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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6-08-25 11:06:5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201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2016***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2016年***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2016***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在***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

篇一: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2016***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6年***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2016***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提升***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力争2016年***会期间。***会内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

二、监管机构

成立***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分队。

队 长: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队长:韩 副市长

张 副市长

张 市政府秘书长

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白 市食品药监局局长

冯 市农委主任

丁 市质监局局长

赵 市工商局局长

蒿 市商务局局长

杨 市水务局局长

李 市粮食局局长【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 市工信委副主任

刘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 市编办副主任

郝 市法制办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

按照“责任到人、驻点监控、依法监督、服务指导”的原则,负责规范***会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监控餐饮服务环节原材料采购、储存条件、加工过程、餐具洗消、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食品留样,实施现场快速检测,配合进行食品抽验,迅速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完成每日数据信息报送,保障***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6年6月30日至9月10日)

1、监督指导***会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园区餐饮服务单位应与园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分队签订《2016***会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会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生产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检查和记录,并报***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分队备案。

2、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体检工作。

强化***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会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2016年度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率达100%。

3、开展***会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

对***会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全面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采样监测和验收评估,针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出具《现场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会议进行期间(2016年9月11日至10月15日)

1、加强对***会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围绕食品安全目标,突出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管,对食品加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重点监督内容:

(1)审查食谱,对高风险食品进行重点监督,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提出改进或更换建议; (2)食品原料采购进货符合规定要求;

(3)烹调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并保持足够时间;

(4)生熟食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5)凉菜、裱花蛋糕加工制作符合卫生要求;

(6)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容器、餐饮具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7)烹调后的食品应当尽快使用,在安全温度和时间内存放,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温度下存放;

(8)食品从业人员无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

(9)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按规定洗手消毒;

(10)环境卫生整洁,避免苍蝇、蟑螂、老鼠污染食品;

(11)食品留样符合规定要求。

2、开展食品安全现场监测工作。驻点食品安全监督人员每天按要求对餐饮加工经营场所进行食品中心温度、冷藏设施温度、兽药残留、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表面洁净度等现场快速检测,每月按计划或按实际情况协助市食品药监检验所对冷荤凉菜等食品成品进行采样抽检。

3、每日按要求填写监督检查记录,上报监督信息,实行食品安全事故“零报告制”。

(三)总结阶段(2016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全面总结***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得失,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大型活动保障工作积累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16年***会是展示中国综合实力和政府形象的一次盛会,确保食品安全是保证***会成功举办的重要基础。做好***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国家荣誉,体现到政府的执政能力,展示***形象的一次良好机会。***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本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政治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在***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分队的统一领导下,做到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具体落实,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统一标准,依法监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方案对***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职责。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科学监管,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岗前培训,统一

标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高效运转。

(三)强化服务,监督指导。

【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服务指导为主,监督处罚为辅,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与指导,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抓好落实。

篇二: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

质检总局负责落实十四项具体工作 本报讯 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5月11日发出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的通知,对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工作安排》从健全法规标准入手,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监管体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工作安排》将今年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突出重点问题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11个大的方面,每个方面又分解成为多项具体工作,其中14项具体工作由质检总局单独或参与负责落实。

质检总局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在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方面,包括加快标识管理、监督检查、网络食品经营、特殊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目录管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国家口岸食品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在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方面,包括加快制修订一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废止、修订其他相关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公布工作机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工作与监管执法工作的衔接。

在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方面,则包括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提高冷链物流水平。在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方面,包括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整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数据,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加强应急工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改革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管机制和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制度。

在突出重点问题综合整治方面,包括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进口食用植物油、养殖水产品、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在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方面,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措施;实施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开展食品相关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肉类、蔬菜、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包括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支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强化基层检验检测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推进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立项和平台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尽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共享;推动内陆地区进口食品指定口岸建设,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篇三: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6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食安办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市县食安办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全县上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之机,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推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和消费维权,提高师生员工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0日至22日。

四、宣传内容

(一)紧扣宣传周活动主题,加强宣传贯彻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各校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

(二)宣传遵法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三)宣传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业约束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培养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

(四)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等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树立科学、理性的食品消费观念。强化道德观念教育,倡导诚信从业风气,普及信用文化知识,着力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形成主体责任和道德诚信意识。

(五)突出抓好食品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各校要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堂、小卖部、营养餐的从业及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使依法、规范经营成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不断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食堂、小卖部、营养餐从业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促进食堂、小卖部、营养餐食品安全管控能力不断提高。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准确、全面地报道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形势和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充分报道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宣传形式

1.举行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各校要在宣传周活动启动之际,组织举行本校的学校食品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动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争当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志愿者;号召校园商家根据自身实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启动仪式前后可因地制宜安排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展示、资料发放、现场咨询等活动。

2.在校园媒体上开设学校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充分发挥校园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信息公布栏、班级黑板报等校园信息平台上开辟《食品安全知多少》、《食品安全小常识》等专题节目、专栏报道,通过食堂消费体验、小记者采访、专家点评等媒体表现手法,展现食品安全领域热点解析、谣言破解、热门常识等多元话题,建立食品安全正面宣传长效阵地。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食品消费集中场所要悬挂、张贴主题标语、海报,指导学校师生员工树立健康、节约的饮食理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

3.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主题活动。邀请师生、家长、社会人士到学校食堂进行实地参观,宣传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及成效,提升消费信心。

4.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科普教育。以校内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演讲、专题展览、组织咨询、印发科普读物、参观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

5.开设专家讲座活动。主动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专家、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等讲座。为合法的社会公益组织进入校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供帮助。

6.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文明窗口的示范作用和广大师生对家庭、社区、社会的联动影响效应,组织学校志愿者利用休息日深入村社、街道开展食品安全义务宣传活动。

7.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强化对学校伙食工作从业者、校内小卖部经营者等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加强专项培训,完善管理措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8.开展“校园商家承诺活动”,号召校内商家发起诚信倡议,签署经营承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9.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在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学校要联系乡(镇)卫生院食品监管员组成检查组,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一次检查。一查校园内餐饮、食堂各项卫生制度是否落实;二查校园内食堂、小卖部等饮食场所是否规范;三查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是否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严格按照中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重大意义,由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靠前抓,要按照主题内容和要求,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校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主题,增强宣传实效,要注意提高宣传周活动的群众性和实效性,把握广大公众的兴趣习惯,采用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突出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创新活动形式。要树立敢于创新的宣传周活动风格,积极实践社会化的宣传策划和推广手法。要注意把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规律,激发公众主动参与观点表达和体会分享,形成更具群众基础、更加贴近生活的互动式传播。要切实提高宣传文案设计能力,积极应用制图制像等可视化技术,增强内容表现力和感染力。

篇四: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6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夯实基础、平稳过渡

坚持把基础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责任落实、提升监管能力等,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体系。针对体制改革的实际,以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落实为目标做好各方面衔接。

(一)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以辖区监管实际出发,结合食品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建立完善监管职责分工、监管责任落实、生产许可、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等食品生产监管制度。

(二)着力提升监管能力

采取理论培训、现场指导、跟班学习等形式,对新从事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审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的基础培训,还要进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监督抽检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提升培训。

(三)强化信息化监管成效

积极配合上级做好新开发的食品生产监管系统试运行工作,积极学习、挖掘新系统在日常监管信息处理、归纳中的功能,形成有效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系统开发部门的沟通交流,借助信息化提高监管成效。

(四)做好各方衔接

做好监管职能的移交、监管资料的交接、相关工作的协作配合、相关信息的及时沟通。加强与上下级监管部门相关精神的对接,问题的沟通,工作的协调落实。加强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机构、食品检验机构的衔接,确保生产许可的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技术审查工作和日常监督抽检、风险排查等检验工作及时、平稳、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加强风险防控

(一)严格生产许可

1.加强许可审查力量建设。配合做好事业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到位后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查力量不削弱,管理制度不弱化,运作机制不错乱。

2.完善生产许可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审查、变更等工作要求。细化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内容,加强企业组织机构建设、管理人员配备的审查,及生产场所、产品品种是否如实申报的核查,进一步提高现场核查质量。

3.强化许可工作质量监督。继续严格落实证前抽查制度,组织开展许可工作质量专项检查,推动许可工作更加规范实施。

4.加大食品生产许可退出力度。生产许可到期未延续的按月予以注销,生产必备条件无法持续保持且逾期未改的予以撤销,连续两次省级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制假售假、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予以吊销,提供虚假材料申办食品生产许可的,1年内不再受理其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二)强化食品风险防控

1.加大风险信息收集力度。建立行业“潜规则”收集机制,明确人员分工负责,与相关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建立紧密联系机制,及时收集各食品行业“潜规则”,及时掌握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信息。

2.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风险。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根据风险信息收集情况,采取监督检查、产品抽检、安全监测等手段,排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及重金属残留超标、掺杂掺假及生产过程控制不规范等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治理,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加强突出问题整治

1.开展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根据“打两非治源头”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广泛收集线索,并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开展大排查,取缔一批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2.开展重点产品整治。对风险较高或抽检中易发现问题的乳制品、饮用水、食用油、肉制品等重点产品持续开展整治,着力治理微生物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问题。

3.开展塑化剂排查整治。采取监督抽查、安全监测等形式,继续对白酒、黄酒、配制酒、食用油等产品开展排查,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产品开展治理。

4.开展标签标识专项治理。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标注不真实、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

(四)深化食品小作坊监管

1.完善小作坊食品目录。在2016年的调查摸底情况基础上,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产品品种、类别进行梳理,将辖区量大面广的低风险传统食品纳入食品小作坊目录。

2.推进小作坊核准工作。加强对小作坊业主业务指导、设立示范点等措施,加快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小作坊密集加工区等重点区域的核准工作。

3.加大小作坊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对超过规定时限未办证的重点区域的无证小作坊进行查处,并在市场、餐饮、食堂等流通消费环节实施准入管理,禁止无证产品用于经营。同时,取缔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

三、严格监管、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严格监督检查

创新检查形式,对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均采取“四不两直”,即不事先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直奔企业、直插生产加工现场的形式,严厉查处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加工食品、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办理许可手续及原辅材料进货查验未落实等违法行为。

(二)严格产品抽检

1.建立监督抽检工作机制。与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建立密切协作工作机制,确保抽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2.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依据企业、产品及其项目的风险程度,以发现问题为目标,以排查“两超一非”、农兽药及重金属残留超标、掺杂掺假、微生物超标为重点,以季度为周期,分别制定抽检计划,对一般企业实行覆盖抽检、重点企业加强抽检、问题企业跟踪抽检,提高监督抽检的有效性。

3.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完善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制度,建立确认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第一时间,收到检验机构将不合格信息(检验报告)第一时间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封存企业库存问题产品,异议复检期间,不停止上述措施落实的机制。

(三)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强化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收集整理近年来省、市及其他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同时要求企业法人进行取证前教育培训,对全部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业主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做到对食品违法行为“不敢为”、“不想为”、“不愿为”。

2.培训主要生产从业者。一是对已取得关键岗位证书的人员进行年度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主要内容是新颁布实施的食品生产工作规范。二是会同乡镇政府对食品生产小作坊业主进行培训,并督促其按照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完善生产必备条件,依照规范组织生产加工。

3.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实行分类推进,鼓励、推动大型企业及有条件的中型企业建立信息化电子追溯系统,进一步规范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可追溯台帐记录,其中,肉制品、白酒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今年全部实现可追溯。

4.研究建立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借鉴药品监管经验,选择白酒、肉制品等食品企业为试点,稳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

四、发挥各方作用、推动共治共管

充分发挥食品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建立全社会共治共管格局。

1.发挥相关部门作用。建立食品安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和资源共享,及时反馈信息,互提工作建议,会商解决问题。

2.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行业协作,支持协会发挥行业监督、协调、管理和引导作用,支持行业制订行规行约,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及时反映企业和消费者诉求,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3.发挥社会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宣传,加强信息报送。着力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篇五: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6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中指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广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覆盖农村、社区、学校等区域。根据我区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为加快德安赶超发展强工兴城提供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全面落实《区2016-2016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三进六个一”活动,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每年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有一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播出一条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组织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学校每个学期开辟一堂饮食用药安全课。广工作更加全面、更加协调、更加科学,走在全省全市前列,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使我区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等。

(二)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成效。

(三)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四)举办假劣食品药品展览,制作展板和食品药品真假标本。

(五)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开通12331投诉举报电话,解答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疑问,听取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六)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些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例。

三、主要形式

结合我区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举行食品药品安全“三进六个一”活动启动仪式。

(二)制作宣传标语并在农村、社区和学校等人员聚集处悬挂。宣传标语:“谨慎使用抗生素”、“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健康长城”、“群策群力加强食品安全一心一意构建美好家庭”、“把好食品安全关健康快乐人人欢”、“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等,每月选择宣传主题口号进行一次集中宣传,覆盖率达到60%。

(三)食品药品安全有机结合起来,以“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为载体,构建长期有效的品牌效应。组织有关专家到农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原则上使用国家局统一编写的讲座资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写讲座补充资料,国家局讲座资料可从活动网站下载。

(四)通过开设咨询台、专题讲座、展示假劣食品药品样品、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及科普展览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

(五)与学校联合开设课堂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开展农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在各农村、社区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在农村和社区开展了数字电影公益宣传活动,即在农村和社区放映电影前,先为观众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寓宣传片。2016年-2016年,每年播放场数不低于50场。

(七)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积极组织农村、社区和学校参加国家、省、市局举办的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竞赛,进一步丰富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区局成立“三进六个一”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三进六个一”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争取教育、广电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宣传合力,促进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务实求效。要结合当前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药品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等工作,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要总结以往宣传咨询活动经验,创新宣传手段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吸引力,要积极争取各新闻媒体的重视,加强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扩大宣传活动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方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

(三)、建立机制,及时总结。在2016-2016期间,要根据活动开展实际情况,及时归纳总结,突出亮点,完善不足,建立长效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机制。要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相关文字、照片等资料归类建档,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活动情况总结报市局办公室。

第2篇

为切实解决影响我区食品药品经济发展环境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问题,巩固近年来机关效能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局班子研究,决定从2016年5月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主题,以提高行政效能、推动项目建设为目标,以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为主要手段,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问题,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奋起赶超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

(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通过媒体发公告,征集群众意见,鼓励群众举报,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结果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治成效由群众评价,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在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凡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纠正的,从轻从宽处理或不予追究。凡不如实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查证属实或检查发现的,将从重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科室和单位领导责任。

(四)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坚持举报必查、有案必办,严肃查处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同时,对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基层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优先条件。

(五)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在严肃处理“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各种有利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创新、载体创建、优化服务等活动的开展。

三、目标任务【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其工作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评价有全面提升,干部为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有普遍提高。

其主要任务,就是要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存在的“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重点是整治以下9种行为:

1、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读不耐心的;

2、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已对社会公开承诺且无特殊理由不兑现,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工作纪律涣散、秩序混乱,无故空岗、缺岗,出现工作时间不务正业,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等问题的;

4、办事拖拉,超出办结时限,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

5、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以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

6、执法动机不纯,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

7、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的;

8、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各行其事、为所欲为的;

9、其它影响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坏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从2016年5月开始至2016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5月10日)。

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征集“小鬼难缠”及“吃拿卡要”问题线索,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6月5日)。

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从重点整治的9个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开展“四查四纠”即:查思想,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意识牢不牢,纠正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查办事效率,看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效率高不高,纠正疲塌拖拉、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查依法行政,看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严不严,纠正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的衙门作风;查廉洁自律,看自身形象,纠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廉行为。各股室要在6月1日前把查摆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6日-9月30日)。

结合市局餐饮食品“三级责任、四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以及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痕迹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召开集中整治“小鬼难缠”专项活动座谈会,广泛邀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行业代表,以及社会监督员参加,听取意见,促进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小鬼难缠”及“吃拿卡要”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股室要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从“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是否依然存在、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违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防止“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的措施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是否形成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小鬼难缠’、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负责整治活动的指导、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的措施、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机关效能制度,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科学细化岗位风险,完善岗位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实行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痕迹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三)强化工作实效。各股室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将专项整治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强化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要强化工作举措,围绕《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按照活动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股室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小鬼难缠”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一经发现,即予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股室领导责任,实现追究效果最大化,力促行政提速、服务提质。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股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互配合,深入发动群众,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组织,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大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努力形成改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良好氛围。

第3篇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以下简称“四非”)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利用近五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等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

为确保打击有力、政策统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经营者的产品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

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

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

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

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九十四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

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

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

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不搞一阵风,务求实效。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两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8月中旬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应在9月10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

1、我区在组织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对个别重点案件线索开展“飞行检查”和暗访,实施组织监督抽检,重点检测违法添加、重金属和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

2、综合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制定“辖区内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进行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6月5日前,将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整理出来上报市局。

3、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四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制作相应检查笔录、保存相关证据、依法研究处理。对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和可疑产品应立即予以查封或暂控,涉及非法添加和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应及时将产品有关信息整理出来。

(二)案件查办阶段,主要任务是:

1、各股室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案件查处工作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2、各股室要按要求完成监督检查任务,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报送监督检查、处理结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

1、各股室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方式明确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全区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总的要求是:摸清底数,不留死角,严格执法,加大宣传。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举全区之力,打好攻坚战。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我区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股室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有机构、有人员、有措施、有效果。

(二)落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吊销许可证件的必须按程序吊销、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防止“以罚代刑”,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加强工作纪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于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监督执法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股室要按照市局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新闻纪律,规范信息发布。专项行动期间,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统一上报,不得随意在网站、媒体发布;涉及重大案件的信息。同时,要充分发挥12331全国统一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加强举报投诉奖励规定的宣传,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股室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实施方案和工作联络人员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在专项行动期间,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对符合撤销、吊销、注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许可的,及时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篇六: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6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4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结构

为确保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区食品药监局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内容

(一)抽检

在辖区围内选择自制熟肉制品、餐饮具、自制饮料等7个必检品种和凉拌菜(含沙拉)、盒饭2个限选品种(附件1)。第一期计划抽验38批次,第二期计划抽验49批次,第三期计划抽验49批次,第四期计划抽验40批次;早餐工程计划抽验4批次(2月-11月),总计200批次。

(二)快速检测

根据抽检批次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快检标准以抽检(次)比率15%为准,快速检测分别于2016年4月25日、5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以季报告形式上报食品监管科。

四、工作安排

(一)抽检范围

按照2016年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附件1)和2016年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工作分解表(附件2)进行样品采集,抽检场所应尽量覆盖各种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及放心早餐为抽检重点。

(二)抽检实施

抽样工作人员要按照抽样计划的时间安排实施抽样,采样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相关规范操作实施,避免包装破损或外部污染,将符合要求的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市食品药品检验,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

(三)抽检时间

本次监督抽检的抽样任务除早餐工程外分四次实施完成,第一期4月1日-4月30日;第二期5月10日-6月10日;第三期7月1日-8月10日;第四期9月20日-10月30日;早餐工程抽样任务从(2月到11月)分10个月实施完成,共200批次;(一个月抽样5个品种,共20批次)。

五、抽检要求

(一)采样前准备

采样人员应了解采样目的,并做好采样文书、工具、容器、仪器设备、材料和试剂的准备工作,工具与容器应保持清洁干燥。

(二)样品采集

采样时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其他任何费用。采样过程中要认真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样记录(附件3)和样品信息登记表(附件4),并将样品封存,粘贴封签。

(三)采样具体操作要求

1.自制熟肉制品:每批次样品取50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2.自制饮料:以餐饮店内同一品种自制饮料为一个抽样单位。每批次样品取1000ml,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包装容器中密封。

3.节日食品:采取无菌采样,装于无菌包装或无菌容器中。元宵(生)每批次样品一式五份,每份取250g;月饼每批次样品取750g;粽子(熟)每批次样品一式五份,每份取500g;。

4.自制蛋糕类(含裱花):每批次样品取75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5.早餐工程:采取无菌采样,装于无菌包装或无菌容器中。豆浆类每批次样品取750g;粥品类每批次样品取375g;酸菜包每批次样品取750g;紫薯热狗每批次样品取750g;酸豇豆肉末夹饼每批次样品取375g。

6.煎炸用植物油:包括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每个样本一式三份,每份样品取100ml,用洁净干燥的容器密封包装。

7.餐饮具:抽样对象为各餐饮单位同一批次(若为集中消毒餐饮,则需要同生产单位、同类型等级、同生产日期为同一批次)的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8.辣椒酱(粉):每批次样品取305g,其中205g作为检样,100g作为备样,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9.盒饭:所抽取样品应为同一批次(加工时间相同为同一批次)。每批次样品取50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饭菜分开取样)。采样和样品传递时应确保包装的完整性。

10.凉拌菜:每批次样品取50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四)送检

采样完成后,检样、备样统一送检验机构封存。抽取的样品应当严格按照样品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特性,或其标签标识上注明的储运条件储藏运输,以确保样品在检测前的完整性和原始性。盛装样品的容器或包装要牢固,不易破碎;运输工具要求清洁卫生,无污染,防止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和损害。

六、工作要求【2016推进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明确责任,积极开展。

高度重视监督抽验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监督抽验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

(二)严格抽验程序,确保抽验质量。

要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程序实施抽样,所抽样品一律购买,对抽取的样品要按相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实施现场封样,并做好采样记录;要详细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采样记录(附件3)和样品信息登记表(附件4),要求追溯来源的样品要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确保抽验工作合法、合理和符合程序,并按照预定时限完成抽验任务。

(三)按时报送结果,及时查处问题。

按时完成抽验样品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食品监管科,并对抽检产品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第2篇

一、总体部署

(一)统筹兼顾,分类抽检

为提高抽样检验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需要,食品抽样检验分为日常监督抽检、专项监督抽检。其中日常监督抽检是指依据相关抽检标准和抽检计划开展的抽样检验;专项监督抽检是根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需要而组织开展的不定期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将借助各类快速检测仪器、试剂,对蔬菜、乳制品等保质期短、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食品和农产品进行的质量监督筛查。

(二)覆盖全面,突出重点

食品抽样检验要以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为重点,同时涵盖其他类食品。在抽检对象上,以超市卖场和集贸、批发市场销售的食品为主;在检验指标上,以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为主。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抽样地点和数量,均衡分布,使抽样结果能全面反映辖区食品安全的整体状况。同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的不同,增加“高风险”食品及重点地区的抽检频次、抽检数量和检测项目。

(三)科学严谨,注重实效

严格按照抽检计划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工作,确保程序合法、数据客观、记录清晰。把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和食品安全状况,适时调整抽样检验工作计划,进一步增强抽样检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予以处理。

二、抽检任务

(一)2016年食品抽样检验任务由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各单位全年抽样检验不得少于240批(次),每月抽样检验不少于20批(次)。区水务局、区食品药监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对各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区食安委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根据食品的消费数量和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将食品分为Ⅰ类、Ⅱ类。

1.Ⅰ类食品主要指粮食(大米、面粉)、蔬菜(叶菜)、熟食制品、豆制品(非发酵型豆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与群众关系密切,每日必须消费或消费量大的食品。

2.Ⅱ类食品是指酒类等群众消费量相对较低的食品。

(二)为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食安委办的统一安排,依据部门职责,制定食品抽检计划,将检测设备应用到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去。检测要以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Ⅰ类食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亚硝酸盐、吊白块、甲醛、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项目的快速检测(各类食品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1)。

(三)其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

1.各级食品质量公报中的不安全食品;

2.市场流通量较大的食品品种;

3.易变质、保质期限短的食品品种;

4.已发现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品种;

5.其他监督管理需要进行抽检的食品品种。

三、抽检范围

主要对辖区内的蔬菜批发市场、食堂、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单位及场所进行抽样检验。

四、任务分工

(一)区食安委办任务

1.制定全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组织各部门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

2.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并将抽样检验作为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年底考核指标。

3.对各部门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定期作出抽样检验情况汇报,上报相关部门,同时对检测结果进行实时公开。

(二)各部门任务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由食品安全监测评价中心及各监管部门完成。抽样任务按月完成,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任务的95%,保证在12月底完成全年全部抽样检验任务。

2.配合区食安委办完成辖区内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和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制定部门年度抽样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对抽样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按季度将检验结果上报区食安委办(汇报模板见附件2)。

3.对于检验中发现的或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区食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抽样及时有效,每半月至少抽样一次。

(二)抽检应详细登记采样信息,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尽快进行检验检测,详细登记检验结果,并按季度将检验结果上报区食安委办。检验结果必须准确、规范、及时、不得隐瞒或篡改,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应送检至上级部门进行检测核实,并及时汇报情况。

(三)抽检工作必须做到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及时查处问题,按时报送总结。

(四)抽检点应尽量覆盖各种涉及食品安全的单位及场所,以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农贸市场为重点抽检对象。抽验过程中,要避免重复抽验,原则上同一场所的食品不得重复抽检。

(五)抽样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程序和准则购买样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检测。

(六)承担监督抽检任务的部门要认真做好样品信息和检测数据的登记工作,按季度准确汇总抽检信息及抽检结果。

第3篇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应急督查机制

(一)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集实时监控、信息互通、电子地图、数字档案、企业电子台帐为一体的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效能。

(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会议制度、文件制度、联络员制度、报告制度、通报制度、信息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和奖励制度、督察督办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统一、协调、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为开展综合协调工作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三)夯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突出食品安全工作指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落实。

(四)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明确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和预警机制,规范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举行不同级别的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行政指挥人员和相关专家两支队伍,构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责任追究。做到报告及时、反应迅速,控制有力、处置得当。

(五)巩固食品安全整顿成效。在巩固两年食品安全整顿成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结合整顿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围绕消费群体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抓好重点难点行业领域的整治规范工作。

二、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六)建立健全无证经营餐饮经营单位区、街、社区三级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区无证中小餐饮经营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积极发挥各街道办事处能动优势,推进落实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辖区无证中小餐饮单位的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中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七)稳步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巩固餐饮业“百日提升”及迎世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辖区小餐饮企业“回访”力度,把餐饮监管工作逐步向街坊小巷、城乡结合部位和校园周边延伸拓展。针对市民消费者反映和关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搞好餐饮整治和提升工作,特别是重大节日、敏感时期、重要阶段要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八)严格落实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严格标准,把好准入门槛,开展餐饮单位量化评比工作,加强全区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争取用2年时间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抓好餐饮业常态化管理,集中抓好餐饮服务业食品及原辅料采购、托幼机构、餐厨垃圾等日常监管,引导餐饮企业自觉维护店容店貌、保持店面整洁,确保餐饮企业监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九)强化餐饮环节食品稽查。强化稽查执法,有计划、逐街道对辖区餐饮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监督各餐饮单位合法经营,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严格落实操作规范,保证食品质量,切实加强自律,确保餐饮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加大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企业抽查力度,为公众创建安全良好的饮食环境。

三、加强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过渡时期保健食品经营延续许可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详细的专柜登记检查记录,初步建立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备查资料档案。

(十一)认真做好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工作。严格保健品经营许可及现场勘址。切实开展保健食品市场食品安全整顿、保健用品经营企业检查整顿、宾馆(酒店)客用化妆品专项检查等多项专项整治,及时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及化妆品经营企业。

四、扎实抓好药械质量监管

(十二)切实做好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机制,做好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情况调查。开展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加快推进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配送、使用过程监管。加强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设备和运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十三)强化“两网”建设。选准配强“两网”协管员、信息员,严格按照街办协管员、村级信息员的具体职责,做好对“两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和方案,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完善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举报奖励制度。

(十四)推进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做好对药械安全信用信息的采集,按照监管相对人一企一档的原则,完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基础档案。开展辖区内药械零售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发挥信用管理对企业的约束和监督作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十五)积极开展“放心药店”创建工作。在2016年创建基础上,继续完善“放心药店”现场验收标准,不断巩固和提高验收工作水平,对验收合格的药店进行“放心药店”授牌,达到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坚持标准、全面推进的目标,提升药械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

(十六)加强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强化药品分级分类管理,继续做好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和GSp认证工作;规范处方药和“两非”药品经营行为,确保药械经营和使用不出问题。

(十七)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开展打击“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开展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中药饮片、抗菌药物、疫苗检查力度,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的专项检查,开展体外诊断药品经营行为、驻店药师在职在岗履行职责的专项检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生产经营秩序行为。

(十八)科学合理开展药品抽验。按照及时性与均衡性相接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药品抽验计划,按月分配抽验任务。将日常监督检查与抽验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使药品抽验工作在改进中得到加强。及时对药品抽验完成情况进行小结,促使各项抽验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十九)加大案件和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坚决查处。加大对相关企业和产品的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及化妆品的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

五、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新闻宣传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

(二十)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全局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

(二十一)加强公众监督。围绕全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及区“六五”普法规划,采取发放宣传单、召开培训会、组织食品药品企业相互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要通过表彰一批先进单位,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经营者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能力,促进辖区餐饮单位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高监管人员依法执政能力、从业人员守法自律意识、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二十二)加强新闻宣传。重视党务政务信息报送,强化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道意识,完善考评及奖励机制,将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信息采用数量和质量。建立工作信息平台,实现及时沟通、资源共享和协作监管的业务信息工作格局。

六、抓好机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增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学习典型、赶超先进活动,营造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和精神面貌。

(二十四)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监督,严格执行绩效考评、行政问责、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依法廉洁办案,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环境氛围,不断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二十五)认真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食品药监系统“十条禁令”要求,积极做好重点环节、重点审批、敏感审批中的纪律监察工作,对百姓投诉举报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在全局开展“正行风、树形象、有作为”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稳步发展。

(二十六)抓好机关建设。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形成了“机关环境整洁、机关文化丰富、机关秩序文明”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促进干部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扎实做好维稳、应急工作,不断提升机关建设水平。

第4篇

一、2016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局在市食品药监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以改革创新,科学求实的态度,深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使辖区药品监管工作逐步规范,群众安全用药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一)全面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提高企业的行业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016年初,我局组织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召开诚信经营工作会,与辖区内企业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并组织百家企业开展“诚信经商、和谐共赢、共创美好”签名和诚信经营宣誓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不仅极大程度上宣传了诚信经营的重大意义,而且促进了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经商的理念,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大力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针对区药品生产企业多,零售药店多,监管范围广,监管难度大的特点,为了做好监管工作,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我局在监管工作中始终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更新监管理念,强化监管措施,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涉药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为使药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我局同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在承诺书中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为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信念。2016年5月,我局专题召开了区零售药店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并为企业制订了《区药品零售企业十条禁令》和《安全用药温馨提示》制度牌,并要求辖区内所有药店上墙悬挂,从而强化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建立了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统一、规范的企业信用档案,要求生产经营企业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实行企业季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把产品质量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社会。针对辖区2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办法,使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达到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5家社区服务中心(站)被市食品药监局授予“规范药房示范单位”。

(三)下大力狠抓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为了进一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在药品流通监管中,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方针,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每年我局都在节日期间开展了执法检查,保证了重大时期不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我局还按照市、区有关专项整治统一部署的要求,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多次检查,净化了药械经营市场,提高了群众对购药环境的满意率。去年为做好迎接国庆六十周年工作,确保国庆前后药品安全工作,我局专门制订了有关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积极有效地开展检查工作,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2016年,我局还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代。全年共查处各类案件10余起,罚没款共计90000余元。

去年6月,我局还协同地方派出所,端掉了一个非法收购、生产、销售中药材的制假窝点,受到了群众赞誉。

(四)认真做好药店行政初审工作。去年是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年,可以说申请开店的企业多,要求换证的企业更多,为认真做好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核工作,我局有关业务人员加班加点,确保了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截止2016年12月底前,受理新开办零售药店行政许可156家,发放经营许可证62家;受理变更行政许可108家,发放变更经营许可证67家。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责任网建设

去年以来,我局始终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认真贯彻国家及省食品药监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会议工作精神,农村监督网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已在10个街办成立了由街办主管领导担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立1名协管员,各行政村设立1名信息员,及时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区已形成上下联动的立体药监网络,并积极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强化区、街办、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立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药品监管网络,保证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我局还由局长亲自带队,组织全区各街办信息员、协管员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潼分局参观,并举办了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培训班。全区共有10个街办主任,10名协管员、212名信息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使聘请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熟悉了相关业务,为今后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搭建药品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为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我局给所有工作人员配备了电脑,建立了内部局域网络,并利用电信网络,创建了药品信息管理平台,由专人维护,及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和违法经营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向药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发布有关医械管理及药械生产经营动态,促进了药械监管工作上台阶。

(七)强化舆论监管,进一步深化科学监管体系。我局自组建以来,始终坚持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并将之作为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去年6月,我局同电视台健康快乐频道在张家堡社区举办了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平安和谐”为主题的健康快乐进社区活动。一年来,我局在各类网站、报刊刊登30余篇简讯,在各级电视台宣传监管执法行动10余次。还多次向区五大班子的领导、区级各委(办)局、各街办及时汇报监管工作情况,并邀请了区人大、政协、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目标考评办、区编办、区监察局的领导同志到我局及辖区的药品经营单位进行视察调研工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各部门十分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我局建设,不仅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而且还时刻勉励我局要打造一支团结、高效、务实的食品药监队伍,努力开创食品药监新局面。

二、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主要工作

今年,是机构改革后履行新职能的第一年,也是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的关键一年,我们面临的挑战还很严峻。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也越高,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已经成为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成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已经成为人民满意城市的重要标志。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保民生,保稳定,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大局意识,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变化,创新科学监管的方法和路径,聚精会神抓监管,一心一意保安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基层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今年计划在全区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活动,通过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落实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和监督网络建设。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以《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依据,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加大对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的力度,科学组织评议考核,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

进一步改善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坚持方便群众和消费安全的原则,发挥连锁超市和放心店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农家乐和农村家宴的安全管理,实施农村家宴备案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巡查和检验检测,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城市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

(二)积极履行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我们将努力适应新职能,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城乡结合部餐饮、“小饭桌”以及无证经营餐饮行为的安全整顿,防止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等行为;积极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和示范工程建设,强化各级政府抓好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完善应急措施,加强风险预警,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节庆餐饮服务安全保障。

(三)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一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监管,特别是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驻厂监督员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企业定期质量自查报告制度、安全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严格产品注册标准,不断完善网上注册、审批办法,建立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和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约束追究机制。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强化药品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处方药和“两非”药品经营行为,加大麻醉、兴奋剂类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继续做好2016年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监管,堵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漏洞。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械采购、储存、使用流程。加强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使用的监管。积极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在经营和使用上不出问题。三是积极做好药品“三统一”基本药物配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基础,积极研究探索农村“两网”服务农村“新农合”、服务“三统一”的办法与对策。

(四)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力度。持之以恒地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做好中药材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药品储运市场专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驻店药师在岗情况专项整治;计生用品和“两非”药品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药械虚假广告监测力度。

(五)切实推进监管能力建设。根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需要,积极推进研究探索食品药品信息化管理的方法和内容,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餐饮环节、保健品、化妆品监管业务流程,逐步建立起应急指挥、视频监控、网上审批、电子台帐、信息互动、数据管理等为一体的信息化监管网络系统,实现监管数字化。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信息平台,规范事故报告、问题通报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应急装备水平,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和事件处置能力。

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正处在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履行新职责的关键阶段。越是这样的时候,越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监管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和廉政建设。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解决“为谁监管”、“怎样监管”这一根本问题,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塑造高效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让我们共同努力,坚定信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力保障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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