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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预警方案

2016-08-26 14:10:5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高温预警方案(共6篇)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高温中暑应急处置方案一 高温中暑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 高温中暑的起因1 1 高温作业、夏天露天作业,当作业人员在高温(一般指室温超过35℃)环境中,或炎夏烈日暴晒下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且无足够的防暑降温措施,体内积蓄的热量不能向外散发,以致体温调节发生障碍,如过多出汗,身体失去大量...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高温预警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高温预警方案
高温中暑应急预案

高温中暑应急处置方案

一. 高温中暑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高温中暑的起因

1.1 高温作业、夏天露天作业,当作业人员在高温(一般指室温超过35℃)环境中,或炎夏烈日暴晒下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且无足够的防暑降温措施,体内积蓄的热量不能向外散发,以致体温调节发生障碍,如过多出汗,身体失去大量水分和盐分,很容易引起中枢。 1.2 在同样的气温条件下,如伴有高湿度和气流静止,更容易引起中枢。此外,带病工作、过度疲劳、睡眠不足、精神紧张也是高温中暑的常见诱因。 2.高温中暑的类型

高温中暑起病急骤,大多数患者有头晕、眼花、头痛、恶心、胸闷、烦躁等前驱症状。按病情的程度和表现特点,中暑一般分为三类:

表(一)

3.高温中暑的危害

高温作业、夏天露天作业环境中发生中暑一般为具有热射病症状特点,由于高温环境中从事体力劳动的时间较长,身体产热过多,而散热不足,导致体温急剧升高。发病早期有大量冷汗,继而无汗、呼吸浅快、脉搏细速、躁动不安、神智模糊、血压下降,逐渐向昏迷伴四肢

抽搐发展;严重者可产生脑水肿、肺水肿、心力衰竭等。

二. 高温中暑的救治原则

1.中暑的救治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抢救是否及时,如能及时发现及治疗先兆中暑,完全可以防止中暑的发生及发展;

2.高温中暑的救治原则是及时发现、就地处理、尽快抢救、预防为主、严防中暑后二次伤害。

三. 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表(二)

2.高温中暑应急机构职责

2.1 高温中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2.2在发生高温中暑等威胁人身安全时间后,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2.3负责逐级向公司报告事故及其处理的进展情况;

2.4负责布置有关部门安排人员顶替中暑人员的工作,保障工作的连续性;组织和提供应急和善后处理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车辆; 2.5应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3.高温中暑工作小组职责

3.1现场处置小组:在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小组负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的带领之下,赶赴事发现场,按照现场救援方案,进行现场抢救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2后勤保障小组(办公室):年初负责申报所购防暑降温用品所需的费用预算,购置防暑降温用品,定期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同时,做好防暑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四.高温中暑的预防与预警

1.引发高温中暑的危险源监控

表(三)

2.高温预警分级 2.1 高温预警条件

高温预警信号分为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其中,高温黄色预警信号的标准是: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高温橙色预警信号的标准是:24小时内最高气温升至37℃以上;高温红色预警信号的标准是:24小时内最高气温升至40℃以上。 2.2 高温预警方式、方法

局(分公司)应充分利用场内广播、公告栏、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快捷、及时、准确地将各类预警信息及等级传递给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3.高温预警信息发布程序

3.1局(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气象决定是否启动高温预警;

3.2预警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向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下达相关信息及工作指示,高温红色预警条件下需立即停止现场作业;

3.3局(分公司)各应急工作小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带领下开展应急筹备工作。

五. 信息报告程序

1.当高温中暑事件时,当事人或工作伙伴立即按照相关流程,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表(四):信息报告流程图

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人员及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表(五):应急联系方式一览表【高温预警方案】

3.报告内容包括:中暑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现场人员状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应急反应人员对外求援联系方式

4.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人员及相关部门联系电话(见表五) 4.2报警电话:122 4.3急救中心:120

六. 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1.1 先兆中暑:为Ⅱ级应急预案

1.2 轻度中暑:为Ⅱ级应急预案 1.3 重度中暑:为Ⅰ级应急预案 2.响应程序

2.1在高温条件下,当事人或者现场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同伴出现先兆中暑或者轻度中暑症状时应迅速处理,立即采取急救。同时汇报高温中暑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同时带领或通知现场处置小组赶赴现场,组织处理相关事宜。 2.2 如出现重度中暑,现场人员应迅速将中暑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急救,同时汇报高温中暑应急领导小组,小组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同时带领现场处置小组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处理相关事宜。 3.应急处置措施

3.1迅速将人员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裤,以利呼吸和散热; 3.2用湿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腋窝、大腿根部等处。若中暑者能饮水时,可给中暑者大量饮水,水内加少量食盐; 3.3中暑者呼吸困难时,应进行人工口对口呼吸;

3.4若情况无好转,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寻求外援;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安排人员顶替中暑人员的工作,保障工作连续性; 3.5等待救援同时继续开展施救。

七.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负责人员

后勤保障小组(办公室)负责常用高温中暑应急物资和防暑降温物品的采购、管理以及发放工作。 2.物品清单

急救担架、消毒用品、急救物品(湿毛巾、清凉通气药品)及各相应常用防暑降温药品:如人丹、防暑六间宝等。

八.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审

1.局(分公司)高温中暑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小组)每年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全年不少于1次)及现场处置方案(全年不少于2次)的演练计划,每次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演练活动纳入当年教育培训计划;

2.演练结束后,局(分公司)交通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及预案适宜性、可

篇二:高温预警方案
天气预警方案

天气预警机制实施条例

一、工程概况

二、当地气象与水文条件

【高温预警方案】

1、潮汐性质

本地区海域潮汐性质属不规则半日潮,相邻两潮潮高不等。平均涨潮历时6小时15分,平均落潮历时6小时12分。

潮位特征值:多年平均高潮位2.75m,平均低潮位0.89m。最大潮差3.54m(1980年10月26日)。

2001年实测最高潮位3.49m,最低潮位0.15m。

2、潮流

该地区海域潮流为往复潮流,距曹妃甸甸头和浅滩较远海域潮流呈东西向往复运动,涨潮流向西,平均流速0.24~0.97m/s,全域平均0.56m/s;落潮流向东,平均流速0.21~0.70m/s,全域平均0.42m/s,涨潮流速大于落潮流速。距曹妃甸甸头和浅滩较近海域潮流系顺岸或沿等深线方向运动。

3、波浪

据观测资料统计,该海域常浪向为S向,频率为10.87%,次常浪向为SW向,频率为7.48%。强浪向为ENE向,最大波高4.9m,该方向H4%≥1.5m出现频率为1.63%,次强浪向为NE向,最大波高4.1m,该方向H4%≥1.5m出现频率为0.97% 。

4、气温

年平均气 11.4℃

年最高气温 36.3℃【高温预警方案】

年最低气温 -20.9℃

5、 降水

本地区降水有显著的季节变化,降水多集中在6-8月,其降水量为年降水量的70%,而每年的12月至次年的3月是干旱季节,四个月的降水量仅为全年降水量3.5%。

三、建立天气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本工程预计工期共计335天,跨越了一年的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整个工程下来,期间可能会遭遇大风、暴雨,以及雷暴等恶劣天气的袭击。工地上机械及工人多,如遇恶劣天气,倘若不能及时躲避,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机制,是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关键,是切实保障工地现场物资和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整个施工工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努力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力求遇到灾害天气反映迅速,协调有序,科学处置。

四、主要预警类别

根据工地所处地理位置及以往气候特点,安保部将对以下天气情况进行预警预报工作: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等10类。

1、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

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表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黄色表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橙色表示: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红色表示: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黄色表示: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橙色表示: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红色表示: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3、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橙色表示: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红色表示: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40℃以上。

4、寒潮预警信号

寒潮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蓝色表示: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黄色表示: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橙色表示: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表示: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黄色表示: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或者

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橙色表示: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且可能持续。

6、雷雨大风预警信号

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表示: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到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黄色表示: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橙色表示: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红色表示: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7、大风预警信号

大风(除台风、雷雨大风外)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表示: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

篇三:高温预警方案
2014应急处置方案

第1篇:应急处置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性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加强对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出科学有效的防范应急对策、措施预案,在突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彭州市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各类专家和广大职工群众,建立健全领导负责、专家咨询把关、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

1.2.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贯彻“三级管理、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化管理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即由旅游局牵头,动员辖区和旅游企业人员积极参与防灾、抗灾和救灾。在各级各部门高度协调配合下,共同完成应对各类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1.2.3坚持“平战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常抓不懈、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做好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对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举行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救援。

1.3基本任务

1.3.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保护危害区的其他人员。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的其他人员。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指挥群众防护撤离与自救互救,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1.3.2迅速控制危险源

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迅速控制危险源。

1.3.3做好现场清理、清除危害后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1.3.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1.4编制依据

1.4.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号);

1.4.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XX]39号);

1.4.3《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请组织编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字[20XX]11号);

1.4.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突发性旅游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中心关系图如下:

应急领导小组

媒体机构

事故现场指挥机构构机构改革

媒体机构

后勤保障机构

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协调事故应急期间各个机构的工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行动,保证行动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级应急领导机构要做到职责到位、责任到人,一旦出现紧急事故,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坐阵指挥,力保群众生命安全。

2.1.1Ⅲ级(市旅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旅游局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担任,其余副组长由各副局长担任。(见附件)

2.1.2Ⅳ级(各景区、星级宾馆、农家乐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各景区和旅游事业单位均应成立以景区负责人和业主为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专兼职组长或安保部门成立救援体系。

2.2事故现场指挥机构

2.2.1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和上级的指令,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各级现场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完成现场的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讯、新闻报道、损失评估、事故调查等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后勤保障机构

2.3.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均应分别建立后勤保障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对应急救的人力、物力一一给予落实。

2.3.2主要职责:提供应急物质资源和人员支持、技术支持和医疗支持,全方位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完成。

2.4应急媒体机构

2.4.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分别安排专人负责与媒体联络及宣传报道工作,保证事故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

2.4.2主要职责:负责与媒体机构及安监部门联络,组织、接待、处理一切与宣传报道、采访、信息发布等相关事务,以保证事故信息的真实性,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

2.5应急信息管理机构

2.5.1机构组成: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分别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落实24小时值班人员,做好日常信息收发记录、资料及微机管理、现场信息管理等工作。

2.5.2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系统一切信息的管理,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支持下,实现信息利用的快捷性和资源共享,为应急救援工作服务。

3.预测与预警

3.1信息监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建立健全常规监控、监测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查处理事故隐患,将重、特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将监控、监测情况及时逐级上报至彭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2信息共享

按照“合理整合、资源共享”的原则,预测、预警、通讯信息的传递通过全市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网络体系(名单)实现逐级上下传递。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整合现有各种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网络体系,使全市旅游系统预警数据库和应急指挥中心做到信息共享和突发事故信息的跨地区、跨行业、跨企业快速高效使用。

3.3预警与报告

当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彭州市旅游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必须以最快的形式报告成都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同时报告同级和上级安监部门及市政府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工的相关负责部门。

3.4接警与报告要求

各级24小时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警电话后,首先要问明事故地点、发生时间、事故性质、遇险人数以及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并作好每一个电话及处理情况的记录。抢险救援过程中,现场信息管理人员要记录好指挥机构下达的每一个指令及传达、贯彻情况,随时掌握抢险救援动态,并随时提供各种信息,通报有关情况,作到下情上报、上情下告,以便不失时机地组织有效救援。

3.5预警发布

各级别的事故预警,由旅游局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警、确认,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网络系统预警。各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除负责本级别事故预警外,重、特大事故预警必须向成都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传送。

4.先期处置的措施

(1)如突发性事故有可能危及周围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应立即出警报信号、应急广播或发布紧急公告,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事发企业、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上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5.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事故信息,统一由成都市、彭州市两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事故新闻发言人由副总指挥担任。新闻的采访、报道统一由两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排。

6.事故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等工作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6.2保险

各类保险(工伤、意外伤害、财产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保险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6.3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处理,按国家法律程序进行。

7.保障措施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全市旅游建立健全通讯信息网络体系和信息传递机制,完善各级通讯联络名单,落实各级信息联络员和24小时值班人员,保持通讯设备齐备完好。

7.2现场救援装备保证

(1)通讯装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传真机等;

(2)交通工具:汽车、摩托车等;

(3)照明装置:防爆型电筒等;

(4)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可分为防毒面罩和防护服(含手套、靴子等)。

7.2.2专用装备

(1)医疗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

(2)消防设备:输水装置、软管、喷头、自用呼吸器、便携式灭火器等;

(3)医疗支持设备:救护车、担架、夹板、氧气、急救箱等;

(4)应急电力设备:备用发电机等;

(5)重型设备:翻卸车、推土机、起重机、叉车、破拆设备等;

(6)资料:计算机及有关数据库和软件包、参考书、工艺文件、行动计划、材料清单、事故分析和报告及检查表、地图、图纸等;

7.3应急队伍保障

(1)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队(注:成都有专家组);

(2)市旅游局抢险救援突击队;

(3)120医疗救治(急救站、医疗、救护队等);

(4)119消防抢险(市公安消防支队);

(5)110指挥中心(公安警力,各地治安组织);

(6)122指挥中心(公安交警);

(7)监测组织(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气象部门等);

(8)其他:如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广播)、军队、企业、团体、学校、街道居委会等。

8.宣传培训与演习

8.1公众宣传教育

各旅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公布有关应急救援预案、报警电话、网址。加大对公众安全、经营安全、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广泛宣传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8.2救援人员与培训

各旅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根据行业特点组建专(兼)职救援队伍,并对救援人员进行基本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适应各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实施救援培训的基本要求为:首次培训时间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应从基本救护救援知识和专业救援技能两个方面进行教育,学习结束后进行必要的考试,确保培训质量。

8.3演习

为保障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各专业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2篇: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加强我局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及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根据有关法律和市政府安全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应急是指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安全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和监管职责;

(二)统一指挥。局各科室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局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部署和要求,统一行动,令行禁止;

(三)协作配合,快速反应。各科室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科室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应急处理要快速、有效,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沟通及时,统一调度,果断应对,迅速阻止事态恶化。

二、安全应急工作组织领导

(一)局成立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全局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协调全系统应急施救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应急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宣布应急程序的启动和终止;

(5)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联系上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

2、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研究相关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按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全系统及时、稳妥地处置安全事故;

(2)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示,部署具体的应急工作;

(3)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领导小组;

(4)针对应急预案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职责分工

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应急领导小组可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积极做好落实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协同作战。

1、办公室

(1)负责接收、传递全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发展态势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应急信息和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组织、督促应急工作队,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2)负责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演习等工作;

(3)负责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

(4)负责突发事件的后勤服务、车辆调配、通讯畅通、物资供给等保障工作。

2、矿山科

负责煤矿、非煤矿山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3、危化科【高温预警方案】

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4、综合科

协助矿山科、危化科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框架

处置突发事件,坚持属地原则,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一旦出现应急事件,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机构,实现应急联动。

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应急事件,局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

1、突发事件发生或预警:各科室对本辖区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安全紧急情况,必须在半小时内上报局办公室。

2、信息核实汇总:局办公室接到上报的应急信息后,要立即核实,迅速呈报应急领导小组。

3、决定启动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有关应急事件的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要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处理突发事件。

4、制定应急措施:应急办公室,要本着快速、及时、合理、有效的原则,制定专项应急措施,积极做好落实工作,指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工作的处置。

5、应急处理报告:专项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将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处理解除后,局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县局党组。

三、应急分级与应急处理

(一)应急分级

根据应急工作情况,应急工作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Ⅰ级应急适用于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Ⅱ级应急适用于中等等级的突发事件的应急,Ⅲ级应急适用于一般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应急的分级与启动由局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和宣布。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件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局应急领导小组和专项应急办公室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件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单位及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3)应急救援工作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4)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5)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局应急办公室所有人员、相关单位的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做好值班和后勤工作。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局24小时开通专线电话、自动传真,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局办公室要确定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确保网络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各科室要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快速反应,迅速调动物资、人员,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2、各科室应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及其他技术装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舆论导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后,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二)善后处置

要在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应急结束后,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局办公室。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

(三)责任追究和奖励

1、严格追究瞒报、迟报、漏报信息责任。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局及市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责任。对因应急处理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应急处置方案

一、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CHF/YA-20XX-1),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 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 、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高温预警方案】

2、 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 、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 应急组织与职责

1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 应急处置

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

3 、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 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六 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3、 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应列出的企业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电预案、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等)

第4篇:高温中暑事件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高温中暑事故。

1.1.1 高温场所内作业;

1.1.2 日光曝晒环境中作业;

1.1.3 工作强度过大;

1.1.4 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过长;

1.1.5 作业人员睡眠不足或过度疲劳。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高温场所内通风条件差;

1.2.2 日光曝晒下作业且无防暑降温措施;

1.2.3 在高湿度环境下作业;

1.2.4 作业人员患有相关疾病;

1.2.5 作业人员精神紧张或身体状况不良。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综合管理部设立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高温中暑防治措施

3.3.1 盛夏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室内应开窗使空气流通,地面经常洒水,设遮阳窗帘等,有条件的安装空调。

3.3.2 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3.3.3 改善高温作业条件,加强隔热、通风、遮阳等降温措施,

3.3.4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间。

3.3.5 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救治。

3.3.6 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3.3.7 设置休息区域,配置供水点,发放饮水杯。

3.3.8 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 应急响应

4.1 作业人员感觉到头痛、心慌时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饮水。

4.2 中暑后的症状

4.2.1 中暑先兆:在高温环境下活动一段时间后,出现乏力、大量出汗、口渴、头痛、头晕、眼花、耳鸣、恶心、胸闷、体温正常或略高。

4.2.2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4.2.3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4.3 中暑后的处置方法

4.3.1 及时脱离高温环境,迅速将病人移到阴凉、通风地方,垫高头部,解开衣扣,平卧休息,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变化。

4.3.2 用冷水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和大腿根部等部位,或用30%洒精擦身降温,并补充淡盐水、冷西瓜水、绿豆汤等含盐清凉饮料,清醒者也可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

4.3.3 对日射病者应严密观察意识、瞳孔等变化,头置冰供暖或冰帽,以冷水洗面及颈部,以降低体表温度,

篇四:高温预警方案
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方案一: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夏季一直是施工事故多发时期,高温酷暑,又面临大风、雷暴等灾害性气候多发,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在认真学习陕煤化司发 [2014]418号《关于切实做好化工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其中所提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能顺利完成夏季安全生产任务,公司成立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如下:

组 长:王明胜 樊甄

副组长:任号战 李勇 刘占林 韩民权

成 员:柴灵芝 胡宏升 冯艳龙 徐建伟及各部门负责人各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本工程夏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以各项目部为主,项目部夏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直接归属公司工程管理部,若有突发事件发生,各项目部夏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告。

二、工作安排与部署

6月1日-6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承建单位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防汛设施、建筑物的防雷接地设施、存放油漆钢瓶的仓库以及防暑降温物资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

7月1日-7月31日,为执法检查阶段,按照集团公司2014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以“四防”为重点组织各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工程管理部对关键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安全有效、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每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查出的一般危险源要立即整改,对风险较大的危险源,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并落实控制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人,真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8月1日-8月31日,为总结、处理阶段,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严肃处理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承建单位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从快从重处罚。

三、预防措施:

一)、天气预警和值班安排

1. 各承建单位要派专职人员每日坚持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并将每天天气情况写在黑板上。

2. 严格24小时值班和单位领导带班或蹲点制度,坚持实行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二)、防雷电

1. 提前对施工区域内的防雷接地网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核查,按照规程要求完成防雷接地检测工作;有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完好。

2. 变配电设施提前检修好避雷器,保证完好。

3. 当雷电发生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器设备,如对讲机、电话机等,电源线要接地良好,空调器也要停止使用,以防感应雷和雷电波的侵害。如果人在户外,雷雨时应及时进入有避雷设施的场所,不要在孤立的电杆、房檐、大树、烟囱下躲避。当雷电距离很近时,不要撑开带铁杆的雨伞,头顶上方要避开金属物,不要使用手机,避免直击雷的袭击。

4. 雷雨天气严禁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并不准进行室外机电设备的巡视,雨后方准进行机电设备的巡视工作。

5. 雷雨后,值班人员除对避雷器计数器进行检查外,还要对室外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电工对地面配电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防汛

1. 进入汛期,高低压机电设备做好检修和防潮准备,避免因空气潮湿发生事故。

2. 对各施工现场办公室、员工室舍等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搬迁的坚决搬迁,发现隐患应立即撤离周围人员和物资,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其倒塌伤人。

3. 加强现场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和附墙杆等的检查与加固工作,增加机械设备的稳定性,使用前必须经检测合格。各类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等工作必须严格按说明书与《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进行。

5、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作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架体拉结点的是否牢固,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脚手片绑扎是否牢固,台风来临时须临时将密目安全网拆除;材料堆放避免紧靠围墙。

6、密切注意重要设备基础及脚手架基础的沉降和变化情况,做好防洪泄水工作,防止塌方和架体及基础的沉降。在施工现场四周设排水沟,做到雨后不积水;雨天不得在露天进行焊接作业。

四)、防暑降温

1.合理的安排时间,尽量将工作安排在早晚比较凉爽的时间段去做,减少中午高温时间的室外操作和活动。

2.备好防暑降温药物,特殊情况必须在炎热时间做的工作,也要尽量减少户外时间和防中署。

3.进行户外工作的穿戴防暑劳动保护。

4.机电设备对温度有要求的,必须保证机电设备的温度在允许范围内,或者采区加风扇降温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五)、防火防爆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群防群治制度、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现场动火监护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2、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3、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用,做到费用专款专用并建立台帐。

4、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易燃易爆物品应当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应采用阻燃材料搭设,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

6、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应不小于10米,乙炔瓶不应平放;

四、应急管理:

1、各承建单位配备必要的急救箱、器械和药品,用于处理现场的一般紧急事故。

2、施工现场应设置告示牌,在项目的位置竖立紧急电话告示牌,方便在急需时使用。

3、施工现场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用于处理现场的一般消防火灾事故。

五、应急事件报告(响应)程序

1、当发生应急事件时,报告(响应)程序的基本原则是:“由下而上,由内到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

2、一般应急事件的当事人、在场人员要逐级向上汇报,特殊情况下,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要立即与消防、医院等部门联系。

六、应急反应程序:

1、事件前,确定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资源,组织各层次应急人员的培训,明确各自职责,辨识危险源,熟悉社会应急救援组织的路线和联系电话。

2、事件中,发生应急事件按程序逐级上报,特殊情况可直接报告消防、医疗部门,听从指挥,按指定路线撤离,在做好自救的同时,要努力保护他人,保护贵重设备、财产不受损失,进行应急救援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下一步事故的调查取证创造条件,同时阻止事态的继续发展,避免对周边地区造成更大的影响。

3、事件后,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现场及相关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人证词及事故现场的照片等材料,分析事故原因,对责任者的处理提出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总之,夏季“四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措施上从严过细,效果上落实有力,详细规划、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夏季四防”工作,确保夏季安全生产“零事故”,为完成公司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奠定基础。

方案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建党90周年和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结合6月22日全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商务领域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商属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宾馆、饭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时间、检查方式与步骤

此次检查从2014年6月25日开始,9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县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6月25日—7月1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下发通知文件与工作方案,各企业分别召开会议,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7月10日—7月31日,为企业自查阶段,各企业安排具体人员深入一线,认真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与具体措施,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整改。

8月1日—9月20日,商务局由分管副局长XXX同志带队,抽调业务科室人员,联合安监、消防、公安、供电、质监等部门深入各企业逐一进行检查,重点对县域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进行全面排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经营单位立即依法责令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落实相关整顿措施,督促完善相关手续,依法关闭、取缔一批确实不符合安全要求、证件不全的企业,彻底排除商务领域一切安全隐患。

9月21—9月底,对照检查方案,逐项看落实,继续完善,自觉接受县政府组织的督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消防技术装备、经营环境、防控手段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场所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要普查建档,建立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以及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五)应急处理情况

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并对企业周边存在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与治理情况,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四、几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商属企业要迅速行动,成立安全大检查的工作小组,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深入到生产、经营的最前沿,认真排查夏季和汛期存在的和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

二是要即查即改,落实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五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给主管局。

三是要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县政府与商务局均要在不同时期专门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商务局并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2014年对各商属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检查走形式、走过场,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商属企业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送县商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方案三: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响应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资考核[2014]77号)文件精神,也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项目将积极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现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继续巩固“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成果,着力提升。

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生如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施工现场基础工作,落实夏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认真解决施工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也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我项目部“夏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一楼安环部办公室,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夏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具体工作。

相关职责

1、组 长:全面负责协调、指挥全项目“夏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

2、副组长:负责人员的组织、监管、方案的制定验收。

3、成 员: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竞赛目标 以“夏季安全生产”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夏季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我施工全线,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预防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全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四、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在施工现场营造“注重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警示氛围,提高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意识通过会议、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牌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本月期间将组织全项目部人员和施工队负责人、安全员召开安全月活动专项会议,会上宣布本月计划。

(二)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4年1号令)的要求对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

进一步完善有针对性的、富有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费用使用制度、责任制考核制度。在全线落实。

(三)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确认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开挖;起重吊装方案;必要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通过技术交底和安全检查,确保方案在现场的严格落实。

(四)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项目部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做好进出场记录,对进场农民工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部应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对隐患治理情况定期进行排查。

继续开展“三查、三想、三改”活动:

查一查现场设施、方案存在的安全隐患,想一想整改措施,改一改设施、方案存在的缺陷。汇同技术、质检部针对前段时间施工中现场设施及专项方案中爆露出的安全隐患和执行性不高的地方做讨论、修改。尤其是针对脚手架专项方案,在方案中要增加计算部分,细化结构方面的要求。

查一查职工的行为是否违章,想一想发生事故对他人和家庭造成的痛苦,改一改职工不规范的行为。在组织学习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的时候,将以往的安全整改单、安全处罚单中记录的工人现场违规操作和违规照片向参会人员展览,针对这些隐患若不整改将导致什么后果展开讨论。

查一查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漏洞,想一想安全管理疏忽会造成的伤害,改一改安全管理中疏忽麻痹的思想。由项目经理带队每周对本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以此来发现我项目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在活动专项会议上讨论我项目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旨在改掉安全管理中疏忽麻痹的思想。 (六)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臵按照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的设臵、施工便桥的安全预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施工现场危险源告知: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部技术人员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相应场所设臵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

(七)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项目部应绝对确保1.5%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保证安全生产经费全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八)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夏季防护措施 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管理,坚持工地巡视制度,完善科学、规范、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在施工现场分段设臵凉棚和饮水休息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施工。

五、活动步骤

活动从2014年6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6.1-2014.7.31)

项目部成立“夏季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认真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气氛。

(二)示范实施阶段(2014.8.1-2014.9.20)

1、项目部要对照竞赛目标及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2、确定示范分项工程和示范施工队。示范工程和示范施工队从箱梁支架搭设施工和整体活动表现上考虑。

(三)总结、观摩交流阶段(2014.9.21-2014.9.30)

项目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夏季安全生产”活动落实情况验收总结工作,并将检查验收的情况汇总,并与相邻标段进行活动交流,同时,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要把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施工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展;要把“夏季安全生产”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项目部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夏季安全生产”活动优秀单位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考核,确保活动质量 项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活动工作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活动开展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努力推进工程建设进程,打造一流工程。

篇五:高温预警方案
2015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方案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精益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即上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IV级)为零];

2、确保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建设方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计划、部署、检查、监督,HSE管理部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公司全资企业,包括:

五、建设工程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主要内容为:

1、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15]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15]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物业酒店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治理内容: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2、重要设施、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特种设备及附件的检验检测情况;

4、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情况;

5、起重、动土、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装修作业的审批管理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

7、危险源辨识情况;

8、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及事故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10、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高处作业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

1、与承租、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责任书);

2、承包商的安全条件,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情况,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3、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情况,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情况;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化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范进行检查与整改。

七、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密防范事故。布置今年隐患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及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各企业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了公司HSE管理部。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各种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单位要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四)吸取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借鉴近年来,特别是07年至今的一些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企业要认真做好阶段工作小结,总结经验,提出措施。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5)要求,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和文字说明情况汇总后,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统一报送公司HSE管理部。

11月下旬,各企业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公司HSE管理部。为了更好地督促指导各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HSE管理部将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方案二: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达到四个100%和一个目标: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个目标:即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三、组织领导

天地金草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统一领导各企业负责,为加强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企业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长:李俊良(法人代表)

副组长:王珂(经理)

徐明娥(安全部长)

联系电话:15661030501

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项目部开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组织督查工作,工作汇总,整理通报,上报所属企业有关情况。

四、排查方式和重要内容

(一)、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领导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排查内容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项目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警示标志、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执行情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五、重点时段

第一阶段(2月至4月):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整改的安全隐患跟进检查。凡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尽快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废弃工房、危房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前整改到位。

2、以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加大排查治理力度。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各项目部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冰雪灾害等措施。

【高温预警方案】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总之,要根据各自特点,摸清底数、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出台措施,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到各班组,企业法人代表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落实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务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企业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调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部,要关闭取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隐患排查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好督查行动,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方案三: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国家安监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XX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和任务

通过开展XX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XX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XX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构建自动化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旧有隐患,遏制新隐患产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XX部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XX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

(一)组长组织隐患排查小组到各班组进行检查,负责保障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相关事宜。

(二)副组长组织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对各班组进行隐患排查,督促各班组对每次排查的隐患严格按“四定四不推”原则落实整改。

(三)各成员应抓好生产现场及作业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隐患或领导小组安排隐患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未整改完善的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

(四)各成员应加强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优先处理大隐患,亲自到现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亲自指挥整改,负责检查验收,对为整改完善的隐患,即使跟踪落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五)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回报安全按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事宜。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XX部所属X个班组:XX组、XX工段、XX组和XX组职工(包括实习工人、外聘职员等等)及管辖内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意识提升情况及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包括新员工、转岗、返岗培训;各类岗位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以及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3、现场反“三违”行为情况。

4、现场定置管理情况。

5、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6、各级危险源(点)监控情况。

7、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的合规情况。

8、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包括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用具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检查等是否合规。

9、检维修作业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危险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了作业证。

10、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

11、特种设备、安全装置、检测检验仪器、防雷等检测检验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2、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置、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是否符合生产安全的需要。

13、厂区环境卫生、标志标牌、交通道路。

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完成情况。

15、生产过程中涉及氧气、煤气、氮气等气体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的,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防范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措施,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16、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其它强碱、强酸等危险化学品的,检查采取了那些预防腐蚀、爆炸、烧烫伤、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各种架空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17、其它隐患排查内容。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为突出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三个阶段内容重点开展:

第一阶段(1季度)

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各班组,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检查各班组2015年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重点落实各类安全检查职责。XX部主要检查项目如下:起重设备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高、低压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煤气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消防日常安全检查、各类点检/巡检。

3、根据XX部方案,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三违”措施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

第二阶段(2、3季度)

1、全面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不放过每一个生产岗位、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整理工作。

2、重点检查防高温、防汛、防风雨雷电等异常天气采取了那些安全防范措施,各类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压力容器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危险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

3、认真检查落实各班组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实用性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4、针对这一时期可能的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大风、防坍塌、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第三阶段(4季度)

1、结合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活动,督促各班组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2、针对重点部位和区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节日期间,要合理安排工作,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节日期间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

3、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妥善解决,针对冬季的气候条件及自动化部工作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4、指导督促各班组做好冬季安全工作,认真排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等措施,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加强预防职工在高温作业场所取暖、煤气区域停留等隐患的排查治理。

5、防治年末突击生产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抢工期、抢进度。

6、加大反“三违”查处力度。

7、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对重大隐患的隐患排查治理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六、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的防范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作业,消除隐患、杜绝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人员应当按照规范的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对检查的结论负责,受检班组必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提供的受检事实负责。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班组长要亲自抓,简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班组安全负责人应积极组织和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即使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3、落实部门主体责任

安全员要督促和引导XX部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监督各单位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确保做到“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必须加强监控监测,严防发生事故。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班组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并加强进行监控和防护。重大事故隐患应在治理前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专门的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考虑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隐患治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隐患治理的有关要求落实整改。

4、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

在组织和督促各班组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突出特点,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要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实行隐患登记、整改、完成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根治。对整改进度缓慢的班组,要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对于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予严厉考核,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5、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加强信息统计和总结交流

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统计,简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建立预警系统,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要及时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XX部的生产安全。

篇六:高温预警方案
2016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篇

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9月9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及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任务目标和工作步骤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发动,全民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非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物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原则,全面搞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控网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全面理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制。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共同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这场攻坚战争。

四、进度安排

开发区开展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自2016年9月中旬起至2016年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6年2月15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再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安排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对区内进行巡回不间断排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从2016年2月16日到2月28日,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各有关局、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加强值班,及时调度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局、室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12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局、室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工商贸企业、商贸城领域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第2篇:金属液体安全运输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的规定要求和5月23日全县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认真查处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生产、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企业及每一个环节及岗位人员,建立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日常安全监控机制,确保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

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

1.安监站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规定的职责任务要求,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个高温金属液体生产经营企业及运输道路、车辆、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

2.安监站要对高温金属液体生产、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审核备案文件允许工业项目的原料、工艺、产品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各高温金属液体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6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县直各相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

三、措施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第3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第二,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是基础和关键,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不可能包办和代替。要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必须敬畏安全、敬畏生命。必须加大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成本,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要进行严厉的问责,必须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严禁违规生产、违章操作。企业经过开工验收后,严禁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要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在危险场所违规建设、违章施工。三是要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安全会诊”,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要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企业所有重点岗位都要制定人员定位、上岗记录、考勤等劳动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规组织生产。高危企业要实施远程监控和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厂区。

第三,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6年前所有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2016年前所有企业必须全部达标。6月底前所有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以上水平,并积极推进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大举措。根据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区内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密切协作,全面排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发现一人、严惩一人。工作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各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好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做到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遇异常天气要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能力。

第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一是要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继续推行A、B、C、D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对安全管理、设备状况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率,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对安全管理薄弱、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定期聘请专家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活动。二是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季节特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活动,集中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要重点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直接作业的专项检查,规范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批和过程管理,杜绝违规作业行为。

第4篇:开发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雨季的防汛工作,根据邹汛旱办字【2016】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防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和有效开展预防措施。当遇大雨、大暴雨时,及时检查,排除内涝隐患,出现险情及时有效抢险,杜绝内涝给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二、防汛应急领导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四个组,分别为通讯联络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通讯网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应急抢险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灾,负责现场紧急抢险,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成员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王文、王斌、王传晋、赵京文负责汛期日常巡查检修工作,若遇大暴雨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开发区高层地下停车场处参加抢险救灾。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护队的组织与协调。本着就近组织的原则,协调和指挥医疗救护机构有序开展救护和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救援物资的调运、管理及合理使用;安排救援人员与相关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

三、应急预案

1、组织落实人员和设备,对地下停车场内道路排水管、散水沟及周边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清淤、疏通。

2、储备好相应的机械、机具、抽排水泵、管材、防洪沙袋及其它相应防汛抢险物资。

3、对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汛期间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防汛期间提前检查,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就及时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4、加强防汛抢险意识培养宣传,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及时接收和传达急降雷暴雨预警。检查应急抢险准备落实情况。

5、加强预警,措施到位,关心天气预报,当接收到降暴雨预警时发出暴雨通告,抢险队及时检查责任区域和应急准备落实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对易涝地段进行巡视检查。

6、如出现雷击天气,要立即切断相应电源,避免雷击损失。

7、汛期期间,各小组必须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相关内涝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四、防汛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包括雨衣、手电筒、锄头、铁锨、编织袋、沙袋、竹竿、抽水泵等物资的储备。

第5篇: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按照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6〕40号)、《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以下简称《规定》)等为重点,以全县安全生产“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开发区广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安排:5月份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集中实施。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重点活动周安排(共二项):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9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座谈讨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冶金有色、危化品、热电、纺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或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应对事故灾害、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二)重点活动事项安排(共五项)

1、组织举办以“强化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三星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活动内容:竞赛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发23号文件、40号文件和省政府令第26号《规定》及职业卫生、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知识为主,参赛人员为一线职工,经比赛后决出优胜代表队,进行表彰奖励。

(3)组织形式:开发区推荐企业参加比赛。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2、组织参加“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1)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安监局

(2)协办单位:团县委

(3)活动内容:组织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员工和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发动大家讲述自己经历(或发生在周边人员身上)的安全故事。5月上旬下发征文通知,每单位上报一篇优秀文章交县评审组。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3、组织参加全县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班

(1)活动时间:6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确定)。

(2)活动内容:组织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学县安监部门有关领导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人员讲授安全班组建设知识。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4、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及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等安全创建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等建设活动。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5、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公共场合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组织协调单位:公安分局、安监站。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安排(共七项)

1、深入开展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宣贯培训活动。一是对照《规定》的内容要求,查漏补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以组织员工参加全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奖知识竞赛为契机,组织从业人员按照有奖竞赛规则参加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竞赛试题将在5月份的《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刊登,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

2、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商贸流通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组织全员、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企业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4、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要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的意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细则>的通知》(邹安办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班前讲、班中查、班后评”活动,落实“一班三检”制,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班组间经验交流,充分发挥优秀班组及班组长的传、帮、带作用,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5、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结合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7、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暨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协作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思路,突出特色,重点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惠民”的良好氛围。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县2016年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邹安发〔2016〕28号)的部署,按照管委会领导的安排要求,为促进开发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主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规定》的实施贯穿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对工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管,改善开发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工商贸企业基本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工商贸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彻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监管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企业的基础档案和台账,做到企业底数清,情况明。

2、全面建立较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和审批审核制为核心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检测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制度,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检测)、确认,作业过程的现场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动火、进如有限空间、危险区域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盲目施工和作业,要在奖惩制度中明确规定违规操作的处罚规定。做到安全制度全,执行严。

3、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的安全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辨识、预控和管理能力。同时,督促有较大危险作业的企业从理论、实际操作、事故案例等方面,全面开展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真正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遵规操作的自觉性,防止窒息、爆炸、中毒、烧烫等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培训严,能防控。

4、全面完善设备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按《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及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完善煤气区域、粉爆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同时还必须在煤气区域、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高温金属液体生产场所及运输线路、粉爆场所和有限空间周围,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上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做到安全设施齐,功能全。

5、全面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制订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组织员工,特别是涉及较大危险作业的员工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安全意识强,会施救。

(二)事故控制指标。

努力预防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三、重点工作

(一)整治的重点企业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热电、食品、商贸等工商贸行业企业。重点是这类行业中存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运输、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以下简称粉爆场所)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

煤气区域是指涉及生产、输送、储存与使用煤气可能产生煤气泄露、聚集的场所。

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高温液态金属是指处于液相状态的黑色、有色金属及其液态炉渣。

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是指工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过程中存在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粉尘爆炸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且易引发粉尘燃烧、爆炸的危险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1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16)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通风机械等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2、煤气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机构,定专人,需报批,携器具,明标识,常检测,设报警,有预案。生产、使用、输送、储存煤气的企业,必须遵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T50195-2016)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环境状况等实际,制订并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气岗位应有煤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应根据其煤气发生量、使用量的规模,设置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班或专职防护人员,并配置相应的煤气防护、救护装备和仪器。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

3、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备专,要可靠,防喷溅,需远离。冶金、有色、机械等金属冶炼企业应当依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6号)、《炼钢安全规程》(AQ200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铁合金安全规程》(AQ2024)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环境条件等,制订并完善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及其机械装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喷溅、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保持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区间环境良好,通道畅通,人流、物流分道有序,避免交叉;企业的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与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路径保持安全距离。

冶金炉窑(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厂房内金属液体与液渣运输线、金属液体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包罐的使用、烘烤、检查、检测、报修或报废的管理制度与相应的记录,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所有与金属液体与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吊运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必须使用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铸造起重机,按照《炼钢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9058—199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16)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健全起重机械与工具(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等)使用、维护、检查、检测、报废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记录。起重机各种连锁装置、安全装置、声响与灯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起重机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必须确认挂钩挂牢,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指挥。

凡通过道路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企业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其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高温金属液体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时间必须进行审批,车辆在普通公路上运输高温金属液体时,运行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并严格按公安部门审批同意的路线行驶。高温金属液体运输企业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道路运输监控系统,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监控,杜绝运输车辆超速行驶、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时间的行为。要加强对押运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违章操作。要加强道路管控,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的运输高温金属液体车辆超速行驶、不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纠,严肃处理,并通报运输企业以加强管理。

4、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备上设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告知卡;相关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预案演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6),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16)、《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6)等相关安全规定。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任务阶段安排

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自今年4月20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及时将方案传达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30日)。所有工商贸企业都要结合实际,以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为重点,制定方案,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危险程度确定和划分隐患等级,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安监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工商贸企业,重点是对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四)督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度和质量,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组织对重点镇办、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的重点,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日常执法检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中的“三违”现象,促进较大安全风险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县政府及安委会确定今年把工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第7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滨安办发〔2016〕14号)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正确处理生命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彻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

三、任务和措施

按照县政府及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一)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和高温金属液体等危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要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状况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情况。

(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集中检验。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于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者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

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GB18564-2016)强制性标准要求,逐台进行核查,对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要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安装或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责令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要责令运输企业为车辆配备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罐体的轮廓。

在受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的核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等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对定点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在罐体上标明容积,对于“大罐小标”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车推广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要严格按照罐式运输车辆产品公告,对罐式车标注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报上级发改部门从《公告》中撤销。

(三)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要严格从业人员的条件,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人员和车辆要相对固定;对没有从业资格或者对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或者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办法。对申领在道路上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一律到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运输通行证。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所提交的证明文件。每次启运前,托运人(或委托人)必须持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格证件和运输通行证到发货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承办签注手续的公安机关,必须当场核对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质和运输路线、装载质量、启运时间,确认后在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意见,发还申请签注人;要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进行剧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的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须掌握所运载的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有关常识、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及自防自救方法;签注后,把批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时间按规定程序向途经地公安机关通报。运输活动结束后,托运人(或委托人)在规定时限内将运输通行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五)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加大对槽罐车的检查力度,对超速、超载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一律指引到指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人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要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要求从事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储和销售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的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要查验告示牌和“毒”“爆”文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据。同时,要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使用计算机进行登记。对重点仓储、销售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和监督情况由检查人员签字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所在地设立专用停车场,并设置警示标志,注明当地报警电话。

(七)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要组织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明确指挥权限、部门职责;制定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警和处置网络。

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安委会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都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八篇: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领域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三、重点内容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的五个方面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安全资质专项检查;突出打击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新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安装使用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监控检测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填报更新等情况。

(四)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破土、吊装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业现场“三违”情况;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每年参加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开展对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资格培训;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订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情况。

(八)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备案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九)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申报情况,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十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其他检查事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

(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厂区应急设施、生产装置防雷、防静电、防汛等措施落实情况。

(4)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栓挂与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5)定期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及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向安监部门备案情况。

(6)安全设施安装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1)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露报警等安全措施。

(4)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或开展化工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

(6)是否按要求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等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

(3)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标签。

(4)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4、其他

(1)是否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完成许可证延期,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

(3)是否有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当前,已进入第二季度,高温、雷雨、大风等灾害天气多发,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此,局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危化股、监察大队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小组,聘请专家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做到不漏掉一个企业、不漏掉一个环节,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一是督促辖区内企业对照攻坚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安监部门;二是结合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安全标准化创建、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资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上报上级部门吊销许可证照、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严肃处理,不留情面,确保实效。

(三)突出事故预防,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事故预防为目标,坚决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职责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篇: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全县所有涉及焦化炉、高炉、转炉、煤气柜、煤气发生炉以及管道煤气、天然气使用的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企业(以下均简称涉煤气企业)。

二、整治的目的

开展涉煤气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督促涉煤气企业深入开展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质量的原则,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一)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彻底整改隐患(4月25日-5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本《方案》传达到各涉煤气企业,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冶金煤气安全生产重点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6〕141号)以及《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1)规定的内容,制定自查方案,聘请专家,对本单位涉煤气装置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附件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监管(6月1日-6月3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要聘请专家参与。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经整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吊销相关许可手续,直至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全面调查统计本辖区内涉煤气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填写《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建立企业档案,切实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

(三)现场抽查检查,做好总结验收(7月1日-7月30日)。在企业自查整改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切实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抽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相关企业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彻底整改现场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按照规定逐项检查。特别是对涉煤气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设备要作为检查的必查项目,问题整改要有硬性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沟通协调,如实填报信息。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整治重点突出明晰,方法步骤合理准确,效果显著良好。

第十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任成员(见附件1)。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及安委会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调度、汇总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扎实开展,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一)综合组职责:负责每月汇总、掌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起草相关会议材料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通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百日攻坚相关工作,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落实到位;及时收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在《安全生产简报》及有关媒体上,及时发布信息,反映和交流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

(二)宣传组职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工作不得力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督导组职责:做好县政府及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有关部门督查组、巡查组的联络、协调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核实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联络员情况调度会,掌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典型宣传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力的,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信息交流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通过《安全生产简报》及各类媒体,及时刊登、播报各级各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动态。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每周至少报送1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和做法。

(四)隐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核实和查处,典型的举报案例要向社会公布,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五)跟踪督办制度。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跟踪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统计调度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统计工作,每月20日前,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统计报表(见附件2)。

(七)总结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每月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报送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举措,是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及安监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促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注意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抓好督查指导和重大隐患查处工作。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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