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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2016-08-30 12:37:0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如何操作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参考)第一条 为完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记录效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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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如何操作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参考)

第一条 为完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记录效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民政局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时的记录活动。

第三条 民政局法制机构履行行政执法记录职能,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高效的原则,不得干扰或破坏正常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 政府法制机构从事下列行政执法记录活动,应当制作行政执法记录:

(一)现场进行行政执法行为;

(二)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活动;

(三)其他需要记录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五条 行政执法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行政执法的时间、地点、项目。

(二)被执法的单位(人)名称(姓名)、执法人和记录人姓名。

(三)行政执法情况记录,主要包括:

1、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2、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和程序是否合法;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4、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

【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5、行政执法决定是否合法或适当;

6、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7、其他应当记录的情况。

(四)执法人和记录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五)被执法单位(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第六条 政府法制机构从事行政执法记录活动,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至少有一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条 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如实接受人员的询问,不得阻挠。

第八条 行政执法记录制作完毕,应当交由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核实确认。

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记录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执法记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并对意见进行复核,对意见合法适当的,应当予以采纳。

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记录的内容无异议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篇二: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

文字与音像记录方式可同时使用,也可分别使用。本办法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条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

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应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

第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第六条 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行统一领导。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本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县级以上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执法需要配备相应的音像记录设备。

第二章 程序启动的记录

第七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办理的事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申请登记、口头申请、受理或不予受理、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出具书面凭证或回执以及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等予以记录。

行政执法机关可在受理地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受理、办理过程。

第八条 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一般程序行政执法的,由行政执法人员填写程序启动审批表,报本机关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的,可先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并在行政执法程序启动后24小时内补报。

程序启动审批表应载明启动原因、当事人基本情况、承办人意见、承办机构意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意见。其中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还应载明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

第九条 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需要查处的,及时启动执法程序,并进行相应记录;对实名投诉、举报,经审查不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并将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

第三章 调查与取证的记录

第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在相关调查笔录中对执法人员数量、姓名、执法证件编号及出示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并由当事人或有关在场人员签字或盖章。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申请回避、听证等权利的方式应进行记录。

【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第十二条 调查、取证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文字记录:

(一)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应制作询问笔录等文书;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书证、物证的,应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文书;

(三)现场检查(勘验)等,应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文书;

(四)抽样的,应制作抽查取样通知书及物品清单等文书;

(五)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应制作权利告知书、陈述申辩笔录等文书;

(六)举行听证会的,应依照听证的规定制作听证全过程记录文书;

(七)指定或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的,鉴定机构应出具鉴定意见书等文书;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调查方式。

上述文书均应由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及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

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证据的,行政执法人员应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采取现场检查(勘验)、抽样调查和听证取证方式的,应同时进行音像记录,不适宜音像记录的除外。采取其他调查取证方式的,可根据执法需要进行

音像记录。

第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行政执法机关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应记录以下事项:

(一)证据保全的启动理由;

(二)证据保全的具体标的;

(三)证据保全的形式,包括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法定文书、复制、音像、鉴定、勘验、制作询问笔录等。

第十五条 具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应通过制作法定文书的方式进行文字记录。【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依法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的,还应同时进行音像记录。【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章 审查与决定的记录

第十六条 草拟行政执法决定时的文字记录应载明起草人、起草机构审查人、决定形成的法律依据、证据材料、应考虑的有关因素等。

第十七条 法制机构审查文字记录应载明法制机构审查人员、审查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组织专家论证的,应制作专家论证会议纪要或专家意见书。

篇三: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2016物价局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4篇

第1篇:2016年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责任制的深化发展,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得以正确全面贯彻实施,为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物价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执法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8)《省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暂行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关于统一赃物估价工作的通知》

(10)国家计委等四部门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

(11)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12)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1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14)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5)国家计委颁布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16)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

(17)国家计委发布的《政府决策听证办法》

2、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学法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管理条例,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暂行规定。通过学习认真领会各法规条例的宗旨提高执法水平,做合格的执法者。在学习形式上以集体学习为主,自学为辅,每周一上午为学习日,每人建立学习笔记,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树立执法权威、扩大社会监督、营造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局领导班子要同干部职工一起坚持每周一的学习制度,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上级有关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统揽全局正确决策的能力。同时,认真组织好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二、2016年执法目标

(一)物价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府及人大领导、监督下,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实施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治价的进程,强化监管执法和服务,提高队伍素质,以价格政策,促进需求增长,加大价格收费的监督和监管力度,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搞好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完善服务体系,为我县经济的大发展发挥好物价部门的作用。认真实行“两化一制”和“执法公示制”深化完善执法责任制,促进物价职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和县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狠抓落实,全面实行“两化”的要求。

(二)依法行政的各项量化目标任务:

1、在目前价格运行的情况下,利用价格调控引导消费,推动需求增长,反对倾销,反对暴利,使我县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2、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整顿,进一步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目录,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降低收费标准的一律降低,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实行各执收单位实施收费前必须到物价部门领取《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实行《企业缴费监督簿》保护制度,《个体私营、门店缴费明白卡》登记制度,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收费审验和办理《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年审坚持自审从宽,复审从严的原则,对无视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3、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和经济秩序。认真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今年物价检查工作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抓好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管,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价格的常规检查。重点开展对药品价格、医疗收费、工商、公路、住房、农村电价、中小学收费的检查。积极开展明码标价、反价格欺诈活动。发挥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12358作用,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4、搞好涉案物品价值认定、资产评估、交通肇事车辆定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保护合法权益。严格执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依法行政,推动和保障我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以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人民公仆形象。

三、工作措施

1、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全局的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安排执法人员的培训,对执法中有功人员进行表彰,追究错案办事人员的责任,以及领导小组认为应该办理的其他事项。

2、物价局局长执法责任

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使价格管理职能,对全面正确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负总责。负责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及时组织搞好各项政治活动,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物价队伍建设。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负责,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业务工作任务,并及时请示汇报工作,按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和提高全局工作水平。加强本局内部工作管理,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促进物价工作的发展,及时组织召开全局执法工作会议,听取执法工作情况汇报,进行总结,对全局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领导责任,对造成执法失误的工作人员及时作出处理。

3、副局长执法责任

(1)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搞好全县价格执法工作,具体分管法制室执法工作的落实。指导法制室搞好对违法案件的审查、复核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准、违反程序、处罚不当的案件,及时予以纠正。对执法失误负领导责任。指导法制室搞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2)分管收费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制

协助局长搞好全县收费管理、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执法工作,具体分管业务股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指导业务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加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对执法不当造成的执法失误负领导责任。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整顿与规范,具体分管业务股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指导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3)分管物价检查、价格举报中心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搞好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举报执法工作,具体分管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指导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加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对执法不当造成的执法失误负领导责任。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方针。指导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4)分管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做好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具体分管价格认证中心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组织科室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及执法水平,做到客观公正地进行涉案物品价格评估认定,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5)分管车损事务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做好车辆定损价值认定工作,具体分管车损事务所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组织科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进行价格评估认定,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4、各股室责任目标

(1)法制室执法责任:

参与本局的综合决策,从法律上当好领导和各股室的参谋。对本局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现场检查报告,复核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组织参与本县物价执法检查,并负责执法解释。组织本县价格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负责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执法证件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物价检查所责任目标:

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扩大对内需求,切实加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涉及面广和具有垄断性公用事业价格的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法》,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搞好明码标价和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及行业检查、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3)业务股责任目标:

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整顿与规范,打好“清费、治乱、减负”的攻坚战,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决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员上岗证”制度和“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企业缴费监督簿”制度,“收费年审”制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价格法》和《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依法处理。

(4)认证中心责任目标:

认真做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部门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及财产纠纷等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工作,紧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搞好物价指数的编报工作,及时、准确地采集市场价格数字,为各级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不断拓宽价格事务工作,做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使价格评估工作再上新台阶。

认真做好公安局交警受理的各类肇事车辆价格纠纷评估,做好车损认定评估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办案水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其它股室要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执法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完成上述任务,要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落实,执法人员要对本股负责,各股、所长要对各分管局长负责,各分管局长要对局长负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努力完成2016年执法责任目标。

四、各行政执法具体操作程序:

(1)办理行政性、事业性单位收费年审一般程序:

<1>办理《收费许可证》一般程序:审查收费单位和收费人是否有合法收费依据,财政统一票据及单位是否有收费员,对符合条件给予办理发证。

<2>部署动员准备阶段,使被审验单位明确收费年审的意义、范围、内容和方法。

<3>自查自审阶段,各执收单位认真自查自审,写出自查自审工作情况报告,报送收费年审办公室。

<4>验审阶段,对自审情况进行复核审验,并作出年审结论。

<5>总结处理阶段,对单位和部门年审情况总结处理。

(2)物品价值认定程序:

<1>出具委托书,由委托单位向物价局出据物品价值认定委托书。

<2>现场勘验,同委托书单位到物品现场进行勘查认定物品的质量、新旧程度等状况,确定被认定物品的价值。

<3>出具认定文书,将被认定的物品价值制作认定文书报局长审批,送交委托单位。

(3)物价监督检查一般程序:

<1>对在检查工作中及群众举报发现的案源需立案查处的,报局长签字立案查处。

<2>立案后,组织办案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及其他案件材料要及时立卷,确保卷宗完整齐全。

<3>将案件提交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作出处理意见。

<4>制作处罚决定书,在规定期限送达,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对处罚不服者,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五、建立内部约束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1)建立和完善更为严密的内部约束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除对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加以重申和落实外,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对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学习和职业道德培训,使执法者知法、懂法、依法行政、廉洁勤政。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案件集体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执法人员岗位规范,坚决克服监督管理和查办案件中的随意性。三是年底在物价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表彰严格执法的人和事,奖优罚劣,树立良好的执法环境。四是推动政务承诺制度,树文明、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形象。

(2)推行政务承诺,扩大社会监督。为保证执法的正确性,我局将推行政务承诺制度,执法工作向社会公开,并向社会聘请主要由人大代表参加的逆向监督员和法制联络员,及时向他们通报情况,接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在全局树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勤政、高效服务”的意识,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和更高的执法水平,创出一流成绩,以政府提速为契机,转变工作作风,廉洁勤政,提高机关服务水平。通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来树立物价队伍的良好形象和执法权威,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深化执法责任制工作。

第2篇: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局2016年度“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各项工作,根据《县“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邹政办字〔2016〕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局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年内要进一步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并及时将重大决策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形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经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局法制机构将从职责权限、法定程序、实体要求等方面对决策的内容、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为我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成本效益分析、听证等制度。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反馈;要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探索建立局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运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作用。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是依法界定行政程序主体与职责。在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县政府法制室备案。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规定》,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局将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调查、证据规则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三是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局将按要求及时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审批最少、收费最低、效率最高、评审评估最快、环境最优”的目标,打造良好的县域营商环境。四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人员资格审查,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上岗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证件和上岗执法。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局将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合理安排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开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出现通过规范性文件形式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认真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条例》中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协调裁决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和强化监督,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二、方法步骤

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召开局“行政程序深化年”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我局“行政程序深化年”工作。制定“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按照各自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好各项计划。活动期间,各股室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县政府法制室。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县政府法制室将结合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股室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行政程序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行政程序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监督检查

为保证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县政府法制室检查,局将开展大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检查一次,上半年重点检查“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启动情况、各项重点制度的建设及开展情况,下半年重点检查“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总体情况。

第3篇:物价局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邹发﹝2016﹞2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围绕“1247”总体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稳物价、重民生、强监管、促发展”为工作重点,运用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发挥价格监督监管职能,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把握的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领导带头。领导班子和中层要先学先听先查先改,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剖析、带头整改落实,为大家作出表率。二是突出解决问题。突出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突出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三是突出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全面公开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电话和电子信箱、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群众参与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评议整改效果的全过程。四是突出衔接带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不分段、不转段,将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上下联动,系统解决问题。五是突出认真精神。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困难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错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从严从实,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目标任务

主要任务是着重解决领导班子和中层“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改进作风的要求落实到全体党员干部中,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通过活动开展,使党员干部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聚焦作风建设,突出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

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作风不实问题。服务承诺一大堆、服务公告很显眼,但服务质量差、态度不好;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无组织无纪律,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目光短浅,急功近利,只顾眼前不管长远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担当意识,真正把心思用在务实干事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主要是为民服务意识淡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遇难则退;办事程序不公开、不透明,不一次告知;大局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中梗阻”;作决策、定事情,闭门造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为民意识,勤政务实,诚心为群众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真心做人民的公仆。

反对享乐主义。着重解决及时行乐思想。主要是贪图安逸、不思进取,缺乏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斗志;遇到矛盾绕着走,碰上“硬骨头”不开口,缺乏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勇气;热衷于当“指挥员”、“评论员”,不愿当“战斗员”、“办事员”,缺乏求真务实、踏实干事的作风;精神懈怠、纪律松弛,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玩心重,玩心浓;上班玩游戏、逛淘宝、干私活;党性意识差,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反对奢靡之风。着重解决铺张浪费和享乐问题。主要是公仆意识淡薄,花公款大手大脚,用公物随心所欲,办公、接待、公车支出超标;热衷于迎来送往、打牌、喝酒、搞聚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艰苦朴素本色,精打细算,艰苦创业,勤俭办一切事情。

(二)坚持勤政为民,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牢固树立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加大对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好12358电话及《效能连心网》反应的价格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民本意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尤其是对上级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时进行梳理、监督、检查,确保上级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强化宗旨观念,突出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着重解决服务措施不健全、保障体系不完善;公仆观念不强,坐等群众找上门,不问群众冷暖;责任意识不强,不会做、不愿做群众工作,眼睛向上不向下;守摊子、混日子,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真正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四、方法步骤

此次教育实践活动1月份开始,9月份基本完成。着力抓好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组织集中学习讨论。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读、专家辅导、收看视频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规定的内容和材料,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采取“轮流领读,全员跟学”的形式,重点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规定书目,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集体讨论、相互交流,系统研读、理论提升,并采取心得交流等适当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交流材料不少于2000字。结合实际,活动期间至少组织1次“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大讨论,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八个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上一堂廉政党课、办一场警示教育报告会、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编发一组廉政教育短信、编印一套警示教育材料、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参加一次廉政教育巡回演出)。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到县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等接受现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组织全局人员观看县委组织的系列专题教育片。

3、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突出“面对面”、注重“背靠背”,结合我局“三进三服务”联系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对象,广泛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所思所盼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民主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充分利用政务网站、短信、电子邮箱等现代信息技术,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深入对照查摆问题。领导班子和各中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对照梳理的意见,深入查摆“四风”问题。落实好“三个摆进去”,即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摆进去;下级存在的问题,上级要摆进去;股室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要摆进去。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及一般同志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如实通报情况、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之间要相互帮助提醒、交换意见,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约谈,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

2、广泛开展谈心交心。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要逐一进行谈心。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也要开展谈心交心。谈心谈话要务求实效,做到把班子问题谈透、自身问题谈透、对方问题谈透、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透、改进措施谈透,谈不透的要多次谈、反复谈。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人员,要结合征求意见、自己查找,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撰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其他干部党员也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对分股室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督导组对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把关,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照检查不清楚、不属实、不深刻、干部群众不认可的,要推倒重来。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督导组要审阅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会上,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原则,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督导组全程参加;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除卧床不起、行动不便党员外,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建立整改台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实际出发、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向群众讲清楚。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责任人,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并严格进行整改。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要结合整改,集中办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2、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要结合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各自的整治重点。要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向社会通报整治情况,让群众知情,请群众监督。

3、严肃党风政纪。坚持严格标准、严格措施、严格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4、加强组织建设。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结合县委“三进三服务”活动,强化能力素质培训,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党组织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帮扶村村级组织采取多种发展模式,千方百计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提高村级自我保障能力。做好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有所提高。认真做好党员先锋积分、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管理工作,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激发广大党员“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的热情。

5、要持续深入地推进建章立制。解决“四风”问题,怕就怕“一阵风”,难就难在持之以恒。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用有效的机制、管用的制度,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要对局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注重制度建设的统筹衔接,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重点是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局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等制度;围绕价格执法,建立错案追究等制度。这些制度都是我们这次活动建章立制的重点,也是开展活动的创新载体。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在每个环节压茬进行的情况下,要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巩固提高,确保活动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向前推进。

集中活动告一段落后,局要搞好“回头看”,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局将要组织干部职工和基层服务对象,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上报县委督导组,待督导组反馈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组织领导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局干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带头垂范,落实责任。局党组是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股室活动的责任人。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教育实践活动要与物价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既要完成活动规定内容,又要突出部门特色,务求把活动的成效体现在解决制约物价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项价格工作创新发展上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多种形式,充分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最新动态、工作成绩、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先进个人,为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4篇:行政程序推进年实施方案

根据邹政办字〔2016〕15号关于“县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物价局“行政程序推进年”各项工作,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宣传学习《规定》,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局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认真组织开展《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学习培训结束后,要组织统一考试,公布考试结果。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将《规定》作为普法宣传学习的重要内容。把执法人员培训与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结合起来,对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不核发行政执法证件,不能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要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在全局人员中开展“行政执法”评先树优活动,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做好《规定》要求的主要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实际,要制定出台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成本效益分析、听证等制度,为各各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反馈;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各执法股室要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二是依法界定行政程序主体与职责。在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县政府法制室备案。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开门立法”,实现网上全程跟踪公开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及备案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规定》,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调查、证据规则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继续深入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量化工作,探索人性化、柔性化执法方式。五是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落实好《县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和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完善应对行政复议的各项措施。全面推进物价行政复议工作。设立局应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复议工作所需的人员、场所、车辆、装备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健全科学规范的应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完善应对行政复议受理、审理、调查、听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督促履行等各项规程,确保应对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实施流程,细化和量化行政强制裁量标准。起草涉及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时,要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违法设定行政强制。在行政强制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着力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遵循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完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进行陈述申辩的制度,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加强对行政强制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二、方法步骤

“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召开局“行政程序推进年”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行政程序推进年”重点工作。制定“行政程序推进年”实施方案。各股室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各股室按照各自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好各项计划。活动期间,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办公室。活动期间,将适时召开经验交流推进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各股室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及时总结经验,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报告。对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评选先进。

三、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是局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与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物价局“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调度、检查和组织考核等日常工作,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把“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规定》配套制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确保“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取得实效。

篇四: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2016物价局规范价格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价格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制约;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价格行政执法事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物价部门“三定”方案,对价格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没有合法依据的价格行政执法事项一律予以取消,严禁不具备价格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行使执法权。严格价格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权限,严禁越权执法。

(二)规范价格行政自由裁量权。结合清理行政执法事项,认真查找,逐项登记包含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权力,编制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目录。依照《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和《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价格行政处罚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具有弹性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明确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

(三)规范价格行政执法程序。合理配置内部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人员,将职权细化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编制完整的执法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时限、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监督形式。规范价格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工作案卷整理,统一按国家、省有关格式要求制作执法文书,严格执法案卷中实体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材料的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四)规范价格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价格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结果等事项都要及时公开,保证价格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推进价格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对价格行政处罚项目结果以内容摘要的方式进行公开。

(五)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制订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严格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运用绩效管理、评议考核等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六)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要按照市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明晰领导责任,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力争入围评选对象。

三、实施步骤

(一)清理自查阶段(6月20日前)

认真组织执法事项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于6月1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经审查确认的价格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职权等事项在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开。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全面清理在价格行政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执法程序、信息公开、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局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要在6月20日前对清理自查情况汇总分析后撰写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市监察局。

(二)整改提高阶段(6月21日至8月20日)

1、自行整改提高。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围绕加强价格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规范具体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整改提高。

2、督促整改提高。市监察局将组织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等方式,对我局整改提高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

3、现场会推进提高。积极参加市召开的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现场推进会,对工作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

按照市监察局制订的考核细则,并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百日整治”等活动对我局规范价格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达不到上级要求的单位,要求其重新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四)总结评选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对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参加市开展的人民满意站所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和清廉政府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局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价格执法工作的重要性,集中精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为确保规范价格执法工作扎实开展,局成立规范价格执法工作领导小级(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范价格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具体工作专班要紧密结合价格工作实施和特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完成。

(二)正视问题,立足规范。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敢于亮丑揭短,全面查找本局价格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查清根源。同时,要加强规范价格执法工作的长效管理,不断完善价格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确保每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处在严密的制度规范和指导之下。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加强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规范活动期间发现的粗暴执法、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未按要求和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将规范价格执法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据,并纳入我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计分检查范围。

篇五: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2016物价局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一、行政执法机构

县物价检查所

二、机构人员

三、工作要点

(一)、认真抓好市场价格行为监管

1.针对重点时段强监管。加强对重点产品市场价格、节假日、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重点时段价格波动敏感期、违法行为多发期的市场价格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注重农产品平价商店的价格监管。

2.维护市场秩序强整治。加强市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完善劝诫、约谈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促进公平竞争反垄断。密切关注、着力开展交通物流、烟草、保险、汽车驾驶员培训、建材等领域价格垄断的调查,及时发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开展价、费专项检查

4.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大力整顿规范涉企收费秩序。查处行政机关、垄断行业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制止将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或利用协会、中介机构继续收费的行为,清理整顿流通环节和金融领域的乱收费行为

5.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商业银行强制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促进银行收费行为的规范。

6.开展流通领域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客运票价、物流运输以及工商、公安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7.继续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收费监管,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8.继续开展教育、医药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学校是否存在代收费、乱收费行为。医院违反药品加价政策,强制检查、检验乱收费等问题。

9.深入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配合国家房地产价格调控政策实施,继续加大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力度,坚决查处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预售房源、将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等违法行为,确保“一套一标”政策落实到实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10.做好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价格宣传招揽游客,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加强对景区门票价格和服务明码标价的检查,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继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11.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加强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完善乡(镇)、村价格监督服务站(点)和经营企业单位物价员制度,完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不断巩固扩大价格公共服务“八进”(进农村、进企业、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进医院、进银行)成果,突出价格公共服务“进电信”工作。

12.大力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作用,着力构建稳定蔬菜价格长效机制,促进粮食、蔬菜、生猪等农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13.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建立健全举报工作责任制,规范价格举报工作流程,畅通群众价格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完善“12358”价格举报平台。

14.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将价格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建立健全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率

15.加强学习培训。加大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拓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知识面,提高价格执法人员处理复杂价格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16.加强执法监管。突出对价格执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推进价格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增强执法人员防范风险的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

17.加强信息沟通。围绕价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价格统计分析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例。

篇六: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
2016物价局防汛抗旱工作方案5篇

第1篇:物价局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市物价局《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2016年防汛责任堤段百里长渠二支渠至人工河南山脚堤段物价局防区防汛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汛期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一切人员听从局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调遣。

2、防汛抗旱人员要坚决履行责任,加强对防汛堤段巡查,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

3、加强防汛值班,及时处理汛情和灾情,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各班次必须有领导带班,发现有脱岗、离岗的,要严肃处理。

4、防洪期间,所有人员必须确保通信畅通,单位车辆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遣使用。

第2篇: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关于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规范价格执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文明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为推进法治建设和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以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物价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合法;进一步健全执法体制和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价格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切实解决执法工作中执法事项不公开、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文明、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规范本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单位“三定”方案,对本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规范程序、方便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通过行政执法依据的清理,进一步树立职权法定意识。

(二)规范执法,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正当意识,合理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以程序的严格规范保证行政执法的实体和结果公正。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结果和执法纪律等事项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保证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制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保证执法文明。

(三)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制、评议考核制等制度。建立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完善执法体制机制。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综合执法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绩效管理、网上管理、电子监察等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管理,落实执法经费保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考核和淘汰机制。

(六)扎实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围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结合“学创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治理庸懒散奢等活动,认真制定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标准,通过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促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物价局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分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整个活动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检查督办。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规范的基本要求贯穿于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努力取得既解决突出问题又促进经济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督查制度,严格督查标准,督促工作落实。对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迟缓的部门,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推介。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研究,认真总结基层执法工作的特点和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确保物价部门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3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2016—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物价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树立物价部门良好形象,为加快“五个”建设,冲刺全国百强县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根据责任分工,全面达到《2016年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要求,全力配合和确保我市2016年再次获得“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下旬)。

制定《市物价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积极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整体推进阶段(8月下旬—12月)。

在组织各责任科室按照测评体系要求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活动载体,全方位、多层次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创建要求,做好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积极开展道德讲堂、网络文明传播以及环境整治等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要求、措施落到实处。

(三)迎接测评阶段(2016年1月—5月)。

制订迎检方案,召开迎检工作布置会,各责任科室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模拟测评,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以积极态度迎接市文明办对我局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五个”建设,冲刺全国百强县市发展战略的一大举措,是关心群众安居生活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各科室及直属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比较紧迫的工作来抓,实行科室和分管领导负责制,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分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学创”活动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检查督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责任科室、直属二级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指标落到每个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和如期完成。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以“机关作风讲文明,争当好公仆”活动为载体,认真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强劲造势,动员干部职工不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形成人人讲文明的良好风尚,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取得扎实有效的成绩。

(四)加强管理,强化督查

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和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加强本科室、本单位的创建工作管理和督查,密切跟踪创建任务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第4篇: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物价部门的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为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制定2016—2016年我局文明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物价工作实际,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题,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为基础,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树立部门为民服务良好形象,推动全局文明建设上新台阶,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

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力争将我局建成依法行政好、行业风气正、队伍素质高的文明单位。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以开展“核心价值观在我心中”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理想信念以及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的意识。认真开展讨论交款,提炼本单位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最美人物评选”、“优质服务竞赛”等一系列实践活动,树立行业新风。

(二)丰富创建内容,推进“一堂”、“一队”、“一牌”、“一传播”“四个一”的建设。举办道德讲堂,探索设计广大职工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形式,广泛开展“修身律己”活动,引导单位职工在参与中不断学习、省心修身,自省自律、慎独慎微、知荣明耻,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自觉和道德水平;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成立本单位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经常组织职工参与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活动,参与维护公共秩序、劝导文明交通活动,参与植树造林、保护生态环境活动,在实践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增进道德修养;做好单位内部、职工身边的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牌,采取各种温馨提示导人们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崇尚道德,践行文明;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和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风尚,并深入开展帮扶联系村活动,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效应。

(三)完善文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文明创建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把文明建设与价格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落实。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监督网络,强化内部监督,接受外部监督,并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建立健全并层层分解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用有效的制约机制保证公平、效率和廉洁。

(四)开展调查研究,转变机关作风。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有重点地抓住党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价格决策服务。

(五)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工作中依法制定规则、执行规则,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继续推行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度和价格法律法规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岗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使价格部门的行业风气有效地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六)坚持文明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性、积极性、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服务态度要热情,精神状态要饱满,日常用语要规范,待人要文明礼貌。接洽工作、解答问题要耐心、负责,衣着要整洁,举止要端正;接待中实行首问负责制,主动帮助管理与服务对象排扰解难。

(七)加强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不断改善办公环境。继续落实环境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搞好清洁保洁,进一步改善机关环境面貌。经常性地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在全局上下逐渐形成讲卫生,讲节约,讲安全的良好习惯。加强绿化美化,积极营造绿色和谐的人文环境。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一是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工会主席张晓春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落实办事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三是明确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分落实,要形成逐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当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六型机关、治庸问责、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好统筹安排,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活动贴近实际,体现特色、扎实推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活动中在推动物价发展、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方面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喜庆热烈、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五个建设做出新贡献。

第5篇:物价局党的群众路线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县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召开一次高质量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二、工作步骤

(一)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开展“回头看”

1、时间安排:5月中下旬

2、内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市委指定的必读书目和有关文件,学习有关影视视频资料。二是对第一环节活动效果开展全面检查,看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学率是否符合要求,看征求意见是否充分、查找问题是否准确。三是对第一环节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分析意见建议,形成《市物价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总结》和《市物价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查摆的“四风”主要问题情况汇报》。

(二)查找突出问题

1、时间安排:5月下旬

2、内容要求:

一是汇总梳理反馈意见。对领导班子集体问题和个人问题分别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和成员个人。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局主要负责人向本人反馈。

二是对照标准查摆问题。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聚焦“四风”,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省委和市委列举的“四风”表现查找问题。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我市实施办法进行对照检查,重点聚焦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从事价格监督检查的同志重点聚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进行“会诊”,从中分析个人存在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问题。

三是交心谈心互找问题。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必谈,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重点谈思想、谈作风,相互征求意见,帮助查找问题,达到促团结、增干劲、谋发展的目的。谈话过程中,局主要负责人既要带头查摆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又要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时点明指出,领导干部相互之间既要主动谈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也要诚恳地指出对方存在的“四风”问题,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建议。

四是综合分析指出问题。由市委第三督导组对局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对领导班子成员“四风”问题开展提醒谈话。

(三)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1、时间安排:5月下旬至6月上中旬

2、内容要求:

一是列出“四风”突出问题“清单”。分别形成局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清单”、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清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清单”,并报市委第三督导组审阅。对“清单”所列问题,要对号入座,敢于担责。凡是属实和基本属实的,要主动认账、逐一检查,不上推下卸、不转移目标;对一些不够准确甚至与事实不符的,要引以为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督导组反馈提出的意见,要及时修改完善。

二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重在剖析班子“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要对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剖析,研究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在报送上级督导组审阅前,必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通过召开办公会进行通报和征求意见。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公示。

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市委四项具体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我市实施办法、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二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四是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是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要明确作出回应。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市委四项具体规定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以及选人用人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对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则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进行检查。要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没有问题的进行明示。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其他党员干部要参照上述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三是严格对照检查材料审阅报备程序。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局党组书记把关,报市委第三督导组审核,再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备案。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报市委第三督导组把关。其他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分管领导把关后送党组书记审阅。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1、时间安排:6月中下旬,会议时间不少于1天

2、内容要求:

一是精心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民主生活会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相关情况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会议的程序、基本要求、召开时间等。做到“五个不开”,即谈心交心不到位不开,班子和个人问题找得不准不实不开,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开,思想认识不统一不开,会议准备工作不充分不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再次开展谈心交心,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

二是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书记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随后进行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进行批评帮助;班子成员依次逐个进行。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明确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明确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的情况,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聚焦“四风”,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既敢于正视问题、动真碰硬,又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做到“五个不搞”,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言之无物,不搞只摆现象、不讲本质,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不搞穿靴戴帽、虚晃一枪,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红脸出汗、加油鼓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是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后,要召开会议通报生活会情况,通报内容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参加通报会的人员包括机关干部职工、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本部门“两代表一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局党组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

四是召开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党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开展评议。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的在党支部(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要率先垂范。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坚持从我做起,带头查摆问题,真诚开展交心谈心,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深刻剖析问题,亲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四风”及其他作风问题查深查透,并对查摆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形成领导做给群众看、群众跟着领导干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教育实践活动良好成效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是要查出部门、领导班子、领导个人和普通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四风”问题,要紧密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始终聚焦“四风”,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交流、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查找出“四风”问题和具体表现;同时每名党员干部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不掩饰问题,不回避矛盾,真正将问题找实找准,为有针对性的改进和建章立制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始终做好统筹兼顾。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本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并积极将物价工作质效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标准,紧紧抓住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不动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价费问题,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基层的能力,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为加快建设“五个”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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