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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2016-08-26 11:42:5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共6篇)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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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全面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优质态党员队伍,为质监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质监局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对全局上下进行宣传发动,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深入了解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时间要求,然后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2.实事求是,简便易行。在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中,无论是党员身份的认定,还是评议标准的把握、评议格次的确定等,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对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则更要稳妥、慎重,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在运行基本程序的同时,要简便易行,加强可操作性,追求实效。

3.教育为主,处置为辅。针对增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应该把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使他们端正思想,深刻认识自身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对那些屡教不改、丧失党员基本条件和意识的人,要坚决畅通出口,以纯洁党的组织。

三、方法步骤

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展开,从2016年6月开始至2016年9月底结束,局全体党员要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一)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人员分工(6月份)

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各党支部要理顺组织体系,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专人分工负责党务工作,认真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摸底,建立相关资料台账。

(二)党员登记(6月份)

1.发布公告。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工作的公告》,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联络沟通全局党员,确保党员对本次活动的知晓率100%、参与率100%。

2.调查摸底。在局党总支部的指导下,各个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三查三对应”,即查党员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查组织生活记录(参加支部活动记录、党费收缴记录等)、查政法综治信息(违纪违法记录等),实现党员和党支部一一对应、党员和档案资料一一对应、党员现实表现和组织掌握情况一一对应。通过初审,完善党员资料,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对党员党性进行初步分析。

3.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要在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指导党员实事求是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届时要采取多种方式与党员进行联系,督促党员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健全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做准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丢失的,要在民主评议之前进行补办。暂时无法联系或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暂缓填写登记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登记、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的,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在民主评议

时将其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公开评议(7月份—8月份)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会前查摆问题。民主评议党员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党员填写登记表、自我剖析党性、查摆自身问题的基础上,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个党员画像,梳理“问题清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群众意见,努力找准找实每个党员存在的问题,为民主评议打牢基础。

2.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时,会前要将对照检查情况、《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党员问题清单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按照“支部先评、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书记点评、民主测评”的“一会五评”程序开展评议,评议结果现场公开。支部先评,各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实到会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的80%),由支部书记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党员自评,由支部书记带头,每个党员都要对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每个人都要发言。党员互评,在党员自评之后,其他党员要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平时,对其提出意见建议。书记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各个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总结评价。民主测评,党支部组织全体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测评结果现场公开。

4.支部研究评定。召开支委会,根据民主讨论评议情况,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每个党员格次进行初步认定:一是优秀。对现实表现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90%的,定为优秀格次,优秀率一般控制在10%以内;二是合格。对现实表现较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50%、低于90%的,定为合格格次;三是不合格。对存在不合格党员表现的党员,或者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低于50%,或者不合格票数等于或高于50%的,定为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5.上级复核审定。党支部在作出初步评定后,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情况及不合格党员调查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局党总支进行复核审批。局党总支复核后将不合格党员名单及相关审批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县委组织部复核审定后,将会以书面形式将批复下发到局总支部。局总支部将及时把结果通报给党支部。

6.党员本人认定。上级党组织审批后10天内,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局总支部派员参加,公布民主评议结果,并对不合格的党员发出书面通知,结果在公开栏公示。党员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局总支部申请复核,局总支部会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诉。对评议合格的党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四)教育转化(8月份—9月份)

此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是为了通过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跟踪教育。对评定的不合格党员,根据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一般应给予一年的期限进行改正。限期改正期间,局党总支将派人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并指派两名优秀党员与其结对帮扶。主题是学党章、强党性、守党纪,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县委组织部对不合格党员进行专题教育,引导他们端正认识,正视问题,进而明确整改方向,促使他们尽快转化。对自愿放弃登记的党员,由局总支部进行组织谈话,按照有关规定,不再承认其党籍。

2.整改评议。限期改正期满的,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各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对其再次组织民主评议和现实表现鉴定,仍然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表彰奖励。党员评议的结果要和单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

(五)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9月份)

在分析党员情况,总结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各项制度。

1.健全党员教育评议制度。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底开展一次。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对基层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标准、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和党的组织生活纪律的全面教育。

2.健全外出党员定期联系制度。如有党员外出的应当及时上报,并办理流动党员证。各党支部要确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与外出党员联系,做到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络、沟通一次,外出党员每半年至少与支部主动联系一次。联系情况应当及时记录。

3.健全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县委把每周六确定为全县党员集中活动日,我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义务劳动等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加以执行。

4.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分析本次党员登记、民主评议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因为党支部负责人不作为引起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责,制定相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四、有关要求

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确保该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进行。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肩负起管党责任,牵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时,局总支部将派人参加,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负责对此项活动进行专项督导。

2.严格程序,注重实效。各党支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认真开展工作,不得简化程序和降低标准。对不合格情况的调查,要实事求是。对需要县委组织部审查把关的,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不得自行其是、擅作主张。对党员登记、民主评议工作不符合要求、多数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责令其“返工”,并通报批评。

3.严格纪律,注重保密。各党支部要完善档案资料,对所有涉及党员登记工作的文字材料,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建立永久性专门档案。党员登记中产生的各类数字、材料要严格保密,对泄密、失密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员登记工作未经县委组织部同意,不得对外宣传。

篇二: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根据县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查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5、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党员登记材料报机关工委。【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各党(总)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一)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

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所在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机关工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上级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委委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机关工委申诉。

5、组织定格。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机关工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指派支委成员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所在党支部应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限改期结束。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4、党委审批。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机关工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组织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

及时交上级党组织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机关工委。书面总结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篇三: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2016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文广新系统组织实施“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的重要载体,市、县、区三级联动,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热线平台,依靠人民群众对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推动各级各部门自觉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美丽港城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环境。

二、评议对象

市文广新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及直属单位、机关职能处室等服务单位及服务窗口等。

三、评议内容

(一)改进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依法办事方面。是否切实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责;财政资金尤其是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方面。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动性是否有新的提高,审批或管理流程是否进一步优化,效能是否不断提升,是否存在办事靠关系、搞门道等问题。

(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坚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群众、企业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有无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清正廉洁方面。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各项规定,做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各参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向社会作“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公开承诺。7月底前,各参评单位将部署情况报市文广新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8月—9月)。各参评单位通过完善实时评价设施、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深入基层座谈走访等,排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四位一体”热线平台群众诉求答复处理,选择1-2个民生热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9月20号前,局直属单位和各县区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文广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查暗访(9月—10月)。局将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热线媒体记者等开展明查暗访,进一步调查了解参评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市县区组织明查暗访督查活动不得少于2次。

(四)集中评议(11月—12月)。按照县(区)、市的次序,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参加集中评议代表不得少于100人,主要由服务对象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媒体观察员等组成,其中服务对象占比应不少于50%。县区以现场直评为主。充分利用已有政风行风热线平台开展集中评议。群众评价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下级评议结果在上级部门综合评定中占60%的权重。计算公式如下:

各参评单位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各部门和行业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本级满意度(30%)+下级满意度(60%)〕+日常考核(10%)-扣分。

(五)整改反馈(12月)。各参评部门和行业对于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12月6日前,各县区将综合评定结果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报市文广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职责,坚持敞开门来抓作风,动真碰硬促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群众评议。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精心谋划实施“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力度,健全完善科学评价体系,确保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深化结果运用。各单位要把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政府绩效和机关作风建设考核,与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考核奖惩挂钩。对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主管部门要约谈其主要领导,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市局将及时把评议结果向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等报告或通报,并依据评议结果推荐公布一批创建群众满意基层(服务窗口)示范单位。2016年将组织对各参评单位政风行风进行“回头看”。

(三)严肃评议纪律。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切实把精力集中到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上来,重实干、不作秀,严禁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评议工作秩序。违反评议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四: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2016政协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1、继续构建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管理系统,实行全方位信息收集、深层次风险分析、动态化层级预警和严问责追究化险。今年要完善体系、提升功能、延伸覆盖,进一步宣传推进并建全长效管理机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参与。

2、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

3、加强对“吨粮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农工委牵头,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审计局参与。

4、加强对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安跃兵同志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局、县监察局参与。

5、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武十中同志负责,县委群工部牵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

6、加强对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乔向华同志和闫春波同志负责,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牵头,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公司参与。

7、加强对财政增收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乔向华同志同志负责,县财政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参与。

8、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由闫春波同志负责,县安监局牵头,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

9、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乔向华同志同志负责,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监察局参与。

10、强化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省委“约法八章”和市委《实施细则》,狠刹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之风。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参与。

1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抓好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个领域的改革,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平台试点工作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市县审批和电子监察联网互动,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由王现坤同志和来伟同志负责,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12、加强效能监察,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抓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加大倒逼落实力度,严格问责。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13、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化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群众观点、群众立场教育,加强从政道德和权力风险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参与。

14、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市《廉政准则》实施细则,加强对“52个不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参与。

15、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银监办、县妇联参与。

16、整治领导干部违规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监察局参与。

17、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放贷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银监办、人行成安支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参与。

18、加大公务用车治理力度。建立和落实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管理等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公安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参与。

19、加大公款出国(境)旅游治理力度。从严审批、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参与。

20、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使用情况专项清理。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参与。

21、纠正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参与。

22、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撤换、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

23、认真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来伟、马洪广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审计局参与。

24、开展党风廉政巡察监督活动。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参与。

25、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基层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和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继续推广完善“四双”和“两委+监委”机制,规范农村干部权力行使。由来伟、马洪广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委农工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群工部、县监察局、县信访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计生局、县审计局参与。

26、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治理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等问题。由乔向华、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国资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参与。

27、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五类案件:一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扰乱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二是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案件;三是发生在司法领域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四是商业贿赂案件;五是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政法委、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参与。

28、加强案件查处和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线索共享、组织协调、办案保障和以惩促防机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牵头,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参与。

29、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宗旨观念,转变工作作风,狠刹精力不集中、干事不认真、工作不作为之风,解决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作风飘浮、敷衍塞责等问题,坚决制止“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群工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参与。

3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参与。

31、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由武十中同志负责,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司法局、县监察局参与。

32、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扎实稳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工委参与;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由陈惠永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委研究室、各乡镇、工业区参与。

33、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纠正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由马洪广同志负责,县委农工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纠风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县地税局、县规划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4、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工作。由陈惠永同志负责,县总工会牵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委、县监察局参与。

35、深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由乔向华同志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6、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重点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规定,谋划制定全县2016—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7、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国土、交通、水利、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违规转包、擅自改变规划、提高容积率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招投标和建设工程背后的腐败问题。由乔向华、来伟、于占习、安跃兵、曹虎林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38、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进场交易,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等长效机制建设。由乔向华同志负责,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法制办、人行成安支行参与。

39、开展征地补偿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征地工作的监管。由安跃兵同志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委农工委、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纠风办参与。

40、开展住房保障问题专项治理。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杜绝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由安跃兵同志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参与。

4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完善食品药品案件监管体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由曹虎林同志负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参与。

42、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由李冰凡同志负责,县教体局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广新局、县监察局参与。

43、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由曹虎林同志负责,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参与。

44、进一步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由乔向华同志负责,县政府纠风办牵头,县交通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参与。

45、深化庆典、研讨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把审批关口、严控数量规模、严格经费监管。由乔向华同志和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政府纠风办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参与。

46、深入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资金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县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监察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安管理部、人行成安支行参与。

47、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监管和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由来伟同志负责,县财政局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行成安支行、县银监办参与。

48、创新和改进民主评议工作。不断创新评议形式,畅通评议渠道,完善考核办法,防止和纠正评议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由乔向华同志和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政府纠风办牵头。

49、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严格落实常委会向全委会、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制度。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参与执行。

50、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内部管理。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参与。

51、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其对驻在部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局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由来伟同志负责,县纪委牵头,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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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2016文广新局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目标,整合力量,完善机制,强化行政指导,切实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繁荣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指导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

三、行政指导的实施方式

(一)政策引导。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能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审批项目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服务,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企业)顺应产业发展方向,增强发展竞争力。

(二)行政建议。指行政机关根据本机关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在日常行政监管中主动为各类新闻出版企业和行政相对人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引导其遵守法律、诚信经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身行为。

(三)执法提示。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关举报或执法信息,为有效防范某种违法行为发生,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告知行政机关各项监管要求,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预防违法行为。

(四)行政约谈。指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生产或经营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以行政主体或所属执法机构名义,采取集中或个别约谈方式,对其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其迅速纠正违法行为的行政指导方式。

(五)行政警示。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适当方式警示其采取相关措施立即予以纠正,并告知其正确规范和行为要求,不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

(六)整改告诫。指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过程中,同时责令案件当事人停止和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延续,违法违规后果进一步扩大。

(七)案件回访。指行政机关对本机关或下级行政机关查处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督促案件当事人落实整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巩固行政执法效果。

(八)案后帮扶。指行政机关对因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督促整改和案后救济的行政指导方式。包括督导其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引导其走上守法经营之路,指导其依法选择救济途径。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推进阶段(3月27日-4月9日)

召开文广新系统行政指导工作会议,制定行政指导工作的任务分解表。深刻理解行政指导工作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有效整合文广新系统公共服务的资源,规范和优化为民便民、促进发展的服务职能,全面提高工作效能。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0日-10月31日)

对行政指导法律依据进行梳理,建立完善相应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包括工作规范、程序要求、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估办法等。相关处室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对行政指导与文广新局的管理有机结合进行实践和探索,并及时总结做法和成效向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处室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三)总结交流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处室对行政指导工作实施以来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收集典型案例,在全局召开行政工作座谈会,进行经验交流,分析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完善。重要行政指导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

(四)考核考评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局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处室进行考评,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在全局全面开展,并真正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转变理念。行政指导作为一种崭新的行政管理方式,全局干部要加强行政指导的知识学习,理解行政指导的精神,切实提高加强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为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打好理论基础。

(二)联系实际。行政指导工作要在借用以往各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归纳完善,合理规范,有序开展。要坚持将行政指导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使之成为一项常规工作,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加强协调。行政指导是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职能处室要通力协作、强化配合。

(四)规范行为。开展行政指导,要严格遵守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上门指导也可着便装,做到待人礼貌,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工作细致,树立良好的文广新形象;要廉洁行政,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篇六:2016市文广新局民主评议方案
2016文广新局谈心交心活动安排方案

县根据中央关于“要安排充足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透,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基础”的要求,按照全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现就县文广新局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制定安排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上旬至6月中旬。

二、谈心交心范围

按照领导干部谈心交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的“四必谈”要求:

1、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2、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3、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谈心谈话;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单位工作人员之间谈心谈话。同时,局领导班子还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

三、谈心交心方式和主要内容

谈心谈话采取双向互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要敞开心扉真谈,以诚相见深谈,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做到“五个谈透”,即班子的问题谈透、个人的问题谈透、对方的问题谈透、拟在会上批评他人的问题谈透、改进措施谈透,达到消除隔阂、沟通思想,加深了解、增进信任、达成共识的效果,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每次谈心交心前,谈话人与谈话对象应提前就时间、地点、内容等进行沟通衔接。谈话人要在谈心前做好准备,并做好谈心记录。

(二)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时,还要进一步听取其对自身存在“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和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分管部门单位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明努力方向。

(三)对拟在局民主生活会上提出批评的问题,局领导班子要按照“552”的要求,列出问题清单,即每名班子成员都要列出5条班子的问题、5条自己的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每人2条问题等三张清单,并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所提意见要做好记录,局活动办公室将统一收集、汇总。

(四)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的谈心,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由班子成员根据时间安排自行衔接;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谈心,由局活动办公室统筹安排。

(五)局领导班子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谈心交心、接受约谈情况,汇总同志帮助找的问题、帮助同志找的问题,列出班子的问题、自己的问题、班子成员的问题三张清单,并报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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