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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八月实施方案

2016-08-18 13:19:4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八月实施方案(共6篇)2016年安全活动月实施方案2016年3月**********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根据********【2016】号文件及**********公司要求,2016年3月在*******项目组织开展以“强化安全观念,提升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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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活动月实施方案
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八月实施方案 第一篇

2016年3月**********项目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2016】号文件及**********公司要求,2016年3月在*******项目组织开展以“强化安全观念,提升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顺利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地产公司紧密围绕以“强化安全观念、提升安全素质”为主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实现进度与安全共行。并与即将在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积极组织实施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竟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掌握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证顺利完成项目工程。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观念,提升安全素质”

三、*********项目“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

四、活动时间及具体活动内容安排:

1、活动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活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1日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和工人参加安全月动员大会。

第一阶段(3月1日至3月9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各地集中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和教育,省厅以近年来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切实增强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

第二阶段(3月10日至15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广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

第三阶段(3月16日至22日)为安全文化周,开展建筑安全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四阶段(3月23日至31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重点活动安排

1、搞好宣传动员,推动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项目部3月1日召开现场动员大会,大会由工地全体管理人员及工人班组参加,并由项目负责人宣布“安全活动月”的启动,并传达北方国际地产公司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精神,对活动开展进行全面宣传和发动。深入开展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

2、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宣传

在***********项目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答卷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工地悬挂 “安全生产月”活动月为主题主要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标语或彩旗,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等画报,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进行宣传,并把活动月的安排及阶段工作要求,派发给每一个管理人员、班组工人手上,做到人人皆知。

3、组织参与************项目现场管理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织现场所有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为基本准则,做到人人齐抓共管,把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人。

4、项目现场以施工单位上报并审批通过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相应内容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详见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5、各栋号的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栋号班组指定一名兼职班组安全员(由各班组长兼职),各栋号的栋号长、班组长要根据各自的施工栋号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检查整改工作,项目部将重点对各栋号安全设施到位情况、各栋号施工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模板和脚手架搭设、高处防坠、塔吊、人货施工电梯管理和使用等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治理和整改安全隐患,促进施工现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各栋号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整改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将作相应的罚款。

6、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

作好现场春季大风和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力量,提高企业的应对能力以及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具体措施如下:

火灾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领导小组。公司、工程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要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履行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项目部根据工程的规模配置1名以上的专职消防员,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伍。建立防火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品登记保管制度、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制度等,并认真贯彻落实。

2、认真编制和执行消防专项安全方案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消防专项安全方案,绘制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在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中,明确消防设施的位置、类型和数量,标明疏散通道。项目部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时,同时将消防专项安全方案的内容和消防制度也作为培训和交底的内容,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人员。

3、严格火源管理

项目部应加强现场火源的管理作为工作重点,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在食堂、仓库、材料堆场、木工制作场地等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的《严禁烟火》等防火、防爆标志;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台帐资料;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受压易爆器具,要按规定放置在安全场所,严加保管,严禁曝晒和碰撞;氧、气焊场所应远离料库、宿舍;施工现场应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应根据动火级别按规定办理审批手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八月实施方案 第二篇

乾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乾交运发[2016] 第31号

乾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公司各部门、车场(站点): 为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工作,保障企业运营安全稳定,认真汲取西安4〃28纵火案事故教训,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大力宣传乘车出行安全知识,使人民群众出行更加快捷、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

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突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效果,成立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颜养峰【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八月实施方案】

副组长:刘 炜 甘智博 张 鹏 李养民

成 员:刘希圣孙文光 刘 鑫 张 健

同时成立活动小组办公室,刘炜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 负 责 “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上传下达、组织安全宣传、材料收集等工作。

四、活动时间安排及内容

(一)、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1、安技股负责制作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横幅2条,在南门车场及西门车场进行悬挂宣传,办理安全宣传栏1期。

2、扎实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由安技股制作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

2015社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八月实施方案 第三篇

方案一:社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XX届X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合练好的安全发展环境,努力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社区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安全生产法》《福州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内容,因此抓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经济社会各项建设的顺利。

二、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社区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洋四社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郑爱珍主任任组长,副组长由段警黄建成、综治副主任熊玉卿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物业、群防群治队员组成。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网络健全的新体制。

三、精心组织、广泛宣传

把安全生产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通过悬挂横幅、图片展示、防火标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在辖区内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相关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演练、防火讲座,普及应知应会安全常识。在通过“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利用广播、宣传板报等形式,大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广大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遇险逃生技能。

方案二:屏东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社区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进社区制度,消除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

二、有关要求

1、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员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2、每月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到一般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达100%。

3、扎实推进社区的安全宣传教育。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和方针政策。充分利用每年的“安全宣传月”、“11·9”活动,做好群众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促进群众性安全生产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4、进一步规范社区安全检查、建档制度,严格按照“鼓楼区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和“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完善安全检查工作,对单位检查登记、整改通知及反馈情况记录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

5、经常性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指导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档案。同时,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居民安全意识

利用自身优势,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安全文化,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宣传作为先导,运用墙报、讲座、座谈会、专刊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形成浓厚的氛围。在活动中坚持预防为主,组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居民,努力提高安全防范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方案三: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庐城镇庐城政办[20xx]43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示精神,社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紧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辖区的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社区干部高度重视,要求做到手段强硬、作风严谨、依法办事。现将此次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整治重点及目标

通过这次行动我们要达到如下目标:

1、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规范有证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2、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大行动。社区将以孔景莲书记、汤中勋主任牵头成立检查小组,于8月12日起对社区范围内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整治。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8月9日至8月11日)排查摸底,登记造册。

第二阶段(8月12日至8月17日)实施打击,清除隐患。社区领导、工作人员、治安员将联合各自居民小组成员对其辖区内隐患进行清理

第三阶段(8月18至8月25日)检查验收阶段。社区领导和检查人员责任落实、隐患清除情况,指导完善企业安全工作。社区检查对方安全隐患情况,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第四阶段(8月25日至年底)巩固成果,长期整治。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对经过此次行动取缔的场所防止死灰复燃,继续排查摸底对发现隐患场所发现一处打掉一处。建立起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保一方长治久安。

三、工作要求

(一)社区内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实施本方案。对辖区企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通过此次整治,彻查隐患,消除隐患。

(二)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社区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社区能力范围内难于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社区内各部门“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除各负其责外,还要配互相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方案四:新城社区20xx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玉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相关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社区居支两委研究,决定从3月8日起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1月8日起,通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彻底消除一大批事故隐患,夯实辖区安全生产基础,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社区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标。

三、整治内容

突出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六大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日常监管,突出抓好城区出租房屋、公众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以及农村10户以上联户村寨的整治工作。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的整治力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厉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客车超载、农用车船非法载客、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二是加强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脚手架搭设、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固定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序、

2016年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方案
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八月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为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重大部署责任分工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2016年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试点,稳妥推进,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为加快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乡镇为主体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使基层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事故伤害明显减少,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启动晒经乡、清溪镇两个乡镇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并在2016年年底建成省级安全社区,带动其他乡镇申报创建安全社区,实现乡镇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和社区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相关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乡镇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一名副职具体抓,指定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以上兼职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协调、指导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各乡镇安委会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辖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推动和参与安全社区建设,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资源支持和物质保障。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社区建设保障条件准备。安全社区建设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工作格局;要有一批热爱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始终参与到安全社区建设中来;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特点设定明确的目标;要健全工作制度,投入必要的工作经费,要有工作场所,并建立以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中心、企业职工之家等为依托的活动阵地。

(二)启动安全社区建设。相关乡镇成立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计划成立安全促进项目组、发布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文件、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方案及《安全社区建设规划》和《安全社区年度计划》、配备或指定负责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筹集必要的资金后,正式启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安全社区知识培训与传播。对安全社区推进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促进项目组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社区的由来和发展、安全社区的含义、安全建设的方法和步骤等。同时利用专栏、媒体、网络、分发宣传单、发布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意义、目的、基本知识宣传。

(四)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诊断。要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社区,必须通过基本情况调查、风险辨识评价、事故与伤害调查、伤害监测与分析等方法摸清自己的安全现状,也叫做社区诊断,包括取得的成绩、行之有效的惯例、存在的问题、改进的空间与可能性、群众建议和要求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安全促进计划。

(五)制定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通过社区诊断,确定社区需要重点控制的危险源,清楚社区人群伤害的趋势与分布特点,确定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脆弱群体,制定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由各个促进项目组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和伤害干预措施进行整改,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事故和伤害发生率,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六)策划安全促进项目。根椐制定的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要求,制定安全促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采取的技术和方法,所需资源和实施进度。

(七)策划安全促进项目措施并组织实施。可从安全管理、安全服务、安全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安全设施、安全产品等几方面入手策划安全促进项目措施,尽量采用经济、有效、覆盖面广、群众参与度高并易于接受的措施,并建立检查与纠正制,随时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八)评审与持续改进。应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评价指标,反映出安全促进项目的效果和取得的成效,以便及时更新不足之处,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五、工作步骤【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八月实施方案】

创建时间为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共分五个阶段:

(一)前期启动阶段(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

1.选定试点单位。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选定晒经乡和清溪镇为试点乡镇,定为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试点。

2.开展摸底调查。乡镇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为总体规划创建安全社区奠定基础,晒经乡和清溪镇按要求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方案,成立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

3.举行启动仪式并及时上报备案。安全社区创建做好准备工作后,在2016年4月中下旬举行安全社区建设启动仪式,并及时向成都支持中心备案,建立工作联系,同时逐级向县、市、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至7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自我防范伤害和事故的意识,大力宣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规定、建设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广大社区群众做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认识,增强安全社区、幸福生活意识,促进事故和伤害预防理念,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三)活动实施阶段(2016年8月至2016年7月)。按照安全促进计划,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狠抓落实,针对实际情况,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并持续改进,试点乡镇按照《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省级安全社区评定指标》,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全面整改。在创建过程中,着力抓好“三大工程”、“四大攻坚”与公众参与等重点工程。

1.三大工程。

(1)安全与健康隐患综合治理工程。开展覆盖创安指标与各专业组职责的安全与健康隐患综合治理,抓责任落实,抓专题教育,抓隐患排查,抓隐患整改,抓责任追究。在时间上、地段上不留安全死角,时时处处都有责任人全面负责、全面检查、全面督导,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开展治理工作。坚持经常性地进行排查,查找隐患并及时上报,不定期进行督查。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要通力合作,联勤联动,使综合治理得到贯彻落实。

(2)安全与健康救助体系建设工程。一是建立依托于县创安领导小组的应急救援支持中心,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专业指导。二是建立“创安”网络,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构建信息交流平台。三是加强安全与健康监管机构建设,提高相关人员安全与健康的监管能力,更好地应对涉及安全与健康的突发事件。

(3)安全与健康持续改进行动工程。以建立资源整合、跨部门合作的机构组织,全面完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为工程目标,促进安全与健康持续改进,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全社会都来关注安全与健康,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空间和生活环境。

2.四大攻坚战役。

(1)安全与健康“防伤害”攻坚战役。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安全防护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增加资金投入,修复“带病”设施,强化各项防护措施,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

(2)安全与健康“防事故”攻坚战役。在对各类事故多发易发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整治的同时,对当前重大工程建设推进中面临的突出风险,开展安全质量技术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好各类灾害预警、防治、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问题,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能力,加强动态控制。强化岗位安全质量培训和新进工人的教育,全面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开展“三级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工作,从高端到细节严格管理,防患于未然。

(3)安全与健康“防火墙”攻坚战役。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提高社会单位消除安全与健康隐患的能力。落实政府部门安全健康工作“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设施建设、检查考评”四个责任,夯实社区“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础,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事故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构筑安全与健康“防火墙”。

(4)安全与健康“危险源”控制攻坚战役。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大力推进科技与管理创新,加强安全健康生产教育与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安全和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摸清辖区生产经营性作坊式企业的基本情况,重点整治无证经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使用淘汰落后工艺、生产方式简陋的企业。对存在问题较大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或关闭。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3.公众参与。

联络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及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有效地落实安全目标。通过专业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大对各级、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防控事故、减少伤害的能力,并利用宣传栏、广播、宣传册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伤害、日常生活中的伤害甚至暴力及自杀等各种伤害和事故。

(四)自查验收和申请验收阶段(2016年8月至10月)。【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八月实施方案】

1.2016年8月,由试点乡镇向县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提出申请评定,由县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对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对试点乡镇进行自查评定,再进行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不足之处。

2.2016年9月,根据试点乡镇创建情况,由县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向市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提出对试点乡镇创建情况进行评定的申请,由市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我县试点乡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定,并提出指导意见,试点乡镇对照指导意见再进行补充完善。

3.2016年10月,由试点乡镇向安全社区建设成都支持中心递交评定申请,等待成都支持中心验收。

(五)持续改进阶段(2016年10月以后)。开展“回头看、回头查”行动,完善薄弱环节。对照省级安全社区标准持续有效地深化安全促进工作,为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奠定良好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是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有利于深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利于调动和运用社会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培育重视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对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重要促进作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参与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二)强化措施,大力推动。相关乡镇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建设安全社区与创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交通安全社区”、“消防安全社区”、等活动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建立起群防群治的组织机构体系,将安全生产、防火防灾、防止意外伤害、防止交通事故、安全用气用电、防范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疾病、保证居民卫生健康安全等方面内容统一安排到安全社区创建之中。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统一协调、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联动的工作格局,大力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着力从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入手,制订相关实施要求和管理办法,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资源支持和物质保障;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完成总体和阶段目标任务,并整合各类资源,做到标本兼治,实施综合管理。

(四)求真务实,注重总结。在开展试点工作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求真务实,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社区开展试点工作,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的实际效果来评价、检验试点工作;另一方面要创新安全社区建设的方式方法,及时研究、总结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出现的问题,为我县安全社区建设的推广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2016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实施方案
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八月实施方案 第五篇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工作,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推动我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园区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为重点,全面普及和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主要目标:2016年,全区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乡镇11个,安全社区11个,力争所有乡镇安监机构达到省级标准;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35家,其中达到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标准不少于3家,达到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标准不少于5家;创建“安全文明校园”15家,“安全文明工地”20家;继续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和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各乡镇、园区建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文化一条街等安全文化阵地,营造起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国发23号、40文件、省政府112号文件精神,形成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氛围。通过集中宣传和专题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新要求、新举措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法治理念宣传。坚持与“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相结合,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总结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三)开展各类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明确宣传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范围内开展的各类安全竞赛。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确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引导广大公众注重安全行为文化的养成,共建全社会共同信守的安全价值标准和信念。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创作更多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的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宣传画、音乐作品及公益广告等,丰富群众性安全文化,增强安全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五)强化舆论引导与监督。通过在电台、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安全文化专题栏目,切实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与媒体的沟通机制,做到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善引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其对安全宣传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事故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做好舆情分析,坚持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的原则,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人才培养,提高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活动策划的能力。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监督、举报,提高举报、受理、处置效率,落实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二、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

(六)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创建命名一批“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从中择优推荐2—3家申报“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作为安全文化建设评定的重要量化指标。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职工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七)扎实推进社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各类事故伤害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八)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宣传教育展厅。积极推进安全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

(九)加强以乡镇、园区、部门领导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定期组织乡镇、园区、部门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能力。

(十)加强乡镇、园区、部门安监人员执法培训。认真组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十一)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指导全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工作。各乡镇、园区和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各自工作范围,制定本单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方案。要充分发挥宣传、工会、团委及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电、质监等部门的工作优势,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全区安全文化建设。

(十三)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区财政要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并逐年增加,各乡镇、园区、部门也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证宣传文化建设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十四)严格考核奖惩。区安委办要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法途径,总结实践经验,指导推动工作,激发全社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水平。对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保障、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切实保障安全文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乡镇、园区和部门按照本《方案》精神,积极动员辖区和行业内单位开展创建工作,4月4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拟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名单(纸质盖章)。区安委办将于11月份组织验收,择优推荐一批单位申报省、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篇
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八月实施方案 第六篇

第1篇: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监所、宣教办、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

各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居)和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宣讲、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汽车站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组织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村建站、农机站。

活动内容:邀请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邀请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届时将开展安全图片展览,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商贸、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新闻单位对重点地区、单位隐患整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等“十进”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22日。

组织部门: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镇安办承办全镇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依托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六)多渠道加强集中宣传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单位:安监所、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1)各村(居)、各单位要在厂区、街道、学校、工地、重点路段、厂矿企业门口、车站、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条幅或设置固定墙体标语、公共宣传栏、文化橱窗、LED显示屏等(标语内容附后)。(2)组织宣传车辆进村入户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并向社会公布12350等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道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深入报道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经验做法;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以报刊重要版面、电视重要时段、专题节日、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九)开展村级安全员、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

活动时间:6月上旬

组织部门:镇安办、镇安监所。

活动内容:针对辖区内村级安全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基层群众和从业人员中。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和部门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引导发动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三)营造氛围。各村(居)和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力求实效。各村(居)和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村(居)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9日和6月2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镇组委会办公室。

第2篇:非法建筑消防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辖区内非法建筑(仅针对1998年9月1日消防法实施之后建成的建筑)清查见底,建筑内的火灾隐患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历次火灾调查发现的,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国土、村建、两违办、工商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以下建筑:

1.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的,车库改为仓储经营场所的,其他性质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3.非法搭建的。

三、任务分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非法建筑。

1.各工作片、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在建工地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2.文教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3.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治理行动不能顺利完成,从而引发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民政办: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民政事业服务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5.村建站:指导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非法建筑,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对依法应当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依法处理。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6.两违办:负责辖区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8.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严格医疗机构开办的审查许可,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9.安监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10.派出所: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近年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举报投诉以及部门信息互通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非法建筑,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中,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管的非法建设工程和单位,并建立《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登记表》。在此基础上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监督人员排查,网格内的其他单位由责任民警负责排查,与村干部实行责任捆绑,所有网格必须明确到监督责任人,全力确保清查见底。

11.工商所:依法办理娱乐场所的登记注册,对未取得消防许可的不予登记;督促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被镇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手续。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及时通报消防办。

12.国土所: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8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镇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强参与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方案宣贯工作,确保排查质量。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9日至5月31日)

派出所要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各类非法建筑,各部门加强联动,开展全面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15日)

对已登记的所有非法建筑和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建筑,各地都要逐幢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人,逐幢开展行政指导式检查,切实查清查实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督改要求。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并补办相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1998年9月1日前建成的建筑不需要补办手续,但要提供房屋所属权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要结合地区实际,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行业开展集中区域性排查整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实际情况、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和手续办理情况,合理采取督改措施,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隐患整改难度不大的,要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反复。

2.对需改动建筑结构、增加消防设施等投入资金大、整改周期长的,要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督促单位迅速整改。

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督促单位整改的同时,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村建、消防办等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督改职责,同时通报监察部门。

4.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部门要对危险部位或单位予以临时查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镇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5.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确实无法恢复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如单位提供变更后的规划手续,或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的有效文件,并根据现有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设计,则依法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对整改隐患后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通报规划等部门。

6.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通报国土、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确实拆除不了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并提请镇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7.对既没有规划手续也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特别是未办理规划手续或其他原因未办理规划手续而导致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如补办了规划手续或提供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有效文件的,督促单位补办相关消防手续。

8.对于有规划手续但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责令单位限期补办消防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补办的单位,依照《消防法》规定,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单位整改隐患的服务指导,对遇到的困难和疑难技术问题,进行“会诊”,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综合考虑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隐患整改最低标准,帮助并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消防办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跟踪整改进度,督促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做到一楼一档。对拒不整改隐患及整改期间措施不力的,要根据《消防法》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其中属于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单位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四)结果运用阶段(10月16日到10月25日)

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补办了消防手续的,消防办汇总后上报区消防大队。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未整改或已整改完毕但补办不了消防手续的均应登记造册,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同时向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规划办、住建、城管、工商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列入高危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加强源头管理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合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有力之举,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派出所、村建、安监、工商、教育等部门要明确治理工作职责,认真查验相关建筑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深入检查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引导社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给予支持。要在公开栏开设专栏、专版,及时跟踪报道治理情况,曝光久拖不改的单位名单、存在的严重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鼓励、引导非法建设单位积极整改隐患,主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进一步增强消防法制意识。

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源头管理。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招商引资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各部门源头管控工作职责,防止产生“先天性”隐患。要建立完善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将分阶段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成效开展督察。今后凡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事故建筑未排查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镇非法违法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印章,1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3篇: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2016年整治目标任务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己有的整治成果。

1、建立巡查制度。镇成立一支巡查队伍,成员由综合执法队、治安队组成,将开展不定期巡查,并帮助各村养殖场(户)进行序时拆除关闭。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复建”。

2、建立处置机制。各工作片、各村要建立处置机制,在日常巡查发现的、上级的批示件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件之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查处期限为15个工作日,需要反馈的要在查处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3、建立督查机制。党政办、效能办、农技站、环保站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的巡查督查,巡查督查发现的案件,要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工作片、村,并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各工作片、各村责任人要认真履职,认真执行巡查、督查和处置工作制度,并按照时限要求,认真落实畜禽污染整理工作。对未及时查处到位的,将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

二、2016年整治范围、对象和完成时限

今年整治范围内的需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整治范围和对象:

1.全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2.全镇禁建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3.全镇可养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关闭。

4.全镇拟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备案手续方可保留,否则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关闭。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养猪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1000头,养禽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20000羽;离居民区500米以上,高速路、铁路500米以上。

(2)符合环评条件的;

(3)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处理应符合莆政综【2016】127号文件规定的处理办法,做到达标排放。

三、资金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列入今年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按实际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养猪(牛、羊)场(户)补助80元/㎡(市、区各补助40元/㎡),其他养殖场(户)补助40元/㎡(市、区各补助20元/㎡)。

(二)各村可结合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或补助标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资金补助拨付办法

(一)2016年4月15日,各村上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统计表(附表二)和今年应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总面积。

(二)2016年9月10日前,各村分别上报经公示验收确认已拆除的各畜禽养殖场(户)总建筑面积,以此计算各村应得的补助资金,经区、镇验收组验收确认后,按各村应得补助总额的50%予以拨付。

(三)2016年10月,经市验收组统一公示确认后,计算出各村实际拆除面积、应得补助,拨付剩余应补助资金,多还少补。

(四)畜禽养殖专项治理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五)各畜禽养殖场(户)的拆除和补助情况要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5月20日)。各工作片协助各村尽快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表及统计表(附表一、二),并在2016年5月20日前送镇政府汇总。各工作片、各村应按时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对逾期未报、瞒报、漏报的养殖场(户)将按“两违”给予强制拆除,不予资金补助。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5月21日—2016年8月31日)。各包片领导带队,组织包片干部、镇纪委、村干部对养殖场面积进行现场丈量、填写丈量登记表、画出养殖场平面图,由养殖户签字确认;丈量后应立即与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登记养殖户的账户,并对养殖场四周进行拍照留底。在8月31日前各村应分别统计上报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表(附表三)和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汇总表(附表四)。同时应及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一场(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一份协议书、一份丈量表、一套拆除前后的照片、一份验收表、一份补偿资金,要求每张表都要有经办人、相关村主干及工作队、包片两委签字等相关拆除证明资料以及验收资料等,建立健全验收档案资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由区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组成区验收组,对各村上报的畜禽养殖拆除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向市里申请市级验收,确定拆除面积和补助金额。

六、工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具体整治工作由各工作片组织实施,各村主干具体负责落实到位。各工作片、村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高压的工作态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从调查摸底、现场丈量、数据记录和公示、资金补助等,都要规范、公开,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无论什么理由,都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镇监察室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事项各工作片要有专人负责,逐一进行核实、查处,不得隐瞒不查。

(三)对“反弹复建”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要坚决杜绝“边拆边复建”“异地复建”现象。各村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的监管,对违规建设的,要坚决按“两违”予以打击。要加大拆后的土地整理或生态恢复工作,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第4篇: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统一组织,统一实施。镇政府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和联系区爱卫会复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居)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完成本辖区城乡除四害工作任务。镇文明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镇党政办负责落实镇机关大院和宿舍区;村建站负责落实镇管理的建筑工地和所属主干道及其下水道等,按照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城乡除四害活动。

同时,各部门要落实好所属或所管理的单位按照辖区内环境为重点,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要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要对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城乡除害防病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技术管理

除四害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统一使用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村(居)使用的各类消杀药物由各村委会(居委会)统一采购使用。既要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又要根据实际采用多样化剂型。区疾控中心为本级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技术管理和监测评价等工作,要制定技术方案,培训专兼职消杀人员,开展灭前调查和灭效考核。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除四害消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消杀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

三、资金筹措

统一除四害工作的资金由各单位筹措。在巩固提高阶段,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除四害活动中,要联系实际,根据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

在统一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的前提下,在4—10月期间,由区爱卫办统一指导消杀时间和监督消杀工作,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按步骤实施药物消杀,以及日常补漏、巩固和保障活动。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份下旬。主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灭前监测评价;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环境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5月上旬至7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时间组织进行三轮除四害施药消杀,每一轮进行两次施药。每次施药要统一在第一天上午9:00开始进行。其中,居民区灭蚊施药,住宅内部安排在当天晚上7:30左右开始,外环境安排在晚间8:30开始进行。灭蚊施药期间,各类房屋要在室内施药驱赶蚊虫后关闭门窗或防蚊纱窗。如恰逢下雨等天气原因,统一施药则安排顺延,届时由区爱卫办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今年5月6—8日进行第一次施药,5月20—22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二轮施药:今年6月10—12日进行第一次施药,6月24—26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三轮施药:今年7月15—17日进行第一次施药,7月29—7月31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

五、督查考核

镇爱卫办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组织专门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本辖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全力推动除四害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除四害各阶段活动中,区爱卫会也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定期根据《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进行灭效监测和考核,通报各阶段工作情况。管委会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对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曝光,限期整改。

第5篇: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方案

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打造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镇动员,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打造成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镇“门前三包”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制,明确权利和义务。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签定责任书的有关工作。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城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卫生: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村居委会要通力合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负责本辖区内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住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临街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由工商所负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市容中队要切实加强城区街道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悬挂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店铺、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考核检查。镇政府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责任单位属市直、区直有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6篇:全镇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一)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针对旧街存在的区域性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结合实际,加强整治力度,通过召开协调会研究对策,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进度,明确职责,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制定修订消防专项规划。要结合城市化进程,制定修订符合本辖区发展需求的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加快新城区、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年内要完成本辖区的消防专项规划文本的编制审批。同时统筹安排,做好老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建筑耐火等级低、易燃建筑密集区及发生火灾后不利于火灾扑救区域的拆迁改造工作。

(三)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延伸市政水务管网,合理增补市政消火栓,做到消火栓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辖区内消防供水设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摸排修复工作,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限期改造、定期维护,及时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以及配置不足等问题。督促整治因城市景观工程、户外广告设施导致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及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改造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设施。

(四)建强基层专职消防力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将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建设目标任务,在年内做到有1支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充实乡镇消防力量。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职业培训、保安员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纳入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教育培训鉴定内容。

二、全面整治火灾隐患

(一)突出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整治。各工作片、村居、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季节性、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违章搭盖厂房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生产、经营、储存建筑内违规设置住宿场所,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缺水或压力不足等问题,要依法依规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二)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饰)材料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对鞋业、红木家具业可燃易燃材料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的特点,继续开展鞋业、红木家具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设置不足,生产与储存区域及生产、储存与办公、休息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生产、储存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突出“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三合一”整治办公室的作用,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实现员工集体宿舍、车间、仓库全部分离,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企业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五)突出农村火灾防控。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安全条件差、基础设施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托政府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农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村消防安全负责人及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工作片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老旧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全力遏制农村地区火灾多发现象。各村居要每周组织“两委”有关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切实解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隐患。物业管理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以及单位内部无定点定位、从事一般性巡防工作的保安、巡防队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乡镇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六)突出多警联勤监管机制。派出所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警种要形成合力,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娱乐庆典活动举办场所的监管,加大“错时”检查力度,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必要时可对重点场所和危险部位采取蹲点守护措施。结合治安巡查、入户走访等日常警务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的火灾隐患。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纳入户籍化管理,实地抽查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一)国土、村建站等部门要把好建设工程审批关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坚决杜绝建设项目“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行为,严防源头性火灾隐患。村建站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禁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疏散楼梯间、公共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新建市政项目消火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工商所、安监所、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排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生活住宿没有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工商所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安监所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行业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技术指导,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质监、派出所、村建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管道燃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

(四)水利站、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并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战役期间,水利站应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增补市政消火栓,在年底前对市政消火栓全部维修、保养一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五)各工作片、村居、村建站等有关单位要负责组织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环保站要加强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六)文教服务中心、民政、卫生、宗教等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管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文教服务中心要组织、指导和督促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政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宗教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工作片、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要将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机构及人员、建筑及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记录、安全报告备案等6个方面32子项内容及时录入互联网户籍化管理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不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保养。

(二)火灾高危单位除了要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外,还要按照《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落实更加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全员疏散演练活动,及时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要召开一次的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般单位要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请各工作片、村居、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清剿火患工作方案报送镇消防办,7月1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半年工作情况,2016年1月2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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