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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章程

2016-08-24 10:05:4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支部章程(共6篇)党支部章程党支部章程(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认真学习和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带领广大干群积极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进两个文明建设。2、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党支部章程》,供大家学习参考。

党支部章程
党支部章程 第一篇

党支部章程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带领广大干群积极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2、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制定落实党支部任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规划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4、及时研究解决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总结和探索党建工作的规律。

5、党支部“一班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负总责。

6、每年底党支部要对工作情况作全面总结,并在党员大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报告,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评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参加。

2、党建工作例会主要研究党支部自身建设,分析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党建工作例会上,各党小组长要汇报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情况和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情况。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任务要求。

4.支委会在召开例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掌握全面情况,对成绩、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要胸中有数。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求和党支部委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民主性和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支部主要负责

人转告缺席人员。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四)“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要点。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根据支部要求进行组织。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1~2个月上一次党课,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全年不得少于10次,每次党员到会率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五)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支部章程】

1、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

2、党员民主评议要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3、党员民主评议在方法上可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4、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5、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和落实整改措施为主。

6、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员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听取党员意见,不得打击报复。

7、民主评议党员可与每年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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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章程 第二篇

西昌学院艺术

系学生党支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党支部章程】

西昌学院艺术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第二条 组织性质

西昌学院艺术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是由西昌学院党委艺

术系党总支领导、指导下的组织。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 遵循和贯彻党的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党

支部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

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人才。

(二) 作为学院党委、艺术系党总支和行政部门联系

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院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

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系部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

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

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全系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

与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

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和发展各院系,系部党支部的联系,促进党

支部工作开展。【党支部章程】

第二章 组织

和职权

第四条 本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院党委、系党总支部

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五条 部门及职权

(一) 副书记:在系党总支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党支

部的一切工作及时汇报党支部学生工作情况。

(二) 组织部:负责学生党员发展,党员材料的整理

和管理及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的转接盒注册工作,负责干部

干事的招聘、提拔、培训和考核工作,协调党支部各部门的关

系。针对实际情况适当开展一些特色的党组织生活,丰富同学

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 宣传部:对学生党支部开展一系列活动的宣传、

通知,和上级党委文件传达。根据原党委系领导有关统战工作

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并制定工作计划

并实施,负责组织贯彻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

对党的提高而工作,以及基本文化道德宣传。

(四) 纪检部:院系开展的党内大型活动对学生成员

进行考勤,听从调遣,监督并打击有损校园文明的行为,在搞

好部内常规工作的同时,配合并帮助各部在开展活动是的秩序,

负责检查党员学生及其党员预备党员的纪律活动考勤,学期末

负责党员预备党员总德育分,能力分的考评。对团学会工作的

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干部

的考核细则

第六条 考核内容

(一) 考核对象:艺术系学生党支部全体干部及干事。

(二) 考核办法:由各部门相互监督、纪检部按照考

【党支部章程】

核制度进行考核。

(三) 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四) 考核目的:树立形象、创先锋、提高干部队伍

总体战斗力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 惩罚制度:(1)开例会迟到、早退、每次扣操行三分。

如有出现两次无辜迟到早退者,应自觉向学生党支部递交辞职

报告(如需请假,请提前向书记、副书记打电话请假,同意后,

再递交请假条。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 每次活动时,规定该到的部门人员早退、迟到,

每次扣三分。三次者,应自觉向学生党支部递交辞职报告。

(3) 查寝时,如查到党支部成员使用违规电器和夜不

归宿者,请自觉向党支部递交检讨书及保证书并扣操行分五分,

查到两次者,应自觉向学生党支部递交辞职报告。

第八条 奖励制度:(1)一学期内例会无缺席、迟到、早退者,

学期末加操行分十分。

(2)干部本质工作不加分,大型活动除外。

【党支部章程】

(3)大型活动后,酌情加三——五分。

附:党支部干部尽量不要但当社团一把手。

第四章 经

第九条 经费主要来源:(a)党、团组织关于学生活动的专项

经费。

(b)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等合理

收入。

第十条 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五章 附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西昌学院艺术系学生党支部

所有。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09年10月30日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章程 第三篇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2016图书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章程 第四篇

图书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制度之一。“三会”:指的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的是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和由他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主要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接受新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选举或撤销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等。

要求:

1、做好开会的准备工作。开会前,要把会议的内容,开会

的时间、地点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充分酝酿,做好准备。开会时,议题要明确。要由支部会首先提出议案,提交大会讨论。

2、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提示讨论重点,启发党员

【党支部章程】

围绕中心议题,进行充分地讨论。

3、要有议有决。凡经党员大会充分讨论的为题,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明确的决议,对形成的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如果意见分歧,无法统一认识,只要这个问题不是必须马上处理的,就可以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也可以请示上级党委解决。

4、要认真做好记录。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班子,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讨论研究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统-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支部成员召开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等。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应将自己工作的情况定期向支部大会作出报告,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大会作工作报告。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

的需求来确定,一般应是单数,并以三到五人为宜,最多不能超过七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

要求:

1、要有明确的议题。支部委员会召开前要把议题通知各个委员,每次会议议题不要太多,会上紧密围绕议题开展讨论。

2、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中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启发大家深入讨论问题,不要怕提出与自己不同的意见。

3、要议而有决。书记要善于集中委员的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对少数人或个别人的不同意见,要充分考虑,必要急于简单采取表决的方式做出决议。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使大家的思想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以便真正做到集中正确的意见。决议做出以后,还要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并按照各个委员的职责进行分工,以保证决议的贯彻落实。

4、要认真做好记录。

党 小 组 会

党小组会使之党小组召开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也可增加或推迟召开。

主要内容:学习、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的工作;如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发展

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有错误的党员的处分;分析群众的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

要求:

1、确定内容,做好准备。开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量好党小组会的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也可以与组内部分党员商定,并将议题事先通知小组每个党员,让党员做好准备。

2、抓住中心、组织讨论。每次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开展讨论,防止漫无边际,离题太远。党小组长还要善于启发、引导,防止会议冷场。

3、统一思想,归纳小结。讨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党小组长应让大家反复讨论,力求按照党的原则做到思想统一。每次党小组会,在结束前要归纳小结。

4、要认真做好笔记。

党 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上好党课,是党的基层组织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基层党支部一般每两个月或三个月上一次党课。

主要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基本教材,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及形势任务教育等为重点,结合各

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本单位和党内思想实际,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教育。

要求:

1、党课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正面教育为主,教育者先受教育,分类分层次教育的原则,在教育内容的确定上,要注意思想性、计划性、系统性和独立性。首先要突出思想教育,要把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同时要结合党员的实际,对党员进行一些业务、科技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

2、党课教育要有规划。基层党委每年要制订出党课教育计划,党支部应根据上级的计划,结合支部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党课教育时间、内容等,并抓好落实。

3、党课教育要不断改进方法,注重提高质量。要区分教育层次与对象,因人施教,做到通俗易懂,重点明确,联系实际,以理服人。针对学课内容要组织党员进行讨论,领会精神实质,联系自己的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党校,采取电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党课质量。

4、参加听党课教育的人员包括所有党员,同时还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旁听。

5、党课的教员一般由在同级党组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

任。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讲党课。党课教员要认真备课讲好党课。

图书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2]

为加强图书馆党总支(支部)建设,保证总支(支部)的正常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学校党委党建目标管理的要求,保证党建目标管理的落实,特制定图书馆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总支(支部)的基本制度之一,“三会”指的是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 一课”指的是按时上党课。

一 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每次参加大会的党员要达到80%以上,并及时向因故未参加大会的党员传达会议精神和学习补课。

党员大会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以指导全体党员的行动。

2、组织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机关工委及院党委的决定、决议、通知、规定、工作部署、领导重要讲话等文件。

3、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党规党法。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育。

4、结合本单位实际 , 制定支部工作的计划 。

5、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

6、党员内部进行思想交流 ,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7、发展新党员和表彰处分党员的决定。

8、支部换届选举。

9、上级党组织布置任务。

二 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

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书记主持。出席会议支委人数超过半数以上才能召开。做到召开会后给未到会的委员及时通报情况。

总支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基本内容:

1、学习、讨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

2、研究讨论、决定总支(支部)职责范围内的日常重要工作。

3、结合本总支(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对党总支(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打算,对组织生活的内容定期提出要求。

4、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自身建设。

5、定期汇报、交流、总结、检查各委员按分工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讨论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6、对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党员的奖惩、党员管理等工作,适时研究讨论。

7、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三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每次党小组参加的党员人数要达到80%以上,并作好参加会议党员的考勤登记。党小组长认真主持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党小组长每月向支部汇报一次小组会及本小组内党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另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党小组会的基本内容:

1、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党员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的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表扬好人好事等。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3、安排、落实党支部交给小组的各项任务。

4、讨论、通过需党小组决定的党务工作。

5、及时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活动情况,开展互相谈心活动。

6、党小组会要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着重解决党员的思想作风上的问题。

7、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 党课

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同时,要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课活动,及时组织党员收看电视党教片。党课要系统讲解党的章程、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在一定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的文件,进行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党课的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注意正确性、针对性、生动性。

每次参加上党课的党员要占党员总数的80%以上。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讨论,谈学习收获。

总之,“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提高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015交通局党支部学习党章活动自查报告
党支部章程 第五篇

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县纪检《关于深入开展学党章、找差距、促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对照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标准和党章的具体要求,交通局党支部党员认真地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剖析查找领导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交通局党支部于4月6日—10日对学习党章活动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主要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查是否增强党的观念。学好党章,要在上下增强党的观念功夫。交通局党支部各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及其必读篇目,深刻地理解了为什么在新时期学习党章的意义及对党的性质宗旨、组织制度、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规定,增强了对党的归属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定地相信党、拥护党、依靠党、捍卫党。

2、查是否增强党员意识。学好党章,要在增强党员意识上下功夫。交通局党支部各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及其必读篇目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条件、党员权利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规定,牢记党员身分,铭记党员标准,自觉对照检查,克服缺点错误,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

3、查是否强化党章的权威。学好党章,要在强化党章的权威意识上下功夫。交通局党支部各党员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党章是我们党全部活动的总章程,是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在党的生活中具有最高效力。牢固树立党章权威,着力提高严格依照党章办事的能力,始终做到在党章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始终将自己置于党章的制约和监督之下。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模范遵守党章。

4、查是否加强了党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党章篇幅不长,但每段内容、每个观点甚至每句话,都是以科学的理论和宝贵的实践经验作支撑的,经过了高度概括和提炼,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交通局党支部把学习党章摆上重要位置,并制定专项计划,明确了学习重点,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读与精读相结合,听取党员领导干部、相互讨论交流心得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自觉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学、反复读,细心领会,深入思考,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真正达到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目的,是党员干部队当当的要求进一步明确。

5、查是否做好“结合”这篇文章上下功夫。学习党章,要在做好“结合”这篇文章上下功夫。交通局党支部把学习党章同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的其他篇目,同学习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一系列重大决策,加深理解党章在党的指导思想上与时俱进,在加强党的建设上开拓创新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我局各党员认识到了认真学习和履行党章,是对每个党员的毕生要求。交通局党支部党员不仅要把学好党章贯穿于这次教育活动的始终,而且要以这次学习的收获作为良好开端,把今后的学习与业务工作搞得更好。同时个党员也认识到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学习好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

通过严格的自查,我们认为我单位的学习党章的各方面的工作,做到了组织严密、方法灵活、扎实有效,各项工作任务均较好完成,达到了县委提出的要求,总体来看,交通局党支部学习党章活动情况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真正做到了一手抓学习党章,一手抓职能的各项工作,以学习党章为契机促进交通事业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了两不误、双促进。

2016教育党支部承诺书
党支部章程 第六篇

教育党支部承诺书

为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我基层党组织决心努力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建设。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努力提高党员素质,使党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使党员业务精湛、甘于奉献,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县教育体育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履行好党组织在统领师生思想、推进事业发展、协调各方利益、服务人民群众、建设党员队伍、发挥党内民-主等各项工作职能,制度健全,机制顺畅,管理到位。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来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学校。让老师们努力做到: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6、争创良好的工作业绩。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工作业绩突出。

7、树立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学校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郑重承诺:

1、 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政,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大力实施“堡垒工程”,把学校支部建设成为组织有力、运行规范、群众满意的组织。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党员做到“三个表率”,即:勤于学习,创新破难的表率;恪尽职守,敬业高效的表率;情系学生,服务奉献的表率。

4、在党员中推行党员承诺制,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员联系卡,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名党员每年要联系1个班级和1名群众教师,帮助2名学习或生活困难的学生,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支部结合实际确定系列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5、推动科学发展,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以“创服务品牌,办满意教育”为抓手,以“立足岗位比作为,创先争优当先锋”为实践载体,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队伍。

6、在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全体党员要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和道德品质修养,密切联系群众,遵守社会公德,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7、开展建立“学科党小组”活动。设置“语文学科党小组”、 “数学学科党小组”和 “综合学科党小组”,把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融为一体,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幼儿园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实验幼儿园党支部根据杏花岭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打造特色幼儿园,”这一主题,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支部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公开承诺:

一、比学习:举办“实幼第五届书香校园阅读节”具体开展“四个一”活动:每位党员要精读一本书,写一篇读后感,交流一篇学习心得,上报一篇通讯稿件。

二、比党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一次党课(6月),作一次讲座(10月),坚持每周党员义务轮流值班日,坚持每月5日党员为幼儿奉献日。

三、比服务:做强国际象棋品牌,做亮校园环境卫生,做实幼儿课程标准,做细优质服务内容。

四、比创新:通过开辟实验幼儿园中国幼儿在线家园共育网站丰富教育内涵,形成“一园一特色,一校一品牌”

五、比业绩:牢记党员自己的身份和责任,把园所环境做亮,把优质服务作细,把岗位工作做实,把特色品牌做强,以实际行动争做表率,以实绩实效争当先进。

六、争先进: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做到“十个争创”,打造园所品牌,创建特色幼儿园。 以上是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做出的郑重承诺,请大家给予监督。

乡镇教育党支部公开服务承诺书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党支部建设是新形势下对我们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为此,学校党支部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学校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学校党支部庄严承诺:

1.加强学校组织建设,切实履行职能作用。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

2.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xx-xx”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和动态,探索新时期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做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坚强核心。

4.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促进教师、学生、学校和-谐发展。

5.领导和组织党员努力学政治、学好党章及党内的有关文件等,积极在教职工中宣传党的基本性质,做好新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全体党员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

7.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健康,抓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

8.热情为师生服务,工作中勇挑重担,责任明确,分工合作,努力干事,踏实做人。

9.发扬党的实事求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教学第一线,善于听取教职工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10.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1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杜绝任何向学生乱收费的行为,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办学行为,不违规收费,不出现有违师德行为,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让家长满意。

12.抓好工会、少先队等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领导教代会工作,发挥老同志的积极作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我们将主动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兑现我们的承诺,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学校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为了深入开展“戴党微、亮身份、作表率,创先争优促发展”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党支部庄严承诺:

1、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增强队伍活力,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务公开制度,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意识、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创新意识和群众意识;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道德修养,明确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每一位成员的作用。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民-主、务实、效能、群众拥护的有战斗力的班子。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学习型基层党组织。认真钻研党建业务知识,完善学习制度。在本年度组织党员参加党课教育活动、党员专题教育报告会。健全“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每学期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大会,每学年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实现支部常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做好支部资料文档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规范组织发展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发展程序,认真履行手续,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把好培养教育关、考察关、审批关。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到培训有计划,培养措施到位。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谨慎发展,认真搞好组织发展工作。

4、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一个党员一面旗帜长效活动,落实党员责任区制度,抓好党员示范性和先进性教育。

5、密切党群、干群联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发扬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7.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建全领导机构,强化教师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的落实。做到: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禁私自调课停课,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并进行作业内容的选定,严禁有偿家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8、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全体党员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

我校党支部将自觉接受上级和全体教师的监督,抓好学校各项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

教育系统党支部书记廉政承诺书

本人谨以个人名义,郑重向上级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作出以下承诺,并自觉自愿接受监督。

一、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自觉抵制跑官要官歪风。

二、坚决拒收钱物。凡是送钱、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局纪委;不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或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奖金、补贴。

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参与公-款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报销应该由个人及配偶或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

四、坚决反对以权谋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五、带头遵纪守法。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承诺人:x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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