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16-08-29 12:19:2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共6篇)2016年版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目 录一、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2、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3、质量体系内部评审的制度4、药品购进管理制度5、药品检查验收管理制度6、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7、药品陈列的管理制度8、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9、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10、销售管理制度...

篇一: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16年版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

目 录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2、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

3、质量体系内部评审的制度

4、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5、药品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6、药品储存的管理制度

7、药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8、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

9、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10、销售管理制度

11、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12、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3、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

14、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15、质量登记处信息管理制度

1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7、卫生管理制度

18、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9、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20、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21、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制度

22、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

二、各岗位管理标准

1、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管理标准

2、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岗位管理标准

3、企业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管理标准

4、药品购进人员岗位管理标准

5、质量管理员岗位管理标准

6、药品验收员岗位管理标准

7、药品保管员岗位管理标准

8、药品养护员岗位管理标准

9、营业员岗位管理标准

三、操作程序

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

2、质量体系内部评审程序

3、药品购进程序

【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4、首营企业审核程序

5、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6、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7、药品养护程序

8、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

9、拆零药品程序

四、质量记录表格

1、文件编制申请批准表

2、文件分发记录

3、企业全员名册表

4、员工教育培训情况记录

5、员工健康情况登记表

6、企业设施设备一览表

7、首营企业审批表

8、首营药品审批表

9、药品购进记录

10、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11、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

12、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

13、不合格药品登记表

14、报废药品销毁表

15、近效期药品催售表

16、温湿度记录表

17、设施设备使用维修记录

18、处方调配销售记录

19、处方登记记录

20、药品拆零登记表

2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22、顾客意见及投诉受理表

23、顾客满意度征询表

××药店管理文件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印制、发布、保管、修订、废除与收回的部门及其职责,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4、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分类

5.1.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标准和记录。

5.1.2质量管理体系是用以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原则,阐述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明确有关组织、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规定各项质量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方法和途径的文件,包括: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各岗位人员管理标准及质量管理的工作程序等。

5.1.3记录是用以表明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证实其有效性的记录文件,包括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销售、陈列不合格处理等各个环节质量活动的有关记录。【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5.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

5.2.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标准的编制、审核和记录的审批。制定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5.2.1.1必须根据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要求制定各项文件。

5.2.1.2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使各项文件具有实用性、系统性、指令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

5.2.1.3制定文件管理程序,对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印制、发布、存档、复审、修订、废除与收回等实施控制性管理。

5.2.1.4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国家法定药品标准等外来文件,不得作任任何修改,必须严格执行。

5.2.2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质量管理的法规性文件的批准、执行、修订、废除。

5.2.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制、存档、发放、复制、回收和监督销毁。

5.2.6各岗位负责与本岗位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收集、整理和存档等工作。

5.2.7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执行前,应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相应岗位工作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培训。

5.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检查和考核。

5.3.1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定期对企业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和体系文件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应有记录。

××药店管理文件

1、目的:制订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和操作程序得到有效落实,以促使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管理标准和操作程序的检查和考核。

4、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检查内容:

5.1.1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1.2各岗位管理标准的落实情况;

5.1.3各种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5.1.4各种记录是否规范。

5.2检查方式:各岗位应定期根据各自质量职责对负责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书面的自查报告,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报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5.3.2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小组检查

5.3.2.1被检查部门:企业的各部门或岗位。

5.3.2.2企业应每年组织一次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由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组织,每年年初制定全面的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

5.3.2.3检查小组由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组长1名,成员2名,被检查部门人员不得参加检查组。

5.3.2.4检查人员应精通经营业务和质量管理,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原则性。

5.3.2.5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产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参加的人员、时间、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等。

5.3.2.6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小组应写出书面的检查报告,指出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提出奖罚办法和整改措施,并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5.3.2.7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确定整改措施和按规定实施奖惩。

5.3.2.8各部门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决定,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

篇二: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16年新版GSP认证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林西县林西镇和顺堂大药房【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目 录

1、 各岗位人员职责

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 4、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5、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6、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7、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8、 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9、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 10、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1、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12、 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13、 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4、 药品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15、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16、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7、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18、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9、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0、 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21、 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22、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定管理制度 23、 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24、 执行药品电子监管规定管理制度

25、 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篇三: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14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第1篇: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范文

请单位:惠州市民生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单位:申请时间:年16日申请时间:年5月16日

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单位名称

惠州市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4413001245684有限责任惠州市麦地路68号林小平粤4000086-122B-GD-12-16中国银行惠州分行:179823565646554126职称13中职称1其他人员3职称1联系电话2261235法人代表邮政编码李国生516001

填写说明

营业执照号所有制形式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二、“申请内容”一栏由零售药店填写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意向。三、最后一栏由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填写。四、零售药店向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2、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3、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一年度业务收支情况;4、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2篇: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申请单位申请时间

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单位名称

填写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二、“申请内容”一栏由零售药店填写申请定点资格的意向。三、最后一栏由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填写。四、零售药店向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本申请书时,要附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及营业执照的副本;2、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3、药品经营品种及价格,属《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应有标注;4、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5、营业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6、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营业执照号所有制形式单位地址联系人

法人代表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药品经营许可证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号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人员构药人成营业

申请内容人

单位法人代表

劳动保障行政见意查审门部

第3篇:

尊敬的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尊敬的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你们好,大药房的企业负责人,我店现已具你们好,我是xx大药房的企业负责人,我店现已具有符合定点零售药店的设置规划及条件。如下:设置规划及条件。如下:

(一)我店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取得《药品我店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持有营业执照》,取得《》,取得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接受劳动保障、药品监督、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并经同级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保障、药品监督、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并经同级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部门的监督;

(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昼夜提供服务的能力;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小时昼夜提供服务的能力;

具备与药品零售调剂任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备与药品零售调剂任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六)具备支持参保人员购药网络结算的能力;具备支持参保人员购药网络结算的能力;

(七)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和《化州市基本医疗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和《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八)近3年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年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

综合考虑我市区域内零售药店的分布、规模、功能、服务质量、综合考虑我市区域内零售药店的分布、规模、功能、服务质量、服务我市区域内零售药店的分布成本及参保人员的分布情况

第4篇: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

药店名称所有制形式单位地址联系人营业执照号药品经营许可证号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人药学技术人员数执业药师:员构成营业人员数其他人员数合经营范围经营场所面积本药店自愿申请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并严格遵守基本企业申明医疗保险有关管理规定。对所提交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经济等方面的后果及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企业(盖章)月日计药师:法人代表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机构代码GSP认证号

申请单位(必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年市局意见:(印章)月日有无药品经营违规情况区(市)县药监局(盖章)年月日

医保机构意见年(印章)月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印章)年月日

本申请书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

第5篇:

药店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GSP认证证书编号药店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医保分管领导医保职能部门姓名负责人专职人数

药品经营许可证号所有制形式联系电话是否独立法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兼职人数是()否()

药店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面积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药学技术人员数人员构成营业人员其他人员合计姓名性别

平方米

仓储面积

平方米

高级职称人

中级职称人

初级职称人人人人

年龄

技术资格

发证日期

证书编号

药师配置情况

药店经营范围品种类别医保自费24小时服务方式

经营药品品种情况

处方药品种数

非处方药品种数

品种数合计

夜间小窗口()夜间营业()自动售药机()其他:

是否24小时药师值班上二年度销售情况年度药品销售额保健品销售额

是()否()其他销售额销售额合计

是否经营中药饮片

是()否()

近三年内有无药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实际参保人数(人)

有()无()

总人数(人)应参保人数(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参保率

上级公司名称

上级公司地址

篇四: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16零售药店守法经营承诺书

零售药店守法经营承诺书

商店名称: 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作为“卷烟规范经营示范街”卷烟零售户,面向社会、面向消费者、面向烟草专卖等执法监督机关,在卷烟经营过程中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烟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卷烟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烟草形象。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营,保持店面整洁。

2、不从河间烟草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购进卷烟,保证店内销售卷烟条打码与许可证编码相符,不售假冒商标卷烟、不售走私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

3、按统一零售指导价明码标价,卷烟标价签使用规范整洁,不低于零售指导价销售卷烟,高价位卷烟不超过限价标准,真诚对待消费者,搞好诚信服务。

4、积极协助河间烟草营销等服务人员,搞好新产品宣传推介、知名品牌培育,重点品牌忠实消费者的登记、发展等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市场等有关信息。

5、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执法部门的管理。

本人向社会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社会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经营的商店愿意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直至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零售户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守法经营承诺书

一、本单位所用的经营场所为合法的商业用房,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做到:

(一)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为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

(二)经营的保健食品均从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并索要相应的资质文件备查。【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三)严格按所经营保健食品的存储要求存储,并建立完整的进、销、存记录。

(四)在经营活动中不夸大宣传和介绍保健食品的功效,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

(五)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的质量负责。

三、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歌舞娱乐场所守法经营承诺书

为保障沙河源辖区公共娱乐场所的健康、有序、发展,配合政府部门管理,特向沙河源派出所作出如下承诺:

1、未经-文化部门许可,不擅自变动场所布局和主要设施,不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不擅自歇业停业。

2、定期检查场所状况,维护更新消防设施,确保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存在违规私设安装的设施设备。

3、设置明显的禁止“黄赌毒”活动、核定人数、营业时间等警示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4、守法经营。娱乐场所应自觉远离“黄、赌、毒、黑”活动,不进行组织介绍卖淫嫖娼活动、不提供淫亵色情表演、不提供淫秽色情陪侍服务、不准有特定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从业,不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 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5、不得违反宪法精神、损害国家荣誉、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教唆违法犯罪、违背社会公德。

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文化市场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将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给予从重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派出所与承诺单位各一份。

卷烟零售商户守法经营承诺书

在卷烟经营过程中我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烟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卷烟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烟草形象。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文明经营,保持店面整洁。

2、不从**烟草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购进卷烟,保证店内销售卷烟条打码与许可证编码相符,不售假冒商标卷烟、不售走私烟。

3、积极协助长葛烟草营销服务人员,搞好新产品宣传推介、知名品牌培育。

4、我在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需设立床铺,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不为住所,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执法部门的管理。

本人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监督,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承诺书

商店名称: 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我自愿参加xx区卷烟零售户自律组织,并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遵守烟草专卖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做到守法经营;

二、不经营假冒卷烟、走私烟(含专供出口)、霉坏变质卷烟和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三、按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四、主动配合烟草专卖、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按规定做好亮证(照)经营工作;

六、严格按照统一零售价格销售卷烟,不私自降价;

七、零售户发现有出售假烟、非法渠道进货或价格不统一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应及时向稽查人员和客户经理反映情况、举报投诉;

八、实行统一明码标价,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九、不向中小学生或未成年人出售卷烟;

十、不涂改、出租、出售、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十一、严格遵守《xx市卷烟市场日常监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社会作出守法经营承诺,并接受社会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出现经营假冒卷烟行为,愿意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向消费者加倍赔偿。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经营的商店愿意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直至取消卷烟经营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承诺日期:

所属管辖中队长: 专管员:

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确保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文明诚信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有效的药品,现我单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

3、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销售记录。不违规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不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

4、坚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弄虚作假,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五: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16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检查方案5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要求,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药品使用管理,健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均列入本次检查范围。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所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和诊所(厂矿医务室)的检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区卫生局负责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的检查,并对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和诊所(厂矿医务室)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在药品购进、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等相关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2、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培训及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

3、医疗机构药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相关资质、购进票据、检验报告、冷链数据的留存情况,药品进货验收情况,非药学科室和医务人员是否自行采购药品;

4、医疗机构药品储存与养护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满足药品存储的需要;

5、医疗机构对近效期药品管理情况,是否采取足够的措施,能否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

【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6、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情况,是否具备合法的制剂许可证和制剂批准手续是否擅自配制医疗机构制剂,制剂调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是否变相销售医院制剂;

7、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和肿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使用非法渠道购入的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和肿瘤药品的情况,是否有医院工作人员向患者推销上述药品的行为;

8、诊所是否超出《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使用药品和违法配制制剂;

9、经营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是否对上游供应方中药饮片来源进行审核和确认,是否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购销的中药饮片是否留存检验报告书,是否按《中国药典》或《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全检;易虫蛀、霉变、走油的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分类储存保管目录;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疫苗接种点的疫苗领用和存储情况,领用和存储是否符合《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暂行)》。

四、时间安排

2016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

(一)动员发动阶段(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

各公立医疗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自查自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个体(民营)医疗机构会议,组织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9月20日)

1、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所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和诊所(厂矿医务室)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监督相应医疗机构进行整改。相关现场检查记录于9月25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区卫生局、药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严重缺陷的医疗机构进行跟踪复查,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是巩固全区“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成果、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确保检查实效。要将本次专项检查与医疗机构各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三)探索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运用药品质量远程监管等创新手段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工作效能;要将本次专项检查结果纳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健全医疗机构监管档案,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

第2篇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知》(常食药监通便函〔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区药品流通领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违法犯罪活动,通过集中行动,使全区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质量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保健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加。

二、工作分工

药品科负责牵头拟定行动方案,提供企业名单,汇总检查情况;法规科负责提供执法依据和政策解读;局办公室负责宣传策划、车辆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等。

下设三个检查组

一组(保化科、法规科):5个镇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

二组(药品科):6个镇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

三组(稽查科):6个镇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6月10日):大力宣传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顿(2016年6月11日至8月31日):认真组织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三)集中检查巩固阶段(2016年9月1日-9月15日)。对第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监管对象,应加强监督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总结和评估阶段(2016年9月16日-9月30日)。集中检查结束后,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

四、检查要求

(一)检查内容

(1)药品进货情况,关注是否有从非法渠道进货情况、资质档案是否齐全;

(2)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情况,关注注射剂、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等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是否按规定销售;

(3)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行为;

(4)购进票据索取情况,关注票、实物是否相符,票据和记录的真实性;

(5)零售药店是否按说明书要求陈列阴凉、冷藏药品;

(6)远程监控数据传输和票据打印机使用情况。

(二)对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1)结合药师远程指纹考勤系统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发现药学技术人员无法到岗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查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发现不到岗的由稽查立案查处);对发现的兼职药学技术人员纳入黑名单,禁止其在区域内担任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

(2)处方药销售必须有处方留存或登记,有药学技术人员审方调配,无处方销售注射剂、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等行为的,按照其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查处(给予1000元的处罚)。

(3)对药品验收台帐不全,远程监控数据上传不正常的按照其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进行查处(第一次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由稽查立案查处)。

(4)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的以及销售药品未按规定留存销售凭证的,按照其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由稽查立案查处)。

(5)要求零售药店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店堂温度,冷藏药品按规定储存,对于受温度影响敏感的阴凉保管药品(如栓剂、烫伤膏药等乳膏剂)夏季需要在20℃以下的设备或场所保存。对于零售药店店堂温度超过30℃不采取调节措施和不按说明书要求陈列阴凉、冷藏药品的,按照其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查处(第一次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由稽查立案查处)。

【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6)药品零售企业票据打印机不正常使用、不及时出具销售凭证的,按照其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给予处罚(第一次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给予500元行政处罚)。

(7)对于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及时依照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建立分工负责工作机制,由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教育,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顿行动的意义和目的。要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行动,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宣传监管职能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为全面做好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花博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区政府《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区运营指挥部组建方案》和《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区运营指挥部“一办八组”重点工作安排》(武花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大排查、大化解、大促进”社会管理百日会战活动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区“迎花博、保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办好花博会的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全面做好花博会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全面完成花博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确保全面完成花博会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社会管理百日会战等公共目标任务。实现一个目标,即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做到“点”上万无一失,“线”上监管到位,“面”上不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迎花博、保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协调全区花博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花博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协调联络、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各相关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尤其是嘉泽镇和西湖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1、加强日常监管。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对花博会展区周边及城区范围的大中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以及小型餐饮店、食杂店、食堂、餐厅等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重点检查营业执照、食品质量、食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餐厅厨房、就餐卫生、厨房废弃物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督促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杜绝“地沟油”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确保参展客商和游客饮食安全。农业部门和质监部门重点对特色农产品、地产食品等加大监管和抽检力度,提升其质量控制和可追溯体系建设水平,确保会展期间我区特色农产品和地产食品的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要着重对我区三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凌家塘、横山桥、滆湖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督促市场管理主体的职责落实到位。商务部门和农业部门要严格畜禽屠宰管理和检验检疫,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行为,规范肉品经营索证索票,确保会展期间全区肉品供应安全。药监部门对花博会医疗服务点药品管理进行指导,严格药品采购与质量管理,对展区周边药店、医疗机构严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假劣或过期失效药品,是否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管理不到位的单位给予警告,督促立即整改,切实为花博会商客和群众营造安全、舒心、放心的参展参观环境。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各镇(开发区、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大排查、大化解、大促进”社会管理百日会战行动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生猪屠宰等环节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早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对风险隐患进行安全评估,强化动态监管;针对问题多发场所、单位和监管薄弱领域以及重点品种开展治理和整改,有效防范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探索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管的长效机制,为保障饮食用药安全创造条件。相关监管部门和嘉泽镇、西湖街道按阶段进展填报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

3、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花博会举办期间,要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应急值守、投诉举报、信息发布等制度。各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尤其是嘉泽镇和西湖街道要认真研究部署,落实重点工作,保障工作要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进度、有总结,并及时将有关材料报区食药安委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报告电话记录,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开通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对涉及花博会的食品、农产品、餐饮等的投诉、举报,均要迅速处理和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所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均由区食药安委办统一扎口,并经宣传部门把关后发布。

4、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各监管部门要特别关注因个体差异和区域性差异可能引起的饮食用药不良反应情况,切实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演练。全区上下要建立紧密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监管工作人员的作用,编织起一张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应急保障网络,做好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准备,切实保障会展圆满成功。宣传部门要未雨绸缪,提前制定专项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提高新闻宣传应急管理能力,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展示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各级各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9月2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自改、边查边改、分类整改等方式,确保各类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步好转。

(三)会展保障阶段(9月28日至10月27日)。会展运行期间,重点对定点接待单位、展区周边餐饮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和全程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及时有效处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28日至11月15日)。会展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深入查找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书面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区食药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打好花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攻坚战。目前距花博会开幕已不足百日。各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勇挑重担,顽强拼搏,主动打好这场攻坚战。

(二)举全区之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全区总体工作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尽最大努力,圆满完成各项保障任务。要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进行缜密谋划,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各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坚决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饮食用药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花博会顺利举办。

(四)严肃纪律,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到岗到人,保障工作自始至终全过程都要有详细记录。花博会闭幕后,区食药安委将适时召开总结会议,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工作不落实,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有关单位或人员,监察部门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第4篇

一、行动目标

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自2016年7月起,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检查、案件查处、公开曝光等手段,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全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重点

坚持打建并举,以打促建,围绕“两打”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规范和制度中的漏洞,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的规范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打击违法生产行为

1、针对中药提取的生产以及提取物的使用以及中药饮片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中药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用或未经批准擅自委托加工提取物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药材的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中药饮片生产中增重染色和掺杂掺假的行为,严厉打击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改换包装标签销售的行为。

2、针对原辅材料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直接使用化工原料用于生产制剂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辅料生产药品的行为。

3、针对委托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委托或接受无资质企业生产药品的行为。严禁未经批准委托生产药品;严禁企业委托生产无包装产品。

4、针对原辅料检验和成品检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不按照标准进行成品检验、原辅料检验,伪造检验原始数据,伪造检验报告的行为,加强委托检验的监管。

(二)打击药品违法经营行为

1、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和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密切与公安、通信管理部门的配合,重点打击违法网站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和信息服务资质的企业,要核查企业互联网药品信息审查员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认真执行国家药品互联网监管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或个人的责任。

2、严厉打击药品批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企业自2016年以来药品销售的有关票据,严厉打击“走票”、冒开虚开发票或使用虚假发票等行为;核查企业的经营行为和销售人员的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缴纳保险等内容,严厉打击“挂靠”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或将药品销售到非法渠道等行为。

3、严厉打击辖区诊所非法药品购销行为。对诊所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诊所购买和使用假劣药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规范医院制剂的调剂管理;严禁诊所超出《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使用药品和违法配制制剂。开展对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规范医院药房管理。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保证药品储存质量的诊所,一律不得设立药房。

(三)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

1、加强药品生产相关规范建设。一是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对所生产药品的质量可靠和安全有效负完全责任,建立完善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加强药品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总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监管,规范中药提取物的生产和使用。加强对委托生产的日常监管,督促委托企业加强对受托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企业委托生产行为。三是加快推进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引导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2、加强药品经营相关规范建设。一是加强互联网药品监管。由专人定期对辖区内涉药网站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督促涉药网站建立落实信息审查员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二是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监管。督促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以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GSp为契机,建立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加强诊所药品使用监管。督促诊所严格落实《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规范诊所药品使用行为。四是强化辖区内疫苗冷链管理。督促疫苗分发、接种单位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暂行)》的要求做好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更新,并推进实施疫苗储存温度的远程监控,提升管理水平,确保疫苗质量。

(四)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要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回应公众关注,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药品安全监管,共同维护药品安全。引导企业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的首负责任。

2.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快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状况、日常监督检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产品抽验结果以及违法违规查处情况,引入风险管理理念,严格按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按规定记录、公示企业失信行为,并将企业责任人员记入诚信黑名单。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别化监管方式,合理有效地利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督促辖区内涉药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及时上报年度质量分析报告和质量受权人年度履职报告,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信号。建立风险约谈制度,根据不同的风险和隐患,及时约谈企业和地方政府负责人。严格执行中药饮片销售登记备案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和质量信用评定工作,严格控制中药饮片质量和源头风险。

4、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药品安全突发、群发、重大事件快速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操作手册,开展2016年区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我区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药品安全数字监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数据远程监控,推动个体诊所和民营医疗机构药的品电子监管工作。

三、工作步骤

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自2016年7月起至12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检查查处、评估总结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7月31日)。结合国家总局《通知》要求和省、市局工作安排,认真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检查查处阶段(8月1日~11月30日)。按照方案安排,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注重执法监督与技术监督相互配合,稽查部门加大抽检力度和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字当头、深查深究,提高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发现重大线索或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市局。

(三)评估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检查查处结束后,认真总结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完成总结材料。

四、工作分工

各业务科室负责拟定行动方案;稽查科负责抽检和案件查处;法规科负责提供执法依据和政策解读;局办公室负责宣传策划、车辆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等。

1、开展药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以生产企业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原辅料情况、检验情况为主要检查内容,结合GMp跟踪检查和高风险企业日常驻厂监督,对15家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庄淼负责。稽查科配合负责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抽检和案件查处。

2、开展药品批发企业的专项检查。以“走票、挂靠”为主要检查内容,对辖区6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配合市局完成对亚邦医药物流中心的检查。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蒋小洁负责。

3、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服务企业现场检查。以核查企业互联网药品信息审查员制度的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对辖区12家互联网药品交易和信息服务企业进行检查,特别要关注恒泰网上药店的运营情况。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于霞负责,器械科配合。

4、开展个体诊所、厂矿医务室和民营医院的专项检查。以购进渠道和药品存储为主要内容,对辖区24家厂矿医务室和35家个体诊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于霞负责,稽查科配合。

5、开展医院制剂委托(受托)配制和调剂的专项检查。对委托配制的中医院、受托配制的聚荣药业和调剂使用的太湖医院、卜弋卫生院进行检查,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庄淼负责。

6、开展区级医院血液制品、肿瘤药物专项检查。现场检查由药品科组织,邰斌负责,稽查科配合。

7、积极推进新版GMp、GSp的实施。对辖区内近期需要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现场指导和培训,引导企业自觉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由药品科组织实施,邰斌负责。

8、开展2016年区药品安全应急演练。由药品科出具体方案,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邰斌、吴小江负责。

9、做好数字药监平台建设。由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参与,王作雪负责,药品科于霞、器械科薛丹莹、稽查科王友强、食品科李俊、政策法规科胡倍协同配合。

10、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中心管理制度、监测流程等,高标准完成考核指标。ADR中心组织实施,金曙蕾负责,药品科于霞、器械科王彦琳协同配合。

11、加强与公安、通信管理部门的配合。重点打击违法网站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由稽查科承担,朱国华负责。

12、开展角膜接触镜市场专项检查。深入整顿和规范我区角膜接触镜市场秩序,重点是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和学校附近,由稽查科和器械科联合开展。

13、开展高温季节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器械企业(主要包括一次性无菌注输器具、透析液、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由器械科牵头,稽查科、办公室等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的重要、必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建立分工负责工作机制,由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教育,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顿行动的意义和目的。要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行动,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宣传监管职能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一、参加对象

全体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二、活动内容

1.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局领导带队深入“组织联建,共促党建”活动联系点阳光药业和花园社区,开展一次结对走访。党员领导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到“四个一”:到基层为党员上一次党课,过一次党组织生活,进行一次专题调研,慰问一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2.组织开展“三学三强”活动。开展以“学党章、强作风,学历史、强责任,学业务、强本领”为内容的“三学三强”活动。邀请区委党校专家讲理论、讲传统、讲历史等方式,全面提高党员的党性觉悟和党员意识。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普遍开展一次“建功苏南现代化、全力实现中国梦”主题大讨论,围绕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目标,深入查找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素质能力,努力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好这次主题党日活动。

2.严肃纪律。下基层期间,不搞层层陪同,坚持从实际出发,不影响基层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杜绝各种形式主义。

3.注重宣传。注意发现和选树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以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有形行动和实际效果向党的生日献礼。

篇六: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16签订医保协议的承诺书

签订医保协议的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工作,加强行业自律,打造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品牌,本店郑重承诺:

一、 严格执行医保各项政策,切实履行《常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

二、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参保人员用药安全。

三、 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全力为参保人员提供价格优惠的药品。

四、 进一步加强员工业务和医保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为参保人员做好医保服务。

五、 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坚决杜绝以药换生活用品或保健品、代刷卡等有损基金安全的违规行为,在定点零售药店中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服务环境。

六、 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守护参保人员的健康尽心尽力,为常州市医疗保险事业顺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单位:常州亚细亚大药房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日

不参加医保承诺书

承诺书

本人 ,性别 ,籍贯 ,身份证

号 ,班级 ,完全了解国家及学校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要求,已参加 保险(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现自愿签字承诺放弃参加2016年度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在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签字 (手写)

家长签字 (手写)

家长电话 (手写)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手写)

医保承诺书

我药店承诺

1、严格遵守《xx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xx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2、绝不在药店内陈列和销售日用品和化妆品;

3、绝不向参保人员销售非《医保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和非药品;

4、在药店内设立“医保用药专柜”,为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方便;

5、积极主动做好医保政策和医保制度的宣传工作;

6、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药品和服务;

7、建立完善的内部培训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医保业务水平;

8、成立医保管理督查小组,每周检查医保制度执行情况。 组长xx-x、成员xx-x、xx-x。

xx-x大药房

20xx年x月x日

自愿放弃学校医保承诺书

本人 ,学号: 系重庆交通大学在读研究生。本人已熟知“重庆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本人自愿放弃购买大学生医保。现承诺在读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学生签名: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放弃保险承诺书(医保)

我于 年 月 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亦向我告知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考虑到自身情况,我自愿不缴纳部分保险费用(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请公司将企业承担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在每月工资中,对此无争议。

承诺人:

日期:


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相关热词搜索: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文件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体系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2016最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cehua/595375.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