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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2016-08-22 11:30:2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共6篇)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1 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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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第一篇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推行慢性病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继续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10%,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个。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医院与辖市区医院之间的危急重症诊疗协作和转诊机制。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到85%,二级医院力争达到45%,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8天,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强化优质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内涵,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3.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举办康复、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全面推行有效工时制等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5.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各项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构建紧密协作联合体,帮助基层提升水平。继续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行急慢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医院与社区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医生到社区坐诊制度。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提升医疗服务协同性和效率。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为签约对象特别是重点服务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

6.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原编制数按原办法管理,新增编制数由市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针对卫生行业特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分配方式,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推进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康复病区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逐步形成特色。开展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选配4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2016年,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辖区不低于52元,辖市不低于40元。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继续实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圆满完成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启动并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打造计免“安全年”,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数字化计免门诊建设,年内全市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规范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示范项目试点范围,新增脑卒中及部分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病种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保健服务年创建成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016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4.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力争全市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健康”2016年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启动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完成改厕任务2000户,其中生态厕所建设800户,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污水管网收集、生态厕所等多种形式并进的高效综合改厕模式。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

策,统一全市医保政策框架,加快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2.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和流程,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医保与医疗服务协商谈判机制。调整完善区域外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部分达到380元。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努力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35%以上。

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

1.优化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医院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快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2.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康复专科及特色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加强用药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建立社区全专联合门诊,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3.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正常供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考核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1.健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医院分解处方、分解住院等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继续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优化重组我市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优化医疗生态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1.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区域、集团及辖市远程会诊中心,开展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建立集团与辖市人民医院影像协助诊断、检验及病理的集中诊断系统。各辖市(区)有2-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影像、心电系统与集团对接。康复

集团、成员医院及社区实行检验及病理集中诊断,江滨集团(江大附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建立远程病理诊断系统。

2.增强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市民卡、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实现健康诊疗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查询服务系统,优化预约诊疗功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电视、12320热线、建立自助终端助等方式,推动智能化健康管理服务。

3.提升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基层业务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行为、药管理品等有效监管。新建综合卫生管理系统,为卫生管理提供数据采集及报表分析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设。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共享,提高临床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急救、血液管理、疾控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单位系统应用功能,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2016医院行业作风建设方案
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篇

2016医院行业作风建设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作风问题结合医院实际,做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处方等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疗秩序健康发展。

二、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接待群众对不正之风的举报投拆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查案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面达到100﹪,职工文明用语率达到90﹪以上,医德医风检查考评、奖惩制度和服务承诺、便民服务落实率达到90﹪以上,医疗处方合格率达到95﹪以上,大型设备检查的阳性率达到等级医院规定的要求,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合格率达到95﹪以上,群众举报投拆处理结案率达到100﹪,患者对医疗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专业技术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要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坚持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和在各种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中体现出来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用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树立廉洁行医理念,使医务人员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意识,打牢廉洁行医的思想政治基础,提高遵纪守法和维护人民权益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

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是衡量医院管理的重要尺度。因此,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巩固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深化管理,持续改进。狠抓已有制度规定的落实,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抗菌素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继续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把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建立起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医疗乱收费。近年来,我们在规范医疗收费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在医疗收费方面还存在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错计现象,导致患者不信任的现象仍有发生,我们要给予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四)继续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不断补充完善公开内容、公开措施、公开形式和路径,提高医院医疗服务透明度。

(五)继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以争创文明示范科室、文明窗口、文明职工、

青年文明号为载体,抓好职业道德教育,严禁“生、冷、硬、顶、推、拖”现象。加强核心制度落实,健全和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热情接待患者投诉并积极处理,有反馈,有结果。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患和谐。

【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六)巩固完善源头治理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着力加强纠风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巩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成果。首先要突出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和重要部门操作流程的监督检查与落实。围绕药品采购、基建工程维修、设备耗材购置等敏感环节加强监管,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岗位进行重点监管。深入治理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问题,对主动索要的要从严处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严格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采购目录,保证药品采购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实行阳光采购,杜绝暗箱操作。

(七)切实加强对新农合政策执行的监管。要加强对新农合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行为,完善管理和报销补偿费用即时结算制度,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推行医药费用清单制、平均住院费用公示及警示制度。

(八)加强督导检查,依法查处顶风违纪案件。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旨在使全体医务人员在思想道德、医德医风方面接受深刻的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维护患者权益的服务理念,因此,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为保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有效落实,医院将定期督导检查,把各科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纳入综合目标一起考核,一起检查落实。对群众举报的不正之风问题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九)加强领导,确保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纠风工作必须坚持院长负责制,主管领导主抓,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纠风部门督导协调、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实行严格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2016医疗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第三篇

一、目的意义

医疗救助制度,是指政府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延伸和补充,对城乡贫困家庭医疗困难实施救助的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利。建立健全城乡特困医疗救助制度,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民生工作。全区民政部门要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民政为民有关职能职责,周密部署,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措施,深入整治侵害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利益行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三个月,即日起至2016年3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递次推进。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到2016年1月1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方案,组织自查。各镇(街道)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实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组织力量,指导村(社区)开展自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救助涉及困难群众医疗利益方面的政策,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按“最大限度满足我区城乡贫困家庭基本医疗需求,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利,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医疗求助制度,健全我区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深入村(社区)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救助对象底数,切实做到最大限度满足我区城乡贫困家庭基本医疗需求。对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的地方,要通过调查,找准原因,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二)第二阶段: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2月10日,主要任务是自改自纠,督促抽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要逐一定案,纠正到位,整改到位。要坚决纠正虚报冒领、隐瞒伪造、挂名住院、做假病历、大处方等乱作为现象。对不能纠正的问题,要及时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要整合资源、针对性地开展攻坚克难工作,限期整改。各镇(街道)要将城乡医疗救助金管理、发放的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16年2月11日前报区民政局。

(三)第三阶段:2016年2月11日至3月1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规范城乡医疗救助金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程序。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批城乡医疗救助金,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积极推行城乡医疗救助金社会化发放,确保准确、及时、足额和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截留、贪污、挪用、挤占、扣压、拖欠和私分等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牵头领导为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由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亲自抓,日常工作由民政局低保办牵头负责。

(二)严格督查。区民政局将于2016年1月下旬到镇(街道)开展专项督查,并按市局要求,到基层开展进村入户督查。侧重督查自查中问题反映少的地方,核实相关数据,督查帐与册、帐与帐、帐与实是否相符,广泛听取群众对整治效果的反响,严肃查处“不负责、不具体、不落实”等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通报考核。区民政局将各镇(街道)整治工作情况列入年度业务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依据,对宣传发动不到位、组织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通报批评。

2016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第四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根据县统一布置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县为契机,以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推进方式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年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步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全面治理公路两旁及沿线村庄、旅游景点、公共场所、主要河道和企业污染物,全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和保洁长效机制建设,解决过去公路主干线、村庄乱倒垃圾和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问题。着力打造“旧村改造型、客家民俗型、农家山庄型、庭院经济型、生态旅游型”秀美新农村。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新。

二、整治范围

全镇12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所管辖的村(居)民小组(居民小区)、镇直机关单位、农村中小学、卫生院(所)公路沿线(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自然村主干道)以及、水面,旅游景区、采砂场、养殖场、小城镇开发区、教育园区开发区、昆庆项目开发区。

三、重点工作

(一)农村环境卫生治理

1、搞好农村垃圾设施规划布局。

各村(居)委会要在镇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会同镇土地规划办、相关村组织编制本区域内农村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及其它设施规划,引导生活垃圾科学合理布局和规划建设。

2、加强生活垃圾设施配套建设。

至石桥公路沿线及温义公路沿线、集镇街道的环境卫生设施,镇统一配备分类垃圾箱,计划新建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清运车1辆、洒水车1辆。在偏远自然村建设环保型焚烧沪1座,村点焚烧炉6个。村点配置垃圾清运板车及锹铲、扫把等保洁工具,切实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卫生院要建设医疗垃圾贮藏室。

3、建立健全镇、村、组保洁员网络。

镇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纳入居委会管理,配专职保洁员。村、组按户数规模成立环境卫生理事会,并聘请保洁员,原则上以50户为单位安排一名保洁员,并落实工资报酬。同时鼓励村点农户轮流清扫,自觉搞好门前“三包”和垃圾分类处理。要健全镇、村二级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二)养殖场污染治理。

要建立生猪清洁生产审查制度,严把准入关。镇根据规划划定生猪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对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重点整治,不达标的养殖场一律不能享受任何扶助政策。使规模化养殖污染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具体要求按铜府发〔2016〕4号文件执行)。

(三)河道污染治理。

一是要加强对采砂场的管理,从严控制采砂场审批、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禁区、禁采期制度;二是对河道采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关停违法采砂场,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三是要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和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单位依法停产整顿并罚款;四是集中开展河道清理整治,11月底要对主要河流障碍物和漂浮垃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禁任务单位和住户往河道、河堤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

成立机构,调查摸底,搞好规划,宣传发动,筹措资金,制定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

农村清洁工程:11月底前,集镇、村点配齐垃圾清运车(板车),农户配齐分类垃圾桶。12月底前集镇、村点配齐保洁员,废旧物资回收员,镇卫生院完成医疗垃圾贮藏室建设。2016年10月底前有关村落实好垃圾中转站和焚烧炉选址工作。2016年3月底以前完成公路沿线村点垃圾中转站和垃圾焚烧炉建设,5月底以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节假日期间,学校完成旱厕改造。

养殖场污染治理:9月底以前,镇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并报县畜牧水产局备案。12月底以前,完成禁养区50%以上生猪养殖场退养,完成限养区、可养区50%以上年出栏1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综合治理。

③、河道污染治理:11月底以前,对河道采砂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关停非法采砂场。

3、督查考核阶段

10月份开始实行每月一督查,11月20日以前迎接全县流动现场会召开;2016年5月底迎接县年度考核验收。

五、工作举措

1、加强领导。为加强领导,镇成立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洁领导小组。各村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有一名村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突出重点。各村要结合实际,重点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养殖场污染治理、河道污染整治三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地带、重点村点、重点项目,以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3、落实责任。镇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督查考核,农村清洁工程整治办公室负责抓好农村清洁工程的组织实施;财政所负责资金筹措拨付;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抓好河道采砂场和河道污染整治及养殖场污染整治;中学、小学负责抓好学校的环境卫生整治;镇卫生院负责抓好全镇卫生院(所)整治;民政所负责配合镇、村优先从低保对象中录用农村保洁员;城管中队负责加强城镇市容市貌规定的综合执法力度,整治乱搭乱建;各村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并安排2000元专项资金用于整治工作;各包村办公室要协助村上抓好整治工作。

4、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会议、标语、座谈会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要通过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先进乡镇、优秀村支书(主任)、优秀保洁员、文明卫生户等:“四评”活动,教育培养广大群众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在全镇上下迅速掀起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热潮,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5、奖补政策。财政将加大扶持力度,按8:2的比例通过政府统一采购支持各村购置板车,三轮车及中型垃圾车,同时对垃圾中转站建设给予一定补助。包村单位、行政村也要安排资金投入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确保村点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镇政府对年度考核前三名的村和优秀保洁员给予适当奖励。

6、加强督查考核。镇制定了《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年度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兑现,通过会议、定期检查等形式进行督查推动,及时通报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

2016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检查方案5篇
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要求,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药品使用管理,健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均列入本次检查范围。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所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和诊所(厂矿医务室)的检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区卫生局负责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的检查,并对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和诊所(厂矿医务室)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在药品购进、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等相关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2、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培训及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

3、医疗机构药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相关资质、购进票据、检验报告、冷链数据的留存情况,药品进货验收情况,非药学科室和医务人员是否自行采购药品;

4、医疗机构药品储存与养护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满足药品存储的需要;

5、医疗机构对近效期药品管理情况,是否采取足够的措施,能否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

6、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情况,是否具备合法的制剂许可证和制剂批准手续是否擅自配制医疗机构制剂,制剂调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是否变相销售医院制剂;

7、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和肿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使用非法渠道购入的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和肿瘤药品的情况,是否有医院工作人员向患者推销上述药品的行为;

8、诊所是否超出《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使用药品和违法配制制剂;

9、经营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是否对上游供应方中药饮片来源进行审核和确认,是否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购销的中药饮片是否留存检验报告书,是否按《中国药典》或《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全检;易虫蛀、霉变、走油的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分类储存保管目录;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疫苗接种点的疫苗领用和存储情况,领用和存储是否符合《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暂行)》。

四、时间安排

2016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

(一)动员发动阶段(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

各公立医疗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自查自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个体(民营)医疗机构会议,组织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9月20日)

1、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所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和诊所(厂矿医务室)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监督相应医疗机构进行整改。相关现场检查记录于9月25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区卫生局、药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严重缺陷的医疗机构进行跟踪复查,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是巩固全区“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成果、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确保检查实效。要将本次专项检查与医疗机构各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三)探索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运用药品质量远程监管等创新手段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工作效能;要将本次专项检查结果纳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健全医疗机构监管档案,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

第2篇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知》(常食药监通便函〔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区药品流通领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违法犯罪活动,通过集中行动,使全区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质量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保健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加。

二、工作分工

药品科负责牵头拟定行动方案,提供企业名单,汇总检查情况;法规科负责提供执法依据和政策解读;局办公室负责宣传策划、车辆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等。

下设三个检查组

一组(保化科、法规科):5个镇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

二组(药品科):6个镇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三组(稽查科):6个镇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6月10日):大力宣传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顿(2016年6月11日至8月31日):认真组织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三)集中检查巩固阶段(2016年9月1日-9月15日)。对第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监管对象,应加强监督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总结和评估阶段(2016年9月16日-9月30日)。集中检查结束后,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

四、检查要求

(一)检查内容

(1)药品进货情况,关注是否有从非法渠道进货情况、资质档案是否齐全;

(2)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情况,关注注射剂、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等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是否按规定销售;

(3)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行为;

(4)购进票据索取情况,关注票、实物是否相符,票据和记录的真实性;

(5)零售药店是否按说明书要求陈列阴凉、冷藏药品;

(6)远程监控数据传输和票据打印机使用情况。

(二)对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1)结合药师远程指纹考勤系统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发现药学技术人员无法到岗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查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发现不到岗的由稽查立案查处);对发现的兼职药学技术人员纳入黑名单,禁止其在区域内担任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

(2)处方药销售必须有处方留存或登记,有药学技术人员审方调配,无处方销售注射剂、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等行为的,按照其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查处(给予1000元的处罚)。

(3)对药品验收台帐不全,远程监控数据上传不正常的按照其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进行查处(第一次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由稽查立案查处)。

(4)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的以及销售药品未按规定留存销售凭证的,按照其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由稽查立案查处)。

(5)要求零售药店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店堂温度,冷藏药品按规定储存,对于受温度影响敏感的阴凉保管药品(如栓剂、烫伤膏药等乳膏剂)夏季需要在20℃以下的设备或场所保存。对于零售药店店堂温度超过30℃不采取调节措施和不按说明书要求陈列阴凉、冷藏药品的,按照其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查处(第一次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由稽查立案查处)。

(6)药品零售企业票据打印机不正常使用、不及时出具销售凭证的,按照其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给予处罚(第一次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给予500元行政处罚)。

(7)对于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及时依照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建立分工负责工作机制,由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教育,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顿行动的意义和目的。要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行动,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宣传监管职能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为全面做好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花博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区政府《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区运营指挥部组建方案》和《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区运营指挥部“一办八组”重点工作安排》(武花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大排查、大化解、大促进”社会管理百日会战活动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区“迎花博、保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办好花博会的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全面做好花博会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全面完成花博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确保全面完成花博会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社会管理百日会战等公共目标任务。实现一个目标,即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做到“点”上万无一失,“线”上监管到位,“面”上不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迎花博、保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协调全区花博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花博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协调联络、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各相关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尤其是嘉泽镇和西湖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1、加强日常监管。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对花博会展区周边及城区范围的大中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以及小型餐饮店、食杂店、食堂、餐厅等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重点检查营业执照、食品质量、食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餐厅厨房、就餐卫生、厨房废弃物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督促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杜绝“地沟油”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确保参展客商和游客饮食安全。农业部门和质监部门重点对特色农产品、地产食品等加大监管和抽检力度,提升其质量控制和可追溯体系建设水平,确保会展期间我区特色农产品和地产食品的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要着重对我区三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凌家塘、横山桥、滆湖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督促市场管理主体的职责落实到位。商务部门和农业部门要严格畜禽屠宰管理和检验检疫,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行为,规范肉品经营索证索票,确保会展期间全区肉品供应安全。药监部门对花博会医疗服务点药品管理进行指导,严格药品采购与质量管理,对展区周边药店、医疗机构严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假劣或过期失效药品,是否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管理不到位的单位给予警告,督促立即整改,切实为花博会商客和群众营造安全、舒心、放心的参展参观环境。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各镇(开发区、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大排查、大化解、大促进”社会管理百日会战行动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生猪屠宰等环节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早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对风险隐患进行安全评估,强化动态监管;针对问题多发场所、单位和监管薄弱领域以及重点品种开展治理和整改,有效防范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探索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管的长效机制,为保障饮食用药安全创造条件。相关监管部门和嘉泽镇、西湖街道按阶段进展填报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

3、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花博会举办期间,要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应急值守、投诉举报、信息发布等制度。各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尤其是嘉泽镇和西湖街道要认真研究部署,落实重点工作,保障工作要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进度、有总结,并及时将有关材料报区食药安委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报告电话记录,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开通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对涉及花博会的食品、农产品、餐饮等的投诉、举报,均要迅速处理和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所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均由区食药安委办统一扎口,并经宣传部门把关后发布。

4、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各监管部门要特别关注因个体差异和区域性差异可能引起的饮食用药不良反应情况,切实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演练。全区上下要建立紧密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监管工作人员的作用,编织起一张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应急保障网络,做好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准备,切实保障会展圆满成功。宣传部门要未雨绸缪,提前制定专项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提高新闻宣传应急管理能力,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展示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各级各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9月2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自改、边查边改、分类整改等方式,确保各类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步好转。

(三)会展保障阶段(9月28日至10月27日)。会展运行期间,重点对定点接待单位、展区周边餐饮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和全程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及时有效处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28日至11月15日)。会展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深入查找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书面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区食药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打好花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攻坚战。目前距花博会开幕已不足百日。各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勇挑重担,顽强拼搏,主动打好这场攻坚战。

(二)举全区之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全区总体工作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尽最大努力,圆满完成各项保障任务。要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进行缜密谋划,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各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坚决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饮食用药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花博会顺利举办。

(四)严肃纪律,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到岗到人,保障工作自始至终全过程都要有详细记录。花博会闭幕后,区食药安委将适时召开总结会议,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工作不落实,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有关单位或人员,监察部门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第4篇

一、行动目标

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自2016年7月起,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检查、案件查处、公开曝光等手段,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全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重点

坚持打建并举,以打促建,围绕“两打”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规范和制度中的漏洞,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的规范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打击违法生产行为

1、针对中药提取的生产以及提取物的使用以及中药饮片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中药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用或未经批准擅自委托加工提取物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药材的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中药饮片生产中增重染色和掺杂掺假的行为,严厉打击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改换包装标签销售的行为。

2、针对原辅材料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直接使用化工原料用于生产制剂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辅料生产药品的行为。

3、针对委托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委托或接受无资质企业生产药品的行为。严禁未经批准委托生产药品;严禁企业委托生产无包装产品。

4、针对原辅料检验和成品检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不按照标准进行成品检验、原辅料检验,伪造检验原始数据,伪造检验报告的行为,加强委托检验的监管。

(二)打击药品违法经营行为

1、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和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密切与公安、通信管理部门的配合,重点打击违法网站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资质的企业,要核查企业互联网药品信息审查员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认真执行国家药品互联网监管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的责任。

2、严厉打击药品批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企业自2016年以来药品销售的有关票据,严厉打击“走票”、冒开虚开发票或使用虚假发票等行为;核查企业的经营行为和销售人员的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缴纳保险等内容,严厉打击“挂靠”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或将药品销售到非法渠道等行为。

3、严厉打击辖区诊所非法药品购销行为。对诊所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诊所购买和使用假劣药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规范医院制剂的调剂管理;严禁诊所超出《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使用药品和违法配制制剂。开展对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规范医院药房管理。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保证药品储存质量的诊所,一律不得设立药房。

(三)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

1、加强药品生产相关规范建设。一是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对所生产药品的质量可靠和安全有效负完全责任,建立完善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加强药品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总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监管,规范中药提取物的生产和使用。加强对委托生产的日常监管,督促委托企业加强对受托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企业委托生产行为。三是加快推进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引导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2、加强药品经营相关规范建设。一是加强互联网药品监管。由专人定期对辖区内涉药网站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督促涉药网站建立落实信息审查员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二是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监管。督促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以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GSp为契机,建立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加强诊所药品使用监管。督促诊所严格落实《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规范诊所药品使用行为。四是强化辖区内疫苗冷链管理。督促疫苗分发、接种单位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暂行)》的要求做好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更新,并推进实施疫苗储存温度的远程监控,提升管理水平,确保疫苗质量。

(四)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要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回应公众关注,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药品安全监管,共同维护药品安全。引导企业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的首负责任。

2.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快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状况、日常监督检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产品抽验结果以及违法违规查处情况,引入风险管理理念,严格按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按规定记录、公示企业失信行为,并将企业责任人员记入诚信黑名单。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别化监管方式,合理有效地利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督促辖区内涉药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及时上报年度质量分析报告和质量受权人年度履职报告,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信号。建立风险约谈制度,根据不同的风险和隐患,及时约谈企业和地方政府负责人。严格执行中药饮片销售登记备案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和质量信用评定工作,严格控制中药饮片质量和源头风险。

4、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药品安全突发、群发、重大事件快速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操作手册,开展2016年区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我区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药品安全数字监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数据远程监控,推动个体诊所和民营医疗机构药的品电子监管工作。

三、工作步骤

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自2016年7月起至12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检查查处、评估总结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7月31日)。结合国家总局《通知》要求和省、市局工作安排,认真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检查查处阶段(8月1日~11月30日)。按照方案安排,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注重执法监督与技术监督相互配合,稽查部门加大抽检力度和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字当头、深查深究,提高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发现重大线索或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市局。

(三)评估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检查查处结束后,认真总结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完成总结材料。

四、工作分工

各业务科室负责拟定行动方案;稽查科负责抽检和案件查处;法规科负责提供执法依据和政策解读;局办公室负责宣传策划、车辆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等。

1、开展药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以生产企业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原辅料情况、检验情况为主要检查内容,结合GMp跟踪检查和高风险企业日常驻厂监督,对15家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庄淼负责。稽查科配合负责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抽检和案件查处。

2、开展药品批发企业的专项检查。以“走票、挂靠”为主要检查内容,对辖区6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配合市局完成对亚邦医药物流中心的检查。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蒋小洁负责。

3、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服务企业现场检查。以核查企业互联网药品信息审查员制度的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对辖区12家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服务企业进行检查,特别要关注恒泰网上药店的运营情况。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于霞负责,器械科配合。

4、开展个体诊所、厂矿医务室和民营医院的专项检查。以购进渠道和药品存储为主要内容,对辖区24家厂矿医务室和35家个体诊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于霞负责,稽查科配合。

5、开展医院制剂委托(受托)配制和调剂的专项检查。对委托配制的中医院、受托配制的聚荣药业和调剂使用的太湖医院、卜弋卫生院进行检查,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庄淼负责。

6、开展区级医院血液制品、肿瘤药物专项检查。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邰斌负责,稽查科配合。

7、积极推进新版GMp、GSp的实施。对辖区内近期需要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现场指导和培训,引导企业自觉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由药品科组织实施,邰斌负责。

8、开展2016年区药品安全应急演练。由药品科出具体方案,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邰斌、吴小江负责。

9、做好数字药监平台建设。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参与,王作雪负责,药品科于霞、器械科薛丹莹、稽查科王友强、食品科李俊、政策法规科胡倍协同配合。

10、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中心管理制度、监测流程等,高标准完成考核指标。ADR中心组织实施,金曙蕾负责,药品科于霞、器械科王彦琳协同配合。

11、加强与公安、通信管理部门的配合。重点打击违法网站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由稽查科承担,朱国华负责。

12、开展角膜接触镜市场专项检查。深入整顿和规范我区角膜接触镜市场秩序,重点是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和学校附近,由稽查科和器械科联合开展。

13、开展高温季节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企业(主要包括一次性无菌注输器具、透析液、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由器械科牵头,稽查科、办公室等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的重要、必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建立分工负责工作机制,由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教育,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顿行动的意义和目的。要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行动,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宣传监管职能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一、参加对象

全体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二、活动内容

1.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局领导带队深入“组织联建,共促党建”活动联系点阳光药业和花园社区,开展一次结对走访。党员领导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到“四个一”:到基层为党员上一次党课,过一次党组织生活,进行一次专题调研,慰问一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2.组织开展“三学三强”活动。开展以“学党章、强作风,学历史、强责任,学业务、强本领”为内容的“三学三强”活动。邀请区委党校专家讲理论、讲传统、讲历史等方式,全面提高党员的党性觉悟和党员意识。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普遍开展一次“建功苏南现代化、全力实现中国梦”主题大讨论,围绕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目标,深入查找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素质能力,努力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好这次主题党日活动。

2.严肃纪律。下基层期间,不搞层层陪同,坚持从实际出发,不影响基层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杜绝各种形式主义。

3.注重宣传。注意发现和选树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以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有形行动和实际效果向党的生日献礼。

2016街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8篇
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第六篇

第1篇:街道六打六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区安委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街实际,街道于2016年8月至12月底在辖区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街道决定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杜成发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建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安办,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六打六治”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调配合,认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突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1、危险化学品: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2、油气管道: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3、建筑施工: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4、交通运输: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5、消防: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二)结合我街实际,深入开展打击涉及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6、粉尘防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没有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相关证照不全的;在粉尘爆炸危险区生产作业的人员没有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厂房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的;厂房建筑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产场所电气设备、收尘系统、作业工具等设备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没有建立严格清洁制度,及时清扫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并采取个人防护和防止二次扬尘措施的。其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生产场所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不落实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作业工具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作业场所没有保持清洁,有洒落粉尘聚集的,以及采用正压气体吹扫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措施不落实的。

7、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未事先撤离。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6年8月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至9月上中旬)

1、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落实,广泛宣传发动。

2、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做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和重点检查督查阶段(9月下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和总结提高阶段(12月)

1、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社区、各相关科室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第2篇: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重点。

1、整治目标。消除液化气市场安全隐患,健全液化气市场监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违法经营,防止销售瓶装液化气及其它影响液化气安全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整治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查处充装或存储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排查和消除燃气用户安全隐患。

二、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纪工委、综治、公安、工商、城管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综治、消防、城管、社区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郭钦华。办公室成员由街道城管科和综治办。

三、职责分工。

街道领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督查各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有关重大问题报区协调小组研究解决。

各社区负责社区内非法店(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场所、店(点)摸底排查,发动群众举报各点非法经营行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拉网式清查。

城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店点,工商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液化气的店(点)进行查处。

公安、综治负责监督钢瓶检查,查处擅自充装不合格钢瓶或超期未检钢瓶等违法行为及液化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查处非法营运储存、销售液化气等涉及治安消防、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宣传阶段(即日起至4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布署专项整治工作,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安全用气宣传特别是要加强辖区内小型餐饮店的安全用气宣传。

2、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认真落实职责,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组织各社区全面开展摸排登记辖区内的非法店(点)工作,并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对摸排的黑气店(点)逐一进行登记,填写摸排情况登记表,并由排查人员和社区签字,上报街道。街道负责对社区报送的摸排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后上报区整治办。

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依法查处燃气企业充装不合格、超期、报废钢瓶的违法行为;对非法存放的钢瓶要予以扣缴,并送到指定地点,对已取缔的非法店(点)要进行跟踪复查,防止回潮。

3、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区协调小组组织下,对本街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检验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巩固阶段性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探索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相关问题。

2、要狠抓落实。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布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摸底工作,进行全面整治,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3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汲取“4·2”超创停车场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部署,我街道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周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今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成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整治时间、整治范围

整治时间:从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

整治范围:(1)公众聚集场所(酒吧、网吧、KTV、商场、礼堂、饭店、茶艺居、超市、酒店等);(2)超创、福泰等各大停车场;外来人口出租户;“九小场所”等。街道决定从4月15日起先行整治物流停车场。

四、消防安全及“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并督促社区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对三级管的“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消防隐患。

(二)公安派出所:应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安厅印发的《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条例要求,履行公安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开展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三级管的“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依法督促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派出所开展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全区二级管单位的“三合一”场所依法整治。

(四)区安监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五)工商部门:按照国务院第370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照经营的“三合一”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六)其他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依照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政府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并负责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各办(室)、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街道各办(室)、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街道各办(室)、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第4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方案

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福建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市、区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社区、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深入动员群众,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提高家庭幸福指数创造条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让每一对计划怀孕的夫妇都能享受到此项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机制。

㈠计划怀孕夫妇出生缺陷预防等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知晓该项检查的重要性,自觉参与检查,防范风险的意识有明显提高。

㈡计划怀孕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率达83%以上。

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率达95%以上。

㈣早孕及妊娠结果随访率达90%以上。

三、检查服务内容和要求

㈠免费检查服务的对象

政策内计划怀孕已婚夫妇。

㈡服务内容

免费服务内容主要有19项,其中一般服务内容5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果跟踪随访);医学检查内容有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检查1项)。

㈢加强入户动员和宣传教育、协作配合。

1、在上门宣传过程中要告知符合生育政策的每对夫妻每孩次只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如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19项孕前检查内容包括男性检查,若单方检查意义不大,必须夫妻双方一同前往。

3、检查时间为周二至周五上午8:30—11:00,周六进行预约检查。

4、摸底对象主要针对为计划怀孕对象,若该对象已经停经1-3天,怀疑早孕者,建议不进行孕期优生检查。

5、摸底对象出现人户分离现象的,以男方户籍所在地为主进行孕前优生检测。

6、告知摸底对象检查时要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服务卡、二孩审批的多带份二孩审批证复印件或者社区相关证明,同前往。检查前晚8:00后禁食,空腹抽血后进行B超检查时应膀胱充盈。

7、摸底表中的家庭编号要准确,便于统计科微机核查。

8、加大宣传力度,取消双休日、节假日、晚上休息时间,集中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并发放孕前优生指导手册,好孕宝典等宣传品。社区自己制作一面宣传标语,在群众聚集地方张贴海报,出一期优生检测应知专刊,计生办设计制作优生检测纪念品,同时社区计生干部进行包片,并完成相应的任务。

9、对有单位的计划怀孕夫妇,单位请假难,街道、社区专门出一份免费优生检测函,要求单位协助调整时间,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优生检测。

10、发挥计生协会队伍职能,各社区要召集会长、小组长、会员、社区计生干部,其他部门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在本社区开展一对一上门宣传。

11、每月组织辖区内计划怀孕夫妇参加优生知识讲座。

12、计生办准备相关材料,由分管计生副主任培训,另外每周一通报,街道计生办做汇总通报材料。

四、加强组织领导

本街道协调相关部门组成免费孕前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民政、计生等科室及各社区主任担任,同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免费孕期健康检查再动员再布置,并指导和督促社区落实孕前检查。

第5篇:街道防汛防风抢险预案

为做好防汛防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调整充实街道防汛防风分指挥部,负责辖区防汛防风抢险工作的组织指挥。分指挥部设在街道会议室,联系电话:,设立通讯基地台,并配备一台传真机。灾情发生时,分指挥部迁往现场指挥。

2、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通讯联络组、材料汇总组、宣传报道组、群众发动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兼任。

3、各社区防汛防风组织机构,分别以街道包片领导为指挥,各社区书记、主任为责任指挥。

二、险前准备工作

1、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内堤岸险段、低洼地带(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危房危屋、危墙、危树等数量、位置和险情,做到心中有数。

2、落实防汛物资储备情况,与抢险物资商户签订协议书,保持会商系统正常运转,线路畅通。

3、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上下联络畅通,同时加强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值班保卫工作。

4、准确掌握汛情及险段情况,在汛期及出现险段时,街道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分管领导每天至少到堤段检查三次以上。街道分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坚持每天下堤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汛情监测、堤段检查,随时向街道主要领导和区指挥部报告

5、做好防范工作,加强辖区内堤岸、低洼地带(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危房、危屋、危情、危树的巡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减少隐患。街道城管科要按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洪堤岸周边“清障”要求,清除沿江堤岸、河道两岸危房危屋、临时搭盖的建筑物以及乱堆放的物品。

6、按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颁发的抢险预案,明确街道堤段负责范围(从三桥堤闸至九门闸)和各社区防范重点,明确包片、包点领导和责任人;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落实抢险救灾物资、车辆和通讯照明器材等;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人员疏散、物质转移的方向、路线和位置,必要时进行实地演练。

7、在险情危急时,应及时通知辖区内省、市、区属单位做好危房危屋内的重要物质、贵重物品和剧毒药品、化学品的转移工作。

三、险情即将发生或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险情。

2、街道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按包片、包点的责任范围,分别下到各险段和各社区检查指导,做好抢险、疏散、转移的指挥工作。

3、街道抢险队伍在街道机关内集合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当洪峰超过警戒水位1.5米以上或递增水位时,抢险队伍应轮流上堤岸,并昼夜值班巡逻。当堤段出现险情隐患时,抢险队伍应主动抢险,同时,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4、街道包片、包点领导要配合各社区挨家挨户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帮助群众按预定的线路、方向和位置疏散转移、进入制高点。在群众疏散转移过程中,要优先照顾老人、小孩、孕妇和残疾人员。在群众进入制高点后,要妥善安排吃、住问题。【2016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5、对阻挠、破坏抢险救灾工作的“钉子户”,由公安派出所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确保防汛防风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重大险情出现时的工作安排

(一)发生堤段决堤时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请求上级派水上交通工具(汽艇、冲锋舟、抢险船等)和联系部队救援队伍,组成抢险突击队,全力堵住缺口,抢救落水人员。

2、抢险队伍按市、区防汛防风指挥部的调度,抢筑二道防线。抢筑失败时,由市、区指挥部发出三颗红色信号弹,营救队伍全力做好群众的撤退工作。构筑二道防线的抢险人员就近撤退到制高点。

3、当洪水淹没地面2.85米以上,造成断水、断电和供应衔接不上时,街道分指挥部应主动向区指挥部紧急求援,配合有关部门搭建临时照明,提供必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做好饮水和食品的供应工作。

(二)、发生房屋倒塌时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2、当发生大面积房屋倒塌时,在街道抢险时队伍进行抢险救灾的同时,请求上级派抢险队伍,抢险设备和联系部队支援我街抢险救灾工作。

3、当发生大面积房屋倒塌时,在街道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灾的同时,请求上级派抢险队伍,抢险设备和联系部队支援我街抢险救灾工作。

4、配合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五、险情过后的工作安排

1、发布灾后动员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有关通告。

2、街、居干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原撤离的居民户回迁工作,妥善做好灾后安置。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受损房屋修缮;恢复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组织粮食、食品、蔬菜供应;做好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

4、街道城管科、环卫所和各社区要对灾区道路、环境进行清扫清障、清淤冲洗,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5、配合省、市、区领导或慰问团,深入受灾地区,慰问受灾群众,帮助解决困难。

第6篇: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为切实落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推进全区宜居环境建设,自2016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区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宜居环境、建设美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基本目的、坚持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基本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通过三年综合治理,“两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不新增“两违”,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基本得到妥善解决,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促进我街管辖面貌明显改观,居民生活环境大幅提升,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专项行动范围涵盖本街道辖区内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包括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等。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有步骤、定规划、分批分期开展拆违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工作要抓好“四重点”:违法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实施“六先拆”: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

三、工作安排

“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统一部署、点面结合、示范带动、重点突破、深入推进的方式展开。街道选定一个社区作为我街“两违”综合治理示范点,全面铺开的同时可以选择1—2个社区作为本级“两违”综合治理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把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重点突破、深入推进贯穿始终、互相穿插进行实施,着力抓好5个环节:

(一)动员部署(2016年2月—3月)。街道协调各社区、城管迅速动员部署。结合街道、辖区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有效推进治理工作。

(二)宣传发动(2016年1月—3月)。认真组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出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调查摸底(2016年1月—3月)。由城管科牵头负责、各社区组织对辖区内“两违”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两违”实施主体、发生时间、数量、面积等情况进行摸底汇总成册,形成一违一档台账清单。

(四)突破重点(2016年3月—12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街道每月应列出不少于2宗的“六先拆“对象,并在媒体公布,集中力量实施拆除,形成高压态势,以强拆带动自拆、以点带面、滚动推进。我街拆除“两违”面积任务由区“两违”办下达,在街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由城管科负责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具体配合予以实施,计划拆除“两违”面积总数不少于3千平方米,并于3月份开始具体拆除工作。

(五)深入推进(2016年—2016年)。在重点突破基础上,总结示范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日常巡查机制和首查责任、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检查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四、工作措施

(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成立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实施各社区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治理工作由城管科为主,各部门、各社区分工负责。街道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必要时协调纪检监察、公安、国土等部门全力参加、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共同推荐“两违”综合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分类治理。要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以“四重点,六先拆”为着力点,加大重点区域的“两违”综合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城区环境的居民生活品质。要把拆违与旧屋区改造、“两个商务区”建设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土地清理项目建设“拔钉清障”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三边三节点”整治改造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对接央企、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在组织拆违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环保、交通等方面问题,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要结合实际,根据“两违”发生时间、性质、情节等不同情况,制定“两违”具体认定标准及分类、分阶段处置方案,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要认真部署“两违”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社区宣传栏、广播、入门一对一等宣传手段,依托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认识“两违”危害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接受群众监督,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的正确导向,促进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扎实、有序推进。

(四)完善机制,源头防范。要建立“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组织城管科、各社区居委会、经合社、物业服务企业,对辖区内的违建进行日常全方位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查处制度。城管科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查处新增“两违”,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确保“两违”零增长。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反馈举报情况,推进群防群治。

(五)督查考核,严格问责。要制定考核督查办法,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明确考核督查的标准、方式、内容和程序,形成月通报、季例会、半年总结、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实行严格考核和问责。要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营单位“零违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违建先行拆除的示范作用,对属“六先拆”范围的违法建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要做到自行拆除。街道纪委、监察部门要建立问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参与“两违”或“两违”综合治理不力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第7篇:街道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根据市委和区委实践办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要求和切实加强“四风”问题治理的号召,按照我街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来的“四风”方面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现就街道班子整改方案整理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区委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和要求,下大力气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切实解决好街道办事处中的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氛围。

专项整治的原则要求: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本街道办事处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着力形成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分工

(一)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整治内容:(1)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群众被迫多次往返办理的现象。(2)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3)坚决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慢”行为。(4)坚决整治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5)坚决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值守等行为。(6)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党政办

(二)整治文山会海。

整治内容:(1)严格控制各种会议的数量、规模、成本。(2)简化会议程序,提高会议的效率,突出重点。(3)严格控制重复发文,重复报送材料。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街道各科室

(三)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

整治内容:(1)严禁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警车牌照等问题。(2)严禁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占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3)严禁干部在退休或调离时不及时腾退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等问题。(4)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财政所、党政办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整治内容:(1)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借公务接待之名,结圈子、拉关系。(3)坚决禁止用公款行贿赂之事。(4)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财政所、党政办

(五)整治信访突出问题。

整治内容:(1)坚决纠正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人漠不关心、置若罔闻的行为。(2)对信访问题要就地解决、第一时间解决,最大限度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信访首访结案率。(3)认真开展信访自查自纠,将信访内容分类处理,切实处理信访不到位、纠缠闹访属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综治办

(六)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整治内容:(1)整治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等问题。(2)坚决查处制造假数字、虚报工作业绩等相关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经济办及各街道各科室、社区

(七)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整治内容:(1)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监察室、财政所、纪工委

(2)严格执行预算,严格审核报销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随意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公务无关费用。(3)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严禁私客公待。(4)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监察室、财政所、纪工委、党政办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狠抓整改落实,确保街道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1、加强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落实工作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友民负总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2、强化教育引导。要继续加强对市、区委有关文件制度精神的宣传普及,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强化正面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3、加强督促检查。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改正,对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第八篇:街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区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为重点,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让人民满意”为主题,通过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促进我街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文明幸福的新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

三、评议内容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着重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质量,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办实事解难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社会形象;以及政风行风建设问题整改,廉政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

四、评议方法

1、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2、选聘评议代表,不定期开展评议。

3、电话回访、问卷测评,邀请人大、政协、服务对象、街道和社区干部测评。

4、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

五、评议运用

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的评议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选依据,对群众满意度较低和问题较多的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还要给予负责人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对外窗口科办、各社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街道对外窗口的科办、各社区要以评议为契机,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限期解决和整改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明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评议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程序,客观真实反映各参评的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社区的政风行风状况,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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