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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防护

2016-08-22 12:45:0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深基坑防护(共6篇)深基坑防护方案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基坑防护专项施工方案一、编制依据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2、岩土工程技术规范 DB29-20-20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深基坑防护》,供大家学习参考。

深基坑防护方案
深基坑防护 第一篇

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基坑防护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

2、岩土工程技术规范 DB29-20-2000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09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8、建筑地基处理规范 JGJ-2002

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9、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JGJ8-2007

JGJ18-2003 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11、氧化铝仓及包装堆栈施工图纸

12、氧化铝仓及包装堆栈基坑支护施工图纸

二、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XXXXXXXXXXXXXXXX工程,位于XXXXXX内,主要包括XXXX、XXXXXX,XXXXXX长68.5m,宽38m,XXXXX长30m,宽15m,基础采用旋挖钻机成孔桩(遇地下水时采用泥浆或砼护壁),基坑深度相差较大,呈阶梯状,其中Ⅰ区基坑深度为-7m,

Ⅱ区基坑深度为-13.4m,Ⅲ区基坑深度为-16.9m,土质以杂填土为主,地下水位在-3m至-13m之间,根据实际情况,本工程基坑防护包括基坑降水及基坑支护。

2、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揭示,场地内地层岩性由上至下分述如下:

①层素填土:土质不均匀,主要成分为回填粉质粘土、粉土及泥岩、铝土泥岩碎石机砾石。

⑧层砂质泥岩:砂质含量较均匀,含少量黑色矿物,夹薄层泥岩,局部相变为砂岩,具水平层理。岩石的坚硬程度为较软岩,较完整。

⑧-1层砂岩:以石英为主,断口较平坦,局部相变为砂质泥岩,分选性中等,磨圆度好。岩石的坚硬度为较硬岩,较完整。

⑨层石灰岩:中等风化~微风化,厚层状,坚硬、致密、性脆,隐晶质结构,含云母矿物及少量方解石脉。岩石的坚硬程度为较坚硬,完整。

三、施工部署

1、施工方案:本工程Ⅰ区基坑深度较浅,可按自然放坡进行防护,放坡系数1:0.33,根据实际情况,Ⅱ区基坑北侧为厂区道路,Ⅲ区南侧为一期建筑,按设计图纸要求,Ⅱ区基坑北侧及Ⅲ区基坑南侧采用旋挖桩作支护桩进行防护,上部做冠梁一道,Ⅲ区基坑南侧支护桩中间设锚索及腰梁;ZH-2及ZH-2a既作为基坑开挖时的支护桩又作为本工程的永久工程桩(一桩两用)。Ⅱ区基坑施工场地狭小,在土方开挖施工中,为防止基坑东、西侧桩之间土方塌方,采用铆钉

挂网喷射混凝土防护方法进行防护。Ⅲ区基坑北侧采用自然放坡进行防护,放坡系数为1:0.75,基坑排水采用明沟排水。

2、施工顺序:

Ⅰ区土方开挖修坡支护桩、锚索施工 区土方开挖

四、施工工艺

1、施工冠梁

排桩施工完毕,开槽到冠梁底位置,清除多余桩头,清理连接面的残渣、浮土、夯实,在冠梁底部铺筑C15砼垫层,而后弹出中线,经验线后方可安装钢筋,封闭模板,浇筑冠梁混凝土。

2、锚索及挂网喷砼施工工艺

本工程的锚索是通过外端固定于坡面,另一端锚固在滑动面以内的稳定岩体中。穿过边坡滑动面的预应力锚索(钢绞线),直接在滑面上产生抗滑阻力,增大抗滑摩擦阻力,使结构面处于压紧状态,以提高边坡岩体的整体性,从而从根本上改善岩体的力学性能,有效地控制岩体的位移,促使其稳定,达到整治顺层、滑坡及危岩、危石的目的。

锚索采用OVM15-4锚具及1860N/m㎡级Φ15.24mm低级松弛钢绞线,其水平间距2.5m,水平倾角45°,锚固体直径110mm,锚索自

由段长度为18m,锚固段长度10m,总长度28m。注浆管均采用聚乙烯管。

①机械准备

②施工工艺及流程

⑴成孔:钻孔是锚索施工中控制工期的关键工序,根据设计高度按要求施工锚索,用锚杆钻机成孔,孔深超过设计深度的0.5m,成孔后,锚孔在水平方向的误差不应大于100mm,垂直方向误差不应小于50mm,钻孔偏斜度不应小于3%。

⑵锚索制作:钢绞线应除油污,除锈,排列要均匀,平直、杆体轴线方向1.5-2米设置隔离架,二次注浆管应捆扎牢固。锚索在钻孔的同时于现场进行编制,内锚固段采用波纹形状,张拉段采用直线形状,在锚索锚头部位设注浆管。

深基坑支护防护措施
深基坑防护 第二篇

基坑支护防护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嘉居昊远绿城 楼,总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下 层地上 层,总高度为 米,建筑耐火等级为 级,设计抗震等级为 度。建筑工程等级为 级,防水等级为 级,耐火类别为一类,结构体系为 结构。

二、基坑坡度【深基坑防护】

本工程基底设计标为了 m,然而现有地面标高为- 因此基坑采用放坡开挖,应具有稳定的边放坡度,以免塌方和危害安全施工,确定挖土放坡应根据土质情况,现场大小和基坑深度而定,同时还要考虑施工环境,相邻道路及边坡地面荷载等,其坡度允许1:1,因此每边放坡 m。

依据地质资料,开挖情况对土质较好、地下水较低,采用按规定允许坡度放坡开挖,无需支护。

三、基础土方开挖注意事宜

1、合理选择基坑程序,必须注意选择适当的机械工作面,考虑合适的机械开挖范围和标高,以免超挖而增加人工开挖量。 应合理安排开挖程序,分段开挖,以提高挖土效率。

2、 做好挖土的组织管理与调度挖土方多机作业,连动化施工,应做好每一环节的组组织管理和调度工作,挖土方进度要求均衡进行施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卸土

到指示地点。

3、基础土方开挖可能影响邻近建筑物,管线安全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四、 基坑开挖上下通道搭设

1、基坑开挖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

2、随着开挖的深度,逐步用三大工具搭设并加防护栏杆,防滑条,避免上下时发生人员坠落事故。

3、搭设上下通道,避开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外,避开拉运土方汽车安全距离。

4、工长、安检、施工人员经常检查上下通道是否安全、牢固,如发现立即加固。

5、上下通道高度超过3m时,应设平台,垂直阶梯不宜超过60°。

五、基坑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1、本工程属大型土方开挖,宜分两层开挖。

2、为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雨水侵入基坑冲刷边坡,造成坍塌,施工前做好排水处理。

3、依据地质资料,土质和开挖深度以1:0.0.33放坡。本土地基土质相对较好,暂不设支撑,待开挖后,视实际情况再定措施。

4、在基坑边,堆料或停放机具。2m以外推土,基高度不宜过1.5m基坑与附件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少于1.5,必要时采取加

固措施。

5、挖基坑边时,不得在石头的边坡或贴近末加固的危房基地下进行,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观察上方土壤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缝或松动,坍塌的现象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6、开挖深度超过2 时,必须设置两道(竖向间距不超过0.6m,高度1.2m)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陡坡下面休息。

7、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保持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稳定,大雨时暂停施工。

8、夜间开挖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施工,现场有足够的照明。

9、机械开挖时,边开挖边放坡,人工配合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他作业。

10、土方施工中,工长、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情况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和加固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章、降水措施

一、工程概况

嘉居昊远绿城 #楼施工涉及到深基坑开挖,开挖深度在5.0~10m之间。

二、方案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HT07-07-07);

三、周边环境状况

1、相邻建筑物情况——周围无建筑;

2、暂无地下管线记录。

四、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1、场地地形、地貌特征:原位于山坡,陡缓不一。

2、基础土层情况:细砂、中砂、细圆砾土、粉质粘土、变质砂岩。

3、含水层类型、渗透性等性质描述:影响本本工程施工的主要为承压水,赋存于细砂及以下细圆砾土中,渗透系数按经验值2m/d计。

五、地下水控制设计

1、水位降深

基坑中心处水位降深:

s(Ddw)sw

式中:

s——要求降低的水位(m);

D——基坑开挖深度(m),D取9m;

dw——地下水位埋深(m),为5m;

sw——降下后的水位与基坑底距离(m)为4m。 计算得s=8.0m

2、影响半径

估算轻型井点降水的影响半径:

r10sK

式中

r——井点降水的影响半径(m);【深基坑防护】

s——要求降低的水位(m),取8.0m; K——渗透系数,取2m/d。

计算得r=113m。

3、等效半径

r0=0.29(l+b)

式中:

r0——假想大井等效半径;

l,b——基坑的长(47m)、宽(17m)。 计算得r0=18.6m。

4、承压—潜水非完整井每天总涌水量

Q=2.73k*MS/(LG(1+R/r0))

式中:

Q——涌水量;

K,r,r0——同前;

M——含水层厚度,取11.5m;

计算得Q=591m3/d。

5、单个管井(3.5寸小井)抽水量

qo120rslK

式中:

qo——单个管井极限抽水量;

rs——管井内部半径(cm),取30cm;

深基坑安全防护专项方案
深基坑防护 第三篇

方案一:深基坑安全防护专项方案

为了保证深基坑作业施工人员安全,防止边坡失稳坍塌、以及深基坑周围防护不严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章基本情况

我标段主要以粘土为主。开挖深度都在4米以上,土方开挖量大,需在深基坑周边做围护结构。

第二章深基坑施工方案

一、深基坑土方开挖施工

1、施工前准备:为了便于施工及有利于基坑边坡稳定,土方开挖前先做好定位放线工作,及时配合基坑围护单位做好边坡及降水设备的布设,先预抽水4—5天,待坑内水位下降至作业面标高下1米后开始挖土。按基坑围护图纸要求,沿基坑开挖面放好开挖边线,临基坑围护线放坡,放坡系数具体各断面详见基坑围护图。【深基坑防护】

2、深基坑开挖顺序:逐段开挖,也可分为两段同时开挖。土方开挖由专人指挥,采取分层分段对称开挖,每层开挖长度不超过20米。下层土在上层土支护施工完毕一天后,才可继续开挖。并严格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及“大基坑小开挖”的原则。当挖至标高接近基础底板标高时,边抄平边配合人工清槽,防止超挖,并按围护结构要求及时修整边坡及放坡,防止土方坍塌。桩体周围土方采用人

工清理,然后用挖机带走。深基坑开挖施工至基础底板标高时,在24小时内必须完成垫层,垫层延伸至围护结构边,在前一块完成土方后开挖及垫层施工后,才能进行下一块相邻区块的土方开挖。

二、插打钢板桩

1、为了确保插打位置准确,第一片钢板桩是插打的关键。插打在导向架上设置一个限位框架,大小比钢板桩每边放大1cm,插打时钢板桩背紧靠导向架,边插打边将汽车吊钩缓慢下放。这时在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用经纬仪观测,以确保钢板桩插正、插直,然后以第一根钢板桩为基准,再向两边对称插打钢板桩。在整个钢板桩围堰施打过程中,开始时插一根打一根,即将每一片钢板桩打到设计位置,到剩下最后5片时,要先插后打,若合拢有误,用倒链或滑车组对拉使之合拢,合拢后,再逐根打到设计深度。

2、当围堰合拢后,机械配合人工采用干挖法开挖基坑,在开挖至设计深度:2m、4.5m时,须在基坑内进行内支撑的安装,以防土压力过大影响围堰内的施工安全。

3、内支撑的设置,除了考虑受力外,还应考虑不妨碍堰内施工。内支撑均采用36b工字钢作围檩,壁厚6mm的φ500mm钢管作角撑焊接而成

三、组织、协调管理

1、开挖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控制好人员、机械,确保开挖工序的稳步进行,施工员做好测量放线,控制好边坡的稳定,由专职安全员组织人员及时检查安全情况,边坡稳定情况由专业检测单位全天候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数据。

2、现场协调由施工负责人负责,主要协调土方开挖施工。为了保证深基坑作业施工人员安全,防止边坡失稳坍塌、以及深基坑周围防护不严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第三章安全保障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挖掘作业。

2、土方开挖前必须做好排水,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侵入施工场地或冲刷边坡。

3、挖土应从上而下逐层挖掘,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撑后挖,分层挖掘,严禁掏挖”的原则。

4、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通道或爬梯。严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5、开挖坑沟深度超过1.5米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进行放坡或加设可靠支持。

6、土方深度超过2米时,周边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危险处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7、配合机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业时,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作业。

8、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检查边坡变化,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9、坑沟边1米以内严禁堆土;不准停放机械。

10、深基坑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设置两道1.2米高的防护围栏,防护围栏应牢固可靠,底部一道应设置踢脚板,以防落物伤人。

11、深基坑作业时,必须合理设置上下行人扶梯或其他形式通道,扶梯结构牢固,确保人员上下方便。

12、深基坑作业时土质较差且施工工期较长的基坑,边坡宜采用钢丝网、水泥或其他材料进行护坡。

13、工地禁止使用未满18岁的少年从事任何施工生产工作和其他工作。

14、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级施工人员须由各工区教育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15、各工区在施工场地进口、高处、水上作业等危险作业地点设置安全标语牌,配电间等危险场所设置警示标志

16、在施工中如发现局部边坡位移较大,须立即停止开挖,通知围护单位做好边坡支护,待稳定后继续开挖。

17、如施工过程中发现水量过大,及时处理。

18、坑边不准堆积弃土,不准堆放建筑材料、存放机械、水泥罐及行车。基坑边外部荷载不得大于15kpa。

19、坑边不得有常流水,防止渗水进入基坑及冲刷边坡,降低边坡稳定。

20、采用φ48钢管连接做护栏,立杆打入土层中深60cm以上,基脚用素砼浇实,间距2m,高1.2m,上下用铁丝连接,并用密目网封闭。

2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持证作业,挂牌负责,定机定人操作。

22、所有进场机械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机械设备完好。

23、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照明,主要通道不留氓点。

24、加强基坑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能报各施工方,并会同维护单位做好应急处理。

25、设专人负责日常检查和养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设专人指挥,避免人多时乱指挥,出现安全事故。

26、拔桩时要先震动1~2分钟,再慢慢启动振动桩锤拔桩。松动后边震边拔,防止蛮干。

27、对所有滑轮和钢丝绳每天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注意滑轮的轴和钢丝绳磨损情况,危及安全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28、水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穿救生衣,以防人员落水。

29、在深基坑和承台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职安全员时刻检查钢板桩围堰的变化情况,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并停止作业,待问题处理好后方能继续工作。

方案二:深基坑安全防护专项方案

1.编制依据

⑴淮南市山南新区南纬四路下穿隧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⑵淮南市山南新区南纬四路下穿隧道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⑶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工程概况

南纬四路隧道工程范围起自南经十二路东,起点桩号k0+481,终于南经十三路西侧,终点桩号k0+984,道路全长503m。南纬四路下穿隧道为浅埋式隧道,主体部分起点K0+491,终点K0+972,全长481m。其中隧道暗埋段长182m,敞开段长299m,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

3.施工计划

3.1施工准备

3.1.1内业技术准备

⑴项目部已按标准化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了岗前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

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颁发的条例、办法、指示和决定,并严格遵照安全施工规范操作,在开工前组织工人学习;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制度;

⑶制定了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环保水保和文明施工措施,能够保证施工安全、质量、进度。

3.1.2外业技术准备

施工作业层中所涉及的各种外部技术数据收集。配齐生活、办公设施,满足管理、技术人员进场生活、办公需要。

3.2现场准备

⑴施工便道、便桥已经贯通,可以保证施工运输,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准备就绪;

⑵基坑开挖安全防护围栏所需材料和安全警示标志均已进场。

3.3机具、人员配备

主要机具设备配备:电焊机4台,切割锯2台。

人员配备:电焊工4人,瓦工6人,杂工6人。

4.施工要求

4.1施工准备

⑴工程部技术人员在施工前进行了测量放线,合理安排施工设备及人员投入,提前准备好安全防护所需各种材料和安全警示标志;

⑵专职安全员指挥施工作业设备,确保安全施工;

4.2施工工艺

4.2.1施工流程

测量放线→砌筑20cm高12砖墙→安装竖向钢管→焊接横向钢管及钢条→涂刷安全警示漆→悬挂安全密目网。

4.2.2围栏设置

由于开挖深度超过2m,按规定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并挂密目安全网,防止发生危险。按以下要求设立安全围栏:

①所有安全防护围栏栏杆用焊接连接;

②立杆高度外露1.2m,打入地面深度50cm,设置在基坑外排水明沟内侧,立杆横向间距为2m;

③横杆为上下双层,间距60cm;

④底部设20cm高12砖墙,在砖面以上3cm处横向设置一道钢条,便于悬挂安全网。

⑤上下基坑要预留通道口,宽度为100cm;

⑥栏杆刷黑黄相间油漆,间距40cm,起警示作用;

⑦栏杆上挂好密目安全网;

⑧在栏杆醒目位置挂设安全警示标志牌(标志牌由项目部统一制作、下发)。

5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5.1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安全特别重大、重大、大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行车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消灭一切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5.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施工劳务队负责人为组员。安质部负责项目安全监察和日常工作。施工现场配置2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队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形成全员参加的安全体系。

5.3安全保证体系

5.3.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班组与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部领导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项目经理与相关部门、施工劳务队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项目副经理与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的人员签订包保责任状,项目总工程师与主管工程师签订技术安全包保责任状。

对工程安全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内部考核制度;确保安全保证措施得到层层落实。

5.3.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按照GB/T28001-201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包保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严格执行现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按保证计划和专项施组的安全要求进行管理、实施。在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的同时,相应编制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5.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4.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操作要求及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养护作业制度;便道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高空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地防火、防风措施;起重作业安全作业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

5.4.2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基坑开挖每道工序开工前,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由安质部或工程部对所有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由施工技术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技术交底、说明操作程序要点、该工程的危险源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对于从事电器、起重、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辆驾驶、张拉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

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进行本工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项目专职安全员除进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板报、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宣传。

通过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安全员坚持持证上岗。

5.4.3加强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是搞好施工安全的重点。现场安全管理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为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管生产者必须管安全,从项目经理到工班长,各级都要把安全施工放在第一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抓典型、树样板,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方案三:深基坑安全防护专项方案

在基坑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基坑的安全管理工作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如何加强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减少基坑坍塌事故的发生,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一、基坑边坡支护措施

开挖边坡坡比为1:1.5,采用锚网喷支护。坡面护坡采用垂直坡面插入直径10mm长40cm的短钢筋,纵横间隔1m,上挂20号钢丝网,表面喷射厚50mmC20细石砼。施工期间,开挖边坡线外侧3~5m附近设置临时排水沟,沟宽30cm,沟深40cm,材料采用M7.5浆砌片石。

二、施工注意事项

1、喷射混凝土前应将坡面浮土、碎石清除,并用高压水冲洗。

2、机械喷射作业前应进行试喷,调节水灰比,使喷射表面光泽平整,骨料分布均匀,回弹量小。

3、喷射作业应自上而下分层喷射,灰体达到初凝后,立即进行洒水养护,持续7~10天。

4、严禁在雨中进行喷射作业。

三、安全措施

一、挖土方:

1、土方开挖过程中,确保边坡稳定,设一名专职人员在作业前作业中进行全方位监护,并做好记录。机械挖土和人工清边修角时起重臂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按合理的顺序挖土,边挖边清,但不准机械和人同时在一 2个地点作业。如夜间施工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挖掘机及车辆必须设专人指挥,照明有漏电保护装置,电线要挂起不准拖地并且保证两名以上电工配合作业施工。

2、作业前要严格检查坑内外,坑边有无危险因素,对施工做业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临边防护:

1、 挖出的土要随挖随时运走,不得在坑边存放。

2、 边坡上部不准堆放弃土和材料设备等,堆放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m,临时材料不得小于2m。

3、 距离坡上线1.5m外用钢管插入地下做立杆搭设0.6 m,1.2 m高两道水平栏杆。

4、 夜间挂红灯警示。(在防护栏杆上部)

5、栏杆刷一米长黑白相间颜色警示。

6、将坑边上散土和活动碎石清理干净。

三、上下通道:

用钢管和桥板搭设人行坡道,坡道必须满足多人同时上下行走,并保证其承载力,坡道底部支撑必须放置在300mm宽的承托板上,不得直接置于土中,坡道要有扶手护栏等齐全的安全设施。不准使用木梯上下,坡道要设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0mm。

四、基坑监护:

设一名专职监护人员,进行全天监测,并做好沉降记录,如发现有松动、变形、裂缝现象,立刻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五、排水措施:

1、 除开挖边坡线外水沟以外,在坡底周边距基坑边缘1m处开挖排水盲沟,宽500mm深300mm的连通坑道通积水坑1m×1m×1m,保证及时用水泵将积水排走,不致浸泡边坡和影响作业。

2、 备有2台水泵和配套的配电箱,开关箱,电线等,使用水泵时,水泵电线不准拖地,仔细检查电缆是否有破损等现象。

3、 备有水靴,雨衣裤。

4、 边坡坡面上如有大量渗水时,应设置过滤层,用草包或沙包防止边坡滑入坑内,随时清理积水坑。

5.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角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干燥密实土不小于3m,松软土不小于5m。

6.为防止坑底扰动,基坑挖好后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工序时,应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六、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持证作业,挂牌负责,定机定人操作。

2、所有进场机械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机械设备完好。

3、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照明,主要通道不留盲点。

4、加强基坑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能报各施工方,并会同维护单位做好应急处理。

七、基坑开挖安全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3、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作业前要全面检查开挖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运行,基坑现场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实;

5、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防止坍塌;

6、基坑周围严禁超荷载堆土、堆放材料设备,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7、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泵机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

8、汽车运土,挖掘机铲土时,应有人指挥,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9、基坑开挖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防护工作;

10、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坑底应及时封闭,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防止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11、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应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包括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12、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

八、雨季、夜间施工措施

1. 防止基坑壁受雨水的浸泡。除作好排水工作外,对险要地段,用彩条防水雨布铺设2m宽防雨带,确保不再出现坍塌现象。

2. 施工用的机械设备要搭好防雨棚;配电箱、柜、板设置防雨罩,电线电缆按规范腾空架设、切实作好漏电短路保护工作。

3. 脚手架及关键部位要有防水浸、防滑措施。

4. 施工现场要搭设雨棚,必要时施工人员应穿防水雨衣,确保施工人员及作业面不受雨淋。

5. 加强雨季施工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后患。

6、土方机械除坡道口外,均不得进入基坑坡顶3.0m以内范围,以免加剧坑周围地表变形。

7、各车辆均应专人驾驶,加强备件备品管理和现场维修,以确保机械车辆正常运行。

8、为保证夜间施工安全,应有充分照明条件,挖掘机周围配备2~3个活动灯架,场内汽车出口、入口均应设置照明灯,出入口设醒目标志。

9、各车辆司机禁止酒后作业,疲劳驾驶,车辆出场后要保证不撒土,不带泥水。

10、土方车出场时应冲洗车轮,严禁将车轮上的泥土带至场外道路。

1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周边环境,如防止扬尘污染,防止水源污染和降低施工噪音等。

12、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以负责现场道路的交通安全及场地车辆进出口的交通安全。

13、挖掘机臂下及其回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14、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进行指挥车辆,运输司机服从现场人员管理。

15、当场外道路发生拥堵现象时,在土方车辆出入口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及疏导。

高空作业安全宣传标语
深基坑防护 第四篇

高空作业安全宣传标语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空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空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理时应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深基坑防护】

9、施工中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2016住建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4篇
深基坑防护 第五篇

第1篇:住建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镇(街)村建站、燃气企业、瓶装液化气分销站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要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工作职责分工。区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质安股、市场股、城建股、监督站、村建站人员为成员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办公室挂靠在局质安股,由质安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燃气检查办公室挂靠在局城建股,由城建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区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区内燃气企业、分销站点及使用燃气餐饮场所。

(二)检查内容:

1、加强对全区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

2、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临边防护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等行为。

3、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4、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5、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强化施工现场渣土车、土方车等各类工程车辆管理,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

6、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

7、各镇(街)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分销站点是否按照关于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有关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调查摸底、用户巡检责任,确保用气安全。对餐饮场所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督促指导经营业主抓紧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是否按要求停止供气,并撤出相关设备设施。

8、各镇(街)、管道燃气公司是否持续开展管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逐条逐项予以整改落实。管道燃气公司是否严格按标准增设燃气管道路面标志,标志应字样醒目、经久耐用、不易损坏,切实保障管网安全运行。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管道燃气公司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并加强日常巡查。

9、各燃气公司、分销站点是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反恐安全措施,切实提高对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10、各燃气公司、分销站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及安全、经营管理标准落实情况;是否加强液化气运输、配送、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是否使用超期未检、不合格或者报废钢瓶,出站钢瓶是否有本企业标志、警示标签和塑封。

11、各镇(街)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分销站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有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有无制定计划,有无上报反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7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8月8日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细化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9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下旬)。及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经验做法,巩固重点整治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各镇街、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扎实开展。

(二)强化整改治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强化督查检查。区安办牵头,监察局及有关主管部门配合,研究制定专门督查方案,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切实做到督查不留死角。10月中旬市、区政府将组织综合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四)强化氛围营造。将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将给予公开曝光。将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各单位要在8月8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和1名联系人;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每周至少报送一篇工作动态信息。

第2篇:创建平安工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活动,以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建设重点,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用工制度完善、民工权益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食品卫生保障等工作相结合;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融入到全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切实保证我市所有建筑工地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员工违法犯罪、不发生涉及项目建设工地问题引发集体越级上访。力争在第一轮的时间内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评体系,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工作,使全市90%以上项目建设工地达到平安标准和要求,创建覆盖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2016年平安创建工作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6月1日至7月30日)

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动员,形成强势舆论氛围,引导全市各单位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积极参与,迅速掀起创建高潮。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执行。

第二阶段:创建攻坚阶段(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大规模的创建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交流会和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市申报省市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按照平安工地创建考评细则(见附件),全部参与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并达到细则要求。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对参与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建筑工地进行考核,考核汇总记录,形成档案;在各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完善提高、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开展回头看,对创建不到位的,限时整改;建立健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实现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奖优罚劣,进行通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创建平安工地责任单位及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本地、本部门2016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市里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牵头,制定“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提出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措施,落实相关人员,明确创建活动责任人,并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全市形成强势舆论氛围。要深入宣传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工作者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对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曝光批评。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要求完成创建、阻碍创建工作开展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以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开展分组包片督察活动和分县(区、管委会)包干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现场督查、现场办公、现场协调等活动,协商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门的视察督查活动。各责任单位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对本系统、本单位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细致的内部督查工作,充分了解、掌握整治任务的进展情况、完成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如实进行工作考评,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

(四)创先争优,树立典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对达到“平安工地”创建要求的工地发放“平安工地”证书,对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建筑工地按照创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平安工地”证书;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创建要求的建筑工地责令停工整顿直至整改符合创建要求。

五、企业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企业和建筑工地设有“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且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及建筑工地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范措施齐全。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情况良好,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到位,设施齐全,施工环境和谐,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安全教育落实到位。建立民工管理档案,每一名新工人在进场前均经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施工工地对操作人员进行每天一次的上岗前班组集中交底。

(五)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未雇佣童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整改率达100%,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七)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工地食堂等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建筑工地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奖惩措施

1.对在多次检查中均符合创建要求的建筑工地加强服务,简化监督、减少日常检查和抽查;优先推荐参加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实施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和抽查,并不得参加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将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列入不良行为公示。

2.每年年底根据平时检查情况提出一批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建筑工地,报市住建局申请市级示范“平安工地”。凡是被评上市级示范“平安工地”的企业,列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做为评定优秀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和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条件之一。

3.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过程中,对存在以下情况或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1)现场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创建活动措施不得力,无“平安工地”创建计划;

(2)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4)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的;

(5)发生一次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6)发生一次5人以上群殴事件,或多次发生3人以上、5人以下群殴事件的;

(7)三次被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整改的,或被责令整改但拒不整改的;

(8)发生其他较大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

(9)多次未及时上报“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相关情况的。

“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是工地管理中的一种新的活动载体,也是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丰富和完善,其对我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市综治委创建“平安工地”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容,落实创建措施,提高创建水平,为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平安”的目标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第3篇: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一)区人民政府各镇街所在地1990年之前(不含1990年)建成的居民住宅。

(二)区人民政府各镇街所在地1990年之后(含1990年)建成的,已出现明显倾斜、裂损(如砌体结构承重墙体的竖向裂缝、承重大梁下墙体的“八”字形裂缝,框架结构柱开裂,梁出现斜向裂缝等)的居民住宅。

(三)各镇街、园区所有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

(四)建设项目征迁安置房。

(五)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居民住宅。

二、排查内容

(一)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注:按照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16版)的规定,1、整体危险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D级,即: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2、局部危险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3、有危险点的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B级,即: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二)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以原公房、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的保障性住房,以及2016年之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检查内容为:是否已经出现明显倾斜、裂损(如砌体结构承重墙体的竖向裂缝、承重大梁下墙体的“八”字形裂缝,框架结构柱开裂,梁出现斜向裂缝等)。

(三)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四)区住建局对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有关文件情况,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层级指导和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勘察、建筑、结构设计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质量。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等重大危险源防控、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现场消防安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预拌砼与预制构件企业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五)对以往已查出但未整改的老楼危楼进行跟踪监管,整改到位。

三、排查职责分工和要求

(一)各镇(街)、工业园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业主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办法、落实实施主体,认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确保部署到位,组织到位,检查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1.各镇(街)、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危险住宅排查;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

2.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在建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住房的质量安全检查和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

3.各镇(街)、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安全排查;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开通热线电话,受理各自辖区内老楼危楼排查工作投诉事宜。

(二)各镇(街)、工业园区要组织社区居委会对本辖区老楼危楼,督促住宅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并汇总上报。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组织危房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员,按照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16版)规定,对老楼危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或安全检测,研究落实处理方案,采取及时维修、改造加固等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坚决采取停用、拆除等措施,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在排查的基础上,在2016年底前建立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做好排查处理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一楼一档”。老楼危楼安全档案内容包括:业主姓名、地址、建设年代、建筑结构、楼层、建筑面积、排查时间、存在问题、危房鉴定等级、处理情况等。

(四)区住建局将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全面自查,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从严处理。我局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统筹安排,科学把握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周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区住建局将认真总结本辖区检查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危旧房安全管理水平。并将检查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四、排查资料上报

本次排查应在2016年7月23日前结束。请各镇(街)、工业园区于2016年7月25日前将本辖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情况书面报告及附表报送区住建局质安股。

(一)上报负责人及联系人。请于7月18日前,将本单位排查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区住建局质安股。

(二)上报排查报告及附表资料。请于7月25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排查报告及附表上报区住建局质安股。

排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排查项目总数;2.存在问题项目总数及名称,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停用、加固、拆除等);3.老楼危楼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4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实际,现就全区住建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质安股。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市专家宣讲团、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正荣时代广场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内容:邀请区政府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活动内容: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动员企业内部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施工企业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营造氛围。将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各新闻单位将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力求实效。各施工企业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5日前报送区住建局质安股。

2016住建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调研报告
深基坑防护 第六篇

自2016年12月1日新的《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和建筑公司负责人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着力抓好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监管力度,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一、具体工作

(一)明确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明确了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二是落实监管责任。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同时,要求建筑施工和燃气企业依法依规成立安全机构,配齐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行业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形成。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局分管领导代表局党组分别与各施工、劳务、专业分包、商砼等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施工企业、燃气营运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落到实处。

(二)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为着力提高行业安全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安全,更加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我们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把新《安全生产法》印制成册,以发放宣传小册子、播放安全生产知识专题片、张贴安全生产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对从事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企业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新法解读。新法实施以来,举办了2次专题培训班,受训人员300人。三是抓好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督促落实“班前安全喊话”、鼓励安全隐患举报等具体措施,从工作细节抓好安全生产。

(三)突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为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我们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业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全方位、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在开展日常检查督导工作外,强化了重大节假日前、事故高发时节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外墙装饰装修工程、脚手架、特种设备、深基坑防护、临时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消防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对全县41个建筑工地,6个燃气营运单位,43辆公交及3个泵站运行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2次,专项检查3次,暗访4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勘验10次,进行项目阶段性安全评价30次,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0余份,停工通知书20余份。排查安全标识不齐全、防护设施缺乏、施工操作不规范、设备检查记录不齐全等安全事故隐患36处。

(四)加强预防,建立安全应急机制

一是督促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预案,配套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强化专、兼职安全救援人员救援处理能力。确保应急抢险力量、装备(人员、机具、消防设施、备用物质等)齐全、充足到位,通讯快捷畅通,24小时待命,一旦遇到险情,迅速出动,有效控制,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全县41处建筑工地、6个燃气营运企业及公交、泵站均有完备的应急救援预案。二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管。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建设工程数字化工地建设工作,对县城区所有在建项目实现了全覆盖,做到了集中监控、分散处置、全面监管。三是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我局收集全县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建立手机联系平台,对安全隐患,极端恶劣天气通过发送短信进行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三是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016年一季度,我局组织县燃气公司进行了专项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检验了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正确处置能力,验证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同时也总结了经验,增强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

(五)严格许可制度,做好安全评价

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价。严格执行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项目安全报监、安全设施“三同时”方案、燃气经营许可资质条件等审查制度,提高了安全生产评估科学水平。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对各建筑企业新办、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了企业监管与项目监管并重的审批制度。对新办证企业,严格检查了企业是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安全设施、经费是否投入到位,以及是否具备新《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对证件延期或变更的企业,除了审查企业所报资料外,还对企业所承建项目进行了抽查,只有在资料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的前提下才允许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或变更。目前共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10家。

(六)强化监督,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了3名专业建设执法人员。与旧法相比,新法进一步加重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县建设监察大队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条例,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自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我局结合“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3个项目予以警告,对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10人次予以教育;立案查处违法分包项目一个,处以罚金人民币9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些成绩,但面对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安全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和执法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项目违法施工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工业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学校等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报监和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无法介入,监控手段无法实施,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较差。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一些高资质的施工企业,管理方式粗放,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投入欠账严重,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项目负责人、监理等安全工作履职较差。一些建设项目模板工程、深基坑开挖、起重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深入,存在规避监管、敷衍了事现象。

三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基本操作技能较差。部分企业安全教育方式老套,往往走过场、搞形式,甚至不进行安全教育,多为应付检查。

四是民用燃气和城市公交等公共领域安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镇乡对燃气安全经营和用户使用的责任不够明确、宣传教育开展不深入,燃气安全设施设备与技术改造、民用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投入不够。部分城市公交存在招手即停现象,出租车、客运班车、私家车等占用公交站台现象突出,公交运营和上下客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构建全过程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交底、承诺和动态管理计分制度,实现安全监督的程序性审查与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法规的原则性与现场监管的可操作性有机结合,严管重罚。

二是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制订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签订标准化工地建设责任书,强化考核监督,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是构建信息化监督体系。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考核、巡查、事故报告、统计分析等工作自动化、信息化办公,并与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和不良记录平台对接,强化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动态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四是构建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按照分级指导、分类实施、全员培训原则,推行全县监督人员、建筑施工管理人员、一线农民工学习机制,促进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五是构建监察执法体系。灵活运用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条文,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开展建筑领域内安全生产的执法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安全生产企业、个人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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