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2016-08-23 11:40:3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共6篇)绿色有机蔬菜宣传材料无公害、绿色与有机的区别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农药和化肥,但不能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绿色有机蔬菜宣传材料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第一篇

无公害、绿色与有机的区别

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

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

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

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农药和

化肥,但不能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

留农药。“无公害”是我国相关部门强制执行

的准入门槛,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蔬菜基本上都达到了无公害标准。

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

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

控制并获得绿

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及相关产品。

绿色食品认证依据的是农业部绿色食品行

业标准。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农药

和化肥,但对用量和残留量的规定通常比无公

害标准要严格。【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我国的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 A级两种。其

中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限量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A A级绿色食品则较为严格地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按照农业部发布的行业标准,A A级绿色食品等同于有机食品。

有机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是纯天然、无

污染、安全营养的食品,也可称为“生态食

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

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有

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

有机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有机化

学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

料添加剂等物质,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物及其产物,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

技术,协调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关系,促进生态平衡,物种的多样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有机农产品在土地生产转型方面有严格规定。考虑到某些物质在环境中会残留相当一段时间,土地从生产其他农产品到生产有机农产品需要2~3年的转换期。

绿色与健康3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第二篇

绿色与健康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药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

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禁用农药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农业部相关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以下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氯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士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二、在蔬菜(含食用菌)、果树(含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禁止使用以下农药: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

在甘蓝上禁止使用氧化乐果,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禁止使用灭多威,在苹果树上禁止使用灭多威、硫丹,在茶树上禁止使用硫丹、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灭多威,在黄瓜和草莓上禁止使用溴甲烷,在花生上禁止使用丁酰肼。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和专供出口产品外,含氟虫腈成分农药制剂禁止用于其他方面。

三、自2013年12月31日起禁止生产氯磺隆所有产品和甲磺隆、胺苯磺隆单剂,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015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甲磺隆和胺苯磺隆的原药及复配制剂,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自2013年12月31日起,禁止生产福美胂和福美甲胂,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毒死蜱和三唑磷。

四、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农药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不能说明购买用途或者用药范围超出农药适用范围的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

农药经营者违反规定在禁止区域内销售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药经营者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等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行农药经营告知制度。农药经营者应当将经营农药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等信息,告知销售区域内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告。农药经营者不得经营没有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以及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药。

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购买剧毒、高毒农药的,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剧毒、高毒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如实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建立销售台账,并要求购买者退回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

农药经营者违反规定,未执行经营告知制度,或者未要求购买者退回和回收剧毒、高毒农药的容器、包装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六、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农药,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故意使用禁用农药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七、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八、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列入国家《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农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九、鼓励、保护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农药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依据举报情况给予奖金奖励,最高奖励为30万元。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山东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531-85121654

山东省农业厅举报电话:0531-81608131;12316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农业厅2014年5月

1

农业政策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公安、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2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培训、技术推广、日常巡查等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工作经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能力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行综合执法。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

绿色与健康

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鼓励和扶持措施,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引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

鼓励农产品生产者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创立农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加快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

3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推行安全清洁生产技术,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产地卫生环境和药物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调查、监测和评价,依法划定和调整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和种类,及时治理、修复被污染的区域,保证农产品产地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制度,有效控制农药、兽药、化肥的使用量。

农业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开展病虫害监测预警预报,推广物理、生物等绿色防控措施,加强对农药、兽药经营者、使用者的培训,提高安全合理用药水平。

第十条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护环境的要求,禁止在全部行政区域内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在作出禁止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第十一条实行农药、兽药经营告知制度。农药、兽药经营者应当将经营农药、

4

兽药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等信息,告知销售区域内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农药、兽药经营者不得经营没有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药、兽药。【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第十二条实行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补贴制度。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财政、农业、林业、畜牧兽医等部门,选定实施补贴的低毒、低残留农药和低残留兽药品种,并制定具体补贴办法和补贴标准。

前款规定的低毒、低残留农药和低残留兽药品种,其生产企业和销售价格由当地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购买剧毒、高毒农药的,必须出

绿色与健康

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剧毒、高毒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如实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建立销售台账,并要求购买者退回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

农药经营者不得向下列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

(一)未成年的;

(二)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 (三)不能说明购买用途或者用药范围超出农药适用范围的。

剧毒、高毒农药容器、包装物由农药经营者回收后送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并由农业主管部门集中销毁。【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第十四条实行集中用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性、大规模病虫害,需要集中使用农药、

5

兽药的,应当安排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实行统一防治,并在统一防治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集中用药防治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农药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储备必要的农药、兽药。

第十五条实行高风险农药、兽药目录管理制度。省人民政府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下列农药、兽药列入高风险目录,并限定其使用区域和农作物品种:

(一)经常发生药害的; (二)易发生人畜中毒的;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三)易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重点监控的农药、兽药。

第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扶持政策,组织农药生产企业开展小宗农作物和特色农作物农药登记试

绿色农产品品宣传标语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第三篇

绿色农产品品宣传标语

★ 安全是幸,健康是福,绿色是岛——幸福岛农产品。

★ 把幸福的味道带给你。

★ 产品任您挑,质量我担保。

★ 城市的给养站——幸福岛。

★ 吃出健康,吃出好生活。

★ 吃得放心,活得开心,幸福欢心。

★ 吃得幸福,源自幸福岛。

★ 春暖花开,我和幸福岛有个约会。

★ 春天来了,你准备好,要“美”起来了吗?

★ 纯天然,吃出健康好身体。

★ 纯天然绿色食品,健康手牵手,幸福你我他。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 大自然的杰作,非一般的收获。

★ 导引幸福,健康有你!

★ 给你一日三餐的幸福——幸福岛农产品。

★ 给您安全健康的食品。

★ 给您带来健康新生活。

★ 呵护我们健康的选择——幸福岛农产品。

★ 黑色食品的摇篮,健康生活的起点。

★ 汇天地精华,康千户万家。

★ 家有幸福岛,幸福自然到。

★ 健康,绿色,共创长寿之道。

★ 健康吃得到,幸福感受到。

★ 健康的食品,幸福岛的农产品!

★ 健康美味,幸福长存。

★ 健康农产品,爱在幸福岛。

★ 健康生活从这里开始。

★ 靠品质赢得信赖,用健康回报厚爱。

★ 来到幸福岛,岛上都是宝。

★ 累了吗?给自己的心灵放个假吧,幸福岛,给你最原始的绿色,给你的身心增加氧气。

★ 莅临幸福岛,健康生活幸福到!

★ 绿色,让健康充满清香!

★ 绿色、安全的幸福岛,健康、快乐的好生活。

★ 绿色的港湾,幸福的摇篮!

★ 绿色的幸福岛,点缀健康生活。

★ 绿色的幸福就是不一样。

★ 绿色好心情,健康好味道。

★ 绿色环保幸福岛,健康长寿活到老。

★ 绿色健康,幸福生活。

★ 绿色健康好味道,所以喜欢幸福岛!

提升农业宣传标语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第四篇

提升农业宣传标语

1、实施战略,摇做大做强安徽农业。

2、抢抓土地整理机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居住环境。

3、土地整理,利国惠民

4、食用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是保障身体健康的前提

5、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满足消费者优质安全需求

6、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促进”三农”发展

7、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摇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9、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摇加速农业国际化进程。

10、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百姓健康

11、科学合理用药,确保食品安全

12、合理利用土地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13、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4、土地整理,机遇难得,积极支持,人人有责。

1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6、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摇强化农业发展基础。

17、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1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9、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你和我

20、全面转型,跨越发展,厚积薄发,加速崛起。

21、加强农业执法,保障消费者权益

22、土地整理,政府投资,群众得实惠。

23、积极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4、农药残留超标蔬菜,一律不得采收上市

25、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6、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27、消费绿色食品,体现健康人生

28、弘扬大包干精神,摇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29、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30、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31、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2、全面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

33、加大监管力度生产合格农产品

3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15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解决途径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第五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质量,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到我们的健康和生命。近几年来,部分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猪肉含有“瘦肉精”等,已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如何营造安全健康的农产品消费环境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解决认识不够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地方由于认识不够到位,忽视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表现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从农产品的生产环节上看,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不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激素等农业投入品。从加工、经营企业者来看,一些企业和经营者唯利是图,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置消费者的人身安危于不顾,不当使用大量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药物,加剧了农产品的有毒有害性。特别是在流通销售环节中,不法企业和商贩在产品上再做手脚,肆无忌惮地推销有毒有害及过期变质食品。从消费者来看,部分消费者对无公害、绿色食用农产品认知度还不高,对无公害、绿色食用农产品相对较高的价格难以接受。“放心菜”优质不优价,势必影响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推广。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农业发展的生命线。去年的禽流感,给很多家禽养殖企业直接或间接造成了巨大损失,我县双佳农牧公司因此在短短几个月里经济损失达到500多万元。同样在去年,我县的柑桔因“甲胺磷风波”在哈尔滨身价大跌,导致石门柑桔在整个东北市场销售疲软,尽管最终证实此事纯属个人捏造,但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挽回。这些事实告诉我们,质量安全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事关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大事,需要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并付出努力。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当前重要的是加强宣传教育。各职能部门应加强配合,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者加强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教育,让他们明白哪些是违法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从而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遵守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要对广大消费者加强农产品安全宣传教育,使他们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对于上市农产品检测结果,除了及时在市场醒目处公布外,可定期汇总,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这样不但可以震慑不法经营者,也能使消费者明白哪些东西可放心购买,哪些东西要谨慎购买。二、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解决方法单一问题。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很多地方采取了“堵”的方法,如制订出台禁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公告,严格检验检测实行市场准入制等等。这种方法存在两大弊端:一是在当前农业执法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容易产生“以罚代管、以案养案”问题;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资经营放开,新产品层出不穷,在既得利益的驱动下,存在“堵不死”的问题。因此,必须在“堵”的同时,注重疏导。据《农民日报》报道,今年中原大地夏收期间,已见不到大片大片焚烧秸秆的现象,政府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禁烧监控。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秸秆可以卖钱。麦收季节有不少农业龙头企业专门收购、加工麦秸,麦农因此而额外多了一笔收入,自然不会焚烧了。这就是堵与疏的两种绝然不同的两种效果。所以说,我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从重堵轻疏中摆脱出来,在禁用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时,也要相应地开发一些实用的绿色、无害农业投入品,群众认可后,就不会去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了。就石门而言,现在是全国柑桔、蔬菜标准化示范区,是全国优势农产品出口绿茶优势区域,已获得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整体认证。要增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份额,就要在“疏”字上多下功夫。可以考虑把几十万亩的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起来,改良土壤或生产饲料;可考虑把九峰实业、双佳农牧的生猪、家禽粪便利用好,解决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的肥料问题,扩大有机肥料的施用量,最终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三、处理好供与求的关系,解决机制不顺问题。近些年来,我们先后实施了“无公害行动”,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客观地说,它们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一旦放松,就有垮下来的危险。这其中的关键是现在还没有形成绿色农业投入品供给机制,而没有绿色农业投入品是难以生产出绿色农产品的。所以说,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建立一种长效的绿色农业投入品供给机制,怎样建立?我认为就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努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利用它们采取“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协会 农户”的经营模式,形成在生产资料上包供、生产技术上包教、生产产品上包销的紧密型经济联合体,最终以优质农资换得优质农产品。我县的双佳农牧、九峰实业、北山牧业、烟草公司、金湘源等企业都与我县农户建立了这样的合作方式,形成了基地发展、农民

2016农业现代化行动实施方案
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第六篇

为加快推进全县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县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省农业厅《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精品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高效、特色精品、休闲养生农业为主攻方向,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今后几年,是农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攻坚时期,也是建设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基地,推动山区经济绿色崛起,赋予了农业现代化新任务新要求;经济结构调整,松商回归创业,创造了农业现代化新机遇新动力;自然与市场风险加剧,资源与环境压力加大,投入与成本持续上升,带来了农业现代化新挑战新困难。通过开展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进一步梳理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组织专项行动,实施重点工程,有利于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有机整合各方资源要素,有序深化各项工作举措,从而为加快农业现代化赢得先机、形成合力、夯实基础、营造氛围。

二、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效生态农业为主攻方向,按照“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供给、保安全、保民生”的总体要求,突出“创新转型、强农富民”主线,大力推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全面提升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层次,不断推动农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逐步实现从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为建设绿色农产品基地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成现代化的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科技应用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到2016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16.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1700元。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切实增强,全县粮食总产量达5.5万吨;蔬菜总产量12万吨,产值1.5亿元;生猪饲养量达到25万头,家禽饲养量200万羽,畜牧业总产值达2.3亿元。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6万亩,总产量5.50万吨,总产值1.30亿元,基本保持持平;茶叶总面积12万亩,总产值6.8亿元,年均增长10%;生猪饲养量25万头,禽饲养量20万羽,总产值2.30亿元,年均增长3.60%;食用菌种植量6000万袋,产值2.15亿元,年均增长2%;水果面积稳定5.50万亩,产量4万吨,产值1.00亿元,年均增长5.92%;蔬菜面积稳定7.0万亩,其中高山蔬菜2.00万亩,蔬菜总产量12万吨,总产值1.5亿元,年均增长7.22%。农业组织化程度得到切实改善,全县新培育年产值超千万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0家,超亿元的2家,扶持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全县培育申报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15家,县级规范化合作社50家,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0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明显提升。动植物疫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100%,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出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98%以上。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切实提升,全县机械总动力达到15-16万千瓦,,茶产业机械化水平要求达到75%以上,其它主要农业产业机械化水平达到30-50%,山区机耕率达到85%以上。建成21个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和5个示范性区域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断完善。

(三)重点任务。围绕上述目标,狠抓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着重推进以产业提升、科技提升、品质提升、主体提升、市场提升为主题的“现代农业五大专项提升行动”:

1、实施产业提升行动。坚持把“两区”建设作为农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平台,整合政策、资金、技术、服务等资源,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主导特色产业优化升级,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同步发展的现代农业。到2016年,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5万亩,着重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农田质量提升、三新技术推广、组织化服务等内容的建设。通过实施将其建设成渠沟通畅、路电成网、农田格式化、土壤养分平衡、栽培模式先进、服务功能齐全的具有现代化农业基础的生产功能区,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粮食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打下坚实基础。深入实施农业“258”工程,到2016年,完成2个省级现代农业(林业)综合区、5个主导产业示范区、11个特色农业精品园设,建成园区面积6000公顷。在此基础上,以现代农业发展为依托,深入实施茶产业提升工程,大力提升高山蔬菜、食用菌、水果、特色养殖等特色产业,积极创建高山蔬菜示范基地,推进食用菌、水果产业提质增效,培育和发展特色养殖业,打响一批农产品特色养殖品牌。

在做优一产的同时,积极开发具有观光、旅游价值的农业资源和农业产品,把农业生产、科技应用、艺术加工和游客参加农事活动等融为一体,着力构建集经济、生态、景观、社会文化功能和游憩保健功能于一体的休闲观光农业,推进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模式。

2、实施科技提升行动。以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等“三新”技术和模式创新为抓手,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提升行动。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县与省农科院的合作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和示范。深入实施种子种苗工程,提高优良品种的供应能力。围绕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逐步建成育秧中心、烘干中心和农机维修中心,逐步实现农机装备数量的合理增长和结构的优化提高。加快农业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农业行业监管、政务办公信息化和智能化农业发展。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构建政府主导力、科技支撑力、农民主体力、社会参与力等“四力合一”的农业公共服务建设机制。不断完善产业首席专家制度,深入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和农技专家联基地、联企业活动。到2016年,建成21个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和5个示范性区域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3、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坚持做大做强品种优、品质高、品牌响的特色产品,从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品牌创建入手,大力推进农产品特色化、精品化,全面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农业执法检查力度,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加大农业标准化推进力度,强化技术培训和推广,深入开展生产记录档案规范化单位评比创建活动,实行农产品标识制度和质量可追溯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知名商标申报,注重培育品牌文化、提升品牌内涵,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品牌建设带动农业产业的优化升级。到2016年,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60%以上,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4、实施主体提升行动。不断创新农业组织化形式,大力培育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业协会等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包括营销、技术、金融等多方面内容的经营性、服务性组织。通过政策引导、产业扶持、技术指导等工作,进一步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基础条件优、产业带动强的龙头企业,使其真正成为牵头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的行业龙头。进一步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规范工作,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产品安全化、社员技能化“五化”建设活动,强化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培育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1家,年销售额1500万元以上的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家,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

5、实施市场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组织和各类农业协会,建立和健全农产品市场和物流体系。根据农业产业布局,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物流体系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培育现代农业物流中心。建立以浙南茶叶市场为中心、8家乡镇茶青市场为骨干、50家县外茶叶直销窗口为依托、50家茶叶网店为补充的茶叶市场网络。大力推进农产品连锁经营,积极开展农产品营销活动,加强农产品宣传,发挥农民信箱系统在组织农产品产销对接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各类农博会、农展会和网上推介会等活动。对农民从事农副产品营销、技术信息服务要坚持低标准收费、高标准服务、快节奏办事。同时,继续通过举办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开展网上营销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和农民搞好产销衔接。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农业现代化发展,把三年行动计划作为农业工作的主抓手,围绕行动安排工作,结合行动落实项目。健全责任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将任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将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大政策扶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三农”工作方针,研究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措施。吸引工商资金、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壮大农业投资规模。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把加强“两区”建设、提高农业现代设施装备水平、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作为财政扶持的重点。

(三)强化机制创新。坚持把改革作为破解农业现代化制约瓶颈、顺利推进三年行动的动力,实行面上改革创新与点上改革试验相结合,全方位加强政策、制度设计,着力构建农业现代化普适性、长效性的制度成果。创新农业经营制度,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合作化、规模化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体系。创新农村产权制度,积极推进农业市场化,引导优质资源要素流向农业,不断激发发展活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能。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使三年行动涉及的政策设计、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更加科学。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目标、意义,特别要对推进现代农业提升行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重点宣传报道,不断强化舆论引导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关心农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深化以“民情地图”促服务为主线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十佳农技干部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农业系统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办实事、鼓实劲,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提高办事效能,形成快捷高效的运转机制,切实担当起三年行动责任。开展农技服务活动农户满意度测评和优秀农技人员评比活动,激发农业干部创先争优意识。加强行风政风建设,积极构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大力弘扬农业部门核心价值观,为三年行动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绿色健康农产品广告语 绿色农产品宣传标语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绿色健康农产品宣传"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577798.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