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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2016-08-24 12:09:0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共6篇)2016强化法治质监建设工作方案2016强化法治质监建设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加强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有效提升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质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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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强化法治质监建设工作方案
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一篇

2016强化法治质监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加强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有效提升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质监的目标:

1、法制教育扎实深入,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

2、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建立,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

3、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健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4、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5、行政监督制约和行政问责机制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

6、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程序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健全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加大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力度,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的制定工作,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讲座,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要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记入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纳入公务员考核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体系。

2、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努力营造宪法至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将依法行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行政权力、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切实遵守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的行为准则。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保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健全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涉及本部门事业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事项,事前都要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专家咨询、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单位、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必要时举行听证会。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经过本单位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要建立和完善突发、紧急事件的决策程序制度。除突发、紧急事件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用

程序规范决策工作,用程序提升决策质量。

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要研究建立重大决策跟踪了解、评估的工作机制。对已发布执行的重大决策,要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适时对决策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于违法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并完善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理制度。要杜绝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模式。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依据、明确职责、定岗定责、检查考核、落实奖惩”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要组织对依法授权开展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法律依据、事项和程序重新进行梳理,查找一些不适应、不符合和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现象,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将法定职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及执法人员。要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考核、错案责任追究等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市质监部门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或者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本部门法制科室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地方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查和备案。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要经过听证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优化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健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现场审查(核查)、审核和批准、观察员和审查员委派、行政许可公开以及行政许可责任考核追究等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快推进网上电子审批,落实行政许可“八公开”,规范行政许可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强化“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严格岗位责任追究。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使用法定执法文书,保证规范执法。要规范裁量权的行使,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样处理;遵守过罚相当原则,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保证公正执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保证文明执法。要继续开展“和谐执法,阳光办案”实践活动,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以依法行政、以理服人为基本要求,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基础,以网上办案、开门审案为手段,以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载体,逐步构建完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和公开。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将本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本部门行政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

6、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在转变执法管理方式,提高执法管理效能,打造执法信息平台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案”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动态管理”系统,做到依法优化、统一规范、高效便民,杜绝暗箱操作,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统一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未通过考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内部定期培训、委派培训、自学等有效形式,加强质监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学习,加强办案实践技巧的研讨学习,加强廉政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整体执法水平。结合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司法考试培训班,鼓励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8、规范技术机构检验行为。全市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管理,规范技术机构的检验行为,促使其依法办事、依法检验、依法运营。要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监督,建立监督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技术机构建立健全检验管理检验制度和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检验人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做到检验合法、程序规范、数据准确,促进技术机构健康发展。

(四)、加强行政监督问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市质监部门应当健全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考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责任指标考评、案卷评查、问卷调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作用,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部门负责人离职审计等工作,有效保障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2、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监督所反映的问题,要迅速组织研究、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大力推动行政监察、行政复议、审计等监督方式的衔接,建立科学的行政问责机制。要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对行政监督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直至本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质量安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作用,大力倡导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要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认真调解。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对依法不属于调解范围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解释,告知其法定解决途径。要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对当事人通过信访方式反映的行政纠纷等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清是非,

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限要求向当事人反馈意见。要研究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实现“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

2、加强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全市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在防范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及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要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手段办理复议案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增强复议决定的公信力。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需要纠正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予以纠正。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要确认违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庇护。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市质监部门要建立行政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需要出庭应诉的,要指派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必要时,单位负责人要出庭应诉。对本部门法律素质高并有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要作为行政诉讼代理人重点培养。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保证行政争议的依法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市局、开发区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局直属机构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日常事务,包括组织实施、情况通报、信息反馈、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监督考核等工作。

各县局、开发区分局以及市局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成立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至少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部署工作时明确依法行政任务、检查工作时过问依法行政情况、指导工作时提出依法行政要求,把建设法治质监工作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保障基础

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法制机构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质监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建设法治质监中发挥参谋、助手、顾问作用。县级质监部门要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专职法制工作人员须经法制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制队伍。要舍得投入,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后勤保障。

(三)加强行政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全市质监部门要积极推进质监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确定应当公开、可以公开和不得公开的事项。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对公众申请公开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质监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要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和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要加强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建设,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咨询。根据实际条件,要设立电子信息屏、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场所和设施,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四)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增强保障能力

全市质监部门要把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工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依法理顺政企关系、政事关系,完善干部人事、财务管理、业务监管等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法治质监建设的全面推进。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核任用制度。对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自觉和善于依法办事、在坚持依法办事上做出实绩的优秀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全市质监部门要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质量月”、“法律六进”和“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等普法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支持法治质监建设,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加强监督,抓好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以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则》职责分工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和对口监督。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系统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七)加强总结,有效推动法治质监建设

各单位要定期总结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局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对依法行政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随时上报。通过典型引路,促使全市质监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深刻领会法治思想、法治价值观、法治精神的内涵,使法治成为我们依法行政的准则,使之成为质监干部职工守法、依法行使职权的自我意识和自觉行为,将法治质监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2016年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方案
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二篇

2016年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方案

根据2016年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暨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市系列法治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2016年全市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第十三届三次全扩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社会管理创新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努力将法治建设的触角延伸到企业的每一个角落,为构建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法治企业的创建活动在全市所有企业中展开,重点抓好200人以上的骨干企业。通过努力,法治企业创建的达标率确保在去年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法治企业合格单位创建工作确保走在市同行的前列。指导培育好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晨牌药业有限公司、英力科技公司等典型。

三、实施步骤

6月份,各单位督促企业制定好年度创建方案、充实完善创建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并对照创建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10月底,各单位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发改委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份,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复查、综合评估,并将复查结果和拟定达标单位名单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备案。

四、法治企业创建工作规范

(一)环境建设

1.张贴1-2条宣传标语:例如“大力开展法治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2.设置厂务公开栏,栏内主要内容:

①厂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配以负责人照片、联系电话;

②企业年度工作指标任务;

③企业重大事项公告、重大活动通知;

④企业职工上月(或本月)工资福利发放情况(工资表)、职工社会保险办理及险费缴纳情况(参保职工名单、上月或本月缴费凭证);

⑤职工评先受奖及处罚、解除劳动关系情况。

3.开设法制宣传栏:粘贴最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摘编、法制漫画等。

(二)制度建设

1.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2.企业职代会制度或章程;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学法制度、年度学法计划;

4.企业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网络、责任制度;

5.其它应当依法建立的制度。

(三)阵地建设

1.建有职工法治学校或职工法制教育活动室,并做到有企业普法工作领导组组织、有教育培训制度,有普法资料(法律知识读本、宣传小册子及职工维权明白卡、有普法教员,有日常活动资料);【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2、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设立职工维权站(挂靠工会办公室),有组织、有制度、有活动、有工作台帐;【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四)法治活动

1.建立落实职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

2.开展集体协商活动,企职双方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等专项集体协议;

3.做好职工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五)台帐资料

1.上述有关工作形成的台帐资料;

2.本企业“法治企业”推进工作领导(指导)机构、日常会议记录(参加上级有关会议记录,本企业领导组议事记录等);

3.年度创建活动计划及小结;

4.其它相关台帐资料。

五、创建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分工专人负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加大人财物的有效投入,努力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要经常分析形势,努力探讨创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及其他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寻求创建的新思路,创造出新的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法治企业新成效。

2、加强交流沟通。要围绕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和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坚持“条块结合、齐创共建”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信息交流,经常通报工作情况,要多与企业沟通,适时指导企业创建工作,帮助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难题,从而形成良性互动、协力共建的工作局面。

3、注重典型培育。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培植出具有各自特色的先进典型,力争在市乃至全省推广。在培育典型过程中,各单位要按规范建立好创建台帐,督促其做好日常资料的积累。同时,要注重典型引路,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全面推开法治创建工作。

4、营造创建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在醒目位置制作公益广告牌,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图板,发公开信、自办文艺节目等,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法治企业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以夺取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更大的成绩。

2016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法制宣传和法治实事惠民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法治建设推进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按照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行政相对人树立食品药品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经营,促进提高社会公正诚信度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工作措施

认真按照《区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常新法治办〔2016〕1号)要求,充分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忠于法律、执法为民,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风范,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努力打造一支“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监管队伍。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遵循行政处罚法定、公正、公平、过罚相当的原则,围绕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等,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当事人阐明案件涉及的法律、事实和情节等事由,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凡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既严格执法,又以理服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

(三)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政务公开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做到各项工作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监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阳光政务”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讨论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六)加强执法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通过自查、互查、查看台帐、调阅卷宗、调查问卷、现场检查等方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行政相对人、企信通短信问答、发放《机关公务人员公务行为反馈表》等方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察活动。

(七)抓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高效办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100%。办好法治惠民实事,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争创法治惠民优秀实事项目。

(八)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法治大讲堂”等活动,以及利用分局网站《法制宣传》、《政策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栏目,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诉求、依法维权,用好法律武器,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提高认识阶段(2月下旬—3月中旬)

做好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深入发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合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8月)

按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0月)

及时收集开展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和提高,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计划,并整改落实到位。

(四)迎检测评阶段(11月—12月)

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努力提高群众认知度,为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组领导、科室负责、上下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保障力度。落实好专项活动各项保障,确保组织、人员、经费和效果“四到位”,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各科室要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在综合协调、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等重点工作环节,身体力行,充分履职,彰显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注意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促进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2016推进法治街道建设工作方案
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四篇

为进一步推进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依据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特制订街道法治建设实施方案,请街道各部门、各社区、管委会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依法治疆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重点突出,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深入推进街道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街道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街道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平安和谐街道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6年—2020年,基本实现法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街道党工委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率100%;依法行政体系和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权力、义务及负面清单街道部门公示率100%;群众遵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率100%;社区全面开展居民自治。居委会自治组织健全,全年应为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的事项,以自治方式开展率60%;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覆盖率100%,达标率50%。

二、组织保障机制

(一)成立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法治建设全面工作;副组长为具体责任人。所需经费由从街道2016年预算列支,足额保障。

(二)建立健全党群及行政系统法制机构(法制人员)

1、在党群办设立法制岗位,专职负责党群系统依法执政工作。

2、在行政办设立法制岗位,专职负责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三、具体任务

(一)街道党工委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率100%。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凡涉及街道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事先公示、专家论证。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决策制定程序,落实决策实施后评估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采用听证会、恳谈会或专家咨询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依法公开决策结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1、建立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

2、对重大事项进行划分;

3、建立重大事项律师参与机制。

【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党群办

完成时限:1—4月建立机制。4—12月组织完成重大事项民主决策。11月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进行评估。

(二)依法行政体系和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权力及负面清单,街道部门公示率100%。

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继续简政放权,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设定的管理、收费、罚处项目,一律予以取消。

1、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制定“负面清单”管理研究方案,组织实施。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行政办

完成时限:1—12月

(三)群众尊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率100%。

大力实施法治宣传工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魅力”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网页)、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等作用,重点宣传涉及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宣传,全年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广泛宣传区委政府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保障民生维护民权的工作措施。

1、各部门开展街道机关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

2、各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月、宪法日开展妇女、儿童、残疾人保护等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

3、引导涉访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综治办

完成时限:1—12月

(四)社区全面开展居民自治。居委会自治组织健全,全年应为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的事项,以自治方式开展率60%。

1、对现有社区自治制度进行梳理完善;

2、规范社区六大委员会工作制度与职责;

3、以自治方式组织开展活动;

4、对社区自治工作开展情况检查。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行政办

完成时限:1—12月

(五)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覆盖率100%,达标率50%。

1、组织各社区制定创建实施方案;

2、召开动员会,组织开展申报活动;

3、考核验收阶段,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检查;

4、总结、表彰。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街道司法所

完成时限:1—12月

2016审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3篇
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为进一步推动审计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建设进程,坚持“依法审计,执审为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惠民措施,努力推进审计事业发展,为全市奋力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实践,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审计和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审计良好工作环境。

1.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活动,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为落实法治建设做好基础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审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2.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律宣传。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审计(调查)项目,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省审计条例》《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宣传,一方面使被审计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要使被审计单位充分认识到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自觉遵守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3.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积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我市举办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审计基本制度,通过学习宣传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结合实际,积极运用报纸、网站、电视等宣传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审计机关普法和审计工作及其成效进行宣传,以增进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4.加强对审计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内容,并结合当前审计工作的中心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审计人员全年累计学法不少于40课时,全年个人学法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

5.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二)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建立健全全程执法控制体系。坚持以《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审计程序,狠抓关键环节,严格业务操作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

【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2.完善各项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构建防腐保廉体系中的作用,有效增强审计的预警功能;完善社保基金联网审计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与社保部门的协商配合,促进社保基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加强与组织、编办等“三责联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规范审计内容,探索审计方法,努力形成审计合力;健全完善由纪检、组织部门牵头,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常态管理。

3.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增加审计执法透明度。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探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规范公告的程序、内容、形式,切实提高公告的质量,确保准确无误;加强和引导审计宣传,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4.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审计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继续夯实审计证据等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要根据新规定制定修改审计业务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审计业务会议、质量检查、审计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

5.完善审计项目复核和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复核与审理的职责、程序,强化审计项目质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创新业务部门的现场复核与法规部门审理的工作方式,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水平。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1.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切实做到单位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有效,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

2.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和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切实做到干部任用的公开、公平、民主、科学。

3.建立管理公开机制,切实推进管理事务公开。明确公开程序,广泛采取简便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重大人事决策、资产管理决策、内部考核制度等涉及全体审计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及时主动在机关内部公开。

4.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不断探索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审计机关“八不准”纪律和《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培养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切实推行“一岗双责”廉政责任制,严格落实岗位廉政责任。

(四)切实加强审计监督,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1.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审计,在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审计监督,揭露和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自觉遵守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

2.认真对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标准,分类逐项寻找审计切入点,积极跟进全市五个“十大工程”和85个重点项目审计,服务领导宏观决策。

3.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功能,切实增强审计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进一步突出民本审计,合理安排“民生项目”审计,加强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资金的监督,保障党委、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4.加强社保联网审计,通过对各类基金、民生资金的审计及调查,反映资金在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社保体系、促进资金安全、规范基金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参考依据和可靠信息,更好地发挥审计为民服务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法治工作的重大事项,确保法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注重培养法治建设队伍。根据需要充实法治机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利用外部法律资源,聘请相关的法律专家,积极开展审计法治化建设工作。

(三)加强审计法治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审计专业报刊杂志和网站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审计法治信息化建设,构建法治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审计人员学法提供条件;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的联系,主动协调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治建设活动。

(四)注重法治建设材料积累。按照规范要求和法治建设工作各项考核标准,扎实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资料的收集、做好分类、整理,确保台账资料健全,积极反映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第2篇

根据《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年”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审计实际,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我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年”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执审为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大力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努力使审计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发挥审计应有的作用。

二、工作要点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审计工作重点。一要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关注政府性资金的总体规模、收支结构,促进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促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二要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加强对投资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项目的审计力度,反映和揭露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减少损失浪费,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加强国有企业审计,关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等,防范融资风险,促进创新发展;四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关注资金使用效益和领导干部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中的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守责。

(二)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发挥审计执法效益。一要完善重大指导项目审议、行政指导评估、行政指导监督等制度,确保审计指导工作规范运行。二要在审计职能范围内,对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巡查监管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违法行为行政纠错、重大案件行政回访等工作实施不同的行政指导,加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具体到各类审计事项中:在深化财政预决算审计中加强审计行政指导,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在企业资产负债审计中,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要加强审计行政指导,促进建设单位提高政府公共工程项目的管理质量和投资效益;在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审计行政指导,促进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社会效应。一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活动,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通过网上在线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树立审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二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律宣传。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审计(调查)项目,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省审计条例》、《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宣传,使被审计单位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树立自觉遵守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三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方式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并将普及审计知识、解读审计法律、宣传审计工作与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的共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审计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四)大力推进审务公开,加大监督力度。一要以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为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政务网、局域网的内容进行完善和更新,确保符合法规要求;二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完善网络、热线等方式在内的民意反应机制,对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三要坚持和创新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审计透明度,促进依法审计,营造共同监督的社会氛围。

(五)着力加强审计整改,发挥审计功效。一要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构建防腐保廉体系中的作用,有效增强审计的预警功能;二要完善社保基金联网审计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与社保部门的协商配合,促进社保基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三要加强与组织、编办等“三责联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规范审计内容,探索审计方法,努力形成审计合力;四要健全完善由纪检、组织部门牵头,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常态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审计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一要严格规范文件。既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努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又要加强对其审查把关,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合法授权,设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要坚决纠正或撤销;二要加强行政复议,确定熟悉行政业务又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有效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三要加强审计执法制度建设,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做到责任到具体岗位、追究到具体人。同时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督导、行政执法问题内部通报、警示诫勉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平、公正、高效。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保证民主决策。按照《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要求,修订和完善机关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结合审计部门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责,量化、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使用范围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其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坚持开展内部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定期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实施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要把科学审计理念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把审计监督的最终目标切实转移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和促进发展,发挥审计的预警作用和建设性作用上来,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按照实际情况,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开展以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局机关要根据年度计划,结合审计实际,制定相应的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或意见,并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局将组织对实施方案意见及依法行政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与评估,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对贯彻落实不力,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予以追究责任。

(三)注重积累,规范台帐。平时工作中要注重依法行政工作的材料积累,按照规范要求及各项考核标准,扎实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资料的收集、做好分类、整理,确保台账资料健全,如实反映依法行政工作成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第3篇

2016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市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全面提升审计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服务和促进作用。2016年我市审计项目计划拟安排51个,其中市本级项目46个,市级以上条线项目5个。具体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

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加强财政管理为核心,以政府预算审计为纽带,围绕公共财政这条主线,对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将安排市财政局、地税局和港区,重点对财政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调整预算执行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同时开展财政货币资金管理情况的专项调查,关注财政资金管理绩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将安排公安局、水利局、文广新局等7个单位,主要是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重点检查单位预算编制、预算追加等合理性、合法性以及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镇级财政决算审计。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财政管理的有效性为重点,关注地方政府性负债和财政安全,今年安排双凤镇、璜泾镇2个单位2016年度的财政决算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和资源分配权等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重点关注民生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内部管理控制等内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与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情况。同时,根据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十五项规定的要求,今年项目审计中将重点加强对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促进相关单位厉行勤俭节约。根据组织部委托,列入今年审计项目计划的有15个,其中离任审计13个,任中审计2个。

三、企业审计

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开展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根据政府交办,今年安排软件园等2个公司的资产负债审计。同时,为促进国有企业规范运作,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今年将开展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行政运行成本的专项调查。

四、专题、专项类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精心组织实施条线审计项目。根据2016年审计署、省审计厅项目计划,我局将同步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农村村庄环境整治专项审计等4个项目,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财政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以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加强对政府产业引导类资金、社会保障和民生类专项资金(基金)的审计,确保资金(基金)专款专用,促进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安排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拆迁资金、农场专业合作社生态奖补资金等9个专项类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做好社保联网审计及信息系统审计

继续做好社保基金联网审计,充分利用已经成熟的社保联网审计系统进行数据分析,促进社保经办机构管好、用好基金,推动社会保险制度健康发展。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技术在审计工作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今年将对文广新局图书馆系统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检测系统可靠性、完整性和效益性,促进信息系统安全、稳定、有效、持续地运行。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围绕政府投资建设重点,加强对本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实事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项目的审计力度。今年计划对应急水源地工程等5个重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七浦塘拓浚整治工程、科教新城科技信息产业园工程等8个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同时,结合全市近几年政府投资审计的总体情况,今年将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反映和揭露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减少损失浪费,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6强化法治质监建设工作方案
公安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加强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有效提升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质监的目标:

1、法制教育扎实深入,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

2、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建立,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

3、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健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4、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5、行政监督制约和行政问责机制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

6、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程序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健全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加大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力度,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的制定工作,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讲座,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要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记入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纳入公务员考核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体系。

2、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努力营造宪法至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将依法行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行政权力、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切实遵守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的行为准则。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保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健全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涉及本部门事业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事项,事前都要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专家咨询、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单位、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必要时举行听证会。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经过本单位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要建立和完善突发、紧急事件的决策程序制度。除突发、紧急事件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用程序规范决策工作,用程序提升决策质量。

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要研究建立重大决策跟踪了解、评估的工作机制。对已发布执行的重大决策,要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适时对决策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于违法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并完善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理制度。要杜绝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模式。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依据、明确职责、定岗定责、检查考核、落实奖惩”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要组织对依法授权开展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法律依据、事项和程序重新进行梳理,查找一些不适应、不符合和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现象,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将法定职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及执法人员。要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考核、错案责任追究等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市质监部门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或者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本部门法制科室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地方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查和备案。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要经过听证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优化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健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现场审查(核查)、审核和批准、观察员和审查员委派、行政许可公开以及行政许可责任考核追究等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快推进网上电子审批,落实行政许可“八公开”,规范行政许可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强化“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严格岗位责任追究。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使用法定执法文书,保证规范执法。要规范裁量权的行使,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样处理;遵守过罚相当原则,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保证公正执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保证文明执法。要继续开展“和谐执法,阳光办案”实践活动,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以依法行政、以理服人为基本要求,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基础,以网上办案、开门审案为手段,以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载体,逐步构建完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和公开。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将本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本部门行政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

6、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在转变执法管理方式,提高执法管理效能,打造执法信息平台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案”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动态管理”系统,做到依法优化、统一规范、高效便民,杜绝暗箱操作,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统一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未通过考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内部定期培训、委派培训、自学等有效形式,加强质监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学习,加强办案实践技巧的研讨学习,加强廉政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整体执法水平。结合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司法考试培训班,鼓励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8、规范技术机构检验行为。全市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管理,规范技术机构的检验行为,促使其依法办事、依法检验、依法运营。要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监督,建立监督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技术机构建立健全检验管理检验制度和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检验人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做到检验合法、程序规范、数据准确,促进技术机构健康发展。

(四)、加强行政监督问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市质监部门应当健全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考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责任指标考评、案卷评查、问卷调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作用,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部门负责人离职审计等工作,有效保障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2、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监督所反映的问题,要迅速组织研究、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大力推动行政监察、行政复议、审计等监督方式的衔接,建立科学的行政问责机制。要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对行政监督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直至本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质量安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作用,大力倡导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要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认真调解。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对依法不属于调解范围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解释,告知其法定解决途径。要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对当事人通过信访方式反映的行政纠纷等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清是非,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限要求向当事人反馈意见。要研究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实现“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

2、加强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全市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在防范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及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要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手段办理复议案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增强复议决定的公信力。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需要纠正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予以纠正。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要确认违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庇护。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市质监部门要建立行政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需要出庭应诉的,要指派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必要时,单位负责人要出庭应诉。对本部门法律素质高并有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要作为行政诉讼代理人重点培养。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保证行政争议的依法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市局、开发区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局直属机构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日常事务,包括组织实施、情况通报、信息反馈、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监督考核等工作。

各县局、开发区分局以及市局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成立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至少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部署工作时明确依法行政任务、检查工作时过问依法行政情况、指导工作时提出依法行政要求,把建设法治质监工作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保障基础

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法制机构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质监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建设法治质监中发挥参谋、助手、顾问作用。县级质监部门要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专职法制工作人员须经法制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制队伍。要舍得投入,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后勤保障。

(三)加强行政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全市质监部门要积极推进质监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确定应当公开、可以公开和不得公开的事项。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对公众申请公开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质监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要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和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要加强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建设,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咨询。根据实际条件,要设立电子信息屏、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场所和设施,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四)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增强保障能力

全市质监部门要把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工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依法理顺政企关系、政事关系,完善干部人事、财务管理、业务监管等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法治质监建设的全面推进。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核任用制度。对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自觉和善于依法办事、在坚持依法办事上做出实绩的优秀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全市质监部门要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质量月”、“法律六进”和“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等普法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支持法治质监建设,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加强监督,抓好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以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则》职责分工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和对口监督。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系统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七)加强总结,有效推动法治质监建设

各单位要定期总结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局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对依法行政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随时上报。通过典型引路,促使全市质监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深刻领会法治思想、法治价值观、法治精神的内涵,使法治成为我们依法行政的准则,使之成为质监干部职工守法、依法行使职权的自我意识和自觉行为,将法治质监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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