成果,着力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高效服务管理平台。

(一)建立信息支撑体系。我们将已建成的县、乡(镇)两级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专网,向行政村和社区延伸,整合部门业务专网,纳入电子政务专网统一管理,实现专网全覆盖,为信息服务管理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网络支撑。同时,我们依托市级电子政务数据平台和软件,结合秭归情况,整合现有部门专网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社会矛盾联动化解、社区综合信息收集、人口分类信息管理、社区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系统,打造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支撑体系。

2016镇网格化管理活动方案
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一系列相关文件要求,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社区工作科学化水平和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坚持源头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建设平安城镇、法治城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今年全镇八个社区全面启动网格化管理,重点培育一批网格化工作特色明显、成效显著的品牌社区。通过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实践,加强党组织核心作用,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创新的培训教育机制,实现社区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信息化,做到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让社区真正成为服务居民、凝聚居民、引导居民的和谐家园。

三、工作方法

一是合理划分网格。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设置独立网格,网格间有机衔接、不留空白,以300户左右为标准设置网格;每个社区配网格管理员一名,由社区干部兼任,形成以网格员—网格管理员—社区党支部为点线面结合的社区管理模式。

二是定人定岗定责。“定人”,就是明确网格员,实行包岗到位,承担网格管理职责。网格员要按要求公开招聘,进行公示,配齐工作装备,方便工作开展,接受群众监督;“定岗”,就是将巡查作为网格员的日常工作,坚持每天巡查,实现人到格中去,在网格中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促和谐;“定责”,就是明确网格管理的职责内容,不仅包括市容管控、环境卫生,还将民政、计生、就业、社保、创建、综治、党建、文化、民生工程、违建巡查等内容纳入网格。

三是健全工作流程。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以网格信息库、基础台账、民情日志等形式,建立有人巡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的“五有”工作机制,实现事在网中办。对一般性工作,网格员现场处理,登记备案;协调性工作,网格员现场受理,带回社区商处,处理结果报街道相关科室,反馈服务管理对象;突发性工作,网格员立即上报,街道、社区相关部门紧急处理,网格员现场跟踪;审批性工作,网格员掌握信息,监管受理中心受理界定。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对社区网格管理小组的、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总评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将考评结果计入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

【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宣传工作,宣传重点为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典型经验等。各社区要通过层层动员,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通过不断学习,反复磨合,明确思路;通过制定方案,细化网格、优化流程、实化考核,为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1月)

在充分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指导社区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各社区可结合辖区情况,借鉴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先进典型的经验,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实际、便于实施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

(三)验收评比阶段(2016年12月)

开展全镇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评比表彰工作,组成评选委员会,采取民意测评、实地考察、查看软件等方式,评选出在社区网格化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带动作用强的社区,给予一定表彰奖励,鼓励全镇社区在已有的基础上更深入、全方位推进网格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岗位要求

(一)网格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脑勤、腿勤、手勤、嘴勤、笔勤,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网格员实行“双岗双责”,要尽快熟悉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过渡到“一岗多责”;能够发现问题,善于处置问题,及时报告问题;推行“错时工作制”坚持每天至少到网格巡查一次;主动与社区居民交流沟通、增进感情,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填写网格员工作日志,做到工作日清周结、动态信息及时录入;注重自身形象,严格保守服务管理对象的个人隐私和不便公开的个人信息。

(二)社区网格化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强、创新性强的社会工作,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各社区要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大课题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创新措施、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各社区要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社区网格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教育培训。为了有效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要高度重视学习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分类别持续不断地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网格员的素质和能力。有计划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管理人员要自觉加强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做到政策、流程及电脑操作技术等应知应会、一专多能。

(四)做好工作衔接。处理好探索与完善的关系,网格员尽快熟悉业务、独当一面,网格员在履行好网格工作责任的同时,对各项中心工作等要服从调度、通力协作。

(五)认真考核奖惩。网格化管理将严格进行奖惩,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社区进行表彰奖励。对长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网格员,按照社区管理规定予以转岗、辞退。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16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篇
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第五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2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16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中旬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本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要按照《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务必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9月16日)。

镇安委办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配合县上安监、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

镇上对各村委会及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配合县上集中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查事故,追究责任。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高限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五)广泛宣传,全员监督。各村委会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镇司法所,土地管理所、镇社保办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该关闭的要配合县上坚决关闭,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第6篇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自然地质环境比较复杂,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其发布特点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强烈的突发性,广泛和区域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的威胁和危害非常严重,且呈现隐患增多,威胁增大的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水利工程老化渗漏引发地质灾害及地裂缝等。

我镇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3起,毁坏房屋12间,倒房3间,紧急转移群众230余人,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软弱层顺层滑坡。这一类滑坡规模大,危害性大,成灾范围广,以、安沟、东山、何家坪村较为突出。

(二)地面陷塌、地裂。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层变化,以及地下水和洪水暴雨冲洗造成地表下陷、山体移动而诱发,主要存在在十里店村、村的有关组。

(三)水利工程老化,致使渗漏、渠道崩塌。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张家尧等村。

(四)泥石流。由于山体高陡,采石、采矿、滑坡、崩塌、等泥土砂石和废碎石块堆积,一遇暴雨和持续降雨,极易造成泥石流。

二、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人为等因素有关以外,还与降水关系相当密切。因此,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镇201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范因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它时段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和隐患点(段)的预防。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镇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见附表)。部分隐患点险情严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暴雨、连续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以及乡属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监测

(一)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形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监测方式、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群测群防等方式进行监测。可利用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报警器等简易的监测工具,对滑坡、崩塌体和建筑物的裂缝进行简易测量,记录分析监测结果,预测预报灾害发展趋势,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最有效的方法。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职责。各村委会、社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1、镇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责任措施的制定,督促,以及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传达、普及、宣传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向责任单位和受威胁对象搞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和发放,协助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明确地质灾害信息员、联系电话以及联系方式。各村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责任制”,并安排一名干部为信息联络员,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居民聚居点,均应挑选1-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动态监测。汛期加大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灾或险情加重能及早发现,及时报警并主动避让,严防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4、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通报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减少灾害损失,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乡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汛期对重大隐患点和高危点,监测员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变化情况,通报信息,并建立巡查台帐。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形式向上级报告。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镇政府联系电话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为:。

5、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明确安全通道。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居民,村里要组织搬迁,动员他们迁至安全地带、搭建避灾棚或临灾迅速就近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危险区域内所有非农业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庄和集镇规划,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宣传、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大家增强查灾、报灾、防灾、避灾、减灾意识,自觉防御灾害,发生险情时能自觉服从管理。

6、根据地质灾害种类与性质,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如组织开挖排水沟、维修水圳、修建挡土墙、打抗滑桩、生态退耕等。治理经费实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同时积极争取立项治理经费。

7、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在面临突发性地质灾害危险及发生灾情时应急处理工作能快速启动,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分工

(一)主要由自然因素作用引发的,威胁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预防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监测责任为有关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

(二)威胁特定范围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为引发人及该设施的主管部门。

(三)矿山地质灾害和建设工地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责任为引发灾害的矿山、企业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及其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企业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工队、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政府继续与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社区居委会与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及所辖重点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工矿企业与车间、班组、工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

全镇要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各村、社区要配合镇安委会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停业整顿,严密监控,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四、抓好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劳动行为,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禁使用无资质的施工队、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昌险作业,在巷道施工中,严格执行厂(矿)长带班制度,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每个掌子面的施工人员严格控制在3人以下。

五、做好其它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辖区内车主的安全教育管理,按照道路交通的有关规定,狠抓村民、居民生产生活用车的管理,加强超员、超速、超载车辆的安全整治,严禁农用车辆载人,同时要认真抓好农机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利用会议、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职工、村民、居民,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落实低智能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村民、居民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安全整治。

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各重点企业、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形成上下衔接,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的应急救援体系。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镇、村、社区、企业、相应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1、加大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能知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程、规章不断规范作业人员劳动行为,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特种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2、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要加大各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企业要对以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特别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和施工等记录制度,该上墙的必须上墙,对以往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要进行刷新,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人人知安全管理制度,个个懂安全操作规程,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九、坚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及工矿企业要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县安监局、环保局和中小企业服务局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对隐瞒事故不报、迟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为了加强矿产资原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的监督职能,严禁一切非法开采矿产资原的行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非法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禁一切己被关闭取缔的小煤窑和铅锌矿洞死恢复燃,切实维护好我镇的矿产资源。

2016乡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乡镇网格化整改措施 第六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维护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更好地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网格化服务、零距离便民、推动平安和谐”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法及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排查、整治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秩序。

二、工作目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健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不发生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重大治安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依法查处突出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无集体越级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平安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有效,群众社会安全感增强。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构建维稳防控体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筑牢平安建设基础。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当前要重点纠正在农村征地、企业重组改制、企业违法排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教育等领域“乱收费”的治理。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中心网络,建立定期排查、协调联动、归口调处、重点督办等工作机制。镇、村坚持每月、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化解;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实行领导包保化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办法,依靠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夯实基础,加快网格化服务进度程,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下访解决问题的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初信初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有序反映合理诉求,预防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建立畅通有序的信访秩序。

积级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地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严格报告制度,各村要及时上报稳定信息,镇定期进行稳定形势分析,做好对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处突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完善落实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

坚持治安形势分析通报制度。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是坚持“命案必破”,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

定期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各村、单位要坚持每周排查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采取领导挂点、专班立项整改的办法,就地解决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和企业周边、供电通讯设施、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等治安环境。坚持查禁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整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份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从事蛊惑煽动活动,以及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动。坚决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效防范和严厉查处冒用宗教名义进行的各种非法活动和有害气功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各村、单位要精心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把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力量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切实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因地制宜,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力争全时段全地域覆盖,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社会化、职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镇要强化安保队的巡防,村(社区)要开展群防群治,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安全防范网络。

开展全民思想防范建设。以“构筑思想防线,促进平安创建”为主题,通过发布违法犯罪和治安隐患信息、开展法制、预防犯罪和禁毒常识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促进思想防范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使90%以上的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组织广大群众在平安创建中尽该尽之责,尽能尽之力。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不断提高对社会治安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范单位内保工作,健全组织,建立和完善单位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点要害部位保卫责任制、门卫值班、安全检查、档案及重点人口管理、奖惩、治安问责等工作制度。

大力加强技术防范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对主要街道、商业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和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全部实行以视频监控为主,其它形式为补充的技术防范体系,并逐步把技术防范措施推广到社区、单位和家庭。

(四)努力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

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要认真探索、总结、完善城镇社区综合管理的做法,采取政府和部门出资购买社会管理成果的方式,组织群众运用公开管理和阵地控制的方式,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社会管理,逐步消除社会管理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综合管理的优势,发现举报各种违规、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加强和改进对特殊社会群体的服务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使其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关心和重视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法制教育、劳动保护、子女就学和社会保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花蕾保护行动”,坚持开展“困难家庭子女就业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贫困家庭子女、无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的结对关爱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五是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重视对重点学生的关爱与潜能激发,强化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法律和综治责任,并科学适当地问责追责。

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整治,严防群死群伤案件事故发生。加强对网吧、娱乐服务场所及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不良信息的监控和管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加大查禁毒品力度,有效控制黄赌毒蔓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各地要开展创建平安(安全)企业和维权岗活动,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控管,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完善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认真落实镇(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普法规划,重点抓好青少年、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区管理人员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严格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良好的法治秩序。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加强政法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的行为,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执法活动,实行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平安建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负总责,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绩,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严格奖惩。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在平安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黄牌警告”;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重大灾害事故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要安排一定的创建工作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出一点的办法,解决落实好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确保防控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文化、教育、广电、司法行政、公安派出所等综治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平安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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