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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指导思想

2016-08-29 10:09:4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竞聘,指导思想(共6篇)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局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以“全员聘用、分层聘任”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的干部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通过改革,规范用人制度,全面提高局干部队伍的素质。以竞争促激励,从而激发干部员工的...

篇一:竞聘,指导思想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局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以“全员聘用、分层聘任”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为主要方式的干部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通过改革,规范用人制度,全面提高局干部队伍的素质。以竞争促激励,从而激发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局系统的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调整、夯实基础、精细管理十二字为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三、竞聘领导小组

为保证竞聘工作科学有序进行,经研究由局党政领导、职工代表组成竞聘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略)。

四、竞聘岗位职数

(一)中层正职共八个

1、办公室: 主任1名

2、人事部: 部长1名

3、财务部: 部长1名

4、审计部: 部长1名

(二)中层副职共三个

1、办公室: 副主任1名

2、财务部: 副部长1名

3、资产运营部: 副部长1名

五、竞聘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竞聘,指导思想】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实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

2、资格条件

参加竞聘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测评度优良以上的。竞聘正职职务,应担任过副职2年以上,对现任机关中层干部参加竞聘上岗的,视情况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六、竞聘选拔范围

本次选拔面向局机关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中层以上干部。

七、竞聘程序与步骤

1、组织动员

(1)机关通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职工讨论等形式,统一职工思想认识,明确实行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程序和方法,使全体职工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竞聘领导小组将拟竞聘岗位职位、职数、任职条件、竞聘程序、报名表等信息发布在公司网站。

(2)所属单位须将局机关拟竞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竞聘程序等信息张榜公布。

2、报名:X年 X月X日起至X月X日止接受竞聘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在机关的竞聘者将报名表直接交人事政工部。也可采取群众举荐、组织推荐、局办公会议提名相结合的办法。

3、资格审查:按照竞聘职位的聘任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后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4、竞聘演讲和答辩:组织竞聘演讲和答辩,由报名者根据拟聘岗位职责发表竞聘演讲并答辩。演讲、答辩评比实行现场开票。具体步骤:

(1)评委会:组成由竞聘领导小组、机关在职中层干部、部分所属企业总经理(5名,事前抽签确定)参加的评委会,对演讲和答辩进行打分。设二名记分员,二名监督员。

(2)抽签:由竞聘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

(3)演讲:按抽签顺序,竞聘者首先就过去工作的总结、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思路进行演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然后答辩3个问题,所答辩的问题是针对每个竞聘岗位而设计的。

(4)评分方法:每一位竞聘者演讲答辩完毕,由各评委对其演讲答辩现场打分,填写《演讲答辩评分表》,统一交记分员统计出每位竞聘者总得分值,监督员进行监督。评价总分值为100分,累计后计算的平均得分值为竞聘者演讲答辩综合评价成绩。由记分员填写《演讲答辩评分汇总表》交评委会主任、监督员、记分员签字后现场公布结果。综合评价成绩:5分(分值85-100分)、4分(分值75-84分)、3分(分值60-74分)、2 分(分值60分以下)。

(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在计算平均得分值时小数点保留到2位 )

A、工作总结评价(40分):

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评价:以往工作业绩表现(20分);职业态度及操守(20分)。

B、竞聘岗位认识和工作思路评价(50分):

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价:岗位的认识(5分);工作思路和设想(15分);资源整合能力(5分);专业性(10分);创新性(5分);方案可行性(10分)。

C、答辩过程评价(10分):

主要从答辩现场观察竞聘者的表达能力、思维逻辑和说服应变力。

(5)评分成绩的使用原则

最终演讲答辩综合评价任职底线为4分(即4分及以上视为具备该岗位任职能力,3分及以下视为不具备该岗位任职能力)。当综合评价成绩在同等的情况下,则按分值高低排序。

如果某岗位只有一人竞聘,其成绩仍需达到4分方可成为任职候选人。

5、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由与会人员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会由机关全体管理人员(不含机关在职中层干部)参加,本次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

(2)对所属单位参加机关中层干部竞聘者,由人事部门采取征求竞聘者所在单位党政班子意见的方式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了解。

(3)民主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民主测评表)。【竞聘,指导思想】

(4)测评方法:首先由会议主持人介绍竟聘人的基本情况,然后由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15分钟后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按要求将民主测评表投入测评箱。由记分员现场开箱叫分统分,监督员进行监督。测评按5分制分值计分,设5分、4分、

篇二:竞聘,指导思想
岗位竞聘方案

内蒙古精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竞聘上岗活动实施方案

【竞聘,指导思想】

根据公司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安排,公司机构调整和人员编制方案已初步确定,即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为进一步优化组织机构设置,体现竞争意识,增强公司活力,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机构调整,实施各部门领导岗位竞聘上岗。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制定竞聘上岗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竞聘、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原则,贯彻 “管理覆盖、职责明确、运行有序、信息畅通、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效率提高、薪酬合理”的精神,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入竞争机制,使德才兼备、认同精储公司文化、有志精储公司事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建设,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增强公司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机构设置及竞聘岗位职数

公司设以下机构:

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综合管理部。

拟竞聘岗位及岗位说明书见附表一、二。

三、竞聘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大局,诚实守信,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2、业务能力较强,具有担任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办事公道,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职工群众中反映良好。

4、参加竞聘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竞聘中层正职岗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8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现任主管级以上岗位人员可报名竞聘中层正职,现任中层以上岗位人员可报名竞聘高级管理层。如竞聘者特别优秀,可在个别条件上适当放宽。

5、各岗位具体任职条件详见附表二岗位说明书。【竞聘,指导思想】

四、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竞聘上岗活动按以下程序实施,具体日程安排见附表三。

1、宣传发动。召开公司全体人员会议,公布竞聘岗位,宣布竞聘方案,进行竞聘动员。

2、自荐报名。动员结束后,参加竞聘者对照竞聘的岗位、申报条件和资格,采用个人自荐的形式报名选岗(每人可报1个岗位),认真填写《竞聘报名表》,提交本人撰写的《岗位竞聘书》,交综合管理部。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同时对照竞聘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具体获得竞聘资格人员名单。

4、组织公司全体人员参加的民主测评。对全体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公开竞聘答辩。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由竞聘

人员演讲并答辩,相关评委评价确定面试成绩。

6、确定竞聘人选。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岗位说明与任职条件,根据竞聘者任现职时的德、能、勤、绩、廉及日常考评获奖等情况,并参考民主测评结果和竞聘答辩的情况,提出中层正职初步人选。根据公司程序,报董事长研究,确定竞聘人选。经领导谈话、公示后,发文予以聘任,聘期暂定一年。

7、明确用工及薪酬待遇。本次竞聘工作延续公司目前采用的员工劳动用工管理方式,暂不作个别调整。竞聘上岗人员在任职文件发布后,享受相应级别薪酬待遇。竞聘上岗过程中,被聘用到同职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不变。经协商一致,被聘任到低一级岗位的,薪酬待遇相应下调一级。

8、落聘人员安排。本次竞聘结果公布后,落聘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结合这次竞聘活动,找出思想与工作上的差距,提高思想认识,激发参培人员今后为公司事业拼搏奋斗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提高认识水平、工作艺术和沟通能力,并组织培训考试。学习培训取得预期的效果后,参考参培人员培训时的学习态度和考试成绩,结合相关部门缺岗情况,由公司研究确定二次竞聘方案,协调到公司相关部门工作。如协调到相关部门任职的,薪酬待遇按原职级降一级。如不愿服从协调安排,则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10、编制与岗位管理。根据服务发展、着眼长远的原则,由集团党委讨论研究,一次性确定、批准今后一阶段部门及岗位编制设置计划方案。二次竞聘工作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则根据工作需要,面

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稳妥有序地开展本次竞聘工作,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文义董事长兼任组长,公司董事会成员和外聘专家参与领导小组工作、综合管理部为活动具体工作部门。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开展思想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使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开展竞聘上岗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积极的态度支持、参与这项工作。要正确看待这次竞聘上岗,端正态度,摆正位置,敢于正视现实,正确认识自己,勇敢地接受挑战、迎接挑战。要大力弘扬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的精神,正确对待竞聘结果,坚决服从公司调配。

【竞聘,指导思想】

3、严肃纪律,阳光操作。实行竞聘信息公开。竞聘上岗活动的各道程序、各个环节,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在竞聘期间,原任部门负责人要一如既往地抓好本部门工作。新的部门负责人产生后,原部门负责人要积极支持工作。

4、统筹兼顾,狠抓当前。这次竞聘上岗活动是公司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要妥善处理好竞聘上岗与做好当前工作、维护稳定的关系。要统筹兼顾,不能因为实行竞聘上岗而影响部门工作,影响人心稳定,做到工作和竞聘两不误、双促进,切实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努力做好集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的成绩迎接组织的挑选。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篇三:竞聘,指导思想
2015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

为了认真落实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健全与完善“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能进能出和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血站和谐、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5号),中共XX省委组织部、XX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人发[2002]7号)及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人事局关于印发《XX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组通[2015]41号)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血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竞聘上岗有关政策及行业规范为依据,以健全与完善用人机制从而达到人尽其才、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保证血液安全为目的,科学设计,坚持原则,让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高素质采供血队伍,为血站和谐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

、人事相宜,结构优化;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

三、竞聘职位、职数

职数:5名,站办公室主任、成分制备科科长、献血管理科科长、供血供应科科长、检验科科长等各一名。

四、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

2.处事公道,坚持原则,事业心与责任感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强;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清正廉洁,作风务实,善于团结同志,能够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基本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血站工作三年以上,在血站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3、站办公室主任应是中共党员;

4、竞聘人员原则上应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对岗位任职的基本要求。

五、选拔范围

本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面向XXXXXXXXXX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六、工作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讨论稿)先由站务会讨论,修改后以科室为单位再次组织讨论,然后报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审批。

(二)、公布实施方案。上级批准的实施方案在站内公示七天。

(三)、动员与报名。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动员。符合条件人员填报《XXXXXXXXXX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四条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于以公示。

(五)、面试:

1、参加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血站参加面试。

2、面试题制作:由主考官制作面试试题。

3、面试考官及评委:考官由相关部门领导及血站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群众评委:由未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血站工作人员(包括已面试过的人员)担任。

4、面试: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人员顺序。面试人员统一在一个房间等待,其通讯工具由专门人员统一保管。

5、评分:实行10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6、统分: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平均得分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60%;群众评委评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其平均得分占面试人员总成绩的40%。

7、公布分数:第一个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得分,在第三个面试人员面试结束之后由主考官公布,以此类推。

(六)、组织考察与任命。依据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由站党支部提出5名拟考察人员,并在站内进行考察预告,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后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任命。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站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成立XXXXXXXXXX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站党支部书记张勇任组长,副书记陈纯超和站工会主席袁介秋同志任副组长,左成、罗琳、尹昌文、陈晓玲为成员,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有关重大事项决策以及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等。领导小组人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组织纪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成功。

篇四:竞聘,指导思想
2015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地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方组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乡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现就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加强履职监督、提高工作绩效,进一步形成机关干部优胜绌汰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真才实学、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提供干部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4、坚持人事相宜、优化结构,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职位、双向选择的职位、职数

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我乡机关人员编制方案执行。共设16职,其中乡机关办事机构领导7职,乡属事业单位领导9职。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7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团委书记:1名;

妇联主席:1名;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事业单位(9个):

财政所:所长1名、工作人员4名;

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20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报务站: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7名;

林业环保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6名;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管理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3名;

水利站:站长1名、工作人员2名;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

2、具有争任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基本资格

1、在20XX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

2、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续争原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文化程度和年龄要求。

五、一般干部竞争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服从领导,忠于职守,热爱岗位,积极工作;

3、具有争用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和相应的工作能力。

六、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

(一)、动员

5月31,乡党委召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动员大会,公布中层干部职数、双向选择职位及职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法,符合条件者填写竞争申报表(报名时间截止6月8日)。按照1:2比例进行报考,每人只能竞争一个职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将不予以开考,将采取其他方式或途径选拔任用,同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6月13日)。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由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四)、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时间:6月15日。

1、竞争者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竞职演讲,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自身优势、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等,竞岗演讲的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个人陈述竞岗演讲后,组织全乡干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加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根据竞争者的演讲情况和平时工作实绩,予以评议打分。其中乡领导班子成员分值占50%,村书记、主任、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值占25%,乡干部分值占25%。最低分为70分,最高不得超过100分。

3、在竞职演讲、民主测评之后,与会人员参加中层干部民主推荐工作,把民主推荐工作纳入竞争上岗的重要内容,计入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

时间:6月18日—22日。

根据竞职人员演讲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的总得分(总得分=演讲得分×60%+测评得分×40%),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乡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任命

竞争上岗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确定是否任用。未被聘用的,可在竞争的岗位或其他岗位选择聘用,落聘的将作待岗处理。

七、双向选择的工作程序

(1)一般干部在中层干部竞聘之后,实行双向选择。

(2)公布职位。根据编制、现有干部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各办公室的职位,并予公布。

(3)双向选择。由符合条件的一般干部填写应聘岗位自荐表,每人可填报两个志愿岗位。各办公室负责人依据本办公室的应聘条件和职位数,提出本办公室聘用的建议人选(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足额选择,也可以缺额选择),并报乡党委审定。

(4)确定聘任人员。乡党委综合考虑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合理配置、合理交流的原则,统一平衡、适当调整,集体讨论确定聘任人员。 双向选择后无人选择的岗位,可征求没有确定岗位的人员意见,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

(5)双向选择落聘人员,其本人提出要求的,由乡党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岗位试聘,不服从安排或者试聘期满仍未被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6)聘用人员,按照乡动态跟踪考核情况,不能胜任聘用单位工作的,作解聘处理。解聘人员不再进行选岗聘用,未聘用的作待岗处理。

八、有关事项

未选择上岗的人员在乡党委的教育帮助下,应认真查找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然后由乡党委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九、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乡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周远鹏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罗国琴同志副任组长,其他副科级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要严格坚持工作原则,把握工作程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2篇: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文件精神,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局党委决定对我局中层领导干部职位试行竞争上岗,先试点,后铺开。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三、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能正确理解和掌握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开拓创新意识,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严于律己。

2.竞争正处长职位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合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正处长职务或担任副处长职务三年以上,或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竞争副处长职位人员,应具备大专(含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现任副处长职务或在正科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3。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新任正副处长职务,男性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参加公开竞争。

四、竞争上岗的具体要求

根据不同的职位提出相应的要求。(略)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

1、宣传发动。召开有关会议,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委有关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院领导动员,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2.公布职位。公布竞争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等事项。

3.公开报名。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我院在职干部、教师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简述本人的工作经历及本人竞争该职位的优势和条件。每人只选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后,只参加一个职位的演讲答辩。

4.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由考察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张榜公布名单。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人的职位,不列入竞争。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5.演讲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竞争优势、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对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并就考评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

演讲者在演讲前或演讲后应向考评组递交一份关于竞争岗位工作的设想。(限1000字左右)

6.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演讲答辩后进行,参加考试会及民主测评人员为:现任副处以上党政干部、副高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竞争者所在单位和竞争职位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和〈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的通知》(彭组通〔20XX〕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文件,按照中共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二、竞争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段 毅

成 员:祝立跃 聂 军 朱家林 陈 蓉

四、竞争中层干部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单位在岗职工(其中旅游大队正副大队长只限于执法大队 10名同志报名);

(三)按规定的报名截止之月计算,竞争中层正职职位,应当任中层副职满一年或任科员满三年;

(四)按规定的截止报名之月计算,竞争中层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现任中层干部竞争相应职级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新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中层干部参与竞争上岗的,可适当放宽;

(六)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身体健康。

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行文免任、报送备案”等十二个步骤进行。

(二)职位职数

全办共计8个中层干部职位。分别是: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科科长、风景名胜管理科科长、行政审批科科长、市场开发科科长、纪检监察科科长、旅游执法大队队长、副队长。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3、公开报名,具备竞争中层干部条件的每位同志可报两个职位。报名时间:20XX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7日

4、资格审查。20XX年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第七纪工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后,确定竞职者,及时通知竞职者本人。

(二)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阶段

1、演讲答辩(占总分值的60%)。2月中旬,组织演讲答辩。参加人员以抽签为序进行5分钟演讲,再进行5分钟答辩。评委由风旅办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第七纪工委相关领导组成。考评小组以百分制标准评分:责任感与进取心(30分),政策水平(20分),应变能力(15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仪表举止(5分)。

2、民主测评(占总分值40%)。2月中旬,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对竞职者进行民主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20分)、工作能力(30分)、组织协调服务能力(20分),敬业精神(20分),廉洁自律(10分)等方面。

3、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职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的意见,结合竞职者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召开风旅办主任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务人选。

(三)任前公示、报送备案阶段

1、任前公示。由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于2月下旬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以张榜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备案。拟任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完善任免资料,并按规定向组织、人社部门报送任免备案。

七、本实施意见由市风旅办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4篇:中岗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通知》精神,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层干部队伍。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篇五:竞聘,指导思想
2015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第1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竞聘,指导思想】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第2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5号)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四)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4)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5)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

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

(1)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

(2)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

(3)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二)聘用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岗位设置方案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2)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

(3)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竞聘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聘用小组。聘用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人事(政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等5至7人组成,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研究确定竞聘方式。根据单位集体领导研究意见,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

3、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4、公布竞聘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报名。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成绩、推荐意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10、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管理岗位拟聘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备案。

第3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 员:张明喜 易坤权 陶卫东 李发明 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 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 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应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4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XX〕2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和工会、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学习动员,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群众测评,成绩公布,组织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

(一)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2、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于9月18日前送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3、9月23-25日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日期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申报应聘岗位;

2、9月27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9月28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篇六:竞聘,指导思想
2016广播电视台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仙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为政策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台范围内开展岗位设置以及干部职工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工作。

二、目的意义

整合队伍,精简人员,提高效益,建立适应广电事业发展的用人机制,推进新闻宣传上质量,管理上台阶,创收促发展的新水平。

三、定岗要求

1、岗位设置原则

全台应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要通过总量控制,组织引导各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换,进一步完善人员聘用制度,推进各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广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岗位设置范围对象

市广播电视台(含台机关、电视中心、技术中心、广播中心、广告中心)、市广源物业管理中心、广播电视报社、金石广告公司。上述单位所有正式、聘用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岗位设置总量

四、竞岗方法

1、二级单位副科级干部(由台党组成员兼任除外),由本人申请相应岗位,参与竞聘,报台党组研究,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

2、鼓励凡正式职工没有所在岗位资格证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到大专院校和技术培训中心学习深造。经本人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台长办公会批准,办理离岗学习手续,并签订离岗学习协议。学习期间,工资停发,学习费用自理,学习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费500元(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学习期满必须回原单位参与竞争上岗,到期不按时回单位竞岗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自动终止。

3、凡正式职工在竞岗前自愿待岗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台党组批准。待岗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费500元(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待岗手续一年一办理。二年内必须回原单位参与竞争上岗,到期不按时回单位竞岗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自动终止。在此之前,已与单位有待岗协议的,按原办法继续执行。

4、凡在岗位设置竞争中下岗的,临时及台聘用人员一律辞退。正式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费300元,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二年内回原单位竞聘,竞聘落岗的,与单位协议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5、竞岗程序:实施竞争上岗,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个人演讲、民主推荐、正式任命的程序进行。

①制定方案。台党组将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提出具体意见分布实施。

②公布职位。通过一定方式向干部群众公布竞争的具体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事项。

③公开报名。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本人报名和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原则上每人限报两个职位。

④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者做好演讲准备。

⑤本人演讲。组织竞岗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竞岗者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及目标承诺等。每位竞岗者的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对演讲的评判包括工作思路、职位意识、履行好岗位职责的措施、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由台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即时打分。

⑥民主投票。在一定范围内对竞岗者进行民主投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投票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进行。

⑦台党组推荐。根据竞岗者竞聘演讲和民主投票的情况,台党组成员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⑧决定聘任。根据竞岗者的综合得分情况,提交台党组集体讨论,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任前公示时间三天)。

五、步骤及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情况设立岗位,确定方案,台党组开会讨论研究方案。

时间:2016年3月-4月中旬

2、全台召开工作宣传动员会。

时间:2016年4月22日

3、职工自愿报名,落实自愿待岗人员和学习人员。

时间:2016年4月下旬

4、实行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竞聘上岗。

时间:2016年4月25日-28日

5、实行二级单位中层干部和全台一般员工竞聘上岗,双向选择。

时间:2016年5月上旬。

六、要求与纪律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全台稳定。全台干部职工要从全局的高度,积极支持和参与这次改革,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地与台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不准制造谣言,传播“小道”消息,挑拨离间;不准侮辱、诽谤、威吓和打击报复改革工作人员;不准组织、怂恿落岗人员、社会闲杂人员或家属子女无理取闹,干扰改革。凡违反原则,或制造混乱,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全体干部职工要正确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变化,积极参与竞争上岗,自觉服从组织决定,不准向组织讨价还价,借故不服从安排。凡无故不参与竞争上岗的,作自动掉岗处理;凡不服从组织安排,3天内拒不报到上班的,作自动辞职处理。各级领导干部不准随意表态、封官许愿,不准为竞岗者说情、打招呼、拉关系,或借人员竞岗之机,任人唯亲或打击报复。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一律严肃查处。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正常工作秩序。各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任何人不得擅离职守、贻误工作。凡因消极怠工、玩忽职守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影响稳定的,要依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凡借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侵占公款、铺张浪费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搞好监督检查。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台党组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好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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