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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2016-08-29 09:53: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共6篇)杭新景项目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杭新景项目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尽责”的工作思路,坚持“安全为先、预防为主、完善机制、创新管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和要害问题,有的放矢。牢固树立居安思危思想,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创建“平安...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杭新景项目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杭新景项目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尽责”的工作思路,坚持“安全为先、预防为主、完善机制、创新管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和要害问题,有的放矢。牢固树立居安思危思想,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为抓手,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注重源头防控,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创新管理机制,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努力提升安全管理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推进杭新景项目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全力推进事故防范治理体系建设,明显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安全责任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各项指标在可控范围。

三、整治重点和内容

2015年,是杭新景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在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要求进一步创新管理,建立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健全危险源清单和安全责任网络清单(包括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直接监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及自我管理责任),完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上下同心,齐心协力,全力以赴确保杭新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条件,把好入门(场)关。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项目部要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名(含1名资料员)。同时,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相互协助。监理办要对管辖的项目部建立监理小组,负责监督管辖范围内项目部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

1、严格安全准入制度,杜绝转包、违规分包和以包代管行为。

2、严禁无资质上岗或未按照相关规定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严禁无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施工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查处“三违”行为。

4、严禁冒险作业,杜绝未经安全培训和交底上岗作业。严格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5、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自有或租赁特种设备,

或未经联合验收合格的非标专用设备。要求施工现场的重点设备必须设置《设备标识卡》,严格做到“一机一卡一台账”。重点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大型设备以及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

6、严格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大型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除。

(二)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和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必须在醒目位置、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重大危险源和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公告相关危险危害因素及应对措施。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工作人员公告其安全风险,让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从业人员以及周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发展。具体要求: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工点、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2、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并进行动态公示和更新。

3、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和安全技术(工艺)参数。

4、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5、对新进场及转岗的作业人员进行危险告知,让作业人员更多地掌握应知应会、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操作技能。

6、对风险性较大的高桥墩、支架、现浇箱梁、高边坡、围岩突变或节理发育的隧道等施工作业的,必须建立《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要求班组、工区和项目部三个层级,根据排查的隐患,按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对施工现场全面分析人员、机械、环境、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并对安全风险分析结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险源,通过班前会、安全会议、办公会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做到超前预警、分级管理、现场监控和检查考核,防止事故发生。对预警不到位的,严查项目部负责人。

(三)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浙交〔2010〕236号)文件规定,做好安全专项方案的各项管理工作,做到方案内容与规定相符、现场施工与编制方案一致、方案审批手续及时、先审批后施工。强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验收机制,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管控。具体要求:

1、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等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方案,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边通车边施工作业等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手续不完善的,严禁开工。

2、严格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实行痕迹化管理,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要求。

(四)强化安全培训及技术交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在深化专项督查的基础上,提高安全培训和交底质量。具体要求:

1、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做到全覆盖。

2、项目部、监理办定期要对全体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有效提高安全技能和履职能力,及时纠正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3、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和交底督查行动。

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工作,严格做到安全教育培训“一人一档”。 监理办要在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定期对一线工人进行现场核查抽检,三个月完成全覆盖。不合格或不达标的工人重新培训考核。指挥部对项目部自查、监理办抽检情况进行督查,对弄虚作假行为严肃处理。

(五)强化安全职责落实。全面实行安全责任清单及登记制度,健全责任档案,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全面推进安全职责的组织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具体要求: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安全监管责任网络清单,包括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管理责任,项目部工区和监理小组的属地监管责任,项目部生产部门和专监的直接监管责任,安全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以及班组的自我管理责任。明确各工区、班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并于现场公示。

2、严格落实知责履责、一岗双责,履行工作岗位安全职责,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责任内容、强化考核奖惩。

3、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4、加强层层分级考核。监理办每个月对所辖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形成报告报指挥部。项目部每个月组织一次对部门和工区的安全生产考核,工区对管辖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考核结果形成报告备查。

(六)强化现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灯。具体要求:

1、按照《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要求设置文明施工、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操作规程牌。

2、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的要求,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3、夜间施工须经监理办审批同意,严格执行夜间值班与巡查制度。

(七)重点整治桥梁施工安全。具体要求:

1、全面推行定制式、装配式桥面临边、临空防护设施,如5标。吊篮或挂篮(护栏立模挂篮、张拉和封端挂篮、修饰挂篮)、立梯、桥面临边防护,桥面人行通道等要求设置定制式、装配式安全防护设施,须经验算、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简易拼接,安全性不高的设施,或未经检验合格的,一律清场。

2、高空作业必须规范设置人员上下爬梯或电梯及临边防护设施,严禁违规使用起重机械运载人员。对不设上下爬梯、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或违禁吊运人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相应项目部和相关责任人。屡禁不止的,清退相关人员或队伍。

3、桥梁施工大型临时结构,如支架、挂篮、施工平台及运梁栈桥等须经专项设计,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提高运梁通道的安全性,加强运梁安全管理。

5、加强对架桥机等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规范安全操作行为。

6、模板安装必须牢固,模板之间连接螺杆必须全部安装到位;模板安装拆除必须严格设计要求、操作规程实施。

(八)重点整治隧道施工安全。强化安全生产自控自检,加强隧道施工安全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把每一条规定落实到施工现场、作业工序和岗位人员,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具体要求:

1、斜井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钢拱架的间距和锚杆的施工质量,加强对钢拱架顺直度和连接的控制,保证钢拱架拱脚落到实处,杜绝拱脚脱空现象;严格加强初期支护质量控制,确保初喷砼厚度和平整度;上下通道的坡度、宽度设置符合要求,并且紧跟斜井掌子面;设置“一坡三挡”安全系统,防止由于钢丝绳断裂或其他机械故障造成矿车溜车事故的发生;矿车出渣严禁超过设计载重量,洞渣装运高度不得超过矿车箱体的警戒高度,防止运输中落石伤人;设置安全有效的防滚石装置,防止大块石头滚落造成人员、设备损伤。

2、隧道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施行三级配两级保护、三相七线制、动照分设,洞内台车采用低压照明,开挖、出渣、初支时照明强度

必须满足洞内施工安全要求,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

3、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4、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工序检查和责任交接,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5、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6、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严格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在隧道行进方向按设计和施工图纸要求的每个断面设置“监控量测牌”,尺寸为60*60CM,材料可用黄色KT板,表格及字体易为黑色,标牌标题易为红色。

7、加强通风管理,对危险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

8、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9、洞口须设值班室,专人24小时值班,对进出人员和机械等实行登记管理;按规定在开挖面至二衬之间设置逃生通道及应急包等设施。

10、加强爆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民爆物品领退及双签制度,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混装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11、每次放炮后,应立即进行敲帮问顶,并清除危石;若发现非撬挖所能排除的险情时,应果断地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进行处理时,应有专人监护,及时观察险石动态。必须在炮后、出完碴后、装药前、初支前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找顶。

12、严格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必须在二衬与掌子面之间设置逃生管道(管径不得小于600mm,厚度不得小于10mm),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5m,连接顺畅密实。

13、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带班和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值班制度,严禁冒险作业。

(九)重点整治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起重机械包括龙门吊、架桥机、缆索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等。重点整治起重机械安拆、验收准用、钢丝绳材质、保险装置、安全操作距离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支架脚手架包括满堂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重点整治搭设用的材质缺陷、施工方案缺陷、支架荷载不明以及模板安拆不当等安全隐患。具体要求:

1、加强对起重机械、满堂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的进场检测验收、操作使用和防护等环节的安全检查。

2、支架、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验算和验收,严禁未处理地基基础或未预压施工。

3、严格起重机械验收制度,建立特种机械设备管理台账,对未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对无产品合格证、无使用许可证、检测不合格等

篇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街道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安全生产面临着繁重工作任务和严峻的形势,我们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以打基础、强素质、抓落实,重教育为手段,确保辖区的安全稳定,为全街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督促街道安委会成员部门、社区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联系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三是通过安生产“一岗双责”和“属地监管”原则的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形成合力,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首先是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特别是加强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保证综合治理的基础;二是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形式,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消除隐患;三是协调部门联动执法,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第四是对高危行业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同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

三、重心下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首先抓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工作,即监管网络要向社区延伸,监管对象向企业特别是向非公有制小企业延伸。在抓基础工作方面,突出抓好“四个落实”、“三个清楚”。“四个落实”就是责任制要落实;隐患整改要落实;规章制度要落实;监管措施要落实。“三个清楚”就是安全生产的现状要清楚;监管责任要清楚;工作措施目标要清楚。

四、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是“三合一”、危险物品(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等方面。实行联点干部、到联系点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完成街道下达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检查、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达到标本兼治,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五、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1、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119”活动日,进行广泛宣传等,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

围。

3、加大对广大员工劳动卫生安全保护,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防止危害员工健康的职业病发生。

六、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

1.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治和监控,针对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和正在整治的隐患,制定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治管理台账、落实监控整治工作方案和监控责任人,以及完善应对各类事故和灾害的应急预案,督促各责任单位牢牢把关、环环相扣,从而避免辖区安全隐患不因监控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2、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将监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

在新的环境,我们将以新的精神面貌,超前的安全管理思路,严格认真地工作态度,真抓实干,在严、细、实上下功夫,扎实有效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构筑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篇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2016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篇

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9月9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及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任务目标和工作步骤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发动,全民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非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物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原则,全面搞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控网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全面理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制。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共同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这场攻坚战争。

四、进度安排

开发区开展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自2016年9月中旬起至2016年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6年2月15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再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安排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对区内进行巡回不间断排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从2016年2月16日到2月28日,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各有关局、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加强值班,及时调度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局、室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12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局、室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工商贸企业、商贸城领域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第2篇:金属液体安全运输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的规定要求和5月23日全县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认真查处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生产、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企业及每一个环节及岗位人员,建立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日常安全监控机制,确保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

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

1.安监站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规定的职责任务要求,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个高温金属液体生产经营企业及运输道路、车辆、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

2.安监站要对高温金属液体生产、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审核备案文件允许工业项目的原料、工艺、产品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各高温金属液体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6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县直各相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

三、措施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第3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第二,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是基础和关键,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不可能包办和代替。要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必须敬畏安全、敬畏生命。必须加大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成本,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要进行严厉的问责,必须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严禁违规生产、违章操作。企业经过开工验收后,严禁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要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在危险场所违规建设、违章施工。三是要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安全会诊”,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要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企业所有重点岗位都要制定人员定位、上岗记录、考勤等劳动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规组织生产。高危企业要实施远程监控和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厂区。

第三,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6年前所有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2016年前所有企业必须全部达标。6月底前所有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以上水平,并积极推进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大举措。根据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区内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密切协作,全面排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发现一人、严惩一人。工作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各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好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做到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遇异常天气要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能力。

第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一是要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继续推行A、B、C、D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对安全管理、设备状况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率,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对安全管理薄弱、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定期聘请专家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活动。二是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季节特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活动,集中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要重点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直接作业的专项检查,规范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批和过程管理,杜绝违规作业行为。

第4篇:开发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雨季的防汛工作,根据邹汛旱办字【2016】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防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和有效开展预防措施。当遇大雨、大暴雨时,及时检查,排除内涝隐患,出现险情及时有效抢险,杜绝内涝给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二、防汛应急领导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四个组,分别为通讯联络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通讯网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应急抢险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灾,负责现场紧急抢险,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成员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王文、王斌、王传晋、赵京文负责汛期日常巡查检修工作,若遇大暴雨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开发区高层地下停车场处参加抢险救灾。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护队的组织与协调。本着就近组织的原则,协调和指挥医疗救护机构有序开展救护和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救援物资的调运、管理及合理使用;安排救援人员与相关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

三、应急预案

1、组织落实人员和设备,对地下停车场内道路排水管、散水沟及周边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清淤、疏通。

2、储备好相应的机械、机具、抽排水泵、管材、防洪沙袋及其它相应防汛抢险物资。

3、对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汛期间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防汛期间提前检查,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就及时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4、加强防汛抢险意识培养宣传,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及时接收和传达急降雷暴雨预警。检查应急抢险准备落实情况。

5、加强预警,措施到位,关心天气预报,当接收到降暴雨预警时发出暴雨通告,抢险队及时检查责任区域和应急准备落实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对易涝地段进行巡视检查。

6、如出现雷击天气,要立即切断相应电源,避免雷击损失。

7、汛期期间,各小组必须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相关内涝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四、防汛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包括雨衣、手电筒、锄头、铁锨、编织袋、沙袋、竹竿、抽水泵等物资的储备。

第5篇: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按照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6〕40号)、《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以下简称《规定》)等为重点,以全县安全生产“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开发区广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安排:5月份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集中实施。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重点活动周安排(共二项):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9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座谈讨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冶金有色、危化品、热电、纺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或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应对事故灾害、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二)重点活动事项安排(共五项)

1、组织举办以“强化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三星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活动内容:竞赛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发23号文件、40号文件和省政府令第26号《规定》及职业卫生、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知识为主,参赛人员为一线职工,经比赛后决出优胜代表队,进行表彰奖励。

(3)组织形式:开发区推荐企业参加比赛。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2、组织参加“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1)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安监局

(2)协办单位:团县委

(3)活动内容:组织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员工和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发动大家讲述自己经历(或发生在周边人员身上)的安全故事。5月上旬下发征文通知,每单位上报一篇优秀文章交县评审组。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3、组织参加全县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班

(1)活动时间:6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确定)。

(2)活动内容:组织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学县安监部门有关领导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人员讲授安全班组建设知识。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4、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及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等安全创建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等建设活动。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5、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公共场合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组织协调单位:公安分局、安监站。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安排(共七项)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1、深入开展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宣贯培训活动。一是对照《规定》的内容要求,查漏补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以组织员工参加全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奖知识竞赛为契机,组织从业人员按照有奖竞赛规则参加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竞赛试题将在5月份的《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刊登,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

2、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商贸流通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组织全员、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企业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4、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要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的意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细则>的通知》(邹安办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班前讲、班中查、班后评”活动,落实“一班三检”制,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班组间经验交流,充分发挥优秀班组及班组长的传、帮、带作用,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5、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结合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7、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暨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协作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思路,突出特色,重点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惠民”的良好氛围。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县2016年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邹安发〔2016〕28号)的部署,按照管委会领导的安排要求,为促进开发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主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规定》的实施贯穿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对工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管,改善开发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工商贸企业基本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工商贸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彻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监管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企业的基础档案和台账,做到企业底数清,情况明。

2、全面建立较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和审批审核制为核心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检测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制度,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检测)、确认,作业过程的现场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动火、进如有限空间、危险区域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盲目施工和作业,要在奖惩制度中明确规定违规操作的处罚规定。做到安全制度全,执行严。

3、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的安全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辨识、预控和管理能力。同时,督促有较大危险作业的企业从理论、实际操作、事故案例等方面,全面开展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真正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遵规操作的自觉性,防止窒息、爆炸、中毒、烧烫等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培训严,能防控。

4、全面完善设备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按《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及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完善煤气区域、粉爆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同时还必须在煤气区域、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高温金属液体生产场所及运输线路、粉爆场所和有限空间周围,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上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做到安全设施齐,功能全。

5、全面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制订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组织员工,特别是涉及较大危险作业的员工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安全意识强,会施救。

(二)事故控制指标。

努力预防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三、重点工作

(一)整治的重点企业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热电、食品、商贸等工商贸行业企业。重点是这类行业中存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运输、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以下简称粉爆场所)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

煤气区域是指涉及生产、输送、储存与使用煤气可能产生煤气泄露、聚集的场所。

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高温液态金属是指处于液相状态的黑色、有色金属及其液态炉渣。

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是指工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过程中存在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粉尘爆炸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且易引发粉尘燃烧、爆炸的危险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1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16)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通风机械等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2、煤气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机构,定专人,需报批,携器具,明标识,常检测,设报警,有预案。生产、使用、输送、储存煤气的企业,必须遵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T50195-2016)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环境状况等实际,制订并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气岗位应有煤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应根据其煤气发生量、使用量的规模,设置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班或专职防护人员,并配置相应的煤气防护、救护装备和仪器。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

3、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备专,要可靠,防喷溅,需远离。冶金、有色、机械等金属冶炼企业应当依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6号)、《炼钢安全规程》(AQ200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铁合金安全规程》(AQ2024)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环境条件等,制订并完善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及其机械装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喷溅、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保持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区间环境良好,通道畅通,人流、物流分道有序,避免交叉;企业的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与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路径保持安全距离。

冶金炉窑(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厂房内金属液体与液渣运输线、金属液体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包罐的使用、烘烤、检查、检测、报修或报废的管理制度与相应的记录,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所有与金属液体与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吊运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必须使用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铸造起重机,按照《炼钢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9058—199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16)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健全起重机械与工具(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等)使用、维护、检查、检测、报废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记录。起重机各种连锁装置、安全装置、声响与灯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起重机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必须确认挂钩挂牢,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指挥。

凡通过道路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企业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其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高温金属液体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时间必须进行审批,车辆在普通公路上运输高温金属液体时,运行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并严格按公安部门审批同意的路线行驶。高温金属液体运输企业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道路运输监控系统,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监控,杜绝运输车辆超速行驶、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时间的行为。要加强对押运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违章操作。要加强道路管控,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的运输高温金属液体车辆超速行驶、不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纠,严肃处理,并通报运输企业以加强管理。

4、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备上设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告知卡;相关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预案演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6),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16)、《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6)等相关安全规定。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任务阶段安排

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自今年4月20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及时将方案传达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30日)。所有工商贸企业都要结合实际,以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为重点,制定方案,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危险程度确定和划分隐患等级,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安监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工商贸企业,重点是对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四)督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度和质量,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组织对重点镇办、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的重点,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日常执法检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中的“三违”现象,促进较大安全风险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县政府及安委会确定今年把工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第7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滨安办发〔2016〕14号)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正确处理生命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彻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

三、任务和措施

按照县政府及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一)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和高温金属液体等危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要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状况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情况。

(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集中检验。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于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者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

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GB18564-2016)强制性标准要求,逐台进行核查,对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要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安装或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责令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要责令运输企业为车辆配备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罐体的轮廓。

在受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的核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等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对定点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在罐体上标明容积,对于“大罐小标”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车推广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要严格按照罐式运输车辆产品公告,对罐式车标注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报上级发改部门从《公告》中撤销。

(三)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要严格从业人员的条件,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人员和车辆要相对固定;对没有从业资格或者对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或者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办法。对申领在道路上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一律到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运输通行证。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所提交的证明文件。每次启运前,托运人(或委托人)必须持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格证件和运输通行证到发货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承办签注手续的公安机关,必须当场核对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质和运输路线、装载质量、启运时间,确认后在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意见,发还申请签注人;要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进行剧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的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须掌握所运载的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有关常识、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及自防自救方法;签注后,把批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时间按规定程序向途经地公安机关通报。运输活动结束后,托运人(或委托人)在规定时限内将运输通行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五)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加大对槽罐车的检查力度,对超速、超载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一律指引到指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人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要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要求从事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储和销售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的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要查验告示牌和“毒”“爆”文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据。同时,要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使用计算机进行登记。对重点仓储、销售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和监督情况由检查人员签字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所在地设立专用停车场,并设置警示标志,注明当地报警电话。

(七)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要组织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明确指挥权限、部门职责;制定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警和处置网络。

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安委会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都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八篇: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领域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三、重点内容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的五个方面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安全资质专项检查;突出打击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新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安装使用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监控检测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填报更新等情况。

(四)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破土、吊装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业现场“三违”情况;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每年参加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开展对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资格培训;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订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情况。

(八)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备案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九)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申报情况,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十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其他检查事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

(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厂区应急设施、生产装置防雷、防静电、防汛等措施落实情况。

(4)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栓挂与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5)定期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及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向安监部门备案情况。

(6)安全设施安装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1)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3)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露报警等安全措施。

(4)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或开展化工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

(6)是否按要求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等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

(3)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标签。

(4)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4、其他

(1)是否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完成许可证延期,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

(3)是否有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当前,已进入第二季度,高温、雷雨、大风等灾害天气多发,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此,局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危化股、监察大队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小组,聘请专家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做到不漏掉一个企业、不漏掉一个环节,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一是督促辖区内企业对照攻坚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安监部门;二是结合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安全标准化创建、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资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上报上级部门吊销许可证照、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严肃处理,不留情面,确保实效。

(三)突出事故预防,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事故预防为目标,坚决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职责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篇: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全县所有涉及焦化炉、高炉、转炉、煤气柜、煤气发生炉以及管道煤气、天然气使用的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企业(以下均简称涉煤气企业)。

二、整治的目的

开展涉煤气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督促涉煤气企业深入开展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质量的原则,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一)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彻底整改隐患(4月25日-5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本《方案》传达到各涉煤气企业,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冶金煤气安全生产重点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6〕141号)以及《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1)规定的内容,制定自查方案,聘请专家,对本单位涉煤气装置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附件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监管(6月1日-6月3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要聘请专家参与。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经整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吊销相关许可手续,直至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全面调查统计本辖区内涉煤气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填写《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建立企业档案,切实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

(三)现场抽查检查,做好总结验收(7月1日-7月30日)。在企业自查整改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切实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抽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相关企业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彻底整改现场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按照规定逐项检查。特别是对涉煤气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设备要作为检查的必查项目,问题整改要有硬性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沟通协调,如实填报信息。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整治重点突出明晰,方法步骤合理准确,效果显著良好。

第十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任成员(见附件1)。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及安委会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调度、汇总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扎实开展,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一)综合组职责:负责每月汇总、掌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起草相关会议材料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通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百日攻坚相关工作,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落实到位;及时收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在《安全生产简报》及有关媒体上,及时发布信息,反映和交流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

(二)宣传组职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工作不得力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督导组职责:做好县政府及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有关部门督查组、巡查组的联络、协调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核实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联络员情况调度会,掌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典型宣传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力的,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信息交流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通过《安全生产简报》及各类媒体,及时刊登、播报各级各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动态。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每周至少报送1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和做法。

(四)隐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核实和查处,典型的举报案例要向社会公布,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五)跟踪督办制度。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跟踪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统计调度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统计工作,每月20日前,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统计报表(见附件2)。

(七)总结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每月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报送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举措,是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及安监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促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注意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抓好督查指导和重大隐患查处工作。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篇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2016企业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6篇

第1篇:有色建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2016年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市安监局《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承诺制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创建,强化培训,加强执法,继续抓好冶金建材行业专项整治,配合全局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具体目标是: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企业100%实现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开展达标自评整改,为确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企业全部达标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100%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10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新、改、扩建企业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重点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按着“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原则,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规模以下企业具备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实现达标,不具备达标条件的,企业要成立专门组织(或外聘专家)开展自评整改,做好创建达标基本规范的准备工作,年底前,50%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和现场规范,标准化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行。(1)企业自评与评审: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申请评审。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在企业整改完成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自评不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的,自评整改完成后由考评机构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根据自评和评审结果,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申请三级标准化审查、审核。经审查、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予以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重新修改。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可以进行重审。审查、审核工作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2)公告:市安监局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3)颁发证书和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市安监局统一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2.重点抓好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所有冶金企业、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及新改扩建企业必须严格按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要求,及时到安监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其他企业,也要按着相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3.继续做好“三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所有企业必须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三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落实,每个行业确定1-2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对“三项制度”基本条目、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后,进行全面推广。

(二)深入推进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冶金行业专项整治。以煤气生产、储运、使用及高温液态吊装、运输为重点,以强化班组建设、反违章作业为抓手。全面实行工作许可授权、工作前隐患预评估和隐患辨识等作业现场票证管理措施,深入开展规程普及教育活动,强化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管网等涉煤气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操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规。

2.加大检维修作业的专项治理。面对企业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事故多发的特点,把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作为监管重点,企业要在检维修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隐患辨识,制定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利用检修专题会,班组“碰头会”等有效形式,对本单位涉及检修的作业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检维修作业制度及作业规程,加强作业票证管理,认真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监护制度,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要有文字记载,建立专门档案;突出抓好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把队伍及人员资质关,凡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一律不得使用。

3.继续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4.扎实带式输送机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着《县带式输送机使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承县安字【2016】25号文件要求,重点从皮带输送机使用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人员作业安全管理三方面着手,按着序时要求,切实有效开展各阶段工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

1.严格执行《县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政府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制建设主体责任。

2.进一步督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单位内部分层面、分岗位、分工种制定有针对性、依据性、约束性的承诺书,将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到承诺建设中。

3.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位法人要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单位(厂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同时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承诺书,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落实。

(四)着力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企业要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主体责任,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企业从业人员既可在社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三、保障措施

一是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对照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二是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一般企业危险性小,不易发生事故的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三是切实强化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的监督指导,帮助监管行业和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客服薄软环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责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三违”现象,进一步规范我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2篇: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市2016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提升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企业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严禁非法生产作业。

2、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实效。

3、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应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企业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按相应规定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并进行安全评估。

6、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对相关工作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治理“三违”现象。

7、企业应按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高温液态金属安全管理方面

1、冶金企业会议室、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布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影响范围内。

2、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3、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对高温液态金属的起重设备、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进行检测检验。

4、企业应按规定对高炉炉基、渣铁钩、转炉、电炉、连铸机、氧枪、氧枪烟罩及操作室等重点部位或重点环节做好防范高温液态金属爆炸的安全措施。

5、企业对铁水、钢水吊运、入炉废钢与散装材料作业要落实双人确认签字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在两名以上作业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吊运及入炉作业。

(三)煤气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应在煤气区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煤气监测。

2、企业要按规定在煤气发生器、除尘器、煤气柜及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安装泄爆、放散、可靠的隔断装置及防雷和防静电装置,并对这些装置定期进行检测。

3、企业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条件论证。

4、企业煤气区域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动火许可作业票制度,要在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煤粉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煤粉制备现场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企业煤磨、煤粉管道和煤粉仓等设备要按规定安装防静电、防爆、快速切断和一氧化碳浓度等在线监测装置等。

3、企业总降、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动力照明箱(柜、板)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企业煤粉区域检修作业过程中,需要动火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相关人员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

四、方法步骤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阶段(截至4月30日)。

各乡镇要按照县局统一要求,制定辖区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及时督促企业按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涉煤气、高温液态金属和煤粉企业的调查摸底、整治动员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企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按期开展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至10月15日)。

各乡镇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专项整治评查表进行自查自改,扎实开展对标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制定合理计划及防范措施,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发生事故。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检查验收,强化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要按整治要求,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要加大验收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整治不力、流于形式的企业要坚决从严处罚。县局将在各乡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并责成相关乡镇开展“回头看”,直至整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尤其要深刻吸取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10、30”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增强做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二)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整治行动要求。各乡镇要本着执法检查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治理行动,要加大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按照“一企一表”的原则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表及总结材料报县安监局备案。

(三)严格标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将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严格专项治理标准和要求,通过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安全设施装备水平、保障能力及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3篇: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继续以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三项建设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承诺制为载体,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抓手,扎实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在整顿关闭、改善条件、强基固本、提升监管水平上取得实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力争实现6项工作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我县矿山控制指标,力争消灭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2、关闭10座以上矿山(生产系统),完成整顿关闭任务。

3、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等级以上水平,大中型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4、强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所有空区均按照治理方案的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输系统全面完成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全面完成排查工作,10月底前整改到位。

5、强力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露天矿山全部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开采。地下矿山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中深孔爆破技术、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技术、机械铲装技术、钢丝绳探伤检测技术,保持并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石材矿山全部实现锯切开采,并完成开采设计方案调整变更工作。

6、严厉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以采代建”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安全文化建设:以试点班组为基础,全面推进班组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行班组长轮换(主持班前班后会议)制度、班组群体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本班组出现一次一般性“三违”或工伤,减少本班组奖励标准的50%)、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优秀班组评选制度(以矿业公司为单位,每年度评选1家以上优秀班组),配备班组安全员。

2、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安全基础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提升完善工作,重点是抓好档案管理与手续完善、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的结合,避免流于形式。

3、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地下矿山继续按省、市局要求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技术,在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较大采空区强制推广使用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系统,在班入井10人以上的矿井强制推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结合国家总局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求,强制淘汰非阻燃电缆、风筒、局扇,逐步更换提升设备及不具备“kA”标志的井下运输设备。

(二)强力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完成整顿关闭任务。全面推进取缔、关闭、整改提升工作;强化与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结合,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强化许可手段,推动整顿工作开展;强化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体系建设,要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县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变为企业安全监管最核心的内容加以实施,抓好落实,常抓不懈,预防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局要求,由中介机构检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监部门搞督导,严格执法促落实的原则,全面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检查方式,严厉打击以采代建、边建边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保质保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五)强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规范采矿方法为核心,突出抓好采空区、提升系统、安全基础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专项整顿行动,继续加强建设项目和排土场的监管力度,推进重点乡镇攻坚克难工作。

1、采空区治理:严格对老采空区的治理时限和要求,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加强对采用崩落法和充填法治理的空区的监管监察;严格按设计的采矿方法要求实施采矿,防止出现新的空区隐患。

2、提升系统:强制淘汰不具备“kA”标志的提升设备、容器等;确保定期对提升系统进行检测。

3、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基本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齐备、落实到位。

4、建设项目:强力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资质单位施工、监理的规定,规范建设过程;加强建设周期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完善建设周期管理制度;完善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规范外包工程施工市场秩序。

5、排土场:严格排土场建设管理,推广“象管理尾矿库一样管理排土场”的管理经验;推进排土场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对于堆存高度超过50米、最终坡底线距下游2倍坝高范围内有生产生活设施的,汛前完成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

(六)继续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一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县安监局将执行预先告知制度,对具备延期条件的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上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证到期的县安监局下达停产指令,停止生产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治理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3个月内未申请延期的,要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二是严格开工及建设周期的审批管理。对于申请开工的,施工协议、监理协议、施工组织设计等材料,经县局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开工建设,并于7日内将开工批复手续报市局一科备案;对于在批准的建设期内未完工的,可以提出延期申请,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注销批复手续;对于存在边建边采行为的,一律不予批准延期。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诚实做人,清白做事,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第4篇:铝镁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改造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落后的企业。

二、治理时间和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10月15日,范围是全市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相关说明:与粉尘爆炸环境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金属制品和机械加工(如铝、镁及其他金属粉尘)、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切削、打磨产生的木尘)、化学品及化纤制造(药物、塑料、染料粉尘)、粮食和饲料及食品加工(面粉、淀粉、奶粉和植物尘)、民用爆炸品(炸药、火药尘)、轻工和纺织(棉尘、麻尘、纸尘等纤维尘)、烟草(植物尘)以及煤炭经营和使用(煤粉尘)、储存可燃性粉状物质易产生扬尘密闭环境的仓库等。

我市涉尘重点为:面粉加工、板材加工、家具、纤维素等企业。

三、治理内容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8.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9.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等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0.安全检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8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危险性、严重性的认识。在对涉尘企业调查摸底和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于8月12日前报市安委办408室。

(二)集中培训、自查整改(9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涉尘企业情况,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规定,组织所有涉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涉尘岗位职工参加专项培训。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做到涉尘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同时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涉粉尘企业开展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以粉尘浓度为主的有毒有害、爆炸因素检测工作。

所有涉尘企业要高度重视粉尘危害,结合学习培训,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因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能满足自查要求的,要聘请专家进行检查整改。企业应建立清晰的专项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内容、存在问题,检查人员、相关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涉尘企业现场,大力宣传粉尘作业安全知识、粉尘检测检验的必要性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0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涉尘企业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于未按要求进行专项检查或专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对逾期未整改的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市安委办将组织对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各乡镇(街道)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市安委办408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努力解决目前在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普遍存在的对粉尘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落实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涉尘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逐项检查,全面覆盖

专项治理期间,企业要对所有涉尘岗位逐一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操作程序,防范粉爆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尘企业实施全面核查,达到全覆盖。

(四)严格执法,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中,凡发现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惩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凡在专项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5篇:安全生产示范单位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务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守“红线”,力戒“四风”,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举措,转思路、出实招、求实效,监管服务并重,推动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按照典型引路、对标整改、持续推进的思路,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和全市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聘请专家帮扶,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遵循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组织“示范创建、对标整改、跟进执法、巩固提高、规范管理”等活动,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根本性改观。

2016年5月至年底,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办)政府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行业(领域)启动并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采取组织观摩、执法跟进等措施,创建50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发挥样板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行业、逐区域渐次推进,使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能力、防范事故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在危化、纺织、机械、轻工、建材、电热毯、灯具、食品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20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其中危化行业8家(化肥、氯乙酸、煤化工、制药、纤维素生产、危化品储存、加油站以及化工园区企业各1家);热电、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所等行业各1家。

(二)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施工、民爆、道路运输、粮食储存、水处理、商场、医院、学校、网吧、仓储经营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1~2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

(三)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围绕重点行业选择1-3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同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四)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完成示范创建。市安监局于7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办)于8月10日前完成。

(五)按照监管责任分工,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与示范单位对标整改隐患活动,年底前同类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改观。

(六)强化全市安监系统抓工作的落实力度。通过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活动,市局带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促市局,检验安全生产许可、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培训、评价等工作实际效果,实现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步落实。

(七)通过示范企业创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使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人员密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三、工作分工

(一)市安委办总牵头,负责统筹安排部署示范单位创建及对标整改隐患工作,及时调度、督导乡镇(街道办)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

(二)市政府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筛选确定示范单位、落实专家(需要时,可通过市安委办协调),主动与相关专业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帮扶创建工作,并组织同类单位对标。其中:

1.市安监局负责危化、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热电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示范企业的创建及对标相关工作。

2.市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供热等行业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3.市工信局负责民爆及直接管理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含电力通信企业)。

4.市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的有关工作。

5.市质监局负责所属和许可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6.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存经营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7.市水务局负责供水或水处理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8.市商务局负责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示范医院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0.市教育局负责示范学校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1.市文广新局负责示范网吧、电影院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2.市供销社负责下属单位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3.市环保局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在对市级部门组织创建或对标整改工作中,需要业务和技术支持的,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口指导和帮扶。

(四)有关监管部门按行业管理分工,对口负责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开展指导和帮扶。

(五)市、乡镇(街道办)两级围绕示范单位所在行业组织观摩检查(执法)和跟进检查(执法),促进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对行动不力、不采取措施整改的,依规作出处理或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六)各乡镇(街道办)按属地监管原则,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对辖区内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安排。并于5月25日前分别将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安监局408房间)。

四、实施步骤

(一)示范创建(7月底前)

1.创建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或者国家制定的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范作为示范企业(单位)创建依据,并按照国家、省、市部署的安全工作要求来确定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2.安排部署。市级主管部门5月25日前完成安排部署和专家选定。高危行业聘请专家3-5名,非高危行业不少于2名。

各级主管部门要与聘请的专家、拟创建的示范企业提前做好详细沟通,制定的具体帮扶方案应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

3.“把脉会诊”。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会同专家,深入现场,对拟建的示范企业开展全面“体检”。重点围绕主要负责人履职、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日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转、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落实,以及许可、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排查。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存在的“硬伤”,以及易导致较大事故以及群死群伤的环节和部位重点排查。

4.帮扶整改。针对查出隐患和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资金、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和整改时限“五到位”。发挥专家支撑作用,帮助企业破解难题,合理界定整改时限,按期整改到位。并提出维持企业日常管理规范化运行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加以实施。

5.树立样板。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后,各牵头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对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对其安全生产运行情况与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估,形成书面意见分别向市安委办和本机关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口报告。经研究,可以作为示范企业的,及时在本行业(领域)内予以公布。

(二)对标整改(8月~11月)

示范企业创建后,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牵头部门(乡镇)组织同类企业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的对标整改活动。

1.合理规划。对示范企业行业(领域)的同类企业进行梳理,摸清其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并作出规划,按照注重实效又不影响示范企业正常生产的要求,合理安排对标学习。

2.组织对标。按规划组织同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带着问题现场对标,现场交流,相互借鉴和促进,逐一确定整改期限。既要注重管理方面的细节,又要借鉴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保障对标效果。

3.整改提升。有能力的企业结合对标情况,举一反三,对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自行开展隐患整改,限期完成。能力不足的企业可向社会聘请专家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服务,签订相关协议,完成对标整改工作。并定期报有关部门。

4.强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大监管力度,对对标整改提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并适时对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改进和提升情况作出评估。

(三)管理与执法跟进(5月~11月底)

1.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管理与相关执法人员先行对示范企业所在行业开展日常检查(执法),帮助和督促同类企业消除整改一批事故隐患,为对标整改工作打基础。检查一个企业,建一份安全生产动态档案,上一堂安全课,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宣讲。

2.对示范创建企业隐患整改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进行梳理,为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做好前期准备。

3.分行业和区域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制定具体的方案,要做到有交流和探讨、有分析和讲评,有收获和启发,增强观摩执法实效。

4.观摩执法结束后,逐企业提出整改时限要求,列入下次检查重点,到期后随时进行检查。在部门进行到期检查的同时,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始跟进执法。对经对标整改后依然存在同类问题的,各负有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安委会成立示范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协调解决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管行业(领域)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务求见到实效。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年终一并考核。

(二)完善机制。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手,力戒“四风”,强化举措,务求实效,监管与服务并重,建立增强观摩执法实效的工作制度,逐步推进监督管理与执法保证形成合力与辐射,解决多头检查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的实际问题,由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管转变,构建新形势下推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帮扶指导力度,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化建议,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从实际出发,使之管用、有效,帮助企业解难题、强管理、促提升。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之间要定期沟通情况。示范单位的选择要兼顾重点行业,又要形成辐射面。专家选聘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满足规范和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需求,为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强化调度。各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机关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发挥“总开关”、“总闸门”的调度协调作用,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及时汇总、梳理经验做法,向市安委办进行报告。市安委办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安监局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进行如下指标要求:

(一)2016年,全市所有未达标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

(二)2016年,全市60%的小微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2016年,全市所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工作安排(2016年度)

(一)摸清基本情况(4月21日—4月25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机械、轻工、建材、商贸物流等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对小微企业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台账,台账加盖公章后于4月26日前报市安委办(市安监局408房间)同时报电子版。

(二)制定工作方案(4月24日—4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达标任务、时限要求,制定2016年度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贸企业年底达标以及小微企业达标的工作方案。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要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设定工作目标、规划时间进度,细化包保责任制和保障措施。

(三)迅速开展工作(4月30日—11月20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要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体职工参与,企业老板讲话,宣贯方案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限任务。同时,要主动联系和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迅速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作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习交流、提升技能,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评审验收总结(7月1日—11月20日)

申报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经过专家指导、企业整改、机构认可,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后,要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后上报市安监局核准,市安监局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专家意见和评审报告,发放证书与牌匾;小微企业完成自评后,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并组织专家核准,发放证书与牌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障标准化创建工作投入,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确保标准化工作的连续性和常态化,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安委办将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导组,高密度、多频次地对乡镇、部门、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不定期召开乡镇、部门、服务机构、有关企业工作调度会。市安委办将全面总结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考评,严格奖惩。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要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

篇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2015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第1篇:xx区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督查组的领导:

今年以来,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以减少人员伤亡和实现控制指标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打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规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控制目标考核体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现将我区今年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3月22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区长与区安全生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2015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细化到区各个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在全区形成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按照“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了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我区所辖的乡、街道、社区、村分别配备了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增强了基层安监力量。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2015年我区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应由政府统筹(或带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四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区安委会工作例会,区政府还分别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题工作会议,及时部署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制度。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之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对区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做为各部门评优选先的依据。

(二)强化监管、落实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今年以来我区制定了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等工作方案,着重对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农业机械、防洪等行业和领域进行了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并在“三节”、“两会”、“五一”、汛期、“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行动,排除了各种隐患,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深化预防交通事故为重心,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依托,以交通安全“六进”宣传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春运、“百日严防严打严重暴力犯罪”、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专项治理行动,对违法行为实行高压管理态势,进行严管重罚,尽最大努力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上半年,共出动警力1985人次,出动车辆954车次。检查车辆5332辆,纠正交通违法行为2253起,教育156起、处罚2097人次,罚款127630元。扣留机动车26辆(

消防安全工作。区消防部门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抓手,努力探索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新途径,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积极筑牢社会单位火灾防控基础。一是健全机构,及时部署。我区成立了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消防大队。年初召开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宣传动员大会,并向与会人员下发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实施意见》,明确了细则,将责任进一步细化,做到基层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夯实消防根基,实现群防群治。我区将消防安全建设总体规划,与区发展同步。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应急水源进行了统一规划、部署,对消防安全系统全部规划设计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消防根基,实现群防群治。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上半年,区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场所105家次,发现火灾隐患2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整改火灾隐患28处。

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是我辖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重点部位,为切实做好辖区危化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区安监部门深入开展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上半年共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5家,共检查出隐患5处,当场整改5处。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为切实落实好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区安监部门严厉打击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行为。同时重点对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共检查非煤矿山4家,其中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1家,正在取证1家,已关闭2家,其中责令停产整改企业1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1家,下发隐患整改指令2份,责令整改隐患5处,下发整改复查意见书2份。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区建设部门为做好建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深入开展建筑行业专项治理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上半年,共监督工程项目2项,查出安全隐患31项,已整改26项,限期整改5项。

农业机械安全工作。区农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措施,以“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以“保安全、压事故、促生产”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田检路查和节日安全检查,在春耕农机使用高峰期,区农牧局组织技术人员对投入作业的农机提前进行了维修保养。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共出动检查车辆5车次,检查人员10人次,检查农机20台次,纠正违法行为10起。

防洪抗汛安全工作。区农牧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对xx河河道、xx主干渠以及xxxx、xx水库、xx水库3个水库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汛期期间,我区实行24小时轮岗值班,密切监视天气和做好河道汛情记录工作,加强对河道、堤防工程巡检工作,切实做好险情报告制度。

还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教育、旅游、食品卫生等安全生产检查行动,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

按照全市“打非”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我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xx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安发[2015]5号),明确了“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措施。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各职能部门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乡镇、各部门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结合实际,制定了“打非”专项行动方案,负责本辖区、本领域的专项行动工作。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一是区安监、消防、科技、教育、团委等部门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抢答赛”、“3.29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日”、“安全科技周”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科学知识;二是组织开展了“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明确了活动主题、形式和具体内容。活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横幅20条,展出展板22块;三是继续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及“安全生产示范县乡村”活动;四是深入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各部门、各单位及企业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区安监、经贸等部门组织辖区企业20多家企业学习《通知》精神;五是区安监部门不断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抓好特殊工种的取证培训和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特殊工种持证率100%。

(五)及时修订,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目前,区政府的各类应急预案共有30件,其中,专项应急预案14件和部门应急预案16件。今年,根据我区实际工作状况和总体应急预案,及时修订了各类应急预案6件。我区基本形成了总体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为一体的预案体系。

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

1-6月,我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起,一般事故4起,轻微事故10起,受伤13人,死亡0人,直接经济损失55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4.2%,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上升15.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0%。

我区生产、消防、农机事故为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安全生产基础还相当薄弱,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企业生产规模小、生产水平低、安全投入少,安全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一是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部分单位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工作浮在面上,没有落到实处。二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三是我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人员还未到位、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四是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措施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安全生产规程没有得到严格执行,重生产轻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盲目冒险生产的问题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文件精神,认真分析本辖区的安全形势,周密安排部署,切实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落实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落实区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有问责对象。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自救能力。

(四)加强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肃事故查处力度,以事故查处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五)狠抓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全力开展以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农机等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六)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区创建活动为重点,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创建档案,开展创建达标活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示范区创建活动顺利达标。

(七)为切实防范、有效应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我区将在下半年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八)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责成相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立即加以整改,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因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以事故查处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2篇: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在镇、镇省级示范乡镇达标和镇市级示范乡镇达标的基础上,今年又把镇、乡、乡三个乡镇确定为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力争年底达到市级示范乡镇各项目标要求。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实现了总体稳定,但安全生产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安全工作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

从总体上来说。一是安全生产意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安全意识不强,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导致监管出现真空、盲区;个别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受市场利益驱动,私开偷采,非法生产。

二是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不足,技术装备落后,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参差不齐。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问题普遍存在,搞形式,走过场。重突击检查、轻常抓不懈;重经济处罚、轻整改监督。

从事件教训上来说。我县今年发生的三起事件虽然定为了刑事案件,但是也暴露除了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煤矿3.02爆炸事件充分暴露出火工品管理工作存在着严重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私购私藏火工品的非法行为打击不力,个别单位不严格执行县政府规定的入井人数,擅自改变整改方案规定要求,煤矿包片人员监控不到位。乡5.22非法烟花爆竹作坊燃烧事件暴露出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作存在明显的不得力和落实检查不到位。镇7.15非法采掘无证铁矿伤亡事件暴露出关闭取缔不到位,出现无证反弹、死灰复燃现象。

四、下步工作措施目前,已进入高温、高湿和主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7月21日召开了第三季度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第三季度安全事故防范和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整治,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深刻汲取7.15伤亡事件教训,7月26日,我县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这次检查分12个检查组,对全县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开展一次认真的拉网式的安全生产联查活动,严厉查处非法开采、生产、买卖、运输、储存等违规行为,不留死角死面,不走过场,确保整改到位,不留任何隐患。

2、强化煤矿监管。我们要进一步按照《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加强安监、煤办等部门对全县所有煤矿井日常安全督查的力度,在这个方面,我本人将亲自带队,深入煤矿一线,查隐患、堵漏洞、促整改、严惩处,同时要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干部24小时驻矿监控制度、举报重奖制度、责任事故引咎辞职制度,确保全县煤矿安全。

3、协助抓好非法矿山安全工作。目前我县的非煤矿山企业均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关开采手续。我本人虽然不直抓矿山安全工作,但是我一定会立足本职,协助主管县长出谋划策,深刻汲取7.15事件教训,加大对无证非煤矿山的打击力度,通过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多手段并举,严防私开偷采等非法生产现象发生,确保非煤矿山行业安全。4、严格责任追究。我们要严格执行上级和我县关于责任追究的各种文件和规定,从严处理,顶格处理。特别要按照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意见》(〔2015〕17号),出现问题严格追究到位。对违反规定的,要开杀戒、用重刑,敢亮红牌,敢唱红脸,在全县掀起暴风骤雨的执法检查行动。

5、加大关闭力度。对于今年应该关闭的企业,我们要建立协调、调度和通报制度,依据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切实有效方案,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按照依法关闭和宁多勿少、宁早勿晚、宁严勿宽的原则,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关井任务。

第3篇: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各位经理人:

今天我们在这里一起召开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反思去年和部署今年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一会儿,孟总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在去年的安全工作会议上,公司提出安全工作要围绕着“实”字展开,一年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工作,我觉得这种求真务实的作风应该逐渐成为大家的工作习惯。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进行,各项工作必须有成长有延续有提升。安全工作需要的是一种信念并为之脚踏实地的付出,更需要一种责任感使其成为我们工作的能力和动力。我想问一下今天在座的各位经理人,我们有这种安全信念吗?为了践行信念和履行责任,为实现全公司的长治久安,大家全身心投入到安全事业中了吗?借这个机会,请大家认真思考。

下面,我代表公司安委会对2015年工作总结回顾并对2015年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总体安排。

一、2015年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围绕“体系科学、创新提升、行为养成、文化领航”的总体工作思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加强现场监控等手段,使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总体保持平稳。2015年,全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各类安全事件8起,安全事件发生总量呈下降趋势。

(一)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年初安委会下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根据中粮集团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全面梳理北良公司现有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和修订《北良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8项公司级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了中粮集团11项“危险作业安全许可标准”,明确管理流程。同时各生产单位累计制定制度55项,修订完善既有制度73项,形成安全制度汇编13套,建立各项作业标准23项。通过制度建设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有力保证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一岗双责”的落地。

(二)强化安全检查,推动隐患治理常态化

2015年,公司安委会坚持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除完成大连市重点安全活动外,3月份,组织开展春季防火专项检查;4月份组织外协队伍、劳务公司专项安全检查;自7月份开始组织“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9月份组织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检查;11月份组织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初始应急能力评估。一年来,公司安委会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共计发出监察指令书14份,隐患整改通知书17份;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不良势头发出业务联络书14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力开展,促进了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全年各单位通过隐患排查管理软件共计填报各类隐患317项,整改完成286项,整改率90%,重大隐患整改投入236.6万元,从源头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关键控制点专项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根据集团安全关键控制点工作要求,结合北良公司实际颁布实施《北良公司安全生产关键控制点管理细则(试行)》,并组织各单位对公司大型设备、重点场所、关键危险作业进行危险辨识,明确管理要求、操作规程及应急响应程序,并制作安全关键控制点标识牌97组,全部现场挂牌;为确保东部港区建设项目安全有序开展,按照集团《再建项目安全环保管理指南》工作要求,修订、完善11个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力量对北良公司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对现有预案进行整合,共形成公司安全生产综合预案、各专项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各单位共计组织“防台防汛”、“生产过程人身伤害”、“车辆脱轨事故复救”等各类应急预案演练20余次,参演人数约600余人次,应对灾害天气共启动应急预案7次,公司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购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突发事件响应速度,应对恶劣天气及时启动预案,未对生产造成较大影响和财产损失,公司整体应急能力得到提升。

(四)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开展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散粮系统、锅炉场所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并公告检测结果;组织160余名接触职业病危害一线员工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完成公司年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为确保东部建设项目合法合规,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对东部建设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相关工作。

(五)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技能

全年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及农民工等人员600余人次,并获得相应培训证书;全公司各生产单位组织各类专题安全培训127次,参与3300余人次,培训计划兑现率达到100%,基本做到全覆盖;各单位组织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14次,突出了培训效果的转化工作,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

(六)强化“5S”工作,改善现场环境和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实行作业现场各类物件实施定置管理,设备设施清洁清扫工作得到加强,制定安全警示色标准,并现场设置各类安全标识,逐步实现作业现场安全可视化管理。随着“5S”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各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环境得到改善,隐患整改率得到提高,员工逐渐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促进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回顾一年来工作,各单位付出很多努力,安全管理人员压力很大,现场的很多同志也身兼数职,都能够深入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最前沿,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干部的身影

,在问题面前不逃避不等待,在艰巨任务面前不推脱不退让。各生产单位能够顾大体识大局,相互学习和支持,我觉得各生产单位的密切协同是去年我们工作中最大的改善。另外,我感受到安全工作另一个进步是敢说真话的多了,敢于暴露问题的多了,敢于接受批评的多了,找借口和抱怨的少了,这就是我们一直倡导的正气。

再加入中粮体系后,涉及到安全标准、制度和工作方法需要与中粮体系对接,通过大家的努力,已经开始融入到中粮的安全管理体系中,中粮集团多次开展北良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应急效能评估,对北良安全管理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此,我代表公司安委会,向奋战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线、为公司安全生产付出辛勤汗水的干部员工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工作,在看到进步和提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意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工作还有潜力还有空间。另外事故及险情没有根本杜绝,说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短板,安全工作不允许出现任何漏洞,对小概率事件决不能抱侥幸心理。我们离建设本质安全企业的目标还存在很大距离,安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全体人员要继续努力。

二、反思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首先,大家要清楚的认识当前形势。中粮集团完成“三粮合一”的重组,给北良带来新的历史机遇,虽然目前公司经营局面还比较严峻,但是随着体系优势的发挥,产业链能量的放大,以及东部园区建设等重要战略的实施,北良公司各项业务势必会有新的突破。随着生产能力的提升和安全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增加,对工作质量要求更高,对设施设备管理更严格,对流程要求更科学高效,这一切的变化会非常迅速,时不我待,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能不能走在前面,安全第一更是一种思考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超前预想。今年港口吞吐量计划实现历史新高,而2年后,东部2、3号泊位陆续投产使用,我们有没有能力提升工作业绩,有没有知识和管理上的储备来接收新的资产和业务,尤其我们有没有更好的运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让北良长治久安?我想,当前最重要的反思是应该正确地审视自己、认识自己和评估自己,究竟我们行不行?

目前我们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有:

1、公司的安全发展规划还没有纳入到公司战略规划中,尤其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安全文化。安全部门管理工作和其他部门管理工作还没有得到有机结合,全员的安全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

2、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团队需要进一步建设和强化,安全管理的理念、能力、方法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3、我们的设备高负荷运转十余年,故障率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加,对设备安全保障,技术工艺革新、流程优化等还有大量工作亟待加强。

4、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对特定的群体和一些不安全因素还没有找到彻底的、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这些问题绝不是短期内形成的,为什么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也许很多方面已经逐步改善,但是我们要认识到,在旧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时候,往往又发生许多新的问题。如何破解安全工作的难题,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强体系,个人能力再突出,也没有体系的力量大,让大家一起来做正确的事;另一方面要重学习,要利用安全培训、反思研讨和标杆管理等管理平台和工具,解决安全中的意识的问题、技能的问题、思想道德的问题、工作模式的问题和发展的问题,

三就是建团队,各级经理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和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挖掘各岗位有潜力有能力的骨干,让对安全事业有热情和责任的人员得到更好地发展机会,要因才施用不拘一格,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这三方面就是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我将在后面2015年计划中做重点要求。

回顾一年工作,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反思,安委会也做了总结,比如:事故教训值得深思,基础工作仍需提升;安全工作缺少创新的管理思想;要善于从“现场”发现、改善各类问题;各单位交叉管理仍有盲区;存在老大难隐患整改不及时;承包商管理需加强等等,涉及到的部门请认真对号入座,安全问题“老生常谈”的现象应该消除。

这里还要强调一下安全生产的“合法合规”问题。目前,在工程建设和生产管理等方面要彻底落实国家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手续健全,监督得力、全面落实“三同时”,使公司安全生产“合法合规”。为此,要求各单位彻查此类问题,由安保部负责督办,让“合法合规”问题在2015年度全面改善。

另外,公司再次强调,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全员齐抓共管,绝不容忍袖手旁观和视而不见,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绝不姑息,这是我们抓好安全工作的坚定决心。

三、2015年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中粮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给我们建立了良好的标杆,我们要发挥自身优势并充分保留自身管理特色,争做粮食物流企业安全管理标杆。

(一)总体思路

把2015年度作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年”,夯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学习、培训教育的平台和载体,通过“三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事故防控隐患排查等精细化管理手段,打造“本土化”的安全文化,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零事故”为努力方向,完成公司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责任状相关任务,坚决杜绝人身伤亡事故、职业病事故、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火灾事故,降低事故、险情总量,并且控制在市政府、集团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形成完善的安全管控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1、关于安全管控体系建设的几点要求

重新打造安全管控体系,突出“一岗双责”,把各项管控措施和关键点并入到体系监控中,形成安全管理的流程、模式,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反馈机制、改善机制。

(1)调整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由安保部参与垂直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对各单位实现安全目标的工作过程进行检查、督促。

(2)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体系运行环节精细化

安全预想预防、专项活动、隐患排查、现场监督检查、应急预案、违章违纪通报、事故处理等工作要流程化制度化。文件宣贯、安全会议、制度建设、奖惩激励、技能演练等要统筹安排掌握。充分利用好信息化手段。

(3)加强网络建设和班组建设

继续推动基层兼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兼职安全员也纳入体系统一管理,要在劳务队伍中强化安全员岗位,要对照《中粮集团安全合格班组创建基本要求》和《中粮集团安全合格班组创建考核标准(试行)》,开展“安全合格班组”创建活动。

(4)提高专业安全组织的管理成效

已形成的生产、消防、交通、安保等专业安全组织要完善工作机制,发挥专业优势和服务、监督等职能,同时,根据情况,安保部可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课题攻关、制度修订、安全规划等专项工作系统部署。

(5)评估安全体系运行质量

组织架构的建立只是开始,要让体系真正有机组合并良性运行,要组织定期的评估。同时,安全体系要与公司其他管理工作协同,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

通过体系建设,要在短期内打造一支技术过硬素质过硬的安全管理专业团队,有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工具,有丰富的实际经验和开放的视野,有实用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标准,和中粮安全体系迅速对接融合。

2、关于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

在安全班组建设中,要按照中粮集团明确要求进行。今年把班组安全培训作为提升基础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技能和素养,要从满足公司发展角度出发培育合格人才。因此今年的安全培训重在夯实基础管理,落脚点在班组。

(1)各部门的安全培训要纳入到全公司培训体系中。要根据公司下发的培训计划,结合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去细化安全培训方案,围绕班组建设,有计划有重点的系统开展。

(2)公司在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培训上要加大投入,要求各个部门既要注重培训时间,又要注重培训效果。特别是要求各级经理人带头参与学习培训,公司要按照相关考核办法考核。

(3)安全管理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模式,建立标准化、系统化的培训机制。既要下到基层班组、岗位和每名员工,又要对各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既有岗位技能培训也要有管理能力提升培训,要分出层次、掌握方向、有的放矢。

(4)要逐步建立内部安全师资队伍,鼓励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编制教学大纲和教材。

(5)重点做好培训成果的转化工作,同时,在培训考核和评估工作中,也要把效果转化和执行落地作为主要评估项目。

(6)今年培训的重点工作要围绕一线基层班组安全管理展开,要夯实一线管理基础,形成学习和交流的载体,提供员工能力和技能提升的平台,通过培训发现和提拔更多的优秀员工。安保部和培训中心将在2月份陆续开展一系列的安全培训工作,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公司要求各级经理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学习积极参与,今天只是提出原则性部署,请各单位按照公司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安保部与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3、强调其他主要安全管理工作

(1)继续做好与集团安全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对接。

在对接过程中,没有制度建立制度,有了制度完善制度,制度标准重叠,按更高要求执行。

(2)注重源头预防,强调安全生产“合法合规”。

加大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力度,明确“三同时”管理流程。确保每个项目符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不埋下安全隐患。

(3)开展丰富多彩和实效性强的安全活动。

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计划兑现率要达到100%。开展安全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议案、隐患整改等全员参与的安活动。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杆管理。

要结合公司标杆管理工作,在安全工作中深化对标创标立标等工作,选择集团内安全管理优秀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对标找差距,认真核定安全工作标准,树立安全管理标杆,推广各单位好的安全管理经验,让全体员工不仅知道如何去做,还要知道标杆在哪,如何做得更好。

(5)加强安监队伍团队建设,突出安全管理人员的服务指导。

要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团队建设,通过内部交流、外部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突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专题辅导、技术支持的服务职能,弱化安全监察职能。

(6)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在已经获得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认证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集团总体工作安排申请安全生产一级标准化认证。

(7)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真正树立“以人为本、本质安全”理念。

倡导“安全是聘用的条件”、“一切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防止的”自主安全管理理念。要通过安全文化的征集、讨论,逐步形成与集团的战略和文化融会贯通,又适应公司发展、能够被全体员工所接受的安全文化理念,并通过强有力手段保障文化宣贯和落地执行。在文化建设中,倡导全体员工既是被管理者更是管理者,是企业的主人,都有责任和使命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上人人有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以上是2015年安全管理工作原则性安排,要求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今年工作计划以及孟总的总体部署,抓好工作的落地执行。各单位以我为主,务必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前不久,在中粮贸易公司任职干部大会上,迟总反复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先安全后业绩”,新公司成立的第一项工作也是布置领导干部深入一线进行安全检查。行胜于言,安全不是传达文件,不是签字审批,不是纸上谈兵,不是夸夸其谈,更不是形象工程,安全是真刀真qiāng的实战,“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我相信大家会以全新的状态,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公司发展新的里程中,让安全惠及到每一名员工,每一个家庭,把平平安安的快乐生活作为北良公司给予大家的最好福利。

最后,值此马年春节到来之际,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谢谢!

第4篇:运管所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今天是周日,余主席牺牲休息时间带领安全股的同志来我所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既体现县局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对我所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在此,我代表运管所表示诚挚的感谢。2015年以来,运管所在县局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工作当成中心、核心工作来抓,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了大量的、基础性的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道路运输业是基础性、服务性行业,特别是旅客运输,其安全生产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当前,党和国家提出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相当重视人的生存、生活等基本权利。做为行业管理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职责所在,责无旁贷。虽然安全生产、安全监管责任大、压力重,但也是我们运管部门安全生命之本。如果没有这个职责和责任,zhèng fǔ 部门序列中,可能也不需要运管这个单位。因此,在思想认识上,所级班子头脑一贯清,一贯把安全生产当作核心重点工作来抓。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我所按照“一岗双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所长具体抓”的原则,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由所长任组长,支部书记、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其他副所长为成员,明确一名工作机关责任心强的同志任安全专干。

2、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将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的责任以制度的形式进行公布,做到心中有数,并制订了应急工作预案。

3、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全生产工作。我所每年付出的工作经费都达一万五千元以上,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6月份为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特派分管副所长参加省运管局组织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也花费了一大笔钱。

三、全面深入抓好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1、坚持开好安全生产例会,除在所长办公会议上所级班子成员集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安排部署方案、计划外,同时也例行召开由各驻站办、运输企业、各内设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大家相互交换工作意见和看法,介绍管理经验和教训。

2、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与各驻站办、运输企业、执法大队、城客办、维修、驾培、客货运输股签订了管理责任状,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强化了责任。

3、强力推进打非治违。根据局下达的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方案精神,所里也制订了相应的反感,结合此项工作一方面是执法大队指导、协调各中心交管所对辖区内非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整治,特别是前乡梅城、大福地区,黑车猖獗,合法经营户反映强烈,执法大队组织梅城、大福中心所共近三十人的队伍连续奋战一个星期,取缔非法站点三个,扣车二十多台,有力维护了当地客运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另一方面是杨波、李瑜副所长各自带队深入企业、站场、驾校、维修厂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前后总共进行了二次安全生产检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十多处,发出整改通知九份,列入隐患台帐进行跟踪督促,解决了开元驾校超范围培训大客驾驶员,大码头车站出站安检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通过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两项行为,安全生产隐患得到较全面排查治理,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化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正常。

4、做好特殊时期、特殊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小长假老百姓出行的高峰,为保证春运、节假日运输安全、有序,所级班子成员深入客运站一线,指挥、督查企业、驻站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大值班值守力度,调派农村客运车辆,疏运滞留旅客,进入汛期以来,各驻站办专门发出通知,告诫各客运车辆做好防灾应急工作,所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值守(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一部分直接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思想麻木,责任心严重缺失。我所驻站办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前线,但一部分干部在岗位上工作多年,成了“老油条”,认为上不上好班无所谓,尽责不尽责无所谓,这才是最大的安全生产隐患。

2、客观实际情况制约安全监管。由于场地的原因,县城将近一百多台农村客运车辆无法进入正规客运站营运,特别是大码头车站,背堤面水,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懈,曾多次受到市、县交通、安监部门的通报,危害极其严重。木子线、柘溪线车辆都是私自选择的停车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也不堪设想。

3、有少数中心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意识不强,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不大,辖区内非法营运违规经营现象严重,经营户多次投诉,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明显。

五、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查漏洞、补缺失环节,能解决的限期责令整改,近期不能解决的跟踪上报,确保工作职责旅行落实到位。

2、局安全股的指导下,抓好监督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教育培训,使我们的管理人员知晓要做些什么,怎么样去做,做不好有什么后果和责任。

3、加强客运车辆的台帐档案动态管理,坚决做到抽查一台车辆,车辆技术信息正常有效,基础数据一目了然,把好车辆技术状况关。

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付出很多,也比较平稳,但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就做得很好,还要进一步思想重视,进一步责任落实,为自己、也为单位的全局工作圆满完成付出努力。

篇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二、围绕“创新思维,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 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加强对镇及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镇、村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解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村级基层安监队伍的建设。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2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村居要做好与辖区内企业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制定我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3. 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镇安委会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村居和协调好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交通,消防等指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今年要重点建立村居之间、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村居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4. 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 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帮扶工作。20xx年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中介帮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化,加大力度推进对村居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新办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高危企业、家具企业等领域进行中介帮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中介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中介专业力量,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向社会化。另外,创新、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尝试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对我镇特种设备的登记、业务受理、检查、业务指引等方面工作实施帮扶。

6. 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危化品、家具、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演练、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村居、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7. 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镇、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镇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8. 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市场安全监管》(月报),充分发挥月刊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及“交通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对全镇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对我镇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 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市监局继续深化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油站等重点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按照危化行业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安全监控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大对下放危险化学品事权的学习,确保区、镇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下放的无缝对接。

4.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村居要联合市监局重点开展好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好新下放的特种设备登记审批职能事项,把好特种设备登记、审批与现场监察关,全力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深入推进家具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我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派出所、市监局、专职消防队、卫生、环保、供水、供电、各村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将家具企业整治工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对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等方面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提升家具行业的管理水平。

6. 大力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结合《 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综治办、各村居委等部门在2015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镇防火安全。

7. 强化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排查镇及村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由交警中队、城管局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镇巴、校巴的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检查、道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责令运输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城管局要做好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8.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城建局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2015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我镇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9. 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镇宣文办、教育局、消防、交通、综治办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监管,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及组织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并积极组织校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0.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城管局、市监局、派出所、各村居等部门要加大对“禁炮”工作的宣传力度,向我镇辖区内的群众广泛宣传我区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11. 强化商贸、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宣文办要加大对我镇碧江金楼等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管;市监局要强化相关机动游戏项目、游乐设施的监督力度,并健全我镇各宾馆、酒店的安全营运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消防、卫生、公共安全定时进行专项的检查,落实相应的预警措施。

12. 做好供水、供电安全管理。镇供水、供电等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加强对全镇供水、供电设备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全镇供水、供电安全运行。同时,全力配合镇有关部门推进的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依法配合对需要实施停水、停电的场所予以停水、停电处理。

13. 落实其他领域安全监管。镇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工作

1. 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意识,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按时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计划、方案及总结的报送工作。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二:

在这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工厂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不少安全隐患,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工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管理工作永远没有终点,在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工厂将根据实际,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抓下去,以确保全工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因此,明年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我工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把我工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我工厂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2、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车间都要与工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员工、尤其是生产一线的生产和安全管理人员,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3、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规范完成厂区安全设施的布置工作,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确保安全经费富足、到位,同时把安全工作的关口前移,立足防范,狠抓“三违”行为;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文化素质,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

5、加强我工厂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在企业中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技术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和员工队伍;

6、加强我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每月组织一次工厂全体人员的消防演练,为“提高我工厂发生火灾后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工厂财产损失”提供保障,同时在厂区范围内按要求安装足量的消防设施,加强重点防火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做到勤巡逻、勤发现、勤解决,以消除各项消防隐患;

7、认真按照工厂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安全例会,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严防特种设备带病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永远都没有终点,我工厂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抓好工厂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创造一个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而不懈努力。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三:

1、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把我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我镇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2、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签订率达到100%,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规范完成厂区安全设施的布置工作,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同时把安全工作的关口前移,立足防范,狠抓“三违”行为并做好镇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统计工作。

4、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文化素质,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在企业中全面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上半年计划组织一期电工培训班。

6、加强消防管理,上半年计划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企业财产损失提供保障,同时加强重点防火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做到勤发现、勤解决,以消除各项消防隐患。

7、认真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上半年开展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并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8、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企业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严防特种设备带病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检查、宣传等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永远没有终点,我们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文化氛围,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为“创造一个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而不懈努力。

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四:

xx年,××公司将按照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省、市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一手抓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一手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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